联营工程

2024-08-01

联营工程(精选12篇)

1.联营工程 篇一

联 营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共同发展,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上组成联营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应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经济实体,双方互不承担对方的债权、债务。

二、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工程,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及经营考察、标书编制等前期工作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前期工作中需要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甲方应给予提供,在项目考察及投标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支持。

四、工程任务承接到位并签订合同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经理部或委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部甲方选派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乙方对项目成本、质量、进度等负完全责任。

五、联营工程项目管理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甲方依照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民建队管理,对甲方工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六、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全部进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按合同约定比例提留外,其余款项由乙方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甲方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开支,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挪用工程款,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投入项目生产建设。

七、一般情况乙方不需甲方承担筹措资金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时,甲方按工程总价7~8%提取管理费(含税),若在资金筹措中须甲方支持,提取管理费额度另定。

八、为加强对项目的调控管理,甲方对乙方提留工程总价的2%作为项目目标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1%,安全0.5%,文明施工0.5%,工程完工达到合同目标,甲方退还该项保证金,若达不到约定目标,按考核评定结果扣除。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统一指挥,乙方应教育项目所有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如发生违法行为所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社会信誉和企业名誉,如有严重损害甲方信誉事件发生,乙方应按工程总造价1~3%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甲方印章由甲方指派人员管理,只允许对建设单位及甲方财务各业务部门使用,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十二、乙方对外部发生各种业务关系,只允许使用自己营业执照上的印章(或法人委托印章),不允许使用带有甲方名称的印章。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2.联营工程 篇二

2001年7月, 河南省台前、范县两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经过广泛征求车主、业户意见后,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厅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客货运输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辖区内所有参加营运且不合格的客运车辆, 并引导客运车主们成立了客运协会, 实行“联营统管”。

十几年来, 两县发往濮阳的所有客车车况良好, 车容车貌整洁, 并彻底整顿了车辆争抢客源、乱抬乱降票价、乱停乱放车辆、沿街兜圈揽客、途中甩客倒客宰客, 以及不按许可线路经营、异地驻点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 以下几点做法可供借鉴。

联营统管解决经营者内部矛盾

行业协会接管了运管机构大量而具体的协调、服务、监督及办理具体运输业务的职能任务, 运管机构可以摆脱大量事务性工作, 而把主要精力放在规划、指导、调控及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去, 这也是运管机构转变职能的表现之一。

协会通过对市场调研、预测, 可以决定每天投放市场运力。譬如:“范县—濮阳”的车辆每车每天6班次, 它们采取“一大一小歇班制”, 以“一周”为一个时间单位循环轮歇, 这样所有参营的客车每天就有一辆歇2个班次的小班, 有一辆歇一天时间大班。车辆有时间实行日常维护保养, 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确保运行安全, 保障人民群众走得好。同时, 每当黄金周和春运期间, 他们又根据运量增加的程度临时决定加班, 保障人民群众走得了。

有些矛盾和问题仅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去处理很难奏效, 而协会作为经营者的自发组织, 可以公正地协调行业内部矛盾和纠纷。协会制定行规行约, 实行自律管理, 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发挥作用, 这也是减少运管机构干预运输经营的重要途径。

协会可以站在行业的整体利益上, 为经营者权益说话, 客观上对运管机构起到监督和制约作用。由于实行联营统管, 协会组织积极配合运管机构, 提供举报黑的、黑车线索, 使运管机构治理起来得心应手。同时, 通过协会, 还严厉打击了随意压班压点及超载运输行为, 落实了准时发车、安全法人负责制和层层责任制。联营统管利润平均化, 乘客也愿意按照发班时间等车, 有了耐心。

几年来, 协会有针对性地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力度, 既适应了市场竞争, 也便于开展行业文明创建、优质服务竞赛、岗位比武等活动, 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提高其服务质量。

当然, 联营统管也会引起争议。有些人认为实行联营统管以后, 市场被垄断, 服务质量整体下降, 票价也随之上涨。经笔者细算, “范县—濮阳”总长64公里, 2001年普通客票8元/人, 如今客票涨到16元, 是因汽油涨价、维修车辆零部件涨价、运输成本增加, 还有司乘人员工资的提高, 特别是这些发往濮阳的车辆不享受国家油价补贴。

由于联营统管受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经营者与乘客的青睐, 这种模式很快在河南范县城乡客车之间推广起来, 譬如:范县—高码头、范县—张庄、范县—陆集、范县—陈庄、范县—濮城各线路都陆续实行, 这些车大都以客运线路为单位, 成立由车主们自己推选负责人的民间客运协会。但是, 有点值得一提, 当行业整体利益受到侵害时, 他们有时会集体抗法, 会给运政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这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联营统管的两种经营方式

从当初实行联营统管方式至今, 该模式基本没有改变, 即:客车所有者 (车主) 参与经营, 花钱聘请部分管理人员参与经营管理, 主要是路上查票管理;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完全分离。台前、范县两地的联营统管车辆也有些区别。

在台前, 联营统管车辆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 所有者参与经营, 他们自发组织人员稽查和经营管理。在范县, “范县至濮阳”线路上的车辆所有权与经营权部分分离, 协会花钱雇内部稽查一人, “范县至濮阳”的协会和“濮阳至范县”的协会每月分别给内部稽查7000元的管理费, 内部稽查自己招聘了8人在固定点查票, 每人每月1200元。这是公司制的体现, 该线上的客车所有者花钱省心, 自己出钱, 不参与具体的查票业务。

协会的“濮阳至范县”车辆为节约经营成本, 借鉴了市区无人售票的公交模式;台前的个别客车也没有售票员, 车辆所有者开始自己寻找降低成本、增加收入的途径。但这种取消售票员的做法不可取, 该线路客车目前并没有配置类似公交车上固定的售票箱, 司机一人既开车又记账, 耽误时间长了乘客有意见, 而且开车记账又不安全。为此, 从保障安全的角度, 濮阳运管机构已经通知让客车整改, 协会的负责同志也明确表示, 这种做法不可取。

把联营统管车辆升级为公交车

联营统管车辆虽然解决了客运经营者的内部矛盾, 实现利润均等化, 但是该模式的票价还无法与方便、快捷、价廉的“黑的”竞争, 更没有公交车的竞争优势。联营统管车辆基本到了更新的年限, 发展公共交通将是大势所趋。升级为公交车,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这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几年, 随着城乡经济快速增长, 公共交通在城镇间也在快速增长。

联营统管是个体联合经营的一种模式, 通过组建协会的形式, 体现公司制的优点, 但还不是公司化运作。公交车则不同, 完全是公司化运作, 优点比联营车辆明显。

建议有关政府和运管机构抓住联营统管车辆更新的契机, 积极筹备资金, 把目前定线客运车辆升级为公交车, 完善公交运行所需的一些基础设施, 在沿线增加路灯、候车亭等;运管机构应积极调研, 为升级开放“绿灯”, 为经营者争取财政补贴 (油价补贴) ;客运经营者应积极申请换车。

协会负责人表示, 初步打算换成35座的LNG节能环保型车辆, 这样可以节省40%的油价, 油价低了, 运输成本降低了, 票价也会降下来, 如再能升级成公交车, 安装上GPS监控和票箱, 新车的安全系数就提高了, 老百姓就会坐上放心车、便宜车。

Windows.视窗

3.加盟联营 “钱景”还是陷阱 篇三

加盟专卖赔了血本两个月前,程女士从网上看到一则加盟广告,称加盟某品牌的工艺饰品店,投入1万元年赚10万元!下岗在家的程女士于是东拼西凑借来1万元,加盟了这家总部在北京的工艺品店。并和总公司签了加盟合同,付了6000元的品牌使用服务费。

程女士加盟的这家工艺饰品店,其货物由北京公司统一提供,专卖店布局也根据公司提供的图样统一装修,虽然说是加盟仅需1万元,可程女士租房子、装修店面,前后也花了3万余元。但是生意并不如程女士想象的好,在经营中程女士才发现,这些工艺小饰品,在省城街头地摊上很常见,而且地摊的零售价比她的批发价还要便宜,开业后她就根本没赚到钱!

今年6月底,程女士收到北京总公司的通知:因为总公司发生严重亏损,宣告倒闭,她的加盟费只退回一半!虽然程女士想从其他渠道再进一些小工艺品卖,但由于她的小店并不在学生集中的地方,而是在居民小区里,因此购买者很少,学生放假更是门可罗雀。程女士无奈之下只好放弃。钱没赚到不说,又欠了上万元的债。

程女士后悔地告诉记者,这是她第一次搞加盟,原本想“靠棵大树好赚钱”,用不着自己考虑打广告等事宜,为此她还到北京去实地看了一下,在北京总部,其工作人员对程女士说:“您放心吧,保您一年净赚10万元,加盟我们品牌的,就没有失败的先例。”程女士又查询了很多资料,发觉加盟连锁确实是发达国家中小资金创业的首选,这才下定决心选择加盟了这个品牌,没想到才一个多月,现实就无情地击碎了她的创业梦。

加盟宣传吹得没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投资者想通过加盟的方式走创业“捷径”,在网上,各种各样的加盟招商广告更是层出不穷。但是让人感到吃惊的是,这些加盟的宣传口号“吹”得有些离谱。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这些加盟的招商广告词极具诱惑:“特色小店等于一天赚两万”“新暴利行业年利百万”“快,赚孩子的钱真快!”“开家小店,年赚100万!”“旺季要到立即开店赚钱”“一天赚一万,不信你就看”“呆在家里赚钱!”“开家饰品店年利几百万”“万元开店月稳赚3万元”等等小投入赚大钱的广告词层出不穷,让人看着极为心动。

为了试其真假,记者选择了一家汽车装饰店,表达了要加盟的意向,很快就收到了其寄来的资料,虽然其广告上说是“新暴利行业年利百万”,但记者发现其加盟条件极为苛刻:加盟费用为1万元,营业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月销售额不得小于20万元!记者咨询了某省城一些汽车装饰店,被告知这样的小店,月销售20万元的汽车饰品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济南的田先生也被这样的宣传忽悠了一把。他在一电视广告上看到,城市的儿童玩具出租业很红火,于是便怀着“一招鲜吃遍天”的想法加盟。加盟商称按济南的城市人口及经济情况,最少每年赚100万元。田先生乐观地说,一年赚100万元的十分之一,赚10万元也很不错。

田先生交了3万元的加盟费开了家儿童玩具出租连锁店,没想到业务一天不如一天,5个月后,毛收入都不够人员工资,他一共赔了3万多元,加盟时买的两万多元的玩具,最后折价几千元处理掉了。田先生感叹说,他听信加盟商的广告,几万元的血汗钱就这么泡汤了!田先生现在对自己的投资失败追悔莫及。

“钱景”还是陷阱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周长鹏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也经常接到投资者被加盟陷阱套牢的案例。周律师在分析了一些加盟陷阱后指出,加盟陷阱有4种主要表现形式,即在报纸、电视、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虚假广告;宣告总公司倒闭或破产,以货抵加盟金;变相卖设备和推销产品;名为“样板店”,实为“盟托”等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连锁特许方通过展会、广告等,宣传加盟该项目只需3个月或是半年内就可收回几万甚至几十万元投资,但创业者一旦加入该连锁体系后,却发现投资成本远不止原先所说的金额,商家事前的承诺也没有到位。更有甚者,一些商家事先布置几个“样板店”,让加盟者通过这些指定的样板店考察定夺自己的创业,但很有可能那是盟主营造的“托”,让加盟者看到火爆的生意。等创业者加盟了,特许方只顾收取加盟费、管理费,别的事情就撒手不管了。

还有就是很多特许加盟授权时承诺全部收购加盟方的产品,让加盟方觉得自己生产多少就赚多少。其实特许方会在合同上注明他们回收的产品标准,但文字模糊,当加盟方生产出产品后,特许方以产品不符合要求为由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最后出问题时,加盟者也是证据不足难以打官司。

周律师告诉记者,夸大其词,用低成本、高利润的口号吸引加盟者是常见的骗局。济南市民王先生在一个特许加盟展览会上看到有一个“8万创业,半年回本”的眼镜加盟项目,在老板的游说下,他交纳了3万元加盟费,签订了3年合同。但王先生仔细一询问事情并不这样简单,要是加盟的话他面对的是像无底洞一样的成本投入:保证金1.5万元,首期进货3万元,店面装修3万元,购买电脑验光仪等设备6万元……这些开销远远超出当初“8万创业”的预算。王先生经过仔细打听才明白,这个眼镜品牌的老板在广州已经发展了数十家加盟店,但这些加盟店绝大多数和他一样陷入困境。

创业别想一夜暴富

“加盟陷阱为什么屡禁不绝?因为加盟者只想一个字‘利’。哪个领域火爆,哪个领域的欺诈行为就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加盟投资者被套牢,主要是由于受利益所驱,盲目跟进的结果。

山东经济学院程教授也告诉记者,加盟的骗术其实并不高明,但为什么能屡屡得手呢?还是加盟者太急躁急于赚大钱,对投资项目和市场不熟悉而导致失败。

面对一个又一个令人防不胜防的“加盟陷阱”,投资者也提出这样的疑问:现在网络媒体层出不穷的“诚邀加盟”广告谁来审查其加盟资质?上当受骗的加盟者该得到怎样的赔偿?然而目前,这些问题还不能得到圆满的回答。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国内特许经营市场发展迅速,但与之相关的《特许经营条例》却迟迟未能出台,无法保证特许经营的规范发展。由于目前针对特许经营的一些政策法规没有强制力,特许双方发生的一些纠纷就得不到合理的解决。而一些地方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更使一些特许企业或加盟商在异地处理纠纷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像前面提到的程女士,要想索赔得一趟趟跑北京,她耗不起时间也耗不起路费,只好忍痛放弃。

4.工程联营合作协议书 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贵州紫元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十四工程处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贵州紫元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十四工程处第二项目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水电站环库公路;

工程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

工程内容:环库土石方600万m3。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2公里内35元,超二公里每公里加3元。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0年8月18日

竣工日期:2012年8月18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达标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根据实际施工,产生不可预见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上调费用。)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施工图纸

7、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立附件作为合约)。

七、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过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下浮工程总造价7%返还给甲方,作为甲方在本工程的管理费,如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按本合同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合同签定后,施工队进场前,甲方向乙方预支总工程款的10%(即2010年8月18日之前),乙方机械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造价20%。其余款项如下结算:每月按照进度付工程量总造价的85%,25号交表,一周内到账。如机械进场后,甲方无法按时预付预付款和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所有责任与损失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按本合同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甲方应提供施工图纸一份,甲方与业主鉴定的工程合同复印件一份,进场通知书一份,技术总要求一份。

十一、其它:乙方享有甲方与业主鉴定的工程合同的全部条款与付款方式。乙方只负责按图纸施工,所有协调事项及其附带费用归甲方所有。

十二、乙方在合同签定后,若甲乙双方未按协议履约,甲方无条件退还质保金并赔偿所有损失。

附件:①甲乙双方有效证件;②签约人身份证、甲方工程委托书。

贵州紫元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第十四工程处

甲方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5.工程施工联营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连长兴岛填海工程

2、工程地点:大连长兴岛

3、工程内容:爆破、装、运、平。

4、协议总承包价格35.00元/米3(税后价),运距不超过35公里。

二、工程量及工期

1、工程量暂定3,计量方式以车上测量方为准。

2、工期18个月。

3、开工时间:2010年月日。

4、竣工日期:2012年月日。

三、结算方式

1、协议价款,工程款暂定为(人民币),小写¥175000000元(税后价)。

2、乙方施工设备进场的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月计划工程量5%,约人民币束时一次扣除。

3、自运输车辆进场施工之日起,按每天运输量为依据,甲方给乙方一天结算一次(爆破、装、运、平总价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协议签定七日内,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①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要求。

②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

③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

④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

⑤提供由业主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及爆破所应具备的一切手续。

⑦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⑧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建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及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2、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安排乙方设备车辆的型号、数量,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度。

3、负责施工便道的及时修复确保施工车辆正常行驶。

4、做好施工现场,行驶线路中,社会及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5、确保每天按时足额结算工程款。

6、为乙方施工人员、司机、现场管理人员提供住宿生活场所,并为乙方提从现场办公场所。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爆破人员具备上岗资格,参加运输的车辆、人员证照和保险手续齐全,合同签定后,经甲方审验后,所有车辆统一标识方可运输。

2、负责爆破及运输过程中一切设备人员等安全工作,并承担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及费用(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爆破设备及运输车辆,须在开工前两日进场,途中费用乙方负责。

4、乙方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对不遵守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重者调离现场,并承担相应责任。

5、按时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并确保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协议工程量。

六、违约责任

1、因违反爆破操作规程、交通、违章及车辆手续不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因甲方应提供的手续,证照不全,关系协调不力造成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从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协议工程量(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有权实施罚款。

七、其他

1、运距超过35公里,甲方给予乙方追加每立方米元补偿。

2、应甲方负责的施工便道维修、住宿、办公场所建造与修整,可以委托乙方施工,甲方提供相应资金。

3、如乙方能安全顺利完成协议工程量,甲方在该地后续工程乙方有优先承接权。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调解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诉讼人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6.联营工程 篇六

内容提要 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与国外工程承包企业组建国际工程联营体已成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承揽国际工程项目的一种战略选择。本文在对国际工程联营体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并分类的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国际工程联菅体风险因素的层次递阶结构,计算获得了各风险因素的相对重要性排序,为项目管理者进行决策提供了依据,并相应提出了国际工程联营体实施风险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 国际工程联营体 风险 风险评价 层次分析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飞速发展,并在我国“走出去”政策的促进与支持下,越来越多的中国承包企业跨出国门,积极承揽工程项目,广泛参与到国际工程市场的竞争中去。根据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的最新数据,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046亿美元,同比增长34.8%,其中很多项目都是以国际工程联营体的方式实施的。面对规模日渐庞大、技术渐趋复杂的国际工程项目和日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单纯依靠自己的资源、技术与能力,工程承包企业较难获取国际项目,有时即使承揽了项目也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此时,与国外工程承包企业共同组建国际工程联营体不失为一种明智且有效的战略选择。

国际工程联营体(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Joint Ven-ture,ICJV)是指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中,两家或两家以上来自不同国家的工程承包企业为了承揽某一特定工程项目,分别投入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战略型承包联合体。组建成国际工程联营体ICJV后,不仅有利于增强工程承包企业的融资能力,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增加整体竞争实力从而有利于获取项目、实施项目、分担风险和盈利,而且能够学习国际大承包商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有时还能充分利用当地承包商的优势(如熟悉当地市场机制等),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组建国际工程联营体更是获取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或优先条件。

一、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管理研究现状

由于国际工程联营体承担的国际工程往往具有规模大、复杂程度高、技术难度大等特点,再加上国际工程所处的外部环境,如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技术及自然等的动态性和不确定程度高,联营体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着多种风险。如果国际工程联营体在实施项目时,不注重风险管理工作,那么不仅难以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甚至还会导致整个联营体经营的失败。以往对国际工程联营体风险管理的研究已经识别出了多种风险因素,并相应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意见,但是这些研究多从定性的.角度出发,强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风险管理,较少采用定量方法对各种风险因素给特定工程项目造成影响的程度做出精确计量。

二、国际工程联营体风险识别与分类

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种类。根据Bing的研究,按照风险的来源,将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划分为三类:一是联营体内部的风险,这是联营体所特有的风险,是因联营体内部各成员公司间发生矛盾而产生的,如选择了错误的合作伙伴,内部管理混乱,责权利界定不明等;二是项目特定的风险,这是由项目本身的特点所造成的,如项目过于复杂造成工期延误或成本超支,或较高的融资成本导致施工费用拖欠,以及已完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等;三是联营体外部的风险,是指联营体所处的外部环境所产生的风险,主要受政治及司法环境、经济和行业条件、社会条件及特殊自然条件的影响。

Shen等人()依据风险涉及的不同内容,将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划分为五种,依次是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政治风险,并进一步划分出58个风险因素。Gale与Luo()依据联营体的生命周期,将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启动阶段的风险、联营阶段的风险和项目结束联营体解散阶段的风险。

本文使用的风险分类方法基本沿用Bing(1999)的分类法,略有改动,并借助层次分析法(Analyical Hierarchy Process,AHP),对国际工程联营体经营管理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构建风险评价的层次递阶结构,给出各风险因素的相对重要性排序,为项目管理人员实施管理和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三、国际工程联营体的风险评价模型

在Bing划分的三类国际过程联营体的风险基础上,对每一类风险进行更详细的划分。联营体内部的风险细分为与合作伙伴的关系、合作伙伴的资质背景两个子类;项目特定的风险包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的配套资源两个子类;联营体外部的风险则分为政府因素和市场条件两个子类。其中,每个子类均包括多种风险因素,最终共可分解出25种风险因素。

对这25种风险因素应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Process,AHP)可构建国际工程联营体风险的层次递阶结构,如图1所示。在图1中,对联营体风险的整体评价处于目标层,Bing识别出的三大类风险处于约束层,每一大类下的风险子类作为准则层,更详细的风险因素处于方案层。

建立了风险评价的层次递阶结构后,即可由项目经理或有关专家凭借自身的经验和直觉,对每一层的元素进行两两比对,构造判断矩阵,进而计算出各层元素相对于上层指标的权重和相对重要性排序。针对图1所示的层次结构,可构造10个判断矩阵,如表1所示。表1的每一矩阵中的字母A及A-1、A-1-1等分别代表图1中所示的各种风险类别,各矩阵中的具体数据来源于Sung-Lin Hsueh等人所做的调查问卷的结果。另外,每个矩阵的最后一行表示的是该元素相对于上层指标的重要性权重。

表1各判断矩阵中的相对重要性权重指标可进行汇总计算,如表2所示。

表2带*的项目为相对重要性所占比重较大的十种风险因素,分别是:项目工期、联营体协议、工程合同、谈判难易度、良好的关系、政策变化、现金流的要求、当前实施的项目、遵守法律法规和公正性。

四、国际工程联营体风险管理措施与建议

从表2中相对重要性比重较大的十种风险因素可以看出,联营合作伙伴、联营体协议、工程合同以及良好的公共关系等是国际工程联营体的主要风险,国际工程联营体应当予以重视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规避。

对于我国工程承包企业与国外承包公司组建的任何联营体,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承揽国际工程项目,我国工程承包企业都必须在选择合作伙伴、投标、签约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认真研究相关风险,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风险以减少损失。国际工程联营体实施风险管理的措施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联营伙伴的选择是建立联营体的基础,选择恰当的合作对象是联营体顺利发展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应当考虑对方的信誉、经验及财务、设施、人员及融资等实力,事先调查其优势和不足,力求与己方达成互补性;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其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及其在当地社会的影响,以便利用其关系网络疏通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另外,由于来自不同国家的工程承包企业有着不同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社会传统和风俗习惯,选择与己方经营理念相契合,或者对外来企业文化持理解态度的联营伙伴,对于整个联营体的顺利经营、流畅运作也是一份强有力的保障。

(二)签订权责利明晰的联营体协议

在签订国际工程的联营体协议时,尽量采用英语作为书面语言,做到内容完整、定义准确、措辞严谨,按照整体风险最小化原则清晰划定合作各方的权责利,并在此基础上,强调各人员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与综合;以联营体这一系统的高效率作为主要目标,从而减少不确定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参与方进行风险控制和履约的积极性。

(三)签订公平的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是连接业主和联营体的法律纽带,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划分联营体和业主之间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尤其需要对容易产生风险的工程合同的支付、调价、变更、索赔、不可抗力等条款做出明确规定。

(四)选择恰当的分包商/供应商

为了弥补联营体合作伙伴的不足,选择合适的分包商/供应商来承担部分工程不失为一种可行有效的方法。国际工程联营体在选择分包商/供应商时,同样需要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实力,包括财力、物力、人力和经验,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联营体及分包商/供应商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五)维持良好的公共关系

国际工程联营体除了需要维持好内部各成员间的关系外,更重要的还要营造并维持好与当地政府机构、机关团体、社会组织的公共关系,建立良好的关系,使联营体“本土化”,得到当地社会的信任、认可和支持。另国际经济合作第3期外,建立各种渠道与项目的利益相关方进行良好沟通,并确保这些交流渠道及时通畅也是很重要的维护公共关系的措施。

7.联营造林林地收益分成比例分析 篇七

1 国乡村 (林农) 联营造林产生的背景

1982年, 林业部为了加速培育和扩大森林资源, 解决木材供需矛盾, 决定安排一部分投资, 集中用于林业部与地方联合建立国营林场商品材基地, 尽快为国家建成一批可靠的商品材基地, 为将来进一步发展成为林工商联合企业摸索经验, 并制定了《关于联合建设国营林场商品材基地试行办法 (草稿) 》。针对国营林场山场分散、面积不足等问题, 在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和支持下, 各国营林场采取林场出资, 乡村集体 (个人) 出山、联合经营、共同造林的模式建立了一大批国乡村 (林农) 联营造林山场。

20世纪80年代的林业“三定”虽划分了责任山、自留山, 但绝大多数乡村集体及林农并未进行经营管护, 砍而不造, 造而不管, 形成了大面积的荒山荒地。而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灭荒造林政策, 实行对宜林荒山“谁造谁有, 不造罚款“的推动措施。在这种情况下, 大部分乡村集体和林农既无力造林, 又不愿受罚, 与林场联营造林积极性非常高, 联营造林面积在此期间有了大幅度提升。

20世纪80—90年代, 大部分国营林场都属于农工性质, 虽有工资待遇, 但大多实行计件工资制, 且均属于定销粮系列, 工作岗位吸引力不大, 相对于其他单位来说, 安排一些人员进场并不太困难。一些村组干部或林农, 为解决子女就业, 以山入股、带山进场也在一方面增加了联营山场面积。

2 国乡村 (林农) 联营造林的利益实质

国乡 (村、户) 联营造林经营模式实质上是一种合作造林关系, 也是一种合伙经营关系, 即林场投入造林资金、抚育资金、管护资金, 乡 (村) 集体或林农以林地租金作为投入方式, 共同造林, 林木收益后按投入比例分成[1,2,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006年修订)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需要评估作价的, 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 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 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 联营造林收益分成比例分析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了产权, 大幅度减免了税费, 提高了广大群众林权利益观念, 这是时代进步的必然结果。但与此同时也给国乡 (村、户) 联营造林这种经营模式造成了巨大冲击, 合理确定林地收益分成比例, 适当提高乡、村集体和农户的林地收入, 是稳定联营成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行之路。现仅以杉木造林为例作一分析。

3.1 以目前造林、抚育、管护成本估算造林投资收益

各项成本包括:造林成本 (含修设防火线、苗木费) 为450元/667 m2;第1年抚育 (2次) 成本为100元/667 m2;第2年抚育 (2次) 成本为100元/667 m2;第3年抚育 (2次) 成本为100元/667 m2;管护费每年为10元/667 m2;管理费每年为10元/667 m2。

设计投资收益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中长期贷款利率6.55%计, 应用重置成本法[4,5], 计算林场造、管、护投入成本至林木主伐 (林龄26年) 时投资收益。

式中:En为资产评估值;K为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为方便对照比较, 设K=1) ;Ci为第i年的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成本, 主要包括各年投入的工资, 物质消耗管理费用等;n为林分年龄;P为利率或投资收益率。

将各项参数代入公式, 得:

3.2 林地租金投入收益及收益比例

现实林地租金支付主要有以下3种方式。

(1) 按现实林地租金每年10元/667 m2, 25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则林地租金投入收益为:

林地收益比例应为:

(2) 按现实林地租金每年15元/667 m2, 每5年支付1次。则林地租金投入收益为:

林地收益比例应为:

(3) 按现实林地租金每年20元/667 m2, 逐年支付方式。则林地租金投入收益为:

林地收益比例应为:

4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林地收益分成合理比例确定在15%~20%为宜, 即乡 (村) 集体或林农应在林木成熟时 (林龄26年) 分得联营造林面积15%~20%的林木, 或按拍卖成交价款扣除评估费及交易费用后的15%~20%的钱款。

参考文献

[1]范晓.林业资源资产评估及作价计算手册[M].石家庄:河北音像出版社, 2004.

[2]罗江斌, 陈平留, 陈新兴.森林资源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2.

[3]陈平留, 刘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操作技巧[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2.

[4]朱萍.资产评估学教程[M].3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8.

8.严氏家族的铁棉联营 篇八

1902年,严裕棠离开公兴铁厂,立即与铁匠出身的储小毛一起筹建属于自己的工厂—大隆机器厂。由老公茂洋行向国外订购的机器于1903年运到,计有车床8部、牛头刨床和龙门刨床各1部、20匹马力水汀炉子引擎设备1套。之前,其父严介廷在上海平凉路购得一块地皮,正好租给大隆机器厂使用。业务由严裕棠负责,接到生意后,则由储小毛指挥工人修理。

当时的大隆并无生产机器的能力,主要业务仍是为停泊在黄浦江上的轮船做配修。一般外国船若无必要,很少停靠码头,因靠岸要缴纳费用,码头也不够用,所以它们往往直接在黄浦江中抛锚。与其他修理厂坐等客户上门不同,严裕棠主动上船去招揽生意,他会英语,又知道以洋烟洋酒投外国人所好,甚至帮外国水手联系烟花女子。这样一来,外国人在支付维修费用时,往往任严裕棠信口开河,而不加计较。在那个信息流通不畅的时代,西方人因其国内消费水准远高于中国,往往忽视了中国的人力成本之低廉,故而大隆铁厂的利润率少则50%,多则200%。很快,大隆机器厂在外轮中,就树立了品牌,而且还开展为工厂修理机器的业务。

制造:从配修做起

尽管工厂每天忙个不停,但到年底,公司账面上竟不见赢利,这让合伙人储小毛深为不解,进而认定严裕棠舞弊,要查账,要严裕棠退出公司。严裕棠不怕查账,更不会退出,因为储小毛的“自己人”账房先生早已经被严裕棠收买。查账没查出什么文章,储小毛将严裕棠告上法庭,法庭上下吃了严裕棠好处,在里面和稀泥,官司从1905年打到1906年,结果是“查无实据”。精疲力尽的储小毛同意退股,这也是严裕棠最希望看到的。严裕棠借钱买下了储小毛的股份,如愿以偿地使大隆成为其独资企业。

正当大隆外轮机件配修业务蒸蒸日上之时,严裕棠突然决定将主要业务方向转为替纺织厂配修零件。一方面因大隆利润丰厚,使其模式逐步为竞争对手所掌握,从事外轮修配的厂家日多,洋人也变得多少精明起来;另一方面,长三角地区的纺织工业开始萌芽,尽管此时前来投资建厂的多为洋商,但纺织机件的修配生意前景看好。不久,新建的日商内外棉株式会社便成为大隆的固定客户。在技术上严裕棠依仗英国工程师为顾问,大隆又从和内外棉的艰难合作中,提升了技术能力,并获得了内外棉及其旗下各厂的信任。大隆声誉日隆,其他日商也纷纷找大隆为其修配机件。

尽管有内外棉这样的大客户,大隆的生意也很兴旺,但严裕棠无意从内外棉的大班川村那里听到一个消息:如果内外棉再扩大规模的话,可能会自建配修所。这让严裕棠下决定为大隆留下后路,之后,大隆为固本肥皂厂承造过机器,为广益书局制造了印刷机,还为沪宁铁路局制造了铁道上使用的手摇车。这些订单都不大,但对严裕棠来说意义非凡—这是大隆自主仿制机器的几次成功尝试,让严裕棠在被动变革中获得信心。平心而论,严裕棠没有什么社会理想,也无心实业救国,他所做的一切更多来自商人的逐利本能,这与他出生于一个买办家庭不无关系。

1914年夏,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对中国民族工业是一个利好消息。大战期间,列强无暇东顾,欧亚运输阻绝,中国民族工业得以迅速发展,纺织工业更是如此。这一年,无锡的荣氏兄弟将纱厂开到了上海,并主动结交严裕棠。从此,严裕棠意识到,以后配修业务要多与民族工业相接触了,民族工业的蓬勃发展也给大隆带了丰厚的利润。在此期间,严裕棠将长子严庆祥(1899年-1988年)留在身边,其余诸子逐渐成年,被他送往德国和日本学习机械,他们后来都成为严裕棠的左右手。

随着一战结束,外国企业卷土重来,民族工业饱受挤压,倒闭成风,但大隆受到的冲击并不算大,虽然很多客户倒闭了,但竞争对手也少了很多,大隆得以扩大了市场份额。此时,大隆的具体运营已由严庆祥接管,但很多事情还得严裕棠拍板。严裕棠逐渐热衷于房地产生意,由于房地产生意利润大,严裕棠甚至动了出售大隆的心思,这对刚刚尝到老板滋味的严庆祥来说,是极其难受的。在儿子的苦求下,严裕棠放弃了原来的计划,继而决定将大隆迁往大连湾路新址,并扩大了规模。1920之后的若干年,大隆以及新开办严家企业都由严裕棠的儿子们在管理,严裕棠专注于房地产买卖。投资地产业为严家的那些工厂提供了现金支撑,使其在经营环境极度恶化的时候,不至于轰然倒塌,而在经营环境好、利润丰厚的时候,工厂又能为严裕棠提供低价购地的资本。这一点逐步为严氏父子所认识,尽管投机土地被人看不起,但严裕棠不在乎,同时,他也没有再动过卖厂的心思。

有了充足的资本后,大隆不再甘于为工厂做机件修配,重新涉足机器制造。为适应江浙地区富农经济逐步产生的社会现实,大隆制造了一些小型的、以柴油为动力的农用机械。与此同时,大隆开始试制纺织机械。纺织机器是一个体系,整套棉纺机器中一般包括五十多种单机,如清花机、梳棉机、并条机、粗纱机、细纱机等等。大隆自制的织布机仿照日本丰田式,并参照欧美织布机的特点,更结合了中国国情,这让严裕棠十分得意,以为能够大卖。但现实颇为无情,除荣宗敬碍于面子购去10部之外,其他纺织厂都对此表示爱莫能助。原因是各厂工程师不是外国人就是留学生,他们不喜欢中国式的织布机,而大隆又不能像洋行那样给经手订购者以丰厚的外汇佣金。

铁棉联营

大隆自制的织布机没有销路,严裕棠只能另辟蹊径。1927年,严裕棠以光裕公司的名义用银30万两买下了破败的苏伦纱厂,从此走上铁棉联营之路。严裕棠对铁棉联营产生了极大的热情,连严庆祥兄弟都觉得惊异。买了苏伦后,额定资本为80万两,严家占股90%以上,严裕棠又从中国银行获得了为期三年的贷款150万两。苏伦在严家的手上焕发了生机,纱锭不久就由2万锭增为4万锭,织布机由300台增为1000台。苏伦的产品因优良的质地成为上海交易所中的筹码,而苏伦的纯利润,年均达40万两之巨。

随着严裕棠各个儿子学成回国,诸子之间的矛盾开始萌动,长子严庆祥长期负责大隆的具体运营,人员都为其亲信,这让严裕棠隐隐有些不悦,他开始重新抓取权力,并借故挤走了“老臣”唐志虞。随着严庆龄于1930年回国,严裕棠对大隆、苏伦两厂的人事做了新的安排,大隆的经理由严庆瑞担任,厂长则是严庆龄;苏伦的经理是严裕棠本人,厂长由严庆祺担任;严庆祥在父亲那边失势,被架空为总公司—光裕公司的副总经理。

严庆龄在工艺和流程上进行了大胆改革,在铸造冶炼、机械加工、量具制造和热处理方面均有大动作,很多工艺堪称国内首次采用,还建立了化验室。严庆龄的改制和盛气凌人让前任严庆祥十分不满。在二人矛盾最激烈的时候,严裕棠却被绑架了。严庆龄开始愤而主张告官,熟谙世情的严庆祥力排众议,主张向杜月笙求助,诸弟商议后皆以为然,推举严庆祥出面处理。两天后,严裕棠回到家中,却不知何人所为,杜月笙亦似与绑匪达成默契,也不便明示。严裕棠觉得十分不安,决定去香港躲避,由长子严庆祥当家。

严庆祥主事后,以其精明过人,以35万两的低价吃进了经营不善的隆茂纱厂,将机器整修扩充为17000余锭,新增织布机470余台,又一次扩大了铁棉联营的规模。严裕棠从香港回来后,便有三家严家参股的纺织厂提出,请严庆祥担任三厂的总经理。面对严庆祥有组织的“逼宫”试探,严裕棠选择了忍让。对这个场面上吃得开,老谋深算的长子,严裕棠心里十分矛盾,最终学习曹操选择了曹丕一样,由长子继承父业,授权严庆祥为光裕公司总经理,各厂均受其管辖。

轮流坐庄

严庆祥执掌光裕后,除了房地产生意不能过问外,各厂都在他掌控之中,感觉良好。很快,严庆祥迷上了交易所里的花纱交易。客观上来说,由于民营企业经营艰难,所获积累不易转化为再投资时,往往容易转向投机,主观上来说,严庆祥急于获得诸弟的认可,另外,他不需具体负责各工厂的管理,有钱有闲。尽管严庆祥多钱善贾,人又精,堪称交易所中一条大鳄,狠赚了不少,但时局莫测,很快栽了跟头。1935年,国民政府为缓解财政困难,实行法币政策,尽管法币取代银币基本统一了币制,但很快引发了通货膨胀,受其波及,花纱价格涨跌大出严庆祥所料,严庆祥一脚踩空,亏了80余万元。正当严庆祥惶惶不安之际,严裕棠倒显得很关切,以严庆祥心情不好,宜修养散心为名,收回了光裕公司大印。从此,有些抬不起头的严庆祥被长期搁置,他暗自奔忙弥补损失,长期压抑的他直到1948年底才登报剖白心迹。上海被日军占领后,严庆祥曾受严裕棠指派以其所长与日本人周旋。

严庆祥下台后,严裕棠认为将家产交给任何一个儿子都是冒险,为了集思广益,他在光裕公司内部成立了一个叫做“中央业务会议”的机构,由各厂负责人轮流担任主席。严裕棠的初衷是为了缓和各子矛盾,兄弟轮流坐庄,机会均等、相互督促、相互竞争,但事与愿违,由于各厂业务性质不同,兄弟之间不免互相干涉,时起争端,严裕棠的耳根更加不清净了。严裕棠决定再次改革,各厂相继成立了董事会,对各个儿子在各厂中的权限进行了再分配,分而治之取代了笼而统之,光裕公司随即被撤销。此时,离上海沦陷已不远了。

上海沦陷前,严裕棠对国民政府动员企业内迁一事,采取了消极态度,出于商人的本能,或出于对故土的眷恋,他将一些次要的机器装船沿苏州河往西,以应付内迁命令,重要的机器材料则寄存进了租界。内迁的机器因错过了最佳撤离时间,无船西上,只得存在苏伦仓库里,随即被日军获得,大隆亦被日军占领,改制军火。

惊痛之余的严裕棠煞费苦心地重新布局,严庆祺被派往重庆,保持和政界的关系;严庆龄、严庆禧以美商的名义在租界里办起了泰利制造公司;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又由严庆祥出面赎回了苏伦、仁德两厂。

9.联营合同(A) 篇九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所有制:________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___公

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

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10.最新超市联营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发展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位置与面积

1、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面积______㎡的场地给乙方经营本协议约定的商品。

2、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和实际需要,有权变动和调整乙方所设专柜,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全力配合。

二、结算方式

1、乙方一次性给予甲方保证金______万元。

2、从乙方商品总营业额中______%作为甲方的毛利收入。

5、乙方每月销售额以当月25日为双方对帐日,对帐后由乙方于该月底前依据乙方应收余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依发票金额于次月___日至___日支付货款。

6、上述货款余额须经甲方确认,甲方没有为乙方垫付款以及乙方没有发生依合约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罚款或赔偿后,由甲方全数在期限内支付给乙方。甲方如有扣除,须书面扣款明细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扣除。

7、乙方提交甲方的增值税发票,必须是国家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盖有乙方单位税务发票专用单,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停止支付乙方货款。若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其提供的进货发票中不足税额部分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款并上缴税务机关。

8、收银由甲方统一收银,收银与结算均以人民币进行。

三、经营期限

1、合约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在合约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权利给第三方或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事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赔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柜位归还给甲方之日止的天数总和乘以该期间单日最高营业额为总额的赔偿给甲方。

3、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四十五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续约。否则,本合约期限届满时,即告终止。

4、在合约期满前,乙方如遇特殊原因要求撤去所设柜台,乙方须于四十五天前向甲方以书面提出撤柜申请,方可撤柜。

5、本合约存续期限内,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撤柜或停止营业(明确地由于甲方的原因除外),经甲方催告纠正的七天营业日届满期后,乙方仍未改善,甲方有权终止合约,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6、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依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指示进行撤柜。如故意拖延,乙方在甲方商场内之所有商品及财产经甲方公证封存(所需公证、堆放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封存后,经甲方催告届满(七个营业日),乙方仍无行动,即视为乙方放弃权利,乙方被封存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7、若乙方在___月内未完成本合约所定的销售保底数,甲方有权按末位淘汰制的方法中止与乙方的合作。

四、经营范围

1、乙方提供的商品经营范围(详见附件)必须由甲方认可方可经营。

2、乙方应就上述所定之商品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由乙方自费将商品运到甲方 指定场所以备销售。乙方不得借用甲方名义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或从其他公 司进货。

3、乙方不得经营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如确所需,须书面向甲方提出 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经营。

4、乙方销售商品后售后服务由乙方承担。

五、柜位装修

1、柜位装修由乙方负责,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为统一商场整体形象,乙方在进行柜位装修前须将其设计的装潢、展示板台、货架以及其他宣传陈列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按甲方的统一标准进行装修。

3、不论合约是否到期,乙方在甲方场地的装潢、陈列道具等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

六、关于促销

1、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独立举办的任何促销活动和推广活动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举行。

2、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采取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的促销和推广活动有妨碍其他柜台的正常营业,甲方可予以制止,若乙方仍未停止该行为,甲方可终止合约。

3、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认可以外的礼券、提货券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商品兑换券。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收售部分金额十倍的违约金并终止合约。

七、关于营业

1、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乙方不得异议。

2、除特殊情况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撤离派驻人员及商品影响营业,否则以违约

论。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收银单并由甲方统一收银,所有销售货款一律送交甲方指定的收

银台点收,不得漏短交。乙方不得私自收受货款、外币或擅自变更售价、漏开或短开收银单据,否则,乙方除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外,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所拒开、漏开或短开金额的二十倍的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前终止合约。

4、所有商品必须经甲方审核及采用统一标签标价后,方可陈列销售。

5、乙方专柜同意接受使用甲方所发行的各类礼券、贵宾卡和会员卡。

6、顾客在使用信用卡和POS签帐消费时,乙方必须接受并负担其手续费,该手续费

由甲方于支付乙方货款中扣除。

7、乙方向柜区内派驻营业人员_名,营业人员的工资、奖金、制服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未派驻营业人员或中途撤回人员,视为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撤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营业人员及核定人数。

8、乙方派驻的营业人员经甲方认可并办理规定的手续后,协助从事销售及存货管理并

接受甲方的管理,配合甲方营业时间的安排和调整,同时均应穿着甲方规定的制服。乙方有义务督促其驻店人员遵章守纪。

八、商品管理

1、乙方在柜内的货品由乙方自行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驻店人员自行负责管理。

2、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陈列和销售“三无”及假冒伪劣商品。否则,须由乙方承担由

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

3、乙方在甲方场所陈列和销售的商品若是进口商品必须提供相关商检证明;若是电子

产品必须是经过正规渠道购进的。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4、乙方交货应将商品合格证及中国强制认证(即3C认证)等一切必要文件随所支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5、乙方在甲方场所的所有陈列和销售的一切商品或服务均不得侵犯他人商标、著作权、服务标章、代理权及专利权等,不得陈列和销售法律法规法令规定的违禁品。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和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于连带责任所引起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6、乙方的商品和劳务如在质量、数量、内容和价格等方面无法达到甲方和顾客的正常

要求,或因为乙方因素造成的营业状况不正常,甲方应催告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甲方可终止合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违反本合约各项规定,甲方得先以书面通知乙方限期纠正,经催告无效后,甲方即可终止合约,取消乙方权利,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乙方派出人员、股权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行为代表乙方,其违反本合约的行为,视为乙方自己的行为。

3、本合约因届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后,乙方应于期满之日或接到甲方终止合约通知七日 内,负责将其商品撤离甲方场地,不得故意拖延。否则甲方可以自行处理,乙方的商品和财产如有遗失或毁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债权和债务纠纷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法律和民事责任,乙方承诺承担所有有关的责任和一切后果。

5、若乙方销售的商品质量、价格、计量、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类产品标准的要求,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由甲方从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十、其他事项

1、本合约有效期到期日起,甲乙双方同意本合约继续延续到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通知注明日期为止。

2、如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请法院解决。

3、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约所有条款均已经双方确认,且无异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双方全部接受本合约各条款的约定。

6、本合约书一式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11.联营工程 篇十一

长乐市某液化有限公司等十四个单位,于2002年上半年,以股份的形式签约合同,自行成立联营协会,以统一进货、统一售价。14个单位根据销售量的大小划分股份的多少,共21.8股,每股预交联营协会2万元作为押金。联营之后通过14个单位负责人集体开会,制定了统一的销售价格及进货渠道,推选被告人李某某任会长,被告人陈支某、陈金某等四人任副会长,聘请了会计,被告人陈金某兼任出纳。

2002年下半年,长乐市某液化气有限公司等组成的联营协会,在经营液化气过程中因在安全违规监管检查上,为得到长乐市建设局液化气管理站、长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监管部门的照顾,由被告人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等主要管理人员事先策划并经其他人员同意,从该联营协会收入中截取一部分钱作为向上述有关部门跑关系的专项经费。从2002年7月至2006年6月每月留出的这项费用是5000元,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每月留出的这项费用是7000元,2006年7月至案发每月留出的这项费用是9000元,以上共截取了426000元。从2002年7月至2007年12月,由被告人李某某经手5次,被告人陈金某经手6次,每次均为12000元,先后以照顾联营协会的名义,向长乐市建设局液化气管理站站长蔡某某贿送累计132000元;2005年7月至2007年12月由被告人陈支某经手,每次均为12000元,先后5次以照顾联营协会名义向长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代局长陈翔某贿送累计60000元;2006年7月至2007年12月,由被告人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各经手一次,每次均为12000元,先后以照顾联营协会的名义,共向长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蒋某某贿送36000元。期间,还向长乐市建设局副局长陈宝某(在逃)行贿162000元。三被告人累计行贿总金额为39万元。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的行为宜定行贿犯罪。理由是联营协会未经法定程序依法成立,不具备“单位”主体资格,为获得国家工作人员在液化气安全检查、特种设备监管方面照顾,被告人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等人未经所在公司集体研究,私自决定从长乐市某液化气联营协会收益中提取累计228000元用于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由于从决定行贿到送贿赂款,都是个人决定和实施,是个人意志和个人行为,不能定为单位行贿罪。

第二种意见是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的行为应定为单位行贿犯罪。理由是被告人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等人的行为属于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体现单位意志且最终利益也是由单位分享,应以单位行贿罪论处,被告人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分别作为上述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构成单位行贿罪。

三、评析意见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

(一)单位行贿罪的特征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单位是经合法成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团体等法定单位。其构成特征是:主体方面,单位犯罪主体是单位;主观方面,单位犯罪要求犯罪行为体现单位意志,其犯罪目的一般是为了单位利益;客观方面,单位犯罪带来的利益通常归单位所得。

根据刑法和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区分单位行贿犯罪与个人行贿犯罪,主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行贿是以谁的名义,是单位还是个人。其次行贿是体现的单位整体意志还是个人的意志,其目的是为谁谋取利益。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大多数可以认定为反映了单位整体的意志;由单位负责人决定的,要具体分析,若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则说明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整体性,所以可以认定为单位意志。第三犯罪所谋取利益归属,也就是行贿者本人还是单位,最终取得了行贿所谋取利益。

(二)以单位名义实施行贿犯罪,所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证据证实被实施犯罪的个人占有或私分,应当认定为单位行贿犯罪

本案中由被告人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等负责人以所谓长乐市液化气联营协会名义,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属于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行贿犯罪,具体表现为:一从行贿对象来看,是国家有关机关所监管十四家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二从行贿资金来源来看,虽然是联营协会的收入,而协会收入完全来自于十四家液化气有限公司上缴。三从行贿的名义来看,虽然是以联营协会名义实施的,但实质上是代表十四家液化气有限公司。四从行贿的所体现的意志来看,虽然是由担任联营协会会长、副会长的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等人以联营协会名义实施的,但联营协会不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是十四家液化气有限公司的联合体,因而其所体现的实际上就是十四家液化气有限公司的意志,而非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等人个人的意志。五从行贿的目的来看,是为了联营协会所属的十四家液化气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等方面得到国家有关监管机关的照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个人犯罪:一是单位属于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二是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三是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根据长乐市某液化气等十四家设立、日常经营情况的有关证据证实,上述公司于96年8月前后由各投资人出资,并依法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工商登记后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为液化气及钢瓶销售等。自成立之初至今(2008年上半年)一直从事液化气及钢瓶等销售。而于2002年上半年成立至今(2008年上半年)的长乐液化气联营协会主要的工作目标是为行业获取更多利润,避免恶性竟争,制定了统一的销售价格及进货渠道。由此可见,上述十四家液化气有限公司和长乐液化气联营协会,其设立目的并非为个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从事长达数年的经营,亦没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其主要活动。因此认定本案属于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关键是行贿犯罪谋取非法利益是否为被告人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等人占有或私分。

从现有的证据来看,被告人于2002年上半年成立液化气联营协会的动机,是当时去外地参加液化气安全管理培训,借鉴连江、闽候等外地联营经验,发现公司联营可以统一液化气的价格,经营的公司能获得更多的利润,所以才想到办联营协会。联营后,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负责协会日常事务,通过各液化气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集体研究,制定了统一的销售价格及进货渠道。同时为了所经营的液化气公司获得有关部门照顾,三人经共同商量,利用每年春节送礼,这种主观意图不仅从被告人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等人口供中可以看出,而且为本案客观事实加以证实。从行贿犯罪所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归属方面看,如长乐市建设局是液化气行业的主管部门,陈宝某是分管副局长,蔡某某为局液化所管理站站长,给他们送钱后,他们对十四家液化气有限公司的存在的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器材过期、水泵不合格、水池的水不够满等问题,放松了监管职责,听之任之,由此各公司就能降低成本获得更多利润。又如2005年长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始监管液化气行业,主要监管项目为超期钢瓶使用、容气罐不符合标准等,送钱给局长陈某某及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的局纪检组长蒋某某后,对各液化气公司超期钢瓶、容气罐不符合标准等监管项目上给予以照顾顺利通过检查,少处罚或不处罚,减少成本,增加了利润。

从上述事实可以认定,被告人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等人行贿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是为了单位利益,且最终利益也单位分享,因而应当认定本案行为属于单位(共同)犯罪,而非李某某等人(共同)个人犯罪。故李某某等人只应分别承担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刑事责任。

(三)本案单位犯罪的主体是李某某、陈金某、陈支某分别所在的三家液化气有限公司

12.联营工程 篇十二

早在2001年7月, 河南范县“范县—濮阳”线路上的客运车主们对所有辖区内参加营运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进行了更新, 并率先成立了客运协会, 实行“联营统管”。十几年来, 范县发往濮阳的所有参营营运车辆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并彻底整顿了车辆争抢客源、乱停乱放、沿街兜圈揽客及途中甩客、倒客、宰客和不按许可线路、异地驻点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的经营行为, 制止了乱抬、乱降票价等现象。

如今,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的新常态, “互联网+”席卷着传统行业。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 在整个道路客运行业发展不景气的大环境下, 道路客运运输企业该如何作为呢?笔者认为, 必须摒弃传统的“规模冲动”和“速度情结”, 研究和推进降本增效、节能减排的转型发展思路, 力求向管理要红利, 力创质效齐升新阶段。为此, 笔者专门走访了濮阳市汽车运输公司三分公司, 看看他们是如何面对这些新挑战的。

濮阳市汽车运输公司三分公司位于河南濮阳市范县汽车站, 主要提供省际班车、省际包车、市际班车、市际包车、县级班车、县级包车、县内班车、县内包车等客运产品和服务, 日进站车辆达到120辆, 公司名下客运车辆70辆。其中“范县—濮阳”客运线路的“联营统管”就是他们做得好的经营模式。笔者将以“范县—濮阳”客运线路为例, 看看运输公司如何来降低成本实现增效。

一、大胆引进LNG车。2015年春运前夕, “范县—濮阳”线上的首批LNG客运车辆投入使用, 对该线路上该更新的车辆全部进行了更新。截至目前, 该线路上的29辆, 已更新21辆, 剩余的8辆也将在2016年全部更新完毕。新的LNG车, 车内宽敞、起动平稳、噪声小, 细节方面也非常精致—干净整洁的车厢、温馨的提示标语、门轴上精心包裹的隔离层, 这些都让乘客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馨。这也是范县道路客运业首次引进LNG客运车辆, 意味着范县不仅开启了高效清洁环保经济的客运新模式, 也正式开启了清洁能源时代。

据了解, 更新后的LNG车是33座客车, 相比过去的17座, 仅此一项就增加了近一倍的运力。车主给笔者算了一笔简单的账, 更新前, 17座的车跑一个班次要花费80至100元的油费, 而更新后的LNG车跑一个班次只需要花费40元左右的气费, 节省下来的都是纯利润。运力增加了, 运营成本反而降低了, 还能大幅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 比汽油、柴油更安全。

二、利用“互联网+”, 充分利用GP监控车辆。所有更新的车辆都安装了GPS, 调度室和监控室可以进行实时监控, 哪一辆车在哪个位置, 什么时间到达哪个地方, 都能一清二楚。全程监控从车辆一出站就开始运行, 路上超速还会自动发出警告, 不仅提高了服务质量, 还提高了车辆行车安全。

同时, 通过运输过程中的“定位监控”功能, 实时获得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如车辆位置、行驶速度、运输路线、周边环境、车辆信息、司机信息等。通过信息透明和实时共享, 实现信息的快速交互, 改变之前调度依靠电话等单方面的信息提取方式, 转为信息平台的短信息数据群发, 不仅数据传递快速, 也可以保证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还能通过约束停车时间保障运输时效。俗话说, 不怕慢就怕站, 停车是影响时效的最重要因素。全程监控能有效防止司机在运输过程中的随意停车, 对保障运输时效有直接作用。运输过程中设定车辆停车标准时间, 对于超时停车, 详细进行记录, 并报警提示, 另外报警还需要推送到监管部门, 做到停车过程透明, 实现对司机停车行为的透明监控, 约束司机随意停车以保障运输时效。

三、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安全生产不可小觑。安全生产是客运企业工作的生命线, 安全责任重大, 实现安全生产就是最大的降本增效。濮阳市汽车运输公司三分公司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平时加强职工思想教育, 强化安全意识, 引导驾驶员、乘务员转变观念, 改“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杜绝习惯性违章, 路上不开英雄车、疲劳车, 主动参与安全隐患的查找与整改, 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有力地保证客运企业安全形势的安定稳定。

四、客运协会通过对市场调研、预测来决定每天投放市场运力。譬如:“范县—濮阳”线上是每车每天6个班次, 采取“一大一小歇班制”, 以“一周”作为一个单位时间进行循环轮歇, 这样就能保障所有参营客车每天有一辆歇2个班次小班;还有一辆歇一天大班。如此一来, 车辆就有时间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充分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确保运行安全。而在“黄金周”和春运期间, 会根据运量增加程度临时决定加班, 保障人民群众走得了。

五、严厉打击随意压班压点及超载运输行为, 严禁客车超载出站, 落实准点发车、安全法人负责制和层层责任制。“范县—濮阳”线上的30部客车实行“联营统管”, 采取的是“三定四统一一完善”的管理办法, 即定线路、定班次、定站点, 统一票据、统一售票、统一发车、统一结算, 完善营运车辆手续证件。该办法有效解决了“范县—濮阳”线路上客运市场存在的违规、违章经营、无序竞争、服务质量低等问题, 营造了和谐的道路运输经营环境, 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出行, 受到广大乘客的欢迎。

2015年春运前夕, “范县—濮阳”线上的首批LNG客运车辆投入使用, 对该线路上该更新的车辆全部进行了更新

因为“联营统管”模式利润平均化, 多拉一个人或少拉一个人, 都不会影响经营者的利益;这辆车不拉, 下一辆车拉, 不论哪一辆车挣的钱每个经营者都有自己的一份, 经营者自然就不多拉了, 都自觉遵守行规行约。以前可不是这样:每见到一个乘客, 车主也不管超不超员, 就会吆喝:“向里挤挤, 让他上来, 不知下一班何时来呢?”现在呢?“这班满员了, 下班几分钟就来了, 您就坐下一班吧!”说话也客气了, 服务态度也好了。

六、协会组织积极配合运管部门整治“黑车”现象。实行“联营统管”以来, 协会组织积极配合运管部门, 提供举报“黑的”、“黑车”线索, 使运管部门治理起来得心应手, 对“黑的”、“黑车”进行查扣,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给予处罚, 有力地维护了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 客运协会降低票价, 也使大多数“黑车”措手不及, 客运车辆打破了“黑车”价格优先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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