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精选6篇)
1.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 篇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年任务。会后安排市州工商局、省局机关处室单位签订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省局党组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会前专门听取了纪检组监察室关于省纪委和国家总局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对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黄石市局、仙桃市局、襄阳区局和监利县工商局新沟分局介绍了经验。一会儿,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源超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作党风廉政工作报告。
一、20**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年是抗击金融危机的非常之年,是工商停征“两费”推进转型升级的起始之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具有工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创新反腐倡廉监督机制,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省工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系统各级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分解工作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报告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系统全年共追究 19名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底省局组织对市州局和省局机关处室单位进行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得到较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机关对工商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黄石、鄂州、孝感、潜江,竹山、夷陵区、当阳、远安、襄阳区、宜城、黄州区、红安、黄梅、武穴、崇阳、曾都、建始、来凤市县局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或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南漳县局领导班子被评为党风廉政先进领导集体,有8名个人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荆门、仙桃、麻城、罗田、浠水、蕲春、英山等市县局获得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一是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省局选取系统5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例拍摄制作了《廉政警示录》并组织系统观看,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专题演讲和工商论坛,组织处级干部参观中共五大会址,制作廉政书画上墙。系统各级采取观看教育片、剖析案例、勤政廉政谈话、格言警句上墙、唱红歌、扶贫帮困献爱心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勤政廉政氛围。二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突出“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主题,开展了“六查六看”,着力查找和整改队伍作风问题,制定了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要求,开展了对小金库、公车购置和公车私驾、违规参与营业性娱乐活动、外出学习考察、利用职务之便指定、推荐中介服务等不正当交易专项清理。三是开展日常宣传教育。省局制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责任分工。各单位把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加大廉政教育力度。
(三)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完善行政执法“三制”,推行“三无一能”违法行为整改优先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定了系统行政处罚案后回访暂行规定、系统商标监管和广告监管服务工作规范,拟定了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省局机关全员岗位绩效考评办法、工商所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及问责办法,制定了会议礼仪规范、公务接待规范,完善了岗位管理和政务工作流程。
(四)制约权力运行取得新成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系统共开展任前谈话655人次,诫勉谈话79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470人次,对下级班子成员进行函询12人次,各级干部上交礼品礼金合计25万余元,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80人次,新建廉政档案256份。省局9名局领导按规定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32人进行了任职和廉政谈话,对市州局班子成员函询3人次,对天门市局离任局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工商干部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范围扩大到市县工商局长及登记注册、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等机关“窗口”工作人员,全年共有1061个单位、7067 名工商干部向20401名社会各届代表公开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开展社会评价,接受群众监督,省局开发完成了门户网站评价系统,建立包括网站调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价、第三方调查等多载体、多形式的社会评价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四级考评和四项内部考核制度,推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省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强化分权制衡和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设和管理,省局5971件审批事项进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办理时限全部符合要求。全系统办理网上申报年检企业逾3.8万户。政务公开、局务公开深入推进,省局门户网站再次改版,增强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提高了公开效能。
(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全面推行。按照省纪委和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创新工作进行探索,采取“先试点、后推开、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方式,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省局在组织襄樊市局、黄石市局、省局公平交易分局试点,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办法,召开动员大会全面推行。系统各级按照“梳、查、防、控”要求,梳理工作职责,查找岗位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初步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以风险点和风险情形为具体指向,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相结合的“防风险、促工作、利群众、护干部”的廉政工作机制,得到上级高度评价。省纪委将全省工商系统确定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单位”,3月中旬在省工商局召开了“省直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座谈会”,推广工商部门经验。
(六)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医疗和药品虚假违法广告、“红盾护农”、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稳妥完成15749名三聚氰胺奶粉患儿赔偿金发放工作,维护了群众利益。狠抓部门纠风治乱。为适应工商职能转型,省局重新颁布了“八条禁令”,各地开展了执法监察,查处违禁行为36件,处理违禁人员18人。严肃查处少数地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执法争利、执法扰民等问题。开展了个私协会会员入会和会费收支行为清理和规范。各级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310人次,认真处理投诉问题。系统55家单位参加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全部获得优秀或合格单位,优秀率达62%,5个参评市州局均为优秀。
(七)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一年来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共办理群众信访525件,查处违纪案件3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30人,对因贪污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宜昌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原局长邹心钰、因挪用公款受到刑事处罚的汉川市工商局原局长陈明祥等4名干部给予了开除处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对4个单位、15名工商干部进行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0**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凝结着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汗水。在此,我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单位发生腐败案件,执法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自律不严、作风不正,不能严格管理,群众反映意见较多;有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力度不够,反腐倡廉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全省工商系统落实新“三定”方案、推进工商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紧密结合实际,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职能到位,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着力点,完善具有工商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突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制约监督权力运行,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创新机制,为全面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落实好“两个第一”,开展好“三项行动”,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定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政令落实的监督检查
要把保障政令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上级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部门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中央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新形势下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工商职能,认真落实有关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优化投资环境、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等政策措施;加强对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重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国家总局部署的食品安全监管、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以及省局布置的实施“三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要建立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
系统各级党组(党委)对作风建设要常抓不懈,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行风。各级纪检组要履行协助党组(党委)抓党风职责,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作风建设。
1、认真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系统各级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良好作风,认真纠正和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为政不廉、律己不严、为政不勤等问题。针对系统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审批管理,坚决遏制公款旅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违反规定配置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根据统一布置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车辆管理;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2、认真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今年1月,党中央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中央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新要求。各级党组(党委)要认真学习,宣传教育,并贯彻落实,要开展一次《廉政准则》集中学习活动,召开一次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一次《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总结表彰一批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做出表率。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切实纠正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以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等单位领取报酬。
4、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廉政风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建立丰富有效的文化载体,积极营造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以勤廉先进典型评选和宣传为主题,开展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岗位,分析岗位性质和特点,采取提示岗位风险、明确岗位廉政要求、开展案例教育、拍摄廉政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开展贴近实际、针对性强的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廉洁行政、依法履职。运用系统内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查办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和其他典型案件要进行分析,总结教训,增强教育的效果。完善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主要采取集中谈话方式,根据干部任用情况,每年组织一次新任职干部的廉政谈话,开展廉政规定测试、参观教育基地、座谈等活动,充分发挥任职廉政谈话的教育和监督作用。
(三)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认真贯彻省纪委在省工商局召开的省直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座谈会精神,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在已有基础上,在落实、深化、完善上下功夫。一是完成工作任务。工商所(分局)要按实施办法要求,在今年一季度前完成 “查找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防控责任”等阶段性工作,实现省、市、县、所四级工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二是落实防控措施。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制定的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实施防控管理,实现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全覆盖”。三是深化重要风险点防控管理。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财物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出有效防控措施,强化防控效果。四是完善防控机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检查考核办法,下半年组织对各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纳入今年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开展廉政风险迹象管理,是工商部门建立预防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的重要措施,为有效预防廉政风险提供了新的途径,这个思路和方式得到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办法》,明确廉政风险迹象管理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自律,加强约束,强化监督。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廉政风险迹象管理责任,将风险防控关口进一步前移,将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细化,切实防范风险。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典型,发挥示范和警示作用,增强制度执行实效。要及时分析总结,逐步完善反映廉政风险的迹象指标体系,不断探索创新有效预防廉政风险的办法和措施。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20**年是制度建设的推进年,全省工商系统要坚持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工作,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
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是省局机关拟新制定和修订26项制度,其中有系统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财务监督检查办法等重要制度,各地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二是按照省纪委要求,完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管理,探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制度和个人事项报告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行为。三是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求,创新行政处罚执法办案体制,对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审理等实行分权制衡,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试点,而后逐步推行。实行案件处罚程序网上运行和监督。四是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制度,发挥网上诉求系统作用,加强对反腐倡廉信息的监看收集和分析研判。五是以贯彻落实省局新“禁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作风纪律为重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防腐作用。
2、加强用权行为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结合干部调整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按照统一布置,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深化局务公开、政务公开,完善局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将涉及决策、人事、财务、基建工程等事项向干部群众公开;大力开展网上登记、年检,网上年检率力争达到60%。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开展对省局机关干部和重大专项工作的在线社会评价,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3、继续深化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国务院纠风办近期印发了《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对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总局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述职述廉活动,县(市)工商局注册、公平、消保等窗口单位要全部纳入述职述廉范围,并在述职述廉内容、对象、方式上与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有机结合,以述职述廉促民主评议,增强评议效果,全面推进工作。
(五)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部门纠风力度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办工商机关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工商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接受商业贿赂的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重解剖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找出发案的重点部位和要害环节,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置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认真纠正和治理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和规范对协会等局属单位监督管理,切实纠正利用行政职权强制入会、强制收取会费等突出问题,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坚决防止和纠正变相收费、乱摊派、滥罚款、超标准收费、执法争利、执法扰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参加和做好各级组织的行风评议、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推动行风建设,维护工商机关的良好形象。
(六)认真完成反腐倡廉分工任务
根据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全省工商系统要认真履行职责,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治理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管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开展企业登记代理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对袒护、包庇违法中介活动,以及利用整治行动吃、拿、卡、要的执法人员,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将有关任务进行分解,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落到实处。
三、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服务科学发展和工商事业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落实,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各级纪检组要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参谋助手作用,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促进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住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制,系统各级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要坚持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组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加强检查考核,完善考核项目,实行各级领导带队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的单位,要按规定追究领导干部责任。原定去年要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因故没有进行,今年要进行评选表彰。
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一是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工商行政管理和纪检监察业务以及相关领域知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省局将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今年举办一期县市局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积极选送干部参加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执纪能力。二是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各级单位要以实施新“三定”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加强工商所纪检监察工作,在工商所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各级要建立督察队伍,加强督办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建设。加强工商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执法监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治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和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廉政工作新机制、新途径,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遵守各项制度,带头弘扬良好作风,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做到“四个对”: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认真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促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保障,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2.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 篇二
王正喜局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全省质监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尽职尽责、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服务奥运安保、支援抗震救灾、处置奶粉事件三场特殊战役中,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年来,全省质监系统以实施“质量立省、名牌兴晋”战略为抓手,深入推进以质取胜;以三场特殊战役为重点,全面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以深入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为契机,大力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以服务“四大攻坚”为目标,全面加强技术基础工作;以狠抓自身建设为保障,促进质监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展望2009年的质监工作,王正喜局长说,2009年全省质监系统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大力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尽快建立健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发展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而努力。
王正喜局长指出,全省质监系统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水平;要在推进宏观质量管理、夯实技术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全力服务转型发展;要在强化以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为重点的安全监管工作上下功夫,全力服务安全发展;要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大力营造和谐环境上下功夫,全力服务全省和谐发展。
张建欣副省长对上一年度全省质监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2009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张建欣副省长说,近年来,质监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在不断加大,作用日益突出。监管服务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能力明显增强。质监队伍形成了良好精神风貌,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张建欣副省长强调,全省质监系统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增强做好质监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规划,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有价值、有分量的质量分析评估报告,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质监工作在政府宏观决策中的基础作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提高我省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力开展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在新的一年中,为促进全省转型安全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纪检委常委张秀萍就全省质监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作了重要讲话。
3.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 篇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年工作任务。受省局党组委托,下面我代表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全省工商系统不平凡的一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和工商管理体制调整三项改革叠加,涉及各方利益,干部思想波动较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更复杂,任务更繁重。在这种形势下,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上级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抓手,坚持立机制、转作风、强监督、严纪律,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福建电视台和福建日报予以专题报道,经验做法在全国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
1.职责更加明确。省局在省直机关和全国工商系统中率先制订了《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系统逐级召开了落实“三转”推进会和“两个责任”约谈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了“三转”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建立了年度报告、述责述廉等配套制度,通过“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工商局党组及时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按照业务职能分解党组的主体责任,强化了有关处(科、股)室在廉政教育、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资金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纪检组按照“三转”要求退出无关主业的议事协调机构,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问责,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防控更加务实。各级工商局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采取党课讲座、道德讲堂、警示教育、短信提醒、网上竞赛答题、评选廉政先进典型等形式,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队伍防腐拒变的自觉性。同时,我们加强了制度防控,根据改革情况重新编制权力清单,重新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扎紧制度笼子。省工商局依法梳理了全系统432项行政权力(其中省局195项),绘制13张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了《党组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和《重大决策调研制度》,制定了《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商标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了会议、接待、差旅、办公设备配置和公车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有效防控了廉政风险。全系统以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建立制度296项,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推进了依规治党、依法行政。
3.纠风更加到位。各级工商局认真落实省局《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十条纪律”,细化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组织学习典型违规问题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省局建立了网络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查核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举报,全系统累计查处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给予3人党政纪处分,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在各级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年全系统“三公”经费和会议活动费开支同比下降36.42%,其中会议活动费、公务接待费下降超过50%。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局派出4个督导组,加强对各市县区局的督促指导,并抓好省局机关第一批活动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情况测评满意率达97.1%。各级工商局毫不懈怠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信访举报和效能投诉,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格效能问责,有效净化了行业风气,得到了各级纠风办的充分肯定。省局被列为20**年度5个省级民评免评单位之一,9个设区市局也均为免评或位居本地区行政执法类前列。
4.监督更加有力。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各级工商局强化对拟提任干部的廉政情况考察,事先书面征求纪检组意见,进行廉政谈话,推行廉政知识测试,并对全系统10名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依规调整了岗位,责成26名在社团兼职的干部辞去兼职。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省局组织修订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增加任中审计、提拔前审计和追责条款,避免“带病提拔”,并查处了5起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在行政监察方面,建立启用权力运行风险预警电子平台,已制定预警规则50条,产生预警信息2798条。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年度民评选题,查处3起违反行政处罚程序行为,组织了案件网上抽查评析和执法办案综合检查活动,促进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5.惩处更加严厉。驻省局纪检组切实加强了系统内纪检监察对口领导,制定了线索处置情况报告制度,统一了检控类信访件处置程序和办案工作纪律,对各类违纪行为实行“直查快办”。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件291件,严格按要求进行100%初核,立案17件,给予行政警告8人,记过2人,记大过3人,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各1人,党政纪双警告1人,退款1人,挽回经济损失53.43万元,其中2起违纪案件实行了“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针对发案特点,省局党组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剖析原因,明确了对策措施。
在看到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单位对“两个责任”认识不足,责任不明、落实不力,有的党组主体责任虚化空置,有的纪检监察机构缺少监督担当;二是腐败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行政处罚程序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有的单位对从严治党重视不够,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这些情况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完善权力制约体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此我们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做到“三个坚持”。一要坚持思想引领。各级党组织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习“五个必须”要求,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勤政廉洁。二要坚持立规立制。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体制机制改革和形势变化特点,将政治生活、队伍建设、机关管理、职能履行等方面的目标要求予以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对原有的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对缺失的制度进行补充订立。通过进一步细化项目、标准,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通过明确禁止性条款和惩戒性标准,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切实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实,管得更严、更有效。三要坚持从严导向。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从严管理队伍摆在突出位置,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对我行我素、慵懒懈怠、碌碌无为的干部大胆开展批评,点名曝光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纪委要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惩处各类违反纪律行为,推动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2.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党组(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委)监督责任是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反复强调的基本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局务必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一要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准确把握主体责任内涵,将责任延伸落实到基层党组织,贯穿于党建工作各个方面。各单位党组书记要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主动分担党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支部书记或处(科、所、股)长要切实负起直接管理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精神,进一步理清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的监督职责,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明确工作职能和任务,形成监督合力。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办事协调机构建设,安排具体部门和人员承接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要抓紧完善配套制度体系,细化责任内容,明确工作抓手。省局近期将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落实监督责任暂行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关于加强党组和派驻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沟通协商的意见》和廉政谈话提醒、支部负责人年度报告、定期述责述廉等制度,各级工商、市场监管局也要结合实际,将“两个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三要落实追责机制。中央纪委、省纪委已经明确今年将突出问责,各级党委、纪委组织的专项检查、集中检查、巡视检查将成为常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局也要认真按照地方党委、纪委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党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出现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和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既追究违纪者的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3.坚持不懈查纠“四风”。长期以来,全省工商系统重视加强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年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一要抓教育促自觉。各级党组织要继续通过各种形式和平台,深化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焦裕禄、谷文昌精神和“马上就办”、“四下基层”作风,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勤政廉洁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成果。要把“三严三实”主题教育贯穿到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之中,使“三严三实”要求成为党员干部为人处世的准则,促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抓监督促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努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纪委系列禁令、国务院“约法三章”以及省委“十个严禁”、“六不准”、省局“十条禁令”落实到位,要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紧盯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和公车私用、职务消费、收送红包礼金、变相违规乱收费等具体行为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用车、住房、兼职、操办婚丧事项、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监督,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要抓纠风促提升。各单位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深入组织调研访谈,加强红盾网站建设,广泛听取各界的意见建议,开展信访综合分析和舆情跟踪研判,全面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要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督查督导和问责通报,着力解决“庸懒散”、“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促进监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4.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确保依法用权是反腐倡廉的永恒课题,在今年的工作中,要突出加强四个方面的监督制约。一要加强对“三重一大”的监督制约。各级党组要健全议事决策有关制度,明确“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范围,在各类集体讨论事项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加强相互分权监督制约。要按照省纪委防控廉政风险工作部署,逐步建立听证质询、专家评审、决策风险评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通过列席会议、调阅资料、专项检查、开展质询等方式,加强对“三重一大”的监督。二要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制约。各级党组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过程监督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等制度。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基本要素,要全面考察拟任人选的廉政情况,听取分管领导评价,事先书面征求纪检组意见,落实任前廉政知识测试、提任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对封官许愿、营私舞弊、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三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制约。各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预算和资产购置使用管理,落实财务公开,加强领导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审计监督。要严格财务报批审核手续,强化“三公”经费支出、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重点事项管理,确保每一笔开支合法合规,经得起审计监督,防止出现违反程序、挥霍公款、虚开发票、变通报销、超支出范围和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省局今年将对下属独立核算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纠正违纪行为。四要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各级工商、市场监管局要贯彻职权法定原则,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确保履行职责到位。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案件监督函告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等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要持续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预警电子平台建设,完善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党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阳光行政。
5.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当前反腐败的形势依然复杂,任务依然艰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重要案件要亲自过问,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在研究立案审查、定性量纪等问题时,要讲党性、讲原则、敢担当、不护短。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在地方党委、纪委的领导下,找准职责定位,理顺工作关系,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问责。一要把握案件查办重点。要强化办案力度,坚决遏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作风腐化问题;严肃查处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中的违反程序、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和违规收费、乱摊派、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必须从重处理。二要注重抓早抓小。要拓宽监督视野,在认真核查群众信访举报的同时,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开展明察暗访、参加会议活动、组织走访座谈、参与调研督查、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加强单位内部沟通等方式,着力发掘隐藏问题和案源线索。对各类线索要抓早抓小,对需要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的要及时跟进落实,对信访件要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对确有违纪事实的要及时立案审查。三要大力抓好案后整改。要加强案件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各级党组要做到“一案一剖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纠风整治,及时弥补制度漏洞,实现以查促防、以案促建。四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三转”要求,树立“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的意识,认真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纪监督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情况。要加强执纪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执纪监督有关管理制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努力提高履职能力、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新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希望大家继续努力,锐意进取,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为工商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4.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 篇四
一、20**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年,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推进“五增五创”工作主题,创环境、促发展,抓监管、构和谐,带队伍、树形象,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严格纪律,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职能,务实创新,全面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
省工商局党组以贯彻《实施纲要》为契机,确立了把廉政文化建设与“五增五创”工作主题相结合,带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与市场监管、服务发展和队伍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四级联动,全面实施。省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定位准确,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各级局党组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与基层规范化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基层一线努力探索、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广大干部职工建言献策、踊跃参与;纪检监察积极协调、强化督察、指导到位。此外,各级局领导还积极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提供强大支持,保证和促进了全省系统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二是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深入开展了“五廉”(倡廉、助廉、育廉、督廉、促廉)、“五上”(上墙面、上桌面、上讲台、上舞台、上网络)和“五进”(进机关、进基层、进岗位、进家庭、进市场)活动,使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圈、生活圈。同时,面向社会和全系统积极开展了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廉洁、强素质”为主题的工商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征集到书法、漫画、摄影等20余种形式的作品1000余件,经层层筛选,评出8大类作品243件,汇编成册,广为宣传;三是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在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如,太原市娄烦县工商局、迎泽分局、万柏林分局,长治市城区分局,运城市临猗县工商局,临汾市曲沃县工商局、晋城市阳城县工商局、祁县西六支工商所等都能够因地制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为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工商局及时确定了娄烦县工商局等26个工商局(所)为全省工商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他们的经验做法,做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全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扎实推进。通过加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全系统呈现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展现出各级局党组和广大干部职工的高度责任感和优良精神风貌。我省系统的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得到总局和省纪委的高度重视和肯定。总局在我省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石见元组长对省工商局工作予以高度评价,认为省工商局的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内容丰富、经验实在,受到了,陶、得到了启迪、开拓了思路、明确了方法,并欣然题词“工商廉政文化开奇葩”。省委、纪检委书记金道铭同志专程考察了娄烦县工商局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
(二)强化宣传教育,工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全系统广泛开展了以“学党章、知荣辱、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广大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建立了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机关党建、纪检监察、人事教育的宣传教育协调机制,形成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在省工商局制定的《20**-20**年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把反腐倡廉教育列为政治理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以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采取专家辅导、收听收看、演讲比赛、廉政宣誓、廉政承诺、传统教育、编印手册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党纪条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人生观、权力观教育。建立了以黄崖洞、平型关、麻田为依托的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以娄烦县工商局“悟园”为依托的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同时,充分发挥系统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先后总结、宣传了杨宽德、郑俊华和于剑云等同志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的人和事启发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在全系统营造了弘扬先进、激励先进的氛围;三是强化了信息宣传。省工商局编发《纪检监察简报》77期,被《山西纠风信息》采用10篇,采用率在省直厅局中名列第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系统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几年来,省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居安思危,长抓不懈,一年一个新台阶。一是明确了纠风工作重点,提出了“八个严禁”、“五项承诺”和“四个纠正”的纠风工作措施;二是积极领导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排名第四、排名第二的基础上,20**年在省工商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系统各级局党组和广大干部再接再厉、奋力拼搏、务实创新、积极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公开承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力创优发展环境,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好评。辛勤工作获得了丰硕成果,11个市工商局在当地政府的评议中全部进入前两名;在省评议办对执法监督单位发放的13.7万份群众问卷测评中,省工商局满意度第一;在对参评部门的综合考核中,省工商局名列第一;在信息简报的采用上,省工商局采用率第一。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省工商局在20**年省政府组织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中评为第一,圆满实现了省工商局党组的预期目标;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效能建设。省工商局党组从各级领导干部着手,出台了对影响政务环境、损害工商形象予以责任追究的《山西省工商局关于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的决定》(简称“约法三章”)。于幼军省长批示予以好评,并要求工商局做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政务环境的表率。同时,制定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修订了省工商局政务公开制度,促进和保证了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开承诺”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执法督察,严格责任追究。制定了全年督察工作方案,深入11个市县局服务大厅和工商所进行明察暗访,并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20**年,全省工商系统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各类信访举报518件,经梳理正式立案查办20件,分别给予38人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及党、政纪处理。
(四)加大了对重点事项的监督力度,源头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进一步加强了对审批权、人事权、财务权的监督制约。一是加大了对审批权的监管力度。强化了政务公开,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予以公示,并在省工商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内部进行了轮岗。进一步加强了机关效能督察,省工商局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效能岗位监督、绩效评价监督、电子视频监督、电话举报监督、群众意见箱监督并举的行政执法效能监督机制,保证了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强化了对人事权的监督力度。省市两级工商机关均建立并实行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了纪检监察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三是不断强化对财务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对专项资金、大额项目资金管理的监督,在全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商制服换发、执法车辆配备、机关办公设备购置等工作中,纪检监察积极参与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落实。此外,为巩固“三项治理”成果,建立了领导干部外出考察报告制度和系统车辆购置、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有效地防止了不廉洁和铺张浪费等行为的发生。
(五)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一年来,按照省纪委、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和省工商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全系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学习、宣传、落实《实施纲要》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省工商局“五增五创”工作主题,以构建“五不为”机制为重点,以强化“六坚持”结合为主线,初步构建了符合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国家总局在广东、杭州召开的全国基层工商机关落实《实施纲要》座谈会上,省工商局作了交流发言,受到一致好评。
按照省委和总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将任务分解到每位领导,落实到每个处室,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目前,全系统已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牵头处室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抓,纪检监察协调抓的整体工作机制。在年底省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对省直各厅局的考核中,对省工商局去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给予了肯定和好评。
同志们,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省工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省委、总局的决策部署,依靠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进取、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履行职能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监督机制不健全、部门间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等现象仍然存在;年检办照期间违规收费问题还时有发生;少数基层干部执法行为不规范、方法简单粗暴,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工商形象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突出;一些市县局仍然存在群众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这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检验,履行职责的考验,希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继续引深“五增五创”工作主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争做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执法行为的表率,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山西做出积极贡献。
二、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年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深入贯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推进省工商局“五增五创”工作主题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根本,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切实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努力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积极构建符合系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优化政务环境,建设和谐稳定、文明富裕、山川秀美的新山西做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和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紧密围绕“五增五创”工作主题,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实现“品牌兴省”战略、营造“诚信兴商”氛围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做优化政务环境、规范执法行为的表率,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我们要联系实际,按照胡锦涛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中央纪委的“十项”工作要求和省委开展《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决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自身修养、端正思想态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按照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决定》要求,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省系统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要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评比和达标表彰活动,严格遵守总局和省纠风办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有关规定,对在清理期间继续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予以严肃查处。要进一步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充分发挥视频会议优势,做到开短会、办实事、求实效。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要严格报批程序,按规定和标准执行;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同时,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选拔任用干部、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方面,必须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严禁少数人甚至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对违反规定的,要按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二)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继续深入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一要坚持教育的经常性、典型性和广泛性。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培训学习、宣传版报、电子网络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要广泛开展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树立和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热情。同时,注意从反面典型中查找原因,汲取教训,真正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二要与“窗口”规范化建设相结合。要把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与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基层工商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信用山西”网站等的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以廉政文化建设促进窗口建设,以窗口建设体现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三要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工商职业道德规范。这是年初总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要求,也是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下功夫、动脑筋,围绕工作职责,在执法理念、程序、环节、行为上找特点,制定出符合工商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按照总局的要求,这项工作我省要先行一步,尽快拿出工作成果来。对此,省工商局已制定出相关征集方案,希望各级机关认真抓好落实。
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的重点清理项目。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
以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都要坚决清理纠正。 同时,要结合我省实际,继续清理系统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及时补充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三是加强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 今后,各级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目发放统一规定之外的奖金、补贴和实物,凡违反规定继续滥发津贴补贴的要坚决查处, 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停职或免职,再作出纪律处分;四是进一步巩固 “三项治理”成果。 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建设装修楼堂馆所、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地遵守有关规定,带头营造良好风气。
(三)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提高办案工作能力,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一要重视信访工作。各级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处理和分析群众的信访案件,积极督促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对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群体访事件的失职渎职问题,要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二要认真分析研究系统易发案件的环节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对领导、行政许可、处罚、征收和财物管理等岗位强化监督,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三要提高对信访件的初核能力和案件分析能力。对举报线索要认真分析、慎重对待,既不能盲从盲动,也不能有案不办、立案不查、查案不处、瞒案不报。要严格报批、初核、立案和审理等手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四要提高办案协调能力。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同级党组的领导下,加强与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协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查办案件是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的重要手段。20**年全系统要重点对以下方面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一是要继续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权钱交易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权,官商勾结、官煤勾结,非法谋利的案件;三是继续严肃查处违反“六项禁令”、“约法三章”、违反财经和审计工作纪律、违反津贴补贴、违反基本建设等有关规定的案件;四是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案件。要充分利用效能监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等有效手段,不断揭露和查处腐败问题。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办案回访制度、案件报告、通报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农资交易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要继续加强对系统内部的督导和检查,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基层规范化建设和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收受或参与商业贿赂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狠刹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尽管我们近年来在政风行风建设上一年一个新台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绝不能自满松懈和忽视存在的问题,必须严格落实总局《六项禁令》和省工商局《关于创造公正廉洁执法环境和公开高效办事环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纠建并举,常抓不懈。
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今年,省政府将继续对49个部门和行业开展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如何保持好已取得的成绩,压力大、责任大,但我们要看到有利的方面,这就是我们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和积极向上的作风。在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三个方面的结合。一是与省文明委开展的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活动相结合。在4月2日的全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和谐行业”活动启动仪式上,王虎胜局长已作了明确要求,各市局也都作了表态发言,相信同志们一定能够履行承诺,不辜负省工商局党组的期望,努力实现既定目标;二是与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在今年适当时候要组织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和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工作,交流情况;三是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首办责任制、政务公开制、行政问责制、责任倒查制等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全系统要着力查找和解决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思想保守、不思进取、创新意识不够、执行能力不强等“素质低下”问题;二是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局部利益驱动所引起的“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三是利用职权在办理“案、费、证、照”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权力寻租”问题;四是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庸、懒、散等“作风漂浮”问题;五是集体观念淡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自由主义”问题。对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要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和《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现在正值企业年检期间,为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省工商局全盘考虑,以明传电报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执法纪律、工作纪律的通知》,希望各级机关严格遵守,对有规不依、顶风违纪者严肃追究责任。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坚持以落实《实施纲要》为契机,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各级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年初责任分解、年中专项汇报和年终组织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审改办的要求,除继续清理审批项目外,要加大对保留项目的后续监管力度。全省行政监察工作会议要求涉及“六证”的部门改革审批方式和优化办理程序,实行联审联批和网上公开审批。我们要在省监委和省审改办的领导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效率。同时,积极做好电子监察系统的配置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系统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规范化建设,实现“六有六做到”工作目标。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都要在醒目位置将“六有六做到”工作目标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强化民主监督,不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今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全部建立并有效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强化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的发生。要加快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回避等制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要配合省监委加强对系统公务员招考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建立改进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市局负责人向省工商局述职述廉、市局纪检组长向省工商局纪检组述职述廉、工商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以及省工商局党组对市局班子实行讲评的工作制度。
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对各级工商机关预算执行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在“窗口”规范化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断规范职务消费,防止铺张浪费行为发生,降低行政成本。要切实发挥系统审计工作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对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清理监督,有关处室要抓紧研究制定系统国有资产监管办法。
(六)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和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反腐败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要求我们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好表率作用。抓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要抓好省工商局机关的自身建设。领导要为机关作表率,机关要为全系统作表率。省工商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从自身职能出发,进一步完善工作纪律和廉政守则,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一是要提高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素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改进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自觉服从各级党组的正确领导,自觉维护执纪形象,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年内,省工商局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二是要强化监督职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同级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这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责。希望各级党组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自觉、主动、虚心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各级党组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要不断加强市、县局纪检监察人员选配工作,切实把那些党性强、人品好、素质高、作风硬的同志选配到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与纪检监察部门一道,为保证和维护系统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5.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 篇五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胡金木
(2010年2月4日)
同志们:
最近,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相继召开,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上级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刚才,立德同志代表省局党组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去年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下去。
(一)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虽然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严厉打击和惩治腐败行为,但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加之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资本主义腐朽文化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可以说腐败现象滋生的条件仍然会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从系统本身来看,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税收执法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极少数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往往铤而走险,采取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国税干部。少数干部经不起各种利益引诱,为不法分子偷逃税款提供便利,最终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沼和深渊。事实充分说明,腐败问题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得到根本解决,遏制和铲除腐败现象也将会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各级国税机关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正确分析我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和问题
去年以来,各级国税机关坚持一手抓税收工作,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总的来说,通过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国税干部队伍建设,为国税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证,这些成绩的取得包含着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系统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诚挚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有的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法治意识淡薄;有些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监督制约措施不够有力,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还屡有发生。2008年以来,全系统共发生违纪违法案件27起,涉及国税干部40人,不仅极大地影响了正常工作 的开展,而且严重损害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在这些案件中,基层分局长的发案率较高,有的涉案金额触目惊心,影响非常恶劣。个别领导干部也存在不廉问题,有的性质还十分严重。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势必阻碍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违纪违法案件反弹的势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和监督,在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上见成效、在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监督上见成效、在严肃纪律上见成效、在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上见成效,重点强调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构建以内控机制为重要载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狠抓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执行,并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这些工作部署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上级的各项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在抓落实、见成效上狠下功夫,为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把握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内控预防体系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各级国税机关要把内控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监督制约为核心,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保证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
(一)充分认识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和有效预防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要规避执法风险、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就必须建立科学、严密、完备的工作体系。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全面把握内控预防工作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深化对内控预防体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一是强化内控预防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我们党适应反腐倡廉形势发展变化提出的重大任务,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防治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着力治标,严惩腐败行为,又要突出治本,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内控预防重在强化事前引导、事中防范和超前预警,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进行提前防范和科学控制,突出了反腐倡廉的基本方针,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关键所在。二是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抓手。近年来,我们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制定实施了很多制度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这些措施相对独立分散,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要发挥这些措施的整体合力,有效防范各类问题的发 生,更好地保护和爱护干部,必须本着体系化的理念和方法,梳理整合原有的制度办法,丰富完善新的措施和手段,形成严密的内控预防网络,以此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三是构建完善的内控预防体系是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目的不仅在于帮助国税干部预防执法风险、促进廉政勤政,还在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管理质量。内控预防体系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相互联系、有机融合,对各项国税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通过健全制度、明晰岗责、优化流程等,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行使,可以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通过廉政教育、文化建设、风险管理等,进一步强化国税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可以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构建内控预防体系的重要作用,将其与当前各项国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突出内控预防的关键点
内控预防是通过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防范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发生。深入剖析这些年来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不廉洁现象,问题往往发生在“两权”运行的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因此,内控预防要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监控。各级国税机关要对税收业务流程和行政运转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对每一权力事项的运行规律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明晰权力运行的轨迹和流程。要全面排查权力运行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所有岗位的风险点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尤其是要合理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等级,为强化内控预防找准目标。在税收执法方面,重点是抓住税款征收、资格审批、发票管理、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在行政管理方面,重点抓住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经费审批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基本建设支出等重点环节;在人员方面,重点是管好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和县以上领导干部。要充分考虑不相融职务相互分离的制衡要求,细化和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分解岗位权力,搭建起分权制约、前后控制的岗位职责体系,把源头预防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实现岗位、职权和责任的有机结合。要在明确岗责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和规范,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及监督检查机制,努力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控制,最大限度地防止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三)建立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内控制度建设是构建完善内控预防体系的紧迫任务,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国税机关要整体规划、突破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紧紧围绕教育、监督、预防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科学严密的内控制度体系。要加强教育制度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任职培训等制度,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构建廉政“大宣教”格局,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建立岗位风险排查、风险等级评估、风险防范控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切实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权力失控。要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谈话提醒、述职述廉、收入申报、任期审计等制度,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要加强惩治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信访案件查办、违纪违法处分等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和提升国税部门的社会形象。
二是在实践中突出制度创新。制度来自于实践。每一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都来自对经验的不断总结和对规律的准确把握。只有推进制度创新,不断调整、变革和完善制度,才能使制度保持内在的活力。要加强对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对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要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研究分析,适时进行清理和修订,需要细化的要尽快细化,需要补充的要尽快补充。要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把深化改革与创新制度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薄弱环节的改革,并及时把改革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要切实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外部门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三是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大小,取决于各项制度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国税机关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臵,下决心、下力气狠抓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对制度执行的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条件。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四)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各级国税机关要突出科技反腐和科技控权,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发挥各类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评估分析、预警纠错的功能,形成人机结合、机控人防的制约机制。一是积极构建内控预防信息化平台。近年来,我们开发应用了很多软件,在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岗位风险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各级要进一步挖掘现有信息系统的作用,将预警评估系统、综合征管软件、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实行数据对接,使各类信息资源互融互通,并进行相应的功能整合,搭建内控预防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和实时监控。二是加强廉政信息的分析应用。要对各类信息系统的廉政信息进行梳理、筛选和分析,实施廉政风险预警,及时纠正执法偏差,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风险防控,避免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的发生,有效防范为税不廉和失职渎职问题。三是完善网上政务平台。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国税网站功能,搭建网上政务平台,全面公开“两权”运行的过程和结果,特别是涉税行政审批的权限和程序、办税人员和办税要求、投诉方式和评价办法等内容,自觉接受和反馈干部职工、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警能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反腐倡廉建设是事关税收事业全局的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国税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一)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要认真落实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各级党组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要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不断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党组书记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班子内部和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部署、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两责”,对本部门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敢抓敢管、常抓不懈。
(二)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真正树立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监督制约没有例外、工作落实责无旁贷的意识,切实以领导干部的表率形象,影响和带动广大国税干部,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坚决防止权力私有化、商品化,努力做到谨慎用权、正确用权。要带头履行工作职责,始终把职务作为干事创业的平台,认真履行好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负有的职责,积极完成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带头搞好廉洁自律,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带头接受组织与群众的监督,始终把监督当作一种警戒,看作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自己有什么缺点和不足,及时改进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继续强化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线,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面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级党组要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臶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要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及时把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并加强对其的培养、选拔和任用,激励他们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做到秉公执纪,忠于职守,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为国税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省国税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加强制度建设 突出内控预防
为全面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孙立德
(2010年2月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次、省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金木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在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一、200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9年,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突出源头防范,强化监督管理,狠抓工作落实,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为全省国税事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反腐倡廉教育继续深化
一是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全系统以“忠诚、法治、尽责、创新、和谐、发展”核心价值理念为指导,借助国税文化建设这个有利平台,在巩固原有廉政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抓规范、抓深化、抓提高,有效发挥了廉政文化的教育、引导、渗透、凝聚作用。积极参加总局举办的全国税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展,入选图片、作品数量和质量在全国税务系统名列前茅,充分展现了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得到总局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各级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积极开展权力观教育,引导国税干部特别是税收一线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继续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引导税务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税。年初,省局下发了《化淑林等受贿犯罪案件的通报》,在全系统广泛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引起较大反响。在全系统举办仲继刚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号召全系统向仲继刚同志学习,同时《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监察》等刊物对仲继刚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三是积极完善反腐倡廉宣教格局。扎实推进以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网络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主题教育、先进典型示范为内容的“六个一工程”,积极整合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形成反腐倡廉宣教合力。全系统绝大多数市局、县级局均开通了廉政文化网页,利用网络进行廉政教育;许多单位还单独或与地方纪委、检察部门联合建立了廉政教育基地;省税校各类培训班均按规定设臵了反腐倡廉教育课程。
(二)“两权”监督制约更加有力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系统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狠抓了领导干部不准收受和赠送现金、支付凭证以及借婚丧嫁娶敛财等有关规定的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检查、廉政测评、述职述廉、谈话提醒等制度。2009年全系统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2920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464人次,廉政谈话1855人次,诫勉谈话104人次,通过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问题1250个。二是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部分市局及县级局落实监督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针对存 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监督管理办法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各项监督制度规定的有效落实和权力的规范运行。三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在各单位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省局组成8个检查组,重点围绕税额核定、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税审批、税款入库、税务稽查等环节以及预警评估系统提出的预警指标,对8个市局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涉及税款18651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658万元。充分运用税收执法监察软件,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动态监控,提高了执法监察的科技含量。去年,全系统通过执法监察子系统考核并追究28人,提出执法监察建议96条。
(三)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总局作出关于开展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后,省局党组及时成立了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开展内控机制建设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局通过到基层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分析研究基层廉政预警和内控机制建设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完善的具体指导性意见。各单位在近年来加强“两权”监督、突出源头防范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按照总局关于内控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局党组工作部署,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突出自身特点,做好结合文章,内控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做到了点上有突破,面上有进展。其中,济南市国税局岗位风险控制和桓台县国税局风险点管理、枣庄市峄城区国税局“三色”预警、莱芜市国税局链式预警等工作,均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和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这些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了总结和推广。
(四)信访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大力推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力度,提高信访举报核查质量,有效解决了重复、越级信访问题。去年,省局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5件,查结53件,查结率为96%。对总局批转要结果的信访件,省局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核查;迅速、妥善处理网络舆情事件,维护国税部门形象;严肃处理捏造事实、冒名诬告他人的信访举报,弘扬清风正气,打击歪风邪气。按照中纪委、总局信访举报联系点工作要求,认真完成调研课题,并在中纪委组织的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二是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各级认真贯彻“二十四字”办案方针,突出案件查办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去年,全系统自查和配合检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7起,涉案27人,目前被判处刑罚3人,批捕4人,取保候审8人,受党政纪处分12人。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通过案例剖析和通报,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三是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各级认真落实税检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和协调,争取工作支持;通过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防范意识。省局组成调研组,对基层税务人员特别是分局长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刻剖析当前基层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特点、案发原因,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省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情况汇报,对下一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五)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进一步明确行风建设目标和要求。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结合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省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通知》,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的高度,对进一步加强国税行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继续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针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报”、强行指定税务代理、乱摊派、乱收费、推销商品、压价购买商品等不正之风,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全系统市级以上国税局整顿基层窗口单位32个,通过基层作风建设解决不正之风问题13个。三是加大对行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总局要求和省局党组工作部署,各级加大对结构性减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国家宏观调控大政方针在国税系统落实到位;加大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力度,促进税收执法进一步规范;加大对纳税服务和“两个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上下关系和征纳关系。四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系统积极参加各级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热线活动,宣传国税工作,解答纳税人咨询,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问题;积极参加行风评议活动,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为扩大社会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全系统共聘任特邀监察员3700余名,有效发挥了特邀监察员对国税行风建设的监督促进作用。
(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重点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监督、内控预防体系建设、信访案件查办、行业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等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2009年,省局和各市局共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19期,其中,省局继续组织系统内3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纪委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途径,培训纪检监察干部520余人次,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单位领导干部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心、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少数单位落实惩防体系有关制度规定不到位,制度执行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预防工作不扎实,监督制约不够有力,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有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全省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201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意义。面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010年,全省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局党组确定的“围绕一个中心、完善四个体系”总体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制度执行力,加大源头防范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实施岗位风险管理,找准内控预防工作切入点 大力加强岗位廉政教育。要充分发挥岗位廉政教育的先导作用,面向全体国税干部职工,突出领导干部和税收一线执法人员,通过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加强理想信念、党纪法规、税务职业道德、正反典型、预防职务犯罪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教育,增强国税干部职工岗位风险意识,使国税干部职工牢记岗位有职责、用权有风险,自觉增强法纪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继续推进“六个一”工程建设,积极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形成廉政教育工作合力。
积极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要加强对岗位风险排查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全员参与和岗位风险全覆盖的原则,通过个人自查、单位联查、外部帮查、部门督查、组织审查等方式,结合历次审计、财监办检查、执法检查、行风评议、巡视检查、信访案件查办等发现的问题,查找所有岗位特别是“两权”运行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存在的风险点。按照个人自评、部门初评、内控办公室评定的办法,根据权力运行频率、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权幅度、权力运行不当容易造成的危害损失程度等因素,对风险点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做到岗位风险清晰、风险等级明确,对高危风险点要进行重点防控。
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要针对排查评估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以及近年来系统内职务犯罪案件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实施分级监控管理,对基层一线税收执法权和县级以上国税机关行政管理权等高危风险点进行重点防范和控制。要根据各个部门的权力事项和业务特点,充分考虑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制衡要求,细化和明确岗位职责,同时按照权力分解、责任明确、环环相扣、标准量化、时限适当、流转便捷、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调整优化业务流程,搭建起分权制约、过程控制的岗责体系和“两权”运行监控机制;要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性及“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发生;探索推行痕迹化管理,使“两权”运行过程有据可查、有信息可控,增强干部职工行使权力的责任意识;完善集体决策控制,涉及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制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权力事项要实行集体决策,做到民主、规范、科学决策,防止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内控预防工作根基
认真梳理和整合现行内控工作制度。加强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最根本的是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提高制度执行力,狠抓制度落实。要依照集成、补充、细化、调整、推广的要求,围绕风险识别、预防预警、过程控制、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对现有的内控预防工作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该完善的完善,该补充的补充,该废止的废止,构建管理科学、实用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内控制度体系,使各项内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按照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对近年来各单位实行的各项行之有效的内控工作制度,如“三色预警”、岗位风险控制、税收一线执法人员公开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双查双评双究、税收执法廉政回访以及民主监事会等制度,进一步进行整合和完善。
积极完善规范“两权”运行的制度规定。要力求做到针对一个权力事项,建立一项流程,规范一套制度,将每项具体要求内化成工作依据。在税收征管制度方面,要针对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税收征收、稽查、处罚、审批等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税收征、管、查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行政管理制 度方面,要重点针对人事、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等工作,完善相应的制度办法,促进行政管理权规范行使。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重点完善对基层分局长和税收管理员等税收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建设“阳光国税”,促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要注重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严格按照“管用、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制度,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健全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内控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实施机构,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以及各项工作的牵头和配合部门,严格落实“一岗两责”,调动各职能部门参与内控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员抓防控的工作格局;要健全人力、财力保障机制,保证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所需人员和经费及时到位;要健全内控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健全内控工作自我修正机制,定期对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改进,促进内控工作理念不断深化、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形态不断丰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形成完善—提高—再完善—再提高的动态循环过程。
(三)依托内外信息支撑,搭建内控预防工作平台
依托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税收预警评估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税收执法管理软件,以及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纪检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等行政管理软件,坚持“人机结合”,积极主动采集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信息,搭建起“两权”运行防控平台,实现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实时监督和控制。同时,各单位要整合完善现有的内控信息化管理系统,拓展内控功能,提高内控工作效率,增强内控效果。
积极拓宽风险信息收集渠道。要通过行风评议、行风热线、特邀监察员座谈会、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效能投诉、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途径,及时收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人员廉洁勤政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以及内外审计等工作,及时掌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来信来访、领导班子考察、巡视检查、经济责任审计、案件查处等途径,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以及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通过税检联席会议、信访案件查办等途径,加强与纪委、检察机关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动态和风险趋势等信息。
加强对廉政风险信息的分析应用。要对收集到的内外部风险信息,积极进行整合、梳理、评估和分析,视风险大小、影响程度、轻重缓急,及时实施风险预警,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要建立科学的廉政评估指标,完善廉政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评估和防范;要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等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的建议。
(四)大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内控预防工作实效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结构性减税政策在国税系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寅吃卯粮、转引税款、越权减免税等问题发生;加强对总局和省局党组重要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保证总局和省局工作部署有效落实。要从严惩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行为。
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建设专项检查。今年2月下旬到3月上旬,总局将派出检查组对部分省国税局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局迎接检查。各级党组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抓好总局党组下发的惩防体系《检查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党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省局今年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按照每年三分之一的比例,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借婚丧嫁娶、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敛财以及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切实纠正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公款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严肃处理违反制度规定铺张浪费、奢靡享受、挥霍公款的行为。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完善问责配套制度措施,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意识。
加强对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要加大对内控预防体系建设的监督考核力度,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确保内控预防工作责任落实。对措施有力、工作有创新、有亮点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内控预防体系建设推进不力、故意遗漏权力事项、风险点查控不到位、规避监控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要区分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分别采取经济处罚、诫勉、停职检查、取消评先资格、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权力事项应控尽控、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要积极探索内控预防体系建设考核方式,努力把内控预防体系建设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管理考核、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整合起来,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五)加大纠治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加大行业作风建设纠建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和纠正税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吃拿卡要占报”等行为;坚决纠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中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以及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推销商品、压价购买商品等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信息技术运维中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强行收费、乱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搭车”推销通用设备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对纳税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对纳税 服务工作的效能监察,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 “两个减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活动,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促进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积极参与民主评议行风和行风热线上线活动,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改进执法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纠建并举,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防止纠而复发。
加大信访举报查办力度。要按照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责任下移”的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事公开、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三个办法”,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有效解决重复和越级信访问题;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把正确处理网络举报问题作为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探讨应对网络举报的有效措施,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臵工作。对总局和省局督办件,要直接组织核查。省局将开展对信访举报件初核情况的复核检查和抽查,凡是复核检查发现严重失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注重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
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加大自查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权钱交易、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税收一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以税谋私、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领域利用设备购臵、软件开发等谋取私利的案件,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中干预招标投标、违规操作、内外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案件。加强与地方纪委、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合力。要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提高案件查办水平和质量。严格执行违纪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对有案不报、有案不查、办案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和“一案三报告”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和通报,以案施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强化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内控预防体系建设要在全省国税系统全面铺开,各级要把内控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各级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内控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要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督导和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要担负起分管部门内控预防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岗两责”;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反腐倡廉任务分工,将内控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内控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组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所列内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中,制度建设更具有基础性作用,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改革要靠制度来巩固,纠风要靠制度来深化,惩治要靠制度来规范,而制度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要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并重,一手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手抓制度的贯彻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的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真正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学习、严格执行制度,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出实招,求实效,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把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结合起来,与开展巡视检查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检查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制度在贯彻执行中不走样、不打折扣。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努力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在内控预防体系建设中,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以及税收、财务、法律等各方面知识,增加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切实增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防治腐败、敢于善于监督的能力。要严于律己,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法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纳税人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自觉做到有为、有位、有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0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让我们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扎实推进内控预防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全省国税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6.在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 篇六
会上,章康华主任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重要论述,学习了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省扶贫和移民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管理,减贫增收实现了预期目标,品牌创建取得了预期成果,社会帮扶发挥了预期作用,制度监管达到了预期要求,各项工作均进展顺利。对于2015年的工作,章康华指出,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谋划之年,更是全省扶贫和移民工作的创新之年、完善之年。新常态下,全省扶贫和移民工作者要用新认识、新理念、新举措、新作风来发现和解决新问题,由此提出了“123456”的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总体目标、夯实两个基础工作、抓好三项考评考核、提升四大品牌工程、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强化六项保障措施。”对于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章康华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第二,进一步强化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的监管;第三,确保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纪检组长罗聪明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坚持依纪依规管党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开展“廉洁扶贫行动”,实现扶贫和移民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为全省扶贫和移民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政治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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