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工作总结(15篇)
1.地籍工作总结 篇一
地籍股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地籍股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地籍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操作,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开展土地登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土地登记办法》,严格依法按程序做好土地登记发证,严格执行五不登记制度,保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权属清楚、面积准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今年共办理各类登记199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证115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59宗,商品房分割登记77宗,更好地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办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25宗,抵押金额19608.4万元,为企业发展经济提供来源保障。2011年共接待土地登记公开查询69人,查询资料69份。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参加学习了市局组织的土地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天水三和数码测绘院组织的苍穹软件管理应用的培训,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培训,地籍测绘等级考试培训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为地籍管理工作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调处工作自查。根据《秦安县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检查方案》的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工作标准及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土地登记规范化清理清查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共检查2008年以来,办理的各类土地登记846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34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发证126宗,商品房分割登记发证77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155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发证17宗。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发证69宗,没有通过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金融欺诈的案件。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登记规范化管理制度》、《地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了土地登记管理以及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长效机制。
(四)参观考察学习了嘉峪关市土地登记查询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学习借鉴嘉峪关市的经验和做法,我们主要做了地籍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建库前的硬件准备工作,近期内准备开展人员培训并开始建库工作。该系统的建设,将为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准确、高效、便捷的地籍信息查询服务,实现我县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网络化办公。
(五)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加快全市商品房公有住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加快全市城镇住房土地分户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商品房分割登记工作。首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秦安县城镇住房土地分户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电视台播放公告、入户宣传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至目前,已开展了10 个小区的土地分割登记工作,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证77本,公有住房土地登记3本。
(六)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2011年中央“三农”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以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拟定了《秦安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并已下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们积极努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目前,我县的“三权”发证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初步完成了五个乡的登记工作。
(七)积极配合其他股室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籍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一年来尽管我们付出了一定的努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土地登记发证进度并不理想;
2、在登记发证细小环节上时而出现误差;
3、地籍管理工作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滞后,二次调查数据库成果尚未全面应用,数据库更新能力不足,影响了数据的科学应用;
4、土地权属纠纷情况复杂,涉及法律法规多,存在相互碰磕的现象,处理难度较大。
三、今后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地籍管理工作要在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努力学习的基础上,抓好日常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提高发证质量。2.认真开展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变更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需要,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明晰农村土地产权,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合法有序流转。
4.实现地籍管理信息化。一是加快基础数据库和地籍图件全面更新步伐,加强数据库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及时开展变更地籍调查。二是加快地籍管理信息查询建设,实现土地登记全程局域网络办公,提高土地登记和公开查询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5、加强对地籍管理干部的培训。一是继续加大对地籍管理干部的培训和教育,积极参加各种培训,组织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地籍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二是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培养,提高地籍管理干部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一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政令畅通、执法严格、服务优质、廉政勤政的新型地籍管理干部队伍。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地籍工作总结 篇二
对于已完成土地登记发证的宗地, 资料完整并经城镇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复查无误的, 可不再重新进行权属调查, 前期权属调查资料继续使用。这类问题处理可称为权属核查。权属核查包括外业核查和内业核查。外业核查是在现场逐宗对土地使用着者名称、土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类型及界址线进行核查, 对于外业核查时发现权属性质及界址线发生变化的宗地应查明原因。内业核查是在内业逐点 (已有界址点坐标) 与外业实测该界址点相关的地物点进行比较, 发现异常应到外业现场查看与处理。对于外业核查、内业核查均符合要求的宗地应在原地籍调查表上加盖核查章并签字, 同时按新的地籍编号及界址点编号结合原地籍调查表重新填写一份地籍调查表并附在原地籍调查表后。
(1) 在界址点比较过程中, 对于不同时期测绘的界址点, 因早期技术的原因, 本身精度就不高, 为了规范操作, 在作业时, 若所展界址点点位与实测地物点位误差小于10cm时, 可把地物点直接归到该界址点上。对于街坊内部隐蔽的界址点点位与实测地物点位误差小于10cm~15cm时, 也可把地物点直接归到该界址点上, 但要处理好该地物点与其他地物点的关系。误差大于上述规定要求的界址点, 应结合外业核查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调查, 若外业核查确定是由于地物新建、扩建、违法建造或协议占地的情况造成的现状与原界址线不符, 甚至出现界址线压盖建筑物, 对于此类情况, 应保持原界址线形状, 不再进行权属调查。经界址点比较, 原界址线符合于现状, 但权属性质发生变化的宗地应进行变更调查。
(2) 已完成土地登记发证的宗地, 但由于条件限制, 界址点无坐标或是图解坐标。此类宗地应现场核查其界址线类型、权属性质等, 若该宗地界址线类型、位置无变化, 且权属无变化的, 可不进行权属调查, 但界址点及地物要进行重新测量。
2 不同坐标系下细部点坐标转换问题
由于早期的城镇地籍测量坐标系均建在54年北京坐标下, 而现在城镇地籍调查坐标系要求建立在1980西安坐标系下。为了充分利用过去已有的成果, 减少权属调查的纠纷, 提高工作效率, 采用了界址点坐标转换方法。
(1) 对某县国土局1997年测绘的54抵偿坐标, 实验调查区内用静态GPS联测已有54抵偿坐标的四等点12个, 1980西安抵偿坐标系的D级、一级点10个, 各项技术要求均按四等点观测计算进行。经平差计算, 点位误差均小于5个cm, 各项技术指标均满足四等控制网的技术指标要求。根据联测的坐标, 利用坐标系转换软件, 求解出1980西安抵偿坐标系与市国土局54抵偿坐标系的参数, 通过这些参数可把已发证54抵偿系下的界址点坐标转换到1980西安抵偿坐标系下, 从而可与本次调查的坐标系对接。通过实地回访检核, 经转换后的坐标能够满足界址点的要求。
(2) 以没测区为实例, 从GPS网中挑选出满足点位分布均匀、精度较高的80抵偿坐标系下的54抵偿坐标点, 利用《野外数据智能处理系统》参与转换参数求解。平差结果见:表1。
3 界址点测量方法
(1) 权属调查滞后于地物调查的情况。先进行地物要素测绘和编图, 然后进行权属调查。对于界址点落到地物点上或地物点存在几何关系, 该类界址点可由地物点直接替代或根据给定的条件和距离采用截距法、解析交会法等方法解析求定界址点坐标。对此类地物点必须是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图根导线以上的各等级导线点上施测。
(2) 权属调查先于地物测量情况。一般情况下, 测绘人员根据已有的资料, 先对测区街区进行权属调查, 绘出草图, 然后根据草图按照有关技术要求使用全站仪进行野外全解析数字化实地测量界址点。对街坊外围和内部明显的界址点一般采用全站仪实测。对街坊内隐蔽地区的界址点, 采用截距法、距离交会法、直角坐标法等方法求得。
4 结语
3.地籍工作总结 篇三
关键词:城镇地籍;地籍调查;更新调查
城镇地籍调查汇总与统计分析,为全面掌握城镇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土地利用强度等信息的重要工作途径,对实现对城镇土地利用状况的全覆盖管理,为城镇土地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了数据支持。
1、地籍调查的涵义
地籍调查指依据国家的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一项技术性工作。地籍调查按照调查区域的功能不同,可分为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地籍调查。
2、城镇地籍调查更新汇总的长远目标
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工作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为依托,对城镇内部的每块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建制镇—县—市—省—国家”逐级汇交的方式,汇总形成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形成了全国703个城市、18599个建制镇连续五年(2009~2013年)的城镇各类土地利用数据成果,详细掌握了我国城镇内部的土地利用状况。
该数据汇总成果已经在“地耗”评价与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及优化配置专题研究、全国城镇土地资产总量测算等国土资源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该数据汇总成果已经为税务部门的“以地控税”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将根据部工作安排,继续完善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工作机制和方法,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加大数据发布力度,加强数据分析,强化数据成果在节约集约用地、以地控税等方面的应用,更好服务于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
整合城乡土地调查、登记等各类数据,打开城镇村边界,建成自治区、国家地籍数据库,建立地籍调查信息年度(实时)更新机制,满足城乡一体化的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数据“底板”。
3、工作方法和思路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更新汇总内容主要包括城镇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和面积。要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全面调查或补充调查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核定后城镇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重点对原来未开展实地调查的区域或新增建设用地区域进行补充调查,对已调查但有变化的区域进行更新。宗地内含多种用途,且各种用途能计算出面积的,按各类用途进行统计汇总。
完成调查后,汇总获取镇(街道)内部细化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的土地利用类型与面积,利用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软件,以镇(街道)为最小单元,将自治区所有城市、建制镇内部的土地利用类型和面积,从镇(街道)-县-市-自治区逐级上报汇总。同时填报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城市、建制镇图斑汇总面积,以此检核汇总范围的合理性。
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更新汇总要以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土地登记、用地审批等数据资料。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更新汇总范围分为存量和增量调查范围,选择以下方法获得城镇村控制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3.1对城市和建制镇的存量调查部分,应利用地籍调查及土地登记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即应用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及城镇地籍信息系统,统计汇总出存量范围内所有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如果地籍调查成果数据现势性较差,结合近年的土地登記、用地审批、遥感影像等数据资料更新数据成果。
对存量城镇用地(即已建立城镇数据库的城市和建制镇范围内土地)更新工作,可以尽早启动,充分利用土地变更登记、旧城改造等资料,开展数据更新工作,注重工作积累,做到一年比一年精准。
3.2对城市和建制镇的增量调查部分,开展实地补充调查,细化调查地类和面积信息。并结合近年的土地登记、用地审批、遥感影像等数据资料更新数据成果。
3.3对已完成地籍调查的村庄,要在地籍调查数据成果基础上,根据203图斑范围要求开展补充调查,获取203图斑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利用数据。
4、2014年度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特点
4.1村庄地籍调查范围扩大
今年村庄地籍调查范围发大至已完成调查的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查清并汇总村庄内各类土地利用现状及分布状况。
4.2新增地籍数据库整理汇交工作
开展先行地区地籍数据汇交等国家地籍数据库建设前期工作。示范县市开展地籍数据库整理,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和要求,导出以宗地为单位、包括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地籍数据库,通过报盘汇交至自治区,并编写地籍数据库整理汇交工作报告。
4、结束语
地籍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是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保障,是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地籍调查成果是地籍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根据地籍管理发展要求,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更为有利地保证了城镇土地使用状况的现势性和连续性。
参考文献:
[1]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3.
[2]杜海平,房长根,李兴林.现代地籍理论与实践[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9.
[3]樊志全.地籍调查[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4.2011年1季度地籍科工作总结 篇四
地籍科2011年1季度主要完成工作如下:
1.完成年初征地计划50个项目,8.5平方公里图纸的会签,共约500多张图;
2.对宝马铁路,庞大汽车城等项目重新签图;
3.国家遥感图斑审查的后续工作(包括落企业名等)。
4.国家遥感疑问图斑的报表及外业照相;
5.对征地指标下来后8个项目图纸进行会签;
6.协助铁西区人民法院完成对沈阳市彰驿服装厂、沈阳石化泵厂的查封工作;
7.完成39公顷未利用地小开荒后续工作,并将成果转送耕保科;
8.对前期集体企业落图工作进行查缺补漏,完成余粮村、胡孤家子村、西胜利村、大于村、郎家村、团结村、得胜村、安乐村查缺补漏,总计131本档案。
9.对二调数据库中未利用地进行抽样核查,为未利用地土地整理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10.完成二调勘误图斑变更汇总工作,将结果转送市规划院;
11.地籍管理工作进度汇总软件录入工作报市局地籍处;
12.东古村顺达重矿勘测定界及现状图;
13.核四环线位内权属;
14.宝马二期追加征地实测,做征地任务书;
15.鹏臣家园液化气站征地实测,做征地任务书;
16.办理彰驿村“姜明舜”宅基地土地更名;
17.大青街道四王村沈辽路南侧十家企业土地档案核查;
18.办理大青街道、小青村、余粮村集体所有权证;
19.办理长滩镇、四方台镇、高花镇、新民屯镇共十一个村委会集体土地使用证。
20.回复“政风行风”热线4件;
2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地区调整;
22.年底违法用地组卷总体规划出图会签;
23.2011年上半年实施方案37个批次总体规划组卷出图会签;
24.宝马走行线用地预审前期工作(正在办理);
5.国土局地籍科的工作总结 篇五
我科室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以“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习理念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把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做到人人参与,个个学习,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中做到有学习内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每人学习笔记人均达到5000字。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个人分析检查人人谈”、“交心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及今后努力的方向,虚心接受群众意见,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更新观念。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了科室人员的政治意识、学习意识、自律意识、监督意识,激发了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先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科室人员心系群众、立足岗位、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
二、规范地籍管理,夯实基础业务。
1、严格执行土地登记审批制度。在日常土地地籍管理中,我们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按“五个不登记”规范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提高土地登记发证的准确率,充分利用地籍信息系统和国土资源“oa”系统,在登记过程中要做到权属清楚、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奠定坚实的基础。今年共办理土地登记 5485宗地,其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1204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4060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123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98宗。
2、科所联动,提升管理效能。为了不断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现代化、信息化建设,以市局开展的岗位风险点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控制标准和控制措施,认真抓好地籍管理业务的改革创新工作,全面提升地籍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地籍的保障功能和服务作用。一年来,我们把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网上办公系统,开展网上办证作为地籍管理的重点工作,在经过XX市国土资源oa系统试运行的基础上,联合信息中心对软件系统管理和操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一是规范各乡镇所的土地登记人员,明确操作人员的权限、责任及制度;二是规范土地登记资料管理。全面实行电脑化操作,规范土地登记发证行为,使用统一的表格和规范性的填写方式;三是改革现行的地籍档案管理模式,将地籍档案单独分出来,对个人的地籍档案实行一户一籍一个卷宗进行管理。编好案卷号和归档号,并将其录入国土资源oa系统的每宗地电子材料之中,实行电子号管理,将资料扫描后上传,建立更方便、快捷的查询地籍档案。
通过科所联动活动,把基础业务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广泛征求乡镇国土资源所对规范土地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到各乡镇所进行指导土地登记业务以及国土资源oa系统的操作,做各乡镇所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操作。从而减少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3、规范档案管理。按照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进行系统分类整理,将去年地籍档案分类整理归档,共整理档案251卷,其中永久类94卷,短期157卷。
对查封、预查封、解封、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等建立登记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随时变更随时登记,一年来受理法院查封、解封5宗地。
三、依法行政、诚信服务。
1、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前来咨询、办理登记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热情接待,不拖拉,不推诿,阳光作业每个环节。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观活动要求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依法按程序减化办事环节。对资料齐全的尽量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当天不能办结的,办结后电话通知当事人,诚信服务于群众。一年来接待来访群众达485人次,为他们提供土地登记资料查询、政策咨询、办事程序指南等便民服务。受理网上群众来访4件,按规定已一一答复,做到了群众事无小事,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为企业办实事。随着县域经济迅猛发展,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和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日俱增多,在为企业用地服务上,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大大缩短办结时效,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供了优质、快捷服务,特别是为企业土地抵押融资中做了大量工作,为企业及时办理,保证了时间为他们解决了抵押贷款资金问题。一年来,为企业和个人办理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权登记123宗地,融资额达20亿元人民币。
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展顺利。
农村土地转库及外业核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数据库已经省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核查,已上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正在准备中,等规划、耕保等科室确认后上图。
城镇土地调果外业调查已完成,数据库正中建设中,准备上报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办公室。
五、完成今地籍管理进度汇总工作
以今地籍管理进度汇总工作以历年土地登记汇总数据为基础,结合今土地登记发证情况,已按工作要求完成地籍管理进度汇总上报工作。
六、明年工作计划
1、今年12月底以前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变更工作的外业调查工作。
2、明年1月上旬按照统一时点更新、上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其他成果,并迎接宜昌及省的检查验收。
3、完成城镇土地数据库建库工作。
4、进一步加快地籍信息化系统建设,对国土资源oa系统进行改版升级,逐步实现土地登记网上审批,做好日常地籍规范管理工作。
4、完成明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6.城镇地籍数据常见问题总结 篇六
一、成果提交问题
1、数据成果目录混乱,没有按照城镇地籍提交模板来整理。
2、成果提交不全,如缺网络数据库文件,缺扫描的权源资料等。
3、权源资料未按要求命名或目录放臵混乱;未按要求提交以街坊为单位的扫描资料;扫描资料提交数量没有达到至少200宗;权源资料只提交了地籍调查表或宗地草图,没有其他资料。
4、未提交“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5、未提交单独的铁路用地数据库。
二、数学基础问题
1、坐标系不是西安80,而为北京五四或独立坐标系。
2、数据未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和高斯-克吕格投影。
三、矢量数据拓扑问题
1、行政区、地类图斑等面状层内有空隙。
2、房屋与宗地位臵关系:房屋跨越宗地的情况较多,而个别单位把超越宗地的部分割成另一碎图斑,不妥,应当核实是否真有此情况,如不实就修改,如属实,应在报告特殊情况说明里加以说明。
3、出现地类图斑与行政区不套合现象。
4、部分数据出现宗地被街坊分割现象。
5、有的图斑跨越宗地及以上权属界。
四、图层内属性问题
1、界址线位臵的填写与地籍调查表中的“内中外”及界址线方向不符。
2、宗地权属性质与使用权类型不符现象较普遍。
3、地类图斑层的铁路、河流水面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图斑的权属性质误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合理。
4、界址点类型及界址线类型、位臵、长度、数目与地调表中的不一致。
5、各图层的必填字段出现为空或与标准不符现象。
6、同一权属单位内出现图斑重号现象。
7、宗地实测面积与计算面积相差较大。
8、地类图斑层出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等有疑问地类。
9、宗地层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准确。
10、地类图斑的权属只到了街坊级,应填至宗地级。
11、部分宗地的地籍调查表中使用起始终止时间不为空而宗地的初始登记信息中为空,部分宗地的使用起始终止时间为同一天。
12、部分跨图幅的宗地,图幅号应填写其跨越的所有图幅的图幅号。
五、图层间属性一致性问题
1、地类图斑地类与对应宗地土地用途不一致现象较普遍。
2、地类图斑权属性质与对应宗地权属性质不一致现象较多。
3、地类图斑层的权属单位代码及座落单位代码与对应宗地地籍号不一致。
4、房屋隶属宗地与对应宗地地籍号不一致情况。
5、地类图斑总面积与行政区总面积不一致。
6、地类图斑权属单位代码、宗地地籍号街道街坊级代码与对应的行政区的街道街坊级代码不一致。
六、图属一致性问题
1、宗地四至、权利人等信息与图面不符。
2、界址线的“界址线类别”与地形要素中对应的线类别不一致。
3、房屋的层数、结构等属性与图面注记不一致。
4、界址线位臵与图面表示不一致。
5、有的宗地属性与地籍调查表中填写的不一致。
七、图数一致性问题
1、纸质图件成果未用MAPGIS软件出图,纸质图件中有的图形的参数与数据不一致,有的注记或其他也与数据不一致。
八、其他问题
1、管理系统中查询宗地基本信息为空。
2、属性表宗地信息与宗地图形不能一一对应,出现有属性信息没有对应宗地或有宗地没有属性信息的情况,出现部分有初始登记信息和权源资料而无对应宗地的情况;
3、部分宗地无初始登记信息、部分宗地出现多个登记信息且登记信息内容完全一致。
4、地籍调查表中有的内容而宗地基本信息与初始登记信息中相关内容为空。
5、部分宗地进行界址点线查询时,界址点坐标值都为0,界址线长度也都为0。
6、界址点线表查询时,部分宗地共用界址线的左右指界人都为空。
7、部分建库单位把二楼以上的阳台放到了房屋层,这样导致大量的房屋跨越宗地现象,建议将阳台放到地物要素层。
8、地形要素转MAPGIS格式后丢漏现象严重;有的地形要素的图形参数与图式要求不符。
9、数据库中未对地形、地籍、地物、土地利用要素进行符号化。
九、图面整饰问题
1、分幅图
1)缺街道号(街坊号)或街道号表示过多。一般整幅图只有一个街道号的在居中空白处表示一个即可。2)缺界端注记。
3)图内符号、注记等的大小、颜色等不符合地籍图图式要求。4)有些作业单位的界址点、线偏大偏粗,颜色也没用红色表示。
5)街道号、街坊号表示位数不一致。统一用三位数表示,街坊号加括号。6)图面内容与数据库内容不一致;
7)图幅西南角出版单位只标了一个,一般应为两个;右上角秘级处错误较多。8)图幅号和图幅四个角座标位数与要求不符,都不应该加带号。9)有些单位交的图上没有电力线和通讯线等设施。10)房屋漏性质(或结构)。
11)坎齿方向错误。坎齿应由高处指向低处。
12)内外图框之间除界端注记外,不能标其它的东西(有的宗地号标不下的标在这里了)。
13)分幅图上除国土局特别要求外,一般不标注权利人名称以减轻图面负担。
2、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1)土地利用图未按照省厅下发相关要求做:未表现土地利用相关内容,而是表现地籍要素内容;综合取舍(尤其街巷综合过大)不当;
2)位臵图五花八门。统一采用本辖区到乡镇一级的行政线表示,把城镇地籍的调查范围表示出来,不要加道路、水系等要素,也不要图例。3)指北针不一致。统一采用风向玫瑰图案放臵于图幅右上角。4)没有表示地类线。不同的地类之间都要有地类线分开。5)相同地类没有合并。
6)外围界线不一致。统一采用黑色的工作界表示。
7)图内有些地类缺少符号,图例中部分符号表示不全,建议都采用打点法表示。图例中的符号每种只标一个即可。
8)等高线表示不完整。等高线范围内应适当标注高程点。
9)现状图不需标注西南角说明注记。成图时间标注于图幅右下角。10)在郊区部分较窄的双线路、沟、河等改为单线表示。
11)街道号、街坊号表示不一致。统一都采用三位数表示。不要在每个街坊号前面都加一个街道号。
3、宗地图
1)缺少相邻权利人名称。
2)宗地号、地类码、面积注记用红色表示。
4、其他
7.地籍工作总结 篇七
变更地籍调查是指在初始地籍调查之后, 为适应目常地籍管理的需要, 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而进行的土地权属及其界址点、线的变更调查。通过变更地籍调查, 不仅可以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 还可以使地籍成果提高精度、逐步完善。
根据界址点线的变化情况, 变更地籍调查主要分为宗地合并、分割、边界调整时更改界址的变更地籍调查和不更改界址的变更地籍调查两种。不更改的变更地籍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恢复界址点、线。例如, 为了使新建筑物不超越界线, 为了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就要恢复界址点、线。 (2) 精确测量界址点的坐标。 (3) 精确测算宗地的面积。这通常是为了转让、抵押等土地经济活动的需要。 (4) 宗地出让、转让、抵押、出租等活动时的复核性调查。
一般说来, 变更地籍调查是变更土地登记和经常土地统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如变更登记的内容不涉及界址的变更, 并且该宗地原有地籍资料是用解析法测量的则经地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允许不进行变更地籍测量, 而沿用原有的资料。
整体上来看, 变更地籍调查方法、原理与初始地籍调查基本相同, 但又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
(1) 目标明确、分散、发生频繁、调查范围小。
地籍变更工作是在初始地籍信息系统建立之后进行的, 是日常地籍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因此, 不同于初始地籍时的统一调查, 而是局部的宗地在统一调查完成后进行的变动, 调查和测绘的范围是特定的待变动或己变动的宗地。
(2) 政策性强、精度要求高。
初始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 在系统精度、成本、工期等诸因素的综合考虑下, 虽然满足了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精度要求但从整体上讲, 系统的精度不均匀、不够高。地籍变更则要求精确地测算出变更后宗地的各界址点坐标和面积, 所要求的测绘技术和方法都要比统一调查时的要高有利于逐步提高地籍管理系统的整体精度。
(3) 变更同步、手续连续。进行了变更测量后, 与本宗地有关的表、册、证、图均需进行变更。
(4) 任务紧急, 程序连贯。
土地权利人在提出变更申请后, 往往就要求立刻着手实施组织工作。同时, 由于目标明确, 一般在进行了地籍调查之后, 如果四邻关系清楚, 就可展开相应的测绘工作。才能满足使用者的要求。
2 变更地籍的权属调查
变更地籍的权属调查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与初始地籍的权属调查基本相同, 变更地籍的权属调查是依据土地权属变更的形式和内容而进行的。当前土地权属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征用集体土地; (2) 划拨国有土地; (3) 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4) 继承土地使用权; (5) 交换土地使用权; (6)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7) 承包集体或国有土地使用权; (8) 土地分割; (9) 土地合并; (10) 土地权利人更名; (11) 城市改造拆迁; (12) 土地权属界址调整。
此外, 还有已设定的他项权利的变更, 如抵押、出租等。在变更地籍的权属调查中, 应着重检查和核实以下内容。
(1) 检查本宗地及邻宗地指界人的身份。 (2) 检查变更原因是否与申请书上的一致。 (3) 全面复核原地籍调查表中的内容是否与实地新情况一致, 如土地使用者名称、身份证号码、土地坐落等。以上各项内容若有不符的, 必须在调查记事栏中记录清楚。遇到疑难或重大问题时, 留待以后调查研究处理, 待有了处理结果再修改地籍资料。
3 变更地籍测量
变更地籍测量是在变更权属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 是为确定依法变更后的土地权属界址、宗地形状、面积及使用情况而进行的测绘工作。包括更改界址的测量和不更改界址测量。在工作程序上, 可分两步进行, 一是界址点、线的检查;二是进行变更测量, 其具体方法如下。
3.1 更改界址的变更地籍测量
3.1.1 原界址点有坐标
(1) 界址点检查。
(1) 这项工作主要是利用界址调查表中界址标志和宗地草图来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检视界标是否完好, 复量各勘丈值, 检查它们与原勘丈值是否相等。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如下。
如果界址占丢失, 则应利用其坐标放样出它的原始位置, 再用宗地草图上的勘丈值检查, 然后取得有关指界人同意后埋设新界标。
如果放样结果与原勘丈值检查结果不符, 则应查明原因后处理。
(2) 若检查界址点与邻近界址点间或与邻近地物点间的距离与原记录不符, 则应分析原因按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对原勘丈数据有把握肯定是明显错误的, 则可以修改。
如果分析结果是标石有所移动, 则应使其复位。
(2) 变更测量。
(1) 宗地分割及调整边界时, 可按预先准备好的放样数据, 测设新界址点的位置, 设立界标;也允许在有关方面同意的情况下, 先设置界标, 然后用解析法测量界标的坐标。在变更界址调查表 (包括宗地草图) 中注明做出修改。 (2) 合并宗地及边界调整时, 要销毁不再需要的界标, 并在原界址调查表 (包括宗地草图) 复制件中, 用红笔划有关点或线。
3.1.2 原界址点没有坐标
(1) 检查界址点。
(1) 界址点丢失的处理。
利用原栓距及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标示, 在实地恢复界址点位, 设立新界标。
(2) 检查勘丈值与原勘丈值不符时的处理。
分析判明原因, 然后针对不同情况, 如果勘丈值明显有错、原勘丈值精度低、标石有所移动移动等给予相应的处理。也可先实测全部界址点坐标, 然后进行界址变更。
(2) 变更测量。
(1) 宗地分割或边界调整时, 可按预先准备好的放样数据, 测设界址点的位置埋设标志;也可以在有关方面同意的情况下先埋设标志, 再测量界址点的坐标。 (2) 宗地合并及边界调整时, 要销毁不再需要的界标, 并在界址资料中相相应的修改。 (3) 用解析法测量本宗地所有界址点的坐标, 并以此为基础, 更新本宗地所有的界址资料, 包括界址调查表 (含宗地草图) 界址点资料、界址图、宗地面积以及宗地图。
3.2 不更改界址的变更地籍测量
(1) 界址点的检查:包括界址点位检查, 以及用原勘丈值检查界址标志是否移动。具体内容同“更改界址的变更界址测量”。
(2) 变更测量:一般是用当时已有的高精度仪器, 实测宗地界址点坐标。具体内容除没有分割、边界调整及合并宗地时设置新界址点及销毁不再需要界址点的工作外, 其他与“更改界址的变更界址测量”基本相同。
参考文献
[1]詹长根.地籍测量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1.
8.地籍工作总结 篇八
关键词:数字化地籍测量;城镇地籍调查;应用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城镇地籍管理作为保障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的手段,已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中最基本、最核心的部分。由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使得与之有关的地籍信息都具有空间信息这一基本特征,数字化地籍测量较之以前传统的地籍测量方法,无论是在测量精度、效率和后期成果的使用等诸多方面,都需要一种有效采集地籍信息的方法和手段。
一、数字化地籍测量概述
数字化地基测量是利用GPS接收机、自动化成图软件、电子全站仪,测量和量算城镇占地位置和面积,综合数据的处理,以及生成地籍测绘图。城镇占地权属、面积、界址线等的清查是城镇地籍调查的主要目的,以数据、表册、图件等资料的形式,为城镇地籍管理系统的建立做基础性依据。其中,城镇占地的面积、位置、经济价值等是数字化地籍测量的主要目标,采集地籍信息并制成数据,最后建立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化管理模式。此外,数字化地籍测量主要内容还包括了占地面积量算、分类统计、汇总;地籍首级控制测量、地籍图根控制测量等。
二、作业流程
我们将数字化地籍测量作业流程以图示的方式展示,更加直观。
(一)外业作业方面。数字化地籍测量技术的有效应用,实现了与现代化科技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了城镇地籍测量的工作效率。尤其是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有效应用,静态定位和快速动态定位具有高效化特点,满足了城镇地籍测量工作的实时性需求,促进地籍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便于地籍测量人员通过全站仪对相关地籍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测。实际的外作业需要首先选点,在10到20平方公里的面积里要布设导线控制网,并通过GPS系统对控制点进行加密,观察均匀分布的卫星保证没有遮挡物。当外界条件完全符合规定就可以进行观测了。
(二)内业编绘方面。在完成外业测量工作之后,地籍测量人员必须及时将自己搜集到的数据传输到计算机设备中,然后采用大比例尺绘图软件对测量草图进行细致的编辑与政改,在进行编辑工作时,要求工作人员将草图中的标记与计算机绘图软件给出的标记做出精确对比,防止工作中出现标记错误。此外,在进行连图的时候需要时刻进行核对,并且在绘图完成后,还要进行后期实地核对检查,争取最后的绘图稿件零失误。实际测量中,如果结果大于一分米就需要重新测量与编绘。然后将准确数据输入到数据库,利用软件生成地籍图。
(三)面积分类统计。针对面积分类统计工作,需要将分幅控制和逐个汇总工作作为面积分类统计工作的原则。经过前面将数据采集完成后,就可以对测量数据进行处理生成图表,根据测量的界址点对宗地的面积进行提取,并将属性信息录入,生成平面图。事实上,面积分类统计工作属于城镇地籍测量工作中最为复杂的一个环节。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一切生产手段都在不断更新,面积分类统计工作自然也不例外。目前的分类统计工作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精确计算,其结果的精确度要远远高于人工分类统计的结果。
三、数字化地籍测量的优点
(一)自动化程度高。由于采用全站仪在野外采集数据,自动记录存储,并可直接传输给计算机进行处理、绘图,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后续信息管理工作。
(二)精度高。在传统的测绘中,地表物平面位置出现的误差主要是因为在解析图根点时,由于受到展点误差、测定误差、测定地物点的视距误差、方向误差的影响,导致测绘数据出现较大的误差。而数字化地籍测量配合全站仪测量,测量的信息转换为数字数据形态,可直接进行传输记录、储存、绘制成图。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全站仪的测量数据不会产生传统测绘中的展点误差、视距误差、方向误差,为整个地籍测量工作提供了一个高精度且准确的测量成果。
(三)整体性强。地籍测量工作中,测量控制点始终是一项重要的因素,具有系统性和全面化的控制网络的建立,对于土地测量工作实际效率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关研究显示,数字化地籍测量技术的有效应用,能够切实提高地籍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且测量结果具有强烈的整体性,便于相关地籍测量人员对受到损坏的界址点进行科学化的维护和处理,从而为地籍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可见数字化地籍测量技术在城镇地籍测量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应用价值。
四、结束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化的侧绘仪器在地籍测量中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数字化地籍侧量不仅降低了人力和物力资源消耗,缩短了测量周期,更提高了测量精度。数字化地籍测量的发展满足了城镇地籍调查的需要,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城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叶青.数字化地籍测量在城镇地籍调查中的应用探讨[J].科技视界,2015,(29):149.
[2]张年胜.浅谈数字化地籍测量在城镇地籍调查中的应用[J].华夏地理,2015,(12):173-174.
9.国土局地籍管理科工作汇报 篇九
一、年科室工作情况
1、登记发证方面:截止到11月14日,地籍管理科共完成已批复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458宗,颁发土地使用证书458本。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5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1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4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7宗,他项权利抵押登记112宗,抵押金额12.76亿元。收取土地登记费----元;乡镇企业用地登记发证60宗;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159宗。
2、市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实际作业总面积139.04平方公里,总投资1788.7784万元,其中:调查、测量、数据库建设1390.4万元;设备购买10.3万元;土地登记发证费用149.344万元;其他等支出238.7344万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两个标段开展(两个公司分别是中色测绘有限公司、省第一测绘院),自3月中旬以辛中驿镇东王团、苟各庄镇王各庄为试点逐步开展工作。两个单位共投入人力50余人次,机器设备23台/套,截止目前共开展14个乡镇198个村的地籍测量工作,其中于村、鄚州、苟各庄、麻家务、北汉五个乡镇测量工作全部完成(34个村已收集资料);梁召、西环、永丰、中华路、开发区未开展工作(未开展工作原因)。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又完成了西环路办事处8个村确权定界
3、完成了市南北高速引线项目市区三条道路改扩建、国有资产划转等市重点项目的地类审核、登记发证工作。
4、权属争议调处和接待群众咨询方面:调查土地信访案件7宗,答复法院土地纠纷函3件;给公安部门出具地籍回函5件,解决历史积压争议案件3宗。
5、项目现场勘查、出具地籍意见方面:配合相关科室完成所有政府项目的现场勘查,及时出具了地籍意见;审核国土所、分局地籍卡片565余宗。
6、工作措施:地籍科业务琐碎繁杂,业务量最多,任务也最繁重。针对本科室实际情况,我科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分工负责制,明确每人职责,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分工明晰,团结互助,提高了工作效率。
(2)突出工作重点,业务琐碎,容易造成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影响了中心工作。每遇大事实事,立即成立专人小组,具体负责,规定时限,限期办结。争取做到日常工作与大事实事两不误,保障了市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
10.地籍工作总结 篇十
一、业务工作方面
1、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努力做好地籍登记工作。
随着新《土地登记办法》的实施,及按照省厅和市局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要求,地籍科专门针对地籍管理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各会议纪要,编订了区地籍管理资料汇编,并在3月份组织了一次地籍业务培训。同时,以每季度的文明所检查为契机,采取抽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现实土地登记中的一些做错误做法进行纠正,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登记行为,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做好地籍日常登记、发证工作。
地籍科在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加大日常土地登记工作力度。一年来,共办理日常土地登记发证6382宗,其中集体土地使用权224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4001宗,遗失补证登记141宗,刊登公告52期,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185宗,办理土地使用证延期手续350宗,办理抵押登记1012宗,抵押注销登记435宗,查封登记24宗,抵押金额约90亿元。为支持我区经济发展需要,按照区政府要求,为强强集团等8家区重点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分割登记,极大的方便了企业融资等问题。
3、加强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及做好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份)工作。
为了顺利完成我区的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科室在上半年专门召开了关于加快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速度的会议。在去年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各基层所按照辖区实际,制订了详细工作计划,至今共调查登记205个村,登记宗地303宗,调查登记率达85%,剩余36个行政村因土地权属纠纷暂缓登记。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我们开展了区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份)工作,制订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准备。在新桥街道及梧田街道召开了动员大会,并在全区各街道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150条。截止目前,共完成了140000卷地籍档案内业整理比对工作,制作两表一图90000宗,内业比对改错100000宗。完成了全区街坊划分及试点街坊的外业测绘及权属调查工作并出具了成果,为我区开展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份)打下了基础。外业方面已完成景山街道、新桥街道、茶山街道、南白象街道、梧田街道共计40平方公里的地形测绘工作,开展外业权属调查15000余宗,涉及房屋调查户16000余户,房屋调查面积达1310120平方米,数据建库5.68平方公里。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齐抓共管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确保思想到位。
为了使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做好,我们从最基本的学习抓起,边学习边实践,逐步摸索搞好党建工作的办法,我们找来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原文带领科室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结合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我们认真学习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且坚持周五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分局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内容,观看警示教育片,展开对典型案例的讨论与分析,做好工作笔记和记录,从思想上提高了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充分理解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形势下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大举措。通过加强学习,统一科室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增强一岗双责的责任感,为责任制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根据分局的要求,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科室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一年来,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坚持“制度、教育、监督、落实”的八字方针,把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地籍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齐抓共管,责任落实,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各一个,科室还经常征求社会各界对科室及其人员的意见、要求。
2、掌握要求、分解任务,责任到位。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市局、分局文件,吃透精神,掌握要求,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按照科长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科长代表科室与分局签定了责任书,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明确、任务具体的责任机制,用责任制度把反腐倡廉的每项工作都落实到责任人头上,使每个环节都贯穿着廉政责任。同时,根据科室的工作任务和业务特点,确定新的廉政要求内容,使责任制分解具体化、动态化、做到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好谁来抓,抓什么,达到什么目标,做到了把责任固定到人头,任务落实到岗位。
3、监督到位,严格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到位。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科室兼职监察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严格进行考核,实行责任追究。除根据分局的安排统一进行考核外,平时科室也经常对干部职工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实行责任追究,通过全面监督,科室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二)、突出防范重点,加强管理过程中的廉政建设。
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我们经过认真细致的观察与分析,找出了在科室容易出现廉政问题的重点环节,进行针对性的加强制度管理,如地籍办证、抵押登记等问题,我们相应采取了办法,一是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针对办事群众的不同情况,开展重点服务,特色服务,预约服务,以办事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为标准,减少办事群众办证时间,同时实行科室成员外出登记制度,规定各环节办事时间。通过对这些重点环节的有效管理,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行业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和,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根据分局的统一安排,科室开展了作风建设教育活动,经过宣传动员、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和整改提高等阶段的工作,在分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科室的工作特点和党员实际,按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完成了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教育活动的预定成效,有效地促进了科室党风政风行风的建设。
科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虽然使工作有了起步,但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还不强,工作落实还需到位。二是在平时的各项工作中执行廉政规定还不严格规范。三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需形成制度和自觉的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是责任考核评价体系还需科学界定,切合工作实际,有具体内容,真正发挥监督考核的效果。
11.地籍信息化应用 篇十一
关键词:地籍;信息化
市场经济条件下,地籍工作只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工作水平,科学有效地开展工作,才能顺应时代的进步,符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将信息化应用到地籍工作中,构建完善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能将诸如土地的位置、数量、界址、用途等地籍调查成果充分有效地利用起来,强化地籍工作的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地籍工作的作用,提高其服务水平。
1 地籍信息化的应用状况
地籍信息种类较为繁多,数量庞大,时效性极强,地籍管理的日常统计、变更登记、数据修改等工作较为繁琐复杂,因而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地籍工作,用现代化的信息系统代替传统的手工工作,实现地籍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的网络化和自动化,能提高地籍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带来更好的效益,有效实现快速动态监测,规范地籍管理水平。在我国的地籍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致使地籍工作信息化进程缓慢,地籍工作效率不高。地区发展不平衡、地籍信息系统水平参差不齐、地籍信息化标准发展较为滞后、有待完善,在硬件建设、软件开发开发和应用等方面,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自家投入不足,致使地籍信息化工作所需的硬件与软件设备在数量上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在质量上不达工作要求、在速度上更新缓慢,数据库建设不够,对系统后期维护不够重视、缺乏专人负责、维护水平有待提高,对地籍工作缺乏全面、及时、规范化的信息支持,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与网络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其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2 对提高地籍信息化应用效果的建议
2.1 统筹规划、加大投入
首先,国家及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首先应做好地籍信息化的统筹规划工作,拟定地籍信息化的公关目标和系统建设目标,统筹规划全国地籍信息系统,各地根据国家规划及自身特点制定本地的地籍信息化规划方案,统筹规划当地网站建设、资金投入、人才配备与培养,并加以实施。强化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防止出现掉链子等难以衔接的状况。其次,作为一个长期的战略性工程,地籍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支持。国家及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加大对地籍信息化的投入,包括资金和人才的投入,不仅要增加信息化经费,多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地籍工作信息化的软硬件配套需要;而且要加强对信息化人才的培养与配备,投入足够的管理、运行与培训经费。尤其是经济贫困的地区,其资金来源不稳定,不利于地籍信息化的发展,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可酌情出台相关的资金保障政策。
2.2 规范技术,加强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为更好地实现地籍管理信息化,国土资源部门应出台数据库建设的技术规范,研究制定地籍管理信息化的硬件、软件及数据(库)的标准,必须建立统一的、科学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统一标准的主要内容有:网站建设标准、信息发布标准、数据加工标准、技术安全标准、网站评估标准等。发布相关的地籍数据库以及土地利用数据库的行业标准,及时调整并完善现有的地籍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规程,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地籍信息系统规范化培训,提升广大地籍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满足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化的建设。加强地籍信息系统建设,首先要建立一个有效数据管理体系,以便于系统对大量的地籍数据进行快速查询、浏览及应用分析。数据管理体系由基础数据库、属性数据库、土地专题数据库、外部专题数据库等内容组成,以提高对地籍部门对地籍信息的检索及查询,强化其综合分析地籍信息的能力。其次,地籍信息系统可涵盖数据浏览子系统、建设用地审查子系统、新增建设用地管理子系统、举报信息管理子系统、项目动工信息管理子系统、开发区管理子系统、野外实地巡查子系统、系统管理子系统等子系统,涉及到地籍工作的各个方面。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能使地籍工作部门能够快速查阅、浏览该区范围的地形和影像数据,随时掌握区域内土地的转、征、供等用地信息资料,从而进行土地的测勘定界、坐标上图、调查确权、登记发证等一系列国土业务工作,提高地籍工作效率及用户体验。信息时代下的地籍工作需要及时、准确、全面、前瞻性的信息支持,因此需要抓好地籍信息变更调查及数据更新工作,确保二次调查数据库持续更新和有效应用,加快更新频率以确保地籍信息化的时效性。
2.3 确保地籍信息安全,健全评价机制
首先,可应用数据加密、局域网控制、防火墙、密码口令、身份验证等技术手段,确保地籍信息安全。其次,严格依照地籍工作的性质、范围、保密程度等,对地籍信息加以分类,确定保密及公开的范围,通过制度层面确保信息的安全。再次,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强化地籍信息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其定期检查地籍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最后,研究并制定各种信息不安全风险的应对能力。
健全信息化评价机制。一是要制定信息化评估的相关政策文件,使评估工作有据可依且能定期进行。二是评估方法要科学,不仅要采取听汇报、现场查阅材料、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传统手段进行评估工作,而且要充分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将信息技术应用于评估中,真正实现评估手段信息化。三是评估内容要全面,每项指标要量化,有详细的标准。
参考文献
[1] 孙树杰.信息化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A].全国计算机网络应用年会论文集(2001)[C]. 2001
12.地籍工作总结 篇十二
1 地籍测量的特点
地籍测量为了满足地籍管理的需求, 进行地籍信息的采集。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 地籍测量的手段更加的丰富, 技术更加的先进, 更能很好的进行地籍的测量。另外, 地籍测量都是政府进行的, 只有进行地籍测量, 才能切实维护个人的土地产权, 保证国家的土地税收。在另一方面, 地籍的测量都是由法律保障的, 切实的维护人民的土地权利, 与此同时, 土地的测量必须要符合土地管理法规的规定, 切实的保障人与土地和谐发展。因此, 地籍测量的特点不单单要求技术上的先进, 更要求符合法律上的标准, 不断的发展地籍测量, 以满足地籍管理的需要。地籍测绘是地籍测量的前提条件, 因此要想进行好地籍测量的工作必须要加强对地籍测绘的重视, 促进地籍测绘工作的发展。
2 地籍调查
在进行地籍测量和地籍管理之前, 最首要的任务是进行地籍调查。了解土地的位置、地形、面积、权属问题等问题, 为后续的地籍测绘打下良好的基础, 只有进行好地籍调查, 才能根据实际情况, 选择最适宜的测量手段, 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做好地籍调查, 更能保证土地登记记录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为后续的测量工作等打下良好的基础。只有做好地籍调查, 才能更好地开展地籍测绘工作。
3 地籍测绘
3.1 地籍测绘的意义
获取土地、地籍信息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进行地籍测绘。通过专业的方法手段对土地的利用和再开发进行检测和管理, 只有利用好地籍测绘技术才能在根本上促进国家土地使用开发的规范化。地籍测绘采用先进的测量手段, 把地块及地块上的物体的位置、面积、权属关系, 使用情况都进行准确的测量和绘制, 为土地登记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地籍的管理。只有很好的进行地籍测绘, 才能使国家更合理的利用土地。
3.2 地籍测绘的内容
地籍测绘是地籍管理中的专业测绘, 把地块及地块上物体的位置、面积、权属关系, 使用情况等, 进行准确的测量、绘制在图纸上。地籍图在地籍测量和地籍管理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3 地籍测绘的技术
1) GPS技术, 只要采集地理坐标的信息和一些属性信息, 就能开始进行测绘, 大大的减少了人力物力, 减少了测量经费的投入, 而且精度也是传统手段所不能及的, 操作上也更加的方便, 但是由于GPS卫星信号容易被遮挡的特点, 导致一些高建筑物密集的地方, 容易造成测量的不准确。2) 遥感技术, 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地籍测量, 使信息获取更加的准确而及时, 能够大大的扩展观测范围, 较传统的方式比, 监测内容更加的详细。但是这种方法的工作效率较低, 而且要经费投入比较多, 测量上会造成不准确的情况发生, 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会对测量结果造成影响。3) 摄影测量技术, 摄影测量技术在地籍测绘上的作用越来越大。摄影技术进行测量, 成本较低, 而且精确度较高, 操作也比较简单, 不受客观条件的限制, 会促进测量工作的高质量的完成。
3.4 地籍测绘的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 科技的进步, 地籍管理对地籍测绘的要求越来越高, 因此, 地籍测绘工作要与时俱进, 加强科技的投入, 促进地籍测量的准确与及时, 更加的为地籍管理做贡献。
4 地籍控制测量
1) 地籍控制测量的意义。地籍控制测量是指实施在地籍测绘的前期工作, 为满足低地籍管理进行基础的控制, 也为了满足地籍图绘制的需求, 是地籍图册的基础, 是切实联系测绘精度的重要部分, 以地籍区或地籍子区为测量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 按照测量法规和精度的要求进行测定基本的控制点。因为地籍图比例尺一般情况下都是比较大的, 这时就要求进行地籍控制测量时一定要精确, 尽量减少误差, 或避免误差的出现。2) 地籍控制测量的要求。对精度和误差的要求较高, 要求精度高, 误差小, 要求测量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性, 为地籍测绘打下良好的基础, 是地籍测绘的前提, 地籍控制测量做的好,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地籍测绘工作避免或减少误差。3) 做好坐标系的选择。地籍控制测量的坐标系选择应该与国家、城市的坐标系统一致, 这样有利于加快测量的进程,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 节省人力和物力, 能够更加全面的进行地籍的测量。更有利于对地籍的规划和使用。此外, 要注意任意投影带的坐标系的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 建立独立的坐标系, 这样可以大大的增强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4) 加强对地籍控制测量的重视。地籍控制测量是地籍测量的基础的环节, 所以必须重视控制测量的设备, 环境等等因素, 加强科技的投入, 促进地籍控制测量工作得而顺利进行, 只有重视地籍控制测量, 才真正的服务于地籍管理工作。5) 首级控制网。地籍控制测量是地籍测量的基础内容, 而建立首级平面控制网是地籍控制测量的基础环节, 对后期的测量工作定位, 是后续测量的基准。首级平面控制网要遵循分布原则, 以便更好地进行测量。6) 加密控制网。加密控制网要首级控制网相比较更具针对性, 更加的符合区域地籍测量、管理的需求, 了解区域的地籍情况, 进行检测与测绘。在加密控制网的区域进行图根控制测量, 根据控制点来进行测量, 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 不断的进行完善和改变, 以保证测定的精度和准确程度。
5 结束语
要想发展、完善地籍管理工作, 必须提高科技水平, 进行技术上的革新, 掌握地籍测量基础的知识, 把地籍测绘和地籍控制测量作为地籍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重视地籍控制测量, 明确控制测量的要求, 建立测量时的坐标系, 建立首级控制网和加密控制网,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量, 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只有保证控制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更好地进行地籍测绘, 才能确保地籍图册的准确性, 才能更准确的开展测量工作。只有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地籍测量手段, 才能促进地籍管理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詹长根.地籍测量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1.
13.地籍工作总结 篇十三
[200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做好土地登记和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及时掌握城镇土地利用状况,是建立和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依法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为拉动内需服务的重要手段。经研究,现将作好当前和土地登记和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好下: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全国首次土地证书年检工作
目前,全国首次土地证书年检工作正处于检查验收汇总阶段,各地要认真按照《关于开展1999年土地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78号)精神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暨土地证书年检经验交流会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土地证书年检汇总阶段的工作,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在5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土地证书年检汇总、检查验收和上报工作。检查可采取自检、同级互检、上级对下级抽检的方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解决。省级汇总数据及年检总结5月31日前报部。年检总结包括:(1)土地证书年检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今后年检工作的设想;(2)土地证书年检及城市重点用地的数据统计及分析;(3)年检中发现的土地登记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今后土地登记工作的设想和建议;(4)违法案件特征及处理情况等将于5月份对各省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进行抽查,6月份进行全国土地证书年检数据汇总和总结。
这次年检结束后,各地要集中一段时间,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解决登记、用证不规范,卡证不一,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
二、加快住房土地登记工作,为住房制度改革服务
建设部发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已征得我部同意。按照《办法》的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全方可上市。这是保证住房交易安全和住房制度改革深入进行的必要措施。考虑一些地区土地登记进度经过努力仍不能适应当前住房制度改革需要的情况,凡在1999年5月1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前,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尚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并于2000年底之前进行上市交易的,只要原出售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已经办理初始土地登记,享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现房屋产权人可凭房屋产权证书先行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对于不属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进
度所致,而是房屋产权人不按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申请登记义务,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不适用上述政策,可不予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精力,统一部署,加快本地区住房制度改革中的土地登记工作。在明确土地登记办理程序的基础上,提高办事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设立登记申请窗口、集中办理等措施,力争在2000年底前全面完成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确因工作原因,2000年底仍不能完成的地方,应对急需上市交易的住房用地一事一办,单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积极做好国企改革中的土地登记工作,为国企改革服务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国企改革中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国企改革涉及的土地登记及权属审核工作,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土地登记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式:
1.原登记的土地用途不规范的,可以按照规范的用途处理,待改制后进行变更登记时一并改正。登记内容已经发生变更而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权利人应先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尚未登记发证的宗地需改制的,应尽快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颁发土地证书。确因时间等原因不能及时发证的,可在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出具土地权属证明,作为改制企业权属审查的依据。改制企业用地涉及宗地分割的,应在地籍调查基础上,出具土地权属分割证明,待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文件下发后,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出具权属证明的土地面积、用途、界限等内容以最终登记的内容为准。自有具备测绘资格队伍的改制企业,在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规定,在权属调查的基础上自行进行宗地测量。企业自测的宗地测量成果,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3.整宗地存在土地权属纠纷,不得纳入企业改制的范围;对宗地权属明确但边界存在纠纷的,可将无争议土地划出,先行登记发证或出具权属证明。
4.设有分项权利的宗地改制时,应出具他项权利人同意处置土地资产的书面意见。
5.办理变更登记时,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改制成本。凡改制企业用地不涉及他项权利登记的,要减少中间环节,变更登记直接办理到最终土地使用人。授权经营的土地办理登记手续时,不涉及他项权利登记的,可按照被授权单位的意见,直接由土地使用人办理登记手续。
四、认真推行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积极为社会服务
将在总结30个城市开展的土地登记公开查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这项
制度。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做准备。
1.要加快进度,扩大土地登记的覆盖面,做到辖区内土地登记资料齐全、规范。
2.对土地登记资料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登记内容不规范、不准确的,要统一规范,确保准确;登记程序不合法的,要重新补充有关手续和文件;登记的资料出现破损或遗失的,要结合土地证书年检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在本省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市、县作为省内土地登记公开查询试点单位,以扩大试点范围,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行做准备。
4.全面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并建立相应的过错追究制度。
五、全面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加快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1.尚未完成初始地籍调查的地区或新设城镇,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尽可能采取解析法,加快地籍调查进度,力争2001年底全面完成;已完成初始地籍调查的,要及时开展变更地籍调查,保持地籍资料的现势性。对不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的,要按规程要求进行完善,提高调查成果质量。地籍调查中的技术服务性工作,可由土地使用者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承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成果验收。
2.要切实抓好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规程》,加强勘测定界成果的审核确认,做到勘测定界成果与地籍调查成果相衔接。
3.建立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制度。从2000年开始,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的地区要开展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逐级汇总城镇土地分类面积。数据汇总采用《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城镇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4.以国土资源大调查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建立为契机,加快县、市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实现地籍资料的数据化、日常管理的自动化和网络化。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可以从数据资料管理入手,以数据管理和汇总、土地登记为突破口,用计算机代替手工作业,以此带动整个系统的建设。
六、切实加强土地登记中的保密工作
1.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设定土地登记资料的保密范围,制定涉密土地登记资料的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土地登记保密制度。对土地登记涉及的保密文件要设专人接收、传递、保管。涉及保密用地的土地登记申请,要根据申请人通知或注明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按保密规定具体办理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规定,需对涉密用地进行公告的,事前应先征得用地单位和保密部门的同意,凡用地单位或保密部门提出保密要求的,要做相应技术处理后再行公告。
2.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的保密安全措施。凡涉及保密用地土地登记资料一律不得公开查阅。尤其是利用地籍信息系统开展土地登记公开查询的地区,要注意地籍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涉及保密用地的登记资料应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并与原有的数据库物理断开。
14.地籍测量 篇十四
2:地籍图、地形图的区别联系。差别:服务对象与用途、表示内容、作业过程。
3:土地面积量算方法和成果处理。2种,一种是解析法面积测算,在实地直接量测有关边、角元素进行解析面积计算,一种是图解法,从图上直接量取面积。成果处理:1面积量算中底图变形的影响2土地面积平差3土地面积量算精度要求
4界址点的测量方法:1解析法2图解法3测算法4航测法5全站仪,GPS-RTK自动获取法
5土地权属调查确认方式:1文件确认2管用确认3协商确认4仲裁确认
6什么是土地的勘测定界:对采用,划拨,使用等方式提供的使用地建设项目,实际划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桩位置,标定用地界限,调绘土地利用现状,并计算出使用面积以供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批的测绘工作。什么是勘界测绘:勘定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是在确定界限实际走向后,在实地埋设界桩点位,测绘边界地形图,在地形图上表述边界线的走向。
7地籍控制测量网点设定要求:1精度要求2密度要求3控制网几本精度的初步估算。
8精度分为三等,一级界址点对于相邻基本控制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5m,二级界址点对于相邻基本控制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1m,三级界址点对于相邻基本控制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25m。大中城市用一二级,其他三级。
9各种房屋面积概念:1建筑占地面积(基底面积),房屋底层外墙外围水平面积。2建筑面积,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3使用面积,房屋户内全部可以使用面积空间。4共有面积,各产权主共同拥有的建筑面积。5产权面积,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6总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和不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7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面积组成。8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9套内墙体面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站的面积。10套内阳台建筑面积,阳台外围与房屋墙体之间水平投影面积房产图分类:包括房产分幅平面图、房产分丘平面图、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房产测量草图。比例尺:城镇建设一般用1:500,也可1:1000,分丘比例可选1:100到1;1000,分户图一般1:200。分幅:包括行政境界、丘界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屋要素及房产编号、地形要素。
11地籍图界址点编号方法:1按宗地编号、2按图幅统一编号、3按地籍街坊统一编号。
12房屋用地产权性质:国有、集体。房屋产权性质:国有、集体、私有。
13变更地籍调查动态遥感检测方法:1多源数据的选取2数据预处理3变化信息提取及变化类型确定4外业核查5变化信息后处理6检测精度评定。
14用cass生产宗地草图步骤:
1:数据通信:数据文件格式、在cass中进行数据通信、用专门的软件进行数据通信。
2:内业展点:定显示区、展野外点点号、展野外测点点位、切换展点注记。
3:图形绘制:地籍参数设置、绘制权属界线、复合线转换成权属界线、以权属信息文件生成权属界线。
4:宗地图编绘:用地籍图生成宗地图、宗地图的编辑修改。
15.地籍工作总结 篇十五
1.1 城镇地籍调查的目的及任务
为了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 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一整套地籍数字化管理体系, 以达到科学和规范管理土地的目的。依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按照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及榆林市国土资源局的安排部署,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对府谷县城区13.93km2土地进行了数字化地籍测量调查工作, 已获取和表述了有关宗地的权属、位置、形状、数量、用途等基本情况, 提供满足土地登记需要的一系列基础资料。
1.2 调查区概况
府谷县位于陕西省最北端, 黄河西岸, 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处晋、陕、蒙三省 (区) 接壤地带, 世界八大煤田之一, 神府煤田腹地。介于北纬38°42′至39°35′, 东经110°22′至111°14′之间。本次调查为府谷县城区, 地理位置为:东经111°01′54″-111°04′49″, 北纬39°01′11″-39°03′31″。
1.3 技术路线
在权属调查和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的基础上, 参考原有的地籍调查资料, 采用野外数字测量方法测制符合要求的数字线划图, 将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及其他地籍要素与数字线划图套合, 经整饰后制作城镇地籍图, 同时建立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1.4 作业主要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 (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 ; (2)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F1014-2007) ; (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101-93) (以下简称《规程》) ; (4) 《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试行1998) 》 (以下简称《细则》) ; (5) 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及其评定标准》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试行) ; (6)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TD/T1015-2007) ; (7) 《全球定位系统 (GPS) 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97) ; (8) 《1∶500、1∶1000、1∶2000地籍图图式》 (CH5003-4) (简称《地籍图图式》) ; (9) 《陕西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 (陕西省二调办) ; (10)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12898-91) 。
2 技术准备
技术实施方案是依据国家及省市土地调查《实施细则》的要求, 针对府谷县具体情况而编写的作业技术指导书。内容主要有控制测量、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测绘、数据建库等几大部分。
3 权属调查
权属调查是整个地籍调查工作的关键和重点, 在调查中严格按照《规程》、国家有关法律文件和权属资料进行确权定界;并结合实际情况定界, 做到确权合法有效, 调查资料完整齐全。
3.1 调查区范围、街坊的划分与地籍编号
3.1.1 调查区范围。
调查区范围为府谷县城区。东至府谷县老城, 西至府谷新区, 北至高石崖村, 南至黄河。调查区面积13.93平方公里。
3.1.2 街坊的划分。
调查区所属府谷县府谷镇, 调查区划分为1个街道, 以001代表府谷镇。街坊的划分按“规程”要求, 从上到下, 从左到右按“Z”字型编排。全调查区共划分49个街坊。
3.1.3 地籍编号。
地籍号采用三级编号方法。即:001 (街道) 、012 (第012街坊) 、103 (第103宗) , 如:001012103。凡集体土地在地籍号末尾加字母“J”, 代表该宗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集体土地。变更区域权属调查依据调查《规程》及《变更细则》要求, 其编号方法为:合并后宗地号以合并前原宗地最小宗地号后加支号表示;分割宗地号以分割前原宗地号后加支号表示 (采用二级分类, 其中一级类12个, 二级类57个) 。
3.2 界址点设定
一个宗地界址点一经认定, 则在实地以三角形喷涂标志为准。界址点位于地物上的, 只要能喷涂上的均采用喷漆进行标志喷涂。地物作为界标物, 固定地物和非固定地物的分界处, 均设置界址点。对于界址线类别变化处及房屋与围墙分界处均设置了界址点。固定且永久性的界址拐点间距大于0.12米者, 均加设界址点。对住宅的门墩一般没有加设界址点。单位门口内八字形以外墙取齐, 外八字形按现状测定。
3.3 宗地草图的绘制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界址线和相邻宗地关系及与本宗地有关的其它要素的实地记录。绘制采用2H-3H铅笔按概略比例尺绘制, 方位为概略北方向。特别大的单位的宗地草图用计算机打印。数字注记字头向北、向西书写, 斜线字头垂直斜线书写。主要内容有:界址点及界址点号、界址边长、宗地号、土地使用者名称;四至的统编宗地号、土地使用者名称、及道路名称或相邻地物;以及指北线、丈量者和丈量日期。对于四至不邻道路又无宗地的均注记成空地。
4 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2002年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测绘队在府谷县城区建立了四等GPS控制网, 经实地踏勘, 原布设的13个GPS点, 现有FG01、FG03、FG04、FG09、FG11五点保存完好, 点位稳固, 观测环境良好, 可作为本次E级GPS基础控制网的起算控制点使用。E级GPS网观测以4台阿什泰克马克2GPS接收机, 采用载波相位静态相对定位方法;网内边连接观测;卫星高度角≥15°;有效观测卫星数≥5;时段长度≥1小时;PDOP≤6;数据采样时间间隔为15S。施测方式采用静态作业方式, 13个GPS点组成34个同步环, 24个异步环。网形结构全部采用边连式, 布网合理, 网形结构坚强, 检核条件和多余观测量多, 有效的保证了整网的精度和质量。 (见图1)
5 地籍图测绘
5.1 地籍细部测量
采集的内容为界址点和地物要素, 街坊外围全部界址点, 街坊内部明显界址点。采集数据时均在图根以上控制点设站, 测距均不超过150米, 杜绝由不同线路的控制点对间距很短的相邻界址点进行测量。对于街坊内部困难地区, 界址点和地物点用支导线方法进行了一条边的支站, 最长不超过100米。在支站前重新进行了定向工作, 并对支站点进行了检核, 合格后方进行使用。极个别外业无法采集到的隐蔽界址点和部分地物要素点采用量距解析、距离交会、支距等方法, 据实测元素按相应公式解算出坐标。
采集数据时, 仪器严格整平, 定向后用另一个点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作业。检查点坐标闭合差均小于2厘米, 并做了测站检查记录。使用的全站仪均进行了检查, 半测回观测后自动计算出坐标值, 并将其储存在仪器中。测定过程中视情况随时检查定向方向以确定仪器是否变动, 搬站后均采用重复点进行核对。
5.2 地籍图测绘
5.2.1 地籍图表示的内容和要素
各级平面控制点 (E级GPS点, 一、二级导线点, 图根点) , 地籍编号, 界址点 (点号) 及界址线, 街 (巷) 名称, 在宗地内能注记下的单位名称, 河、沟 (渠) 名称, 必要的建筑物、构筑物、地类号、宗地面积。地籍宗地编号以行政区为单位, 统一按乡镇—街坊—宗地三级编号。
5.2.2 地籍图的测绘方法
(1) 地籍原图的测绘使用全站仪进行野外采集, 成图软件采用南方CASS成图系统做平台, 结合测绘的界址点坐标和宗地草图, 进行展绘和装绘。采用装绘法成图时, 应根据界址点坐标数据文件在计算机内展绘, 使用测量的界址点、线控制误差, 对有矛盾和超限的地方, 均进行实地检查、修改, 并在实地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 (2) 根据街坊图和调查表将街巷名称, 用地单位名称注记上图。根据行政区划图及有关资料, 结合本次调查资料将行政界线标注上图。 (3) 每幅地籍图绘制完毕后, 作业组到外业进行巡视检查, 对错漏进行纠正并接边, 然后交技术组专检。
5.3 数字化成图
将外业采集到的数据, 传输到微机中, 用南方CASS测图软件对所传送的信息编辑成图。输入数据库, 进行数据入库工作。首先以街坊为单位进行地籍总图的编辑, 绘制和整饰严格按《图式》进行。各种文字注记规范, 图面美观大方。地籍分幅图成图比例尺为1:1000, 按50×50cm正方形分幅。图幅编号以西南角坐标编号22.5.—5.0, X坐标在前, Y坐标在后, 以公里为单位取至百米。图幅外的注记整饰有:图幅号、图名、四角坐标、接图表、测图单位、比例尺、责任表、图式规定的坐标系、执行图式、测图日期等项说明。各种符号及各类注记均符合《规程》和《图式》的要求。对当天采集到的数据及时传入微机进行绘图, 并按权属调查的宗地草图圈定宗地界线。同时在地籍图上反算出界址边长与宗地草图上的界址边长100%进行核对, 对误差超过±5cm者, 第二天及时到现场重新测量, 核对后及时改正, 确保成图质量, 决不允许问题积压。对于超过100米的界址边长和有障碍物阻挡的界址边长, 以解析边长为准, 并进行了第二次测量, 确保无误。
5.4 宗地图制作
宗地图根据地籍图的数据, 结合面积计算的数据及其界址点链表, 利用程序自动生成, 用70g-80g双胶纸张绘制。其规格以新版土地证书的幅面为准, 比例尺分母应为100的整倍数, 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输出。
宗地图应表示的内容包括:地籍编号、宗地号、所在图幅号、使用者名称、地类号、宗地面积、相邻宗地号、门牌号、界址边长、界址点号, 以及宗地内部的建筑物等。其中宗地号、地类号、宗地面积写在宗地图的中央位置, 宗地号和地类号用分子、分母表示, 边长写在界址线的中间, 平行于界址线, 字头向北或向西, 门牌号写在实际开门处, 平行于界址线, 字头向北或向西。
6 面积计算、统计汇总
6.1 面积计算
面积计算分宗地面积计算和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宗地面积计算全部采用界址点坐标法计算, 其公式如下:P=-∑Xi (Yi+1-Yi-1) 或P=-∑Yi (Xi+1-Xi-1) 。无解析坐标的虚宗 (无具体使用者的土地) 及街坊外围虚设点采用图解坐标。虚宗及街坊外围虚设点均编号, 街坊内虚宗一般为道路、空地, 从500号开始编写宗地号;一个完整街坊也按一个虚宗进行编号, 编号为1000, 并计算其面积, 以便与街坊面积总和进行校核 (其差值在数字凑整误差范围内进行平差, 将误差分配给虚宗) ;街坊外围虚设点一般在道路中心 (与行政界线重合除外) , 且相邻街坊互相公用, 其坐标在图上量取, 虚设点编号在街坊内各自编排 (不能与街坊内界址点点号编重) 。面积计算分两步进行:一是在权属调查时用几何方法计算, 以便及时确定合法与违法用地面积;二是在地籍勘丈结束后, 用测量的界址点坐标, 在计算机上进行。在计算前将界址点 (虚设点) 坐标, 宗地 (虚宗) 信息按规定的数据格式录入计算机, 并进行严格的校对, 然后计算宗地面积和相邻界址点间距。用计算边长与调查边长进行比较, 若其误差超限, 应进行检查、纠正, 保证数据准确。建筑占地面积在生成宗地图时, 由计算机根据编排的信息自动进行计算, 然后以街坊为单位自动生成表格文件, 进行输出。
6.2 统计汇总
统计汇总前应进行街坊宗地面积校核和相邻街坊的拼接, 保证相邻街坊无裂缝无重叠, 然后按《规程》的附录进行分类在计算机上进行统计汇总。
7 地籍调查数据库的建立
将CASS外业测绘软件编辑的数据文件和图形文件经数据导出和导入检查处理后, 形成ARCGIS格式文件, 再利用ARCGIS平台下的数字测图子系统进行转换, 最后建立ARCGIS平台下的苍穹地籍数据库。各类图件的编辑、面积计算汇总与分类统计, 均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统一要求的ARCGIS平台苍穹地籍管理软件中进行。将图形文件导入地籍库, 用地籍总图形成1:1000分幅图, 同时以街坊为单位自动生成宗地图。编辑后的宗地图主要内容有:图幅号、地籍号、土地使用者名称、宗地号、地类号、宗地面积、界址点及点号、界址线及界址边长、本宗地内建筑物、邻宗地的界址示意线、四至名称、相邻宗地号及相邻宗地土地使用者名称、指北线、责任表及日期等项。界址点号与地籍调查表的宗地草图界址点号相对应, 宗地图的比例尺均为100的整倍数。由ARCGIS平台下的苍穹地籍软件依解析坐标自动计算宗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同时系统自动进行各种面积统计工作, 生成以街道为单位宗地面积汇总表和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最后统计各宗地、各街坊、全测区 (街道) 一、二、三级分类土地总面积和调查区总面积, 各项限差和作业要求均符合《规程》和“ARCGIS”平台下的苍穹地籍管理软件建库的相应规定。
8 结语
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及技术含量高的特点, 它是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只有认真解读国家政策、法规与规程, 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节约调查成本, 提升成果档次和利用价值。
摘要:城镇地籍调查是国土资源部重要的工作之一, 对于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提高土地利用率, 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陕西省府谷县城镇地籍调查为例, 对城镇地籍调查主要技术进行了分析与总结, 对于实际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城镇地籍调查,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宗地,数据库
参考文献
[1]张亚琴, 樊文有, 邵隆等.测绘平台数字国土信息化中的应用[J].GPS时代, 2007, 17 (1) :53-56.
[2]詹长根.地籍测量学[M].第二版.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年6月:1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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