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

2025-04-05|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精选7篇)

1.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 篇一

氧气、乙炔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氧气、乙炔瓶安全使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避免出现氧气、乙炔安全事故,特制定该办法:

1、氧气、乙炔瓶进场后应分开放置,严禁在同一处存放,存放处必须保证空气畅通,气瓶不得接触油污,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不准靠近带电电线。

2、用完的氧气、乙炔空瓶应做明标记。并分开摆放。

3、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前应旋紧瓶帽。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运输过程中应检查氧气乙炔瓶的防震圈是否配备齐全、合格。

4、气瓶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严禁靠近热源,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两气瓶间距为5m,与明火间距为10m,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配备灭火器。

6、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乙炔。

7、气瓶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安放在可能产生火星的电气设备。

8、室外使用必须做好防晒防淋,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击瓶阀。

9、氧气、乙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使火自行熄灭,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切忌“严禁用铺盖法进行灭火”。

10、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1、使用中应随时观察气瓶、胶管状态,有无漏气现象,并保持喷口畅通。

12、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1.5kgf/cm2),输气流速每瓶不得超过1.5~2m3/h。

13、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氧气瓶应留有0.2MPa(2kgf/cm2)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为保证您和他人的健康,请遵守以上相关要求,并相互监督纠正。

石油化工设备厂

2012-5-11

气焊作业中气瓶及其他组件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气瓶在搬运、装卸、使用时都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防止脆裂爆炸。在搬运过程中要使用汽车或橡胶轮胎的手推车,近距离搬运答应采用徒手倾斜滚动的方法运输。严禁肩扛、拖拉或使用手、脚在地面上直接滚动气瓶。

二、防止气瓶受热或着火。气瓶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不能长时间在烈日下曝晒,夏季白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要有遮阳设施。储存气瓶的栅栏应远离材堆、油脂、木棚等轻易起火的场所,防止由于易燃物着火导致气瓶爆炸。气瓶使用时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

三、气瓶使用时其他注重事项。

①使用氧气瓶前,操作者应仔细检查自己的双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等有无沾染油脂,凡沾染油脂的,必须脱脂后方可使用。

②乙炔瓶和氧气瓶在使用过程时两瓶间隔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应卧放,乙炔瓶需竖立放置。

③乙炔气瓶在使用时要注重固定,防止倾倒,一旦倾倒,必须竖立静止20分钟后再连接减压器使用。

④氧气瓶、乙炔瓶严禁与油脂、易燃物接触,不准靠近带电电线。

⑤氧气瓶、乙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剩0.1~0.15MPa,乙炔瓶剩0.2~0.3MPa。这是因为气瓶无余压后,可能使油脂及其他与瓶内充装介质发生化学发应或形成爆鸣气体的物质进入瓶阀,甚至进入瓶内。轻易造成气瓶爆炸。

四、其它组件的安全注重事项。

① 各种气体专用的减压器,禁止换用或替用。

② 压力表要完好无损,以便随时把握气瓶内的压力大小,避免余压过低。

③ 禁止使用棉、麻绳或一般橡胶等易燃物料作为氧气减压器的密封垫圈。不准在减压器上挂任何物件。

④ 氧气和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和代用。依据国家标准规定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为黑色。

⑤ 乙炔瓶上胶带前必须安装阻火器,防止气瓶回火爆炸。

2.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 篇二

氧气吸入器主要由浮子式流量计、导向柱、流量调节阀、进气插头、安全阀、出气接头、湿化瓶、通气管等组成。当中心供氧系统的氧气经减压后, 由氧气管道输送至病房供气设备带, 将氧气吸入器插入快速插座内, 打开旋转开关后对流量调节旋钮进行微调, 即可输出所需的流量, 连好导气管, 加湿器、吸氧器和鼻塞即可输氧。

2 使用方法

2.1 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的方法消毒。

2.2 使用时拧下湿化瓶, 往湿化瓶中加入蒸馏水或冷开水 (严禁用生理盐水) , 至上下水位标线之间, 再拧紧湿化瓶并将鼻氧管连接在出气口上。

2.3 将氧气吸入器插入设备带的快速插座上 (氧气吸入器的流量调节阀必须关闭) 。

2.4 逆时针调节流量调节阀, 浮子式流量计内浮子慢慢上升, 湿化瓶内有气泡冒出。

2.5 等流量达到所需要求时, 将鼻导管插入患者鼻内, 使其能吸入氧气。

2.6 患者用氧完毕后, 流量调节阀关闭。

2.7 卸下氧气吸入器时一手托湿化瓶, 一手按快速插座外套使其解锁, 设备带氧气自动切断。

2.8 使用后的氧气吸入器必须按规定对相关部件进行消毒。

3 注意事项

3.1 使用前必须将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氧气吸入器计量检测。

3.2 氧气气源必须是法定的医用氧气站提供。

3.3 严禁未消毒使用 (可浸泡消毒, 严禁高温高压消毒) 。

3.4 氧气吸入器严禁倾斜、倒置、水平使用, 必须保持垂直放置。

3.5 严禁注水面高于上水平线或低于下水平线。

3.6 缺氧性疾病患者, 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氧流量大小。

3.7 鼻导管仅供一次性使用。

4 维护保养

4.1 定期检查密封圈, 如有损坏、老化、漏气等就必须更换。

4.2 定期更换磨损的通气管。

4.3 如有浮球黏在流量计内壁, 应卸下外置把水渍擦干后在使用。

4.4 如浮球卡在流量计顶端, 应卸下外置取下后在正确放置, 同时注意连接气源时要关闭流量调节器。

4.5 如发现有漏气音, 及时联系维修部门。

结论:为了能更好地使用仪器设备, 避免人为性故障的发生, 保证仪器的正常运作, 我们应该熟练掌握其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同时也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使仪器设备能更好地应用于临床诊疗。

摘要:本文将简单的介绍氧气吸入器装置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维护保养措施。

关键词:氧气吸入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保养

参考文献

[1]周远东崔国光等医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J].《化学分析计量》2005第2期

[2]孙长明冯凡氧气吸入器的常见故障维修方法[J].《医疗设备信息》2003第12期

[3]孙湖生氧气吸入器常见故障原因及快捷检修[J].《计量技术》2003第11期

[4]许建平浮标式氧气吸入器的常见故障及检修[J].《计量与测试技术》2007第5期

3.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 篇三

整改措施

通过前几次进行了安全检查中,用气方面,乙炔、氧气、混合气体、丙烷未分开集中存放,针对存在的问题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落实整改措施如下:

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点:

一、气瓶存放点的间距不够。

二、气瓶使用过程中摆放安全间距不够。

三、大部分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压力表损坏。

四、气瓶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回火阀、防震圈、防倾倒装置。

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卧放。

六、气瓶在搬运过程中,存在滑、拖、踢现象。

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落实整改措施如下:(注:回火器、压力表等设备没有或损坏的请车间主任及班长报计划给仓库进行采购。其余的工作于6月底完成。行政人事部月底将针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一、在车间适当位置建氧气、乙炔、混合气体、丙烷储存室各一个,分开存放。

二、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用角铁制作钢架,将气瓶固定。氧气与乙炔在使用过程两瓶相隔距离不得低于5米。

三、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使用合格、正常的气压表和回火器。

四、在搬运过程中严禁滑、拖、踢。

五、制定氧气瓶,乙炔瓶、混合气体、丙烷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氧气瓶,乙炔瓶、混合气体、丙烷进厂后应分开放置,严禁在同一处存放(存放地点必须间隔10米以上的距离)存放处必须保证空气畅通,气瓶不得接触油污,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不准靠近带电电线。

2、用完的氧气、乙炔、混合气体、丙烷空瓶应做明标记。并分开摆放。

3、氧气瓶、乙炔、混合气体、丙烷瓶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同车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在搬运前应检查气瓶防震圈是否配备齐全、合格。

4、气瓶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严禁靠近热源,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横躺卧放,特别是乙炔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两瓶间距为5M,与明火间距为10M,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帽、防震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配备灭火器。

6、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气瓶。

7、气瓶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安放在可能产生火星的电气设备。

8、室外使用必须做好防晒防淋,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击瓶阀。

9、气瓶在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使火自行熄灭,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切忌“严禁用铺盖法进行灭火”。

10、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1、使用中应随时观察气瓶、胶管状态,有无漏气现象,并保持喷口畅通。

4.氧气乙炔安全运输协议 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所需,现将氧气、乙炔运输业务交付给乙方承运,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双方全面适当履行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物品为:氧气、乙炔

2.乙方必须自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氧气乙炔运输车辆,将氧气乙炔交付到甲方标定的地点。

3.乙方在行驶过程中应当确保运输货物及自身车辆的运输安全,并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如造成相应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4.乙方在运输中涉及的其自身车辆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和承担。

5.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调动运输车辆及人员并服从工地管理人员调度及配合安全生产。

6.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6.1 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得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6.2 分类装运:氧气、乙炔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6.3 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4 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6.5 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滚。

6.6 禁止烟火:禁止吸烟,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接触明火。

6.7 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和防毒面具。

7.严禁使用报废、脱检、脱保车辆运输氧气乙炔以及进入工地现场。

8.驾驶人员应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

酒后开车、不开冒险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驾驶人员应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严禁除驾驶室内其余地方载人、带人。做好车辆的常规保养,保证车况良好,避免带病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5.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 篇五

为了加强氧气和乙炔的存放和使用安全,规范危险品气瓶的使用,消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气瓶储存场所安全管理

1、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建筑Ⅱ级要求,且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仓库与周边建筑物要有安全距离(50m);

2、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3、相邻库室的隔绝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4、室内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

5、仓库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6、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7、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8、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9、室内不设电器装置,电灯排风必须选用防爆型,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

10、仓库要设有避雷装置,室内不得有接地线穿过;

11、仓库上下气瓶的平台应有缓冲设施(如橡胶垫等);

12、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13、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4、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5、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16、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二、气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气瓶可卧放,乙炔瓶严禁卧放;

2、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3、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

4、整齐排放头部要朝同一方面;

5、堆叠高度不超过3层,竖放一堆不超过9瓶;

6、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

7、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8、乙炔存放场所严禁与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存放;

9、乙炔瓶严禁放在橡A胶等绝缘体上;

10、盛装容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必须规定存储期限(一般为三年);

11、单个单位内乙炔气的储存量不能超过240 m3(相当40瓶)。

三、气瓶运输安全管理

1、移动前要检查气瓶两个防震圈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2、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3、瓶阀不得对准人;

4、氧气不得用沾有油污的车辆运输气瓶,不得穿沾有油污的衣服、手套装卸气瓶,气瓶沾有油污可用四氯化碳揩拭干净;

5、不得同一车运送氧气、乙炔瓶,如作业中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6、禁止用不稳定车辆如自行车、吊车运送气瓶。

四、库管

1、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经常注意储存点空气中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如果浓度超标,应强制换气或通风,并查明危险气体浓度超标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3、夏季,应定期测试存储场所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氧气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30℃,乙炔存储场所最高允许温度40℃,储存场所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高温天气应进行洒水降温措施(不能溅到瓶体);

4、保证每个气瓶瓶帽齐全,安全附件齐全;

5、保证气瓶(包括空瓶)阀门紧闭,定期用肥皂水检测是否漏气。

五、氧气瓶和乙炔瓶使用的安全管理

1、氧气和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需要作业时必须得到责任人的确认,不得私自拉离气瓶房存放地;

2、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软管与焊接的连接处是否牢固,软管是否有破损;

3、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开启瓶阀要缓慢要用专用的开启工具,不得敲打、快速开启阀门;

4、严禁超压使用和人为加热气瓶,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开启氧气瓶阀门;

5、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6、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m3(相当5瓶,指公称容积为40L的乙炔瓶);

7、不得将瓶内气体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0.2Mpa余压;

8、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9、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10、夏季室外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11、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气瓶工作;

12、当氧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地点工作时,应在瓶底加垫绝缘物,防止被串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13、气瓶泄漏应搬到室外空地进行处理,处理现场周围严禁烟火,不懂处理可找焊工协助。

六、相关方安全管理

公司采购部门必须跟供货商签署安全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安全责任,其中必须包括条款

1、供货商资质;

2、供货商供应的各种气瓶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行业标准;

3、因供货商提供的气瓶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责任划分;

4、气瓶必须定期监测的周期内使用(三年),气瓶身份凭证齐全;

5、瓶帽齐全,安全附件齐全。

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1)氧气瓶是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4)同车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检验是否堵塞,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

6、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7、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8、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9、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10、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严禁用40℃以上的热火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11、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12、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 量须得高于70%。

13、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4、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5、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6、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存放。

17、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8、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9、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

20、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21、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一、运输

1、根据气体的性质制定相应的运输、使用、搬运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氧气瓶的人员须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2、旋紧气帽轻装轻卸,严禁磕碰。

3、夏季运输要采取防爆防晒措施。

4、运输车上严禁烟火。

二、储存

1、储存气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2、旋紧瓶帽,入库前要验收。

3、在夏季随时注意室温,必要时设法降温。

4、气瓶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5℃,注意加温时不得采取明火取暖。

三、使用

1、禁止敲击碰撞。

2、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烤。

3、夏季防止暴晒。

4、气瓶不得靠近热源,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应在3米以外。

6、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

6.救护队安全使用氧气自查报告 篇六

为贯彻执行河南煤监局《关于开展矿山救护队安全使用氧气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矿山救护队安全使用氧气,全面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和国家相关安全使用氧气的规定,杜绝矿山救护队在氧气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我队于3月24日组织开展安全使用氧气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本次自查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长:苏 涛

成员:卢龙飞

李豪杰

二、相关情况

1、本队使用的氧气符合医用氧气标准,氧气浓度不低于98%。

2、使用的氧气瓶,按照国家压力容器标准,每三年进行除锈清洗、水压试验,达不到标准的不准使用。

3、氧气充填工作由专人负责,经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新、旧两台氧气充填泵在20MPa压力检查时,不漏油、不漏气。

5、容积为40L的氧气瓶共有8个,其压力均在10MPa以上,符合要求标准。空瓶和实瓶分别存放,并建立充填记录。

6、新购进的氧气瓶或经水压试验后的氧气瓶在充填之前,都按照要求稀释2—3次后,才准开始充氧。

7、充氧泵房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保证卫生整洁。

三、存在问题

1、医用氧气瓶无证明符合医用氧气标准的产品合格证。

2、氧气瓶的存放由于泵房内空间较小,距离高温暖气片的距离不足2m。

3、充填泵房内没有使用防爆灯具,缺少严禁烟火的标识,屋内存放有木板、牌版等易燃物品。

4、缺少40L氧气钢瓶除锈清洗和水压试验报告。

救护队

7.氧气乙炔使用管理办法 篇七

1、氧气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的气瓶,均不准继续使用。

2、操作中氧气瓶距离明火或热源应大于5米以上。

3、气瓶无防震圈禁止用转动方式搬运,使用时防止被物体碰倒。

4、使用气瓶前,应稍打开瓶阀,吹出瓶阀上粘附的赃污后立即关闭,然后接上减压器再使用。

5、严禁让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接触。

6、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

7、禁止使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8、氧气瓶严禁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1—0.2Mpa表压的余气。

二、溶解乙炔气瓶

1、乙炔气瓶搬运、装卸、使用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上卧放并直接使用。

2、乙炔气瓶搬运、装卸和使用都应竖立放稳,严禁在地上卧放并直接使用。

3、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下只开启四分之三转。

4、禁止在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等,

5、必须配合使用符合使用要求的回火防止器,每一把焊炬或割炬都必须与独立的、合格的岗位回火防止器配用。每月应检查一次并清洗残留在器内的烟灰、污迹。以保证气流通畅、工作可靠。

6、乙炔气瓶严禁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05—0.1Mpa表压的余气。

7、气瓶着火应迅速关闭气阀门,停止供气。

8、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隔离放置,用后应及时关闭气阀门。气瓶房要保持良好通风,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气瓶房。

三、焊炬和割炬的使用

1、焊炬和割炬应符合GB 5108~5110《焊炬、割炬设备》的要求。

2、焊、割炬使用前应检查射吸能力、气密性等技术性能。并要求气路畅通、阀门严密、调节灵活,连接部位紧密不泄漏。

3、焊、割炬应定期检查维护、修理和更换。严禁带故障使用。

4、发生烧损、磨损后,要用符合标准的合格零件更换。

5、禁止采用把焊、割炬的嘴头与地面或他物摩擦来清除嘴头堵塞物,可用通针在焊、割炬关闭气源的情况下轻轻疏通。

6、使用氧乙炔气焊或气割时,应先排净回火防止器内的空气(或氧)与乙炔的混合气体。如果发生回火,注意立即关闭焊(割)炬阀门,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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