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排烟新旧规范对比(2篇)
1.建筑排烟新旧规范对比 篇一
新汽车库防火规范与高层建筑地下车库通风排烟设计
新汽车库防火规范与高层建筑地下车库通风排烟设计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吴时晶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林其昌引言
地下汽车库作为高层建筑的一部分(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愈加普及),其面积很少则一层,多则数层,由于地下汽车库在高层建筑中处于半封闭状态,流动或停泊的汽车排出废气且带有可燃物,因此如何解决其通风与排烟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高规与新汽车库防火规范主要异同点
高规: 新汽车库防火规范:
4.1.8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原为 GBJ67-84 现改为GB50067-97)。1.0.2 本规范适合于新建、改建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防火设计(采文说明中明确规范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所属的汽车库)
8.4.1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8.2.1 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5.1.6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8.2.2 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m2。
8.4.2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排烟风机的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担负一个防
烟分区应按不小于60m3/h·m2计算,担负二个或二个以上防烟分区排为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不小于120m3/h·m2计算。8.2.4 排烟风机的排烟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8.4.11 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8.2.7 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风量的50%。
对比知道二规范主要差别在于:地下汽车库应设排烟系统的条件从200m2放松到2000m2放到2000m2;排烟分区从500m2扩大到2000m2;排烟量从60m3/h·m2减少到6次/h。高层建筑地下汽车库通风与排烟系统的形式
对排烟系统而言,虽排烟分区扩大了了,但排烟量与平时排风量相差无几,这样以前平时排风与火灾排烟二合一系统之间存在的不少难以协调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3.1平时排风和火灾排烟均使用一台风机。
防烟分区内(通常在1000m2以内)设风机一台,平进排风与火灾排烟均运行,系统风量按火灾时排风量确定,风机前设一常开,280°C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3.2平时排风和火灾排烟风机分别独立设置。
在同一防烟分区平时排风与火灾排烟分别设置风机,普通风机平时常开,70°C关闭防火阀;高温风同设70°C开启,280°C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普通风机平时常开,火灾时改为排烟风机运行。
3.3 采用双速风机,平时排风低速运行,火灾排烟高速运行。
这种系统形式主要适用于排风量与排烟量悬殊的车库(如车库平面特殊,层高大,汽车出入库频度低,每辆汽车占面积特别大),今后出现频率可能已不太高。新汽车库防火规范引发的思考和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4.1 新汽车库防火规范规定排烟量按换气次数确定,其值虽与汽车库排风量相近,但它们目的却不一样。前者是为迅速排出烟气,保证人员车辆安全疏散和控制火灾蔓延;而后者是为了控制库内废气浓度,确保人员健康。
4.2 汽车库的气流组织
地下汽车库通风与排烟系统还应重视送风、排风与排烟系统的气流组织。合理的气流组织可以迅速地排除汽车库内废气与烟气。要使气流组织合理设计者应认真研究、确定送风、排负与排烟系统形式与布置,使疏散方向正好是烟气与污染浓度降低方向,排风口、排烟口要尽可能均匀,靠近汽车附近,送风口应布置在疏散口的方向。
4.3 挡烟梁的认定
防烟分区划分高规规定采用档烟垂壁、档烟梁或挡烟隔墙等措施,这里档烟梁高规中指“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的梁”。新汽车库防火规范使排烟量明显减少,笔者认为在新情况下,防烟分区的认定应相对规范、严格,即挡烟梁的认定应认真、从严。建议以板下大于800梁或主、次梁差大于500的主梁认定为挡烟梁。
4.4 风机的选择
按新汽车库防火规范设计的排风与排烟系统,对应管路阻力则相差不大。呼吁有
关厂家应紧跟市场,尽快开发出与普通风机工况相近、动力性能良好、压头适中(比普通风机压头略高些),高效、噪声低、平时排风与火灾排烟均适合的混流工风机,以满足市场需求。
高规最新补充规定要求:排烟风机应设在耐火极限不小于2.5h的隔墙隔开的机房,机房门应要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防火门。对于排风与排烟共用风机系统,习惯采用石棉帆布做为风机进出软接头,但因风机常年运行,其耐用性显不足(不少工程运行一段后软接头开裂)。笔者建议改用衬有钢丝的专用耐火软接头或在石棉帆布后衬不锈钢丝网。
2.建筑排烟新旧规范对比 篇二
关键词: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排烟,内走道,防火阀
近年来,建筑行业飞速发展。大量功能复杂、形式多样的建筑物正在不断地涌现,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千厦一调,千街一貌,千城一色的状况,而且给人们的生活气息增添了不少色彩。但建筑物功能的复杂、形式的多样必将增加设计难度,因此防火排烟设计要求逐步提高,相关规范也在日趋完善,为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国家先后制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以下简称《人规》),对民用建筑的防火排烟设计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笔者在贯彻规范的过程中,结合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对民用建筑防排烟设计规范的不足之处进一步探讨,提出个人见解。
1 内走道排烟设施
据统计,在火灾中,吸入毒性气体导致死亡的占火灾死亡人数的80%。若发生紧急火灾事件时,保障场内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队员顺利扑救火灾至关重要。内走道是将房间和竖向疏散通道(楼梯间、前室等)连接在一起的通道,它是火灾时人们疏散的重要途径,其排烟设计至关重要。
1.1 《高规》与《建规》中内走道排烟相关条款
《高规》8.1.3.1,8.2.2.3及8.4.1.1条对内走道排烟要求的规定如下: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 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
1)长度超过20 m的内走道应设排烟设施(含自然排烟设施和机械排烟设施)。
2)采用自然排烟时,长度不超过60 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3)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 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 m的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建规》5.1.1.1A条对内走道排烟要求的规定如下:
设在首层、二层或三层以外楼层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超过20 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 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根据对上述《高规》防火排烟条款的理解,可认为在高度低于32 m的二类高层建筑内,不管走道情况如何,设计时均可不考虑排烟设施;设在高度低于32 m的二类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内走道也可不考虑排烟设施。这与《建规》5.1.1.1A条相对比,显然条件放宽,这是不合常理的,因为不管怎样讲,高层建筑的疏散始终会比多层建筑要困难。因此建议《高规》对内走道排烟的前提条件做适当调整。
1.2 内走道设机械排烟还是自然排烟的建议
《高规》中8.4.1.1,8.2.2.3及8.4.1.1条规定,具体应用至实际工程,经常会遇到下面这种情况:比如说有一栋一类高层建筑,内走道形式为带形走道,长度为40 m,它的一端有直接对外的窗户,且开窗面积达到了走道面积的2%,按照规范规定,可不设机械排烟;但《高规》8.4.5条规定防烟分区内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 m,这说明该走道如若要达到实际排烟效果,还是应设机械排烟。
本文就上述问题提出一点建议,可供大家参考。对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 m的二类高层建筑而言,首先分析其走道形式,若为带形走道,并且长度在30 m~60 m之间时,应考虑机械排烟;当长度在20 m~30 m之间时,首先考虑自然排烟,当可开启的外窗面积小于内走道地面面积的2%时,应考虑机械排烟。对于多层建筑而言,若在首层、二层或三层以外楼层设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时,其内走道长度在30 m~40 m之间时,应考虑机械排烟;当长度在20 m~30 m之间时,首先考虑自然排烟,当可开启的外窗面积小于内走道地面面积的2%时,应考虑机械排烟。
1.3 内走道设置机械排烟时应注意的问题
在《高规》《建规》《人规》中均对内走道设置机械排烟提出条件要求,当内走道满足机械排烟的条件时,应注意排烟系统宜竖向布置,但有时为了防止排烟风机超负荷运转,排烟系统在竖直方向可划分成数个系统,每个排烟分系统设排烟口的数量不宜超过30个。另外当一个走道如果划分为几个防烟分区时,在每个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应不超过30 m。
2 通风空调系统风管防火阀设置
《高规》《人规》均阐述了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防火阀设置。
《高规》8.5.3条规定,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道应设防火阀:
1)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人规》6.7.6条规定,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防火阀:
1)穿越防火墙或防火楼板处;
2)穿过设有防火门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每层水平风管同垂直总管的交接处;
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下面就《高规》《人规》所表述的这4种情况一一对比,第1种情况《高规》表述比较完善,因为防火分区划分除采用防火墙和防火楼板外,还可采用防火卷帘、水幕等进行划分;第2种情况《人规》表述相对符合实际工程,因为在实际工程中那些房间很可能采用普通门或窗,这样房间本身都不能起到防火的作用,在管道上设防火阀更没有实际意义;第3种情况《高规》表述的要清楚些,《人规》中没有明确防火阀具体的位置是在水平管段上还是垂直管段上;第4种情况《高规》《人规》中所表述的内容完全一致,但是它也有不足之处,因为在实际工程中,有的变形缝处不设防火墙,变形缝两侧是相通的,这种情况下,设置防火阀显得多余,因此,建议本条款可改为:当变形缝处设置防火墙时,变形缝的两侧均设置防火阀。
3结语
民用建筑防火排烟设计合理与否同人民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设置防排烟设施时,应首先考虑建筑物类型,一般来说,若设置自然排烟方式达不到实际排烟效果,就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在实际工程设计中,由于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规范上的一些防火条款已不能满足设计需求,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相关方面的研究,使得规范更加具有实时性。
参考文献
[1]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J 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GB 50098-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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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通风排烟方案实例计算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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