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

2024-08-10

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共10篇)(共10篇)

1.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 篇一

青年农场汉族中学 “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宣讲活动计划

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对各类非法宗教活动的认识,大力提倡社会主义新风尚,县委决定从10月初开始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宣讲教育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响应自治区团委基层活力建设年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系统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重要作用,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保障我校教育事业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领导体系

组长:李玉松(校长)

副组长:艾则孜(书记)

成员:马玉洁(德育负责人)张苗苗(团少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项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三、强化宣传,加大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1.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继续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和根本性的工作抓紧抓好,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针对学生参与非法学经的形式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深入开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要对广大师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无神论”教育,深刻揭露民族分裂主义、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组织的反动本质与危害,增强广大师生辨别力,1

形成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渗透的强大氛围。

2.是加强师生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政治敏锐性。为切实加强师生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五观”、“无神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广大师生的心里,组织宣讲团,对广大师生进行十七大精神、改革开放30年来的伟大成就重大意义等内容的大力宣讲,深刻揭批 “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筑固广大师生在情感、心理上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类不良思潮的干扰和侵蚀。

四、创新形式,切实增强教育转化工作的时效性。

1.是坚持学校领导亲自抓。学校按照党支部书记、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形成“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2.是专人负责转化教育。对参与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一对一”。通过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切实达到“教育一个转化一个”的效果。同时,在转化的基础上,引导师生不信教,能够主动与非法宗教组织划清界限,能够立场坚定地与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

3.是层层签订责任书。要分别与班主任、学生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以严明的责任制度确保教育转化工作的成效。

4.是构筑群防网络。充分运用“四清楚四掌握”工作机制,构筑起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控网络体系。参与教育转化的工作人员要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家庭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

查摸底,及时掌握本人、家属及其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积极做好其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动员其做好子女的教育转化工作,促使其思想稳定。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本次活动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学校校长、书记作为责任人,要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督导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治理计划,并建立健全制度。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掌握政策,对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进行教育转化,既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遏制非法宗教活动的现实需要。

青年农场汉族中学

2013年10月

2.抵制非法宗教倡议书 篇二

“发扬优秀民族风俗和抵制非法宗教极端思想与校园渗透,”这个话题是我校一直不断在宣传教育我们的之一。我们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地区,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习俗及两者的关联,对社会生活有着特殊的重要影响。

我们只要能正确认识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习俗就可以了,民族与宗教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性质概念。老师为了我们能更快地区分民族风俗和宗教习俗的区别,特地的组织了少数民族和汉族交流班会,老师让我们分成小组竞赛,每个组都有一个组长通过组长把任务分配给组员,其他同学就可以按照分配的任务去找资料做PPT,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参与进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每个组都会选出一名裁判打分,由大家投票选举哪个小组准备的最充分最好,得第一的组每个组员都会有奖励,在每个星期五的第三节课我们班都会拿出20分钟来交流,其实这样的交流真的很有用,老师每次也会给我们每个小组提出意见下次我们才会做得更好,我们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有来自不同的民族正好我们可以相互学习,在每次的交流班会上我们大家都很积极,有的同学人手拿一份资料上讲台为大家讲解。

做为中职生的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宗教极端的危害性宗教极端思想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各名族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进步,相信我们的祖国会越来越好!

倡议人:XXX

3.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 篇三

承诺书

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正气,抵御和防范极端宗教,展示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的良好风貌,以培育文明风尚为己任,聚集正能量、传递好声音,为建设美丽、文明、和谐的吐鲁番做出贡献。作为一名学生,我郑重承诺: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伟大祖国、热爱各族人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与破坏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

2、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地区《关于依法打击和整治非法宗教活动清除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的通告》等文件要求,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勇于及时举报危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安全的行为。

3、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弘扬现代文化,引导身边的人学法、懂法、守法,集聚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

4、自觉提高对极端宗教的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力,不听、不看、不传播含有宗教极端、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和“圣战”思想的音视频和出版物。

5、坚决同非法宗教和宗教极端势力作斗争,大胆举报“三非”活动,对宗教氛围浓厚、年轻人留大胡须、妇女蒙面纱、符合“非法宗教活动26 种”表现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动,穿“吉里巴甫”及“星月”服饰等要积极大胆及时举报。

6、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 1

会稳定。

7、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健康文明的兴趣爱好,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8、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继承和发扬健康向上的传统文化,摒弃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树立阳光、健康,充满朝气和活力的青少年学生新形象。

我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欢迎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承诺人:

4.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 篇四

2012 年 2 月 7 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提高我乡广大干部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及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我乡工作稳步发展,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教育非法宗教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各族党员干部群众能够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清醒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抵御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

二、相关措施

第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向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四个认同”思想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纠正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的一些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宗教问题,从而自觉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明辨是非能力,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投身于工作中。

第二: 乡机关成立领导机构、督察组。乡机关成立领导小组、督察组,定期对本乡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领导和督察,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对喜欢穿奇装异服、戴面纱、留异常长胡须的工作人员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第三:所有单位职工签订保证书,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维护稳定团结,人人责任”意识;

二、不参加任何非法游行、聚会;不制售和宣传非法宣传光碟、宣传单;

三、不参加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

5.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 篇五

反 对 民 族 分 裂 与 非 法 宗 教 活 动

2011年3月

和田市机场小学

反对民族分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地区关于开展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切实做好地区发改委系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教育引导地区发改委系统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上来,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立场坚定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定有力地同境内外“三股势力”作斗争,经发改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发改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各族干部中开展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集中学习教育。现将集中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一场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严肃的政治斗争,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休戚相关,是哈密乃至新疆能否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民族分裂势力的破坏和渗透,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稍有放松和麻痹,必然会为各种邪恶势力的活动留下可乘之机,他们就会兴风作浪、挑起事端。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区关于维护新疆稳定,严厉打击民族分裂分子和非法宗教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五观”教育、“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三爱”、“三个不忘”、“六好”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弥合民族团结裂痕、促进民族团结和睦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维护稳定、共克时艰、科学发展、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 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牢固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阵地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和政治鉴别力,筑牢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基础,为实现地区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好局面和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各项部署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目标要求

这次集中学习教育,重点解决思想问题,实现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达到推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目标要求。

(1)认清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深刻认识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

(2)认清维护民族团结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深刻认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深远意义。

(3)认清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和任务,深刻认识党员、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和使命。

(4)认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刻认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不动摇、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

总之,集中学习教育要把能不能做到“五个认清、五个深刻”作为对每个党员、干部严肃的政治纪律要求和政治考验,作为检验一级党组织集中学习教育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的领导,经研究,成立地区发改委系统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艳玲副组长: 王淑娟

成 员:王桂莲、许伟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督促检查

五、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集中学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不走过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学习教育纪律,扎实抓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认真

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和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6.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 篇六

为进一步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好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呼图壁县教科系统的会议精神,我校积极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了加强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层层细化责任 校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开展,为深入开展好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针对性、实效性,成立了五工台镇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责任。

二、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学习活动 校委会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校委委及时召开了走访排查宣传教育工作会,并及时进行了布署。

三、深入基层宣传,实现师生全覆盖,安排班主任走访学生及学生家长对他们进行宣传,对全镇3所学校 40 多个班级的学生通过走访进行宣传,让各族学生及学生家长了解、熟悉党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宗教事务管理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什么是合法宗教活动,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以及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民族风俗习惯和与宗教活动的区别界限;为什么党员团员、教师学生不能信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正确理解政权、法律、宗教之间的关系,深刻揭露民族分裂势力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传播极端宗教思想的险恶用心,认清其危害,肃清其流毒;充分运用大量鲜活的事实,宣传自治区跨越式发展、推行双语教育等惠民政策给各族人民带来的实惠等等,从而教育和引导各族师生遵纪守法、明辨是非,自觉远离并抵制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对学生开展警醒、引导、正面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结合此次活动,排查宗教向学生渗透隐患,根据县教科局的安排部署,学校结合“进一步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排查宗教向学生渗透隐患”活动。通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学校维稳工作薄弱环节和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漏洞,确定了以加大对宗教活动和反动宣传品向校园渗透的整治力度、并且制定出整改措施,将每项工作责任到人。为抵制不良思想特别是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的渗透侵蚀,学校要求班主任及各科任教师将禁止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渗透到每项学科中,利用一切时机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引导。通过教师的走访排查,五工台镇小学广大师生中没有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行为,学生中无信教行为。

通过此次走访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师生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进一步净化了校园文化,创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了学校的跨跃式发展。当然由于学校资源有限,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师生们普遍认为邪教离我们比较远,有部分师生防邪教紧迫感不强。学校深刻认识到反邪教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今后会继续把反邪教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并带动德育工作不断深入,促进学校跨跃式发展。

五工台镇小学

7.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 篇七

非法金融活动承诺书

为端正党风, 政风和维护社会稳定,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一)严禁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二)严禁组织、从事、参与民间高利贷活动;(三)严禁组织、从事、参与违法转贷行为;(四)严禁组织、从事、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五)严禁恶意拖欠贷款,、恶意透支信用卡等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六)严禁为民间高利贷和违法转贷活动提供担保;(七)严禁为违法借贷活动、非法集资活动、非法传销活动提供方便保护和场所等;(八)严禁公开或变相为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的企业和个人宣传造势;(九)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以投资或出借资金等形式获取高额收益回报;(十)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无偿或低息借款,以及高利出借资金给管理和服务对象;

8.不参与宗教活动承诺书 篇八

一、牢记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当前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 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这一重要论断。

二、班级学生及老师要强化自学意识,强化党的民族、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学习,自觉践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 互助、开放进取”新疆精神。

三、认清非法宗活动屡禁不止,成为滋生暴力恐怖犯罪 的温床。利用非法宗教活动从事分裂破坏活动,是当前民族 分裂主义的主要特点。她们披着宗教的外衣,利用群众朴素 的宗教感情,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圣战” ,宣传分裂思想, 培植民族分裂势力,干预司法、行政、教育、制造骚乱,哪 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

四、在任何时刻都清醒地认识到:宗教信徒在宗教场所 内或者个人按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的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是合法的。

五、在本班积极的宣传不能参加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并积极引导全体师生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倡导大家共同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 定。

六、对发生在身边的符合“非法宗教活动 26 种”表现 特征的非法宗教活动要积极大胆及时举报,对宗教氛围浓 厚、妇女带面纱、青年留胡须情况要及时上报。

七、严禁在假期纵容、引导子女参与诡秘的地下教经活 动。

八、禁止在伊斯兰斋月期间封斋。

九、对以上行为和无端散步破坏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 情的言论的人员按照程序法规严惩不贷。

十、以上承诺书要求师生确认了解并保证遵守。 班级:乌苏市第四小学三年级(6)班

承诺人(责任人) :

9.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 篇九

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期间明确指出:“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近几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为了达到其分裂新疆的罪恶目的,千方百计利用一部分群众朴素的民族感情和宗教感情,大肆宣扬“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荒唐谬论,严重地毒害、蒙骗、煽动信教群众,以自杀式袭击等极其残暴的方式进行所谓“圣战”,给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们必须坚决揭露宗教极端势力的罪恶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谎言,肃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流毒,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一、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和危害

(一)正确认识宗教与宗教极端主义

伊斯兰教倡导和平,反对暴力,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教义称,凡枉“杀一人,如杀众生,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残害任何一个生命都是大罪”,更不能主动发起战争;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凭私欲随意滥施暴力。伊斯兰教坚决反对这样不择手段的滥杀无辜、破坏人与人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行径。《古兰经》教义中明确指出,信教、行善、恪守教规的人将永居乐园。也就是说,热爱伊斯兰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帮助照顾孤寡老人、搞好邻里关系,为别人的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带领群众勤劳致富,驱逐一切罪恶、诱惑,纯洁心灵,远离各种罪恶,特别是嫉妒、猜忌、憎恨,从而得到真主的恩惠,这样的人才是虔诚的穆斯林,这样的人才能进入天堂。枉杀无辜的败类不是上天堂者,而是入火狱者。由于一般宗教信徒没有丰富的宗教知识,更缺乏对宗教典籍的研究,容易把被宗教极端分子歪曲和极端化解释的东西当作正确的宗教知识加以接受,从而受到毒害,宗教氛围也因此被毒化。在新疆,宗教极端主义及其势力鼓吹宗教极端思想,宣扬“圣战殉教进天堂”是他们最恶毒的招数。当前世界上主要的恐怖组织大多都与极端宗教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有关。宗教极端主义的目的、动机、基本主张、组织形式、活动手法,完全暴露出它已经脱离了宗教的范畴,它是宗教蜕变的产物,本质上并不是宗教;它是打着宗教幌子、披着宗教外衣、以宗教活动为借口的宗教极端主义。因此,我们不能把宗教极端主义与任何一个宗教等同起来或者是联系起来。宗教极端主义虽然与宗教有关联,但只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从本质上说它并不属于宗教范畴,而是政治范畴的问题。宗教极端主义散布大量反政府、反社会言论,与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为敌,企图用一套邪恶的、反动的意识形态,冲击我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主流意识形态。这同现代科学、现代文明是根本对立的,必然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揭穿和唾弃。

(二)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表现

宗教极端主义是一种与宗教相关联的极端主义。它是打着宗教幌子、披着宗教外衣、以宗教活动为借口的极端主义。它用一些偏执、片面的、无限扩大化、绝对化的观点诠释某一宗教的信仰,煽动宗教狂热,煽动教派之间、不同信仰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恨。挑拨教派关系、民族关系,针对所有民族的群众开展暴力恐怖活动。其反动本质是反社会、反政府、反科学、反人类。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人类社会已经迈入21世纪,鼓吹消灭所有异教徒的宗教极端思想早已为人们所不齿,鼓吹民族分裂的言论贻害无穷。宗教极端思想将无知与盲从的人们引入谬误,引入罪恶。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不仅是各国政府的职责,也是普通民众包括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义不容辞的责任。

宗教极端主义与传统宗教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打着宗教旗帜从事反动政治活动或暴力恐怖和违法犯罪活动。在特定地区和特定环境下,宗教极端主义往往与民族分裂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相互勾结利用,形成三位一体的分裂势力,即“三股势力”。宗教极端主义具有极端性、欺骗性、政治性和暴力性等基本特征。宗教极端主义为实现其政治目的,竭力制造不同信教群体之间、不同教派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视和斗争,撕裂族群与社会,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同时也严重地毒化了宗教氛围,给宗教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深度的损毁。

宗教极端主义同样不属于民族问题。虽然宗教极端势力打着为民族谋福利的旗号,颠倒黑白,造谣中伤中央对口援疆政策、新疆资源开发政策,破坏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双语教育政策等。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民族的群众,只要反对他们的民族分裂主张,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们就会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就会对其大开杀戒,残酷迫害。我们通过以往发生的乌鲁木齐公共汽车爆炸案、1997年伊宁县“6〃26”系列暴力恐怖杀人案等,近期发生的“4〃23”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的暴力恐怖案和“6〃26”鄯善县鲁克沁镇暴力恐怖案,再到云南昆明“3〃01” 暴力恐怖案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宗教极端分子杀害的绝大部分都是少数民族社区干部、派出所干警和无辜的群众。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根本就不是什么民族问题,他们代表不了任何一个民族,是民族败类,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的敌人。

(三)宗教极端主义的现实危害

1、宗教极端思想制造民族分裂。

伊斯兰极端主义把人按宗教信仰简单地分为穆斯林和“异教徒”,并欺骗和煽动穆斯林说:所有“异教徒”都是伊斯兰教的敌人,对“异教徒”进行“圣战”是穆斯林的义务,是对伊斯兰教的贡献,死后可以进入“天园”。正是在“圣战”的欺骗宣传下,伊斯兰极端主义制造了难以计数的针对非穆斯林群众的屠杀。2009年7月5日在乌鲁木齐发生的“7〃5”事件是一起由境外“三股势力”指挥煽动、境内分裂分子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也是一起惨无人性的滥杀无辜群众的暴力恐怖事件。在伊斯兰教内部,伊斯兰极端主义采取了同样的手段,他们把不同派别或不赞同他们观点和做法的穆斯林扣上“叛徒”的帽子,无端指责他们“背叛”了伊斯兰教,从而“名正言顺”地对他们进行“圣战”。在伊拉克、巴基斯坦、土耳其、埃及、沙特阿拉伯等各伊斯兰国家,这种伊斯兰极端分子对穆斯林兄弟的“圣战”此起彼伏,爆炸声不绝于耳。

2、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了宗教领域的稳定。(1)利用办地下经文班点,培植骨干。通过地下讲经的形式向学经人员灌输他们的反动主张。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发现已被处理的民族分裂主义组织成员中,有50%是地下经文班点培养出来的地下学经人员。近年来,我区发生的骚乱事件和爆炸暗杀等恐怖案件,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基本上都是地下经文班点培养出来的地下学经人员干的。

(2)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宣扬“圣战”“迁徙”“伊扎布特”等思想。通过婚丧嫁娶、麦西来甫、家庭聚会、媒体介质等各种集会场所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打着“圣战”旗号,疯狂地鼓吹“圣战”。曲解《古兰经》“吉哈德”原意,在广大的穆斯林群众思想中制造混乱。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歪曲教义,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推翻现有社会政治秩序,或者通过暴力来支持信仰、生活方式、法律体系的观点、立场和行为。其借用宗教只是假象,核心是制造民族分裂和进行暴力恐怖活动。要将宗教极端主义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

(3)迫害爱国宗教人士,攻击基层干部和群众。认为爱国宗教人士阻碍了他们罪恶目的的实现,对爱国宗教人士恨之入骨,丧心病狂地加紧了对爱国宗教人士的迫害,采取了暴力恐怖暗杀等卑鄙手段,直接向爱国宗教人士下毒手。恶意攻击和威胁基层党员干部,还威胁不信教的基层群众。

(4)导致了非法宗教出版物泛滥。一是通过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反动音视频传播反动思想和主张。二是通过互联网传播反动思想和主张。通过在互联网交流心得,为宗教极端思想的形成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三是通过手机多媒体卡、MP3、MP4等方式传播反动思想和主张。

(5)影响到了社会秩序。在社会生活中,除穿着吉里巴甫、留大胡须、着奇装异服等情况不同程度地出现外。一些民族商店禁烟禁酒,有的农村甚至城市的居民操办婚宴没有了往日喧嚣和热闹,一律不喝酒、不跳舞唱歌,丧事不过乃孜尔,红白喜事宗教化,风俗习惯宗教化,这些现象从农村到了城市,从社会到了机关。将“阿拉力”、“哈拉木”的范围从食物扩展和衍生到了生活中的任何事物。

二、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和渗透

(一)“去极端化”是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总书记指出:“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就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当前,宗教极端思想已成为影响新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威胁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最根本因素。首先,要牢固树立祖国观、民族观,充分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我们要深深懂得,国家统一才有民族的发展;国家强盛才有民族的尊严。团结是福,分裂是祸;稳定是福,**是祸。我们一定要自觉珍惜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自觉抵制歪曲新疆历史的言行,坚定不移地与“三股势力”的分裂活动进行斗争。其次,要强化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任何人践踏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后,要统一思想认识。宗教极端主义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不仅是各国政府的职责,也是全校师生包括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各民族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生的改善,有效地抵制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渗透。

(二)“去极端化”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宗教极端势力十分猖獗。他们组织、策划、实施“伊扎布特”、“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组织活动,鼓吹“圣战”,宣扬以《古兰经》为根本大法,以宗教为掩护抵制或干预国家司法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他们往往以伊斯兰教“改革派”的面目出现,一开始以简化宗教礼仪和婚丧嫁娶仪式、拒收彩礼等口号,迎合人们的心理需求,进而把人从宗教信仰上简单地划分为穆斯林和“异教徒”,人为制造矛盾冲突,最后通过曲解《古兰经》中“吉哈德”,宣扬只有对“异教徒”进行“圣战”死后才能进“天堂”的荒唐谬论。他们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须、蒙面、穿戴宗教服饰,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不准群众在办婚礼喜宴时唱歌跳舞,干预麦西来甫、踢足球、打篮球、歌舞表演等文体活动,不能给亡人过乃孜尔,不准在商店买卖烟酒,妄断“哈拉力”(清真)“哈拉木”(不清真)等,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在信教群众中造成了思想混乱。

近一段时间,社会上少数民族妇女戴面纱蒙面、穿着宗教服饰的现象有所增多,甚至波及到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这些都是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渗透的具体表现。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渗透的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

(三)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建设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承担着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培育人才、传播现代文化、弘扬真理正义、提供智力支撑、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职责。教育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最重要的民心工程,寄托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希望,牵动着全疆各族干部群众的安定和幸福。我们要充分认识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抵御和严密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

坚持底线思维。在教育系统,我们的底线就是“两个不得”(教职工不得信教、学生不得信教)和“五个严禁”(严禁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进校园)。在学校、在师生中的一切宗教活动都是非法的。“学校师生不能信仰宗教、穿戴宗教服饰、参加宗教活动”,这既是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让各族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根本保障,也是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出发,从每个班级出发,从每一名学生出发,查找思想认识上和工作中的问题,查找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查找问题的症结、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思想的问题要用思想的方式去解决,不能用强制的方法处理;心理的问题要用心理的方式去解决,不能违背生理心理规律;文化的问题要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不能急于求成;习俗的问题要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不能简单粗暴强制改变;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不能失之过软。

全力开展“去极端化”的工作。要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在各族师生中开展“一反两讲”和揭批“三股势力”罪恶本质的主题教育,让广大师生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认清宗教极端势力的真实面目和险恶用心。要结合各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途径和手段,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开展中国历史、中共党史和新疆“三史”教育,开展法制和公民意识教育。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让学生客观、全面地了解认识宗教的本质,破除宗教的神秘感,树立正确的宗教观。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中小学德育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着力提高思想理论课和德育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正面的宣传教育能够入耳入脑入心。要充分发挥课后主阵地作用,组织专家、学者、教授、思想政治和德育课教师,经常性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讲,深度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入分析区内外的形势变化,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谎言谬论,从深层次解决师生的思想疑惑和模糊认识,着力解决“听谁的、相信谁、跟谁走”的问题。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培养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坚韧乐观的生活态度,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要以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和谐为目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越是在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和干预治疗的阵痛期,越是要强调各民族之间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更加牢固地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要搭建民汉师生交流交往和互相学习的平台,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让各族青少年在交流交往、相互学习中建立友谊,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接受锻炼,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现代文化是现代知识、现代观念、现代制度、现代科学技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文化总称,是推进现代社会进步发展的精神源泉,是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的有效武器。要加强师生的现代文化观念教育,努力传播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大力弘扬现代文明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的文化心态,树立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以开明开放的心态广泛学习现代文明成果和现代文化知识,努力成为现代思想观念、现代思维方式、现代生活方式的倡导者、实践者、传播者。

大力弘扬新疆精神。“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集中反映,是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在新疆的地域体现,是新疆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坐标。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在教育系统各族干部师生中牢固树立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思想观念,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把新疆精神渗透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内化为群体意识,外化为自觉行动,成为时代精神的领跑者。

三、弘扬国家保障正常宗教活动的宪法精神,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活动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提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这是首次增加了“遏制极端”这四个字,我们要充分认识新疆当前最大的危害是宗教极端主义,并坚定战胜宗教极端主义的信心和决心。

(一)以宪法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政府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时候,要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党和政府一贯倡导,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讲团结、讲和谐的风气,信教的和不信教的群众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共处。尤其是在不信教群众居多数的地方,要注意防止歧视和排斥信教的群众。党和政府还一再强调,任何人都不应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或者在信教群众中发动有神还是无神的辩论;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徒也不要到宗教活动场所之外去传教布道、宣传有神论、散发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出版物。这些主张和措施,都是为了促进和增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合作,避免在群众之间因信仰问题而造成隔阂甚至对立,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二)正确把握处理宗教问题基本原则

1、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祖国的统一,维护民族的团结,这四个原则是我国几十年来在探索处理宗教与社会之间矛盾过程中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是我们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和根本目的,更是衡量矛盾双方是非曲直的基本标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必须坚持四个“维护”,作为判别处理矛盾的依据和标准,积极消除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因素。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我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矛盾的重要原则。坚持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把非宗教问题当作宗教问题;坚持什么性质的问题就解决什么性质的问题,不混淆矛盾性质,不把民事、刑事、经济纠纷往宗教问题上拉;坚持哪里的问题就在哪里解决,就地处理,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以上这些都是解决宗教方面矛盾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方法。

(三)强化法治意识,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活动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明确依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以及跨越式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与水平,依法保证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自觉抵制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抵制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抵制宗教极端势力干预世俗生活的种种行为。同时,还要团结各方面力量,共同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积极引导宗教通过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主动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的历史潮流。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宗教事务管理中的矛盾问题,坚持综合治理,强化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道德与法律约束,严肃规范宗教行为,坚持依法保护合法,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建立健全非法宗教活动隐患排查与治理体系和预防控制体系,从根本上遏制宗教极端势力的滋生和蔓延,切实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水平。

高度重视“去极端化”的法治建设,深入研究并积极推进“去极端化”法治研究成果向实践应用转化。重点是要从法规制度措施和体制机制上保证各方面对“去极端化”的工作都能够自觉做到“不松手”“不甩手”“敢出手”,这就要用制度措施明确“去极端化”的责任,“去极端化”的工作不力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不断提升新疆管控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和遏制宗教极端势力的滋生蔓延,依法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严防严惩宗教极端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坚持依据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坚持严厉打击极少数首要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教育和警示大多数,引导其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健全法律和制度措施。

10.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 篇十

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正常宗教秩序,依法查处借宗教之名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霍族宗组[2011]2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能够分清合法宗教和非法宗教的界线,增强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

(二)建立一支社会覆盖面广、能够掌握深层次情报的信息队伍,为发现、打击、处理非法宗教活动及时提供可靠信息。

(三)达到非法宗教活动情况底数清楚、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受到依法处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被依法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在我镇发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把宗教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使宗教活动走向依法管理、正常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传教人员;

(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

(三)私自出境接受境外宗教培训人员。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1月15日—1月25日)。通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什么是

宗教、什么是非法宗教、什么是邪教,做到自觉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一是宣传教育与党员干部主题教育相结合。结合党员冬训、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防范非法宗教的能力。二是警示教育与法制进校园活动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识别和抵御能力。三是宣传活动与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相结合。结合“三下乡”活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扶贫送温暖活动,通过“走村、入户、面对面”,深入到群众中广泛宣传。

(二)排查摸底(1月26日—2月15日)。结合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对辖区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来一次彻底排查,对非法宗教的组织体系、人员结构、经费来源进行全面摸排,对于重点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信息、活动基本信息。对未转化人员、重点不放心人员、一般不放心人员,特别是私设家庭聚会点的负责人、非法传教人员及参加境外非法宗教培训人员,一人一册,实行三级动态管理,并将人员名单分别上报县宗教局和公安局国保大队。

(三)集中整治(2月16日—3月15日)。

1、规范合法堂点,取缔私设聚会点。本项工作由、宗教办、派出所负责。

2、对于重点人员采取由公安人员参与的面对面逐人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一一建档。本项工作由综治办负责。

3、对于党员干部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本项工作由纪检、组织部门负责。

4、体现“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原则,对于极少数冒用宗教之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予以打击。本项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

(四)回访帮教(3月16日—4月10日)。一是健全组织,落实接续帮教。对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逐人建立“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开展后续巩固工作。二是定期回访,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帮教小组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组织和引导他们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精神生活,填补思想空白,促其回归社会。三是解决问题,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回访中针对他们工作生活中发生的实际困难,按照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落实社会保障政策,防止他们因生活困难而反复。

(五)检查验收(4月11日—4月15日)镇宗教工作领导组作为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检查督查组,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督查、验收。督查工作贯穿于集中整治的每个环节。活动结束,根据签订的《2011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本次活动要求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成立整治机构。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等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镇成立集中整治非法宗教管理领导组,书记任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宗教管理领导组成员和驻村点长为成员。各村、街书记为组长。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党委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并吸纳综治、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参与。镇直单位也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的摸排,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宗教政策。注意方式方法,提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忌简单粗暴,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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