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公告

2024-10-02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公告(共5篇)

1.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公告 篇一

太原市农村信用社——

公开招聘柜员公告

太原市古称晋阳,自古就有“锦绣龙城”的美誉,具有2500年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地上文物资源厚重,地下矿产资源丰富,是山西省省会。随着山西省被国务院批复为全国第九个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太原市迎来了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百年契机。太原市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依托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规模突破5000亿,各项存款、各项贷款、支农贷款名列全省各金融机构之首的强大实力,必然在这一轮经济发展大潮中,抢抓机遇,奋力迈进。

面对这一空前机遇,为了全力推进“立足太原、辐射全省、转型发展、追求卓越”的发展目标,太原市农村信用社决定先行先试,借助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和营业网点多、发展潜力大、贴近百姓近、服务战线长的灵活优势,面向全国招聘柜员400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100名,面向高等院校招聘2012年应届毕业生300名,努力为广大有志青年提供一个施展才华、谱写理想、晋升发展的广阔空间和实践舞台。

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31日。详情登录山西省财政厅网站(http:///)查看招聘简章。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公告 篇二

劳务派遣制员工公告

根据大方县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需要,经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服从安排;

3.认同农信社企业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对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人员,报名时提供由省“引导办”或省“项目办”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后,年龄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试成绩加2分;

6.户籍不限。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有“黄、赌、毒”劣迹、污点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我社拟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25名,招聘专业为经济(金融)、法律、计算机、中文(文秘)、艺术。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需提供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缴纳100元考务费。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1月5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力资源部(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人民银行二楼),联系电话:0857-5251399;

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上午9:00—11:00;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地点:大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力资源部。

笔试内容: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大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公告 篇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9〕3号)、《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郴人社发〔2020〕8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备案,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45名,其中,高中教师35名,城区初中教师20名,农村初中教师88名,农村小学教师40名,村小教学点教师6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2、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7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其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次;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6)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验;

(7)最低服务年限:永兴县农村学校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3年以上(含3年);永兴县城区学校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以上(含5年);

(8)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9)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永兴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及教育系统“三支一扶”人员;

11、2021年永兴县面向高校招聘教师入围签约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考高中教师、村小教学点教师、体育教师(高中、初中、农村小学)岗位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约、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岗位(体育教师岗位除外)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签约、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网址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18日9:00至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两天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结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4)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只进行笔试的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3,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高中和初中政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紧缺科目专业教师岗位经永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不设置开考比例。

4.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公告 篇四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调整、优化结构原则;

(四)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备注栏中的说明,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及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招考充实到地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的储备人员、特岗教师、“双语”教师);

3、2012年参加公务员、特岗教师招录(聘)考试,已被录取、聘用且在试用期的人员;

4、已列入赴河南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的人员;

5、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岗位的全部条件。

2、学历、年龄和户籍条件

(1)学历条件:取得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年龄条件:年龄根据岗位条件的要求确定,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如36岁即197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3)户籍条件:新疆户籍、哈密地区户籍落户时间须为2012年1月10日前,公务员招聘岗位有户籍限制的均含户籍所在地生源。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缴费、公告、公示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分数,具体方法请在以上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岗位表》以及公告、公示通过哈密政府网站(http://)进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者要严格按照《岗位表》要求的条件进行报名,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时间、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10:00-4月16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10:00-4月16日18:00时。

3、笔试时间:2012年2月5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5月25日18:00时。

5、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3月29日-4月2日,每天9︰30—19︰00时(中午不休息)。

资格审查地点从3月27日起可登陆哈密政府网(http://)查询。

6、面试时间:2013年3月12日-3月 15日,每天上午9︰30时,下午15︰30时正式开始。每个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从3月4日起可登陆哈密政府网

(http://)查询《面试日程安排表》。

7、体检时间:2013年3月 19日-21日。

8、考察时间:2013年3月22日-3月31日。

9、公示时间:2013年4月3日-4月9日。

(二)招聘工作安排及要求

1、报名

公务员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报名费、笔试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2、笔试

(1)笔试科目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120分钟,满分100分;

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按时参加笔试。

(2)试卷印制

本次考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印制。

(3)笔试加分

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考生,笔试加分参照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面试入闱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缺考一科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纪检部门监督。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证明材料)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每人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4、面试

(1)面试组织

在哈密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会同地直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有加试专业测试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面试通知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打印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部分招聘岗位需加试专业测试的,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加试,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有加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20%。以上笔试、面试成绩、加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考察形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哈密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哈密政府网网站下载)并提交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结束后,考察结果由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7、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密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8、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聘用期为五年,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

五、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哈密政府网

(http://)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2-2233169

监督电话

哈密地区第一纪工委:0902-2255057

新疆华图2012年新疆哈密事业单位招考笔试辅导课程

报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5楼F座

报名乘车路线:乘1,2,68,101,304,306,309,512,525,532路在八楼或友好路下车

5.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公告 篇五

濮阳市农村信用社2013年员工招聘笔试公告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濮阳市办公室组织的6家县级行社招聘基层工作人员的报名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共接受报名3325人,通过审查3297人,未通过审查28人,通过审查人员即将进入笔试环节。现将参加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时间:2013年8月22日-2013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同放弃参加笔试资格。

(二)领取地点:中原乙烯宾馆(濮阳市中原东路70号)。

(三)领取方式: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凭代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不得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3年8月25日9:00-11:30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考试须知”内容,按照要求参加笔试。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以招聘的县级行社为单位公布,详见附表。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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