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证明1

2024-10-12

住宿证明1(精选15篇)

1.住宿证明1 篇一

单位住宿证明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证明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证明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构成。那么证明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住宿证明,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单位住宿证明1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系xxx(单位员工或在校学生等),xx于xxxx年xx月xx日起居住在xxxxxxxxxx(地址),系本单位xxxxxx(集体宿舍或单位自建自购房屋或本单位租赁的出租房)。

本单位同意将此地址作为xxxxxxxxx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

单位:xxxx(盖章)

xxxxxx年xx月xx日

单位住宿证明2

公司财务部:

兹有公司机关科(部、室)xx等同志人,因公出差到我单位,并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单位内部住宿(共计天数天),无报销凭证。

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xxx(签字)

单位:xxxx(加盖公章)

单位住宿证明3

xxxxx派出所:

兹有我公司员工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自xx年xx月至今在我公司工作且暂住在我公司员工宿舍,宿舍地址:xxxxxxxxx

现前去贵单位办理居住证事宜,请予以办理。

单位地址:xx

单位联系电话:xx

单位负责人:xx

特此证明

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住宿证明4

兹证明xx身份证号xx系xx(单位员工或在校学生等),于xx年xx月xx日起居住在xx(地址),系本单位xx(集体宿舍或单位自购房屋或本单位租赁的出租房)。本单位同意将此地址作为xx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

单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住宿证明5

兹证明xx身份证号 xxxxxxxxx系我单位员工,现居住在我单位xx(内部集体宿舍或自建自购房屋或本单位租赁的租房屋)xx(地址)。本单位同意将此地址作为xx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居住住所。

特此证明!

单位xxxxx(盖章)

xxxx年 xx月xxxx日

单位住宿证明6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湖南衡阳人,为我公司正式员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号与公司签订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编号为,现居住于______。

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住宿证明1 篇二

澳门位于中国东南沿海珠江口西岸, 东北距香港约60公里, 北面由一条宽约200米的狭长地带与广东省珠海市相连。总面积29.2平方公里, 由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组成。至于澳门此名, 则是因为从氹仔岛眺看澳门半岛, 她的左右各有一座山, 远远望去像是两扇开启的“门”, 半岛周围环绕着海水, 人称此种地形为“澳”。那么, 连在一起, 这方土地便称为“澳门”。

澳门是一个适宜徒步游览的城市。地方虽小, 却充满了万花筒般的诱惑, 众多的名胜古迹, 既有传统的中国文化色彩, 又有浓郁的葡国情调, 使其有“东方蒙特卡罗”的美誉, 每年都吸引着大量的游客。尤其是澳门国际机场投入运营以后, 为旅游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澳门已成为一个现代旅游城市。因此, 住宿便也成为旅游必不可少的选择, 无论是环境、服务还是舒适度, 相信这个移动的家都会在你的旅行中留下深刻的印记。

住在澳门

到澳门游览, 可随意选择入住设备一流的五星级酒店 (饭店) 或较经济的旅馆、别墅和公寓, 酒店中有的富丽堂皇, 有的年代久远, 有的外型古朴, 其风格不同各有意趣;另外在澳门也有不少精致的度假酒店。澳门的住宿设施, 由超豪华饭店到小巧雅致的公寓式宾馆不等, 可依个人喜好、品味选择。

逢周末、假期、节日如农历新年、复活节、圣诞节、大赛车期间和七、八月的旅游旺季, 澳门的酒店和旅馆经常客满, 因此在到澳门游览之前, 最好能先预订房间。虽然在香港也有澳门各饭店的预约代办处, 但是每逢周末或澳门的旅游旺季, 临时预约是比较困难的。一些酒店在旅游淡季时, 有房价折扣优惠。所有酒店的房间均安装有空调和私人浴室 (特别规定者除外) 。一般饭店都采行欧洲式的住宿制度, 即住宿费用不包括用餐的费用。

通常住宿费用方面:高级饭店的单人房为HKD1000元左右, 双人房为HKD1000—2500元;一般饭店的单人房为HKD300—500元, 双人房为HKD500—1000元。有些饭店除周六、日以外, 其他时间入住酒店的费用略有优惠, 约降低20%左右。而农历春节期间, 顾客拥挤时, 费用也略有增幅。

在澳门住宿, 各种娱乐服务齐全可以说是澳门酒店的共同特色, 许多酒店里设有桑拿浴室甚至夜总会, 使游客不用出门便可享受到周到的服务。最为著名的应该是葡京酒店的葡京娱乐场。

澳门的住宿条件与内地的大城市相约, 而且资讯充足。在澳门出入境大堂便设有官方旅游局的资讯中心和民营旅行社的服务柜位, 即使是背包客到澳门自助游, 也是很方便的。只要找一找, 一定能找到价廉物美的酒店。其实在氹仔漫游留意下路边的青年旅馆, 环境就很优美, 价钱也不会贵到哪里去。

精明贴士

——预约方法:澳门有很多称得上设备一流的星级酒店或较经济的旅馆、别墅和公寓, 四、五星级的占四成以上, 可随意选择入住。有的酒店富丽堂皇, 有的历史超过1世纪。

来澳旅游的客人, 可以透过网上预定, 或在内地的各大旅行社预定。港澳游的旅客, 如果想更便宜, 可以在香港上环的轮渡码头大厅购买酒店与渡船票套票, 又或在香港地铁站内经营票类服务的“地铁旅游服务中心”预定。

──拒绝非法住宿, 旅游安心舒服:由于非法旅馆缺乏监管, 住宿环境及卫生条件甚差, 对旅客安全沒有保障, 所以提醒旅客入住非法旅馆存在潜藏危险。旅客到澳住宿, 如果有任何疑问, 可致电旅客热线 (853) 28333000查询。

印象澳门

澳门在几百年前有过的繁华, 远比香港灿烂, 是中国最早与西方开展对外贸易的港口。当时可谓时尚、小资情调盛极一时, 第一架钢琴就是从这里送到京都紫禁城的。随着时间的推移, 被葡萄牙占领了几百年的小城, 因而保留了众多的欧陆风情。它习惯了葡萄牙海洋国家的蓝色情调, 喜欢像欧洲人那样慵懒地晒太阳, 住惯了颇有几分哥特风格的建筑。后来, 澳门涌入了众多的葡萄牙人和东南亚各国的人, 他们与中国人聚居, 吃中国菜, 说中国话, 唱中国戏, 将文化演绎出多元的色彩, 甚至缔造出更为别致的夜空。

提及澳门, 人们最先想到的, 也许是它金碧辉煌, 那个被人们称作“东方拉斯维加斯”的不夜城。然而, 澳门是多面的, 它有着被烈日晒得发烫的青石板路, 也有着老榕树下摇晃斑驳的树影, 那一桩桩的千年古事。自游澳门乘巴士最方便, 不用一天的时间, 好像已经将澳门绕了一圈。白天里的它, 虽没有香港那样珠光宝气, 艳丽动人, 却自守着一份小家碧玉的宁静与傲气。你没有理由不去这个城市逛逛。

3.酒店住宿安全秘籍 篇三

安全五行之“土”

——选择酒店与房间

了解所处酒店的地理位置,是紧邻主干道,还是位于狭小的胡同当中?四周环境相对密闭,还是畅通?一般来说,酒店所处环境的交通越便利,消防安全就越是有保障。

上网搜索该酒店过往是否发生过消防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事故时,酒店的应急措施是否迅捷有效。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酒店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相关的预防措施。

向酒店的人员咨询其使用的设备与用品的消防安全检测认证情况。看是否选购的是经过如UL这样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认证。要知道,UL是第一家制定床垫可燃性标准的认证机构。

入住房间,请先花2分钟仔细浏览门后贴有的楼层平面图,熟悉消防安全通道的位置,万一事故发生,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最安全的出路。

安全五行之“金”

——贵重物品妥善存放

出门在外,我们往往随身携带了现金、身份证、护照、银行卡等贵重物品。然而,“贵重”并不意味着要把它们都放到酒店的保险箱里,严守妥善而平衡的保管之道。

除非确有必要,一般不要将所有的现金携带在身上。将备用金和登记入住时的预授权或者押金凭证存放在酒店提供的保险箱中,以防丢失。

随身携带一张带密码的银行卡,特别是有取现功能的银行卡。另外,钱包中应该还装着身份证等重要证件。入睡前,将钱包放在枕头底下,一旦有消防突发事件发生,可以第一时间携带钱包,尽速撤离。

安全五行之“火”

——用电明火须当心

有些酒店,电压并不稳定。外出时,切忌将手机等物品留在房间内继续充电,以防电压突然急剧升高,电池过热引起火灾。

浴室是酒店房间里相对潮湿的一个小环境,勿将这里专供电动剃须刀和电吹风使用的插座用来为其他电器充电,以防电器在潮湿环境中出现漏电。

安全五行之“木”

——“干柴”莫近“烈火”

在床上抽烟,神经容易松弛,而且大多数时候,香烟会更容易在你的视线之外,如果碰巧它和床单发生了一次悠长而暧昧的“深吻”,后果不堪设想……

烟灰缸里可以事先盛上一点水,这样能第一时间完全熄灭被遗弃在烟灰缸里“热情”,切忌在烟灰缸里丢弃其他的易燃物。

请勿将烟蒂直接丢弃在垃圾袋中,万一尚未完全熄灭的烟蒂遇上垃圾袋中的其他易燃物,其“火爆”脾气一触即发……

安全五行之“水”

——紧急疏散如“水”静

万一遇到事故,首先要克服惊慌。千万不能因整理行李和贵重物品延误宝贵的逃生时间,带上放在枕头下的钱包,第一时间通过防火通道逃生。

若身处高层建筑,不要盲目从窗口往下跳。当被大火困在房内无法脱身时,应设法利用颜色鲜艳的衣物、毛巾等物向救援人员发出求救信号,耐心等待救援。

4.住宿证明1 篇四

住宿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员工或在校学生等), 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居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系本单位____________(集体宿舍或单位自建自购房屋或本单位租赁的出租房)。本单位同意将此地址作为___________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

单位:_____________(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5.住宿证明1 篇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社(行):

兹有我校专业年级学生性别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学制年,20年所缴纳学费元、住宿费元,合计元(大写元整)。

特此证明

成都医学院计财处

年月日

备注:

账户名称:成都医学院

账号:8105 0104 0007 129

学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天回支行

6.饭店住宿合同法律纠纷研究 篇六

1 国内外饭店立法现状

总体而言,国外与饭店有关的立法相对完善,特别是日本、美国等旅游业发达的国家。日本的《旅游业法》主要针对饭店立法设立,对饭店住宿合同有明确的规定[2]。美国关于饭店和汽车旅馆的法规多不胜数,包括饭店经营者的权利、责任、债责等,以便于发生纠纷时法院进行判决[3]。综观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饭店在经营过程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关系(包括住宿合同),多不用专门立法的形式,而是将其隶属于其他较大的有名合同或者通过其他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调整适用。国际司法交流协会《关于旅馆合同的协定草案》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分别规定了在旅馆内或者旅馆控制下的其他地方发生的事故,若造成旅客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旅馆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1981年国际旅馆协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国际旅馆法》,该法成为国际旅馆业普遍承认,现在继续有效的关于旅馆和旅客契约关系的法规[4]。

中国从整个旅游行业来说至今没有出台《旅游法》,从饭店层面来说也没有《饭店法》。与之相关的仅有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同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发布的《旅游业治安管理办法》和2002年4月由中国旅游饭店协会颁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前者规定了饭店对社会的治安责任,主要是从公安行政管理的角度立法,属于行政法规;后者规范了旅游饭店的经营和管理,确定了旅客和饭店双方的权利义务,属于行业规范,只对中国旅游饭店协会的会员饭店适用。中国现行《合同法》和其他民事特别法中也没有住宿合同的规定,因此,住宿合同属于一种无名合同。

2 饭店住宿合同的权利、义务分析

根据住宿合同的定义,住宿人向旅馆提出住宿请求,经旅馆方同意,住宿人方支付押金或者住宿费用并取得房间钥匙后,可视为住宿合同成立。学术上普遍认为传统意义上的住宿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其中,租赁、雇佣和保管合同的要素构成狭义的住宿合同的主要内容。就住宿人对客房的使用而言,住宿人与旅馆之间形成了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对客房内的设施,如床铺、行李、家具等的使用,也为租赁关系;旅馆提供的打扫房间、整理床铺等服务,为雇佣合同关系;旅馆提供的寄存服务即属于保管合同的内容。如果缺少了上述三种合同中任一合同的要素,就不能称之为住宿合同。

2.1 饭店的主要权利

2.1.1 向旅客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

住宿合同为有偿合同,饭店向旅客提供了住宿以及其他如洗衣、电话等服务,依国家法律规定享有收取住宿费和合法约定的服务费的权利。

2.1.2 在一定情况下拒绝接待旅客的权利。

饭店不是无条件接待任何客人。《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规定以下情况饭店可以不予接待: (1) 携带危害饭店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2) 从事违法活动者; (3) 影响饭店形象者; (4) 无支付能力或曾有逃帐记录者; (5) 饭店客满; (6)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5]。

2.1.3 维护店内正常秩序的权利。

宾客至上,饭店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是现代饭店经营理念。为达到更好地服务客人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饭店有权要求旅客遵守饭店的有关规章制度,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对旅客在旅馆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在饭店内进行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饭店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制止[6]。

2.1.4 饭店有权要求旅客赔偿因其自身过错给饭店造成的损失。

根据《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的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及民法的相关规定,旅客损坏饭店设施,或未经饭店同意对客房进行改造、装饰等,饭店有权要求其赔偿合理损失,但不应要求赔偿的价格过高,不能有失公平。

2.2 饭店的主要义务

2.2.1 按明示或约定标准提供客房和服务。

旅客与饭店的住宿合同一旦成立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饭店必须按照明示标准或约定提供服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2.2 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四章即为“保护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在消费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保护。实际生活中,饭店里有很多种因素可能影响旅客人身安全,如设施故障或损坏、房屋倒塌、食用饭店的食物中毒、工作人员的疏忽、第三人在饭店范围内实施侵权行为等,其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关于第三人在饭店范围内实施侵权行为,饭店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

2.2.3 保护旅客的财产安全。

饭店对旅客携带的财物负有保管责任。最早在1804年公布施行的《法国民法典》中,就将旅客带进旅馆的财物看做是“不得不做的寄存”。中国2002年颁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规定,客人财物保管分为“保管客人贵重物品”和“保管客人一般物品”,饭店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客人放置在客房内的财物灭失和损毁。由于饭店的原因造成客人财物灭失或损毁的,饭店应该承担责任;由于客人自己的行为造成损毁的,饭店不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2.4 饭店应承担的其他方面的义务。

其中包括两大类:第一,饭店对旅客要承担的除以上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包括一般情况下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客房(紧急情况除外),在公序良俗范围内不干涉旅客私人事务,对于旅客隐私权加以保护等。同时,饭店还要履行各项附随义务,如对住宿设施定时检修,建立良好的安全保卫措施,电话提醒服务等。第二,饭店对非旅客的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国家机关应承担的义务。例如,对于非旅客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除非有特别的约定,饭店不应承担特定的义务。但是对于发生在饭店范围内非旅客的财产和人身损害,饭店应该承担监管义务,应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2.3 旅客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当饭店与旅客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如住宿合同关系后,饭店的义务即为旅客的权利,饭店的权利即为旅客的义务。

旅客的主要权利有: (1) 要求饭店按约提供高质量的住宿及配套服务的权利; (2) 人身、财产安全受保护的权利; (3) 因饭店原因人身、财产受损害向饭店索赔的权利。旅客的主要义务有: (1) 支付其住宿和服务的经费; (2) 由于自身行为造成的饭店损失要依法赔偿; (3) 已知饭店在安全、卫生管理上的一些合理规定,而且签订住宿合同时未表示异议,则需要遵守该规定,如不允许携带宠物入内,不能私自留宿他人等[7]。

3 饭店住宿合同法律纠纷分析

3.1 饭店住宿合同法律纠纷现状

现实生活中,饭店住宿合同法律纠纷时常发生,其涉及到饭店和旅客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3.1.1 人身安全问题纠纷。

这是饭店住宿合同中容易出现也难以解决的法律纠纷。旅客入住饭店即与饭店形成住宿合同关系,若在饭店管辖范围内旅客人身、财产受到伤害,说明饭店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损害的,说明饭店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有过错,因而要承担侵权责任[8]。饭店住宿合同纠纷时常因此会出现违约与侵权的法律竞合现象,旅客可择其一向饭店索赔。

现实生活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关于第三人在饭店范围内实施侵权行为饭店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这是整个法律纠纷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的结果发生的,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9]。该规定阐述了在饭店范围内发生第三人致伤害案件的饭店赔偿责任。从这一司法解释中不难看出,饭店在第三人致伤害案件中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尽到“合理限度”的照顾责任,即保障旅客安全的义务。由于“合理限度”的照顾责任是否实施,取决于每一案件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样为第三人在饭店内致旅客伤害的案件,会因饭店“合理限度”照顾责任的不同而使判决结果相差巨大。

3.1.2 财产安全问题纠纷。

饭店有保护旅客财产安全的义务,这在前面已有相关阐述。旅客携带的财物分为一般物品和贵重物品,《中国旅游饭店行为规范》第十七条规定:“饭店应当在前厅处设置有双锁的客人贵重物品保管箱,贵重物品保管箱的位置应当安全、方便、隐蔽、能够保护客人隐私。”同时第二十条规定:“对没有按规定存放在饭店前厅贵重物品的保险箱内而在客房里灭失、损毁的客人贵重物品,如果责任在饭店一方,可视为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实际生活中,有些饭店没有对客人贵重物品给予有效的、安全的保护,如没有设置专用的有双锁的保险箱或没有提醒客人将贵重物品放在专用保险箱内保管,致使旅客的贵重物品在客房内灭失、损毁,此时按一般物品赔偿易发生法律纠纷[10]。另外,饭店与旅客因停车场内的车辆损坏或其零部件被盗发生纠纷处理也较为困难,如怎样确定饭店对车辆损坏或零部件被盗负有责任,如何进行赔偿等问题。法院对此类纠纷一般采用民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处理。

3.1.3 饭店收取房费的纠纷。

中国饭店收费方式普遍按国际惯例,以当日上午至次日12时为一天计收房费,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加收一天房费。虽为国际惯例,但目前却遭旅客最强烈反对,被指为“霸王条款”。如一案例:杭州某饭店旅客张某于4月20日18时入住,21日下午15时40分退房,饭店按规定收取1.5天的房费,张某十分不满:“一天24小时,我只住了22小时,连一天都不到,为何收取一天半的房费?”由此引起法律纠纷。饭店业对外开放早,吸收国际惯例应为正确之路,可以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但国际惯例如何本土化,如何与中国传统文化相适应,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3.1.4 旅客其他权益受侵害发生的纠纷。

旅客的其他权益包含多个方面,其中包括隐私权。饭店侵害旅客隐私权的法律纠纷近年来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从法律角度考虑,住宿合同一旦生效,房间使用权已属于旅客。例如有些饭店不注意保护客人隐私,随意将客人信息透露给他人,或者有的工作人员随便进入旅客房间等,这些都容易引起法律纠纷。

3.2 饭店住宿合同法律纠纷产生原因分析

3.2.1 立法不健全。

中国从整个旅游行业来说至今没有《旅游法》,从饭店层面来说也没有《饭店法》。《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严格来讲并不是法律法规,仅仅是对饭店的经营管理有一定的调整和规范意义[11],而且只对中国旅游饭店协会的会员饭店具有规范约束力,同时人们对于其中的一些条款还存在争议。

饭店住宿合同为无名合同,即非典型合同,在合同法律层面上多参照使用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12]。但饭店住宿合同与普通的租赁合同存在许多差别,如在租赁合同中附加有服务合同如洗衣服务等等,而且其比普通租赁合同租赁时间相对较短。饭店和旅客的权利义务并不完全等同于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这使得饭店住宿合同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一定的难度。《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及饭店住宿合同的法律规定也只属于一般的概括性规定,对于饭店住宿合同的特殊性不能很好地给予规范和调整,导致合同中的许多权利义务没有可操作的法律条款。例如第三人致饭店旅客人身伤害中的“合理限度”无明确解释,法官只能依具体案情和自己的判断做出自由裁量;又如旅客存放在饭店停车场内的车辆丢失或损害,饭店有无赔偿责任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法院只能依照民法的过错原则进行裁决。因此,立法的严重滞后使饭店不能很好地规避纠纷,影响着饭店业的良好发展。

3.2.2 饭店自身原因。

当饭店因自身原因没有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时,容易产生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饭店没有按明示或约定的标准提供客房和服务。如约定给旅客住四星级的房间实际却只能提供三星级的。 (2) 饭店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如旅客在登记入住时没有及时告知旅客其收费方式和标准;没有提醒旅客贵重物品的存放等等。 (3) 饭店从业人员疏忽或失误。如饭店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旅客房间,或超额预定以致客人到达无法入住等。 (4) 没有履行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3.2.3 旅客自身原因。

旅客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住宿合同法律纠纷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引起的纠纷。如饭店工作人员提醒后,旅客仍将贵重物品带回客房而不存放于贵重物品寄存处,从而发生贵重物品丢失;或者在客房内休息特别是晚上没有锁好门,以致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但是旅客认为入住饭店,饭店就应对其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而饭店认为旅客自身存在过错,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2) 旅客不愿承担民事责任从而引起纠纷。前面说过,旅客因自身行为造成饭店损失的要依法赔偿,但有部分旅客不愿承担责任从而引起纠纷。

3.2.4 其他原因。

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饭店业的发展受制于旅游行业的发展。在以观光旅游为主的饭店中有着明显的“淡季”、“旺季”之分,旺季时段饭店易出现人满为患的局面,饭店从业人员工作量急剧增大,劳累疲倦,导致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下降,引起旅客投诉产生纠纷。同时,饭店采用的一些国际惯例在本土化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前面提到的房费按天计费问题,也是住宿合同出现法律纠纷的一个因素。

3.3 典型案例分析

“王利毅、张丽霞诉上海银河宾馆赔偿纠纷案”[13]。

问题提示:

(1) 旅客入住宾馆期间因第三人施害致死,财物被劫,宾馆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2) “合理限度”的照顾责任如何判断?

案情:原告:王利毅、张丽霞

被告:上海银河宾馆

原告王利毅、张丽霞因与被告上海银河宾馆发生赔偿纠纷,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的宾馆电视监控系统形同虚设,保安和安全巡检人员严重失职,犯罪分子在该宾馆内逗留长达三个小时,都无人查验其证件和按照规定进行访客登记,以至对犯罪分子的行为毫无察觉。由于被告对宾馆的安全不负责任,致使二原告的女儿王翰在入住宾馆期间被犯罪分子杀害,财物被劫。王翰的遇害与被告的过错有因果关系,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另外,被告对入住其宾馆的旅客有“24小时的保安巡视,确保您的人身安全”的承诺,还说如果服务不符承诺内容,愿承担包括赔偿在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据此原告认为,被告在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违约和侵害赔偿者权益的法律责任。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承认错误、赔礼道歉,给原告赔偿经济损失798860元(其中包括王翰被抢劫财物损失28300元,丧葬费用231793元,差旅、住宿费95967元,教育、抚养费44280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

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一致认为被告不承担侵权责任,但都主张适用合同法调整。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住宿合同的性质、目的和行业习惯,避免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就成为此类合同的随附义务。按照收费标准的不同,各个宾馆履行合同随附义务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但必须是切实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履行合同的随附义务,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最大限度地保护旅客不受非法侵害。住宿合同一旦成立,无论宾馆是否向旅客出具口头或书面的安全保证或承诺,合同的随附义务都随之产生并客观存在。本案中,银河宾馆向旅客承诺“24小时的保安巡视,确保您的人身安全”,已自愿将合同的随附义务上升为合同的主义务。但银河宾馆并没有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楼层管理,以至犯罪分子几次出入王翰的住宿区时均没有遇到宾馆工作人员,更谈不上受到关注和询问,从而顺利进入客房作案且从容逃脱。银河宾馆没有在旅客住宿区配备楼层管理人员是宾馆工作的一个重大失误。虽然银河宾馆在电梯等地方安装有监控设备,但遗憾的是,犯罪分子前后七次上下电梯竟没有受到宾馆工作人员的关注,说明宾馆在员工培训和管理方面的严重欠缺。因此,银河宾馆没有全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最后,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被告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8万元。

4 对策建议

针对饭店住宿合同法律纠纷现状及其产生原因,笔者提出以下应对措施。

4.1 从立法层面而言,应尽快完善饭店立法

市场经济需要健全的法制体系保驾护航。只有建立完善的饭店法律制度,才能够发挥饭店良好的功能。通过完善的饭店立法,才能鼓励饭店和旅客依据法律行事,约束大家不要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做出相应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纠纷的产生,保证饭店的良好运营。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尽快出台《饭店法》,为依法治店创造有章可循的环境。根据中国饭店业的实践,适时研究制定《饭店法》,弥补法律“空白”,切实保障饭店和旅客的权益。同时改变立法注重纵向管理功能的思想,加强对饭店主体间的横向关系的协调,以《饭店法》为基本法对住宿合同进行良好、细致的规范和调整。

第二,进一步修改和补充现有的饭店条例规定,完善各种实施细则。根据中国饭店业的发展现状,将不适应实际发展需要的相关条例、规章制度予以修改或废止。例如对旅客所关注的精神损失的赔偿、个人隐私的保护等问题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第三,健全质监网络体系,规范饭店经营行为,增强饭店自律意识。这一点云南省饭店业做得比较好。例如,印制旅客须知事项及投诉电话张贴在饭店或旅馆醒目位置,饭店管理系统与公安、卫生、医疗救护等部门连网实行联动,24小时受理旅客投诉电话等。只有依法治店,增强饭店自律意识,才能切实有效的保护饭店和旅客的合法权益[14]。

4.2 从饭店层面,应采取有效措施合理规避纠纷

第一,加强员工法律培训,增强饭店从业人员法律意识。饭店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应学法、懂法,对于饭店经营中涉及到的诸多法律法规,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等应加强学习和运用,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或合同约定办事。例如,不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或约定提供住房和服务,同时做好合同的随附义务,如留言提醒、告知义务等。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合同纠纷的产生,并且遇到纠纷时才能有效处理,保护饭店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第二,饭店加强安全管理,尽到“合理照顾”责任。针对住宿合同纠纷中最易产生的安全纠纷,饭店应加强安全管理(案例分析中已有相关分析),减少管理中的疏忽和漏洞,尽到“合理照顾”责任,切实保护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例如,提醒旅客贵重物品要送前厅保管、进出房间要随手关门等;对于旅客停放在停车场内的车辆,饭店应派专人管理并提醒旅客关好车门窗等。此外,对于可能危及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一些潜在因素,饭店应及时说明并有明确警示,如饭店在地板打蜡或拖地时,应放置符合规定的“小心滑倒”警示牌提醒客人。同时,饭店应按国家规定,安装、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例如,客房门上应安装防盗链、房门窥镜,在前厅设置符合规定的旅客贵重物品保管箱;此外,饭店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消防报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电子门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等。

第三,在国际惯例下推行住房收费制度多元化。饭店客房收费制度普遍按照国际惯例,理论上饭店的计费周期是一天。然而实际操作中饭店的计费周期是以旅客入住为起点,以第二天的中午12点为终点,实际上的“一天”并不等于24小时。因此,饭店行业完全可以实行更加灵活的计时收费方式,如“钟点房”。还有的饭店推行会员专享服务,凡是本饭店会员可以享受推迟两小时(即14点)退房的优惠。在饭店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完全可以把这样的“优惠”制度推而广之,例如实行18点结帐制度,或者直接实行24小时结帐制度等。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政府2009年3月20日发布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打破了“12点退房制”,受到了广泛的称赞[15]。总之,饭店客房灵活的收费制度既方便了旅客,也减少了因住房收费问题产生的纠纷,最终有利于饭店的发展。

综上所述,饭店住宿合同法律纠纷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只有通过完善饭店立法和加强饭店自身管理等措施,才能有效规避和减少纠纷的产生,切实有效地保护饭店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促进饭店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摘要:饭店住宿合同纠纷是影响饭店发展的不利因素之一。国外与饭店有关的立法相对完善, 不容易引起纠纷, 若发生纠纷也有法可依进行判决。国内从整个旅游行业来说至今没有《旅游法》, 从饭店层面来说也没有《饭店法》, 在此背景下中国饭店容易发生住宿合同法律纠纷, 而且一旦发生纠纷比较难以仲裁。因此, 应尽快完善饭店立法, 加强饭店管理, 提高饭店从业人员自身的素质, 这样才能有效规避住宿合同法律纠纷。

7.住宿生的畅想 篇七

拿着期末的成绩单反复端详,看着住宿生牢牢占据了成绩单的“状元榜眼探花”的部分,开学第一天,我终于决定放弃每天的长途跋涉,选择住宿。于是,我背着重重的行装,在爸妈不停的唠叨与嘱托中走进了男寝505室。

第一次晚自习,第一次睡上铺,第一次开卧谈会,可当一个个床铺都没了声响,我才发现,我又添了一个第一次:失眠了。第一个夜晚,根本无法入睡,我干脆坐起来,望着窗外的资江夜景发呆,睡意好似来了再躺下,就这样反复几次才朦胧入梦。尽管动作很小心,但在硬板床上辗转,还是让睡在我下铺的兄弟,一大早就顶着黑眼圈找我算账来了。

很奇怪,到了晚上,在一片安静中,人的感官总会很敏锐。近视的我在那个夜晚,很清楚地看到了江畔人造灯光映衬出的绚丽的火树银花,看到了江中那红色的航标灯,看清了那艘遮住灯的采砂船。我甚至听到了一声汽笛,不,更像一声轻叹,它在叹息什么?叹息有人仍在奔波?

总有人在你做着美梦时,选择去做一名斗士,哪怕有再多的艰辛不易。于是我早早起床,背好书包走进教室,只有我一个人的教室里阳光正好,前后一片和煦的金黄,我打开书,在这个世界里,我要做一名斗士。

2

“这个热水卡怎么用?”不知道怎样弄出热水洗澡,我赤裸着上身从浴室探出头来大声地问室友。

“你怎么这么笨啊!”一个戴眼镜的小帅哥风风火火闯进来,一边骂,一边用手把卡拔向感应区。“嘀”的一声,没关的喷头立即喷出水来,小帅哥还没来得及退出去,就被淋湿了头。惨叫响起,我们看着淋成落汤鸡的他到处找毛巾,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这就是我们的寝室,四个住校两年的老兵加我一个刚入住的菜鸟。寝室里是不能带手机的,因此,开卧谈会是我们最好的解闷方式,五个人既不会太挤也不会太冷清,往往因为一只蚊子就能引发激烈的讨论。“啪!”下铺的兄弟用力拍在墙壁上:“今天拍死五只了,哼,我也算是个王牌飞行员了!”“算了吧,我上次用电蚊拍扫死一群,那是王牌中的王牌!”门外忽然有手电光扫过,舍长长嘘一声,宿管老师来了,马上住了口。可就在这时,对面的八号铺忽然发出一声闷响。“哎哟!”正在追打蚊子的他脚下一滑,摔了个狗啃泥。

我们没心没肺地大笑起来,笑到捶胸捶墙捶床板,直到门上那个拳头大的洞里再次射来一束光。“笑什么笑,这么晚了,再笑当心把你们拖出去喂狼!”这年头的宿管老师都这么剽悍吗?不管了,继续笑吧,笑得尽兴,笑得抛却烦恼。

3

副班长,为人正直,行为果断,却仍被晚自习的吵闹整得焦头烂额,以至于最后不惜破釜沉舟,以辞职相逼,换晚自习一片安宁。这么看来,我们这个平行班第一名在这一点上,还真是与其他班一样呢。不过,副班长的举动看起来还是有些作用的,吵闹声奇迹般地消失了,以前那些一下课就盘个腿坐在后面斗地主的同学,现在下课都在刷题,从后门闯进来想抓现行的学生会干部绕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只好悻悻地离开。

上课的时候,更是只有空调压缩机运转的声音,那几个爱吵爱闹的依旧在,只不过他们选择了用书页代替他们说话。至于偶尔的说话声,也是这样的——“帮我看看,这个求爱,哦,求导没求错吧?”“春花秋月何时了,蚊子知多少,后面是这句吧?”……在这种氛围下,忽然觉得哪天我们超过两个珍珠班也不是一个小概率事件,要知道,我们班的外号可是“高大上的珍珠六班”啊!

指导教师 陈巧平

8.怎么证明1加1等于2 篇八

怎么证明1加1等于2

陈景润证明的叫歌德巴-赫猜想。并不是证明所谓的1+1为什么等于2。当年歌德巴-赫在给大数学家欧拉的一封信中说,他认为任何一个大于6的偶数都可以写成两个质数的和,但他既无法否定这个命题,也无法证明它是正确的。欧拉也无法证明。这“两个质数的和”简写起来就是“1+1”。几百年过去了,一直没有人能够证明歌德巴-赫猜想,包括陈景润,他只是把证明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但还是没有完全证明

2

1+1为什么等于2?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又奇妙无比。 在现代的精密科学中,特别在数学和数理逻辑中,广泛地运用着公理法。什么叫公理法呢?从某一科学的许多原理中,分出一部分最基本的概念和命题,对这些基本概念不下定义,而这一学科的所有其它概念都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下定义;对这些基本命题(也叫公理)也不给予论证,而这一学科中的所有其它命题却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中推出。这样构成的理论体系就叫公理体系,构成这种公理体系的方法就叫公理法。 1+1=2就是数学当中的公理,在数学中是不需要证明的。又因为1+1=2是一切数学定理的基础,.........

3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规律:

A+A=B、B+B=A、A+B=C;N+C=N

A*A=A、B*B=A、A*B=B;N*C=C(注:N为任意自然数)

这八个等式客观准确地反映了自然数中各类数的相互关系。

下面我们就用ABC属性分类对“猜想”做出证明,(我们只证明偶数中的偶A数,另两类数的证明类同)

设有偶A数P 求证:P一定可以等于:一个质数+另一个质数

证明:首先作数轴由原点0到P。同时我们将数轴作90度旋转,由横向转为纵向,即改为原点在下、P在上。我们知道任意偶数都可以从它的中点二分之一P处折回原点。把0_P/2称为左列,把P/2_P(0)称为右列。这时,数轴的左右两列对称的每对数字之和都等于P:0+P=P;1+(P-1)=P;2+(P-2)=P;、、、、、、P/2+P/2=P。这样的左右对称的数列我们称之为数P的`“折返”数列。

对于偶A数,左数列中的每一个B数都对应着右列的一个B数。(A=B+B)

如果这个对应的“B数对”中左列的B数是质数而右列的B数是合数,我们叫这种情形为“屏蔽”。显然,对于偶A数的折返数列,左列中的所有质数不可能同时被屏蔽,总有不能被屏蔽的“质数对”存在,这样我们就证明了偶A数都可以写作两个质数之和。其它同理。继而我们就证明了“猜想”。

第一步:写出B数数列:5、11、17、23、29、35、41、47、53、59、65、71、、、、(6*N-1)

第二步:写出B数数列中的合数:35、65、77、95、119、125、155、161、185、203、、、、、

第三步:由于对于偶A数P,它右列出现合数的最小数是35,所以能够屏蔽左列第一个质数5的P数的取值是40,也就是说只有当P=40时,左列中的5才可以被35屏蔽,这时左列0_P/2=20,左列中还有11、17两个质数不能被屏蔽,这两个“质数对”是11+29、17+23。如果要同时屏蔽5和11、就必须加大P的取值,P由原来的40增加到P1=130;而这时的(P1)/2也同时增加到65。

第四步:左列中有5、11、17、23、29、35、41、47、53、59、65共11个B数,而右列65_130间的合数只有65、77、95、119、125共5个,除去屏蔽5和11的125和119以后只剩余95、77、65显然即使偶A数P=130的折返数列的右列中的所有合数、都去屏蔽,也不能完全屏蔽左列中的质数。也就是说偶A数P中最少可以找出许多质数对,可以写成P=一个质数+另一个质数的形式。这里它们分别是:

130=17+113、130=23+107、130=29+101、130=41+89、130=47+83、130=59+71

第五步:同理,即使我们再继续增加P的取值,而P/2的值也同时增加,右列中的合数永远也不可能全部屏蔽左列中的质数,所以,任意偶A数都一定可以写作两个质数之和。

同理,我们可以做出偶B数和偶C数也都可以写作两个质数之和。

9.并不简单的住宿问题 篇九

这天,我收到妈妈发来的一条微信,标题使人深思:16岁小留学生揭秘美国寄宿家庭黑幕。这是一个小留学生在美国寄宿家庭的真实生活,读了让人心痛。虽然这也许仅仅是个案,不具有普遍性,但相信这篇文章对家长们是一种很大的触动。

的确,住宿这件事一直是小留学生和家长反复讨论的话题,因为这关系到健康和未来。也许是被中介的“包装”所打动,一讲到出国住宿,大家就首先考虑homestay,认为是个最完美的选择,但孩子的噩梦之旅往往可能就此开始。但是,出去总得找地方住吧?所以权衡下来,homestay确是比较合适的选择,但必须慎之又慎。

记得刚到温哥华时,妈妈也想过通过中介帮我寻找合适的homestay,但因为做教育的妈妈比较了解环境对一个孩子的影响,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比较慎重。当时,妈妈正巧有一个学生家长已经移民温哥华,通过她的安排,我的住宿问题就算顺利解决了。

这是一个音乐世家,家里人都热爱唱歌,在了解了这点的时候,我其实就已认定了这个家庭。当时我以为他们家的电子琴或架子鼓只可以借我练练,没想到真正生活在一起才知道,他们会把你当成自己的孩子,周末一起唱喜欢的歌,男主人还会亲自伴奏。家里的每一个孩子和大人——就是每个人的生命都充满着激情和热情。这种积极向上的情绪,深深感染了我。从最开始时我只是害羞地跟着他们弹弹唱唱,到后来我会趁大家都没事干的时候,召集他们献歌献舞。

不仅如此,他们家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也一直是他们希望传承下去的。家里的小孩包括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和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弟弟,每个人擅长的都不同,但无论擅长什么,只要你想学,他们都会很认真地专门腾出时间,手把手地教你。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家里的大哥弹琴特别棒,我正好也是学钢琴的,没事就会跟他“切磋”。虽说是“切磋”,但每次都像是拜师一样,他从不觉得学到任何技巧任何手法是独门绝技,而是希望能教会我所有他学到的本事。时间久了,我真的觉得我不是住在一个homestay里面,而是在一个虽没有血缘却胜似有血缘的家。

到目前为止,我一共住过两个homestay,如果把前一个比作有激情的家庭,那后一个就是有温度的家庭。家里有两个老人、两个小妹妹和她们的爸爸妈妈,这是一个大家庭。在我和小妹妹们相处的过程中,我变得更有耐心,更愿意为她们做榜样,变得更善于与人交流。

当地的小朋友要比中国孩子思想更活跃,更活泼开朗。在和她们的接触中,我开始时胆怯得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和她们打成了一片。从小就是独生女的我,只有小时候和表妹一起生活过,但那都是同龄人,不存在年龄上的差异。而这是我第一次跟自己差十多岁的两个小妹妹一起生活,她们会让你感受到,就算你们没有血缘关系,生活久了,她们就会把你当成她们的亲姐姐。越小的孩子情感越真挚,在她们的生活中就是你对她好,那你就是好,不会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小孩子的世界里没有所谓的礼尚往来,更没有考虑个人利益的勾心斗角。当你对她好为她照相的时候,她们会发自内心地记在心里,然后默默地在生活中对你好。所以跟小孩子相处久了,你也会渐渐的在与人相处上被她们潜移默化地改变。

最重要的是,在和小妹妹们的相处中,我对自己的人生也有了更清晰的规划。为了能够陪伴这样的孩子一起成长,我更明确了我的大学专业——那就是幼教。所以,这第二个homestay等于间接地帮我选择了人生的方向。

这些经历告诉我,一个好的homestay,不但熔炼一个人的性格,也可能影响一生的选择。

10.住宿证明1 篇十

关键词:高中住宿生,适应障碍,应对措施

高中住宿生入学后面临着一段艰难的适应期。他们当中一些人不能适应从离家住宿的改变, 产生适应障碍。对此应引起教育工作者和医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深入研究其表现、发病机理, 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 促使他们的身心健康, 顺利地完成学业。

1 高中住宿生的适应障碍及其状态精神病学中的适应障碍是指在可以辨认的日常生活中的应激事件的影响下, 由于易感个性、适应能力不良, 个体对应激源出现超出常态的反应性情绪障碍或适应不良行为, 导致正常学习和人际交往受损[1]。高中住宿生的适应障碍主要是指从环境、角色和任务等方面的转变超越了个体的适应能力, 不能适应高中的学习和生活, 导致身心健康受损。这种障碍的程度比其他类型的心理障碍较轻, 持续时间不长 (一般不超过6个月) , 随着应激事件的消除和应对能力的改善而恢复。个别人由于得不到矫治而转入严重的心理疾患。

1.1 高中住宿生适应障碍主要表现 高中住宿生适应障碍主要表现为超出常态的反应性情绪障碍或适应不良行为。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1.1 学习适应障碍 由于教学内容和教育方式比中学都发生了重大转变, 对于缺乏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的新生来说, 要转变为自主地、主动地学习十分困难。其次, 部分学生所学缺乏学习动力。第三, 原来成绩的优秀者却发现与其他同学水平相当, 甚至成为落后者, 以致出现烦躁不安、情绪低落等现象。

1.1.2 人际关系适应障碍 高中住宿生处于全新的渴望在新群体中获得尊重、容纳和承认。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实际生活中却发现无法与别人沟通, 结交新朋友十分困难。一些骄傲自满或性格孤僻的新生, 与周围的同学格格不入, 苦恼万分;成绩优异, 能力较强的可能遭到妒忌而感到孤立。这些现象影响了学生间正常交往和集体生活。

1.1.3 角色适应障碍 角色已转变, 应该相应地形成和确立新角色的行为方式和对应心理状态。但是一些环境却不能调整自身角色心理和行为方式, 遇到困难和挫折时, 就会陷入怀疑自己, 全盘否定自我的困惑之中。

1.2 高中住宿生适应障碍常见的主要类型抑郁型 是高中住宿生中最常见的适应障碍类型, 常表现为忧郁、沮丧、冷漠、自责、无助感等消极情绪状态, 可伴有睡眠障碍、食欲减退体重减轻, 其程度较重型抑郁症为轻, 迟滞现象不明显, 有激越性抑郁的特点。焦虑型 常表现为紧张不安, 担心害怕, 心烦意乱, 神经过敏, 可伴有心慌、呼吸短促、窒息感, 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等。抑郁焦虑混合型 同时有抑郁、焦虑及其他情绪异常, 从症状的严重程度看, 比重型抑郁症和焦虑症为轻。品行异常型 主要表现为对他人权益或校规校纪的侵犯, 如逃学旷课、破坏公物、打架、酗酒、男女同学之间行为不检点等。情绪和品行混合型 既有情绪异常, 也有品行异常表现[2]。

2 高中住宿生适应障碍的成因高中住宿生的适应过程是在当今社会生活条件下, 吸收社会文化, 适应社会环境, 接受高中生活方式的特殊社会化过程。而高中住宿生适应障碍是这个过程的挫折或失败。这种状况的发生, 是由于社会文化历史因素、应激因素和个人素质共同作用的结果。

2.1 社会文化历史因素 文化不仅是人类创造的, 而且同时也在不断地创造人类, 创造着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心理、行为方式以及各种价值观念。

2.1.1 中国传统文化塑造的民族性心理的消极影响 文艺复兴以来, 西方民族提倡个性自由和人性解放, 由此形成了西方人敢于张扬个性、热情奔放的“外向型”性格特点。而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悠久的国家, 封建大一统思想和自给自足的封闭型小农经济, 造成中国人民族性格结构是美好的理想人格和不美的实际人格合为一体, 形成了腼腆、含蓄、矜持的“内向型”性格。这种传统文化及其形成的民族性格, 固然有其优点, 但是对个性的忽视和排斥, 人与人之间的封闭却是造成高中生适应障碍的一个历史文化因素。

2.1.2 东西方文化交叉、多种价值观的冲突 当前的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 科技进步日新月异, 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社会也正在发生剧烈变革, 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由此带来的中西文化交叉和价值观念的剧烈冲突, 使心理不成熟的高中新生面对社会人才的激烈竞争感到焦虑不安;面对传统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突, 感到无所适从。

2.2 学校因素

2.2.1 学校管理脱节 各自形成封闭体系, 相互之间缺少有效的沟通和必要的持续性。加之学校往往忽视了对高中住宿生的学习生活的指导, 使高中生要经过较长的磨合期, 才能逐步适应高中学习生活。

2.2.2 传统的专业教育模式, 忽略了对学生的个性培养和素质提高 长期以来以“学科本位”为主题的课程体系, 突出的专业教育的模式, 片面强调知识传授和政治思想教育, 忽视良好性格、情绪、意志等个性心理的培养。

2.3 家庭因素 现代心理学研究证明, 家庭环境对人的一生发展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特别是早年形成的人格结构, 在以后的心理发展中打下深深烙印。家庭环境包括家庭人际关系、教育方式、父母人格特征等因素, 对学生的个性培养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大多数适应不良者都处于“不健全”家庭环境中。主要有三类, 一类是恶劣环境, 即父母离异与不和, 家庭极度贫困或被父母抛弃与虐待;另一类属于过分“优越”的环境, 父母过于溺爱, 孩子与外界缺乏广泛的交际与应有的实践锻炼;再一类属于刻求型家庭环境, 父母要求十分严格, 缺乏民主, 感受不到生活自由与愉快。

2.4 高中住宿生一般年龄都在17岁左右, 正处于青春中后期。他们面临着一系列生理、心理、社会方面的适应课题。处在这一特定发展阶段的高中生, 由于心理发展不成熟, 情绪不稳定, 心理冲突时有发生。造成高中新生适应障碍的个体因素主要是适应能力低下, 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4.1 个性 (人格) 缺陷 同样的环境, 同样的挫折, 同样的应激源, 不同的个体会有不同的反应。个性开朗大度、乐观、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者, 比较容易应付应激和挑战;而性格内向、心胸狭窄、自卑忧郁、固执多疑、爱慕虚荣、意志薄弱者应付心理应激的能力低下。通过心理测量, 适应障碍者都会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人格失常。

2.4.2 自我意识的偏差 进入高中后, 随着独立生活的开始, 高中生开始了“自我发现”的新时期, 他们急于认识自我, 评价自己。由于人的心理活动的复杂性, 加之高中生认识能力还不够成熟, 他们往往缺乏对自己认识和评价的客观性, 常表现出自评过高或过低等极端化自我效能感倾向。

2.4.3 社会认知的错误 社会认知决定着心理感受, 适应障碍者的自我意识的偏差与情绪障碍实质上是由他们错误的社会认知引起的。高中住宿生受原有知识经验、社会阅历的局限认知系统带有明显的幼稚性、片面性、刻板性特点, 这使他们常不能全面地认知主观理想与客观现实间的辨证关系, 易造成理想与现实矛盾的失落感和冲突感。

2.4.4 情绪发展的不稳定和不成熟 青年中后期的高中生的情绪不稳定和不成熟, 具有两极性和矛盾性特征。强烈的情感要求与内心的闭锁, 情绪容易激动而缺乏冷静的思考, 极易走向极端。

3 高中住宿生适应障碍的应对措施

3.1 加强高中住宿生的适应教育和环境建设 所谓的高中住宿生适应教育是指学校通过系统的指导和综合措施消除高中住宿生适应障碍的各种负面因素, 促使高中住宿生积极主动地调整自身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 以尽快顺应高校学习生活环境。高中新生适应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3.1.1 建立高中住宿生心理评估体系和心理档案 建立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数据库, 运用心理评估手段和干预、跟踪、教育、治疗一体化机制, 对存在心理适应障碍的学生早期发现, 及时帮助, 对潜在的问题进行积极预防, 从而减少适应障碍和其他心理障碍的发生。

3.1.2 对高中住宿生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

3.1.3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积极开展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的师生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活动。

3.1.4 注重高中新生班级、寝室的集体建设, 指导高中住宿生建立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此外, 要适应社会要求, 深化教学改革, 注重高中生的个性培养。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培育优良的校风, 满足高中生的精神和心理需求。

3.2 建立学校教育为主, 家庭教育配合, 社会关心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要经常、及时与家庭沟通情况, 采取开放式办学, 积极组织高中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社会实践活动, 使高中生尽快地了解社会, 培养现象分析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采取多种途径培养高中生的艰苦奋斗作风和良好意志品质。

3.3 科学地对高中生适应障碍者进行矫治 过去在对待高中新生适应障碍问题上有两个误区, 一是认为这不是病, 不用治疗。结果是病情加重, 贻误治疗时机, 导致休学、退学、自杀等事件发生。二是强调药物治疗。药效对病情的确具有一定的控制作用, 但过分依赖药物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对患有适应障碍的高中生进行心理治疗和咨询的最根本目的是调整修正其不合理的心理结构、消除特定的神经反应机制, 提高高中生的心理适应能力[3]。对其矫治可以采取如下的办法:认知领悟疗法, 修正错误的心理观念;优化人际关系与心理环境, 缓解应激源刺激强度;森田疗法, 帮助适应障碍者学会调控心理的科学态度;体育疗法和音乐疗法, 调节神经与放松精神紧张;行为疗法, 纠正不良心理行为反应, 帮助建立健康有益的高中生活适应方式。

参考文献

[1]郝伟.精神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1:148.

[2]黄兴乐.适应障碍[J].新医学, 2001, 32 (6) :370-371.

11.证明1 篇十一

我校同事谷峰2013年6月5日早7点半上班后,因家中有事请假回家,处理完家中事务后于2013年6月5日早9点返回学校上班的途中,在新街路南友谊酒楼门前,人行道上遭遇车祸,导致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右腿腓骨骨折、右肋骨骨折、左踝骨外侧骨折及多出外伤,特此证明.证明人:靳翠英

2013年10月9号

证明

我校同事谷峰2013年6月5日早7点半上班后,因家中有事请假回家,处理完家中事务后于2013年6月5日早9点返回学校上班的途中,在新街路南友谊酒楼门前,人行道上遭遇车祸,导致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右腿腓骨骨折、右肋骨骨折、左踝骨外侧骨折及多出外伤,特此证明。

证明人:王志豪

2013年10月9号证明

王志豪是宁阳实验中学正式在岗教师,特此证明

山东宁阳实验中学

2013年10月9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

谷峰,女1967年10月27日出生,现是宁

阳实验中学一名在岗教师,2013年6月5日早7点半上班后,因 家中有事请假回家,处理完家中事务后于2013年6月5日早9点返回学校上班的途中,在新街路南友谊酒楼门前,人行道上遭遇车祸,导致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右腿腓骨骨折、右肋骨骨折、左踝骨外侧骨折及多出外伤。现本人申请伤认定,望上级领

导给以批示。

申请人:谷峰

2013年10月9号

价等级

12.住宿证明1 篇十二

因大型体育赛事运动员参加人数较多、规模较大, 组委会为了比赛能够顺利进行, 为运动员和教练员提供集中住宿服务, 如奥运村、亚运村、全运村、大运村等。运动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 他们的住宿需求与一般顾客相比, 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从这一角度出发, 提高运动员住宿服务水平, 可进一步提高我国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能力。

服务管理的核心和本质是“服务质量”管理。顾客对服务质量的判断取决于他们感知的服务与他们期望的服务的对比。顾客的“感知”和“期望”都是他们的一种体验状态。顾客从感知出发, 对服务流程、服务人员行为和专业判断三者不同程度的要求, 决定了服务的类型和服务质量的属性。服务流程主要指服务流程、服务范围、服务的及时性等;服务人员的行为和交际主要指语言和非语言沟通、态度、礼貌、衣着, 对顾客的关注, 对顾客需求的预见、投诉处理、问题的解决等;专业判断主要指给顾客的建议、指导、诚信、服务创新、服务灵活性、服务知识和技能和对事件的判辨等。单一强调服务流程虽然使服务及时、有效和统一, 但是会使服务人员迟钝、冷漠和对工作不感兴趣, 把顾客仅当成一个符号, 机械地用流程为顾客服务;单一强调服务行为虽然可使服务人员友好、提供个性化服务, 但是会使服务不一致、混乱。不同性质和类型的服务要将这三类属性进行平衡, 选择其中恰当的属性进行组合。

大型体育赛事运动员村住宿服务管理的特点

1.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临时组建

大型体育赛事一般都会为运动员提供集中住宿的场所, 如奥运村、亚运村、大运村等, 赛事组委会通过集体招标的方式, 确立在村内进行管理的专业酒店集团, 北京奥运会、北京亚运会、历届的大运会和全运会都采用类似的办法。而一线服务人员的主体则主要由面向社会招募的志愿者组成, 因为大型体育赛事已成为全民盛事, 国民参与程度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志愿者的加入。这样看来, 由竞标成功的酒店集团和志愿者组成的运动员村住宿服务团队, 最大的问题就是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的统一。不同的酒店集团虽然各有一套成熟的管理体系, 但是要满足各个体育赛事的要求, 在管理流程和方法上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而志愿者不是经过专业训练的酒店服务人员, 要通过短期培训上岗, 并且提供合乎要求的服务, 就必须有一套可行的培训方案和明确的服务标准。

2.运动员村住宿服务项目和服务要求复杂多样

与一般酒店的客房、前厅、康体娱乐服务显著不同, 大型体育赛事运动员村和住宿服务功能相关的项目更加复杂多样。比如, 在公寓楼客房服务中, 除了有运动员用于休息住宿的房间, 还要为体育代表团安排医疗室。由于运动员会根据其比赛时间进行作息调整, 因此房间的清扫时间、频率与一般酒店不同;运动员高强度的训练会导致布草等高频率更换;医疗室的医疗垃圾需要特别处理, 医疗冰水需要及时补充等, 这些都对客房的物资储备和清扫的要求更高。此外, 与一般酒店的洗衣房不同, 运动员村的洗衣房在洗衣时要将运动员的一般衣物与专业运动服, 如柔道服、摔跤服、击剑服等分开。对于这些复杂多样的服务项目, 在明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的基础上, 岗位的安排显得更加重要, 这样更利于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3.运动员村住宿服务重点和服务频率的特殊性

大型体育赛事运动员村的住宿服务和管理, 在服务重点和服务频率上与酒店有很大区别。一是会议室的安排和使用。在大型体育赛事过程中, 各代表团对会议室的需求频率很高, 有的需要对当日比赛进行分析总结;有的是进村探访的要人和某代表团会见;有的是代表团召开庆祝会等。因此对于各种规模会议室的准备一定要充分, 并有一套完善的预订和调配方案。二是运动员村内住宿区安全管理, 尤其是钥匙管理。在大型体育赛事期间, 体育代表团随身携带的物资和设备都会放在运动员村内, 运动员村各公寓楼门、单元门、房间门、卧室门的门锁类别众多, 而运动员忙于比赛, 赛时丢失钥匙现象频繁, 因此一定要有一套高效的钥匙管理和修配方案。三是冰水供应和布草更换。运动员在日常生活和锻炼中都要求提供大量的冰水服务, 不管是在房间还是健身中心, 对布草的需求量也极大, 因此一定要做好冰水、布草的预测、储备和更换。这些服务重点和特殊的服务频率都提高了对于服务判断的专业性水平。

从大型体育赛事运动员村住宿服务的这些特点看, 运动员村的住宿服务管理属于服务流程、服务人员行为和专业判断“三高”的类型, 这在以往的酒店住宿服务中不曾集中体现出来。

大型体育赛事运动员村住宿服务管理策略

1.标准服务提升服务效率

严密执行服务流程的首要任务就是, 统一服务标准和建立科学的服务质量体系, 同时使各项服务活动处于标准、规范的控制之下, 以提升服务效率和绩效, 提高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满意度。比如, 北京奥运村除了有完备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外, 为了员工便于学习和掌握服务技能, 还专门编制了服务问题《百问百答》手册, 内容涉及运动员村内的服务基本需求、服务内容、典型性问题应对等, 是服务培训和应急服务指导的有效工具。为了落实服务培训结果和贯彻服务标准, 还建立了自检、暗访、测评、专项测评和整合测试等多层级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

2.个性服务传递人文关怀

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目标, 不仅是各代表团体育竞技水平的较量, 更主要的是全国和全世界人民增进和平友谊的平台。尤其是在运动员村内, 通过个性化服务不仅能体现东道主对运动员的人文关怀, 也为各国运动员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互动环境。比如, 北京奥运村的住宿服务一直坚持传递“人文奥运”的理念, 为运动员提供各种个性化的服务, 如公寓管理人员拜访各代表团, 赠送欢迎卡和联系卡, 为运动员准备生日卡和祝贺卡, 在运动员房间内张贴环保画;在运动员服务中心为运动员提供冰毛巾, 在娱乐中心为运动员组织友谊赛, 并设置友谊赛“金牌榜”, 为友谊赛取得名次的运动员赠送具有北京奥运特色的明信片、徽章等奖品。通过为运动员提供温馨的服务, 在亲情服务和快乐服务的过程中, 不断传递着浓厚的人文关怀。

3.大胆创新彰显服务水平

对大型体育赛事的场馆管理, 组委会应根据本届赛事的具体情况, 只有大胆创新, 才能体现本届赛事的特色, 不断提高体育赛事的举办水平。比如, 在北京奥运村的住宿服务管理中, 就第一次将金钥匙的“为客人提供满意加惊喜的个性化服务”、“尽管不是无所不能, 但是也是竭尽所能”、“友谊、协作、服务”的服务理念引进奥运村服务中。北京奥运村住宿运行团队招募了来自15个省市的36位“金钥匙”, 他们的加入为整个奥运村的住宿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这种创新服务也再次彰显了中国人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能力和水平。

4.及时补救提高服务绩效

大型体育赛事规模庞大、管理体系复杂, 再充分的准备工作也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 再高的服务水平也不能保证“零失误率”, 因为服务工作毕竟是通过人对人来完成的, 并不是通过机器来完成的。因此在运动员村的住宿服务管理过程中, 必须重视及时的服务补救, 妥善处理服务失误, 建立服务补救数据库。比如, 在北京奥运村内, 通过及时调整员工班次, 临时延长洗衣房和游戏室的服务时间;及时补充雨具, 方便运动员出行等服务措施, 不断提升服务绩效。

13.牛津流水账之住宿与交通 篇十三

◆住宿篇◆

在牛津读书的中国留学生可以选择的住宿类型大致分为以下几种:学院宿舍、学校宿舍与私人出租的房子。

学院宿舍

和其他英国学校有所不同,牛津有一个独立于系科之外的“学院制度”,主要负责学生的生活。同一个学院中常常有各个系的学生。大多数牛津的学生都住在学院的宿舍里,这样不同专业、国籍、年龄的同学都可以在共处中互相学习,形成“社区”的感觉。

这些宿舍有的坐落在学院里,有的则集中在某个早期由该学院购买的居住地点。我认识的New College的朋友就住在学院里面,打开窗子,可以看到牛津的古城墙,五颜六色的花卉常年开放,不远处就是《哈利·波特》的拍摄地点:草坪和餐厅。选择住在学院自然是最明智的,可以充分利用学院包括一日三餐、洗衣、锻炼在内的各种设施。

而我的学院St. Edmund Hall比较小巧,只够大部分本科生入住,而研究生则集中在市区北部一个叫做“Norham Gardens”的地区。虽然去学院参加各种活动有点麻烦,我从闲庭信步改为健步如飞直到最后练成凌波微步,还是要走二十分钟;但是这个地区的美丽和安静使得再多的劳累也完全值得。顾名思义,Norham Gardens简直是民间的植物园,每个角落都长满了花草树木,每天早上打开窗子,到了傍晚就是满房间天然香氛。另外,这条街正好是我加入的教育系所在地。去系里上课只要走一分钟路程,号称“冬天上课不用穿外套”,我也算得上牛津最幸运的人之一了。

学校宿舍

记得申请学院成功时,学院来了通知,问要不要帮我填写学校住宿申请表,因为虽然第一年留学生是优先照顾对象,但是由于空间紧张,还是不一定能保证有住宿。由此可见英国人办事的严谨,没有十成把握决不打包票。虽然最终我在学院宿舍还是分到了一个蛮不错的房间,但这段小插曲让我对 “学校住宿”也有所了解:当学院无法解决学生住宿问题的时候,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校宿舍。

真正见到学校宿舍是收到中国朋友的邀请。长期在我的“花园宿舍”做井底之蛙,以为牛津是个难得找到同胞踪迹的地方,到了学校宿舍,才知道原来在整个学校范围里,国人的势力还是不小的。学校的宿舍楼基本是一个长条,和我们学院的老式英国房子相比,算是现代风格了。其内部结构中规中矩,我的同胞朋友是四个人公用一个不算大的厨房,而卧室就像单元房了,基本一般大小。听说伦敦的不少学校也都是这样的,我在其他英国学校读书的同学宿舍则更新,颇像国内的商品房住宅小区。

私人出租的房子

正如学院的通知上说的,学校宿舍也需要申请、排队,更惨的情况是既没办法住学院,也指望不上学校宿舍。我当初很担心这种结局,所以在学院宿舍确定以前,一度动员了一切可能的力量找房子。我给学校、学院都发了邮件,于是整天收到经过学校确认的房子出租广告。在牛津读书的师姐也很热情地推荐了几处朋友要退租的房间。事实证明,整天挂在网上还是有效果的,我最终确定了几个选择,虽然没有真正用到,却真真切切地体验了一下跨国租房的感受。

最有趣的一个房主我至今印象深刻。那是个中东老太太,看她的广告词,颇为善解人意。但是人家明确提出:其他都好商量,每天必须和她一起吃两顿饭,饭费已经算在房租里了。我本来觉得新鲜好玩,决心宁可住得离系里远点,也要吃一年的中东料理,可是家里人给我泼了冷水,租这间房间只可能有两种结果,要么我的胃严重罢工,一年别想好好吃饭;要么一年以后它只接受中东食物,可回国到哪里找个中东老太太当厨师呢?

◆交通篇◆

英国的主要交通工具

英国的交通很发达,飞机航线和铁路线而以及成熟的高速公路系统遍及整个国家。而大城市里都有地铁,比如伦敦。不同的地铁线不像我们北京上海那样用数字标记,而是都起了名字,如Central Line和Piccadilly Line什么的,用各种颜色区分,这可比单纯的数字感性多了。另外就是公交车,堵车是常有的,但却也是游览市区风光的好办法。

古城牛津的交通

牛津是古城,也是小城,所以与机场和地铁无缘。据我观察,牛津市区最宽的马路基本相当于我们国内的双车道大街,而多数街道也只比我们的胡同小巷宽敞一点。对学生来说,开车是极不划算的。

尽管如此,路上的汽车还是不少,尤以德国车居多,比如很常见的Benz,估计大多是开车上班的老师和工作人员。他们往往非常遵守交通规则,对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很懂得避让,有时甚至达到“温柔”的程度。红绿灯的高度威信自不必说,就连偶尔遇到闯红灯的行人,他们也不急不慢地停在那里等待。“温柔”这个词还是一个同胞告诉我的。那时他刚刚到英国,由于忘记了牛津的自行车道只有窄窄的一条,便一直骑在机动车道上浑然不知。过了好久,他感到后面有车,回头才发现一辆汽车一直缓缓地跟在他身后。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占了对方的车道,赶快靠边让汽车驶过。英国的车辆都是靠左行驶,行人倒没有规定,只要走在人行道上,就没有问题。比较窄的街道上,常可看到汽车跟在行人身后慢慢地行驶,可见英国司机对行人的宽容。

在英国,我很巧合地认识了一个生活在英格兰北部的当地家庭。有一次他们到牛津附近办事,顺便来看我,结果为遍布大街小巷的自行车惊叹不已。我本来自自行车王国,所以以前倒没有想过,在英国这样高的自行车普及率的确少见。这当然还是和牛津这个大学城的特色分不开的。生活、学习、工作地点都比较集中,道路狭窄,所以比起汽车来,还是自行车更加方便、经济又环保。

但我却对配自行车一直很犹豫。一是牛津的,或者是英国的自行车都很贵,而且必须配备头盔和前后电车灯。好一点的旧车也要将近一百镑,配件更是贵得离谱,再加上昂贵的维修费用,一年下来,一辆二手车就要花费两、三千人民币,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牛津猖獗的盗车现象。原本以为在高度文明的地方,盗窃率会很低,到了牛津才发现:什么都不是绝对的。周围的各国同学都很谨慎地配了双道锁,可是在路边还是经常可见锁在栏杆上的自行车缺这缺那。你锁后轮,他偷前轮;你锁前轮,他偷车座;你忘记拆车灯,从图书馆里出来就找不到了……看惯了朋友们要么垂头丧气要么提心吊胆的烦恼,我最终乖乖放弃了成为“有车族”的奢侈,练就了脚穿高跟鞋满城市疾走的本领。

当牛津爱上伦敦

牛津与伦敦之间的距离可以很形象地比喻为天津到北京的距离。离得近,自然蠢蠢欲动。这里我做两个独家提醒:一为省钱方案。提前一个月在megabus公司网站上买票,往返加手续费只要两块五英镑,只要把票打印出来坐车时给司机看就可以了,比起通常的二十镑左右往返,可以省出几天的饭费了。二为方便方案。坐火车,但是在买往返火车票时告诉售票员买通票,这样就可以用同一张票坐上下班时间以外的所有伦敦地铁,方便地到各个景点观光了。

14.公示证明1 篇十四

0老师在0年0月0日向我校职称考核小组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已于0年0月0日至0日在我校校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0天,公示期满群众对申报材料未提出异议。

特此证明。

0乡初级中学 0年0月0日

申 请 书

尊敬的职改领导小组:

我是廖沿昌,是乔善初中(小学一级)教师,2004年01月毕业于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1997年以来一直从事初中思想政治科教学工作至今,2005年12月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已满4年。

任现职以来,本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教研、组织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对照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的申报条件,本人认为能够履行中学一级教师的职责,特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请申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廖沿昌 2009年10月12日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材料

目 录 1、2008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1页)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1页)

3、继续教育登记表复印件(1份4页)

4、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获奖证书复印件(13份)

5、公示证明(1份1页)

6、申请书(1份1页)

7、班主任、(3份3页)

15.高数证明1+1=2 篇十五

1+1为什么等于2?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又奇妙无比。在现代的精密科学中,特别在数学和数理逻辑中,广泛地运用着公理法。什么叫公理法呢?从某一科学的许多原理中,分出一部分最基本的概念和命题,对这些基本概念不下定义,而这一学科的所有其它概念都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下定义;对这些基本命题(也叫公理)也不给予论证,而这一学科中的所有其它命题却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中推出。这样构成的理论体系就叫公理体系,构成这种公理体系的方法就叫公理法。1+1=2就是数学当中的公理,在数学中是不需要证明的。又因为1+1=2是一切数学定理的基础,所以它也是无法用数学的方法证明的。至于“1+1为什么等于2?”作为一个问题,没要求大家必须用数学的方法证明,其实只要说明为什么1+1=2就可以了,可以说这是定义,也可以说这是公理。不过用反证法还是可以证明的:假设1+1不等于2,则数学就是一锅粥,凡是用到数学的地方都是一锅粥,人类社会就乱了套了,所以1+1必须等于2。1+1=2看似简单,却对于人类认识世界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就像一个小孩滚雪球的过程:第一步,小孩先要用双手捧一捧雪,这一捧雪就相当于人类对世界的感性认识。第二步,小孩把手里的雪捏紧,成为一个小雪球,这个小雪球就相当于人类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形成了概念。于是就有了1。第三步,小孩把雪球放在地上,发现雪球可以粘地上的雪,这就相当于人类的理性认识。雪可以粘雪,相当于1+1=2。第四步,小孩把粘了雪的雪球在雪地上滚一下,发现雪球粘雪后越来越大,这就相当于人类认识世界的高级阶段,可以进入良性循环了。相当于2+1=3。1,2,3可以排成一个最简单的数列,但是可以演绎至无穷。有了1只是有了概念,有了1+1=2才有了数学,有了2+1=3才开始了数学的无穷变化。物理学与1+1=2的关系 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有已知到未知的过程。在数学当中已知1、2、3,则可以至于无穷,什么是物理学当中的1、2、3呢?我认为:质量、长度、时间等基本物理概念相当于1,它们是组成物理学宏伟大厦的砖和瓦;牛顿运动定律相当于2,它使我们有了真正的物理学和科学的物理分析方法;力学的相对性原理相当于3,使牛顿运动定律可以广泛应用。在经典物理学中一切都是确定无疑的,有了已知条件,我们就可以推出未知。等到相对论的出现,一切都变了。现在相对论已经深入人心,即便是那些反对相对论的人,也基本上是认可相对论的结论的,什么时间可变、长度可变、质量可变、时空弯曲„„经典物理学认为光速对于不同的观测者是不同的(虽然牛顿是个唯心主义者)。相对论则认为光速对于不同的观测者是不变的(虽然我们是唯物主义者)。我们丢掉了经典物理学所有不变的东西,换来的是相对论唯一不变的东西----光速。我觉得就象是用许多西瓜换来了一个芝麻一样,而且这个芝麻是很抽象的,它在真空中,速度最快,让你根本捉不到、摸不到。我认为牛顿三条运动定律是真理,是完美的,是不容置疑的。质疑牛顿运动定律的人开口闭口说不存在绝对静止的物体,也不存在绝对不受外力的物体,却忘了上学时用的物理教材,开头都有绪论,绪论中都说:一切物质都在永恒不息地运动着,自然界一切现象就是物质运动的表现。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物质的固有属性„„还提到:抽象方法是根据问题的内容和性质,抓住主要因素,撇开次要的、局部的和偶然的因素,建立一个与实际情况差距不大的理想模型来研究。例如,“质点”和“刚体”都是物体的理想模型。把物体看作质点时,质量和点是主要因素,物体的形状和大小时可以忽略不计的次要因素。把物体看作刚体——形状和大小保持不变的物体时,物体的形状、大小和质量分布时主要因素,物体的变形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次要因素。在物理学研究中,这种理想模型是十分必要的。研究机械

运动的规律时,就是从质点运动的规律入手,再研究刚体运动的规律而逐步深入的。有人在故意混淆视听,有人在人云亦云,但听的人自己要想一想,牛顿用抽象的方法来分析问题,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分析问题抓主要矛盾的指导思想的,否定了牛顿运动定律,我们拿什么来分析相对静止状态、匀速直线运动、自由落体运动„„? 看来相对论不但搞乱了我们的基本概念,还搞乱了我们的分析方法,这才是最危险的,长此以往,物理学将不再是物理学,而是一锅粥,一锅发霉的粥!我认为物理学发展的正确思路是先要从质量、长度、时间、能量、速度等基本物理概念的理解上着手,在物理学界开展一场正名运动,然后讨论牛顿运动定律是否错了,错的话错在哪里,最后相对论的对错也就不言自明了,也容易接受了。

上一篇:三个月的工作小结下一篇:骨干教师年度个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