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共14篇)(共14篇)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 篇一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七条 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危险化学品容器属于特种设备的,其安全管理依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有关对外贸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九十九条 公众发现、捡拾的无主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机关接收。公安机关接收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交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其认定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或者交由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
第一百条 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对该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毒理特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需要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依照本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零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应当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一百零二条 本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 篇二
问:《危化品条例》修订的背景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着手修订工作的?
答:《危化品条例》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现行的《危化品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对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国内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深刻变化,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一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深化, 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发生了变化;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暴露出一些薄弱环节, 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发生事故较多,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等;三是现行《危化品条例》的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 如对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实施机关规定不够明确, 对有的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偏弱等;四是近年来形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成熟经验和做法, 有必要上升为法律制度和措施。因此, 非常有必要对现行《危化品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更有利于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促进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发展。
《危化品条例》的修订作为第一类立法项目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 历经4年多时间, 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经反复研究、协调、修改, 现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 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问:此次《危化品条例》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统筹考虑现行《危化品条例》与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之间的衔接, 针对国内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暴露的问题,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 借鉴和吸收国内外成熟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解决《危化品条例》在执行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是逐步与国际接轨。本次修订中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鉴别分类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规定, 体现了联合国关于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GHS) 的理念,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和措施设计上逐步与国际接轨。
问: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与现行《危化品条例》最大的不同在哪儿, 亮点是什么?
答: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主要有5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确立了统一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确定、调整机制。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 并适时调整。对于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卫生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对该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毒理特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 需要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的, 依照《危化品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二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 , 应当按照《危化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并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三是适当下放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权限。由过去的省级和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下放到市级和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时, 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合并为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并明确规定了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以及公安机关审批的时限。
四是补充、完善了保障危险化学品内河运输安全的规定。在继续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同时, 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内河非封闭水域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并公布。
五是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规定:“未经安全条件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单独列出来, 并做了详细的规定, 如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 除应当符合第28条的规定外, 还应当具备一些条件: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做这些修订是基于什么原因?
答:从实际情况看, 原《危化品条例》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提出了生产条件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但没有对从业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亟待规范和加强, 我国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数量远远超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发生事故较多, 约占全部危险化学品事故的1/4, 需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堵塞漏洞, 加强管理。强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从源头上严格把关是非常必要的, 而且随着产业分工更为细化, 有些并不直接生产、储存以及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因为使用危险化学品造成事故, 因此本次修订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做了相应的完善。
此次修订, 在满足修改后的条例第28条规定的一般条件的基础上, 在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增加了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等4项条件, 进一步严格许可准入条件。
问:针对我国近年出现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危化品条例》内容做了哪些相应的修改?
答:为吸取近年来发生的输送危险化学品管道爆炸火灾等影响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 预防同类事故发生,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主要增加了以下内容:
一是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是充实有关保障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 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的7日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 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 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三是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选址应符合保障安全要求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 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问: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中对于生产、经营、使用及运输危化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所加大, 如第86条的违法情形中, 由交通部门处罚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现行《危化品条例》则为2万以上10万以下。除了加大罚款金额外, 还有哪些强硬措施?
答: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完善了有关监督检查措施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为了保障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加大执法力度, 除了加大罚款金额外, 《危化品条例》规定了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 包括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同时, 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对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做了完善:如未按照《危化品条例》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明的品种、数量及销售剧毒化学品等, 都做了相应规定, 明确了法律责任。此外, 进一步明确了对相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
问:修订后的《危化品条例》施行后, 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什么样的促进作用?想达到什么样的预期目标和成效?
答:化学品 (含危险化学品) 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 有关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是对安全生产、使用和处置化学品的规范和调整。此次《危化品条例》修订是继2002年修订之后的第2次修订, 修订后的《条例》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危化品条例》的修订, 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旨在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加强政府监管,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对于加强社会管理、规范政府行为、保障社会民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具有重要意义。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 篇三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
1、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没有完全落实。由于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总体上数量偏多,规模偏小,绝大多数企业拥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都在10到20辆之间,因而管理人员数量偏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亦难以完全到位。一些企业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责任不明确,似包代管,挂靠经营的松散管理现象在个别企业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一是大部分企业缺少槽罐车专用停车库,有车库的也没有配备专职值班人员;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地与其它场地未设立隔离栏,危险专用停车场地无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停车场地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3、绝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全且可操作性差。大多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都同时承担着多种理化性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往往都只有一个,没有根据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不同的理化性质制定不同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应急预案,使得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
4、一些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不够。主要是安全学习、安全教育缺乏计划性;学习记录不详细;参学人员没有实行签名制度;缺学人员普遍没有补学记录;安全知识培训也缺乏针对性。
5、政府相关部门间齐抓共管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一是管理法规尚待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对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消防监管责任没有明确,造成了这一块监管工作的脱节。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管理还有“死角”。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将危险化学品配载给无运输资质的企业或车辆运输。按现行法规,交通运管部门只能对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实施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则无处罚权。交通运管部门仅靠路查,一方面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源头违法配载的问题。另一方面,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违法运输车辆要实施驳载。这对于既无运输工具,又无储存场所和驳载设施、设备的交通运管部门来说,无疑是两难的。一旦明知违法运输不查处或查处整改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又都将受到责任追究;三是外地非法制造、改装的运输车辆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为从根本上防止重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认识。要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重特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情况宣传教育,引导有关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有关方面,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执法行为等一系列举措,使危险化学品运输步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要引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快组织结构、运力结构、经营结构的调整,走集团化、规模化运输经营的路子,不断提高运输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以及本质安全度,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保障机制,切实完善和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和措施。
2、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的投入。要按照最新资质要求,加强企业专用槽罐车停车库的建设和专用停车场地的建设,设置隔离区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要进一步加强停车场、库消防器材配备,将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和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对承担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高危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逐步推广安装GPS、行车记录仪等先进技术设备,以对车辆运行、驾驶员行为进行有效监控,进一步提高运输安全保险系数。
3、进一步强化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关键在驾驶员和押运员。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完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要使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如产品的比重、闪燃点、毒性、膨胀系数等。要加强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督促驾驶员加强车辆保养和例行检查,选择适当的行车路线,按安全操作规程行车。督促押运员切实做好装卸指导、验收和途中押运及途中停靠的看管等工作,确保装车不超限、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混装,对不符合规定包装要求的不装车。
4、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管理。一是各有权部门针对一些地方普遍存在的违法配载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生产企业的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把好运输源头关;三是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与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信息联系与沟通,使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四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集散地的监督检查,取缔违法运输行为。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5 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7 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8 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报废处理
10.1 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10.2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10.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的分类 1.1 入公司前教育。1.2 日常教育。1.3 特殊安全教育。2 入公司前安全教育
2.1 入公司前安全教育的种类包括: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b、企业的性质、生产特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c、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知识;d、典型事故与应吸取的教训。e、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f、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g、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及个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h、本单位曾发生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3 日常教育
3.1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安全教育。
3.2 安全活动日的要求。
3.2.1 以分厂、部门、段组为单位,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每次活动不少于50分钟。
3.2.2 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领导、有记录,不能随意不参加活动。3.3 安全活动日的内容。
3.3.1 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简报、规程、企业有关安全规定。3.3.2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
3.3.3 开展岗位练兵,组织种类安全表演赛。
3.3.4 检查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3.3.5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岗位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3.3.6 举行安全技术讲座、交流。4 特种安全教育
特殊安全教育由管理部门进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
1.1 安全生产检查本着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1.2 安全生产检查本着群众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1.3 安全生产检查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2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2.1 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况。2.2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2.3 企业职工安全纪律执行情况。2.4 防护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2.5 工业卫生、防尘、防毒和有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2.6 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等是否齐全、完整、有效。2.7 各种机械、电器、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2.8 行车、吊具、气瓶及电动工具的安全完好状态。
2.9 各种环境的防火、防爆、避雷、静电、照明及危险器贮运等的安全情况。2.10 房屋、厂房的防雨、防寒设备情况。2.11 有关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有关材料归档情况。3 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3.1 安全检查的方法:
3.1.1 日常检查,即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3.1.2 周末检查,每周分厂及公司分别组织安全检查组进行安全检查。
3.1.3 节、假日前检查,凡节、假日前都要对全厂各生产环节,各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3.1.4 专业性检查,依靠专业人员组成专业检查组,深入现场和要害部门进行检查。3.1.5 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员深入各生产现场和要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3.2 安全生产检查的时间规定。
3.2.1 生产作业工人,每天(班)进行多次班前、班中安全巡检查活动。3.2.2 车间,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安全巡检活动。
3.2.3 各分厂部门每天至少一次抽检,每周至少两次全检,每月至少一次综合性检查。3.2.4 各种活动可交叉进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检修制度 检修组织与管理
1.1 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1.2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1.3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2 检修安全通则
2.1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2.2 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4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5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2.6 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2.7 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3 检修完工后处理
3.1 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3.2清理现场。
3.3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劳动防护用具(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上级劳动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配备合适的、可靠的、符合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条件
2.1 凡具备以下作业条件之一者,应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a、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勾、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伤害的作业条件。b、从事接触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条件。c、有强烈辐射热或有灼烫危险的作业条件。d、接触酸、碱、油污及很脏的作业条件。e、冬季经常从事露天或野外作业。
f、经常从事低温作业(10℃以下条件)的工种作业条件。3 发放原则
3.1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要严格审批手续。
3.2 公司内每个工种、工作条件不同,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需要发入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公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剧毒品的管理,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管理规定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2 管理内容及要求
2.1.1 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购买原料类剧毒品,确保实行剧毒品定量采购和限量库存。
2.1.2 负责购买剧毒品的部门或人员应在购买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本地公安机关办理好相关手续。
2.1.3 剧毒品进入公司时,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应同时到达收货现场核实剧毒品数量并签字认可,由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3 剧毒品的发放、领用 在剧毒品发放、领料过程中所涉及的领料单必须经过使用单位和发放部门的领导签字批准。化工物资公司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原料类剧毒品时,应通知专门人员到发货现场实施两人持有的双钥匙共同开锁程序。使用人员使用剧毒品后必须记录使用数量,如有剩余应于当天及时返回原仓库,生产和操作现场不允许有剩余剧毒品存放。4 剧毒品废弃包装物的处置
包装(铁桶)迅速由使用单位将铁桶,应单独标识存放,收集到一定量时让售给生产单位,不允许卖给私人和个体单位。5 注意事项 凡从事购买、运输、储存、保存和使用剧毒品的人员,必须了解该物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并经安全环保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进入剧毒品仓库的所有人员必须穿戴好专用的劳保用品。负责原料类剧毒品领料和使用的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经理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业务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管理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用具。
3、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安全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卫生和通道畅通。
4、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积极参与救护工作,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持证上岗,把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3、公司内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
4、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实地操作演习,训练培养出思想品德好、技术水平高的实用型人才。
5、对安全技术先进班组、个人,要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安全意识淡薄,工作马虎的要给予惩罚。
6、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利用黑板报、墙报、专栏、标语等形式,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安全检查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场所定时检查。
2、业务人员对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要熟悉,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夜间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必须定时做巡回检查。
4、节假日前后作安全检查,节假日值班,必须按时进行安全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安全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技术,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安全学习,学习国家有关安全及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本岗位操作规程。
3、协助经理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防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隐患。
4、及时、如实汇报安全事故,并按照预案协助经理组织实施救援。
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公司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对易燃易爆物质要杜绝跑、冒、滴、漏,加强对车辆的监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严格动火管理,加强行政值班、安全监察,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6、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专人专车、库存时单独存放、禁止混装、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7、合理配置,保管好各种安全设施、器材、应急防护用品,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8、以上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负其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产品采购、销售、登记制度
1、危险化学品采购分到专人、采购时,必须到有经营或生产危险化学品资质的单位购买。
2、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时,购买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不得向无资质的单位销售。
3、销售的危险化学品,在委托运输公司进行运输时,承运公司具有运输资格,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和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不得无证运输或无证上岗。运输中必须对危险化学品做好相应的防护,严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出现跑、冒、滴、漏。
5.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 篇五
危化品具有易燃性、易爆性、有害性、有毒性和放射性以及腐蚀性,对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经济存在很大的影响。
所以,在储存危化品之前,对其存储仓库进行合理的选址也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避免危害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质量,在选址时,首要做的是应当在远离城市供水源,如果遇到江河湖海农田等地也一定要避开;第二则是要注意,一定要避免设在人群集中的居民区、城市主要路网等地;第三,对于易燃与易爆品因当注意防热,对于有毒、放射以及腐蚀性的危化品在存放时一定要严格密封,以免泄漏。
总而言之,生命至上,安全才是第一位,定期做好安全检查。
4.2 对运输路面加强管理
为了降低危险化学品在运输时的事故发生率,加强对运输路面行车秩序的管理力度也是非常重要的措施。
(1)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更加严格且明确的交通法规,对其运输类车辆的行驶日期和行车路线以及行车的时速明确标定和控制。
(2)制定专属的危化品运输的运输路线,远离水源及居民区。
对于道路的修建过程,一定要严格监督,根据时速和吨位对车道进行严格划分,加强车辆动态监控,一旦发现违规则处以重罚。
这主要是由于超速行驶特别容易导致碰撞、倾翻等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这对于危险品运输出现此种状况后果会不堪设想,所以,严格卫星定位系统管理,严格的控制超速现象。
为减少或避免车辆时常出现超速和超载的现象,有必要在车上安装车辆定速和定载装置,一旦超载或超速,就自动报警以提示司机,从而进一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是保证危化品的安全运输。
4.3 加强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作为企业单位,尤其是经常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对于员工要有足够严格的要求。
在雇佣时,必须要为其开设专业的培训技能班,提高员工的执业技能;向其宣传安全教育方面的知识,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可进行案例模拟,制定行管的应急措施及方案,以培养和增强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如:危险路段和恶劣天气以及机械故障等),做到将其损失降到最低。
对员工的心理素质进行培养与锻炼,倘若出现偶然事件,学会冷静处理,保证良好的心态从而积极的应对。
4.4 运用安全科学为物流科学保驾护航
科学技术中,物流科学属于其中一个重要组成环节。
物流科学看似简单,实际上其中包含了工程科学和技术科学以及基础科学理论等多方面知识,运用安全的思维方法研究实现安全目标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实现本质安全,以达到事物或系统的安全最优化。
物流学是研究物质资料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流转规律,尽可能得到时间效益与最大空间的科学。
4.5 开展联合执法,进行专项整治
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属于一项长期系统化的工程,在这一系统中相应部门应该积极的进行监管整治,一定要消除其存在的任何一种安全隐患,危险品货物运输与其他物品运输相比有其特殊之处,政府本身应该起到带头作用,与此同时应该联合其他的相关部门,从而形成一支严格的执法队伍,要定期对一些不良的想象进行调整,要让多个部门形成完整统一的整体,使法律效力运用起来能够得心应手,发挥其本质的作用。
5 结束语
本文在对危险品货物储运安全展开了仔细的探讨,将危险品货物运输实际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一一列出,并且针对每项问题都提出了相应的有效的补救措施及方案。
由于国家的科技水平在不断地提升、国家经济也迅速发展,危险品货物运用的数量越来越大,运输这个过程是无法避免的且频率越来越高。
根据最近几年运输状况来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的几率还是很大的,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方面以及生态方面都带来了严重污染以及破坏。
不仅如此,其还给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我们应当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和经济以及技术还有信息化等手段,开阔思路,大胆探索、创新与实践,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
危险化学品监管最近今年才有所得到关注,许多手段还不够成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够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事故依旧在我们身边发生,为了能够杜绝这类危事故我们更加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让危险化学品发挥其优势尽量变得不再危险。
参考文献
[1]方茔.我国化学品安全生产问题与对策[J].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2324.
[2]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发出安全生产紧急通知[J].化工经济技术信息,,(12):5558.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总结 篇六
一、主要工作
一是强力开展我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业主熟悉各种安全制度标准和管理规定,从而提高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二是积极配合上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再培训和安全资格证换证工作,把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户全部组织到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再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以镇安办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和零售业主召开依法生产经营会议一次,讲做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批评个别企业、零售户忽视安全的危害性,讲履行安全责任书的必要性,促使企业和零售户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生产、销售、储存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懂得安全促进生产、销售,安全提高效益的道理;四是坚持定期不定期的严格全面检查,“春节”、“清明”、“国庆”等重大节日和生产销售旺季必查,一般节日,平时抽查,专项整治重查严治,按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烟花爆竹销售专柜12条标准逐条对照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当面立即整改,不达标不走人,镇内4个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进行了安全装置,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和维修,严格执行企业、专柜销售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和秩序,全年共检查六次;五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对1户路边杂货店,检查中发现无证销售(因生日客人送礼剩的鞭炮),1户无证带销鞭炮户当面由工商、派出所人员依法收缴,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理,警示教育了其他零售业主;六是由县批发公司收缴了两户外地产烟花12个,并进行了批评教育,重申按现定区域进货。从源头防止了“三无、违禁、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进入富顺销售市场。七是依规退出三户烟花爆竹零售户,协助退还风险抵押金,增强了安监部门的信誉。
二、主要做法
一是党委政府安办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讲、同宣传、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工一名副镇长牵头具体抓;二是坚持从业人员安全上岗培训到位,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消防器材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全镇无一家危化品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无一家烟花爆竹零售户不按规定进货,超量储存、超范围、场地销售的;三是督促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值班,登记制度、隐患排查整改消号制度,督促烟花爆竹信息联络员认真登记,从县批发公司进货,发货台帐登记清楚,坚持镇内凭烟花爆竹《许可证》进货,源头控制好,对想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人无机可乘;四是发挥工商部门的监控作用,对工商户办理和年审营业执照时,没有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一律不在经营范围内填写此项,有效的控制了超经营范围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防止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五是公安派出所干警和安全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有效防止危化品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依法打击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7.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探讨 篇七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 就是人类在创造财富、享受成果的同时, 总是会遇到愈来愈复杂的危险和事故的威胁。化学品已经存在于我们生活之中, 已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已达500-700万种, 危险化学品作为特殊的商品, 一方面为人类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另一方面现代化大生产又隐藏着非常严重的事故危害。如果我们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不善, 一旦发生事故, 不仅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而且会给社会和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例如, 2007年5月11日,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加氢精制联合车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在停工过程中, 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 造成5人中毒, 其中2人在中毒后从高处坠落。这些恶性事故反映了我国依然严峻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形势。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1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1 由危险化学品的固有特性决定的
由于危险化学品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或有腐蚀等危险特性, 从它的生产到使用、储存、运输和经营等过程中, 如果控制不当, 极易发生事故。一类是可燃性物质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烟云, 遇到火源引起火灾或爆炸, 另一类是大量有毒物质的突然泄漏, 在大范围内造成死亡、中毒和环境污染。事故所带来的灾难性和社会性, 所表现的技术复杂性已经超过了事故本身, 重大事故的不断发生使人们痛苦地认识到, 现代工业生产, 特别是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潜在着巨大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 不仅工厂内部, 而且相邻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环境都遭到巨大的危害。因此, 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避免其可能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
1.2 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需要
目前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条例的颁布与实施, 将推动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作为企业管理人员, 在抓安全工作时一定要在认真上下功夫, 在落实中动真格, 不管企业如何改革我们都要以大局为重, 以人为本。这样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才会有保障, 社会才能稳定, 企业才会有效益, 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和壮大。
2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
目前,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 随着现代工业新工艺、新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技术的不断应用, 生产过程日趋规模化、复杂化和自动化, 同时生产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危险因素, 安全监督与管理则相对落后, 这就引发了现代工业文明与风险的矛盾。如:近几年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化学品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 以及化学品的环境污染事故, 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严重威胁。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不断发生, 已经引起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 如: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注册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等。建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在全国8个地市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初步建立起了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网络, 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 建议主要采取的措施
3.1 安全技术措施
通过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 消除或降低作业场所的危害, 防止操作人员在正常作业时受到危险化学品的侵害。如化学品的选择, 设施的安全设计、维修以及有计划的安全检查等, 在企业中最常用的有三种:主要措施是替代、变更工艺、隔离, 就是降低危害程度, 千方百计达到人们可接受的程度, 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安全生产。
3.2 组织管理措施
作为炼油石化生产企业, 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组织管理措施是预防作业场所中化学品危害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一般的安全管理措施外, 危险化学品的组织管理措施还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2.1 识别和控制重大危险源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分析设备、材料性质、生产工艺、作业条件、生产经验、组织管理措施等方面可能引发事故的潜在问题。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 》标准, 就是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危害识别。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源, 控制重大危险源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 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目的是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做到一旦发生事故, 能够将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重大危险源总是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的危害物质。由于工业生产的复杂性, 特别是化工生产的复杂性, 决定了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需要采用系统安全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向当地主管部门如实登记和上报。
3.2.2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机制和安全教育
首先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只有防患于未然, 才能遇事安然。第一: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许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 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等造成的。因此, 消除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必须从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教育做起。第二:健全完善强化安全责任机制。企业从上到下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量化、细化、具体化。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2.3 应急救援措施
应急救援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应急演练计划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防灾、消灾意识, 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应急演练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有效的安全技术与安全组织措施。以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通过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使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熟悉应急处理和整个应急行动的程序, 明确自身的职责, 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同时, 也可以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 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3.2.4 采用现代管理和监测手段确保安全运行
兰州石化公司推行HSE管理体系, 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通过规范运作, 运用先进的HSE管理方法, 加强内部管理, 形成有效的闭环和过程管理;兰州石化公司采取了如下控制措施。 (1) 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2) 所有管理、操作重大危险源的人员必须培训、教育合格, 取证后方能上岗。 (3)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检, 至少主管领导每月一次, 在《关键装置和要害生产部位安全检查记录》签署检查讲评意见。 (4) 重大危险源设立现代监控、监测设施。 (5) 对重大危险源配备消防水和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6) 重大危险源现场配备有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就地监测设施。 (7) 重大危险源现场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8) 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通畅的安全通道。 (9) 在重大危险源有毒物质现场配备足够的防毒器材。 (10) 对重大危险源严禁储罐超储、库房超存、工艺过程超压。 (11) 在重大危险源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装置和防洪排水设施。 (12) 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必须使用防爆电气以及工具。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1]俞志明.新编危险物品安全手册.新编危险物品安全手册编委会编.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1ISBN7-5025-2943-8.
[2]李立明.最新使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2003.9ISBN7-81072-447-9
8.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实践与探讨 篇八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 制度体系
1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蚀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的过程中,若处理不当疏于管理,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显著增加,很多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性本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现代化学工业的生产呈设备多样化、复杂化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管线破裂或设备毁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云团随风漂移,飞至居民区遇明火爆炸,造成极大灾难。危险化学品由于设备密封不严,人员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等因素,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会导致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严重污染。正是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避免其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和损失。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体系标准矛盾、与国际不接轨等突出问题。
化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有500-700万种之多,且每年以数万种的速度产生新合成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现行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都是2003年出台的,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新化学品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进行注册登记,造成安全监管的漏洞,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现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的规定和标准。它们之间存在着互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执法者无章可循,企业无所适从。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管理上缺乏多部门共同认可的权威的鉴别分类机构,各部门按照行业特点自行制定标准,造成了实际监管的难度。
我国作为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大国,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不接轨。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不同、登记中产品归类不同。危险化学品标签差异明显,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登记监管难度大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行登记注册制度,这是一项告知性备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在登记开展过程中,很多企业积极性不高,认为登记工作进行与否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能积极响应和认真配合。
危险化学品登记对象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化学品登记机构,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在实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很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达不到登记注册条件,市级和企业没有明确的登记监管部门,缺少技术支持指导,监管体系不完善。同时存在监管部门不同,信息交流困难的问题。例如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需要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名单一部分掌握在安监部门手中,还有一部分为公安部门所掌握。实际登记过程中就有一个互相协调、沟通及资源共享的问题。
2.3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备 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过程中如有不慎,会造成的大量危险化学品泄露,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2005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响恶劣的松花江污染国际事件,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问题严重。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规和要求,各部门、企业组织人员编写了应急预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没有太多的实用价值,没有针对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没有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演练。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还是处于手忙脚乱,临时抱佛脚,仓促面对的现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是一个多部门合作,分工明确,综合协调的体系,而今我国目前的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还处于各部门各自为政,各扫门前雪的状况,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
3.1 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根据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吸取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国际惯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体系接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执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修改,消除法律、法规、标准的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弊病。
一是尽快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尽快修订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当前应对不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实施新的化学物质申报审查制度,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监管;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关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规章,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等方面需加强研究,统一监管标准;三是在危险化学品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需进一步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从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总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核心,以相关配套规章、规程、标准和地方性法规为基本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的全过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3.2 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 进行化学品登记管理是各国加强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国外绝大多数工业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欧盟、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等,都制定或实施了化学品登记制度或新化学品申报制度。我国应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作为一种行业准人凭证和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市场的首要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不能领到证书。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证等,可以取消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环节多,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显著特点,因此政府和企业都应对全部危险化学品采取登记管理,建立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数据库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对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等环节进行实时的监管。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3 建立完整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工作应注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预案体系、开展风险分析、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科技术水平和开展全社会的应急教育。其指挥应当实行国家集中管理、统一指挥的基本原则;国家要大幅度地增加应急体系建设的整体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要确保其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位置;其主要基础是全社会总动员。我国已在全国8个地市(上海、吉林、沈阳、天津、济南、青岛、株洲、大连)成立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初步建立起了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网络,应加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支持,提高自身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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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心得 篇九
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不断发展和提高,使用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在迅速增加,近几年来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化学品的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置所涉及的单位、人员和场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和扩大,如何最大限度的加强化学品的管理,降低其危害和污染的风险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化学工业是基础工业,既服务以其他行业,也制约着其他行业的发展。我国经济成分的多样化,给化学品安全管理造成了非常复杂的局面。而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诸环节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
在经营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与销售以及围绕购销经营的储存、运输、废弃物的处置等,这些不仅是经营活动,而且包含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清楚,发生误购、误售,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安排不当等,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亟待加强 篇十
前言
近年来,广东省不少单位和个人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引发了不少与化学品相关的事故,有的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有的导致群体职业中毒,危害终身,甚至波及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1.事故案例
(1)1996年8月,深圳市某电子厂使用“白电油”(主要成分为正己烷)作清洁剂(工厂老板和工人都不知道其成分和危害),发生76人职业中毒事故,部分工人不会走路,震动全国。2000年9月东莞市桥头镇某公司工人也是用“白电油”清理彩印机,因双手没有戴手套,车间通风不良,正己烷浓度平均超标4倍,造成8人职业中毒。
(2)1997年7月,9名民工在某仓库装卸农药“呋喃丹”(化学名为2,3-二氢-2,2-二甲基-7-苯并呋喃基-N-甲基氨基甲酸酯)时,有些包装散开,粉装的农药在空间弥散,加上仓库封闭,民工只戴简易棉纱口罩和手套,“呋喃丹”通过皮肤和呼吸道进入人体,造成9人严重中毒。
(3)1997年12月,广州芳村某电化厂过硫酸钠反应锅因操作工1人离岗1人睡岗而致使反应温度失控,加上联锁和报警装置不完善,物料分解引发化学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厂房、设备被炸毁,经济损失47.6万元。
(4)1998年10月,化州市某公司施工队在茂名市对一原油罐外浮仓用改性氯磺化聚乙烯防腐涂料(主要成分为甲苯、二甲苯、正丁
醇)进行刷漆作业时,因可燃气体积聚,加上使用非防爆灯具,发生化学爆炸,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
(5)1998年11月,广州市黄埔长洲一辆20t槽车在装注甲基丙烯酸甲酯(一级易燃液体)时,因静电引爆挥发出来的甲基丙烯酸甲酯气体,装运工、司机、货主当场炸死,另1人重伤,槽车被炸毁。
(6)1999年9月,东莞市某家用电器厂工人使用401型黄胶水(含苯97.3%)粘合海绵和按摩垫的皮革套,因车间无抽排风装置,车间苯含量超标5倍多,加上个人没有戴口罩和手套,引起集体性苯中毒,其中重度中毒22人,中度中毒3人,轻度中毒10人。
(7)2000年10月,肇庆市某鞋业有限公司工人在化工仓库内用台商提供的PV胶(主要成分为甲苯、丙酮、丁酮)、硬化剂(主要成分为乙酸乙酯)混合调配搅拌成胶水时,发生化学爆炸,造成9人死亡。
(8)2000年12月,茂名市光华北路1名妇女正从一个由煤气瓶改装成生产储存化学气体的钢瓶给气球充装氢气时,因瓶内化学反应剧烈突然爆炸,当场将1名路过的小男孩炸死,另外2名男子各被炸断一腿。
(9)2001年2月22日,广州增城市福和镇上棚村一“三无”(无名、无牌、无证)化工厂的液氯钢瓶阀门顶针因氧化松脱致氯气外泄,造成近百名村民中毒送医院治疗,2000多人紧急疏散。2.原因分析
近来因化学品引发的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频繁发生,危害严重,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是使用国外禁用的危险化学品,引起职业中毒。个别不法分子钻进口原料管理不严的空子,将部分境外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运入广东省。例如在一些发达国家禁止非密闭性使用的二氯乙烷、三氯甲烷、正己烷等危险化学品,近年陆续在广东省发生不少中毒事故。
二是不少企业使用含有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进口品绝大多数只有商品名或代号,成分、毒性不明,从而使有机溶剂成为我省主要的职业危害。1989年全省有机溶剂中毒人数占职业中毒总人数的2.35%,1998年上升到32.9%,而且往往病情严重。1999年及2000年佛山、南海市等地灯具厂、鞋厂的汞及苯的集体性职业中毒事故更是触目惊心。
三是部分乡镇、合资、个体企业业主,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淡薄,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认识严重不足,“要钱不要命”,漠视国家安全法规和员工的安全及身体健康;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设施缺乏或落后,生产条件恶劣,也没有给员工配备必要的符合安全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
四是有关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未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因管理滞后,国内生产和进口的相当部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没有警示标志和标明毒物成分,更没有指导正确使用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特别是一些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其印在包装上的文字都是英文,进口商没有提供中文说明书和中文标签,给安全使用带来极大困难。
五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缺乏。一些企业为了稳定员工队伍,隐瞒化学品的危害性,没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十分缺乏。
3.建议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了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3.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有关主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防范胜于救灾”的指示,高度重视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积极做好化学事故预防及急救援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知识,提高人们对危险化学品危害性的认识。
有关企业特别是一些乡镇、“三资”及个体企业要将《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国际劳工组织 营、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将危险化学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3.2.1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自觉执行2000年9月国家经贸委颁发的 中,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应悬挂相应的标志和按规定的线路或航线行驶,严禁交通工具带病和超速、超载运行。
3.2.4科学规范储存危险化学品
有关企业(仓库),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的要求,对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合理分类、规范堆放、科学管理,严防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
3.2.5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生产作业场所(岗位)应编制和悬挂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控制指标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3.3完善安全设施,强大重大化学危险源管理 3.3.1集中力量,消除事故隐患
对事故隐患较多和作业环境较差的,有关单位要实行重点监督控制,并落实资金和人力,确保隐患实施整改直至消除为止,切实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应用LEC法(一般作业危险评价法)对重点装置和关键部位进行危险分析,并根据危险性级别采取相应的对策和安全措施。
3.3.2强化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对重大化学事故危险源和危险化学品贮罐、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仓库等进行重点设防,落实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做好定时巡查和交接班记录,有关专职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实施跟踪处理。3.3.3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对有重大化学事故危险源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重大化学事故应急项案》,并按预案内容每季度定期组织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演习和训练,切实提高化学事故应急救护能力。
3.4加大危险化学品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应将危险化学品列为重点管理内容和监察对象,从化学品事故的源头抓起,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监察管理和执法处罚的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少化学品重大事故发生。
3.4.1加强监督管理
省、市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及2000年11月成立的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要认真执行国家经贸委19号令,对省内生产、销售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统一的严格管理,紧紧抓住控制化学事故的源头,调查摸清我省生产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分期分批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发证工作,建立省、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台账。
3.4.2落实“三同时”
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新、改、扩”工程项目劳动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凡劳动安全设施没有做到“三同时”的,决不允许生产、使用,杜绝产生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险;对“三无”化工厂,应坚决依法取缔。
3.4.3依法保护员工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合法权益
对那些没有基本劳动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恶劣的和缺乏个人防护用品的企业,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查封。
3.4.4从严处罚
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领取《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未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及转让、出租、伪造登记注册证书或标签编号等行为,以及违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未经过登记注册的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也必须依法查处,维护基本的安全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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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 篇十一
按照“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工作要求,福建省安监局确定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依法强化监管。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延期和备案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二是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搞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现状级别评定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是认真抓好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全面抓好新颁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17项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督促政府或有关部门完成化工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结合安全许可,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剧毒品经营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四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
五是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危险化学品市场管理经验;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依托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特长、安全技术协会、安全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服务于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果。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 篇十二
近年来, 随着我国石油化工行业的迅猛发展, 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储存装置的大型化, 重大危险源不断增多。据统计, 由于种种原因, 我国每年发生各种化学事故400起以上, 重特大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时有发生, 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给局部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据统计, 2006-2010年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490起, 造成879人死亡, 其中较大事故70起, 死亡310人;重大事故5起, 死亡96人。各类事故中, 爆炸事故 (包括容器爆炸和其他爆炸) 、中毒与窒息事故起数较多, 分别为227起和168起, 占事故总起数的47%和34%;分别造成519人和234人死亡, 占事故死亡人数的59%和27%;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主要类别, 这与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生产工艺密切相关。
根据部分石油企业2000年-2010年部分亡人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来看, 这11年因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亡人事故约50起, 死亡346人, 引发亡人事故主要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火灾爆炸造成的亡人事故约38起, 亡人84人;中毒窒息造成的事故约12起, 亡人262人。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往往很严重, 社会影响极大,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需要常抓不懈。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 都存在着不容疏忽的安全隐患。这一现实情况, 使得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既需要纵向的层层监管, 又需要横向的跨部门、跨领域、跨学科的广泛协作。
2 石油企业常用危险化学品种类
通过对石油炼化企业部分有代表性公司进行调研, 对所调研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台账、危险化学品登记材料、危险化学品清单等资料进行了梳理。如表1所示, 石油企业常用危险化学品主要涉及第2.1项易燃气体、第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第2.3项有毒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1项易燃固体、第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第5.1项氧化性物质、第5.2项有机过氧化物、第6.1项毒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等6类10项危险化学品。
而这6类10项危险化学品据无论是从全国、还是石油企业事故统计来看都占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绝大部分。据统计, 2006-2010年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490起, 造成879人死亡, 其中较大事故70起, 死亡310人;重大事故5起, 死亡96人。就起数而言易燃液体事故最多, 占事故总起数的36%, 其次是气体事故、腐蚀性物质事故、爆炸品事故, 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20%、12%、11%, 这4类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79%。就事故死亡人数而言爆炸品事故最多, 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35%, 其次是气体事故和易燃液体事故, 分别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5%和19%, 这3类事故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79%, 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大部分。每起爆炸品事故平均造成2.5人死亡, 单起事故死亡人数最多。
3 石油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现状
石油企业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了全面规定, 制订了危险化学品相应的公告、评价、登记、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包装、运输、处置等各环节提出了全面、细致的管理要求。我国的石油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不断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如教育培训、防火、动火、用火、检修、废弃物处理等) 、梳理了安全管理流程, 尤其是在石油企业组织的HSE体系推进过程中, 极大的促进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目前在一些方面还存在部分不足,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石油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3.1.1 登记积极性不足
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04116号) 将危险化学品登记调整为“告知性备案”。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改为告知性备案后, 对企业按国家规定进行登记的约束力大大降低, 同时导致政府有关部门对登记工作的重视程度大为降低, 登记机构开展该项工作的难度增加, 成为制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开展的最大瓶颈。由于改为告知性备案, 很多地区公司迟迟未能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或登记工作进展缓慢, 同时对未依法进行登记的单位缺乏有效的约束, 导致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未能发挥其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1.2 对部分混合物缺乏登记
登记过程中, 很多危险化学品为混合物, 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中, 企业不知道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是否应该登记。
3.1.3 缺乏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机构
没有一个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机构, 对于一些新物质及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一些物质企业很难对其进行鉴别分类。
3.1.4 因为技术保密的原因部分危险化学品未登记
部分企业由于害怕泄露危险化学品的成分信息, 对企业造成损害, 一些危险化学品未进行登记。
3.1.5 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培训、认知不足
部分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登记程序不甚了解, 直接影响到登记工作的进度。企业上报材料的质量不高, 部分企业上报的登记材料未能通过审核。
3.2 危险化学品分类存在的不足
3.2.1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存在问题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过于依靠厂商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SDS) 和安全标签等信息, 对于这部分信息大多数石油企业缺乏对其数据的来源及可靠性审核, 而是把这部分信息直接用于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应急预案等编写当中, 如果其数据不可靠, 会带来极大的风险。
3.2.2 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分类存在问题
对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和中间物的分类鉴定缺乏实验手段, 对于《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资料中查询不到的信息缺乏技术对其分类的技术支持, 对于危险化学品分类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如某企业的干燥剂、抗氧剂、催化剂保护剂等众多添加剂缺乏其分类信息, 导致其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周知卡、操作规程等缺乏其操作注意事项, 不能正确提示其危险性。如部分企业的危险化学品清单中还有第3.1项低闪点液体、第3.2项中闪点液体、第3.3项高闪点液体, 第8.1项酸性腐蚀品、第8.2项碱性腐蚀品、第8.3项其它腐蚀品。这种分类错误是因为采用已被替代的旧标准GB/T 15098-1994《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未采用现行的GB/T15098-2008《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和GB 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等最新的分类标准, 而按最新的分类标准已经取消了第3.1、3.2、3.3项, 第8.1、8.2、8.3项中细分的项别, 统一为第3类易燃液体和第8类腐蚀性物质。另外如某企业危险化学品清单中有铯137, 铯137为放射性物品, 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将放射性物品排除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范围。
3.2.3 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不足或缺失
石油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中间物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信息也存在部分不足。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写依然采用GB 16483-20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而未采用最新版的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其编制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等往往缺乏一些关键的理化参数, 如某企业 (异) 戊酸的14项理化特性参数有9项参数无资料。
3.2.4 缺乏石油内部统一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
石油企业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安全信息都由本企业自行编制或自行获得, 缺乏统一管理, 也没有建立一个石油内部统一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 以此保证数据的可靠性、信息共享, 并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实验, 也可避免因信息不足导致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标签、操作规程等制订错误。如同一危险化学品壬酸, 其中一个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分类中将其划为第3类易燃液体, 而另一企业将其划为第8类腐蚀性物质。
3.2.5 危险化学品引入工艺系统风险评估不足
对于一些危险化学品引入工艺系统可能形成的风险缺少分析, 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合作单位缺少有效的审核和管理。应在制度上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进入工艺系统的管理, 在技术上加强危险化学品进入工艺系统的风险分析。
3.2.6 生产中的中间物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上还存在严重不足
目前石油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主要针对购买、生产、销售的危险化学品, 而对其生产过程中的中间物管理存在严重不足。如某企业的汽油安全技术说明书中只包含其出厂产品90#、93#、97#汽油, 而在其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的粗、稳定汽油、精制汽油、脱硫醇汽油、重整汽油、高辛烷值汽油等中间物, 而其参数往往变化甚大。例如某企业高辛烷值汽油自燃点可以达到461℃, 而其精制汽油自燃点只有250℃。如果不对这些具体中间物进行具体的分类及参数测试, 会导致在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周知卡、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编写中采用不准确甚至错误的数据, 导致其危险性不能被正确识别, 在其操作、应急处置过程也许导致严重事故。
3.2.7 石油内部化学品相互反应数据缺失
目前缺乏石油统一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 更缺乏其相互反应的数据, 导致在误操作、窜线等非正常状态下, 不能确定是否会发生更严重的反应事故, 甚至在火灾、爆炸等过程是否因为某一物质的加入导致其危险性呈几何级叠加。尤其是目前在石油企业全面开展HAZOP分析评估工作过程中反应矩阵的缺失显得更为醒目, 导致在H A Z O P分析评估中不能正确评估误操作、窜线等非正常状态下的后果分析, 对其已有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也不能正确评价, 也不能正确划分其风险等级。
3.2.8 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不足
目前石油各企业都能按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 但在对辨识后的重大危险源缺乏具体的、有针对的管理措施。如5吨的丁二烯和5吨的硫化氢同样为重大危险源, 但在其泄露的后果上其对人、对环境的影响差别巨大, 这就需要企业对具体的重大危险源, 采用实验手段测试其爆炸极限、最小点火能、最大爆炸压力等关键安全参数, 采用如FLACS软件模拟其泄露、火灾、爆炸等量化后果, 有针对性制定管理措施。
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各石油企业应该积极按照此标准严格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估, 根据辨识和评估的结果分级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采取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手段, 完善控制措施。
4 结论
随着石油企业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种类越来越多, 用量越来越大, 给危险化学品管理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通过对石油企业常用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检测手段、石油危险化学品管理现状进行调研, 认为石油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应着重于以下建议的执行与推进。
4.1 对危险化学品分类、注册、登记加强管理
目前石油公司所属单位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登记相关危险化学品, 总部应加强对企业生产、存储、使用、运输、销售及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管理, 避免事故的发生。
4.2 完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
填报并完善HSE信息系统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 集中申报、统计石油内部危险化学品。通过危险化学品数据库使石油各地区公司登记所有的危险化学品信息 (包括因技术保密等目的不便于在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以及一些从未进行登记过的中间品) , 从而能在石油石公司内部实现数据共享、减少重复实验, 为日常管理、培训、应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也可为目前正在开展的石油企业应急平台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危险化学品数据库包含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信息标识、成分与组成信息、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与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资料、生态学资料、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等极为详尽的信息, 可为应急平台提供第一手的疏散、急救、消防、处置以及控制等资料。实现石油公司与企业上下贯通、周边与企业互通、高效有序应急指挥的目标, 达到对各类危机综合处置能力的要求。
4.3 开展反应矩阵、禁配体系表研究
石油企业开展的HAZOP分析评估工作过程中, 危险化学品反应矩阵及禁配体系的缺失都显得尤为醒目, 导致在HAZOP分析评估中不能正确评估误操作、窜线等非正常状态下的后果分析, 对其已有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也不能正确评价, 也不能正确划分其风险等级。因此, 在生产中企业缺乏这样的信息, 导致类似7.16事故这样的风险不能被及时识别和预防, 从而造成严重的安全后果和巨大的社会影响。
4.4 开展危险化学品反应危险性分级研究
反应性分级是将不同化学品按其反应危险程度的大小进行区别分类, 通过反应危险性分级, 可以将危险性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量化, 为危险性综合评价提供技术手段, 便于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级管理。
参考国内外有关的研究成果以及法律法规标准信息, 以化学反应为基础, 考虑化学反应过程中的放热量、放热速率、开始放热温度等特点, 研究一种危险化学品反应危险性定量分析和分级的方法, 以此方法为基础, 全面对石油企业所含危险化学品进行危险性分级, 根据危害程度列出优先管理和控制清单, 石油公司可以据此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 以便应急响应实施, 对潜在危险大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 采取高级别的管理措施。
4.5 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研究
石油企业应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项目的研究, 本项目主要着重于以下9个方面的研究, 依次推进, 形成一套闭环的管理体系。
1收集危险化学品危险性信息→2识别危险性→3测试化学品危险性→4评估风险→5确定工艺控制和风险管理方法→6评述风险和管理决策→7人员交流和培训→8事故调查→9改善管理规划。
4.6 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研究
石油企业应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研究,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 对重大危险源按危险性进行初步排序, 从而提出不同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对石油汽企业现有危险化学品引入定量风险评价方法来划分重大危险源, 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决策科学性。定量风险评价是准确确定重大危险源现实安全状况, 提高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降低措施。制订石油企业的可容许风险标准, 为合理判定危险源的风险提供科学依据。研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 即单位时间内 (通常为年) 的个体死亡率作为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同时研究能够引起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积频率 (F) , 也即单位时间内 (通常为年) 的死亡人数作为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
4.7 生产企业中间产品/中间物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研究
石油各企业为满足办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类许可证的要求, 一般对于生产和销售的主要危险化学品都建立了全面的管理制度, 包含了较为全面的安全数据表 (SDS) 、安全标签、安全周知卡等信息, 但对于一些不作为成品出装置或出厂的中间产品/中间物的管理上还存在不足。
石油应企业开展生产企业中间产品/中间物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的研究, 建立与完善中间产品/中间物的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与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资料、生态学资料、废弃处置等信息。为企业在制定管理方案、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说明书、应急预案等提供技术支持。
4.8 开展企业关于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合规性安全检查研究
企业关于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合规性安全检查研究就是为了让企业从设备到制度以及人的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通过此研究使企业在各项安全检查中有依据, 能及时地发现事故隐患, 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这些事故隐患, 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
13.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计划,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数量。核定数量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建立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使用、处置等完整记录。
六、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贮存,严禁混合贮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或科室统一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处置原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八、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包含药学部、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每月定期督导、监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危化品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九、医院将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十四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 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
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班前”或“班后”会,车辆等相关事务营运前或后,安全科必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生产调度会,每天下午5:00~5:30召开,调度室主任主持。安全科讲评当天的生产安全情况,对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
3、周生产例会,周六下午5:30~6:30召开,本道路运输经营者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结合车辆营运等相关事务生产,针对性地对与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4、月度生产会议,每月23日下午5:30~6:30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5、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根据安全生产情况,不定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参加。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加强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法制教育,使从业人员深刻理解生产与安全、安全与效益、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与家庭幸福的辩正关系,逐步纠正各种错误的观点和认识,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搞好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教育,主要包括应掌握的业务知
识和安全技能,真正把安全技术知识变成进行安全操作的本领。
3、做好典型事故教育。运用一些事故案例,结合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进行教育,使从业人员在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指示精神,对重要安全生产文件要在各种会上反复强调,大力宣传,使从业人员真正理解和掌握。
5、强化安全教育,确保教育质量。坚持“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弄清事故原因、责任人和群众受到教育、防范措施),追究发生重大及其以上等级事故的原因、责任,给责任人必要的处罚。
6、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有计划、有选择、有目标,突出重点,体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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