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制补偿方案

2024-06-15

事业单位改制补偿方案(精选10篇)

1.事业单位改制补偿方案 篇一

企业改制中职工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的处置有何规定?

一。企业在改制中应坚持人力资源市场化原则,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置换职工身份。企业改制时,应按照政策法规规范操作,妥善处置职工的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问题。

二。企业改制时,应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职工安置费。原属固定工的,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按每年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最多计提到上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原属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月工资计算标准为职工在企业改制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如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按上述第二条剥离职工安置费后,可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1.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其职工安置费可以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也可支付不低于20%的首期职工安置费,同时与职工本人签订剩余安置费的分期支付协议,支付期限最长可在5年左右,未付部分作为企业对职工的负债。与此同时,职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改制后的企业应与职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受原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改制后企业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剩余的安置费。因资产难以变现等原因而不能以现金支付职工安置费的,也可将职工安置费以职工持股或自然人形式入股处理,但拟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不能以职工持股形式入股。上述方法由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改制企业商定。

2.不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含10年)的原固定制职工除外),在改制企业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其安置费后,自动解除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享受失业保险救济待遇。

3.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含10年)的原固定制职工,企业改制时,如本人愿进入改制后的企业,并要求劳动合同期限签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改制企业应妥善安置,并与同类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对这部分职工所剥离的安置费可留在改制后的企业,不再支付给职工本人。企业对这部分安置费应实行专项管理,具体财务会计处理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对签订了至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的这部分职工,如因单位原因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将改制前一段的职工安置费支付给个人,改制后一段的工龄补偿按《劳动法》处理。如本人提出不再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按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规定,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企业改制时,如本人不愿进入改制后的企业,则改制企业可参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支付其安置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二篇摘抄:国企改制职工的补偿标准如下:

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

(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

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相同。

但是考虑到事业单位员工大部分是事业工人身份,其中有一部分还是国家公务员身份,由于各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开设养老保险账户,一旦改制后,这部分员工的退休金也是个麻烦事。因此,完全参照国有企业的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执行对这部分人来说确实欠缺公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除经济补偿金外其他形式的补贴,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四)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补偿

我们注意到,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中,“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这个“等”字有很大学问,它意味着从中央已经认同改制企业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支付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形式补偿。当然不是所有改制企业都适用于这个条件,像上述事业单位改制可以参照这一标准,寻求其他方式的补偿,另外一些本身经济补偿金较少,从事危险职业、危害身体健康职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为企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以由改制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国有企业进行的国有资本退出的改制工作中,由于经济补偿金是必须支付且不能打折,所以对于改制企业来讲比较头痛的是如何支付这笔相对庞大的改制成本,而且在支付了改制成本之后还不至于影响企业改制之后的发展,因此以何种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实际上,中央和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改制企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文件中强调的都是“以企业国有净资产支付”这个资金来源问题,而对于以何种方式支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限制,因此从财务角度来讲,以净资产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可以以股权形式、债权形式和现金形式进行支付。1.现金支付形式

现金支付形式就是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讲,这种方式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一次性解决,没有为改制后的企业留下什么后遗症,但是这种方式将极大的侵占企业的资金流,降低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得企业很容易陷入危机之中。2.股权支付形式

股权支付形式就是直接将企业的净资产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上,企业改制后,形成员工对于改制后企业占有的股权。虽然这种方式在相关文件政策上是允许的,但是在操作中却有两个明显障碍,首先是由于《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使得员工持股的人数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员工持股会等持股载体的组建已经很难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那么员工以何种身份、方式持股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员工集体持股方式在大多数地方已经行不通,地方政府更多的希望由原来企业的经营层绝对控股改制后企业,不支持所有员工共同持股。因此,从以上两点看,以股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也不是一种很好的办法。3.债权支付形式 如果改制企业的支付能力比较差,为了缓解支付改制成本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压力,可以将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企业的负债,同时减少相应的企业净资产。企业改制后,员工持有改制后企业的债权,并根据相应的规定和条件获得清偿。改制企业以债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一定要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的批准,以避免改制后违反《会计法》和《税法》的风险。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与改制企业的发展

以何种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改制企业的发展有着紧密地联系,改制企业要结合生存发展之道和长期利益来确定。虽然不同的企业可有不同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总的来讲,目前比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采取现金、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首先,对于企业改制后不在改制后企业继续任职的员工应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用现金一次性的支付给这部分员工,使得这部分员工与改制后企业没有任何关联,减掉一部分包袱。

其次,对于拟成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东的原企业经营者和技术业务骨干,可将其经济补偿金直接以股权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果人数较多可采取“准自然人”的方式,即几个自然人捆绑在一起,以协议的方式由一个人代为持有股份。最后,将剩余人员的经济补偿金转为其对改制后企业的债权,由双方约定还款付息的条件和期限,同时为了确保这部分债权能够偿付,改制企业应以企业相当价值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

采取这种办法来解决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既可以缓解改制企业资金上的压力,又可以避免全员持股,有利于重新确定改制后企业的股东结构,同时以债权形式将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相连,但又使得员工的风险小于改制后企业股东的风险。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采取这种办法时,用于现金支付、股权支付和债权支付三者之间的比例也不尽相同,应该由专业人士结合企业的自身特点来合理确定。需要指出的是,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也要经由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因此,改制企业要充分做好员工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把改制企业的长期发展确定为首要目标,获得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国有企业改制中员工因解除劳动合同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为此签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国企改制中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解决

国有企业改制中会暴露出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如以前拖欠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社会统筹、集资款,伤病残职工的安置,退养职工的处置等等,这些问题应在企业改制中一次性予以解决,以免给改制后的企业留下尾巴,拖累改制后企业的发展。

(一)拖欠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处理

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仍转为改制后企业的流动负债,账面原有应付工资余额中欠发员工工资部分可发放给员工也可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转为个人投资。

(二)拖欠或尚未建立职工的社会统筹处理

财企[2002]313号文件规定,对于尚未建立社会统筹的企业改制时应为员工一次性交付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费,并从改制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从改制企业剥离资产出售收入中优先支付,对于已建立社会统筹但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以改制企业现有资产优先予以清偿。

(三)职工集资款处理

改制企业未退还的职工集资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期负债的形式,另一种是入股的形式,对于这两种形式的职工集资款都可以以现有资产进行清偿,也可以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转为员工对改制后企业的个人投资。

(四)尚未房改的员工住房处理

改制企业的员工住房,对于尚未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向员工出售,对于员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离休员工的医疗费、退休金处理

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离休职工的医疗费和退休金,改制企业可按照当时标准或参考当地政府出台的标准,按照一定年限从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中扣除,并设定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定期予以支付。

(六)伤病残员工的处理

对于伤病残员工的处理,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或者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标准一次性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使这部分员工能够得到切实可靠的安置。

(七)内退员工的处理

对于改制前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应计算其从改制时距正式退休年龄时需向其支付的退养费用和其他工资性费用,从国有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并设定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定期予以支付。另外,对于这部分员工也可以按照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方式处置。

(八)停薪留职、放长假员工的处理

对于停薪留职、放长假员工的处理,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方式进行处置,具体工龄的确定应为劳动部门认定的其工龄为标准,一次性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为改制后企业减轻负担。

五、关于公用企业与科研事业单位的经济补偿支付

经常有一些公用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提出关于这些类型企、事业单位进行改制,员工经济补偿如何确定的问题。其实这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同样适用以上所讨论的员工经济补偿的方法和标准,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的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可以参照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改制,而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因此,无论是公用企业还是科研事业单位都可以按照以上所述标准和方式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2.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 篇二

对事业单位在转制、改制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尤其是法律要点做一点功课,以备不时之需。

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认证

拟改制的事业单位,应成立改制领导小组或改制办公室,并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认真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下列情况:

1、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资产情况,包括房产、地产、流动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状况等;

2、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经营状况,包括经营范围、市场前景、营销网络等;

3、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人员情况,包括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在职职工和临时工的家庭、生活、工作、思想等情况;

4、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遗留问题,包括遗留的债权、债务、工伤以及待处理的内外关系等问题;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对单位的性质、发展前景、市场竞争能力、改制的方式和方法等诸方面做好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审批

律师在制定改制方案时要注意:改制方案要与现行的相关政策相吻合;要从改制单位的实际出发,具有可操作性;要充分考虑到改制单位职工的根本利益;要有利于改制转企后的新企业健康发展。改制方案主要由以下十部分组成。

1、改制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设立情况、股东及投资主体情况、单位享有的财政税收及优惠政策等情况。

2、单位资产经营现状及处置,包括单位的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单位现有的资产结构分类;社会管理性资产、社会公益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的数量及负债情况;拟进入改制的经营性资产情况。

3、单位主营产品、产值、利润等情况。

4、单位职工人数、年龄文化技术结构、在职岗位分布情况。

5、改制后单位组织形式的选择。

6、单位职工安置补偿方案。

7、单位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

8、改制后企业股本及股权结构安排。

9、改制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

10、需要控股单位及政府支持的相关政策要求。改制方案涉及到职工权益的事项,应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于清产核资的结果、改制方案等交由职工大会做成规范的决议。对职工补偿安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改制方案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审批。

三、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 在事业单位转制、改制过程中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整个清产核资的操作程序。

(一)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

(二)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

(三)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等须交由职工大会审议。

(四)对发生在转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

清产核资大体可分四步进行:(1)由改制单位自行组织清理资产;

(2)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改制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

(3)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改制单位的地产、房产、流动资产等进行评估;(4)将改制单位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核。

四、确定改制后企业的形式

事业单位在转制、改制过程中不能就改制单位的形态进行“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其改制的形式;从改制单位的股权设置角度来说,也不能片面强调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而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有选择的保留部分国有股份。

根据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注册资本要求较低、设立程序简单、出资方式灵活、治理结构设置灵活、改制成本低等特点,比较适合于那些参股人数较少、企业资产不是很多的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产权制度改革上一步到位。

五、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行其权。因此事业单位改制,在改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上应注意:

(一)依法建立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订具有明确可操作性的企业章程和议事规则。这首先从制度上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得以顺利运行的保证。

(二)在企业内实行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分离。一般来说,应尽量做到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设,限制董事会中的经营人员人数,防止形成“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三)完善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机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以外部监事为监事会的主要组成成员,依法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营层的监督。

六、改制方案的实施

第一步:公告转让项目。改制单位的国有资产转让项目,要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或与改制单位业务相关联的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上,公开披露20个工作日,广泛征集受让方。

第二步:确定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信息披露后,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第三步:资产移交。把出让的国有资产全部移交给受让人,并办理好资产移交手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涉及改制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经评估后,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授权经营的方式处置。第四步:人员安置。对改制后国家不再拥有国有股份的,要依法解除原单位与职工的聘用(劳动)关系,并依法给予职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职工改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对改制后国有股份仍处于控股地位的,在与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对改制时未聘人员或本人提出自谋职业,经单位同意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改制的事业单位中按规定提前退休的职工,应由本人和单位一次性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的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第五步:企业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应当依据出资各方签署的设立协议和法律的规定缴纳注册资本。然后由投资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依法成立。

七、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

3.单位改制常用词 篇三

合并,合并前的多家企业的财产变成一家企业的财产,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企业合并是资本集中从而市场集中的基本形式。

1)吸收合并(也称兼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其中一家企业将另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吸收进自己的企业,并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而被吸收的企业在合并后丧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

2)创立合并(中国《公司法》也称新设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也就是说,经过这种形式的合并,原来的各家企业均不复存在,而由新企业经营。

3)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形式。

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 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整合:通过整顿、协调重新组合。是为了优化各项企业相关的链条,这时候的原因也许会是资源需要重新规划和分配,整合这个概念的指向通常是企业所拥有的资源。整合并不改变企业的相关的管理配置,它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企业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其目的通常是--优化。

重组:是当企业出现无法面对和处理的问题的时候所要做的彻底的改变,包括领导层的人员变化,整个企业战略的转向,甚至是企业文化的改变。重组对企业来说是一次需要谨慎面对的选择。通常来讲,重组完毕后面临的就是一场各种资源的整合。

企业的资产重组与兼并的好处

(1)与企业自身积累相比,企业购并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

(2)有利于减少同一产品的行业内过度竞争,提高产业组织效率;

(3)与新建一个企业相比,企业购并可以减少资本支出;(4)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优势淘汰劣势产品,加强支柱产业形成,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

(5)可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使国有资本的行业分布更为合理。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是指下列情况:

(一)划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因行政隶属关系的改变,成建制在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划转。

(二)转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发生变化,即行政单位转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企业,事业单位转为社会团体或企业;也包括事业单位转变财务管理体制,由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转为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三)撤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解散或被宣布撤消。

(四)并是指两个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合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

财税[201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 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通知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4.改制方案 篇四

改制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精神,加快企业改革步伐,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促进我省医药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劳动服务企业改革的政策,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临汾市医药药材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成立于1991年,位于临汾市广宣街4号,法定代表人:张建国,注册资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隶属临汾市医药药材公司,属劳服集体企业。

公司集批发、零售于一体,主营中药材、中成药、西药、医疗器材等。兼营零售百货、副食、烟酒、五金交电、日杂。

(一)资产状况: 根据山西乾元会计师事务所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结果,截止2006年8 月 31日,资产总额5120970.07元,负债总额:2399062.18 元,所有者权益:971147.16元。

根据临汾信誉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结果,截止2006年8 月

31日,资产总额 5120970.07元,负债总额2399062.18 元,所有者权益2721907.89元。

(二)人员情况:

公司现有干部职工45人,其中:在岗职工39人,退休职工3 人,内退职工3人。

二、改制的必要性

劳服公司成立以来,由于经营体制不顺畅,除市医药药材公司给予扶持外,国家没有给予资金和实物扶持,由于缺乏增量资金投入,尽管企业效益较佳,但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目前,在医药市场突飞猛进的情况下,只有寻求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适应新形势下的消费水平,才能增强企业的社会效益、形象效益和经济效益。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劳服公司走出困境的唯一选择。一是有利于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降低企业负债,减轻企业负担,解决投入不足问题;二是有利于解决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真正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 构;三是妥善安置职工,减少富余人员,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和凝聚力;四是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劳服集体企业必须改制,否则,不予以办理年检。

三、改制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效率,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在改制过程中,要依法保障出资者、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各项债务不悬空,职工安置有保证。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四、改制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为依据,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经贸委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医药集团公司关于企业改制的指导意见,将公司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坚持依法操作,规范程序,公开信息,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集体资产不流失,银行债务不悬空,职工安置有保证的原则。

五、改制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条例》;

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5、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

6、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规定》;

7、国家劳动部、国家国资局、税务总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

8、山西省医药集团公司《关于加快商业企业改制进程的意见》;

9、临汾市医药药材公司整体改制方案。

六、改制办法

根据《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要求,劳动服务公司必须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改制过程中,一定要程序规范,依法操作。

(一)清产核资

公司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帐、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公司集体资本金和职工股金及其权益。

(二)财务审计

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审计报告》,确定在改制基准日时该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数额。财务审计结果向全体职工公布,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资产评估

依照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四)产权界定

为了明晰产权,根据劳动部、原国家国资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该公司委托山西现代资产评估产权事务有限公司进行了产权界定,界定结果为该公司资产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五)资产重组

劳服公司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净资产属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该公司于1998年领取了集体企业产权登记证。截止2006年8月31日,经山西临汾信誉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总资产 5120970.07元,负债2399062.18元,净资产2721907.89元。

1、资产处置:

(1)土地资产处置。根据国家规定,劳动服务公司占有使用的土地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将土地转入新公司。因该公司占有使用的土地属市医药药材公司所有,因此,在该公司改制时,应与市医药药材公司协商处理土地使用问题。

(2)劳服公司的净资产归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根据《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要求,首先用净资产解决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剩余部分可以量化为职工股份。但考虑到该公司今后的发展与稳定,本次改制不进行资产量化。经初步测算,劳服公司支付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提留内退人员生活费和各项保险、提留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改制成本233.1775万元后,剩余净资产39.0132万元留作企业发展基金,用于解决企业流动资金、弥补企业亏损和解决职工的社会保障等问题。

2、支付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劳动服务公司的职工身份转换后,成为社会自然人,其身份置换补偿金从净资产中提取,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3、股权设置。根据国家“鼓励经营者持大股,职工自愿入股”的原则和改制后公司发展的需要,新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本拟定为200万元,每1万元为1股,共设200股。经营层相对持大股,出资入股100万元,占总股本的50%;职工出资入股100万 元,占总股本的50%(详见出资入股登记表)。

七、新公司组建

(一)新公司的性质:有限公司

(二)新公司的名称: 临汾太行药庄有限公司

(三)公司的发起人

发起人由临汾市医药药材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的经营层、职工组成。发起人代表由张建国担任。

(四)出资人协议书

由发起人起草,全体出资人审议,表决通过。

八、法人治理结构

(一)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股东)组成。各股东按其投入有限公司的资本享有所有者的资本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提责任。

(一)董事会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3名董事,由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一名。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应当建立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对于违反法律、国家产业政策致使企业遭受严重损失的决策,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监事会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3名监事,由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 主席一名。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有限公司监事。

(四)经理

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人数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应当遵循“分权制衡”和“激励约束”的原则,既要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公司品牌和经济效益,又要切实保护股东利益。由经营者和经理层人员用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职工安置办法

劳服公司进行改制,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有制结构发生改变,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为了推动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劳动部、山西省劳动厅的有关规定,参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提出以下职工安置办法。

(一)改制后的企业根据岗位需要接收原公司职工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8)34号《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合同问题的通知》和山西省劳动厅晋劳办字(1998)79号《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劳动政策若干指导意见》的规定,改制企业原则上接收原公司职工。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 合同,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鉴证。

(二)继续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改制后的公司应当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女工计划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

凡与改制后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由改制后的公司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改制前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与改制后公司和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应当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依法享有退休待遇。

(三)转变身份、适当补偿

我公司职工的身份大部分为“国有企业职工”和“集体职工”。公司改制后,经济性质改变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有限公司,公司的职工身份也改变为“社会职工”。

山西省劳动厅《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劳动政策若干指导意见》第二条中指出:“(改制企业)由于企业合并分立或者资产所有者变化等原因,用人主体改变的,应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公司改制后,由于资产所有者和用人主体发生了变化,新的公司重新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即解除。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改制中,应当给予职工适当经济 补偿(见职工安置方案)。

十、债务处理办法

新组建的公司后要承接原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原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与债权人签定相关协议,确定偿债办法和还贷计划,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其它相关问题:

(一)加强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公司要建立和健全党组织、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同时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二)改革用工、人事、分配制度

新组建的公司应当优化劳动组织结构,实行定岗定员、减员增效。

改革人事制度,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岗位和管理人员职权,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并实行任期制。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岗位工资和公司经济效益挂钩的分配制度,形成职工实际贡献与公司效益结合,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建立健全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企业经营者的薪酬应与其职责、贡献挂钩。企业改制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公司特有的各类资质证书和许可证,应留给改制后的企业继续使用。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我们相信,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市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劳服公司的改制一定会圆满成功。

职工签名

5.网销改制方案 篇五

目录

一、前言

二、人员架构

三、销售流程

四、销售细则

五、待遇组成

六、管理约束

七、模式成长

一、前言

从2013年我部门组建网销小组以来,从4人增至10人,网络信息由起初的500余组提升至现再的2000余组,各项数据都有成熟稳健提升,销售台次也相应增加。也因为网络信息的逐步增加,相应的问题逐步显现,导致网络信息不同程度的遗漏、忽略、流失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销售量,2016年通过不同的小范围整改并未取得完全有效的解决。并且2017年厂家对MS神访中电话部分流程也有网络留档2小时回访的要求,这对我小组的网络信息的及时回访的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现为了提升销售量达成更好、更有效的回访,做到及时有效回访,特向公司申请改变网销现状及销售模式。主要模式为细化销售回访、邀约流程责任及工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及时邀约回访,做到不遗漏、不流失、不忽略网络客户信息。改制方案如下:

二、人员架构:

三、销售流程:

流程说明:

1、潜客量预估:按现在的网络信息数1200组/月(有效信息)做基础,前期1-3个月每人建卡400组,三个月1200组潜客,日均回访量预估100组(含当日新潜客),持续6个月潜客量会增加到2000组/人(除去15%战败延期),日均回访量再150个电话左右。建议由销售顾问自己再新建卡前2个月期间至少跟进2次客户。6个月后都未邀约成功的客户可直接战败/延期,或由销售顾问自行跟进。电话专员没有战败/延期客户的权利。只有自行转给销售顾问后由销售顾问至少跟进一次方可战败/延期。

2、由其他渠道收集的客户信息,都由电话专员首次回访邀约。(例如:市场部收集微信后台客户、厂家分配客户、金融部后台分配客户信息等)

四、销售细则:

1、招聘电话专员3名(前期,后期根据网络信息及基盘客户量确定人员数)。由专人作电话呼出、接入的工作。主要是为了提升邀约及时性及到店率。做到当日信息及时回复,特别是再大型活动日网络信息由网销经理根据不同市场行情及当月销售活动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邀约话术。

2、电话专员在首次致电客户后建立客户档案归属销售顾问(由网络后台分配),在客户未到店前都由电话专员回访,再此期间销售顾问可对客户进行邀约回访。这种方式的主要目的是起到加大回访力度提升到店率的同时也起到一定制约,由销售顾问监督电话专员的回访质量及情况确保客户不流失。待电话专员邀约客户到店时由专属销售顾问接待洽谈。后期跟进由销售顾问自己完成。

3、销售顾问工作内容,跟进现有持续跟进客户做到原有客户的深挖及购车需求引导,做好保有客户的关系维护提升转介绍客户量。由网销经理固定时间将销售顾问前三个月的保有客户导出明细,由各自销售顾问自行回访。主要回访内容可设置为:客户关爱、转介绍业务活动介绍、精品业务活动介绍等。同时还可以回访上销售的客户做续保业务提升。

4、网销经理主要管理方式:电话专员——每日对网络信息做监控,监控回访情况、回访话术运用情况。抽查回访质量,在既定时间内回访完成当日的网络信息并做保有客户有效跟进的抽查。制定预计邀约到店表、首次到店转交表。监督抽查销售顾问持续跟进客户情况,保有客户回访表。制定电话专员、销售顾问回访话术等。

五、待遇组成

1、待遇:

电话专员:底薪1600 绩效:邀约到店10元/组,成功交付60-80元/台 绩效核算方式:(实际邀约数=Y)网销经理制定月度邀约目标 Y≤100%时,按60元/组核算; 100%∠Y≤110%时,按70元/组核算;

110%∠Y时,按80元/组核算;

2、绩效考核—电话专员:

① 主要考核电话流程;网销经理监听或旁听抽查,季度网络神访电话成绩。

② 网络信息建卡率,针对当月网络信息筛选有效客户并建立客户档案;降低网络信息流失。

③ 邀约到店批次及率的考核;根据基盘客户量及网络信息量来制定月度任务及考核 ④ 网络信息及时回复性;由所属销售顾问及网销经理检核当日未建卡网络信息原因及抽查回访客户。对有效客户但未建卡的做处理。

⑤ 网络客户满意度,由网销经理、客户部回访人员抽查回访建卡客户,了解客户对电话专员回访情况及满意度调查。

六、管理约束

1、电话专员职责:学习销售部月度销售政策,认真执行每日网络信息回访,按网销经理下发的回访话术执行。对持续保有客户做回访邀约,达成销售目标。

2、销售顾问对电话专员新建客户黄卡有回访的权利,可对电话专员所管理的客户档案做细致了解并互助邀约。

3、电话专员对网络信息必须按网销经理要求导出后回访,建卡时按网络分配的销售顾问建卡,按时按量完成回访邀约任务。

4、电话专员邀约到店之客户第一时间联系专属销售顾问为客户做车辆介绍、试乘试驾、商谈议价,必要时电话专员需协助销售顾问完成下定成交。

5、电话专员不得私下转换客户联系方式、变更专属销售顾问、或与销售顾问私下协商变卖网络客户信息。若发现有以上类似情况的扣除该销售顾问该车销售奖励额外处销售顾问1000元,电话专员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司行政部做开除处理。

6、电话专员上岗评定,试用期3个月为基准,由网销顾问及部门领导评定是否转正。建议主要以网销顾问的意见为主,部门领导评定为辅。

7、原则上销售顾问要起到监督电话专员回访的责任,做到防止客户流失,提升邀约到店率,电话专员要详细了解自身邀约到店客户情况及成交。

8、电话专员对网络数据做数据统计、筛查、分类等基础工作并按网销经理要求做汇总、汇报。

9、电话专员绩效考核根据工作内容由部门领导制定及调整。绩效发放由部门核算后转财务统一核发。

10、其他未尽事项可根据后期发展需要及时修订。

七、模式成长

该类网销模式在其他城市的汽车4S店中已逐步广泛开展,并有较好案例可遵循。我公司网销组开展此模式也是遵循2017年销售深挖,将工作从细致入手,步步管控的管理思路去制定的。针对该营销模式的转变,预计需要通过半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培养及调整完成,再逐步形成正式模式后可发展为4-6人的电话专员,将原网销顾问一并与展厅销售顾问融合,建立真正的全员网销的成熟模式。成熟后期可交由市场部管理直接管理,销售部协助配合的模式,市场部主要管理网络信息的筛查、分类、统计、汇总,并制定有效的线上推广,吸收更多的客户信息。销售部根据月度市场活动及外界市场环境制定有效的邀约话术并培训。

最后,各项数据由市场部全面监管,减少客户流失,提升市场费用有效使用的同时销售部对电话专员邀约能力的提升,及时转化客户到店、成交。形成相对理想的部门配合协作的有效营销模式。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目标。为2017销售任务及未来销售新模式走向打下坚实基础。

销售部:赵耕晔

年2月7日

6.建筑公司改制方案 篇六

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实行政企分离,以***委、区政府***发〔2004〕19号文件为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改制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建于1989年2月份,是同时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承包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公司拥有注册资本金***万元,固定资产***万元,下设***分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公司共有职工***人,其中,55岁以上(含55岁)的男职工共***人,55岁以下(不含55岁)男职工共***人;45岁以下(不含45岁)女职工***人。(见附表: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区企业改制有关精神,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参照区、局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稳妥地推进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解除企业与政府、职工与企业的依附关系,让企业和职工真正全面走向市场,实现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地区的***建设事业更一进步的发展。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企业改制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对改制的全过程和大局稳定负责。

四、目标任务

1、搞好清产核资。通过清仓盘底,自清自查,财务审计,使公司库存实物和固定资产账目清楚,产权明晰。

2、处理债权债务。通过核实对账,把公司债权债务结算清楚,甄别死账、呆账,进行协调处理。

3、实施置换和解除。将现有企业置换成股份合作制企业,解除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解除企业对政府部门的依赖关系。

4、依法重组,择优返聘。(1)按照股份制企业章程组建股份制公司;(2)改革管理体制;(3)实施持证上岗,竞聘上岗。

五、基本原则

1、上要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职工身份置换受偿标准以原局企业改制标准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合理确定,报局改制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执行,不得随意增减。企业挂招挂靠人员和临时工在企业改制时,一律清退,但需保留档案和社保关系的,可将人事档案移交人才市场。

2、债权抵偿债务的原则。职工所欠公司债务,应从受偿资金中扣除。

3、退休、退养。凡办理了退休手续或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不参与受偿。

六、实施步骤

整个改革分七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改制(***至***)

认真开好两个会,即:经理办公会、职工大会,落实改制任务与目标,充分做好职工的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至***)

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公司资产情况和人员状况,按照***至***改制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公司实际,分阶段拟定方案讨论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较为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文本送改制领导小组审批实施。

第三阶段: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至***)

1、人员摸底,对公司职工人数,职工性质、性别、年龄、工龄等进行核对。

2、清产核资,组织力量对公司实物和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分类统计,造册登记。

3、财务审计,组织有资质的专业财会人员或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会同公司职工对公司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4、资产评估,组成资产评估小组(专业机构,职工代表、公司负责人、改制领导小组),对公司土地、房屋、大型设备等固定资本进行评估作价。第四阶段:资产处置(***至***)

对量化后的属于本企业的净资产进行处置,优先用于职工受偿,余下的交由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作为公有股注入本企业重组运作。

第五阶段:职工安置(***至***)

1、实行提前退休。对截止改制终止日男满55岁、女满45岁的职工,在一次性缴足退休年龄的养老金后实行提前退休。对提前退休人员给予奖励,按照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时间每月奖励***元,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实行身份置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主择业。身份置换对象,***年2月公司在编干部职工、全民固定工、劳动合同工。具体补偿内容为:①根据***原定企业改制补偿标准和企业实际,即不论工龄长短人平补偿基数为***元,每年工龄补偿***元,每年生活费补贴***元。②对自主择业人员人均补偿***元。工龄计算凡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3、凡在改制领导小组要求身份置换的日期之内,企业职工以书面形式主动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认定后,在身份置换补偿时给予奖励***元。

4、招工时所买工龄不在补偿范围之内。

5、凡属身份置换对象,如不愿申请身份置换,以一年为期限,企业负责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后视同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作一次性身份置换补偿。

6、职工身份置换后,企业不再承担一切责任,职工不再享受与之相应的身份职务、职称、工资医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其档案原在区委组织部的,继续由组织部管理,原不在组织部的,由企业移交到区人才市场管理。党团关系和计划生育等事项移交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

第六阶段:终结扫尾工作(***)

搞好改制有关的财务和文书整理建档工作,对改制的全过程报**领导小组作出终结结论。

第七阶段:企业重组(***)

由原企业法人发起,制定重组方案(方案附后),按股份制公司章程组建股份制公司。

1、拟定股份制企业章程,交由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实施;

2、验收各股东的股本金,实行竞聘上岗,原公司职工身份置换后,由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返聘,签订新的聘用合同,坚持个人自愿原则。

七、相关问题的处理

1、认真做好职工养老保险金核对、计算、缴纳。

2、关于债权、债务的处理。

(1)企业欠职工的资金在企业资产中优先清偿,欠外单位账款,通过核实对账,结算清楚。

(2)加大追债力度,将企业资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职工个人欠款,应在职工的身份置换受偿款中抵偿,外单位欠公司建设工程或其它工程资金的,报**协调处理。

附:重组形式

***建筑公司

7.事业单位改制补偿方案 篇七

【发布时间:2007-2-9 15:16:58】 【浏览次数:5183】 【双击自动滚屏阅读】

哪些单位需要改制

需要转企改制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是指,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范围主要包括: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机构;以接待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各类培训机构;工程建设(维修)、产品设计、技术服务、物资供应、工交环卫等服务机构;剧场、会展中心、展览馆、旅行社等经营性机构;农场、园艺场、养殖场、林场等经营型机构;各类俱乐部、新闻出版、发行等文化产业经营机构等。

转企改制三种形式

转企改制的主要形式包括:先售后股。将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经评估后的存量资产以净资产计价出售给单位职工。在职工购买存量资产的同时,鼓励职工增资产入股。允许社会法人、自然人作量投入,对净资产额较大,职工难以一次性认购的,可采取分期付款和买、租、股结合的办法。对本单位职工不能全额认购的,允许出售给社会法人或自然人。

兼并重组。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或由主管部门与兼并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兼并方出资收购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实行整体式兼并。兼并重组既可在本系统内进行,也可跨系统进行。

停业破产。对无力正常运转且难以实行重组的单位,采取先清算债权债务、分流安置人员,后申请停业注销的办法,实施自行解体。对严重亏损、债务沉重和无力清偿的单位,可参照企业破产办法进行破产清算。

职工身份如何置换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时,应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按照职工的实际年龄,每满一年发给职工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职工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可以由改制后的企业重新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入社会自谋职业。对重新聘用人员,经被聘用职工本人同意,可将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后企业的个人股份。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支付职工历年欠发工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和安置富余职工。如国有资产变现资金仍有节余的,应按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转企改制后,职工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纳入本地社会保障体系。

经营性事业单位为何要改制

据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先行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虽历经多次改革,但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同时,由于事业单位分别附属于不同层级的政府机构,从而构成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垄断,导致市场分割和资源严重浪费。推进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有利于建立一个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精简高效的现代组织体系;有利于突破旧体制、旧观念的束缚,促进部分传统公共事业产业化、社会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从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改制以后单位资产如何处置

实行转企改制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必须先依法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界定。改制单位的资产(除工会经费外)均列入改制范围。改制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由其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时限统一确定为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前三年;改制单位资产评估前,由其主管部门向省财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准后开展资产评估;鼓励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采取国有产权转让的方式进行资产处置。

转企改制社保如何承接管理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从批准转企改制次月起,应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改为企业次月起,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参保所在地企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其他管理工作,在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前,仍由原单位负责。

转企改制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原退休人员,由转企改制后的单位按照统筹地区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转企改制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单位按当地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后,其退休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转企改制单位原退休人员中,劳动模范以及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先进工作者,可按人均2万元的标准计提医疗保险专项经费,由转企改制单位的主管部门建立医保专项基金,用于支付上述人员按规定应由原单位补助部分的医疗费用。

内退手续如何办理

改制前的原在编职在岗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复核批准,可一次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抄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实行提前退休政策所需资金,将按照“不额外增加社保和财政资金支出负担”的原则处理。提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的退休费、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单位所缴纳的费用原则上从单位国有资产变现中支出。

数千单位面临改制

据了解,截止2006年,我省共有省属经营性事业单位近200家,市属以下经营性事业单位数千家,除去在当年已经完成改制的省属经营性事业单位13家及合肥市120多家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其余的事业单位都将面临转企改制。目前,除省直、合肥市外,马鞍山市、巢湖市、安庆市、芜湖市都将于年初全面启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哪些单位暂不改制

8.企业改制方案1100字 篇八

一、职工身份转换

根据___发[20__]112号文件精神,培训___所有在册以及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除符合___公司内退条件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外,其余人员原则上随___改制全部分流安置。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的___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职工在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计入改制后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关系

根据国经贸企改[20__]859号文件规定,___教职工需与___变更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重新___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___进行工商登记后30内完成。对不原意与___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___在改制之日起与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符合___内退条件的职工以及在改制前已经在___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按其内退生活费和___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计算至法定退休时间,从净资产中划出,统一移交集团公司专设机构管理。

三、教职工经济补偿

为了充分维护___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___将按教职工的工龄确定补偿额,然后予以补偿。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教职工在___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___的教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___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___正常教学培训情况下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教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___月平均工资的,按___月平均工资计发;教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___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___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其中对实行年薪制的院级领导,按其年薪标准计发。

四、补偿金的支付

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采取现金与股权相结合的模式。根据___改制方案,改制后___为股份制组织形式,其股份持股模式以“外部投资者、经理层、职工混合持股”为特征的TCL模式为参照。通过对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统计汇总,按一定比率将经济补偿金折算为___股份分配给教职工。对于拒绝接收股份的教职工,___将按经济补偿的汇总结果支付给教职工相应现金。

五、补偿金来源

补偿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

1、资产评估后的“三类资产”;

2、教职工筹集入股的资金;

3、外界金融机构的贷款;

9.企业改制上市方案样本范文 篇九

一、方案设计思路

根据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改制方案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1、上市主体主业突出;

2、降低关联交易;

3、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

二、改制方案

1、规范出资行为

在拟上市公司设立前,对不规范的出资行为予以规范。名义出资人将股权转让给集团或者实质性转让给第三方。

2、明确拟上市主体

拟上市主体为BBBB及其子公司,该拟上市主体为XX供应商,主要为XX行业客户提供XX配套解决方案及XX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并提供部分相关非标准工具的加工制造。

BBBB以收购为主要途径,于3月31日之前取得以下股权:XX

BBBB新设五家分公司:。。,增设UU子公司。集团注销原XX分公司等。完成后,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

3、其他需关注的问题

(1)关于业绩连续计算的问题

本改制方案是基于业绩可连续计算的假设基础上。由于目前尚未取得审计报告,因此相关收购对资产的比重还不能做出准确判断。若审计的数据与之前企业介绍的数据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业绩不能连续计算,则本改制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

(2)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

目前AAA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情况如下:

法人治理结构方面需关注以下问题:

①高管、财务人员需避免双重任职和多处领薪

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因此,拟上市公司——BBBB的高管人员及财务人员应避免在AAA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高管或财务人员并多处领薪。

②引入非家族成员董事,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为形成更好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需引进非家族成员(50%以上为好),如公司高管人员。此外还需引进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1/3。

(3)组织架构设置的问题

目前BBBB的组织架构如下:

上述组织架构中,部分部门功能不够清晰,职责有所重叠。公司能否考虑按照权责清晰,简单明了的原则对现有组织架构有所调整。

(4)募集资金投向问题

根据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八至四十二条的规定,募集资金投向需关注以下问题:

①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一般来说应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并与公司的发展目标结合。

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以适度为宜。

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④关注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如是否有足够市场,是否有足够的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是否有足够的技术及规模化生产工艺储备等。

⑤做好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如配套的土地,有关产品的认证或审批情况,项目是否取得环保批文等。

请公司考虑上述原则,选定合适的募集资金项目。

(5)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独立问题

BBBB需拥有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AAA集团之间不能存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及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6)房产、土地情况

房产、土地方面需关注以下问题:

①全面提供拟上市公司主体占用的房产、土地自有权属文件或租赁协议及出租方权属文件;

②资产出租方出租行为的有效性。

公司应明确拟上市公司主体租赁的房产、土地出租方是否合法拥有相关权利及上述权利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将房产、土地设定抵押。若已抵押,则需解除抵押行为。

③涉及收购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及决策完备性

BBBB及下属公司向EEE收购房产、土地,需按照公允价格定价,并实施必备的决策程序。

④租赁行为的延续性

BBBB向XX有限公司租赁的XX市XX的场所将于XX日到期。公司需尽快办理续租手续或重新进行租赁。

(7)商标及专利问题

目前AAA集团及下属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及专利情况如下:

商标与专利方面需解决以下问题:

拟上市公司需具备自主知识产权

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上表所列的XX项商标中,在BBBB上市之前,AAA集团需将所拥有的商标无偿转让给BBBB。

上表所列的XX项专利。在BBBB上市之前,EEE需将所拥有的该XX项专利无偿转让给BBBB。

(8)网站等其他项的调整

BBBB的网站、域名、ICP等需与AAA集团分开。拟上市公司需拥有自身的公司网站、域名、ICP等。

(9)进出口权利的办理

BBBB需办理自身的进出口权利。

三、集团公司及其他企业的规范

1、清理规范集团下属其他企业的业务

(1)对拟转让和待注销的下列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清理集团公司业务,避免同业竞争

根据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要求,拟上市公司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因此,集团公司应:①停止与BBBB已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营业执照;②将集团旗下的XX业务部相关业务转入BBBB③向BBBB转让所持DDAAA、CCCC的股权。

2、清理后集团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3、规范人员任命,消除双重任职

根据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双重任职及多处领薪的问题需进行规范。具体内容详见“

三、改制方案”中的“3(2)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

4、进一步提供EEE个人控股、参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四、时间表

五、提请公司关注的几个细节

①商标专利尽快办理变更手续;

②公司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全程参与股份改制、辅导上市全过程; ③续租合同主体需为BBBB。

FF证券 FF项目组

10.企业改制方案 篇十

企业改制流程

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程序

(一)尽职调查

对于改制项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本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从有限公司设立开始,需要关注设立时出资方式(系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除以现金出资外,实物资产出资的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手续;无形资产出资的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如技术认定、评估,以土地出资的需要经过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并需要经国土管理部门的确认(现阶段拟上市公司已不允许以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出资)

在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每一次股权变动时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是否齐备,行为是否合法。

2、资产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经营性资产的形成过程。

3、经营状况 1)经营业绩的真实性 2)关联交易情况 3)财务制度状况 4)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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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评估资质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情况下,由于监管相对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财务人员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民营企业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税现象,对此只能从大的方面去把握,具体问题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后才能知道。

5)特定行业经营的合法性。如医药行业,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书、药品批准文号等;房地产行业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工程建筑资质;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入网许可证是否等等。6)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和核心技术情况 7)业务发展前景

需要调阅的资料须为原始资料

(二)进行企业规范工作

(三)企业聘请中介机构

企业需要聘请财务顾问,负责改制方案的拟定、法律法规咨询、上市前的辅导、中介机构关系的协调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等等。同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协助改制工作。

(四)确定改制方案

在财务顾问的主持和统一协调下,会同企业以及会计师、律师共同探讨论证改制方案,包括发起人及其出资方式的确定、股本结构设置、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制度建立、资产处置(包括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商标使用权的处置等等)、人事劳资制度建立等等。

(五)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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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在需要对股本数量、发起人数量、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或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实施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等等,则需要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六)进行评估和审计

确定改制基准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对企业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需要对企业进行两年又一期的评估。会计审计也一样

(七)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改制事项,签署发起人协议,修改《公司章程》。

(八)名称预先核准

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程序时,应提交发起人协议、董事长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九)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若有限公司股东中有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则需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十)申请变更

在改制申请文件(主要包括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准备就绪以后,申请变更。

(十一)股份公司设立

在获得批准以后,企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公司筹建报告,选举董事长,确定经营班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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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二.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方案设计

(一)股本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即有限责任公司在审计基准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股本,由于在一个时点上,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会为整数,一般是取整数折为股本,零数以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进行分配,将零数分配给股东,继续挂在帐面作为对股东的负债,二是将零数计入资本公积金。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公司有较多的参股企业,则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净资产数量可能出现不一致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实践中一般以母公司报表的净资产数为折股依据。(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说以两者中低的数为折股依据)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指发行后),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目前中国证监会控制的发行比例一般在25%—40%之间,因此,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一般不低于三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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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限公司在整体变更时的净资产达不到3000万元,可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增加净资产。

(二)资产状况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发起人以其他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公司应取得其权属证明或完整的所有权。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出资涉及土地使用权、商标商誉、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三个方面。1)土地使用权

企业经营性资产相关的土地有4种处置方式:

A、企业向国土部门交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 B、企业向国土部门租赁使用;

C、企业的控股股东向国土部门交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土地租赁给企业使用;(我们建议尽量不采用租用方式,避免利润调节,增加审核的难度)

D、上述3种方式的组合。

公司原则上应取得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如以租赁方式从主发起人或控股股东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明确租赁期限及付费方式,以及到期后公司的优先选择权。

2)商标、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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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设立股份公司时,与股份公司经营性业务相关的商标必须进入股份公司。若企业改制时,其该商标在控股股东处,控股股东应将该商标以及商誉无偿转让给有限公司,不得将商标、商誉作价入股。(原则上随资产走,之所以强调无偿,主要是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中已经包含了该等无形资产的贡献,而且离开了有限公司的现有资产和管理层的努力,该等无形资产就无法体现价值,因此单独作价有损害未来公众股东利益的嫌疑。)

3)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与商标、商誉的处理不同,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可以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转让给有限公司。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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