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024-10-18

劳动合同用工合同(共7篇)

1.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篇一

用工劳动合同15篇

用工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__________ (简称甲方)

劳 动 者:__________ (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现在属于临时用工人员,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与甲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劳务关系。因此,本用工协议书属于劳务协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范围内,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调整之中。甲、乙双方在充分明确这一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工内容: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的 人员,乙方为甲方的 提供劳务服务。

二、用工期限:甲方对乙方的雇佣为 工作的临时性用工。雇佣期限在 周以内。

三、劳动报酬:乙方被甲方雇佣期间,工作地点由甲方指定,甲方有工作任务时乙方无条件参与工作,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按乙方的实际工作日计算,工资为每天( )元整。若甲方没有工作任务时,乙方不参与工作,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报酬。

乙方作为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只享受本协议中约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内部文件中涉及的员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适用于乙方。

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五、用工要求:

1、乙方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和调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定等或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责。

4、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对于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因乙方违纪,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此时,不需按上款规定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或劳动报酬时,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协议到期或过期,如双方未续签,自行终止本协议,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均应立即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乙方离职时应按规定交还公司洗净的完好的工作服等,直到离职手续完成为止,公司才发放当月工资,如离职时没有完成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而离开,甲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布及可公开获悉的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扣除乙方的部分工资、其他报酬及报销费用,以抵充乙方欠负甲方的任何数额及/或以支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项、费用等及/或以作为其他合法用途。

七、其他

1、因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甲方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雇佣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劳动合同2

(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

二、工作内容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三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一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注:甲方在乙方试用期满后为乙方提供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乙方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必须出具书面申请。

第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工作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六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相关补偿条例办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的,按培训费100%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招接收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单 位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婚纱摄影(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婚纱摄影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负责甲方店门管理和运营。担任_________________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每月应享有月公休假_____天,春节年假_____,在公休假期间甲方不得扣除乙方公休假工资。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并与劳动者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的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月薪制度,乙方工资按照低薪加提成方式计算,乙方月工资底薪__________元,按照______ %提取。

(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调离时,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但甲方必须结清乙方工资及提成。

上述劳动报酬支付日期为每月____日。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顺延日期。

(四)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甲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责任的;

3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1因患病或非因公事故受伤和其他重大原因,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终止。

七: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 乙方泄露或盗取或私用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业务影响或者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无条件开除乙方,并不负担任何遣散费。

(二)甲、乙双方在签约期内,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以甲方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以及入职时所签立的各项保证书执行,依照乙方个人职务之不同,最少应该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方式有合法的罚款权力,执行甲方公司管理章程制度总发的实施事项。

(三) 签约期中,乙方擅自到本市与甲方有相关业务、同行同类以及有相关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时,乙方需要赔偿甲方的损失。

(四) 甲、乙双方所签立的保密责任书、法律责任书签订书以及本合同内各项规范事宜,甲、乙双方皆属认同,毫无任何异议。

(五) 如乙方辞职或者被解雇在一年之内不允许在本地从事相关行业工作。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为第一审理机关。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用工劳动合同4

甲方:XXX

乙方:XXX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XXX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XXX年XX月XX日生效,期限XXX年,其中试用期至XXX年XX月XX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XXX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XX天,每天工作XX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XX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XXX.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 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XXX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XXX乙方(签章):XXX

XXX年XX月XX日XXX年XX月XX日

用工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在 岗位上工作,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非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 工资报酬

甲方按工作时间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小时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具体支付办法约定如下: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 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第五条 福利待遇约定如下: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培训,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所从事工种的需要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卫生和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三、乙方因工负伤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三、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除条件约定如下:

四、双方就解除本合同有关经济补偿的约定如下:

五、双方就本合同的终止条件约定如下:

第八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约定如下: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具体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该劳动合同,双方之前的劳动关系终止。第二条: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续后,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交接程序及内容:

(1)乙方已经受理的业务尚未完成的内容应当交接给甲方工作人员。

(2)乙方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

(3)编制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以上交接工作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完成。

2、乙方及时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未在以上时间内交接工作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甲方(签章):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7

甲方: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在别墅房屋修建工程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承包范围

1、工程所在地为____省荆门XX别墅房共20栋;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施工。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及内外墙抹灰、屋面彩瓦、部份文化石的粘贴(不包括钢筋、门窗、防水及防雷、楼梯扶手、阳台栏杆、外墙漆、厕所回填及便盆安装等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乙方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

三、工程单价及工程款木工每平方米78元,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泥工主体部份混凝土浇筑、砖砌体每平方米70元;内外抹灰、屋面彩瓦、部份文化石的粘贴共70元每平方米。单价合计为218元(工程结算面积均按地面平方计算)。以此单价和工程实际数量计算本合同工程总价款。工程量以每层楼的地面面积计算。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主体工程每月按工程进度的80%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结构经验收后由甲方向乙方付足已完成工程量95%的工程款(便于乙方支付人工工资);

2、本合同内外抹灰工程每月按工程进度的80%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抹灰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向乙方付足已完成工程量95%的工程款(便于乙方支付人工工资);

3、本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工程余下的全部工程款。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水电供给,为乙方施工人员安排便于施工作业的食宿场所,无偿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生活用水用电;

(2)、甲方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向乙方下达工程进度计划;

(3)、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提供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工具器具。

2、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工程进度;

(2)、乙方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确证工程质量;

(3)、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乙方所需材料,应五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

六、质量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事项甲方负责提供安全施工所需的安全设施设备,为施工人员投买足额的安全保险;乙方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原则,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学习;如出现工伤事故,除保险公司承担部份外由乙方仅承担余下部分20%的责任。

八、工期要求从177;0起计算,主体工程在三个月内完成,六个月内本合同工程全面完工。

九、其它事项

1、内外墙抹灰工程标准为一般抹灰;如本合同主体工程达到创优100标准,抹灰价格按创优100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基础开挖和回填由甲方负责,不到位部份如由乙方负责处理的,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用工劳动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劳动合同签定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2.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工艺操作制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领导交派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劳动用工合同书

1.劳动报酬:公司采用计件制,多劳多得,核算工资。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并告知乙方,计件单价以甲方的制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在工作中应发挥积极主动性,进行工作创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减少损失的,甲方会给予奖励。

3.甲方于每月_____号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4.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解除合同,在乙方办理了工作交结后可以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以暴力、威胁、监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强迫劳动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当场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未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与任何经济补偿:

1.乙方擅自离职的;2.乙方旷工_____天以上的;3.由他人代领薪水的;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极思想给生产带来严重影响的;4.偷窃;5.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6、因生产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间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个月。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参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偿付甲方培训费用。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后,结清应支付的报酬,结清工资后双方合同自动失效。

六、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自己身体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伤痛的基本情况,甲方许诺保证不歧视。如有隐瞒,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本企业相应规章制度视同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员工进厂前必须认真阅读,理解企业制度。合同签定时,视同乙方对企业相关制度知悉并认可。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9

甲方(聘用方):________广州乙方(受聘方):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时间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加个人提成%,团队提成%。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七、乙方如在报到后提出辞职甲方将扣除保险费后,按实际数额发放报酬。

八、在试用期内,乙方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甲方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九、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一、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见公司用工制度)。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二、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聘用方):______乙方(受聘方):_____

广州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10

甲方(用人单位) _______

乙方(劳动者) 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乙方性别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____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____省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____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____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____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现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字,或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且在签字前填定,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依法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用人单位(甲方)不得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乙方)收取财物,或扣押劳动者(乙方)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七、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若有涂改,应由双方签字认可。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甲方不得代乙方保管本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2、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 ,工作内容为 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完成甲方规定在生产上应当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标准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改善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健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5、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6、甲方应当执行国家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的。

四、劳动纪律

7、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教育和训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甲方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五、劳动报酬

8、甲方每月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_____元,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9、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六、保险福利待遇

10、甲方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为乙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激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项保险费。乙方按规定缴纳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11、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甲方工作年限,按有关规定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2、乙方在合同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残、因工死亡、因病死亡和患职业病,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1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中除国家法律规定外的双方约定的内容。

15、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6、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由承继其权利的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1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8、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时,应向甲方办理有关工作移交手续。

19、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之后: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4)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5)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5、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十、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它

(1)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员工守则和管理制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一经签订,就受到法律保护。若一方违反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造成的后果的责任大小,给另一方赔偿;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申诉时效内,按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经双方协商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变更合同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前必须阅读本合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前必须阅读本合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残疾人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

2、无固定期限: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之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工资按双方约定,实行计天工资,每天元,于次月日前结算上月工资。

二、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方每年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元,如乙方不愿缴纳,甲方对乙方每人每年补助元。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保障残疾职工的劳动权利,不得歧视,应按规定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提高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生活上为残疾职工提供方便和照顾。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申请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申请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除法定情况外;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万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承担相应的相关责任;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或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用工劳动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XX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甲方:×××××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

乙方: 编 号:----------------

用工劳动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用工劳动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XX编码在沪居住地址XX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试用期限内,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或表现,甲方可缩短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试用期限。

第四条录用乙方的具体录用及考核条件由甲方事先告知乙方,其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工作职责》、专门的试用期考核标准、或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试用期内经考核乙方未达到甲方录用及考核条件即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未达到甲方录用及考核条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4。1乙方体检未达到岗位身体健康要求的;4。2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4。3乙方未能达到甲方事先告知的录用或试用期考核条件等。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一般由乙方个人或工作任务所决定,不计加班加点时间。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第十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

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2.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篇二

一、《劳动合同法》是否干涉企业用工自主权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以及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订劳动合同的, 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即订立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也作了限定性规定, 但这些规定被一些人认为是“干涉了企业用工自主权”“重新回到铁饭碗时代”“破坏了市场条件下劳动力市场”;有的企业甚至规避法律实施, 突击裁员, 劝说、辞退甚至胁迫职工辞职;还有的企业则通过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将工人的工龄“归零”, 或将工龄长的工人解雇。种种方法都是为了达到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那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真的是如洪水猛兽吗?答案是否定的。恰恰是一些企业对法律的误解, 使劳动合同法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劳动合同法》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鼓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没有质的区别, 它仅仅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不确定, 并不意味者不能解除。实际上解除合同条件事由也是多方面的, 所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力市场的混乱。

《劳动合同法》中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作了一定限制, 如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 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 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这些限制是否干涉了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呢?这里涉及企业用工自主权的合理限制以及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问题。劳动力市场直接涉及到个体劳动者包括生存权在内的基本人权问题, 劳动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无疑是平等的, 但事实上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 双方的势力及权利并不平等, 弱势的劳动者无论如何也难以抗衡资金实力占优势的用人单位。所以对企业用工自主权, 不能任由用人单位随意决定, 必须受到一定制约。从国际范围来看, 在市场经济发达、法制完备的西方国家, 对企业解雇员工也作了诸多的严格限制。如法国规定:企业只有在员工出现重大过失或经济问题时才能解雇员工。瑞典《就业保障法》也规定:雇主决定终止合同应建立在客观原因基础之上, 职员的偶尔过失、失误以至不轨行为不能成为解雇的充分理由。在我国, 用人单位违法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相当严重, 所以以立法形式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一定的限制, 不仅不会损害到企业用工自主权, 而且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最终对企业也是有利的。

二、《劳动合同法》是否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

《劳动合同法》颁布及实施后, 有人认为该法超出了我国国情, 降低了我国劳动力资源的优势, 增加了企业的劳动成本, 这种观点在社会上也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被大打折扣。笔者认为, 《劳动合同法》并未增加企业成本, 从《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分析, 实施这部法律有可能从三方面影响到劳动成本:一是裁员的经济补偿;二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三是违反《劳动合同法》承担的经济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 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 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将社会保险条款作为必要条款。同时,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条款行为, 规定应承担赔偿损失、加倍支付工资、加倍支付赔偿金、行政处罚, 甚至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等责任条款。对照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法》, 上述三个方面的劳动成本同样在劳动法中也有所规定, 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乡镇企业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 但是多数大型正规国企、民企却执行情况较好, 对一直遵守法律规定的企业来说, 实施《劳动合同法》并未额外增加用工成本, 相反, 因为新规定对高薪员工经济补偿金有最高限制, 还会使这些企业成本有所降低。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最重大影响是加大了企业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成本, 具体体现在:一是一些中小型民营企业不为员工 (尤其是农民工) 入社会保险的作法被明令禁止, 这部分成本约占到企业工资的20%。二是企业迫使职工超时加班受到限制。客观地讲, 对违法企业确实增加了部分违法用工成本。违法是一种在特定情况下的畸形表现,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律经济, 只有对所有企业给予平等的约束和保护才是公平的, 否则就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从这一角度来说, 《劳动合同法》消除了违法企业的违法利润, 对守法企业却间接增强其竞争力, 增强其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这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劳动合同法》是否导致一些企业的倒闭

《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调整劳动关系、明确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部门法, 主要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本身绝不会导致企业倒闭。如果把企业倒闭和法律的实施相联系是对这部法律的误解。

最近一段时间, 以广东省珠三角、山东半岛部分韩资企业为代表的一些企业关闭撤离, 甚至半夜逃离, 引起各界关注。这种现象是否由《劳动合同法》所导致?答案是否定的。据调查, 遇到困难的企业及倒闭企业一是这些企业投资人实力普遍不高, 大多从事工艺品、鞋类、皮革、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抗风险能力弱, 宏观经济的变动给他们造成较大的冲击。二是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增加, 如青岛市内职工的最低工资由610元增长到760元, 远离市区的郊县也有明显增加。随着土地稀缺性显现, 企业用地的一些优惠政策被取消, 企业需缴纳土地使用费, 这些费用增加了企业成本一倍以上。三是人民币升值负面效果明显。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已累计16%, 且大幅度升值趋势没有改变, 这对出口型贸易企业影响巨大。四是全球性的原料、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导致大多数产品成本提高。五是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也给一部分技术水平低、企业规模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造成生存困难。一些能耗高、技术含量低、污染严重的企业被限令整改或淘汰。六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随着国家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 银行采取保大压小的金融政策, 中小企业贷款困难, 资金链受到空前压力。

综合以上企业倒闭的部分原因, 可以得出结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靠低端的加工、低成本、低利润为主要特点的中小企业出现困难甚至倒闭, 有外部因素, 但关键是企业自身原因。只有投资发展大中型先进企业、现代服务业、高薪技术产业、使产品升级换代、增强国际国内竞争力才是克服困难的途径, 而《劳动合同法》本身绝不会造成企业困难、倒闭, 将企业困难归咎于法律本身是不客观、不公正的, 也是不负责任的。

四、《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保护是否削弱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之一, 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才是立法的目的和价值取向, 因此《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公民劳动权和用人单位权益之间找到适当平衡点, 才能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从《劳动合同法》内容看, 许多规定和条款也考虑和照顾了企业利益, 如该法第59条规定:劳动者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以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拒不改正等事由,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专项培训、成本费用的支付、服务期的约定以及对违约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承担违约金责任等内容。尤其是该法解决了多年困扰企业的竞业限制问题, 明确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 这对企业的长期平稳发展无疑是极为有利的。《劳动合同法》为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增强竞争力提供了机遇, 企业只有树立现代管理的理念、以人为本, 体现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才能使职工把自己的前途命运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据调查, 一些发展好的全国知名民营企业, 无不是关心员工日常生活、工作问题等诸多困难, 这些民营企业有的在重大节假日为职工提供带薪外出休养机会, 有的提供免费餐饮, 有的提供免费交通, 使企业员工的荣誉感、责任感、主人翁意识大为增强, 企业也因此得到员工的更好回报。有的企业经营者颇有感触, 称:“企业要想做大做强, 小胜靠智, 大胜靠德啊。”由此看来《劳动合同法》里所体现的权利倾向劳动者, 但同时注重和企业利益的均衡立法理念, 完全符合企业的发展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法律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劳资矛盾调节器的功能。

良法固然重要, 但法律的贯彻执行更为重要, 法律不落实等于无法。鉴于上述情况, 笔者呼吁尽快加大执法力度, 使这部凝聚国人心血的法律尽快全面落实, 以造福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为此建议:

首先, 加大宣传《劳动合同法》力度。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让企业经营者、企业领导层全面知悉《劳动合同法》的内容, 消除误解和抵触情绪, 增强守法积极性。

其次, 加大劳动行政执法力度。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合同法》的执法主体, 但目前普通存在执法人员数量少、素质低的情况, 执法缺位明显, 执法主体的现状已无法满足涉及劳动者利益的执法实际需求, 所以, 完善执法主体的组织保障、物质保障, 增加执法人员, 提高内在素质, 同时加强执法效果评估、执法行为考核也十分紧迫。

3.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篇三

强化事先预防措施

避免事后补救铸大错

企业在用工问题上,以前往往是先把员工招进来上班再说,至于签合同、转关系等手续可以慢慢办理,有的甚至故意拖着不办,以便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企业不会有什么损失。而《劳动合同法》就不一样了。员工受聘上班后一个月不签书面合同,企业就要支付双倍工资;一年不签合同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签了合同后如果文本不给员工,合同期满又不及时续签,不办理退工手续的,企业将承担“补偿金”和“赔偿金”,等等。特别应该引起注意的是,法律赋予了劳动者事后追诉的“权力”。就是说,员工可以当时不与企业计较,一旦企业违法事实既成,员工就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法律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最终不受损害的底线。企业如果缺乏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工作不仔细,手续不严谨,就有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

因此,《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经营者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慎地处理好每一个环节,如果由于对法律理解上的片面,或者工作上的疏忽,对某项工作没有做好,那么就会埋下严重的隐患,说是“定时炸弹”一点也不过分,而且时间越长,危险性就越大,一旦“爆炸”,“威力”就越大,企业损失就越大。

规避这样的风险,唯一的办法就是老老实实地依法办事,认认真真把握好每一个环节,重视事先预防,减少事后补救,千万不要在劳动用工问题上心存任何侥幸。

强化依法用工观念

切忌随意用工揽风险

在用工问题上,企业还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管理员工。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往往容易疏忽对历史原因造成的三类人员的合同管理。第一类是“协保”人员,即社保金缴纳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分离,用工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保金的人员;第二类是退休返聘人员,即已在社会保险机构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第三类是社保金挂靠人员,即社保金账户在企业,并已正常缴纳了有关费用,但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且并不在企业上班的人员。在这里,“社保金账户”是核心问题。前两类人员用工单位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金”,企业可以减少用工成本。而且他们不在《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之内,可以省去许多管理上的手续。但是,他们在《民法》面前,与“法人”是平等的,同样有可能跟企业发生民事纠纷。所以,企业在使用这两类人员时一定要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企业构筑一道防护网。因为这些人往往年龄比较大,身体不太好。在安排岗位和工作时间等方面都要考虑他们的这些特点。在“协保”人员中,还有一种情况是自由职业者。他们成为企业员工后,就不再是自由职业者了,企业便不能以“协保”人员对待,而必须为其缴纳社保金。第三类人员情况就比较复杂。从法律上讲,社保金账户开在哪个企业,他就是该企业的员工,企业就应该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既“挂靠”社保关系,又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就为自己揽进了很大的风险。所以,企业在处理挂靠人员时一定要慎重。

重视规章制度制定

切实用好 “双刃剑”

每个企业都有规章制度,但以前普遍存在“刚性”不足的问题。实施《劳动合同法》以后,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刚性”明显增加了,管理员工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企业的规章制度。所以,《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作了很多规定。

其实,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对员工的约束,也是对企业的约束。对企业来说,再也不能只考虑企业的利益,开个办公会,或者领导碰个头,一个规章制度就诞生了。而应该听听员工的意见,听听职工代表的意见,听听工会的意见,否则就可能会行不通,或者企业有可能付出代价。对员工来说,一个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法”,谁违反了就要受到制裁。客观地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无固定期限员工多了,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了。但并不是说,员工就一定进入了用工保险箱。因为《劳动合同法》仍然规定了在多种情况下,企业可以辞退员工,其中一条就是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反过来说,如果企业违反了既定的规章制度,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员工便可以以此为依据,向企业索回自己的权益;如果员工违反了既定的规章制度,也同样要受到必要的惩罚,甚至被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企业规章制度是一把“双刃剑”,明智的企业管理者一定要十分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临时用工劳动合同 篇四

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名称: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

第二条乙方基本情况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市(县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以乙方实际工作日期为准,且由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确

定,即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可进行劳动合同变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8小时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元。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超出甲乙双方约定工时(8小时)时间以加班形式计算乙方工资(加班累积时间达到6小时,甲方支付乙方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甲方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7天 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京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留农民工务工的工地备查。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三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5.食堂用工劳动合同 篇五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工作时间为下列第种方式

1、每周工作日,分别为周;每日工作小时。

2、其他:

第四条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工资结算周期为(日/周/15日),工资发放时间为,工资发放方式为(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放)。

第五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乙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六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第九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6.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篇六

2008年《劳动合同法》首次对劳务派遣内容进行了规定。 该法颁布实施后,出现了劳务派遣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劳务派遣用工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根据全国总工会测算,全国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11年达到3700万。实践中,劳务派遣用工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表现在:一是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经营不规范。二是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使用劳务工,有的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主要用工形式。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最为集中,金融、 邮政、电信、电力、石油等大型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占职工总数的1/3以上。三是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问题比较突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得不到很好落实,一些劳务工长期没有归属感,心理落差较大。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滥用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常规的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制度造成较大冲击,并给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和2011年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执法检查,两次执法检查报告中都明确要求,要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从维护工人阶级主体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从法律上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二、国有电解铝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1.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某集团公司所属7家电解铝企业中有5家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平均比例达30%。

2.大量劳务派遣工不在“三性”岗位上。大量劳务工所从事的岗位并不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许多电解铝企业在电解工、阳极组装、铸造等基本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3.劳务派遣工与合同制员工收入差较大。调研表明,劳务派遣与劳动合同制员工,特别是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之间存在工资福利待遇上的较大差异。尽管在有的企业已经推行了劳务派遣工与劳动合同用工同工同酬改革,但在福利待遇上仍没统一。

4.劳务派遣工流动性大。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因同工不同酬,劳务派遣工缺乏归属感,不仅流动率非常高,而且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利益群体,他们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当其利益诉求难以满足时,往往会出现大规模的人员流动,不仅造成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而且造成企业声誉的损害。

(二)原因分析

1.电解铝企业生产特性决定了企业采取灵活的用工制度。电解铝属于周期性行业,公司经济效益和国内国际经济波动相关性较强,当经济形势好的时候,经营状况相对就比较好,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经营的难度就比较大。因此,建立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劳动用工制度,是这个行业的基本要求。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的劳动用工方式,遂被大量企业采用。

2.招工难导致国有电解铝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电解铝企业工作环境较差,劳动强度较大,并且由于工资水平与其他企业相比缺乏竞争力,导致招聘难成为电解铝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企业在招不到正式工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劳动力缺口, 只能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3.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严格控制导致电解铝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对国有企业而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严格的工资总额控制,工资总额的增加受制于企业效益增长。由于在企业核算上,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一般不纳入企业工资总额核算而以劳务费的形式指出,不受企业工资总额的控制,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既可以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扩张对人才和劳动力的需求,又可以规避企业工资总额的控制,维护正式职工的利益。

三、《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制度法律修改对国有电解铝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影响

(一)修改后法律严格限制劳务派遣工岗位范围,电解铝企业主营业务岗位将不能使用劳务派遣工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辅业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修订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 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明确禁止用工企业在主要工作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三性”岗位定义,电解铝企业电解、阳极组装、铸造等主要生产岗位不属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自2013年7月1日期不能再使用劳务派遣工。对符合条件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劳务派遣工的数量也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修改后法律落实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电解铝企业用工成本将会上升

修订前的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第63条在原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本次修改,使同工同酬原则得以细化,同工同酬的标准更加明确,用工单位尤其是之前在劳动合同制员工和被派遣员工之间实行不同劳动报酬分配方案的用工单位,需要及时调整不合理的薪酬方案,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风险。该规定的实施,将会提升电解铝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成本,电解铝企业需要考虑原劳务派遣用工岗位是否继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如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则既可以使用正式用工,也可以考虑将相关工作进行劳务外包。如继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应当避免和纠正“混岗” 使用的问题,即不能在同类岗位上既使用合同工又使用劳务派遣工。

关于同工同酬的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编著的《劳务派遣制度与法律适用》一书认为:“同工同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同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在数量上相同。由于能力、受教育程度等个体差异,即使在同一岗位上,付出等量劳动,并不一定能创造等量价值,即使创造等量价值,也还存在年资、以往对企业的贡献等差异。我们考虑,同工同酬应着重强调对员工实行统一的分配制度,只要企业将派遣工与正式工纳入同一绩效考核和工资福利分配制度内公平对待,就可认为做到了同工同酬。”

(三)修改后法律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单位实行行政许可, 企业可供选择的劳务派遣公司范围将会大幅缩小

修订后的第57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体要求为:(一)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门槛,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提升为200万元,并要求取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否则不能经营劳务派遣。资质条件提高后,大大压缩了劳务派遣公司的生存与盈利空间,部分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将可能因资质不达标而被洗牌,企业可供选择的劳务派遣公司范围将会缩小。

四、对策与建议

修改后法律使国有电解铝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依据将不复存在,国有电解铝企业需要根据国家法律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劳动用工结构,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对现有业务岗位进行梳理,界定“三性”岗位,加快调整劳动用工结构

国有电解铝企业需要根据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和电解铝行业生产特性,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6条关于劳务派遣用工岗位“三性”的界定,对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用工数量、用工比例等情况及相关信息,并对现有业务岗位进行梳理,明确岗位属性,哪些属于主营业务岗位,哪些属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对属于主营业务岗位的将不能再使用劳务派遣工,已使用及时进行清退。清退时对目前在岗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转换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对于操作简单、可以计件的辅助性生产性岗位、长期休假的替代性岗位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业务外包的方式。对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要将将劳务派遣用工纳入本单位统一的岗位管理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在起草《关于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将对劳务派遣用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进行明确规定,现阶段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要求,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劳务派遣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比例。国家相关比例出台后,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二)根据劳动用工结构调整情况,增加单位工资总额

国有电解铝企业现有主营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制员工后,所形成的工资将不能再通过劳务费的方式支付,需纳入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需根据劳动用工结构调整情况,增加工资总额。中央企业需要向国资委争取增加工资总额政策,便于所属单位顺利调整用工结构。进一步理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九年制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要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强化二次分配,适度拉开同一岗位不同技能水平、业绩水平的绩效工资差距,逐步理顺岗位之间的分配关系。

(三)对现有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梳理,督促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资质升级

国有电解铝企业要未雨绸缪,敦促现有劳务派遣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注册资本的增资和行政审批,对到期未能完成法定资质手续办理的,终止劳务派遣协议,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相应责任,避免因与劳务派遣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对企业带来的风险。同时,在与新的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时, 应审查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是否符合法定设立条件,避免因与不具备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使用不合法的劳务派遣用工而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四)重视员工调查,预防群体事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7.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篇七

关键词:合同管理;供电企业;劳动用工;应用分析

随着我国企业机制的不断改革,许多企业存在的问题日益明显,例如:企业的相关产权不够明确、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人员冗长、市场竞争力低下等。在供电企业不断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形成了多元劳动用工模式,这种模式的使用导致供电企业复杂的劳动用工管理现状。因此,在新背景下,应该积极进行供电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才能促进我国供电企业的发展。

一、供电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相应人劳动关系制度不合理

供电企业在此过程中作为用人单位,应该明确劳动关系建立的准确定义以及有效劳动合同法的概念。[1]第一,书面劳动合同要放在第一位,实际劳动放在其后,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自提供实际劳动日期开始生效;第二,实际劳动在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早与实际用工,另外,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会受到劳动合同签订过程的影响;最后,劳动人员在实际的劳动同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劳动=关系建立的日期以及提供给劳动者日期,这三个阶段是相同的。

2.容易造成严重的劳动争议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企业解雇员工或者员工辞职,自动离职等,都会造成一定的摩擦、纠纷发生,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来自于劳动关系的主体,即雇主和雇员,劳动关系纠纷的产生,主要体现在劳动者和雇主将受益分布不够合理;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都是以企业盈利为最终目的,在实际工作中一旦企业员工的一些行为影响或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将面临解雇的命运,但是,企业职工代表的是自己利益,如果本身有益不能够保证,不能服众,就会出现抵制企业组织给予惩罚或者的选择一些更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实现的企业。

3.只是单方面的注重合同的签订忽略了合同的管理

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相关人员应该积极对另一方履行合同的信誉和能力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但是,这些只能够反映出相关人员过去的信誉,并不能代表现履行合同的信誉以及能力。[2]所以,在真正的合同管理工作中,不能由于当事人的过去对于合同的履行度较高就忽略从签署合同、交付验收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另外,在合同量较大的供电企业中,不仅是具有和其他企业合同,还有和用户签订的合同,面对如此庞大合同数量,相关工作人员很难对进行合同动态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解决供电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中的有效策略

1.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

在供电企业工作过程中,各供电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劳动法》的学习,积极的对《劳动法》进行正面宣传。只有让双方理解明确劳动关系,并且还要严格执行,才能促进员工踏踏实实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劳动争议的出现。另外,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合同进行监督,在监督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才能完成。[3]监督机构主要由劳动人员、法律顾问、工会以及人事行政部门构成,可以决定总结并提出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对《劳动法》执行中所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2.加强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在实际管理中,相关的供电企业应该进行统一的管理,实现人力资源密集管理型,尤其是加强领导的管理工作,管理工作以及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执行相关政策,加强对下属单位指导。另外,还要积极建立工人管理中心,它的主要功能:一个是派遣工人身份的概念;二是建立从技术工人团队增加了一线员工职位空缺的工作机制。科学合理设置相关职位排列和补偿,加强技术工人的技能鉴定以及相关思想教育培训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严格控制和惩罚违反积机制现象,能够有效的消除企业在管理中存在风险以及相关的法律风险。

3.完善员工薪酬分配机制

[4]在供电企业工资分配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建立完善的员工工资分配制度,对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形成一定的整体比例,同时,拓宽职位级别范围,尽可能的覆盖所有岗位以及所有的工作人员。另外,还要突出相关岗位的价值,根据相关岗位来确定工资,如果员工的岗位变化,则相关的薪酬也要不断变化。积极的执行岗位级别,确保员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和工资变化降到最低。尊重老员工的获得利益,同时还应该对“新员工”设置一个合理的工资水平间隔的过渡方式以及时间。积极的设置相应的团队绩效工资斜率机制,能够有效的鼓励年轻人才、尤其是技术骨干的心扎根于一条线。相关部门还应该积极建立绩效导向的薪酬标准,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同时,相关部门应该保证机会的公平性,保证每个员工都具有公平竞争、选择岗位的机会。

4.加强劳动人员的保护机制

在实际的工作中,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的保护工作中要全面落实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加强团监督检查队伍的建设,积极解决工会专用兼职太多问题,建立一个“安全网”有效的维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团队训练,要坚持是求事实的原则。同时,相关部门还要积极进行创新,对于集团的基层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工作人员要有适应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培训。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政策以及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在供电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的规范供电企业劳动用工,积极的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我国供电企业的蓬勃发展。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人员坚持员工为主体、以劳动合同为核心的原则,不断完善相关的岗位,加强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力,才能有效推动供电企业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卫玉虎.浅析合同管理在电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之我见[J].现代企业文化,2014,(23):80.

[2]王力,曾庆磊,高世超,王阁.电力集体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27):60.

[3]潘泰萍.电力集体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題与对策建议[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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