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合作协议(精选15篇)
1.司法行政工作合作协议 篇一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湖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院士工作站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甲方聘请
院士(教授)及研究团队,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聘期为_____年,聘期届满双方另行协商续聘事宜。
第二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办公、科研条件及经费保障,用于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科研人员的研发经费与奖励资金,并积极协助乙方开展科研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负责承担以下工作
(一)为甲方的长远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制定发展战略及方针。
(二)为甲方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支持。
(三)为甲方培养科技人才,搭建技术创新平台。
第四条 甲、乙双方具体合作技术领域和研发项目及研发成果的授权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时间: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2.司法行政工作合作协议 篇二
未来,双方将在以下几方面展开合作:一是在环境保护等战略规划上开展广泛深入合作。根据清远市的发展需要,华南所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前沿技术研发和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双方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环境保护规划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合作。二是在环境治理等方面提供科技、人才支撑。华南所接受清远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对清远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环保与生态的重大课题、重大工程项目及其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等提供环保科技支撑;为清远市环保系统的环境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技术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提供全方位支持;协助清远市推进环评机构改革等重大工作。三是双方共建合作平台。选择具备条件的科技创新成果建立合作实体,推进实现产业化,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清远市政府为华南所科研成果在清远市应用和转化提供便利和支持;华南所优先选择清远市作为科研成果转化示范区域。四是建立人员交流与互派机制。双方根据工作需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华南所根据清远市需要,帮助培养和引进环保科技与管理人才。
促进双方合作的主要做法有:一是成立合作工作协调小组。由清远市政府市长和华南所所长担任组长,负责协商制定合作规划、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事项。二是选派干部挂职支持。由华南所选派一名副处长到环保局进行挂职支持,给予环保局更全面、直接的专业理论和战略政策支持。三是迅速进行项目对接。对于龙塘、石角的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华南所迅速在已有基础上与清城区环保局进行无缝对接,促进清远电子废弃物拆解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期工程尽快开展。
清远市副市长刘柏洪,华南所副所长刘晓文分别代表双方签字。华南所代表,清远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丹雄,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3.司法行政工作合作协议 篇三
区域信息化分会工作站
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信息化分会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设置 区域信息化分会工作站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信息化分会
询、筹建、调研及平台搭建、软件安装、市场推广。
2.合作方式:在乙方公司的基础上,设立信息化分会工作站,甲方给予指导、协助。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信息化分会
2、负责本区域信息化分会会员入会的宣传、推广;
3、负责本区域信息化分会定期会务及业务沙龙的宣传、推广;
4、协助为本区域信息化分会会员单位提供企业专家会诊服务;
5、协助甲方信息化项目调研工作,并提供办公场地及调研工作中所需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
6、协助甲方完成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编写,为甲方提供政府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提供各类信息数据;
7、协助甲方申报信息化项目,负责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争取政府支持;
8、负责平台后期的运营操作、市场推广、服务落地。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信息化分会
企业介绍(规模、行业、前景) 公司法人资料(身份证、联系方式) 工作站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移动电话) 工作站负责人、负责部门
4.司法行政工作合作协议 篇四
甲方:南京农业大学学院
乙方:
一、双方合作目的为推进产学研合作,深化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我校人才优势、学科优势、专业优势,促进高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建南京农业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以乙方作为南京农业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由甲方授予乙方《南京农业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牌。
2、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前往乙方,参与乙方课题研究。甲方相关学科选派富有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作为学术指导人,聘请乙方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甲方学生的指导教师,共同指导进站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工作。
3、甲方的学生在乙方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对违纪者,乙方有权停止其工作。
4、甲方所在学科领域明确研究生团队带队管理教师,全面负责进站研究生的思想、安全、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
5、甲方在人才培养培训、咨询服务、技术指导、信息交流等方面,对乙方给与支持和协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制定工作站的管理细则,并选派一位领导分管研究生
工作站,安排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的指导及考核工作。
2、乙方应设立专项经费投入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专款专用,并为甲方选派的进站研究生团队的导师及学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工作场所。
3、乙方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进站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补助,研究生享受元/月的生活补助等。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存留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5.行政答辩状不属于行政协议 篇五
行政诉讼答辩状【1】
答辩人:XX市*局
法定代表人:* 职务:局长
地址:XX市*路*大厦
被答辩人:XX市XX区*房产开发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南路室
法定代表人:*
关于被答辩人请求撤销答辩人和市*局作出的《关于置换调整XX县*房产开发公司位于XX工业区用地的决定》(下称《调地决定》)和注销原告国用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下称注销决定)一案,现答辩如下:
根据《XX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七条之规定,答辩人是本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作,答辩人的派出机构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作。
一、涉案宗地的用地功能不符合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要求,答辩人对涉案宗地进行了调整,作出的《调地决定》和注销决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XX年6月编制完成,20XX年*月15日经XX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涉案宗地国用(1998)字第*地块正位于XX工业区内,原用地功能为商住用地,而《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涉案宗地的规划是工业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XX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条“本市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服从市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依法做出的置换、收回等调整用地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涉案宗地用地功能与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答辩人作为市*行政主管部门,市*局作为市*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要求,依照法定职权作出《调地决定》对涉案宗地进行了调整,并注销了被答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二、答辩人作出调地、注销被答辩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决定的程序合法。
20XX年6月16日,XX市*局XX分局、XX市*局XX分局在《XX报》刊登公告,告知答辩人调地答辩人前来办理调地手续,已经履行告知义务,但答辩人一直未能前来办理手续。答辩人作出调整用地的决定并未直接涉及被答辩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无须进行听证。
三、置换用地也是被答辩人主动提出的,调地决定已经充分保障了被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20XX年9月13日,被答辩人主动向XX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为避免扩大损失,恳请及时置换土地给被答辩人。调地决定已经充分考虑了被答辩人的合法权益,虽然面积有所减少,但明确了调整前后的用地功能不变,可建设的规模不变,对被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实质影响,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综上所述,答辩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被答辩人起诉理由缺乏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请求法院依法维持答辩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市*局
*年*月二十七日
行政答辩状范文【2】
行政答辩状是指行政案件的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起诉状、上诉状或申诉状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并提出反驳理由的书面文件。
答辩人:林业局 地址:区劳动南街43号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 务:局 长
被答辩人:_____,男,汉族,现年60岁,小学文化,农民。 住址: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男,汉族,现年27岁,初中文化,农民。 住址:__________
关于被答辩人_____、_____不服答辩人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___号、第056号《甘肃省林业行政决定书》提起的行政复议请求,做如下答辩:
一、违法事实
20____年2月18日,我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____镇____村九社,有人要拉运木材到兰州出售,车号为甘G-_________号,要求我局派人前往查处,随后我局派稽查人员到张肃公路巡查。于当日下午在新墩镇高速公路路口将该车辆查获,经调查,_____、_____在未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雇用甘G-14738号汽车拉运原木(白杨木)20.9m³(其中_____18.365m³,_____ 2.535m³)运往兰州出售。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1、运输合同、木材检尺清单,货到兰州的.联系方式,证明当事人从事木材运输活动的情况。
2、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3份,证明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事实。
3、现场拍摄的照片5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实物和运输工具。
二、被答辩人主张不明确,应驳回复议请求。
三、答辩人作出的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56号、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___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正确合法。
1、主体合法
根据行政职权法定原则,法律授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涉嫌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权。
2、程序合法
本案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等程序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合法。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收集证据,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答辩人对无证运输木材的行为供认不违。
4、适用法律得当。
被答辩人的行为违反《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一款规定,没收被答辩人的全部木材,符合法律规定,使用法律条款适当。
综上所述,答辩人依法对被答辩人作出的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56号、甘林罚书字(20____)第0___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是正确合法的。
四、答辩人主张
请求复议机关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复议请求,维持答辩人的具体行政行为。
此致
_____人民政府
答辩人:______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本答辩状副本二份;
6.司法行政工作合作协议 篇六
关键词: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程序 性质 救济程序
一、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程序概述
新民诉法第194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19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 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条出台以前,公民在社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并在调解成功后形成调解协议。但是该份调解协议并没有执行效力,如果是一方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只能就纠纷本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条出台后,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双方共同就该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如果再出现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程序具体规定
(一)案件管辖。鉴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自启动就蕴含了很强的当事人自主选择,确认程序从一开始就是当事人选择的结果,从尊重当事人选择的角度上讲,应首先考虑当事人的选择。故应遵循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地优先,当事人住所地和调解协议履行地为辅,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原则。
(二)申请与受理。在申请上,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在受理上,基层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对确认申请进行审查。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方式和审查内容。在审查方式上,从我国目前司法实践和司法解释来看,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审查采取形式审查和有限的实体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更具合理性。在审查内容上,首先应当明确,确认调解协议审查的对象应该是调解协议,而非案件本身。确认调解协议审查的重点在于调解程序的合法性审查,而不应对纠纷案件本身进行全面的实体审查。
三、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程序的性质探讨
从民事诉讼法理论来看,民事诉讼程序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诉讼程序,二是非讼程序。关于民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性质,存在"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之争论。新民诉法明确将其定性为"非讼程序",符合大部分学者的观点,也使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声减小了不少。笔者也同意将其定性为"非讼程序",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法院对调解协议效力的确认程序不必开庭审理,只是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当面询问,且采用"裁定"的裁判形式。第二,当事人对裁定结果不能提出上诉,这也是"非讼程序"的重要特征。
四、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程序的缺陷及完善
(一)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范围
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范围,只有《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24条规定了七种不予确认的情形,但具体对哪些民事纠纷进行确认并未明确。目前,我国可以调解的纠纷范围极其广泛,但并非所有的调解协议都适合进行司法确认。由于纠纷类型的多种多样以及各种新类型矛盾的出现,正面的概况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纠纷类型,因此有必要从反面对不宜进行司法确认的纠纷予以明确。除《若干意见》确规定不予确认的情形外,笔者认为以下几类纠纷也不适宜进行司法确认:一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群体性纠纷;二是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矛盾;三是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大的民商事纠纷等。所以,笔者认为司法确认的案件范围应该进一步明确。
(二)申请主体
民诉法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程序,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即任何一方拒绝或不同意申请都将使司法确认无法进行,调解协议也自然无法获得法律上的执行力。然而在实践中,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反悔,不愿履行协议,其自然不会申请确认调解协议,这将使调解协议变为一纸空文,这显然有悖于司法确认制度构建的初衷。笔者认为,在程序的启动方面限制过于严格。从所有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的启动方面来看,当事人双方合意启动程序的规定尚不存在,即使是非讼程序也没有先例。当事人一方启动并不影响适用非讼程序来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因此,建议改为当事人一方即可申请司法确认,启动司法确认程序。
(三)司法确认的救济程序
经司法确认生效后的调解协议,是可能出现错误确认的情况的,所以对错误的司法确认予以纠正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法律只规定了案外人认为法院做出的确认裁定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裁定,并没有规定对当事人的救济途径。笔者认为对司法确认错误的情况进行救济是必要的。而且,根据司法确认程序的非讼性特点,对司法确认决定的救济也应当适用同一程序,并由原审法院予以纠正。实践中,江苏省高院出台的《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认决定,发现确有错误需要撤销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裁定撤銷原确认决定书,重新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基于以上实践中的做法,建立对发生错误的司法确认决定的救济程序,以保障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是很必要的。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程序是我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背景下对传统纠纷解决方式的司法吸收。本文对对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程序的案件管辖、申请与受理、审查方式和审查内容、法律文书的形式进行了简单的阐释;对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程序的性质进行分析;提出了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程序的缺陷及完善措施。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制度,但是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程序还是一项比较新的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难免存在缺陷,在很多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宋朝武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3]刘敏:《论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载《江海学刊》2011年第4期。
[4]王亚新:《<民事诉讼法>修改与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载《清华法学》 2011 年第3期。
[5]唐力:《非讼民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研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7.合作协议协议书 篇七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供应商商会与各大企业平台、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直接联系,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商会力量及肩负企业责任。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办项目项目名称:
二、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作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项目费用
1、预算费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_市供应商商会项目承办预算费用为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此费用仅为预算费,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乙方需保留必要发票、凭证、收据等有效凭证待项目完成后期审计、核查使用。
2、资金划拨甲方在与乙方确立项目策划案、预算方案后,须及时划拨筹办预算资金总额的到乙方账户,乙方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参照策划案开展工作。项目资金开支明细,甲、乙双方将在项目 完成后____日内,本着合理、透明、公平的原则进行审计,多退少补。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甲方具有合作项目的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项目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2)甲方有权跟进、督促项目工作进程。
(3)甲方拥有本项目的最终主办权并有对本项目各环节、流程设计的决定权利。
(4)若乙方策划、筹办不及时,甲方有终止合作的权利。
2、义务
(1)甲方需要配合、协助乙方完成本项目筹办、举行工作。
(2)甲方需向乙方及时提供本项目的基本信息。
(3)本项目情况变动,甲方应该及时通知乙方做出相应调整。
(4)甲方应确保本项目资金及时划拨至乙方账户。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乙方具有合作项目的全程运营、策划权,合作项目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2)乙方有权知道、获悉甲方涉及商会本项目的全部信息。
(3)若甲方资金未及时到账,乙方有终止合作的权利。
2、义务
(1)乙方要主动承担本项目的筹办工作,提前制定工作计划、预算、现场实施方案及品牌活动展示。
(2)乙方需要积极筹划、合理分工,确保本项目顺利举行。
(3)乙方为本项目后期资金做好合理审计、凭证到位工作。
(4)乙方为本项目举办、进程承担责任。
七、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4、在合同施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违约一方需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实际损失。
8.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 篇八
记者日前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自《人民调解法》颁布后,第一例被太仓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产生于沙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11月中旬,沙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该镇某化纤有限公司与吕某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在调解中,调解员告知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告知其按照即将正式实施的《人民调解法》相关内容,即在双方达成协议后,为保障双方的权益,可在一个月内自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书。事后,当事人因赔偿的数额较大,主动到市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书。市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后出具了决定书,裁明:“本院认为,该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双方当事人理解所达成协议的内容,自愿接受因此产生的后果,一致同意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市人民法院出具的这一决定书,对于提高我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9.阿里与云南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篇九
“互联网+”理念自今年“两会”提出之后,日益成为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云南省,也加快了发展信息经济的步伐,这一次云南省选择了阿里巴巴集团。在云南省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际,双方共同主办了这次“互联网+”云南论坛,希望藉此为西部经济腾飞插上新的翅膀。
共同力推“智慧云南”
在论坛举办前夕,云南省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推动“互联网+”战略在云南的落地,在云计算和大数据、互联网旅游、城市服务、电子商务、智能物流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促进云南的“智慧旅游”发展,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开创“互联网+云南”的新局面。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阿里巴巴集团总裁金建杭出席签约仪式。云南省副省长刘慧晏与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胡晓明分别代表双方签约。
金建杭表示,阿里巴巴与云南的合作,恰逢其时,互联网已经从IT(信息科技)时代发展到DT(数据科技)时代,阿里巴巴愿意用自己的技术、平台和各类应用场景帮助云南更快实现“智慧云南”。
云南是中国西部的重要战略省份,也是互联网经济的新兴蓝海。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云南省网民规模达1643万人,网民普及率35.1%,相比全国平均水平的47.9%,云南省的互联网应用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农业和旅游成最大亮点
云南地大物博,具有非常丰富的农业资源和旅游资源,在本次论坛上,农业和旅游也成为云南电子商务经济最大的亮点。
据阿里旅行总经理李少华介绍,云南旅游在阿里旅行平台上优势十分明显,从目的地旅游商品销售额来看,云南在国内度假目的地中排名第一,份额达20%,在所有目的地中排名第三,仅次于马尔代夫和泰国。目前,阿里旅行平台已经汇集了近2000家云南旅游商家,在线商品数近8万,可售卖酒店数量超过1万家。2014年,超过220万名消费者通过阿里旅行平台来到云南旅游,其中80后占比54%,90后占比20%。据悉,4月28日,阿里旅行将与当地旅行社合作,首推“去啊专线”云南团,以推动云南旅游O2O化,提升云南旅游品质和溢价能力。
在“互联网+农业”领域,云南也毫不逊色,据阿里研究院统计,2014年云南省农产品卖家总数近2万家,在全国排名第10位,普洱、三七、鲜花等产品在全国排名都比较靠前,其中普洱一年销售额达10亿元。目前,淘宝特色中国已经在云南开通了云南馆、香格里拉馆、丽江馆等地方馆,成为地方农产品原产地直销的重要平台。云南省政府和阿里巴巴集团代表均表示,要携手努力,让云南成为全国人民的“菜篮子、果篮子”。
2014阿里农产品白皮书发布,无线化和O2O成未来趋势
本次论坛上,阿里研究院正式发布了《2014年度阿里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报告》。阿里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报告自两年前首次发布以来,已经成为国内农产品电子商务领域的风向标。
报告显示,2014年农产品网商群体迅速扩大。截止到2014年年底,阿里零售平台上经营农产品的卖家数量为75万个,相较2013年增长61%。同时,阿里零售平台上注册地址在乡镇的农村卖家达66万个。
与此对应,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也再创新高。2014年,阿里平台上完成农产品销售483亿元(有效GMV),同口径相比,较2013年增长70%。
从具体类目来看,阿里零售平台上,零食/坚果/特产为最大农产品类目,占比32.21%,但占比有所下降。从增长趋势来看,鲜花绿植类目增速最高,达到165%。从单品来看,阿里零售平台上枣类为销量最大单品,销售额超过18亿元,乌龙茶、普洱等也排名前列。增幅最快的单品为牛油果,增幅达到676%,紧随其后的是桑葚、鱿鱼、柠檬、榴莲等。
无线化和O2O正在成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重要发展趋势。2014年,在阿里零售平台上,农产品在无线渠道的交易占比从2013年的14.23%提升到38.60%。2014年,随着O2O生活服务的崛起,相关农产品O2O交易迅速飙升,较2013年增幅达到1548.32%。
10.浅淡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篇十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司法制度。实践证明,这项制度对于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矛盾,提高效率,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是行之有效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种民间纠纷大量上升,人民调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较突出的是,调解协议达成后因无法律约束力和司法保护,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随意反悔或不履行,调解组织无能为力,社会矛盾和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了社会安定,审判实践中,法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正式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法院不以原调解协议为判决依据,而是按法律的规定对该案件作实体判决,这就造成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重复劳动。因此,笔者认为,传统的调解缺乏有力的司法保护,难以调处新形势下大量的民事纠纷和民事案件。有效的办法是,实行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保护制度。
一、民事调解协议司法保护的含义和作用
1、司法救济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对经调解组织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该协议双方自愿,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或显失公平的,应确认其效力,判决支持有效的协议内容。对调解协议实行司法保护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对调解协议司法保护虽无法律规定,但纠纷当事人是平等主体,在调解组织主持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并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民事调解协议符合合同的特征,应该享有合同的效力,把调解协议视作合同来保护,符合立法精神的。
2、实行民事调解协议司法保护的意义在于:
(1)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一起民间纠纷经过调解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但一方反悔或不履行,纠纷仍没有解决。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按程序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该纠纷解决时间长,投入人力、物力多,不符合现代高效率、低成本的司法原则。如果该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法官仅审查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即自愿、协议内容不违反法
律或不显失公平的,确认其效力,直接按协议内容判决,大大缩短审判工作程序。
(2)减少诉讼或上诉、申诉率。调解达成的协议,一般当事人能自觉履行,少数不“诚信”的当事人反悔或不履行,诉至法院,法院经审查当事人反悔或不履行无正当理由,即判决支持原协议内容,当事人自愿理亏,多数当事人能自觉履行协议、不诉至法院。就是进入诉讼程序的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也很少上诉或申诉。
(3)维护权威,解决纠纷。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反悔或不履行,得不到司法支持,维护调解组织的威信,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化解大量民间矛盾。
(4)提倡诚信,弘扬正气。协议一旦达成,双方 均应严格遵守。但少数当事人不守信用,出尔反尔,钻法律空子的法院判决不仅不予支持,而且要承担诉讼费用增加其经济负担,起到教育人们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的社会效果。
二、民事调解的类型
根据审判实践,民事调解主要分为三类:
1、法院诉讼调解。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调解贯串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可以庭前调解,可以庭审中调解,可以在一审程序中
调解,也可以在二审程序中调解、再审程序中调解。
2、公安行政调解。公安机关在履行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职责过程中,当事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造成民事争执部分,当事人因交通肇事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主持的调解活动。
3、地区民间调解。乡镇、村委会、街道及其所属的居委会的调解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在辖区范围内,依据自愿原则,对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进行的调解活动。
三、司法审查
民事调解协议的审查应按照《民诉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
1、诉讼调解协议。在诉讼中,法官主持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俗称草签协议,要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主持调解法官、书记员签字;在正式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审查其反悔理由是否成立。如协议系自愿达成,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或显失公平的,确认其有效。
2、公安行政和地区民间调解协议。这类民事调解协议的审查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协议规范。调解协议应是书面的,纠纷事实基本清楚,履行内容明确,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调解组织和主持调解人盖章、签名。主体合格。纠纷当事人是承担权利义务的当事者,达成协
议要当事人亲自到场签字,如因生病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其代理人,代理人要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并写明委托事项、权限。口头委托的要有书面记录。双方自愿。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不得进行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内容合法。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不显失公平;双方为解决纠纷,一方或双方作出适当或较大的让步,是对自己权益的处分,是允许的,如果当事人对让步大不提出异议,法院不主动审查;对“显失公平”度的把握要从宽。协议履行。协议履行审查主要是为法院是否受理或受理后裁判作辅垫的。协议是全部履行还是部分履行要有书面记录或其他证据证实或双方认可。
四、司法保护
经司法审查与确认,根据调解协议合法性和履行程度,法院作出相应的裁定或判决。
1、诉讼调解协议合法有效的,判决维持原协议。对调解协议有效的,一方反悔或达成协议后已履行部分或已履行完毕的,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法院应原协议内容判决。
2、公安行政和地区民间调解协议的保护,应分不同情形处理:
调解协议合法有效的,应予支持。在判决书事实部分
对调解协议的形成进行叙述;本院说理部分应从法理、情理有针对性加以全面阐述;判决主文中把协议主要内容写明确,不受协议条文和文字的影响。
部分有效的,支持有效部分。对部分协议有效的,判决予以支持,但对部分无效的处理应按法律规定予以判决,在判决书中事实部分和说理部分分别叙述和阐述,判决主文部分也要体现协议有效部分的内容。
协议分部履行部分未履行的,未履行部分法院按有效协议作出实体判决,已履行的法院不作处理。
11.合作社合作协议书 篇十一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的合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法、违规和有损国家利益、公众利益以及合作双方的利益。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应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并重,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
3、甲乙双方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结成紧密的合作伙伴,持续深入发展双方可能的各个方面或行业领域的合作。
二、运行方式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开放式溯源平台。乙方自行组织生产,准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基础条件具备后,向甲方提出加入申请,甲方按审核标准对乙方条件进行审核。
三、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
1、在协议约定的技术项目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支持。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后,甲方组织产品销售时,乙方为其提供产品相关信息,保证产品正常销售。
3、甲乙双方应充分利用溯源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4、甲乙双方不得以合作机构名义做违法、超出合作业务范围及影响对方形象的一切工作及行为活动。
5、甲乙双方工作过程中,出现有损害双方形象及违反双方规定的行为,对方有权利单方面中止协议,同时有权利追究违反规定一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6、甲乙双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7、甲方负责为乙方培训系统操作人员,乙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合作内容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四、协议的生效、补充、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12.中国4A与杭州政府达成合作协议 篇十二
根据协议,本年度中国4A与杭州合作,不仅把金印奖颁奖典礼设在杭州,更在此基础上,增设高端论坛、沙龙、广告展览展映等一系列活动。行业高端论坛将聚集最优秀的广告作品、最权威的创意大师、营销大师及最具实力的广告公司,就行业趋势、品牌发展等问题充分沟通与互动;就品牌规划及重点企业品牌发展。
中国4A还将组织沙龙活动,进行高端对话访谈,现场诊断互动,指导品牌健康、跨越式发展。配合文博会的主题展览,中国4A将增设金印奖历年获奖作品展览及国内外杰出广告片展映,为文博会及广告圈的受众提供广告创意的饕餮盛宴。
近年来,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杭州市西湖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的推动下,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已连续成功举办六届。去年文博会设立了二十余个展区,有三十多项论坛赛事和活动在会议期间举办,吸引了大批国内外的文创人士参与,营造了良好的文化创意氛围,其规模和影响力还在逐步扩大。
中国4A金印奖(由中国4A创意金印奖、中国4A媒体金印奖构成)是中国广告业的创意风向标,旨在树立中国广告创意的最高标准,褒奖出色的广告创意。4A金印奖每年举办一次,自2006年第一届中国4A创意金印奖启动以来,历经六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集合国内最优秀的广告作品、最权威的创意大师、营销大师以及最具实力广告公司的专业平台。每年一度的金印奖颁奖典礼更是成为中国广告业的年度盛典,汇聚行业内权威大腕、学术界的著名专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创意大师。
中国4A金印奖与杭州文博会的强强联手,不仅会进一步增强杭州的文化创意氛围,还会将金印奖的影响持续扩大。同时今年中国4A在金印奖颁奖典礼基础上组织的高端论坛、品牌发展沙龙、4A金印奖历年获奖作品及国际经典广告作品展映及点评等一系列活动将引爆广告行业全年热点,为杭州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注入新鲜动力。
13.协议离婚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 篇十三
张莉和赵刚现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两人于1994年结婚。婚后头两年,两人的关系还算好,但后来两人的关系开始恶化,常为了一些小事争吵,赵刚还会动手打她。为了孩子,她把很多苦都往肚里咽,长期忍受精神折磨。
2004年1月,张莉开始出现怪异行为:她常在单位哭泣,称是“激动地哭、感动地哭”,单位领导找她谈话,她向领导鞠了一躬,不说话就走了;回到家后,她的话也很少,有时会打开窗户,向外大叫。4月,家人把她送到了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治疗,张莉被诊断为“双相障碍”。住院近一个月后,张莉因病情好转出院。
同年9月,张莉回到单位上班,但刚过一个多星期,张莉又出现躁狂症状,于是又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住院约10天。张莉表示,她之所以再次发病,是因为那时赵刚叫她离婚,她觉得烦躁。此后的一段时间,张莉一直靠吃药调节精神状态。
2005年初,赵刚再次提出离婚。2月2日,两人就在白云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张莉表示,当时她受了妄想症的支配,觉得离婚后会过上好日子,所以连《离婚协议书》看都没看,就去民政局办了手续;手续办完后,还“挺高兴的”。离婚后不久,张莉也回了老家。去年3月,张莉的父母才知道张莉已经离婚,再看看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两位老人顿时惊呆了:根据该协议,张莉离婚后无钱也无房;更荒唐的是,张莉在该协议中自认“女方生活作风不好,长时间有婚外情,伤害了男方的感情”。
张莉在老家治疗,她的父亲来到广州,向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后撤回了复议请求,而直接以张莉的名义将白云区民政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该离婚登记。
案件分歧:
张莉的代理说:“张莉当时精神疾病还没有痊愈,还在服药治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办理离婚登记。她当时缺乏认知能力,其实从那份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分析出来,这连普通人都看得出来,民政局作为专业机构,却没能看出来。”
张莉办理离婚登记时到底是有无患病呢?白云区法院曾做过调查。
张莉的邻居回忆,“那段时间我曾经在楼道亲眼见到张莉把垃圾桶踢坏,把垃圾撒得到处都是。春节前后,她还把铁锅扔到楼下,差点砸中一名老太太。”
2005年9月,法院委托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论是,办理离婚手续时,张莉患双相障碍(部分缓解期),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目前处于双相障碍(缓解期),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院判决: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离婚可通过行政程序,也可通过诉讼程序。民政部门准予离婚登记,须查明双方是否确属自愿离婚。
分析:
《离婚证》虽然被判撤销,但在白云区法院看来,对此有过错的是赵强。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对于民政局来说,张莉在整个办证过程中自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外观特征无法判断张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致使民政局不具备相应的注意前提,涉案行政行为的无效完全是因为赵强故意隐瞒张莉有精神病史,导致民政局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对张莉的主体资格无法作出正确判断,因此赵强存在过错,本案的诉讼费及鉴定费应由赵强承担。
14.合作协议(三方协议) 篇十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为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各方投资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投资额及投资方式
经各方同意,注册成立________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甲方负责工商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二、利润分享与亏损负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三、事务执行
由甲方负责规划、筹备共同投资项目前期的日常事务,办理项目所需各种证照,各项建设完成证照齐全,开始正式营业起,由乙 方管理日常事务甲方监管,丙方不参与管理,但可进行帐目查询。
四、本协议未尽事项,各方可以补充规定,经各方认可,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15.司法行政工作合作协议 篇十五
2010年10月7日,在中国和意大利两国总理见证下,文化部部长蔡武与意大利文化遗产与活动部部长邦迪在罗马签署《中国国家文物局与意大利文化遗产与活动部关于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意大利共和国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协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与意大利文化遗产部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后,中意两国在文化遗产领域签署的第三个合作文件。
根据《备忘录》,中意两国将在博物馆和古迹遗址管理、互换和联合办展、馆藏文物交流、博物馆人员交流、打击文物走私、文物保护技术交流、互换常设展厅等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意两国将互相在对方国家级博物馆设立常设展厅,这是在20余年合作积累的良好互信和丰富经验的基础上,中意两个拥有古老文明的国家在文化遗产领域交流与合作的有益探索,也是国际博物馆馆际交流的创新形式。
《备忘录》签署后,两国文化部长出席了在罗马元老院举办的《秦汉-罗马文明展》开幕式。
中埃签署保护和返还从原属国非法贩运被盗文化财产的协定
10月12日下午,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最高文物委员会秘书长扎西哈瓦斯在开罗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政府关于保护和返还从原属国非法贩运被盗文化财产的协定》并交换了协定文件。目前,在国际公约框架下,中国先后与秘鲁、印度、意大利、菲律宾、希腊、智利、塞浦路斯、美国、澳大利亚、土耳其、埃塞俄比亚等12国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
根据协定,中国国家文物局和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将分别作为两国政府的专门机构,负责双方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合作事务的具体工作。
博物馆
杨靖宇纪念馆新馆落成
9月18日,吉林省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暨靖宇县杨靖宇将军纪念馆新馆揭牌仪式,在杨靖宇将军殉国地举行,来自社会各界上万人参加了仪式。
新馆建筑面积2766平方米,是一个斧头的抽象造型,象征着杨靖宇率领的抗日队伍是由中国工农红军组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是人民的军队。整个建筑用灰色的大理石挂面,寓意着银灰色的大斧是钢铁铸成的,象征着抗联将士钢铁般的意志。宝鸡青铜器博物院落成开放
全国最大的青铜器专题博物馆——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正式落成开放。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姚引良等出席落成典礼。
宝鸡是炎帝故里,西周和秦王朝发祥地,尤其以周秦青铜重器的出土与发现为世人所注目,被誉为“青铜器之乡”。新落成的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荟萃了宝鸡地区出土的珍贵青铜器1500余件(组),包括著名的何尊、史墙盘、三年兴壶等国家一级文物百余件。
展览
《方力钧》揭幕今日美术馆
由今日美术馆、广东美术馆联合主办的《方力钧》8月21日至9月4日在今日美术馆展出。这是今日美术馆继2006年举办《今日方力钧》之后的一次介绍和研究艺术家创作经历的大型展览。
展览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文献部分,展览将系统化的选出艺术家在不同阶段学习积累和创作实践等一系列关键资料,用以深刻反映出巨大时代变迁下的中国对于个人生存的特殊影响,和特定历史环境对艺术创作的影响。展览将通过艺术家的草图、笔记等来呈现他在时间中积淀的冥冥所思和异乎寻常的饱满创造力,通过这些“创作档案”我们便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透视艺术家所处的特定时代以及对特定时代的价值判断和思想境遇。第二部分展出了方力钧2006年后创作的新作品,包括最近的重要之作,使我们能够连贯性的了解和感知到艺术家当下的创作状态。
浙江省博迎来“青铜时代”
9月10日,来自河南博物院的“青铜时代——中原夏商周文物展”在浙江省博物馆武林馆区开幕。该展览汇集了多年来河南出土的夏商周时期文物精品111件(组),其中,一级品文物有20多件(组),重点反映三代的礼制与文化。展出文物分为四大类:青铜器、玉器、陶器和货币文物。其中,青铜器是本次展览的核心和最大看点,有夏代我国最早的青铜容器爵、斝等。展览将于11月10日结束。
首届世界华人典藏大展开幕
9月28日,由首都博物馆主办、香港玉树堂文化有限公司协办的“首届世界华人典藏大展”在首都博物馆开幕,由美、英、法、新加波、台湾、香港、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藏家提供的100件(套)精品闪亮登场,包括宋代官窑、哥窑、清代瓷器和书画等,其中原藏于北京故宫的“清乾隆洋彩雕瓷转心瓶”成为焦点。
本次展览是国内首次大规模地将世界各地的华人收藏精品集中在一起同台展出,大多数作品都是来源于民间且首次与收藏界人士之外的观众见面。展览期间,首博还专门开辟出一块文物鉴赏区域,推出数件藏品与观众近距离接触。展览将于2011年1月9日结束。
民国瓷器艺术展在京开幕
9月28日,由北京市文物局主办,北京艺术博物馆、景德镇陶瓷馆承办的《传承·跨越——民国瓷器艺术展》在北京艺术博物馆开幕。展品170件,包括“洪宪”款识瓷器、民国总统用瓷、“康德”年款瓷器、珠山八友瓷器、仿古瓷器、醴陵釉下五彩瓷器等。
民国瓷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反映了民国重大历史事件和时代特征,是重要的文物遗存和历史见证物;对于中国传统古陶瓷工艺和文化,既有传承和模仿,更有变革与创新,对中国现代陶瓷发展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本次展览将于2011年1月5日结束。
马凌画廊推出最大型毕加索展览
9月28日,马凌画廊(Edouard Malingue Gallery)在香港中环开业,成为香港首家唯一专门代理印象派及现代艺术的画廊。开幕当日至12月4日期间,画廊将举行香港历来由画廊策划的最大型毕加索展览,向收藏家及公众呈献一系列珍稀毕加索大师级作品,其中,毕加索“蓝色时期”水彩作品《两裸像之研究》以及《戴帽的女人》等众多具博物馆藏水平的杰作均为首次亮相亚洲。
马凌画廊由法国画商马凌(Edouard Malingue)创办,代理莫内、蒙德里安、达利、杰克梅蒂等西方印象派及现代大师的艺术品,同时也代理旅居巴黎的华人大师之作,包括赵无极及朱德群。
《忽必烈的时代——中国元代艺术展》在美国开幕
《忽必烈的时代——中国元代艺术展》于2010年9月28日在美国开幕。展览由中华文物交流协会与美国纽约大都
会博物馆联合举办。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作为中方承办单位,组织了13个省市自治区的25家文博单位的百余件文物精品参展。另有来自台北故宫博物院以及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地多家博物馆及私人收藏家提供的百余件展品参展。
杭州举办“南宋瓷器精品大展”
10月1日,“清雅——南宋瓷器精品大展”在浙江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新修的名窑传承馆开幕。展览共分“风雅极致”“青之葱郁”“青白之光”“黑之魅惑”“碎片断想”五个篇章,汇聚了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天津博物馆、福建博物院、江西省博物馆、浙江省博物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杭州历史博物馆、吉安市博物馆、湖州市博物馆和丽水市博物馆等国内十余家博物馆(院)的南宋瓷器精品130件(套)以及南宋时期代表窑口出土的瓷器标本精品200余片(件)。其中,国家—级文物22件,二级文物39件。
展览期间还将举办“瓷中有真意”系列讲座,包括“南宋越窑”“宋元水下考古”“南宋宫廷用瓷的考古学观察”等主题,由古陶瓷学界的专业人士主讲。展览为期三个月,将于12月31日结束。
遂宁宋代窖藏瓷器亮相恭王府
9月21日,由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与四川遂宁宋瓷博物馆共同举办的“梅香翠雅——四川遂宁宋代窖藏瓷器展”在恭王府乐道堂展厅开幕。共展出遂宁青瓷博物馆藏瓷器97件,其中一级文物23件,创恭王府历次文物展之最。这批文物于1991年在遂宁市南强镇金鱼村被发现。出土窖藏瓷器以龙泉窑和景德镇窑为主,兼有少数定窑、耀州窑及四川地方瓷窑的产品,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宋瓷的艺术风格。展览将于11月20日结束。
中国美术馆推出“美国当代版画展”
10月10日,由中国美术馆策划组织的“美国当代版画艺术展”开展。该展览聚焦于美国版画过去30年来的发展状况,第一次将美国当代版画介绍给中国艺术界和公众,从中可见一大批著名美国艺术家在版画上的探索与创新,更可见美国版画在拓展“印制”语言上的多样性,其中与新材料、新技术结合所呈示的版画新面貌,反映了数字时代的艺术特征。展览将于11月3日结束,此后还将到上海、杭州和深圳巡回展出。第二届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10月开幕
南宋官窑菱花洗、元青花大罐、赵孟頫摹本《兰亭序》、“乾隆御览之宝”青玉玺等众多难得一见的私人收藏顶级文物艺术品10月齐聚北京,亮相“第二届北京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
“北京·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两年一届,今年10月21日至25日举办第二届,由北京市文物局等单位主办,北京商报社等单位承办,已被纳入到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届时将分别在北京国际会展中心(主会场)、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展览馆(分会场)举办,主会场为高端文物艺术品展览。10月23日举办主题为“人文北京·典藏世界”的高峰论坛。
第三届亚洲艺术博览会明年1月在京举行
第三届亚洲艺术博览会将于2011年1月7—10日在主场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开幕,系列活动为期6个月。本届亚洲艺术博览会成为欧盟中国经济文化委员会的战略合作伙伴,以“巴黎秋季艺术沙龙”亚洲选拔展和中国同名展为契机,选拔亚洲优秀艺术家推向世界高端市场,并引进西方优秀文化。
拍卖
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高管人员暨《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宣贯专题培训班在杭举办
9月14—17日,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和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组织的首个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高管人员暨《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宣传贯彻专题培训班在杭州举办。来自全国20个省(区、市)的127家文物拍卖企业151名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此次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首次针对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组织的专题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到《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条文解读、“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标准化达标企业”评定工作的有关说明、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行业职业操守,拍卖企业法律风险规避,企业人才战略管理、收藏文化、艺术品拍卖哲学思考、《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颁布)修订研讨等课程。这是中国拍卖业恢复发展以来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的大集训,将对以后企业科学发展、诚信经营以及对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嘉德四季3.92亿元收槌
经过四天拍卖,9月21日,嘉德四季第23期拍卖会在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完美收槌,总成交额达3.92亿元,为今秋第一场拍卖会划下圆满句号。
中国书画总成交额超过3亿元,近现代书画众多大名头、大尺寸作品创出高价,平均成交率超过90%,李可染《云龙山写照》以估计近6倍的470.4万元成交,董其昌《疏林茆屋图》以324.8万元成交。瓷器玉器工艺品部分创出5780万元的成交额,无款官窑代表作清康熙天蓝釉百条缸280万元成交。作为最稳定的收藏板块,古籍善本部分总成交额、成交比率创出新高,成交额2924万元,成交率83%,众多“性价比”极高的各类藏品,受到新、老藏家一致欢迎。版本极为罕见的明永乐十八年刻《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名称歌曲》以89.6万元拔得头筹,估价仅2万元的严复手稿以84万元成交。
首尔拍卖现代及当代艺术秋拍成交7852万港币
10月4日,首尔拍卖(Seoul Auction)在香港君悦酒店举行“现代及当代艺术”秋季拍卖,推出60件精彩西方及中韩日名家杰作,创下7852万港币的总成交额。当中的焦点拍品,夏加尔(Marc Chagall)代表作《动物寓言与音乐》,经过激烈竞投,最终以3217.2万港币由一位亚洲藏家投得,打破历来亚洲拍卖会上现代西方大师绘画最高成交价纪录。毕加索的《画室里的模特儿》以1817.2万港币也由亚洲藏家投得。
Acker Merrall & Condit推出名酒零售及网上拍卖会
10月5日,美洲酒商Acker Merrall & Condit,宣布于10月在香港推出名酒零售业务及网上拍卖会。零售服务每星期通过电邮通讯,为客户介绍最顶尖酒庄出品,尤其重点推介以箱为单位的珍酿。亚洲零售服务推出首星期,已创下200万港币的成交额。此外,客户可登录www.ackerwines.com参与网上拍卖会,每月首天举行。10月即将举行的一场,将呈献来自香港的私人窖藏共810批名酒,预计成交总额500万港币。所有顶级名酿全部妥善存放于香港的专业酒窖Crown Wine Cellars,状态完好。此外,11月5—6日及12月10—11日的拍卖将为藏家呈献更精彩的顶级名酒系列。
香港国际古玩及艺术品博
览会成交额同比升四成
为期4天的“香港国际古玩及艺术品博览会”(FINE ART ASIA 2010)于10月6日结束,创下3.24m港币的交易总额,较去年增长40%。来自亚洲、欧洲及美洲的60多家国际知名艺廊及古董商参与了本届博览会,展出逾5000件东西方不同历史时期的艺术瑰宝,吸引了1.8万名来自全球各地的参观者。
自2006年起,香港国际古玩及艺术品博览会每年举办一次。本届博览会特别加强并扩充了艺术部分,展出的作品涵盖17世纪至现当代,其中包括夏卡尔、毕加索、米罗、布尔德勒等名家佳作。博览会期间还举办了一系列学术讲座及研讨会,由香港及海外著名艺术家及学者主持,旨在促进对全球艺术发展的讨论及交流。
香港苏富比2010秋拍突破30亿港币
香港苏富比10月2日至8日在香港会展览中心举行秋季拍卖会。是次拍品逾3200件,估值逾16亿港币,结果拍出逾2800件,成交额30.92亿港币(约合人民币26.93亿元),4个专场成交率达百分之百,并创香港苏富比拍卖成交额纪录。
中国书画收获4.7亿港币,以齐白石、傅抱石、张大千、吴冠中等名家名作主导,傅抱石《罢阮图》3314万港币成交,张大千《江南旧游图》2866万港币成交。
中国瓷器工艺品6个专场,成交额16.28亿港币,“彩华腾瑞-戴润斋清官御瓷珍藏”和“明心菩提-Stephen Markbreiter伉俪重要明代御制鎏金佛珍藏”百分之百成交。1.2162亿港币成交的清乾隆帝“信天主人”交龙钮白玉玺刷新御制玉玺及白玉拍卖世界纪录,清乾隆浅黄地洋彩锦上添花“万寿连延”图长颈葫芦瓶2.5266亿港币(约合人民币2.21亿元)创中国工艺品拍卖世界纪录,明永乐鎏“如意轮观音菩萨”坐像2754万港币,明成化青花缠枝卷草纹梅瓶4322万港币。
两场当代亚洲艺术成交2.56亿港币,张晓刚《创世篇:一个共和国的诞生二号》以5218万港币、丁乙《十示之六》842万港币、余友涵《招手毛泽东》662万港币、李松松《放下你的鞭子》314万港币,均创画家个人作品拍卖世界纪录。现代及当代东南亚艺术成交T7800万港币。
Marcus D.HilesR的显赫窖藏和“尊酩芳醇一重要美国藏家珍稀佳酿(第六部分)”百分之百成交,分别收获了4970万港币和5730万港币。
另外,瑰丽珠宝及翡翠首饰4.23亿港币,名贵腕表成交5570万港币。
2010北京拍卖季隆重开幕
以“加快北京拍卖市场发展,促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为主题的2010北京拍卖季于2010年10月18日在北京荣宝大厦隆重开幕。本次活动由北京拍卖行业协会主办,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支持,12月下旬闭幕。
北京拍卖季始自2007年,本届拍卖季围绕北京建设世界城市,打造国际商贸中心的目标,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以拍卖季为载体,通过搭建交流、互动和开放的平台,增强北京拍卖行业与国内外的交流,推进北京拍卖企业与国际拍卖市场的融合,逐步将北京打造成为中国艺术品国际交易中心,同时进一步发挥资产拍卖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本次参加企业83家,比去年拍卖季增加23家;计划举办文物艺术品和资产两大板块的拍卖会280场次,是去年拍卖季的1.2倍。本届拍卖季是参与企业最多,拍品涉及范围最广,拍卖场次最密的一次盛会。
拍卖季期间举办《2010北京拍卖季文物艺术品拍卖精品联展》,从秋拍的数万件拍卖品中,遴选出几十件精品进行集中展示;还首次举办以“抓住机遇、规范发展”为主题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论坛和资产拍卖论坛。
拍卖季期间将举办三期“20tO北京拍卖季之芷兰雅集艺术讲座”,邀请专家开展收藏投资为主题的讲座,并与听众进行互动提问和解答,以引导大众收藏理念和投资取向,丰富人民文化生活。并利用网络和手机报的形式发布2010北京拍卖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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