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优缺点(11篇)
1.电子病历优缺点 篇一
电子使用电子病历的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书写医师资质
⑴在本院临床工作3年以上;
⑵能够熟练掌握病历书写规范,完成200份眼科住院病病历。其中甲级病案率≥90%; ⑶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操作等级考试合格。
病具备以上条件者,经本人申请、科室主任推荐、医教科批准,计算机中心备案、授予
密码获得书写电子病历的资格。
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更不得随意修改计算机设置。
2. 书写规范
1)书写电子病历的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山西省眼科医院眼科病历书写细则》相关要求。在电子病历格式、项目的引导下如实记录的有关内容。眼科各项记录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不得随意“复制”、“粘贴”,影响病历的真实性。如男性患者出现月经史等问题时,应视为重大错误。
2)患者入院后应按规定时间完成入院病历(入院后24小时内)、首次病程记录(入院后8小时内)。主治医师首次查房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对病危患者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手术前应完成术前小结、手术同意书、医患谈话记录、病情告知书等项目,并打印成文书、医师患者及家属签名。
3)电子病历应依据省卫生厅 2003 年《病历书写规范》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有关内容,上级医师应及时审阅、修改。病程记录满页时随时打印成文书、签名。病历中无上级医师查房有关内容,为不合格病历。患者出院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出院记录、打印成文书,签名,回归病案室。
3.电子病历医持签名规定
⑴电子病历打印后书写医师应认真核实,用蓝黑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签名。上级医生应再次认真检查后,在其前签名。
⑵签名的最后一个字应与页面的最后一个字对齐。
4电子病历及网络管理
(1)电子病历只有主管医师及其上级医师有权书写和查看,院领导及医教科有监督和检查权,无书写修改权。未经批准任何人员(包括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查看、打印病历或以其它手段泄露病历资料。
2)电子病历的书写时间由计算机网络自动生成。主管医师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书写电子病历时,上级医师须按时代替其书写。科主任应及时检查电子病历的书写情况。
3)医院对电子病历的管理实行三级监控,即: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医教科、科室质控小组。医院和科室设置专(兼)职病历质控人员,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病历的书写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4)上级医师应及时检查、修改主管医师书写的病历。科室病历质量专(兼)职人员对全科病历的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两次。
5)医教科每周至少应抽查一次工作病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每月第一周将上月病案质量检查情况汇成简报,向院领导和全院相关科室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病历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电子病历录入完成后一经确认,任何人员(包括程序管理人员)都无权对内容进行改动。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技术手段对数据库进行修改。网络服务器能自动生成事件日志,以便能够追踪数据库操作事件。
7)计算机中心网络管理员须每周对服务器时间进行一次核对,以确保网络时间的准确
与真实。并做好电子病历资料的备份,以确保数据库的安全。
8)电子病历操作者在程序运行中发现或怀疑有病毒感染迹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计算机中心及医教科,待接到医教科网络安全的通知后方可继续工作。若遇病毒日,计算机中心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系统被感染以确保资料安全。
9)复印病历者必须按《山西省眼科医院临床病历管理规定》及《山西省眼科医院关于复印(复制)病历资料的规定》,在医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医教科指定地点复印并加盖公章后方生效。任何个人或科室不得私自给患者复印或复制病历。
2.电子病历优缺点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本研究从某院2012年1月—6月运行的电子病历中每月随机抽取100份电子病历,共计600份电子病历进行研究;同时从该院电子病历实施前半年的手写病历中也以每月100份的数量随机抽取600份作为对照。比较分析两种病历的甲级病案率和病历各环节的质量评分,找出电子病历评分相对较低的环节加以改进。
1.2 判定标准
根据我国卫生部发布的《电子病历基本规范》以及我省住院病案质量检查评分表的要求,对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价。我省住院病案质量检查评分表中90分以上为甲级病案;80~89分为乙级病案;80分以下为丙级病案。书写质量评价着重病案的及时性、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环节评分分7大类,包括病案首页(10分)、入院记录(20分)、病程记录(40分)、出院记录(10分)、辅助检查(5分)、书写基本要求(5分)、知情同意书及医嘱单(10分),合计100分。
1.3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u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见表1、表2。
由表1可以看出,电子病历比手写病历的缺陷率要高,甲级病案率降低,两者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由表2可以看出,电子病历的病案首页、出院记录、辅助检查、知情同意书及医嘱单的质量评分与手写病历无显著差异;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的质量评分显著低于手写病历;书写基本要求环节的评分高于手写病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医院电子病历建设可以最大程度地优化就医流程,实现医疗服务的电子化和自动化,规范医院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提升医院的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壮大与就诊患者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我院领导经过外出调研学习,充分论证了电子病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经会议讨论决定从2007年开始提出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系统的宏伟蓝图,到目前为止已投入几百万元,引进了中联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完善了检验信息系统(LIS)、医院图像存档与传输系统(PACS)等相关系统。但目前,电子病历尚存在一些不足,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改进。除了传统手写病历易出现的问题在电子病历同样存在外,目前国内电子病历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许多技术尚不够成熟,或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需要大量的计算机软硬件投资和人员培训,有些医务人员甚至很难适应计算机操作。另外,在将病历数据输入计算机时经常会出现各种错误(主要是漏填、误填,简单复制、粘贴等导致的操作失误),需要医务人员加强对易犯错误的认识并进行严格的检查,防止发生差错和事故。这些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必然导致电子病历的质量低于已经使用许多年的传统手写病历,本研究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为提高病案质量,把病案缺陷杜绝在病案形成过程中,还应加强网上实时监控。通过实时质控能有效地保证病历的及时性和真实性,真正达到提高病案质量的目的。实践证明,开展运行电子病历实时质控,是提高病历质控工作效率、促进病案质量提升的高效方法,对保证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3,4]。
从电子病历与手写病历各环节质量评分结果可以看出,目前在入院记录和病程记录方面,电子病历的质量要低于手写病历,主要表现在记录缺陷和记录时间不合要求两方面。因为电子病历录入信息采用的是机打、复制、粘贴的方式,相比手写而言易出现错字、错语和漏填,同时记录的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记录过了时限不能像手写病历一样可以人为改动;书写基本要求方面电子病历的质量要高于手写病历,电子病历由电脑统一输出,避免了某些手写病历字迹不清、潦草,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的现象。
电子病历建设是当前医院发展的热点,也是医院开发利用医学信息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整个医院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支撑点,也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电子病历不仅提高了医院的整体运行效率,为患者提供了方便,更为医院的管理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增强了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在不久的将来,电子病历必将充分发挥其在辅助医生诊疗、病历数据的共享、远程诊疗、大规模医疗数据分析中的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元立,杨宏桥,吴飞,等.电子病历在移动医疗中的研究进展[J].计算机与现代化,2012,1(11):162-166.
[2]周拴龙.从中美电子病历标准的比较看中国电子病历标准的发展和完善[J].医学信息学杂志,2012,33(7):2-5.
[3]杨成,李晓晴,王建华,等.3963份运行电子病历质量分析[J].中国病案,2012,13(5):23-24.
3.电子病历挡不住 篇三
以前,为了一张药单,患者要望眼欲穿地等待许久,摆药员也要在药架之间来回穿行。如今,摆药员只要站在自动发药机前,用小框轻轻一接,片剂药品和配药单据就直接落入筐中,发药过程得到简化。
这家由中国人自己建立起来的第一家医院,正在用IT简化诊疗过程,提升就医感受。电子病历、移动设备、医院物联网建设??越来越多的改变让就诊过程便捷起来。
诊疗管家
如果一家医院的日均门诊量近8000人次,以24小时为计算单位,这意味着每分钟要将6位病人的诊疗信息完整地录入到医院信息系统中去。如此繁重的工作量交给了新上马的电子病历。
以往,医生记录病人就诊情况需要手写完成,从登记住院信息到统计出院信息可能需要将同一份资料重记五六遍。上马的电子病历意味着医院不仅可以完善地保存、管理、传输和重现数字化的病人医疗记录,取代手写纸张病历,更意味着系统可以随时提供给医生准确的数据、警示和临床决策支持。
周国鹏是北大医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心副主任兼心外科医师,最近在他诊治心血管病人的过程中,电子病历帮了大忙。他不用再多次手写同一份病历了,与此同时,当一个病人的血脂、血压超出标准警戒线,电子病历可以马上将患者的指标反馈给他,使他更好地控制治疗的关键点。
“我真的觉得电子病历对医生的工作来说太方便了,更重要的是带给患者诊疗的安全感,比如避免感染。”在医院的诊疗过程中,很多病人感染并不是因为自身携带了病菌,而是在医院内部受到传染。为此,北大医院在电子病历的基础功能上还增加了管理功能,系统可以自动提示哪些发烧病人是可疑的院内感染病人,哪些病房感染率有异常,医护人员对发病率高的病房第一时间主动干预。电子病历给病人的诊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患者不用再担心医院的“安全”问题了。
“我们希望在慢性疾病的控制流程上,使治疗规范程序吻合我国及国际上发布的治疗指南,这是我们着重要做的工作。”周国鹏说。从病历的文字记录到关注患者治疗感受,以及充分考虑信息化给患者带来的益处,电子病历让医护人员从事务性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也给患者带来了更好的感觉。
移动吧,PACS影像
在北大医院,医生们开始把PACS(医学影像系统)“装”进口袋。
将PACS影像、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通过iPad显示出来,医护人员可以随时随地调阅分析患者的CT影像、血压、用药情况、再次住院率等资料,简化了整个诊疗环节。
“你看,这是血管瘤,这是主动脉。血管瘤壁很薄,这一块如果突然膨胀、血管破裂的话,病人就很危险。”周国鹏将手指向两边一滑,iPad上的CT影像被立即放大,屏幕上的器官清晰逼真,他用手指转换不同的角度,演示着如何从各个角度对PACS影像进行立体观察。
“现在我们能通过特殊的技术算法将血管瘤的起始位置和周围关系模拟出来,而且北大医院的移动医生工作站可以将拍摄的基础CT片或核磁共振影像,通过不同层次的叠加,实现三维重现,方便手术医生在术前进行模拟操作。”周国鹏说。
移动应用应如何提高大夫的使用体验?周国鹏用两个词来总结:“好用,不麻烦!”显而易见,对于医生工作流程改进不大的信息化应用,推进起来确实是一件麻烦事。但移动设备上马后,医生不用再像从前一样眼睛盯着尺寸固定的CT片,取而代之的是随时随地用手指轻轻一点就能查看图片细节。以标准DICOM格式为例,图片放大和缩小后,清晰度不会受到丝毫影响,这一切必然会受到医生的强烈欢迎。当然将各种移动设备应用到诊疗过程中,还会涉及到诸如网络的安全性、终端产品的标准及认证等问题,仍有很多障碍需要突破。
“将电子病历、HIS系统里面的患者信息移动起来,真是件挺有意思的事!”周国鹏不断转换着iPad上的PACS影像,游刃有余地操作着。
采访手记
从柳叶刀到鼠标
很难想像,上一秒种周国鹏还穿着白大褂站在手术室里,下一秒钟他可能就来到自己的IT办公室。这间办公室里没有柳叶刀、听诊器与病人,却摆放着三台电脑和一台智能电视,以供周国鹏登录医院的内外网并随时监控医院信息化运作情况。
心外科临床医师、信息中心副主任,这是周国鹏在北大医院的两个头衔。周国鹏经常要往返于手术室、病房和医院信息科之间,这也使他可以在第一时间将临床医生的需求带给技术部门的IT工程师。周国鹏经常会将自己的意见和临床同事遇到的问题一并总结,然后转换为IT公司工程师能够理解的话语,与双方沟通解决。
采访周国鹏的前一天,恰巧他正式当选为第四届中国医院协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CHIMA)委员。临床经验和IT思想在这位年轻的CHIMA委员身上交织融合。“信息化发展到一定程度要以临床为导向,因为信息化服务的首要对象是病人,临床医生在工作诊疗中的切身经验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根本需求。从临床角度出发,让信息化更贴近诊疗,这是临床大夫参与到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要作用。”周国鹏说。
4.电子病历个人信息安全 篇四
为加强本院电子病历管理,保障电子病历信息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患者隐私,制定本规定。
一、电子病历各用户应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本人用户名和口令,并定期更换口令。如因用户泄密原因引起电子病历纠纷的,按计算机记录的结果追究法律责任。
二、电子病历工作站为专机专用,不得接入光驱、软驱、U盘,严禁擅自安装任何软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改工作站系统参数和软件配置。如发现违规操作,一经确认,根据情节和造成后果轻重,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保证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内容一致,封存后的病历不允许再修改。封存的电子病历仅供病历浏览,不允许打印。
四、病人信息只允许放在医院内网,不得把病人信息放在因特网上。
五、员工未经医务处或院领导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密病人病历。
六、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用户名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的病人信息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人员,同时离开终端时及时关闭自己电子病历账号。
5.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 篇五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和试点医院名单的通知》等文件和全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的精神,推动本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发展的现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宗旨,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实施电子病历、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是实现现代化医院管理目标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医疗服务均等化,推进医疗服务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提高医疗工作效率,发挥有限医疗资源效益,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完善医院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二、工作目标
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本市原有的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基础上,达到卫生部关于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并建立适合本市实情的电子病历应用系统;探索建立本市电子病历应用技术规范,完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试点建立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中心,进一步完善市级电子病历信息平台建设,试点推进区县电子病历信息平台建设。
三、组织管理
上海市卫生局成立上海市电子病历应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2),负责组织本市的电子病历应用试点工作,包括确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评估和监督,并积极开展医院信息化管理相关研究工作,定期向卫生部报告本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领导小组下设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电子病历应用试点推进工作。
各试点区成立本区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试点工作机制,组织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试点工作开展,定期向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报告本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各试点医院成立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管理、信息管理、护理管理、药学管理、病案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试点工作机制,组织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试点工作开展,组织本院电子病历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定期向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报告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
四、试点工作范围
(一)本市所有设置床位的三级医疗机构(包括部队医疗机构);(二)长宁区、闵行区、闸北区三个试点区及区内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三)非试点区县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主动申报参加试点:
1、对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有较高积极性;
2、已有较好的信息化管理基础,有电子病历实施经验;
3、医院管理水平较高,综合实力较强。
五、试点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自2011年1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四)第一阶段(2011年1月至4月)
1、印发《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
2、调研本市电子病历应用现状,形成《上海市电子病历应用技术功能规范》(2011版);
3、按照《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130号)、《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和《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各试点医院继续深化、完善现有电子病历信息系统;
4、探索建立市级和试点区的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五)第二阶段(2011年5月至10月)
根据《上海市电子病历应用技术功能规范》(2011版),全面推进试点医院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和试点区的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建设。
1、各试点医院建立完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建立完善基于电子病历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模式;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
2、各试点区逐步建立区域内安全共享的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和信息管理系统。3、6月上旬,各试点医院和试点区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于2011年6月上旬将总结材料报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办公室,由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办公室汇总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报卫生部。(六)第三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
总结本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召开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总结会,形成总结评估报告,迎接卫生部督导检查。
六、其他事项
(一)试点工作经费
1、工作经费以各单位自筹为主,市卫生局协调部分专项经费支持三级医院电子病历试点工作。
2、试点区(长宁区、闵行区、闸北区)的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由市卫生局下拨卫生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缺口部分在各区预算内解决。
3、其他单位的试点工作经费自筹。
(二)有关电子病历应用试点工作考核结果将列入“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等级评审的考核范围。
(三)为进一步调研本市电子病历现状,请本市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务部门配合信息部门填写《上海市电子病历功能规范调查表》(附件3),并于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局医政管理处和信息中心。“上海卫生”网站可下载电子版《上海市电子病历功能规范调查表》。
(四)各试点医院确定一名试点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回执(附件4)于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局。
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人: 冯琴 22121560 电子邮箱:shwsjyzc@sina.com 市卫生局信息中心联系人:曹剑峰 22121892 电子邮箱:caojianfeng@smhb.gov.cn
附件:
1、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略)
2、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名单
3、上海市电子病历功能规范调查表
4、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医院联络员回执
5、卫生部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略)附件2 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名单
一、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徐建光 上海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瞿介明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沈远东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肖泽萍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 高解春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张 炜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处长 瞿 刚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林初 上海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晏 波 上海市卫生局医疗服务监管处处长
李善国 上海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处处长 刘红炜 上海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处长 贾 杨 上海市卫生局中医监管处副处长 谢 桦 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张 炜(兼)副主任: 朱勤忠
二、上海市电子病历试点工作专家工作组
组 长: 范启勇 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组 员: 张平长宁区卫生局局长
许 速 闵行区卫生局局长 王光荣 闸北区卫生局局长
谢 维 上海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于广军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医疗事业部主任 夏景林 复旦大学医管处处长
张澄宇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医管处处长
黄平上海中医药大学医管处处长
许劲松 第二军医大学临管处处长
于德华 同济大学医管处处长
谭申生 上海市病历质量控制中心主任
阴忆青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计算机网络中心主任
郑西川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计算机中心主任
索仲良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信息中心主任
成福春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信息管理科常务副主任
6.电子病历优缺点 篇六
2009年美国经济复苏和再投资法案(ARRA)正式颁布施行,作为该法案的附件,同时颁布了HIT促进经济与临床健康法案(HITECH)。该法案专门拨付270亿美元用于推广医疗信息技术。为配合该法案的执行,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服务中心(CMS)在2010年7月13日正式颁布了电子病历“有效使用”评价第一阶段的最终版评价指标。电子病历“有效使用”(Meaningful Use)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是为了鼓励美国70万独立执业的临床医生和5000多家医院积极有效地使用电子病历系统,从而提高临床医疗质量和效率。电子病历“有效使用”评价指标的颁布和推广,极大地影响和推进了美国电子病历系统的发展。
鉴于电子病历“有效使用”评价指标体系对于美国电子病历发展的积极影响,我国国内行业专家对于该评价指标体系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工作。这些研究工作针对“有效使用”的概念内涵、阶段划分以及实际应用状况进行了介绍说明。本文基于国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整理汇总国外文献,特别是CMS公开颁布的标准和规范文档,详细介绍了“有效使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目的、指标内涵和评
价规则。1.背景介绍
HITECH法案把在全美医疗机构推行电子病历的“有效使用”作为国家的重点工作,目的是简化病患住院手续,防止医疗错误,节约医疗成本。在美国,电子病历“有效使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推广和监管工作,由美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服务中心(CMS)来负责,基于美国两大医疗保险体系:Medicare和Medicaid,制定了详尽的电子病历激励计划以及“有效使用”评价指标体系。该激励计划针对独立执业的医生和医院分别制定了激励方案,并每年针对医生和医院提交的评测资料进行评价,满足“有效使用”评价指标的予以奖励。从2015年开始,没有有效使用电子病历系统的医院和独立执业的医生,将通过医保支付方式进行经济处罚。
“有效使用”(Meaningful Use)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① 通过“有效”的方式应用电子病历系统(例如:电子处方);
② 确保电子病历系统互联互通,能够进行医疗信息的电子交换,从而促进医疗质量;
③ 医疗机构或者独立执业医生能够使用电子病历系统向医疗监管部门上报关于医疗质量和其他度量指标的信息数据。
电子病历系统“有效使用”推广的目标包括:
(1)促进医疗质量、病人安全、临床效率以及减少医疗差异;
(2)确保病人及其家属能够参与到病人的治疗过程中来;
(3)促进医院内、医院间的医疗协作;
(4)促进社区人群健康以及公共卫生;
(5)针对个人健康信息,确保提供适度地隐私和安全保护。
7.日本电子病历档案研究 篇七
一、日本电子病历档案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60年代计算机技术就进入了日本医院的医事会计、医院管理、急救医疗等领域的信息管理工作。70年代末, 日本的一些大型医院开始研究建立HIS (医院信息系统) 。至80年代, 在一些医院内部就形成了HIS的雏形[1]。1995年, 日本厚生省成立了电子病历开发委员会, 当年度投入2.9亿日元用于开发电子病历系统。到1999年4月22日, 随着《在电子媒体中存储医疗记录》的发布, 在日本电子病历被允许作为正式的医疗文档, 认可其法律地位, 并规定电子病历系统应满足三个关键条件:真实性, 人类可读性和保存性。2001年, 政府投入200亿日元资助电子病历系统的安装实施。2003年, 政府投入250亿日元资助区域化电子病历的实施。2004年, 设立卫生信息系统互操作性项目, 政府投入15亿日元支持IHE-J、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HL7等标准化活动。2005年, 成立标准化的电子病历促进委员会推进互操作性和信息标准化。2006年, 厚生劳动省在全国推广静冈县的电子病历系统, 政府投入8800万日元对该系统进行升级并在全国免费推广。可以看出, 日本电子病历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并由政府积极组织研究和开发, 目前的日本从小诊所到大医院都在构建电子病历。反观我国的医院虽然也在忙于构建电子病历, 但是, 使用方便且支持医院经营管理的电子病历系统还不多, 保存在电子病历系统中的诊疗信息还没有被有效利用。
二、日本的医疗政策
2001年, 日本政府公布了“e-Japan (电子日本战略) ”, 作为国家科技政策集中体现在电子政务和信息技术在医疗相关领域的推广, 在医疗领域这样的信息技术主要是以电子病历系统为中心进行推广的。然后, 在这一战略的基础上, 卫生部, 劳动部和福利部公布了“增加信息在医疗, 保健, 护理和福利部门的利用率”, 并宣布第一个有明确数值的目标, 该规划制订了一个明确的数字化目标:日本拥有400及400个以上床位的医院截至2006年电子病历的使用要达到至少60%。为此, 政府为促进医院采用并建设电子病历系统进行补贴。其次是电子日本战略II (2003年) 和新的IT改革战略 (2006年) , 强调了以下措施: (1) 促进资讯科技的进一步应用, 医疗保健, 通过网上医疗保险索赔处理。 (2) 促进电子病历的使用。 (3) 促进医疗信息的协调使用。 (4) 促进无处不在的医疗服务。在2009年, 日本政府指出, 日本的通信基础设施已在世界领先, 然而各公共部门利用信息技术的进程却十分缓慢。为解决这一问题, 日本政府拨款1万亿日元用于信息技术的发展, 并推出了帮助公共部门信息化应用的“i-Japan”战略。在医疗方面, 主要推动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的应用和发展。对实现日本的电子病历系统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一个通过网络连接并安全可靠的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协调机制。 (2) 医疗保健机构的信息可以使个人进行访问和管理并由医疗保健人员进行提交, 以减少医疗错误, 避免不必要的检查, 使个人能够选择他们的医疗保健服务。 (3) 实现电子交付处方和反馈配药信息的医疗机构。 (4) 在全国范围内匿名收集流行病学研究相关的医疗保健信息。由此可以看出, 电子病历得到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资助, 基本上已经成为日本的国策。
三、日本电子病历档案现状
目前, 日本的医疗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了诊疗过程的数字化、无纸化和无胶片化。特别是临床医生和护士工作站整合了各种临床信息系统和知识库, 功能非常强大, 操作方便。同时采用笔记本电脑和PDA实现医生移动查房和护士床旁操作, 实现无线网络化和移动化。日本的电子病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方便的全图形化界面:以事件为纵坐标, 以时间为横坐标, 可以按天或小时显示, 并根据不同颜色显示不同的医嘱和检验检查结果状态。病人的基本状态及医嘱执行情况一目了然, 使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2) 功能强大的医嘱系统:医生对病人的一切诊疗活动都是通过医嘱系统来实现, 检查单、治疗单、注射单、手术单及用血申请等单据全部整合到医嘱系统中。医生仅需要医嘱系统, 而不需要另外开单。医嘱内涵丰富, 包括医师医嘱、注射医嘱、医师/护理任务等, 除了常规的医嘱功能外, 还增加了很多内容。 (3) 规范的临床路径:包括临床路径的创建、展开、确定、中断和结束等内容, 医院有专门的临床路径审核委员会来审核临床路径的合法性。 (4) 详细的病人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住院信息和护理信息等。基本信息中除病人个人信息外, 还包括饮食嗜好、饮酒状况、吸烟状况、宠物饲养状况、生活习惯等, 对于疾病管理和干预非常有帮助。 (5) 方便的提示信息:可以在定义临床路径或输入医嘱时输入病症信息及报警提示信息, 在护士执行过程中一旦不能满足该条件, 就可以自动提醒, 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2]。而且电子病历带来的好处已显而易见: (1) 病人更容易在医疗机构间作出选择。 (2) 病人将更容易理解医疗信息。 (3) 病人的等待时间将缩短。 (4) 医生根据最新医疗经验将可能提供最好的医疗治疗。 (5) 转诊到专家那里将变得更通畅。 (6) 病人将有可能获得客观的第二意见。 (7) 医疗事故有可能被阻止。然而在2007年2月, 有调查研究显示, 在日本电子病历的建设和应用是落后于规划的。调查对拥有300及300以上床位的1574家医院, 和随机选择的拥有不到300个床位的1000家医院、4000个诊所分别邮寄了调查问卷, 问题是关于电子病历和口令录入系统的引进程度, 一些机构仍没有引进电子病历的原因及客观评价EMR的效能和效益。调查问卷的回复情况分别是812 (51.6%) , 504 (50.4%) 和1769 (44.2%) 份。调查结果显示:各医疗机构截至2007年2月引进EMR的百分比分别是医院10%, 诊所10.1%。甚至拥有400及400以上床位的医院百分率也仅有31.2%, 这表明政府的目标还没有达到。没有引进EMR的最普遍原因是“费用太高”, 这是82%的医院给出的回复。认为引进EMR能改善医院内部网络和节约医生时间的医院分别占大约45%和25%[3]。
四、富士通电子病历档案解决方案
富士通是信息技术在医疗保健领域应用的先驱, 目前在日本大约有16000个左右的医疗机构正在使用富士通医疗保健领域的信息技术, 至今富士通的电子病历系统在拥有300或300以上床位的大医院中约占有40%的市场份额, 而且在日本大学医院也占有高达48%的份额, 堪称此行业的佼佼者[4]。
1. 一站式解决方案。
在电子病历系统的早期阶段, 定制的解决方案包是适合个体较大的比如大学和市级医疗机构的需要, 部署这种定制软件包需要相对较高的信息技术投资。为达到日本政府规划中要求电子病历进一步普及应用的目标, 富士通开发了一站式解决方案, 包括在医院的主要部门采用非定制电子病历系统的软件包, 该解决方案在业界首次实现一个相对较低的价格, 有利于电子病历的普及。不过在当时, 非定制的系统并不总是受欢迎的, 因为每个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 管理任务和主要功能是不同的。为此, 富士通开始提供一个新的增长型的解决方案, 使方案的功能可以根据系统建设需要的参数进行设置和修改, 并每年提供更新升级服务。由于该解决方案的实施, 电子病历系统在私人和中小型医院的普及速度开始加快。
2. 专家用户论坛。
专家论坛的目标用户就是富士通的非定制解决方案的用户, 论坛的中心包括一个功能升级论坛, 实施/操作的论坛和数据库的论坛。功能升级论坛主要讨论在非定制的电子病历系统的实施中什么功能应该被添加或升级;实施/操作论坛主要对系统的部署和操作, 系统的内容和用户间等情况进行研究;数据库论坛主要讨论存储信息如何有效利用。成立该专家用户论坛的目的是推动电子病历系统并使其不断发展进步, 提高日本的医疗保健服务的质量。
3. 其他的解决方案。
大学医院的通用解决方案, 大学医院一直是日本医疗信息系统发展的驱动力。它们是医疗保健、医学、护理学、医药学顶级的研究机构, 有国家的大力资助。集成解决方案, 需要一些对电子病历系统和操作熟练的工程师来提供支持。专家培训, 包括一站式专家, EMR销售专家。一个电子病历系统的推出需要专业的方法, 这意味着社会企业和销售专家必须进行相应地培训。这些人员不仅要学会良好的业务技能, 而且要学习如何促进提供一站式、非定制的解决方案, 并说明如何操作和预期影响等[5]。
五、日本电子病历档案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 医院内部管理的电子病历系统已经扩展到整个管理以病人为中心的系统, 反映了从电子病历档案 (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向电子健康档案 (Electronic Health Record) 的转变。在未来, 随着电子病历系统使用范围的扩大和向以病人为中心的模式整合, 护理和健康数据将会互联, 个人也将有能力管理和使用这些数据来支持他们个人的生活方式, 这种发展标志着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将向个人健康档案 (Personal Health Record) 转变, 这也正是从“e-Japan”到“i-Japan”的转变。区域医疗协调制度可能成为日本电子病历的基础。因此在扩大区域医疗协调系统的同时, 努力扩大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 提高在小型和中型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的普及率。此外还需要促进医疗信息标准化, 以实现平稳, 安全的数据交流, 以及提高产品和服务对环境的价值。
摘要:主要介绍日本电子病历档案的发展历程以及日本政府对电子病历的政策和规划, 富士通公司的电子病历解决方案和日本未来电子病历档案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希望可以对我国电子病历的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日本,电子病历档案,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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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子病历的现实意义等 篇八
实行电子病历,是医疗和就医现代化、信息化的一个积极举措,是针对传统纸介病历的一个根本性的改革。除了“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外,还有许多积极意义。
第一,有利于患者的治疗。一些患者就诊病历已经磨损,各种检验单据插在病历中,医生参阅非常不便。建立了电子病历,医生能掌握病情、治疗、用药等资料,使诊疗更加有针对性。
第二,有利于卫生管理部门搞好公共卫生管理。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对许多传染病人要做流行病学调查,目的是掌握病人的基本情况和与其形成接触链的人群等必要的防控措施。
第三,有利于深入开展医学科研工作。建立了电子病历,将为许多课题的研究提供大量有价值的实例和数据,促使更多的科研项目更快地取得成果。
加快以建立电子病历及数据库系统为核心的医疗信息化建设,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工伤索赔为何这般难
前不久,国务院法制办就《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向全民征集意见,这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5年后首次修改并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今年有望出台。这对于广大劳动者无疑是个福音。
发生工伤本来就很不幸了,如果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后因没参加工伤保险而得不到及时的医疗救济和经济补偿,那更是雪上加霜。
工伤索赔为何这么难?难就难在索赔程序复杂。工伤索赔案件要经过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给付。按现行规定,如果将索赔所有程序都走一遍,大概在3年9个月左右,最长时间可达6年。很多贫困工伤者都耗不起这漫长的索赔程序。
其次难就难在老板跑了,或者老板根本就不承认工伤者是本单位职工,造成职工连索赔的对象都找不到。按理说,凡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经营者就要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这样,一旦出现工伤,职工就能得到及时救治,并得到工伤保险和其他待遇。
工伤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国家强制的,必须参加。世界各国对用人单位不依法参保的,都通过立法给予刑事和经济处罚。在我国,为什么一些单位不愿意参保?原因在于:一是单位不愿为职工支付这笔费用;二是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对用人单位不参保的,除了责令改正、征收滞纳金外,缺乏相应的强制性手段。
我们期待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能使所有的工伤职工更好、更快、更方便地享受到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更加重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提前写遗书击中社会软肋
现代社会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白领们的焦虑情绪也越来越严重,于是便有了“偷菜游戏”的流行。不过,你听说过有人没事儿写遗书吗?在广州,年轻人写遗书已不是希罕事。该市公证处统计,近年办理的遗嘱公证当中,年轻人(45岁以下)占了5%,重庆都市年轻白领提前写遗书的也不少。《重庆晚报》9月22日)
很多人认为提前写遗书是在故意“触霉头”,是一种消极表现,但我倒认为,年轻白领们的这种行为并不雷人,而是他们生命意识苏醒的表现,是对亲人朋友的关心。
这个社会总会有太多的意外悄然袭来,在一个生命失去之后,他的亲人朋友将要面临更大的痛苦和理不清的选择,万一有人把遗产抢走,其他人的生存也就成了问题,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现代法律也不是万能的。而提前写好的遗书则可以很好地理清这一大堆乱麻,也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亲人间可能发生的争吵和扯皮,给他们的未来一些保障。
9.电子病历优缺点 篇九
引言
电子病历是美国麻省总医院于 1960 年开发并投入使用的, 目前电子病历档案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应用范围已经覆盖临床决策、医疗教育、科研文献检索、 患者服务、 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与规划、医疗保险、远程会诊等方面。 1980 年我国开始出现了有关“电子病历”的概念, 年起电子病历的试点工作开始陆续开展[1]. 如今电子病历的实施和应用已成为我国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工作重点。 我国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已初具规模,但由于数据不在一个平台上,缺乏规范,很难实现信息共享。 本文旨在通过相关分析了解国内电子病历的发展现状,并展望未来发展趋势。 希望能对研究者探究方向提出改进建议, 进而对电子病历的发展瓶颈提供帮助。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本文以 CNKI 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为信息来源,检索式为:关键词=“电子病历”并含“医疗信息化”,检索时间为 年 4 月 28 日。 检索出 666条结果,剔除掉期刊简介、征稿启事等与研究主题不相关的文献 239 篇,最后得到核心期刊论文 427 篇。
以此作为本文研究分析的基础。
采用文献计量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研究文献的年代、作者、期刊来源及研究热点进行分析。
首先收集相关文献,导出作者、年代、关键词等字段,利用 Excel 工具进行预处理并完成作者、年代、机构及期刊的数量统计, 再利用 Ucinet 社会网络分析工具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和关键词中心度分析, 最后采用 Netdraw 进行可视化展示[2].
2 我国电子病历研究的文献计量分析
2.1 发文作者分析
2.1.1 高产作者分析427 篇论文统计出作者数量为 422 人。 其中发文量为 1 篇的作者数为 390 人,占总数的 92.4%,说明在该领域的核心作者尚未形成。 高产作者发文量如图 1 所示。 根据普赖斯定律,高产作者最低发文量N=0.749× Nmax姨[1],其中 Nmax是统计年限内最高产作者发文量,该领域最高产的作者为庞涛,发文量为9 篇,经计算高产作者最低发文量为 2.247 篇。 因此发文量大于 3 篇的即为高产作者,共 13 人,占总数的 3.08%. 高产作者累计发文量 64 篇, 占总数的14.99%,所占比例较小。 其中,庞涛,《中国信息界(e医疗)》副主编,研究方向:通过对医疗信息化相关产业和人员的访问探讨医疗信息化的发展与未来。 研究领域:医疗信息化建设和电子病历。 朱杰,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研究方向:临床医生的工作流程和临床数据处理,从电子病历、临床路径开始架构信息化对临床医生日常业务操作的支持,研究领域:移动床旁医嘱和电子病历。 陈钧,《中国信息界(e 医疗)》主编,研究方向:中国医疗改革与和谐医疗研究领域:中国医疗改革,电子病历。 分析发现,高产作者人数占总作者人数的比例较小,仅占总数的 14.99%,这一现象表明投身于该领域的研究者相对较少,没有形成较大的研究规模,因此对于我国电子病历的研究需要得到更多相关学者的关注,形成一个规范的研究体系。
2.1.2 合作度与合作率分析文献的合作度和合作率是反映某学科研究者合作智能发挥程度的重要指标, 是考察智力合作劳动组织的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重要参量[2],合作度反映合作的广度, 是指在确定的时域内某领域科技论文的篇均作者数;合作率则揭示合作的深度,是指在确定的时域内某领域的合着论文数与论文总数之比,二者数值越高,表明合作智能发挥越充分。 电子病历的研究从 年起大幅增加,因此笔者选取1999--- 年的论文进行合作度和合作率的分析,其结果如图 2 所示。合作论文数量为 110 篇,占 1999 年以来总论文的 24.94%,整体合作率较低,说明我国近十几年来知识组织领域的合作研究较少,笔者认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随着研究深度的加大,该领域的合作率会增加。
由图 2 可知, 合作度和合作率都呈波浪上升趋势,有上下浮动,但是总体水平逐渐增加。 年合作率达到最高峰。 - 年期间,合作度大幅增加,2009 年达到峰值 2.074. 年合作度有所减少,可能的原因是研究的范围增大,研究人员增加,研究方向增多,导致合作的广度有所减少。
2.2 文献来源分析
文献来源统计主要是通过分析领域文献主要的期刊来源状况,为读者、学者获取信息、发表论文提供指导,方便主办方把握办刊方向。根据文献来源进行分类统计后发现中国信息界(e 医疗)对电子病历的研究期刊发布最多,其次是中国数字医学、中国医院院长,大部分的发文机构的发文数量在五篇以下。 说明我国电子病历相关研究比较少。
经过筛选、合并,统计出国内刊载“电子病历”有关论文的期刊共 262 种。 根据布拉德福定律,载文的核心区期刊载文量应为总载文量的 1/4, 统计出的载文量大于 6 篇的.期刊共 8种(见表 1),总载文量为 168 篇,占总载文量的 38.09%,所以这 8 种期刊为核心区期刊,基本可以代表国内“电子病历”的研究内容和方向。 这些期刊的来源均为医药、卫生领域,统计出的其他期刊也大多来自该领域, 少部分来自计算机领域和教育领域。
2.3 发文年代分析
文 献 年 代 分布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某一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发展速度以及受关注程度,揭示研究的纵向规律。
我国“电子病历”领域文献的年发文量及增长率见图 3.从图示可以看出,我国在“电子病历”领域的研究始于 20 世纪九十年代末,但并未得到广泛关注,子病历“的概念得到更多注意,但并未持续,核心论文发行量变化大。 原因主要是当时人们对电子病历了解十分少,电子病历系统也有安全泄露、 输入不方便等诸多弊端。 可以看出 年是一个稳步且较大幅度增长的阶段,说明在这一阶段”电子病历“高速发展。
原因是在这一阶段,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资金、人才的投入。 在一些试点的医院硬性规定安装电子病历系统,这为电子病历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
2.4 关键词分析
论文中所标引的关键词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论文所涉及的相关主题。 笔者通过对整理出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汇总后得到全部共 540 个关键词, 经过筛选排查后利用得到共 70 个关键词建立共现矩阵,继而用 Excel 生成数据透视表, 导入 Ucinet 中进行社会网络分析, 得到基于节点在网络中作用大小的关键词共现图谱如图 4 所示。 图 4 中的箭头指向的圆点代表高频关键词节点,箭头越密集越大,代表节点在网络中的作用越大。节点之间的关系用实线连接,实线越密集,代表相互之间的关系越强。
从图 4 中可以看出, 高频关键词网络以电子病历、数字化医院、区域医疗、医疗信息化为核心,这四个节点与其他节点的联系最紧密, 是该领域的核心关键词; 此外与其他节点联系较紧密的节点有质量控制、数据挖掘、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反映出电子病历的主要研究方向和重点。 剩余大部分关键词密集度较小,彼此之间联系较松散,说明电子病历的发展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处于发展初期。
与关键词电子病历相连接最多的关键词有医疗信息化、临床医疗、远程医疗、信息系统、诊疗系统、信息安全等。 表明电子病历目前研究的主要方向是信息技术和医院信息管理,探究改进诊疗系统、个人信息安全和医学影像系统等方面和讨论对数据库管理、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电子病历发展的主要趋势是对临床医疗和远程医疗的研究, 探究如何通过电子病历改进医疗模式为病患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个性化服务。
与关键词电子病历相连较多的关键词有业务流程、区域卫生信息、医疗服务市场、卫生资源分配等, 表明电子病历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建立区域医疗统筹规划体系,建立公平的就医环境,合理分配使用现有医疗资源, 以避免大城市大医院看病难的现象。
与关键词移电子病历相连较多的关键词有医疗保健、医疗保险、法律、中医现代化第三方认证机构等, 表明电子病历的研究也倾向于与其他领域的交叉,电子病历与保险业、金融业、公共卫生业等其他社会基础行业的关联, 从关联中探究建设发展电子病历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
3 结果分析与讨论
3.1 关于现状
国外电子病历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 1960年,而国内首次正式出现电子病历的概念是在 1994年[4].截至 2015 年经过近21 年的发展,我国电子病历已有很大的进步, 对于电子病历的研究越来越专业化与多样化, 但由于目前电子病历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瓶颈导致了电子病历发展与研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1)核心期刊关注度有限。 发表有关相关文献的医药卫生类的44 个核心期刊中只有三个期刊的发表量超过了 5%,文献的发表期刊的分布较为分散。 由此发现近年来电子病历发展迅速, 但是只有少数核心期刊注意到了其重要性, 多数期刊并未将这方面的文章作为重点关注。 可见该领域尚未形成固定的核心期刊来源群。
(2)缺乏稳定的研究队伍。 在统计出的第一作者中高达 92.4%的作者发文量都仅为 1 篇, 根据普赖斯定律所统计出的高产作者也仅为 13 人,高产作者的累计发文量也仅为总数的 12.94%即 64篇, 说明在在我国对电子病历的研究并未形成核心作者群。在对高产作者进行进一步分析时,发现以部分高产作者为核心形成了一些研究团体, 但这些研究团体并不固定,同时团体间信息也不共享。可见在我国电子病历的研究中缺乏稳定的研究队伍, 各方各行其是,沟通不畅,研究内容重三迭四,踌躇不前。
(3)研究局限化。 Ucinet 的分析结果显示我国电子病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基本服务形式及内容,更加关注其管理与技术, 但对其使用和模式的多样化关注不多, 对政策改革和基础设施等基本方面的问题关注度较低, 即侧重对电子病历的顶层设计和研究,而对电子病历具体实施和支撑较为薄弱。
3.2 关于趋势
(1)建立系统体系。 电子病历建设的过程需要建设者、 使用者和政府能够对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进而做出切实可行的改善, 建立系统的研究体系有利于纵观全局。通过前面的分析发现,研究者对电子病历的研究并不少,但过于零散。针对这种现象,权威作者或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研究组织,使各研究者在这个组织中能够相互交流、相互合作,从而能够有效避免研究的重复性, 加快研究的步伐。 同时,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发现多数作者都是独自完成一项研究,合作作品较少,高产作者作为这一领域的核心研究者,如果能够加强合作,不但能够进一步地深入研究,更能够产生巨大的影响力,有利于吸引更多研究者的加入以形成庞大的研究团体。
(2)转变研究方向。 研究成果重复率较高,是研究局限化的本质原因,必须转变研究观念,从分散状态转向系统,从理论逐渐向技术转移。 例如,公众在使用电子病历时遇到的如信息泄露、 检索太速度慢等技术问题,研究者应该有针对性地确定研究目标,探究能够实现用户需求的技术[5]. 在技术研究成果方面,我们的技术设备还不够完善,与国外研究存在一定的差距, 国内学者可以借鉴国外研究成果进行深入或类比研究,引导技术人员明确开发研究方向。
另一方面,分析表明,研究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电子病历发展意义等的理论性内容, 这并不是用户最终需要的。研究者应该加强对实质性服务的研究,加快电子病历检索速度、加强个人隐私的保护、统一平台医疗方案共享等创新型服务的实现步伐。
4 结语
本研究基于文献计量法, 分别从发文作者、期刊、年代、机构、关键词等几方面进行统计分析,综合评价了我国电子病历的现状, 目前国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不够集中化, 没有特定的组织团队针对这方面进行深度研究。本研究由于更侧重定量的研究,对文献的内容没有进行更深层的讨论, 但本文对关键词等方面的研究分析对电子病历研究的方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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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电子病历优缺点 篇十
20xx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首次明确要以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基于网络信息系统所具有的便捷性特点,电子病历是实现远程医疗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 可以成为解决当前“看病难”问题的主要措施。电子病历的电子版也可以作为病历原件,由此可以实现无纸化办公。但无纸化既是电子病历的优点同时也是其缺乏“真实性”的劣势所在;同时,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也让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受人质疑。以上造成电子病历“真实性”缺乏的因素影响了其在实践中的推广运用。鉴此,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必须得到保障。
一、电子病历的法律内涵和价值。
根据国家卫生信息化的要求,医院用电子病历代替传统的纸质病历已是大势所趋,而电子病历的法律内涵和法律价值直接决定了其真实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电子病历的法律内涵。
“电子病历”是指以电子化文件方式制作、储存及运用的病历,它还具有为使用者提供临床支持及连接医疗信息网站等功能; 电子病历包括医护人员记录、检(查)验报告及影像,以及其他医务人员执行业务所制作之记录等,这些记录是对病患过去、现在和未来以及生理与心理等状况的记录, 是医院对病患施行医疗过程的“神经枢纽性”的管理系统。从记录的内容来看,电子病历仅是将传统纸质记录转化为电子方式记录, 并借助相关电子咨询设备和技术进行存储与利用。根据原卫生部所颁布的《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作《电子病历规范》)的规定,“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院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因此,根据原卫生部所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下简作《病历书写规范》)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用Word、WPS 等软件制作后打印在纸张上并手写签名的打印病历,不属于电子病历。此外,医院通过专门研发的卫生信息化系统,并利用该系统记录、存储、管理和使用医疗信息的病历,在信息化管理水平上可能很高,可能具备电子病历的全部功能要件,但由于该系统并不具备我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病历规范》等法律规范对电子病历的资质要求,因此此类病历在本质上仍然属于“打印病历”范畴。综上,电子病历必须完全符合《电子签名法》《电子病历规范》对电子数据在法律性质上的要求;电子病历的电子版本就是法律上的证据原件,法律意义上的电子病历不存在打印难度, 其电子信息本身就是病历原件。
(二)电子病历的法律价值。
电子病历从本质而言只是病历的一种形式,其证据效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病历本身是真实的;二是病历所表达的内容对待证事实能够起到证明作用。就内容而言,电子病历既可证明医患之间诊疗关系的客观存在,直接证明该医疗行为的主要事实,又可证明整个医疗行为的客观过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电子病历作为医院及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过程的真实记录,无论是进行医疗纠纷侵权诉讼,还是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可作为证据使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患者而言,通过电子病历也可以实现自己在医疗活动中的知情同意权。因此,电子病历所具有的重要法律价值,决定了一方面医务人员必须坚持尊重科学、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和注重客观的原则如实记录病历, 另一方面也决定了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来保障电子病历的.真实性。
二、电子病历真实性的法律审查。
电子病历在医院的推广使用可以提高医院的营运效率和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和减轻医务人员、病患及其家属的负担,尤其可以减少重复试验和化验、协助不同专科医师对疑难病症进行协调治疗。电子病历的有效推广使用必须基于其真实性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而以网络存储为特点的电子病历容易给人以不真实的感觉。鉴此,必须对如何保障电子病历的真实性作出制度安排。本文所讨论的“法律审查”就是从法律层面对电子病历的真实性进行法律效力的考查。
(一)电子病历真实性的审查重点。
在医疗纠纷侵权案件中, 病历的法律效力一直是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病历在医疗纠纷发生之前大多处于医方的掌控中, 因此其真实性更容易受到患方的质疑, 这一问题在电子病历上体现得更为突出。从法律角度讲,审查电子病历真实性的重点在于审查电子病历有没有被非法操作。根据电子病历的特点,对其真实性的审查重点应主要包括:
1、电子病历操作主体。
审查主要针对电子病历的操作人员是否具有法定权限、是否是其亲自记录的电子病历等。
2、电子病历记录过程。
审查主要针对电子病历的任何修改是否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可修改的范围、是否符合法定的修改程序、是否有明确的修改时间记录等。
3、电子病历存储情况。
审查主要针对电子病历的存储介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电子病历的锁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二)电子病历真实性的审查障碍。
与传统的纸质病历相比, 基于其网络存储的特点,电子病历在修改、封存和使用方面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使得其真实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如电子病历的修改比传统纸质病历更容易且不易显示修改痕迹、医生不用手写签名和电子病历签名可批量处理等。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病历真实性的保障措施——无论是对病历的签名、修改和复印等的规定,还是鉴定方面对病历的要求, 基本都是以纸质病历为版本。
例如国务院所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严禁涂改、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又如《病历书写规范》要求:“病历书写应该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病历应该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且有相应的医务人员签名。”但电子病历网络存储的特性,使得对其真实性的审查存在较大的障碍,这直接影响到了其法律价值的实现。现实中就曾发生在医疗纠纷侵权诉讼中, 原告对电子病历的真实性提出鉴定的案例。
三、保障电子病历真实性的法律思考。
我国自从20xx年开展电子病历试点以来,电子病历的应用已日益广泛。但在实践中,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往往由各医院自行建立, 而各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的运行情况、性能水平并不一致。20xx年,针对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曾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计委”)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其完善《电子病历规范》, 特别是要明确各种病历的完成时限、电子病历的锁定方式和流程等, 以此减少病历瑕疵及病历异议的发生。随后,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向朝阳法院正式复函, 表示对司法建议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将根据法院反映的问题,逐步健全病历管理相关规范及程序,提高病历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如何保障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已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笔者拟就该问题的部分内容作如下分析。
(一)电子病历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附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 同时表明该签名人已经确认其中内容的数据;它是证明电子病历内容完整、不可篡改,签名者身份真实可靠,签名行为不可抵赖的有效手段。《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 患者出院或死亡时医院才会打印完整病历并手写签名(这更类似于基于信息系统的病历),或是对电子病历的签名批量处理,这就存在医院伪造、篡改或不提供电子病历的可能。鉴此,为保障电子病历的真实性, 电子签名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电子病历上要有医务人员的电子签名,且该电子签名必须符合《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标准;在电子签名的同时,还应固化签名时间,即加盖时间戳。
其二, 在电子病历上任何需要签名的地方都需要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和可信的时间戳, 且应在电子病历的记录全过程中予以使用, 严禁在患者出院或死亡时批量处理。即,电子病历必须根据诊疗过程予以全程记录,对任一部分的记录,医生都需加盖其自己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不仅能够表明电子病历的内容能由当前签名的医生确定, 并且能够确保电子病历在内容上的任何修改都能被发现; 完成电子签名后,再加盖时间戳,就将病历记录人、记录时间和病历内容绑定在了一起, 由此保证自某年某月某时、某医生提交该电子病历起,电子病历中的任何数据内容都已经被固化。
其三, 电子签名应涵盖该签名者所负责的所有病历的内容。因此,不能仅对电子病历的索引、编号、页码或是部分内容做电子签名。
其四,电子签名要进行电子认证。原卫生部发布了《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其中对于电子病历的电子签名及其对应的电子认证设定了具体的应用规范与要求; 各医院应选择依法设立的符合卫生行业规范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进行电子认证, 以此保障包括电子病历在内的各类系统的合法与安全。
其五, 电子签名应为专人所用且不易被他人获取。可以采取指纹确认等方法确保使用人和电子签名一致,杜绝纸质病历的代签和签名章代盖的现象,由此实现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综上,对电子病历采取电子签名,有利于保证医务人员在电子病历记录上的独立性, 有利于保护电子病历内容的真实性,更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可以减少对电子病历内容真实性的争议; 即使对电子病历进行司法鉴定, 也会因电子签名的存在而变得简单易行,由此节约了鉴定的时间和费用。
(二)电子病历的存储、锁定和使用。
电子病历的存储必须基于信息网络进行, 且必须归档; 而归档存储后的电子病历应严格控制其修改,即便修改也应有安全的程序。电子病历的锁定,是将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中的某一部分内容以信息技术手段导出并固化于某一电子信息载体, 其主要应适用于已经采用了可靠的电子签名的电子病历,其目的在于确保电子病历的所有内容能完全固化而不被修改,从而为证据保全提供保障。电子病历的使用包括复制、查阅等行为,电子病历的复制是为了保障患方知情权的实现, 电子病历的查阅一般是基于科研、诊断和保险等方面的需要。为保障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对电子病历的存贮、锁定和复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首先,应根据工作性质和要求的不同, 设定不同人员对电子病历进行调阅、复制和打印的不同权限;其次,建立使用日志,以此记录使用人员、使用的内容和使用时间等所有信息;再次,必须严格控制电子病历归档后的再修改,例如规定只有上级医生对下级医生、执业医生对实习医生的病历才有修改权限;最后,任一相关人员都应有独用的登录名和密钥, 以此确保任何修改电子病历的行为能查找到修改人。
其二,患方有权随时了解电子病历的记录内容,这也是对医疗过程的监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病历资料分为主观病历资料和客观病历资料,而患方只能复印客观病历资料。据此,患方查阅电子病历也应只限于客观病历资料;但从监督的角度看,对主观病历资料的锁定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涉及到患方不认可锁定的电子病历时的鉴定问题。
其三,电子病历要有备份系统。该系统可以保证在电子病历所记录的数据在丢失后, 能通过还原系统及时予以恢复。同时,对电子病历的记录、备份和修改的时间应予以明确限制, 如可对住院病历实现每晚备份,对门诊病历实现实时备份。
其四,严格控制电子病历的使用、调阅和复制。首先,电子病历的使用必须基于正当目的,例如疾病调查等,且必须经过申请程序。其次,应将电子病历的调阅、复制权限制于医患双方、公安机关、保险机构及相关被授权人;未经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调阅、复制电子病历。
其五,在医患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电子病历方可复制和锁定。首先,应同时打印一份纸质病历并经医患双方签字确认;其次,电子病历锁定后应该确保放置在安全的存储空间并原则上禁止对其修改;最后,电子病历的解锁也应由医患双方共同实施完成,例如电子病历锁定密码可由医患双方共同掌握。
综上所述,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医院对电子病历的存贮、锁定和使用进行严格的规范,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患方对电子病历真实性的争议,进而避免启动电子病历的司法鉴定程序。
(三)对电子病历真实性的认定。
在医疗侵权纠纷诉讼案件中,根据举证规则,医方须提交病历以证明在诊疗过程中自己无过错;因此, 病历材料作为医疗过错鉴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最为重要的证据材料, 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电子病历和传统纸质病历相比,社会民众对其接受度还不高; 尤其是电子病历存在于虚拟空间,更改数据更容易。如果说纸质病历可通过笔迹鉴定等方式鉴别其真伪的话, 那么能否通过鉴定确定已经锁定的电子病历是否有删减、修改和补充等加工处理,则令人怀疑。尽管医方强调电子病历记录完成后未经允许不可随意更改, 但在医院保管电子病历的情况下, 电子病历的可信度仍难以得到保证。基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对电子病历真实性的认定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在医院有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行为,且患者有损害的情况下,可推定医院有过错。因此,一旦发现医院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电子病历而使电子病历不真实的,医院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其二, 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或是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之前, 应要求医院提供有关电子病历真实性的确认材料。如患方对电子病历存在疑义,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信息鉴定机构对其真实性加以鉴定。
其三,在诉讼过程中,如果需要由医院对电子病历的真实性进行举证, 那么首先医院应举证证明其提供的电子病历的每一步操作——包括记录、修改和存储等操作——都留有痕迹或都记录在案;其次,在患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律师、法官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监督, 可查看电子病历真实性认定的操作流程。
11.医嘱:电子病历的新蓝筹 篇十一
“蓝筹”一词源于西方赌场。在西方赌场中,有三种颜色的筹码,其中蓝色筹码最为值钱,红色筹码次之,白色筹码最次。不管你愿不愿意相信,医院在实施电子病历项目的过程中,越来越感觉到医嘱在电子病历中所占的份量,相当于那个蓝色筹码,举足轻重。医嘱就是一道坎,横亘在HIS与电子病历之间,医院要数字化,就不得不面临医嘱的问题,不能不处理好医嘱的问题。
打通从HIS到电子病历之门
HIS与电子病历的桥接过渡是对医嘱的处理,是重中之重,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在应用中发现,医嘱是费用和病历的纽带,临床业务中费用的发生和医嘱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来讲,多数HIS中已经将医嘱涵盖在其中了,但是这些医嘱基本上是为了收费而做的计算机处理,等到电子病历中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要打印出来时就会和以收费为目的的医嘱有所区别了。电子病历中要求是无纸化的应用,因此对原有HIS中的医嘱有了新的要求,需要更符合规范和临床标准的医嘱格式。
一般而言,医院在HIS中处理医嘱有两种方式: 一是医生将医嘱录入电脑,然后再手工开具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放在病人的病历中; 二是由护士直接将医嘱录入到电脑中,用于收费,代替医生录入。
前一种做法导致的问题是,医生既要在电脑中录入一遍医嘱,同时又要手工抄写一遍,护士究竟以哪一套为准呢?我们对比了手工医嘱单和电脑录入的医嘱,发现对同一个病人很少有电脑医嘱和手写医嘱完全吻合的,因为有些医嘱不产生费用,医生干脆为了省时省事就不把文书类的医嘱录入电脑了,但是手工书写时依然记录,所以导致护士不得不以手工抄写的医嘱为准,而医生录入增加了随意性。实际上,对医嘱录入不仅花费了两遍的时间,还常常出现电脑、手工医嘱不一致的现象。HIS中并没有将医嘱单直接打印出来是因为不符合要求,根本无法打印,因此这种模式既费时、又费力,但它却长期存在着。
电子病历中却不能这样做,根据卫生部最新颁布的《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中的要求,已将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作为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因此不难看出,处理好医嘱问题是电子病历的重要部分,应做到既要符合国家标准,又要满足临床实际业务的需要。遵循卫生部“数出有源”的要求,医嘱的源头来自HIS,电子病历系统要能抓取HIS中的医嘱,又要能完善原有医嘱中的不足之处,这是我们对医嘱的新认知。
电子病历走向成熟的必修课
避开医嘱的电子病历不是完整的电子病历,处理好医嘱的电子化问题才能催生真正成熟合格的电子病历产品。医嘱的处理是否符合医护业务的实际需要、其流程设计是否科学有效,已无可回避地成为电子病历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夺人眼球。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为了根本解决医嘱的这些问题,经过了多次探讨,对采用的处理模式反复论证测试,希望能找到一个既能得到医务人员认同,又能开发便捷的方法。让我们来看看电子病历中究竟如何处理这些发生费用的医嘱,医嘱打印出来,医生完全放弃手写医嘱,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及解决方式。
问题1: 电子医嘱不完整。
场景: 对于手术病人或转科病人,在手写医嘱的时候,医生会在医嘱单上写“术后医嘱”、“转科医嘱”、“产后医嘱”等,但是这些医嘱在HIS中是不会被录入电脑的,因为不产生费用; 鉴于手写的习惯,医生会忘记在电脑内录入这些医嘱。
解决办法: 要将不产生费用的诊疗类医嘱也录入计算机。
问题2: 医嘱开始时间滞后。
场景: 个别医嘱,医生下医嘱的时间是早上8∶00,录入电脑的时间为上午10∶00,并且采用了系统默认医嘱的开始时间,这样打印出来的医嘱开始时间为上午10∶00,而护士实际执行医嘱的时间为早上8∶30,这样打印的医嘱单上医嘱的开始时间和真正执行的时间有出入。
解决办法: 录入电脑的时候指定医嘱的执行时间,而不是系统默认时间。
问题3:医嘱说明不完整。
场景: 术前医嘱,医生手写的时候会注明“术前半小时执行”之类,但是在录入电脑的时候未加注释,则打印出来的时候无法体现。
解决办法: (1)录入医嘱的时候,在【说明】框内填写医嘱的执行时间和要求等; (2)在『电子病历—医生站』—〖医嘱签名〗界面【备注】栏补充填写医嘱的执行时间及要求等。
问题4:电子医嘱内缺少皮试结果。
场景: 皮试医嘱,皮试之后HIS系统内无法补充皮试的结果,导致打印的时候只有皮试内容,而无皮试结果。
解决办法: 在『电子病历—医生站』—〖医嘱签名〗界面【备注】栏补充填写皮试的结果(阳性/阴性、+/-)。
问题5:长期医嘱停止时间与实际不符。
场景: HIS内当开立“明日手术”医嘱后,所有的医嘱均停止当前时间,实际情况是有些医嘱需要执行到明天的手术前(如: 级别护理),这样打印的医嘱单上医嘱停止时间会有差异。
解决办法: 在『电子病历—医生工作站』—〖医嘱签名〗界面【停止时间】栏修正医嘱的停止时间使与实际停止时间相符合。
问题6:病人术后转ICU再转病房部分医嘱重复。
场景: 病人术后转ICU,ICU医生给病人下达了一些医嘱,在病人转回病房的时候,所有的医嘱会停掉,病区医生需要重新下电子医嘱,新下的医嘱可能与ICU医生下的医嘱一样。在手工医嘱的情况下,病区医生一般不重新下医嘱。
解决办法: 医嘱的执行科室发生变化,而且不同科室的医嘱要分开,需要病区医生重新再开一遍。
问题7:出院带药医嘱用法不明确。
场景: 出院带药医嘱,手写的医嘱单上医生会注明具体的用法用量,在电脑上录入的时候没有明确,打印的时候会缺少实际用法。
解决办法: (1)在录入医嘱的时候,指定具体用法用量; (2)在『电子病历—医生工作站』—〖医嘱签名〗界面【备注】栏补充填写具体用法用量。
问题8:主副药没能显示在同一组。
场景: 医生下了一组药(简称A),之后又下了一些其他医嘱(简称B),检查的时候发现A组药内需要增加一些药物(简称C),在手写的医嘱单上可以将A和C写在一起,再写B,可显示为A+C、B; 但是电脑内只能是A、B、C(副药),与实际不符。
解决办法: (1)开药的时候就将A+C以主副药的形式开在一起; (2)将A撤销,重新开A+C。
问题9:医嘱签名问题。
场景: 开医嘱的医生或护士的电脑签名与实际不符。
解决办法: (1)在『电子病历—医生工作站』—〖医嘱签名〗,供医生修改实际开医嘱医生和停止医嘱医生的姓名,支持双签名; (2)在『电子病历—护士工作站』—〖医嘱签名〗,供护士修改实际执行医嘱和停止执行医嘱护士姓名,支持双签名; (3)经过医务科与护理部决定,医嘱单上护士的签名以电脑签名为准,医生在医嘱单的每页页脚签责任医生签名。
以上情况是针对HIS与电子病历是不同厂商的产品,而对医嘱采用的处理模式,这些方法在临床科室的实际应用中已起到了作用。在不同的医院可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有些医院的HIS和电子病历是同一个厂商的产品,有些医院则是不同厂商的产品,针对不同情况,都有可能存在着数据接口和数据同步的问题,这样做的结果是医务人员在HIS中录入,不需要改变他们的习惯性操作,系统在后台做了大量的支持,保持了应用者的舒适度,减轻了医务人员的工作量,打印出来的效果也非常美观。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以费用为核心的医嘱和真正打印出来的电子病历格式的医嘱还是有一定差距的,需要我们在电子病历中完善和解决,电子病历系统在处理医嘱中应表现出更灵活、更合理的实用性和简便性,否则会影响医护人员对电子病历系统的满意度。同时也能看出,处理好医嘱问题,会为未来实现临床路径打好基础,医嘱是实现临床路径的前提条件,处理好医嘱问题能为电子病历锦上添花。医院在电子病历中对医嘱的改造,既要符合卫生部的要求,又要满足临床医务人员的需求,将更多的医护人员从繁忙的书写过程中解脱出来,拿出更多的时间为病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每周卫事
2010年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卫生监督工作及其事业发展处于关键时期,一是建立覆盖城乡、统一高效的卫生监督体系,二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三是着力提高卫生监督相关公共卫生专业服务水平。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强调,2010年是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面完成、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现深化医改近期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深入全面开展的关键一年。
北京市医院将基本实现
医保实时结算
到2012年,北京市二、三级医院将基本实现患者就诊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医保费用也将全部实时结算,并可使用银行卡支付。1月21日,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了《北京市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提升计划》,该市将建市、区两级协同共享的卫生数据中心,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被提上议事日程,市民足不出户就可在线查询个人健康信息; 将逐步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
北京市医疗机构的体制是全国最复杂的,号称是“八路大军”,要实现医疗资源整合,体制与利益协调是最大的壁垒。要在两年时间内实现上述目标确实不容易。
北京城八区将建区域医疗中心 促进居民社区首诊
今年起,北京市卫生局将逐步推动城八区按照每30万~50万人口规模,建设以大型综合性医院为核心,联动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区域医疗中心。旨在推动北京居民接受社区“家庭医生”的全方位服务,包括建立与大医院和专家的预约转诊“绿色通道”。
来自全市49家三级医院的日报数据统计显示,北京预约挂号服务开展4个月以来,实际预约就诊挂号仅占这些医院实际门诊人次的13.05%; 而在预约就诊的患者中,仅2.7%是通过社区首诊,在社区医生的帮助下实现预约转诊的。针对这一现状,北京市卫生局将实现预约挂号服务平台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接,通过逐渐把部分预约号资源直接放在社区,鼓励居民首诊在社区。
一方面,政府鼓励居民社区首诊; 另一方面,社区医生却在严重流失,据调查,北京市社区医生两年流失10%,67%是因为薪酬低而离岗。看来,吸引居民到社区首诊的关键还是在于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的水平。
国家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将启动
随着新医改的逐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正在全国各地得以广泛使用。为了保证这些药品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全品种电子监管,今年的目标是把抗微生物药和注射剂品种全部纳入到电子监管网。这是1月18日召开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年度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全面提高和完善307种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监督性抽验,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价性抽验,并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评价体系,开展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使用环节质量监测试点。
产业追踪
无线应用医疗领军
市场研究机构Juniper Research近日发布调研报告,预测全球移动连接型M2M(机器对机器)和内置式终端数量将于2014年增至4.12亿部。该机构高级分析师Anthony Cox表示,M2M市场的增长将主要来自公共事业抄表、移动连接型建筑、消费与商用电信服务以及零售和银行业务连接等领域; 与此同时,他还高度看好医疗保健领域的发展,强调医疗有望成为M2M市场增长最迅猛的领域之一。
在2010年国际电子消费展上,一家名为CardioNet的移动医疗解决方案供应商展示了其集成心脏监测装置的可佩带无线终端。通过CDMA 2000 1X无线网络连接医疗监控中心,终端在发现病人异常心律时自动将数据发至监控中心,并由技术人员及时分析诊断。该方案帮助41%的患者发现了从未查出的严重心脏问题,目前已安全诊断20余万心脏病患者。
芬兰医疗软件领头羊进军中国
1月20日,值中芬建交60年来临之际,兰博医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北京中关村软件园举行成立典礼。兰博医信是芬兰最大的实验室系统(LIS)厂商Mylab公司的第一个海外投资项目,已成功并购了一家本土企业——仰德思特。此举标志着中芬两国医疗行业信息化合作的开始,已有数年成功经验的芬兰医疗信息模式将被引入国内。
目前,Mylab公司以85%的市场占有率在芬兰本国市场遥遥领先,并与所有最大规模的大学医院和检验科建立了30多年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技术更新、产品系列的广泛、产品的可兼容性和稳定性保持全球领先。
IBM: 五项科技创新
引领智慧城市未来方向
近日,IBM公司发布 “改变未来五年的五项技术创新” 研究报告,认为无油驾驶,医疗健康系统,水务净化、循环和再利用技术,智能楼宇及城市应急系统方面的技术创新,将会极大改变城市发展。为应对城市发展趋势,IBM帮助世界各地积极设计智慧城市的解决方案,侧重的领域集中在: 缓解交通堵塞及其导致的空气污染; 实现病历数字化,从而整体改善病人护理的现状; 推进教育普及,改善教育质量; 加强监管系统,减少犯罪率; 提高电力资源智能化管理与分配; 改善水质,增加水资源供给。
征稿启事
“新卫生”专栏旨在服务卫生信息化,传播新观念、新模式、新方法。在此我们郑重向卫生行业专家发出邀请,请拿起您手中的笔,并鼓励您的团队,为《计算机世界》报“新卫生”专栏撰稿!
1. 主题立意
稿件提倡实践性和言论性并重,突出与信息化紧密相关的观念、管理、流程创新与改进。
2. 内容范围
国家重大行业政策解读、卫生机构管理、流程优化与IT系统实现; 卫生数据整合与发掘利用; 卫生IT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医疗卫生关键业务系统需求分析与部署; 个人健康管理服务等。
3. 写作要求
篇幅: 建议2500字/篇(1版)或5000字/篇(2版);
要求: 紧扣卫生行业信息化热点与难点。观点明确,论证有力,逻辑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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