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闲置物业出租管理办法》

2024-07-04

《公司闲置物业出租管理办法》(5篇)

1.《公司闲置物业出租管理办法》 篇一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公司资产进入经营状态,提高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和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建造,因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方案改变等原因停用后,闲置一年以上,在可预计的将来,不再使用的各种流动、固定资产。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种固定资产,大修或维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零配件,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副产品、残次品由市场开发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盘活,是指为促进闲置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用效果,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出让以获得现金,或者置换相同价值的物资的行为。

第六条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认定及处置申请

第七条 因使用年限到期,或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认定,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八条 闲置资产由拥有单位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的性质,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闲置的原因,分析可否再调剂使用。无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九条 公司各单位因技术改造、大修、维修等原因,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配件等,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移交给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并报资产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 物资保管部门根据收集物资的具体情况,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接到上述报告或申请后,对确实可以处置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可以以一件(台、套、栋)为一批或累积多件(台、套、栋)为一批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处置申请。

第三章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处置的审核批准权限

第十一条 凡申请处置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以其账面净值的大小以及市场价值为参考,分别由公司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是否处置。

第十二条 闲置资产单项5万元或累计10万元以下,废旧物资单项10万元或累计2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是否处置。

第十三条 闲置资产单项5万元或累计10万元以上,废旧物资单项10万元或累计2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是否处置。

第十四条 闲置资产单项10万元或累计20万元以上,废旧物资单项50万元或累计100万元以上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处置后,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章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处置价值确认程序

第十五条对报送给集团审核的拟处置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待集团审核批准后,资产管理部门聘请有资质的中介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根据集团确认的评估结果委托中介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

第十六条 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处置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处置方式(盘活、出售、抵账)。

第十七条 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主管领导决定处置(出售或抵账)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拟处置资产的种类和性质,组织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部门依据当时市场情况,共同确定拟处置资产的基础价格,并进行审批。

第五章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程序

第十八条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处置分为对内盘活处置和对外盘活处置两种方式。

第十九条 对内盘活处置程序:

(一)由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对库存闲置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

(二)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在检修及日常检修过程中,应首先考虑闲置资产是否能在检修中再利用,对能再利用的闲置资产,鼓励在公司各单位或子公司之间使用,并鼓励技术人员对闲置资产进行改造利用,各单位及子公司可根据具体节创价值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三)涉及大修、技改或新建项目中所用的物资,各单位在内部公告的闲置物资明细内核对筛选。对能够利用的,可由需要单位安排专业人员实地确定。

第二十条 对外盘活处置程序:

(一)经各单位及子公司相互确认,确实无法在公司内部调剂使用的闲置物资,资产管理部门可通过集团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在集团各子公司内寻求意向使用者。

(二)对闲置的生产线及成套装置、大批量设备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或吸引战略投资者进行盘活运营。

第六章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出售拍卖处置程序

第二十一条 对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主管领导决定出售处置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竞价拍卖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能。

第二十二条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处置应采取公开拍卖、集中竞价的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至少在三家及以上方可组织拍卖。

第二十三条 拍卖应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价值最大化原则

(三)事前公开公告原则

(四)程序规范、规则透明原则

第二十四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拍卖会会议组织及竞买人资质审核、合同签订等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负责现场监督。

(一)拍卖前期准备

1、通过张贴公告、网络或其他媒体等多渠道发布拍卖公告,内容包括拟拍卖物资清单、拍卖地点、时间及需要告知的其他事项;公告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联系确定现场查看物资的时间,并通知意向竞买人按时查看拍卖物资。

(二)组织拍卖

1、接受并审核竞买人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文件,确定投标人资格;

2、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告知拍卖物资的瑕疵以及恶意串通的后果(纳入不合格竞买人名单,取消竞买资格);

3、竞买人填写《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投标单》后,交给资产管理部门记录人员进行登记,审计监察部门人员现场审核。根据拍卖规则,竞买人所报价格高于或等于标底价的视为有效报价,低于标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有效报价中最高价为中标者,拍卖主持人应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第二十五条 拍卖应做好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中标人签名。

第二十六条 拍卖成交后,资产管理部门与中标人应当签订购买合同,中标人按照约定支付拍卖物资的全额价款,并明确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 拍卖现场如出现全部为低于标底价的无效报价,此次拍卖流标。资产管理部门在征求竞买人意见及进行市场调研,重新制定基础价格获得审核通过后,再组织拍卖工作。

第七章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抵账处置程序

第二十八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主管领导决定将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进行抵账,抵账单位优先从公司供应商中进行选择。

第二十九条 物资采购部门按照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拟处置物资的清单,负责联系相关供应商,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三十条 抵账拍卖程序按照出售处置程序进行。

第三十一条 拍卖成交后,资产管理部门与中标人应当签订抵账协议,据实进行结算,处置资产金额用于抵扣公司所欠供应商货款。

第八章 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

第三十二条 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的领导、管理、组织、协调和结算工作。

第三十三条 公司各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对生产、装载及使用过危化品的设备设施报废拆除前应进行吹扫、置换、清洗、清理等安全处理后,方可移交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存放。对无法移交给物资保管部门的各类报废、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负有保管职责,并及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项资产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工作。第三十五条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维护和使用价值认定的管理工作,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六条 物资保管部门对所管辖的各类库存物资,负有保管职责,并及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盘活处置申请。

第三十七条

安全环保部门对公司的各项生产工作及危化品设备设施的安全处理,负有安全监督及环境保护的管理及审查职责,督促隐患整改,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八条 保卫部门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和各类资产,负有安全保卫的职责,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

审计监察部门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负有监督职责,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九章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处置出厂程序

第四十条 中标人购买的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质,若涉及重大安全事项,需经过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在交付安全风险抵押金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购买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过程中,应有资产管理部门、资产所有单位和物资保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监察部门的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作业过程,防范安全事故及偷盗事件的发生,并在过磅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二条 当处置的资产体积较大或装载重量较重,在厂内无法过磅计量确切的价值时,财务管理部门按照资产管理部门预估金额收取预收款,保卫部门见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出门证、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交款回单先予以放行,厂外计量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将过磅单交给保卫部门。

第四十三条 处置工作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凭过磅单,到物资管理部门办理废旧物资处置结算单,财务管理部门按照结算单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十四条 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保卫部门见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出门证、物资保管部门出具的过磅单、财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交款回单方可放行。

第四十五条 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除销售、购买公司产品之外,所有物资禁止出厂。

第十章 奖惩办法

第四十六条 每年末,资产管理部门将处置资产情况汇总整理,上报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按照已处置资产价值的10%提取奖励,其中7%用于奖励各项资产使用单位,3%用于奖励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各相关单位。

第四十七条 公司各单位应做好各项资产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如发生资产丢失、被盗等情况,公司将按照其资产账面价值的10%对资产使用单位进行惩处。

第四十八条 保卫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应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偷盗的物资是从门岗出厂的,公司将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对保卫部门进行考核,并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废旧物资处置及抵账相关规定予以废止。

2.出租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经营管理,更好的经营出租汽车,更能适应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打造成都出租的名片,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人员的配备

公司现配备管理人员10人,董事长1人、经理1人、车辆技术管理人员2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财务人员2人、服务质量管理人员1人、劳动保障管理人员1人。如此次中标,公司拟新增6名管理人员(其中:安全管理岗位2人、车辆技术岗位2人、服务质量管理岗位1 人、办公室1 人)。

二、岗位与职责

董事长

(一)、负责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抓好公司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主持公司全面的工作。

(三)、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总经理

(一)、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把经营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管理工作会议。

(三)、健全经营管理机构,保障管理人员、经费和必备的工作条件。

(四)、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决定或处理意见及建议。

(五)、负责对公司员工定期进行业务考核、技能培训和安

全培训,对不称职及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处理或解聘。

车辆技术岗位

负责对本公司出租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日常检查并登记在案。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本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车辆回场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执行。

安全管理岗位

负责对本公司的一切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4小时值班电话及值守制度》执行。

财务统计岗位

负责公司的日常收支。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本公司的《财务统计制度》、《票务管理制度》。

服务质量管理岗位

负责本公司出租车的证件的办理和年审工作,投诉和失物的处理工作,日常文件的收发工作,及IC卡数据的采集和GPS的监控。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本公司的《GPS使用管理制度》、《投诉和失物招领制度》

劳动保障管理岗位

负责本公司所有人员的社保及各种劳保用品和福利的发放。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劳动法》,我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制度》、《工伤应急预案》、三、驾驶员的管理

我公司对驾驶员实行公开、公正的招聘制度并组织驾驶员进行培训,公司与考试合格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及商业意外伤害险。对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实行基本工资+奖金的方式,更好的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驾驶员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营运方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经济责任考核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投诉及失物招领制度》。

成都西藏川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3.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三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7

3、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9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3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6

6、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21

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24

8、事故统计报告制度……………………………………..27

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1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为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责任制,提高干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出租汽车服务》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规定,对安全事故责任实行追究,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护公司财产和人员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生产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 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各部门负责人要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五.各部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

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综合办公室,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各部门必须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务必使职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七.提高本部门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 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八.各部门负责人要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九.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 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十.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按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奖惩。

十一.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年终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

此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25日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三、职责

1、安技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四、安全会议组织形式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综合管理部召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分公司分管经理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达贯彻上级公司分管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五、会议内容

1、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

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2、相关要求,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3、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5、会议上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6、会议记录由公司安技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公司安全保险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此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25日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国安《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和档案管理原则

1、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2、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内容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公司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经理办公室备案。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

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 有关规定做好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保密情况检查,如发现有泄密情况,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4、搞好档案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文件、档案、资料要专柜保管,钥匙随身携带。

六、档案的利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25日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员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各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各单位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二、适用原则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以上营运总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1.5%的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计划列支)。

三、使用管理和费用提取方法

(一)使用管理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公交运输设施设备维护系统、附属安全设备等;

2、购臵、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GPS装臵;

3、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演练项目;

4、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项目;

5、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竞赛活动等方面;

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9、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

11、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各单位、部门应当优先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等支出。

12、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结余资金结转下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二)监督管理

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2、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本单位预算。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

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4、各单位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本单位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各单位要配合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财务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25日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升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设施选购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臵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分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

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室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2)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3)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每半年由使用单位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每年年底由公司分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1、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

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作。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管理、生产全过程的状态中,根据设备类别,按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记录。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此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25日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安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一、职责

1、公司经理对培训经费的审批负责。

2、综合管理办公室对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统筹组织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负责提供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岗位等具体要求。

二、管理内容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实施部门、完成时间、所需费用等。

2、安技部负责确定每月安全生产例会的内容,各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采取板报、安全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3、新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各部门、车队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

5、特种作业人员应通过市级以上安全操作资格考试,取得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持证要求进行复审。

6、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必须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的员工必须接受二、三级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必须接受职能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培训工作的评估

1、公司内部组织的培训后,各部门(分公司)都要按照《员工培训评估表》要求,收集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并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

2、综合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培训计划实施过程的适宜性进行系统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完成情况、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数量、员工的实际应用能力和意识的提高、管理层的反馈等。

四、记录保存

1、安技部应保存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档案不少于三年时间。

2、各单位(部门)培训档案自行保存不少于三年时间。

3、综合管理办公室保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或复印件)

4、培训评估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此制度颁布之日执行。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25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正常地进行营运生产,实行逐级安全检查,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

一、职责

1、公司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经理对所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责令整改,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间。

3、各职能部门对照标准落实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组织和督促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4、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帐,对隐患整改结果进行验收,相关资料存档。

二、检查原则

1、定期安全检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车辆机件、站点环境、安全宣传、三管要害、设施设备等安全要素。

2、经常性安全检查。各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人员,以自查自纠方式,开展日检、周检、旬检进行经常性的行车、停车秩序

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证营运生产安全。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根据季节、节假日工作要求,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各分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的综合检查。

4、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对分管的某个专业、专项问题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检查。

5、综合性安全检查。公司领导组织各部门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检查。或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系统的安全评价。

三、检查内容

1、查思想认识:查各单位领导是否对安全工作有正确的认识;是否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市交委、客管处、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等;是否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

2、查现场、查隐患:重点查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情况;查违章操作情况;

3、查管理、查制度: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事故案例教育是否落实;考核结果是否兑现等。

四、检查方法

1、现场动态检查、查资料、听汇报等。

2、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以会议、通报或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等形式,告知相关单位责任人。

3、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要求,检查人员逐项检查填写签字后,交检查小组汇总。查出的隐患按有关规定进行督促整改、考核。

五、检查要求

1、检查按照项目逐项落实。

2、被检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落实责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整改。

3、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安全检查资料收集汇总,并进行通报。

4、安全检查考核,按公司安全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5、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检、周检、旬检制度”,组织本单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相关记录

1、公司安全检查资料记录由综合管理部整理归档。

2、各部门安全检查资料记录由各部门整理归档。

3、各分公司安全检查资料记录由各分公司整理归档。

此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25日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信息报送管理,及时、准确传递交通事故信息,增强公司事故的应急处臵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为各级领导掌握安全信息、分析形势、应急救援、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事故性质的划分

1、轻微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有5人以下要求到医院检查,或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2万元以内的事故。

2、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有5人以上要求到医院检查,或重伤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事故。

3、重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40万元以内的事故。

4、特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重伤11人以上;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财产损失在4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信息报送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向公司安技部报告,按照“边处臵边报告边核实”的原则,落实事故信息报送

和现场应急处臵工作。

1、轻微事故由安技部及时统计当天事故情况。内容包括:时间、地点、驾驶员姓名、性别、驾龄、车号、线路、类别、事故简要经过等。

2、一般事故和车辆互撞致乘客受伤和出租车车内受伤事故,驾驶员要用电话在事故30分钟内报公司安技部负责人。安全保险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电话向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重、特大事故或者特别有影响的事故,事故单位要用电话在15分钟内迅速向公司安技部负责人报告,安技部负责人需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方式向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三、交通事故的现场处臵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必须当即停车,拉紧手刹,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拨打“122”)向本单位的安技部报告事故情况,记好证明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听候处理。

2、安技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遇一般事故,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车队长应迅速赶赴现场,遇重大以上事故或群伤、烧车、严重撞车等有影响的事故,公司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遇特别重大事故,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与相关人员一同迅速开展事故现场处臵、应急救援、调查案情,及时召开事故

分析会,认真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四、相关信息报送及责任追究

1、重大以上事故,事故单位要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向公司安技部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2、一般以上事故,事故驾驶员要在事故发生后的6个工作日向公司安技部报送事故分析会记录、整改措施、处理意见等资料,事故结案后,还应及时将交管部门责任认定书报公司安技部。安技部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到综合管理部。

3、肇事驾驶员24小时内未报案,受害方报案,经查证核实,原则上损失赔偿费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经交管部门立案的事故,安技部应予调查。

4、凡发生谎报、瞒报、迟报、漏报事故信息的,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和社会影响,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对责任单位经济处罚5000元。特别重大事故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将按上级《关于实行治庸问责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25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责任制,提高干部、员工安全生产性和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必须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形式

1、安全奖励基金来源: 1)上级奖励

2)违章、违纪和事故的罚款 3)行政专项拨款

4)抵押其他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部立帐,安全保险部承办。

2、奖励种类和运用

1)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评优评先、颁发资金等。2)处罚分为: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停职、待岗、解除合同等;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安全奖励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重的原则。

3、安全目标考核 1)经理

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年终考核,依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评定实绩,予以奖惩。

2)副经理

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年终考核,奖惩标准按经理奖惩结果的规定比例确定。

3)部门

由公司根据每年各部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及安全实绩进行考核。

二、奖励标准

1、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通报表扬,显著成绩者可给予评优评先,突出贡献者给予300—500元的奖励。

1)在生产或运营中发生危急情况时挺身而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扩大化,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免除了重大损失的。

2)在发生火险、火警、火灾等事故中,奋力扑救抢险,有显著贡献者。

3)舍己救人,奋不顾身抢救国家财产,为减少事故损失做出突出贡献的。

4)围绕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推广应用,对促进安全生产起到重大作用,效益显著的。

5)想安全所想,勇于制止或举报“三违”现象和各种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违章行为,使事故免于发生。

6)在其他方面为安全生产作出重大贡献的。

2、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的单位,每年奖励一次,奖励金额为每人300元。

3、在专项安全竞赛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分公司部门及个人,以活动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三、处罚标准

1、凡公司员工,如不重视安全生产营运,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或违规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其它安全生产规定的,均应根据行为及事故的性质、后果追究当事人及分公司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2、对违章个人口头警告,50元以下罚款由分公司安全员当场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安保部同意后执行。

3、对事故当事人及相关分公司负责人的处罚由公司安保部视事故性质及后果,按照公司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后实施。

4、处罚应在发生违纪、事故的当月执行,如因处理事故拖延,则在事故结束后执行。

5、“三违”行为(违章营运、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处罚分别为:口头警告、罚款、通报批评或待岗、解除合同。情节较轻的,每人每次同时罚款20—50元,情节较重的,每人每次同时罚款50—200元。

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事故及隐患举报奖惩

1、存在可能发生人员轻伤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隐患,给予举报人100—200元奖励,给予隐患单

位负责人200—400元的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100—200元的罚款。

2、存在可能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的重大事故隐患,给予举报人200—400元奖励,并给予隐患单位负责人600—1000元的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300—600元的罚款。

3、存在可能发生多人死亡或重伤多人,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并给予隐患单位负责人800—1500元的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600—1000元的罚款。

附则

本制度所定奖励数额根据情况变化,依公司当年调整的数据为准。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委会,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委会决定。

此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4.《公司闲置物业出租管理办法》 篇四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西安市出租汽车总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为了夯实班组基础管理,提高班组实际工作水平,结合总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班组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最基层组织,是公司落实规章制度与实现总司“建和谐企业、树西汽品牌、创一流业绩”目标的落脚点,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班组建设工作。班组建设工作是公司基础管理的基本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第二章 组织领导 公司经理、书记全面负责班组建设的领导工作主管经理负责班组建设的日常领导工作。部门,负责修订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开展班组评先树优活动,对单位班组建1总公司生产营运部是公司班组建设工作的主要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动态考评。营运部、安保部、服务稽查部等部门分别负责对班组建设工作所涉及的营运指标、安全管理、优质服务等专项工作予以指导。各单位领导班子全面负责单位的班组建设工作,班子成员间需就班组建设工作作出明确的分工,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第三章班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班组建设工作的主线是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班组建设的目的是提升班组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目标是优质高效完成班组承担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班组精神文明建设宜倡导文明服务理念为根本,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培养西汽品牌意识、安全意识、遵章守律意识,培养团队精神和阳光心态及和谐气氛。标杆管理是促进班组建设工作的主要形式,总司和基层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先进班组评选、考核与经验交流工作,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向先进班组学习的活动,依靠榜样的力量带动整个班

2组建设工作进步。

第十一条实行自主管理是班组建设的主要方向,各单位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要完善与落实班组管理,为班组创造有利于形成持续学习、创新与赶超标杆,永争一流的氛围和条件,把班组打造成为高绩效的团队。各单位要重视班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保证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第四章班组管理 班组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与考核评价机制,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基础管理资料齐全,记录完整,准确真实;规范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达标;班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班组要以创建学习型班组活动为载体,将个人目标统一到班组共同愿景之下,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水平,努力实现科学管理。班组要学习运用目标管理方法,形成计划、执行、检查、总结、提高的闭环管理模式,落实各项基础工作要求,并根据业务性质和班组特长形成学习型、创新性、优质服务型的特色。

3第十六条班组要实行民主管理,管理人人有责,增进相

互理解,全员参与的局面,把各项目标变为员

工的自觉行动。

第十七条班组要落实各项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在员工中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提倡健康情趣,开展读书、建设、娱乐等集体文体活动,杜绝各类违反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案件的发生。第五章班组长管理 班组长是班组生产管理的直接指挥和组织者,也是企业中最基层的负责人,其个人素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等直接影响公司各项方针目标的落实。班组长应具有较高的素质,掌握班组管理办法,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同志,群众威望高。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班组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和考核工作。各单位对班组长实行聘任制度,由各单位通过民主选拔、测评、竞聘答辩等方式决定本拟聘班组长,聘期一年,期满可竞聘连任。

4第二十条对因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继续担任班组长或因

能力原因不能胜任班组长的,由所在单位及时

调整。

第二十一条当年被评为不合格班组的班组长取消下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5.《公司闲置物业出租管理办法》 篇五

工 作 方 案

(送审稿)

为解决我市目前出租汽车管理不规范、服务差、形象差等现象。借鉴外地经验,以我市第二次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有偿转让为契机,改革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模式,通过实施公司化统一经营,规范出租车市场管理,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的良性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通过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公司化经营改革,以企业经营模式逐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确实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行业形象,有效促进出租汽车经营走向规范、健康的发展轨道。同时,以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有关规定,建立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营秩序和环境。

二、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有偿转让

(一)转让方式。依据《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兴市实施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招投标工作的复函》等法规、政策,以及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按照“特许经营、规范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特许具备管理条件、有利于城市客运管理体制改革的企业经营。

(二)转让对象。我市现有出租汽车经营者联合、自主组建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前提是该企业要确保实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文明经营、安全有序、服务优良、稳定发展,并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运力控制及经营年限。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兴市实施城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招投标工作的复函》批准,我市第二批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有偿出让可控制在140台以内,经营年限为8年。鉴于我市实际情况,先将现有的80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授予企业,经营年限确定为5年。如企业能够管理规范、服务优良、运营正常、行业稳定,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另向市政府申请延长经营期限和增加运力。

(四)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标准。出让价格应根据省政府《批复》,本次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标准可按10000元/台·年以下标准收取。通过借鉴外地经验,以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批次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可设为3000元/台·年。如该企业能够在短时间内达到“十统一”管理要求,政府可按5000元/台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工作安排

(一)建立出租车经营准入和退出机制(9月1日之前)。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现行法规、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拟订《资兴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该试行办法应明确出租汽车经营的准入、退出与考核的实施细则。

(二)组建出租企业(10月1日之前)。现有出租汽车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平、公开、自愿”原则,自行组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并按要求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

(三)依法收回到期的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10月15日之前)。鉴于我市当前实际情况以及为将来规范、统一的管理目标奠定基础,我市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必须全部收回,收回的特许经营权分期段统一授予企业经营管理。

(四)正式投放营运车辆(10月31日之前)。根据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有关规定,出租汽车投入营运前必须统一固定安装顶灯、计价器、标志标识。至于车辆型号、品牌及车身颜色可采取公示的形式广泛征求从业人员和市民的意见,确定从业人员和群众喜欢的车型美观、质量可靠、排量适当、颜色靓丽的车辆作为我市出租汽车。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实行总量控制,规范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规范、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涉及出租车经营的法规、政策,为开展出租汽车经营改革工作确定正确的政

策方向。同时,还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到既分工明确又要相互协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切实做好维稳工作,确保出租汽车实行公司化管理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资兴市城市客运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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