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使用证明

2025-01-23

住所使用证明(共5篇)

1.住所使用证明 篇一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

(企业、公司、名称)申请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

红原路138号首创鸿恩国际生活区4幢8-4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年**月**日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7号浪高广场B座25-2

Add: 25-2, B building,Langgao Square,No.7,Jiangnan Avenue,Nanan Disrist,Chongqing

电话: 023-86688236 023-62383660 *** 传真(Fax):023-62383660 QQ: 1264990635

2.住所使用证明 篇二

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

(非住改商)

(房屋使用人姓名或名称)使用的广州市(房屋地址),由(出租方)出租的(产权方)的房屋,可临时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经营者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场地使用证明仅用于工商登记使用,不作为对建筑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或要求无条件恢复原场地使用性质的,本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经营者出现违法改变房屋结构等情形的,出具本证明的单位有权宣布本证明无效,并通告相关部门。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

3.个体住所证明 篇三

常德市工商局德山分局:

兹有将位于本居委会组约平方米的私有房屋租赁给用作经营场所,开设“”相关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特此证明

年月日

企业住所证明

兹有我居委会居民 钟哲高 将位于德山镇樟木桥居委会五组160平方的私有住宅租赁给常德市德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租用期限为2年,时间从2012年11月18日开始计算,相关利害关系人无异议。

特此证明

常德市武陵区德山镇樟木桥民委员会2013年1月17日

经营场所证明

常德市工商局德山分局:

兹有本居委会组居委会居民将自已约平方米的私有房屋用作经营场所,开设,相关利害关系人无异议。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

年月日

关于房屋产权性质的说明

常德市工商局德山分局:

我居委会与湖南省旭东农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中所涉及的面积48平方米办公室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因为整栋办公楼属集体土地建房。请贵局在登记过程当中予以支持。我居委会将与湖南省旭东农业开发贸易有限公司共同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涉及房屋产权性质的问题由我居委会负责。

4.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 篇四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是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行驶证.(四)相关变更证明。

2.具体办事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的机动车查验岗填写表格审核资料,机动

车业务大厅业务受理、缴费处、发证窗口依次办理.单位集体宿舍,那就简单了。直接带上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了。

但是,问题就是:

1.这房子的产权名字是不是公司的名字?如果不是公司名字,不能按单位集体宿舍算。

2.这房子是不是属于住宅性质的?如果是商业性质的,也不能按单位宿舍算。

你可以这样写:

住所证明

XXX先生,现居住于XX省XX市XX镇XX路XX小区X栋XXX室,特此证明!

XX小区居委会或XX街道办

(居委会敲章)

这样的证明就可以生效了!另外,如果你办理过暂住证的话,就把暂住证复印一份带去,两份东西都给他,100%能搞定他了!

祝你好运!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4、相关事项的变更证明;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单位的加盖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事业单位登记住所证明要求及格式

证明应包括:

(1)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房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2)相应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住所证明的基本格式:

住所证明

XXXX(主管部门名称)所属的XXXX(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的办公住所在XXXX。房屋总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为(该单位自有房产/该单位租赁房产/我单位无偿提供给该单位使用)。

(主管部门房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拟设立企业名称

北京领先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县)_____路___号院___号楼____室(门牌号)

房屋提供者证明

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的房屋提供给个体工商户使用

房屋提供单位盖章;

房屋提供者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需要证明情况

证明单位公章

注:1“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_______房间。

2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也可由当地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租赁协议、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的“军队房地产租凭许可证”复印件。

(4)产权为居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

(5)产权为农村个人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村委会盖章确认;产权为村委会的,“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由乡、镇政府盖章确认。

(6)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同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7)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5.住所使用证明 篇五

兹证明:

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在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

。该房屋产权属

所有。房屋性质(用途)属于

房。

(一)、房屋占地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

1、厂房

平方米

2、仓库

平方米

3、营业

平方米

4、其它

平方米

房屋产权证明单位(盖章)

2014年

说明:①属自有房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包括房屋平面图),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或签字证明,同时出示原件供登记机关进行核对。

②属自有房而没有办理《房产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房管部门或者由村委(居委会)出具房屋产权证明。

③租赁房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书》复印件,并提交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供登记机关进行核对。

④租赁他人已租赁的房屋,应当出具原出租人(产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⑤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第199号文件规定: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需要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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