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措施(10篇)
1.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措施 篇一
亦庄派出所办公楼工程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
编制人: 审核人: 批 准: 单 位: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
1、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制度
1.1成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设置组员2名。
1.2消防管理小组每周日检查本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1.3消防管理小组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4消防管理小组每月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意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1.5成立以安全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的义务消防队,下设四十名消防队员,对义务消防队队员定期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2.料场仓库消防的管理
2.1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2.2库房内防火设施齐全,应分组配备灭火器,每组不少于四个,组间距不大于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2布置一个灭火器。2.3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电器线路和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
2.4易燃材料堆垛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应经常检查其温度,防止自燃起火。
2.5露天油桶堆放场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爆措施,各种油桶的堆放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2.6各种气瓶单独设库存放,并在仓库门口设置灭火器。2.7施工现场的木料禁止堆放过多,垛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料堆放区设置消防设施一组。
2.8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设在地势低处,并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2.9施工现场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做到人走断电。2.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2.11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等。
2.12施工现场仓库内物资的堆放严格按照“五距”的要求执行(即垛与剁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3.木工作业棚的消防管理
3.1木工作业棚采取阻燃材料搭设,并在木工作业棚处设置一组消防设施。
3.2刨花、锯末、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运出现场,电器闸箱下严禁堆放物料。
3.3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严禁过载运行,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油或缺油。
3.4严禁在木工棚内吸烟,生火,或点明火。4.电、气焊消防管理
4.1割、焊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的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4.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4.3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4.4作业前对工人进行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4.5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存放,并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和悬挂防火标志,且二瓶严禁暴晒、撞击,禁止平放卧倒使用。
4.6电焊机设置单独的开关,且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存放在防雨棚内,统一管理。
4.7电气焊、割作业按照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执行。
5.建立施工现场用火审批制度
动用电气焊、明火事先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一切用火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领导审批,否则不准使用。电气焊用火应执行“清”(清理易燃物)、“接”(接住火花)、“浇”(不能清理的可燃物用水浇灭)“看”(设专人看火)、“检”(焊前检查周围环境,焊后进行详细检查)、“严”(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规定),切在施工区域要设置灭火器。
6.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6.1施工现场设有消防车辆通道,通道宽度4m,且保证消防通道的转弯半径大于12m,消防通道上不得堆放各种物料,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6.2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牌,并在施工现场的主要部位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6.3室外消防栓的设置
6.3.1本系统的设置宗旨在保护施工现场、主体建筑及邻近建筑物。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施工人员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疏散较困难。须在现场加强消防设施,并布置完善的消防系统。根据现场情况,在施工现场四周布设环路消防管网,并由环线上伸出分支消防管路形成支路与环路相结合的消防系统。本工程施工区室外消防栓系统用水量为10L/S,生活区消防系统为6.0L/S。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泵一台。消防水泵可满足室内消防及室外消防使用。
6.3.2在本项目中设置一根DN100竖管供主楼施工及消防使用,竖管隔层设置消火栓,并预留甩口,以供施工用水。室内消火栓设计采用19mm喷嘴,φ65栓口,25m长嘛质水龙带。
6.3.3在施工现场的消防栓处要悬挂消防栓标志牌,消火栓周围5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物和材料物件,并保持道路的畅通,夜间在消火栓处应安装红灯标志。
6.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悬挂禁烟标志牌及防火标志牌。
6.5坚持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检查制度,保证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7.生活区的消防管理
7.1生活区内宿舍的建设保证栋与栋之间的消防要求,最小间距为5m,宿舍内的高度为2.8m,且保证每25人有一出入口。7.2生活区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使用36V安全电压。7.3生活区内设置4m宽的消防通道,设置12m×12m的消防车回车场。7.4生活区宿舍、食堂每栋配置8kg干粉灭火器6~8具,悬挂在食堂、宿舍的门口。
7.5生活区配备消防水桶(大)6个,可用大油桶改装刷红漆备水即可。7.6消防水桶(小)15个,铁锨、火钩、开斧等消防工具按套配置。
2.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措施 篇二
施工工地的现场情况具有复杂性, 施工企业将更多的精力的放在降低施工成本, 保证施工质量, 缩短施工工期等主要方面, 这些都是由于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保证的, 一旦出现一些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地方, 将直接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 然而在安全管理中的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往往成为施工企业所忽略的。
2 存在的火灾隐患
2.1 易燃物品较多
施工过程中需要各种建筑材料和辅料, 其中就有很多是易燃的材质, 例如脚手架的底部脚踏部分一般都是竹子制作而成的, 在钢筋混凝土浇筑的模型的材料都是土质材料, 在工地中还有一些油漆等等, 其中含有汽油等等易燃易爆成分, 是现在另外还有一些是由于把关不严而引进的一些材料更加具有防火的安全隐患, 例如高层建筑中的一些外墙保温材料一旦选择一些低质量的产品, 它们的防火性能将进一步降低, 另外还有一些下脚料也是属于一些易燃材料, 例如, 土质刨花, 保温下脚料等都是属于易燃物品。 总而言之, 施工工地中存在大量的易燃防火隐患。
2.2 电路暴露也是火灾隐患之一
由于钢筋之间需要进行焊接, 这时候需要有大量的电火花在施工现场出现, 这些火花一旦处理不好, 落在一些易燃物品之上将直接引发火灾, 还有就是施工工地中存在大量的电路, 它们的暴露在施工工地之中, 由于一些电线存在老化等问题, 是施工现场出现火灾的主要隐患之一, 它们之间随意搭接, 出现走火的现象也十分正常, 另外还有一些就是施工人员为了方便起见, 随意拉设的电线更是隐患极大。 在工地中没有相应的空气开关, 在电路出现一些过载的情况之下, 电路的熔断部分没有及时熔断, 出现电路长时间暴露在过载情况之下, 容易引发电路走火的情况。
2.3 施工工人居住的场所隐患巨大
由于施工工人居住的场所多为一些临时的建筑, 在建筑材料的选择方面没有很多防火处理, 有些甚至就是一些极易引发火灾的易燃材料制成, 加之施工工人在休息期间喜欢吸烟等情况, 这些临时搭建的建筑在生活用电方面的功率相对较小, 但是有时工人在其中使用电路进行烧水, 做饭等, 造成电路长时间过载, 这也都是火灾的安全隐患之一。 另外就是堆放易燃材料的场所防火意识不是很强, 一些工人在领取材料的时候经常吸烟, 这火星可能造成最终火灾。
2.4 救火设备和预案准备不充分
灭火设备在工地中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 在施工现场中存在大量的火灾安全隐患, 配备灭火设备和工具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在一些施工现场, 施工企业对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考虑相对较少, 就算采取了一些防火方面的措施或者预案, 但还是存在大量的火灾隐患, 灭火设备和工具配备不足, 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不到位, 在出现火灾的时候, 第一时间组织自救的预案不充分, 防火安全通道建设不畅通等。
3 防火管理的建议
施工工地存在大量的火灾安全隐患, 要是不能引起施工企业的重视, 很多时候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出现人员伤亡, 财产损伤等情况。 因此在施工工地中建立正确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具有措施和建议如下:
3.1 加强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
施工人员是工地中进行一线操作的具体执行者, 很多时候他们的施工防火安全意识淡泊是造成火灾隐患的重要一环。 因此, 在日常的工作中, 需要不断加强对于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 有效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在施工过程中降低火灾安全隐患, 实现安全用电, 不私拉电线, 在生活区不适用大功率用电器, 在易燃品附近禁止吸烟, 一旦出现火灾的时候可能进行自救和逃生, 这些方面都需要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宣传教育, 施工人员才能有效掌握这些技能。
3.2 严格执行消防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国家在施工工地的消防管理中有着一些明确的措施和建议, 可以有效控制火灾在施工工地中的出现, 具体来说, 首先, 施工工地各个火灾隐患重点区域有专门的防火安全员对其进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 对于出现的一些火灾隐患需要及时处理, 防止隐患酿成更大的火灾, 同时组建防火应急队, 在方案预案中明确其相关的职责和日常工作。 其次, 对于施工工地中出现的明火需要严格监管, 保证其在施工人员的可控范围之内, 同时需要配备大量的灭火器材和工具, 最后, 在重点防火区域内设立防火安全标示, 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保证重区域不出现火灾隐患, 对于用电方面加强安全检查力度, 取消出现私拉电线的情况, 在用电功率方面进行严格控制, 对于电路的熔断设备需要严格控制, 保证不出现电路过载的情况。
3.3 防火技术措施
防火一方面需要加强管理, 增强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 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实现防火技术的有效引进, 防火技术是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主要手段和方法。 具体来说, 首先, 进行有效的规划和设计, 在施工现场需要对相关的火灾重点区域进行有效的规划, 降低火灾安全隐患, 例如在高层施工场所需要设计多出口的安全通道, 一旦出现火灾, 可以第一时间逃生自救, 消防通道要保持在四米的宽度。 建立火灾自报系统, 这种自报吸系统在高层建筑的施工工地中是十分必要的, 平时施工人员在高层进行相关的作业, 对于上一层或者下一层出现的一些火灾隐患全然不知, 一旦出现火灾之后, 不能第一时间进行自救或者逃生, 可能造成施工人员被困火场的情况, 因此建立这样一个火灾安全报警系统可以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撤离火灾区域, 保证人员的安全。
4 结语
施工工地情况复杂, 其火灾安全隐患相对较多, 在施工安全管理中有专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这些措施是施工工地不出现火灾安全隐患的有效保障, 需要在实际工作加强管理, 落实责任制, 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1]郭萍, 张岚, 等.地铁车站火灾安全及影响因素研究[D].2010 The 3r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Power Electronics and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 (PEITS 2010) , 2010, 11:112-113.
3.浅谈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篇三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引言
改革开放推动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兴建了大量居民住房和公共建筑。随着建筑规模的扩大,出现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火灾就是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灾害之一。各建筑企业和物业应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制度,并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加以重视,从而使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避免,公民的财产安全与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一、培训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能力
物业管理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应变的实际能力以及对消防安全专业知识的学习都需要在他们进入到自己岗位之前进行专业的培训,经过培训的管理人员进入到自己的岗位后,需要和老安全员进行学习,一般都是经验丰富的师傅单独对一个新人进行辅导,这能够使刚进入岗位的管理人员快速的掌握使用各种消防设备的方法。为了能够使公司人员处理消防事故的技术水平得到整体的提高,公司可以通过定期的消防应急演练和培训学习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来达到这一目的,除此之外还要严格的选取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能到本职位上岗。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同时对防火的巡查要进行加强,管理人员要把每天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记录做好,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使消防设施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提高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使其及时发现、举报火灾隐患
刚刚发生的火灾在开始的时候能够被迅速的扑灭,防止火灾继续发展,对消防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在火灾发生初期能够第一时间做出相关的措施。讲座、演讲等形式是群众集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的有效手段,群众对消防安全的监督也能促使管理人员更好的进行监督。消防安全知识学习能让群众了解到火灾发生时必要的应急措施,使群众的防控火灾的意识得到极大的提高。“96119”是举报火灾隐患的公共平台,充分对其进行宣传和利用,使群众能够积极的参加火灾安全隐患的举报,充分利用这个权利进行火灾安全隐患的监督。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对群众提供的火灾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及时的核查,确认信息是否准确,对于一些重要的信息,例如疏散通道的堵塞、占用以及消防设施的停用等问题必须要在24小时之内进行核查处理,在处理后,将核查处理的结果向举报次信息的人进行说明,让群众放心,对于与之相关的建筑管理单位进行通告,限期让建筑管理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且也要对其进行立案,同时根据情节的严重情况做出处罚[1]。
三、由专人负责管理消防设施的工作
高速发展的全球化经济和电子信息化,使建筑消防产品变得越来越健全,建筑需要根据本事的实际需求对多种多样的消防产品进行引进。但是,由于有些建筑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不能很好的对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的工作进行全面的了解,这就导致建筑消防设施的一些问题仍然存在,并且在工作人员平时的值班巡查中不能被及时的发现,因此专人进行消防设施管理的工作有着重大的意义,所以必须落实好这一工作。在建筑真正遇到火灾的时候,由于一些保养维护的机构人员对消防维护保养技术了解的不够充分,就会导致建筑消防设备不能很好的对火灾进行处理,建筑内的人员得不到有序的疏散,从而使建筑的消防安保工作低效率的运作。
四、制定维护保养和管理消防设施的制度,并认真执行
物业的管理公司常常会遇到用专业设备对某些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这也是维护保养工作中的一大难点。针对这一问题,需要签订一份维护保养的合同,这份合同需要维护保养的中介机构和具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管理单位进行签订,对于维护保养的职责需要维保公司认真的去履行,消防设施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一般每个季度或者每个月进行一次,在维护保养后做好记录,为了防止定期的检查过于形式化,建筑管理单位需要对维保公司的定期检查进行督促,对消防设施進行全面的检查,建筑管理单位对于那些上报上来存在问题的消防设施要进行及时的替换。维护保养公司的维护保养结果需要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检查,一般是公安消防机构来完成。在检查时对于出现的造假现象要对维保公司进行立案查处,严格的对其进行处罚,按情节的严重进行降低或者气消其公司的维护保养的资质[2]。
五、加大力度监督,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查处
消防监督要在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下进行全面抽查,这个全面抽查需要每个季度或者每年进行一次抽查,建筑工程的消防栓系统、火灾发生时自动喷水灭火的系统以及火灾发生时自动报警的系统都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如果有的公司不予重视,拒绝提出的限期整改,要对这样的公司给予立案处罚,通过媒体等方式对其进行全社会的公布,把群众身边存在的建筑消防设施隐患进行透明化,使群众清楚的了解自己周围消防设施配置的情况。经过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建筑才能正常投入使用,对建筑的验收工作,公安消防机构必须进行严格的技术审核,只有通过验收的建筑工程才能颁发给验收合格的意见书,不能放任那些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投入使用。经过验收合格,并正在进行商业装修的建筑,需要公安消防机构对原有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当场检查,装修的过程中不能使原有的建筑消防设施改变,必须满足地方或者国家的装修标准,把检验不合格的建筑装修进行整顿修改。
六、采用先进消防设施设备,使建筑的火灾防御能力全面提高
为了使建筑物的整体的消防水平得到切实提高,相关人员在管理建筑物消防设施的过程中应关注国内外动态,及时将先进的设施和设备引入。现阶段自动报警灭火设施是主要的消防灭火设施,而且比较先进。将火灾自动处理系统大量引入,并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完善,当发生火灾的时候会立即触发火灾感应器,警报讯号在整栋建筑物中响起,激活高压水枪,并在第一时间启用有效的灭火设施。在使用先进消防栓系统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大的水流量,而且这样不会锈蚀整个系统,使消防系统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得以保证。
将消防设施系统引入建筑物中,使建筑物防御火灾的能力提高时必须注意应有效联动建筑物中的消防栓系统、自动消防喷水系统以及自动报警系统,使这三者能够相互配合,互相支撑,使建筑物的安全得到保证,从而使火灾突发对建筑物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或得到避免,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与生命安全。与此同时,除了上述系统还可以采用先进的火灾防御设施,完善消防、防烟和排烟设备,预防发生火灾时逃生的群众受到浓烟的伤害,甚至耽误逃生过程,对身体产生更大危害。另外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使居民对发生火灾的应变能力提高[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必须要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从各方面做起为社会提供保障,而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更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例,遵循机构转变职能、分权运行、监督制约、有效激励原则,从内部监督管理与激励机制着手,构建推动社会不断发展的建筑消防管理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关柳玉.试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J].科技风,2013(04):163.
[2]马鑫.探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及预防[J].科技创业家,2013(05):53.
4.施工现场消防措施方案 篇四
1、经常检查灭火器材的状况,灭火器压力是否足够等。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并做好记录;
2、经常检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作出正确处理。随时清理施工现场,可燃物不随意堆积,如有堆积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禁止携带易燃物品、火种进入施工现场;
4、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因短路、过载和接触电阻过大等原因产生电火花或引起电线电缆温度过高而引发火灾。同时电动机机壳必须装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5、做好防雷措施,防止雷电产生的火灾;
6、台风等灾害到来前对电源线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切断各机具电源;
7、检查电焊机电源线、焊钳线、地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时戴好防护罩、手套,以避免烧焊强光对眼伤害及烧焊火花对身体灼伤,做好保护措施。施焊场地周围在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灭火器材才能施焊;
8、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设在远离其他临时建筑的地方由专人看管。仓库周围不堆放其它可燃物体,进入仓库不准携带火种。仓库周围如须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9、不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金属切割,切割时要接住火星,不让火星乱溅;
10、氧气、乙炔的使用及贮存
(1)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技术检查,使用送检合格的气瓶。(2)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砼车运输,不得同库存放;在运输贮存氧气和乙炔时,应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使用过程中防止气瓶受暴晒。
(3)使用氧气和乙炔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距离明火不小于5米,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4)操作中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纱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接触;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5)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橡皮管及割炬等。
11、模板、木枋的堆放
(1)模板及木枋应堆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远离火源或与火源有效隔离。
(2)模板、木枋堆场周围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12、油料、油漆等的存放和使用
(1)油料、油漆单独分类存放,库房周围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有效地消防器材。
(2)开启油料、油漆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碰击不发火花的工具。(3)使用以上材料时,操作者严禁吸烟,操作范围内亦严禁烟火。
(4)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得同库存放。
(5)保持库房通风整洁。
(6)货物堆码不应超高,垛底应有垫衬。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总结 篇五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工作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不容忽视。为扎实搞好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防火专项检查暨亚运期间及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质„2010‟9号局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另一方面以建筑施工现场检查为首要,全面落实各项规范的实施。施工消防工作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以建设平安工地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巩固消防安全整治成果,完善消防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胡荣根
组员:李 强 朱汉龙 饶强华 姚喜生 陈晓银 张才明 落实专职人员。项目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各个班组、生产、生活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大规模的火险隐患排摸工作,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无论大小都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决不留下任何隐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检查工作,确保工程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建筑业有其自身的特点:
1、一线操作人员大多来自各地农村,普遍文化程度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发各类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张
挂各种挂图画册,并要求各项目部在严格执行新《消防法》的同时,充分利用民工夜校对施工管理人员、农民工进行分批培训,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责任,制度上墙,编制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拟定详细的消防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每一位施工人员都接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数、手下不慌,并且将消防安全教育的扎实度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三.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确保防患于未然。
1、在施工现场留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每栋楼面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楼层按照消防要求每层配置消防栓及消防水带,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3、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4、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要求安装电工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
5、是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易燃材料应做到专库专存,彻底消灭火灾源头。
6、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7、加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宿舍内门窗、单人面积等应符合消防要求。严禁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并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定期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个工人安全意识还很淡薄,在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区吸烟。二是有部分工人违章用电,乱拉电线。
三是现场灭火器被工人拔掉保险拉环。以上问题经过项目部安全员批评教育,大有改观。
五、下一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虽然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总体稳定,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施工消防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消防事故。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此项工作。
1、是抓隐患治理。突出抓好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做到日日检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是抓重点防范。突出抓好室外电焊作业、上下交叉施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3、是抓宣传教育。要做好施工班组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签名”,从思想源头上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意识。定期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出事件能力。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参加的消防应急演练。要让人员懂得应急救人及自救的技巧以及现场消防器材、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各班组实际操作,通过演练增强了广大一线工人灭火、自救技能。
北京金港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分公司
星海岸城市花园项目部
2011年2月23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总结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工作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不容忽视。为扎实搞好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防火专项检查暨亚运期间及冬
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质„2010‟9号局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另一方面以建筑施工现场检查为首要,全面落实各项规范的实施。施工消防工作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以建设平安工地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巩固消防安全整治成果,完善消防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黄向荣
组员:梁建民 何根发 饶文华 徐云高 雷久林 王小桥 落实专职人员。项目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各个班组、生产、生活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大规模的火险隐患排摸工作,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无论大小都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决不留下任何隐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检查工作,确保工程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建筑业有其自身的特点:
1、一线操作人员大多来自各地农村,普遍文化程度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发各类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张挂各种挂图画册,并要求各项目部在严格执行新《消防法》的同时,充分利用民工夜校对施工管理人员、农民工进行分批培训,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责任,制度上墙,编制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拟定详细的消防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每一位施工人员都接
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数、手下不慌,并且将消防安全教育的扎实度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三.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确保防患于未然。
1、在施工现场留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每栋楼面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楼层按照消防要求每层配置消防栓及消防水带,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3、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4、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要求安装电工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
5、是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易燃材料应做到专库专存,彻底消灭火灾源头。
6、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7、加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宿舍内门窗、单人面积等应符合消防要求。严禁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并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定期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个工人安全意识还很淡薄,在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区吸烟。二是有部分工人违章用电,乱拉电线。
三是现场灭火器被工人拔掉保险拉环。以上问题经过项目部安全员批评教育,大有改观。
五、下一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虽然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总体稳定,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施工消防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消防事故。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此项工作。
1、是抓隐患治理。突出抓好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做到日日检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是抓重点防范。突出抓好室外电焊作业、上下交叉施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3、是抓宣传教育。要做好施工班组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签名”,从思想源头上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意识。定期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出事件能力。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参加的消防应
急演练。要让人员懂得应急救人及自救的技巧以及现场消防器材、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各班组实际操作,通过演练增强了广大一线工人灭火、自救技能。
佛山分公司
项目部
6.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篇六
施 工 现 场 消 防 安 全 培 训 记 录
CHONGQING YUWANARCHITECTURE CO.LTD 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泽新时代6#、8#楼工程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4月20日 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培训人:×× ××
参加培训人员:施工现场全体员工 培训内容:
一、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大力排查治理突出火灾隐患:
1、加强电焊作业管理:
(1).严格落实电焊作业动火审批制度和动火监护制度;(2).严格落实电焊作业安全措施及安全距离;
(3).电焊作业焊渣溅起来或下落时,下部及周围严禁有易燃物,特别是水电安装工程楼层焊接等定位及楼层柱墙钢筋电渣压力焊时,对焊渣要采取防落措施,采用周围模板浇水湿透及外架周边浇水湿透和遮挡措施,严禁控制溅起或下落的焊渣飘向禁落区域。
(4).要严格落实电焊作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电焊作业现场不间断的巡查监控;
(5).要加强对施工建筑材料的进场及使用管理,建筑材料要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2、加强工地、住所等场所的安全用电管理:
(1).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配电箱的管理,按规范配接电源进出线,严禁一线多用或超负荷使用;(2).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源线的管理,严禁线路不经防护随地摆放,严禁移动照明设备使用硬质护套线;
(3).要加强工地、住所等场所设备的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煤油炉等设备炊具;
(4).加强对宿舍内的安全防火管理,严禁工人在床头吸烟和酒后工人在宿舍使用插线板等用电工具。
二、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多项内容,在全员中大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工作,让培训宣传知识深入到每个从业人员心中;
三、加强消防预案和消防器材管理,对各个主要场所、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警示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足或失效的,要按要求技术补充,并确定专人管理;
四、明确和严格项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各个工序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安全质量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凡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问题,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开展专项行动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对开展项目行动落实情况加强管理,并对排查及整治的内容要有明确的记录,并不断分析总结和加强管理。
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习水同泽新时代6#、8#楼工项目部
7.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措施 篇七
1.1 设计的先天不足。
1.2 消防审核把关难。
2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2)施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相关案例:2007年5月6日6时58分许,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体育场(张杨路1458号)在建工地球类馆发生火灾。该起火灾由于电焊工违反操作规程,采用裸露的铜线直接缠绕在屋面钢梁罗丝作为电焊接地线,造成焊机接地线在使用中接触不良,作业时产生火花,从而引燃屋面保护层中可燃材料燃烧并扩大成灾。(4)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人员伤亡事故。(5)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相关案例:2005年12月14日9时15分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西浜路下南路路口由上海锦绣华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华锦绣华城11-4号地块建筑工地一栋在建的18层住宅楼因电焊作业时,产生的高温熔融物溅落至塑料防护网和竹排上发生燃烧引起火灾,因缺乏消防水源,导致3-18层塑料防护网和竹排全部烧毁并产生飞火引燃相邻建筑。
3 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筑设计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在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2)消防设施的配备。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mm;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4 建筑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材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木材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2)电气焊割场所。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申请用火证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上下的可燃物并严格落实监护措施;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3)油漆作业场所。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油漆应设专门仓库存放,尤其车间与油漆仓库应分开;油漆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明火的场所。(4)用电场所。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该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5)民工临时宿舍。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和乱拉接电源;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做灯罩。(6)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7)加强对电焊、气焊操作管理。电、气焊作为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操作时应将工作点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材派专人看守,作业完毕后,应认真检查现场,防止阴燃着火。
总而言之,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张国春.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及防范对策[J].施工管理,2003 (4):21-222.
8.浅析施工现场安全现状及应对措施 篇八
1.高位瘫痪的脱节管理模式
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复杂的人际交往及社会经济状况严竣的建筑环境,迫使相当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实际丧失了自主权和控制权,被动地依附能收建筑施工项目的承包人,从而被迫违心听从和放任于项目承建人;也从某种意义上,丧失了主宰控制权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指导管理,从而造成现在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未能很好贯彻落实国家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规范、标准和省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件,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一直存在重工程质量、轻施工安全、轻文明施工、重经济效益、轻安全保障,抱着侥幸心理对待建筑施工安全的被动局面。
2.现行的管理机制,造就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
当前,创优与不创优、市区与县的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相差较大;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且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不足或无安全文明施工经费的现象。然而,当前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差距甚大,很大的原因——不适新时期、新发展的落后管理机制,也就造成这被动局面。从而这现行的行政隶属关系,也就造就相当市一级对区、县一级业务指导脱节,甚至出现政策贯彻真空、政策信息不灵、我行我素、画地为牢的地方保护主义被动局面。
3.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三定”未落实,处罚不到位,而且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事务,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形势和大政方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无暇顾及,只停处于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或被动、或应付检查走过场,从而影响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铺开落实。
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匀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安全生产机构、文明施工机构、卫生保卫机构、消防防火机构的工作无从开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和对各自的职责负责,经济承包合同未能体现从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施工作业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且目标管理及考核,未能认真如实的执行和落实。
5.施工现场普遍存在质量管理兼管安全的意识
建筑施工安全是动态管理,侧重过程;而质量管理却侧重结果,所以需要专项跟踪管理、专项投入,也需要专职的施工安全员,但施工现场往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存在施工安全员的施工安全知识和业务素质较差,然而施工现场多数是配备注重质量管理的两职相兼质安员,实也就是主管施工质量。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应重点加强、完善理顺和解决以下几项工作和问题:
(1)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抓意识形态,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国泰民安,是维持建筑事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基础,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和效益。故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始终把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为最主要工作来抓。当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意识,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安全,关爱生命。
(2)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按《建筑法》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通过行政手段,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独立于招投标之外,设立独立资金帐户,在报建时统一收取,并通过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视其各阶段施工安全评价的达标情况,分阶段拨付,确保专项费用的正常实施使用,避免违规挪用或不投入。
实施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将项目参保安全保险,作为施工安全受监和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并视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达标度,给予灵活上下浮动投保,充分调动项目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3)根治建筑行业“高位瘫痪”的施工管理模式。
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逐级管理,避免越级管理,做到级级有责任,级级须负责,级级抓落实,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抓好施工安全生产;也能发挥更多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应负的职责,管好施工安全生产,从而能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各省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文件,一级管紧一级,级级时刻专注严管,避免政令不通,上紧下松的被动局面。古人云:“有法不依,与无法同。”故依法行政落实到实处,是各级管理人员的首要职责。
强化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动态管理,并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机制,用保障机制保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文明措施的认真落实,把好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关。
另外,应理顺和落实项目承包人与施工企业的隶属关系,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控制权和威望,增强施工企业对项目承包人的制约,从而避免中间出现断层和中层闭置。
(4)更新观念,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工作的动态性,调整管理机制,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平衡发展。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标本兼治,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保障的主体,治本需要从企业角度来下手,落实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用制度和责任制来规范安全施工行为。
扎实实地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作业环境和谋利益。
当前,抓建筑施工安全不管从意识思想,或从实际行动上,都应与时俱进,把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更好地落实到实处。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是动态的,绝不能陶醉于已有的成绩而稍有懈怠,绝不能固步自封不前,绝不能满足现状而不思进取。严格执法,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落实其安全职责,减少施工企业的压力,保证安全生产。
(5)加强对危险性大、事故多发点和易出现群死群伤的分部分项进行专项治理。
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工作任重道远,不是一时一刻,是一项长期的职责和使命,故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要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有重点、有检查、有落实,顺序渐进,切不可急功近利,应求实效,持之以恒。
抓施工安全生产、应抓重点,抓事故多发点,抓易引发群死群伤部位,抓高危险部位,做到标本根治,故应从以下各部进行重点的治理、监管和专注:
1)规范脚手架搭设。纠正架体与建筑结构固定的作法,设置首步固定;纠正和补全横向扫地杆;对架体进行内封闭和立面全封闭;规范立杆基础的设置;禁止违规劣质管材和劣质脚手板的使用;杜绝卸料平台未独立设置;严格禁止新门型脚手架违规搭设使用,正确引导新门型脚手架按国家建筑安全规范搭设使用,坚决杜绝凌驾于国家规范标准之上。
2)规范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高度重视支撑系统搭设的稳定性,严控立柱对接、严控支撑选材和立柱垂直度、严控主柱违规垫砖、严控纵横向水平支撑的规范设置和材质,严惩钢木混支,严惩违规拆除模板支撑系统,高度重视和严管高支模的规范搭设和拆除。
3)高度重视基坑支护。规范基坑的开挖和临边洞口的防护,加强对基坑及基坑周边的监测,并按规定建档;重视机械、气瓶、潜水泵用电等的安全规范操作。
4)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落实使用工具化、定型化防护产品,重点抓电梯井口按规定使用工具化、定型化防护门;重视戴安全帽和高处作业系安全带;督促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立网、水平网、安全帽和安全带。
5)规范现场施工用电。重视采用TN—S系统,确保专用保护零线被用电设备使用;重视“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落实“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重视总配电房的规范设置;重视漏电保护装置参数的匹配;规范使用合格的标准配电箱,正确出入配线;抓现场配电线路的规范布设;高度重视外电防护和懂行持证电工的配备。
6)规范现场施工机具的防护。特别是圆盘锯、电焊机、搅拌机、水磨机、潜水泵的安全防护。
7)规范井字架的搭设。规范架体与建筑结构的刚性连结;重视限位保险装置的设置;重视吊篮的防护;重视架体的稳定;抓卸料平台的独立搭设和稳固严密;抓首层落实设一单向门,避免兼作通道;严管架体违规一次到位超高搭设。
8)规范塔吊和外用电梯的搭、拆和使用。确保塔吊和外用电梯由具备搭拆资格证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严管司机、指挥和司索的按规配备和持证上岗的落实,严防违规搭拆和操作,重视设备的防护,重视保险装置的有效动作,重视按规定要求资料建档。
9.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总结 篇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营造人人积极参与消防氛围,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活动,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最大程度预防火灾,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稳定。20xx年6月18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建筑工地邀请安全健康教育网的高红亮教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高红亮教官结合实际,分析了火灾隐患现状,提醒在座人员不能掉以轻心,提高了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并生动、系统地讲解了室内防火、消防急救、逃生自救、灭火常识等消防安全知识,重点从火灾预防的基本概念、火灾种类、灭火器的种类及性能、用电安全常识及如何防火、灭火与逃生自救等方面向职工们进行了生动的讲解。
培训中,高教官通过丰富的消防安全工作经验,对消防安全责任认定及处罚、法律政策规定、单位消防管理重点、消防能力建设、电器防火、高层建筑防火、自驾车防火、灭火方法、人员逃生、微型消防工作站的功能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列举多个近期发生影响较大的真实案例及视频进行分析,对案例中相关人员存在的问题及造成的结果进行了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普及了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能力,有力的保障了安全生产。
1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篇十
GB
P 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总 则
1.0.1 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
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术 语
2.0.1 临时用房 Temporary construction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2.0.2 临时设施 Temporary facility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
2.0.3 临时消防设施 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 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引导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等各类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临时疏散通道等。
2.0.4 临时疏散通道 Temporary evacuation route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或意外事件时,供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并到达安全地点或安全地带所经的路径。
2.0.5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Temporary fire fighting and rescue site 施工现场中供人员和设备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总平面布局
3.1 一般规定
3.1.1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3.1.2 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 场内临时道路; 给水管网或管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 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1.4 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等功能区宜相对独立布置,防 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2.1 条及第3.2.2 条要求。
3.1.5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1.6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3.1.7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3.2 防火间距
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 的规定,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1 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2 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 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表3.2.2 施工现场主要临时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m)
注1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2 两栋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本表未规定的,可按同等火灾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3.3 消防车道
3.3.1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 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3.3.2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3.3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本规范3.3.2 条的要求设置回车场外,尚应按本规范第3.3.4 条的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在建工程;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 m2 的在建工程; 3 超过10 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3.3.4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建筑防火
4.1 一般规定
4.1.1 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4.1.2 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4.1.3 在建工程防火设计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确定。
4.2 临时用房防火
4.2.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 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层数为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 时,应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 米;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 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 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4.2.2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层数应为1 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 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4.2.3 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 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3 在建工程防火
4.3.1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并与在建工 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4.3.2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
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用于疏散 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时,且坡度大于250 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 置防滑条;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爬梯时,应有可靠固定措施; 5 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如为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 的 防护栏杆; 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进行疏散演练;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二分之一。
4.3.4 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其中,下列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1 高层建筑;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4.3.5 下列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1 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3 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
4.3.6 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临时疏散通道入口。
4.3.7 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临时消防设施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
5.1.2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 层。
5.1.3 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2~5.4 节的有关规定。
5.1.4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5.1.5 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5.1.6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
5.2 灭火器
5.2.1 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 动火作业场所;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5.2.2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2.2-1 的规定。
表5.2.2-1 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
3 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 具。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2 的规定。
表5.2.2-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5.3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5.3.1 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5.3.2 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5.3.3 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1 次确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 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 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 保护范围内且 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 统。
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 的规定:
表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 的规定:
表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
5.3.7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DN100; 3 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4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5.3.8 建筑高度大于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 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 的规定:
表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
5.3.10 在建工程室内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 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5.3.11 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40m。
5.3.12 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2 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 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5.3.13 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 套。
5.3.14 高度超过100m 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 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5.3.15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 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5.3.16 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5.3.17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 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5.3.18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5.4 应急照明
5.4.1 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1 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 水泵房; 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高度超过100m 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 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5.4.2 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5.4.3 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 min。防火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6.1.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6.1.3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4 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 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6.1.5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 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6.1.6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 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 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6.1.7 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 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 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6.1.8 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 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 逃生方法及路线。6.1.9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 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 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6.1.10 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6.1.11 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2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6.2.1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 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6.2.3 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6.2.4 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6.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6.3.1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2 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8 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9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 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6.3.2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的要求; 2 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 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 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7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9 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6.3.3 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6.4 其他施工管理
6.4.1 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
6.4.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6.4.3 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不得挪用消防设施。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措施】推荐阅读: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12-04
供电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理措施11-26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8-09
现场文明施工及消防安全责任书08-15
改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论文12-24
广西2015年下半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施工临建设施规定考试试卷08-12
消防施工现场平面布置09-02
施工现场防雷保护措施01-04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措施01-18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总结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