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常见违章表现(共3篇)
1.厂内常见违章表现 篇一
通讯班反违章模拟推演:进入现场不按规定着装
推演时间:2015-06-16 推演地点:电气分场
通讯班 参加人员名单:通讯班全体人员 推演方式:桌面推演
推演问题:进入生产场所不按规定着装
一、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把未遂当做已遂来进行模拟后果分析。总结出此次违章类别、性质
进入生产场所不按规定着装,着装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3.9条要求,其行为表现为三类违章中的公共类违章。其具体表现:
1、作业现场穿拖鞋,上梯子时打滑发生高空坠落;
2、穿工作服时衣服和袖口不扣好,使用砂轮发生机械伤害;
3、女同志进入现场穿高跟鞋;在汽机厂房上扶梯时摔倒;
4、气候炎热时赤膊上阵,发生烫伤;
5、电缆沟作业现场不穿棉质工作服,发生身体刮伤。
二、处罚——
按厂反违章行动计划管理办法与通讯班奖惩制度,对此类违章行为的处罚为:个人当月发生一次违章行为时,处罚违章个人20元;当月累计每增加一次,增加处罚违章个人20元,个人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违章时,扣除一个月奖金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一周,同时连带班组安全责任人20元。上级部门来公司检查时发现的习惯性违章按本办法加倍处罚。
三、违章造成的后果
习惯性违章行为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难功克的难点之一,为了图方便、省事,大家往往是自觉或不自觉而为之,尤其是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着装,违反一次、两次未出事,就养成了一种习惯认为违章不一定出事,但这只能是侥幸而已,险情却一直潜在,一旦这种险情与环境或某种因素结合,就会变成现实的人身伤害事故。
四、发生违章后全体成员的反思
通讯班设备比较分散,可以说遍布厂区的每一个角落,环境也比较复杂,因此在进行每一项工作前,班长及工作负责人都要向工作班成员明确工作内容、危险点及控制措施。杜绝习惯性违章的发生
习惯性违章是受心理支配的,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的特点,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是《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条款,是有章可循的。但时有发生不穿棉质工作服、衣服和袖口未扣好、穿短袖厂服进入生产现场的情况,这样就有可能发生烫伤、触电或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可能,一旦发生将会对个人、家庭和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现实中有不少事故都是由不按规定着装造成的。我们要引以为戒,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整改措施
1、加强班组人员对安全施工的意识,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杜绝无知无畏的现象发生。
2、对班组工作服做好统一管理,建账、建册,严格管理,及时发放。
3、在平时的工作中培养好的工作习惯。
4、开工前班长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安全交底会,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5、及时纠正,跟违章人讲清楚不按规定规范着装的危害,作业前班组长应对着装进行检查,不按规定着装的不准上岗作业。
2.常见违章操作行为 篇二
常见的违章操作行为有以下几点:
1.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操作错误。如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时未给信号。
2.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实效。包括拆除安全装置,让安全装置失效,人为调整让安全装置失去作用。
3.用手代替工具操作。包括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而用手直接拿工件进行机械加工。
4.物体存放不当。包括工具、材料、垫腿、石膏板不合格品不按类别、不按规定的位置、场所存放。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包括未经安全管理人员允许就进入警示危险信号及标志牌指示的危险区域。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攀、坐在平台护栏、机动车上、吊车吊钩等高处及可移动部位等。
7.在起吊物、危险悬挂物下作业、停留、休息,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无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
8.在机器运转时,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工作。9.工作中,作业人员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如酒后作业,带病作业,疲劳作业,带情绪作业等。
10.在必须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作业或场所中,忽视其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如未戴目镜或面罩,未戴防护手套,未穿绝缘鞋,未戴安全帽,未戴呼吸护具,未佩带安全带。
3.操作现场常见违章现象及识别 篇三
介绍操作现场违章现象及识别,是为了帮助员工在作业现场识别和发现违章作业行为,特别是习惯性违章操作行为,使员工清楚违章操作和作业能造成自己和他人伤害,甚至造成重大事故。此次所列举一般常见的违章现象,不能包括所有违章现象和违章行为。现场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可以根据这些一般现象,举一反三,以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
违反规章制度类:
一、作业现场违反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消防法规、劳动保护法规、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定。
二、现场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或强迫员工违章作业的。
三、未经安全部门同意擅自拆除安全、消防、劳动保护设施。
四、现场工作人员脱岗、睡岗、串岗。
五、在禁烟场所吸烟或违章动明火的。
六、各种施工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造成现场监护失控的。违反工服着装规定类:
一、进入生产区域未按所在区域要求穿工服、工鞋、戴工帽的。
二、操作旋转设备(如电动清蜡绞车)未戴工帽或未将长发置于工作帽内,戴围巾、头巾、系领带操作旋转设备;工服过于肥大或不系紧衣扣、袖扣。
三、油气生产区域穿戴非防静电工服、工鞋、戴工帽。
违反防火防爆规定类:
一、进入集油站(库)携带火种(打火机、火柴、香烟),携带通讯工具未关机或使用通讯工具(传呼、手机)。
二、在防爆设备上和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工具或灯具。
三、在防火距离内或范围内动火而未办理动火票,动火票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在防火距离(范围)内吸烟。
防火距离:
1、油、气、水井防火距离40米,从井口中心算起。
2、集油(气)站库防火距离50米,从最近的设备(建筑物、围墙)算起。
3、注水泵站围墙外50米。
4、注采联合站值班房、配水间防火距离50米,从建筑物外墙算起。
四、在防火距离外的新预制动火,没有现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或没有单位负责人(外来施工由甲方基建(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的。
五、现场动火施工时无动火监护人而动火。
六、现场动火施工未落实动火作业计划书上的安全措施而动火的。违反机电操作规定类:
一、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就开车操作。
二、检修用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
三、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监护或未采取重复断开动力源措施。
四、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非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工作。
五、带电作业(检修)或使用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构架内工作不带绝缘手套和不穿绝缘鞋。
六、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零壳)不使用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七、施工作业临时用电未办理临时用电票而用电。
八、检修高压线路或电器,不停电,不验电,不跨接地线。
九、带负荷运行时擅自断开配电闸刀或总电源闸刀。
十、在设备转动轨迹范围内(如抽油机)休息。
十一、清蜡绞车转动时用手、脚等身体部位排清蜡钢丝。
十二、开关闸门时身体面对手轮。
十三、进入抽油机曲柄旋转范围内维修保养未采取对穿钢管硬质固定措施,或在曲柄旋转范围内打扫卫生未使用长杆工具。
违反特殊工种操作规定类:
一、未取得特殊作业许可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
二、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三、超限(如超载荷、速度、压力、温度、期限等)使用设备。
四、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开车操作时不用;擅自开动被查封或报废设备。
五、危险作业无人监护或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批。
六、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和警示标志,显示仪表;任意拆除或停用易爆、有害气体检测仪器。
七、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八、高空作业(距工作面1.5米以上)或在有高空作业、有机械化运输吊装设备下面工作而不带安全帽的。
九、高空作业位置在非固定支撑面上,或在牢固支撑面边沿处以及支撑面外和在坡度大于45o的斜支撑面上工作不使用安全带或吊笼的。违反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规定类:
一、有限空间内作业时,没有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的。
二、没有执行作业票上的安全措施的,现场没有安全防护(气体检测仪、正压空气呼吸器)工具的。
三、有限空间作业不设监护人或监护人未在现场进行监护。
四、在配水间内放空放水未采用长管引出站外的。
蓄意违章表现:
一、在规定区域未戴安全帽及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等行为造成头部和坠落伤害。
二、电工不穿戴绝缘防护品或不使用绝缘工具造成的电击和电弧伤
害。
三、配发护目镜的工种,未戴护目镜造成眼部伤害。
四、配发护发帽的工种,未戴护发帽造成头部伤害。
五、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造成伤害。
六、串岗、私自替岗、酒后上岗造成伤害。
七、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行为造成伤害。
八、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工业动火作业造成伤害。
九、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电炉、煤炉、油炉、气炉等取暖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