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案件警示教育

2024-10-23

银行案件警示教育(精选10篇)

1.银行案件警示教育 篇一

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的必须环节是结合实际、结合自身。仅是泛泛而谈,是一篇无血肉、无精神的散文;不能提出结合实际和自身的具体思维、具体措施、具体改革,是形式主义、空中楼阁。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选择。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自 3 月份以来我行持续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活动紧密结合,通过持续学习,增强了自身案件风险防控意识、责任意识和合规意识。每一个案件的发生,往往会造成重大的资金风险和经济损失,对我行的声誉也会产生重大损害,对自己的家庭则带来挥之不去的阴霾。作为一个普通人,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做好本职工作,无论是在单位还是生活中,都要严格的约束自己,对法律要敬畏,对道德要自律,对制度要牢记,对自由要珍惜。下面结合自身工作生活,谈谈对这次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

一是以案为鉴,构筑牢固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深刻认识到开展案件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案件的悲痛教训,在工作生活中要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经常性的案例警示教育,使自身加固了思想防线。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通过典型案例材料的学习、反思,不仅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而且汲取了深刻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其实对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来说意念不坚定,心中若没有道德的底线和对法律的敬畏,就容易误入迷途,遗恨终生。

二是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升合规风险防范意识。

身为网点一线员工,要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重要的工作任务。支行行长也多次组织员工利用周会,学习典型违规案例,要求大家引以为戒,并由会计主管带领大家学习业务操作流程,针对一些不常遇到的业务进行细致讲解,做到学以致用。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日常工作岗位中,只有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按规章流程办事,才能有效避免业务操作风险的发生。只有熟知每笔业务的操作流程,才能因不知如何办理而不知所措。

三是加强合规操作意识。

有时,总是觉得有的规章制度在束缚着我们业务的办理,在制约着我们的业务发展,细细想来,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已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权益的能力。在办理业务时要准确辨别,有条不紊,识别业务本身风险点。在柜面业务中,支

行办理开户业务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在办理开户手续时,要严格审查客户真实身份信息,是否本人办理,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现居住地地址等重要信息,防止冒名开户的风险事件发生,并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建立并完善客户身份信息,在人行账户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只有按照规章流程办事,熟知业务操作流程,才能在源头上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四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谨防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法国哲人克雷罗夫说过:“钱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当你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占有它的时候,结果你什么都失去了”。而只有我们真正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获得的每一分钱,才能让我们在阳光底下去享受自由坦荡的生活。很多违法违规案件发生之前,都曾拥有幸福的家庭、体面的工作、可观的收入,在工作中也可能曾是一个工作认真负责的业务骨干,对待领导交办的事情一丝不苟的严格执行,但最终在日复一日的日常事务中,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迈出罪恶的一步并且越陷越深再也不能抽身。善恶常常只在一念之间,自己要时刻树立警醒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的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屯溪农商行的利益,走好每一步,从而拥有美好的金融人生。

通过此次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让我们认识到了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和缺失,找到了正确的可以参考的案例

来警示和教育,找准了工作中的立足点,增强了合规经营意识,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更多的信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谨记,并把它努力认真实践到各项工作中去,做出更好的成绩!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近期,全行开展了案件警示教育活动,主要通过集中培训、自学等形式开展岗位规范和业务流程教育,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案件问责工作管理实施规定》、《安徽农商银行系统“控风险、严问责”专项活动制度汇编》,信贷、存款、票据、同业和电子银行等领域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员工行为守则和员工行为管理办法等,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件案例和案件查处情况,深刻剖析违规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危害,案明纪、以案释法。

召开案例警示教育大会。活动期间,支行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了以介绍我行近期相关违规、差错案例为基本内容的警示教育课,通过警示教育课,广大员工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看到了违规操作的危害,对开展本次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有了更深层的认识。

常态化学习。支行将警示教育学习资料统一配发到各网

点,要求利用每日晨会以及其他集中学习的机会,对资料进行深学、细学,同时要求全体员工撰写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银行也要经常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员工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将案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强化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培育合规文化。不断强化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做到人人主动合规,事事处处合规,逐步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培育高尚的心灵,远离职务犯罪,做到廉洁从业守规操作,在本职岗位上认真履行自己的使命,以务实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正义的形象、优良的业绩共同创造农商银行新明天。银行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为了进一步引导全行职工牢固树立“珍爱人生、珍爱家庭、珍惜岗位、远离犯罪”的意识,县支行组织了全行员工参观学习了以 16 起典型案件作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案防教材进行警示教育的展览。

案例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领导干部和职员,不仅毁了自己的前程,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工商银行的形象,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走进了铁窗高墙。阅读了王猛、邓永波、袁梅、朱振宇夫妇、等一些反面警示的案例,对他们犯罪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第一、职员在工作上防范意识差,私欲膨胀,背弃职业操守,使人生观、价

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在思想上道德观念失衡,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生活上腐化堕落,踏上了不归路。第二、管理者疏于管理,基本制度执行不力,管理者未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只重发展,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第三、监督部门的审查监督不严、部门分工不明确、责任没落到实处。

找到了案件发生的原因,就应该分析如何防止案件发生,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法制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我们这些新进员工,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由于平时疏于学习,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思想中罪与非罪、违规与违法的界限十分模糊。因此,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加强自身学习外,还要多组织员工学习和讨论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办事的思想,使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提高。

二、加强职工思想和道德教育,应该经常坚持对员工开展思想、道德,及各项业务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其次可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自检自查、上级检查等方法,对于一些不良行为,要及时的发现和制止,在追求业务发展的同时,还要强调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禁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建立和健全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系,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全方位筑牢防范案件风险的屏障,让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无处可循。

此次学习,以案施教,鲜活的案例,发人深省,令人震撼。我们作为直接接触现金的柜员,更要时刻保持头脑的清醒,筑牢思想的防线,要深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持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

2.银行案件警示教育 篇二

近年来, 经济持续下行, 社会资金面日益趋紧, 银行业案件频发。如“杭州联合银行存款失踪案”、“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飞单理财事件”、“农行北京分行票据案”等, 案件金额和性质令人乍舌。分析这些案件发现, 单纯外部人员作案的情况少之又少, 银行业的每一起案件几乎都有银行内部员工实施或参与实施, 员工道德风险突显。一般来说, 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 非常重视自身内控管理, 这些案件若不是内部人员参与或主导, 犯罪分子是不可能得逞的。因此, 员工管理是银行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银行案防工作的“牛鼻子”。员工行为管理到位了, 银行案防工作基本到位;反之, 如果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距离完成还很远, 发生案件的风险隐患较大。笔者经过近年来的员工行为管理经验, 分析出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的几点体会, 供同业学习借鉴。

二、加强员工思想教育

员工行为管理中教育是首要关键。要持续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 通过正面教育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 让员工算“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友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等“七本账”, 使员工明白违规是要付出代价的, 促使员工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三、加强员工行为排查

要建立常态化的排查机制, 通过日常观察和专项排查等, 及时发现员工违规行为, 争取将员工违规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一) 把握重点排查对象

从银监会通报的案件情况看, 银行案件均发生在基层机构, 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和柜员属于案件易发人群。因此, 银行机构在员工行为排查过程中, 要将排查资源主要集中在与客户接触密切的客户经理、理财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身上, 并根据该类岗位人员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特点确定相应的排查重点内容和排查方式, 着力防范关键岗位人员的道德风险隐患。

(二) 不断丰富排查手段

随着各家银行常态化开展员工行为排查, 一些意欲违规的员工有了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因此, 员工违规行为越来越隐蔽, 员工行为排查难度越来越大, 靠常规方式的员工行为排查很难排出违规行为。银行机构应认真总结排查工作经验,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排查方法, 有重点地开展针对性的排查。可以考虑从以下四方面开展排查:

一是开展员工工作区保管物品突击检查。要对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和柜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工作区突击检查, 查看其办公抽屉、柜子等储物工具内是否违规代对公客户保管印章、印鉴卡、转账支票、电汇凭证等物品, 或代个人客户保管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等重要物品, 是否存在向客户推荐销售行外理财产品并留存外部理财产品宣传资料等违规行为。

二是有针对性地实施员工个人账户异常交易排查。要常态化利用非现场审计系统、后台信息系统提取疑点数据, 对“员工交易附言备注含本金利息字样、员工与授信企业发生往来、员工与影子银行往来、疑似非法集资”等模型疑点数据开展验证排查, 防范少数员工个人账户交易不规范的问题。对存在可疑情况的交易疑点数据, 要进一步深入跟踪分析, 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数据。

三是开展员工个人办公电脑IP地址网银交易记录排查。当前“飞单”、“私售”风险隐患突出, 若员工让他人利用办公电脑对外转账尤其是购买外部理财产品, 一旦发生亏损极易诱发客户投诉。因此, 要定期排查员工电脑上的网银交易记录, 确认是否存在非客户本人使用员工电脑进行网银交易的情况, 防范员工违规持有客户U盾并代为进行网银操作或私售理财产品行为发生。

四是要加强外部走访调查。要积极到公安、法院、检察院、社区等外部机构走访调查, 了解本单位员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并结合日常观察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四、强化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

每次排查结束后, 银行机构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 及时向被查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 并由党群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共同研究问责处理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 除追究涉事员工的直接责任外, 应区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行领导的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此外, 要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问责处理情况发文在全辖进行通报, 并在内部重大会议上进行通报提示, 切实发挥问责和通报的惩戒警示作用, 巩固排查成效。

五、后记

3.银行案件警示教育 篇三

近期,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被爆出柜台业务风险案件频发,个案涉及金额动辄千万甚至上亿元,再次将银行的管理漏洞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投资者报》记者梳理近两个月多家银行“存款失踪”、“员工卷款潜逃”等事件发现,首先,向来风控严格的银行出现此类事件,与员工管理疏忽大意不无关系;其次,投资者面对高“贴息揽储”、高回报“过桥贷”等陷阱诱惑,缺少风险意识也成为重要原因。

对此,银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通知》要求,严守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及审计监督“三道防线”,同时要求银行业“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加强营业场所和员工行为的管理。

银行管理缺位难推诿

今年5月份,有媒体报道,工行石家庄建华支行一储户300万存款离奇“失踪”,随后有多名工行储户称曾有相同遭遇,据初步统计,工行莫名“失踪”的存款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人民币。此前,工行相关负责人曾回应称,案件是不法分子以高息为诱饵进行诈骗。但有人质疑,业务办理均在银行网点内完成,银行工作人员为何没有察觉?储户在发现存款“失踪”后被银行告知自己手中的U盾是假的,那么,银行是否进行调查?结果如何?

工行相关负责人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在上述案件中,社会人员高某、孙某向客户余某许诺给予8%的贴息,由高某陪同余某到石家庄建华支行随机排号办理了300万元定期存款业务,此后,这笔定期存款通过余某本人U盾转为活期存款后分4笔被转出,其中24万元转给了余某自己,54万元分别转给了高某、孙某。而对于假U盾,工行方面表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现在立案展开侦查阶段。

多起案件中,“贴息存款”被不断提及。据了解,“贴息存款”是指储户按照资金掮客的要求和条件,以自己的名义将资金存入指定的银行网点,按照双方约定得到的一笔额外补贴。看起来,这似乎是一项你情我愿的业务。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向《投资者报》记者介绍,这是银行的一项灰色产业,大致上可分为“阳光贴息”和“非阳光贴息”。前者与一般存款流程相近,储户自由在银行任何柜台存款,可以开通网银、电话和短信查询功能,但要承诺不质押、不提前支取、不挂失、不转让等。“贴息”标准为存款金额的2%~5%。以一年期定期存款为例,一般“贴息”3%。

“后者则野蛮粗暴得多,储户要在指定的银行柜台上找专人办理存款,承诺不开通网银、不查询、不通兑、不质押、不提前支取、不挂失、不转让等,“贴息”惊人,为存款金额的10%以上,高的达20%。”董希淼表示。

随着监管部门查处力度的加大,特别是2014年9月《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出后,“以存换贷”被明令禁止,“冲时点”行为得到约束,“阳光贴息”的市场日渐萎缩,而“非阳光贴息”则愈演愈烈,除了一批专职揽储的资金掮客外,也有少数银行员工加入。

究其原因,董希淼认为,银行存款市场份额争夺战日趋白热化,部分银行为延揽存款不惜代价是重要原因。此外,基层机构管理不严,内控基础薄弱,员工教育不力,少数员工为了利益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与资金掮客内外勾结,为诈骗犯罪行为提供便利也较常见。

监管层为柜台业务立规

据银监会近期调研统计,从去年到今年3月,经公安机关认定的银行无责的大案要案共12起,涉案金额约20亿元;而银行和客户均有一定责任的大案要案共19起,涉案金额约11亿元。

对此,银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为柜台业务“立规矩”,要求严守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及审计监督“三道防线”。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柜台业务流程控制、开户管理、对账管理、账户监控、代销业务管理等业务环节,提出规范具体要求。

针对多起涉及银行员工内外勾结的案件,监管层重申银行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完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制度,落实机构负责人对员工的管理、教育和监督职责;针对突出风险点制定并下发员工从业禁止性规定和职业操守“底线”,“管好自己人”。

此外,监管层指出,要加大问责力度,实行涉事机构所在一级分行和总行业务条线的双线查处及双线整改问责。在对风险事件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的同时,对管理不尽职、履职不到位的机构负责人和业务条线管理人员也要严格认定责任并严肃问责。对于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的风险事件,要比照案件问责标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并建立内部举报核查制度。

针对近期柜台风险案件多发,工行方面表示,该行从内部管控和风险检测、外部欺诈风险防范以及客户存款安全宣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并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对风险的持续动态监测,实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

投资者需提高风险意识

在银行严格自律、监管层加强整治的同时,投资者也需要擦亮双眼,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面对高额“贴息”诱惑,很多投资者理所当然地以为,存款本身是存在银行的,业务办理也在银行场所进行,出了问题由银行负全责。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新发表示,从之前涉及纠纷案例来看,判决银行无责的占多数。以“贴息存款”为例,投资者并不受法律保护,如何界定双方责任是很复杂的,投资者和银行是合同关系,如果投资者不能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则很难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投资者不仅要提高风险意识,更应该树立交易公平意识,对于明显高于利率的收益,即使是所谓银行员工来推销,也要提高警惕。”杨新发表示,高收益为诱饵的案件屡见不鲜,在于投资者对收益的过分看重,忽略了风险与正常的交易原则。

4.银行案件分析 篇四

我们从几个案例看下银行业案件频发的成因:

1、柜员挪用现金案件(2006)

建行德州平原支行一名年仅23岁的营业室综合柜员,绕开银行内部各监管环节,于2006年8月23日至10月10日短短49天时间,盗用银行资金2180万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并中得彩票奖金500万元。如果不是建行山东德州分行对所辖的德州市平原县支行进行突击检查,营业室综合柜员刁娜挪用、盗用银行资金逾2000万元一案,也许根本无人知晓。

案情剖析:刁娜的手法有二:一为空存现金,二为直接盗取现金。所谓“空存现金”,即在没有资金进入银行的情况下,通过更改账户信息,虚增存款。由于存单本身是真实的,所以尽管事实上并没有资金入账,但还是可以将虚增的“存款”提取或者转账出来,成为自己可以支配的资金。

为了获取资金购买彩票,刁娜向李顺刚(刁娜男友李顺峰之兄)、周会玲(德州卫校体彩投注站业主)、冯丽丽(德州保龙仓体彩投注站业主)三人开立的四个账户虚存资金52笔,共计2126万元。在实际操作中,刁娜将其中的1954万元分54次转入体彩中心账户,提现的172万元也均用于购买彩票。相对而言,直接盗取银行现金更为困难。因为银行每天下班前都要轧账。但由于管理漏洞重重,刁娜得意轻易得手。调查表明,刁娜在作案期间,多次直接拿出现金,或在中午闲暇时直接交给柜台外的男友李顺峰,或下班后自行夹带现金离开,或将现金交其他柜员存入李顺刚账户。如此这般,盗取现金总计54万元。

2006年9月17日,在刁娜购买彩票中得500万资金时,她选择以“空取现金”(与空存现金相反)的方式归还了部分库款,但最终留给建行1680万元的现金空库;扣除公安部门追缴冻结的资金74万元之后,建行涉案风险资金为1606万元。

从此案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建行德州分行、平原支行和营业室相关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职甚至严重失职,使得刁娜轻松越过授权、查库、事后监督、库存现金限额管理控制和安全管理等“五道关口”和至少十二个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闸门,从容作案。例如,营业室副主任尹光辉在刁娜作案期间查库六次,但每次都不实际盘查库款,只是登记《现金单证核查登记簿》,结论是“账实相符”。同样是刁娜作案期间的9月12日,德州分行会计业务检查组对平原支行营业室进行检查,刁娜仅以生病为由就逃避了库存的检查。刁娜案件的现金库存近两个月超出正常水平近8倍,但建行目前的数据集中系统未实现预警,只能通过事后的稽核系统才能发现问题。

银行应构建“人控”与“机控”双重防线,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加强异常业务预警,强化业务的即时监控,使违规行为无处可藏。

2、柜员盗用现金案件(2009年)

基本案情:2009年9月13日18:00,该支行报告上级行,称其一名综合柜员武某于当日15:25分离岗,到结账时未归,该支行随即展开对武某的调查。经核查,武某在9月13日通过直接盗取库款,盗用客户借记卡空存现金等方式共盗取现金156余万元。

作案手段:

1、直接盗取库款100万元。9月13日,武某利用中午吃饭时间,将其他工作人员支开,从现金库盗取资金100万元并分两次从柜台递交给作案同伙。

2、盗用客户借记卡空存现金56余万元后取现。武某通过盗用客户“张某”、“王某”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借记卡,自9月13日上午9时开始,武某通过个人终端分6笔在“张某”、“王某”两个账户内空存现金56万余元。9月13日上午武某通过值班保安在该支行另一柜台提取现金3.5万元,下午武某及作案同伙通过某行商户POS机提取现金23万元,剩余资金因该POS商户当天无足够现金未能取现。

发案原因分析:本案件作案手段并不复杂,犯罪嫌疑人武某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空存、盗取现金的全过程,充分暴露了该支行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经初步排查,案发原因突出体现在:

1、案件防控意识淡薄。该案件充分暴露出该支行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不强,未能认真执行岗位职责,人情大于制度、信任代替制度的现象极为突出。

2、未执行“双人临柜”制度。经初步调查,案发当时为星期天,犯罪嫌疑人武某

以午饭时间、客户较少等借口支走其他柜员及四级授权经理,违规单人临柜,为作案铺平了道路。

3、未执行现金管库员离岗报告制度,按照该行内控制度要求,对现金管库员离岗

30分钟未归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武某自9月13日15:25分离岗后至日终结账时,支行才上报武某未归信息,错过案件最佳侦破时机。

4、内控制度及操作系统对“空存”行为缺乏有效监督。目前该行现行的操作系统

5.银行案件经验材料 篇五

二、重检查,促进了各类问题整改。陇南分行在开展案件防范和专项治理方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排查责任,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和十二个案件易发多发点的排查检查。驻陇南审计办事处为促进陇南分行合规操作、全面加强风险控制和案件防范,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基础,审计办事处在积极有效地开展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的同时,认真配合陇南分行对全行9个县支行的40个营业网点、12个设库单位进行了“金库安全大检查”、围绕案件防范和查处十项规定,对9个支行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开展各种检查的同时,狠抓问题的整改,对十二个重点环节风险点排查发现的1121个问题,己边查边改754个,纠改78个;各种审计检查发现问题122个、2248.8万元,已整改112个、2080.93万元,整改率达75%以上。在对成县支行开展重点审计后,审计办专门召开了由县支行管理层以上参加的座谈会议,就该行存在的问题从主、客观两方面查找了问题根源,提出了七条整改意见。县支行领导班子针对审计办提出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当即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并指定一名副行长专门负责内控建设工作,同时补充了两名会计事后监督。各类问题的及时整改,有效防范了各类案件及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行业务经营的稳健运行。

三、重分析,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在开展正常检查的同时,陇南分行、陇南审计办还按季召开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审计办科长、县支行行长等加强内控防范案件谈话会议,在强调县支行“一把手”抓业务发展的同时,特别强调内控管理抓具体和细节问题。在监管检查中“一把手”经常深入基层进行亲自检查,尤期对阶段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加强执行力和合规文化教育活动,促进了内控管理工作。市分行还针对内控管理、案件防范工作突出制度执行力这一关键,不断加强合规文化教育,努力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切实把案件防范变成每个员工的自觉活动,使员工的认识和行动进一步统一起来,确保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例如,在今年一季度案件防范座谈会上,审计办提出了个别部门和县支行自律监管不到位、有屡查屡犯、边纠边犯的现象。陇南分行党委针对审计办提出的这一建议,当场决定:对下辖7个县支行采用召开现场会议的方式,找亮点,摆实事,查问题,抓落实,通过现场观摩,查摆问题,总结内控管理经验,不但促使全行内控管理各项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各类问题得到有效纠改,而且对全行内控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6.银行案件风险排查方案 篇六

2012年二季度案件风险现场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银监局的要求以及总行《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安防检查监督部决定2012年第二季末对全行各分支机构季度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为了使我分行案件风险现场检察院查工作扎实有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场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

季度案件风险现场检查工作时间安排,从6月日开始,6月20日结束。

二、现场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案件风险现场检查工作是在我行案件风险排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安防检查监督部具体组织实施。

三、现场抽查对象及时间范围:

1、按照银监局关于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我分行第二季度将对辖区16个分支机构进行全面自查。

2、检查工作时间范围为,2012年第二季度季所办理的大额存取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帐户管理、企业预留印鉴管理、增值税发票的核查、柜台业务的风险控制、我行从业人员“六十”个严禁以及被查单位的自查工作开展等情况,必要时可向上一季度或上一追溯。

3、对上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

四、各检查组检查重点及职责:

1、被查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被查单位开展案件风险自查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有无开展案件风险排查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方案;是否建立了滚动式常态化自查机制;风险排查人员和责任是否落实;有无风险排查动员部署会议记录和风险自查工作记录;对自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有无隐瞒不报问题;对有关责任人是否及时作出了处理。

2、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保证金缴存管理情况,保证金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开立保证金专户,是否以银行贷款用作保证金,有无在票据解付之前动用保证金的情况;贸易背景真实性情况,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合同标的是否与签约双方的经营规模相匹配;贴现票据是否按规定查询查复,贴现资料要素记载是否齐全合理,有无存在不全或不规范、不合法的情况;贴现资金流向的合规性,是否流入股市或流入无真实贸易背景用途,资金的最终回流方向是否为出票人或出票人的关联企业,票据的被背书人是否为资金掮客;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额度,是否基于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并不高于我行的授权授信额度;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垫款后的处理情况及相关

责任人问责情况。

3、对增值税发票真实性的核查情况。

重点检查被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票据承兑、贴现审查规定做到尽职审查,对被查单位票据业务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进行复审,严防企业利用虚假增值税发票办理票据业务。检查结束前,将被查单位一季度办理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名单、新授信票据和新增授信票据客户名单打印,连同一季度签发或贴现的承兑汇票及所附合同、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在检查结束后一同报我行案件风险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大额存款进出情况。

检查中要对大额存款的进出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大额、异动账户优先”的原则进行,要对单笔50万元以上资金进出情况逐笔全面进行检查;同时,还应检查被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我行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分级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按规定审查大额现金支取,对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的审查是否尽职;大额取现预约、登记是否规范;对大额资金的支付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人民银行备案。

5、账户管理情况。

重点针对以下六类情况进行检查:一是非长期合作企业开立的临时结算账户。二是未经银行营销,企业自然开立的账户。三是有大笔资金进入并在短期内流出(多发生在对账期内)的账户。四是由中介机构或非企业人员代办开立的账

户。五是账户开立后一直未发生业务或业务笔数、金额较小,突然发生大额资金收付的账户。六是账户开立后,有大额资金收付,但长期不与银行对账、不领取回单的账户。

同时,还应关注一般账户有无支取现金;是否存在公款私存;是否存在账户所有人出租和转让账户;被查单位银企对账制度的执行情况;记账与对账岗位是否分离,会计主管能否定期对对账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6、企业预留印鉴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账户管理”中所针对的六类重点账户,通过查阅这些账户的大额资金进出记录,翻看当日传票,仔细核对传票上加盖印鉴是否与被查机构《印鉴登记簿》上企业预留印鉴一致,有无被查机构使用自制传票,擅自转移企业资金的情况。与此同时,还应检查被查单位印鉴卡与企业开户资料是否一致,是否按照银行制度规定保管、使用和交接企业预留印鉴卡。

7、柜台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

重点检查柜员卡使用情况;重要物品保管和使用;办理具体柜台业务;办理开户、变更、挂失等业务情况;银行账户管理;业务授权业务;对账情况;授信情况。

8、从业人员“六十个”严禁

主要内容包括对公账户和结算岗位十个严禁;营业柜员业务操作十个严禁;自助设备管理十个严禁;会计主管十个

严禁;信贷人员十个严禁;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

9、对上季度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望”。

10、对长安银行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几点要求

1、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案件风险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前要统筹安排,制定检查方案,确定检查组长和主查人,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检查人员,确保每次现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检查组在检查中,要注意保管好工作底稿和检查记录,对检查中需要向被查单位确认的事实和问题,应出具《检查事实确认书》交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风险,应及时向本行案件风险排查领导小组报告,以便我行采取措施及时处臵,减少影响。与此同时,各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加强舆情监控和注意保密,有关检查情况一律不得对外泄露。

3、检查组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并按照附表1至附表5所要求的填报内容,填制好所有报表,连同被查单位本季度办理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名单、新授信票据和新增授信票据客户名单打印资料、被查单位一季度签发或贴现的承兑汇票及所附合同、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一同装订成册上报我行案件风险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大额存取款自查情况季报表

帐户自查情况季报表

票据业务承兑与贴现自查情况季报表 印鉴管理使用自查情况季报表

7.中小学生伤害案件的教育启示 篇七

一、学校承担“非常规”的注意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 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 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即学校在该类案件中承担的是过错责任, 而过错认定又以学校是否尽到相关注意义务为核心。

【案情】

2010年11月15日, 高三女生张某在重庆市求精中学青杠校区文科楼三楼教室参加语文考试时使用手机, 监考老师赖某发现后, 将张某的手机收走。11:30考试结束后, 张某询问此事如何处理, 赖某未明确答复。张某独自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等候, 后进入教室旁边的教师办公室。12:30左右, 张某从办公室的窗户跳楼受伤, 后经司法鉴定, 张某伤残等级为一级伤残, 属大部分护理依赖。后张某将学校告上法院, 要求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判决】

法院认为, 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和生理尚未成熟, 往往不能正确面对压力和挫折, 学校应当充分认识学生的心理特征, 对学生可能出现的不良情绪及时进行疏导, 避免出现不良后果。监考教师赖某收走手机后未采取任何措施, 任由张某独自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等待未知的处理结果, 让其陷入孤独无助的境地以致做出跳楼轻生的极端行为。学校对可以预见、应当注意的事项未完全尽到相应义务, 应对张某的损害后果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 法院判定学校担责的理由是:“学校对可以预见、应当注意的事项未完全尽到相应义务”。认为监考老师对张某手机被收走后所产生的心理压力“理应”有所预见, 未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未尽保护义务。判例提醒:学校作为学生最直接的教育管理者, 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的注意义务高于一般人的行为标准, 以免事故发生。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教育管理中注意根据不同年龄、认知能力和心理素质的学生进行差异化关注, 对“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危害要有前瞻性认识。

二、学生请求“合法性”的精神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 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 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对于学生伤害事故该解释也同样适用。

【案情】

学生小张在张掖市甘州区某校就读, 补课期间因上厕所不慎摔倒, 头部着地受重伤, 事发后, 老师让同学将小张搀扶到校医室进行检查, 校医对小张额头的擦伤处进行清洗包扎, 告知其如有不适, 到医院检查。之后, 同学将小张送往教室休息。同学们下课后回到教室, 发现小张倒在教室地上并昏迷不醒, 遂被校领导、老师、同学送往医院救治。小张的伤势经鉴定为重伤, 构成二级伤残。小张将学校告到法院, 要求学校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损失80余万元。

【判决】

甘州区法院认为, 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 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过程中, 对未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应当预见和注意义务而发生学生损害后果的, 可以认定学校存在过错, 学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因此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 法院部分支持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判令学校赔偿各项损失898195.48元的60%, 计538917.28元, 并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0元, 合计568917.28元。

本案中, 法院判决理由是“学校未尽应当预见和注意义务”, 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裁定学校负60%责任。需特别注意的是法院支持了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索赔。在学生伤害事故诉讼中, 现在很多人都知道身体受到损害后除了要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外, 还索要精神损失费。虽然对于经历痛苦的人来说, 精神损害赔偿不足以完全抚平其精神受到的伤痛, 但至少会使受害者得到一些经济补偿。有统计表明, 法院判定学校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判决比率为27.7%。

目前, 在司法实践中, 精神索赔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学生因物质性人格受损比精神性人格受损所造成的精神损害更易被法官所支持, 但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所改变。精神损害索赔再次提醒:作为教师, 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各种人格权;只有这样, 才会尽可能地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作为学校, 必须学会对照法规, 明确自己的过错程度, 从而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承担比例作出合理的自我认定。只有这样, 在伤害事故发生后, 才会正确处理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从而促进案件的顺利处理。

三、教师面临“被追偿”的法律风险

《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 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 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 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予以赔偿后, 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即由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 学校履行赔偿后有权对教师进行追偿。

【案情】

原告系泸州市某镇中心小学, 被告谭某原为该校一名教师。2003年6月5日, 被告在教学中, 因学生小马做漏一道题, 谭某令小马站起来, 并请全班同学课后都打小马一下, 让其以后记住粗心的“教训”。课间和放学后, 有同学去拍打了小马, 造成小马患“创伤后应激障碍”。经法院判决, 由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在教学活动中有重大过错, 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行为规范的要求, 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提起诉讼向被告追偿。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支付原告已垫付的76321.14元;2、根据 (2004) 纳溪民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原告还需赔偿小马的各项费用由被告支付原告。

【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变相体罚小马,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 对致伤小马负有重大过失责任, 应担主要赔偿责任;原告在 (2004) 纳溪民初字第39号民事案中也自认有管理责任, 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被告的重大过失行为, 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原告向被告追偿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事发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被告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 原告对被告也进行了经济处罚, 并把被告调到了较偏远的学校, 被告每月工资为718元, 其履行能力有限, 且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发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 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据此,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原告因赔偿小马造成的损失, 由被告谭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并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本案中, 学生受伤显然是由教师教学活动所致, 在学生伤害案中学校先承担了民事责任。法律规定, 因教师体罚或者其他职务原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学校在赔偿之后, 可向对损害行为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教师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即“先赔后追”。法律还规定, 由教师“个人行为”所造成的学生伤害, 责任由教师自己直接承担。教师是学校教育的实际执行者, 在很多学生伤害案中, 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 无论行为性质如何, 最终教师都难逃其责。

以上案例启示:第一, 学校教育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着从生理到心理的“非常规”保护义务。第二, 正确面对学生的“合法性”精神索赔, 在教学中重视对学生各种人格权的尊重。第三, 对教师追偿再次警示教师只有依法执教才是降低职业风险的良药。总之,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 只有各方责任明确, 并建立有效的救济渠道, 才能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在学校教育中, 只有依法执教, 才能更好地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才能避免“因噎废食”而不是失之偏颇地“过度”保护。

参考文献

[1]刘媚.论学校的安全注意义务.教育学术月刊, 2010 (5) .

[2]解立军.学生受伤害学校如何界定赔偿责任.中国教育报, 2008-03-11.

[3]孟俊红.学生伤害事故的精神损害赔偿.河南教育 (上旬) , 2010 (9) .

[4]杨秀朝.学生伤害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适用.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0 (5) .

8.回顾教育涉外违规案件 篇八

一、2002年底,大连市30多名拟出国留学人员,在通过辽宁省人才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时,损失数百万元人民币,给留学当事人及其家庭造成极大损失。教育部要求辽宁省教育厅对此案进行认真查处。此前,辽宁省天诚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公民出国服务公司、辽宁省国际文化教育交流协会等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办理赴南非留学项目中严重违规,侵害了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这三家留学中介机构均受到限期整改的处罚。

二、2003年5月,北京樱之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雇人在山东省威海市违规跨地区进行留学中介活动。经当地公安部门调查发现,被雇者不仅非法从事招生活动,而且还有其他犯罪嫌疑,公安人员从其“办公场所”查获了包括中央党校、银行系统、派出所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公章35枚以及一些伪造的证明材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已责令北京樱之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跨地区留学中介经营活动。

三、据了解,丹麦等部分欧洲国家的一些私立学校,如丹麦的“人民高等学院”(Folk High School)等属于非学历教育机构,其课程与普通高等教育并不衔接。福建长宏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在办理赴丹麦等国家出国留学项目中,却进行虚假宣传和承诺,致使部分留学人员在国外无法就学,生活处境艰难。此外,该留学服务中心还存在没有按规定将与国外教育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留学中介活动等问题。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已要求其立即停止相关留学项目,并要求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

四、所谓“瑞士金融大学”(曾用名“日内瓦金融大学”)曾在上海等地进行招生。该校只是一所在日内瓦工商管理部门商业注册的私立学校,不是瑞士政府承认的高等教育机构,其“毕业证书”不被瑞士政府及当地教育部门承认,我驻瑞士使馆也从未出具任何认证。但该校的招生广告中谎称可授予金融学士、金融硕士等,误导、欺骗留学人员。据查,该机构曾伪造中国驻瑞士使馆有关认证文件。教育部已要求有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认真查处该机构在华进行的非法活动。

另据了解,瑞士联邦政府所承认的酒店管理类高等专业学院只有洛桑酒店管理学院,但仍有某些留学中介存在不如实介绍瑞士酒店管理学校的情况,欺骗留学人员,希望留学人员对此保持警惕。

五、一个时期以来,我国赴新西兰自费留学人数激增,到2002年底已达3万多人。由于新西兰正规高等院校较少,现有的教育、交通和社会治安状况尚不完全具备大量接受留学人员的能力。而我国自费留学生年龄普遍偏小、留学层次偏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当前在新留学生连续出现各种问题。如:留学生与校方或寄宿家庭关系紧张、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有的学生甚至染指色情、赌博、吸毒,卷入黑社会团伙,从事诈骗、绑架及凶杀等犯罪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2003年上半年就发生抢劫、车祸等死亡事件20余起。但是近期仍发现某些留学中介机构进行虚假宣传,继续介绍留学人员赴新西兰的一些资质较差的语言学校就读。因此,赴新西兰留学人员应全面了解该国的国情,特别是对其教育制度和社会治安环境要有较充分的认识,不要轻信个别留学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应理性地选择留学渠道。

9.银行案件防控学习心得 篇九

5月23日区联社组织我们全体经理、主任、和主管会计在联社六楼观看了案件防控光碟,通过观看学习,使我感受到案件防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我更加清楚自己工作责任的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将认真吸取深刻教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职工教育工作,增强防范风险意识。

高度重视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作用,严格要求自已,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先进典型事例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有针对性地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不良风气进行剖析,并加以正确引导,宏扬积极向上的生活和工作态度。关心职工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和异常情况,及时把握思想动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不能解决的积极向上反映,争取解决,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形成共识,要珍惜自已的工作和幸福的生活。正确对待业务经营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加强法律纪律教育,以正反两方面事例来教育职工,使其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意识到严格按章办事就是保护自已爱护同事,增强防范风险的自觉性。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要通过如以会代训、检查辅导等多种形式对基本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经常性地学习,切实解决不规范操作和乱操作现象,对上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员工,提高全员业务素质。

三、严格管理,履职到位。

首先应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思想,重视管理出效益的作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事实告诉我们加强检查监督是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的重要保证,人的自觉性需要培养,要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就需要切实有效的督促检查,重点对基本制度的坚持等簿弱环节进行检查,认真落实“白天明查,夜间突查”制度,并不定期对具体操作进行抽查,对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者一视同仁,予以当面指出,同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从严给予处罚,该扣分的坚决扣分,决不手软,并督促整改,维护纪律制度的严肃性,促使真正发挥岗位间的监督制约作用。按照具体情况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落实奖惩机制。

案件防范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工作,在经后的工作中也会有一些新的变化,我将以“警钟长鸣,重在坚持”八个字时刻提醒自已,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认识,加强学习恪尽职守,真正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成效落实到具体工作去。

10.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报告 篇十

20xx 年上半年,在总行及分行(于:银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总结)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各监管部门的指导关心下,我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各监管单位的安保及案防工作文件精神与监管要求,坚持以防为主,以查促防的指导思想,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营造“安全为集体,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上半年中,安全保卫及案件防范工作稳步进行。现将我分行20xx年上半年案件防范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案防安保工作,制定计划逐一落实

(一)抓好防范保安全,强化责任是关键。我分行党委班子高度重视总行下发的《20xx年安全保卫及案件防范责任书》,并结合与银监分局签订的《案件防控承诺书》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召开分行安保工作会议,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责任,逐条分解细化责任书要求,结合分行实际制定了我分行20xx年安全保卫及案件防范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防范风险“十三条”措施及内控“十个联动”建设要求,将安全目标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并明确了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和全员参与意识,一级向一级负责。按月总结计划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安保及案防工作按计划要求完成,分行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贯彻监管部门及总行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每季度定期组织一次安保及案件防范专题会;不定期在行务会上通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及风险事件;并经常带领安保工

作人员联合风险部门开展全行安全检查,长假节前大检查等;按责任书要求亲自参与全行的消防设施检查、监控报警系统巡检。时刻注意掌握辖内安全动态,及时解决我分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二)强化案防常识学习、不忘思想警示教育。上半年中,我分行严格落实案防知识学习和教育制度,在每一季度的安全例会上,坚持安全常识学习和教育,继续加强分行的安防保卫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的学习,将多媒体与书面教育相结合,积极收集消防火灾视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视频放映,以直观易接受的教育方式提高了员工的消防知识及技能,并收集近期各地发生的大案要案进行通报警示教育,并举一反三,结合辖内社会治安形势,提升案防意识,抓自查促整改,使广大员工对安全防范的严峻性、必要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做到警钟长鸣,并要求前台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客户安全提示,提高客户离行后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队伍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建设,紧抓队伍身体素质锻炼,培训临柜人员对自卫器械的保管和使用,要求他们熟练掌握。在保安人员管理方面,我行不仅要求保安公司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驻网点保安的日常工作严格遵守我分行各项规章制度,还要求驻网点保安人员参加我分行对员工开展的案防培训,向各部室下发传阅学习安保及案防培训材料,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案件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三、完善制度及管理体系,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一)强化检查整改。为促进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检查效果。年初,我分行积极认真总结20xx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根据总行制定的安全保卫检查实施办法和违规违纪处罚实施细则,采取常规性自查与不定期自查、并与重大节日专题查相结合的方式,时刻注意掌握辖内安全保卫工作动态,整改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技防物防建设。根据分行树立的“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贯彻从安全出发、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完善了分行技防物防建设。定期按照巡检制度做好设备巡检,积极配合总行对新设立网点安防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相关金融机构网点安防设施建设规范进行施工,最终通过验收顺利开业,各项技防物防系统稳健运行。根据总行部署,将远程监控与本地监控相结合,在原有本地监控网络的基础上积极对atm自助银行等高风险区域接入总行远程监控报警中心,有效提高物防和技防水平,提高了安全系数。

(三)严控风险事件,预防案件发生。上半年,我分行在推进业务发展的同时,保卫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两部门协调配合,按照风险管理及案件防范要求对各项业务进行风险防控,严格贯彻落实信贷风险管理规定对信贷部门各项信贷业务进行风险管控,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定期对营业部门进行重要空白凭证及现金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将分行各项内控制度落到实处。

四、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是安全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分行监控报警系统部分硬件设备老化故障频发,下半年需加强技防物防硬件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做好硬件设施更新工作。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报告2

各位监事:

根据银监局文件要求,我行进行了风险排查、问题整改及对整体案防工作进行了分析,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并建立了长效机制和工作措施,并将案件防控工作逐步常态化,有效地促进了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案件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我行将案件风险排查纳入常态化工作内容,年初安排部署全年案防工作,提出抓好“四个落实”的案防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监管部门案防工作要求,确定案防工作的目标,做到目标落实。二是制定全年案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计划落实。三是深刻领会银监局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围绕案防十项重点工作,稳步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四是我银行案防工作实行各层级一把手负总责制,并在不同层级 设立专兼职案防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防控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目前, 我银行上下更加重视案防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 提高,确保了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但实际上却最容易被忽视,在基层则更显薄弱。

思想教育工作的缺失,也是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 我银行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各个条线规章制度的培训活动。使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我银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员工防范意识。我银行注重将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结合,抓教育、抓引导,抓防范。20xx年全年开展多次各种警示教育,并要求员工撰写心得体会,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通过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例,用鲜活的人和事以法说教、以案说教,使警示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定期分析案防工作情况。一是将案防工作常态化。通过晨会、例会等形式,讲案防、说安全,时刻提醒员工合规操作。二是组织召开案件防控联席会,及时传导监管部门案防工作精神,加强政策传导和风险提示,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确保各项案防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案防经验信息交流。设立微信群,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思想认识交流,达到了总结提高的目的,保证了案防工作的整体效果。

(四)积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在全行范围内开展 “案防责任重于一切”主题读书活动。通过全员学习、开心得交流会等形式进行,进一步转变了员工的思维,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内控执行力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是案件防控的关键。

20xx年全行以强化规章制度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机融合为突破口,抓好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两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经营合规化、工作标准化。

(一)完善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20xx年全年,我银行以内控管理中案防要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工作,在业务流程管理和控制环节提出防范案件风险的要求,通过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考核,努力实现违规违纪风险的提前消除,将案防要求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两张皮”问题。坚持每月自查,监事会每季度抽查,半年总行考核通报,切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重点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履行案防工作职责,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在对基层机构负责人和各部门案防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依据《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引导和督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

四、强化内控管理,把内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全年着重解决基础管理薄弱问题,努力构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轮岗、休假管理。在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方面,我银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轮换、交流范围、方式、条件及期限;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流程,从而为岗位轮换、交流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高度重视对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我银行银企对账制度进行银企、银银对账。银企对账包括与客户每季度存款对账,目前,我行对公存款对账率达 100%。按照要求,各支行负责人每季度直接与重要客户进行对账,对对账工作开展抽查,督促回收对账单等,保证了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高度重视案防制度的落实工作。一、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流程。成立由行领导任组长的专案组,开展风险清查,妥善处置和化解案件风险。二、严肃案件管理纪律。要求各机构增强对案件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报告;要求各机构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深入调查,严肃问责,扎实整改,以有效的案件查处工作,促进内控案防工作能力的提升。

(四)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做实安保工作。20xx年全年,我银行在安保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全员安保意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安保人员针对营业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了防抢演练培训。二是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实行各支行负责人以物防、技防设施的管理负总责制,建立了双路报警系统,确保物防、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报告3

×年,在×银监分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行紧紧围绕省局和×分局案防安保工作总体思路,狠抓制度落实、力促问题整改,着力加强案件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案件防控工作放在首位,案防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实现“零案件”案防目标,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下面,将×行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年初,×行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及人员专题研究安全运营和案件防控工作,并通过召开全行案防工作大会的形式,安排部署全年案防工作,提出抓好“四个落实”的案防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监管部门案防工作要求,确定案防工作的目标,做到目标落实。二是制定全年案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计划落实。三是深刻领会×银监局和×分局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密围绕案防十项重点工作,稳步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点工作落实”。四是×行案防工作实行各层级一把手负总责制,并在不同层级设立专兼职案防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案件防控工作,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做到责任落实。目前,×行上下更加重视案防工作,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提高,确保了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思想教育工作常常说起来重要,但实际上却最容易被忽视,在基层则更显薄弱。思想教育工作的缺失,也是引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行以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了各个条线规章制度的培训活动。截至×月底,全行已有×余人、参加了集中培训,使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员工防范意识。×行注重将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结合,抓教育、抓引导,抓防范。今年以来,×行开展各种警示教育×场次,组织全行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并要求员工撰写心得体会,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通过大量的刑事犯罪案例,用鲜活的人和事以法说教、以案说教,使警示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定期分析案防工作情况。一是将案防工作常态化。通过晨会、周会、行务会等形式,讲案防、说安全,时刻提醒员工合规操作。二是组织召开案件防控联席会,及时传导监管部门案防工作精神,加强政策传导和风险提示,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确保各项案防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注重案防经验信息交流。在内网上

2.专门设立学习交流专栏,开展学习心得交流、思想认识交流,达到了总结提高的目的,保证了案防工作的整体效果。

(四)积极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在全行范围内开展 “×”主题读书活动。通过全员学习、开心得交流会等形式进行,进一步转变了员工的思维,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内控执行力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是案件防控的关键。今年以来,×行以强化规章制度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机融合为突破口,抓好健全制度和强化执行两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经营合规化、工作标准化。

(一)完善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今年以来,×行以内控管理中案防要求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价工作,在业务流程管理和控制环节提出防范案件风险的要求,通过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考核,努力实现违规违纪风险的提前消除,将案防要求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两张皮”问题。坚持每月自查,监事会每季度抽查,半年总行考核通报,切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重点管理岗位人员认真履行案防工作职责,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在对基层机构负责人

和各部门案防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实施对员工进行违规行为积分,强化员工违规行为的管理,并制定出《员工违规行为积分实施细则》。引导和督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细则的实施,使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收到良好效果。

四、强化内控管理,把内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行提出“×”的工作思路,着重解决基础管理薄弱问题,努力构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轮岗、休假管理。在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方面,×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三个百分百”要求,修订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轮换、交流范围、方式、条件及期限;完善了岗位轮换交流流程,从而为岗位轮换、交流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高度重视对对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行银企对账制度进行银企、银银对账。银企对账包括与客户每季度存款对账,目前,我行×万元以上对账率达100%。按照要求,各支行负责人每季度直接与重要客户进行对账,对对账工作开展抽查,督促回收对账单等,保证了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高度重视案防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一是按照银

监会关于案件(风险)的最新口径,全面清理辖内机构自×年以来的案件风险情况,加强案件监管、严格案件报告。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流程。成立由行领导任组长的专案组,开展风险清查,妥善处置和化解案件风险。三是严肃案件管理纪律。要求各机构增强对案件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报告;对发现符合监管部门或总行规定的案件或案件风险情形的,不报告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将严肃处理;要求各机构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深入调查,严肃问责,扎实整改,以有效的案件查处工作,促进内控案防工作能力的提升。 截至×月末,我行未发现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数为零。

(四)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做实安保工作。今年以来,×行在安保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全员安保意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安保人员针对营业场所重点部位进行了防抢演练培训。二是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实行各支行负责人以物防、技防设施的管理负总责制,建立了双路报警系统,确保物防、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安全保卫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五、强化监督措施,完善案件防范的约束激励机制 从严治行是加强内控管理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坚持做到三个到位:

(一)监督措施要到位。×行提出,防范案件不能总当

“事后诸葛亮”,要通过加强对业务经营和操作风险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年,为了保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员工依规操作,按照《方案》的要求,通过开展“三查一审”工作来落实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加大对基层机构的检查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案件防控的重点环节,对高风险业务、易发案件部位,增加了督查深度、广度和频率。

(二)惩戒措施要到位。×年,×行对违规和案件的责任追究提出了更为严厉的措施。同时制定了相关柜台业务禁止性规定,这些禁止性规定是柜台业务操作中的高压线,触犯一条即解除劳动合同,具有极强的威慑力,在全行上下引起了较大震动。

(三)激励措施要到位。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和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在严肃问责的同时,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措施。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效避免资金财产损失的一线员工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六、案防工作计划

(一)加强思想教育,重视案防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案防意识,使员工防范风险意识由被动灌输转变为主动形式。

(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案防长效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

(三)强化对操作风险的管控,继续加强贷款“三查”、轮岗、对账和强制休假等制度执行的检查;突出对“高风险点”的监督检查,不断拓宽检查范围,力争使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四)案件防控工作任重道远,决不能掉以轻心,×行将继续保持对案件的高压态势,继续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从管住人就管住风险的高度,扎实做好员工行为动态管理,确保实现零案件工作目标。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报告3

一、案防工作组织情况

(一)组织情况

按照省、市行案件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为适应支行内设机构职责调整,积极发挥各部门职能,进一步做好我行案件防控工作,支行研究决定,成立支行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支行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支行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支行案件防控工作责任部门为综合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三农金融部、中心大街支行、支行营业部。

(二)将案件情况纳入对下级机构的绩效考核情况

按照上级行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我行具体实施方案,将案件考核纳入实施方案,明确绩效考核的操作流程、主要事项及评分要求,同时加强对各部门负责人绩效管理思维方面的培训,转变观念,正确理解绩效考核的目的和评分偏差所造成的后果,真正督促各部门在绩效评分过程中严格按照评分考核标准执行。

二、案防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一)转发总省行及监管部门下发的各项案件防控的相关文件情况

我行各部门能够认真、及时的转发总行、省行、市行及监管部门下发的各项案件防控的相关文件,并认真执行相关工作。确保各条线在案件防控工作上做到万无一失,保证我行的资金、人员等安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行的相关要求对关键岗位人员执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本行员工行为排查工作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员工行为排查工作有关制度对每名员工实行排查,排查率100%,截止目前未发现异常。

(四)处理突发事件及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为了及时有效上报和应对突发事件,我行制定了防抢劫、防地震危害、防挤兑、

(五)组织开展案件防控培训情况

为积极推动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员工法制观念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固安联社组织一线员工及相关部室开展了上半年案防教育培训活动。

此次活动采用了观看案防教育视频的形式,观看了典型案例教育视频,向大家生动的展示了一个个典型案例。通过从发案机构、发案人员、作案岗位、作案手段以及受到的相关处罚等多角度、多方面进行分析,促使广大员工以案为鉴,充分认识到银行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性。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纠正了员工“重业务、轻案防”的错误思想,进一步提高了合规操作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对我联社完善案件防控机制建设和提升内控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六)向监管机构、省行报送员工处罚信息

截止目前,未向监管机构、省市行报送员工处罚信息。

(七)信用卡伪冒进件欺诈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信用卡进件相关要求办理信用卡进件,无伪冒进件欺诈情况发生。

(八)案件信息报送及登记制度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中国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精神,规范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程序,及时掌握案件(风险)信息,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统计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市支行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我们坚持及时、真实的原则,严禁迟报、瞒报。由各级机构负责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定专人全程负责案件(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登记工作。

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报告4

一、基本情况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总行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各条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合规管理部,主要负责制订案件防控工作方案,牵头检查、督促全辖各支行(部)贯彻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措施。

(二)、责任明确,任务到位。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

(三)、上下联动,扎实落实。

各分支机构重视案件防控工作,均成立以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案件防控实施小组,有序推动案防工作。

二、主要的排查方法和步骤。

(一)把握重点,切实提高案件防控工作能力。

1、抓方案制定,着力长期深入推动。认真分析当前案件防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以案件防控工作逐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和科技化的方向,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2、抓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防堵案件。在抓“制度建设”方面将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和“开办一项业务、出台一项制度、建立一项流程”的原则,增强制度的安全性、适用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二是对失效的制度及时废止。三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建设。

3、抓风险排查,着力清除案防盲点。按照“抓分类治理、抓高发部位、抓跟踪整改、抓内部控制、抓案件问责”的要求,开展案件风险排查。

4、抓处罚整治,着力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分析评价,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并在必要时延伸排查到其他机构、其他业务,抓好同质同类问题和风险的整改,达到检查一点、整改一片的效果,提高案件防控工作效率。

(二)强化监督,有效提升案件防控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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