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平时考核制度(共11篇)
1.学校平时考核制度 篇一
贾村二中中考平时成绩
考核方案
根据区教体局的总体要求,在考试中要严格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考核及评分标准 1.学习态度
由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活动出勤率和学习表现两部分组 成。(1)出勤率
学生参加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以下统称为体育活动)的总体出勤率达到95%以上为优秀,85%—94%为良好,75%—84%为合格,75%以下为不合格。
(2)学习表现
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总体表现,包括完成教师安排的体育学习任务,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性体育活动以及平时自觉参加体育锻炼时表现。整体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学习能力
由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两部 分成绩组成。
(1)体育活动学习能力
按照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进行评价。学生初三学年体育课程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统一测试内容和标准,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运动能力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测试结果给予相应分值,学生初三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应届生平时考核具体计分办法
初中三年各学年体育课成绩按0—3分计分,体育课成绩要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办法:采取A等(优秀)为100—90分、B等(良好)为89—75分、C等(及格)为74—60分、D等(不及格)为59分以下四个等级的方法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各学年按0—2分计分。对当年体育课考核不合格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的考生,其两项计分均不得超过当年该项目总分的60%。
因病、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平时考试成绩按满分15分计算。其他因病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平时考核成绩按满分的60%(9分)计算。
1、《体育与健康》学科学期考试成绩以各单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即为学期考试成绩;学年考试成绩以两个学期考试成绩之和除以2,即为学年考试成绩,其换算平时考核成绩标准:
—85分 得3.0分
75分—84分 得2.7分 74 —60分
得2.4分 59分以下 得2.0分
(注:学期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保留2位;学年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换算平时考核成绩标准:
优 秀 得2.0分
良
好 得1.7分 及 格 得1.4分
不及格得1.0分
2016年4月10日
2.学校平时考核制度 篇二
据了解, 2007年, 中组部、原人事部下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 (试行) 》中明确,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但由于各种原因, 平时考核在各省市均未得到有效落实。据有关调查, 在此之前, 山东省大部分市只在部分县 (市、区) 进行了平时考核的试点, 全省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县 (市、区) 仅占约28%。
在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试点的通知中, 山东要求, 平时考核试点要紧紧围绕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 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 以工作实绩为重点, 着重考核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出勤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等情况。平时考核主要采取被考核公务员填写个人工作纪实、主管领导综合审核评鉴等方式进行。考核周期由试点地区主管部门或单位自行确定, 一般不应超过一个季度。平时考核在每个考核周期末或下个考核周期初进行。通知规定, 平时考核适用全省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平时考核, 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员队伍建设,强化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机制,提高公务员工作绩效,根据《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和《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综合评定、注重平时的原则。
二、平时考核的内容
平时考核内容要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按照建设首善之区的工作标准,突出考核工作实绩,以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
三、平时考核的指标及评价标准
(一)分类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按照正科领导职务、副科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人员三个层面开展考核。
(二)考核指标构成及评价标准。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局“考核评价量表”。对于科级领导岗位,要突出考核其统筹协调、管理、抓科室队伍建设的
情况;对于机关或综合管理类岗位,要突出考核其发挥岗位职能作用、政策执行、综合协调、落实重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情况。具体详见《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三)指标权重。
内一、二、三季度平时考核领导评鉴结果,应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应占“考核总分”的50%。第四季度考核与量化考核合并进行。
量化考核在考核对象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德、述廉、述学的基础上进行。对局科级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同级有关人员和主管下级依据《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进行量化评价,并按照40%、30%和30%的权重综合确定“量化评价得分”;对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按照上级主管领导和所在内设机构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占60%、40%的权重综合确定“量化评价得分”。“量化评价得分”与“平时考核得分”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核总分”,作为确定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四、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及实施机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副局长及副处调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备案等相关工作。
局正科级领导的平时考核,由主管领导负责;局副科级领导 的平时考核,由所在部门正职领导负责;局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平时考核,由所在部门正职或其授权的主管副职领导负责。
(二)平时考核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区法援中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三)平时考核工作程序
1、公务员个人月记实。根据全局工作任务,由公务员本人结合岗位职责,制定个人工作计划,采取月记实的形式,填写《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试行)》。主要记载工作任务完成的进度、业绩、创新举措,以及出勤、奖惩等情况,每个季度进行工作小结。
2、领导考核评鉴。领导考核评鉴按季度进行,按层级由主管领导依据我局制定的“考核评价量表”,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和季度工作小结,结合所在部门意见和个人工作表现等情况,每季度对考核对象进行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进行评鉴并填写《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试行)》。
3、考核结果反馈。各部门主管领导以会议点评、个人谈话等形式及时将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4、考核结果备案。局政工科将平时考核结果登记备案,填写《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备案登记表(试行)》,将此表及相关材料存入文书档案备查;并填写《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将我局平时考核情况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每年上报两次,第一、二季度平时考核情况于每年7月10前报
送,第三季度平时考核情况按考核工作规定时间一并报送。
(四)平时考核周期及时间安排
平时考核按季度组织实施。第一、二、三季度进行平时考核,第四季度考核与量化考核合并进行。
各科室、各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6日前,将填写好的《西城司法局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西城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报至政工科,政工科按照区人力社保局的要求归档、备案。
五、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91分至100分的为优秀,71分至90分的为称职,60分至70分的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60分的公务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从下一季度第二个月起按月减发当月工作性津贴的30%,连续减发三个月。
公务员当月病、事假合计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减一天的当月工作性津贴,日津贴标准=本人工作性津贴月标准÷(月工作日-3天)。病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
公务员当月出现旷工的,每累计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性津贴的三分之一,累计三天以上的(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工作性津贴。
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在60分至70分之间的,区县津补贴按照一半计发;平时考核在59分以下(含59分)的,区县津补贴全部扣发。
公务员当月病、事假合计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减10元当月区县津补贴。
公务员当月出现旷工的,每累计一天,扣发当月区县津补贴的三分之一,累计三天以上的(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区县津补贴。
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篇四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与人防办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
1、本办法适用于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及参照管理的人员。
2、设立由王建刚书记任书记,皮迎春主任任组长,副主任阮端生、刘幸福为副组长,综合科和党支部等部门为成员的公务员考核小组,负责人防办公务员平时考核日常工作,协调、处理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人防办公务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办公务员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采取年终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按照我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
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按“四次平时考核的平均分×60%+年终考核得分×40%”计算得分。
3、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考核得分在90 分以上,其考核结果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考核得分在70-89 分以上,其考核结果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三)考核得分在60 分-69 分,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7 个工作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行政效能投诉被告诫两次以上的。
(四)考核得分在59 分以下,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阻碍涉及全区经济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的;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及以上,并造成人防办重点工作推进受阻影响较大等较为严重后果的;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 个工作日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四、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为依据,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根据被考核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出勤情况分层级评价给分,并如实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册》。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明确职位目标任务。年初,人防办综合科按照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将本年度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
(二)制定阶段工作计划。被考核人在《考核记实手册》上提出每月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各项任务分值、完成时间),交分管领导批准,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临时工作安排。
(三)个人工作纪实。被考核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前,如实在《考核记实手册》上对该考核时段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小结。
(四)分层级评价。科室人员由分管领导在征求科室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予以评价;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在征求主要领导意见基础上予以评价。
(五)平时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平时考核总分为100 分,德、能、勤、廉为40分,绩为60分。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日常出勤签到管理工作,未签到且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者,视为旷工。参加全局活动、会议出勤情况(因工作原因除外)纳入考勤。
(六)考核结果反馈。将被考核人平时考核的情况及考核得分、评价意见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平时考核工作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由分管领导留存。
2、年终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自评。由被考核人按照职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对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进行自我评价,合理给出相应分值(满分为100 分),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民主测评。由办考核小组主持,在一定范围内了解群众、相关职能部门对被考核人的评价,合理给出相应分值(满分为100分)。民主测评一般采取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方式,范围由办考核小组确定。
(三)分层级评价。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个人自评及民主测评的情况,对被考核人本年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分层级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分值(满分为100 分)。
年终考核总分为100 分,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分层级评价各占30%、40%和30%。
3、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情况综合评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办考核小组计算被考核人年度考核得分,结合平时考核、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二)办考核小组将考核等次建议提交办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4、公务员对年度考核结果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在自知道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5.乡镇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效激励公务员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平时考核与考核相结合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分级分类考核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原则。
二、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对象为机关单位全体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以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的工作作风和完成工作的难易程度、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
(一)考德。
主要考核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二)考能。
主要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调适能力等;(三)考勤。
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出勤情况等;(四)考绩。
主要考核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包括日常工作任务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五)考廉。
主要考核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四、考核指标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权重一般占xx%,个性指标权重占xx%。
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
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工作过程中表现出的业务能力等方面。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本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内容、指标、周期、方法、程序、结果使用及监督检查等。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确定考核指标、设定考核周期、个人工作记实、领导审核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结果公示汇总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
机关结合绩效管理和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根据公务员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和内容等。对于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要及时补充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务员。对于同时由多人负责的工作,要明确主办责任和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二)设定考核周期。
平时考核按季度设定考核周期,最后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考核一并开展。(三)领导审核评鉴。
主管领导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服务对象和社会反映情况,根据公务员个人工作实际、工作绩效和日常表现等情况,按考核周期采用计分、等次、名次、评语等方式对公务员进行审核评鉴,并给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xx%以内。“优秀”的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高,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好;
工作实绩突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积极进取;
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较好”的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较好;
工作实绩较明显,质量较好,效率较高;
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一般”的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办事推诿扯皮、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方面存在不足。
“较差”的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差;
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结果反馈。
主管领导可以采取会议点评、个别谈话或以书面、等形式,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五)结果公示汇总。
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平时考核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办公室负责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六、考核结果使用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考核的客观依据和重要基础,平时考核结果在考核中所占权重应不低于xx%。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公务员,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对平时考核成绩突出的公务员,应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平时考核成绩较差的公务员,主管领导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经教育后仍不改进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惩处。
重视平时考核结果在过程管理中的运用,通过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获取各种信息,及时优化工作部署和人员配置,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七、监督管理
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考核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落实考核结果使用,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
以公务员平时考核为基础加强与各类考核评价工作的统筹管理,综合运用好绩效管理、效能考核等评议成果,做到相互贯通、有机衔接。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相关事宜
(一)经批准享受国家规定假期按正常出勤对待。
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根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学习培训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借用工作人员,纳入平时考核。(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病、事假累计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
(四)工作人员对平时考核结果不服,可在平时考核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提出相关复核。
提出复核的,须提供经主管领导所确认的平时的考核材料。6.学校保安考核制度 篇六
(试行稿)
为切实加强校园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和调动保安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使保安人员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一)服从管理(15分)
应服从保安公司和校方的双重领导,如不服从学校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与教职员工发生矛盾负有责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二)遵守规章制度(35分)
应严格按校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如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睡岗各扣10分。执勤姿态差、礼节不周到各扣5分。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执勤无记录各扣10分,校园内抽烟扣10分。
(三)仪容仪表(20分)
应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标志和防护装备,如未着装执勤,制服、便服混穿、仪容仪表不整洁、不按规定携带装备各扣10分。
(四)履行职责(30分)
应严格履行保安职责,严格执行门岗准入制度按时巡逻,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置突发事件,如对人员进出不检查、不登记扣各10分,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不阻止扣10分。不按规定关闭大门扣10分。
对处置突发事件不及时,导致事态扩大危险发生的,视情扣除
50-100分。
二、考核奖惩
1.考核扣分以100分为基准分,每扣除1分,则扣除相应奖金;
2.每学期扣分30分的一律辞退或开除。被公安机关处理的,视情况教育、劝退、辞退或开除;
3.每月召开例会制度,严格执行保安公司管理督查制度;
4.考核以外的其它情况,由保安公司和校方管理部门共同讨论处理;
5.考核三个月未扣分的,予以通报表扬;六个月未扣分的,予以适当奖励;全年未扣分,优先推荐先进个人评选。
三、考核实施
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考核由各学校按上述标准实施,每月一次(按季度汇总),并把考核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7.学校平时考核制度 篇七
关于印发《埇桥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
现将《埇桥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埇桥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埇桥区直机关工委
2015年4月20日 埇桥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公务员
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平时考核激励机制,为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区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区组字[2015]18号)精神,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区组织部门相关考核规定为依据,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勤、绩、廉,提高公务员考核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委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内设机构正职领导由本机关正职领导或其授权的主管副职领导负责考核。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平时考核推行月记实、季度小结、领导评鉴的方法。即:被考核人每月要对个人工作进行记实;内设机构每季度依据月记实情况进行工作小结;领导依据季度小结情况进行评鉴。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出勤情况、廉洁守纪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
(一)月记实。被考核对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如实记录在《宿州市埇桥区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上。
(二)季度小结。每季度末,内设机构组织工作小结,填写《宿州市埇桥区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对本几度被考核对象岗位履职、完成任务、出勤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工作作出说明。
(三)领导评鉴。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主管领导根据季度小结签署考评意见,并及时反馈和公示考核结果。平时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务员平时考核是考核的基础。各部室要提高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平时考核与做好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为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机关工委书记为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重点工作、平时工作、月度工作等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价,为提升公务员素质、提高工作效能、树立部门形象增强动力和活力。
附:
1、区直机关工委中层干部考核实施细则
2、区直机关工委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台帐
机关工委中层干部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区组字[2015]1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和合理使用中层干部,进一步强化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区直机关工委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推进中层干部考核工作规范化,增强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思想过硬、结构合理、奋发有为的中层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业务素质考核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区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团工委等各部室负责同志。
四、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与奖惩加减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工作实绩考核、主要领导评定、领导班子成员评价、民意测评四个方面。
(一)分值区分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实绩考核占40%,主要领导评定占30%,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占10%,民意测评占20%。
(二)考核程序
1、工作实绩考核。根据机关各部室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百分制对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并结合平时工作奖惩情况,相应给予加减分。具体标准为:中层干部个人或其负责业务工作受到区、市、省、国家级综合性表彰的,业务工作实绩考核得分分别加1、3、5、10分;受到通报、批评等惩处的,分别扣除相应分数。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奖惩的,按最高级别予以加减分,不重复计算。
2、民意测评。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和分工委书记及基层党组织代表参加的会议,中层干部在会议上围绕所承担的业务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及履职情况进行述职,与会人员按百分制进行民意测评打分。
3、领导班子成员评价。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中层干部对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及日常了解掌握情况,按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4、主要领导评定。由单位主要领导根据中层干部创先争优意识和综合表现情况,按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三)考核排名 根据中层干部考核总分情况,将考核结果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并于考核结束后将中层干部考核得分和排名情况及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成立区直机关工委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文娟
副组长:吕向东 王 严 谢方理
成 员:欧庆全 谢欣欣
(二)建立考核档案
8.特教学校岗位考核制度 篇八
岗位篇
漳州市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中心是市残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学龄前聋儿、智力儿康复训练教育工作。行政事务方面,设置10个工作岗位,主要是由中心在编人员以及一线教师中择优担忧,康复教学方面,共设置班级10个,其中语音培训部6班:人工耳蜗班1个,学员编制班10名;早期干预班1个,学员编制12名;语训班4个,学员编制各14名;智力部4班:自闭症班1个,学员编制各14名,共有学员编制132名,每班设班主任1名,教师一名。保育员1名,教学岗位共计30个,现就中心各个岗位职责详细说明。
1.中心主任 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领导中心各部门完成制订的工作任务,承担中心发展规划建设,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统一中心人员思想。
2办公室及智力部负责人、主任助理
职责:办公室管理工作,制订工作计划、总结,突发事件预案、处理:制订智力部工作计划、总结及经费开支预算草案:规范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对智力部人员的任用、调整、考核、奖惩及提升综合素质向中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开展社会区康复、应对家长咨询及康复训练业务落实情况;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工作。
3语训部负责人、主任助理
职责:制订语训部工作计划、总结及经费开支预算草案;规范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对语训部人员的任用、调整、考核、奖惩及提升综合素质向中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开展社区康复、应对家长咨询及康复训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语训部各项康复训练业务落实情况;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工作。
4人事部、食堂、仓库负责人
职责:规范人事劳工管理、收集整理人事档案、人员工资考勤统计;管理、协调食堂承包经营顺畅,监督伙食,保障学员及教职员工用餐安全,捐赠品处理;仓库物品监督管理。
5.财务部负责人 职责:配合中心主任做好单位财务汇总汇报工作,工资发放及三金缴交工作,单位货币资金推算、往来结算,协助会计做好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代办伙食费帐目监督、登记。
6.宣传综合部负责人
职责:行政事务管理、收集管理制作更新宣传刊物管理;康复教育咨询、网站建设、更新管理;收费监督管理。
7办公室收费仓管事务员
职责:学员收费,仓库用品购买核对发放;食堂现金交接、协助统计;房租、水电、税务、银行事务工作;办公室卫生、打字复印等工作;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办公室办事员
职责:中心行政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日常卫生;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9.聋儿(智力)部教学协管员 职责: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中心布置康复任务,收集各班主任上报班级材料,学员档案管理,制定教学计划保障教学质量,培训新人,对各班级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评估,培训考核带教新人,进行家长培训,并在教学岗位空缺时起潜代作用,协助制订教学经费预算。收集各班典型材料,制作更新宣传刊物,利用各个渠到向外宣传中心,接待来访家长,制订宣传经费预算,由班主任优秀者选,工龄1年以上者。
10.班主任 职责: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制订各项教育计划,合理分配应教幼儿人数,并依计划完成全部教学任务以及对责任幼儿进行康复训练;完成责任幼儿教案、教学、评估、建档等一系列工作任务;结合全班幼儿学习情况定时组织召开班务会,对班务会进行研讨,调整、补充、改进、总结各项教学任务;做好责任幼儿的交接工作与家长进行沟通,向其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协调好教师、保育员和家长之间的关系;对本班幼儿伙食,住宿等在校行为进行跟踪、统计;将本班情况向相关主管人员汇报。
11.教师
职责:协助班主任制订各项计划,依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并对责任幼儿进行康复培训;完成责任幼儿教案、教学、评估、建档等一系列工作任务;参与班务会研讨,将责任幼儿情况向班主任汇报;做好责任幼儿交接工作和家长沟通工作
12.考勤制保育员
职责:两班配一名考勤制保育员,配合老师做好教育、工作和学员午餐管理、负责所在班级学员的清洁卫生工作,定期做好学习生活用具的清洗保养工作,妥善保管幼儿衣物,生活和班级教学用品。
13.保育员
职责:24小时制工作,日间注要做好本部门保育工作,如学员衣物清洗、学员清洁卫生工作生活用具清洗保养工作灯;夜间注要陪周托、全托学员入睡。并协助值班人员应付紧急突发事件。除了寒假或停课外,每月可休息两天,未休领全勤工资,考勤在两个休息日外统计。须24小时在校,临时外出须经部门主管同意。
招聘篇
1.老师
(1)应聘老师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返还)、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返还)、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原件(返还)、复印件、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如无健康证明,在中心考核组考核各格认定后,由中心人事部门指定医院,指定项目体验,试用期结束合格留任者,体检费用可凭发票至中心财务部报销
(2)聘用对象为年龄18~30周岁女性,应届或历届幼师专业或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的大、中专生,有特教专业的优先录取。
(3)经考核组统一考试后合格上岗,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中心主任、人事部、部门主管综合评议报市残联理事会审核合格者由中心人事部门办理签订聘用合同手续并办理社保、医保。
(4)在全国同类岗位有上岗经历一年以上者,可由中心评议后报残联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免试用期,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社保、医保
2.保育员
(1)应聘保育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返还)、复印件、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如无健康证明,由中心人事部门指定医院、指定项目体检,试用期合格留任者,体检费用可凭发票至中心财务部报销。
(2)聘用对象为年龄45周岁以下女性,有幼儿保育经验者优先录用。(3)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中心主任、人事部门、主管部门综合评议合格者与中心人事部门办理签订聘用合同手续,并由人事部门35周岁以下者办理社保,此年龄标准以上者如原持续交社保,由我中心仍予继续缴交,否则按社保规定不能缴交,中心按定额补贴发放本人。
规律篇
工作时间五天,即周一至周五,其中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30至17:30(夏令时按规定调整)为正常上班时间。下午下班后须轮流值班每年有暑假一个月、寒假20天左右具体时间另定。
一、考勤
1.迟到、早退、离岗:老师上、下班均须签到,规定时间15分钟以内不计迟到、早退;值班签到(6:00—7:00)不及时,15分钟内和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一样,每次扣考勤工资5元,30分钟内和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一样,扣10元。人员如外出办事须填《外出登记表》;如因外出办事无法签到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填写《外出登记单》报人事部门备案。人事部门以不定期抽查形式监督,发现违规离岗每次扣考勤工资10元。月迟到、早退、值班签到不及时或违规离岗累计6次以上(含6次)出勤奖金全扣。
2..如因特殊情况未签到须填《补签到单》,至少有三人证明签名并经部门主管同意,中心主任审批后报人事部门,《补签到单》按迟到1小时内计,即扣10元,且每月补签不得超过3次超过部分按旷工计。
3..公务出差、培训:老师遇公务出差或培训须填写《外出公务单》经部门主管同意及中心主任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4.旷工:考勤单(请假、补签、补休和外出公务单)不予承认者视同旷工:月未签到三次以上,值班签到迟30分钟以上,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均视同旷工一次;值班缺岗以旷工记;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基础工资100元,并取消当月考勤工资,当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全年累计一个月以上,按劳动法予以辞退、除名,停止缴纳社、医保。
5..保育员部签到,外出办事需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外出,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6.刚应聘试用人员当月基础、考勤工资、刚签订合同的新招人员当月基础、考勤、岗位工资以及期初、期末当月所有人员考勤和岗位工资均以实际天数计算。
7.以指纹签到机签到,并结合各项考勤单统计考勤。加班、超量、变岗等考勤单手续不全者,不予承认;就职、辞职、辞退考勤单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8.寒、暑假1—2月、7—8月基础、工龄工资不变,但考勤、岗位工资按实际天数计算,年终奖合并各以一个月计。
二、请销假 1.事假:
(1)如遇紧急突发事故无法上班(一天以内),须在上班前电话告知人事部门及主管部门,并于上班后到人事部门补填《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经主管部门及中心领导签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2)正常情况下须先请假,待同意后再离岗,每月请假2天以内(含2天,不连续),《请假单》由主管部门 批准同意,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岗,每月连续请假2天以上(含连续2天)《请假单》由主管部门报中心领导批准同意,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岗。请假后上班须到人事部门销假。
(3)事假按50元/日扣考勤工资,考勤工资扣完从基础工资扣,另按10%/日扣除岗位工资;请假10个工作日以上,取消当月年终奖,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如扣完后社医保自付部分不再另行收取,申请无交社医保者也不予补发。事假不得超过三个月。
(4)所有事假均须按规范填写《请假单》,凡无请假单或请假不合规定,视为旷工。2.病假:如突发疾病,须在上班后30分钟以内致电人事部门及主管部门告知病愈上班后须至人事部门补相关病历证明、《请假单》及销假。病假按30元/日扣考勤工资,考勤工资扣完从基础工资扣,另按5%/日扣除岗位工资;请假15个工作日以上,取消当月终年奖。
3.婚假:法定假期为3天,晚婚年龄(女性25周岁以上)另加7天晚婚假(不包括法定节日假日)。婚假期间基础工资和年终奖照发考勤工资和岗位工资按日平均扣除。
4.产假:在中心工作满一周年,怀孕后直至分娩期间,中心建议办理停薪留职,期可保留缴纳社保\医保\但费用由本人提前预缴到中心,待恢复上班后三个月在一次性补发,补发前辞职者不予补发;法定产假期间,基础工资和年终奖照发,考勤工资和岗位工资按日平均扣除,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90天,产前休假15天,难产、剖腹产另增加15天,多胞生育,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于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产假15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30天,每年流产支线一次,超出可按病假;女职工怀孕、分娩、流产应持有相关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5.丧假: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领导批准,给予3天的丧假,丧假应一次性休完。期间基础工资和年终奖照发,考勤工资和岗位工资按日平均扣除。
6.凡遇到寒暑假期间,婚假、产假、丧假均不再另计休假;如考勤工资已被扣除择另从基础工资中相应扣除。
三、值班
1.值班分为每日晚间值班和周六、日值班,即每日19:00点至次日8:00,每周六、日8:00至次日8:00;寒暑假值班暂停。
2.中心按《值班排班表》值班,值班老师须在值班次日6:00—7:00之间在指纹签到机签到。
3.值班任务
(1)负责电话应对;(2)接待来访人员;(3)协助保育员确保在训儿童人员安全;(4)确保单位安全;(5)临时事项处理、汇报;(6)填写值班表格。
4.值班地点、范围:设在八楼教师宿舍,应关注七、八、九楼我中心所属范围内动态,遇事主动问讯。
5.值班排班顺序由两部老师协商确定后报人事部门统一管理,除人员离职外,值班顺序不再变更,新值班人员插在本轮部门最后值班人员之后。应公出差,请假10个工作日以上者遇值班跳过,不补值;因公出差,请假10个工作日以内可调班或与本轮结束前补值。
6.本月排班表于上月底前公布执行,遇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值班日的值班顺序自动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者,可直接申请补休或加班补贴,人事部门以值班排表为统计标准,以考勤机数据和抽查、电话等形式考勤。
四、辞退、辞职
1.人为过失造成中心损失或工作不称职者,中心有权追究赔偿责任乃至辞退。2.辞退人员须填《辞职、辞退交接单》,主动与中心相关部门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含教学中的教具设备,生活用品等),交接完毕结算工资后辞退生效。未办理的辞退手续,中心有权扣发工资并停办相关手续。
3.辞职须填《辞职、辞退交接单》,提前一个月经主管部门报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中心必须在一个月内安排与辞职人员交接,辞职人员应随时做好交接准备,待交接完毕结算工资后辞职生效。未办理辞职手续,中心有权扣发工资并停办相关手续。
4.如提出辞职时间为学期末,可不必提前一个月告知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视定辞职时间也可,工资结算至学期末,不计发寒暑假工资。
5.如题前辞职一个月时间内属中心原因仍未完成交接,经协商继续工作以待交接者,仍须遵守本规定,直至离职。
考核篇
1.每学期从业务和考核两方面依据中心《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前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在部门前三名者,分别予以奖励,连续二次第一名予以升职,连续二次或累计三次后第二名者,予以降职,调岗乃至辞退。
2.试用期人员不参与学期考核,除了教学管理员外,所有考核人员岗位工资变动均由确定当月执行,仍未调岗也只领降职后的岗位工资。应急性的岗位变动应由部门主管提出,中心考核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由下个月起执行。
3.所有考核调岗由中心统一安排,填写《岗位变动单》后交由人事部门执行,依次为考勤制保育员、老师、班主任、教学协管员。
4.考核人员连续两学期为部门第一名,第三泄气提升一级岗位工资,遇合适岗位再相应调岗,最高可领教学协管员岗位工资,新学期教学协管员在所有领协管员岗位工资人员中产生。有中心考核组根据《考核制度》在所有享受协管员工资人员间择优录用,未录用者下调为班主任,依旧享受协管员岗位工资,连续两次仍未当选教学协管员。第三学期起恢复为班主任岗位工资。
5.学期考核在部门最后二名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降底一级岗位工资,遇合适岗位再相应调岗,最低领考勤制保育员岗位工资,第三次由中心调岗或直接辞退。
6.学期考核最后一名取消本学期年终奖。
奖金篇
1.工作日外加班按60元/日发放加班奖金,如未加班整日,可根据领导指定金额发放加班奖金,加班须提前填好加班申请表,经部门报中心领导批准同意后,交人事部门备案;因值班超过次数的加班不须填单,人事部门根据值班排班表和登记表学期末统一结算,期间遇请假、补休等按日抵扣。
2.工作日外参加单位组织的公益活动和值班,在规定次数外,可根据参加时间申请补休(填《补休申请单》或按加班补贴,补休应于下个月结束本学期前休完),未休按日发给加班补贴.3.所有教师依据班级程度等情况不同,确定所教学数量范围。同班老师出差、请假或补休不在岗(学员数量超过范围)可凭《超量单》按10元/日加发岗位工资;如日常所教学员数量超出范围,按1.5元/人/日计算加发岗位工资。
4.聘用人员按春节200元,元旦、中秋、国庆、五
一、教师节各100元予以补贴,试用期人员减半。
5.每年夏季5—9月份聘用人员享受每月20元的降温补贴,暑假停课期间取消。6.学期考核奖第一名奖励400元,第二名奖励20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
7.年终奖按考勤月份发放,1—2月合并、7—8月合并,寒暑假期间(共两个月)不计年终奖;年终一次性发放。未至年终辞职、辞退者不予发放。
名词解释 学员编制:
根据各班级教学任务不同,设置的各班学员最高限额,按所在班级学员编制数的一半减。2.为该班教师应教学员标准数,该数的前后两名额内为合理波动额,在范围内不增加或减少岗位工资,超过或不足则按岗位工资计算办法执行。
试用期与合同:
1.试用期三个月,遇寒暑假试用期顺延,试用期满半个月内,须提交个人总结,并经中心考核组考核同意,市残联理事会研究审批同意。签订为期二年的合同,一残联理事会研究审批同意的日期为准,合同签订当月办理社保、医保。试用期内半个月,如试用人员自行提出放弃工作,工资及其他福利不能领取,试用期教师工资为中专880元/月、大专900元/月本科980元/月、保育员630元/月。无岗位工资;以合同签订当月开始统计工龄;考勤工资120元/月;食宿补贴与正式人员相同。基础工资:
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按闽政(2003)21号文套工资额加市级补贴费合并计算,中专毕业950元/月、大专972元/月、大学毕业997元/月;保育员670元/月。经残联针对耳蜗班教师统一考试录取者另发特别津贴105元/月,计入基础工资。寒暑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
岗位工资:
1、试用期后,由中心主任、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为人员确定岗位,并套用岗位工资,如岗位变动须填写《岗位变动单》。
2、考勤制保育员岗位工资为50元,须值班;教师岗位工资为80元,须值班两次;耳蜗班教师和行政人员岗位工资为100元,不参与值班;班主任岗位工资为130元;须值班两次;耳蜗班主任岗位工资为150元;不参与值班;教学协管员岗位工资基数为200元;不参与值班。
3.遇老师请假。旷工或出差等原因不在岗,教学协管员须代班,如遇人员缺口大则安排教师兼管。
工龄工资:
每年一周增加60元,新规定前不予追补。如合同期中断一年以上者,工龄重计。考勤工资:
考勤工资为120/月,如按规定满勤将全部领取,否则视情况予以相应扣除。食宿补贴:
中心食堂为承包制,为便于管理采用餐卡制度,用餐人员凭餐卡用餐,用餐标准为早餐2元,中晚餐4元,即10元/日。每月初将餐卡交至中心按实际上班数充值,月底剩余部分统一充入学员、教师活动基金,不补发现金。中心对须住宿人员收取60元/月管理费,午休床位每人30元/月,均由工资中扣除,每月15日前入住以半月计,15日后全额收取。
全天候保育员:
9.学校两基工作考核制度 篇九
学校两基工作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构建和-谐教育;确保“两基”一举达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成立“两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确立班子领导成员定点联系科室工作制度;
3、教务处、政教处、办公室要集中人力保证“两基”资料收集整理上档次,抽调学校部分得力人员集中整理“两基”资料,确保两基资料在接受验收时不出差错;
4、总务处要积极筹措“两基”所需材料以保证物资供应;
5、办公室要对资料员加班予以登记并给予适当生活补助,解决“两基”工作人员后顾之忧。
6、学校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7、学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科室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未完成工作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
10.学校政治业务学习、考核制度 篇十
冉庙乡董楼小学
2015.3 冉庙乡董楼小学教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为加强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应做到周周进行,学习形式分为集中学习和教师个别学习,学校集中学习政治、业务间周一次,其余时间以教师个别学习为主。
二、集中学习实行校长负责制,政治学习主讲人为校长,业务学习的主讲人为教务主任或教研组长。每学期初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不同时期所学内容,分别制定阶段学习计划。
三、学习内容由主讲人统一整理。政治学习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有关的教育政策法规,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业务学习内容以“小继教”教材、教育报刊杂志上的前沿教育理论教改经验为主,以及新教材培训和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的有关内容。
四、学习时,每个教职工必须按时、按指定位置入座,严格遵守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准说话,不准接打电话。学习时间不得看报纸或其他书刊。
五、学习时,全体教师应专心听讲,认真思考,随时记录,并在学习记录中简要写出学习心得,对于重要内容,要另写一定篇幅的体会文章。
六、严格学习考勤。因病、事或因公外出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学校领导请假,批准后记病事假或公假,不请假不到会的记旷工,按有关制度处理。
11.公务员平时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篇十一
平时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的重要基础,对于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一年的德、能、勤、绩、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新密市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但由于平时考核还没能真正在奖励和惩戒中得到体现,造成有些人习惯性地认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可有可无,甚至认为平时考核麻烦,能省就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平时考核存在不少问题。为使各公务员管理单位重视和加强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增强公务员为民服务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规范和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势在必行。
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三条也提到平时与定期相结合,但并没有对平时考核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没有规范严格的可操作程序。以往的《考核暂行规定》也只是对平时考核作了一般性要求,没有把平时考核与奖励惩戒直接挂钩,因而没能引起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重视,有的甚至认为可有可无,有的把平时考核仅停留在口头上,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把平时考核工作摆上日程。
(二)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建章立制,形成统一的操作规范,各自制定的办法、制度,随意性强,缺乏应有的效力,考核中难以长期坚持下去。二是在考核的内容上,还缺乏明晰规定,在考核标准上,还没有具体的要素指标,在考核方法上,还未制定出便于操作的规程等,因而平时考核容易流于形式。
(三)缺乏对平时考核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新密不断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单位制定平时考核办法,督促个人填写《考核评鉴手册》。但各单位的制定的平时考核办法随意性大,在实际操作中也难以长久坚持下去,不能对公务员的平时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甚至没有制定平时考核制度,对公务员的考核也仅依据年终的民主测评、领导推荐,甚至是“轮流坐庄”的方式来确定考核等次。《考核评鉴手册》也是发到每个公务员手中就完事了,部门主管领导没能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没有按照规定每月每季度签署评鉴意见,使得《考核评鉴手册》形同虚设。考核主管部门检查时就突击补写,应付了事,不检查时就束之高阁,甚至不知所踪。
(四)缺乏对平时考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并不大,还没有真正与考核、职务晋升、评先表彰等直接挂钩,造成一种平时考核好坏一个样的局面。
二、改进平时考核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平时考核是指导、检查、激励、鞭策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努力提高素质,保证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是公正评价公务员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的客观需要。注重平时考核,加大平时考核力度是避免考核工作走向虚化、考核功能走向弱化的有效途径。只有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加大平时考核工作力度,将平时考核与考核有机结合,发挥合力效应,考核的功能和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
(二)建立健全规范的平时考核制度,确保平时考核落到实处。平时考核是机关领导对其直接下级日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和记载,是为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平时考核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管理,有利于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评价每个公务员的工作实绩。一是在内容上,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二是在考核标准上,要围绕每项工作任务,按量化指标进行,可以分为单项指标、综合指标、特殊指标、辅助指标等四个方面,在“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之间量化打分。考核标准要难易适中、宽严得当,体现合理性与激励性。三是在考核方法上,主要采取个人平时记实,按工作日据实填写《平时考核评鉴手册》,每月填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月交由科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平时考核评鉴手册》进行检查审核,并按要求作简要客观公正评鉴,评鉴结果可采用记分值或记等次等形式。季度由主管领导定期审查签署评鉴意见,对被考核人工作作出阶段性评价。三是要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备案登记制度。单位要建立平时考核工作台帐、个人工作实绩档案,及时收集、整理、记载、汇总考核备案资料,季度向考核主管部门报送平时考核情况,予以备案登记,为考核提供全面、可靠、准确的依据。
(三)加大对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把平时考核与考核、职务晋升及评先表彰有机结合,促进平时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使用力度,不仅直接影响考核制度的生命力,而且也是落实考核管理的根本。平时考核结果使用主要应体现在奖惩的力度上,其目的就是从制度上及时保证公务员达到最起码的工作要求,以及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务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与个人考核挂钩,加大平时考核在考核中的分值和权重,确立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与评先表彰、职务晋升挂钩。在评选先进、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平时考核优秀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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