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入伍手续

2024-09-12

征兵入伍手续(共3篇)

1.征兵入伍手续 篇一

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现役。国家有关条例号召,有为青年立志从军,热血男儿精忠报国;没有稳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详情可以点击“申请书模板”查看更多相关申请书的模板内容参考喔。

2021年征兵入伍申请最新条件指南

镇人武部:

我叫---,本镇--村-组人,出生于-年-月-日。现在在--学校就读(--单位工作)。

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我从小的志向,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保家卫国是军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于个人来讲,到绿色军营,是对自己意志和身心的磨练,能培养一个人坚韧不拔、刻苦耐劳、勇往直前、不怕挫折的优良品质,是人生一次难得的经历和宝贵财富。在那里能学到平常人难以企及的知识,是一个英雄辈出、青年人闪耀光芒的大学堂。

我向政府请求参军入伍。我的心愿得到了父母的大力支持。他们都鼓励我义无返顾地去实现我的报国之志。我深深懂得一名军人就应该安心服役、献身国防、时刻准备战斗。我早已经做好了为祖国、为人民奉献一切的准备。

如果我能从军入伍实现自己一生的梦想,到军营后,我会严守纪律,坚决听从组织安排,完成所布置的任务。学会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自己,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努力工作。我将全身心投入到现代化军队的建设中去,为祖国的国防事业奉献一切。决不辜负党的期望,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人民军队是神圣的!我志愿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我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解放军战士。

请组织考验我,接收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征兵条件

男性,自愿服役入伍,进行服役,时间为两年。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根据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老兵退伍时间为8月底9月初。

女性,自愿服役,公开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

每个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满18周岁那年必须参加体检,会收到体检通知单(仍在校读书的男学生除外,但可自愿报名),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后,应征入伍,当年未被征集的公民,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征集17--22岁的女青年服兵役。

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

服役期间的有关就学政策

(1)妥善安排学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安排他们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

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适当减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

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3)退役后的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

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

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2.征兵入伍手续 篇二

征兵政策规定调整变化情况及入伍退伍优待政策

一、国家征兵政策规定调整变化情况

(一)征集对象的调整变化

一是进一步加大征集地方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力度,围绕征集高学历高素质兵员,在继续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基础上,今年由不鼓励在校大学生入伍,调整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并将2012年高职(专科)毕业班的学生和2011年刚考入大学的一年级新生,作为在校大学生征集的重点。

二是调整了女兵征集对象范围,随着女兵征集数量的增加,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国征[2011]10号)明确: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和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中教育五年制的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高中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体检标准和政审办法的调整变化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审办法的通知》(国征[2011]9号)明确,对部分征兵体检项目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进行了调整完善。

一是体重。调整男性青年体重上下限标准,上限由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调整为25%;下限由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调整为15%。

二是纹身瘢痕。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纹身瘢痕直径由不超过2厘米且不影响军容的,调整为面部、颈部纹身瘢痕直径不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3厘米,且不影响军容为合格。

三是耳眼。由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个不影响军容的,调整为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为合格。

四是身高。女兵身高由162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

为方便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在征兵政审时,除政治条件兵外,以应征青年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调查。

(三)士兵服现役期间的待遇调整变化情况

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1]10号)和总政治部印发《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调整宣传教育提纲》(政宣[2011]27号)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政策:

1.提干政策。增加了从大学生士兵中提干的名额,提干的具体条件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二本以上的毕业生士兵;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三本毕业生,在服役期间担任班长或副班长、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士兵,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上述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不超过29周岁)的均可列为提干对象。

2.考学政策。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的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的招生考试(专升本),录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

3.保送入学政策。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4.选取士官政策。一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本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 “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符合选取条件但编制岗位受限的,由上一级机关调整到编制岗位空缺的单位选取;必要时也可由大军区交流;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二是培养使用。符合士官选取、提干基本条件的大学生士兵,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由旅(团)级单位确定为培养对象,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

骨干;经本人申请、组织推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1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规范待遇。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四)士兵退役后优待安置政策调整变化情况

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征兵命令》(国发[2011]29号)和《2011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30号)明确,国务院、中央军委已决定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作出调整改革,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发放退役金后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等多种方式结合、城乡一体的制度体系,拟于2011年11月起施行。目前,正在按法定程序,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并制定相关行政法规。2011年12月1日,批准入伍的士兵退役时拟执行改革后退役士兵安置新政策,之前入伍且新政策出台时正在服现役的士兵退役时,根据本人自愿,可选择执行新政策,也可执行老政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情况:

① 原执行的城镇义务兵服满10年的士官和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士兵退役后,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的政策,将改为对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分别发给一定的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对服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如果本人自愿也可自主就业。

② 士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费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它优惠政策。

③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军人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二、地方出台入伍、退伍优待政策

(一)服役期间的优待政策

1.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

①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为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原则确定,我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②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10000元;获得军队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奖励8000元;立一等功的奖励5000元,立二等功的奖励3000元,立三等功的奖励2000元,评为优秀士兵的奖励300元,一年内获两种以上奖励的,按最高一项标准奖励。

2.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役军人享受多种优待

①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

②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

③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二)退出现役后的优待政策

1.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精神,2010年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政府补助教育期间所需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3.征兵入伍手续 篇三

沈阳市冬季征兵工作已在全市展开,有关征兵的话题成为社会谈论的热点。11月2日,记者带着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热切关注的问题采访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沈阳警备区参谋长王辅东大校。

问:今冬我市兵员征集的对象有哪些?

答:征集的男青年以我市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应届毕业生为主。还可以征集往届毕业生、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毕业和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年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除在校大学生外,其他征集对象入学前户籍为沈阳市户口。

问:兵员征集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年龄要求是: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年龄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年龄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

问:今年国家、省、市都分别出台了优待政策,那请问国家的政策有哪些?

答: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义务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经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录入普通高校学习,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满一年半且表现特别优秀,年龄不超过26岁的,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问:辽宁省的优待政策有哪些?

答: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报考辽西北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单科加2.5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服现役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问:沈阳市对参军入伍的在校大学生的优待政策有哪些?

答: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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