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村级管理(12篇)
1.创新村级管理 篇一
井字镇2011绩效考核特色工作之一
创新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村级班子建设
今年来,我镇以村支两委换届为契机,对全镇36个村的计生专干真正实行公开竞聘上岗,50天内圆满完成了村两委换届,并制订了一系列考核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现任、离任、后备于一体,选、育、管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率先在全县实施全面系统科学的村干部管理机制。
一、完善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出台了《村干部管理细则》、《村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村干部管理及工资发放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明确了村干部的职责任务,量化了对村干部考核指标,做到人员定岗、任务定量、工作定责,年终严格考核结帐,使村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工作真正有压力。大力推行“四议二公开”,每个村都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抓好村务公开,推进规范管理。
二、注重培育,提升队伍素质
把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作为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坚持经常性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两手抓,分层次、分期分批开展培训,逐步改进教育培训效果。办好“空中课堂”,远程教育采用积分学习制,促进村干部主动学习。利用“一村一大”,农民大学生培养等机会,突出学政策、学管理、学技术,引导村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责任意识
1和服务能力。今年,全镇举办新任村干部培训班 2 期,培训120余人次,输送了 12 名新任村干部及后备干部进入大学学习。
三、分类指导,理顺工作思路
在科学分析镇情、村情的基础上,帮助村干部理清思路,制定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任期责任目标。开展“新班子、新蓝图、新承诺”活动,指导各村制定了三年任期规划和计划,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依托资源优势支持产业开发,松庄村加大水晶梨开发,引资2500 万元开发钠长石;约溪村引进闽鑫矿业首期投资 3500 万元开发花岗岩。对经济发展一般的村,引导从单一农业种植向经济果木、畜牧养殖多元化发展,扶溪村通过亲情招商,首期投资 500 万余元,打造生态立体农业综合开发和休闲旅游产业;对经济较为落后的村,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石球村通过争取项目与自筹资金,投资200万元,水利建设彻底整修。
四、落实待遇,激发工作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使基层干部在政治上有想头,经济上有奔头,生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劲头。换届中优化村班子3个,调整村支部书记11人、村计生专干10人。加强村干部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工资待遇等挂钩。对离职村干部,镇党委实行分批包干负责制,主动与他们沟通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困难,落实兑现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2
2.创新村级管理 篇二
关键词:村级审计,政府审计,内部审计
现行的村级审计是根据农业部1992年颁布的《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设置,主要做法是在乡镇经管站(或其内设部门)下设置审计部门,并由其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业务。经过近20年的运行,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国家关于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以及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村级审计监督模式的创新,这些模式提高了审计的独立性,推进了村级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村级审计模式创新典型实践
1.山东市淄川区“政府直审”模式。
山东淄川区的主要做法是,在区一级设立四个审计分局,人、财、物统一归区审计局直接领导,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拨款。审计分局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区级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区政府授权,对村级经济体和村居干部负责人行使审计监督权,并实行派出机构与纪检派出机构合署办公的工作机制,使村居基层廉政建设和审计工作有机结合。同时,全面推行“区属直管、分片负责、定期轮审”的监管机制。
2.浙江省江山市“三年一轮审”模式。
江山市的主要做法是,在市一级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监管组织,由市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由市政府办公室直接下达,开展“三年一轮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建议,逐个对照检查,限期采取措施整改。
3.宁波余姚“独立机构审计”模式。
余姚市审计局专设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各乡镇设立独立的审计所(站),同时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负责并报告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审计人员部分由市审计局派出,部分由乡镇政府任命,也可以由双方联合对外公开招聘。审计工作由乡镇政府委托安排,也可接受上级政府及劳动保障等职能部门的委托进行,或接受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理财小组的委托来安排。审计结果经县级审计机关批准后,报送乡镇政府,下发给被审计单位执行,并向农民群众通报。
4.“联合审计”模式。
浙江宁波象山县和宁波鄞州区均采用这一模式。象山县的主要做法是,由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牵头,抽调纪检、财政、公安、信访、农村基层等单位的财务人员为兼职审计人员,在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下联合开展审计工作。宁波鄞州区的做法是,各乡镇、街道建立领导小组,由人大、纪委、城建、财政、农经站等有关人员组成,并在政府办公室下设立审计办公室。农村审计接受内审协会与区审计局的“同级”和“同步”领导。内审协会定期对乡镇审计办公室(所)进行业务指导,对审计过程中产生的矛盾进行协调。
5.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农村会计协会”模式。
瓯海区在区一级设立农村会计协会,会计协会是区域内从事农村会计和管理工作人员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受区农业局及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或根据当地政府的部署开展审计活动。农村会计协会按社会中介机构标准组建,审计人员由退休农经审计人员和懂农村财务的人员组成,以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和独立审计准则为主要依据,审计范围涵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资产负债、财务收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以及提取、管理、使用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等。会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捐赠、会员所缴纳的会费以及审计费用的收取,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和其他当地政府部署的审计,其审计费用直接从政府财政预算中列支。
6.浙江武义县后陈村“村监委”模式。
后陈村在村务监督制度中设计了独立于村两委的财务监督组织———财务监督委员会,村监委成员从村两委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利益关系人之外的村民中推选,以确保其独立性。村监委有多项监督职能,涉及财务方面的职能主要有: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务管理制度对财务实施监督,列席村务会议,对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凭证进行审核等。村监委具有单位内部审计的特征,行使内部审计职能。
二、几种模式的比较
1.政府审计部门审计模式。
尽管在具体运作上略有差异,但从审计主体来看,淄川区的“政府直审”模式、江山市的“三年一轮审”模式和宁波余姚的“独立机构审计”模式均由政府审计部门直接对村级组织实施审计,体现的是政府审计的职能。该模式的主要优点有: (1) 借助国家审计的优势,树立农村审计的权威,强化了农村审计的职能; (2) 在人、财、物方面均独立于乡镇政府,可以使审计工作摆脱乡镇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干扰,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3) 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审计项目选拔有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审计专业性强,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
该模式的主要不足是: (1) 缺乏对集体经济进行政府审计的相关法律依据,其结果是政府审计的范围有限; (2) 属于事后监督,连续性差,且与乡镇政府脱离,不能实时监督农村经济工作的开展; (3) 审计工作可能过于偏重对经济案件的查处,忽略了审计制约和促进职能的发挥。
2.政府独立机构审计模式。
从审计主体来看,“联合审计”模式也类似于政府审计部门审计模式。它的差异在于,“联合审计”模式下的审计机构,不仅有政府审计部门,还有纪检、财政、公安、城建、信访、农经站等单位。该模式的主要优点是: (1) 联合审计部门不仅具有审计监督权,还有一定的司法权,因此权威性高,同时作为独立于村组织之外的外部审计,独立性较强; (2) 通过与其他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审计结果处理及时,审计工作效率高。
该模式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 联合审计部门的成员均来自乡镇政府各部门,审计结果的处理可能受乡镇领导影响,其独立性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 审计力量薄弱,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对农村开展高质量的审计; (3) 与政府审计部门直接审计模式相类似,受有关法规的制约,其审计范围比较有限,难以及时全面地实施审计监督。
3.中介机构审计模式。
温州市瓯海区的“农村会计协会”模式实际上是一种中介审计模式。该模式的主要优点表现在: (1) 体现了民间审计的受托性和有偿性,独立性强; (2) 审计人员对农村经济业务和相关政策有较深的了解,审计监督对象和内容比较切合农村实际; (3) 审计范围根据委托人的委托确定,不存在法规方面的障碍。
该模式的不足可能有: (1) 审计成本高,部分费用需由村民承担,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可能难以普及推广; (2) 审计力量薄弱,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相对较低,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3) 作为村组织的外部人员,中介审计的审计质量可能受其对审计监督后果的功利性判断的影响。
4.村组织内部审计模式。
武义县后陈村“村监委”成员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实施审计监督职能。从审计类型上看,该模式属于内部审计模式,其主要优点是: (1) “村监委”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村监委”不受村民代表委员会及经营班子的约束,有一定的独立性; (2) “村监委”对本村的情况非常了解,审计监督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3) 审计范围广,可以涉及村组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所有方面,既可事后监督,也可事前、事中监督; (4) 审计结果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沟通及时,与村务管理和农村民主建设紧密结合。该模式的不足之处有: (1) 该模式的实施要求全体村民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受各地文化水平差异的影响,可能难以普及推广; (2) 监督质量受“村监委”成员学识、经验等影响较大,监督难以做到规范统一,权威性可能相对较低; (3) 专业性不强,对于涉及土地开发、招商引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或复杂的经济事项难以实施有效审计。
三、村级审计模式创新的启示
1.高效的农村审计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
上述六种村级审计模式创新典型的成功开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的支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推动村级审计的组织机构的建立,完善相关政策,制定一系列规范、文件和制度。二是在审计经费方面,农村审计不同于民间审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应保证农村审计的正常运作,其大部分经费应由地方财政预算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加强农村经济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审计模式的选择要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在设计村级审计模式时,应考虑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集体经济的运行方式。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应建立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兼顾农村特点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以此提高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同时减轻农民负担。对于经济发展水平高,企业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农村地区,可以考虑采用中介机构审计模式,或“内部审计+中介审计”的模式,这一模式与农村产权改革发展方向相一致。
3.审计模式的选择要与当地的民主政治和农村治理相结合。
当前,部分地区的村民还缺乏相应的权利观念及民主意识,必须借助国家“行政权”来培育村民的“自治权”。作为乡村治理机制重要组成部分的村级审计,在设计运行模式上需要考虑这一因素的影响。后陈村“村监委”模式的出现,正是应该村民主政治和村庄治理的需要而产生。该村村民生活比较殷实,村民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社区共同体的意识较为强烈。并且,经过多年市场经济的洗礼,后陈村已拥有一批农村经济能人,他们作为村庄的非治理精英对治理精英形成了较强的监督与约束,为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奠定了人力、财力基础。
参考文献
[1].陈帮林.农村审计转型.农村财务会计, 2012;3
[2].刘小英.转型中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新模式——基于江山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实践.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2
3.创新村级管理 篇三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村级财务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经营状况的集中反映,体现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发展、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可保障集体资产的健康安全运行,及时有效地防范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不健全 ,财务工作无章可循
制度不完善,财务工作无章可循是村级财务管理普遍存在的现象。由于制度不完善导致各种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发生。如:有些村干部擅自出借或自借资金,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还;有的将收取的承包款或租金私自保管挪用;有些村干部在超投投标、承包费收支、鉴订合同、集体土地出让等环节中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此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漏交税款、白条抵库、业务招待费超支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2.财会人员专业素质低、会计核算不规范
村级财会人员大都由村“两委”指定,学历低、无证上岗和未经专业培训的现象十分严重,由村干部兼任会计、出纳之职是普遍现象,有些村财务核算未设置总账、明细账、未编制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未经审核就入账等等,这些都违反了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
3.财务公开避重就轻,未落实到位流于形式
财务公开质量不高,民主理财流于形式,虽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很多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但有些村干部为维护私己利益很少向村民公开和解释财务状况;有些避重就轻,只公开无关紧要而不公开重大资金项目收支情况,如涉及救灾、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收、发放等;有些公开不及时或公开的内容不详细具体,群众对公开结果看不懂、不满意,造成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4.财务监管体系不健全,惩戒力度不够
农村财务监管体系不健全,惩戒力度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确村民委员会的“自我管理”性。因此,相关部门很少介入监督检查,县一级审计部门更少涉审村一级财务收支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村支书“一支笔”支出资金,村两委副职兼任会计出纳,财务开支村里三人说了算,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出现空档。
解决问题的策略
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影响到村级的稳定和发展,影响到农村的各项建设。为规范其管理,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笔者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建章立制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执行1996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附件一:《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第四条“ 村合作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以及集体内部各行业、各经营层次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的规定。从各村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开支审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票据管理、档案管理、专项审计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2.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规范会计核算
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定期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等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要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经过群众推荐,村委会上报,乡镇考核合格后由乡镇会计管理站审批并统一颁发聘任书;要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作出明确规定,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对于有条件的、规模较大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尽快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村级会计核算的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各项建设。
3.全面推进民主理财,加大财务公开力度
全面推进民主理财,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制度,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审议权、监督权等。按照1997年12月16日农业部、 监察部发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要规范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地点、管理及效益。
4.重视村干部队伍建设,选配好村主要干部
要重视村干部队伍建设,选配好村主要干部,要选拔有管理意识的本村村民当“村官”, 然后对其进行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提高其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作者单位:广西河池都安县审计局)
4.创新村级治理结构调研报告 篇四
——麻虎乡金银村创新村级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调研
麻虎乡金银村是县委确定的全县创新村级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试点村之一。自11月至今3个月的时间,金银村在麻虎乡党委的领导下和包抓单位民政局的指导下,对照工作方案,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完善村级治理的各项工作,目前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
一、基本情况
金银村紧紧围绕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村级治理的民主化、产业发展的规模化、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的目标,紧密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完善村级治理结构、优化民主决策机制、创新农村产业发展模式、健全村级公共服务体系、畅通党员群众意愿诉求表达办理渠道五大工作内容,在村组广泛宣传动员,争取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干群合力推动村级治理结构的优化升级。通过按程序讨论成立或完善村级治理机构以及这些机构按制度的正常运行,逐步在全村形成了以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内民主决策程序和机制,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议事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等机构的村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养猪合作社、蔬菜合作社、互助资金协会等机构服务产业发展,推动“一村一品”建设,以代办代取服务队、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扶贫帮困服务队等八大服务组织提升村级服务水平,形成以村民综合服务中心为基点的全覆盖式服务网络。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完善村级治理结构及决策机制
11月13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金银村“两委”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考虑村级实际情况,讨论村级之理解哦故完善问题,并严格按民主决策的程序实施治理结构创新工作。
11月16日,金银村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经过组织集中学习,充分宣传动员,党员积极发言,结合实际谈体会,畅想未来谈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决定全村成立3个党小组,以两个村民小组为一个党小组,确定了党小组正常运行机制,讨论通过了党支部议事规则、农村党员群众意愿诉求办理制度,完善了党内决策机制。
11月23日,金银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三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参会,经讨论,决定成立村议事会,讨论通过了村、组议事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明确了红白理事会、代办代取、扶贫帮困、水电维修、抗洪抢险五大服务队成员。讨论通过了村民代表任期制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议事规则、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村民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为村议事会、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等机构的规范运行、切实发挥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村级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决策机制的优化,使村级决策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民主,更加规范。党小组的设立和正常运行,各党员小组组长成为联系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纽带,有效缓解了党员集中活动少、集中学习少、农村党员活动组织难
等问题,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在2011年元月13日金银村救济物资发放过程中,村议事会切实按照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邀请乡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分配方案,将救济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并及时进行了张榜公布,有效解决了群众对救济物资分配情况不明、程序不清而产生不理解。
2、增强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通过成立准入门槛高、运行情况健康、紧密结合产业发展的合作组织,建立产业与市场的纽带,提高产业捕捉市场信息、规避市场风险、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
成立了互助资金协会,吸纳会员个,年放贷次万元,用于扶持产业大户、灾后重建、道路交通、建房等,进一步缓解了农村资金不足的问题,增强了农民自己办大事的能力,增强了产业发展的活力。
生猪养殖是金银村的主导产业之一,为推动产业发展,金银村于2008年成立了养猪合作社,吸纳生猪养殖大户户,稳定销售渠道,推动产业发展。目前正在筹备建设生猪规范化养殖厂,建成后将进一步推动金银村生猪产业规模化发展,统一销售渠道,进而打造生猪市场品牌,实现产业优化升级。
11月28日,根据县委推动金银村生态循环示范区建设的要求,金银村为推动新型绿色产业大棚蔬菜及莲菜园的发展,由村两委牵头,决定成立蔬菜合作组织,吸纳会员19
名,启动资金两万元,为把建设麻虎蔬菜基地打下坚实基础。
生猪养殖合作社会员在合作社的协调下,市场销售渠道稳定,年生猪出栏头,创收万元,比去年增加万元。蔬菜养殖合作社的成立有效解决了大棚蔬菜销路不畅的问题,进一步调动了大棚蔬菜种植户的积极性,年新建大棚个,共创收万元,每个大棚年均创收万元。
3、构建基层全覆盖式服务网络。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的理念,成立了代办代取、红白喜事等八大服务队,明确了服务队负责人及成员,挂牌上墙,并印制成卡片,发放至群众手中。通过召开组群众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服务队成员构成及职责,让群众知晓并按需寻找对应服务队,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4、畅通党员群众意愿诉求表达办理渠道。村党支部、党小组、村组议事会、村监督委员会、各种产业协会、合作社和服务队的的正常运行,形成了党员群众意愿五大诉求渠道,从而形成了自下而上的长期有效的合理诉求渠道,基层矛盾基层最先发现、最先介入、最先协调解决,有效维护乡村的和谐局面。
三、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
村级治理结构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人员素质不高、农村节令时间强、外出务工人员多等原因导致议事机构、党小组等运行不规范,职责履行不够到位。
2、互助资金协会、养猪合作社等合作组织由于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导致容易出现流于
表面现象,服务产业发展的实质性不强。
3、村级待遇水平不高,创新村级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开展更加增加了村级工作量,如何进一步调动村干部积极参入和支持创新村级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尚属难事。
5.创新村级管理 篇五
“支部提议好,体现党领导;两委商议到,决策科学了;党员审议清,完善要补充;代表决议行,公正又透明……”河南邓州构林镇古村党支部书记尤国安编了个顺口溜,为的是方便村民牢记使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邓州,凡是村里重大事项决策,都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进行,这已
经成了村里议事办事的“铁章程”。
2005年9月,邓州市开始在全市578个行政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所谓“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为了落实村民代表制度,邓州以10户或15户农民为单位,直选了3.2(来源:好范文 http:///)万名村民代表。市里给每个代表发代表证,还把代表照片挂在村务公开栏里,明确了代表的责任与权利。
河南是农业大省,有建制村党组织49357个、农村党员215.5万名(占全省党员总数的将近一半),对河南而言,加强和改善党在农村的领导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河南探索并实行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抓“双强”促“双带”。同时,鼓励并引导全省各地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围绕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锐意创新。
“邓州新农村建设活动开始后,农村基层组织传统的工作方法,已很难与现代新型农民日益高涨的民主诉求相适应,许多地方无人管事、无章理事、无钱办事的问题较为突出。”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说,“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目的就是要探索建立一种在党的领导下,让基层群众说了算,自己定、自己议、自己干、自己建设家园的民主自治机制,着力解决村党支部在农村工作运行中定位把握不准,村‘两委’合力不够强、基层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难以保障等矛盾和问题。”
“要想干成事,没有比群众情愿更容易的了。”唐庄村村民康定欣说道。该村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由于完全尊重了群众的意愿,保证了群众的权利,所以当该村修路的决策刚一通过,大家就纷纷投入到填筑路基的工作中。不出半个月时间,村内道路全部畅通。汲潭镇张井村农民张善秋曾连续多年上访反映村里的各种问题。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后,张善秋被选为村民代表。在参与村务管理中,多年的疑团一一打开。如今,村里修路,张善秋当义务护路工;发生邻里纠纷,他去调解;村里缺钱,他动员儿子借给村里7000元。张善秋说,“现在村里的事,都是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管,还有啥可怀疑的?”
河南省委认为,邓州市“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办事的统一,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好做法、好机制。2006年,时任省委书记徐光春在邓州调研后,即要求南阳市先行推广,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开。
6.创新村级管理 篇六
创新完善村级治理模式
时事评论背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该《方案》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改革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化,明确了未来五年农村改革的方向、重点、底线等重大问题,必将从全局上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相对于既往的法规政策规定,《方案》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方面有两点重大突破,必将对新形势下的农村治理产生重要影响,也为创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时事评论观点:
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自治单位需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村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单位,其下设有若干村民小组,行政村的区域往往涵盖若干自然村。《方案》提出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这一规定是对村民自治的突破,更加符合农村社会治理的现状和规律。在我国,行政村的设置本质上体现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管理理念,就基层农村社会而言,行政村往往打破了自然村既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交往形式,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下,不利于激发村民的主体性和自觉性。一些自然村落,基于亲属血缘、经济利益等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生活共同体,将自治权交给这样的共同体,无疑有利于将村民自治提高到新的水平。
上述改革试点必将对农村村级治理模式带来重大影响。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推进,也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提出了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服务的供给是按照自上而下的行政体制层层传递的。包括乡村公路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等都是以行政村为单位配置的。在很多居住分散的农村,尤其是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行政村由若干相对分散的自然村落组成,原有的公共服务供给的终端一般都落在行政村的村部,常远离一些村落的生活半径,失去了公共服务应有的辐射功能。为了与上述改革相同步,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上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改革。提供均等化、普惠性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遵循人人平等的价值理念,为此,应该打破公共服务供给以行政村为终端的单一模式,按照《方案》的基本精神,在居住人口达到一定数量的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布局公共服务终端,让公共服务更好地贴近群众需求,让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公共服务。
村级“政经分开”治理模式为完善村级社会治理体制提供了契机
长期以来,村级“两委”既肩负着对接党委政府的村级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又直接经营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在实践中出现一些弊端。首先,“政经合一”的方式分散了“两委”的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资源,不利于村民自治事业的健康发展;其次,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的运作对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相互关系进行了更加明晰的界定,“政经合一”的模式不利于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方案》规定“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实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这种新的治理模式既为
农村集体经济的大发展减少了体制约束,又为提高农村村级治理水平释放了改革活力。
7.创新村级管理 篇七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农村减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 在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中, 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的发展仍面临很多问题, 如得不到健全的金融服务、产业化程度低、农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民的欠组织化状态不适应市场化和全球化经济体系的需要等。在国家支农惠农资源大量增加的背景下,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是新时期扶贫工作探索的一项重点。
2005年6月, 国务院扶贫办确定在四川仪陇县开展“搞好扶贫开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试点工作, 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以互助资金为纽带的扶贫互助社是其中一项中心内容。2006年5月, 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联合启动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以下简称“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试点工作, 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和新模式。随着试点的推行, 相关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也受到重视, 试点的制度安排通过增强贫困农民权利和激发农民主体性而在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农民能力建设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成为关注的焦点。据此我们试图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 以河南光山、安徽霍山、安徽太湖等三县“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为例, 【注文1】根据实地调查资料, 专门从组织与合作关系的角度对“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探讨, 试图揭示组织创新实践对扶贫与农村发展的影响。
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基本做法和组织理念创新
1.“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内涵与基本做法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是指由政府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扶贫资金, 在贫困村内建立互助资金, 村民以借用方式周转使用互助资金发展生产。互助资金的来源有两个, 一是政府专项扶贫资金, 二是村内农户以自有资金入股或其他方式投入的资金。
关于互助资金的运行, 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的有关文件只作了原则性规定, 主要有: (1) 试点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村民组成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组织村民共同制定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并按管理办法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事务。管理委员会接受上级扶贫和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2) 试点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 但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收入为最终目的。 (3) 试点资金由村民民主管理、共同参与, 采取村内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办法。 (4) 试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村农户开展生产性项目。 (5) 试点资金不得对外村放贷, 不得变成地下钱庄的资金, 不得用于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等支出, 不得私分、平分。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 河南省、安徽省以及光山县、霍山县、太湖县分别出台了省级和县级文件, 就本省或本县“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
2.“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组织理念创新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作为一种村级扶贫组织形式, 其直接创新之处主要在于将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权赋予农民, 其实质则是权利调整。它所传达的是一种注资赋权式新型扶贫理念, 蕴涵着积极的新功能。
首先,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提高了财政扶贫资金响应农户需求的效率, 是一种有效的资金帮扶机制。 (1) 与扶贫贴息贷款相比,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可以更好地瞄准农村, 瞄准贫困人口。扶贫贴息贷款一直是中央政府扶贫资金的重要投放渠道, 通常占到全部扶贫资金的一半以上。然而, 在商业银行管理贴息贷款的现有模式下, 贫困农户实际上很难得到发展生产所需贷款。例如, 在2005年的71.8亿元扶贫贴息贷款中, 农户贷款只占17.1%。与扶贫贴息贷款不同,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直接建立在贫困村中, 借款对象仅限于本村入股村民, 专门解决农户的资金缺乏问题, 直接瞄准了农户。 (2) 与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相比,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农民的支持更直接, 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更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致富。新世纪以来, 国家投放到农村的各类财政资金大量增加, 其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占有相当大比重。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投资额度通常较大, 但对农民增收致富所产生的是一种间接效应。“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直接支持农民发展生产, 平均每个行政村投入少量财政资金 (试点中为15万元) 就完全可能实现有效周转和滚动发展, 见效快, 且无需后续财政投入就可实现长期持续运转, 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其次,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是一条推动贫困地区农民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民主要从事小农生产, 农民的分散性特征鲜明。同一时期,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 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和农民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日益一体化的大市场面前, 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局限性日益突出, 农业和农户显得越来越脆弱。在这种情况下, 如何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 增强其市场适应能力, 以便实现同大市场、大社会的对接与平衡, 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行政命令式地组织农民显然是行不通的, 也是农民所害怕的。以农业企业为龙头的市场化组织方式不能解决农户的弱势地位问题。“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强调的是农民的自主合作、自我管理和民主监督, 为农民提供了一条自我教育和自主整合的途径, 是推动农民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较好渠道。
组织理念创新所蕴涵的新功能是“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作为一种新型村级扶贫组织形式具有的潜在优势。潜在优势能不能转化成现实优势取决于具体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过程。
三、现有组织框架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光山、霍山和太湖在推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时所采取的办法既有一致的地方, 也有不同之处。截至调查之时, 光山县以行政村为单位, 共建立5个互助资金试点, 平均资金规模为25.9万元。霍山县和太湖县主要以村民小组 (自然村) 为单位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霍山共建立互助资金154个, 平均资金规模为2.03万元。太湖共建立互助资金158个, 平均资金规模为4.08万元。与河南不同, 安徽在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下文建立试点以前即已开始探索“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有本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并在全省推行的一些做法。
1.“村两委”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中国农村现有的最重要的基层组织是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即“村两委”。他们代理着政府在农村的很多职能。尽管光山、霍山和太湖在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时, 有建立在行政村的, 有建立在村民小组的, 但不论哪一种情形, “村两委”均发挥着较大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 “村两委”对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有较大的影响力。首先, “村两委”在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如光山县有些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是由“村两委”组织召开会议提名候选人后再由股民选举产生的。其次, 三个县都不禁止“村两委”成员兼任互助资金管理人员, 因而有不少管理人员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第二, “村两委”为互助资金的启动与运行提供了经费及相关物质支持。由于互助资金的建立没有专项工作经费, 建立后资金占用费 (借款利息) 能用于办公开支的空间也极有限, 因而不论是在发动阶段, 还是在运行阶段, 相关的成本有很多是由“村两委”负担的, 包括宣传费、材料印制费、办公设施等。“村两委”所提供的经费与物质支持为其介入互助资金管理提供了理由。
第三, “村两委”有权监督互助资金的运行。光山县强调要发挥“村两委的保驾护航作用”, “‘村两委’定期听取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并进行检查指导,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霍山县建立双层管理机制, “村两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日常监测和评估活动”。太湖要求“村两委”坚持“指导不干预, 服务不包办”的原则, “监督资金共管小组的选举换届”, 督促其运行;互助资金管理小组定期向“村两委”汇报资金运作情况。“村两委”对互助资金建立和运作的强大影响力既有有利的一面, 也有不利的一面。但从长远来看, 不利的一面是主要的。它容易导致互助资金蜕变为“村两委”的附属经济组织, 从而难以真正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难以成长为真正自治性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互助组织。霍山县因出现问题而停止运作的4个基金小组中有三个与村干部滥用权力有关, 就提供了这一方面的教训。
2.NGO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已有经验表明, NGO的支持是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互助资金的建立和运行涉及财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大量培训与辅导, 政府一般很难提供这些服务, 也常常不愿意提供这类服务, 需要NGO的支持。实际调查中, 虽然有些县级政府制定了严格措施, 要求各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抓好试点工作, 但调查中仍可见一些部门和乡镇政府缺乏积极性, 就是这方面的一个明证。为解决这一问题, 霍山县在县一级成立了“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协会”, 在乡一级建立了扶贫协会, 配备了项目辅导员。然而, 协会和辅导员实际上都是政府“配置”的, 会长由相关政府官员兼任, 主要是一种资源动员、部门利益平衡和风险分担机制, 不是真正独立的第三方, 其推动互助资金发展的作用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太湖和光山则完全没有NGO组织参与, 相关的培训与辅导工作均由政府机构承担。在这种情况下, 相关培训均不到位, 互助资金的运行对政府的依赖较多。
3.地方政府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最基本的目标是扶贫资金到户, 但其根本创新还在于所蕴涵的赋权理念。这是一个复杂的权利关系重构过程, 其实现并不容易。
权利分割和权力边界的确定是赋权的基础。对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来说, 最重要的就是关于政府、“村两委”与互助资金间的权力安排, 这是由政府主导的制度建设工作。从光山、霍山、太湖的实践来看, 三个县在权力安排的一些重要环节上都或多或少有所疏漏或回避。资金的产权问题是涉及政府、“村两委”与农户之间权力安排的最重要环节。然而, 在这一环节, 光山未向村民明确说明;霍山与太湖强调资金“民有”, 实际上是集体所有, 并且政府有收回的权利。因此, 农户对互助资金的所有权被虚置了, 相应的受益权也不清晰, 政府向农户该放的权未放到位。互助资金管理小组成员的民主选举与监督是涉及政府、“村两委”与农户之间权力安排的另一个重要环节。这一环节在三个县也没有受到足够重视, 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尽管有文字性的阐述, 但没有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 在实践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借款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上限、借款资格等涉及的主要是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与权力安排。这是不宜由互助资金内部自主讨论决定的事情, 应该由作为外部力量的政府给出明确的制度框架, 以便界定好农户间的权利关系及保护贫困人口的利益。但恰好是在这里, 三个县均给予互助资金成员过大的自主决定权, 使得实际制定出来的借款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上限、借款资格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更有利于在社区民主实践中占据优势地位的精英, 为互助资金长期服务于社区精英而不是贫困人口开出了巨大空间。
总的来看, 三地政府所做的工作偏重于保障资金安全, 忽略了对农民的赋权, 这就使得“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实际作用受到了很大限制。
四、农民合作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是政府支持下的村民互助合作组织, “村两委”、NGO和政府等现有组织框架是其外部环境和支撑, 农民是其主体。农民间合作、农民与政府的合作是“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运行涉及的重要内容。
1.农民间的合作
农民间的合作既是“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健康运行的条件, 也是其发展的重要目的。
建立并推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首先需要村民的参与和相互合作, 需要以一定的社会资本为基础。因市场化进程的侵蚀和以往的资源汲取型农村治理模式的影响, 农村基层社区的社会资本处于短缺状态, 这正是“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发展的一个关键制约因素。正因如此, 各试点县在选择村庄时均强调“民风淳朴”这种社会资本, 将其视为建立和推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一个重要条件。为了评估社会资本状况, 霍山和太湖均引入了竞争机制, 其中太湖县更制定了细致的招投标方案, 组织各乡镇竞争试点资格。以政府投资为激励的竞争机制大大加强了农村基层社区的内部整合与动员, 激活了社区社会资本, 推动了村民间的合作。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建立和运行, 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目标即促进农民合作与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从而为农民走出“小农经济”困境, 适应市场化、社会化与全球化发展创造条件。首先, 互助资金可以为村民间的沟通和互动创造条件。借还款需要当事人与管理小组或其他入股村民的参与和协商, 这为促进村民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就此而言, 越能够增加村民协商沟通机会的借款制度就越好, 例如按月分期还款就具有这样的功能。然而, 光山、霍山和太湖的互助资金大多没有采取严格的分期还款方式。实地调查中, 光山的一个互助资金在建立起来后, 一次性将资金全部借给了股民, 借期均为一年, 管理小组成员基本上要等一年后再集中办理还款手续, 并同时办理新一轮放款手续。这种互助资金模式就无法真正起到推动村民组织化与合作的作用, 其解决农民资金短缺需求的功能也会大打折扣。其次, 互助资金可以为进一步的资源整合与产供销合作、社区公共生活建设提供契机。由于互助资金为村民的经常性沟通互动搭建了平台, 因而它实际上为公共讨论与信息交换开辟了一个空间。在此空间中, 村民能以很低的成本实现产供销、文化娱乐生活等领域的合作, 提升社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组织化水平, 仪陇扶贫互助社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光山、霍山和太湖的互助资金因周转期长、日常集体参与式的管理活动少而不利于向这个方向的发展, 三地政府机构也没有重视到这一问题。第三, 互助资金可以成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团结的有效机制。互助资金赋权于民, 让农民在干中学, 能充分激发农民的创造性, 推动农民在实践中认识到合作的价值与意义, 促进合作程度的提升。光山、霍山和太湖的互助资金在推动农民自我教育、自我团结方面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2.农民与政府的合作
20世纪二三十年代, 中国大地上曾掀起一股声势浩大的“乡村建设运动”。然而, 这场运动最终仍然是其主要推动者梁漱溟所说的局面:“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 “本来最理想的乡村运动, 是乡下人动, 我们帮助他们呐喊。退一步说, 也应该是他想动, 而我们领着他动, 现在完全不是这样。现在是我们动, 他们不动, 不惟不动, 甚至因为我们动, 反来和我们闹的很不合适, 几乎让我们作不下去”。21世纪以来, 国家出台了大量支农惠农政策, 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 如何推动农民与政府的合作是其中一个大课题。笔者认为, 政府注入到农村的经济资源可成为政府与农民合作的桥梁。光山、霍山与太湖的实践均表明, 只要农民意识到政府所提供的经济资源确实可以为己所用, 他们就会真正行动起来, 积极响应政府的行动。因此, 农民与政府的合作, 主动权在政府。只要政府理顺自己和农村的关系, 农民就会非常主动地走近政府, 与政府合作完成建设农村、发展农村的伟大任务, 毕竟, 农村建设与发展关系到的是农民的切身利益, 农民具有与政府合作的潜在积极性和热情。
五、结语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蕴涵着两个不同层次的功能。其一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发展经济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其二是推动农民的能力建设和组织化水平的提高。两个层次功能的实现状况取决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实践形态与组织运行过程。光山、霍山和太湖的“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不同程度地实现了第一层次的功能。第二层次功能的实现所解决的是包括贫困农村但不限于贫困农村的更深层次的问题, 对于整个中国农村的长远发展具有更深远的意义。光山、霍山和太湖均没有深入发掘这一功能, 其“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在推动农民能力建设、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还很不够。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两个层次的功能是在实际运行中实现的, 组织结构与运行过程中的细节很重要, 关键是要合理确定政府及其村级代理与农民的权力边界, 并搞好村民和村民之间的权利安排, 从而落实对农民的赋权, 保障弱势农民的权利。这些过程中, 政府占据着主导位置。光山、霍山和太湖在这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 在涉及向农民赋权的一些关键环节未能真正给予农民权利, 对农民间权利的安排也不利于保障贫困农户的利益。因此,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这一组织形式的创新理念没有在三地试点实践中得到充分的落实, 其实际效用受到很大限制。
注释
8.说说如何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篇八
(一)部分村级资金管理混乱
一是村干部向上级部门或相关社会团体、企业争取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多是以现场捐助的形式将资金及实物交给村干部。部分村干部将此项款物自行管理使用,不入账核算,造成资金的使用过程缺乏监管。二是集体资产处置收入和向村民自筹资金。这部分资金一般不在“村账乡管”的账簿中记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缺乏透明度。
(二)村干部财务管理意识淡化、财务监督不到位、非生产性开支较大
当前普遍存在村干部财经法纪观念不强、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收支手续不完善,监督措施薄弱、多数村非生产性开支过大等问题。加之村干部很少向村民公开和解释财务状况,造成财务公开形式化,监督缺乏。另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没有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检查监督,致使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意识淡漠。
(三)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
如土地出租、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等集体资产发包程序不规范、签订的合同要素不完整、合同价款远远偏离市价,致使集体资产严重“透支”。
二、村级财务管理不善的根源
(一)各级干部思想重视不够
目前,一些乡镇领导认为村级自治,村级财务实行村账乡管,就不会出现财务管理漏洞,因此放松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加之一些主管财务的村干部不熟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造成财务管理问题不断;另外,村财会人员的聘任,由村干部指定,财会人员大部分无证上岗,同时又疏于财经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得过且过。
(二)制度执行不到位
目前,大部分村级财务支出都是村委主任或村支书说了算,对土地出让、承包费以及租赁、征地补偿等主要收入,村干部自收自支,自报自批,加之村级财会人员是由村级任用的,部分财务人员对村干部的经济违法、违纪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随着干部工资直发、惠民资金“一卡通”后,乡镇财政收支业务较少,因此疏于业务规范执行管理,严重影响了财政年度收支的真实性。
(三)监督严重缺失
近年来,各级政府针对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不少监督措施,比如实行财务公开,但不少地方村干部身兼数职,既是村干部,又是会计兼出纳,财务公开出来的数字其实由其一个人核算,公开的内容避重就轻。加之部分村民外出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造成民主管理、监督乏力。
三、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制度,切实推行民主决策
村级财务收支的决定权属于全体村民。要依法选配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思想品德高、作风正派和有理财经验的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要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要对权力行使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有两名村干部签名,避免财务开支的暗箱操作,并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二)严格审批程序
对村级一般性开支,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村级负责人审批,村民理财小组审查盖章后入账;对单项生产性开支在3万元以上或者非生产性开支在1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实行大事申报制度,开支前必须先由村书记、村主任共同签字,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后,再报乡镇审核备案,方可安排支出。
(三)严格财务管理
村级的各项收支行为必须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重点加强现金和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资产管理制度,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另外,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会计资料要逐月、逐年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专柜存放,防止资料丢失,完善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提高财务工作管理水平,使农村财务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财政所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单据一律不予报账,对因工作失职、把关不严,致使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出现重大损失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养
对村干部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政治、财经、法纪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要建立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经乡镇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
9.村级干部管理意见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造就一支作风优良、办事公道、群众拥护的村级干部队伍,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指的村级干部,主要是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以下简称村级干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村级党组织工作职责:
村级党组织是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及本村(社区)党员大会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居)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3)领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4)负责村(居)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5)搞好本村(居)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6)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是村级工作的执行机构,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自觉维护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管理本村(居)事务,积极协助镇街开展工作。
(2)办理本村(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3)引导村(居)各种股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支持和组织村(居)民、村合作经济组织等依法开展经济活动(未成立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由村(居)民委员会代行职责,行使村级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职能),搞好服务和协调,保障其合法权益。
(4)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村(居)民学法、用法、守法,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工作能力强。具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带头致富和带动致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作风民主。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开拓进取,求真务实。
村级干部任职年龄符合上级规定,形成以45周岁左右为主体,55周岁左右经验丰富的村级干部有一定比例,35周岁以下有一定数量的合理梯次结构,身体健康的村级干部队伍。
村级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性干部。
第七条 村级后备干部
(1)选拔方式。村级后备干部的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左右,文化程度应在高中(中专)以上。按照“千人一员”的比例,每个村(居)要建立一支保持2-3名常数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村级后备干部应通过遴选方式产生,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居)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级党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名单,送镇街党委(工委)审定后,报X委组织部和X民政局备案。
(2)动态管理。各镇街应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对村级后备干部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镇街每年要对村级后备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并报X委组织部和民政局备案。
(3)培养使用。村级党组织、村(居)委会应给村级后备干部压担子、促成长。经选举产生的村级党组织和村-4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方式:
(1)经常性教育。村级党组织每月对村级干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镇街党委(工委)每季度应对村级主干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2)集中培训。村级干部任期内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10天。
(3)观摩学习。镇街党委(工委)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组织村级干部到省外、市外先进村(居)观摩学习。有条件的村(居)可以开展传帮带结对活动,帮助带动基础较为薄弱的村(居)整改提升。
(4)学历教育。鼓励村级干部参加函授、自考、电大等学历教育。
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内容。应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理念,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党纪法规,形势政策,农村实用新技术,及其他相关的知识等。同时,各村(居)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相应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第十三条
建立村级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村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创新培训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党员远程教育资源进行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培训经费。村级主干培训经费纳入X财政预算,村级其它干部培训经费纳入镇街财政预算。村级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在获得毕业证书之后,村级予以适当经费补助。
(居)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并对上一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按“党务、政务、村务、财务、服务”进行分类登记,做到每月15日真实、准确、全面、规范地进行张贴公开。具体实施细节按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量化考评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包组联户制度。村级干部应根据工作和所包村组的实际,有重点地联系信访老户、困难户或“留守学生”等群体;结合“三解三促”驻村活动,配合驻村干部做好民情收集工作。尽职履责,对本村(居)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动靠前,逐一化解。
第二十一条 议事决策制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并将决议公开和实施结果进行全面公开。凡是村集体资产资源处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经济发展和村(居)民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
第六章 考核评议
第二十二条 任期目标和计划。村级组织应根据镇街要求和本村(居)委会实际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换届时由镇街负责组织考核。
第二十三条 考核。
(1)对村级“两委”班子及干部实行考核。考核-8第二十八条
离任保障。未纳入XXX养老保险的村主干离任按照《XX区离任村主干养老生活补贴办法(试行)》执行。其它村级干部正常离任的,根据任职年限及任期工作表现等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经费从镇街财政或村(居)办公经费中予以列支。
第八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表彰激励。对考核优秀的村级干部给予奖励;对任职20年以上的优秀离任村级主干,由X委、X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职时间较长、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优秀村级主干,可由镇街根据其工作能力安臵到镇街相关部门工作,或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和各类先进人选。
第三十条 处罚措施。
1.诫勉谈话。村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诫勉谈话:(1)对本职工作态度消极,不能完成任务的;(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属于本人负责、能够解决而久拖不决,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3)在班子中闹不团结,影响村级工作正常开展或不能严格要求自己,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4)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按规定公开事务的;(5)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6)对分类定级为差的村(居),没有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的,或整改不到位的。
镇街指派专人对诫勉对象进行谈话,并向所在村(居)党组织送达诫勉通知书;村(居)党组织接到诫勉通知书后,应当通过村级“两委”会议、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予以通报,诫勉对象应当在15日内写出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镇街党委(工委)审批。
诫勉期限为三个月,诫勉期满后,镇街对诫勉对象进行考察。经考察,问题已经改正的,解除诫勉;问题未改正的,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给予降职、停职或离岗学习等处理;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给予离岗学习或劝其辞职等处理。
2.免职或罢免。免职是对犯有严重错误或犯有错误但不改正的村级党组织成员,应免去其职务,具体由镇街道党委(工委)负责执行。罢免是对不称职的村(居)委会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依法免除其职务。村级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免职或罢免:(1)拒不接受镇街党委(工委)诫勉的。接受诫勉却没有提交书面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的,视为不接受诫勉;(2)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50%的;(3)有违纪行为被纪检部门处以严重警告或记大过以上处分的;(4)损公肥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查证属实的;(5)连续一个月或一年累计三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村级党组织或村(居)委会成员职责的。
3.其它措施。凡在任期内被上级免职的,一律取消原有享有的各项待遇。凡是被土地管理、计生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等实行“一票否决”的和其它相关部门处
10.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篇十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加强管理,保证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规范运营,保护农村集体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效预防集体资产流失,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级“三资”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资金、资源。
二、村级“三资”具体内容
(一)资产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以及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生产性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等。具体为村集体办公场所及设施、村集体商用房屋、村办企业、及村集体其他资产。
(二)资金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交乡镇代管款、有价证券等流动资产。
(三)资源包括:集体所有者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者的其他自然资源。具体为村集体土地、林产、水面等其他资源。
三、村级“三资”管理的主体
村民委员会是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实行民主经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村级要成立由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对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凡是涉及村集体资产处置的决定必须由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集体讨论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不能由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运作、收益等应当接受村民代表民主监督。
四、村级“三资”的经营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经营性资产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式,可以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及独资经营等方式经营,对实行承包租赁方式经营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依法签订承包合同、租赁合同。
(三)农民集体所有者的土地,荒山、荒滩等按土地承包经营的有关制度执行。
五、村级“三资”的监管
由乡镇纪委、土地、农经站负责对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保证集体资产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乡镇纪委、土地、农经部门要把村组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收入和使用等情况,纳入年度正常的财务检查和责任审计的内容。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对村组集体经营收益情况、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村 财 镇 管 制 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工作的决定》,有效防止和解决“村官”腐败问题,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按照现行的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村财镇管。村级集体所有资金的收支帐目,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镇农经站履行村级财务管理职责。
二、完善村级支出“一支笔”的规定,增强村级财务的公开透明度。
1、凡涉及村级公务支出,一律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入帐,由当事人签字证明用途、由村会计签字证明、再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支出。
2、涉及国家扶贫或专项资金向镇以上单位报帐支出的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审核、计账三分开责任制度。
3、涉及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村支部和村委会及其班子成员一般不直接参与管理使用,但必须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使用等同国家扶贫资金或专款的办法管理。
三、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村级集体资金,乡镇农经站、财政所要保证上级拨付给村级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村级自有资金使用渠道正常畅通。
四、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村社干部或他人借用村级资金,更不允许将村级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
五、取消村级招待费,凡涉及村级公务接待、招待支出,乡农经站一律不予核销。
六、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规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领导干部行为,保持廉洁,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
(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村党支部、村委班子、村干部的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村干部的业务分工,落实好党廉工作职责,签订好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责任考核工作。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政策、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本村的学习制度、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勤政廉政;带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
(二)不准以任何形式侵犯群众利益;不准违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拉赞助;不准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或变相乱收费。
(三)不准在村务活动中收受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吃请活动;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四)不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私设“小金库”或收支不记帐、私分公款。
(五)不准参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活动。
(六)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或承发包等重大村务活动;不准参与承包本村工程建设。
(七)不准在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等重大事项中违规谋取私利。
(八)不准在民主选举中以请客送礼等非法手段拉选票,进行非法组织活动。
11.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篇十一
【关键词】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原因
农村财务管理是对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和控制的工作,它直接关系着全体农民的切身利益,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抓好基层廉政建设的重要渠道。由于我国开始着手对村级财务管理较晚,制度尚不健全,所以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下面就根据实际情况对村级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原因进行分析。
1.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村级资产管理不规范
村级资产管理不规范首先表现在资产管理松散,未对集体资产进行登记和清点,没有建立资产台账,产权不明确、没有科学评估和确认资产价值、呆账坏账长年不消化,新欠账目无人追收、责任划分不清资产流失严重、债权债务缺乏清理,使用、租赁、外借资产没有履行手续和签订合同或是签订内容不明确、权利义务不符等现象,资金收缴不及时,没有押金或保障金等,出现侵吞、私分、平调、挪用、丢失、损毁集体资产的现象。其次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报账关卡不严,票据入帐手续不齐,随意支配资金、发票不合格、白条支出、收据或代办条直接支付(坐收坐支)、招待费用超标、隐性消费严重、重复入账等现象。第三是财务管理混乱主要表现为账务项目处理不规范如科目核算性质不统一、没有往来明细、账目不清、处理账务不及时、借贷方账目记错、固定资产漏登错登、报销审批手续不全、票据遗失等。
1.2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不当
村级资产中有一部分专门用于专项资金或补贴的费用如征地补偿费、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障金、惠农补贴、“一事一议”资金等,在财务工作中出现专项资金挪至他用的现象,导致资金迟迟拨付不到位,财务资金运转困难,农民生产生活得不到保障。财务档案管理混乱是财务管理的又一问题。由于村级财务对档案管理缺乏重视,没有对有效的原始凭证进行保存、归档、编号、装订成册,导致凭证散乱、丢失、损坏。特别是会计人员变动时,甚至不进行档案交接与核对,财务档案管理混乱不堪。
1.3财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
由于村级财务人员大多是由村委会推荐或制定的人当选,普遍没有经过财务业务的专业培训,业务水平只能达到记流水账,不能发现村级财务运营中的问题,更不能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有的甚至因为对财务账目不了解,将借贷方账目记错,账目归属类别混乱,同时由于对财务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不了解,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出现违法操作行为。由于财务人员的频繁变换,人员的非专业化,导致财务记账出现断头账,连续性较差等问题,近年由于人员不稳定,专业性不强,许多村级财务管理已经丢弃,造成集体资产、资金流失,不能发挥财务管理和村级资产的监督、纪实作用。
1.4透明度不够监督不到位
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不够一方面表现由于部分村里财政资金较紧或财务管理业务量较小,大多还使用纸质本记账,电算化水平较低。一方面导致手工作业量的加大,另外是增加了人工计算的错误率,同时也降低了检查监督的控制,不能规范村级财务的管理。另一方面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审计监督碍于情面对财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财务账目不公开或是数据失实,导致民主监督不能发挥作用,干群矛盾较大。
2.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出现的原因
2.1相关人员素质与思想意识
出现上述种种问题,主观因素上是由于基层干部不重视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受利己主义的支配,以公谋私。村级财务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岗位职责,专业学习不到位,个人素质不高,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畏惧领导,一味的听从领导的安排,没有正确判断事物的能力;部分审计监督人员思想不端正,在审计工作上想做老好人,怕得罪人,没有真正负起审计的工作任务,使监督力度大打折扣,辜负了党和人民给予的信任;广大村民代表没有真正的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和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没有提高自身的参政意识和能力。
2.2制度管理不健全
虽然在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制定了一些制度如《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但是随着财务工作的发展,新工作问题不断的出现,需要及时补充和制定一系列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开支审批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等从内部制度进行控制。
2.3监督约束力度不够
由于人为因素、制度管理因素等因素导致监督约束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相匹配的工作机制,因为没有统一的账簿管理标准包括设置账簿、代管各村财务专用章、使用票据、监管账户、档案管理、代理记账等,所以监督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与漏洞,监督职能约束力不强。同时由于民主监督对财务管理和知识也不甚了解,村民代表会的选举代表有部分人与基层领导有亲属关系,所以虽然规定了严格的民主管理程序但是还是不能对财务问题提出合理的管理意见或是及时发现问题。另外民主管理大多有名无实,没有可以管控的实际权利,从而使民主管理也流于形式。
2.4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
由于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导致隐形消费较多,基层领导可以随意支出费用,财务人员将账目平调、上报虚假数据,审计人员可以碍于情面不去真正落实监督管理的职责,离任审计执行不严,违规支出不能落实到人,不能收回,形同虚设。如果将财务公开,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严格追究责任人违规操作的落实,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检查,大力发展将农村财务独立于村级管理的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将能大大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春光,于宏.浅析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0,(1).
[2]于芳华.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7,(11).
[3]张宁,王吉.新农村建设中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7,(6).
12.创新村级管理 篇十二
一、主要做法
(一)目标考核办法与财务管理制度有机结合,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鄞州区委区政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2006年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从财务审批到财产物资管理等各个方面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宁波市鄞州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也同时出台执行,该办法采取百分制考核,一年两次考核验收,年终综合评定。目标考核办法与财务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二)三级政府六级机构形成合力,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责任落实
在区、镇乡(街道)、村三级政府联合推动下,设置了六级机构组成的管理体系。一是村出纳业务经办。每村设一名出纳,按合法合规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等业务,并密切配合会计服务站工作,接受镇乡(街道)农经站指导和监督。二是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每村必须建立民主理财小组,3-5名社员组成,由村社员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享有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监督权利。三是镇乡(街道)会计服务站业务管理。每镇乡(街道)设有会计服务站,负责对村级财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票据、统一核算、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四是镇乡(街道)农经站业务指导监管。每镇乡(街道)农经站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镇乡(街道)农经站和村出纳进行村级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五是区农林局农经站的日常监管和审计监督。区农林局农经站负责对各镇乡(街道)农经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各农村集体经济的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六是区委区政府考核小组考核监管。建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由于机构设置清晰、责任落实,三级政府六级机构形成合力,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会计电算化与管理网络化齐头并进,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鄞州区虽然不是宁波市最早的试点区域,但2000年各镇乡(街道)已全面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全区每个镇乡(街道)都设有会计服务站,普及率达到100%。随着农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鄞州区委区政府及时调整相关会计服务站点,加大对会计服务站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会计服务站的工作环境,至2008年底,全区22个会计服务站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全部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同时,从区府办、区纪委到农林局通过设置权限对全区村级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网络化监管,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
(四)规范公开与民主理财有机融合,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效率不断提高
一是规范公开时间,力求及时、按期。每年的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村级财务按季法定公开日,2008年全区464个村社,村级财务统一公开日公开率达100%。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力求真实、易懂。公开内容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切实提高村级财务的透明度,并通过财务软件自动生成公开表格,公开内容全面、统一、清晰,既提高村级财务的可信度,又便于群众理解接受。三是规范公开形式,力求便捷、实用。设立固定的比较规范的便于群众阅看的公开栏,对部分规模较大的村则实行多点公布。四是规范公开程序,力求认真、严格。要求各会计服务站在公开前将各村的财务公开表格由各村民主理财小组进行逐项审核后由村经济合作社、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办会计签字,统一上报镇乡(街道)农经站审核,确认内容完整、程序到位后返回上墙公开。
二、成效
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模式下,鄞州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通过改革和创新,取得了出色的成绩。一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快速增长,2008年,全区村级经济总收入占宁波市村级经济总收入的57.82%,村均经济收入达482万元,为宁波市同期村均经济收入的3.5倍。二是村级集体资产大幅增加,至2008年底,全区村级集体净资产总额达559 256万元。三是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区因村级财务问题引起的上访数由2005年的14起减少到2008年的1起。
(一)强化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
在区、镇乡(街道)、村三级政府六级机构形成合力的基础上,鄞州区通过检查、审计、考核、排名、通报等手段多管齐下,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一是检查,由区农林局农经站负责对各会计服务站的日常财务检查和年内财务公开检查。二是审计,由区农林局农经站负责每年三分之一以上村社财务收支账目的年度审计、村级换届选举时的村干部离任审计、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专项审计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重点审计。三是考核,由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实施,组织人员对各镇乡(街道)分组进行一年两次的考核验收。四是排名,将一年两次的考核成绩,结合农村审计、年内财务公开检查和平时发现的财务管理问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分组排名。五是通报,对排名结果,首先是将排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其次是采取奖惩措施,根据考核实绩确定每组2-3名为先进集体,由区委区政府拨出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每名奖励2-5万元;再次是列出重点管理单位,即每组考核末位的,又未能达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或因村级财务问题引起群众集体上访的,确定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重点管理单位,被列入重点管理单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检查、审计、考核、排名、通报五种手段多管齐下,相关职责部门和人员都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对村级财务的重视和整改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为了能在小组中争得名次或避免被末位通报,各镇乡(街道)竞争相当激烈,强化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
(二)突出了镇乡(街道)的主体意识
在三级政府六级机构的管理体系中,区农林局农经站承担着承上启下的日常监管和审计监督工作,任务繁重,工作繁多。全区有464个行政村社,仅靠农林局农经站的11个人来做好日常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很困难的。突出镇乡(街道)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主体意识,成了鄞州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独特抓手。
一是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纳入镇乡(街道)干部考核责任制的内容,落实镇乡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一把手”责任制,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领导不力造成财务管理混乱、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将《宁波市鄞州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考核对象定为全区的22个镇乡(街道),将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重担落实在镇乡(街道)。三是在一年两次的镇乡(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中每组末位并被列入重点管理单位的不但在全区进行通报,并且在镇乡(街道)干部年度考核总分扣两分,与镇乡(街道)干部的任用、奖惩挂钩。
(三)强化了考核与培训的分类指导体系
一是考核分组,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根据地理位置、经济实力将全区22个乡镇分A、B、C三组进行考核。其中10个经济实力雄厚的近郊镇乡(街道)列为A组,6个经济实力一般的平原半山区镇乡(街道)列为B组,6个经济实力较差的山区半山区镇乡(街道)列为C组。二是业务培训分类,对村出纳进行持证上岗培训,形成一支由农民群众组成的村级基层财务管理队伍。对村民主理财小组,进行每年一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培训,以防民主理财小组“滥监督”、“乱监督”或“不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出现。对村党委书记,组织每年一次的集中培训,提高他们对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思想认识。对会计服务站的代理会计每年进行2-3次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培训。
(四)强化了村级财务的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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