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2024-07-20

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共10篇)

1.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篇一

“农村关爱工程”长效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这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和使命所在。近年来,随着苏北农村劳务输出人员的不断增多,农民工“后方”的稳定,已成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宿豫区以组织实施关爱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儿童、老人和妇女工程(以下简称“农村关爱工程”)为抓手,把和谐建设化为百姓幸福体验,着力打造和谐基层,在阵地创建、载体建设、义工服务、组织保障等方面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关爱工作机制,以关爱凝聚民心,以关爱促进和谐,有效提升了农村社会的“幸福指数”与“和谐系数”。

整合资源,深化关爱阵地的创建内涵。阵地建设是提升关爱工作水平的基础保障。宿豫区在集中推进关爱工作的过程中,着眼长远发展要求,把创建寄宿制学校、守家妇女创业培训基地和农村老人托管场所等三大阵地创建活动,作为关爱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初步探索出一套集“建”、“管”、“用”于一体的关爱阵地创建机制,为“农村关爱工程”的长效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

多元化投入建设。在关爱阵地建设上,必须充分考虑农村基层实际,不能追求大投入、大建设,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开展关爱阵地创建活动。在关爱“留守儿童”阵地建设方面,要充分利用乡镇中小学校“六有”资源,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助等渠道,逐步完善寄宿制学校的硬件建设。同时,依托寄宿制学校,创建合格家长学校,依托村级组织阵地,村校联建“留守儿童”校外辅导站和学习小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阵地网络。在关爱老人阵地建设方面,既要鼓励乡镇、村居盘活闲置资产,又要积极吸引民间资金新建、改建托老机构。实践中,我们初步探索了“整合资源建硬件,政府买单送配套,市场运作搞服务”的模式,通过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党员活动中心户,构建了镇有托老中心、村有托老站、组有托老点的三级托老阵地,成为农村老人的“贴身保姆”和“心灵驿站”。在关爱守家妇女方面,我们坚持“创业基地+培训机构+就业岗位”的创建模式,依托创业大户的示范项目创建培训基地,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通“创业直通车”,依托“以企带村”平台开辟就业“绿色通道”。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帮助培训基地完善配套功能,让广大守家妇女培训在基地、就业在基地,娱乐在基地,促进她们由“守家园”向“建家园”转变。

制度化规范管理。投入机制是关爱阵地创建的基础,管理则是创建工作的关键。没有好的管理,关爱阵地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我们积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守家妇女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管理(试行)办法》、《“留守儿童”校外辅导站管理工作制度》、《乡(镇)托老站点管理(试行)办法》等,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了各类关爱阵地的功能定位,对“由谁管理”、“怎样管理”和绩效考核等一系列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提高了关爱阵地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

社会化运作服务。让关爱阵地更好地发挥作用,是创建工作的最终目的。各类关爱阵地数量较多、布局分散,政府不可能、也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跟上开展服务。为此,我们坚持社会公益事业要让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原则,采取“市场+义工”的办法,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为托老、托幼机构提供医疗、饮食等方面服务,同时动员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投身关爱事业,为关爱阵地建设提供支持,为留守人群提供经常化的义务服务,切实保证了各类阵地健康有序运行。

优化载体,彰显关爱活动的持久效应。奉献爱心需要舞台,关爱行动需要载体。“农村关爱工程”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主题活动,要求短期内要有声势,长远要建机制。在深入推进关爱行动中,宿豫区及时总结各种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拓展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内涵,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确保正常开展、持久见效。

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范围。以“爱心结缘”主题活动为总揽,将关爱“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大手拉小手”,关爱老人的“代理儿女”,关爱守家妇女的“创业姐妹对”、“大户带小户”等主题活动,及时进行总结提炼,认真加以广泛宣传,迅速在面上推开。凭借这些形式活泼的关爱载体,全区“留守人群”的结对帮扶率不断攀升,关爱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注重主题活动的长效开展。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及时将一些主题活动纳入业务职责范围,把关爱活动正常化、常态化,让主题活动由“软规定”变成“硬杠子”。目前,宿豫区已在面上推开10余个关爱主题实践活动,比如,科技、司法、卫生、文化等部门联手出台文件,将“四下乡”活动变成“常下乡”;教育部门把暑期开展的“快乐伙伴假日活动营”等系列关爱“留守儿童”的夏令营进一步延伸到周末和更多的节假日,等等,成为“留守人群”靠得住、用得上的服务品牌。

不断提升主题活动的层次水平。活动贵在有效,载体贵在创新。宿豫区注重将来自基层零散的活动创意进一步系统化,成熟的经验进一步制度化,努力提升主题活动的推广价值。同时,注重借船出海,引导职能部门把我区开展的各类活动,与省、市开展的有关主题活动进行积极对接,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扶持,以此提升活动的层次和水平,形成工作品牌,扩大关爱工作的影响力。

凝聚力量,健全关爱活动的服务体系。“农村关爱工程” 要更好、更长效地开展下去,必须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项工作,必须实现人人关心、人人行动、人人献上一份爱。宿豫区以打造关爱义工队伍为抓手,不断凝聚社会力量,健全服务体系,努力形成 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组建义工队伍。人心向善,贵在引导。基层党群组织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参与、奉献、互助”的义工精神,大力倡导“有时间做义工”、“是党员当义工”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激活社会各界的“爱心细胞”。目前,宿豫已初步组建了千名党员干部、千名中小学教师、千名“五老”人员、千名个私业主的“四千义工方阵”,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相互照顾的爱的主旋律在城乡全面唱响。

创新服务形式。围绕解决关爱对象的实际困难,宿豫不断创新义工服务形式,初步探索出能够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四式服务”,即:菜单式服务,就是定期公布服务项目,由关爱对象按需自主选择;承诺式服务,就是与关爱对子签约,将承诺内容进行公示;代理式服务,就是“代理家长”、“代理儿女”定期上门开展服务;互助式服务,就是以村组为单位成立关爱互助组,广泛开展换工、互助活动。同时要求义工做到“两必访”、“两必到”,即:重大节日必访,留守家庭遇到突发事故时必访;农忙时节必到,关爱对象主动寻求帮助时必到。“四式服务”在义工与留守人群之间搭建了“直通车”,既方便了义工奉献爱心,又方便了留守人群获取援助。

落实管理举措。为加强对义工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推动义工服务活动健康开展,宿豫区制订出台了《义工管理办法》,明确了义工精神、义工职责和服务范围,向义工发放《义工活动手册》,对义工服务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作为年终评选、表彰优秀义工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义工关爱服务纳入“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将村干部的关爱责任列入“双学双创”目标承诺,将机关党员干部的义工业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初步探索建立了一套融“公开选聘、定期服务、考核激励”于一体的义工管理机制。

强化保障,完善关爱工作的运转机制。“农村关爱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关键要靠组织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严格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一整套关爱工作运转机制。

构建协同推进机制。把实施“关爱工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等职能部门要把关爱工作列入本部门常规业务范围,作为“规定动作”来抓。同时,要建立关爱工作联系点制度,做到区领导挂乡镇,职能部门、乡镇领导挂村居,村居党员干部挂留守家庭,通过强化指导服务,探索总结经验,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狠抓落实、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大关爱工作格局。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是关爱工作长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地方政府要把关爱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职能部门要把有关资金向“关爱工程”倾斜;乡镇要根据各自财力和活动开展需要,采取乡镇财政补一点、村集体出一点、挂钩单位帮一点、社会力量筹一点、市场运作投一点等方式,积极筹措关爱资金,努力为“农村关爱工程”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关爱工作作为各乡镇、部门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全区目标考核总盘子,制定出台考核评比办法,定期抓好督查落实,做到关爱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推动“农村关爱工程”健康持久地开展。(江苏宿迁宿豫区委组织部研究室)

2.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篇二

1.1 工程水源污染严重, 缺乏保护水源意识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水污染的整体状况不容乐观, 再加上国家少量的水污染防治费用都大量地投入到大江大河的治理中去了, 缺乏对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和宣传。因此, 对农村来讲, 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呈枯竭和污染加重的趋势, 由此带来的对农村饮水安全的影响不容忽视。具体表现在:乱砍滥伐, 植被破坏严重, 清洁水源逐年减少;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废渣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 造成水体的大面积污染;农药化肥的使用, 造成部分水体富营养化。

1.2 工程点分散成本大, 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农村饮水工程具有面广量大的特点, 工程点分散规模较小, 再加上缺乏总体规划设计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原因, 工程设计不合理, 建设标准低, 使得很多饮水工程解决了饮水困难, 但无法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1.3 工程运行管理不良, 缺少经营管理技术

农村小型供水工程规模小、效益差, 农民本身的饮水卫生知识相对欠缺, 工程运行管理不善, 许多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工程缺乏良性运行管理机制, 主要表现在:

(1) 工程产权界定不清, 管理责任不落实。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资金投入渠道多, 既有中央到乡镇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 也有水厂贷款投入、村集体投入、农民集资和民间资本投入。通常情况下, 多数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是多种投入的组合, 对于工程建成后的产权归属, 国家没有明确规定, 导致工程管护责任主体缺位, 多数工程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体制, 工程的长期效益没有保障。

(2) 管理单位性质界定不明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 兼顾乡镇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用水需要, 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 但在工程运行管理方面却没有按照公益性基础设施对待, 特别是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一直缺乏明确的定性。部分供水工程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 业务素质较低, 不能适应日常的管理维护要求。一些水厂甚至没有专门的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 存在只建不管、有人用水无人管水的现象。

(3) 农村水价不合理, 运行经费没有保障。制定水价时面临两难局面, 水价标准低了, 收取的水费不足, 工程的维护和管理没有保障;水价标准定高了, 农民会大幅减少用水量, 水费同样征收不足, 工程运行仍没有保障, 很难形成“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机制。由于没有稳定的维修养护经费来源, 当工程或设备需要维修, 特别是大修时, 无资金保障, 从而造成工程带病运行或提前报废, 不仅影响了工程的经济效益, 也制约了工程供水条件的改善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1.4 工程建设相对滞后, 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现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处于建设时期, 维护开支尚少, 今后工程将逐步老化, 维护费用必然越来越多, 水厂亏损也会越来越多。亏损的主要原因:农村供水点多面广, 供水管线长, 供应规模小, 建设投资大, 维护管理难度大, 单位供水成本高, 工程的规模效益低。

2 建立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长效机制的建议

2.1 明晰工程产权, 落实管理养护责任

以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 应属国家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村级集中供水工程, 由县级人民政府授权颁发工程产权证;国家补助、农户投资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 归农户所有;以社会资本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可建立股份制企业管理, 按投资比例确定工程所有权。

2.2 加强工程规划, 合理布置水厂建设

从调研情况来看, 多数农村饮水工程的实施存在盲目性, 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和工程的可持续性, 没有很好的规划是主要原因。事实上, 国家和省层次上的规划由于具有人力、物力等方面的优势, 通常能得到全面、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而基层的规划则不然。建议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方案的研究和论证时增加投入经费和人员技术力量。实践表明, 一个好的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不仅是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分步、有序解决的重要保障, 同时还可以节约投资、提高饮水安全保障。在有条件的地区, 对于较为分散的小型水厂, 应通过联网进行适度集中, 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供水网络系统, 集中各水厂人力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 发挥工程规模效益。

2.3 加强水源保护, 确保供水质量优良

水质达标是饮水安全的基础, 只有生产合格的产品, 工程才有生命力。一是要强化硬件建设。已建工程应对照设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完善、补建消毒和水处理设施。日供水500t以上的工程, 应逐步补建自动化的消毒设施;日供水20~500t的水厂, 有条件的补建自动化消毒设施, 一时受条件限制的, 采用罐式、碗式和打点滴式加氯等简便易行的消毒办法。新建的饮水安全工程必须按要求建设水处理设施, 一律配备消毒设施。二是要加强水厂从业人员技术培训。通过上岗培训, 让从业人员掌握有关水质消毒方面的知识和技术, 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投加消毒药剂。三是要加强对水质合格率的检查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水厂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的使用情况的检查,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适时对农村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和末稍水进行监测。“千吨万人”以上的农村水厂必须建设供水信息自动测报系统, 对水的浊度、余氯以及水压、水量实行在线监测, 加强供水监测预警, 防范供水系统风险, 消除监管死角。

2.4 合理制定水价, 实现供水有偿经营

核定水费收缴标准, 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规范收费行为。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 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制定既要保证工程有必要的运行管理费, 又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 同时要发挥价格杠杆对节水的促进作用, 合理确定水价, 并报物价部门批准。大部分水厂都应按全成本收取, 这是水厂良性运行的关键。对乡镇所在地水价按全成本加微利原则收取, 对因工程规模过小, 群众承受能力有限的水厂, 应按运行成本收取。在水费计收中应加大对农民用水户的宣传力度, 使其转变思想观念, 提高水是商品﹑节约用水﹑安全用水等意识, 同时应让农民群众明白, 国家对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 今后的日常运行﹑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需要通过合理的水价来解决。建立水费定期公示制度, 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 让农民群众吃上明白水﹑放心水。

2.5 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多元投资机制

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最大困难是资金短缺。农村饮用水工程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 建议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加大投入力度, 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首先, 各级政府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并逐年增加。对一些经济欠发达、农民承受能力有限的农村亏损小水厂, 及时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其次, 对大型的农村饮用水工程, 要积极组合包装立项, 争取国家、省、市支持。第三, 有条件的乡镇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 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第四, 坚持“谁投资, 谁受益”政策,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介入项目建设, 通过市场化运作, 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第五, 从村集体资金中提取一部分和由用户自筹一部分。另外, 供水企业在管道安装费用上要给予适当优惠。

2.6 强化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首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改革工程管理用人制度, 实行岗位责任制, 以岗定薪。其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村供水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定期对工程管理人员开展水利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技能培训。

2.7 健全监测体系, 确保工程供水质量

水质监测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加强疾控机构建设, 落实人员和经费, 更新仪器设备, 尽快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 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类饮水系统进行水质监测, 通报水质状况, 指导农民饮用安全水, 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对集中式供水工程, 要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要加强对农村打井取水的监督管理, 禁止和限制任意打井取水。

2.8 加大扶持力度, 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水利部门应免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的水资源费;卫生部门主动承担起水质化验和水质监测任务, 并优惠或免收水质检测费用;财政部门免收工程污水处理费;税务部门减免工程管理单位的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电力部门免收工程电力设备增容费。

2.9 建立改造基金, 保证效益持久发挥

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更新改造基金:一是由有关部门划出一定面积的“耕地”、“林地”、“坡地”或“鱼塘”作为更新基地, 更新基地收入作为工程更新改造资金;二是对于有城市供水或企业供水任务的工程, 可以通过提高城市或企业用水价格, 将水费增收部分纳入工程更新改造基金。 (指导老师:龙振华、余周武、田山珊)

参考文献

[1]陈楚珍.湖北农村饮水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实践和思考[EB/OL].湖北水利网, 2014-02-20.

[2]汪富贵.对认识和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机制的思考[EB/OL].湖北水利网, 2012-05-23.

[3]邓沫平.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 2012 (05) .

3.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篇三

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

首先,要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归根结底就是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人的生命权不能保障,那就没有任何利益可言。所以,搞好安全生产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

第二,要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任务。小康社会的标准,不仅仅反映在经济指标上,更重要地反映在人民群众生活的质量指标上,反映在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环境上。如果事故不断,人们的生命安全经常受到威胁,安全健康得不到保障,那还算什么小康社会?未来的小康社会应当是一个安全文明的社会,是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因此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之中。

第三,要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建设和改革任务的新要求。比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就包括安全生产的整治和监管;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也包括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安全监察执法;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也包括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文化产业的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也包括采用新的技术、新的手段、新的科技成果,来增强安全工作的科技含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按决策、执行、监督和协调的要求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也同样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内容等等。

二、围绕大泉州再思考,认真剖析当前我市安全生产状况和管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齐头并进,给经济建设注入了生机和动力。但是,由于我市企业量多面广,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企业规模,其安全生产的基础非常薄弱,管理方式粗放,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尤其是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的数量很大,其它生产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据统计,仅2003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了15254起,死亡1021人,受伤11231人,直接经济损失2539多万元;火灾事故发生2526起,直接经济损失1611多万元。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自1998年以来,我市采取了许多应对措施,一是在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及企业五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根据“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受纪”的基本要求,逐级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以“政府统抓”组织各项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四是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消除安全隐患;五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促使人民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六是加大安全生产负责事故的查处力度,促动各类人员增进安全监管的责任感;七是强化各级政府组织领导作用,各级、各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工作逐步深入。通过采取上述各种措施,安全生产严峻局面逐步得到改善。

三、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要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提出新要求。

1、要进一步健全五级安全管理网络,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市政府提出在全市建立五级安全管理网络的构想,经过几年的建设,目前我市五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基本形成,但是仍不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安全管理必须有健全的网络,否则,工作落实不下去。各级要有管理机构,各行各业也要有管理机构。除此,各地要认真研究如何加强乡(镇)、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建设。

2、要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执法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应负职责的一种制度。现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不起来,究其原因,就是责任制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从上到下呈现层层衰减,逐级弱化的趋势。为了强化这方面的工作,市政府于2001年制定了《安全管理奖惩暂行规定》,2002年又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各地都开始运作,这个《细则》要经过实践,不断完善充实。总之,要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

3、要积极发展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引入专业服务和专家服务的轨道。

安全生产涉及面广,覆盖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安全管理有法可依,但不能单纯靠行政手段来解决问题。各行各业的安全管理重点不同,防范措施相差甚远。安全生产管理应逐步向专业化、专家化转变,积极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组织很有必要。《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它是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积极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安全生产的客观要求,作为政府,一要扶持,二要指导,三要监督。

4、要依法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作出不少规定,同时也赋予各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行政执法的职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已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何依法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主要是依靠企业本身的自我约束行为,也要依靠行业管理,还要加大国家监察的力度。因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要成立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察队伍,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察;二是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以及乡(镇)干部中聘任安全生产监察员,赋予一定的行政执法职能,有限定地行使安全生产国家监察职权(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职责),按照上级部署,有计划、有组织、按程序地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5、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监督管理群防群治。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要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必须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群防群治。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一要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心;二要实行群众举报有奖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四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6、要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整治,努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从我市的情况看,安全生产隐患相当严重。除了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是全省重点大户外,“三合一”厂房,综合性工业大楼、国有企业的出租房,跨区企业,商住楼夹带生产性企业,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如个体非营运车辆、农用车、港田车、柴三机、拖拉机、渡船非法载客;个体非法矿山开采;个体液化气营销活动;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营销),土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国有企业设备老化,个体企业因陋就简,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包括苯中毒现象等等,都是严重的事故隐患。这些情况都必须通过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来解决。各级各部门都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都要针对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努力寻找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有组织地治理安全生产环境。

4.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篇四

农机安全生产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和农村文明建设。因此,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是搞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一、建立完善的农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1、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隋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些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保证,才能改变当前农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现状。一是各级政府要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上到下逐级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机制;二是各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把农机安全管理纳入整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农机安全生产得到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群众参与的机制,达到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目的;三是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监管,把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政府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农机安全组织管理体系。

2、充分发挥现有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组织的作用。目前我市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已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的安全管理工作局面。但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协调农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农机安全生产法治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一是严格执行农机牌证管理、农机培训和使用许可制度;二是坚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常规检查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加大治理力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三是坚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四是认真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承诺服务制度。

3、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目前市、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负责,乡、村缺少专兼职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故应重点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管理组织的建设,配齐相应人员,保证必要的经费,形成市、县、乡、村都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格局。同时,明前各级机构工作的目的性和职能,提高农机安全管理组织的工作效率。

二、增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行政执法能力

1、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管机构,是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体,对农机安全生产负有安全监管责任。要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创新监管制度和方法,将不同层次的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责任事项、责任要求以及失职、渎职的追究具体化、明确化,便于依法履行职责,也便于考核、评价、检查、监督。再是建立相应的农机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对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予以奖励,调动其做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制定农机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管理办法。通过制定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管理规定,严把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入口关,实现执法人员专业化,并从监管程序与监管制度上促使监管人员公平、公开、公正履行职责。通过加强对各级农机监管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建造一支适应农机事业发展需要,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农机安全监管队伍,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内外部的协作配合。一是农机安全管理是整个农机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农机化管理的系统作用,加强内部各方面的协作配合,实行从生产、推广、销售、使用、技术检验各环节的全方位监控,从源头上堵塞安全漏洞。二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法院、质检、教育、新闻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局面,全方位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农业机械更新报废问题,达到报废年限的农业机械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制定农业机械的报废政策,给农民一定数额的更新补贴,逐步淘汰大量散落在农村的废旧农机具,消除事故隐患。

4、加大投入,改善装备,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装备设施的投入,配备统一的事故处理车辆、自动检测等设备,实行电子政务,不断提高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农机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水平。

5、理顺农机监理机构关系。农机监理属于公共行政管理范畴,要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列入行政机构序列,人员按照公务员管理,以稳定队伍,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符合国家行政执法职能必有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构履行的规定。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

1、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要将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加大农机安全教育培训的投入,加强农机安全培训教育的基础建设与体系建设,规范安全培训管理,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化的安全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安排做出明确规定,实行岗前、在岗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要突出针对性和适用性,对从业人员重点进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技能的培训,对监管人员则要按照执法要求强化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从多角度、全方位推动农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的提高。

2、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领导,在经费、协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立健全宣传队伍和宣传载体建设,拓宽安全宣传渠道,构建“内部畅通,辐射社会”的农机安全宣传网络。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教育活动,针对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3、创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研究农机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思想、行为变化规律,研究对安全生产的心理需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灵活方式,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内容、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做到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营造关爱生命、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保证安全的氛围,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农机使用者形成遵章守法、规范作业的良好行为习惯,实现在安全意识上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在安全行为上由他律向自律转变。

四、建立农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

农机生产作业的自然环境较差,农机从业人员的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预防监控体系是实现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的前提。要按照国家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动态分级管理,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1、建立科学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机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严格执行有关事故统计规定,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有效;通过研究、分析事故情况,把握规律性,正确判断、预测农机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可能出现的走势,为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适应性、主动性和前瞻性。

2、建立农机事故预防的监控机制。正确认识和把握农机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各类农机作业的实际情况,加强对作业现场以及违法载人、黑车非驾等行为的监控,加强对安全隐患突出环节、事故多发时间的重点监控。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重点监控机制,及时查找安全隐患,督促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个人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落实整改,提高农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要遵循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的原则。各级农机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应急救援现实和发展需要,在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救援队伍、物资保障、信息通讯网络等方面,整体规划,建立起完善的先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确保把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篇五

内容摘要:构建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确保监狱场所安全稳定,是实现监狱根本职能和首要任务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一个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构建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实现监狱的有序安全稳定,必须针对工作中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

关键词:监狱 安全稳定 长效机制

构建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确保监狱场所安全稳定,是确保实现监狱根本职能和首要任务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监狱机关在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工作方面,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已经建立起一套科学、健全、有效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监狱安全稳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狱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依然十分严峻,制约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有效运行的问题依然突出。本文结合多年基层工作实践,就构建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对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基本涵义的认识

机制,简单的说就是使制度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配套制度。长效机制则是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监管安全长效机制,是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实现监管安全长期稳定的制度体系。正如一则故事所讲:有七个人住在一起,每天共喝一桶粥。一开始,他们抓阄决定谁来分粥。于是乎每周下来,只有自己分粥的那一天是饱的。后来他们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腐败,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他,贿赂他,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瘴气。然后大家开始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最后想出来一个方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它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人都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大家从此才能平安地过下去。

构建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就像建立一个“轮流分粥,分者后取”的游戏规则一样,需要针对监管安全工作,制定规则,建立制度。所建制度,既要有可操作性,又要有功效性,既利于提高执行的效率,还需要增强执行的自觉性,以确保各项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最终实现监狱的长期安全稳定。

二、对监狱安全稳定规律性的探寻

确保监管安全是监狱的硬任务、第一责任。在监狱安全管理上,中外监狱不论东方还是西方,对于实现监狱的安全,大都形成了物质防范是基础,制度管理是保障,警察队伍是关键的共识。

首先,万无一失的物质防范是基础。良好的监狱建筑设 计本身,就应当具有很强的监控能力,可以有效的影响犯人的心理,有力地控制罪犯的行为,遏制和消除不安全因素。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狱进行了大规模的布局调整和设施改造,监狱建筑的安全防范功能普遍增强,如监狱围墙安装隔离网墙,大门设臵AB门,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施等,基本扭转了过去那种“监牢不牢”的状况,但离“牢不可破”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全国或全地区没有形成统一、科学的监狱建设标准,各地区、各监狱的监狱建筑设计、设施装备等各不相同,安全稳定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导致不同监狱在建立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的物质保障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构建监管安全长效机制,最基础的就是监狱的建筑设施应固若坚汤,使罪犯完全没有逃跑的可能,彻底打消犯人越狱的念头。

其次,严密科学的监管制度是保障。制度就像游戏规则一样,最讲究其科学性。所谓“科学”,就是简单易操作,并且紧贴实际,符合人本管理原则。科学应该有两部分组成,就如空调电视的遥控器,设计的过程是复杂的,而使用的过程却是简单的。当下监狱工作最为紧要的是各项监管制度的科学化问题。而监狱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缺少设计的,或者说是把设计和使用混在一起了。事实上,这种做法本身就毫无科学可言。对于基层民警来说,确保监管安全,无非就是开展有效的管理和有针对性的教育,做到直接管理。有 些本来很简单的事,却因为我们追求所谓的“规范化”、“科学化”,搞得越来越复杂化了,其中,制度的科学性应当受到质疑。我认为,作为决策者应该深思,有效的制度为什么总得不到很好的执行,究其原因:一方面与制度本身的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是否符合人本管理原则有关,另一方面与领导的重视以及制度的规范运行等有关。实践证明,凡发生监管安全事故,无一例外都与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有关,这也使其成为当前影响监管安全稳定的瓶颈。

第三,管理者,监狱警察素质是关键。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主体是民警,民警能力素质的高低,责任心的强弱,事业心的有无,直接决定着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的效果。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必须依托人力的支撑与保障。监管设施的管理维护,监管制度的执行,罪犯的管理教育都离不开监狱民警。民警队伍的思想认识、责任心、能力等直接关系到长效机制的作用发挥。这也使得加强监狱民警队伍建设成为一个永恒的课题。构建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必须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一关键,为监管安全稳定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影响监狱监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1.安全意识、忧患意识不强。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启示我们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 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在现实工作中,民警对存在监管隐患往往视而不见或见怪不怪,对存在的漏洞听之任之,无动于衷,反映出民警的安全意识、忧患意识不强。

2.制度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打折扣。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是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落实,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其结果比没有制度更糟糕。目前,有章不循、有规不守,不是个别现象。究其原因,除了某些制度在制定时就不切合实际,缺乏可执行的基础以及可操作性不强外,主要是受不负责任的懒、散习气和不正之风的影响,一些监狱的制度平时只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不认真抓落实,在检查考核或年终时,突击“落实制度”。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领导工作作风漂浮,责任意识淡薄,怕得罪人。或者是领导不能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甚至出现在执行规章制度时敷衍马虎,以言代法的现象。致使监管安全隐患、漏洞长期存在,反映出管理机制存在不协调的一面。

3.管理手段相对弱化,民警执法信心不足。近年来,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新要求突出文明管理、弱化专政意识,罪犯维权意识膨胀,身份意识淡薄,过分地强调自身的权利,而忽略了应尽的义务。在这种大背景下,监狱民警管理教育罪犯的手段相对匮乏,特别是对罪犯中对抗管教、消极怠工、无病呻吟等行为不知所措,无所适从。面对这一现状,监狱 民警的文明管理就显得软弱无力,有的民警失去了执法的威信和自信心,往往导致民警在管理中出现“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罪犯的抗拒改造行为,给确保监管改造秩序的安全稳定带来了隐患。反映出监狱法治建设还不健全,需要探索更加科学、有效、丰富的教育方式和手段,需要建立健全更加实用、简便、有效的罪犯考核办法,以适应当前管理形势需要。

4.民警综合素质不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监狱现有民警队伍存在结构性素质问题。部分民警执法理念滞后,岗位能力和执法素质无法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监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在具体执法工作中,部分民警重人治、轻法治,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甚至粗暴。部分民警则缺乏管理魄力和执法技巧,不善执法,不敢执法,面对罪犯的顶撞管理,抗拒改造,许多民警束手无策,形成“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适用,硬办法不敢用”的执法尴尬。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将会影响监狱的长治久安及社会的安全稳定。

四、关于构建监狱安全长效机制的思考

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必须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以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全局工作,着力打造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

(一)树立正确的监狱安全观念是实现监狱安全稳定的 前提。

监狱安全观念是引导民警职工和罪犯科学的认识和解决监狱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必须树立正确的监狱安全观念。

1、树立系统安全观念。就是要把安全作为一个大局、一个大系统,全面抓,系统抓,不能孤立地就安全抓安全,单打独斗,搞片面性。要克服依靠狱政管理人员单打一的观念,以维护监管安全为首任,把刑罚执行、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监狱企业发展、队伍建设等等,都纳入监管安全范畴,建立以狱政管理人员为主,全员上阵、齐抓共管的监管安全工作体系。

2、树立过程安全观念。就是要关注过程,尤其要关注细节,防止整个安全链条在监管过程中出现薄弱环节,发生断裂,影响整个安全链条的稳定性和可靠度。如制度落实出现偏差或落实不到位,就可能引发监管安全事故;管理罪犯中的一个小小细节,如果不引起重视,就可能导致罪犯情绪波动,产生监管安全隐患。

3、树立全员安全观念。是指安全管理在每个人手中,安全没有局外人,保证安全、人人有责,从领导干部到普通民警包括罪犯无一例外都要作安全的主人。监狱实际工作中,虽然有岗位分工,各管一片,但只要涉及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都需要人人关注,相互沟通,协调处理,只有这 样,才能共保安全。

4、树立统筹安全观念。是指对构成安全的各个环节、各个部分搞好综合平衡,比如对生产环节、教育环节、饮食起居环节要统筹安排、统筹考虑、突出重点,兼顾各个部分,防止顾此失彼。防止出现“重生产轻管教”、“重管教轻教育”等顾此失彼,不顾大局的情形。

(二)狠抓制度落实是实现监狱安全稳定的基础。监狱管理的各项制度,都是教训写成的,是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办法。抓监狱安全稳定必须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只有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原则基础上并民主的执行,才能够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和认可,才会演化为一种文化和氛围,生成人们的自觉意识,成为个人的行为准则,进而促进制度的有效落实。同时,监管安全制度要具有高度的权威性,统一性和规范性,要尽可能防止“政出多门”。“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有必要建立一支专业性的制度制定队伍,对目前正在执行的各种管理制度认真进行清理,按照科学、管用原则,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

2.认真抓好制度的学习。抓好制度的学习是落实好制度的基础。监狱民警如果不学习制度,对制度一无所知,或者 仅仅限于一知半解,是不可能执行好、落实好制度的。只有认真学习制度,吃透精神,了解制度实行的目的和重要性,提高贯彻执行好制度的认识,熟悉掌握执行制度每个环节中的要求,对制度的内容、执行的方法步骤、手段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效地执行好制度,不出偏差,从而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

3.抓好领导带头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是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领导带头执行制度能够产生示范效应和榜样作用,有效激励和带动民警更好地执行制度。只有领导干部在落实制度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严人先严己、严下先严上,才能切实树立起有法必依、照章办事的良好导向,树立和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也只有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制度而不是破坏制度,才能够促进制度的落实,提高落实制度的执行力。

4.要抓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监督检查是确保制度落实,保障监管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正确运用好这一手段,可以提高监管安全的实效性,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其目的就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堵塞安全漏洞。要推行和学会“走一遭、查一路、保平安”的“闭环式”安全检查方法,使不安全隐患在“走动”中发现,在现场中予以解决处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工作的责任心,确保 实现动态监管安全。

(三)加强民警队伍建设是实现监狱安全稳定的保障。监狱民警是监狱工作的主导者、组织者、实施者。民警队伍建设抓不好,监狱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都没有保障。加强民警队伍建设,不妨尝试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开展人本管理。

1.合理设计职位。合理设计职位一方面需要管理层对监狱机关的每一个职位的工作量、难度和技术水平进行综合测算,再根据测算的结果对不同职位配备相应的警力。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人多岗,多人一岗,部分岗位没有人愿意担任,民警之间工作量极不平衡的现状。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每个职位要有用武之地和一定的发展空间。一个人的工作若其职位发展空间太小,不足以向他的能力挑战,其结果不是不愿干,便是很快变成“老油条”。我们常常也会感叹:“想不到满怀壮志的年轻人会一个个地消沉下去”。其实,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可能不是青年民警个人的问题,而是职位发展空间太小所致。这就需要管理层在设计职位时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在设计职位时只对工作的结果和追求的目标进行确定,对工作过程和细节无需诸多限制,充分调动每位民警的积极因素,发挥其创造力,才能提高达到目的的时效。

2.用人重其能力和大节,而不求全责备。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必须要有某些特定的才能。所以某一职位的合适人选,不一定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通才,而只要精通某一门武艺的普通人才。所以在考虑用人时,只要这个人能胜任某些工作并会有突出表现,那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他,如果再将职位与其志趣街接起来,更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其个人的发展,尽管他有其他短处。但在监狱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少数干部因有一些与职位无关的缺点而得不到任用。这就要求决策者要认识到人本管理的核心是“人”,即使是能力非常强的人也应安臵在适合其能力发展的岗位上。

3.责任追究中体现人本思想。监狱工作本身就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所有民警在工作中都不希望出现事故,但由于现阶段经济、技术等客观因素的制约,罪犯脱逃、伤人等监管安全事故很难完全避免。社会上很多行业都不可避免会发生安全事故,但在责任追究中,领导层应有人本观念。首先要分清事故的性质,对那些可以作为而不作为、因工作的失职、渎职或玩忽职守造成的事故,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而对于那些不能作为或难以作为的事故处理应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原因。经常听到监狱民警说:“自己在家睡觉都能睡出处分来。”民警在这样的压力下工作,只能小心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根本没有精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此在追究责任中应体现人本思想。

4.用足激励手段,完善激励机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除了金钱和基本的需要 之外,还有许多精神层面上的激励措施需要我们不断的实践和摸索。如《非金钱激励员工的108种手段》中提到的榜样激励、目标激励、授权激励、尊重激励、沟通激励、信任激励、宽容激励、赞美激励、情感激励、竞争激励、文化激励、惩戒激励中的108种激励手段,感觉很好,很受益,这为我们积极探索民警队伍建设的新途径,不断完善民警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提供了思路。

5.实施权责对等的原则。权责对等是指管理者使组织成员所承担工作的责任和权利基本相等。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只有做到了权责对等,才能真正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激励人们工作的热情。监狱民警作为一种高危职业,承担着监管改造和组织生产两大任务,承担着监管安全事故的巨大风险,这就需要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利。现有的法律,对监狱人民警察规定更多的职权或者工作要求,其中没有一项体现人本精神。实施权责对等,应将民警的物质保障权、工作知情权、工作建议权、劳动保护权等最基本的人本权利纳入其中,并且只有将这些权利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使监狱民警真正负起责任,才能产生较高的工作效率。

(四)做好罪犯改造工作,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是实现监狱安全稳定的根本。

建立监管安全长效机制、促使罪犯平稳顺利完成漫长的蜕变过程,我们需要树立循环论的理念,即要树立“运用一 切手段促进罪犯进入良性循环的改造轨道,运用一切手段切断罪犯进入恶性循环的环节,从而实现监管安全长效稳定”的理念。

1.正确运用罪犯改造良性循环论理念。人的行为与心理是遵循知——情——意——行的运动变化规律的。只有形成认知,才能对具体事物产生感情,而后产生行动的意图、目的,最后作用于自己身体转化为具体行动去贯彻实现自己的认识。运用罪犯改造良性循环论理念,首要需要明确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具体环节。即:认罪服法——服从管教——积极求改——获得可预期的奖励分——受到监狱行政奖励——受到法院刑事奖励——积极求改……对这一良性循环思路,不仅我们民警要确立稳定地认知,更需要罪犯自己确立这种认知,并形成其稳定的改造认知、改造意志。

2.强化罪犯对改造良性循环的认知。知是这个运动变化过程的最初一步,形成知有两条途径,即: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罪犯个性与监狱环境的碰撞、磨合形成直接经验,民警的明确教育形成罪犯的间接经验。很显然,后一种途径比前一种途径要有益的多。要让罪犯形成改造良性循环的稳定认知结构,在监狱这个特殊的环境下,必须要民警带着明确意识、明确目的向罪犯灌输循环论理念。我们可以时时讲、事事讲,大会讲、小会传,要结合监狱的各种制度,结合对罪犯的奖惩,让罪犯明白道理、体会这种理念。只有通过言 传身教,日常点点滴滴的教育灌输,才能达到让罪犯形成改造良性循环认知,自觉的践行良性循环,自觉的避开恶性循环。

3.积极营造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外部环境。罪犯改造的良性循环,需要一个良性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在监狱这种特殊的监管环境下,外部因素的强制灌输作用、外部环境的潜移默化作用相对于其它环境更为突出。营造良性的外部环境,一方面是努力营造公正、严格的执法环境。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体现公正、严格,更能让罪犯直接感受到刑罚、法律的公正、严格。在这样的执法环境下,罪犯才能心悦诚服地接受奖惩的结果,才能自觉地进入法律规定的服刑改造的良性循环中。另一方面是努力营造体现人文关怀的管理环境。进一步发挥文化对罪犯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稳定的作用,促进罪犯群体良性主流文化的形成。在公正、严格执法中体现人文主义,给罪犯更多的人文关怀,对于罪犯平稳、顺利度过漫长的服刑生活具有其独特的作用,也是改造罪犯的应有手段。

6.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篇六

一、课题研究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目标

明确我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定义、基本内涵以及构成要素与系统化结构关系,分析我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薄弱环节,提出强化我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所需的重点对策或建议,为健全与完善我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研究内容

1.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2.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主活动包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文化建设和本质安全化。

3.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包括政府监管支持体制、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支持体制。

4.社会参与体制建设包括工会参与、企业协会参与、社会监督。

二、课题研究主要成果

(一)提出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内涵及其建设理念、构成要素以及要素间的系统化结构关系

1.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定义和内涵。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指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涉及工作领域(核心要素)的功能

及其各领域(核心要素)间能够长期有效地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内涵是以企业自主活动为中心的、以政府安全生产监督与指导体系为

保障的、以研究与服务机构体系为科技支撑的、以社会参与体系为公众监督促进的、四方体系

有机结合并融入社会经济过程的国家安全生产可持续性发展过程与方式。

2.提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安社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

理念,必须坚持理念、要素、系统化结构关系三位一体的建设原则。

3.提出了“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体系、企业自主活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和社会参与”四大要素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中的具体职责与作用,分析了四大要素之间的系统化结构关系,并提出

了要素运行需遵循的PDCA 运行机制。

(二)全面、系统分析了我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重点对策与建议。1.安全生产政府监管体系

(1)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

1)明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系统构成,并梳理现有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明晰现行有

效的安全生产法规项目与内容,提出安全法规体系制修订项目以及保障措施,建立安全生

产法规体系更新机制。

2)废除过时标准,明晰对应于法规条款要求的且必须执行的有效标准以及应纳入部门规章的标准,或将部分现行有效的标准升级为部门规章,强化标准内容要求的权威性。

3)将《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合并为一个安全生产基本法,完善作业场所职业

健康监督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在《安全生产法》中增加特种设备之外的其它危险性机械

在内的企业安全使用机械的义务,增加包括班组长培训和危险作业配备资质性作业主任等

在内的强化企业现场自主管理体制的要求。

4)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法律依据,在制定计划时充分论证计划的内容与要求,强化计

划的权威性、科学性。

5)对《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明确从工伤保险基金安排事故预防专用资金的方法、途径和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的立法,加强其可操作性建设,形成工伤保险和责任保险相互补充共同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服务的模式。

(2)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

1)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条例》,明确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任用资格、培训、权限和责任、监督程序和方法。

2)提出了国家、省、市、县等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分工建议,建立并实施安全生

产内部监察制度,规范上级对下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监察与指导,督促各地执行全国统一的监管工作。

3)以全国安全生产普查为契机,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为提高我国安全生产

监管效率提供信息保障。

2.企业自主活动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配套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将风险评价方法纳入

配套的实施办法与细则之中,并对企业实施培训。

2.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将理念、方法、实践三位于一体的零事故活动,促进企业通过开展危险预知、手指口唱等具体实践方法,营造全员参与的预防型企业安全文化。

3.完善设备本质安全化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等制度,加大企业设备本质安全化投入,把其与现有

安全生产要求和制度予以有机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化水平。

3.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1.加大对政府监管技术支持机构的支持与投入力度,合理兼并规模较小的技术支持机构,强化中

央技术支持机构与地方技术支持机构的协作指导关系,建立由中央与地方技术支持机构形成的技术协作网络。

2.加大对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力度,并强化政府监管技术支持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的支持作用,避免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行为的过度商业化,提高各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能力与效果。

4.社会参与体制 1.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组织体系,严格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发动职工参与和监督企业

安全生产活动并予以制度化,制定工会与政府部门定期沟通制度,实现与企业和政府部门一体化同步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总局与企业协会定期沟通制度,指导企业协会和团体与政府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同时

给予一定的支持(如经费、行政事项委托)。

7.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篇七

保障饮水安全, 维护人的健康生命, 是当前水利工作的第一要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对于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 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浙江省自2003年启动“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以来, 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2006年底, 省政府按照中央“东部地区要率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要求, 决定进一步加快步伐, 将“十一五”规划目标提前到2009年完成, 力争在全国率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截至2007年12月底, 全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已累计完成投入60.5亿元, 新增农村供水规模215万t/d, 解决了1万多个行政村, 83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全省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已提高到86%。

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数量的增多, 如何保障这些工程能长久良性运行, 已是非常迫切地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分配的不平衡性及地域性差别等原因, 农村居民实际用水量少、水费收缴率低、供水工程效益差、运行管理难以维持等管理问题日趋凸现。为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保障广大农民的饮水安全, 省水利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全国率先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部署, 在2008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 抓好县 (市)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的试点工作, 积极探索创新, 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长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的要求, 针对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的类型及特点, 通过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经验, 以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管理主体到位、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为指导思想, 提出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的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类型及特点

2.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类型

(1) 通过城镇水厂管网延伸到农村。

其特点是农村用水户距城镇水厂较近, 居住相对集中, 水厂供水规模较大, 既对城镇工业、企业、机关等城镇中心供水, 又将管网延伸到周边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方式有2种:一是从水厂到龙头由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二是由自来水公司与乡镇分级管理。农村生活用水水价等于或低于城市水价。此类型水厂具有一定的规模效益, 水质水量及运行管理能够保证, 基本属市场化行为。

(2) 以乡镇政府所在地或联村建的分片集中供水工程。

此类工程分几种情况:在经济较发达的平原丘陵地区, 水厂覆盖面大, 规模也较大, 一般在3 000 t/d以上, 水厂供水对象以农村居民为主, 也有工业、企业用水, 水厂虽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 但经济效益相对较好, 水质水量及运行管理能够保证, 可按市场化运作。而在经济中等发达及欠发达的偏远山区, 水厂规模一般为500~3 000 t/d, 当地工业、企业较少, 水厂供水对象主要是农村居民, 由于农民用水安全的意识还不是很强, 实际用水量很低, 水厂经济效益较差。在一定时期内, 水厂供水属准公益性行为, 需要一定的政府扶持, 这类水厂今后的长效管理问题, 是本次需要重点探讨的范围。

(3) 偏远山区及海岛建设的小型村级供水工程。

这类工程的特点是, 供水规模小, 数量多, 分布广, 制水工艺简易, 工程无专业人员管理。水厂供水纯属公益性行为, 是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也是政府扶持关注的重点。

2.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特点

(1) 分布广、规模小、数量多。

浙江省农村居住分散, 特别是偏远山区和小岛, 为解决当地的饮用水, 有些地方必须以自然村或几十户人家为单位建设饮用水工程。据统计, 目前已建成日供水量在200 m3/d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1 700多处, 日供水量20~200 m3/d的村级供水工程有7 000多处, 还有一些20 m3/d以下的饮用水工程。这些偏远而又分散的饮用水工程管理具有一定的难度。

(2) 农民实际用水量小、成本高、供水工程效益差。

由于目前农民安全用水意识还不是很强, 为了减少水费支出, 农民家里常备有2套水管:一是水厂自来水水管, 用于饮用;另一套是自备浅井水管, 用于生活用水。因此, 实际用自来水水量很少, 人均日用水量不足20 L。水费收缴率低, 直接影响水厂的经济效益。而由于农村居住的分散性, 输配水管道较长, 有些山区位置较高的地方需要几级泵站, 致使供水成本高。因此这种高成本、低收入, 使管理单位经济效益差, 入不敷出。

(3) 农民对水费的承受能力低。

通过调查了解, 欠发达地区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为0.5~1.0元/m3, 水价过高, 可能导致农民少用或不用自来水, 返用不安全的土井水等情况发生。需要在相应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教育。

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建设任务

(1) 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主体。

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又分散的特点, 要在县、乡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把全县 (市、区) 乡镇政府驻地、单村及联村的集中供水工程统一纳入水源管理、卫生监测、供水安全等规范管理范围。配备专业人员、设立专项资金、制定考核办法对县 (市、区) 、乡镇、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运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2) 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制度, 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县 (市、区) 农村饮用水管理机构对全县 (市、区) 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各乡镇在乡镇水厂或乡镇水管站中增加农村饮用水管理职能, 由专职人员统一管理辖区内联村或单村饮用水工程;联村或单村饮用水工程由联村或单村成立的专职管理委员会或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 各村落实村级专职管理员。

(3) 设立专项资金、落实优惠政策。

公益性较强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应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资金扶持, 设立农村饮用水工程专项管理资金;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水价补贴、考评奖励及管理人员工资补助等。同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主要从降低农村饮用水工程供水成本的角度出发, 减少各种税费、优惠用电价格等。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的通知》中提出的“农村生活用水不收取水资源费、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等, 运行电费给予优惠”的要求, 在政府政策的优惠扶持下, 使供水工程降低成本。利用市场机制和水价调控, 推进饮水安全工程效益社会化、市场化进程。

4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的保障措施

4.1 建立科学水价机制, 强化价格管理

(1) 农村用水现行水价及存在问题。

浙江省农村供水水价基本能够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城镇水厂管网向农村延伸及乡镇集中供水的农村生活用水水价基本上不高于城镇生活用水水价, 在近几年新扩建的农村供水工程中, 都以户为单位安设水表计量收费, 乡镇及以上工程水价由当地物价部门审批, 居民用水一般为1.0~2.0元/m3。分散式小型农村供水厂 (站) , 一般由村民委员会自主确定, 一般为0.5~1.0元/m3。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价单一、低成本。现行的水价确定方式主要从成本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出发, 与用水量的多少无关。在缺水地区既不利于农民节约用水意识也不利于供水企业效益的提高。二是农民用水安全意识较差。在地下水比较丰富或有溪流水的地方, 由于当地农民安全用水意识较差, 为了减少水费支出, 农民家里备有2套水管:一是水厂自来水水管, 用于饮用;另一套是自备浅井水管, 用于生活用水。因此, 实际用自来水水量很少, 人均日用水量不足20 L。人均用水量过少, 一方面水费收缴率低, 直接影响水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居民用水量少, 供水工程流量小、流速低, 水池与管道中水停留时间过长, 易产生二次污染, 不利于饮水的安全。

(2) 确定合理水价的思路。

一是要从补偿合理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出发, 逐步按社会平均成本核定水价, 以约束供水成本的上升。要大力推进区域供水, 以降低投资成本,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并要逐步做到同一供水区域内城乡用水同价, 以减轻农民的水费负担。二是从紧核定农村供水价格。农村供水价格由制水成本、输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 不能在供水价格外单独向农民收取水增容费、水厂建设费、材料费、施工费等。农村供水厂和管网的建设、运行费用应纳入到供水成本中, 在水价中解决。三是针对农民安全用水意识较差的问题, 利用水价的调节作用, 逐步推行两部制水价、用水定额管理 (超定额累进加价) 等制度, 来提高农民的安全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意识。在水资源较为丰富、农民自备水源比较多的地区, 为促进农民安全用水的意识, 可试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方式, 即每月设基本水量和水价, 少于基本水量按基本水价收费, 超过部分按计量水价收费。在浙江省海岛缺水地区为了节约用水, 推行用水定额管理 (超定额累进加价) 制度。用水定额管理是对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设定每月的基本用水额度, 在定额范围内水价较低, 如果用水超过定额, 超额部分将按高一些的价格收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城市开始推广阶梯式水价, 以“价格约束”来提醒居民节约用水。四是农村自来水价格要实行公告制度。为防止人情水、关系水、偷漏水的发生, 杜绝乱加价、乱收费、乱摊派的出现, 应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制度, 提高水价政策的透明度。为使农村自来水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更加科学、公正和合理, 应按规定实行听证会制度。

4.2加强行业监察和社会监督, 完善工程养护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各级水利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和行业管理, 规范经营管理者行为, 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 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快完善工程维护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尤其要注重为规模较小的单村、联村供水工程提供维修、技术咨询等服务。

4.3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网络, 加强水质检测、监测

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资金,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 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供水水质的检测、监测, 优化检测指标和监测频率, 有效评价供水水质。对供水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督促经营管理单位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饮水卫生和环境卫生知识, 提高农民的饮水安全和健康意识。

4.4强化水源地保护, 做好防冻防洪防毒等防灾应急预案

为保障广大农民的饮水安全, 各地要做好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清除上游污染源, 设立水源保护地公示, 并设专人巡查制度。规模较大的供水工程要编制防冻、防洪、防毒等防灾措施应急预案, 规模较小的村级饮用水工程以乡镇为单位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制, 建立应急反应体系和信息监测报送、快速反应机制。

4.5 加强信息化建设, 提高科学统一管理水平

各县 (市、区) 级管理机构建立与各乡镇、各主要供水厂联网的农村供水信息化平台, 在平时进行科学管理, 及时掌握各供水工程的运行情况, 在出现旱、涝、洪灾等灾害时能及时调度, 保障农村饮水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张汉松.深化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工程良性运行[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07, (2) :65-67.

8.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篇八

安全是交通的永恒主题,交通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着力在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就构建我省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谈一谈体会与思考。

一、强化领导,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只有责任落实到位,才能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部门协调抓,相关部门具体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五个强化”:一是强化行政正职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负责,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对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和经费、设备方面的存在问题应予以重视,努力解决好。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人人都负起相应的安全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特别是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必须全面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必要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三是强化县、乡、村、船主“四级”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三长”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55号令及交通部、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四是强化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保证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坚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不管哪一级领导,或具体工作人员,不管对哪一项工作业务,凡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谁审批、验收、谁检验、认可、谁发证,谁就要负相应的责任。各级各部门都要逐项落实到位。并通过分级管理去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都有两个方面的责任:一是因直接管理而负有的责任,二是对下一级进行部署安排、组织协调、监管督查的责任。一级管一级,强化考核、强化落实。五是强化安全管理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基层、到现场、到岗、到人,同时组织考核组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规范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范交通行业安全监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落实好“六项制度”:一是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任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情况,交流工作,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布置工作;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分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二是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一方面,各单位行政正职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省政府、交通部及交通厅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事故,认真做好事故月报、快报等统计工作,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三是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三结合、三为主”(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以专业为主;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监督检查方法。围绕“自查、检查、督查”三个环节,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年终组织考核,并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依据。四是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举报制度。落实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对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建立健全受理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五是安全生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责任“倒查制”,从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倒查责任,严格追究相关部门、企业和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六是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监管的先进典型经验,披露严重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违法行为,通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责任制考核情况。还有建立安全生产联席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登记制度等。

三、加大投入,夯实交通安全监管基础

各级交通部门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经费问题,改善安全基础设施条件;要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科技含量,增强安全监管手段。

一是组织实施撤渡建桥和渡口渡船改造项目建设。逐步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和出行安全问题。

二是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步伐。认真做好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工作,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合理确定规模,优化站场设计,确保建设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扎实搞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大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扎实推进国省道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整改、交通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加强公路养护,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清理路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是依靠科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级交通部门积极引导运输企业,做好GPS或行驶记录仪的推广使用,以出租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高速公路、运距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为安装GPS的重点车辆,逐步建设全省汽车GPS安全服务系统。

五是地方海事部门要按照“夯实双基”的要求,以“二江三湖”和“四客一危”为重点,加大全省海事系统基层单位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的投资力度,改善基层执法手段,启动水上搜救体系建设,适应当前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水上救援的需要。

六是研究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充分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调控手段,建立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四、强化监管,严格交通安全生产源头控制

(一)认真履行道路运输“三把关一监督”职责,强化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一是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要重点加强对旅客和危险品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管理,加强对客运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分类指导。二是严把运输车辆技术关。要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贯彻《通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的配套规

定、标准和规范,加强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防范机械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三是严把驾驶人员从业资质关。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驾驶员聘用制度;建立客运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四是加强对客运站的监督。要督促客运站加强安全管理,配备好安检人员、安检设备和设施,落实好“五关”,认真查堵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严格实施客车日趟检制度,严格出站实载核查,严禁超载客车、人货混装的客车出站。

(二)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加强船公司、船舶、船员管理,强化对船舶检验、船员考试发证、航运公司审批及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监督管理和过程控制,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一是规范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不合格的航运公司进入航运市场。二是要加强船舶检验,禁止低质量船舶进入航运市场,并积极稳妥地推进船型标准化,加强对老旧船淘汰步伐。同时要加强船员的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船员的安全技能。

(三)加强交通工程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重视公路交通安全,实现人、车、路的协调发展。公路设计部门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安全和方便,真正体现以使用者为本的新的设计理念。二是规范港口建设建设工程项目和港口生产系统的安全评价管理。根据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的《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港口建设、经营单位做好港口建设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以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促进港口建设和经营生产安全,保障港口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四)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整治。治超工作要突出源头管理,完善监控网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要继续以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为重点,开展路面执法工作;继续严厉打击外挂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以驳载为手段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坚持全省联手联动,继续加大对超限超载严重地区的治理力度。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过程中,要杜绝公路“三乱”以及不经检测就罚款和只罚款不卸载的行为。

(五)深化交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是各级交通部门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与深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盯住“六个重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车船、渡口渡船,完善监管体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多部门联合,多地区联动,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五、完善预案,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

9.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篇九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镇成立**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唐陵川任组长,于杰任副组长,综治办、卫生院、工商所、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和指挥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我镇各相关部门之间为了整合资源,加强沟通,紧密配合,联合作战,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使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据各自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制定了部门联动和定期联系制度,加强交流与合作,努力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增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整体效能。

三、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司法衔接。

**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采取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根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对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对涉嫌犯罪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决不以罚代刑;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行为,我镇也会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

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我镇在工作中狠抓食品生产加工源头。从生产加工环节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因为食品安全问题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只有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卫生状况,才能为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好基础保障工作。

首先,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人员不断宣传教育,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其次,充分发挥地方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快村社的基层干部和专门监督人员、执法人员等力量组合搭配,更大地发挥地方基层组织的作用。最后是区域监管责任全部落实到人。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食品、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监管责任全部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突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被动局面,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理。

我镇在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期间,完成了如下工作:一是完成全镇普查,完成所有食品安全的普查工作。二是全面建立档案。三是实现全部动态跟踪管理,要确保对辖区内的每一个重点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实现动态跟踪、有效管理。

五、营造氛围,构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长效机制。

我镇设立专人为食品安全宣传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以食品安全宣传橱窗(专门设立)和黑板报为载体,定期刊出食品安全有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辖区广大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及时反馈本社区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四是在重要节假日来临前组织一次专门宣传。

六、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高监督技术水平。

为了完善我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整合现有的检测资源,实现检测信息共享,建立企业自检、行业自律、部门监督抽检的检测体系,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七、发动群众,建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

我镇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保护和实现好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设立了专门人员接待,为群众监督食品安全和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通畅、有效的渠道。同时我镇鼓励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

揭露食品安全事件。欢迎媒体客观、准确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

八、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货渠道混乱。经营者店主多数依据食品外表是否有变质破损的迹象来判断食品的好坏,对食品的其它方面不太关注,由此导致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食品品质难以保证。

2、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进货台帐问题严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多数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对于进货台帐和保存进货发票的意义认识不够,导致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货台帐的建立健全情况不甚理想,存在问题者十之八九。

九、解决思路:

1、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实行重点监管。提高巡查频次,同时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此外,还应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货渠道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食品进行抽检,如食品检查不合格,则应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2、结合宣传橱窗(专门设立)、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从而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对进货台帐有深刻的了解,改变观念,自觉建立台账,保存发票。

十、对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

1、提高基层对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水平,加大对基层人员的培训和检测设备的配置,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技术水平。

2、解决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减少监管交叉,防止监管空白,推动监管合力。尽快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10.执行力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 篇十

市委书记陈安众在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调、权责分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这对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作为一名在执法一线摸爬滚打多年的城管工作者,笔者尝试就如何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展开浅论。

我市自2002年开始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城市管理目前总体上运行良好,管理效能日渐提高。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尚有一定差距。笔者以为,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必须从队伍建设入手,建立完备的路段管理权责体系,加强部门协调,完善保障措施,创新执法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一、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效、严明的城管“新军”。

孔子云:修己以安百姓。九江市执法局组建仅五年,是一支年轻、充满朝气的队伍。队伍平均年龄不到30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94.3%。但这支队伍也存在着干部队伍年龄梯度结构不合理、专业素养配备不齐、从政经历单调等不足。部分一线队员存在业务不熟、经历单纯(很多刚从大学毕业走向社会)等问题,导致目前城市管理中依然存在思路不多、方法单一和办案技能低下的现象。建议首先从干部配置上配足、配强,让不同专业、不同经历、多种年龄结构的干部进入队伍中的中层甚至高层,从而提高城市管理决策机构的指挥效能,更好地把握形势、驾驭全局,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出点子、谋思路、定决策。要在全局积极倡导并形成“少谈理论,多讲实战”,“既讲战略,更重战术”,“多谋操作,力戒虚浮”的务实政风,使整个城管指挥系统更好更高效地运作。

其次要加强基层执法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城市管理涉及到数十部法规、上千个法条。执法者若不精能法规、精能业务或者经验欠缺,就必然导致乱执法、乱作为或不作为。应经常性地开展法规闭卷考试,将日常应用较多的法律条款和办案技能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在教育形式上要改变只在会上讲大道理的做法。业务培训既要讲基本理论,更要注重具体操作技能,注重细节,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具体要做好“四书”、“两录”、“两票”、“一证”的制作、填写方法和格式方面的学习。“四书”指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听证通知书,“两录”即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两票”即罚款标据、收费票据。“一证”指送达回证。针对部分队员临场处置经验不足的问题,可现场设计情景模式,由有经验的老队员表演处置、应对方法,演示如何在语言、行为上做到既文明又不失威严,集体执法中处置矛盾较大事件时如何做好队员分工,如何把握分寸、临机应变等。通过多层次培训教育,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城市管理执行力才能进一步增强。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作风教育,切实有效地改进政风,塑造城管新风尚、新形象。

二、落实定人定岗,构建完善的路段管理权责体系。

市容管理动态性、反复性强,必须从制度设计上切实建立起人、事对称,权责挂钩的完备体系,达到事有人管、路有人包的权责统一。

(一)定人定岗,不留空档。可仿效公安部门“片警”制度的做法,将涉及城市管理的每一路段、每一个点的管理责任依次明确划分到大队、中队及每名责任队员。大队长负管理全区总责,副大队长负责所分管街道(乡镇)辖区,中队细分落实各社区、各路段管理责任到普通队员。重心下移到中队,中队长负本中队辖区总责,副中队长负责管片,责任队员管路、管点。达到不留盲点、不留一处死角,覆盖城市每条街巷、每条支路、每个社区。

(二)依托政府,紧密联系。紧密依托基层政府,逐级与区政府、街道、社区紧密协作配合。大队长联系区政府,中队长联系街道(乡镇),责任队员联系社区(村),确保每一社区(村)至少有一名责任队员为联系人或驻点人。

(三)集中整治,攻坚攻难。日常工作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对重点、难点、热点路段须集体攻坚的,可针对实际情况,采取中队内部全员集中、大队跨中队调派、市局跨大队调派等集中方法,不定期实施集中整治、交叉执法,以加大执法威力和效力。

(四)完善考评,奖优罚劣。将个人考评与单位考评有机地结合起来。个人考评采取按职位、权责同位考评的做法,即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责任队员五个层次横向比较、考评,达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绩效。考评细则应尽可能量化,方便操作。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分数按一定比例计入总分。每季度对各单位、各责任人打出一个最终考勤评分,分数张榜公布,考评结果与单位评优评先、个人评优评先及年终公务员考核挂钩。可评出前三名与后三名,实行奖优罚劣。为配合考评,建立日常工作量化登记制度,中队在做好每天的工作日志的同时,指派专人对责任队员每天出勤的工作量、工作内容及绩效实行登记,对其清理占道、制止乱晾乱挂、清理牛皮癣、规范门头广告、制止乱扔乱倒、拆除乱搭建、办案处罚、收取规费、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内容逐项统计,每周汇总上报,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和内容。

(五)重划职能,合理配置。考虑到与基层政府的衔接配合等问题,建议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调整现行各大队管理分工。即直属大队负责机动支援及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单位(法人)违章建筑查处,其它各大队按区属划分分别负责辖区内除国有土地上单位(法人)违规建房查处以外的所有城市管理职能,包括户外广告(门头)、余土的申报收费等。市局机关(除办证大厅窗口外)不参与广告、余土的审批、收费等具体工作,相关业务科室重点抓好对各大队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适用法律及程序等方面的检查、监督、指导等。

三、加强部门横向沟通、协调,努力培养和营造“大市容”格局,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

市执法局履行的现有职能是从市容环卫、市政、园林、规划等四个部门的剥离出来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从环保、公安交警、工商三个部门剥离出来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但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很多职能是“剥”而不“离”。如处罚乱扔乱倒涉及环卫清扫,处理占道施工涉及到市政部门占道审批,处理乱砍滥伐涉及到园林部门的复栽、定价,查处违章建筑涉及到规划部门的对违章程度(是严重影响规划还是影响规划)的认定和规划审批材料的调取,治理油烟污染和施工噪声涉及到环保部门的专业检测及环评,查处无证经营涉及到工商部门的发证审核、市场建设等,遏止路面余土泼洒、带泥上路涉及到建设部门从源头监控土建工地、规范施工企业行为,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涉及到人民法院如何受理、执行的问题(一些法院不愿受理拆除违章建筑案件)。而效区农民私房的强制拆除涉及面更广,如果缺少乡、村、组三级干部的配合、区政府的组织实施,“拆违”则无从下手等。

目前,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的衔接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如处罚余土泼酒、带泥上路后,因执法局无清扫、洒水专业队伍,在督促当事人整改上显得被动,难以达到好的清洁效果。联系没有隶属关系的区环卫工人作业,环卫部门要么不情愿要么嫌服务费少等;市政部门负责审批占道施工,但市政部门往往难有市容方面的考虑;园林部门担心市执法局只罚不顾复栽、赔偿,执法局担心园林部门只顾复栽;规划部门只批不罚,对市执法局的认定申请及在办案中调阅审批资料的要求往往不甚热情、主动,造成执法局办案陷于被动,甚至发生过规划部门越权、越位争罚款的事件;环保部门的专业检测若只是为执法局无偿服务,其决不可能甘当这个“冤大头”;个别工商人员为完完成收费任务而对无证经营的马路摊点收费甚至发证,造成部分地段城市管理陷于被动,而在市场建设、市场规划等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上,城管部门也常常难以发声;建设部门对建筑企业的规范施工约束力不够,没有将市容环境的保护纳入监管重点,建筑法也没有相关硬性条款,建筑工地的市容管理从源头抓起便成为一纸空谈;由于法院不愿受理违法建拆除案件,一些企事业单位违章建筑案卷至今仍在法院的抽屈里沉睡;规划审批权上收到市里后,对农民建房申请的受理仍未形成市、区、乡、村、组五级有效衔接,对农民违规私房的强制拆除仍停留在运动式集中整治,日常的强制拆除和动态管理效果不明显等。因此,与各相关部门明晰职责、明确分工、紧密衔接、正确处理部门利益关系非常紧迫。建议在执法局自身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的同时,市政府建立一个强力的行政协调机制,定期协调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有关部门衔接、职责划分、有效配合等问题,化解部门间因利益或责任而互相扯皮、互为掣肘、互相推诿等矛盾,使城市管理凝聚强大合力。

四、完善保障措施,为正确履行职责提供坚强后盾。

(一)执法安全保障。城市管理对象大多为下岗职工、进城农民、不确定的外来人员(如制“癣”者)、建筑业工头等法律意识较淡、城市地位较低的特殊群体。发生因管理而引发的治安纠纷甚至群体事件在所难免。过去,我市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着城管队员“打了白打”、行政相对人“打了赔钱”等许多不正常现象,状况堪忧。如2005年的“十项整治”虽然成效显著,但执法力度的加大也造成了多起执法人员被打、行政相对人受伤的事件,对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政风造成了负面影响。执法人员无论被打或打人,无非是造成两种不良结果:要么城管执法形象受损、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积怨,要么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挫、城市管理力度弱化。建设借鉴宜春、长沙等先进城市经验,在治安事件隐患较多的城管执法领域尽快导入公安协同机制,组建城管公安大队(中队),专司处理城管执法纠纷事件,有效预防、制止、惩处暴力抗法或暴力执法。

在具体操作上,考虑到目前九江治安任务较重、公安队伍警力不足的实际,建议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派出五名警员、交警支队派出一名警员进驻市执法局,组建城市管理公安大队(正科级),为市公安局派出机构,接受市公安局和市执法局的双重领导,日常业务工作以市执法局领导为主。各辖区大队成立城管公安中队,协助公安大队开展一线值勤业务。从市执法局现有的原在公安系统工作过的队员中选拔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按执法局现有的建制每中队2名)组建五个城管公安中队,接受执法大队、公安大队双重领导,以公安大队领导为主。公安中队队员着协警制服,工资、编制、经费仍保留在市执法局,日常办公在各执法中队,公安中队队员上岗前接受市公安局严格的专门业务培训。

建立城管公安协同机制可产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效应 :

一是大大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威力、执法效力,从速查处暴力抗法事件。对法律意识淡薄、恶意阻挠城管执法的少数人可达到较好的震慑、教育效果,形成查处少数、教化多数的效应。交警的配合可有效地解决城管队员查处余土泼洒、无证运输、人行道乱停放车辆中遇到的扣车难、验证难等问题。

二是有效预防、减少执法引发的群体事件、暴力抗法事件,保障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落到实处。执法局组建五年来,遭遇暴力执法上百起,但公安机关介入并抓人的不到5起(基本上是造成了执法人员受伤住院的),其余暴力抗法案件均以民事纠纷调解处理了事。由于公务人员在受到侵害后得不到有效救济,基层队员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挫伤,部分执法队员难免产生执法畏难情绪,在一定程度上促生了少数队员或协管员以暴易暴、伤害行政相对人。有了公安的坚强后盾和安全保障,执法人员才能真正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才能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

三是有效减轻各警种的出警任务。由城管公安大队专司处理城市管理领域治安事件后,相关辖区派出所可不再受理此类案件。除发生重大群体性、恶性案件,由城管公安大队直接联系110指挥中心或其他警种外,110指挥中心及其它各警种均无须介入城管领域警务,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各警种的出警次数、人数。在现行没有城管公安协同机制下,110指挥中心、公安各警种、各辖区派出所都因城管领域执法纠纷而承担了较繁重的出警任务。由组建的城管公安大队专司处理此类案件,也有利于统一把握处理标准、规范公安办案程序和尺度,使城管执法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双方都能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理,对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政风大有裨益。

(二)、财政财力保障。城市管理没有昼夜之分,动态性强,管理面广点多,行政成本投入耗费较大。因此应从财政上切实保障城市管理机关的人员、车辆、办公、加班、装备等必要经费。一是可以保障执法效力,二是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出现乱罚乱收、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不良现象。目前,市执法局相对集中了七个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财政保障若不予以完善极易导致基层滥用、乱用处罚权、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建议参照南昌、宜春等城市做法,以执法局组建五年来的各项经费开支数为为基准,制订一个基本的财政经费标准,编列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三)、执法装备保障。城市管理仅靠队员双手很难实施。如清理门店占道砂石、水泥、砖块等建材须用铲车、运输车,拆除违章建筑须有钩机、铁锤、钢钎,拆除违章门头、广告须使用电焊机、长梯及相关保险设备,处理违章停放车辆须使用拖车等。建议将装备购置纳入机关建设规划,分步实施。部分设备可由指定的社会机构专门配置,实行有偿服务,从而保障行政强制措施顺利、安全实施。此外,在各基层中队配置上网电脑,将执法业务输入数据库进行网络化管理,机关内部可顺利实现网络传输信息,使文件交换、传输便捷化,减少不必要的交通往来和经费开支。

(四)、城市管理相关职能保障。建议在法制的框架内由市政府赋予市执法局以下配套职能:

1、赋予参与市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资金分配及集贸市场建设规划等职能。市容管理难易在很大程度与市容环卫基础设施息息相关。如果壳箱配置不足,处罚乱扔乱倒就显底气不足;缺少垃圾中转台,垃圾箱设置在人行道上让执法局接投诉后也无奈;地面清扫不干净,清理占道时往往引起业主找茬;公厕严重不足造成的随地大小便让执法人员管理时遭遇尴尬……;集贸市场没规划建设好,摊点管理就难以实施疏堵结合、长效管理。目前市区市容环卫基础设施经费由各区承担,由于区级财力不均,造成各区市容环卫基础设施配置不平衡,相对于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明显薄弱。为有利于城市管理,建议在市级城维费(该费中本身就包含市容环卫设施建设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待市执法局结合各区实际,制订分配方案及相关建设规划及资金分配方案后,由市财政拨付各区弥补市容环卫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使各区均衡发展。参与集贸市场建设方案的规划可使工商部门听到并采纳城市管理部门有针对性的意见,有利于市容的长效管理。

2、赋予对九江市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各县(市、区)的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评比、监督、指导职能。俗话说:“体育要竞赛,卫生要评比,文化要交流”。建议设立市容环卫专项奖金,对市区的清扫保洁绩效和各县(市、区)的城市管理质量进行奖惩,市区每季度一次,各县(市、区)每半年一次,检查评比评出名次,对名次靠前者给予适当奖励,对后进者公开通报,推动全市市容管理工作整体进位。

3、赋予参与城区房屋建设项目的先期规划及峻工验收职能。《江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13条规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统一组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第15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社区开发或者旧城改造时,应当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进行规划,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开发和改造工程总概算中,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作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的执法局参与项目的先期规划,可有效防止一些开发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小区内配套垃圾收集设施的建设用地、建设资金投入。参与开发项目峻工验收,可形成与规划审批部门的紧密衔接,防止规划部门因部门利益或人情案以收代罚或对较轻的违规行为隐瞒不报。规划审批部门与处罚部门的相互监督可大大增加规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

4、赋予将车辆乱停放违章处罚导入交警车管部门对驾驶员和车辆的年检、扣分的审核环节的职能。自2006年开展“彬彬有礼过马路”活动以来,市执法局依法加大了对人行道违章停放的处罚力度,但执法手段单一,仅靠数台锁车器锁扣,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发生了多起违章驾驶员趁执法人员离开现场后撬锁逃逸案件,事后处理费神费力,耗费相当的行政成本。而50-150元的处罚幅度也明显偏低,仅罚款了事,对违章者震慑不足。建议对车辆在人行道乱停放的,由市执法局负责取证并告知,定期汇总报交警车管部门备案、处理。对已取证的在人行道乱停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城管、交警分别予以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逾期未接受处理的,由车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城管部门发现“黑车”的应及时移交警部门没收处理。

5、赋予对影响市容的乱搭建物、广告招牌或其他设施强制拆除的批准权。《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34条规定:“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强制拆除,并可处500-2500元罚款”。该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这一规定限制了作为一个县级机构但非一级政府的市执法局的批准权限。在批准程序的实际操作上,如果拆一个门头还要报经市政府批准的话,执法效率则大大降低,也增加了市政府的审查工作量。建议以专门文件明确赋予市执法局对拆除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批准权,从而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也避免出现了程序缺失、程序不当等问题。

五、创新执法方式,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千秋伟业在于创”。创新是是活力的源泉,进步的源泉。市委书记陈安众在市第九次党代会上也提出了“完善城市功能、创新城市管理”的明确要求。城市管理如果仍走过去“掀摊子、踢担子、踩篮子”,“一吼二叫三撕票”,只堵不疏,城市管理相关部门间“有利的争着上、难缠的全推让”等老路子,执法形象将继续受损、执法效果将无法提高。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和工作方法,才能真正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这也是对城管机关执政能力的一项重大考验。个人以为,当前我市的城市管理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

(一)实施疏堵结合,破解市容与繁荣互为矛盾的难题。

对于一个城市政府而言,要市容还是要繁荣确实是个两难选择。这边是城市底层人群要就业要生存、广大市民需要便利实惠的送到家门口的商品、劳务服务;那厢是城管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市容市貌、规范城市秩序。表面看来两者似乎水火不相容,但若通过实施疏堵结合,市容与繁荣间的矛盾应可化解。可仿效上海、青岛、石家庄等地做法,对马路摊点实行“改禁为限”,结合九江实际,在征求各阶层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九江市临时摊点设置导则》,以指导市区临时摊点的规范设置。在指导思想上可确定十六字方针,即“分类设置,便利群众;规范管理,严格准入”。城管执法部门通过实地勘察,结合平时市容管理动态实际,充分听取街道、社区、物业等基层单位意见,将市区道路划分为“禁设”、“限设”、“规范摆设”等三类路段,对临时摊点的经营种类、范围、时间、地点进行严格、详细的设定,并予以公布。可将所有摊位划分为四大类以进行分类管理,即:社区便民服务摊位(如修补、水果摊等),季节性摊位(如西瓜、清明花、冷饮、烧烤等摊位),早夜市摊位(如放心早餐、夜宵摊等),旅游景点服务摊位(如摄影、水果饮品、地方特产摊等)。临时摊位各要素均精确设立后,由政府牵头,城管、工商、交警、防疫、民政、环卫、劳动、社区等多个部门联合成立受理临时摊点申请的专门机构,对申请资格、项目等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结果对社会公布。各相关部门对经批准的临时摊点依法进行严格管理,对超过规定时间、地点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或弄虚作假、随意转让摊位从中牟利,或多次违反规定拒不服从管理的,取缔其摊位更换业主。确保临时摊位的经营活动不扰民、不妨害公共安全,不损害公共利益,便利群众,秩序井然。

(二)、开展亲民执法,破解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不相统一的难题。

“管理即服务”。应将用情执法、用心服务、亲民爱民作为今后城管执法的主旋律。通过教育在全体城管工作人员心中树立强烈的、发自内端的服务意识。戒除“利”字当头、随意处罚的不良习气。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宗旨,通过教育可达到管理目标的一律不罚,可罚可不罚的一般不罚,确应罚的尽量少罚,即便实施处罚也应实行“三先一后”,即查明缘由在先、宣讲法律在先、帮解困难在先,依法处罚在后。严格慎用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多用沟通、协调、教育、疏导等手段达到管理目的。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安排一名城管员,面对面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对首次违章行为人发放“温馨提示卡”,向管理对象发放“便民联系卡”,既宣讲城管法规,又在管理和被管理都间架起沟通之桥。塑造和谐城管、亲民城管的良好形象。同时,利用摄影、摄像、居民举报等方式,对屡次违章、严重侵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违章行为加大调查取证力度,按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处罚,抗拒执法的交由司法机关惩处,从而达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真正统一。

(三)、利用社会力量,破解行政力难涉及领域的缺位难题。

行政力并非万能。城市管理牵涉到千家万户,加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即使执法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查仍难以在管理上做到滴水不漏、万无一失。例如,为了遏制居民在夜间私运乱倒余土(含装修垃圾)的不良现象,执法局及各街道都曾派出专门人员昼伏夜出不间断巡查,结合蹲点守候、居民线报等方式,仍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此类违章形象。究其原因,与市区现行的余土申报审批程序的设计有密切关系。如某居民家里装修产生500公斤垃圾,需缴纳余土规费仅1元(物价部门核定每吨余土收调剂费2元),但他要完成以下申报程序:打电话预约执法局工作人员上门量方---接通知后在家等候量方---填表申报---接通知后到执法局取表---回家联系余土承运车辆---运土出门倾倒到指定地点。这套程序下来,居民电话费、交通费平均要10元左右,而执法局须支付行政成本(车辆耗油、电话费、加班费等、申报材料工本费等)也不会少于10元。这仅仅是算了经济成本,还未计算执法局和申请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一些居民就因嫌申报程序繁琐,转而请民工板车私运偷倒装修垃圾,省事又省钱。建议由市容管理协会牵头,联络目前在市区承运余土量较大的车主,组建2—3家余土代运公司,为经济独立、公平竞争的经营实体,为居民(单位)承揽余土代运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居民在家一个电话打给代运公司就可让垃圾“轻松”出门,既方便居民申报,又可从根本上遏制乱倒私运余土或装修垃圾现象,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管理成本也可大大降低。

(四)实行人员互派,破解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互为掣肘的难题。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是两种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两者又密切相关。绝大多数行政处罚的设定是以行政相对人是否获得行政许可或是否违反行政许可内容作出决定为处罚依据的,而行政许可的能否顺利实施则往往要以行政处罚为后盾。这两种行政权剥离并分别由两个互不隶属的部门行使后,如果缺少积极的协调和沟通管道,极易因部门利益而“各唱各的调”,造成只批不管或以罚代批等现象。其结果必然是增加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能,损害群众权益,败坏政府形象。窃以为,在现行的行政管理架构下,履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市执法局与剥离了处罚权但仍行使行政许可权的部门间进行人员互派,可较好地解决两种行政权互为掣肘的难题。人员派驻后,通过跟班作业,及时互相了解对方与已方相关的行政管理事务,行政管理信息互相公开透明,为正确履行各自的行政权提供了必要保障。实行人员互派,既是互相监督,又是互相学习。不但增加了信任,通过朝夕相处也增进了彼此间的感情,促进机关间密切协作、增进合力、提高效能。

六、加强宣传造势,为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是要充分发挥宣传报道的教育教化功能,提高全民的城市意化、文明意识。积极争取民众对城市管理的积极参与、配合、支持,破解执法阻力大的难题。二是要利用宣传造势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大力培养城管队员的职业自豪感、使命感。通过对履行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赢得各级党政、各个阶层及广大市民的广泛认同;三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敢于对不服从管理、恶意损害城市环境的人和事进行揭短曝光,形成一定的舆论攻势,促动问题的解决。四要尽量减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负责任、不全面的负面报道,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某报在2006年夏初连续发了几篇关于“西瓜摊”能否在城市人行道摆卖的评论文章,便有众多西瓜摊业主抗拒执法;《行政强制法》尚在全国人大审议还未审定公布,某媒体关于“城管不得强制扣押财物”的报道刚出来,便有占道摊贩阻挠城管执法人员依据现行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实施办法》正常执法等。诚然,勇于接受舆论媒体的监督,不护短、不诿过也是城市管理机关应有的襟怀和立场。

城管执法部门应加快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宣传骨干力量。选拔有写作能力、有新闻报道敏感性、懂宣传策划的人员专职从事宣传报道工作。从机关到基层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员专门(或主要)从事宣传报道,形成上下一体的宣传网络,定期研究、策划各阶段的宣传报道活动。在外宣方面,争取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台、网络、简报等媒体上创设一定版面或栏目的城市管理专版或节目,把市容管理的工作动态、先进事迹、工作绩效、存在困难反映出来,让各级党政领导、社会各阶层、广大群众听到、看到城市管理在干什么、干得怎么样,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具体在哪方面需要大家如何配合和支持等。拓宽宣传渠道,让城市管理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大众。“从娃娃抓起”,在各中小学开设城市管理辅导课,辅导员定期进校上课;从各学校选拨一定数量的“城管小卫士”定期配合城市管理执勤及宣传活动;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在易发生管理纠纷的领域,主动邀集行政相对人召开恳谈会、交流会,及时预防或化解潜在的矛盾或冲突;每周设立“局长接待日”、“大队长接待日”,打开大门“大接访”,并与各媒体热线栏目、市长热线、信访、行风办等部门保持密切的信息联络,及时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潜在的恶性问题消解在萌芽状态;每年选择一个月开展“城管宣传月”活动,组织各级城管干部和业务骨干放低身段下到基层、社区,走近群众,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亲耳倾听他们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在工作中具体落实。在内宣方面,通过简报等自办媒体互相交流执法经验,推广先进,督促后进。为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县)的市容管理工作,建议可由市容管理协会牵头主办《九江市容管理》周报,把全市15个(市、区、县、山)的市容环卫工作动态归集并反映出来,使之成为全市各地同行交流的一个平台,同时可籍此加强对各地市容工作的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使全市各地城镇面貌同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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