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本论文(共6篇)
1.电大法学本论文 篇一
浅谈民间借贷法律问题及现状
论文摘要:在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今天,中国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即个私中小企业出现了一种快速增长的势头。而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所需的资本支持有很重要一部分是来源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很多专家和学者都意识到了规范发展民间借贷的重要性,在不同场合以不同形式提出过应该给予民间借贷应有的地位。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企业之间因为生活原因或者生产需要,都可能与发生借贷关系,借款关系在法律上就属于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相比较,民间借贷更为灵活、主体更为广泛,并且二者随着银根紧缩与宽松而此消彼长。民间借贷的数量是如此之多,以至于实务中,民间借贷纠纷是最常见的法律纠纷之一。本文拟对民间借贷中常见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
与正规借贷相比,民间的中小企业贷款活动却异常活跃。尽管国家对诸如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等民间的非法的灰色金融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但这些非法金融机构却顽固地生存着。姑且不论其合法性如何,这种情况的出现乃是与现实生活中有这种需要密切相关的,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民间借贷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民法理论与合同法中的债权理论同样也适用。但民间借贷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也有必要对其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定。在现行法中搜索,就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问题,较为明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合同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
民间借贷案件真实性的确定问题
由于民间借贷的手续简单,当事人之间往往不签订正式借款合同,而是以借条或者欠条、收条等来代替,或者只是达成口头协议。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在民间借贷出现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多种途径来解决。随着法制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纠纷已诉至法院。这类案件中,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形:
1、出借人作为原告需要就借款事实提供证据,借款人如果否认借款事实,同样也需要对其陈述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这种情形根据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已足以解决纠纷。
2、在原告的主要证据就是被告出具的一张借条,且当事人双方均对债务无异议。法院是否应对借贷事实本身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以及如何进行审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处理方式,而这涉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三条的理解和日常经验法则的运用。
一般认为,由于现行民事诉讼模式更强调法官的中立地位和当事人的主导作用,强调“以证据认定的事实”,通常只有当事人才能够将争议的事项导入程序,对当事人自认的事实,除涉及身份关系外,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审查。诉讼中,当事人往往将不利于双方的事实通过自认来达到规避法律的目的,由于诉讼的公法性质,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应当顾及当事人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相互协调和平衡,因此,《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民间借贷具有当事人较少、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单
一、法律关系中一般不涉及第三人等特点,其主要证据就是借据。一般情况下,有借据且对方无异议时可以认定借贷关系的证据充分并可直接作出裁判或进行调解,法院一般也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正因如此,实践中通过虚构债务经诉讼程序达到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目的从而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其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避免上述现象的蔓延,有必要放宽对法院责令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的标准,使得案件的事实基础更为可信,且更能有效的保护第三人及社会公共利益。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
时效期间是法律对民事权利提供保护的期限。在此限期内,权利人行使请求权,即可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不能再依诉讼程序获得救济。民间借贷作为民事主体进行的民事活动之一且并非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因此,同样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即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计算。
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即自然人之间互助性的生活方面的借贷有其特殊性,不应当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民间借贷依附亲情体系,是一种互通有无的互助行为,在城乡居民解决生产、生活资金需求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民间借贷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在较强的信任基础,在请求支付等诉讼时效中断问题上有其特殊性。为了帮助朋友、亲人,在其自身遇到困难时也不愿意向朋友、亲人讨回借款或者基于双方合作信任关系,对于彼此之间的欠款等不直接主张权利的现象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常见到,这不能说明这些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我们更应当看到的是一种互助和诚信精神。在当今这个信用有所缺失的年代,立法的目的不仅需要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督促其行使权利,同样也需要将我们的优良传统和民间善良风俗传承下去,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应当适当延长,不应当适用过短的两年时效,具体时效的确定需要调查考量社会成本、司法成本及民俗习惯等来予以确定。
当然,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时效中断等方面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完善了《民法通则》的原则性规定,这对我们的司法实践有重大的知道作用。但是针对民间借贷自身的功能和特殊性,我们有必要专门指定一项关于民间借贷的法规。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
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
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仅此一句,该条出现在《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中的第二节“债权”部分。乍一看,这句话没有太大的毛病,也符合千百年来中国人“权利王赐”而不是“天赋人权”的思维逻辑,意即: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非法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稍一推敲,不难发现这句话也经受不起法律上的较真:其一,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合法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为什么整节单说借贷关系呢?其二,什么是“受保护”?“受保护”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三,非法的借贷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如是,则不符合合同法上的无效合同处理规则,债权人仍享有一定的财产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仍可向债务人主张。
关于担保公司为民间借贷担保的问题
作为主要从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当然能为包括民间借贷在内的各类债权提供担保,并有权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但是,银监会等七部委2010年3月8日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后,各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并紧锣密鼓地开展对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通过审核验收,颁发融资性担保公司许可文件的,才能成为合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什么是融资性担保?《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究竟是指哪些债权人?该语句的意思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债权人”还是“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债权人”呢?如果是前者,债权人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也在限制之列;如果是后者,则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债权人只能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包括民间借贷的债权人。担保公司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是否为融资性担保,就完全取决于上述对债权人的两种不同理解。
民间借贷利息的约定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法(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
率计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些规定都较为具体的确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问题。
本文全面分析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情况,公正地评价了民间借贷的社会效应,其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但总体而言,民间借贷作为有利于贷款人来说是利大于弊的,所以民间借贷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很有其存在的空间和必要性。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阻碍民间借贷发展的诸多障碍性因素,对于这些障碍因素我们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规范,以便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2.电大法学本论文 篇二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在电大刑法学教学中应用的可行性
(一) 从刑法学学科性质上来看
刑法学课程是电大法学专业专科阶段的一门注重实践性、应用性的必修专业基础课, 在整个法学专业的教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教学的最终目标, 不仅是学生对刑法基本理论知识的获取掌握, 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各种基本问题的能力。诊所式教育模式能弥补传统法学教育带来的不足, 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二) 从教学对象来分析
电大法学教育的对象都为成人学生, 他们来自各行各业, 其中很多人是法律实践工作者, 他们具有全日制法学院学生所没有的法律身份, 可以直接参与到刑事司法业务。这种情况下, 诊所教育模式就不会缺乏真实的案例来源和实践基础。
(三) 从电大成人的学习方式上来分析
电大的法学教学不同于全日制高校的教学。电大学生的学习主要依靠自学。教师的任务主要是按照课程目标的要求, 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自主地进行学习, 完成学习任务。诊所式教育模式是以学生为学习主体, 真实的案例或模拟场景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符合电大学生学习的特点。
(四) 从电大现有教学条件来分析
电大有着完善的网络教学环境, 无论是专题讨论、观点交流、法庭辩论还是模拟演示, 都有着较为便利的条件。并且电大有一大批外聘教师就是来源于法律实践工作一线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他们不仅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同时也为诊所式教育模式开展的社会实践基地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在电大刑法学教学中的初步应用
刑法学作为法学专科的基础课程, 它主要涉及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讲授与学习研究, 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各种基本问题的能力。既有基础知识的传授, 更要注重实践运用的能力。对于远程开放学习者来说, 除了有限的面授时间与辅导老师接触外, 更多的是自主学习, 根据电大教学的特点, 笔者尝试将诊所式法律教育融入在实际的刑法学教学中去。
(一) 教学手段设计
根据诊所法律教育模式的一些理念并结合MOOC教学的手段, 本教学设计主要分为线上和线下教学两个空间:线上充分利用开放教育网上学习平台、BBS、QQ群、网上模拟法庭、案例收集电子邮箱、微信群, 通过这些现代通讯设备, 时时开展教学;线下充分利用面授课时机, 与学生探讨线上存在的问题与疑问, 梳理知识脉络, 提示重点难点, 并组织学员参与社区法律援助、案件审理观摩等系列社会实践活动。
(二) 教学评价设计
依据开放教育学生成绩评价体系, 除了笔试部分, 学生平时成绩占20%, 其中10%为书面形成性作业, 10%为平时学习过程评价, 具体分值如下:
三、诊所式法律教育在电大刑法学教学中应用的存在的问题
(一) 传统的培养计划重理论轻实践, 相关的课程设置陈旧。
刑法学的学习, 不仅仅是刑法基本理论的学习, 更应该注重法律思维、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 这就需要有一个完整的全新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设定和与之配套的课程体系的设定。可是在实践中, 无论是目标还是课程体系都明显的重理论轻实践, 很多配套课程设置陈旧。
(二) 缺乏稳定优秀的辅导教师
在基层电大, 各专业课教师分为专职和外聘两类。专职教师虽然理论知识丰富, 可是缺乏相应的司法实践经验, 并且很多基层电大采用多校合并的形式, 专职教师除了应付性的完成教学任务以外, 还要完成很多学校的其他工作任务, 精力及实践能力的缺乏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实现。外聘教师大都来自司法一线,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但是由于是外聘, 缺乏有效的考核管理机制和稳定性, 因此对于教学的有效性也很难进行监督与评价。
(三) 学生学习自觉性不够, 配合度不高
电大入学的低门槛导致了学生的水平参差不齐, 特别是专科阶段的学生, 大都来自职业类学校, 学习习惯和文化素养相对都比较弱, 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 只是为了“混”个文凭而来读书, 学习缺乏自觉主动性。另外, 由于电大学生还存在一定的工学矛盾, 有很多诊所式法律实践活动, 比如去社区参与法律纠纷调解等, 虽然已经提前通知了, 但是能积极参加的学生并不多, 整体的配合度不高。
四、提高诊所式法律教育在刑法学教学中应用效果的途径
(一) 转变传统的法律教育理念
法律本来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要提高刑法学教学的教学效果, 将诊所式法律教育理念的核心思想真正运用到实践之中, 就要求我们的教师和学生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 树立注重实践、注重法律运用的新理念。
(二) 改革传统的培养计划与课程设置
根据电大教学方式和学生的特点, 改革原有的法学专业培养计划。适当的压缩基础课程和综合通识课程, 增加实践性法律课程, 如法律诊所、律师实务等。就刑法学课程而言, 可以尝试与刑事诉讼法课程合并, 更能体现刑事法律运用的实务性。此外, 改革形式主义的毕业生实习制度, 克服毕业实习的随意性、盲目性, 可以尝试将学生的具体参与法律诊所实践活动的内容作为实习考核的内容。
(三)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为了有效提高诊所法律教育在刑法学课程应用中的效果, 合理的配置专、兼职教师非常重要。一门课程也可以尝试由专职、兼职两名教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对于本校的专职教师, 应鼓励其参与社会上各类法律实践工作。对于校外兼职教师, 要从法官、检察官、警官和专职律师等法律实践工作者中去认真选任, 并严格考核制度, 对于认真完成教学任务的加大奖励力度。
(四) 设置学习小组, 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电大的学生社会经验比较丰富, 可以选择一些具有法律实践工作背景且学习认真的学生作为学习组长, 领导学习组经常开展学习活动, 学校依据活动的效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或奖励。并将此类奖励与原有的年度优秀学员考核挂钩。
总之, 法律诊所教育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法学教育模式, 笔者将诊所教育模式引入具体的刑法学课程教学中, 希望通过这些初步的尝试与探索, 能提高电大法律教育的质量, 真正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实践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王立民.诊所法律教育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4.1.
3.电大法学本论文 篇三
关键词:模拟法庭;法学教学;案例;应用
一、引言
“模拟法庭教学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仅需要学生能够在掌握基本法学理论知识的条件下学会处理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还需要专业教师能够给予适当的引导。模拟法庭具有实践性、综合性等特点,在电大法学教学中采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法学课堂知识传授模式的不足,还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锻炼组织、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最终培养严谨的法学思维和专业素养。
二、模拟法庭教学的特点及运行模式
1.特点
首先,具有实践性,这是与一般的法学课本教学模式相比最为显著的特点。一方面,学生不仅是单方面的知识接受者,而要积极参与到模拟法庭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例如,对案件的分析思考,相关法律文书例如起诉书、辩护词等的撰写等。总之,学生要以自身为学习主体,来完成模拟法庭运行的整个阶段。另一方面,如果说法学课本的学习是一个静态的过程,模拟法庭教学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案例选择、文书制作到开庭审理及宣判都带有实践的意味。
其次,具有综合性。一方面,从模拟法庭本身来看,其包含的法学理论较广,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有涉足,知识的综合性较强。另一方面,当今社会亟需综合素养强的法律专业人才,模拟法庭教学不仅可以让学生将书本中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还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例如,在案件分析讨论中,可以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和组织合作能力;在文书撰写中,可以培养学生的专业写作能力;在开庭审判的过程中,则可以让学生养成善辩、随机应变等能力。
2.运行模式
模拟法庭教学就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将学生分为不同的角色,并对案卷进行分析讨论,最终进行与庭审程序一样的运行步骤。笔者在此用一个案例来予以具体说明:
第一步:选取案例,并对学生予以分组讨论。我选用发生在本县的王某故意杀人案(未遂),并根据刑事案件审判的特点来分组,在此案件中,要将学生分为审判小组、辩护小组、控诉小组,另外还有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各小组就必须在开庭审判前对案卷材料进行仔细的分析讨论,并撰写好相应的法律文书。这一环节需要教师发挥关键的指导作用,不仅要给予理论指导,还要对程序的正当性予以提示,例如,让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整理会见笔录等。
第二步:依据程序,进行庭审情景模拟。整个案件过程中,要求各方人员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来逐步进行。既要保证过程的完整性,例如法官入场,全体起立等环节也不可省略,也要注重庭审的重点内容,例如控诉方是以故意伤人罪(未遂)向法庭提出控诉的,而辩方则是以故意伤害罪来为被告人辩护的。因此,本案的焦点之一,罪名的确立则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地方。在各方陈述观点、出示证据、鉴定意见书等后,审判小组就需要根据合议庭的意见来宣布模拟的判决结果。
第三步:分析问题与进行总结,这往往是模拟法庭教学中很容易忽视的一个步骤。一方面,需要学生提出实际过程中的难题和困惑;另一方面,也需要教师作出全面的总结,指出其间存在的程序问题,对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予以具体点评,让学生真正学到東西。
三、在电大法学教学中采用模拟法庭的策略分析
1.规范模拟法庭教学制度,确定实践基地
现阶段,很多模拟法庭教学没有建立起相关的制度体系,因此在实际活动中缺少计划性和规范性。虽然笔者所在的学校将模拟法庭作为一门独立课程设置纳入教学规划,但却没有对教学大纲、教学目的以及教学内容进行相应的规定。因此,就需要我们在法学基本知识教学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模拟法庭管理办法和计划。例如,我在模拟法庭的教学课堂上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例如《模拟法庭参与人行为规则》《模拟法庭实验课堂规范》,这为实际的操作提供了具体的规范指导。另外,模拟法庭的课程建设也要符合司法实际,因此,还可以与当地的基层法院、检察院签订协议,作为模拟法庭教学的实践基地,让学生参观真实的庭审,从而为模拟教学提供经验。
2.创新优化模拟法庭环节,培养综合素质
要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教学的优势,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就必须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选取案例,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例如,我在案例库中对比分析相似的案件,并尽量选取有特色、有难点疑点的真实案件,进而提前分析案例,做好课前备课。其次,严格控制程序,避免形式化。对于不同性质的案件,具体程序也有所不同。例如,我在模拟的程序过程中就对一些重要内容进行指导,如在法庭辩论环节,既要指导学生抓住重点,也要保证事实与法律认定的准确性。最后,做好考核点评工作。这是改进和提升教学水平的重要方面,例如我在这一环节,不仅对部分学生的优秀表现进行表扬,也会指出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3.重视教师司法实践能力,组建教师团队
一般而言,法学教师都会是理论知识丰富的,而在司法实践能力上有所欠缺。因此,要做好模拟法庭教学的工作,就必须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的教师团队。一方面,要强化教师对司法实践理论的研究,了解当今中国的审判特点;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培养教师的司法实践能力。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例如,我在课余时间就从事一定的司法实践工作,如在基层法院参加庭审活动,这也为我在模拟法庭的教学过程中提供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从而也保证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运行的有效性。
四、结语
相较于传统的法学理论知识教授模式,“模拟法庭教学法”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其不仅能激发学生的潜能,增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还能为当今法学教育改革增添动力,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应用型人才。因此,在电大法学教学中就应当多采用模拟法庭这一方式,组建专业的教师团队,优化教学环节,让学生充分参与、乐于参与。
参考文献:
4.电大法学概论(网考)(全) 篇四
(2/10)、法的规范作用包括()。(3分) A、指引,教育,强制,鼓励,预测作用 B、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 C、指引,评价,惩罚,强制,教育作用 D、指引,评价,教育,预测,惩罚作用
(3/10)、在我国,主要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民事归责原则是:()(3分) A、无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 C、公平责任原则 D、过错责任原则
(4/10)、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3分) A、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C、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D、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5/10)、以下关于宪法的特征,哪一项是正确的?()(3分) A、宪法是国家的特别法 B、宪法是国家的专门法 C、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D、宪法是国家的普通法
(6/10)、“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这个法律规范是属于以下哪种()法律规范。(3分) A、命令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 D、义务性规范
(7/10)、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两类()(3分) A、单一制和结合制 B、单一制和组合制 C、单一制和复合制 D、联邦和邦联
(8/10)、宪法和普通法律相比有如下特征:()(3分) A、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同于普通法律。B、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C、宪法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相同。D、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相同。
(9/10)、国家创制法的方式有()。(3分) A、模仿 B、借鉴
C、制定和认可 D、照搬外国法
(10/10)、宪法的作用,以下哪项正确?()(3分) A、宪法不能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B、宪法对于实行法治不起作用 C、宪法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 D、宪法没有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
(1/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三届。()(3分) A、正确 B、错误
(2/10)、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3分) A、正确 B、错误
(3/10)、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对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补充的责任。()(3分) A、正确 B、错误
(4/10)、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3分) A、正确 B、错误
(5/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3分) A、正确 B、错误
(6/10)、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3分) A、正确 B、错误
(7/10)、法人承担有限责任,法人必须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3分) A、正确 B、错误
(8/10)、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3分) A、正确 B、错误
(9/10)、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无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3分) A、正确 B、错误
(10/10)、法律责任即是法律制裁。()(3分) A、正确 B、错误
(1/10)、下列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有()(4分) A、民事主体的身份关系 B、民事主体的人格关系 C、公民之间的财产归属关系 D、法人之间的财产流转关系
(2/10)、以下属于法的规范作用有()(4分) A、教育作用 B、强制作用 C、指引作用 D、评价作用
(3/10)、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含以下内容()(4分) A、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B、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4/10)、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4分) A、公证形式 B、推定形式 C、口头 D、书面
(5/10)、以下属于我国法的渊源有()(4分) A、国际条约 B、法学专家观点 C、宪法 D、行政规章
(6/10)、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4分) A、需为模式 B、勿为模式 C、可为模式 D、应为模式
(7/10)、对有限合伙企业,下面说法正确的是:()(4分) A、有限合伙人不可以自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C、至少应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D、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8/10)、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的人有()(4分) A、与该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B、未成年子女 C、配偶 D、父母
(9/1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4分) A、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B、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C、年满18周岁的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同时也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10/10)、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4分) A、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 B、非营利组织 C、商标设计 D、经济管理行为
(1/10)、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3分) A、6 B、7 C、8 D、9
(2/10)、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年。(3分) A、20 B、30 C、40 D、50
(3/10)、在我国,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子不得早于()周岁。(3分) A、22 B、20 C、21 D、23
(4/10)、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顺序法定继承人。(3分) A、一 B、二 C、三 D、四
(5/10)、()年8月30日,我国完成了对《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正。(3分) A、2012 B、2013 C、2014 D、2015
(6/10)、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什么权利?()(3分)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履行抗辩权
(7/10)、代书遗嘱应当有()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3分) A、1 B、2 C、3 D、4
(8/10)、烟民甲向在火车车厢兜售香烟的乙以10元每条的价格购买了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该如何认定?()(3分)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是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合意
(9/10)、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若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3分) A、格式条款 B、非格式条款 C、当事人协议 D、法院判决
(10/10)、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分)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D、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
(1/10)、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3分) A、正确 B、错误
(2/10)、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3分) A、正确 B、错误
(3/10)、兄弟姐妹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3分) A、正确 B、错误
(4/10)、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3分) A、正确 B、错误
(5/10)、官方正式译文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3分) A、正确 B、错误
(6/10)、外祖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3分) A、正确 B、错误
(7/10)、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应当经债权人同意。()(3分) A、正确 B、错误
(8/10)、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一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3分) A、正确 B、错误
(9/10)、遗嘱是双方法律行为。()(3分) A、正确 B、错误
(10/10)、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知识产权必须经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才能产生,而其他民事权利的产生和取得没有此限制。()(3分) A、正确 B、错误
(1/10)、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有:()(4分) A、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 D、要约人死亡
(3/10)、作者的()的保护期不受限制。(4分) A、保护作品完整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发表权
(4/10)、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4分) A、适当的晚婚 B、少生 C、优生
D、适当的晚育
(5/10)、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原因有:()(4分) A、债务互相抵消
B、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C、合同的解除 D、提存
(6/10)、我国对于绝大多数产品是否申请注册商标,采取自愿注册的原则由商标使用人自行决定,法律不作强制性规定。但对()商标采用强制注册原则。(4分) A、粮食 B、人用药品 C、烟草制品 D、酒类
(7/10)、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4分) A、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债权的事实 B、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到期
C、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到期,且为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D、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的行为,危害到了债权人的债权
(8/10)、《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是依照专利法可以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包括()(4分) A、外观设计 B、发明 C、实用新型 D、内在设计
(9/10)、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4分) A、实用性 B、新颖性 C、创造性 D、拓展性
(10/10)、狭义的知识产权,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一般包括()。(4分) A、著作权 B、专利权 C、商标权
D、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1/10)、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至19人。(3分) A、7 B、5 C、8 D、6
(2/10)、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分) A、四十 B、二十 C、五十 D、三十
(3/10)、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分) A、三十 B、二十 C、三十五 D、二十五
(4/10)、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分) A、150 B、50 C、200 D、100
(5/10)、在我国,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年满()周岁开始,某些特殊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例外。(3分) A、20 B、16 C、14 D、18
(6/10)、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元。(3分) A、150 B、50 C、200 D、100
(7/10)、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年。(3分) A、4 B、2 C、5 D、3
(8/10)、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个月未开业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3分) A、五 B、三 C、六 D、四
(9/10)、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3分) A、三 B、一 C、四 D、二
(10/10)、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天。(3分) A、20 B、10 C、25 D、15
(1/10)、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用货币出资,不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3分) A、正确 B、错误
(2/10)、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3分) A、正确 B、错误
(3/10)、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3分) A、正确 B、错误
(4/10)、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也可以低于票面金额。()(3分) A、正确 B、错误
(5/10)、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3分) A、正确 B、错误
(6/10)、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3分) A、正确 B、错误
(7/10)、有限责任公司由四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3分) A、正确 B、错误
(8/10)、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3分) A、正确 B、错误
(9/10)、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 A、正确 B、错误
(10/10)、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分) A、正确 B、错误
(1/10)、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4分) A、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B、新股种类及数额
C、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D、新股发行价格
(2/10)、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的内容是:()(4分) A、社会福利 B、社会保险 C、优抚安置 D、社会救济
(3/10)、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出资。(4分) A、知识产权 B、货币
C、土地使用权 D、实物(4/10)、在我国,目前允许缩短工作日的情形限于下述几种:()(4分) A、哺乳未满12月婴儿的女职工
B、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职工,以及纺织、化工、建筑冶炼、地质勘探、森林采伐、装卸搬运等行业或岗位的职工 C、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劳动者 D、从事夜班工作的职工
(5/10)、关于试用期的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4分) A、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B、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D、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6/10)、根据公司的外部控制关系的不同,可将公司分为()(4分) A、总公司 B、母公司 C、分公司 D、子公司
(7/10)、下列属于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有:()(4分) A、国庆节 B、春节 C、中秋节 D、国际劳动节
(8/10)、根据公司组织系统的从属关系不同,可将公司分为()(4分) A、总公司 B、母公司 C、分公司 D、子公司
(9/10)、甲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减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的有()。(4分) A、裁减人员20人,占职工总数的10.56% B、裁减人员10人,占职工总数的5.56% C、裁减人员22人,占职工总数的12.22% D、裁减人员25人,占职工总数的8.33%
(10/10)、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有:()(4分) A、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 B、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 C、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
D、它既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共同意思,又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1/10)、以下哪个不能成为行政主体()(3分) A、区公所
B、广州市体育器材销售公司 C、街道办事处 D、广州市教育局
(2/10)、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3分) A、罚金 B、管制 C、拘役
D、责令停产停业
(3/10)、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是()(3分)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县级政府的规定 D、行政法规
(4/10)、部门规章有权设定警告和()(3分) A、吊销执照 B、没收财物 C、拘留
D、一定数额的罚款
(5/10)、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年。(3分) A、1 B、4 C、2 D、3
(6/10)、某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贩卖假种子和个人行使处罚权,技术推广站应当以谁的名义行使处罚权?()(3分) A、县技术监督局 B、县人民政府 C、农业技术推广站
D、农业技术推广站执法队
(7/10)、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得给予()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3分) A、1 B、4 C、2 D、3
(8/10)、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符合条件的某公司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3分) A、行政许可 B、行政指导 C、行政确认 D、行政裁决
(9/10)、《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凡是年满()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构成犯罪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3分) A、14 B、17 C、15 D、16
(10/10)、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年。(3分) A、2 B、5 C、3 D、4
(1/10)、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制定法律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权。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3分) A、正确 B、错误
(2/10)、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它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法院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3分) A、正确 B、错误
(3/10)、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3分) A、正确 B、错误
(4/10)、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3分) A、正确 B、错误
(5/10)、主刑即可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3分) A、正确 B、错误
(6/10)、行政处罚依法由行政相对人住所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3分) A、正确 B、错误
(7/10)、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3分) A、正确 B、错误
(8/10)、《刑法》第17条规定:“不满16周岁属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时期。”()(3分) A、正确 B、错误
(9/10)、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犯罪情况。()(3分) A、正确 B、错误
(10/10)、《刑法》第17条规定:“不满14周岁属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时期。”()(3分) A、正确 B、错误
(1/10)、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4分) A、确定力 B、公定力 C、拘束力 D、执行力
(2/10)、根据《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要求,刑法理论将犯罪既遂的表现形式归纳为以下几种。()(4分) A、举动犯 B、行为犯 C、危险犯 D、结果犯
(3/10)、根据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过程中所受约束的程度,可将其分为()(4分) A、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4/10)、以下()是行政许可的原则。(4分) A、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B、许可法定原则 C、便民与效率原则 D、强制原则
(5/10)、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4分) A、犯罪预备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6/10)、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包括()(4分) A、罚金 B、警告 C、拘传
D、责令停产停业
(7/10)、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4分) A、尚未立法的,行政法规方可设定行政许可 B、行政许可一般由法律设定
C、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方可设定行政许可 D、除此以外,仅有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一年期限的临时性许可
(8/10)、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4分) A、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B、犯罪是一般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般的社会危害性。C、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D、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9/10)、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的犯罪分子。(4分) A、拘役 B、管制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10/10)、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根据《刑法》第54条规定,是指剥夺下列权利:()(4分) A、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B、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D、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1/10)、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3分) A、10 B、11 C、12 D、13
(2/10)、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应当先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选举日的()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3分) A、5 B、6 C、7 D、8
(3/10)、对判决的上诉期是()天,自送达之日起计算。(3分) A、5 B、10 C、15 D、20
(4/10)、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3分) A、3 B、4 C、5 D、6
(5/10)、立案管辖,又称()管辖(3分) A、职能 B、级别 C、地区 D、专门
(6/10)、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3分) A、1 B、2 C、3 D、4
(7/10)、对裁定的上诉期是()天,自送达之日起计算。(3分) A、5 B、10 C、15 D、20
(8/10)、当庭宣判的,法院应当在()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应当当庭发给判决书。(3分) A、5 B、7 C、8 D、10
(9/10)、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上就业人员年均工资()以下的,一审终审。(3分) A、10% B、20% C、30% D、40%
(10/10)、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3分) A、10 B、11 C、12 D、13
(1/10)、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确定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内时,通常考虑的因素是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两地不一致时,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分) A、正确 B、错误
(2/10)、我国国家赔偿制度采用了违法责任原则,即不考虑行政主体的主观方面,只判断行政主体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3分) A、正确 B、错误
(3/10)、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分) A、正确 B、错误
(4/10)、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分) A、正确 B、错误
(5/10)、仅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可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3分) A、正确 B、错误
(6/10)、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3分) A、正确 B、错误
(7/10)、在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3分) A、正确 B、错误
(8/10)、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分) A、正确 B、错误
(9/10)、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3分) A、正确 B、错误
(10/10)、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行使各自的职权,可以混淆或相互取代。()(3分) A、正确 B、错误
(1/10)、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不同,可将证据分为()。(4分) A、间接证据 B、原始证据 C、传来证据 D、直接证据
(2/10)、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分为()(4分) A、空间效力 B、对人的效力 C、对事的效力 D、时间效力(3/10)、以下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4分) A、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
B、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C、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D、对正在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10)、行政救济具有以下法律特征:()(4分) A、行政救济的启动以行政相对人的主动申请为前提 B、行政救济途径具有可选择性 C、行政救济以存在行政争议为前提 D、行政救济不以存在行政争议为前提
(5/10)、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包括:()(4分) A、公开审判制度 B、两审终审制 C、合议制度 D、回避制度
(6/10)、以下哪些属于书证?()(4分) A、证件 B、信件 C、图片 D、传单
(7/10)、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主要行使()等职权。(4分) A、预审权 B、侦查权 C、拘留权 D、执行逮捕权
(8/10)、以下哪些属于物证?()(4分) A、脚印 B、作案工具 C、赃款 D、赃物
(9/10)、行政赔偿的方式包括:()(4分) A、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B、支付赔偿金 C、恢复原状 D、返还财产
(10/10)、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提供了两种行政救济途径,即()(4分) A、行政处分 B、行政复议 C、行政诉讼 D、行政处罚
(1/10)、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3分) A、中华体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C、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2/10)、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行为规范,体现了()。(3分) A、阶级性 B、社会性 C、国家意志性 D、科学性
(3/10)、民法是()。(3分) A、是公法也是私法 B、公法 C、私法
D、不是公法也不是私法
(4/10)、在民法基本原则中,具有“帝王条款”之称的是()(3分) A、平等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意思自治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5/10)、国家创制法的方式有()。(3分) A、模仿
B、制定和认可 C、照搬外国法 D、借鉴
(6/10)、宪法的作用,以下哪项正确?()(3分) A、宪法不能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B、宪法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 C、宪法没有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 D、宪法对于实行法治不起作用
(7/10)、在我国,主要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民事归责原则是:()(3分) A、无过错责任原则 B、公平责任原则 C、过错责任原则 D、过错推定
(8/10)、以下关于宪法的特征,哪一项是正确的?()(3分) A、宪法是国家的特别法 B、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C、宪法是国家的普通法 D、宪法是国家的专门法
(9/10)、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两类()(3分) A、单一制和结合制 B、单一制和复合制 C、联邦和邦联 D、单一制和组合制
(10/10)、下列各项都是我国宪法的规定。其中哪一条规定了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3分) A、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B、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C、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10)、法人承担有限责任,法人必须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3分) A、正确 B、错误
(2/10)、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资产阶级国家民法典,是近代民法的标志。(3分) A、正确 B、错误
(3/10)、民法属于私法范畴,主要以市民生活为调整对象。()(3分) A、正确 B、错误
(4/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三届。()(3分) A、正确 B、错误
(5/10)、中国古代典籍中“宪法”一词与我们现在所用的“宪法”一词含义相同。()(3分) A、正确 B、错误
(6/10)、以权利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3分) A、正确 B、错误
(7/10)、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对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补充的责任。()(3分) A、正确 B、错误
(8/10)、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3分) A、正确 B、错误
(9/10)、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3分) A、正确 B、错误
(10/10)、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3分) A、正确 B、错误
(1/10)、抵押权的性质为()(4分) A、支配权 B、绝对权 C、从权利 D、请求权
(2/10)、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4分) A、违法行为存在
B、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
C、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损害事实存在
(3/10)、债发生的根据有:()(4分) A、合同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侵权行为
(4/10)、下列选项中,哪些选项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4分) A、科学研究自由 B、文艺创作自由 C、结社自由 D、出版自由
(5/10)、对有限合伙企业,下面说法正确的是:()(4分) A、至少应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C、有限合伙人不可以自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6/10)、以下属于法的规范作用有()(4分) A、指引作用 B、强制作用 C、教育作用 D、评价作用
(7/10)、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麦地里吃麦苗,而将其牵回家中进行喂养。乙发现自家的牛在甲家而要求牵回,甲允,但提出了一些要求。甲的下列请求哪些不予支持:()(4分) A、请求支付麦苗损失费 B、请求支付饲料费 C、请求支付误工损失费 D、请求支付拾牛报酬
(8/10)、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4分) A、商标设计 B、非营利组织
C、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 D、经济管理行为
(9/10)、下列属于身份权的有:()(4分) A、亲权 B、亲属权 C、名誉权 D、配偶权
(10/10)、依据法律责任内容的不同,我们通常将法律责任分为()(4分) A、违宪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1/10)、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该合同转让给丙公司,这种情形在法律上称之为()(3分) A、合同的变更 B、合同权利的转让
C、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承受 D、合同义务的转让
(2/10)、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年。(3分) A、20 B、30 C、50 D、40
(3/10)、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3分) A、6 B、7 C、9 D、8
(4/10)、甲建筑公司给乙水泥厂发一函:“急需1000号水泥1000吨,价格为300元每吨,货到付款。”乙收到函后,回函:“同意发货,价格为350元每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3分) A、乙的回函为承诺 B、乙的回函为新要约 C、甲乙合同已成立 D、甲乙合同不可能成立
(5/10)、我国于()年第三次修改了专利法?(3分) A、2007 B、2008 C、2010 D、2009
(6/10)、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一定期限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3分) A、5 B、6 C、8 D、7
(7/10)、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3分) A、恋爱自由 B、订婚自由 C、解除婚约自由 D、离婚自由
(8/10)、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分)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四顺序法定继承人 D、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9/10)、我国现行商标法经过了()次修正?(3分) A、1 B、2 C、4 D、3
(10/10)、代书遗嘱应当有()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3分) A、1 B、2 C、4 D、3
(1/10)、要约内容的“具体明确”主要是指要约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即合同的基本条款。()(3分) A、正确 B、错误
(2/10)、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3分) A、正确 B、错误
(3/10)、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知识产权必须经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才能产生,而其他民事权利的产生和取得没有此限制。()(3分) A、正确 B、错误
(4/10)、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3分) A、正确 B、错误
(5/10)、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任何责任。()(3分) A、正确 B、错误
(6/10)、官方正式译文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3分) A、正确 B、错误
(7/10)、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3分) A、正确 B、错误
(8/10)、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应当经债权人同意。()(3分) A、正确 B、错误
(9/10)、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3分) A、正确 B、错误
(10/10)、兄弟姐妹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3分) A、正确 B、错误
(1/10)、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4分) A、少生
B、适当的晚婚 C、优生
D、适当的晚育
(2/10)、著作人身权包括:()(4分) A、发表权 B、修改权 C、署名权 D、保护作品完整权
(3/10)、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4分) A、寄送的价目表
B、商贩向行人甲兜售苹果:“金富士苹果,8块一斤,又大又甜。” C、拍卖公告 D、招股说明书
(4/10)、《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是依照专利法可以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包括()(4分) A、发明 B、外观设计 C、实用新型 D、内在设计
(5/10)、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无效婚姻包括:()(4分) A、重婚的
B、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C、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D、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6/10)、关于要约的生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4分) A、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B、在非对话的情况下,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所控制的地方,为要约到达 C、在对话情况下,以相对人了解要约的内容为到达时间
D、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数据电文进入受要约人指定的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
(7/10)、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婚登记的具体程序包括()(4分) A、申请 B、登记 C、审查 D、公告
(8/10)、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有:()(4分)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 D、要约人死亡
(9/10)、专利权的特征:()(4分) A、独占性 B、地域性 C、非独占性 D、时间性
(10/10)、作者的()的保护期不受限制。(4分) A、署名权
B、保护作品完整权 C、修改权 D、发表权
(1/10)、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3分) A、三 B、一 C、四 D、二
(2/10)、对于加班工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3分) A、法定节假日加班,只要能安排补休,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B、加点按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150%支付工资
C、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D、周末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
(3/10)、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分) A、四十 B、二十 C、五十 D、三十
(4/10)、()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3分) A、2012 B、2010 C、2013 D、2011
(5/10)、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元。(3分) A、150 B、50 C、200 D、100
(6/10)、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人。(3分) A、4 B、2 C、5 D、3
(7/10)、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分) A、三十 B、二十 C、三十五 D、二十五
(8/10)、根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分) A、30 B、10 C、40 D、20
(9/10)、下列不属于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3分) A、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C、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D、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10/10)、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天。(3分) A、20 B、10 C、25 D、15
(1/10)、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3分) A、正确 B、错误
(2/10)、有限责任公司由四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3分) A、正确 B、错误
(3/10)、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无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3分) A、正确 B、错误
(4/10)、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3分) A、正确 B、错误
(5/10)、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分) A、正确 B、错误
(6/10)、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3分) A、正确 B、错误
(7/10)、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用货币出资,不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3分) A、正确 B、错误
(8/10)、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 A、正确 B、错误
(9/10)、劳动者的工资可以以实物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3分) A、正确 B、错误
(10/10)、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3分) A、正确 B、错误
(1/10)、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有:()(4分) A、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 B、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
C、它既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共同意思,又体现了国家的意志 D、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
(2/10)、根据公司的外部控制关系的不同,可将公司分为()(4分) A、总公司 B、母公司 C、子公司 D、分公司
(3/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包括:()(4分) A、在乡镇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B、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C、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D、在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4/10)、甲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减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的有()。(4分) A、裁减人员20人,占职工总数的10.56% B、裁减人员10人,占职工总数的5.56% C、裁减人员25人,占职工总数的8.33% D、裁减人员22人,占职工总数的12.22%
(5/10)、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只能在()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4分) A、替代性 B、临时性 C、辅助性 D、灵活性
(6/10)、下列属于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有:()(4分) A、国庆节 B、春节
C、国际劳动节 D、中秋节
(7/10)、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4分) A、股东的出资额
B、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C、股东的住所 D、出资证明书编号
(8/10)、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的内容是:()(4分) A、社会福利 B、社会保险 C、社会救济 D、优抚安置
(9/10)、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4分) A、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B、公司名称和公司成立日期 C、公司注册资本
D、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10/10)、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4分) A、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B、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C、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D、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1/10)、《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3分) A、1 B、2 C、3 D、4
(2/10)、《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3分) A、1 B、2 C、3 D、4
(3/10)、刑法的解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解释的效力分类,可分为有权解释和()(3分) A、学理解释 B、文理解释 C、论理解释 D、文法解释
(4/10)、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3分)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监狱
(5/10)、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处以()元以下罚款,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当场做出行政处罚。()(3分) A、100 B、50 C、20 D、10
(6/10)、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年。(3分) A、2 B、3 C、4 D、5
(7/10)、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符合条件的某公司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3分) A、行政许可 B、行政确认 C、行政裁决 D、行政指导
(8/10)、以下哪个不能成为行政主体()(3分) A、区公所 B、街道办事处 C、广州市教育局
D、广州市体育器材销售公司
(9/10)、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3分) A、3 B、5 C、8 D、10
(10/10)、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是()(3分) A、法律
B、县级政府的规定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1/10)、基于人道主义的原因,我国规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绝对不适用死刑。()(3分) A、正确 B、错误
(2/10)、《刑法》第17条规定:“不满16周岁属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时期。”()(3分) A、正确 B、错误
(3/10)、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3分) A、正确 B、错误(4/10)、想象竞合犯是指出于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犯罪行为,结果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3分) A、正确 B、错误
(5/10)、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犯罪情况。()(3分) A、正确 B、错误
(6/10)、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3分) A、正确 B、错误
(7/10)、规章可以设定吊销营业执照和一定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3分) A、正确 B、错误
(8/10)、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3分) A、正确 B、错误
(9/10)、《刑法》第17条规定:“不满14周岁属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时期。”()(3分) A、正确 B、错误
(10/10)、主刑即可独立适用,也可附加适用。()(3分) A、正确 B、错误
(1/10)、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4分) A、行政许可一般由法律设定
B、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方可设定行政许可 C、尚未立法的,行政法规方可设定行政许可 D、除此以外,仅有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一年期限的临时性许可
(2/10)、以下哪些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4分) A、宪法 B、法律
C、法学家的学说 D、行政法规
(3/10)、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4分) A、处罚法定原则
B、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C、公开、公正原则
D、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原则
(4/10)、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4分)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中止
(5/10)、以下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有()(4分) A、警告
B、责令停产停业 C、罚款
D、吊销营业执照
(6/10)、以下哪些刑罚属于附加刑?()(4分) A、罚金 B、没收财产 C、剥夺政治权利 D、驱逐出境
(7/10)、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4分) A、公定力 B、拘束力 C、确定力 D、执行力
(8/10)、犯罪构成要件包括:()(4分) A、犯罪客体 B、犯罪主体 C、犯罪客观方面 D、犯罪主观方面
(9/10)、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要解决刑事管辖权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各国的主张及学说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4分) A、属地原则 B、保护原则 C、属人原则 D、普遍原则
(10/10)、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根据《刑法》第54条规定,是指剥夺下列权利:()(4分) A、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B、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C、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D、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5.实践报告(电大法学本科作业) 篇五
及解决办法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涌现,由此引发大量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稳定。如何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的现状、原因,制定对策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当前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笔者利用在农村派出所工作的机会对我市**镇范围发生的农村突出的矛盾纠纷展开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当前我镇农村突出矛盾纠纷的主要情况和类别
当前农村的矛盾纠纷比较多,除了一些邻里吵嘴打架的纠纷和建房外主要集中在涉及村民利益的五个方面,下面对其中较为典型的事例进行剖析。
(一)土地权属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发生了3起。如农村土地二十年不变的承包制度,引发了土地转包、退包、反包、继承、租用或征用等行为,稍有不当就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甚至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土地承包和权属纠纷因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并伴随有政策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常常比较复杂,调处难度大。比较典型的是**镇政府老办公室拍卖给开发公司以后,**村部分村民提出70年代时土地无偿提供给政府建房,现在城府拍卖获益应该补偿村民,村民因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就占用政府老办公楼长达一个多月,严重影响了开发公司的拆迁建设。
(二)村级村务、财务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2起。在以前的村务管理中,少数村干部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财务收支状况等,公开的不彻底、收支帐目不细致,容易造成村民误解,也有少数村里对群众的收益搞“糊涂帐”,该给不给,不收强收,同时有的干部作风散漫,法律科学知识不足,遇事总以经验代替法律,讲话做事官气十足,认人不认理,不公平公正公开,对农民的反映置之不理,致使群众产生逆反对抗心理,这些均是导致群众上访的重要诱因。如村民孔**以村支书财务不清为由多次到市政府等上级机关上访。
(三)体制改革、利益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1起。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部 1
分街办企业、村企出现破产倒闭,大量职工下岗,生活没有保障,特别是离、退休的老职工失去生活依靠,加上个别企业负责人处理问题过于利益化、简单化,遇到煽风点火的就极易诱发职工聚集起来上访,或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粗暴,也将使职工集体上访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我镇供销社一名下岗职工买断工龄十几后又到单位以当时改制有缺陷为由要求重新上班,或者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在对单位答复不满的情况下占据领导办公室,导致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四)农村征地拆迁和土地出租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4起。一方面,随着中央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开,乡镇建设和开发步伐大幅加快,农村土地特别是农业用地被大量征用为建设用地后,由于土地征用补偿、征地后失地农民安置等相关政策不配套、不连贯、不落实等原因,影响了村民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某些群众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一旦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就置国家法律、社会秩序、社会公道以及人们公共利益不顾,错误地认为“法不责众”,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动不动就集体上访,甚至以自焚等极端手段相要挟,以人多势众和把事情闹大来迫使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土地出租时租金较低,现在村民提出要求提高租金,而承包人不同意导致矛盾频发。
(五)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2起。一方面是辖区某些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料由于思想意识以及资金、技术等问题,存在不同程度的随意排放现象,加上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协调沟通方面不足,极易引发群众的不满。如我镇“**铜业”有限公司因炼铜过程中的废气处理不过关导致周围庄稼受污染的纠纷今年就发生了四起。另一方面农村的成规模的养猪、养鸡户,对于动物粪便不经处理随意倾倒在村内的沟河中,引起沟河污染,鱼类大量死亡并发恶臭。于是养殖户和周围的其它群众间就会出现摩擦或纠纷,特别是当养殖户都是外地暂住于此的农民,更易发生本地村民和暂住人员之间的群体性纠纷甚至斗殴。
二、导致上述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我们对上述矛盾纠纷的产生原因进行了简单的分析,认为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产生的。
(一)部分基层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目前社会处于转型期,部分基层一线干部服务意识、政治敏锐性不强,不能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没有及时关心群众的生活和疾苦,对矛盾的疏导化解不到位,导致有些矛盾处于长期压抑潜伏中,一旦“点火”,则猛烈爆发,往往使政府及有关部门措手不及。
(二)对突出问题处理欠稳妥。有的基层党政组织对群众反映的村(居)委会的财务、作风等方面问题置之不理或敷衍了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等问题处理不公;对企业与驻地群众之间产生的矛盾,协调不力,处理不当等等。有些政府部门在处理热点难点问题时,不够及时、公正和彻底,从而引发了不少上访事件,影响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因认识不足等原因看不到国家、地区政策调整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长远整体利益,使群众产生抵触心理,从而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遇到个别人的挑拨煽动,很容易形成群情激奋,酿成群体性事件。
(四)部分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改革和发展难免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这些人不是积极转变观念,依照程序积极反映问题和困难,而是用违法乱纪的手段去谋求解决。少数人错误地认为要解决问题靠正常程序反映解决不了,只有把事情闹大了让党委、政府知道了才能得到重视,才能解决问题,有的抱着“爱哭的孩子有奶吃”的想法,为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满足自己的欲望,于是不分青红皂白,以蛮横无理吵闹来不断给党和政府施加压力。
三、预防和化解矛盾我镇采取的的对策和措施
(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源头化解矛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镇每月召开一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参加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责任到镇领导个人,实行目标管理。坚持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能力,从加强基层调解入手,把各村和派出所、司法所的公调对接、信访、和诉讼等多种调解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以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实行整体谋划,缓和社会矛盾。一是要统筹兼顾,坚持科学发展。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因开发征地和城镇工程改造、环境污染等必然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因而,我镇政府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提前谋划成立了**镇工业园区和市级凤翔湖高效农业示
范区,在注意环境保护,重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当前农村有相当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普法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因此我镇各执法单位在执法的同时理应兼具普法责任,依托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各种形式,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让法律、政策真正进入千家万户,教育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而不是采取激进的方法,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信息预警,完善防控机制。我镇主要做法一是加强情报信息的采集研判,形成信息网络。充分发挥派出所社区民警、民调、治保等基层组织人员的作用,积极收集、寻找信息,及时弄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发展状况,为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赢得主动。同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畅通情报信息上报渠道,切实加强信息的汇总、上报与沟通,确保发现得了、预警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二是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工作长效。群体性事件突发性强,危害大,影响面广,因此,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特别是责任追究机制。同时,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网络,适时变“群众上访”为“服务上门”,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变被动为主动,真正落实街办、村工作人员“沉下去”,成分利用当前公安机关开展的“警民恳谈日”这一平台,融合政府部门和社区民警一道听民情,解民忧,从而实现农村地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6.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篇六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1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xx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xx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xx)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xx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2
京,顾名思义为北京;鸿,寓意我们当代学生如鸿雁般展翅翱翔;异,意指我们调研的主体是外国人;瞥,意为我们的视角只是小小一隅。京鸿异瞥,合并来说,就是以北京人的视桔察foreigners在京的职业发展与社会融入状况。
京鸿异瞥,也许从决定组队开始,就注定将不同于一般团队的暑期实践活动,因其调研的群体涉猎面广泛,面向中外不同肤色、不同职业的人群,所以对于我们这群一学生来说,它将是一次有趣味性,同时也更富挑战性的实践。
前期准备困难多
这天的北京,天空有些阴霾,但是“京鸿异瞥”团队的全体成员还是早早地来到虹远西北会客厅,开始了团队暑期实践第一次正式集体会议。经过分工,我们决定将问卷调查分为两个方向,面向北京居民的中文版,和分别面向外国留学生和在京工作者的英文版,并且定于下午在图书馆集合,正式开始收集资料以及问卷的分组设计工作。
图书馆六层空荡荡的,但是有两张桌旁的八个人却正在紧张地分模块进行问卷的设计以及讨论。图书纸质资料、网上查阅问卷设计方法、问卷的英文翻译……家都紧张地忙碌着。期间,年龄如何分段统计、要不要询问月收入情况、调查问卷的名称该如何翻译等问题虽遇到了瓶颈,但是经过与老师的沟通和组员间的互相助,这些问题都顺利得以解决。
后期思韵味长
一路走来,从填写团队申请,全队集思广益敲定选题和团队名称,第一、二次会议上家对问卷初步方向的讨论以及对可能会遇到的种种困难的设想,直到7号最终确定实践时间表和具体实施路线,对预想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在征询指导老师意见的前提下,将中文版问卷一份和英文版两份最终设计完成并完善,“京鸿异瞥”团队付出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
看着辛苦努力最终以一份初步实施方案和沉甸甸三百份问卷的形式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家的心里满是收获的喜悦与幸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经历了各自的成长。从一开始不知如何下手,对于选题和调研形式的困惑,担心各种困难问题出现不知如何应对,到如今对我们的实践和“京鸿异瞥”团队信心十足,也许暑期实践的意义就在于这个使家共同成长的过程。它不仅仅是一个让学生们走出象牙塔、走向社会的契机,更是一个可以同时将我们所学用于实际并且锻炼我们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的机会。希望我们的后续实践能够顺利完成,同时也能够通过我们的调研得出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和意见,这也是我们这次暑期实践最的意义所在。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3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那么在暑假期间需要社会实践的,怎么写一份报告呢?下面请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三周之中我一直待在神马纸业有限公司,因为是第一次去哈城,我边旅游边实践,完成了我的实践报告。
在公司期间,我不是在固定的某个职位任职的,哪里需要人,经理就叫我去哪里忙,所以他们都叫我“员工的副手”:有时我会他们联系业务,有时会去忙清理帐目……一个人经历什么就会有什么样的经验,这是一定的,虽然只有20天,对于如何做一个称职的员工,我却也有我自己的心得:
1、普通话是一项基本素质。我从来没意识到过普通话会有如此的重要性,在那里联系业务,如果一个人不能说流畅的普通话,他跟客户几乎处于两个不会相交的世界,也就不必谈成功联系业务的可能性了。
2、维护本公司的利益是底线。现在是一个竞争的时代,在商场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业务联系的过程中,两个人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不论是价格、数量还是涉及公司其他利益的各个方面。一个员工要时刻记住自己的使命,因为公司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往往一句话的失误或软弱就让公司蒙受很的损失。
3、管理是一种技巧。在实践期间,我当然没有去管理员工的权力,但是通过我对公司管理者的观察,他们有的管理得很成功,但有的却遭到员工的抵触。我真正明白了管理不需要多强硬的手腕,关键是一种协调能力,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个性,管理者的使命就是让员工的个性更好地融入到公司的共性中。
20天之中,我能对公司的实在少的可怜,但我学到的东西却多得让我一辈子都会受益。在那些天里,我与几位管理者都有过沟通,对其中一部分员工也做了调查。让我的诧异的是他们对现在的学生都有所排斥,因为过去的学生员工在他们的印象里懒散、不负责、不塌实……当时我脸都红透了,因为这些个别的学生员工却是学生群体的一个缩影,包括我自己身上也有这样的缺点,在我的要求下,他们给我列出了他们欣赏的学生应有的素质:
1、塌实务实。在管理者的眼里,塌实务实是一个学生最基本的素质。
尤其在对专业素质要求不是很高的经济活动中,每个公司的管理者需要的不是高学历的员工,他们需要的员工是高素质,而没有这项基本素质,再高的素质也是空谈。
在他毛司有一个学韩语的学生,因为一时没有找到本专业的工作,于是来到了他们这里。
但他在这里表现却很差:不停地拿着手机发短信、工作不积极……因此公司里的其他员工对他的印象都很差,公司的负责人对他也颇有微词。经理对我说过一句让我一辈子都会受用的话:“是金子你就要发光,在哪里都要发光,用尽全身的力,不管你是埋在土里还是在水里,因为不是每块金子都会被打成首饰的”。
2、责任心强,勇于承认错误。
社会上评价80后的人说这一代的人责任心差、软弱,在做错事之后不敢承担责任,的确是这样。在实践期间,不管是经理还是员工,他们都告诉我他们欣赏的是那种谦虚、责任心强、不怕犯错误的学生员工。他们不怕新员工犯错误,怕的是他会不停的犯错误,因为这样不管是对公司还是其他的员工都有很的不利影响。
3、合群的能力。
现在学生虽然越来越多,但不是每个单位里的人都会是学生,学生员工的比例在很多情况下都很下,剩下的当然是低学历、年龄一些的员工,很多学生自恃自己的高学历瞧不起别的员工,这是很不可取的。一个公司只有成为一个团结的群体才能取得进步,这就要求学生很快的融入到他们当中。我们要找到与其他人之间的共同语言,找到一个切入点,因此在看书等方面就要有所调整。实践期间在与很多客户的交谈中,我一般很难找到话打开局面,他们所谈论的很多都是历史、战争等方面的话题,他们看的书也多是传记性质的。可能我的专业是法律这是一个隔阂,但我觉得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平常自己课余时间看的书都是小说之类的,因此有了这么多的差异。当然我说的不是抛弃自己的专业去向他们靠拢,而抒泛的阅读,加自己交际的广度,提高自己的交流能力。
4、一个好的身体。
这一点很多学生都会忽视,也达不到,因为多数学生平常锻炼太少,课余的时间都是上网、看小说或者是睡觉,所以学生体质状况差的现象很普遍。去一个单位,不管你干什么,都需要有一个好的身体,公司不会一直在等一个员工把病养好,因为市场不会等这个公司。
除了这几点外,还有一些不需要赘述,因为每个学生都清楚这些:包括诚信、良好的态度……但我们每个人也都知道要做到很难。
通过我对他们的调查我发现,现在的企业对学历的要求不像前些年那么盲目了,每个公司的管理者都在等待高素质的员工,这种素质不仅是专业素质,也是成为一个优秀的“人”的最基本的东西美德。
五周的寒假我在哈除了三周,除了了解到了不同于家乡的文化、地域风情,也极的增长了我的阅历。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知道我应该追求法律,从事法制工作,这是一个学法学的学生的本分,但我也知道我们法科专业的学生不是每个人都会走上这条路,就像经理在寒假期间告诉我的:不是每块金子都会被打成首饰,不管在哪里,我们还是要发光、发光……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4
暑假实习是我们每个学生必须经历的一段人生过程,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到了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这些经历使我增长了见识、丰富了视野、受益匪浅,为今后的专业知识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带着敬畏的使命感,我“闯”进了的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XXX,他将我领进办公室。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我的工作繁琐而且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总体来说对我影响最的应该是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整个工作的指导与引导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首先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总结。
20xx年7月14日至8月4日我在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民一庭实习,我在人民民庭进行了将近一个月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期间,我在工作与学习中得到了XXX法官和XXX的悉心指导,在此我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期间我不仅学会了填写诸如立案审批表、受理应诉通知书之类的诉讼文书,整理证据材料,装订卷宗和归档,而且通过几次旁听也对民事诉讼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一、实践期间的主要内容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一)学习民庭日常办公工作
如制作并送达相关的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出庭通知、开庭传票、开庭公告、宣判笔录和执行通知等,另外还有寄送挂号信、制作邀请人民陪审员通知、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交换证据等。
(二)旁听民事案件审判
通过旁听法庭审理,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法官一向贯彻“调节为主,判决为辅”的原则。因此。
(三)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
移送有关案卷材料,制作各种笔录和记录工作,了结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在案件终结后,装订卷宗、封存案卷,日后备考。全面了解的部门设置,积极学习民事案件的审判、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现行的工作模式与工作流程。
二、理论结合与实践总结
在这将近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中,我圆满的完成了实践计划中的各项内容。通过实践期间各位老师的指导,我学会了制作部分法律文书、整理刑事案件材料,了解了民事案件审判流程、各部门工作模式等实际性质的工作。通过这些学习与实践,我看到了法律在实践中的完美运用,真正体会到民法的任务是伟而现实的。当今社会的发展变化使得出现各种新型民事案件,民法体系不断地进行着发展与完善,因此人民民庭的工作也在不停的与与时俱进当中。
旁听民事案件审判是我这次社会实践中的最主要部分,我旁听了盗窃、离婚等各种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案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所以采取的多是协调、和解的方式,民法、婚姻法、经济法运用的是较多的法律依据。其中有的适用普通程序,有的则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开庭之前由检察院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人民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这类案件一般是犯罪后果较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犯罪分子悔罪态度好,依法判刑不重的案件,或者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使我又重新加深了对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掌握。法官在量刑的过程中,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虑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和协调、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同时也要看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认罪表现,综合以后,酌定量刑,这也是我国民法以人为本的重要表现。
通过这一个月的实践活动,使我的所学与实践充分结合在一起,这不仅使我的理论水平又得到了提高,同时也是我增加了实践工作经验,我相信在以后的学习中会有助,我也会更加努力地继续学习。
三、焦点问题思考与建议
在社会实践期间,我也发现不少现实问题,例如取证难问题、执行难问题、有利于公诉方问题、法庭秩序问题等,但是我最关注的还是有关简易程序的问题。
(一)现行的简易程序,其经济性是通过忽略被告人的权利来实现的
受理的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情况下,检察院和就可以达成合意适用简易程序,完全不考虑被告人的意见,而且在开庭之前被告人根本无从知晓自己是在何种程序下受审。在简易程序下,辩护人对被告人的助作用微乎其微,因为简易程序的效率是建立在被告人完全认罪的条件下的。简易程序的启动完全由或法官的操控来实现,立法上简易程序过于简单,缺乏基本权利保护规则和程序性制裁规则,既没有指定律师的程序也没有告知适用简易程序后果的义务。
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创设新型简易程序。辩诉交易由于其理念基础与我国司法理念相差很,不适合我国司法实践,但是处刑命令程序值得借鉴。这种程序又叫处罚令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立案后不需要过多侦查,量刑较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由检察院建议适用处罚令程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若检察院驳回还可复议一次。认为不符合适用该程序的条件时,则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这样更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精神损害赔偿应纳入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侵害人格权,侵权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救济,这个问题在今天已经不是疑难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和法学界的共识。最高人民已经做出了肯定的司法解释,20xx年3月8日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包括侵害人格权、其他人格利益、身份权,甚至是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受害人都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应当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这里的精神损失,应当是侵犯人身权利而造成的精神损失,而不包括侵犯财产权利而造成的精神损失,并且人身权利应作扩解释,不仅仅局限于一般的生命、健康、身体权,而是包括《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各项人格权和身份权。
四、实践体会与总结
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走向社会,了解社会现实,投身社会实际的良好形式;同时也是促进我们向社会群众学习,培养锻炼自身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专业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面。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践的却售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一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明白了学习的可贵。同时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开阔了自己的社会视野。对于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接触到更多的社会现实,了解当事人的心态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论的极端,促使我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达到理论与实际完美结合,让我真正成为一个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人。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而我也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才能,在以后的学习中完善自我。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5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一年的学习下来,说实话,我并不清楚,我在学什么,学这为了什么。而这次的经历一个月的生活,我体会到了公平与正义的真正价值。
有时候,我在想我会不会就是传说中那个永远也长不的小孩。因为我发现,真的,我依然年少轻狂,不识“愁的滋味”。
为了能通过面试,顺利地进入实习,我前一天在家复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问题的答案。比如:“你为什么想进实习?”那我会亳不犹豫地说:“定纷止争,维护正义,成就一个法律人应有的价值。”
第二天,我一路紧张而兴奋地到达。仔细端看,门庄严肃穆,旁边的二尊石狮巍然矗立,整个笼罩在一层等级与森严的暮纱下。不禁,一阵畏然。
看到“门口禁止停放一切车辆”的告示牌后,我好容易才找了个地方把我的爱车给安顿下来。刚往门方向走去,门卫就远远地问我,“干什么的?”“我找院长!”我底气十足地回答。“你找哪位院长?”“啊…”哑然。“哦,一个会有几个院长么?”我纳闷。“那你有什么事啊?”“我是个学生,来这儿实习的。”“哦,这样啊,那你先过来坐吧。我们这儿下午是三点上班,现在还没到时间,你在这儿等会儿。”没办法,只能这样咯。
没过一会儿,一位领导模样的人从门经过,门卫告诉我“这是我们季庭长,你去找他看看”。看他走远,我忙奔过去,他显然觉察到什么,回过头来,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却不知说些什么。“季庭长,您好。”“你好,有事吗?”他温和地回答。“我是来这儿实践的。”“哦,这事,你去找处吧。”“好,谢谢。”我不得不重新回到传达室。
终于,在两点五十左右,处有人上班了。门虚掩着,我敲门进去,说明情况后,他说:“好,我跟领导汇报一下,可以的话,我这两天打电话通知你。”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职应聘的问题,竟只字未提,不禁黯然。什么可以的话打电话通知,这明明就是婉的拒绝嘛。哎,没戏,歇菜般我离开了。
憧憬的破灭,犹如怒放后的烟花,瞬间的璀璨浮华后,天空一无所有,留下寂寞的回忆顾影自怜。
回家后我死死地睡了一觉。“哼,有什么不了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再找就是了呸。”我想了想,若谈专业对口的话,那就还有检察院和司法局这两个国家机关了。正当我琢磨着先去找哪个单位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是陈海杭吗,我是……”啊,真的吗,我可以去工作出了?这份意外的收获来得太措手不及,我都有些蒙了。
7月5日,我正式开始了第一天的生活,被安排在处工作。我也不知道那里是做什么的,只是隐约感到我的工作似乎与案件审理没有什么关系。
嗬,没想到我竟会在前一天面试的地方工作。也许缘份就是这样简单而神奇。走进办公室,一切都异常陌生,所以干的每一件事都很新鲜,自然十分卖力。家对我这个新手显得十分客气,端茶倒水的也没让我干些什么。第一天,我差不多就在翻看材料中渡过了。三五天熟络了以后,他们似乎把我看成他们中的一员,称呼上也从以前的“小丫头”直接改叫“小陈”了,有什么要忙的,也很自然地安排我去。虽然工作量一下增加了许多,但我却做得很开心。因为我终于不是在这儿参观了。
这样的状态约持续了近半个月左右,每天似乎是稀松平常地上班、工作、下班,俨然一位上班族。令我欣慰的是,办公室的同事很照顾我,因为所在部门性质的关系,差不多全院各类人群我都有机会接触到,家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一致的首肯。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6
土地是国之根本,没有土地就没有粮食,我国是人口大国没有粮食将是什么样子!但目前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越来越严重,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特点和规律,减少土地流失,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趋势,主要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员是土地承包人和开发商以及政府。
(二)特点
1、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广大农村和城乡集合部占现有土地的30%;
2、农民在承包地上私自种植非粮食植物(比如载树,)或农田改为鱼塘和建房,政府划地,开发商圈地;
3、外出打工,年纪大的农民违法使用土地的占40%,由于左右栽树无法再种植农作物的占20%,政府以及开发商占40%;
4、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据调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人口老年化越来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树和其它非农业行为的也会越来越严重,政府为了加大开发速度也会不断的占用农田,开发商利益驱使圈地也会越来越大。
二、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危害
1、粮食减少。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与自然灾害相比,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影响我国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造成的粮食损失更为严重。据统计分析,(按一村民小组)有60亩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按每亩每年500公斤粮食计算,一村民小组每年就减少30000公斤粮食。所以说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始终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特别是农业的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对环境的影响。
随着城市企业向农村转移,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污染向农业环境蔓延。违法使用土地使土地荒漠化,植被减少间接影响气候。
3、粮价飞涨。
由于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减产,直接导致粮食涨价。
三、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原因分析。
1、无法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土地少种地已不能满足家庭开资,只有离地外出打工,土地要么栽树或挖塘,或托付亲友做非农业用途。
2、不能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年纪大已不能农业种植。
3、无奈放弃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无法再种植农作物。
4、政府划地,由于政府规划。
5、开发商用地,由于利益驱使圈地。
四、对策。
1、法制宣传。
加大土地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做到每个村民及村干部,乡领导,以及政府,开发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执法。
加大打击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个人和集体。
3、优化土地承包,有效合理的利用土地。
根据目前现况让所有进城农民回乡种地是不可能,只有现在把农民的土地集中成片以承包人名义自愿的情况下转包给他人(不改变种植结构),开发商不开发的地要无常还给原先农民,政府谨慎划地。
4、加大农业投入。
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大对现在确实还在种植的农民的直补,做好基础农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规划建设,解决农民种地难的一系列问题。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7
在我实习的一个月时间里我主要从事了两大方向的工作:第一是文书、材料整理、发送文件之类的具有文秘性质的工作。第二是亲自参加了地方法制宣传、林业案件纠纷调解工作。当然这些工作中主要还是随从人员起辅助作用。我的第一项工作是对那些不重要的政府文件进行电脑输入,这些对于我这个刚刚开始实习工作的学生来说还是没有难度的。
(一)工作要求:
这项工作的要求是将文件以文本的形式输入电脑,存入局内的统一档案文件夹,由于各级部门的签发文件需要加盖公章,和上级负责人签名,所以不能用电脑文件的方式下达。一般为传真形式。我使用扫描仪扫描之后形成图版文件,再以文本文件的方式进行记录和登记。
由于林业派出所文件不是很多,且内容较少,我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因此,这项工作几乎没有难度。当然我的内心也没有包含一种轻视的态度。首先,作为文件的存稿。必须在格式和字体上没有丝毫的错误,必须怀着严谨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将
它完成。其次,作为我实习的第一项工作,必须要将它做好,给我的老师和实习单位留下好的印象。
接县政府通知,对冬季期间我县护林防火和林木盗伐、毁林等案件进行排查,这次排查共涉及全县10个乡镇、4个林场。作为实习人员,在石所长的安排下,我也参与了这次行动中。随同同事进行防火知识宣传和林业普法宣传、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
(二)关于材料的准备:
作为护林防火知识宣传和林业普法宣传活动,材料是必须准备的,这些需要的材料包括,去年的宣传材料,今年国家,省,市关于护林防火、林业普法宣传新的法律法规以及下达的各类文件。
由于材料都是现成的,只需要我从档案室,和电脑里将这些文件一一找到,打印成册,送到相关人员的办公桌上,交由专业人员负责写出新的可行的计划。
我在石所长的指导下一一询问了同事们,这几年的林业普法宣传的主要工作和细节并具体到每一个步骤。我新的任务是做出一个类似的计划。
(三)制定林业普法宣传计划:
对于我这个从来没有这方面丝毫经验的实习生来说还是很有难度的,正好在这里有现成的近几年的计划书可以参考,以及专业人士为我解答疑问,困难就小多了
(四)工作要点:
第一,突出三大重点,积极提升宣传效能。三大重点是,1. 围绕宣传主题。2. 围绕乡镇群众。3. 围绕活动中心。
第二,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努力提高群众法律素质。
第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宣传网络。
高度重视,加强联系,为宣传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2. 加强人力物力配备,满足宣传工作需要。3. 健全宣传工作网络,建立一支信息敏锐、反应迅速的宣传队伍。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8
这是我迈入学校园的第一个暑假,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x市西湖区人民民一庭实践,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实践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践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的实务操作。通过实践,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践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民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长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任劳任怨
的敬业和实干精神,他们常说关乎百姓的事就无小事。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诗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实践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践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践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践过程中,我对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实践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践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实践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助的人……;我成长了,也成熟了,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与付出,但我更 要感;谢我们西湖,因为她给了我这次机会;还要感谢民一庭的所;有前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的信任、助与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为他们的鼓励与助。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9
一、基层农民的法治基本情况
(—)法律意思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我认识来自连平县留潭乡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农民工,年龄也比较大,50大几了,家里负担也比较重,还有个上大学的孩子要他供着,对于那种农民1
家庭,供一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就靠这么一点工资,根据他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县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历史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我就是来自农村的,所以对于农村生活还是有较深的了解。相对来讲是比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时候,跟家乡的村民聊天时发现,他们基本不知道多少法律知识,只是通过电视、别人当面讲的知道点法律,当权益被侵犯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这样开始对法律有种崇拜感、高深感。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晓不多。当得知我的专业就是法学时候,在他们看来,那是个很好的专业,很有前途的。可他们并不清楚,法律其实就是调整社会普遍生活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就是与他们生活有关,也是从他们的生活中抽象出来的用于指导以后的社会生活的。而且,他们有很多人对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认为法律只是给有钱、有权势的人准备的,总结起来就是为有地位的人准备的,一般的农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犯了罪,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种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会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基层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县人民医院看望我一个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骨科住院部,从其他病人口中了解到,他们很多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属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我得知他们很多人为了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很多要么就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要么就是与行为人私下协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费用。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私了,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农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从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农民,听法院内部人说就民事案件,农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0%,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县城居民。这也说明了,农民中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农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仍旧认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因为在我们农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用暴力方式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特别是有些党、政干部,由于没有严格的监督,极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到处鱼肉农民。同时还有个问题就是,当广大农民与政府有关部门闹矛盾,那么,农民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加上执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强势了。可以通过给农民办理各种事情通过拖延,敲诈勒索等各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与农民关系密切的还是政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离不开的,也正是如此,即使当时通过法律维护了权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办了。会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原因简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很少由农民会运用法律来维权,原因可能是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缠上国家机关,但最主要的是费用问题,因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进行司法救济那么就请懂法的律师,那么就得花费很多,好像最少也是总费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还多是谁告谁举证,因此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识缺乏。同时,在农民看来就那些诉讼费用也是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由于我国人口多,问题也多,而国家给予的经费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这可能与诉讼费用高有些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我国比较少,一个县就一个法院,一个律师事务所,少量的人在农村地区做法律服务者。据估计也就差不多十万农民就两个法律服务者,五到七个司法工作人员。而且,因为案件多,各种旧案,新案都拖沓,堆积,办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个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结果也很正常。我村一个王姓村民,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疗花费大,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亲戚朋友凑齐钱进行治疗,当对肇事者要求赔偿时,肇事者只赔偿小额之后就没有支付。为此,就请律师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费用没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时,律师便提议有律师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资金给我舅先行治疗,而由律师进行诉讼,而对于胜诉而得到的赔偿就归律师所有。从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运用法律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对治疗就非常的不利。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有点远水救不了进火。
(二)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农村生活久了就会发现,现在的农村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在我村调查过程中,当问到村民对打官司的看法时,普遍的反应是他们都是害怕,在他们一向看来,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觉都是坏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错的。而且他们也根本就不想跟国家机关接触,有种对国家机关的恐惧感,而且农民还会感到他们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认为即使有理由也很难站的住脚,也容易被借用种种理由敲诈。
(三)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实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农村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非专业人员,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以很不良的影响。
(四)法律意识不深,对法律知之甚少
在农村,法制宣传不够,农民们对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是从别人那听来的,很多都是不准确的,没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没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识,很多农民遇到正义,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来解决,而是用比较惯常的手段,闹或者威胁,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想法设法去运用司法解决。这就足以说明农民不了解法,也没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识。
(五)中国法治建设大背景
在我国,法制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显特征,即是政府推进型、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型、法制观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进型法治中,政府权力很少受限,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传都是由政府推进,而且很多的法治执行无形之中也让基层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权力制约问题还不完善,这更是阻碍了法制建设,而在农村,这种状态体现在政府与其他权力机关的权属不明确,职权错位;就法制观念来说,我国距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相差3,而就硬件来说,和西方国家没有多大差异,科技的差别也很小,制度差别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观点现在才提出,而人家几百年前就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再与我国农民的法治意识中,更是有距离。
(六)经济基础
在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所以我们的法律本质的认识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场,采取阶级意志划分的。而根据马克思的相关理论的理解。阶级是有掌握一点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人组成的一个社会阶层,就为统治阶级,相反,则为被统治阶级。而在现实的中国,真正掌握大多数财富的那些认为人数不多的党,干部,以及相当多的富有阶层。而广大农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谈不上统治阶级。这虽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这对农民来说,就他们的切身体验来说,是很贴切的。即使这样,把党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开来。因此,在经济基础都不牢靠的农民,很少会真正运用法律,树立法制观念。
三、相关对策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尤其是农民的法制建设是关键。因为我国农民人数众多,对我国整体提高法治水平是一个挑战。为此:
首先,我们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农民阶层的经济基础,使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为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
然后就是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使他们的服务水准更上一个台阶,更好的服务,具体说来,应该加强对司法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准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过大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大学生入司法服务系统,充实整个队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时还得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权谋私。
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尽快结案,及时解决争议。
再有,我们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广大农民宣传,同时也引导农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如,对政府,对党员,对干部进行监督。
最后,广大干部,自己要积极主动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司法部门应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人依法处理惩罚,为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榜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更是要树立典型。为全社会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我相信,我县农民法治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会取得长足进步的。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10
为了完成“广播电视学人才培养模式与开发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我对当涂县整体耻执法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我县耻执法状况的总体评价
(一)调查问卷中的评价。
外部对本县耻执法的总体评价:满意32.35%,比较满意44.12%,不满意23.53%。其中,对耻执法实施前、后效果比较,认为明显好的20.53%,较好54%,不明显25.45%;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满意32.44%,基本满意41.34%,不满意26.17%。参加调查的人代表的评价:比较满意。耻队内部的自我评价:满意56%,比较满意44%,不满意没有。从调研情况看,调查问卷中的评价与座谈和谈中的评价基本一致,外部与耻内部对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耻执法的作用和成效。
县 镇总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辖区内有企业20xx余家。当涂县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当前耻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一)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
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政府及其部门正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的现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交叉分散。
虽然我县采用了“7+X”城市管理机制,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体制上存在条块纵横,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现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耻、工商、环保、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管理权威,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发挥。
(三)规划控制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了城市管理难度。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县城人口逐年剧增,部分老城区的规划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详细规划滞后,加之受体制的影响,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另外,我县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占道经营、乱行乱走、乱停乱、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建筑工地乱象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老城区部分建成区排污管网设计不合理、管网陈旧,下水道经常堵塞,依靠社区治理难,开发的力度在不断加,但排污管网建设却一直滞后,社会响强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耻机构职能有待加强,执法难较突出。
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县的市政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市政设施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耻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目前县行政执法局尽管有行政执法人员49人,协助执法人员32人,但我县城市建设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识不强,增加了管理难度,相应增了城市管理压力,耻任务艰巨。同时因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我县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竖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耻和谐执法的建议及相应解决对策
(一)进一步加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要切实加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市民的耻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使广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强力推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
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现行“7+X”耻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职能部门之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和托执法,探索职能部门适当地有针对性地将相关管理职能托与街道办事处,切实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耻”格局,进一步加强耻机构职能和社区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全面整合现有耻资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进一步加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配套。
县政府要继续加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
(四)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于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此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11
这个寒假,我走进了xxxx刑庭,进行了为期不长的两周的实习。
虽然以前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也参加过刑审,但这一次,却是如此真实地深入到庭审的背后,期间,我的实习主要有以下内容:旁听;填写卷;发送达回证及判决书;装订档案;打执行通知书及结案审结表;助书记员整理卷宗;查阅及复核卷宗。
下面我来分享一下我的实习收获及感悟:
一、无论所做的事情轻重缓急,到要做到谨慎细微
我到刑庭的第一天,是跟书记员。由于她所负责的法官的执行通知书及结案审结表比较急用,让我也加入了其行列中。其实打这些文书,模版已经拟好了,关键是运用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将犯罪嫌疑人的档案资料填入其中。书记员把需要注意的问题讲述了一遍,如刑号、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学历、是否有前科、犯罪事实等等,最关键的是刑期了,若稍有松懈,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关乎当事人的切身的人身权利也将因自己的疏忽遭受了损害。本以为这是简单的手脚功夫,但真正做起来时,才发现,必须逐一校对,细致入微,方可保证无错。而且,要真正地做到快、准、狠,还需些时日来训练埃
同时,我还发现,刑庭的电脑里面存有很多法律条文以及对应案件的资料,这在法庭是很方便的,真的提高了法庭工作的效率。并且在以后的工作中这个“作战武器”是有裨益的。
二、工作者人员应该树立的中立地位
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不可偏袒,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
还记得第一次庭审的旁听,是七位犯罪嫌疑人涉嫌绑架罪。其中年纪最小的初中未毕业,而父亲,作为他的辩护人,在法庭上,竟难过得激动地流下了泪,或许是痛苦又心疼的泪吧。看着泪痕印在他那沧桑的脸上,同情之情立马燃起。他儿子年纪如此的小,肯定是被骗过去的了。然而,当看到法官那义正严辞的方脸时,心中警钟即时敲响,作为法学人员,扶弱之心需有,但追求正义公平更需有一颗中立之心!
三、关于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运用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基本与课本的条件要求符合。并且花都区也属基层,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也早有结论。
然而,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准备工作也是不容疏忽的,而且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几件的案件在同时审理宣判,也地节省了资源,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关于绑架罪的认定
在书上学习时,只是抽象地认为,绑架罪就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当然必须考虑的使成要件。而在实践中,需做到实际的运用。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以强制手段违背被害人意志威胁及其他手段来所取财物就是勒索财物了吗?当然不是。如果只是甲骗取了乙的手机,乙不平,以手段实际控制甲,威胁其返还。这并不构成绑架罪,而为拘禁罪。只有当乙索取超过手机价值以外更多的财物才有可能构成绑架罪。
理论的知识真的需要通过实践的运用,才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
五、关于社会人员的法律意识问题的认识
在实习过程中,从接触到的案件中,发现有较多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才导致了犯罪。看来依法治国的方针,法律意识入人心的措施还未贯彻得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的提高。特别是教育水平对法律意识的影响最。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学历都是中小学的,还有就是未成年犯罪也越来越成熟,这些问题都不容忽视,需要深入思考。就目前而言,普法宣传还需进一步地扩深入。
实习的时间或许不长,但是却让我接触并初步了解到实际的刑事审判工作及其程序,也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巩固了理论知识。同时也由此看到了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希望能够抓紧每一次的社会实践机会,使得学习到的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全面提升专业能力。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12
记得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然而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今年下半年,我有幸到***律师所实习,开始了我的社会实践。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让我学习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没有想像到的东西,让自己对法律工作的性质和环境,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实习期间,律师所安排了某律师为我的指导律师,我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律师解答法律咨询,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期间还跟随律师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从中了解到庭审的各环节,还能观摩律师举证、质证、认证、辩论等全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将理论用于实践,这样能很好地为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每天上门法律咨询的客户很多,民事方面的法律咨询相对较多,不外乎是离婚财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借款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等等。社会上的弱者总是老弱病残、老人、妇孺,当中就有一位老人家来寻求法律帮助,据说这位老人家被儿子媳妇赶出家门,无奈之下来到事务所咨询解决办法,最后律师建议老人家先去当地居委会、民政局反映问题,寻求帮助,还是不行的再走法律途径。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有法可依的,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还有较多的是妇女门来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因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导致的离婚,居多的是单纯的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缘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的个案也越来越多,由此可以看出当今社会妇女在家庭中经济地位提高了,不再忍气吞声,一旦对婚姻不满,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涉及财产、子女的离婚案件较为复杂,如果处理不好或不妥,极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各类报纸也经常登有这类报道。
期间我有幸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虽然只是负责庭审记录,可真切地让我见识了庭审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律师们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这是最直接、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庄严的国徽下,原来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而律师的答辩均是按法庭纪律有序地发言,庭上律师精湛的答辩技巧让我受益匪浅。
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查询拜访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青少年犯罪是我此次实习中感触比较深的一个话题。在与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了解到有很大一部分被告人是九十年代以后出生的。我们律师会见的被告人是涉及到抢劫的案件,这个案子的两个被告人均是九七年出生的。在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据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自我分析了一下,我认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是:
1、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
2、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
3、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
4、法制道德教育滞后。
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很大,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在我国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不够深入化,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只重视学习成绩,关心是否能考上大学,对于学校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也是表面应付,被动接受。因而,这部分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另外一主要原因是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学校及社区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都是诱发青少年犯罪上升的重要社会因素。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我认为国家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通过近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法律最终是面向群众,服务大众,健全社会法治,为我国的“依法治国”政策服务的.。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我认为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实践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13
为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发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我对当涂县整体城管执法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我县城管执法状况的总体评价
(一)调查问卷中的评价。
外部对本县城管执法的总体评价:满意32.35%,比较满意44.12%,不满意23.53%。其中,对城管执法实施前、后效果比较,认为明显好的20.53%,较好54%,不明显25.45%;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满意32.44%,基本满意41.34%,不满意26.17%。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的评价:比较满意。城管大队内部的自我评价:满意56%,比较满意44%,不满意没有。从调研情况看,调查问卷中的评价与座谈和访谈中的评价基本一致,外部与城管内部对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城管执法的作用和成效。
县镇总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辖区内有企业20xx余家。当涂县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当前城管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一)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政府及其部门正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的现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交叉分散。虽然我县采用了“7+X”城市管理机制,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体制上存在条块纵横,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现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管理权威,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三)规划控制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县城人口逐年剧增,部分老城区的规划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详细规划滞后,加之受体制的影响,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另外,我县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占道经营、乱行乱走、乱停乱、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建筑工地乱象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老城区部分建成区排污管网设计不合理、管网陈旧,下水道经常堵塞,依靠社区治理难,开发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排污管网建设却一直滞后,社会反响强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有待加强,执法难较突出。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县的市政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目前县行政执法局尽管有行政执法人员49人,协助执法人员32人,但我县城市建设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识不强,增加了管理难度,相应增大了城市管理压力,城管任务艰巨。同时因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县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城管和谐执法的建议及相应解决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强力推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现行“7+X”城管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职能部门之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探索职能部门适当地有针对性地将相关管理职能委托与街道办事处,切实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城管机构职能和社区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配套。县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于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此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14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更多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4、承办人员应针对大学生犯罪个案或同类案件及时调研,找出相似之处,及时与案发大学联系,以讲座、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求大学生们平时注意保管好钱财,遇事要冷静沉着,不能意气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预防作用。
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15
调查目的:
关注酒后驾驶对自身家庭以及社会的危害,对酒后驾驶提出防范措施。调查时间: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调查地点:律师事务所、交警队等。调查对象:法律工作者、干警等。
调查方式:
本调查报告采取网上收集资料、电话、面谈等方法进行调查。
为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我于20xx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在峨眉山市某律师事务所和某交警队进行了关于酒后驾驶的社会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酒后驾驶的基本情况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酒后驾车的原因,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我在网上从个人角度和社会监管角度分别做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酒后驾车的主要原因从驾驶人个人角度来看,依次是朋友的怂恿,占44.65%;侥幸心理,占24.73%;以为自己酒量大和技术高,占30.62%。从社会监管角度看,依次是:现有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大、占29.87%;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占27.00%。从客观因素来看,依次是担心车辆停放在外不安全、占24.65%;担心次日早上需要用车、占19.53%。此次调查共有194名网友提交了调查意见,其中,绝大多数为男性,共134人,占94.69%;中青年网友居多,31到40岁的占44.51%;学历层次丰富,大专以上学历占到70.79%,高中及以下的占29.21%。
根据来自网上的调查显示,有93.45%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4.68%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驶行为。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8.6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46.7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有的14.61%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这里我们来区分两个概念: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有的人虽然自己觉得很清醒,根本没醉,但血液酒精浓度却已经达到0.8mg/ml以上了。一般来讲,如果喝得极少,血液酒精浓度不到0.2mg/ml,但啤酒喝三瓶左右,红酒喝半瓶左右,或者白酒喝3两左右,人的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能已经超过0.8mg/ml了。
二、酒后驾驶的危害
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曾进行了“远离酒后驾驶”的活动,在实验室证明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未饮酒前,他们的刹车反应时间分别为0.75秒、0.56秒和0.56秒。在饮一听350毫升啤酒30分钟后,酒精开始在体内发挥作用,同样的机器测试结果显示,三人的反应时间分别提高到1.22秒、1.38秒和1.05秒。实验证明交通事故的危险度随着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增加而增加。酒精对驾驶的影响包括:
1.视觉能力变差。
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觉角度为180度,酒后的视觉角度将会缩减,喝越多,就越无法看清旁边的景物;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对光的适应也变差了。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
驾驶人以为脚提起来要踩煞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车速如果是60公里,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公尺,若是时速100公里,一秒行驶距离则为27.78公尺,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根据研究指出:呼气酒精浓度达0.2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50mg/dL)以上,将产生复杂技巧的障碍、驾驶能力变坏,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二倍。而在呼气酒精浓度达0.5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11%即110mg/dL以上时,其平衡感与判断力障碍度升高,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十倍;其实身体中酒精浓度在这样的标准以上,大多数人会感觉很不舒服,头晕、心跳急促、呕吐等。
3.触觉能力降低。
由于酒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酒后人的手、脚触觉反应较平时降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容易失控,驾驶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而一辆车时速60公里,一秒钟跑出16.67米;若时速100公里,一秒则为27.78米,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
4.判断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操作错误增加,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的驾驶人,越不能正确思考和判断车宽与路宽的关系,行为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三、酒后驾驶的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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