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2024-09-04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11篇)

1.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篇一

赣州管理中心综合行政管理补充规定 为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明确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管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补充细则。

一、接待工作

1、接待工作坚持综合部归口管理与对口部门接待相结合的原则,由综合部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

2、在接待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住宿费、餐饮费、公务礼品等,必须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在授权范围以外个人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和承诺。

3、各部门如有接待任务应告知综合部,费用开支需经综合部同意并签认,综合部根据接待规模及费用开支数额情况向分管或主管领导请示。未经同意私自安排的宴请等接待费用,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二、机务管理工作

1、综合部统一负责车辆调度、设备维修及各项费用的审核。

2、机械设备的正常维修保养、机务油料费用由综合部统一安排,车辆维修必须填写派修单,二保以上的维修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同意。

3、设备车辆新增采购必须由上级批准,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4、设备车辆划拨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5、省内出差三人以下原则上不单派车辆。

三、差旅费管理

1、各部门若有出差任务须与综合部联系,实行出差公示。

2、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3、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4、差旅中伙食费补助、交通费补贴、通信费补贴等不能重复报销。

四、固定资产管理

1、综合部设立专门保管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2、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单位所辖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分类、编号。

3、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保管员凭单填写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卡并记入《固定资产卡片》。

4、如需借用固定资产,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5、综合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在每年底清查一次。

6、使用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保管、清点等工作,对于遗失或损坏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五、办公用品领用及管理

1、办公用品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和发放。

2、各部门需要领用办公用品,以书面形式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部,经批准后办理领用手续。

3、办公用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领用登记手续,领取人要在登记簿上填写清楚品名、规格、数量并签字。

六、办公及日常用品采购管理

1、各部门办公及日常用品采购须填写采购清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由综合部和财务部审核,并经综合部、财务部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综合部统一组织实施。

2、办公及日常用品单件采购金额20000元以下、批量50000元以下,经综合部和财务部审核后,报综合部和财务部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

3、物品采购符合大宗物品界定标准的,由综合部和财务部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按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食堂管理

1、中心机关食堂由膳食委员会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厨师管理、物品采购、价格核定和主副食品鉴别等工作。

2、公务人员凭客饭通知单安排就餐。

3、非公务人员或职工家属到食堂就餐,由食堂管理人员收取费用并做好登记工作,月底由中心财务划收。

八、大院绿化及房屋修缮管理

1、综合部统一负责制订大院绿化管理制度、管理与维护大院绿化设施、建立和培训大院绿化队伍。

2、对损害大院绿化植物及设施的行为,综合部有权对其进行劝阻和责令赔偿。

3、房屋及其设施若需维修,由使用单位或个人向综合部申请,除综合部安排维修外,任何人不得外请人员维修。

4、职工必须爱护房屋设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乱拆公共设备。

九、印章管理

1、凡使用行政印章都需填写《用印呈批簿》,并由主管领导或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启用。

2、管理中心行政印章不准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注明用印原因和带走、归还时间。

十、应急值班管理

1、值班领导由处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总值班由处机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值班员由处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担任。

2、每周一至周五,值班时间为当日12:00—14:30;18:00—次日8:00;双休日、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

3、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一)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做好上级、下级或外单位的来人、来文、来电接待;

(三)协调处理各种来源渠道的突发性事件,并视情况逐级上报。

十二、附则

本细则为管理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之补充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未尽事由仍按原办法执行。

2.对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的审思 篇二

【关键词】机关事务管理;问题;策略

一、引言

当前,我国已经正式进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对于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后勤保障服务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机关事务管理作为我国管理体制改革下崭新的独立运行机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因受国家层级较多、政策传导较慢、地方单位特色等因素影响,我国现阶段的机关事务管理中还存在些许不足,本文将以此为基础对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进行审思。

二、现阶段机关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职权划分模糊

机关事务管理的职能配置尚未完全落实到位,行政因素仍然是增减或调整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的关键因素,导致在这一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和主观性,而这也使得各个机关管理部门履行职能的情况截然不同,由于机构设置层次不清,管理权限模糊,经常会出现职责与权利划分不清,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

2.管理相对分散

由于机关事务管理基本上属于单位内部管理机构,没有对外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所以现阶段我国各级各类单位的机关事务管理存在相当分散的状况,即各层级和系统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彼此之间鲜少进行沟通联系,导致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为政令的落实增添了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和障碍。同时,其内部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也存在较大差异,履行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3.标准规范不一

目前,我国各单位出台的资产配置、机关服务、生活保障等制度标准各不相同,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中不同单位中的服务保障标准也大相径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使得机关事务管理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不仅如此,在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实物管理制度等方面也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特别是物资采购招标新要求的出现和ERP管理系统引进之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更需要有一个权威的规范和标准。

4.工作效率较低

机关事务工作属于后勤保障类型,在电力系统这种国企单位是属于生产辅助部门,短、平、快是其为主业服务的最优佳方式。但机构设置不合理、审批手续过于繁杂、采购流程过多、采购周期超长等方面很大程度的影响了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虽然全球各行业的现代化与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但是在机关事务管理这一领域中仍然以人工操作为主,大大影响了管理效率,降低了服务水平。

三、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的思考与措施

第一,统一编制。自治区、各盟市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职能划分进行统一的机构设置;第二,加强沟通交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摆脱各自为政的现状,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交流,特别是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机关事务部门工作指导,各级领导要把本部门的工作经验和体会向下级部门主动传授,让下级部门少走弯路;第三,完善制度建设。从全国的情况看,目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规和制度屈指可数,没有更多可参考和借鉴的制度规范;第四,畅通服务渠道。机关事务工作要积极协调物资、财务、审计等管理部门,在采购招标、财务管控、审计审价等制度框架下,探讨提升服务保障效率和质量。

根据多年来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经验,机关事务管理水平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亟等改善:

1.建设专业化的团队

需要主动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在实际工作当中总结和归纳经验教训,同时充分利用强大的互联网等媒体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不仅如此,管理人员还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掌握党的方针路线,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而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与职业道德,为提高机关管理水平贡献出自己的智慧与力量。

2.坚持廉洁、服务、节俭原则

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当中还需要坚持贯彻落实廉洁、服务、节俭的原则,从源头上避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情况的发生。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和思想,坚持不劳民伤财,走基层期间不大吃大喝,令行禁止公款私用,严格按照花销费用进行报销,不弄虚作假。一方面有效减少资源的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另一方面也能大大降低资源配置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3.推动落实法制建设

通过立法对现阶段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进行有效改革,对其工作职能范围以及职能定位进行统一明确,使得机关管理部门能够有效集中精力,落实好统一规划和配置资源、制定标准、组织服务等各项工作。利用科学合理、统一完善的规章制度对财务、采购、接待、用车用房等方方面面进行有效约束和管理。

4.强化管理职能,加强团队建设和管理水平

在具体工作当中,需要定期对相关设备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与更新换代,有效避免故障的发生;在车辆管理方面需要司机及时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在保障车辆性能的同时做到安全驾驶。不仅如此,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人员考核制度,敦促人员树立起竞争意识,从而不断激发出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面对现阶段我国机关事务管理当中存在的资源浪费情况比较严重、管理粗放分散、职责与权利划分比较模糊、缺乏统一完善的规定和制度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团队建设力度,不断提升事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职业道德。同时,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廉洁、服务、节俭的原则,积极主动推动法制建设的落实并认真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从而有效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盖宏伟,王海宁,陈树冬. 着力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思考[J]. 法制与社会,2014,12:189-190.

[2]吕闻,李永林,孙维宁,杨嫣. 机关事务管理平台的研发及应用[J]. 华东电力,2015,05:773-775.

3.房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篇三

(征求意见稿)

一、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按照既要节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又要确保单位正常运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严格执行县委临发[2005]6号文件、“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统收统支”等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一)成立民主理财和财务监督领导小组

民主理财领导小组由“一把手”牵头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参与;财务监督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牵头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参与,民主理财和财务监督领导小组由财务股长负责日常工作,民主理财和财务监督小组必须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二)收入管理

一切收入归口局财务股管理,本着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大征收力度,确保收入足额到位,并将所有收入在当日全额交存财政专户,包括收费室在内,严禁截留挪用公款,严禁公款私存、私借。

(三)支出管理

1、财务管理原则

(1)非生产性开支坚持层级管理和一支笔把关。一切开支由经手人写明事由,先由财务股长审核票据是否合规,再由分管领导及机关负责人签字,纪检组长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签字报销。所有非生产性开支原则上每月结一次帐。

(2)所有生产性开支由经手人写明事由,先由财务室审核票据是否合规,再由分管领导及分管机关负责人签字,纪检组长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签字报销,(3)重大经费开支实行先集体通报研究,再签字报销。(4)经费开支实行通报制度,依据情况半年或一年通报一次。

(5)经费支出未尽事宜,集体研究。

2、公务费管理

(1)局机关办公费:本着节约、利于工作的原则,机关内各股所2013办公用品采购原则上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包干的办法,包干范围为日常办公用品(包括学习笔记本、笔、烟灰缸、杯子、茶叶、卫生纸等),年底报销,由财务室明确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并建立好台帐;大中型添置须书面呈报局办公会研究,任何未经请示的费用开支,不予报销。

(2)政务中心办公费:政务大厅日常办公用品开支由办公室统一台账管理,大中型添置须书面呈报局办公会研究。

(3)新安、合口办公费:新安、合口所日常办公用品费用实行经费包干制,由经办人实行台账管理。大中型添置须书面呈报局办公会研究。

3、资料打印费:(1)本局各股所需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一律在机关内由各股所自己打印,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由分管领导安排,交办公室办理在外打印通知单,未经办公室登记签章而在外打印、复印或不在指定打字店打印、复印的,局领导不予审批,财务不予报销。(2)本局各股、所使用的电脑和打印机的各种耗材、打印纸,由局办公室到政府采购点统一购买,统一保管,签字发放。

4、票据管理

房政股、新安所、合口所统一到财务股领取票据,并且必须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领取、缴销票据,确保票据安全完整。

5、其它日常工作管理

财务股要认真编制财务计划。年初要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编制本的财务收支计划,每月要编制财务收支报表。并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有关财务规定算帐、记帐、报帐,做到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年终实行财务决算,确保财务收支平衡。

二、来客接待

来客接待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1、用烟。机关日常用烟由财务室凭分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采购单统一采购,办公室凭领料单到财务室领取并管理。来客一次只能领一包烟,禁发整包烟。特殊情况发整包烟,须报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由办公室专人办理,每次用烟需签字登记。其他需要公务接待用烟需“一把手”审批后方可实施。

2、用餐。严格报告制度,公务来客须由相关人员报告分管机关领导,由分管机关领导统一安排,原则上在定点餐馆就餐,特殊情况确需在指定餐馆以外就餐的,报“一把手”准批后方可实施并严格严格陪餐人数,否则不予报销。在指定餐馆外就餐的原则上现金结账,不准签单。否则,谁签单谁负责。所有非生产性开支一律先报告,后审批,由经办人按相关程序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3、用酒。在外就餐自带酒水的,需报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日常用酒由财务室凭分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采购单派专人统一采购并保管,来客用酒由办公室到财务室领取,由经办人签字。特殊用酒须报 “一把手”审批后方可实施,原则上由经办人现金结账,按相关程序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4、用水果。来客接待需购水果的,由相关股所报分管机关领导同意,由分管机关领导安排办公室专人办理。

5、娱乐。原则上不准从事娱乐性接待活动,特殊情况须报 “一把手”审批后办理。娱乐一律不准签单,由经办人现金买单,按程序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6、吊唁。本局干部职工或其父母去世吊唁,由分管机关领导安排,按程序报销。

三、办公用品管理

1、机关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维修需向分管机关领导报告,由分管机关领导安排办公室办理,办公室指定专人维修。

2、大型办公设备的添置需由股所向分管机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并交局办公会研究,再由分管机关负责人安排。

3、各股所电脑、照明、空调、电热水壶、电暖器等电器做到人离电关,节约用电。

四、公用物品管理

1、各股所现有财产必须严格管理,不准公物私用。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室登记造册,不能据为己有。所有公物丢失或损坏后,属管理不当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大宗财物添置和基建项目须经班子成员会研究同意,由分管机关的负责人组织实施。各股所人员异动后需搞好公物交接,并报财务室备案。

2、水电维修和雇请杂工,由办公室根据需要报告分管机关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车辆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本局长期租用车辆一辆,已与车主签订租车合同,并严格按照临办发[20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实施。另外,1、特殊情况需另外租用车辆的向分管机关的领导报告后方可实施;

2、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车,需向分管机关领导或“一把手”报告同意后方可实施;

3、平时出车由办公室专人统一安排调度管理。

六、卫生管理

1、各股所卫生值班人员每天提前15分钟上班,将责任区内的卫生在上班前打扫干净。

2、卫生标准:要求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门窗、桌椅、墙面干干净净,室内和走廊无灰尘、无痰迹、无蛛网、废纸、果皮等垃圾。

3、门卫负责机关院内及大厅卫生。

七、门卫管理

1、负责机关院内及办公楼的防火、防盗及安全工作。每天下班后要加强对办公楼内的电灯、空调、门窗的检查,定时开关办公楼的玻璃门,定时对办公楼的电源开关拉闸,加强对外来进出人员的询问与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院内。

2、门卫不能脱岗,如发生责任盗窃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一定的责任。

4.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 篇四

坚持“四个突出”,推进基建维修规范化。

为贯彻落实区委“奋力拼搏一千天,迎接建区十周年”主题活动和全区执行力提升工程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后勤管理需要,我局基建维修保障工作坚持 “四个突出”,保障行政中心有序运行。一是突出责任落实。根据行政中心后勤服务保障需要,将机关服务中心职能进一步细化,内设动力维修部,负责行政中心日常基建维修保障工作,并定岗定人,明确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相关台帐制度,使责任进一步明确。二是突出协调服务。各单位进驻行政中心后,电源跳闸、电梯故障、空调效果差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办公。针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征求各单位意见,并做好基本情况汇总工作。因大部分设备处于保修期内,在耐心做好解说工作的同时,及时与新区指挥部、设备供应商联系沟通,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三是突出工作效率。由于行政中心大量新设备的投入使用,我局员工积极与设备供应商技术人员进行探讨及学习,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保障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我局注重服务满意度,对日常报修单位进行电话回访,促进服务质量。最后我局提前做好预防工作,针对季节气候对设备进行检查,台风季节对路灯,高空设施的加固,高温天气对空调机组的检修跟调度等。日常上班期间“勤走勤看勤检查”,查落补缺。四是突出节能降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对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明确要求,发出节能降耗温馨提示,并对空调﹑电梯﹑照明﹑绿地浇灌,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做到科学有序使用。对水电用量,坚持每日一抄表,及时发现不正常用量,分析查找原因,减少资源浪费。

5.机关事务管理科事迹材料 篇五

一、注重学习,是一个学习型集体。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质量要求高、工作标准要求高。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多年来,他们始终把创建学习型集体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一方面,积极参加市委办公室组织的集中学习,每名同志做到学习有笔记,课后有心得,学后有实践;另一方面,大力倡导读书自学活动,号召大家挤出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几年来,全科同志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以及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各个时期的文件精神,增强了全科同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广大同志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政治理论素质普遍较高,同时,由于领导带头钻研业务,全科学习业务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的热情空前高涨,真正形成了好学上进的良好风气。

二、注重整体,是一个团结协作的集体

机关事务管理科是一个团结的整体、特别能战斗的集体。他们在科长的带领下发挥整体功能和团队精神,完成了许多难度大、标准要求高的工作。XX年,市委办公楼乔迁新居,当时刚刚施工完毕,楼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十分繁重,机关事务管理科接受任务后,举全科之力,发挥蚂蚁啃骨头的精神,搞突击会战,使楼内外环境整洁清新,受到市委领导和办公室领导的好评。在平时工作中,他们从科长、副科长到科员和工人,很少休过星期天,为了不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很多工作都是起早、贪晚和利用休息日来完成的。如,在地下室给各部门间壁仓库9个,管理科仓库从原市委大楼搬家2次,维修大楼门窗12次、前厅大门3次、办公楼防水3次、卫生间天棚8次、大厅天棚1次,并为机要处改门1个,节约资金500余元,在不干扰机关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克服各种困难,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多年来,他们以团结协作、特别能战斗的整体形象,为其他科室同志做出了榜样。

三、注重管理,是一个务实高效的集体

多年来,他们始终注重制度建设,以规范的规章制度约束工作人员行为。搬到新楼后面临一些新问题,如何维修保养电梯、如何管好二次加压、如何保证大楼正常供暖、正常供电等一系列新问题摆在了他们面前。为使这些问题尽快解决,他们首先从规章制度入手,制订了“水暖工”、“电工”岗位责任制,针对实际情况做出规定,约束水暖工、电工不出问题。同时,出台了“工勤人员”、“小公务员”、“烧水工”、“管理员”等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了各工种工作的有序规范运作。为了树立全科人员形象,他们规范化服务,统一制作了服装,上岗佩带标签,使同志们责任心大大增强,更加热爱本职工作,全科的凝聚力、向心力切实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办公楼内有漏水,工作人员主动修补;地下室机房需要铺设绝缘橡胶,工作人员主动请缨,不怕脏、苦、累,在阴暗潮湿的工作条件下,共完成铺设面积86.4平方米,安装各种警示标牌10块,节约资金5000余元。同时,他们还想事、干事,增强主动工作意识,为了减少楼内断电事故,他们发挥工作人员的聪明才智,安装了电梯稳压器,经常检修加压电机,经常检查及时更换楼内电气设备,保证了办公楼安全运行。在基础管理上,他们突出严、细、实,财务代办、医疗代办、电话费结算、水电费结算等工作做到分毫不差,办公楼综合治理认真仔细。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从而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机关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四、注重形象,是一个廉洁奉公的集体

6.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篇六

(草案)》的起草说明

为加强我市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制定出台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行政规章,对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本质要求。

当前,我国正在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公众在关注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同时,也在更多地关注政府自身的行为边界、基本结构、行政成本以及行为效益等以机关事务为核心的内部行政行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及陆续出台的有关配套制度,大部分与机关事务工作息息相关,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角度规范机关事务工作,成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

(二)是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客观要求。

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田”和“排头兵”,探索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创新成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近期,我市又提出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标志着我市法治城市建设驶入“快车道”。相对于政务来说,机关事务的法制建设严重滞后,制约了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步伐,亟需制定出台《办法》,填补空白,补齐短板,推进机关事务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服务、依法保障。

(三)是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迫切要求。《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建国60多年来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机关事务工作实现重大历史转折。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并先后在兰州、大连、哈尔滨、石家庄、北京召开全国性会议,对《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部署。当前,最为急迫的任务,就是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尽快出台我市地方性规章,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配套制度,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推进机关事务科学发展。

(四)是顺应社会发展和群众呼声的时代需要。

近年来,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社会公众对机关事务涉及的经费、资产、服务等事项十分关注,尤其是“三公”经费开支、行政经费公开、机关资产管理使用、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定等,都直接面对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机关事务工作逐步由幕后走向前台,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要求,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节约能源资源、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七章四十三条。《办法》明确了本市机关事务工作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对本市机关事务工作成熟的管理经验进行了固化,特别是对机关资产管理、服务管理、资源节约、重大任务保障等重点工作进行宏观规定。

(一)明确了机关事务工作体制。

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是《条例》的核心内容。《办法》依据《条例》的规定,明确了市、区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机关事务系统上下级业务指导监督关系,界定了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推进机关事务统一集中管理,有利于各单位减少事务工作压力,集中精力做好政务工作,更好地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利于统筹配置机关服务保障资源,节约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服务保障效益;有利于集中研究解决机关事务工作的共性和规律性问题,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和服务社会化。

(二)建立了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机制。

根据《条例》的规定,明确了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机关事务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定额和开支标准的职责。为加强财政资金结算的审核控制和监督,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统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审核标准,全面反映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市、区机关运行经费集中核算体制创新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概要提出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监督、规范部门自行采购行为和建立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评价制度的要求和途径。

(三)规范了机关资产管理。

《办法》从机关事务工作的本质属性角度,明确了机关资产的主管部门及宏观职责,以及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制定、日常使用管理、机关资产处置等核心问题。对于机关用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要事项,进行专门规范,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本级机关用地实行统一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标准,对本级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产权登记、统一规划建设标准、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养护、统一专业化物业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按照公车改革方向和思路,提出了建立新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和保障新机制。

(四)创新了机关后勤服务及质量监管体制机制。机关后勤服务是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结多年来机关后勤服务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办法》在坚持管理和服务两个职能相分离,以及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通过多种社会化方式,建立市场导向、多元并存的后勤服务体制,进一步规范集中服务、重大任务保障、公务接待、会议管理等事项,并对机关引进社会服务行为从引进方式、合同履约、质量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办法》还提出推行领导公寓制,建立领导公寓和服务性房产的建设、管理、租赁和服务制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后勤服务的监督管理事项是行政职能,不能实行社会化。

(五)强化了机关带头节约能源资源。

《办法》以公共机构节能为核心,细化了机关节约能源资源的职责分工和实施途径,建立了废旧物集中处置制度和信息系统共享机制,明确了机关设备设施的集约节约配置使用。

7.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篇七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状与启示

当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国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和实践有效的改革途径。据报道,从1997年广东省首开我国公车改革试点以来,已有北京、上海、江苏等20多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从试点效果看,喜忧参半,利弊共存。

一、车改的主要模式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层面广、政策性强,矛盾突出。

(一)货币化模式。除少数职能部门保留必要的工作用车(如执法车、特勤车等),其他公务用车全部取消,逐月給参改职工全额发放交通补贴费。

(二)半货币化模式。以现有公务车辆为基础,由政府筹建以企业模式运行的公务车出租服务公司,实行有偿使用。交通补贴一部分发放给个人,另一部分由单位集中管理,年终按实际使用费用统一报销结算,超支自负,节约部分按比例实施奖励或留转下继续使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模式。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公务车规模和总量。加大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力量,采取措施使公车“醒目化”。如粘贴“公务车标识”等,防止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发生,促进公车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二、车改带来的变化

(一)公车费用总体上有所节约。车改后,由于财政每年压缩减少了购置、更新、维修车辆的相关经费开支,与车改前相比每年车辆费用有明显下降。如南方某城市一个区改革前(以2003年为例)有626辆公务车,一年公车开支费用总计达1995万元,车改后实际开支费用1637.85万元,一年就节约了357.15万元。

(二)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车改部门和地区普遍反映,把公务交通费量化到个人,大大简化了公务外出办理的手续,改革后的用车制度和规范管理,既保证了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的需要,又给一般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带来了便利,较好地改变了过去“少数人随意用车,多数人用车困难”的现象,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实行车改后,由于每人每月都能得到一定数量的公务交通费,在不同程度上减轻了个人购车、养车的经济压力,职工购买小汽车的愿望有所增强,私家车数量明显增长。据一车改地方反映,车改后单位公务车平均减少了79%。而拥有私家车的比例由原来的8%增加到40%。如某城市一个机关部门的12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车改,车改前只有6%的人购买了车辆,现在67%的人都有了私家车。这样开私车办公事的现象比较普遍,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保留车辆的使用效率大大提高。随着大量公车被取消,原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也发生了变化,管理力量相对增强。如某城市一个机关单位原有公务车43辆,车改后只保留了5辆。这样,在减少1名管理人员的情况下,还能投入相对多的精力和力量,加强对现有车辆的管理,车辆使用效率明显提高,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得到了根治。

三、社会舆论的焦点

(一)认为货币化改革拉大了与群众的收入差距,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公车货币化改革主要是在机关单位内部实施,公务交通补贴的对象也是机关工作人员,所以社会各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据报道,在我国中部一个人均收入仅800多元/月的城市,车改后,一名处级干部仅车改交通补贴一项收入1200-1600元每月,就超过当地人均月收入,是当地居民生活保障最低标准的4-5倍,超出了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引起当地群众强烈反映。

(二)认为公务交通费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由于取消了大部分公务车,交通补贴又直接发给了个人,有的单位和个人会尽量节省开支,压缩外出办公次数,造成本该外出执行公务的却减少了外出,本该专门去办的事务变通为顺路去办,影响了工作的实效性;有的部门和单位本来该自己到基层去落实的事务,变更为让基层单位上来办,给基层单位增加了负担。同时,由于交通补贴标准不科学、不合理,补贴标准相差较大,内部工作人员也存在意见分歧。如领导干部每月补贴2000-3000元,普通工作人员仅有几百元,造成业务多的不够用,业务少的用不完,影响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三)认为这种改革是短期行为,没有从根本上降低公车费用的开支。公务用车改革就是要建立一种长效管理机制降低公车费用支出。据一些车改部门和单位反映,公车货币化改革后大约可减少三分之一的费用开支。如果单纯从理论数字上看,似乎达到了节约的效果,但实际上节约并不到位。把公车使用成本和社会车辆使用成本相比,节约三分之一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货币化改革要从长远考虑,看财政不应列支的公车费用有没有真正减下来?如果只是把购、养车辆费用直接发给个人而不再购车,国家的负担并没有真正减轻,没有达到改革的目的。

(四)认为货币化改革是“卖公车、发补贴”,造成国有资产的隐形流失。有一个公式基本反映了各地确定补贴标准的概算方法:交通补贴基数=车辆消耗基数×公务活动占用量×(1+地理因素系数+购车因素系数+经济因素系数)。车辆消耗基数由车辆折旧费、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年检费、停车费及过路(桥)费等费用综合构成。可以看出,在这种模式的核算中,公车折价款、车辆养护费用等是构成交通补贴基数的主要因素。群众认为,公车本身就属于国有资产,产生的附加费用也存在较大的虚假成分,如果把这些纳入交通补贴,无疑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隐形流失。

(五)认为这种模式把车改变成了“按级分享”的福利待遇,背离了改革的目的。公车不是待遇。中纪委早有规定,除国家为保证高级干部(部级以上)工作与安全需要可以配备公务车外,其他干部不允许配备专车,各地也不应根据干部职级自行设定执行标准。所以,按职级配备不同标准的公车和发放不同标准的交通费用是不妥的。不是因为职级越高,就一定需要功能越好的车辆;也不是因为不是职级越高,外出执行公务的次数就越多,公务交通费用也就需要的越多。

四、几点启示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目的之一就是要在保障公务活动需要的基础上,有效地降低行政成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因地适宜、务实推进,不能“简单化”、“一刀切”。

(一)实施规范化管理是全面实行车改的基础。实施规范化管理本身就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一项内容,是有效推进公务车改革的基础工作。公务车是为公务活动而配备的,只要开展公务活动就有公务车存在的必要。从现实情况看,公车产生的巨大财政负担,并不是因为执行公务导致的,而是由于大量的公车私用以及管理上不规范造成的。所以公务用车改革不仅仅是取消专车的问题,更重要的在于公务车怎么用、怎么管的问题。改革首先要从规范化管理做起,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管好、用好上取得成效,这不仅是车改后最保留公务车管理所必须的,也对整个车该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是货币化改革的前提。公务用车制度货币化改革表面上属于各级机关内部事务,但根本上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推进改革要充分考虑当地财政状况、行政文化、社会心理等因素,需要与整个行政体制的各项配套改革同时进行。

(三)成立车改领导机构是推进改革的组织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个部门也不能独立完成的。它涉及到财政、人事、车管、国资和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需要政府的科学统筹和有效调节。

(四)规定合理的补贴标准是改革顺利实施的关键。确定交通费用的标准,需要机关部门、专业机构、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完成,不能由某一个部门自行确定。同时,核定标准时要明确原则,找准立足点,依据各部门、各层面工作性质和工作范围,从不同角度对标准的合理性进行调研论证,客观实际地以岗位设定补贴标准,防止和避免把公务交通费变成机关人人均衡收益的福利。

8.2017年最新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篇八

(2017年5月1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局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XX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管理,是指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行政活动。

第三条 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局机关事务管理科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本级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并执行管理制度和标准,合理统筹配置资源。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本级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主管本级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指导下级机关事务工作。

第五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相关管理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六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

2第十九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机关人员编制核定各部门办公用房面积。各部门超过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因办公用房新建、调整和机构撤销腾退的办公用房,应当由本级政府及时收回,移交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工作人员退休或者调离的,其办公用房应当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及时收回,调剂使用。

各部门因机构增设、调整职能或者办公用房面积未达到标准面积且办公条件确实困难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从存量办公用房中调剂解决。通过调剂无法解决确需租房的,应当由本事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办理。

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第二十条 各部门需要大中修办公用房的,应当编制维修改造计划并报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大中修办公用房应当统一组织招标,维修经费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经费供给渠道统筹安排。

办公用房日常维修养护由各部门组织实施,经费在本部门年度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维修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标准,符合简朴实用、节能环保、安全保密等要求;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维护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标准。

第二十二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使用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的规定,对公务用车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制度,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超编制、超标准或者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者超标准租用车辆;

(二)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三)换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四)接受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捐赠车辆;

(五)违反用途使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六)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超标准发放福利;

(七)机关工作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八)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本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对本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资源。相对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服务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9.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印鉴管理制度 篇九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局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公章,包括局公章以及其它专用章,均纳入机要管理,严加保管。

(二)公章确定专人管理。专职人员另有他事,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办事秉公的同志代管或兼管。

(三)使用印章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四)使用公章的范围: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以及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

(五)盖章必须按批准手续办理。经局领导审阅签署以局名义发文,经与签发底稿核对相符后,方可盖用局公章;调查证明材料和其它需盖公章的,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盖用局公章;开具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须经局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盖用局公章。

干部职工个人私事的证明,原则上不得盖用局公章。个别特殊情况者,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可盖用局公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人员根据需要掌握使用。

(六)保持公章清洁、干净;印泥的颜色保持鲜艳、有光泽;盖章一般在骑年盖月的部位,保持端正、庄重;印章的字迹要清晰,模糊、重影应尽量剔除。

(七)启用新公章要发文周知。新公章正式启用后,旧印章即予作废。由局办公室封存或统一销毁。

10.机关事务管理上台阶调研报告 篇十

机关事务管理上台阶研究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中心不断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不断开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机关服务中心不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目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积极落实学习xx主题教育,但教育成效仍有不足。随着xx主题教育的深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我们围绕这一课题,先后深入机关、各科室,采取座谈、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过程中的基本情况

10月1日-10月14日,中心办公室先后到中心各部门、科室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交流座谈与走访对当前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对今后努力的方向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调研后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对整体工作状态进行了梳理,特别是针对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度思考,面对面,心贴心的向基层人员询计问策,针对下一步如何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二、调研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深入调研及日常掌握的情况,找准工作短板和问题症结,总结出了以下三项问题。

1、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学习和贯彻的过程中还有不足。在党的理论学习上不够深入,形式较为单一,理论指导工作的操作性不强。

2、本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机关工作效能还面临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学习、工作主动性不足,存在被动应付问题。

3、本部门在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业务上存在业务面较窄,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方法少等问题。

三、针对以上问题的解决建议

1、加强政治学习,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积极组织党支部理论学习,强化对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的认识,坚定党性修养,把好思想关口。扎实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充分发挥信息化教育的优势,通过学习强国等手机APP的应用,加强对碎片化时间管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加强单位内部交流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xx主题教育的学习上形成“比学赶超”;树立部门学习的风气,培养良好的习惯。

2、从内部上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工作作风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要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是推进工作作风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教育活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整合起来,努力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同时要坚持把提高工作能力放在突出位置,解决“本领恐慌”问题。通过理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工作本领,保持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状态,不断适应加快机关事务管理发展的需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等内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从外部上要深入服务单位,解决机关事务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强化大局观念,切实围绕中心工作的同时与各业务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规范服务,内外监督的运行机制,定期走访调查服务单位的满意程度,对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评比。真正使服务对象明白政策要求,明白办事程序,明白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强化求真务实,高效快捷的作风,力争使机关管理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

3、某事者必须知大局。服从和服务于政治大局和中心是机关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树立服务至上理念。后勤服务是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就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要用新发展的理念指导机关事务工作实践,坚持不懈地树立良好服务理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领导和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对后勤工作的满意度。

抓好职工建设队伍。人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的高低,工作态度的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管理岗位人员和服务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培养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更好地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11.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篇十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

国管办„2012‟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法制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6月28日公布,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立了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条例》全面总结机关事务工作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和基本制度,明确了改革方向,强化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是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促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条例》贯彻实施好。

二、全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1—

全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是正确实施的前提。在立法宗旨方面,《条例》明确规定是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在管理体制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政府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上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在管理制度方面,《条例》把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资产和服务的管理作为主要内容,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机关用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会议和出国(境)管理等事项作了原则规定。《条例》特别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等问题作为重点,对“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支出与公开,以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的管理作了多项规定。《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支出统计报告、绩效考评、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和有关开支标准,完善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标准和物业服务标准、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公务接待标准等。在改革方向上,《条例》明确了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的改革方向,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在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机关事务管理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特别是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把握主旨和内容,领会精神和实质,明确责任和要求。各级政府机关事务

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有计划、分层次地对机关事务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促进具体规定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提高机关事务管理能力,提升队伍业务素质。要将《条例》作为“六五”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专家访谈、法规解读、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抓紧做好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工作

(一)制定配套制度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要会同本级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的配套制度,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增强可操作性。省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拟订地方政府机关事务管理规章,促进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事务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及时将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和重要制度标准抄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推进机关事务统一集中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根据《条例》的规定,积极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集中管理机关事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上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采取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下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

(三)深化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或者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方案和具体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

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降低服务成本,保障机关高效运转。

(四)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条例》的规定,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受理与查处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单位和个人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确保制度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五、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条例》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加强督促检查,逐级抓好落实。省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于9月15日前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省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报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及时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国管局 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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