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保障协议书

2024-06-29

学历保障协议书(11篇)

1.学历保障协议书 篇一

尚文文化 全国人才推广基地 上海灏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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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上海灏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为帮助广大学员顺利通过,甲方(上海灏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乙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承诺乙方自参加第一次考试起二年半内通过考试。具体保过方案如下:

一、甲方收取乙方的报名费 元(),此费用分二次付清,首次交付 元(),第二次交付 元(),其中甲方负责乙方的考试报名费、手续费、资料费等等。

二、为保障最佳的学习效果,甲方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和科学有效的复习战略,并安排相应的授课计划,在教学进程中,如确有必要进行课程调整,须提前通知乙方。

三、甲方在签署协议后不得无故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全程优质服务,完善的后勤保障以及内部考前资料等。

五、甲方在正常教学管理及考试组织过程中,有权对学员进行正常管理,对于学员不服从管理,扰乱秩序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学,概不退还所交培训费。

六、甲方对乙方的个人报名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详实的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二、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报名、考试等各项工作。

三、乙方需按时缴纳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

四、乙方学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培训考试,否则不得要求退款,准考证取得后不得自行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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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文文化 全国人才推广基地 上海灏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章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有违约,守约方须向违约方书面提出,违约方在二十日内进行补救,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赔偿。

二、如乙方完全按照甲方要求,两年半不能取得证书的,甲方负责退回乙方上交甲方的全部款项合计: 元(),并在 10日内,一次性打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三、如有乙方缺考留考不能通过考试,一律由乙方自己负责。(此条例对自学考生有效)

第五章 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可进入司法程序。

三、双方履行完协议内容后,本协议自动作废,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

四、缴费方式由甲方提供,见补充协议(附件一)

甲方:上海灏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签字:

地址: 城南路168号B座12楼12室 地址:

电话: 移动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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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保障协议书 篇二

一、学籍管理是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正确处理制度约束与管理育人的关系

改革开放的20年间, 成人高等教育经过恢复、发展、整顿、规范、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办学规模与普通高等教育并驾齐驱, 形成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两条腿走路”协调发展的格局, 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 面对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以及市场经济对成人高等教育的更高要求, 成人高校如何发挥优势, 办出特色, 使其更加稳定、健康发展, 是摆在每个成人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主要任务。实践告诉我们, 要达到以上目的, 成人高校的学籍管理改革是成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一环。

2、成人教育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建立、健全适合成人特点的学籍管理条例是实现成人教育学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依据。单就学籍管理而言, 成人教育的学籍管理与普通高校的学籍管理一样, 都是对在籍学生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所进行的管理, 都必须遵循教育的一般规律和原则, 因而也就具有基本相同的形式和内容, 但两者之间毕竟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 如管理对象不同:成人教育学生来自社会各层次、各行业、不像普通高校在校生那样单一;学习方式不同:成人教育学生除全日制脱产外, 还有业余、函授形式等等, 这就决定了成人教育学籍管理与普通教育学籍管理在遵循教育的一般规律方面除具有相似性之外, 还有自己的特殊性。如何能使成人教育的在籍学生学得安心, 散而不乱, 使毕业生顺利离校, 圆满毕业。也使修学、退学、留级者心悦诚服, 重要的一条就是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 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的学籍管理条例, 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有规可循, 有章可依。

3、保证和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质量的对策

(1) 提高认识, 摆正高校成人教育的位置。原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曾明确指出, 成人教育是从传统学校教育向现代化教育发展的标志, 成人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仅是不可替代而且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所有发达国家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有比较发达成熟的成人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只是人生教育中的一个短暂时间, 较长时间教育要靠发达的、成熟的、适应社会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成人教育制度。我国正处在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历史阶段, 需要大量的人才。因此必须有一个和经济进步相适应的成人教育制度。

(2) 成人教育是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提高对成人教育的认识, 充分认识到成人教育不是“计划外”教育, 也不是高等教育的一种“补充”, 而是高等教育的一种办学模式, 是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高校的普教教育和成人教育是当前高校“两条腿”走路, 协调发展,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体体现。

二、高校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性

1、成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为社会营造人才公平竞争的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人才竞争十分激烈, 有些人为了达到个人晋升、择业等目的, 弄虚作假, 同时, 一些高校成人教育为了谋取利益, 开设课程班, 乱发学历证书, 不仅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造成很大的冲击, 更是致使社会上聘任干部、评定职称等人才竞争的公平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只有实行电子注册制度,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全社会公开, 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查询, 才能杜绝假证、假文凭现象, 保证了人才市场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2、成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维护了高校的声誉和利益

进入21世纪, 国家综合国力的竞争实质上人才质量的竞争。随着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 一些不规范的招生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生源质量下降, 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人才质量的下降。实行电子注册, 严格学历证书管理, 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

高校学历证书管理作为高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工作质量与水平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高校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实行电子注册, 是维护学历证书的公证性, 是学籍管理在校园外的延伸, 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维护高校的社会地位。

三、电子注册制度是新形式下成人高校学籍管理的必然选择

1、学籍管理是电子注册的基础, 电子注册是促进学籍管理的手段

高等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是电子注册工作的基础, 而保证报送真实而准确的学生数据, 则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任务, 也是搞好电子注册的关键所在。通过新生被录取后在学籍学历信息平台的网上注册、审核招生录取名单, 通过审核学生学籍异动情况, 通过审核每一个在校生注册名单, 确保了每一份学历证书原始材料的真实性、准确率, 规范了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促进了高等学校管理现代化的建设。

2、全力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和电子注册工作

学籍管理是校园内对学生进行的面对面的管理, 是为了保证教学质量, 维护学校声誉的一种有效管理。而电子注册则是以维护学校声誉、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护广大学员合法权益,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的一种政府行为, 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是对学籍管理有着深远意义。在管理工作中, 首先要从思想上解决问题, 更新管理理念, 牢牢树立以下四种理念:

(1) 树立服务理念。必须时刻牢记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在工作中摆正心态, 耐心细致地面对每一名学生。

(2) 树立法制理念。电子注册工作有着严肃性和规范性特点, 应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方针, 一切行为都不能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

(3) 树立创新理念。要勇于探索, 敢于创新, 淘汰不适应要求的旧方法和旧手段, 把新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运用到管理工作中去。

(4) 树立学习理念。既要学习国家的相关政策、文件, 又要努力创新、弥补知识面的不足。

四、电子注册管理系统操作实践

从技术角度看, 一个完整的电子注册档案系统, 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模块。

1、新生入学管理模块。

它主要用于新生的信息管理, 通过新生录简表, 在输入库内建立电子档案信息, 形成学生入学时基本的档案信息。这主要用于新生入学阶段管理。在此阶段, 可以为学生编班编学号, 并能通过列选字段打印新生名单。

2、注册管理板块。

新生编班编学号完成后, 则可以进行“新生注册”。先进行注册项目设置, 经认真、仔细核对新生各类信息后再进行注册操作。新生入学注册后, 将转入在校生库进行统一管理。经过注册的学生所有档案, 通过互联网传输到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确实有误需要更改, 则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能修改。

3、学籍管理模块。

“学籍管理”可分为“有学籍在校生”、“取消学籍在校生”和“无学籍在校生的管理。“有学籍在校生”毕业后, 将发给全国统一文凭, 并将其学历档案信息输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这是系统信息管理的核心, 是学生的基本档案信息所在。在使用中, 要定期对数据进行合法性校验。

4、学历证书管理模块。

目前, 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注册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下发的管理软件。学校在办理学生毕业证书验印、注册审核时, 必须提供学生入学的录取审批文件;凡有转学、转专业的应提供省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文件。电子注册数据库、图像信息采集库是否具有准确性、完整性, 将直接影响到我院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系统及学历认证系统的真实性与权威性。为使电子注册数据库能够与入学年招生录取库、图像信息采集库相互对应, 合三为一, 提供一个真实、完整、无误的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信息, 是至关重要的。要本着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对国家、对学生、对用人单位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每位毕业生的信息进行了反复核对, 并通过向专用管理系统当中多次转入数据进行了校验。

成人教育随着电子注册、网上招生等教育部一系列体制构建和政策的出台, 学籍管理方式上也比将随之逐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是加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的重要手段, 我们必须以高度民主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只有在实际工作中, 不断发现问题, 想出新的办法, 才能与时俱进, 使管理达到科学化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朱建文我国成人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逐步思考[J].中国成人教育2004, (6) 11-121.朱建文我国成人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逐步思考[J].中国成人教育2004, (6) 11-12

3.医疗保障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甲方为更好地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确保员工因受工伤或在其它意外情况下能得到及时救治和处理,同时规范急救药品的安全使用和处置,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1、甲方员工在工作中因工伤或突发急病,持甲方证明到乙方就诊,乙方须为其提供挂号、诊断、检查、治疗一站式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院前急救、电话出诊等特色服务;

3、乙方指导甲方保健药品和设施的配备,开展医学知识讲座和健康咨询。

4、乙方为甲方员工特殊情况的急诊就诊开辟了绿色通道。

5、甲方员工的医疗费由甲方派专人定期和乙方结算。

6、甲方平时使用的急救药品需统一向乙方采购,甲方平时产生的医疗垃圾统一交给乙方按国家要求处理。

上述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从签订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限叁年。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4.信息安全保障协议书 篇四

信息源入网安全保障责任书

凡接入郑州鼎达科贸有限公司的虚拟主机和主机托管责任单位必须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得利用郑州鼎达科贸有限公司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

利用郑州鼎达科贸有限公司中心发布、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宣扬色情暴力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信息,不得利用国家互联网络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严令禁止的其他内容。

如发现上述违法有害信息,责任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信息扩散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责任单位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的有关规定,经营性互

联网信息服务用户应办理许可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用户办理备案手续,对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用户,要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四、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用户应对其开展业务

资质、发布信息的内容和版权负责,对因其经营的信息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负全部责任。

五、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体系,并自愿接受相关业务主管

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郑州鼎达科贸有限公司有权对责任单位对外公开的信息内容通过浏览进行检查,并要求责任单位就不适宜的信息内容进行修改和删除。

六、责任单位如果将主机提供给其他企业发布信息,必须有相应的手段保证企业提供的信息不

存在以上违法的有害信息,一旦发现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信息扩散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责任单位不得利用郑州鼎达科贸有限公司中心发布淫秽色情网站,一经发现,核实后24

小时内将无条件关闭相关责任单位的接入通道。

八、违反上述规定,郑州鼎达科贸有限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关闭相关信责任单位接入通道;并

配合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

声明:由于本公司(本人)未履行本信息源入网安全保障责任书的内容而产生的一切

法律后果均自行承担,与郑州鼎达科贸有限公司无关。

责任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5.艺考联合培养保障协议书 篇五

联合培养保障协议书

甲方(责任人):

乙方(学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XXXX工商局注册、XXXXX教育厅备案的以教育培训、就业实训、教育产业开发为主的综合性公司。是以适应全球知识经济时代中国教育产业的发展,适应国际教育结构转移的变革性调整,适应中国建立学习型社会,在教育服务产业凝聚核心竞争力,以高端教育培训为主,以继续教育资格认证,教育产业开发多元发展领域,在教育服务领域拥有人才,资源,网络,规模,经验的巨大优势和影响力,成为具有高度竞争力和领先性优势的全新创业组织。

XXXXXX是XXXXXX有限公司旗下全资专业培训学校,其与省内外艺术院校传媒平台建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助于考生更好的把握应试技巧、更好地掌握专业技能、锻炼良好的应试心理,帮助考生有效考入理想的高等艺术院校!

同时自身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拥有专业师资队伍,长期聘请艺术主考高校的教授专家来校授课,师资权威、训练严格强劲。专业考试达标率90%以上,有良好的社会声望!

2013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即将到来,为确保学生能顺利通过本年度艺术类专业统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参加甲方举办的2013年度专业艺考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益和义务:

1、乙方报名报到后,甲方需安排学员的正常培训与学习、课程设置等各个环节。

2、甲方在乙方接受培训期间需保证学生在校内的人身安全。

3、乙方如不能积极配合、认真实施甲方为其量身定做的教学培训计划,完成培训学习任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联合培养保障协议书》,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4、在乙方积极配合与努力学习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障乙方顺利通过本年度艺术传媒类专业省级联考。如未能通过,学员可在一年内免费重新参加该培训课程一次;或退付乙方(人民币)壹万五千元整。

二、乙方权益和义务:

1、认同 《教育培训中心2013年艺考特训班招生简章》所确定的人才培养计划和学员注意事

项。

2、在接受培训期间必须积极努力、认真学习,配合甲方顺利实现为其设定的所有培训科目及应考活动。

3、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培训时间安排,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4、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打架斗殴或从事违法活动。

5、培训期间乙方食宿、往返费用及培训结束后所涉及到的应考费用等自理。

6、对于甲方实施的培训内容及资料、培训模式、业务方式及活动等,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守其商业秘密。

7、若学员因自身事故等原因,中途未能完成本期受训,甲方视同乙方自愿放弃培训计划,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经双方再次协商,在甲方同意和甲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在适当费用条件下参加下期的培训课程一次。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从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乙方: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电话:

6.助学就业保障协议 篇六

学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保障合格学生全部安排就业,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修业期满,经考试各科成绩及格,并符合本协议条款要求,可直接在委培企业就业,并与委培企业签订五至十年劳动合同;甲方必须履行安排就业的义务,否则退还全部学费。

第二条 乙方从第二学年开始,按不同专业分别进入委培企业边实践边学习,每月可领取不低于_________元的助学金,并完成各科专业课和实践课的学习和考试;第三年进入岗位实习,优秀生进入管理岗位实习,企业根据学生的个人努力和贡献大小,每月发放不低于_________元的奖金报酬,最高可得_________的奖金报酬。

第三条 学生获得_________毕业证书后,希望继续深造者,可直接进入与甲方联办的_________大学攻读更高学历。

第四条 乙方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安排就业:

1.违反校纪校规屡教不改者;

2.受处分未撤销者;

3.思想品德被评为“差”者;

4.每学年内有两门课程不及格,或经学年补考后仍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5.在企业实习期间,不服从分配者,校方视为已就业、将不予考虑安排就业。

第五条 乙方应按时交清学校应收相应费用。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委培企业一份,律师公证一份。

甲 方(盖章):_________乙 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乙方家长(签字):_________

委培企业(盖章):_________公证律师(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7.职工权益保障协议 篇七

第一条 职工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享有依法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和经济权利。

第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使用该职工的,应在一个月内与其续签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鼓励用人单位和职工使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建立劳动档案,如实记载与职工劳动关系相关的资料,并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用工备案。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不得以缴纳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股金、集资款或者其他名义的费用,或者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作为录用、接收职工的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告知职工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职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二)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第六条 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其劳动合同期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合同期限顺延至规定的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或者女职工特殊保护期期满为止。

第七条 职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不入股、不集资和不缴纳抵押性钱物解除合同。

第九条 最低工资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每年确定一次。

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签订有集体合同的,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工资增长机制,随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增加职工工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应当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保持适当比例,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期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因不可抗力原因,用人单位确实无法按期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时,可以延期或者部分发放职工工资,但应当向职工说明原因,并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补发。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约定工资支付日五日前,征得职工本人或者本单位工会书面同意,延期一个月以上的,还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在建设、交通、矿山等领域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保证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周休息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带薪假期,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其它假期。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周休息日工作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在不违背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坚持职工自愿和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原则。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违反国家规定强迫职工加班加点,职工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因此扣发职工工资和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安排职工在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按照规定安排相应的补休,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设施、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发生的职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妥善处理,以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 职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险项目,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市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十五条 工伤认定由生产经营地或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认定工伤申请后的六十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亲属。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职业病确诊或者鉴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申请报告,并及时安排医疗救助。遇有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工伤职工及其亲属或者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作业。

第十八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和非法使用未成年工。

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的,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依法招收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作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一方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工会代表职工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与单位进行协商,或者专门就工资等事项与单位进行协商,未组建工会的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代表与单位进行协商。

职工一方向用人单位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并应当在职工一方提出要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始协商。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一方提供协商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协商代表履行协商职责,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其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其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职工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未处理的,不再追究该违章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定期了解、监督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维护劳务派遣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劳务派遣备用金。劳务派遣备用金的缴纳、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职工人数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百分之三十的,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但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用工单位应当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工作业绩的被派遣职工与本单位的非派遣职工,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继续使用被派遣职工的,应及时与劳务派遣单位续签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该职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职工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一)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被派遣职工的;

(二)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职工的;

(三)被派遣职工人数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百分之三十,未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被派遣职工人数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百分之五十的;

(四)临时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职工存续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

(五)使用合同期满的被派遣职工逾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职工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劳务派遣的禁止性规定行为的。

8.学历保障协议书 篇八

为规范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程序,确保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1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主体 甲方(监管主体):;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电 话:。乙方(实施主体):;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电 话:。第二条 用地概况

(一)宗地编号:。

(二)建设地点:。

(三)土地用途:。

(四)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五)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六)建设内容: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第三条 监管内容

(一)总体要求。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设计应当符合《关于发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12〕189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人才住房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的通知》(深建规建〔2017〕1号)及人才住房标准相关规定。乙方应当征求甲方意见后在小区合理的位置规划建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筑设计应当纳入住宅区整体规划设计中统筹考虑,外观应当与同项目商品住宅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住户与其他住宅业主享有同等的使用住宅区内所有公共配套设施的权利;执行住宅区统一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

(二)住房类型、户型和面积标准。配建项目住房类型为,户型建筑面积按照平方米设计,允许上下浮动,住房套数不少于套。

(三)室内装修标准。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装修应当遵循经济、适用、宜居和环保的原则一次装修到位,达到即刻入住条件,具体装修标准由乙方另行报甲方确定。

(四)公共区域装修标准。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大堂、电梯前室、走廊、地下室、架空层、消防楼梯等公共区域和物业管理用房需进行装修,标准应当与商品房公共区域和物业管理用房的装修标准一致。

(五)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新增安居工程项目100%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规范》一星级及以上或者《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铜级及以上标准。配建独立成栋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当实施装配式建筑,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和装配率的要求,在设计、生产、施工环节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应当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认定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17〕3号)有关要求,申报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认定。

(六)质量及验收标准。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应当达到设计标准、建筑工程验收规范、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要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等,乙方配合甲方对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施工和装修等进行验收,验收的形式包括聘请专业机构对工程沙土、钢筋、夹板等进行抽样检测。

(七)建设进度及工期。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位于地块,须同时与地块内其他商品住宅主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该宗地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所在建筑物的全部建设任务,通过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满足交付入住条件。

(八)样板房的装修复核标准与展示。乙方样板房装修完成后,向甲方提请对样板房装修标准进行复核。甲方根据本协议附件中的装修标准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复核通过后,乙方方可开展大面积装修施工。

乙方应当在项目供应前按每类户型装修一套便于业主方参观的样板房,并在装修质量承诺书中向业主方承诺交付房屋的装修标准与样板房一致;同时需公示经由具备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过的装修价格构成。

(九)产权登记。乙方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产权初始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乙方在办理项目产权初始登记时,应当直接将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分户登记在名下,如因延期办理房地产证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解释和承担。

第四条 设计方案报批

乙方应当按照监管协议书的要求完成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相关文件等,项目的户型设计、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规划位置等应当经过甲方确认。规划国土部门在核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乙方意见。

第五条 竣工验收及交付

(一)乙方应当在本楼房符合下列条件后进行房源移交: 1.; 2.; 3.。

(二)乙方应当在本楼房交付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的复印件: 1.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2.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4.《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5.《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

6.物业管理单位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上述文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三)乙方应当于前负责配合做好本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所有房源的验收工作。

(四)乙方应当于前负责配合做好本项目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所有房源的移交工作。

(五)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监管内容,接受甲方的监管,并主动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予以整改和落实,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通过规划验收和竣工验收,满足交付入住条件,按照回购协议支付款项。

(七)乙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对房屋质量保修。具体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八)楼房交付使用后,对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由乙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并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六条 回购工作

本项目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由按照有关规定回购,具体回购单价按照届时市政府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回购工作按照和乙方双方签订的回购协议执行。

第七条 信息管理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于每月25日前登录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管理系统(http: //61.144.226.3:87/piis-new/)填报项目基本情况、完成投资、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等,再由甲方审核后于每月26日前提交,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 面积差异的处理

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与约定建筑标准差异值在±5.0%以内(含本数)的,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出约定建筑面积标准5.0%以上(不含本数)的,超出部分面积视为乙方无偿赠与;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足约定建筑面积95%(不含本数)的,乙方根据项目回购合同约定的单价,双倍支付不足部分的回购金。

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超出项目配建要求总建筑面积的,超出部分面积视为乙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有权拒绝收楼,并要求乙方整改达到要求的总建筑面积标准。

第九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本协议约定的监管内容实施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出具整改意见。

(二)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监管内容,接受甲方的监管,并主动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和落实。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当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照各部门要求的户型面积标准编制设计方案和施工,如乙方未按照要求设计和施工,乙方应当修改设计方案直至符合要求,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乙方如出现工期拖延、建筑面积不符合标准和未按时移交楼房(满足入住条件)等情况,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单位:人民币),违约金纳入区住房专项资金。

(三)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甲方不按时验收,物业管理费从具备验收条件之后起计算,由甲方缴纳。导致项目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本协议为甲方履行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法定监管职责专设,与乙方所负的其他开发建设单位义务无关。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其他

(一)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9.学历保障协议书 篇九

近来,不少职场新人陆续进入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阶段。在各地签约高峰来临之际,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向劳动者发出提醒:就业协议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您现在阅读的文章来自“中国人才指南网”,请记住我们的永久域名: 】

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10.学历保障协议书 篇十

(参考文本)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企业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甲方(企业方):

乙方(职工方):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

首席代表职务: 代表人数:

代表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根据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要求和上本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情况,以及今年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协商确定本工资总额为

万元,比上年增加

万元,增长

%,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应达到

元,比上年增加

元,增长

%。其中,厂级领导平均工资收入达到

元,比上年增加

元,增长

%;中层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收入达到

元,比上年增加

元,增长

%;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达到

元,比上年增加

元,增长

%。

二、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协商确定如下:。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办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和职工同意,并分别按以下办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按照职工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 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职工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3、职工实行计件工资的,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应按照上述办法支付加班工资。

4、按上述办法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甲方每月至少给乙方职工发放一次工资,并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不得以产品、商品 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甲方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乙方劳动者说明情况,经与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甲方无故拖欠工资,应按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六、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协商确定本企业内部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

七、职工在享受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支付,以及因工负伤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对方应于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集体协商。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按《集体合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由协商双方具体商定):。

十三、本协议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应于7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1月1日起到

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即行终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年**月**日

11.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篇十一

甲方:

乙方: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看守所与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协作机制,方便甲方患者在乙方就医、服务好这部分患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称的医疗保障服务包括:

1、乙方对甲方在押人员或嫌疑人进行健康检查;

2、急重病人救治;

3、住院治病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和医疗保障。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绿色通道,完善相关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优先进行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需进一步检查项目,由甲方体检单要求或医务人员根据病情确定。乙方医务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做出诊断或总检结果。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邀请,对甲方医务人员或民警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开展急救技能训练,掌握急救设备和药品的使用方法,提高医务人员或民警的基本急救能力。

四、乙方参与在押人员健康检查或医疗救治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诊疗常规和规范,严禁泄露相关案件和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信息,诊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时当事人负责。乙方医护人员发现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五、对甲方送至乙方医疗工作场所住院治疗的在押人员或嫌疑人,如条件允许,乙方应提供相对独立的病房,在押人员或嫌疑人住院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包括挂号费)由乙方按规定确定。乙方医护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后,应如实填写《医疗保障服务登记表》《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确认表》,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后,做为结算医疗保障服务费用的依据。

七、费用结算: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医疗保障服务费用,当月结清(转账方式结算)。

八、甲、乙双方应分别指定联系人,并设立专用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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