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XX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2024-08-14

年度XX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精选10篇)

1.年度XX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

XX镇2011年流动人口管理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我镇在开发区工管委的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切实做好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责任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专门成立了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其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在镇派出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建立了强有力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体系,根据我镇的行政区域划分,成立了4个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设置了流动人口专管员和流动人口协管员,保证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3、找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关键,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我们把管理的重点放在明确职责和接收用人这两个环节上,建立起“谁接收谁管理,谁用人谁负责,谁租房谁有责”的有效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我镇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应以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为管理主体;并通过设立的流动人口组织机构,责成专人进行管理。

4、制定流动人口管理的各部门工作职责。在管理机制上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同时采取逐级管理,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制定和明确职责,使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明确了应该管什么,应该怎样管,明确了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使职责到位,管理到位,为管理好流动人口起到责任到人和制度保障的作用。

二、广泛开展流动人口普查和出租房屋登记清查工作

1、摸清底数是搞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前提。今年6月份,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我们采用逐户、逐人登记核对的方法,用时一个月左右,通过对全镇的4个村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普查核对,掌握了我辖区流动人口的规模、地区来源、人口结构、就业领域、住所分布等情况。

2、认真对普查的各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查找流动人口存在问题:管理难度大,成本高。由于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不规范,流动人口在身份证、暂住证、租房等管理上还存在漏洞,他们既脱离了原籍组织的约束,又未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管理的情况下,造成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增加。

三、制定并落实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各项规定

1、制定了相关规定,一是接收流动人口必须持有暂住证、婚育证和填写登记备案表;二是制定用工单位和出租房屋户接收流动人口入厂入村的四不准原则;三是制定用工单

位和出租房屋户违反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追究治安责任处罚规定;四是各村成立流动人口管理专门组织,设专职人员;五是及时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六是建立流动人口流入流出日报制;七是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制定管理办法;八是有条件的村实施封闭式管理;九是对无证流动人口必须清理。

2、制定流动人口考核及奖惩办法:建立考核小组,考核按照“公开、平等、透明、择优”的原则对各村、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六项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机构与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二是针对用工单位和出租房屋户逐级签订责任书;三是落实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四是流动人口入住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五是办理暂住证、婚育证和控制流动人口发案率;六是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宣传和报送信息工作。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打分,最终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四个档次,通过考核科学合理地分配了管理资源,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实行奖罚制度,调动了流动人口专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XX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

2.年度XX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篇二

自查报告

今年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以来,从内地各省市来我乡打工的流动人口已陆续增多。虽然流动人口的到来巨大地推动了我乡的经济发展,但是也给我乡的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如:流动人员和雇主之间因拖欠工资而引发斗殴事件及偷盗案件明显增多等。所以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控制和管理,是摆在我乡社会治安面前的重中之重。乡党委、政府根据县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在乡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对全乡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了拉网式的清查,通过清查工作的开展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同时也有效地遏制了刑事案件的再次攀升。现将本乡开展的流动人口清查活动总结如下:

一、全面动员、周密布署

乡综治委在接到县综治委下发的文件精神指示后,迅速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给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乡领导对此事很重视,当即召开会议商议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清查和管理。并及时召开了全乡流动人口清查动员会,动员全乡干部齐心协力抓好这次流动人口清查工作。要求:一是对乡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拉网式清查,做到不漏登。二是做好流动人口法律法规宣传,使他们对基本法律知识入脑、入心。三是配合派出所做好流动人口网上比对工作和暂住的证办理。四是彻底查清在我乡辖区内的xx流动人口底数,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规定在指定的范围内信教。五是乡综治办、派出所、武装部、司法所要联合加大全乡治安巡查力度,要全天候地巡逻和执勤,确保全乡的社会治安稳定。

二、加大宣传、严加防范

全乡成立了以xx为组长,xx为副组长的流动人口清查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xx负责指挥,协调组织综治办、派出所、武装部、司法所、计生办分阶段、分时段地对全乡各村辖区流动人口进行拉网式的清查,在清查过程中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向流动人口宣传各项法律知识。前后共悬挂横幅5条,张贴宣传标识67条,发放宣传单800多份,通过宣传使来我乡打工的流动人员更好地明白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自觉遵守本村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又降低了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机率。

截止到目前,xx流管办共清查登记流动人口总数为:xx人,其中:xx人,男xx人、女xx人。内地流动人口xx人、男xx人、女xx人,已办居住证xx人。这xx人全部居住在各村居民家或棉花地中,出租房屋共计:xx间。

三、存在的不足

1、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做得还不够好。

2、对辖区内偏远地区无法随时清查如:xxx

3.年度XX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篇三

情况汇报及经验交流

扬子洲镇党委书记陶丽珍 根据中央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以及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我镇深入开展“服务新青山湖人(流动人口)、建设和谐青山湖”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扬子洲镇作为一个农业乡镇,能够容留流动人口的企业、工程建设等场所较少,根据镇综治办及派出所2011年底调查摸排数据,我镇流动人口约1000余人,房屋出租户150余户,其中,登记办证人员800余人,育龄妇女160余人,主要集中在三联村、联民村、南洲村、林场村这几个用工企业相对多的村委会,以企业员工及其家属居多。今年三月份,在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我镇开展了一次扬子洲镇“新青山湖人”服务管理和政法干警进社区(村)相结合的宣传活动,当场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收集群众建议127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更有利的做好“新青山湖人”的服务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扬子洲镇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并设立工作站,各相关部门(计生、民政、司法、信访、社保、新农合)都将在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各职能岗。及时召开了党委联席会和流动人口工作协调动员会,明确了责任分工,部署了工作安排,制订了实施方案。1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们采取的具体做法可以归结为构建了“五有五个一、四级四模式”的机构模式、建立了“分片分类、全面联动、信息共享、一站服务”的管理机制、以及创新落实了“12345”工作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

一、构建“五有五个一、四级四模式”机构模式

即有:一个组织机构(扬子洲镇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包括计生、民政、司法、信访、社保、新农合等相关部门)、一个办证场所(结合便民惠民服务专门设岗为流动人口办证服务)、一支服务队伍(整合综治、计生、民警、治保、和谐平安服务队组建专门的排查登记服务队)、一个实施方案、一个专项基金;发挥区、镇、村、组四级组织优势,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人管人的四种模式。

二、建立“分片分类、全面联动、信息共享、一站服务”管理机制

分片分类,即:根据人口密度、地理条件将扬子洲分为“三联联民”片区、“南洲林场”片区和“莘洲”片区等三个片区,设立相应的服务点,并根据居住时间长短划分为“常住、暂住、流动、无证”等四类人员;全面联动,即:上下级联动,各部门协调,并结合综治宣传、民情走访、计生排查等工作活动进行排查登记,坚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服务好;信息共享,即:集中资源优势,充分采集信息,打造网络平台,服务管理并重。目前,我镇已开通服务站工作热线,QQ群和微博,正积极筹建“扬子洲流动人口信息网”并链接青山湖区政府网站;一站服

2务,即:探索和创新以“五帮助”(帮助就住、帮助就业、帮助就学、帮助就医、帮助就保)、“五服务”(办理居住证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创业经营服务、涉外咨询服务)为载体的新青山湖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以居住、就业、社保、婚证、司法维权、计生节育和幼儿入托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

三、落实“12345”工作措施,即是:

“1”就是把好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第一关。

“2”就是掌握流动人口“二所”(居住所、工作场所)。“3”就是做到“抓三头,管三地”即:抓地头管好活动地,对流动人口实行“承包式”服务管理,由村组负责人负责;抓工头管好作业(工作)地,对流动人口实行“捆绑式”服务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人负责;抓户头管好居住地,对流动人口实行“店簿式”服务管理,由出租屋户主负责,并各个“地头”逐一签订治安责任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4”就是做到四个结合,即:职能部门管理与依靠群众管理相结合,动态管理与“三地”管理相结合,分片管理与排查整治相结合,执法管理与服务保障权益相结合。

4.XX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汇报材料 篇四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创新)

XX镇位于XX县中部,域内面积124.31平方公里。镇辖31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85个村(居)民小组。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外出务工及流入经商的人员成倍增加,人员的流动给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造成一定困难,截止目前全镇有流入人口993户,共3861人,其中18周岁以上未婚男青289年人,有育龄妇女1297人,有已婚育龄妇女1006人,其中无孩36人,一孩383人,二孩444人,多孩143人,一孩已落实措施289人,未落实措施94人(持证等孕或已孕的45人,产后不到90-210天的11人,不孕2人, 暂无配偶的7人, 服药.用套29人);二孩已落实措施429人,未落实措施15人(暂无配偶的4人,服药.用套10人,产后不到90-210天的1人);多孩已落实措施143人,有重管对象469人。全镇流出人口3606户,共9755人,其中18周岁以上未婚男青年998人,有育龄妇女3364人,有已婚育龄妇女2584人,其中无孩87人,一孩780人,二孩918人,多孩799人,一孩已落实措施318人,未落实措施462人,(持证等孕或已孕的275人,暂无配偶的44人, 服药.用套78人);二孩已落实措施749人,未落实措施169人,(产后不到90-210天的8人,暂无配偶的83人, 服药.用套78人);多孩已落实措施763人,未落实措施36人,(暂无配偶的19人, 服药.用套17人);有重管对象992人。

一、工作思路

为着力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面对复杂多变的人口信息动态变化情况,镇党委、政府提出了“十个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思路,即:一户一卡两合同(对县外流入人口建立一户一张流动人口跟踪服务卡,签订流动人口计生诚信合同和房东管理合同,认真落实房东登记报告制度)、一月一查一座谈(每月开展一次流动人口检查,摸清流动人口出生信息和相关婚育信息,并召集社区干部召开流动人口管理座谈会,促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季一评一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流动人口的查验证工作,督促流动人口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开展孕情环情检查,对社区流动人口开展一次评估检查,并按照考核 1

方案兑现奖惩)。强化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以社区网格室为单位,实施“以房管人”和“以户管人”,摸清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提供与常住人口一样的均等化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底数清理,明确工作对象。加大对源头信息的清理核实力度,明确由服务区督促,各村(社区)包组包户责任人负责,对所包村民组的所有外流人口婚育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工作的对象,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真正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截止2012年5月15日,共上报出生人口31人,其中流入不满半年的4人,已经全部清理核实录入PIS系统。半年共清理登记流入人口133人,流入育龄妇女建卡582张、签订流动人口诚信合同582份、房屋租赁合同453份。

二是强化宣传动员,消化手术库存。制作宣传展版、组装宣传车辆,深入街道(村)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对流入重点管理对象进行面对面动员,落实村(社区)干部对重管对象进行跟踪盯户管理,及时督促重点管理对象按时参加妇检并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在春节期间成立十个宣讲组一社区为主进行集中宣讲,对应落实手术的对象督促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截止2012年5月15日,共清理消化流动手术库存80例(男扎1例、女扎78例、上环1例)。

三是强化妇检服务,落实闸门关闭。认真组织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一季度一次的妇检工作,计生站医生实行两班倒,每天3名医生到村开展定时、定点妇检工作,保证常住妇检对象100%参加妇检,另外的医生住站开展城区常住人口和流入人口妇检。流入人口持证妇检率100%(应妇检469人、已检469人)。

四是强化政策宣传,促进均等服务。加强对省委17号、市委4号、县委48号文件和市、县委《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推进计划》的宣传学习,加强对优先优惠政策、奖励扶助政策等利益导向政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国家“三项制度”、省“四项制度”、市“五大工程”和县的“十大优惠”政策。把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制作成宣传单5000余份发放到村(社区)群众,制作宣传标语喷绘60余幅,各村(社区)书写标语325条,同时利用社区网格室LED显视屏,滚动播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标语75条,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

率。对流动人口开展均等化服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5人,免费为流动人口开展“三查”服务,让流动人口感受到家的温暖。

五是强化综合治理,促进验证服务。加强和公安、房管、劳动、民政、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的协调,按季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研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治理的机制,根据部门职责,在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查验证,对到期或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的流动人口下发《督办通知》。查验证率100%,(应办证581人、已办证214人,无婚育证的已下发督办通知)

六是强化协查反馈,促进办证持证。对所有流动人口进行清理,加强和流动人口流入的和户籍的的协查和反馈,督促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强化流出重点管理对象的跟踪督促。流出人口应办证3158人,已办证3158人,持证率100%。督促外流对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通过督促,返乡人员共396人其中应落实结扎措施116人、应上环3人,已落实女扎116例、已上环3人。

七是强化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奖惩。镇成立了督查组,对服务区、村(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按月、季度进行督查,加强过程督查管理,对工作开展不好,完成任务较差的服务区和村(社区)兑现处罚,进一步提高服务区、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经常性工作和规范化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宣传工作仍然不够到位,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领会不够,对政策的支持和配合不够。

二是流动人口多,流动性大,特别是各部门综合治理格局没有真正形成,对流向和生育节育情况底数的掌握难度很大,加上流动人口一盘棋的格局还未真正形成,外流手术库存消化难度较大。

三是部分干部年龄相对较大,工作落实力和执行力到位不是太好,对服务对象监管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在正在考录计生特岗人员,有望近期能够得到解决)。

四、今后工作的打算

一是着力底数清理。结合各村(社区)情况,加大对源头信息的清理核实力度,明确由各包组包户责任人负责,对所包村民组的所有重点管理对象和外流人口婚育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工作的对象,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分类进行处理和消化,真正能够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着力手术消化。对重点管理对象的家属进行面对面动员,落实村(社区)干部对重管对象进行跟踪盯户管理,及时督促重点管理对象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同时以服务区、社区为单位进行常年集中宣讲,逐户进村动员应落实手术的对象落实手术,确保不出现流动人口手术库存。

三是着力政策宣传。组装宣传车辆、制作宣传展版和宣传标语、小折页、给育龄群众的一封信等,深入村组农户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省委17号、市委4号、县委48号文件及奖励扶助、优先优惠、利益导向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策知晓率,转变思想观念,主动配合开展工作,动员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家庭放弃二孩生育,动员符合一、二孩生育的家庭推迟生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千方百计降低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实现“双降”目标。

四是着力妇检服务。认真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妇检和补检工作,加大反馈和督查检查力度,督促流动人口100%参加妇检,遏制政策外人口出生。

五是着力跟踪管理。对县外流入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实施好流入人口“一户一卡”管理工作,对县外流入半年以内和县内流入的人口实行登记造册管理,加强“以房管人”和“以户管人”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跟踪服务工作,落实好房东登记报告和查验证等相关工作,督促流动人口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实施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六是着力督导检查。镇计生督导组,每月对服务区、村(社区)开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好,完成任务较差的服务区和村(社区)兑现处罚,同时指导村(社区)开展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

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年度XX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以来,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以“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项考核”为统领,始终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为原则,以抓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突破口,在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完善服务管理网络、落实服务管理人员、经费和优质服务上下功夫、抓落实,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具体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咸阳市被国家确定为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放在突出位臵予以安排部署。区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计生局关于试点工作的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协调财政、教育等部门解决有关问题。并及时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四大家主管领导为副组长,14个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纳入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全力予以推进。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并于今年3月24日召开了 全区均等化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要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进此项工作。建立区级、镇办和社区三级服务管理网络,规范管理,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建立以宣传倡导、便民维权、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奖励优待等均等化服务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作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和奖惩力度,确保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年来,我们按照《条例》和《规范》文件精神,要求各镇、办定期免费为流动人口组织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在流动人口密集的社区设臵了流动人口避孕药具自助领取箱。提出了“您到来我欢迎,您需要我服务”的口号,为育龄人口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致富信息、就业岗位、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建立了流动人口计生爱心超市,通过发放“爱心倡议书”、公布“爱心捐赠”热线电话、开展“我为流动人口献爱心捐款、捐物”等活动为流动人口爱心超市的正常运作提供物质保证。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凭计生爱心领货券就可领取所需的基本生活用品。为了稳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 2 面发展。我们在全区全面开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清楚、六均等、一满意”活动。“三清楚”,即办事处、社区利用定期清理清查活动对居住在本辖区的流动人口做到户籍地清楚,婚育、避孕状况清楚,现居住地清楚。“六均等”,即实行六项均等化服务。“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即依托社区人口学校举办流动人口婚育知识培训班,引导流动人口树立婚育新观念。“免费技术服务均等”即区、镇办设立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公开流动人口免费服务项目、内容及程序。“生殖健康、随访服务均等”即村(社区)依托计生技术服务室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服务。“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即将流动人口纳入“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和“家庭创业工程”实施范围,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服务。“免费避孕药具服务均等”即在社区、服务站、市场、企业及流动人口集中的村居设立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设立避孕药具自取箱,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关怀关爱服务均等”即流动人口在辖区享受同常住居民一样的子女入托入学、生育关怀、特困帮扶等服务。“一满意”即让辖区所有流动人口满意。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让流动人口在区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样的待遇和服务。

(三)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更好地发挥计生、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我们组织六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 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将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纳入本系统的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使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时开展。要求计生部门在全区开展“三清楚、六均等、一满意”活动。辖区各派出所建立社区民警与计生专干的协作机制,利用每季度清理清查协助计生部门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及时沟通人口出生登记相关信息,提供有关流动人口信息和户籍资料。各计生办要及时将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检查情况等信息,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等便捷方式通报其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逐步取消由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方式,减轻流动育龄群众负担。各学校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工作,向广大师生和育龄人群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我区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保障制度。坚持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为主,实行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管理、指导和扶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教育的权利。民政部门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和综合帮扶力度。按照分类施保、突出重点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对重度伤残家庭按规定给予大病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生活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财政部门进一 步完善了对计划生育公共事业经费的投入机制,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区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按预算落实到位,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人社部门要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劳动就业服务,完善就业培训、援助和扶持等政策,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服务。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把流动人口均等化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根本宗旨和“热情周到、依法办事、清正廉洁、高效服务”的工作原则,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建立了一个区级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并在7个镇、办相继建立了镇办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打造便民政务,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中心主要针对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环节程序多、时间长、效率慢等实际情况,吸取基层群众意见,实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咨询、二胎指标审核、婚育证明办理、奖励扶助的审核等事项的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区、镇上下联动,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极大地发挥了为民、便民、利民的作用。有效解决流动人口证件办理难、免费节育措施落实难、生殖健康服务难等问题,为全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服务。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市场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把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融入到流动人口中,吸纳个体私营企业经理、老板加入计生协会 组织,形成多种行业的流动人口计生协会队伍,发挥计生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制定了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章程,明确了工作责任,实行会长负责制,形成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由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自我管理服务的新模式。

积极组织计生、妇联和人社等部门加强流动妇女维权网络建设。切实发挥区、办、村三级妇女维权组织的作用,发放流动妇女维权服务卡,做好流动妇女接访工作;区总工会在各类流动妇女较多的企业推进建立职代会等多种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组织,坚持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区妇联、区司法局不断健全妇女法律援助机制,发放法律援助卡,成立区妇女维权法律专家团,深入流动妇女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专业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区人社局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体系,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服务、受理电话举报投诉;对农民工拖欠工资和工伤医疗,简化程序快立快审快结,特别是对法律援助案子,更是突出一个快字,充分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建设

为了全面适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需要,近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全区基层计生专干工资由区财政统一解决,建立了一支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目前,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已延伸到社区(村),形成了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网络。我们建立了 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监测制度,内容涵盖了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数据库,据此掌握流动人口流量和流向,分析流动人口现状和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和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在2011年6月份,我们在全区开展了全员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和信息更新录入工作,把清查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具体流向,搞好全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基本实现了适时采集、动态监测、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工作目标。据第四季度流动人口清查报表汇总显示,我区流动人口17731人,已全部录入在库。全年组织了4次人口计生质量指标抽样调查,重点抽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后及时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追查改进结果,进一步提升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利用计生春训会、基础帐表卡册等专题培训,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资料。并组织工作人员定期下社区,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流动人口业务面对面培训。以开展创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夯实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

(六)流动人口利益表达及维权机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通过免费为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避孕药具,组织技术人员上门提供科普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发放生殖健康宣传资料。组织计生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召开群众会、座谈会,认真宣传计生政策,针对农民工的需求,对各种证件的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再 生育的审批等进行现场解答,主动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凡是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在低保、救助等普惠政策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优先列入计生“三结合”帮扶户。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生育,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把生育关怀行动落到实处。对外出的人员,上门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对申请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上门为其现场办理;对已外出而没有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由本人将相关资料寄到计生部门,计生部门办理后直接邮寄到当事人手中。对流入我区的人员,建立联系制度,帮助他们解决在就业、就医、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在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中开展帮扶活动,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地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方面的创新情况

近年来,我区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区上印制了《给新市民的公开信》《致房屋业主的一封信》等宣传品5万余份,在节假日、计生活动日上街向流动人口发放。镇办、社区在运用宣传标语、板报为群众搞好计生宣传教育的同时,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中心户长深入到出租房对流入人员开展“零距离”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转变了流入人口的婚育观念,提高了流入人口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证、验证工作的认识。从2006年开始,我区流动办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印发了“亲 情服务卡”,实施定期免费“三查”。为了方便群众,服务站医护人员组成医疗队每月定期深入到各社区和辖区企业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体检,拓宽服务项目,免费增添了心电图、测量血压、血糖测试等六项常规检查。还在流动人口密集的社区设臵了流动人口避孕药具自助领取箱,细致周到的服务既提高了流动人口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又使“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目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基层信息采集质量不高、内容不全,导致流动人口底数与实际情况还有一定的距离。

2、由于部门间信息网络不通或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导致区域协作和均等化服务不能完全展开。

3、由于缺乏必要的工作保障,导致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针对基层信息采集质量问题,我们将要求镇、办社区计生干部加大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清查活动工作力度。利用集中清理清查活动掌握全区流动人口底数,并将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全区所有的流动人口。

2、在服务内容上要全面拓展。一方面,要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宣传倡导、生殖健康、生育关怀、便民维权、奖励优待等方面服务的均等化;另一方面,要结合相关部门职能,整合资源要素,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险、劳动就业、教育培 训、公共卫生等方面服务的均等化,做到在保障流动人口基本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流动人口的发展需求和个性需求。

3、在服务机制上要全面落实。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大经费投入、综合治理力度,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目标考核机制、措施保障机制,努力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6.年度XX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 篇六

2014年是某某开发开放的重要一年,一批惠及民生的基础工程开工建设等等大事不断,大量外来人口涌入我乡,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治安、交通、卫生等方面的难题,乡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极为重视,把管理、服务好流动人口提到了我乡的重要议事日程,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打击与保护同行的原则,不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探求管理新模式,既努力保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还充分调动流动人口积极参与我乡经济建设,积极投身稳定工作。目前,我乡现有人口51808人,其中本乡常住人口38275人,占84%;流动人口14733人,占16%。现将半年来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责任

我乡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推进平安创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确定了以“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各村和企业也都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此外,我乡结合实际,通过与各居住出租房房东签订了居住出租房管理责任书及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1500余份,使工作网络更为细密,杜绝了死角漏洞的出现。

二、推行亲情化管理,提升外口归属感

一是认真落实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在入学条件等各方面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确保不发生一名外来适龄儿童失学,解除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目前在某某就学的外来青少年280余人。二是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全乡妇女“同管理、同服务”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三是转变外口管理工作观念,由管理为服务,通过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方法,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流动人口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信任感,主动配合管理工作。四是通过和谐促进会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的归属感,以“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工作策略促进外来人口与本地人的融合,并且扎实开展“外来人口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外来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

三、完善管理措施,严格依法管理

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我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使我乡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制度。乡外口办与某某边防派出所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建档管理。现全乡已基本实现流动人口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科技含量,实现暂住人口信息快速查询和快速反应能力。二是坚持“因人而异、因地施策”,作到以房管人。我乡结合实际,对于居住地相对固定的流动人口,我们坚持“以房管人”,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狠抓居住出租房屋的管理,明确房东在出租中是第一责任人。并切实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居住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居住出租房屋的档案。三是组织消防检查,强化安全管理。为推进居住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给外来工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我乡以建设消防平安村镇活动为契机,对全乡出租房屋和建筑工地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了一批火灾隐患较大的出租房,使我乡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性得到了提高。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规范管理。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压缩流动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我乡外口办会同某某边防派出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出租房屋密集、流动人员繁杂的治安混乱区域,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营造强大的打击声势,威慑违法犯罪。

四、宣传政策法规,维护外口权益

我乡将流动人员普法工作纳入了五五普法工作规划,采取板报展览、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流动人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他们自觉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做一名守法公民。半年来,共举办计生、社保学习班5次,开展法律咨询及宣传4起。同时严厉查处侵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特别是拖欠外来人员工资的行为,确保不发生一起欠拖薪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随着我乡经济的发展,规模企业的增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也大幅度增加,外来流动人口大量涌入,流动人口中部分人员文化程度偏低、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法制意识淡薄且流动性较强、居住较为分散,居住环境较差,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二是劳动用工不够规范,一些小型企业和个体业主存在乱招工、乱用工现象,不和外来人口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给外来员工缴纳三金,导致劳资纠纷等事件频频发生。三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费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足,外口专管员的队伍已适应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六、下步措施

1、不断推动流动人口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流动人口的登记和发证工作,加强协管员建设,加大居住出租房屋的依法管理工作,抓好重点场所日常检查,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依法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对隐藏在合法暂住人口中的不法分子进行坚决的打击处理,确保我乡社会政治稳定。

3、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4、通过居住出租房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使流动人口纳入到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达到 “

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遏制流动人口流窜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5、继续加大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人员招募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软硬件都过硬的专业管理队伍。

某某乡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

7.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阳光服务,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重庆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一、区县

1.宣传和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制定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部门职责,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集1-2次综合治理工作会或联席会,定期通报情况。

2.制定关心关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

3.落实信息平台专机专人负责制度,做到每日上网上传下载交换信息,督促基层及时办理,提高信息交换的质量和水平。每月底分析1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每季度通报1次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运行情况。

-1- 4.采用以会代训或专项培训的方式,对基层流动人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使其能熟悉流动人口业务和熟练操作PIS流动人口相关功能。

二、乡镇、街道

1.协调和督促辖区内村(社区)、用工单位利用村(厂)务公开栏、人口计生宣传栏、咨询服务活动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办事程序,用工单位的职责,出租房屋业主和流动人口的法律责任等。

2.公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等办证条件和程序。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信息,由居住地人口计生办通过电子网络或邮政信件向其户籍地人口计生办通报。现居住地在收到流动人口户籍地办理再生育手续通报后,应及时变更信息。

3.在流动人口聚集区设置避孕药具发放点,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为流动人口育龄人员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宣传咨询等服务,对当年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按技术服务的规范提供随访服务。为在本辖区内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与户籍地已婚育龄妇女同等待遇的妇科病普查普治服务,监督用工单位按规

-2- 定落实在职员工免费享受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开展孕情检查,及时掌握孕情。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应主动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向户籍地反馈服务管理信息,杜绝由本人寄回《避孕节育手术报告单》。

4.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成年流动人口在到达现居住地后15天内,当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应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查验结果录入PIS系统。符合规定的,加盖查验专用章,并进行登记;对未持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补办通知书》。

5.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出租房屋、工地等地段进行巡查,准确掌握流动育龄妇女的登记、持证、验证、生育、节育、孕情和人员分布等情况,依托PIS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和提交反馈工作,实现户籍地、现居住地信息交换与互补。

6.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在证件办理、信息交流、技术服务落实、违法生育查处等方面相互协作,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协作要求,应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及时做出回应。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掌握流动人口违法怀孕、生育的信息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按各自职责即时协调和查处,不得相互推诿。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进行协查的,要视协查信息紧急程度在规定

-3- 的15天或30天内进行反馈。同时应主动提交本地流入的符合条件的成年育龄妇女,建立与户籍地联系通道。

7.每月召开一次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例会,学习有关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规定,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搞好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对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出租屋主、雇主、用工单位和流动人口进行处理,并实现部门之间资源共享。

三、村(社区)

1.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服务工作。落实村(居)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告知其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及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协助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查验流入本辖区内18─49周岁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对未持有《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过期、重要信息缺漏的,督促其在3个月内补办。为本辖区到本区县外从事务工经商或居住生活30天以上、18至49周岁的成年育龄妇女出具婚育情况证明,也可实行免费代办和送证上门服务。

-4- 3.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对新流入本地居住的流动人口实行全员登记,采集信息,发放集政策知识宣传、药具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包,开展宣传服务工作。对流入和离开现居住地30日以上和发生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更新,有条件的自行录入PIS,没有条件的上报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在PIS中予以记录。

4.发现流入育龄妇女怀孕的,及时通报其户籍地,协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户籍地在接到协查要求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对于政策外怀孕的,现居住地积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就地落实补救措施。对拒不落实补救措施的,及时通报户籍地协助处理,户籍地应积极配合。

5.落实出租房屋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配合乡镇、街道定期对辖区内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及出租屋等进行巡查登记,加强对出租(借)屋和房屋出租(借)人的管理,与房屋出租(借)户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房屋出租户(房东)在发生或终止租赁行为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告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发现怀孕的,应当日报告)。村(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上门进行登记、核实,并落实对已婚育龄妇女的首检责任。对不在本村(社区)居住,但在本村(社区)有固定经营店面经

-5- 商或从业的流入人口,也要进行全员登记,是成年育龄妇女的,应及时向其居住地通报信息。

8.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宣传标语 篇八

1、人性化管理,市民化服务

2、今天的流动人口,明天的**人

3、营造流动人口第二故乡,让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待遇

4、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且诚挚温馨的综合服务

5、流动人口有困难,请找服务管理站

6、你到来我欢迎,你需要我服务

7、推行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促进鼓楼社会和谐发展

8、一站式重服务,亲情式促和谐

9.留守家庭安心,外出务工放心,计生服务贴心

10.五湖四海,不分彼此,计生国策,一视同仁

11.关爱流动人口,优化人口环境

12.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

13.一样的蓝天下,一样温暖的家。

14.流动的是人口,不变的是服务。

15.外出务工莫忘计生,健康服务一路同行。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

9.村级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篇九

村(居)民委员会流管工作责任:

(一)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融入村文化建设,普及相关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知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二)负责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核实和登记,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全面和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并做好系统数据管理和信息通报反馈工作;

(三)协助乡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动员和指导流动已婚育龄夫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组织参加孕情、环情检查,做好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工作;

(四)协助乡计生办办理和查验《婚育证明》,指导已婚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有关事宜及出具相关证明;

(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村工作平台;建立法定代表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世兴出租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与出租屋主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及时受理、记录房东登记报告信息,按月上报到乡计生办。做好上门服务工作。对不登记报告的房东,依照《村(居)规民约》进行履约或报请乡落实行政处罚。

(六)依托自治网络,整合社区资源,为流动人口送政策、送知识和送服务上门,开展“关怀关爱”等便民利民系列活动;

(七)协助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查处违法生育案件和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户籍地服务与管理

一、村(居)委会对流出30日以上的人口应实行全员登记,采集信息,按时填报村级月报告单及旬报告单上报到计生办,并在PIS中予以录入。

二、村(居)委会应定期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巡查登记,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及流动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变动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对漏管人员及时登记,对有计划生育信息变更的流动育龄妇女及时更新信息,并在PIS中录入。

三、在18-49周岁流动育龄妇女流出前,乡计生办应当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婚育证明》应当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婚育信息,如实填写《婚育证明》的相关内容。办理《婚育证明》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

(一)婚育证明申办基本程序

1、本人申请并由户籍所在村(居)如实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办证明》。

2、申请人与户籍所在村(居)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诚信合同(协议)》;

3、申请人或委托人(如申请人已离开户籍所在地,可委托家人代办帮助办理)

未婚: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照片三张.流动人口合同;已婚无孩: 户口本.身份证.准生证.一寸照片三张.流动人口合同;已婚一孩:户口本.身份证.上环证,妇检证 ,政策外出生的附罚款依据 ,一寸照片三张.流动人口合同,(持有二孩准生证可以不出示上环证和妇检证);已婚二孩以上: 户口本.身份证.结扎证, 政策外出生的附罚款依据, 一寸照片三张.流动人口合同。

(二)《婚育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其有效期。落实节育措施一年以上的、婚育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婚育证明》长期有效。

四、村(居)委会应对18-49 周岁的流动育龄妇女进行登记建档。

五、应向流出人员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和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告知其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六、应指导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告知其按时参加现居地的孕情环情检查。

七、禁止户籍地跨省设立孕环情检查站点,不得强迫已婚育龄妇女返乡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八、应保障流出人员享有国家和当地政策。依法保障流出育龄夫妻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权利。

现居地服务与管理

一、村(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对流入或离开本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村(居)委会必须在本月向乡计生办如实上报变动情况。

二、村(居)委会应定期对辖区内流入人口集中的地方及出租屋等进行巡查登记,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及流动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变动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

三、18-49周岁流动育龄妇女到达现居地居住后,现居住地应在15个工作日内查验其《婚育证明》,若流动人口是以落实节育措施一年以上的人员,以后可一年查验一次,其他人员则要按季度进行查验。

(一)首次查验时,要全面采集其婚育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贵州省人口基础信息信息采集表》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表》,同时明确向流动人口告知其计划生育基本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已婚育龄孕环情重点检查对象流入30日内必须督促其接受1次免费的孕环情检查,此后按季度提供免费的孕情、环情检查。

(二)对查验合格的计划生育证件,应当场加盖专用章;持证婚育情况有变更的,查验人应在其计划生育证件相应栏目处记录,并加盖公章。

(三)对已采取节育措施,且经核实,婚姻、生育、避孕信息完整、准确的;在现居地依法办理居住正1一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以劳动合同为据)和在住所的(以房产证或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为据)的,现居住地乡镇可为其免费办理长期有效的《婚育证明》。对未持有效《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重要信息缺漏的,应及时下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催办通知》,督促其在3个月内补办。

四、村(居)委会应对18-49周岁流入育龄妇女婚育信息进行建档登记。

五、对流入人口发生的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计划生育情况应当及时登记更新,并向户籍地通报。

六、应向流动人口普及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告知其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及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公开办事程序,提供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咨询。

七、指导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八、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免费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九、在收到流入育龄夫妻拟生育第一子女的服务登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自然日内向申请人副极地核实有关情况。核实无误的,应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发放生育服务证。不予办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十、未流入育龄夫妻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服务登记后,应当在15个自然日内向户籍地通报。

十一、流动人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在生育的,可选择在女方或者男方户籍地办理再生育相关手续。现居住地在收到流动人口户籍地办理再生育手续通报后,应及时变更信息。

十二、确实加大对房东(用工单位)登记报告义务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对出租屋和出租人的管理,与房屋出租户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严格兑现处罚。

(一)将房屋出租给育龄流动人口或聘用育龄流动人口的房东和用工单位,应当在3日内将租房及用工情况及时向属地村名委员会报告。

(二)承租人或受聘人属于有新生儿或怀孕对象的家庭,房东和用工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属地村(居)报告。

(三)承租人或受聘人搬出或离职的,房东和用工单位应当在7天内向属地村(居)报告。

(四)对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房东和用工单位,属地计生部门可根据《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十三、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应依法建立计划生育协会,并惊颤开展活动,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协作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应加强双边协作,在信息交流、技术服务、违法怀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加强联系,进行有效合作。

一、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流动人口育龄对象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二、现居住地发现流入育龄妇女怀孕的,应及时通报其户籍地,协作核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户籍地在接到协查要求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可不经过信息交换平台)

10.精河镇流动人口登记服务制度 篇十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对辖区的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流动人口登记内容:

第一条:根据《精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河镇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各社区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第二条:各社区要将辖区进行合理划分,做到领导包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包片区。对辖区流动人口进行排查登记,做到人不漏户,户不漏项。形成严密的管理网络,做到包片管理分级负责。

第三条:社区每位工作人员作为所包片区的流动人口登记的直接责任人,对片区的每户居民楼栋和商业网点及建筑工地中的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每天将流动人口的登记信息及时反馈给社区民警,由民警进行办证、录入微机进行网上比对。

第四条:各社区工作人员针对来本地3日以上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包括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针对来本地一个月以上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办证,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第五条:各社区工作人员针对辖区外出人口要做好登记工作,社区劳动保障和计生工作站同时做好,外出务工登记证和外出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工作。

第六条;各社区要切实落实“以房管人”落实“谁用工、谁负责”的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思路,各社区工作人员要将所包片区的出租房屋信息摸排出来,移交给管区民警进行建档管理。

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作为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每月定期不定期的要对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变动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各社区要将目前开展的“四清四知四掌握”工作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有机结合,民警作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每天晨会要将社区工作人员收集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及时的汇总、办证、和录入,做到日清、每周小结一次、每月汇总一次上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和派出所,由派出所对全镇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数据进行汇总后上报精河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流动人口服务内容:

第九条:各社区司法警务室提供服务:针对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方面服务。

劳动保障服务站:针对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劳动就业合同的签订事项、以及产生的劳资纠纷,针对流动人口享受城镇医保的相关政策。

计生服务站:针对流动人口提供的各项计生服务项目。医疗卫生服务站:针对流动人口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民政工作站:做好流动人口群体中贫、孤、残弱等个体的救助帮扶的相关服务内容

第十条:精河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一制作流动人口服务卡,和向流动人口提供具体服务内容的宣传单,下发至各社区针对辖区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和发放。

第十一条:针对各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申报点,要积极发挥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作用。

第十条:各社区警务室针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要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违反《新疆维维尔自治区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办法》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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