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本知识

2024-07-27

社会保障基本知识(8篇)

1.社会保障基本知识 篇一

社会保障法整理知识

1社会保障作为法律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中.2世界上最早的社会保障法是英国伊丽莎白女王1601年颁行的<济贫法.> 3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中能依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并基于被保险人的一定关系,而享有一定保险利益的主体,称为受益人

4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目标是满足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产生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要

5社会保险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并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主。是最早在德国1889年创建的养老保险中采用的方式.6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社会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的一项制度.7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状况,采取部分积累式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最为科学.8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达到老年,有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9失业保险基金按法定的应发额度发放,我国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来发放。

10失业保险金发放是有期限的,我国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11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普通高于其他待遇标准,工伤保险既有补偿性又有赔偿性。

12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1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3自残或者自杀的。

1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7我国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机构 必备下列条件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8生育保险基金和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基金来源的单一性,2基金筹集的可预见性3基金负担的均衡性。

19我国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方式1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之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2生育保险基金由当地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最多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3生育保险基金按属地原则组织,实行社会统筹。

20农村社会救济必须采用国家救济与集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2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村民。

22五保供养的对象是农村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1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抚养义务人无

抚养能力的;2无劳动能力的;3无生活来源的。

23灾害救济款的使用原则,1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2生活救济与扶持生产自救相结合的原则。24优待金的来源,1财政拨款;2军属所在单位或军人参军前所在单位承担;3通过社会统筹方式解决。25职业福利是指基于业缘关系,行业和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保证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职工及亲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已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26工伤保险根据无责任补偿原则,由用人单位单方负责,实行社会统筹。27养老保险基金的募集包括统筹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和部分积累式养老保险三种模式。

28补充养老保险的特征:1立法的半强制性;2分配的直接性;3基金来源的单一性;4实施的灵活性。

29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与按行业内费率档次浮动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是1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2国家确定行业差别费率、行业内税率档次。30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31社会保险的特点:社会性、互济性、补偿性

32作为社会保障法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障”,早在1883年至1891年间就已由(德国)政府所创立。

33社会保障的社会性主要表现在:a保险范围的社会性b保险目的的社会性c保险组织和管理的社会性。34农村的社会救济采取了国家救济与集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35五保供养的对象是农村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1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2无劳动能力的;3无生活来源的。

36灾害救济款的使用原则,1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2生活救济与扶持生产自救相结合的原则。61救灾捐赠的特点:1救灾捐赠一般没有长期具体的计划2救灾捐赠依靠整个社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潜在的捐赠者3救灾捐赠只具有社会效益 62伤残抚恤的对象:1军人2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参战民兵民工,参加县级以上人武部门或预备役部队组织的军事训练的民兵,以及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无工作单位的人民群众.5被称为“福利国家之父”的是贝弗里奇教授。

6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其对象涉及(全体社会成员)。7社会保障的社会性主要表现在:a保险范围的社会性b保险目的的社会性c保险组织和管理的社会性

8社会保险法的(基本目标)是满足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产生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要

9在保险费用的分担方面,养老保险、疾病保险、失业保险一般都由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负担,而(工伤保险)则根据“无责任补偿”原则,由用人单位单方负担,实行社会统筹。10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保值和增值。

11社会保障基金具体的管理制度有三项:1业务管理2会计管理3财务管理

12现在意义上的养老保险立法发端于(德国).18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体系有:①权力机关和政协机关监督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③社会保险监督机构监督④国家审计机关监督⑤群众监督 19失业分为:1结构性失业,又称技术性失业2周期性失业3季节性失业4摩擦性失业

20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及其他城镇企业

22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3财政补贴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2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2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台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9确定工伤保险费的方式:1统一费率制2差别费率制3浮动费率制

30疾病保险的特征:1即时性2广泛性3交叉性

31疾病保险待遇的三项内容:1疾病津贴2医疗费3供养亲属的医疗补助 32生育保险基金和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基金来源的单一性,2基金筹集的可预见性3基金负担的均衡性。

33我国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方式1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之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2生育保险基金由当地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最多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3生育保险基金按属地原则组织,实行社会统筹。

34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1产假;2生育津贴;3生育医疗服务;4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5生育女职工的职业保障

39灾害救济款的使用原则,1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2生活救济与扶持生产自救相结合的原则。40救灾捐赠的特点:1救灾捐赠一般没有长期具体的计划2救灾捐赠依靠整个社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潜在的捐赠者3救灾捐赠只具有社会效益 41伤残抚恤的对象:1军人2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参战民兵民工,参加县级以上人武部门或预备役部队组织的军事训练的民兵,以及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无工作单位的人民群众

45、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与按行业内费率档次浮动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是1根据以支出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2国家确定行业差别费率、行业内税率档次。

46、失业保险基金按法定的额度发放,我国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由上级人民政府确定来发发放。

53、职业福利是指基于业缘关系,行业和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保证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职工及亲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已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54、死亡性质的认定,由相应机关审批认定,分为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三种

60、失业保险金发放是有期限的,我国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多选

社会保障的内容:1社会保险2社会福利3社会救济4社会优抚

社会保障法的功能:1社会保障法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2社会保障法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3社会保障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社会保障法的原则:1实行有条件的社会共同责任的原则2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3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和模式应适应本国国情的原则4坚持社会公平与提高经济效率兼顾的原则

6.社会保险费率的制定应当遵循:一是应以所收缴的社会保险基金总体上与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大致持平。二是应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有一定程度的积累。三是应满足社会保险支出逐年增长的需要。四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7.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方式分三中:一是将基金存入银行,或是购买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发行的债券。另一种是由社会保障机构将基金直接用于兴办各种实业。再有一种是将基金存入银行或委托投资公司委托他们进行投资。.在国际上,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方式有五种:一是购买政府公债或视为政府岁入盈余,充国库之用;二是储存于国家银行或民营银行,由银行选择借款人;三是直接以银行家身份出现,向需要资金的公司贷款或购买有价证券;四是投资于不动产,直接取得经营权,以获得收益;五是对于享受社会保险金待遇的劳动者或其家属提供消费性借贷服务。

9.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还包括审计和监督。

10.养老保险基金的募集包括统筹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和部分积累式养老保险。

12.发放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年龄条件;工龄条件;缴费年限

16.补充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为城镇各类企业的劳动者

17确定失业保险给付的原则:1是确保失业者及其赡养者的基本生活需要2是给付标准应适应当地狱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3是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

18.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发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9.工伤保险的对象:1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投保人,被投保人之间的行政业务关系3劳动保险行政部门与企业,工伤事故的职工当事人之间的劳动行政管理关系4工伤事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与劳动鉴定机构之间因劳动鉴定和工商评残而发生的社会关系5其他与工伤保险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如工会代表职工因工伤认定与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发生的社会关系。

21.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对生育保险待遇含义的理解:①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主体只能是女职工本人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间是女职工生育期间,生育期间包括怀孕、分娩、哺乳婴儿在内③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④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对女职工因生育需要的身体康复和物质上的补偿

23社会救济法由(社会救济、救灾救济和扶贫救济)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a虽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b离开户籍所在地,举家迁往外地1年以上的c已有住房又新建(购)住房的d有劳动能力且有承包土地,无正当理由不耕种的e1年内购买价值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以上(含5倍)非生活必需品的f家庭有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代步车)的g 在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h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收费学校就读的i年内因赌博、嫖娼被行政处罚过的;违法结婚、收养和计划外生育的j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拒绝核查的k其他经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25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原则:1捐赠款物必须全部无偿分配给灾区,吴常用于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不能变相收费或变卖转卖2专款专物专用,严格限定适用范围和途径,不需贪污,挪用,滥用和徇私舞弊3捐赠款物必须严格按协议和捐赠者的意愿安排使用对于没有协议和没有明确意愿的款物,要根据灾害分布情况统筹安排4实行重点使用不得搞任何形式的平均发放。

26.社会福利制度的特征:1社会福利具有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2社会福利具有对象的普惠性3社会福利具有待遇标准的一致性4社会福利具有资金来源的单向性5社会福利具有标准的不确定性

27、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分类:1养老保险2疾病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

28、社会保障基金具体的管理制度有三项:1业务管理2会计管理3财务管理

29、养老保险金的确定标准1按劳分配2按贡献分配3依据社会发展状况4依据劳动者接触劳动义务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30、失业分为1结构性失业,又称技术性失业2周期性失业3季节性失业4摩擦性失业

3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2、确定失业保险给付的原则:1是确保失业者及其赡养者的基本生活需要2是给付标准应适应当地狱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3是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

33、公共福利涉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住房,教育,卫生和文体等方面

34、老年福利的内容:1老年福利津贴2社会养老3老年人保健4老年人再就业5老年福利机构

35、社会保险的社会性表现:1保险范围的社会性;23保险组织和管理的社会性

36、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将基金存入银行,或是购买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发行的债券。第二种是由社会保障机构将基金直接用于兴办各种实业。第三种是将基金存入银行或委托投资公司,委托他们进行投资,所获利润按合同规定共同分享。

39、失业保险金筹集的方式:1由政府、企业、被保险人三方共同负担;2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承担;3由政府和企业双方分担;4全部由企业负担;5全部由政府负担。

40、确认失业保险给付的原则:1确保失业者及其赡养者的基本生活需要;2给付标准应适当低于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3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

确定工伤保险费费率的方式主要有统一费率制、差别费率制和浮动费率制三种。

41、生育保险概念的要点理解为: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主体只能是女职工本人;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间使女职工生育期间;3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4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对女职工因生育需要的身体康复和物质上的补偿。多选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八个方面:1调整国家与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2调整社会保障机构与征服之间的关系3调整社会保障机构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4调整社会保障机构与用人单位和乡村集体组织之间的 关系5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6调整社会保障运行过程中的关系7调整社会保障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关系8调整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中的关系

3.社会保障法的特征:1具有广泛的社会性2是强制性规范与非强制性规范的统一3是人道主义与互助共济的统一4具有实现社会公平的职能5由多项法律协调构成4.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分类:1养老保险2疾病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

6.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方式分三中:一十将基金存入银行,或是购买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发行的债券另一种是由社会保障机构将基金直接用于兴办各种实业在一种是姜基金存入银行或委托投资公司委托他们进行投资,所获利润按合同规定共同分享 7.社会保障基金具体的管理制度有三项:1业务管理2会计管理3财务管理

8.养老保险金的确定标准1按劳分配2按贡献分配3依据社会发展状况4依据劳动者接触劳动义务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9.失业分为1结构性失业,又称技术性失业2周期性失业3季节性失业4摩擦性失业

10.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11.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3政府补贴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12.确定失业保险给付的原则:1是确保失业者及其赡养者的基本生活需要2是给付标准应适应当地狱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3是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

13.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2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4.工伤保险的对象:1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投保人,被投保人之间的行政业务关系3劳动保险行政部门与企业,工伤事故的职工当事人之间的劳动行政管理关系4工伤事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与劳动鉴定机构之间因劳动鉴定和工商评残而发生的社会关系5其他与工伤保险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

15.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方式:1统一费率制2差别费率制3浮动费率制 16.疾病保险的特征:1即时性2广泛性3交叉性

17.疾病保险待遇的三项内容:1疾病津贴2医疗费3供养亲属的医疗补助 18.生育保险的特点:1是对女职工专门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2是对女职工生育子女全过程的物质保障3是对女职工合法生育而实行的 一项社会保险

19.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有: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

20.社会救济发由社会救济,救灾救济,扶贫救济三部分构成21.灾害救济款的使用原则:1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2生活就给予扶持生产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22.救灾捐赠的特点:1救灾捐赠一般没有长期具体的计划,而是受者突发事件的制约,其结果也难于预测2救灾捐赠依靠整个社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 潜在的捐赠者3救灾捐赠只具有社会效益

23.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原则:1捐赠款物必须全部无偿分配给灾区,吴常用于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不能变相收费或变卖转卖2专款专物专用,严格限定适用范围和途径,不需贪污,挪用,滥用和徇私舞弊3捐赠款物必须严格按协议和捐赠者的意愿安排使用对于没有协议和没有明确意愿的款物,要根据灾害分布情况统筹安排4实行重点使用不得搞任何形式的平均发放。

24.伤残抚恤的对象:军人,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参战民兵民工,参加县级以上人武部门或预备役部队组织的军事训练的民兵,以及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无工作单位的人民群众

25.社会福利制度的特征:1社会福利具有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2社会福利具有对象的普惠性3社会福利具有待遇标准的一致性4社会福利具有资金来源的单向性5社会福利具有标准的不确定性

26.公共福利涉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住房,教育,卫生和文体等方面

28.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1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实行较低的标准的原则2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植的 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原则3建立个人账户,互济互助,储备积累的原则4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原则经商

29、社会保障法的功能:①社会保障法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要求②社会保障法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③社会保障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30、社会保险的社会性表现:1保险范围的社会性;2保险目的的社会性;3保险组织和管理的社会性

31、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将基金存入银行,或是购买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发行的债券。第二种是由社会保障机构将基金直接用于兴办各种实业。第三种是将基金存入银行或委托投资公司,委托他们进行投资,所获利润按合同规定共同分享。

32、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方式有五种:一是购买政府公债或视为政府岁入盈余,充国库之用;二是存储与国家银行和民营银行,由银行选择借款人;三是指借以银行家身份出现,向需要资金的公司贷款或购买有价证券;四是投资于不动产,直接取得经营权,以获得收益;五是对于享受社会保险金待遇的劳动者或其家属提供消费性借贷服务。

33、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还包括审计和监督。

34、我国确立了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共担的筹措原则,合理地界定了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三方的责任界限。

35、养老保险基金负担主体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并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为主。

36、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1银行定期存款;2购买国库券;3购买国家银行发行的债权;4委托金融机构放款。

37、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体系包括:1权利机关和政府机关监督;

2劳动行政部门监督;3社会保险监督机构监督;4国家审计机关监督;5群众监督。

38、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及其他城镇企业。所谓其他城镇企业包括台、港、澳投资企业,以及联营企业。

39、失业保险金筹集的方式:1由政府、企业、被保险人三方共同负担;2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承担;3由政府和企业双方分担;4全部由企业负担;5全部由政府负担。

40、失业保险基金的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社会性)

41、目前,各国确定失业保险给付普遍遵循的原则有(1确保失业者及其赡养者的基本生活需要2给付标准应适当低于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3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额原则)

43、确定工伤保险费费率的方式主要有统一费率制、差别费率制和浮动费率制三种。

44、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有下列哪些情况之一,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5、社会优抚是对军人及其家属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和社会优待)。

46、职业福利的内容包括福利设施、福利服务)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法律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2社会保障法概念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既包括以基本法律形式出现的社会保障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社会保障的规范,还包括具体法律效力的关于社会保障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3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4社会保险法是调整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它对社会保险的项目体系,实施范围与实施对象,经费来源,待遇标准,发放办法等内容作出法律规定,并且明确社会保险机构的性质与职能,社会保险的组织形式与地位,5社会保险费率是指社会保险机构在一定时期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比率。6养老保险又称老年社会保险或年金保险,是指在劳动者达到法定老年年龄并从事某种劳动达到法定年限后,由国家和社会依法给予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老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7养老保险基金就是为保障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多方筹集的,在劳动者达到法定老年年龄,并从事某种劳动达法定年限之后提供给劳动者,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资金集合。8养老保险金又称年金,是指退休人员依法领取的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用,是养老保险待遇的主要组成部分。9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发生意外是故,或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而负伤(或患职业病),致残,死亡时,对其本人或供养亲属给予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10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11疾病保险指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患病或非因 法工伤后在生活方面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12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因怀孕和分娩所造成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中断正常收入来源时,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3生育保险待遇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依法享有的各种帮助和物质补偿。

14社会救济法是指国家对于那些因自身,自然和社会原因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贫困者提供帮助,以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法律制度。

1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对城市中的贫困居民,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16农村社会救济是国家和集体对农

村生活困难的贫困对象采取物质帮助扶持生产等形式,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17救灾捐款是在发生较严重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后,由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等机构有组织的向海内外各界募集资金和物资,帮助解决灾区和灾民因灾造成的困难。

18社会优抚是对军人及其家属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和社会优待。

19社会优待是国家,社会,群众对烈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带病回乡复退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等优抚对象给予帮助和照顾的制度,是社会优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20死亡抚恤是国家对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及因公牺牲病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家属,人民警察家属发给一定数额的费用给予生活帮助的制度。

21定期抚恤金是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按照一定标准法给的抚恤金,又称‘遗属定期抚恤金’或‘长期抚恤金’。

22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持社会成员一定的生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是指由国家出资举办各种福利事业和发放各种福利性补贴的一种社会服务。

23公共福利是指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及精神生活基本需要而兴办的公益性设施和提供的相关服务。

24职业福利是指基于业缘关系,行业和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保证本系统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25社会福利事业是指由国家,集体和社会兴办的各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场残疾所,即国家,集体或个人为收养社会上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无法定义务抚养人的孤老残幼和家庭无力照管的老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而举办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26老年人福利是以老年人为对象的社会福利项目,指国家和社会为了安定老人生活,维护老人健康建立,充实老人精神文化生活而采取的政策措施与提供的设施和服务。

27残疾人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28社区服务是社会,主要是社区给人民群众提供的福利性服务。

29、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之为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经营状况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保险费用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基金,以提高职工退休养老的生活水平; 30、救灾捐赠是在发生着严重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后,由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有组织地向海内外各界募集资金和物资,帮助解决灾区和灾民因灾造成的困难。

31.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使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在法定期间内获得失业保险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32养老保险适用范围,也就是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和保障的程度,是指养老保险适用于哪些人,即哪些人有权享受养老保险,以及享受养老保险的保障程度,即获得物质帮助以维持老年生活所应达到的水平。

33.劳动能力鉴定,亦称丧失工作能力鉴定,是鉴定机构根据法定的鉴定标准,对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34.五保供养是农村为缺乏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残疾人提供生活帮

助和照顾的一项制度。

35.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36.特殊对象的社会救济,是国家对特定对象给予生活救济或困难补助,以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制度。

37.伤残抚恤是国家和社会保障革命伤残人员(包括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基本生活的优抚制度。

1>社会保障的特征:①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②社会保障的对象是该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尤其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需要某些特殊帮助者③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和实施的。④社会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促进社会发展

2>社会保障法的功能:①社会保障法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要求②社会保障法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③社会保障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3>社会保障法的原则:①实行有条件的社会共同责任的原则②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③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和模式应适应本国国情的原则④坚持社会公平与提高经济效率兼顾的原则

4>社会保障的特点:①社会性a保险范围的社会性b保险目的的社会性c保险组织和管理的社会性②互济性:一方面表现在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并依据调剂的原则集中和使用资金,解决不同情况下的劳动者的特定的基本生活需要;另一方面,社会保险的怒地则是相同的,即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这一差别充分反映了社会保险互济性的特征③补偿性;a劳动者通过劳动创造的价值或财富,除了一部分表现为劳动报酬返回给劳动者之外,另一方面作为社会的各项扣除,纳入了政府收入的范畴b劳动者在向社会提供劳动能力。按照标准将报酬的一顶比例,作为劳动保险基金缴纳,依照国家规定标准领会,是社会保障补偿性的具体体现c在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下,劳动者所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直接反映了社会保险的补偿性

5>养老保险的作用:1养老保险的首要作用就是使劳动者老有所养,保护劳动者在被依法解除法定劳动义务之后能够获得一定生活保障。2养老保险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3养老保险具有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4养老保险具有保障社会安定的作用。

6>我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人员;2应征服兵役的人员;3移居境外的人员;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员;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人员;7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工伤保险的意义:1保障遭受工伤事故和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保障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尊重和肯定劳动者工作的价值和对工作的奉献的精神,解决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社会安定。2分散人单位的工伤风险。3促进工伤预防。

8>生育保险的作用和意义:1生育保险能有力地保障女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的恢复;2生育保险有利于人力延续后代,提高人口素质,保证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3生育保险有利于促进国家人口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

9>扶贫救济内容包括:1扶贫贷款;2创办扶贫经济实体;3扶贫互助储金会;4配套投入;5政策优惠 10>老年人福利的内容:1老年福利津贴;2社会养老;3老年人保健;4老年人再就业;5老年福利机构。

11>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1一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实行较低的标准的原则;2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原则;3建立个人帐户、互济互助、储蓄积累的原则;4农民务农、务工、经商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原则。

12、社会保障法的内容(小书4页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第2段)

13、社会保障法的特征(小书6页)

1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小书13-14)

15、社会保险的特点:第一社会性。主要表现在(1)保险范围的社会性(2)保险目的的社会性(3)保险组织和管理的社会性;第二互济性。第三补偿性。主要表现在(1)社会劳动者通过

劳动创造的价值或财富,除了一部分表现为劳动报酬返还给劳动者之外,另一部分作为社会的各项扣除,纳入了政府收入的范畴。(2)劳动者在向社会提供劳动能力。并以此获得劳动报酬,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将报酬的一定比例,作为劳动保险基金缴纳,后又领会。(3)在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的情况下,劳动者所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16、社会保险法的功能:(1)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2)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3)调解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在分配

(4)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17、社会保险法的原则:(1)社会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2)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3)社会保险一体化和社会化相统一原则(4)建立起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原则。包括①以社会保险基金为主渠道的社会保险②用人单位补充保险③储蓄性保险(5)保障功能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18失业保险的特点 第一,第二,第三,失业保险费由企业和劳动者缴纳。

19工伤保险特征:

1.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被保险人是与该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

2.工伤保险所保之“险”为职业危险,指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和职业性有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和生命造成的危险。这种危险客观存在,由外界直接伤害引起,危险发生与否具有不确定性。3.工伤保险的方式为:对已经遭受工伤危害的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给予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4.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是法律规定必须为职工办理的一种社会保险。5.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即发生工伤事故,只要不是职工的故意行为所致,无论受到伤害的职工是否有过失,都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6.工伤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它与商业性的人身保险都是为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设置的保险制度。20疾病保险的特征是:

1.即时性。2.广泛性。3.交叉性。21疾病保险的意义

1.实行疾病保险有利于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2.疾病保险对患病劳动者给予生活上的帮助和身体康复治疗,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3.实行疾病保险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22《国务院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把城镇职工都纳入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该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改革的任务和原则;二是确定了覆盖范围、三是制定了关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主要政策;四是规范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五是提出了配套推进医疗机构改革和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的要求;六是规定了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七是提出了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23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主要存在四大难题。一是医疗服务管理效力有限。二是基金管理成本高、三是国有关闭破产、转制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来源没有明确稳定的渠道。四是对部分人群缺乏制度性安排。

24生育保险基金和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基金来源的单一性。2.基金筹集的可预见性。3.基金负担的均衡性。25救灾捐赠的意义1.通过捐赠募集大量的资金和物资,重建家园,同时也大大地弥补了单靠国家救济灾民、救灾经费严重不足的缺陷。2.捐赠款物使灾区的恢复时间大大缩短,增强了灾区人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3.救灾捐赠能体现全社会对灾区的关心,在精神上极大地鼓舞了灾区人民,能够使灾民从极端的困境中崛起,以新的热情和信心投入到抗灾自救中去,使悲观者看到希望,使忧虑

者从中吸取力量。4.通过救灾捐赠活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救灾工作,使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大大增强。

26优待金的来源,一是财政拨款;二是军属所在单位或军人参军前所在单位承担; 27经济补助的对象

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2.红军失散人员。

3.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4.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28社会福利制度的特征

(一)社会福利具有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

(二)社会福利具有对象的普惠性(三)社会福利具有待遇标准的一致性(四)社会福利具有资金来源的单向性(五)社会福利具有标准的不确定性 29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方向 1.尽快实现福利社会化。社会福利对象的广泛性、目标的多重性和内容的复杂性,决定了政府和企业对社会福利的包办是无法满足社会成员对社会福利多方面的要求的。

2.改变现行国家举办社会福利的方针,将我国的社会福利变成特定社会群体的普遍性社会福利。3.改变现行的职业福利,建立现代化的住房福利和妇女福利。

4.完善社会补贴和教育福利制度。30公共福利

一、住房福利;

二、卫生福利

三、教育福利;

四、文化康乐福利 31职业福利的内容可分为三类:(一)福利津贴(二)福利设施(三)福利服务 32社会福利事业

残疾人福利

33社区服务的内容

(一)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福利服务(二)社区为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提供的服务

(三)城市社区的心理咨询和家庭辅导服务

(四)便民利民服务

34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真正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

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和人口的老龄化,使农村人口“老有所养”的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家庭养老已难以为继,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就是要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为农民提供稳定的、长期的和制度化的社会保障方式,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不仅将养老从家庭转向了社会,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为这种转化提供了物质条件。农村老龄人口高峰期的来临所造成的养老压力增大。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保障我国农村的稳定和农村的社会进步的重要措施,也必将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社会的经济发展。

3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 1.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实行较低的标准的原则

2.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原则

3.建立个人账户、互济互助、储备积累的原则

4.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原则 36德国社会保险的特点

1.实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即只有缴纳保险费,才有权领取保险金。2.实行社会平均的原则,这条原则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开来。3.社会保险的主要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纳的保险费。4.各地的社会保险的组织机构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具体工作通过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委员会自治管理。社会保险费率的制定应当遵循哪些原则:一是应以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总体上与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大致持平,否则将入不付敷出。二是应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有一定程度的积累。三是应满足社会保险支出逐年增长的需要。四是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费得分担方式:根据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社会保险费有不同的分担方式1由劳动者负担2由用人单位负担3由政府负担4由劳动者和用

人单位共同负担5由劳动者和政府共同负担6由用人单位和政府共同负担7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

1、社会保障的特征 答:

1、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社会保障是社会按照一定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对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予以物质帮助。无论什么情况下,对社会成员由生存而引起的基本生活需要予以物质保障是社会最根本的需要。

2、社会保障的对象是该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需要某些特殊帮助者。只要生存发生了困难,都应普遍地、无例外地给予基本生活的物质保障。社会成员之间只存在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保障的项目、标准以及采取的形式不同,不存在能否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差别。这是社会保障具有普遍性的体现。

3、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和实施的。在现代社会,一个国家社会保障的内容是由法律规定的,其中的大部分内容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律的规范性得以确立并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通过法律的权威性得以在社会中普遍实施,从而为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安全提供稳定的和可信赖的保障。

4、社会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促进社会发展。这不仅表现在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上,同时也表现在实现该目的的公平方式上。凡是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都可以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而且每个社会成员获得的物质帮助是基本均等的。同时,社会保障制度也以其特有的方式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些都使社会保障具有了既保障社会稳定又促进社会发展的特征。

2、社会保障法的功能和原则 答:

一、社会保障法的功能

1、社会保障法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历史进步过程中不可逾越的经济发展阶段,而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2、社会保障法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一种客观要求;

3、社会保障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社会保障法则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

二、社会保障法的原则 社会保障法的原则是调整社会保障法律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1、实行有条件的社会共同责任的原则。在现代社会环境中,全体社会成员都承受着诸如失业、伤残、疾病、老龄等多方面的风险,并会因这些风险的发生而丧失工作能力、失去作为生活来源的收入保障;

2、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要与社会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3、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和模式应适应本国国情的原则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和模式选择,具有鲜明的国情特点。

4、坚持社会公平与提高经济效率兼顾的原则在发达国家,随着福利国家制度的推行,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逐渐显现出来。

3、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关系 答: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它同社会福利、社救济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体系。由于社会救济不必然涉及劳动范畴,救济的对象也不仅仅是劳动者,因此,从劳动法律体系方面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只能通过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实现。虽然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并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子系统,然而三者之间在保障方式及其地位上也不尽相同:

1、在权利义务方面,社会保障是双向的,既强调国家和社会对劳动者个人的责任,又强调劳动者个人本身应当履行的义务,而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都是单向的,一般只强调由国家和社会对个人的责任。

2、在资金来源方面,社会保障强调劳动者个人、社会、国家三方合理负担,分别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基金;而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则强调由国家和社会向个人提供。

3、在保障手段方面,社会保险是预防型的,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预先筹措和积累,预防于未然;而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是被动型的,是出现了生活困难和社会问题才采取的补救措施。

4、在保障对象方面,社会保险的对象不是全体公民,而是在特殊请卡下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劳动者;而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所保障的对象不仅仅限于劳动者,而是全体公民。

5、在保障水平方面,由于劳动者是其家庭经济的主要支柱,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保障水平就不仅是对劳动者本人基本生活的保障,而是包括其家庭成员的生活保障。

4、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答: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动因我国原有养老保险制度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其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1、原有养老保险制度适用范围狭窄,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原有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两套立法模式,不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所提出的统一立法要求;

3、原有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差,社会调剂功能差,形成以劳动者的企业隶属界限确定养老保险的特征;

4、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不合理;

5、7、没有建立养老保险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式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的既定方针,因此我们主张通过立法形式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以法律形式确定和巩固养老保险的改革成果。1、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开始;

2、1994年7月5日发布,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劳动基本法形式确立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地位,对养老保险做了原则性规定。

3、国务院于1995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同时指明了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

4、劳动部发布的有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章制度,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的具体措施。

三、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并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做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化管理。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应逐步做到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5、养老保险改革的内容

答:

一、养老保险适用范围的改革。

二、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又称法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适用于各类企业职工,标准基本统一,保险费用实行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者共同负担,基金实行社会统筹;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之为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经营状况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保险费用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基金,以提高职工退休养老的生活水平;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指职工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收入状况储备一定资金,为将来养老所用。

三、改革养老保险资金来源负担。

四、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五、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监督和发放的社会化。

六、建立正常养老保险基金调节机制。

七、实行养老保险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的管理体制。

6、工伤保险的原则 答:

一、工伤保险的一般原则工伤保险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区别工伤与非工伤的原则;

2、补偿与预防、健康相结合原则;

3、工伤保险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4、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原则。

二、工伤保险的责任原则工伤保险的责任原则是指发生工伤事故后,确定职工工伤保险的责任由谁承担的基本准则。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2、无过失责任;

3、损害补偿。

7、工伤保险待遇 答:

一、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

(一)、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全部费用;

2、康复性治疗费用;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二)、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推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

3、生活护理费;伤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因工死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

3、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五、六级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在我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8、社会福利制度的意义

答:

1、举办社会福利,有利于实现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2、举办社会福利,有利于提高和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

3、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保证个人和家庭的最低收入,而不管他们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具有财产以及财产的市场价值,特别是对无劳动能力也无任何财产收入者;

4、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使个人和家庭能够应付生病、年老和失业等“社会意外事件”,以期减少个人和家庭的不安全感,使人民获得更大的“身心健康”;

5、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保证在一定的社会服务领域范围内,向所有公民提供其所能得到的最好服务,而不管他们具有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如何;

6、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健康,保护老年人、残疾人;

7、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保证全体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9、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方向 答: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正处于社会变革时期,主要的发展方向是:

1、尽快实现社会福利化。社会福利对象的广泛性、目标的多重性和内容的复杂性,决定了政府和企业对社会福利的包办是无法满足社会成员对社会福利多方面的要求的;

2、改变现行国家举办社会福利的方针,将我国的社会福利变成特定社会群体的普遍性社会福利。我国现行的社会福利主要是针对无生活依靠的孤老残幼的个别社会成员的社会福利,此时社会福利的性质带有很明显的慈善色彩。

3、改变现行的社会福利建立现代化的住房福利和妇女福利。住房福利今后应成为社会化福利的专门项目,由政府统一管理,由社会化的经办机构统一组织;

4、完善社会补贴和教育福利制度。一方面国家应将社会补贴列入预算,定期公布并逐步通过将社会补贴变成工资性补贴等措施来削减社会补贴。另一方面教育福利应纳入国家新型社会福利体系,使拨款与筹资渠道制度化、福利待遇规范化。

10、通过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如何理解失业保险与再就业的关系)

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是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职工失业,也就失去了主要的生活来源,本人及其家庭生活都要受到影响。一般来讲,失业状况总会持续一段时间。在这一期间,通过失业保险应给予失业人员经济上的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相应保障,是维护劳动者权利的重要手段,也是稳定社会的必要措施,更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主要标志。通过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政府和社会一位失业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供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的宗旨。在现阶段,通过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一部分资金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是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内容,是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一项社会保险措施。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其目的就是从经济上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帮助,这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手段之一。

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不仅是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作用的要求,也是推动企业改革和建立规范、有序、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迫切需要。过去,失业保险主要在国有企业及其职工中施行,而非国有企业职工失业后缺乏应有保障,有后顾之忧,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影响企业按照市场需求量调整劳动力结构。也不利于广开就业门路,实行多渠道就业,制约了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而且可以增加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增加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等也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调整人员结构,减员增效,降低成本,在市场竞争求生存、创效益、图发展。

11、工伤保险的责任原则

工伤保险的责任原则使之发生工伤事故后,确定职工工伤保险的责任由谁承担的基本准则。职业的危险和无责任补偿原则成为世界各国工伤保险责任时普遍适用的准则。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邮包和义务,这是用人单位对国家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合同约定所产生,既不能通过合同约定减免这种责任,也不能以劳动者有过失为由来改变这种责任。根据无责任补偿原则,或者无过失补偿原则,工伤保险立法要求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进行补偿时,无论事故的责任在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都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事先无责任补偿,给予伤残者以及时的物质帮助,是工伤保险法的首要原则。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即:在各种工伤事故中之一不是受害职工本人故意行为所知,无论受到伤害的职工是否有过失,都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责任人员则包括以下内容:1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须缴纳。这是工伤保险区别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的特点之一。由于工伤是对劳动者造成的伤害,使劳动者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这种损失是在为用人单位劳动中发生的,所以不应要求劳动者个人缴纳工伤保险费。为了保障因工受伤的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用人单位应依法的劳动者缴纳全部工伤保险费,以此承担对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后,该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即由社会承担。2无过失责任。对依法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无论本人是否有过失,都给与工伤保险待遇。无过失责任原则不适用于职工因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伤亡、酗酒导致伤亡、致残或自杀的情况。发生这些情况,不应认定为工伤。认定职工工伤,给予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影响企业和按规定对违章操作的职工给予其他处分。3损害补偿。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付出的不仅是经济收入损失,而且使健康与生命的代价。因此工伤保险在确定给付待遇时应坚持损害补偿原则,一见面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伤、残、病或死亡时遭受的经济损失。

社会保险费的分担方式 1.由劳动者负担

在失业保险等少量项目上采取社会保险费全部由劳动者负担的方式。这种方式是为了增强劳动者的责任感,减轻国家和用人单位的负担。但另一方面却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2.由用人单位负担

这种方式有利于加强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促使用人单位采取更为积极的安全措施,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3.由政府负担

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扶持某些社会保险项目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加强政府对社会保险的宏观控制。

4.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 5.由劳动者和政府共同负担 6.由用人单位和政府共同负担 7.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真正解决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

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和人口的老龄化,使农村人口“老有所养”的问题日益突出,传统的家庭养老已难以为继,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就是要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为农民提供稳定的、长期的和制度化的社会保障方式,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不仅将养老从家庭转向了社会,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为这种转化提供了物质条件。农村老龄人口高峰期的来临所造成的养老压力增大。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保障我国农村的稳定和农村的社会进步的重要措施,也必将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社会的经济发展。养老保险的法律特征

1.劳动者达到法定老年年龄,并从事某种劳动达到法定年限,是享受养老保险的法定条件。养老保险的对象是老年人,即享受养老金者必须达到法定的老年年龄,因此老年的界定就至关重要。达到老年年龄只是享受养老保险的条件之一,同时法律还要求劳动者从事某种劳动达法定年限,也即把劳动者的工龄、身体条件和劳动条件等作为补充条件加以规定。

2.劳动者被依法解除法定劳动义务是享受养老保险的事实前提。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发生作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前提。法定的年龄界限在各国有不同的标准。3.国家和社会依法提供一定物质帮助给被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者,以维持其老年生活是养老保险的宗旨。鉴于养老保险的唯一宗旨就是提供一定物质帮助给被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者,以维持其老年生活。

4.养老保险是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社会保险项目。由于生理原因,步入老年是每个劳动者无法回避的问题,所以养老保险保障的范围应为全 体劳动者。

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有利于建立和培育劳动力市场

市场经济的最大特征是通过市场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起发达的生产要素市场,包括资金市场、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要保证能够长期维持市场运行所需要的劳动力结构,必须建立起失业保险制度,使从生产领域游离出来的失业人员得到必要的保障,以适应市场经济对劳动力的需求。

(二)有利于保证失业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要参与市场竞争,如果企业的经营方式落后,产品没有竞争力,必然要被市场所淘汰。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劳动者个人之间也必然形成竞争的机制,竞争就业,竞争上岗,没有良好素质和技术的劳动者也必然遭淘汰,成为失业人员。

(三)有利于促进失业劳动者的再就业

需要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借助政府的力量帮助失业人员解决再就业的问题。在失业保险的开支中,专门规定有一部分基金可用于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上,以帮助失业人员通过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区别主要是:(1)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者一般为女职工,少部分地区包括男职工配偶,而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的对象是全体职工。(2)生育保险的享受时间是育龄女职工,女职工一生基本上只享受一次生育保险待遇,极少有享受两次以上的。医疗保险则没有年龄的限制,(3)生育保险享受者的医疗服务,基本上以保健和监测为主。医疗保险主要是通过必要的检查、药物、理疗和手术等方面的医疗手段,对患病的参保者进行治疗,使其早日康复走向工作岗位。(4)生育假期的享受期限,国家有明确规定。医疗保险对享受者的假期没有特定的时间限制,一般以病愈

为期限或者以劳动合同制中的医疗期为限。(5)生育保险的待遇保障标准一般高于医疗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第一,生育保险能有力地保证女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的恢复。通过生育保险向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就能保证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和保护,不因生育而影响身体健康。对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给予一定时期的产假休息,也有利于其迅速恢复劳动能力。

第二,生育保险有利于人类延续后代,提高人口素质,保证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实行生育保险不仅是为了保证女职工的身体健康,而且也是为了保护下一代,使其得到正常的孕育、出生和哺育,从而为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提供物质基础。

第三,生育保险有利于促进国家人口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符合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实行生育保险,不仅有利于女职工的生育权益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还有利于增强女职工生育责任感,提高生育质量,促进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贝弗里奇教授为新的社会福利计划确立了一些基本原则:1.新的社会福利制度,应该作为整个社会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应对社会福利行政实行统一管理,履行国家的社会保障责任。2.新的社会福利制度应以保障所有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为标准,即:社会保险以统一标准发放津贴或救济,而不问领取者以前的收入;发放津贴和救济的数额,应以维持正常生活,享受待遇时间,以需要为标准,不受其他条件限制;对于无收入且不能参加社会保险的公民,应基于公共救助法,保障其基本生活,达到法定最低生活水平。

3.社会保障的目标,应由国家和公民共同协力达成,国家实施的社会福利计划,不能也不应该抑制公民的勤劳意欲、社会福利制度的意义

1.举办社会福利,有利于实现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2.举办社会福利,有利于提高和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3.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保证个人和家庭的最低收入,而不管他们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具有财产以及财产的市场价值,特别是对无劳动能力也无任何财产 收入者。4.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使个人和家庭能够应付生病、年老和失业等“社会意外事件”,以期减少个人和家庭的不安全感,使人民获得更大的“身心健康”。5.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保证在一定的社会服务领域范围内,向所有公民提供其所能得到的最好服务,而不管他们具有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如何。6.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和健康,保护老年人、残疾人。7.社会福利制度可以保证全体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的共通之处在于它们都是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而且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社会保障法主要成分的社会保险法是以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目的在于解决劳动者的养老、疾病、工伤、失业和生育问题。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仍然显而易见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法调整国家、用人单位、公民(劳动者)、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发生的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社会保障法的主体包括国家、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公民(劳动者)。社会保障的对象应当是该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只要生存发生了困难,都应普遍地、无例外地给予基本生活的物质保障。社会保障也对社会成员中的特殊对象给予特殊帮助。社会保障的特殊对象主要包括因退休、失业、患病、伤残、生育等造成的失去或中断收入来源而

需要社会特殊帮助者。

劳动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障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社会全体成员在遭受各种意外和风险时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安全。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者的劳动;社会保障法调整的内容则是社会保障机构应当给予被保障人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待遇。

劳动法律关系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而社会保障关系中的一些项目则并不要求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在充分体现社会公平的前提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也以其特有的方式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2.社会保障基本知识 篇二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甘肃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特别是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发展, 社保政策种类不断丰富, 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待遇标准逐步提高, 财政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目前已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财政社会保障资金规模逐年扩大, 人民群众得到实惠逐年增多。

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形成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老年保障三位一体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新格局, 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建立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政策体系。解决了低保边缘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解决了老工伤、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养老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

资金投入逐年增长。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的投入持续大幅度增长, 从2006年的109.2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421.28亿元, 增长了2.8倍, 超过同期全省财政支出增幅, 为社保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快速增长, 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从2006年的97.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82.9亿元, 增加了1.9倍;基金支出从2006年的74.8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94.5亿元, 增加了1.6倍。

待遇标准逐步提高。随着中央对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 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也逐步提高。职工基本养老金连续8年按照上年人均养老金10%标准提高, 2012年发放标准为1876元/人.月,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260元/月, 也逐步向全国平均水平接近,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1488元, 月平均补差水平为89元。2012年再次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2012年4月召开的甘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 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 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 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 成为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完善全省社会保障体系的指导方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的工作精神, 发挥财政社保的职能作用。一是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给予大力支持, 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资金支撑能力。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 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 实现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二是要强化基础管理, 规范资金运行, 最大程度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进一步提高社保资金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要加强制度衔接和整合, 逐步建立起“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城乡社保体系。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 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关键一年。在新形势下, 我们要倍加珍惜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 团结奋斗, 扎实工作,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开创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3.社会保障基本知识 篇三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保覆盖率

社会保障作为对社会保障性财富的分配制度,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扶,是国家针对永久或暂时失去工作能力,无法自食其力,且不能解决最低基本生活问题的社会成员发放保障基金的一种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制订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标,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目标的实现。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目标

2011年2月24日《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正式发布,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分“三步曲”的发展战略:

第一步:2008~2012年,目标任务是构建普惠全民的“两免除一解除”,即免除生存危机、免除疾病忧虑和解除老年后顾之忧的基本保障制度;

第二步:2013~2020年,目标任务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定型、稳定发展;

第三步:2021年~本世纪中叶,目标任务是在继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缩小不同群体之间差距的条件下,实现由基本保障型向生活质量型、由形式普惠型向实质公平型发展的目标,并成为促使和维系财富合理分配格局的支柱性制度保障,最终向中国特色的福利社会迈进。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重构,目前已建立起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保障体制,但仍存在不完善之处。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0全国社会保障情况》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326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616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3376万人。已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为4344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6.2%。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到1.03亿人,其中60岁以下7414万人参保,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总覆盖面约为24%。

数据反映,社会保障覆盖小,突出表现在农民工和农村地区上。农民工多数来自经济落后的地区,没有城市户口,没有固定劳动关系,是社会保障的边缘群体。我国颁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也只对拥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提供保障。没有将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更是没有法律可依。此外,区县以下小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保险很不健全。私有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广大农民基本上还没建立社会保险。

(二)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存在较大缺口

近几年,参加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增多,人均寿命增加,养老金支出金额增加,而社会保障发展时间不长,没有资金积累。同时,保险没有实行全国统筹,各地方之间的基金不能调剂使用。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不规范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分散,职能相互交叉,筹资过程中容易发生矛盾,造成各部门之间责任的相互推诿。同时,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规范性不强,资金管理分散,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例如,中央政府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实行全额征缴,但目前部分地区仍实行差额缴拨,时有企业挤占、减发或拖欠基本养老金的现象发生。

此外,社会保险基金没有纳入财政统一管理限制了省级地区间基金调剂。企业和政府之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对于社会保障责任划分不明确。上海等地出现的社保基金案件也说明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规范性亟待加强。

(四)社会保障执行成本高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执行成本高主要是指社会保险费征缴成本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补助等社会保障资金仍以费的形式征收,强制力不够,很难取得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有力配合。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只能凭借行政手段推行社保工作。

我国的社会保障事项由多部门管理。城镇企业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由劳动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公费医疗由人事部负责;农村如城乡社会救济由民政部负责。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障办法不尽相同,难以保障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多年来缺乏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宣传,许多公民没有认识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作用,不愿意缴纳保障费用。许多政府部门公务员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障是社会的一种崇高的社会责任和政府行为,使社会保障资金筹措、管理不规范,时有缴费人逃避规费现象。

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目标的实施措施

(一)扩大社会保障基金覆盖范围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是经济发展的要求,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当前经济中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从业人数在日益增长,应尽快把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农村居住人口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会保障体系广泛覆盖。一是对所有村居民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二要加强对长期生活在城市中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定,对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障,提高工伤保险的强制力度,对农民工合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制定相应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二)加快社保费改税步伐

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政策性很强,严格规范的征收管理制度和强有力的措施才能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及时足额到位。开征社会保障税,通过法律途径在全国范围内筹措社会保障基金。既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又可以降低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成本。立法方式应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基础工作。应当尽快制定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体系,体系应当包含公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法案和各项专门的社会保障法案。另外,应当尽快制定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我国农村人口长期以来的社会保障是传统宗法式、家庭自我保障和集体经济内部社团性互助保障相结合,对农民这一低收入群体形成了巨大的生活压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

加强部门协作是作好社会保障基金征管工作的必要条件。各级各地社会保障部门应树立配合意识,争取当地其他部门的配合与支持;要与公安、工商、税务部门配合,加大对拒不缴费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利用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曝光欠费不缴、公开抗费等违法行为。在未实行费改税前,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可以建立税务、劳动、财政合署办公机构,加强工作上配合,既可以形成联动监督机制,也可以方便企业缴纳社保费用,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社会基金的足额到位。

(四)区分城乡情况适用不同政策

我国城镇和乡村在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结构、个人收入、法律保障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乡镇地区社会保障实施经济条件、法律条件以及居民的意识条件都不及城市,应采用取区别于城镇的方式。按当地经济发展区别制订社会保障政策。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富裕地区,应结合农民意愿,开展个人储蓄积累式的养老保险试点,试点运行成功,再逐步推广。对于经济落后地区应采用家庭养老、邻里相助结合国家帮扶方式,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在未实现全国社会保障统一时,应单独对待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五)加快全国统一社保体系的建立

全国统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社会保障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分散,条件成熟时应将各项保障基金统一划归社保部。同时应加快发放具有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功能统一社保卡,方便社会保障体系管。

四、总结

公平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对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我国应通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积,加快费改税步伐,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全国统一社保体系,以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杨丽艳,薛然巍.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问题探索.今日财富. 2012,(3)

4.基本社会保险知识 篇四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为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保持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安定而举办的保险。

社会保险从大的层面来说呢,具有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对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从个人面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不确定性极大,加入。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生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的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

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义务,无权利用高工资来代替保险的缴纳,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通常所说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简称社保,由政府主办,主管部门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保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为自己的员工办理社保,城镇职工参加了社保,退休以后就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领取退休金;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为自己的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这是商业行为,不带强制性,目前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都会为自己的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以达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目的,职工在退休以后可以到商业保险公司领取一份养老金。国家鼓励企业为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出资的部分按规定比例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个人为自己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各保险公司均有这类产品,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具体情况选择购买。所以,作为个人而言,完善的养老保险应该有三种,这样个人在退休以后,就可以获得三份退休金,以保障退休以后老有所养。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5.社会保障知识竞赛题(二) 篇五

1、我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是(B)年。

A.2008 B.2009 C.2010

2、我省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时间是(C)年。

A.2009 B.2010 C.2011

3、我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是(C)年。

A.2012 B.2013 C.2014

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须年满(A)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A.16 B.18 C.20

5、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C)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A.工作地 B.居住地 C.户籍地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A)构成。

A.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 B.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C.集体补助、政府补贴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我省(B)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A.企业职工 B.灵活就业人员 C.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B)档次缴费。

A.不得自主选择 B.自主选择

9、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B)基础养老金。

A.差额支付 B.全额支付 C.视情况支付

10、各级政府对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给予补贴,目前补贴标准不低于(C)元/年〃人。

A.30 B.35 C.40

11、(A)由政府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A.重度残疾人 B.五保户 C.低保对象

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A)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

A.待遇 B.补贴 C.缴费

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B)支付终身。A.不是 B.是

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A)的制度模式。A.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B.个人帐户 C.社会统筹

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B)支取。A.可以提前

B.除出国(境)定居、死亡等情形处,不得提前 C.自主 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只能用于(B)支付。

A.基础养老金 B.个人帐户养老金 C.参保缴费 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C)。

A.137 B.138 C.139 18.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A)归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衔接手续。

A.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 B.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地

C.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地 1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C)。

A.划入统筹帐户 B.不得继承 C.依法继承 2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女性领取年龄为(A)。A.60周岁 B.55周岁 C.50周岁

2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B)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A.当月 B.次月 C.次年

2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B)统一规定投资运营。A.国家 B.全省 C.各市(州)

23.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由(A)统一监制。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B.各省社保经办机构 C.各省人社部门

2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C)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

A.4 B.3 C.2 2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B)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A.财政部门 B.收支两条线 C.社保部门

2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A)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A.统筹层次、社会保险项目 B.各省、市、县 C.人社部门、财政部门

27.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不包括:(C)。A.基本养老金 B.丧葬抚恤补助费 C.失业保险金

28.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C)年又不愿意继续缴费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A.5 B.10 C.15 29.男性不满(A)周岁、女性不满(A)周岁的流动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A.50 40 B.60 50 C.60 55 30.参保人员(含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人员)流动就业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B),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明材料。

A.《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B.《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C.《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1.年满(C)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A.20 B.18 C.16 3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缴费标准设为最低每年缴纳(B)元。

A.50 B.100 C.200 33.从2010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参保时,如就业地与其户籍地不一致,就业地应为其建立(A)。

A.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B.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 C.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账户

34.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A)。

A.必须转移 B.不转移 C.可以转移

35.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A)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服务中心申请参加城乡居保。

A.户口薄 B.出生证 C.独生子女证

36.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C)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A.国务院民政行政部门 B.国务院财政行政部门 C.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37.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 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C)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A.万分之一 B.万分之三 C.万分之五

38.《社会保险法》自(A)起施行。A.2011年7月1日 B.2011年9月1日 C.2011年12月1日

39.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C)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A.单位平均工资 B.社会平均工资 C.本人工资

40.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B)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A.100% B.110% C.120% 41.用人单位应当按(A)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A.月 B.季度 C.年

42.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A)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A.用人单位和职工 B.用人单位 C.用人单位或职工

43.对重复领取二份及以上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社保机构按照(B)的原则,只认可发放的其中一份基本养老金,其它多领的基本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A.保留最早办理 B.就高不就低 C.保留最新办理

44.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中符合规定的由社保机构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待遇项目有(B)。

A.丧葬补助费

B.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C.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及个人账户余额按规定计算的继承额

45.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C)。A.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 B.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C.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

46.企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 教的,在服刑或劳教期间,基本养老金应(A)。

A.停止发放

B.继续发放,但不参加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 C.改发基本生活费

47.企业离退休人员存在(B)情形的,停发或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

A.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且失去联系

B.未按规定办理资格认证或申报失踪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C.个人银行账户长期未发生领取事项

4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比例是(A)。

A.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B.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6%,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C.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4%,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49.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C)项目:

A.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目标奖;

B.本人本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

C.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 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

5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B)项目: A.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B.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C.本人本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51.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C)批准后,可暂缓缴纳最长不超过1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A.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B.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C.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52.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满(C)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

A.60 B.65 C.70 53.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由(B)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A.其中任意一个用人单位 B.各用人单位应分别

C.由工伤风险程度最高的用人单位

5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人员,难以安排工作的,由(C)按月支付伤残津贴,A.工伤保险基金 B.劳动能力鉴定部门 C.用人单位

55.1—4级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是否应缴纳医疗保险费?

A.应缴纳 B.不再缴纳

C.自由选择是否缴纳

56.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是(C)。A.本人工资

B.统筹地区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C.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57.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如何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A)A.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B.按照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的伤残级别,分别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C.按照在同一单位最后一次发生工伤的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实施稽核时应由(B)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

A.1 B.2 C.3 59.用人单位应当按(A)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缴费。

A.月 B.季 C.年

60.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B)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A.20 B.30 C.60 61.以诈骗、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B)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6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 费年限不足的,可以缴费至满(B)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A.10 B.15 C.20

6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谁负担?(B)A.由经办机构负担

B.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D.由个人负担

6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是(C)。

A.缴费水平高低

B.参保时间长短

C.伤残鉴定等级

D.工作贡献大小

6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依法应获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A)

A.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

B.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

C.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

66.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由(A)负责。A.用人单位负责

B.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C.安监部门负责

D.职工个人负责

6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工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D)。A.5倍 B.10倍 C.15倍 D.20倍

68.用人单位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B)的滞纳金。A.万分之三 B.万分之五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五

69.职工工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对于其劳动关系处理说法正确的是(B)。

A.用人单位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 B.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C.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D.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70.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B)。

A.应提交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B.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C.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7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有(D)。

A.三种情形

B.四种情形

C.五种情形

D.七种情形

72.《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 时限为自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D)。A.15日内

B.20日内

C.30日内

D.60日内

73.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A)。

A.先申请行政复议

B.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直接到法院起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7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D)个伤残等级。

A.5

B.6 C.7

D.10 75.新发生的工伤,虽办理了工伤备案相关手续,但未对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其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A)承担。

A.由所在单位承担

B.由经办机构承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D.由职工个人承担

76.伤残职工配臵的辅助器具,在规定保修期内由定点配臵机构免费维修。人为造成损坏的,其维修和更换零件的费用由(D)负担。

A.由定点配臵机构负担 B.由经办机构承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D.由职工本人自理

77.因工伤与疾病界限不明发生争议的,由(B)确认。

A.定点医疗机构

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D.上级主管部门

78.工伤职工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从(B)开始计发。A.受伤时间

B.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

C.完成工伤认定的次月

D.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当月

79.《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D)的工资收入。A.本企业平均工资

B.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

C.本人当月工资

D.本人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80.《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其标准是(C)。A.100%—85%本人工资

B.95%—80%本人工资 C.90%—75%本人工资

D.85%—70%本人工资

81.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的(A)原则进行筹资、支付和管理。

A:“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B:“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C:用人单位承受能力 D: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水平

82.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B)直接结算。A:本地就医 B:异地就医 C:跨省就医 D:跨市就医

83.今年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B)元。

A:450 B:420 C:410 D:400 84.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B)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A:政府财政 B:用人单位 C:企业 D:退休人员

85.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B)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A:住院发生的 B:境外就医的 C:急救、抢救的 D:异地就医的

86.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C)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 付。

A:挂号费 B:救护车费

C: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D:医院陪护

87.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参保人员可以(A)。

A:结转和继承 B:购买保健食品 C:套现使用 D:健身房健身

88.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为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A)发生的费用。

A:医保目录内的药品 B:化妆品 C:日用品 D:电动按摩椅

89.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退休后一律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B)

A:正确 B:错误

90.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所有医疗需求。(A)A:正确 B:错误

91.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D)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A:女职工 B:男职工 C:政府补贴 D:用人单位

92.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C)。A:营养品费 B:自费药品费 C:生育津贴

93.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的哺乳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B)

A:正确 B:错误

94.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A)A:正确 B:错误 95.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男职工配偶属非城镇户籍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的生育保险费用的(B)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基金。A:40% B:50% C:60% D:80%

9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A)相结合。

A:政府补助 B:企业缴纳 C:民政资助 D:慈善捐助

9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D)一次性缴纳。A:按月 B:按季 C:按半年 D:按年度

98.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来源是(C)。

A:政府另外筹资 B:参保人员另外缴费

C: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 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99.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C)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A:60岁

B:55岁

C: 法定退休年龄

100.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的部分,由(B)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直接结算。

A:参保人员

B: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C: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101.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C)先行支付。

A:个人

B:医疗机构 C: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02.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B)A:在职人员

B:全民

C:退休人员

10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国务院规定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A)

A:10% B:15% C:20% 104.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C)A:个人出 B: 由医保基金出 C:个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出

105.居民医疗大病保险个人是否缴费?(A)A:是

B:否

106.四川省各市州医疗保险政策是否一致?(A)A:是

B:否

107.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政策使用(A)A、参保地政策 B、就医地政策 C、全省统一政策

108.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监管是由(A)A、参保地监管 B、就医地监管 C、全省统一监管

109.以下哪种形式不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C)A、退休以后异地安臵和长期居住异地者 B、疾病治疗需要转诊至参保地外的 C、外地游客需要在异地进行门诊治疗的 110.异地就医使用的什么卡(B)A、医疗保险卡 B、社会保障卡 C、身份证

111.以下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描述错误的是?(D)A、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B、可以支付医疗保险范围内定点药店购药费用。C、可以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等医疗费用中需个人支付的部分。

D、可以取现,当现金使用。

11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A)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A:用人单位

B:职工

C:用人单位和职工 11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B)。

A:个人缴费和单位补贴相结合 B: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C:个人缴费

114.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B)、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A:保全部

B:保基本 C:保意外

11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并对(B)的举报给予奖励。A.调查不属实 B.调查属实 C.调查基本属实

D.调查结束

116.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纳入(A)安排。A.同级财政预算 B.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C.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D.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17.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查实并收缴到账金额的(D)予以奖励。

A.1% B.2% C.3% D.5% 118.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按罚款金额(A)给予奖励。A.1% B.2% C.3% D.5% 119.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C)万元。A.1 B.5 C.10 D.20 120.举报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C)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和《奖励通知书》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预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A.1 B.2 C.3 D.4 12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领材料后(D)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A.5 B.10 C.20 D.30 122.《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自(C)起施行。

A.2013年8月1日 B.2014年8月1日 C.2015年8月1日 D.2016年8月1日

123.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向同级(A)移送。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法院 D.纪检监察部门

124.发现(A)涉嫌违纪、犯罪线索的,要向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

A.国家工作人员 B.企业职工 C.参保人员 D.参保单位

125.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要及时将涉及金额(C)以上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

A.500元 B.1000元 C.5000元 D.10000元 12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应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决定批准的,要在(B)小时内制作《涉 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A.12 B.24 C.48 D.96 127.公安机关要在受理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之日起(C)日内依法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A.1 B.2 C.3 D.4 128.各市(州)、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A)、公安局刑事侦查部门具体负责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组织指导工作。

A.基金监督部门 B.劳动监察部门 C.调解仲裁部门 D.信访部门

129.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行政监管部门指(A)。

A.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B.保监会 C.银监会 D.证监会

130.2016年5月1日起,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阶段性降低至(B)。

6.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篇六

1、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什么时候能领卡,怎么领?

答:具有本市行政区域户籍人员、持有本市居住证明或长期居住本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均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免费申领社会保障卡。

成功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后,可以通过以下三种办法查询制卡进度:

1、拨打12333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电话查询;

2、登录江苏省社保卡服务网http:///shbzkfww/实名注册后登录查询制卡进度;

3、到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查询。

社会保障卡制卡成功后,可以通过集体或个人两种方式领卡。个人领卡需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属服务网点领卡。集体领卡需参保单位经办人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到所属服务网点领卡,单位领卡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社会保障卡发放至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发放完成后,须将签过字的《社会保障卡单位发放明细表》和未发放成功的卡交还领卡的服务网点。

2、为什么成功申请社会保障卡,制卡却失败了,该怎么办呢? 答:导致社会保障卡制卡不成功有如下几种情况:

1、银行开户失败。可拨打人社12333服务热线,确认申领人所在的合作银行后,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银行网点核实开户信息,再到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重新提交社会保障卡制卡申请。

2、卡商制卡失败。申领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重新进行数据确认、照片审核工作,如照片不合格,可提交符合照片标准格式的照片,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窗口照片采集点免费拍照并上传。照片格式标准为:照片文件大小20-60K,358*441像素,白底证件照。

3、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如何激活?原医保卡还能使用吗?

答:社会保障卡包含社保和金融两部分功能,需要分别激活。社会保障卡成功启用社保功能后(如在医疗定点医院、药店刷卡消费),原职工医保卡自动注销,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医疗保险账户余额自动转移到社会保障卡上,不需要另行办理社保功能激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功能激活时需要本人重臵密码(卡PIN码,初始为“123456”)。金融功能激活需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帐户初始密码为:农行“111111”、工行:无、中行:持卡人身份证号倒数第2-7位、建行:“955330”)。

4、城乡居保人员办理的社会保障卡与城镇职工办理的社会保障卡有没有区别?会影响业务办理和待遇享受吗?

答:没有区别,每人只能凭有效证件办理一张社会保障卡,当参保险种改变或跨区县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不需重新申领社会保障卡,并不会因为申领途径不同影响个人缴费及待遇享受。

5、社会保障卡加载了哪些金融功能,能透支吗?可以到银行直接提取医保帐户里的钱吗? 答: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同时支持社保应用和金融应用,具备完全金融借记卡功能,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可以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功能,不能透支使用,其使用范围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社会保障卡中的“医保个人账户”记载的是个人账户中“账”的情况,而不是真正的“钱”,不能将社保账户用作个人一般金融消费,社保账户当然也不能透支使用。

6、农行、工行、中行、建行四家银行的社会保障卡功能一样吗?在使用上有哪些优惠政策?已经拿到卡了能不能再换一家银行?

答:四家银行的社会保障卡功能上完全相同,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合作银行承诺向持卡人免收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年费、开户费、挂失解挂手续费,对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办理的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往来资金免收手续费,另外四家银行还针对社会保障卡自行承诺了其他一些优惠条件。已经拿到卡的人员不得因个人主观原因更换合作银行。

7、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收费吗?补卡、换卡收费吗?

答:目前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不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因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等情况需要补换卡时,按照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20元工本费。

8、请问社会保障卡怎样修改密码?密码忘记多次输错被锁死了怎么办? 答:社会保障卡加载了金融功能,因此包括社保和金融两个独立账户,有社保和金融账户两个密码,参保人员拿到卡后需要及时修改密码。

社保密码可在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修改。如果社保账户密码忘记了或因多次输错被锁死,持卡人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金融密码需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卡面标识的合作银行网点修改。如果金融账户密码忘记及因多次输错被锁死,持卡人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卡面标识的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密码解锁及密码重置业务。

9、社会保障卡丢了怎么办?如果挂失后又找到了怎么办呢? 答: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丢失后须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临时挂失在人社部门办理,可通过人社12333咨询服务电话办理。社保功能临时挂失有效期为7天,逾期将自动解挂;金融功能临时挂失有效期按照各合作银行规定执行(农行长期、工行15天、中行和建行5天)。正式挂失必须在合作银行网点办理,须持卡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卡面标识的银行网点办理。

正式挂失后,如需补卡,持卡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到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补卡手续。补换新卡后,持卡人须携带新卡和证件到原挂失受理银行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和金融帐户转接手续。

社会保障卡挂失后如果找到了,需办理解挂手续。解挂只需在银行网点办理。须本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和证件到银行网点办理,临时挂失解挂可在其合作银行全省范围内的任意网点办理,正式挂失解挂须在原挂失受理网点办理。如挂失后已办理补卡手续的,则不能再办理解挂业务。

10、什么是社会保障卡的“临时卡”?

答:在尚未领取正式社会保障卡期间,如申领人急需用卡,可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临时卡。“临时卡”不具备金融功能,有效期为90天,在领取新卡时或有效期满后须交还临时卡。

11、为什么社会保障卡突然用不了了?

答:以下几种情况将导致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使用:

1、社会保障卡医疗账户状态不正常。医保费用逾期未缴、账户余额不足或医保新参保尚在封锁期内都将影响正常的医疗账户状态。

2、密码错误或锁死。使用社会保障卡时须先输入密码,无法输入正确的密码则将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如因密码多次输错被锁死则需办理密码重臵业务。

3、卡片损坏。卡片因存放不当或其他原因损坏,将影响社会保障卡正常使用。卡片损坏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申请换卡。

4、其他不明原因。由于其他不明原因造成社会保障卡无法使用请携带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查明原因。

12、到外地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了,社会保障卡需要办哪些手续?

7.社会保障基本知识 篇七

二、社会情意思维

1.意志思维

意志思维是情意思维的核心。意志思维是指人们自觉地运用自己的智力和体力为实现预定目的而进行活动的心理过程。它使人自觉地同困难做斗争并节制自己的行为。意志也离不开认识, 没有认识活动, 就不会有意志行为, 认识过程中的感知、记忆、想象、思维构成意志的理智部分。意志也同情感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人们现实生活中的情感总是意志在同一心理活动和思维过程中相互包含、相互影响的。当一个人热爱自己事业的情感对他的行为起着推动作用时, 情感就会成为意志的动力, 激励他以坚强的意志去克服艰难险阻, 越是艰险越向前, 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例如, 爱国主义情感既来源于人们对祖国历史的正确认识和对祖国前途的坚定信念, 又激励人们为祖国的富强和荣誉而奋不顾身、拼搏。我国著名数学家苏步青教授在谈到自己青年时代留学时的心情说:“当年我出国留学时, 我决心刻苦学习, 为中华民族争这口气。”就是在这种爱国主义情感的激励下, 他发愤读书, 刻苦钻研, 在微分几何研究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果。

意志思维的特点:其一, 自觉目的性。意志表现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目的有正确、充分的认识, 自觉主动地朝向既定目标奋勇前进。它集中体现了人的思维活动的自觉能动性。其二, 顽强坚持性。意志的顽强坚持性,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坚韧不拔的毅力。意志过程的实现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 它往往同克服困难、挫折和失败联系在一起, 因此没有坚韧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是不行的。凡成大事、立大业者, 无不具有百折不挠的意志。古人常把意志锻炼作为成就事业的基本途径不是没有道理的。例如:居里夫人虽因丈夫居里偶遇车祸身亡而悲痛万分, 仍能以高度的自制力, 继续顽强地从事科学研究, 终于第二次获得诺贝尔奖。

意志对人的思维和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它是推动人们从事认识和实践的精神动力。坚强的意志是人们取得事业成功的精神保证。富兰克林说过:“20岁时起支配作用的是意志, 30岁时是机智, 40岁时是判断。”意志对青年人来说, 是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思维因素。意志作为思维体系, 由志向、理想、毅力、勇气、信念、信仰等要素构成, 并通过这些要素对人的思维、行为和事业产生激发、维持和推动作用。

思在意志诸要素中它是人们由于物质和, 最主要的是志向和信念精神的需要而产生的对各。种各样愿望和动志向也就是理想。维机作出选择、形成定向目标的一种非理性的思维活动。近代微生与志向走物学的, 成功随着工作来奠基人巴斯德说:“, 这是一定的规律立志是一件很重。立志要的事、情工作。、成功是人工作随着智这旅程的尽头就有类活动的三大要素。个成功在等待着立志是事业的大, 庆门, 祝你的努力结果工作是登堂入室。的”我国旅程。慧春秋战国时期的墨子曾说过:“志不强者, 智不达。”明代王宝仁还

讲过:“志不立, 如无舵之舟, 无衔之马, 漂荡奔逸, 终亦何望底乎?”正是远大的志向和崇高的理想, 鼓舞和激励着千千万万的志士仁人, 奋勇拼搏, 去创造光辉灿烂的业绩。大发明家爱迪生, 一生中获得一千多项专利发明, 而当一场大火烧毁他的实验室, 把他多年来研究有声电影而搜集整理的资料和样片化为灰烬时, 他仍然乐观地说:“不要紧, 别看我已经六十七岁了, 可是我并不老, 从明天早晨起, 一切都将重新开始。”有人曾经问他, 是什么力量使他产生这样顽强的毅力, 他说, “因为我所追求的, 是使我的一生或多或少地激励一些人的努力, 使我们的工作, 或多或少地扩展人类的理解范围, 因而给这个世界增添一份欢乐。”

信念是指人们从理想目标出发自认为确信不疑的一种信心、依赖和信仰的强烈心理状态。人的意志就集中体现在信念上。一个人丧失信念也就等于丧失了意志。如果说志向是人们的一种意志目标, 那么信念就是人们从理想、目标出发的, 自认为确信不移的一种信心、信赖、信仰的强烈心理状态和意志行为。信念是由理论到实践的中介。理论不能代替实践, 但理论一旦转化为人的实践活动, 就能变为现实的物质力量。

无论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理论, 特别是高度抽象的基础理论, 都不可能直接转化为现实的实践, 必须通过科学技术、工程技术等一系统的中间环节。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科学, 要解决实际生产部门的具体问题, 就必须通过应用科学和实用技术等环节, 才能直接指导和运用于具体实践。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美学, 特别是哲学等社会科学方面的基础学科, 也必须具体化为路线、方针、政策、计划、措施、规章制度等“实践观念”, 才能转化为领导和群众的实践活动。然而所有这些都只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性, 理论不能自然地转化为“实践观念”, “实践观念”也不能自然地转化为实践活动。“实践观念”和“实践活动”的形成, 都不是自发过程, 而是一种能动的自觉过程。因此, 理论向实践转化的可能性要变为现实性, 还需要有人自身内在的精神能源, 这就是人的意志信念。

信念作为人类所特有的意志品质, 是以信仰为基础的。人的信念、信心、勇气和毅力, 往往都来源于信仰。信仰是在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意志行为, 它集中体现了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一个人的世界观越科学, 信仰就越坚定, 意志也就越坚强。信仰作为人的精神支柱, 是一种强大的驱动力。一个人没有坚定的信仰、信念和顽强的意志, 就不可能有百折不挠、勇往直前, 甚至视死如归的行动。在自然科学探索道路上, 要获得成功, 不但要有超群的智力, 而且还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巨大的勇气。

8.知识社会的动力之源 篇八

动力之源

云计算不是一门单纯的技术,是计算结构和信息革命本质的变化。回顾一下在主机时代,所有的信息要从主机获得,主机基本被IBM所垄断;到了个人计算机时代,信息可以放在自己的桌面上,PC革命产生了苹果、微软、英特尔等一流的企业,也创造了美国20年左右经济的繁荣和科技的领先。但PC机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个很大问题:就是每台计算机的功能与能力利用得很不充分,信息不能充分共享,成本也居高不下。随着网络尤其是宽带网络的发展,以及“虚拟化软件”的出现,人们可以把计算能力、存储能力再一次集中起来,放到“网络”中去,需要的时候通过网络拿出来,这就催动了“云计算”的诞生。

3年之前我看到了云技术的变革,每年夏天都会在硅谷呆一段时间。从2010年开始,这种导火索已经引燃,变成大革命来临的星火燎原:具体表现在过去IT架构的每个层次都有新的公司在出现,芯片有新一代的芯片出现,无论是ARM开源的道路,还是新一代非X86的芯片打破传统英特尔的架构,新型的SaaS公司开始出现,新一代服务器公司也出现了,这种服务器不是过去简单标准的服务器,而是定制化的云服务器。我们看到现在数据中心可以建在一个集装箱里,使传统的数据中心建设时间与成本成倍下降,整个产业都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

变革的核心有三点:第一就是便宜。PC的时代为什么成为一种革命,比主机便宜多了。云计算革命的终结应该千元以下甚至更低价受众端,存储的成本也大幅降低。第二是简单方便。我们看到今天从复杂的台式机到Pad为什么这么流行?就是因为它方便。还有就是可控,我们今天享受互联网庞大的信息,但是信息不是组织的,是碎片化的,到了应用商店为什么感觉更好用呢?因为很多应用已经被选择了。未来的内容在云最终的时代,信息要变成知识的过程是要进行控制管理编辑挖掘的过程。云的时代就像印刷术的发明,核心是使整个计算环境和知识获得更加便宜,知识能够被集中分析处理,并且在集中处理的情况下,把所谓的数据变成信息,将信息变成智慧,这样的过程使整个知识普及和生产效率获得极大的提高。

创新之魂

为什么很多中国人爱苹果,爱这个从未来过中国的乔布斯?因为,他代表着我们这片土地数千年来最缺乏的元素。而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之时,他代表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中国过去高科技与互联网发展根本动力是敢于冒险、勇于创新、执着梦想、不怕失败的“企业家精神”,苹果与乔布斯的故事,都是取之不尽的精神食粮。iPhone及iPad在实现他个人电脑开始的理想“empower people”-“让每个人有力量”。今年5月份他推出iCloud,似乎是他理想彼岸的终点。“云”将使知识无限存储,知识便宜、方便地获得,就是他的理想,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标志。

App Store、iCloud都是典型的云应用,云计算是对整个IT技术行业产生根本破坏性的创新,理想主义、冒险和创新都是存在云基因里的东西,只有具备了这些精神,中国才有机会从基础层面,如:芯片、操作系统、服务器等建立起自己的工业体系和IT体系。现在的主机和PC为美国人发明,未来云的应用及大规模的市场应用最大的希望还是落在了中国人身上,中国客户群足够大,因此独特性就出来了,百度、QQ都是这样的例子,中国在线游戏、分众这些商业模式也都是这样创新的。而且中国从历史来看,现在非常像一个半世纪或者两个世纪前的美国,充满了动力,充满了机会。未来15年,有没有可能在中国诞生一个类似于无线通信、互联网、半导体这样一个领域的独特创新,这是一个从0到1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勇气,需要眼界和视野,也需要理想主义。云计算是一个这么大的真实的机会,作为中国人来讲,这种技术革命是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应该张开双手热情地拥抱。

这场变革也给我们的行业,以及政策、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过去的IT行业的技术是以引进为主。今天的问题是在“云时代”可否把“核心的信息”放在国际的“云”上;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则是:当软件硬件与服务合在一起时,当我们与谷歌这样的公司发生矛盾时,又如何处理“技术引进”与信息管理这样的问题,这些新问题都需要政府、企业与学者及时前瞻的探索,才可成为云时代的领导者。在推动云计算发展过程中,政府也应成为产业强大的支撑和推动力量。对市场的推动方面,政府需要建设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公共信息服务的云;政策规划层面,针对云计算的数据拥有权、隐私问题等,需要政府前瞻性的立法;产业的规划层面,与企业密切的配合,扶持产业园区,推进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

知识创新之路

知识时代的创新是发展的源泉,推动云计算的发展也需要创新。目前我们在做的云基地就是一种创新模式的尝试。我们把云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公司聚集到了一起,以资本、基地、舰队的形式运作,我们提供办公地点,提供统一邮件系统,计算和存储资源,提供行政、人事、财务和法律支持。真正的创业者需要独立性,大企业有大企业病,小企业没有资源,我们就做这样一个“big small company”,将共享资源和灵活性做了很好的结合。希望将来形成一个舰队一样的产业群体。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我们首先要成为云时代的武器库、云工具的提供者,生产云的服务器、云的集装箱、云的软件以及云的解决方案,为千千万万的中国企业转向云提供工具。

我们后期也会更关注云的应用,像云服务、云应用开发,包括像智能电视这样的产业,我觉得在云的机会中,我们应该更多关注创新的中小企业,因为有了云计算,以及移动互联网,也使创业的门槛更低了,过去需要10年、15年时间做成的事情,现在也许只需要3到5年的时间。就像Apple Store一样,很多应用软件的开发者就3、4个人而已。

正如电的真正使用唤醒了工业革命的全部生机一样,云创新的结果将使“计算”成为像水、电一样无所不在的基础设施。今天的个人计算机(PC)将被各种各样简单的终端所取代,而未来终端价格将如同“书本”一样便宜、好用、无所不在,但是所拥有的信息存储能力,将超过我们今天最大的“图书馆”,人类社会将进入一个大规模“知识生产”的时代。今天,为人类与中国现代化已做出诸多贡献的信息工业正在跨入一轮新的增长期。在资源有限、人口众多的中国,调整经济结构,实现长期、高效的经济发展,核心还是技术创新。我们只有把握、应用最新的技术才可能解决现代化中的矛盾与问题,所幸是我们正处这样一个“创新”不止的时代。“云计算”正把我们从工业社会带入一个“知识与智慧”社会。当人们获取“知识”成本大规模降低时,整个社会就会更高效、更节能、更进步、更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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