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镜室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共4篇)(共4篇)
1.胃镜室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篇一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和护士长组织,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分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如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无法及时会诊,应由值班医师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在其他医疗工作结束后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抢救工作。
三、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医生护士要密切合作,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无误后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要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五、抢救过程应由责任医师及时、详实、准确记录,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七、安排有权威的医务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涉及到医疗纠纷及法律法规的,要及时报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与患方签署《病危病重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归病历中保存,另一份交患方保存。
八、需跨科抢救的危重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分管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剂、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科主任、护士长应定期对抢救病例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水平。
2.危重病员抢救制度 篇二
一、对危重病员的抢救,必须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观察,详细记录。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
二、凡昏迷、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窒息、严重创伤、严重内脏(脑、心、肺、肝、脾、肾等)损伤、衰竭等,均属抢救范围。
三、科内抢救由科主任、高级职称医师或主治医师组织实施;门、急诊抢救由门诊部或急诊科主任组织实施。遇有重大抢救,由医教部组织实施,院领导亲临现场指导。
四、门、急诊病员抢救,执行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负责制。就近的医师均有责任参与急救。需入院救治、诊断不明者由首诊科室收容或机关指令性收容。
五、在医师未到达之前,护士可酌情先予急救(如止血、给氧、人工呼吸、气管插管、心电监护、吸痰、洗胃、输液等)。
六、抢救中要随时做好与病员亲属的沟通和告知工作,并签署必要的知情同意书。必要时与病员单位取得联系,以便得到配合支持。
七、各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抢救室,准备必要的急救用品,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抢救药品要及时补充、按期更换,急救器材性能良好,保证可以随时使用。
八、各专科ICU、CCU或同类病室要有完善的监护、抢救、复苏系统;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九、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技术的专业训练,熟练掌握抢救技术,并制定常见危重伤病的抢救预案。
危重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危重病员和入院三天不能明确诊断者,治疗组应及时组织讨论;入院一周不能明确诊断者,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
二、入院后两周仍不能明确诊断,病情危重、治疗或手术难度大且复杂、涉及二个以上专科者,科室应积极组织讨论,尽快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讨论会由主管医师提出,科室主任或带组医师同意并主持,科室全体医师及有关护士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科室派人参加。
四、讨论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情,主治医师提出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与会者在仔细检查病员的基础上,要充分发表意见。主持者要归纳总结与会者意见并提出明确的诊疗方案,主管医师记录并整理,在上级医师审查后记入病程记录。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住院病员死亡后均应召开死亡病例讨论会。
二、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在得到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
三、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带组医师主持,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机关及有关科室参加。主管医师报告病史,与会人员分析讨论,主持者归纳小结。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护理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及工作中的不足和经验教训,是否争取尸检等。
四、讨论会指定专人记录并整理,书写死亡讨论记录,经科主任审查后,归入病案。
3.危重抢救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篇三
危重病人是指病情严重,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病人,如呼吸困难、突发昏迷、心跳骤停、大出血者等。危重病人抢救护理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病人的生命安危,是医疗、护理工作的重点。
1. 病情危重和抢救者须安置在抢救病房。
2. 遇有大批病人和严重多发伤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医务科,由医院组织专科医师和护士共同抢救。
3. 抢救工作要及时、准确、有效。抢救人员要求有较强的抢救意识,技术熟练、动作敏捷、思想集中、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
4. 抢救程序要严谨,明确分工,紧密配合。急救室或监护室内有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预案。一切抢救工作均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要注明执行时间。
5.抢救药物、器材应做到“五定”即定位、定数量品种、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用后及时补充,有记录并保持备用状态。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遇特殊抢救情况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要复述2遍,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避免有误,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医嘱和处方。
7. 保留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至抢救结束,以便查对和补开医嘱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8.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客观书写抢救护理记录,补记抢救记录应在6小时内完成,并注明补记时间。9. 抢救和有特殊处置的病人进行输助检查或转运过程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确保病人安全。
10. 定期对疑难、危重、抢救病人的工作进行讨论、分析和总结。
11. 做好抢救后物品的清理、消毒、补充,检查的急救设备还原成备用状态。
4.胃镜室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篇四
首先,病情观察分为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观察的内容分为:一般情况的观察、生命体征的观察、意识状态的观察、常见症状的观察等。
一般情况的观察内容是发育与体形、面容与表情、睡眠以及患者的呕吐物等。
生命体征的观察内容是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
意识状态的观察内容是意识模糊、嗜睡等。
常见症状的观察包括疼痛、咳嗽、咳血、呕吐等。
发现病人病情变化立即进行抢救:医生未到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所能及 的抢救措施如给氧、吸痰、测量生命体征,护士守护在病人旁,叫他人通知医生竖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心脏按压。
医生到位后分工明确,紧密合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护士要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有的药品的安瓿要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并提醉医生补开医嘱,在医嘱上签名,联系病人家属或单位整理及补充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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