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纪录片解说词

2024-11-29

第一人称纪录片解说词(精选8篇)

1.第一人称纪录片解说词 篇一

三好学生主要事迹(第一人称)

三好学生主要事迹(第一人称)(一)在学习方面,我是个勤奋刻苦、勇于探索的好学生。我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主动好学,成绩始终在班级名列前茅。我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如课前预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课后认真完成作业并复习等。我热爱学习。

作为一名学生;我认为学习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在学习上积极做好榜样作用。我经常通过去图书馆和上网的方式查阅资料来充实自己;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在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能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思想品德良好;一直积极向团组织靠拢。

我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处处以班干部标准要求自己,树立带头作用。群众基础扎实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观念强,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在各个比赛、评比中获得较为可喜的成绩,曾荣获小报比赛第一名和作文比赛第二名,以及演讲比赛第三名。

最后;在生活上;能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乐观;以饱满的热情迎接生活中每一天的挑战;尊敬师长,见到老师主动问好;孝敬父母,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回家及时完成家庭作业,不让他们为我操心;团结同学;努力用自己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影响周围的同学;我总是怀着热心、耐心、责任心竭尽全力的帮助同学解决一些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的问题,面对同学在学习方面所遇到的难题总是能不厌其烦的讲解。乐于助人;积极帮助同学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朋友是我最宝贵的财富;并且我们班是一个不甘落后、积极向上的班级。因此生活在这样的大集体里;怎么能不积极向上。

除此之外,我的兴趣十分广泛。我喜欢读书,书给了我另一种精神。因为它还使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丰富了我的课余时间,同时还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从书中,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今后,我一定会更加努力,争取有更大的成就!路漫漫兮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生活中,我将以百倍的信心和万分的努力去迎接更大的挑战,用辛勤的汗水和默默的耕耘谱写美好的明天.三好学生主要事迹(第一人称)(二)我是x学校x班xxx,在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现特申请参加“市三好学生”的评选。

首先,在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能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思想品德良好,一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其次,作为一名学生,我认为学习是我们的第一要务,现任我班学习委员,在学习上积极做好榜样作用。我经常通过去图书馆和上网的方式查阅资料来充实自己,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加自己所获得的成绩或奖项)。学习成绩良好。

最后,在生活上,积极乐观,以饱满的热情迎接生活中每一天的挑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用自己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影响周围的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帮助同学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朋友是我最宝贵的财富,并且我们班是一个不甘落后、积极向上的班级,在大学的两年多时间内,我们遇到过困难遇到过挫折,但是在辅导员和同学们的互相帮助下,我班还是获得了先进班级的荣誉称号。因此生活在这样的大集体里,怎么能不积极向上。

2.第一人称纪录片解说词 篇二

关键词:第一人称叙事,限知视角,思考

一、第一人称叙事与限知视角

《我和你》采用的是很常见的回忆性的第一人称叙事。在小说中“我”是叙事的中心, 并且还出现在了故事中, 成为故事的男主人公。书的名字是《我和你》,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只能是“我”眼中的“我和你”。小说的第一句话很重要, 那句话是这样的:

一九九五年, 我认识了苗苗。[1]

首先, 第一人称叙事已经初现端倪。“我”将会成为故事的叙事主体。“我”要讲的故事关于“我和你”, 而“你”就是苗苗。当然这里的推测除了依据第一句话之外还有小说的题目。时间“一九九五年”已经暗含着一个意思, 这个故事是“我”的回忆。暗含着现实中的我和故事中的“我”并不处在一个时空环境之中。实际上, 在后面[1]的文本之中, 我们还可以就作者的时间表达方式进一步探讨。第一句话, 作者使用的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时间表达方式“一九九五年”随着故事讲述的进行时间的表达就越来越体现出故事由第一人称讲述的特性。时间的表达已经不再单纯的使用通约性的公元纪年了, 一些在“我”和“你”的生活中具有标志性的事件成为了表达“我”个人历史的坐标轴。如“给苗苗打电话后的第四天”、“和苗苗分手以后”等等表达, 类似的表达与小说的叙事人称是吻合的。

理解第一人称叙事可从其与第三人称的比较中接近。第三人称叙事常常被人们称为具有“客观陈述性”, 是相对于其他人称叙事带有更多的“个性”主观色彩而言的。这里就涉及到了叙述视角的问题。相对于第一人称叙事来说第三人称叙事可以说是最具有“全知”叙述视角的人称叙事。而第一人称叙事则相反是一种在限知视角背景之下的叙述。在第三人称叙事中, 我们往往不会追问起叙事视角获得的合法性, 而在第一人称叙事的限知视角背景之下, 我们往往会产生一个追问, 当其用类似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讲述故事的时候, 其合法性如何获得。因为在第一人称叙事的前提之下, 他就告我我们这个故事是“我”所知道的故事, 而“我”讲述的无疑也将是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发生的事情。

顾名思义, 限知视角, 在这种情况下叙述者“我”的视线是存在边界的, 当“我”讲述边界之外发生的事情时就要进行说明了, 为了赋予其合法性。有时候, 作者会集中交代“我”如何获得用全知视角叙事的权利。

闭关的最后两天, 我把苗苗和李斌的关系仔细地梳理了一遍其中多数情节是苗苗提供的, 当时我并没有深究, 更没有想到把它们拼接成一幅逻辑上经得起推敲的略图, 现在之所以这么做是想更好的理解眼前发生的事。然而可供使用的材料有限, 除了苗苗偶尔说起的那些, 就只有吕大元他们的描述了。不同来源的材料差距很大, 说法也相去甚远, 甚至彼此矛盾, 我要求自己尽量做到不偏不倚, 取其客观合理的部分, 再加上个人的经验、理解和猜测, 于是一幅因果分明的画面便告完成了。我认为我的梳理是真实的, 至少比苗苗和吕大元他们单方面的描述来的真实和合乎情理。[2]

聪明的读者不难发现, 这里就非常直白的告诉了我们尽管在前文中“我”用一种全知的方式讲述了不不是“我”亲眼所见, 也不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但是, 紧接着作者就做出了交代。这是“我”用听来的材料经过分析“尽量做到不偏不倚, 取其客观合理的部分”还要加上“个人的经验、理解、和猜测”所得出的结论。

其实, 这里讲到的叙事视角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有阅读经验的人都不难发现小说中类似的话。第一次阅读的时候, 笔者就发现了这两处比较明显的“做了交代的话”。重读之后又有了新的发现:

于是吕大元找苗苗谈了一次话, 据说开场白是这样的:“苗苗啊, 我是看着你长大的, 岳老师虽然比我要大十几岁, 但我一向是把他看成兄长的, 他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2,3]

这样的叙述视角“我”是如何获得的呢?似乎我们从下面可以做出推测。

苗苗告诉我, 一次她回家, 抄近路从东文篮球场穿过, 正好看见吕大元, 他从家里出来, 也抄近路从篮球场过来。当时正是中午, 球场上没有别人, 吕大元应经走了一半, 抬头看见苗苗, 于是转身又退了回去。[4]

我们只能这样推测, 前文和这里一样都是苗苗告诉我们的。前面的话有没有可能是吕大元告诉“我”的呢?没有证据支持这种推测, 但是根据下文做出的推测是否一定是事实呢?作者没有做比较明确的交代, 所以也不能确定。如果说这里通过推测还能说得通的话, 那么下面这一段就完全没有交代了。

他拍着胸脯对岳子清说:“我找苗苗谈谈, 这姑娘怎么会这么糊涂呢?”[5]

关于这句话“我”是怎么知道的就没有任何说明了。我们只能做出推测, 这是叙述者从哪儿 (苗苗或者是吕大元) 听来的, 或者这又是“我”的推测。像韩说写作长篇小说是“一项实际而枯燥的工作, 并且很日常, 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是消灭“才气”和激动的。”并且“在过程中, 无荣耀可言, 无分享的快乐, 有的只是负担感和‘身孕’的沉甸甸, 所以需要格外的慎重、仔细和耐心。”既然如此, 追问这些细节就不再是什么没意义的事情了。在《大希庇阿斯篇》中苏格拉底说:“我把我的疑惑摆出来让你们学问渊博的先生们看时,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 就被你们臭骂一顿, 你们说, 象你自己刚才所说的, 我所关心的问题都是些荒谬的, 琐屑的, 没有意思的。”我们的所谓研究很多情况下都会被大众看做是“荒谬的, 琐屑的, 没有意思的。”, 也许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搞研究恰恰是需要一种类似于“钻牛角尖”的精神的。当然, 我所说的只是类似于, 在我看来, 关注细节是没有错的。

二、“我”的思考

在第一人称叙事的背景之下, 思考只能是“我”的思考。小标题写成了“我”的思考。用关于爱情的思考也许仍然是贴切的。思考似乎已经成为了这部小说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气质了, 而这种气质虽然是由爱情经历引发出来的, 但并不仅仅局限在爱情之中。

笔者认为组织起这部小说的中心内容从最外层看, 显然是“我”的爱情故事, 这当然是没错的。小说一直都紧扣着爱情这一中心, 无论如何说它的中心是爱情故事不会错。但是, 还有一个隐藏着的重要中心, 那就是思考。最初读小说的时候, 在“我”集中讲述“我”的思考的时候, 笔者出现了阅读困难, 甚至对那部分内容产生了排斥的感觉。因为我们所感兴趣的是小说里的爱情故事, 是情节如何发展下去, 是主人公的命运最后又如何, 对于那些“我的思考”很难产生兴趣。笔者甚至觉得那是多余的。当然这是最早的阅读感受, 也许有肤浅的可能存在, 但也不是毫无道理的。经过一再重读, 笔者发现了“突然”出现的思考, 其实并不那么“突然”, 在前文已经有了多次铺垫, 发展到集中讲述思考的部分是顺理成章的。这些思考与所谓“精细入微的笔触, 反复回旋的印象”没有矛盾, 相反是相互依存的。从刚一开始的关于具体的任何事的感想到最后有了一种可以扩展开来的哲学观, 主人公“我”的思考有着清晰的发展脉络。

其实, 思考一直是主人公徐晨的特性之一。第一次出现爱情危机的时候“我”甚至用了闭关的手段集中的思考了“我们”之间的爱情。除此之外, 不能说朋友们的劝说没有给我任何启发。和苗苗分开之后, 在快过年的时候, “我”忍不住又给她打了电话, 之后又很想知道她是不是谈恋爱了。然后就打车又去了苗苗家。那除了苗苗并没有别人, 然而“我”非要她把那个“我”以为存在的男朋友叫来。苗苗拗不过我, 打电话叫来一个人, 她还没有再谈恋爱, 所以叫来的人不可能是什么男朋友, 那个人“我”也认识, 是我的朋友江北。

由此开头, 他和我聊起了人生、命运、缘分以及无常。江北说的很抽象, 也很广泛, 言不及物, 但发人深省。[6]

虽然, 有过分敏感的嫌疑。 (不能说没有) 但是, 笔者我也有推测的权利。不能说这儿发生的事与“我”之后的思索一定毫无关系。既然, “我”还记得这些话, 那之后“我”所做的那些思考一定和这次经历无关吗?我看未必。不仅有朋友们对“我”的劝慰, 之后, “我”甚至有机会可以劝慰别人了。

每次跳完舞, 已经是凌晨三四点了, 我和叶宁仍不散伙。我们去路边的图们烧烤吃东西, 围炉而坐, 一面喝着冰啤酒, 叶宁开始说他和谭海燕的事, 我则帮他分析, 劝慰一番。这种事情我已经非常有经验了。自从和苗苗分手以后, 朋友们劝解安慰我不下几十人次, 如今角色变换, 我成了劝慰别人的人, 但路数还是那些, 安慰的话也只有那么几句。叶宁频频点头, 不禁豁然开朗, 就像这些话他闻所未闻一样。在劝解叶宁的同时我也开脱了自己, 因此不免越说越兴奋。我们往往吃到天空依稀发白, 然后分头回家睡觉。[7]

在这个部分, “我”的思考仍然是琐碎的, 限制在“我”、苗苗还有李斌之间的感情故事之中, 仍然可以看到“我”对那段感情的念念不忘。“我”仍然在给自己寻找解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 随着故事的戏剧性变化, “我”的思想显然又有了变化。苗苗最终还是和李斌分手了。然而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的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思考。

我的思考不免进入了一个抽象的阶段, 涉及的对象也由我和苗苗、苗苗和李斌扩张到概念中的男男女女、芸芸众生。虽然角色各异, 建立的感情关系也不尽相同, 但皆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运行其间。这股力量是否由性别、社会或前世生活发动的, 暂且不论, 但它的确存在, 犹如一阵吹拂世界的强风, 就像龙卷风那样, 将我们席卷而去, 刮的七零八落。尽管七零八落, 尽管破碎, 但我们所有的故事都受制于这股粗暴盲目的力量。看似孤立的片段在一幅狂暴的风景中拼合成了一个整体, 就像能量守恒般的不断滋生和湮灭着。[8]

说了这么多关于思考的东西。只不过是梳理了我以为存在的线索。最后的这段话似乎告诉我们叙述者自己都清楚他的思考是和自己开的一个玩笑。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思考。可是小说的精神是开放性的, 关于爱情的思考并没有结束, 显然他还有自己其它的一些看法。撇开存在主义的观点, 撇开什么蝴蝶效应, 什么混沌理论, 也不再引用阿甘那句经典的巧克力“理论”。人只要活着, 就存在这许多可能性。一部优秀的小说一定不是为了给我们一种确定的理论或道理而存在的。它所具有的重要品质一定也包含开放性。这部小说的结尾耐人寻味, 就是因为它给了我们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

看来, 某些东西还是存在的, 我的一些思考未免极端了。当然啦, 我们都还得活下去, 现在得出结论还为时尚早, 还是走着瞧吧。[9]

参考文献

[1]、韩东《我和你》第1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2]、韩东《我和你》第104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3]、韩东《我和你》第60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4]、韩东《我和你》第61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5]、韩东《我和你》第60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6]、韩东《我和你》第184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7]、韩东《我和你》第229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8]、韩东《我和你》第250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3.小说的第一人称 篇三

我们不妨以《呐喊》《彷徨》为例,看看鲁迅用第一人称来写故事究竟体现出什么特点。这两本书共收作品25篇(不算初版的《不周山》,即后来收入《故事新编》的《补天》),用第一人称的故事, 《呐喊》中有八篇。《彷徨》中有四篇,接近两书篇数总和之半。但《狂人日记》和《伤逝》,已各有说明,是作者“转录”书中主人公的“日记”和“手记”,我们姑名之曰“代言体”(茅盾的《腐蚀》体例亦与此相同),《兔和猫》《鸭的喜剧》《社戏》三篇似应算作散文,作品中的“我”可以确认即作者本人.因此,这五篇姑且置而不沦。

其他七篇,从作品的第一主人公来看, 《 孔乙己》是孔乙己本人,《头发的故事》是N,《祝福》是祥林嫂,《在酒楼上》是吕纬甫,《孤独者》是魏连,作品中的“我”都居于从属陪衬地位。但从描写的内容看,除《孔乙己》一篇外,其余诸篇里面的“我”的身分,地位、教养、气质,都与作者本人很接近,甚至相同。或者可以这样说,作者在这些故事中力图表明他所写的都是以其亲自闻见的人和事,以他切身感受的悲欢离合为素材的。这样写,即作者通过作品里的“我”的思想感情为媒介,来精心塑造作者自己所熟悉的人物形象,确实使读者感到更亲切,更真实。假如换一个角度或另一种方式,譬如《祝福》,祥林嫂的一生不是从“我”的角度来写而只是从第三人称进行客观叙述,其艺术魅力便将大大减弱,作者所要鞭挞的社会内容也容易成为浮光掠影的一般谴责,说不定就起不到应有的震撼人心的作用;特别是《头发的故事》《在酒楼上》和《孤独者》的第一主人公都是知识分子,而作者仍以同样是知识分子身分、地位、教养、气质的“我”来做陪衬,就使得作品的主题更深化而醒豁,内容也更有说服力。尤其是《一件小事》和《故乡》两篇,如果不用第一人称来写而改为客观叙述,作者的批判精神(那是通过自我批判的形式来体现的)就无法尽情表达,甚至作品也会失去其本应具有的艺术光彩。由此可见,小说家之所以用第一人称来写故事,是经过作者精心设计和反复推敲的结果,决非偶然。而且,故事中的“我”同作者本人的身分,地位、素养、气质愈接近,就愈显得真实可信,愈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相反,鲁迅的另一篇作品《弟兄》,无论据作者本人还是据周作人提供的说明,都可确信它是以真人真事做为素材写成的,但作者并未采用第一人称来写,其原因即在于用了第一人称反而不利于反映出故事的思想深度和艺术效果。个中消息,是不难参悟的。

唯一的例外是《孔乙己》。故事中的“我”是酒店的小伙计,与作者本人的身分、地位、素养、气质了无关涉。这也完全服从于故事情节和人物塑造的需要。孔乙己的生活剪影,从生到死,从小说里没有写到的到已经写出来的,其最好的典型环境或说典型背景莫过于这家小酒店。只有从酒店小伙计的眼中来观察,描述孔乙己,才有助于加强作品的思想深度和人物的真实感。当然,稍有常识的读者谁也不会相信鲁迅本人曾在酒店中当过服务员,而只能佩服作者丰富的生活经验。

近年来,用第一人称写中、短篇小说的作者愈来愈多了。这些作者们的身世、经历、素养、气质并不易从作品中为读者所了解,而在他们笔下的第一人称的“我”,忽而为工人,忽而为农民,忽而为战士,忽而为干部,忽而为资本家,忽而为教授,究竟与作者本人的身分、地位、素养、气质有无相同、相通或相似之处,也令读者摸不着头脑。甚至于在某些男作家的作品中,那个以第一人称出现的“我”,有时竟为一位女性(女作家作品中的第一人称的“我”是男性者却不多见)。照我这门外汉的感觉和体会,采用这样的手法,尤其是将男作女的手法来写小说的,当然并非没有成功之作,然而,大大削弱或完全失去作品的真实感和艺术魅力而给人以装腔作势、故弄玄虚的消极效果,因而全无丝毫亲切之感者总占十之七八。这实际上是降低了或减弱了以第一人称写故事的作用和意义,也辜负、埋没了前人在故事中安排一个第一人称的“我”的艺术匠心,甚至可以说,作家们在这样安排他的人物或决定采用第一人称来写故事时,孤立地考虑如何运用手法、技巧太多,而考虑这一手法与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效果方面的关系太少,以致把技巧、手法看成游离于思想艺术之外的东西了。

在近来的中、长篇小说中,还有一种表现形式,即一部作品里面有好几个以第一人称的“我”交替出现,看上去手法很新,其实这在欧洲19世纪的小说里已经有人采用这样的写法了。我以为,这不过是运用了戏剧或电影手法,经过活用而成为变种,置于小说这一体裁中而已。正如我国传统曲艺中的说相声,一个演员忽而作为甲忽而作为乙,观众看了固然有耳目一新之感,但如果经常运用这种手段,也会使人看了生厌的。因此,这种手法只能偶一为之,却不能沿袭应用。

俗语云,“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作为一个外行读者,上面所说可能都是外行话,作家们看了或者竟会齿冷的。但我坚信自己尚不失为一个热心读者,愚者千虑,容有一得,行家里手偶然听一两次外行话,也许无悖于“兼听则明”和“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之义乎?

4.木兰诗第一人称改编 篇四

你有想过用第一人称改编木兰诗吗?下文便是用第一人称改编的,一起去看看吧!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血,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死,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5.木兰诗用第一人称改写 篇五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死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死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杀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血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死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血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杀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杀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杀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杀,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死寂,残阳如血,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当连长问我杀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杀出重围,挡我者死,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杀手,必须具有杀气,而杀气来自于无数次杀人体验。杀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杀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杀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杀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死,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死。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血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死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血成癖,除了杀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死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6.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第一人称) 篇六

2017年11月8日,我参加了“建设美丽校园,志愿者在行动”校园大清扫活动。我校志愿者们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开展清扫校园活动,捡拾校园内的垃圾,打扫教室卫生,清除墙上的小广告从而让校园更加干净美丽。从细微之处践行着奉献精神。

2017年12月5日,我参加了最美志愿者分享晚会,明白大爱不停歇,志愿者们永远在路上。他们用双手撑起搏爱的天空,让爱心点燃火炬。他们热情而充实,他们温和而坚定; 用坚实的臂头担负起使命,用热情的双手怀抱起未来。最美的爱,要献给最美的他们!

2017年12月21日,我参加了“防艾普及,健康校园”讲座,听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所主任李洁芳讲述艾滋病的来源、传播途径及预防措施,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艾滋病,提升了自己预防艾滋病的能力,同时,作为青年人,我们也认识到到传播预防艾滋病知识是我们青年的责任!

2018年3月18日,我们前往正定古城作为导游,四人一组,为慕名而来的游客进行志愿服务。这是一次关于爱心与传承的行动,在初春料峭的春日里,如同漫天飞舞的飘絮,洋洋洒洒、不知不觉飞到了人们的心坎里,为这个春天增添一份又一份温暖。

2018年4月22日,我参加“弘扬五四精神,感悟家乡文化,追逐红色梦想”大型公益徒步活动。迎着风雨,我们在图书馆前集合,从赵佗公园到塔元庄村的十五公里路程,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传递正能量,奔跑在路上”也由口号成为了实践。我们奔走在公益的路上,为自己加油,为“中国梦”助力!我们增长才干,磨炼意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奉献青春力量!

2018年5月6日,我们去敬老院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尊老为德,敬老为善,助老为乐,爱老为美。敬老院的老人容颜已经迟暮,可是他们的身上历经的沧桑,慢慢品味,就如同一碗老酒,愈到最后愈加醇香,这就是他们值得我们呵护的原因所在。我们的志愿服务不仅是为给老人们更多一点的保障,也是想让他们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家人,还有一群迎着太阳奔跑的年轻人或者是陌生人在偷偷地爱着他们。

2018年5月12日至2018年5月13日,我在以“接力生命、接力爱——为爱forever”为主题的无偿献血活动中担任志愿者。大家都是怀着自己的那一颗爱心,想要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有的志愿者们捐献青春热血,点燃生命之光。接力生命,让大爱在人间传播。而我作为辅助人员,主要负责本次献血的后勤工作,为本次献血活动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障。

贺军说:一个人只有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才能表现自己的能力,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不管一个人的能力大小如何,只要本着为他人、为社会负责的态度,凡是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就能在任何岗位上做出成绩,就能够创造出一个充满价值与意义的不平凡的人生。

7.第一人称纪录片解说词 篇七

一第一人称视角乃“我”的自知状态

依逻辑言,要明“第一人称视角”,先得明“第一人称”之义。概念上,“第一人称”相对第二、三人称而言,是言者自指本身的情形,用“我”字标示之(“我们”也属第一人称代词,但这是“我”的扩展,实为一种“大我”)。即“第一人称者”就是“我”,“第一人称”之义乃“我”(自我)对本身的自指。因而“第一人称视角”之义,也就是一种“我”(自我)自指本身的视角。这“视角”也是一个易懂的常用词,指称一种“观看的角度(或方式)”,也可引申为一种认识或认知的角度与方式。所以“第一人称视角”一词的直义也就是“我”(自我)一种对本身的观看或认识方式。

进一步分析,上述词义中是有问题的。首先是“观看”一词有问题。试想,当我们观看自己的手时,作为实际观看者的脑(及眼睛)这时已处于手的对立面了:这实际应是一种第二、三人称视角的状态,而非真正的第一人称状态了。这里的问题症结就在于,“观看”是一种主客对立的行为,它对目标的呈示要通过感官(眼睛)间接地进行,属于第三人称行为,故而它不能适用于第一人称的情形。第一人称本是一种自指本身的情形或状态,是不能通过“观看”来进行的(观看会把目标对方化、客体化、间接化)。再则,“认识”一词也多少带有主客相峙的意味,它也会引起一些歧义。那么用什么词或概念最为适合表述“第一人称视角”的真义呢?可以领悟到,“第一人称”乃是一种主客同一状态,此时主体(言者)是不能外峙于或对立于本身而指称自己的,它当与自身为一体。故主客同一状态的活动最明显的就是“自我意识”,其义为“我在自身中领悟本己”,为一种主体的自明状态;这实质上也就是“第一人称视角”概念所含的意义。

还有没有别的概念可用呢?研究表明,“知”-觉知也是一适合的概念。因为“知”的意义研究揭示,“知”-觉知乃一心智特性或心性,是对所知内容之在的肯定或确信;而所知内容实为一种内心观念(进一步说明参见第四节),因而“知”也即对观念之在的肯定;又鉴于心中并无外于观念的独立主体,故对观念之在的肯定实是一种(观念之在的)自肯定。在现象学上“知”-觉知则是一自明态[1],为“自身澄明自身”之义,也是一种主客同一状态。进而言之,“知”与认识是关联的,而认识乃主客相峙的活动;但“知”不等同于“认识”,它只是认识过程中的主观环节[1],属于主体内的自明域,是主客同一的心性。于是,现在我们也可以把“第一人称视角”这一概念表述为“主体对本身的觉知状态”之义,或“自我对本身的知悟或自明状态”之义,也即“我”的自知状态。

综以上之分析,我们现在已对“第一人称视角”的概念有了较明确的理解,它确切的含义是:能够成为一个“我”或自我的在者或主体(这是有“第一人称”的前提)对本身的一种自我意识或自我澄明的自知状态。

二无觉知的东西不能有第一人称视角

根据上文的分析结论———第一人称视角乃是自我-主体对本身的自知或觉知状态,由此,我们已经得到了拥有第一人称视角的一个条件:这就是必须具有觉知能力。因为只当有觉知能力时,某在者或主体才可能有对本身状态的自知。没有觉知的东西定然无从知悟自身的存在,从而也不可能拥有自知性的第一人称视角。诚然,确有人主张一切东西都具有第一人称视角,因为任何东西都有其不同于第三人称视角状态(外在客观形态)的内部状态,说这内部状态就是事物的第一人称视角状态。然而,无生命事物的内部状态只能是一种未观视的本然状态,也即一种自在状态。但这种自在的内部本然状态乃是不可观视的自在之物,它不能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容或状态。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容或状态是有知主体(自我)本身对于自我意识或觉知所表现的一种主观现象状态。所以,没有生命、不能觉知的东西也当不能拥有第一人称视角。

拥有第一人称视角的另一条件则是在者能够成为一个“我”(自我)。前面已述,第一人称者即“我”,“我”是第一人称的发出者与指归者,为第一人称的主体:我在、我是、是我……。一切无我、非我之物定然不能作第一人称的言指和知悟,不能以第一人称者———我———自居,故也无从行使第一人称的职能,从而也就不能有第一人称视角了。

但如何才是一个“我”,怎么能成为一个自我呢?关于自我的研究表明,“我”-自我是一知道本身此在者。因为“我”乃第一人称者,具有第一人称性,能自称本人,自指本己,有对本身此在的自知性。再从语义上看,当人言说“我”字(的语句)时,如“我在此”“这是我”等,乃是用“我”字指称言者自己当下的存在(状态)。这表明言“我”者是知道自己当下之存在(状态)的,而言“我”者又是“我”字所指称者,即是一个“我”或自我。从而“我”-自我也是知道自己或本身之此在或存在状态的。并可推断,凡能知道本身此在或存在的在者,也是能够用“我”字指称自己之在的,此在者因而也就是一个“我”或自我了;凡不能知道本身此在的东西,也就不可能使用“我”字言指本身,从而也就不是一个自我。

以上分析已表明,“我”-自我乃是一知道本身此在的在者。但要知道本身之此在,则必须具有觉知能力。前面已述,觉知具有自明之义,因而有觉知能力者就能够知道本身之此在,也即能是或成为一个自我。但学术界也确有人主张存在无觉知的自我,例如有人提出“自我”是“生命体一系列相互联系和暂时一致的神经模式”,或是一种再表征性神经活动模式。然而,一种神经模式是不能够知悟其本身之此在的,它也就不能和无须使用“我”字来言指本身,故而它已与“我”无关了,也当不能以“我”来自居,从而它就不能是一个自我了。是“我”者,必须有觉知能力。于是,这里从“在者能够成为一个自我”这一条件上也达到了拥有“第一人称视角”者必须具有觉知能力的结论,再一次论证了无觉知的东西是不能有第一人称视角的。

三事例分析与概念分歧

上面已述,第一人称视角乃是“我”(或能够成为一自我的在者)对本身的自知或觉知状态,这得以有觉知能力为条件。然而现在确有一些论者把第一人称视角泛用于毫无觉知的东西上,最典型的事例是物理主义的现象概念策略。

由于以往的物理主义心身论断然否认主观心智现象的真实存在,这与人们的切身经验强烈冲突。于是近些年来有些物理主义者(如劳尔[2]等人)提出了一种有灵活性的新方案———现象概念策略。该方案有多个版本,其共同的基本思想是在坚持物理主义基本原则、主张心智状态等同于物理状态的同时,又承认可以有物理概念与现象概念的并行:物理概念为理论概念,是对物理事物的本质描述,构成我们第三人称视角的客观知识;现象概念则是一种认辨性概念,为物理事物对特定认知个体的直接呈现,它构成我们第一人称视角的亲知的主观知识。可看出,此现象概念策略是借用了两种视角的方法,在坚持人或脑是一个物理系统的同时,又把人或脑作为一“认知个体”来言说,认为人(脑)具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两种认知角度:通过第三人称视角有距离地认识事物而形成物理概念/知识;通过第一人称视角直接呈现事物而形成现象概念———亲知的主观知识(有些版本虽未明确说到“笫一人称视角”一词,但它们却启用了“内省”或“直接知觉经验”等概念,其中也已包含了第一人称视角的作用)。这样一来就让物理主义具有了承认人之主观经验的灵活性,增强了其辩护力。拉德洛(Ludlow)等人认为,这种现象概念策略是可以接受的,它体现出了我们大多数人所具有的一种“知识直觉”[3]。

这个现象概念策略真是一个成功的理论吗?自其提出后已受到多方批评,指出有论证不足和内在矛盾等问题。这里我们试从“笫一人称视角”方面揭示其中存在着理论的不一致:因为该策略是坚持着物理主义之基本原则的,按此原则,人及其大脑当是一个纯粹的物理-生理系统,它只能具有物理学所标示的能量、动量、质量等客观性质,而绝不能具有主观灵明的觉知性质与能力(这是非物理的心智特性)。可另一方面,当该策略要承认现象概念/知识时,则就采纳大众的“知识直觉”而把人(脑)当作一“认知个体”来言说,并顺手赋予其第一人称视角(以能“直接呈现”大脑的结构与活动而形成“亲知的”主观现象)。这“另一方面”就是现象概念策略的僭越所在:因为当人(脑)作为一大众直觉中的认知个体时,必定是个有觉知能力的自我主体,理由是:社会上关于“人”的大众直觉是以民间的常识心理学为基础的,该心理学把人当作一个身心合体来看待,是一种二元论知识;故而在大众直觉中,人脑中存在着一个能知的神秘心灵,人也就是一个有觉知能力的自我主体了。因而,当现象概念策略人士(劳尔)申言“现象概念是事物本质对于特定认知个体的直接呈现”时,他就已偷偷地把人(脑)当作一个有觉知能力的自我主体来言说了,从而也就有了对“亲知的”主观现象知识的坦然承认———这已是在偷换概念,是对物理主义原则的严重违背。

于是,现象概念策略的不合理是,作为一个恪守物理主义基本原则的学说是不应该沿用二元论的大众直觉而承认有主观的觉知能力在人(脑)中存在的,作为一纯粹物理系统的人(脑)也无从安立主观的觉知或亲知;一个没有觉知的人脑中的神经结构与活动(物理事物)也无从向人脑作“直接呈现”的,它只是一种自在的物理事物。只当人脑有了觉知能力时,其结构与活动才可能向其觉知能力呈现而被觉知,并表现出主观现象来,从而显示出一种第一人称视角的作用。没有觉知能力的东西也没有“直接呈现”自身的机制,也就无从直接呈现或内省自身,故也不能有第一人称视角及其产生的主观现象了。现象概念策略由于借用了其不当有的第一人称视角为据来承认现象概念/知识的存在,当然是僭越了它的物理主义原则。

或许有人对“觉知”做出客观理解,以使纯物理系统的人(脑)也可以有觉知能力存在。例如,利夫特就把“觉知”述为神经系统的一种元表征———表征的表征功能,说对一阶表征内容的再表征就是对它的觉知。若这样的话,第一人称视角的“直接呈现”也就是某种局部神经信息活动被大脑整体再表征了。然而,这种再表征仍然只是一种客观的物理性神经活动模式,就像一个相机对一相片进行再拍照后它不会有对该相片的觉知经验一样,物理性的元表征功能也无从展示出有觉知经验的主观现象来。进而,把“觉知”作元表征处理也完全曲解了觉知的本义。关于觉知意义的研究表明,“知”-觉知乃是一种基本的主观心性。正如海德格尔所言,主观心智现象的突出特征就是它不仅存在,而且还知道着自己的存在。当任何一主观现象产生时都会有觉知伴随,觉知内于一切心智活动中,“知”就是对主观心智现象之在的肯定与确信。再如前所述,从现象学上看,“知”-觉知则是一“明态”,为主观现象的澄明或自明。同时,觉知还是一生命特性,其之虚明灵觉而使每一有知的在者成为一灵明的生命,也是一明觉的自我,有了第一人称视角(以生成主观现象)。由是,“知、明、我”为三位一体[1],这是上述大脑的元表征功能所无法具有的特性。因此,“元表征”只能是一种物理功能,它与灵明的觉知是完全不同的特性,故也不能使纯物理系统的人(脑)具有觉知的能力,帮不了物理主义的忙。所以,物理主义的人(脑)还是不能有觉知的能力,默认人(脑)有觉知能力的现象概念策略已是借用了非物理主义的人(脑)概念,做了僭越本分的事情。

当然,物理主义者仍会坚持说,不论非物理主义人士如何定义觉知概念,但他们认为“觉知”只是大脑的一种元表征功能,大脑有表征能力故可为一认知个体,第一人称视角乃是(神经信息活动)在大脑这认知个体中的直接呈现(元表征)状态,而所谓的主观经验现象,实质也就是某种直接呈现状态的复杂神经信息活动。例如,疼痛现象实质就是表征创伤的C-神经纤维激活事件的直接呈现状态,而非某心灵自我的实在体验,因为脑内只有神经结构与活动而无心灵实体。这样,现象概念策略在逻辑上是自冾的,在科学上是合理的了。

由是,按照上述物理主义的思想理路,现象概念策略可以是自洽合理的。然而,他们的“觉知”和“主观现象”等心智概念的含义已与大众采用的通行含义大相径庭。于是这里出现了明显的概念分歧。先就“主观现象”而言,在通行的(我们的语言社区现今通用的)概念中,主观现象是一种具有主观感受性质的私密状态;但在物理主义的相应概念中,主观现象则是复杂的神经信息活动在大脑中的直接呈现(元表征)状态。显而易见,这两种概念之含义是截然不同的,那么究竟谁对呢?从大家公认的知识与事实上看,主观现象乃是颜色、声音、气味、痛痒等感知内容,这些内容是只为个人私密地经受的,而不能被任何客观的物理观测所检测到。例如,在开颅实验中,当发生视觉事件时,被试报告看到了某种彩色图形(即其脑内感知到彩色现象),但物理仪器只能检测到视皮层上的某种形式的神经电活动,而绝观测不到在视皮层上有彩色图形。同样,在听觉和嗅觉事件中,被试感受到了声音和气味,但物理仪器仍然只能在相应脑区中检测到一些神经电活动,而检测不到相应的声音和气味。并可断言,未来的物理仪器也不能在大脑中检测到彩色、声音和气味。那么,既然色、声、味等主观现象是物理仪器和方法永远观测不到的,它们也就不在物理学的范围内而不是物理的东西了;然而色、声、味现象又是人们的心智活动明确经受到的,我们确实感知到鲜明的颜色、响亮的声音和浓郁的气味等现象,因而它们确存于我们的心智中,当是主观私密的心智东西。并且由于色、声、味的现象状态与相应的神经电活动状态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东西,要将二者同一也是不合理的,二者间没有相同一的任何准则与机制。再说,大脑中视觉区、听觉区和嗅觉区的神经电活动在本质上都是类同的(只是组合方式不同),但颜色、声音与气味这三者的现象状态则完全不同;那么,几种本质类同的神经电活动状态怎么会被元表征成三种完全不同的状态了呢?这在事理机制上是说不通的。由是,上述事理分析就表明了通行的(我们语言社区的)“主观现象”概念是正确的,而物理主义的主观现象概念之义则不合事理,或者说他们定义的主观现象已不是人们实际经验的主观现象了。

经以上几方面的分析,可以确认物理主义的主观现象概念定义是不合理的,它既未顾及人们的切身经验,也不符合相关的事理逻辑。另外,他们关于觉知和第一人称视角两概念之义的不合理,我们已在上文中先后论述,它们也是不能作纯神经活动之界说的。所以,物理主义的现象概念策略终是一个不合理的学说,它要么是僭越了物理主义的原则,要么它所承认的现象概念/知识并不是大众通用的或人们实际经验的,因而它也没能真正符合大众的知识直觉。总之,人们现已发现了第一人称视角的妙用,多派学者都借助它来产生主观心智现象,但有些人忽视了第一人称视角的实质含义和存在条件而随意地泛用之。这种不当的行为应该停止了。

四主观心智现象的产生机制

关于主观心智现象的产生机制问题,限于篇幅,这里只从一体两面论的观点来分析。

“一体两面论”也是唯物主义的一派观点,持信物质实体具有物理属性和心智属性两个对应方面。两面论也有不同版本,一新近改进版的一体两面论[1]提出:一切物质粒子皆有极微弱的觉知性,大脑感觉皮层的特化结构(巨大数量同向排列的颗粒细胞)具有强大的加和作用,能把其内元素的微弱觉知性加和成常态的觉知能力;有了正常觉知能力的大脑则可以通过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向感知作用生成各种感觉现象,进而由脑的整合功能形成知觉、记忆和思维等心智活动。

脑的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向感知作用又是如何生成了主观心智现象的呢?这里的关键还在于觉知的特性。上文已述,“知”-觉知是一种灵明的主观心性,而且觉知必有所知内容,此所知内容也必定是主观的东西,即某种观念或主观现象。换言之,相对于物理质能属性表现或实现为粒子———物体样态,心智觉知属性则表现或实现为观念———现象样态。例如,在对外物的感知活动中,心智虽通过其意向性反映了外物的存在,但心中直接觉知的内容则是色声味样态的主观现象;此主观现象作为外物的映象通过意向性指示外物的存在;即人们感知的外物乃是以主观现象为外表的意向对象。鉴于脑的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向感知,作为脑的自知状态,实是脑在觉知中的直接呈现,因而它也将呈现为觉知的内容———某种主观现象状态;此主观现象作为脑体的映象而映现脑的存在。换言之,一切主观现象皆以某种神经活动为生理机制而对应于大脑神经活动,二者平行展开;因而主观现象也可视为大脑神经活动的对应映象;此主观对应映象乃是对大脑自身状态的无中介的直接映现,即也就是其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向感知。当有知的大脑对其内含载信息的神经活动作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向感知时,其所知到的所知内容就是对应于某神经活动状态的主观现象,主观心智现象由此转化出来。所以,脑的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向感知活动就呈现———生成了主观心智现象。

可是,脑对其内物质状态的内向感知而将其“知”成了异质的主观现象,这还称得上是“对本身状态的自知”吗?这里的问题乃在于感知与复制的区别。由于感知也是不同于物理运动的主观活动,上面已述,它直接觉知的内容也是主观现象;当脑对自身状态进行内向感知时定然就不能是一种物理性的复制活动,它只能以其有知的相应现象来映现自身的物质状态,由此形成的主观现象也就不能是该物质状态的本来面目,而只是它的主观映象而已。主观映象是物质存在的主观反映,二者只能是函数关系而非等同物。简言之,“知”是主观性能,它只能以主观方式来映现所知,或说,有知在者只能主观地澄明自身。

再则,现象状态也是随感知方式而改变的,当对某物从第三人称视角进行外向感知时,所得到的将是另一种现象。例如,对大脑的内向感知的结果是各种复杂多变的主观现象流,对大脑的外向感知的结果则是一种定态的多皱灰色半球形状。这两者都是关于大脑本体的映象或现象(只是因后者有人际趋同性而被称为客观现象),而不是脑体的自在状态或本来面目。根据康德的理论,自在之物是不可观见的,人所感知到的只能是它的相关现象。所以,对大脑的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向感知作用就转化出了主观的心智现象,其之生成机制也由“知”的性质得到了说明。由此也进一步证实,没有觉知的东西是不能具有第一人称视角(来产生主观现象)的。“第一人称视角”不可泛用!

摘要:现在不同学派的许多论者都借用“第一人称视角”来作为承认主观心智现象的理由或根据,但不究其运用条件。分析表明,“第一人称视角”的本义是:能成为“我”的在者对本身的自知状态,它以有觉知能力为条件。由于觉知是主观心性,其所知内容也必为主观现象,故而有知在者以第一人称视角觉知自身时只能主观地澄明自身而显现主观现象。因此,没有觉知能力的东西将不能有第一人称视角(来产生主观现象)。若赋予毫无觉知的物理系统以第一人称视角(而能有现象概念)则是僭越行为。

关键词:第一人称视角,觉知,主观现象,僭越

参考文献

[1]维之.心智哲学问题新解[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LOAR B.Phenomenal States[J].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1990(4):81-108.

8.“我”从兵器到第一人称 篇八

商周到春秋战国时期,正是中国的冷兵器时代。其间,部落、诸侯之间为了地盘、利益和权欲等征战频繁。出于两军对垒、攻城略地的需要,各种冷兵器被派上了用场。这其中,就出现了一种尖端为三角刺,形状类似戈的一种青铜兵器。这种手持的短兵利器便是“我”。

《说文解字》中说:“我,古杀字”。说明在古代,“我”就是用来战场拼杀的。“我”盛行于商周至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重新规划了国家的兵器,长剑成为冷兵器中的“主力”,“我”就逐渐淡出了战场。从现今出土的西周时期青铜器“我”来看,“我”在当时是战场上通用的一种让人见之胆寒、谈之色变的兵器。而且从多部典籍中可以看到“我”是在当时征伐过程中使用率较高的一种兵器,主要的使用击法有“钩、挂、扎、挑”四种:它既可以横击钩杀,还可以扫、劈,而且分长、中、短三种。

商周时期盛行甲骨文,早期的甲骨文中,“我”字就颇似一种有许多利齿的武器,它实际上是“戎”的变形,翻译成今天的语言便是“无人可敌的威猛战器。”后来“我”字又逐渐变化成“禾”与“戈”的合字,意为“以手持戈”,也即手持战戈的勇士。

那么,“我”是如何由兵器而变脸为第一人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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