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执业药师工作年限证明(2篇)
1.报考执业药师证明 篇一
年限证明
(样本)
兹有我单位职工XXX同志,大学本科学历,于XXXX年X月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已经X年,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X年。并于※※年※※月取得※※职称,于※※年※※月取得※※※※资格证书。
根据人发(1999)34号文件的第二章第九条符合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同意报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2.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说明 篇二
1、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2、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3、药事管理与法规
4、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药学类考试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
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药剂学、药物化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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