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精选7篇)
1.二级建造师代理注册合同 篇一
甲方:四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即从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日往后推 壹 年)
二、聘用待遇及支付方式
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建造师注册,乙方并保证所提交的证件真实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具体情况如下:
经双方商定,乙方提供国家二级建造师证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元/一年整聘用工资(大写:/一年)(税后)。
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后,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交由甲方代为办理,注册成功后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乙方一年剩余注册费用元(大写费用:)。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用于企业资质升级或资质年检使用,如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或承接工程项目,须征得乙方同意,费用及各事项应另订协议约束。若甲方所提供的用证单位违约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提供的用证单位承担并赔偿乙方全部的损失;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企业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证章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初始或变更注册及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用及乙方每年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的费用;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所提供的用证单位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3.注册期内,甲方及用证单位妥善保管乙方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遗失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并由甲方承担全部费用及承担乙方因为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4.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及甲方所提供的用证单位不得将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及资格证由乙方保管;
3.乙方不承担甲方所提供的用证企业任何工作责任,但应配合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及考试国家规定相关的工作。
五、违约责任:
1、在聘用期内甲方所提供的用证企业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
工资,或甲方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使用,或甲方所提供的用证企业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
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壹万
元;
2、在聘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的,或
乙方将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单方终
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或吊销以后的所有
费用,并赔偿甲方壹万元;
3、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失效的,甲方按协议期
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吊销或注消的,甲方除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壹万元;
4、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后如其中一方违约退证,违约方赔方另一方两千元违约金。
五、其它
1. 如乙方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资料不真实导致甲方推荐的单位注册不成功时,乙
方应全额退还所收的聘用费。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
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
六、补充条款: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2.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篇二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及注册变更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委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法定时限:建造师注册20个工作日;注册变更5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建造师注册10个工作日内上报;注册变更5个工作日内上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869219258、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1、《建筑法》第十四条;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3、《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
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建发[2006]55号)
5、《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7]58号)
6、《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建发
[2008]270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审查核实注册资料。
第三步:符合要求按承诺时限上报省建设厅。
四、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
(一)、建造师初始注册
1、《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增项专业的还需提供第二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书);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工程项目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证明材料(反映工程规模的业绩合同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8、超过规定时间(签发日期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交该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考核认定或考试申请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建造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川建发[2007]58号文件后附有)。
其中以上附件材料(2-8)项复印件均用A4纸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一级2份,二级1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
(二)、建造师增项注册
1、《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专业增项注册,还应提交该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印章原件。
其中以上附件材料(2-4)项复印件均用A4纸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
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五、注册建造师(员)变更注册(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
(一)、变更注册对象
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姓名变更的。
(二)、变更注册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或带条形码《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B、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原件;
C、限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仅限国有企业);
D、原聘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E、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带条形码《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
B、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C、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
D、《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中列示的所有注册人员的证、章原件。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A、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
B、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跨地区变更的,需提供调出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印章的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跨省变更的,由注册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通过原聘用企业报原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调入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办理。
(五)变更注册办理程序
1、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通过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报变更注册申请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系统自动打印生成的《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或《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上签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上报新聘用企业,新聘企业汇总后按下列要求办理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
2、由注册建造师(建造员)个人提出变更申请,新聘用企业打印《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或《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注册证书(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附件材料以及附件材料的原件报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将《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审批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注册证书(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附件材料报省建设厅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
一、提交资料
1、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申请表》(1份)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注册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取得其它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而注销的,单位提交情况说明和其本人已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注销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执业信息卡原件。
二、注销结果请在“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本企业的企业版中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建造师(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一、提交资料
1、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建造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建造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章遗失补办的:提交本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如: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经济报、四川法制报)。报纸需为整张,不能剪裁。
二、遗失补办登报要求:
1、遗失证书: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证书编码(8位)
2、遗失印章: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注册编码号如:川251„„(00)
3、遗失证章: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证书编码+注册编号
注:必须注明“遗失作废”
八、备注
1、区(市)、县所属企业申办建造师初始注册应由所属地的建设管理部门呈报;
3.二级建造师挂靠注册协议书 篇三
甲方:唐山伟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号:)注册于甲方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本协议书作为引进乙方的凭证,聘用期双方暂约定为壹年(合同期满如需续用,甲乙双方重新协商签订协议)。
2、履约期间甲方每月给予乙方岗位津贴600元,人民币大写:陆佰圆整。
3、支付方法:甲方支付乙方岗位津贴,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次支付定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半年岗位津贴36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陆佰圆整。剩余岗位津贴于合同签订半年后十日内支付。
4、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注册成功后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正手续并承担因为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5、履约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至其他企业,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经济利
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2)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贰级建造师资格(提供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乙方必须提供注册所需的所有材料及相关证件。
3、相关责任义务:
(1)合同签订后,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注册。
(2)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贰级建造师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
(3)履约期内,乙方通过壹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并注册至别的单位导致注册在甲方的贰级建造师作废,乙方应返还贰级建造师注册期内余下时间的已付的岗位津贴,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相同条件下,甲方保留优先注册乙方壹级建造师资格的权利。
三、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遇证书年检、继续教育培训等情况,甲方应提前3日以上通知乙方,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培训费)甲方负责全额报销。但甲方不负责支付因乙方误工等情况下的其他费用。如
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在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近期2寸彩色照片4张﹑1寸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从事不正当交易)。
五﹑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此类现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履约期岗位津贴总额的50%损失并解除协议。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不少于履约期岗位津贴总额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应妥善保管,如因协议丢失而引起的纠纷﹑费用由丢失方自行解决。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4.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篇四
2013年9月最新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表:
二级注册建筑师6-7万/3年{本月热门}缓慢上涨
一级注册结构师16-18万/3年{本月热门}缓慢上涨
二级注册结构师7-8万/3年{本月热门}比较稳定
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建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 二级建造师挂靠变更注册流程:
1、变更注册需要提供证书证件原件: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印章、学历证书、身份证、照片、职称证
2、变更资料包括: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在岗情况承诺书、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无在建工程等证明
3、变更注册需要原注册单位配合,必须得到原注册单位的理解和同意。
4、如果有其它证书注册包括B证、C证等,应先注销或同时办理变更
5、二级建造师的程序A 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由新接收单位做出当地劳动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PDF格式,数据不大于500K)。
B 建造师本人带上新单位劳动合同PDF格式的扫描件到原单位建造师管理系统里面申报、解聘、打印出变更资料并签字盖章。
C 将已盖好原注册单位章的变更资料送达新接收单位盖章。
D 把原注册单位和新接收单位已经签字盖章的变更资料带到原注册单位当地的地市级建管机关盖章。
E 将原注册单位、新接收单位和两地建筑管理机关盖好章的变更资料送达省建设厅完成变更手续。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如需了解更多挂靠事宜请联系王工电话:*** QQ;1220784498)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3.查看解聘合同或证明内容是否合格(解聘合同或证明需明确注明在原单位无在施或在建工程);4.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5.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即时办理。
(三)制证、制章申请人持签字材料到证书窗口打印防伪变更贴,并加盖证书专用章。证书变更即时办理。
5.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篇五
自2017年9月1日起,我省二级建造师均采取“无纸化”、“不见面”审批模式。企业需先申请开通“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账户,登录后在建造师模块下进行相应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
一、初始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身份证明;
(3)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4)学历证书;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7)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并
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见“江苏建设人才网”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3)公告过后进行证书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身份证明;(3)注册证书;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
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贴条领取方式,并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3)审批结束后进行贴条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二)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身份证明;(3)注册证书;
(4)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贴条领取方式,并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3)审批结束后进行贴条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三)姓名变更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身份证明;(3)注册证书;
(4)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并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3)审批结束后进行贴条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三、增项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2)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3)注册证书;
(4)《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5)逾期申请增项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贴条领取方式,并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见“江苏建设人才网”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3)公告过后进行贴条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四、重新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2)身份证明;
(3)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4)学历证书;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7)逾期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并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见“江苏建设人才网”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3)公告过后进行证书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五、注销注册
(一)注销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身份证明;(2)注册证书;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
(4)《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上报数据后将注册证书邮寄至指定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二级建造师窗口,联系电话:025-51868917、51868919)。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注册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二)专业注销(考取一建同专业时办理)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1)《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注销注册申请表》;(2)身份证明;
(3)一级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4)注册证书;
(5)《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专业注销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上报数据后将《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注销注册申请表》和证书邮寄至指定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二级建造师窗口,联系电话:025-51868917、51868919),并在系统中选取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方式。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注册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3)审批结束后进行证书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六、遗失补办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2)身份证明;(3)遗失声明;
(4)《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在系统中选取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方式。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3)审批结束后进行证书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七、证书换发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换发申请表》;
(2)《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证书换发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上报数据后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换发申请表》和证书邮寄至指定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二级建造师窗口,联系电话:025-51868917、51868919),在系统中选取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方式。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3)审批结束后进行证书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八、延续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1)《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2)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继续教育证明;(5)注册证书;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贴条领取方式,并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见“江苏建设人才网”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3)公告过后进行贴条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说明:
1.证书、贴条等领取方式选择自取的,请于系统内显示“已公
告(已审结)”后,通过以下方式办理:(1)办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一寸照片于窗口排队办理;(2)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一寸照片于窗口排队办理;(3)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身份证、委托书及一寸照片于窗口排队办理。
6.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篇六
二级建造师能不能跨省挂靠呢。答案是不可以。所谓跨省挂靠就是将自己的证书挂靠到其它省的单位,我举个例子,我现在有安徽二级建造师证书,我现在想挂靠到上海的单位或者浙江的单位,那么是不行的。
二级建造师注册是由所在省审批注册,各省有不同条件,所以不能跨省挂靠,其它证书的话都是由建设部审批,所以可以挂靠到其他省。
但是我国有三个省份是能够跨省注册的——新疆、西藏、江西,以上三个省份是可以跨省注册,但是证书必须为初始状态。
什么是初始状态证书?
初始状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意思是说,这本证书是刚考出来没有在任何地方注册过,也可以说以前注册过,但是注销了备案。
在建设厅网站注册
登陆自己所在省份的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①个人注册
点击“进入”——点击登陆窗口的下边的“执业师账号登记”——填写身份证号、邮箱、用户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建议用户名用《执业资格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即为建设部红印下的7位流水号)。
点击“进入”——在“用户登录”窗口,“类型”中选择“个人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登陆——点击左上方“基本资料”,完善基本信息——点击左上方“选择职业师类别”——点击右上方“点击选择职业师类别”——选择“一级建造师”。
在左上方“一级建造师”下面填写“注册信息、所属单位”填写完整后——点击“注册申报”——首次注册上报。这样就报到企业中了。(以上为工作人员高工(☏:*** qq:576428531)整理的二级建造师挂靠流程,更多挂靠问题可联系高工。)
②企业登陆,审核个人信息,并上报省级。
点击“进入”——在“用户登录”窗口,“类型”中选择“单位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登陆——左下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首次注册——审核该建造师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省级”。接下来就是准备材料,然后去省建设厅交钱办注册手续就好啦。
第三步:带好材料,去省建设厅办手续。
①需备材料: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1-3)两份(记住:必须带条形码
建造师聘用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劳动合同1份
另外,若考建造师证时用的企业名和现在注册用的企业名不是同一个企业,则需要原企业的解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再就是准备建设厅的手续费88元。
7.二级建造师预变更注册要求 篇七
接省建设厅通知,对新设立(未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二级建造师可以先预变更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是未取得资质的新建筑业企业;
二、企业在未取得资质前,二级建造师变更由调出和调入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跨市变更的,需由调出地县(市、区)和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可作为企业申报资质时建造师资料的依据,放入资质申请资料中。
四、预变更注册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一、二级建造师变更申请表(一式四份,网上申报系统生成)
2、已注册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附件材料(一式二份):
(1)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2)与原单位的解聘合同或其它离职证明;(3)新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明;(4)无在建工程及债权债务关系证明,该证明建造师本人签字原单位盖章确认;
(5)主管部门出具的《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初审意见表》(一式二份)。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同时进行,地市一级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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