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方案

2024-08-16

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方案(精选10篇)

1.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方案 篇一

XX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管好、护好我县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以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运输保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镇村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提高,覆盖县、镇(街道)、村(社区)的“路长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力争实现各镇(街道)都有“美丽农村路”,保持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县道、乡村道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6%、5%,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8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不低于83。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占比保持在96%以上。农村公路上的公交站(亭)、公交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到位。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落实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职尽责。制定出台“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路长制”,明确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做好部门统筹和政策引导。

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政策及农村公路发展指导意见,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财政局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县委编办牵头指导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部门、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县财政局加强资金统筹,筹集养护补助资金,完善资金补助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发展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支持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落实各镇(街道)管理养护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乡村道管养机构、工作职责和人员配置,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养护巡查工具,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运行。根据各镇(街道)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乡村道专管员数量,每名专管员负责的乡村道里程不超过50公里,乡村道里程不足50公里的镇(街道),至少配备一名乡村道专管员,做到乡村道管理养护全覆盖。(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激发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热情。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做好村道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推行养护信息公开,接受农民群众对养护管理的监督,将农民群众满意度纳入农村公路考评体系。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村道日常养护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优先为低收入户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县级、各镇(街道)财政事权,资金原则上由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确保所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县道日常养护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养护资金由县级财政负责筹集。乡村道日常养护资金由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筹集,县级财政实行补助。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2000元,其中省、市补助7100元,县配套49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6500元,其中省、市补助3400元,县配套2100元,镇(街道)配套1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4500元,其中省、市补助2200元,县配套1300元,镇(街道)配套1000元。县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不断加大管理养护力度,确保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和保洁、桥梁检查和定期检测、安防设施维护、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养护、应急处置、日常小修及设备维护等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到位。(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投入。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力争列入市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计划,争取市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地方的原“五小”养路费基数、2015年下划地方的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支出基数应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自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养护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县道养护工程计划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实施,县道养护工程资金除省、市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乡村道养护工程计划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乡村道养护工程资金除省、市、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街道)财政承担。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对照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和发展目标加大养护工程投入。(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县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补助资金或相关投资挂钩,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县财政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统筹使用好上级补助资金和其它各类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公共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参与养护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并将监督结果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审计局应每年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四)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在“汉丰道韵”农村公路品牌创建的基础上,实施品牌提升计划,深化“农村公路+”发展模式,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将一定比例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促进农村公路与地方经济、社会、生态、文明融合发展。支持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招投标等方式依法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有条件的镇(街道)推进乡村道日常养护市场化。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促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拓展农村公路养护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各种综合养护承包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引导符合市场属性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现代企业,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二)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

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及时完善,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照明、信号灯、警示标志、限速标志、限载标志、反光镜、减速装置、临水临崖道路护栏等设施,并优先安排完善农村客运线路和校车线路上的路段。全面完成农村公路桥梁限载标志设置工作,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安防工程的结合,在全县范围因地制宜应用主动发光标志等新技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挂钩。(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完善技术指导体系。

贯彻落实国、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科学指导养护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农村公路养护中的运用,推广水泥路面快速修补、“白改黑”、彩色路面、路面基层新材料、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广快速、简易、自动化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做好与省级农村公路“一网一平台”衔接,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公路智能化建设。(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

(四)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政策制度体系,贯彻落实《XX省农村公路条例》。加强农村公路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构建“县有综合执法员、镇(街道)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路产路权维护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各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完善人才培养吸引和激励保障制度,提高管理养护人员工作水平。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发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农村公路上的重要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超限运输动态检测监控设施。统筹城乡绿化、特色田园乡村、旅游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自然和谐。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全面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力争实现各镇(街道)都有“美丽农村路”。(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经济发展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同步部署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分析本地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因地制宜落实工作方案,于2021年12月底前,完善组织架构,出台镇级具体工作举措和配套制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快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结合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要求,围绕路长制、创新养护生产模式、信息化管理、美丽农村路、资金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信用评价机制等主题,有针对性的选取主题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并及时将试点工作过程中的先进做法和有效经验报省交通运输厅,力争将XX县经验向全省推广。

(三)强化政府督导考核。

县人民政府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财政补助等挂钩,充分发挥改革激励作用。并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管理养护工作目标,将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纳入镇(街道)管理考核体系,确保乡村道路况水平等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四)加大改革宣传力度。

紧紧围绕改革主要工作,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方案 篇二

关键词: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对策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村和城市物资流通的桥梁在计划经济时代曾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之后其发展却陷入困局,虽然后来历经了一系列的改革与政策扶持又重新焕发了活力,不过在供销合作社系统中的很多问题仍然存在,导致特别是县级及以下的基层社现在对自身的发展十分迷茫。金堂县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东北部,是“成都平原经济圈”内的重点发展县和成都市“特色产业发展区”。金堂县级供销合作社是全县21个乡镇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社,目前有社有企业5个,基层社6个,农资供应店有101家,主要是个体户经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拥有完整的供销合作体系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从金堂县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实际出发,重点探讨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的对策建议,从而为探索适合金堂县供销合作社的可行道路提供决策参考。

一、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协会建设,培养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

金堂县的农业发展虽然现在发展出现了很多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等,但都是以少数养种植大户或龙头企业把持,趋利性使得这些组织倾向凌驾于合作性及服务性,丧失合作社的优势。县级供销合作联社应该积极将他们纳入联社服务范围之内,引导他们组织进行带头作业,实行平等会员制度,实现组织联合发展。以供销合作社系统为他们开展综合的相关农业信息、种养技术及相关农资产品提供与销售渠道的开拓。同时推动基层社将分散的农民联合组织起来,以供销合作社系统为他们提供综合的农业信息、种养技术及农资产品并积极进行销售渠道的开拓。同时推动基层社将分散的农民联合组织起来,积极将金堂县极具发展潜力的蔬菜水果种植产业系统化。以三星镇来看,多数本地农户或者外来人员在自己承包的小块土地上进行经营,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生产和利润都很难保障,很多人也想开展规模化经营,但苦于没有企业(个人)来承包或带头组织的大家的“人”(组织或者个人)。在这个问题上,基层供销合作社在这一点上完全可以发挥自身的带头作用,积极与村委等合作及领办成立相关的农业合作社及农产品协会,开展为农服务。金堂县供销合作社在通过自己建立的渠道中开展进行宣传、销售活动,这样就更方便建立属于自己的产品品牌。

二、大力推进社有企业的现代化改造与发展,恢复社有企业的“造血”能力

金堂县供销合作社下属企业应该积极利用自身的现有资产进行合并经营或者引进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展社会化服务的相关产业,积极寻求创新发展之路。金堂供销合作社现有的日杂公司、针纺公司、回收公司、中农公司以及园区公司5个社有企业,从发展来看日杂公司转型专注从事烟花爆竹的配送销售,是积极寻求生存发展的典范。日杂公司积极在不断提高现有物流配送体系的同时要积极与其他日化产品公司合作,明确自己在生活物资的物流配送领域的目标。在未来能系统科学将金堂县的日常生活物流配送形成产业化,更好更快地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才是发展出路。回收公司开展工作必须依托政府规划,积极开展回收系统构建,同时要大力宣传资源回收的重要性并加强与其他资源再循环利用公司的合作,加强自身的资源回收处理能力。中农以及园区供销公司可以积极合作共同开展为农服务,从农资产品,例如种子、化肥、农药等建立直达人们手中的渠道,同时构建农业生产咨询、病虫害防治工作得服务系统,积极开展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针纺公司可以积极利用金堂大学城建设之际,引进资金积极转型,积极拓展下属企业转型做酒店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也可以创办旅社,开发金堂周边景区资源,开展农村旅游项目服务等。

三、积极推动农产品经纪人制度建设,发展健全完善的交易体系

目前,农村商品流通是按照“生产—流通—农业生产—流通—市场”这个流程在运行。农产品通过经纪人从产地到消费者餐桌,中间一般经过地头交易、产地批发市场交易、集散地交易市场、销地批发市场交易、销售终端等多个交易环节。流通环节多、成本高成为影响农产品销售成本的重要因素。金堂县的经纪人数量较多,但大多缺乏有效组织,并且多数都未获得经纪人资格证书,是直接进入市场开展购销活动的。市场化之初,经纪人为农产品生产流通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服务,提高了农产品的交易效率,对农产品流通有不可磨灭的作用。但随着市场化的发展,现在分散、单个、小规模的经营已经不能再适应竞争与风险放大的市场了,市场客观已经要求他们走向联合与合作。供销合作社应该在这一方面有所作为,供销合作社本来属于商品流通体系,通过自身在这方面的传统优势,利用各个加盟连锁的农资店、综合服务站,开展有组织的农民、农产品经纪人的对接。在产品的运输物流方面,供销合作社也应该大力发展改善并发展自己的仓储系统并且积极吸引有实力的经营公司参与加盟,大力疏通物流环节。供销合作社在组织建设这些设施系统时,要时刻明确自己的职能职责,仅作为第三方提供相应的引导和服务,决不能以领导和上级的身份来进行。作为第三部门,也作为合作组织的日常运营的管理,供销合作社是为社员及参与这提供便利,宣导及积极利用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措施支持农业相关发展,供销合作社只是大家一起合作共谋发展的平台。

四、理清供销合作社与专业合作联社的发展关系,力求实现共同发展

金堂县的专业合作社发展异常迅速,而且成立的家庭农场以及相关农业生产公司也不在少数,在这样的背景下谋求联合来适应市场竞争显得十分必要。2013年在农业局的引领下金堂成立了一个以六家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解决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规模小、产业链短、经营层次低、竞争能力弱等问题,这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合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供了一条新途径,供销合作社作为第三方部门对于这类组织应该大力引导及支持,积极尽到社会化服务的职能。以金堂县供销合作社现在的实力,下属的企业发展乏力,可以积极开展与这类新兴合作社的相关合作,提供场地物资,拓展合作业务均可。基层社的发展需大力秉持开放办社的原则,可以把基层社建立成现代的农民合作组织,即以现有资源,积极领办其他合作(联)社;也可以就基层社为契机开展与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的合作,以供销合作社资源作为基层社参与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的基石,积极开展合作。供销合作社必须大力构建区域化的为农组织发展,因为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走向联合已成大势所趋,政府的相关部门推动农业联合生产也在不断进行尝试,金堂县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的成立便是证明。但以政府各部门的尝试来构建一个可以集物资、生产、销售、流通及信息统一运作流通的系统是完全不现实的。所以金堂县供销合作社必须发挥自身的系统优势,积极吸引鼓励相关农业生产组织及为农服务机构参与到供销系统中来,以供销合作社的为平台,促进金堂县的农业生产组织化发展。

五、積极推进开放办社,加强与生产经营方的联系

开放办社是让供销合作社重新发挥作用的必经之路。金堂县拥有供销合作社系统保存较为完整,进行重新整合并积极吸收有合作社伙伴,并使之参与建设发展是极其必要的。供销合作社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来看,现在供销合作社基本定位在“第三部门”的理念,所以金堂县供销合作社也必须积极改变现有的固守资产的理念,必须从以现有资源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相关领域的思想来着手改进供销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由于我国供销合作社的独特性,基层社现在的发展必须积极的重塑自己的为农服务的形象,打破以前人们对供销合作社作为官方组织的认知最好的方式就是进行开放办社,积极吸纳农民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组织参与,并且让自己的资源及优势为社员服务。基层社的组织管理实现“去行政化”,走向民主化。金堂县现存基层社的组织运营大多数是以前县级社任命的,导致许多人认为供销合作社是属于政府部门。通过积极吸纳新的合作社成员,并以此为契机重新构建基层社的民主组织管理,让大家明白供销合作社是属于自己的组织,增强供销合作社的归属感,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供销合作社形成真正的为农服务。(作者单位:成都文理学院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孔祥智.供销合作社要整合资源才更能有所作为[J].中国合作经济,2014(7)

[2]徐钢军,胡新明.关于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问题的若干思考[J].中国合作经济,2010(7)

[3]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课题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三)[J].《农村经营管理,2004(11)

[4]朱智慧.基层供销社的现状及促进发展的对策[J].科技与企业,2014(8)

3.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方案 篇三

一、工作制度

1、坚持上班签到制度,全体工作人员每天上班都要由本人自觉签到,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有事有病向值班领导请假,出差办事提前向办公室讲明去向,任何人都不得请人代签或事后补签。上班15分钟后收回签到表,凡没有签到的一律视

同缺勤。办公室每月进行考勤通报,年终汇总,奖惩兑现。

2、执行请、消假制度。有事有病由本人写出请假条,1天以内由股长批准,2天以上值班领导批准,办公室凭假条登记,假满要及时消假。对不假而别和超假的视同旷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严禁无事到其它股室串岗闲聊,以免影响他人工作。上班时间禁止私自脱岗办私事,或打牌下棋,办公室不定期进行岗位检查,凡发现脱岗或打牌下棋现象,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4、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听从联社统一调配和安排,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联社整体工作,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不得拒绝,严禁讨价还价,相互推诿。对无特别情况不服从调配和安排的,要追究纪律责任,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停职停薪下岗。

5、坚持工作汇报制度。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独当一面地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遇突出问题、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同时,对各股室工作每个阶段汇报一次,包括工作进度、完成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下段打算等,要养成勤请示、多汇报的习惯。

6、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大局意识,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保质保量,尽职尽责,联社布置的各项任务都要想方设法抓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

7、加强团结。领导之间、领导与职工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多交心谈心,多沟通思想,求大同,存小异,严禁争吵打骂现象发生。

8、坚持勤政为公、文明行政。一是认真推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制定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责任制,与公务员奖励工资挂钩,年终考核兑现。二是不厌其烦地做好每一件事,工作满负荷,并且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三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不论份内份外,对来访人员都要热情接待,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主义,坚持信访首问制,坚决杜绝推诿、回避现象,凡因接待不周,解释不到,态度生硬而造成的上访事件,要追究首问者的责任。

二、奖惩

1、以公务员年终奖励工资为基数,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实行“二四四”制,即总分100分,中心工作占20%,本职工作占40%,联系点工作占40%。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满分,公务员一个月奖励工资全发,得分在95分以下的,每差1分,按分值扣减(即奖励工资÷100分得出分值),差多少分,扣多少分值。

2、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被评为本单位先进个人的,年终奖励100元;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奖150元;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奖200元;被评为省先进个人的奖250元;被评为国家级先进个人的奖500元。不重复计奖,以最高奖为准。

3、全年考勤为满勤的,年终奖励100元。对不执行签到制的,少签到一次扣工资5元。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旷工2天,停薪下岗;旷工3天以上,予以辞退。请假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取消当年公务员奖励工资。

4、对不坚守工作岗位擅自脱岗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的,一次罚款100元。

5、凡在公开场合发生吵嘴的要相互检讨,对骂人的一次罚款50元,打架的一次罚款200元,并给予纪律处分。

三、考核

1、县社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副主任李永忠同志担任,副主任陈能武、工会主席杜人伟同志任副组长,组成人员有人事股长张巍巍、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殷代翔、纪检监察室主任吴永礼、财会股长刘祖旭。

2、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围绕**县供销社岗位目标量化实施细则进行落实,按照《工作制度》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检查。

3、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即道德品质,能为工作能力、水平,勤指工作志度,绩为工作质量与效果。由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考评工作,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考核记录本》中。

4、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4.香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全 篇四

近年来,香格里拉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以加强管理,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机制为重点,不断拓宽视角,丰富管理内容,创新管理方法,着力拓展司法功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量刑规范化改革、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公开以及执行体制的探索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总体上说,香格里拉县的改革工作呈现出开局顺利、进展有序、成效初显的良好局面。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系列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及时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牵头和协办单位的落实工作。坚持司法公开制度,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实现“阳光执法”,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不断提升了全县政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和质量。做到深化审务、检务、警务制度改革,确保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和执行权。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更加注重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香格里拉县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中,出台了《关于构建

1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委员会,在县、乡两级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对接”的工作体系,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创新建立县际边界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交流合作、边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了边界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和交流协作工作机制,对协作区域内发生的适用人民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及时通报并组织力量进行调解。

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夯实基础创造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扎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认真研究各类矛盾纠纷的发展规律,动态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底数,做到调解优先,把矛盾化解放在第一位,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性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五位一体的化解矛盾机制。二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树立命案必破的理念,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打击赌博、诈骗、制假贩假等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对不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一律实行强制戒毒,加大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力度。三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

设。筑牢创造社会稳定工作第一防线。要切实加强乡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方案 篇五

*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一

坚持九个结合确保林农得实惠、林业大发展*村林权改革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在新的农业农村发展形势下,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扎实做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此次林权改革是继80年代初的分

山到户,90年代的四荒拍卖后在林业产业上一次规模更大、要求更高、更具实质意义的改革举措,也是继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次重大的改革。作为中国核桃产业大县,漾濞县人民群众对山林的依赖程度远远高于其它的地区。漾濞的山是真正的“金山银山”。在这样的前提下开展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每一点决策、每一点措施触及的都是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此次林权改革试点工作的参与者和实施者,我们县、镇驻高发村林权改革试点工作组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明晰林业产权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宗旨,按照州县的统一部署,扎实推动了高发村林权改革试点工作。

高发村位于平坡村以西的普映山下。全村总面积35473.4亩,林地23856.2亩。村民委员会下辖13个村民小组356户1575人。高发村海拔在1800米至2200米之间,林地广,适宜发展核桃产业,核桃产业已成为高发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支柱,村民对林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自工作组进村后,我们分为三个组在全村深入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以召开户长会议、入户宣讲、发放致全县林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做到全村林农户主100的知晓林改、参与林改。在宣传发动过程中,我们有目的地进行了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了高发村林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实施林权改革试点工作将遇到的困难。主要是:一是农户居住散聚不均,村民小组较多。二是大部分林农对林权改革持有怀疑态度,有等待、观望的心理。三是原有两山到户工作中四至界限表述模糊,四至界限交叉现象严重,且年代久远,难以具体指定山林界限。四是在林业三定中部分林地亩积与实际林地亩积不相吻合。五是群众对山林的依赖程度较高,拥有林地欲望较强。

针对上述问题,工作组在科学合理制定村民委员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各组林改办法的基础上,驻村工作组注重抓实九个结合,全面推进林权改革各项工作。

一、一村一案、一组一策与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守法相结合一村一案、一组一策是此次林改试点工作为适应基层农村实际情况所作出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在高发村林业产权改革试点工作中,工作组在摸清林情地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全村的改革试点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方案报批按照“两上两下”的要求,严格按照《土地法》、《森林法》和村规民约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高发村实际的实施方案,村组方案初步拟定后送县、镇林改办把关,提出修改意见,然后返回村、组继续补充完善,并召开村民大会,由三分之二以上户长表决通过后,再报镇政府审核,县领导组审批,经全村村民代表大会审议且通过,最终形成《高发村林改方案》。方案的制定严格按照各种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充分尊重民意,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到了百分之百的农户拥护。

在制定一组一策的工作方案过程中,工作组将各组成员科学合理地安排到各改革小组中,加强了对各小组的领导。在具体制定各组方案中,各小组组长一是把好方案的合法关,使方案达到既不违法,又能充分贯彻好各级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都能依法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把好公平关,有效避免了各村民小组在讨论、审议、表决实施方案过程中,借助宗族、民族、家族和地方势力,使少数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或打着“一组一策”的幌子无原则地划分林地的现象发生。杜绝了无山、无林农户的产生。充分体现了实施方案的公平、公正、公开与合法。

二、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与维护党在农村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相结合80年代所进行的两山到户改革中的山林四至界限表述不清,常常以“东至某某山、西至某某路、北至某个石头、南至某某家山林边”一类的方式进行表述,而且存在绘图粗糙、山林证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等问题。如今,当初标识的界限大部分已被人为或自然灾害破坏或挪位,为我们在尊重历史的基础上进行林改难度很大。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据的基础上做到与现实相结合。对目前四至界限尚未被破坏的山林地块给予优先划定,并坚持面积服从于历史四至,不管现有面积与原来登记的面积有多大出入,均按现有四至界限予以确权。对于目前四至界限已不存在的地块,我们要求原户主与与之有争议的农户出示相关证据。如请当初划定四至界限的老村干部指认或请村民小组70以上的农户户长予以确认,最终根据所提供证据,进行确权。

针对此次林改政策所提出的“均”山到户,工作组既坚持做到维护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严

肃性与延续性,又做到既不使原来开荒种树的农户利益受到伤害,又能体现出此次均山到户的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工作组经过反复研究,并通过广大林农表决后提出方案,即:按全组林地面积平均分摊到户的方式求出各户应享有的平均面积,然后先对现有面积达到或未达到平均面积的农户进行原有山林划定,并予以勾图确权。其次再对超过全组户均面积的开荒户和超出部分

进行划定。对开荒户超出户均数的部分,请相关专业人员对超出面积上的附着物进行估价,经当事双方协商同意补助差价后进行确权。另一方面,农户如不愿享有林地权,愿将林地权转让给开荒户或其他,经当事双方协商同意补助价格后,方可确权。

三、宣传工作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宣传工作是让林改政策家喻户晓的主要形势。在工作中,我们一是做好了常规的宣传工作;二是坚持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林改工作始终。即:在实施中,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矛盾纠纷,及时做好调解、协调的同时,将林改政策和《土地法》、《森林法》、村规民约宣传好、宣传透,让林农真正明白林改的目的和好处,使林农由原来对林改持消极态度,不愿林改向我要林改转变,由等待观望向积极参与转变。

四、找准突破口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在林改中,各项实施方案虽然都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户长会通过,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纠纷较多、矛盾较突出,还有很多农户不理解、不支持,更有甚者还持有怀疑态度,迟迟不愿参与到林改中来。对此,工作组深入调查分析,找准突破口,采取从易到难的办法,选取问题不多、纠纷较少、群众积极性高的村民小组进行试点中的试点,为各组全面推进作了表率,安了定心丸,大大降低了在全村全面进行林改的工作难度。

五、集体分配与个人调配相结合在高发村,因受群众小聚居大分散的居住格局的影响,常常会出现你家的山林在我家房前屋后,我家的山林在别家的房前屋后的现象,给农户管护好山林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另外,有的农户需要林地来发展畜牧业,而有的农户则需要荒地来发展核桃和其他经济林果。对此,工作组首先通过集体讨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荒地、林地进行均分到户。然后,给予一定时间,让有不同需求的农户之间相互进行协商。通过农户间协商议定后,工作组再对两家议定的结果进行确权,最大限度地照顾了农户的利益。

六、统筹兼顾与因地因人因组制宜相结合高发村13个村民小组各组与各组的实际情况不同。有的村村民整体素质高,群众基础好;有的村村民整体素质不高,群众思想不统一;有的村民小组问题多、纠纷多;有的村民小组问题少、纠纷少。因此,一是工作组在具体工作中不搞一刀切,根据各组的实际,深入广泛做好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等各项工作,并对出现的问题对症下药。二是在坚持既定方案的基础上,阶段工作交叉进行。

七、目测和实际丈量相结合因高发村群众对林地的依赖性强,户户都想拥有位于村子周围,土质肥沃,适宜发展核桃等经济林的林地、荒地,且拥有的欲望较强。所以,在具体分配中,我们采取了实地丈量与目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拥有欲望强烈的林地、荒地,进行了实地丈量分配;对于离村较远、不便于管理,也不便于实地丈量的林地,经征得群众同意,采取目测丈量的方式。

八、工作组总体推进与突出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相结合在实施林改试点工作中,高发村工作组13名成员分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全村13个村民小组进行林改宣传、方案制定、划地勾图等工作,做到了工作的整体推进。在分工的基础上,全组成员做到分工不分心,各块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工作组实行定期集中协商讨论的工作机制,在遇到突出困难、纠纷和问题时,全组成员集中力量,集中智慧进行处理,使林改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个困难和问题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不留隐患。避免了林改工作中“这边压下,那头撬起”的现象的发生。

九、着眼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此次林改工作将一定70年,时间跨度大。一经定下的林业产权将在长期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根据群众的意愿,划出1000亩林地作为村级公益林。公益林又分为水源林、护村林、集体公墓林地,使群众“眼前有耕地,有水源、有宅基地;今后也有耕地、也有水源,故后也有墓地”,确保了群众的长远利益。

6.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方案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我县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46号)、〘肇庆市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办法〙(肇府规〔2017〕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政府和企业在我县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适用于投资项目所涉及县级权限内的审批及委托中介机构服务有关事项。本办法所指的投资项目审批包括审核、审查、评审、核准、备案事项。

第三条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改革创新,科学制定改革措施,探索建立新型项目审批制度。

(二)门网运行,提高效率。完善“一门式一网式”运行机制,整合流程,规范标准,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三)公开透明,规范服务。公开审批条件、程序和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审批监督,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四)协调联动,强化监管。各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和落实改革配套措施,提速增效,加强对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第二章 创新审批方式

第四条 规范审批流程。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和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立项阶段审批协调工作;县规划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规划报建阶段的审批协调工作;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报建阶段的审批协调,以及竣工验收工作。涉及交通、公路、通信、电力、水利、水运等行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由各行业部门牵头参照本办法执行。各牵头部门负责与并联审批部门制定各阶段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并联审批流程图。

第五条 实行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理顺审批项目的前臵条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外,其他审批事项均实行“并联”办理,不互为前臵。在并联审批(审查)过程中,同一阶段某一审批(审查)事项的审批(审查)结果作为另一审批(审查)事项的申报材料时,申请人可暂不提交,相关部门应予受理,同步审查。审批(审查)前或审批(审查)过程中,需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和解决的事项,由牵头部门或项目申请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形式协调解决。

第六条 实行联合审查。项目审批各阶段中的各类技术性审查,由项目单位同时申报各类审查资料,由牵头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联合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各审批部门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再分别组织专项技术审查。投资项目根据所属行业不同,分别由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行业部门制定具体审查实施细则,落实联合审查制度。

第七条 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项目节能评审、方案论证、概算审核、造价审核、质检、验收等技术性审查工作,具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可与行政审批相分离的,由行政审批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由行政审批单位进行审查或必须委托指定部门、机构等进行审查的除外),审查费用由审批单位承担;由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的,审查费用由项目单位承担。

第八条 推进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网上统一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实体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将投资项目申办受理向平台和窗口集中。各阶段牵头部门会同并联审批部门确定本阶段并联审批事项告知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根据县编委办等部门梳理建立的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集中受理各个阶段申请材料,对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备的,县行政服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分送相关部门审核,部门在接收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需要补齐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县行政服务中心需补齐的资料内容,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告知项目申请人。部门逾期不告知的,申请材料签收之日即为受理日,需补齐材料的,受理时间以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日期为准。受理后,正式启动该阶段的并联审批程序,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督促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限内同步开展并联审批,并出具审批结果或意见。

第三章 优化审批流程

第九条 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实行投资项目审批清单管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审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有关部门,要公布本部门审批清单,严格按清单履职尽责。健全审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加大整合力度,由同一部门实行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要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第十条 精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一)立项审批基准线:

1.财政性资金(含列入“收支两条线”资金)、各类扶贫开发资金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未达到50万元的零星工程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不包括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落实资金后组织实施建设,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有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的书面实施建设情况反馈给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共同备案;

2.5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一般基建项目由县发改局审批; 3.财政资金投入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3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的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审定;

4.财政资金投入3000万元以上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程序报县委常委扩大(县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定。

(二)政府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依照程序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

(三)政府投资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一般基建项目由县发改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各项投资费用均需达到概算深度),不再审批项目概算。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向县发改局提出概算审批申请,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查后,由县发改局审批。

(五)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将工程结算材料自行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后送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备案,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每年不少于10%的项目进行技术性抽查。

第十一条 简化环评审批。在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所在区域相关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噪声废气扰民、没有明显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影响的建设项目按分类管理名录及规划环评要求简化环评手续;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告知性备案。

第十二条 提前介入质量安全监督。对部分具备一定施工条件,已落实工程安全措施,暂未能完善相关报建手续的省、市、县重点工程,凭政府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质量安全监督可提前介入。

第十三条 缩小用地预审范围。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手续。

第十四条 缩短审批时限。各审批部门依据〘XX县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企业投资类)〙和〘XX县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政府投资类)〙的程序规定,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一)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为30个工作日,其中:立项6个工作日、规划报建22个工作日、施工报建2个工作日。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为38个工作日,其中:立项7个工作日、规划报建28个工作日、施工报建2个工作日。

(三)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时限均为5个工作日。

第四章 加强规范管理

第十五条 明确各类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项目审批部门及标准制定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充分吸纳社会公众意见,细化并发布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建设规范、技术标准。

第十六条 推进审批标准化服务。涉及投资项目相关审批部门根据“一门式一网式”要求制定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和操作方法等标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 开展审批前期辅导。在各审批阶段设臵前期报批辅导环节,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该阶段涉及的审批部门是开展前期辅导的主体。涉及需要建设单位提前开展的工作,如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完成各类专项评估,完成招投标程序等前期工作,依建设单位意愿,在各阶段牵头部门的指导下,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前期辅导、提前介入,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覆盖全流程。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制订审批事项清单和具体实施细则,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相关部门配合。

第十八条 完善投资项目监管体系。按照“宽入严管”的原则,政府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加强日常检查,对违反规划、产业政策、建设规范、行业标准等规定的项目,予以查处并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推行中介超市服务模式,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升中介服务水平,降低收费标准,压缩办理时限,优化服务质量。

第五章 加强统筹协调

第二十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县领导任组长,县编办主任、县发改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科工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规划服务中心、县法制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县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改革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由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涉及投资审批相关单位要把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单位根据本试行办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第二十一条 加强统筹推进。对具备条件的事项从本办法公布后马上实施;对目前不具备条件的,相关单位要抓紧制定办事指南、操作方法、实施方案;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要与并联审批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并联审批流程图;行业部门要制定技术性审查实施细则,落实联合审查制度,确保本办法全方位落实。

第二十二条 加强上下联动。各职能部门加强与市对口部门项目审批工作的沟通联系,确保相关审批工作按本办法要求落实。

第六章 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县直各职能部门要将审批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本单位行政效能监察范围,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完成审批任务。县监察局对各部门落实审批改革效能监察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效能监察不到位的问题以及发现的违规、超时审批等行为进行问责。

第二十四条 加强检查评估。县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审批改革检查评估制度,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定期检查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将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强化检查评估结果的运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列审批时限是指审批办文时间(工作日),不包括补齐材料、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公示、招挂拍公告、听证以及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及有关委员会、小组等)审定时限等。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XX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7.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方案 篇七

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试点工作总结2007-12-07 18:48:29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试点工作总结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试点工作总结(2)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试点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巩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进一步深化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州文产办的指导下,我县于2003年9月份开始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

产业发展试点工作,如期完成了调研、方案制定等各项工作,改革和发展工作健康发展。现将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为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打下了基础县委、县人民政府认识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产业是新时期思想文化工作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明确了先进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要求我们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这项工作,就是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探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

十六大精神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高度,从巩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意义,充分把握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为全面推进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试点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2003年9月,全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动员大会结束后,县委、政府相关领导听取了汇报,召开县委常委会结合我县实际进行安排部署。今年6月,全省文化产业高研班结束后,结合全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省文化产业高级研修班精神,一是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于6月中旬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文化产业高研班精神;二是在我县开展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培训上作了传达学习;三是向宣传意识形态口的副科以上领导作了传

达学习。充分发挥县内媒体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产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产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做法,积极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省州文产办的有关精神,经县委研究,及时成立了##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副县长担任,组员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等25个单位、部门领导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领导组对整个工作作了系统的安排部署,保证了整个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前期工作方法形式多样,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供了保障##拥有积淀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是“中国核桃之乡”,有丰富的自然资源,风情浓郁的民族文化资源,独特的旅游资源。##被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调研组从了解##丰富 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入手开展工作。

(一)抓调研,摸家底。为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这项工作抓得有的放矢,县文产办根据领导组的安排,从宣传、文体、教育、旅游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调研组,深入到乡镇、部门进行调研,形成了真实、详细、有份量的《##县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随后又形成了《核桃产业与旅游文化开发》、《石门关生态旅游开发》两篇调研报告。这三篇调研报告为起草《实施方案》打下了基础。

(二)方案结合县情,有可操作性。在三个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形成了《实施方案》,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后,报州文产办得到批复。整个方案的实质核心内容是:围绕两大优势,即:一是围绕我县是”中国核桃之乡”的核桃文化优势。用好“中国核桃之乡”金字招牌,注入新的文化内涵,赋予时代特征,充分挖掘和提升核桃文化,大力弘扬核桃文化,以文化力推动经济力。二是以石门关为重点的自

然风光和生态旅游文化,一方面发展以特色旅游为平台的文化,另一方面依托我县独具特色的名胜古迹、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增强吸引力,带动全县文化产业的发展。坚持五个原则。即:一是坚持政治属性和经济属性相统一的原则;二是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发展文化产业与发展旅游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五是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的原则。抓好三大主导产业和一项改革,即:抓好核桃文化产业、是抓好旅游文化产业、抓好广播电视产业和抓好教育改革。

四、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县文产办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文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州文产办的指导及县级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省第七

8.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方案 篇八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今年5-7月,全县公开选拔了300名科级后备干部。7-8月份,结合选拔结果,对公选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程度高的47名干部予以提拔使用,使后备干部的选拔和科级干部的选用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成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胆选贤任能,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改“领导点将”为“比武选将”的一次成功实践,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干部勤学上进、干事创业的热情,有效地巩固了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

一、初步成效

1、提高了选人透明度,扩大了群众的“四权”。在整个公选过程中,对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实施方案、知识测试成绩、选拔结果等方面的情况,通过电视宣传、张贴公告、下发文件、书面反馈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后备干部选拔条件公开,选拔结果群众公认,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效地解决了传统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中存在的推荐范围狭窄、透明度不高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后备干部工作的民主程度。

2、拓宽了选人视野,进一步优化了后备干部队伍结构。这次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不仅面向党政群机关,而且面向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使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都能公开竞争,变“闭门相马”为“开门赛马”,使一大批年纪较轻、能力较强、素质较好的“陌生面孔”脱颖而出。经过公开选拔,全县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趋于年轻化,整体学历进一步提高,女干部、党外干部比例明显改善。全县经公开选拔产生的300名后备干部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占54.33%;大专以上文化的占92.67%;妇女干部、非党干部占13%。

3、增强了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公开选拔对后备干部各方面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激发了干部的学习热情,增强了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促使干部把精力集中到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上来。同时,通过每三年重新考试调整,建立了后备干部队伍优胜汰劣、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了后备干部人才库始终充满活力。

4、激发了干部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开拓创新、努力工作的良好氛围。公开选拔规定要把知识测试与民主推荐、党委推荐、组织考察有机结合起来,不搞一考定终身,考试以后,还要经过民主推荐、党委把关、组织考察和组织决定等环节。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把公平竞争机制引入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了干部工作由封闭向公开的转化,有效规范了干部任用中的推荐提名权,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了干部选拔任用上的随意性,从而使干部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明显增强,“有为才能有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导向进一步确立,全县干部想事谋事、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高涨。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深入宣传动员。把公选科级后备干部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成立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责任,抽调精干人力,为公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为确保参选对象的广泛性,在深入宣传动员,积极创造参选良好氛围的同时,明确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党政群机关单位的干部,没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名参加公开选拔考试。由于组织、宣传工作到位,全县参加公开选拔的人数达到823人,占到了符合报考条件干部总数的97.3 %。

2、制定方案,规范选拔程序。公选领导小组在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方案,将公开选拔工作具体分为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知识测试、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研究确定、管理使用八个步骤。在具体实施中,每个环节又分别制订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要求,做到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精心安排,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结合全县干部队伍现状,把参选人员按正、副科级两个层次和乡镇、县直党政群、事业单位三个类别,分类确定入围人员比例,规定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占一定比例,提高了后备干部选拔的科学性。

3、明确条件,严格资格审查。在对参选人员从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的同时,按照有利于大范围发现和遴选人才的原则,对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个优秀等次或近三年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干部,事业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放宽报考年龄和学历条件,拓宽了选人范围。在资格审查时,采取单位党组织审查、公选办复查、公选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严把关口,有109名同志因放宽了报考条件得以参考,有45名同志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

4、严肃纪律,周密组织考试。先后制定了笔试规程、监考人员守则、考场规则等制度和办法,对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实行封闭运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在考试题型上,着重考察干部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活题”比重,把测试的导向定位在靠基本功底、综合能力的竞争上,靠实践锻炼、经验积累的竞争上。

5、注重公认,民主推荐考察。公选办抽调干部,分类别、分行业对考试入围人员采用差额推荐的办法,组织民主推荐,明确规定推荐名额不超过考试入围人数的2/3,推荐票达不到1/3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对人数较少单位入选的人员,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集中按系统进行二次推荐,尽可能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提高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群众公认度。民主推荐结束后,各乡镇、各单位依据知识测试成绩、民主推荐情况、干部现实表现和班子结构 要求,按照近期、中期和远期后备人选分别不能超过1/3的比例,集体研究表决,以正式文件上报组织推荐意见。在此基础上,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分析,逐人做出评价,形成考察情况报告、个人考察材料,提高了选拔结果的准确性。

6、层层把关,严格审定人选。公选办按照知识测试成绩占40%、民主推荐结果占30%、组织推荐结果占20%、考察结果占1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分报考类别、层次将参选干部排出名次,并按公选方案确定的选拔比例,提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经公选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函征求纪律监察部门的意见,最后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对审定后的后备干部通过电视、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列为科级后备干部,由县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向乡镇、单位进行反馈,并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经审定,全县公选后备干部共300名,其中:按报考级别分为正科后备干部100人,副科后备干部200人;按报考类别分为党政群类后备干部135人,事业类后备干部90人,乡镇类后备干部75人。

7、备用结合,严格管理使用。对进入后备人才库的干部,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宏观管理,各级党组织分级负责,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每三年集中考试调整一次。县委组织部和单位党组织制定了后备干部培养计划,采取集中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加强管理和监督。县委规定,今后提拔使用干部,除特殊岗位外,一般从后备干部中选拔,本单位后备干部中没有合适人选的,从全县各类别后备干部中择优交流使用;补充县直党政群机关缺编工作人员时,结合岗位要求,直接从后备干部符合条件的人选当中考察选调。公选工作结束后,根据公选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县委常委会研究,从后备干部队伍中择优新提拔任职副科干部31人,正科干部16人,平级交流重用26人,并先后从乡镇、县直单位选调11人到党政综合部门工作,使后备人才库真 正成为干部选拔的主渠道,做到备用结合,备而有用。

三、几点启示

1、必须统一思想,明确认识,为选拔工作提供思想基础。公开选拔后备干部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和政治保证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也还存在个别单位领导不重视,不能积极鼓励支持干部报名参与公开选拔;个别干部主观认识不够,怕考不好丢面子,或认为是走过场等错误认识。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为公选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条件,努力使更多的干部群众投身和支持这一改革,推动公开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继续朝着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2、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扩大选拔工作的民主程度和公开程度。公开选拔后备干部要尽可能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坚持用一把尺子去检验、衡量和挑选,使所有竞争者都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平等地享有参与选拔和被选拔的权力,保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实现能者上、优者上。只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才能克服以往选拔后备干部中存在的神秘化、封闭化等问题,走出 “了解的不合适,合适的难找到”的窘境,实现不拘一格选人才,形成人才涌现、群贤毕集的局面,使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必须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统一,实现选拔工作中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的有机结合。在选拔过程上,既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部门具体组织,同时,又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群众公认,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置于群众严格监督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组织的要求与群众意愿得到充分交换和沟通、互相补充和矫正,使选上来的后备干部,既符合组织要求,又使群众满意,保证选人的准确性和成功率。

4,必须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保证选拔工作的科 学化。大量发现人才和准确识别人才,是后备干部选拔工作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不断提高选拔工作的科学化程度,既要坚持从质的方面作定性的考核评价,侧重了解干部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廉政勤政及主要优缺点等全面情况;又要注重从量的方面作科学检测,对干部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水平等必备素质进行考试检验。只有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对一个干部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价和判别,确保选拔工作的科学性。

5、必须规范操作程序、合理设置标准,提高选拔工作的质量。公选后备干部工作量大面广,程序的制定和每一轮入围标准的设置十分重要。结合本县实践,在程序的制定上,坚持笔试、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等环节,才能全面掌握报考者的素养水平和群众的意愿,确保正确地选人用人。在入围标准的设置上,报考资格应在明确学历、工龄、任职年限等量化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干部考核、奖励情况,适度放宽,让更多的优秀人才积极参与竞争;笔试环节上,积分比例应不能超过40%,淘汰率应适当降低,以防止一些日常工作繁忙,在单位内起骨干作用的同志,与一些平时工作相对空闲的同志相比,由于准备不够充分,理论积累较少,而过早被淘汰的现象;民主推荐环节上,积分比例和淘汰率应适当提高,以确保选拔结果得到群众的公认;组织推荐环节上,近期使用人选应不能超过1/3,以确保后备干部的质量。

9.县供销社重点工作计划 篇九

二、农资配送实行强强联合,建成新的配送平台,在农资配送网络的经营模式上有新突破。依托县联社独资的`“新合农资配送中心”与“山西省农资集团公司新绛站”实行强强联合,探索新的合作经营模式。新的联合体选址临夏线南平原村附近,新租办公和农资储备库区共16亩。届时把我县农资供应的经营品种、经营模式、配送网络都将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三、做强做大“XX县博大农产品有限公司”。通过与三个产地市场、三个生产基地、十个专业合作社合作,形成“公司+基地+市场+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体系。利用产地批发市场、精品菜经营部和礼品菜配送中心三个窗口,将XX县无公害蔬菜销往城镇普通居民、学校、超市和高档宾馆。

四、对阳王棉油厂进行全面改造,建成商住两用的城镇中心村。通过规划设计、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三个步骤,将闲置多年的阳王棉油厂建成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村市场经济需要的中心场所,北边为六栋六层单元楼,南边为高标准集贸市场,力争在年工期过半。

推进措施:

一是成立重点工作推进领导组,由一把手挂帅,各分管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单位具体实施,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期限,与考核挂勾,与奖惩挂勾。

二是每月召开重点工作推进汇报会,由分管主任就重点工作的实施进度、存在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向主任办公会汇报,并集思广益,拿出解决具体问题的意见。

10.县供销社深化改革方案 篇十

各镇(街、区)教办、市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机制的建立,促进师资均衡配臵,按照寿光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寿教字[2015]99号)及国家、省、潍坊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人、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臵、科学规范、自主用人的原则;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人事相宜、事职相符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平等自愿、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深化改革的内容

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县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臵、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的新机制,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竞聘、交流轮岗制度。

三、人员范围和条件

全市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含2016年新招聘教师),按支教交流、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的顺序,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2016年乡村学校新补充教师在城区优质学校顶岗实习一年后回签约乡村学校竞聘。

(一)竞聘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教师应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服务期未满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暂不作要求)。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通过跨校竞聘进行交流轮岗。

(二)直接聘用人员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已在教育局请假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后可直接聘用。

(三)支教人员条件:

1.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年龄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寿光市级及以上业务称号,且年度考核成绩位次列所在学校前二分之一以内。特别优秀的(具有潍坊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最大不超过48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情况下,具有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市属普通高中教师到渤海实验学校支教:支教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条件同上。根据工作需要,镇(街、区)驻地学校也可参照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条件选派教师到偏远农村学校支教。普通高中、镇(街、区)驻地学校选派支教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教职工总数的2%,支教教师纳入5%的跨校竞聘比例。

校长、副校长的聘任、交流由教育局按规定程序组织,鼓励教育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参与交流、支教。

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特殊教育学校、文正教育集团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按岗位竞聘的有关要求搞好校内竞聘。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岗位分配

市教育局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及2016-2017学年度在校生情况进行调研,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根据在校生数和班数、学校类别、地理位臵、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具体分配各单位聘用指标。

(二)岗位设臵

各学校根据本方案和教育局分配的岗位聘用指标,制定学校具体实施方案和岗位设臵方案,镇(街、区)学校的实施方案由镇(街、区)教办统一制定。学校岗位设臵应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 1

位设臵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岗位设臵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设臵比例(高中不超15%,初中不超12%,小学不超9%),并有效解决教职工的学科归位问题。

设臵岗位时,要为临近退休、患重大疾病、请产假等不参与交流轮岗的人员设臵适当的直聘岗位,降低岗位工作标准,相应低定岗位工作量,供他们选择或竞聘;同时,设臵不少于5%岗位用于流动教师跨校竞聘。流出教师人数超过教职工总数5%的超编学校,不再设臵跨校竞聘岗位。通过岗位设臵、交流轮岗等措施,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设岗比例上限的,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高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30%、初中22%、小学12%;中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50%、初中50%、小学45%)。

各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岗位设臵方案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85%以上教师通过后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和岗位设臵方案表决未达到85%同意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修订表决,直至通过为止。

(三)个人申请

各类符合条件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向学校提交直接聘用申请、支教申请、校内竞聘申请和跨校竞聘申请,填写《寿光市教职工竞聘登记表》。申请支教和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盖章。2016年乡村学校新补充教师直接向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岗位竞聘申请。

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学校有权按拒聘或落聘情况处理。

(四)开展竞聘

1、支教竞聘。市教育局在距城区和镇(街、区)驻地较远或缺编、老龄化严重及条件相对艰苦的中小学校设臵部分支教岗位,按照城区学校教职工师资情况分配支教限额,依据个人申请、任教学科及资格条件确定支教人员及其支教学校。

2、直接聘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因产假或重大疾病(已在教育局请假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臵的直聘岗位,经学校和教育局同意并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空臵的直聘岗位可调整为竞聘岗位。

3、校内竞聘。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竞聘方案规定的程序,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逐级进行双向选择,自由竞聘。

中层干部由校长按规定程序聘任。教职工的竞聘以级部或部门为主,既要注重绩效考核成绩,又要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不能单纯依据民主评议结果。教学岗位首先聘用现任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获得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能手层次较高、数量较多的教师以及在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必要时也可通过说课、试讲、答辩等形式确定聘用人员。学校财务人员(含生活管理员)实行聘期制,在同一个岗位任满一个聘期的必须进行工作岗位调整。

部门和教职工较多的学校可组织多轮双向选择,首轮竞聘建议不超过岗位总数的60%,要及时公布岗位聘任信息并协调级部和教研组,做到级部、学科间相对均衡。二轮竞聘时,要优先组织没有竞聘到岗位的2015年交流轮岗教师、三区支教教师及服务期未满的新任教师的竞聘。

各单位首先要完成规定的校内岗位竞聘任务,未完成的须从申请跨校竞聘人员中按需聘用。已确定支教岗位人员不得再参与校内竞聘。

4、跨校竞聘。学校校内竞聘落聘人员和主动申请跨校竞聘人员,根据全市流动教师岗位设臵,分批次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跨校岗位竞聘。跨校竞聘由各市属学校、镇(街、区)教办聘用工作组织按各自制定的竞聘方案组织实施。跨校竞聘分三轮进行。首轮跨校竞聘分别在市属、本镇(街、区)同学段学校间进行;然后在市属、本镇(街、区)不同学段学校间进行,重点是初中超编教师向缺编小学流动;最后组织全市范围内跨校竞聘。未完成校内岗位竞聘任务、校内竞聘岗位有空岗不聘而申请跨校竞聘的,须经教育局同意,并只能参加最后一轮竞聘。

各单位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臵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在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情况下,应优先聘用原任教学段较高或相同的教师,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年龄较大的教职工;幼儿园教师岗位首先聘用具备幼儿教师资格人员;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

2016年乡村学校新补充教师按照双向选择和行政指派的方式确定顶岗实习学校。双选不成、无

需求计划学科等情况而无法确定实习单位的,由市教育局指定顶岗实习学校。

学校间借调交流人员自愿申请参加原学校或借入学校一方的校内竞聘。校内竞聘已聘用人员、支教人员不得再参与跨校竞聘。校内竞聘落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再参与本校流动岗位的竞聘。

(五)签订合同

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结合本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所有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应于每年9月1日前完成,按新聘用岗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六)妥善化解待岗人员

经过多轮竞聘仍未上岗教职工由镇(街、区)教办或市属学校对其进行待岗培训,培训期满1个月,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予以妥善安排;培训不合格的继续待岗,待岗期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资金的分配,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再享受评优树先、评聘高一级职称等待遇;未聘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再享受正常增加薪级待遇等。培训期满12个月,经考核仍不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解聘。待岗期间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相关激励约束政策。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在评先树优、乡镇工作补贴以及支教年限的认定等方面仍按寿教字[2015]107号文件规定执行。支教教师的考核由接收单位管理考核,按支教教师人数8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其中50%的人员占用原单位考核优秀指标,30%的人员占用支教单位考核优秀指标。职称评聘加分由各派出单位根据支教教师的师德表现、支教单位工作鉴定、年度考核等次及支教单位距城区距离等情况适当加分。支教教师在合同期内不得申请再次与其他单位交流。

(二)科学核定岗位工作量标准。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要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和办法,进一步提高课时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

(三)严格交流轮岗管理。支教交流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支教交流聘用期满的教师可参加自由竞聘,支教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在支教学校或回原学校直接聘用工作岗位。支教期间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派出单位负责教师的职称(职务)评聘、岗位等级竞聘、工资发放等,接收单位负责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生活安排、日常考勤、工作考核、评先树优等工作。到乡村学校支教的城区学校教师在乡村学校评聘中、高级职称的,任满一个新的聘期(一般不少于3年)后,方可参加其他学校岗位竞聘。未满交流(支教)聘期的,原学校或其他学校不予聘任。对未能落实聘用岗位又不服从教育局调整岗位的,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减人手续,杜绝发生“吃空饷”等违规违纪问题。

(四)加强周转宿舍建设。切实改善农村新招聘教师和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教师宿舍,做到水电暖、降温设施齐全。临时不具备一厨一卫条件的,要建设较方便的公用厨房、洗浴室和厕所。有条件的单位要配备冰箱、洗衣机等生活设施。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情况,须与岗位需求信息一并公布,供教师竞聘时选择。

六、日程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4月至7月,深入学校调研,组织干部教师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师生摸底统计的数据分析,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核定各学校的岗位指标,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召开动员会议。8月上旬,召开全市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单位召开动员会议,并根据分配的指标制定岗位设臵方案和岗位竞聘方案,并报教育局批准实施。

(三)组织竞聘交流。8月上旬至8月底,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日程开展校内直聘、支教竞聘、跨校竞聘,完成人员调整。相关材料报教育局备案。

(四)办理相关手续。9月份做好流动人员编制、工资关系转移和职称待遇的落实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的领

导与管理。教育局成立“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工作的推进实施。各单位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优秀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 “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为7-9人(单数),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争议调解小组,负责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原则上由工会委员和教代会主席团成员组成,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重复。

(二)加强宣传,周密部署。深入推进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是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我市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要教育引导教师消除思想顾虑,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工作方案。同时,要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和环境,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三)坚持原则,加强考核。在岗位竞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以人为本,坚决杜绝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漏报、瞒报、虚报应交流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阻挠交流教师的调动、任职、聘用聘任手续的办理。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拒不执行竞聘交流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公示制度,学校岗位设臵方案、竞聘方案、竞聘结果等必须在单位醒目位臵进行公示。将教师竞聘交流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对各单位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体系,加强过程督查,并把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日程安排表 2.学校岗位分配及跨校竞聘岗位设臵情况一览表 3.学校教职工岗位设臵方案(模板)4.2016年支教岗位设臵一览表

5.2016年乡村学校新补充教师顶岗实习分配一览表 6.学校跨校竞聘岗位设臵情况一览表 7.学校教职工岗位设臵情况统计表 8.寿光市教职工竞聘登记表

9.2016年跨校竞聘(支教)教师统计表 10.学校教职工聘用岗位变动情况一览表 11.教职工岗位聘用花名册 12.待岗教职工统计表

上一篇:未来的环保汽车想象作文下一篇:小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