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3篇)
1.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一
2010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朝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区教委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我委本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制度机构健全,人员落实
为履行好法律付予的职能,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我委制定了《区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区教委主任为组长,区教育纪工委书记、区教委副主任、及区教育纪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教委教育科,对教育行政执法进行统一组织和实施。
为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我委还组织相关科室人员9人积极参加了区政府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
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育人的意识增强
我委特别是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都高度重视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虽然有的法律法规不知反复学习了很多次,但为了保证教育行政执法不出偏差,学习仍十分认真。同时,以教育法制理论
考试为契机,深入钻研法制理论知识,考出了较好的成绩。在工作中,加强了教育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制度、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教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执法的规范性。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讲究程序,坚持原则,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比如针对民办幼儿园非法办园的难点问题,区教委会同物价、卫生、消防、街镇等部门多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向非法办园的幼儿园宣传我区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对不达标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促使非法幼儿园按照合法程序举办合格幼儿园,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要求的非法幼儿园坚决取缔,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行政执法工作符合要求
我委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主体明确,责任明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规范的执法程序执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科室和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委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经过严格认真的清理和归类,目前,我委对民办教育行政许可的行政执法依据共3部,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行政征收项目共0项,行政处罚项目共1项,行政强制项目共0项,行政裁决项目共0项,行政给付项目共0项,行政确认项目共1项,行政执法文书1份,行政执
法人员共9名。
四、问题及改进
我委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态度十分鲜明,不管是违法还是违规,都要进行认真查处。所以,处理事件都做到了及时、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依职权解决问题时,没有存在推诿、拖拉、越权处罚、重复处罚,行政不作为等情况。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的问题。
当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还任重而道远,一些薄弱环节还有待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的管理,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
2.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二
关键词:报告,环境,行政,作用
1 引言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 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环境监测报告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属实, 可以作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作为环境行政执法证据的环境监测数据应属于鉴定结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数据, 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环境的依据, 具有执法监督和仲裁的法律效力。
2 环境监测报告的概念和特点
环境监测报告是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照法定程序针对某些特定的环境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结论性书面意见。作为处罚证据的监测报告, 出具监测报告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必须有CMA标志和监测字号。监测报告应当载明监测的项目、依据, 使用的科技手段、执行的标准等事项, 其采样、监测方法, 审核、签发等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并有分析、审核、签发人员签名和监测部门的盖章。
环境监测报告的专业性:只有经过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才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属实后才可以作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经过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监测机构的监测工作程序、质量管理、监测分析方法、监测人员都是经过专家和认可委、计量认证部门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的, 其出具的报告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实践中有许多其他部门和个人送样品到环境监测部门来检测, 送检样不能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监测部门可以拒绝接受委托或问清样品来源, 监测报告中说明只对来样负责。环保部指示各级环保部门, 要建立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现场监测工作由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执法机构共同开展。环境执法机构人员负责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 将采样过程记入现场检查 (勘察) 笔录, 并要求排污单位当事人确认。采集的样品应当交被调查人员核对, 如有遗漏或者差错, 可以补充或改正, 在被调查人确认证据没有错误后, 应当签名或盖章。这就说明了监测过程须由专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其他人员不具备现场监测采样的资质。
环境监测报告的法定强制性: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环境监测是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定职责。原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环发[1999]246号) 、《关于加强环境质量分析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4]60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1]197号) 等行政规章规定, 环境监测机构在履行监督性监测职能时出具的监测报告具有法定强制性。环境执法机构应在收到污染源排放异常数据5d内开展初步审查, 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情况足以认定违法事实的, 应补充立案,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只有监测报告数据超标, 缺乏其他证据材料的, 应予以立案, 组织调查取证。
环境监测报告的客观性:环境监测是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在现有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得出的监测报告具有客观性。监测报告是环境监测成果的集中体现, 是通过现场调查、布点采样分析、实验室分析得出结论, 按照相关环境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 出具的监测报告具有客观性。在监测工作中要求我们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制, 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加强质控措施, 保证监测报告的客观性。
3 环境监测报告在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环境监测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制作和审核环境监测报告, 应当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做到以下几点。
3.1 注重监测数据的合法性
监测报告作为证据是否具有效力, 关键是监测资质、监测程序、监测结论是否合法, 监测资质的合法性体现在是否经过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监测程序的合法性体现在监测主体、监测方法、监测能力的合法性。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监测必须两人以上, 衡量采样是否合法有效的根本尺度是看采样是否符合环境方法标准。监测方法使用能力认证验证的方法, 监测能力不能超出认证的能力范围, 超出能力范围的可以分包给有监测能力的部门监测;监测结论是否合法体现在分析、审核、签发人员签名和监测部门的盖章, 是否有CMA标志和监测字号。
环境监测人员每次到现场采样时都必须书写现场监测采样记录, 明确注明采样地点、时间和采样人员;引用自动监测数据的需调取企业的数据有效性审核材料以及比对监测、质控样考核情况, 不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作为证据使用的, 须由提供的单位在原件或复印件上签字或盖章, 如为复印件还应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 以证明证据来源或进行确认。注意及时收集保存好照片等视听资料, 体现监测的真实性。
某市环保局诉三农公司一案中的监测报告的合法性就值得推敲。首先被告委托的两个检测机构虽然具有计量认证资质, 符合法定形式, 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疾控中心并没有经过环境监测计量认证, 有可能就没有环境水样和污水的检测能力。其次, 监测程序也不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取样的水均为被告自己取样后送样监测, 并不是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采样。上诉人自己取样肯定不符相关技术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送检样也不能保证该样品来源的真实性。因此, 监测程序有严重瑕疵而导致其出具的报告的证据合法性存在问题。
3.2 注重把握证据收集的时效性
环境违法行为的形成、发生以及产生的污染影响会随着时间削减或消失, 因此环境监测活动都有时间限制, 我们许多的监测预案中都规定了环境监测人员接到举报或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尤其是废水、废气的取样。同时对于报告制度, 也都规定了快报、简报、跟踪报道、终报的时间节点。环境监测报告制度也有相应的规定要求, 这都要求我们尽快确定监测方案实施现场监测, 能现场监测的尽量现场测定, 采样结束后及时把样品送回实验室分析。
3.3 注重把握监测形式的关联性
证据收集须完整、全面, 不因细节缺失影响证据的法律效力。证据的客观性标准要求我们必须是一笔一笔地从时间、地点、手段、结果等各个环节, 一一查清了才算真正具备了客观性。
在开展监测时, 须经过初步调查, 对事故和可能影响的范围有大概的了解, 然后在深入调查监测采样时, 注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测, 尽可能详尽而完整地反映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结果之间的关系, 以及污染事实的影响及其趋势, 发挥监测数据的证据客观性、关联性、真实性。如污染事故的监测就要求布设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削减断面, 同时在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布设监测断面, 只有科学、完整地布设点位才能体现数据间的关联性, 真实地反应污染事故的影响, 为科学决策、严格执法提供依据和证据。
3.4 注重把握监测渠道的多样性
环境违法案件日益复杂化、多样化, 证据收集起来往往比较困难。在平时执法时, 注意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充分利用先进技术, 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空气自运监测仪器以及应急监测装备多渠道开展监测工作。
《关于自动环境监测仪器管理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2001年) 第5条规定:“校验合格并正常运行的仪器, 其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的数据使用。”关于收费依据,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002) 第10条规定:“排污者使用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的, 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实践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存在, 污染源自动监测存在着企业不配合、弄虚作假、职责不明等诸多违法现象, 这就要求自动监测管理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 加强对在线监测仪器的现场标样考核和标样比对力度, 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 数据有效性审核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管力度, 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发放标志, 充分发挥自动监测报告的证据作用。
3.5 注重把握环境监测报告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监测报告应简明易懂, 经过三级审核, 且应能体现监测过程和监测质量, 现场记录信息应填写完整, 各个环节与监测报告要保持一致性, 原始记录要保证原始性、可追溯性、可重复性。原始记录要保证现场填写, 如实记录, 修改的要有修改人签字, 一张原始记录单上修改应不超过两处;记录信息要完整, 时间、地点、气象参数、采样断面、感官现状、周围环境记录清楚;必要时可以对证据收集过程进行同步录像、录音, 保证监测报告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4 结语
3.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三
一、文件学习传达汇报情况
自农业部7号文件和省农业厅21号文件下发后,南阳农广校高度重视,给市农业局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征得了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农业局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召开了农广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专门下发了贯彻落实的文件。去年10月份,各县区农业局相继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
二、逐条贯彻落实的情况
1.对农广校工作的重视程度得到全面提高。市局将农广校招生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区的目标管理,并将分值从去年的3分提高到了6分,各县区农业局也都在工作计划上把更多的培训任务分配给农广校来做。中职教育招生工作得到重视和支持,去年,全市招生数量突破800人。
2.全市各级农广校都保持了“三个不变”,没有撤并整合现象。
3.条件建设进一步加强。南召县农业向县政府申请,计划将隶属于农业局的农业技术培训班的场地和资源整合给农广校;社旗、新野等县通过随县农业局一起迁入新址办学场地和办公条件得到加强;内乡新增科技直通车一辆已投入教学培训一线;目前各县正在推动农广校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等。
4.办学队伍得到加强和提升。西峡、新野、唐河等县相继选拔调整德才兼备、事业心强、有开拓进取精神的人员进入到农广校的办学队伍,配齐配强农广校领导班子;部分县农业局对借用农广校的编制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在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上各地农业局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师资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展开,全市第一期师资培训班已举办。
三、总结出好的做法和经验
在具体做法上,我市各级农广校一是广泛联姻,积极争取各项培训项目,不断积累培训经验,提升服务能力;二是扎实切入当地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有为促有位,不断强化公益性职能;三是以校长队伍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县校校长谋事创业、组织协调和引领作用,激发县校发展内动力;四是自我加压,积极主动要任务、争担子,将办学招生任务纳入农业局目标管理,逐步提高农广校办学工作在农业局整个业务工作中的地位和比重。
四、没能落实的方面及原因
1.个别县校在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拟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上报。这主要是个别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编制部门汇报沟通不够、个别领导对农广校认识有偏差造成的。
2.部分县校办学场地和条件较差,急待改善。这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市县农广校得不到来自各级政府的专项的基础建设投入,基础条件很差、教学设施匮乏,设备陈旧老化,教学手段也相对落后,缺乏自我发展能力,迫切需要改善。
3.体系不稳、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市还有一个县没有农广校,部分县校没有独立的财权和人事权,财务不独立,人员编制与农业局混岗使用,大部分分校编制太少,市校和部分县校超编严重,大部分分校开展工作人手严重不足,现行体制下新生力量难以补充到基层分校去。
4.体系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强制性措施和专项经费支持,部分单位、领导认识不足,认为7号和21号文件,是农业部门的行业文件,强制力度有限,工作推广有难度。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的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启动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相关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强化业务建设,以有为促有位,加强对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力争使存在问题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4.2010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四
省地方海事局: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海事港航船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海政法„2010‟124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监察厅、法制办确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抓具体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年初局法制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要点以及学习培训计划,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组织领导的不断强化,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完善各项机制。我局制定了《xx市地方海事局(港航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严格坚持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监督检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和案卷评查制度等,规范各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的行政执法业务流程,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局、处均设立服务大厅,在醒目位臵设臵公示栏,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法律依据、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海事、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海事行政执法证件由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实施管理,负责全局海事执法证件的换发、年审等工作,个人证件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印发了《关于重申海事着装规定的通知》,严格风纪管理,提升了海事形象;近年来,我局不断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法制培训班,组织学习行业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邀请省局专家举办“五个规范”讲座,开展了水路运输管理人员培训班并组织考核,并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的开展,邀请XX学院教师举办礼仪知识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形象得到了一定提高;2010年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我局在5月底前组织全局职工分两批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军事训练、理论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2009年全年实施行政处罚31起,行政许可1起,2010年1月至5月实施行政处罚3起。没有出现越权执法和不依法行政的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和行政执法投诉案件。
五是落实执法监督。我局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杜绝各类有损海事港航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发生。并聘请行风监督员,设臵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制定法制宣传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办班的形式,开展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治安处罚法》等培训讲座,提高了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江淮行与法律法规知识进沿江乡镇、校园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局法制部门对2009年6月1日至今的案卷进行了评查。通过自查发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比较规范,实施行政处罚的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并且亮证执法;行政执法的内容和实施依据比较准确,能够做到当事人身份核实,情况详细,绝大部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度; 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封皮、文书资料统一规范。自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加深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学习理解和把握运用,提高海事执法质量和水平,预防执法风险。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执法人员不足,硬件配备不足。XX以旅游客运为主的运输模式,导致我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内容多、工作量大、标准高,一线执法人员不足,专业人员缺乏。执法硬件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不能完全满足现场监管的需要。
2、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够,执法程序不清,文书填写不规范,希望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和学习制度,使更多的执法人员能够得到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提高海事队伍整体素质。
3、与相关部门权责不明晰。海事部门与政府、水利、渔业长期存在着合作的关系,但由于部门之间的职能、权限、职责和义务不够明晰,往往引致不必要的争议,如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的屡禁不止。
5.交通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五
近几年来,我们交通局全体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依法治交工作,塑造交通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交通管理形象为目标,大力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强化全体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全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使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002年我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本系统执法工作实际报县政府审批,局设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股,确定了1名机构编制。2004年局为了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并下设办公室,设置专人开展工作,制定并健全交通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此外,我局还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制度,首先加强内部监督,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其次,重视社会监督工作,全系统聘请了20名监督员,设置举报电话4部,执法监督台3个等措施。三是建立了执法公示制度,推行“六公开一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执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化,使交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确保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强化执法教育培训。近几年来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我局根据本系统执法人员逐年增多,而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经验不足,稽查工作能力下降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体同志的执法能力,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确定了每年年初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同时各执法单位用一周的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局还每年在适当时间内,统一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学习公共适用法律、行业专用法规及各种条例,开展业务技能演示,军事化演练等活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和业务技能比赛。据统计,全系统四年来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班,人数已达600多人次。执法考试,教育面、参学率、培训率均达到了98%。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政策、法规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逐年得到了提高,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管理,确保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几年来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将“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严格贯彻执行《公路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路政管理条例》、《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体执法人员都能将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执法的各个方面,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一是制定执法工作准则,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执法工作现实的需要,在2007年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守则。对执法范围、执法人员职责、执法行为等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对路检路查的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忌语进行规范,实行“一敬礼、二问好、三亮证、四检查、五教育、六执罚”的执法程序。以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运输环境,保护合法权益。三是对执法人员形象进行规范。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必须规范着装、佩证上岗、行为文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在机关实行首问负责制,广泛开展微笑服务,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四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局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制定了本系统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了法律文书由专人填写制作,做到专人专管,规范整齐。简易程序制作达到熟练化,一般程序制作达到规范化。既确保了文书制作质量,又避免了因文书不规范造成对当事人的侵权。五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局除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监督制、责任追究制、执法工作守则等一系列制度外,为了规范执法工作,净化执法环境,纯洁执法队伍,还制定了三条禁令,严禁越权执法;严禁为非法经营者说情,自觉低制说情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全系统实行“谁说情,谁下岗”,“谁收黑款,开除谁公职”的管理制度。六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虽然我们几年来没有严格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但因受交通行政执法环境的制约,现实收缴分离条件的不具备,加上,我们县财政管理机制的影响,普遍实行是自收上交财政。按一定比例返还自支的办法进行。各单位实行了票款分离,统一一厅式办理,集中上解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上达到了财务规范化。七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议案、政协提案。几年来交通行政执法信访案件发生了3起,**议案、政协提案未发生过。对于3起信访案件,我们认真的接待了**人员,高度重视案件工作,局组织专人进行查处,按照**案件规定的时效,办理完结,受到**人员的好评。从2004年至今我们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路政事案139起,收缴路产路权损失赔偿和超限车辆处罚6.25万元。查处非法经营出租车客运事案93起,处罚 13.95万元;查处运政管理违法事案163起,处罚6.39万元。通过检查,全系统执法情况良好,没有出现越权执法和不依法行政的案件。执法人员认真履行了执法职责,几年来没有一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发生,行政执法投诉案件29起都顺利于以处理,结果比较良好,没有再发生重复投诉或向上投诉。
四、广泛开展行政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持久的开展,建设法制政府实现依法治交的目标。我局根据县“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全系统执法工作的现实情况,制定了2006年—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五年普法计划。加强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几年来,一是组织各单位参加每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定期不定期结合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组装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深入县城和各乡镇、集市进行宣传。组装宣传车辆10多次,张贴标语3千多张,散发宣传资料3.35万多份。三是利用各单位宣传栏,制作宣传固定板面,并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解答群众咨询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通过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普法计划的实施,使交通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交通行政执法舆论氛围。
五、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通过近年来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各级政府支持是基础,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加强舆论宣传是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是根本,争取各方配合是保证。
6.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篇六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及于都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格对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对20XX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梳理,对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卷逐页逐项地自我评查。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月至7月止,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22起,其中拆除影响市容违法(章)搭建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案件162起(含规劝协助当事人自行拆除案件92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56起。目前,我局按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
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工作及其案卷制作水平在自查自纠中得以跳跃式提高。其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超域管辖、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XX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亮证上岗。
(二)执法办案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每个步骤、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全面。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当事人配合调查确认的现场检查笔录,又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从而形成较多种类关联性、系统性、证明力较强的证据链,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确凿有力。
(四)自由裁量使用合理、行政处罚度量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接不接受行政处罚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符合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行政处罚决定即合法又合理合情。
(五)案卷制作规范、归档及时齐备。按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美观,并能及时上交归档保存。
(六)执法办案严谨、责任落实明确。为此,特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失职违规纪律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划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等。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存在的不足
(一)、案件调查取证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执法时不能使用“执法仪”或自身手机及时拍照(摄像)取证,完好保
存执法现场证据。二是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不够详尽有力。
(二)、现场检查、询问笔录制作方面。个别执法文书存有不记入办案人员姓名及其证件编码的情况;部分案卷调查询问笔录的表述询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有的调查(谈话)笔录词不达意,语言不简明扼要,有的不能完整清晰的表述违法事实、说明违反的法律名称及其条款,以及缺少对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教育处罚接不接受的态度、意见的记入。对存在岐义而修正过的笔录内容也存在没有当事人加盖指纹予以确认现象;还有部分案卷没有记入被调查人对询问笔录内容属不属实的认可记录。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三)、案卷整理归档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新旧文书混合使用,个别案卷还存有劣质材料纸充当“调查询问笔录(二)”现象,甚至还有个别案卷缺失(丢失)送达回证等问题。
三、整改的措施
结合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优化工作。力争做到行政执法工作满意不留一丝遗憾,城市管理落实不留半片死角!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单位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
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八月中旬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单位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查摆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和适用从重处罚及听证程序案件报备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易执行好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符合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细化标准。
四是联合县监察局、有关新闻媒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无执法资格执法、不按程序执法、粗暴执法、徇私执法、违规执法”等媒体曝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形成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格局,为提升于都城市管理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制环境。
7.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七
1 主要工作做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不断完善, 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此, 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 从六个方面入手, 基本构建了洮南畜牧系统依法行政格局。
1.1 强化组织领导, 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局班子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 健全组织, 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分工, 切实把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的工作格局。一是完善机制。局领导班子专门召开会议, 研究和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 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 局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组织网络, 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考核。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的检查考核范围, 定期对基层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督促整改, 其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评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切实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1.2 深化学习管理,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为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改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的顽症, 一是把学习培训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采取集中学、外出学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办法, 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赔偿法》等法律法规, 通过自上而下的学习, 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思想觉悟, 从而树立了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二是每年年初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考核, 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做出了待岗或转岗处理。三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实行民主推荐、公开选聘制度, 选出各单位执法科长, 确保人员组合合理。通过学习、考核、选聘的深入开展, 有效提高了系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也为畜牧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3 健全规章制度, 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建立了领导班子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案件或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同时, 注重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坚持把重大案件处理结果公开的办法, 杜绝了办案人员徇私舞弊、社会关系说情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规范了执法人员的工作行为。把各项执法内容分解细化, 合理设置工作岗位, 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畜牧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 确保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1.4 严密执法程序, 确保行政执法规范
每年初, 将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上报市法制办,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准入制度。同时, 将局行使的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和草原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 按照职责分工, 分别委托给基层单位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和草原工作站, 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在执罚收费上,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并严格财务“收支两条线”结算制度, 杜绝了座支、挪用现象发生。同时,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 坚持执法亮证, 按程序办案, 杜绝了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问题。
1.5 强化日常宣传, 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结合“三下乡”、畜牧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 对《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畜牧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组织人员对没收的动物产品及假劣兽药全部依法销毁、电视曝光。通过这些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 使消费者明辨是非的能力得到增强, 管理相对人的守法经营意识得到提高, 部门形象得到提升。
1.6 聘任社会监督员, 强化日常行为约束
为了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 特聘请市政府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和服务对象共计11 人, 作为局软环境、政行风监督员, 定期召开会议, 接受监督意见。并在醒目位置公布监督电话, 设立意见箱,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另外, 局成立了执法监督领导小组,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 深入基层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确保了系统行政执法的公正。
2 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依据不完善。目前, 在饲料行业执法上, 执行的是2001 年国务院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该条例对饲料生产企业制定的条款较多, 而对饲料经营企业或业户管理规定较少。从饲料经营上看, 条例中只笼统地说应具有规定的仓储设施、有相关知识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而没有具体规定经营条件等情况, 甚至对无饲料经营许可证经营饲料大违法行为也没有处罚规定, 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饲料市场的管理。
二是行政执法手段落后。目前, 就开展饲料执法检查看, 基层开展饲料检查均是采取肉眼常规检查。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抽样检查, 所采样品只能送省或白城市饲料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测, 检验时间较长, 而且每个样品均需要检验费用, 检验资金难以落实。另外,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草原执法由于执法手段落后, 现有的一些设备也破损严重, 很多时候还停留在一支笔、几张纸上, 还缺少必备的执法车辆、录音、录像、照相等设备。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就草原执法看, 由于市草原站的大多数人员均是退伍安置人员, 这些人员学历不高, 相关知识掌握不多, 有的人员写字都很困难, 很难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另外,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也存在类似问题。
3 下步工作打算
一要强化宣传发动, 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方媒体, 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板、现场答疑、印制小册子和开办讲座等多种方式, 把相关涉牧法律法规宣传下去, 让广大养殖户和经营者充分了解和掌握畜牧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增强广大群众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进而为规范全市养殖和经营行为, 增强广大群众依法防、检疫意识打下良好基础。
二要强化行政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加大动物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建立巡查制度, 加大排查范围, 增加检查频次, 对动物屠宰、销售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做到常态化管理, 加大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打击力度, 做到严格监管, 严厉处罚。加强兽药、饲料市场整治力度,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加大假劣兽药、过期兽药的查处力度, 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经营秩序, 实现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局面。加强各繁育改良站点和种畜禽的管理, 严厉打击私购精液或使用劣质精液的违法行为。要重点开展草原执法等工作。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 对破坏超过20 亩的承包户, 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全力配合司法机关, 确保尽早结案。
三要加强培训考核, 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服务大局能力、增强执法业务水平、提升业务素质为目的。建立健全培训考核机制, 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等相关涉牧法律法规的培训, 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增强职工法制观念。在开展广泛培训的基础上, 将培训考核摆上重要位置, 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作为执法人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加大检查督导力度,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有效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8.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篇八
自 查 报 告
收到《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后,城关镇党政领导对档案执法工作检查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开展档案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汇报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任务明确
镇领导非常重视此次档案检查工作,要求做到三落实:一是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分管领导切实履行检查职责,完善工作方案,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二是任务落实到人,要求专职档案人员按照通知,逐条自查,及时查漏补缺;三是制度落实到人,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管理制度,配合此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
为使城关镇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我镇制定了《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收集归档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等办法、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一整套制度。
(三)注重教育、增强档案工作意识
为增强档案法治意识,更好地推进依法治经档,经常组织机关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干部学习《档案法》及《河南省档案条例》。提高干部职工的档案管理意识和档案管理工作能力,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档案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城关镇各项工作服务。我们将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作为我们工作的新起点。特别是编研工作,随着室藏档案规模的不断扩大,档案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我镇把编研工作作为主题和难题来突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归档工作中重视文书档案的归档,对声像、科技、实物档案的归档工作重视不够。
(二)部分同志档案工作意识有待加强,在归档阶段发现,部分同志为了自身工作的便利性,将文书材料交由科室自己管理。
(三)档案室设施不够完善,“十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检索体系、目录不够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镇领导定期或 2
不定期地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心中有数,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不断增强档案意识。同时,要求各科室按时上交档案材料,使档案工作真正纳入依法管理、依法治档的轨道。
(三)逐步完善档案室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为档案“十防”和档案数字化提供必要条件。
(四)做好归档工作,不断丰富库藏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档案卷、声像档案卷、会计档案、荣誉档案,使我镇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
(五)逐步完善各种检索体系、总目录、分类目录等,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此次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我镇将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县档案局的指导意见,认真进行落实整改,使城关镇的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城关镇人民政府
9.行政执法案件检查自查报告 篇九
…:
我队按照市规划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件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违法建设案件自查工作方案,对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按照法律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我队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5件,处罚案件一件。2015年11月3日…进行了处罚。按照文件要求,对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了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题合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规划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材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3条和64条的规定执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单位分4个中队,地段分片负责,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程序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应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忠,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个别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不够规范。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
一、取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使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0.烟草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篇十
从总体上看,当前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广大专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为烟草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受烟草专卖体制和机制等诸多因素影响,在专卖执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良倾向:
(一)观念上的拜物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没有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经不起金钱、物欲的诱惑和腐蚀,致使少数专卖执法人员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拜物和拜金主义倾向,以情易法、办人情案、贪污受贿、执法违法、执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表现形式有:与卷烟零售户一起联合经商,收受红包或好处费等。
(二)服务上的衙门化。专卖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职能和职责是服从法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但少数基层专卖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执法思想不正,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自视身份特殊,以管理者自居,居高临下,以权管人,以势压人。有的吃、拿、卡、要,搞“有偿服务”;有的“强按马头硬喝水”,重罚款轻教育,以罚代管,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呈现官僚化、衙门化倾向。
(三)执法上的随意化。少数执法人员不能正确履行国家所赋予的权利与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松懈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松”——重实体轻程序,办事不按规定的执法程序,执法不公平,政策因人而异;“乱”——不按标准处理,不按规定处罚,乱收乱罚;“擅”——法律法规丢在一边,滥开口子,擅自处理,严重损害专卖执法队伍形象,给正常的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素质上的滞后化。专卖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处理好卷烟违法案件,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而且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协调能力,并熟悉其他相关知识,新时期对专卖执法主体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有更高的要求。根据调查,当前,专卖执法人员整体文化程度偏低、来源复杂、大都未接受正规的专业知识教育,缺少专卖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研究型人才,以及综合型的法律人才。聘用工、临时工大都活跃在专卖管理第一线,由于这些人员的素质得不到保证,加上不同程度存在着临时思想,在处理案件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或者处罚程序不合法,越权处罚,更有甚者,有的连法律文书制作都不规范,严重损害专卖执法队伍的形象。近几年来,虽然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学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一些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却未得到同步提高。有的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在执法过程中“有理讲不清、有法讲不明”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纪律上的自由化。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忘掉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抛弃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爱岗敬业精神,把组织纪律、规章制度当作束缚个人的条条框框。有的充当卷烟违法经营者的保护伞,“罩着”亲朋好友,默许他们从事非法贩烟活动;有的与不法烟贩同流合污,合伙经营非法卷烟,谋取个人私利;有的知法犯法,以身试法,明目张胆地贩卖假烟,如此种种,目无法纪,不一而足。
(六)监督上的虚无化。从实际情况看,少数基层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对日常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与监督,造成基层专卖执法工作的一大漏洞。设有专门的法制管理机构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怕得罪人的思想作怪,工作开展不力,也成了聋子的耳朵。少数单位的同一办案人员既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又负责提出或做出案件的处罚决定,这种查处“一条龙”,无任何监督制约的执法行为,不仅不利于保证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也不利于廉政建设。由于缺乏对执法行为的奖惩机制,执法与否、执法好与坏都一样,导致专卖行政执法水平不高,引起执法纠纷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存在不良倾向的主要根源
11.审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十一
市法制局: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认真按照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执法,执法质量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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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业务局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审计执法过错进行确认和追究。并在法制科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法制科 名同志作为依法行政办公室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资料复核、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及组织部门的要求,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事先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目的、内容、重点、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做出具体规定,保证审计工作高效、顺畅地完成。
三是实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公告等审务公开制度。在审计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内容公示书,将审计流程、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审计结束后,通过传阅公告或会议公告等形式,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一定层面进行公开。以利于干部职工对审计工作和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四是坚持持证上岗。我们为所有工作人员都依法办理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并要求在进行审计和调查时,必须首先出示执法证件,否则造成审计风险要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严格依法行政
我局依法行政事项主要为审计检查,并相应地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或处罚。
对每项审计我们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署制定的各项审计规范要求的程序实施。同时,我局建立了以审前调查进点见面会、审前公示、审计复核、审计报告预审、审计纪律反馈、审计结果公告、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为主线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安排3名党组成员和法制科对审计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监控,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要求由专人在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审计档案整理,并交由办公室归档保管,每个审计项目的各种立项和结果文件及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日记等一应俱求。
我们还采取邀请专家作报告、选派人员外出学习、由本局业务骨干传授经验等形式,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技能和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积极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梳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反复进行了梳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对审计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的条款认真地进行分类编排,并及时报告市法制局。
二是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在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内部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配置情况,将我局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岗位,并责任到人。对每一执法行为的工作程序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每个科室还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执法责任落到实处。还专门把审计项目的 道程序设计成《审计项目作业流程图》,挂在每个科室的醒目位置,以便审计人员随时对照执行。
三是建立审计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执法过错行为、追究过错的种类和办法等进行了详细地规定。并出台了审计业务考核办法,规定从文书质量、查出力度等 个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落实到人,并且每季度在局内部通报一次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和奖惩挂钩。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是我局今年没有制定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也未擅自设定行政审批。
二是我局没有行政许可项目。
三是我局在审计处理处罚时,所依据审计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自由裁量权情况。
四是我局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时,都在审计决定书中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由于我局审计质量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因此从未发生被审计单位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是今年我局未聘用外部人员参与执法。
单位
12.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自查报告 篇十二
为切实加强学校作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提升师生的整体素质,提升学校品位,实现学校各项工作的新发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管理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我县开展的行政执法行为集中治理自查活动的要求,学校全面布署,及时安排,按时启动深化干部自查活动,在这次自查活动中,对照标准规定,自我剖析,现将自身所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查找出的问题:
(一)政治觉悟方面。能够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追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但是,对政策的学习上还不够系统和深入,使之不能有效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还不够强,在学校的工作中有时不能站在大局上全面考虑问题。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一定要继续加强思想理论方面的学习,成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实拥护者和实践者,从而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为工作打下良好的政治思想基础。
(二)工作作风方面。参加工作这么多年,感觉责任心是非常的强的,能认真完成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和领导布置的工作。但是,工作积极性不是很强,存在着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求稳怕乱、标准不高的问题,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做得更好,取得更高的成绩。这次自查,我深刻的反省了一下自己的工作态度,明白了做好工作,既是对
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在以后的工作中以《三高章程》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不只要把份内的工作完成好,还要有创新的意识和积极进取的精神,保质保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缺乏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觉得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形成,没有再学的必要了,在思想上没有做到与时俱进的要求;精力不集中,学习流于形式,对上级的指示要求落实不好,学习精力不够集中,想学的时候就认真学一下,不想学得时候就马马虎虎走过场。学习流于形式,没有达到入脑入心的要求。学习理论时只注重记而不入脑入心。
二、整改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将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具体做到以下四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提高政治意识。
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做到真学真用,并付诸于实践指导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修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要加强《党章》及党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增强事业心责任感,脚踏实地的干事业。
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工作标准,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上,把本职岗位当成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把工作当做事业干;带
头爱岗敬业,做到在任务面前,身先士卒、模范带头,提高工作标准,做到真干、苦干、实干。
(三)扎扎实实抓好自律,做遵规守纪的带头人。
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对组织敬畏,对法规敬畏,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对待工作充满激情;把自重、自爱、自警、自赎的要求落实在各项工作中;坚持好组织原则,在政治纪律,理想信念方面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四)在强素质上下功夫。
没有过硬的素质,就很难开展好各项工作,在以后的学习及工作中,我会认真地学习专业知识,加强自身师德修养,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13.行政执法廉洁执法自查报告 篇十三
廉洁行政自查报告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检查的工作要求,8月10日至8月22日,安阳县对全县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对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自查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县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杨百泉任组长,副主任李晓东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6人负责自查工作,为自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建立情况
我委按照上级要求,对2010年以来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清查,2010年安阳县人口计生委印发文件76份,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印发文件 22份;2011年1-8月县人口计生委印发文件 46 份,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印发文件 23份。在发文过程中,安阳县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规定,对印发的文件逐级进行审批,所有文件印发前都必须经过法制机构的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每年都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通过自查,我县人口计生系统印发的文件中无下达征费指标和下达手术任务内容的现象。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情况
2010年安阳县共办理计划生育行政征收案件585 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8 件,2011年1-8月份办理计划生育行政征收案件362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 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每个执法人员均能够按照要求亮证执法,对每起案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所有案卷均能够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规范整理归档,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能够严格按照规定上交国库。通过自查,全县所有计划生育行政案件没有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法定权限现象。
四、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安阳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将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每年都要举办多次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宣传晚会、设立宣传一条街、刷写、悬挂宣传标语、印制宣传单、制作电视专题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有效提高了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安阳县高度重视对人口计生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县人口计生委每年都要举办2期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培训班,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通过参加培训和考试,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共有89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领取了《行政执法证》。
五、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为切实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安阳县在做好计划生育 2
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职权分解、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标准、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在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同时,我委开展了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活动;在每年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都组织专人查验每个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开展术后随访活动进行抽出验证;在节日和计划生育各种检查调查评比工作中,我委按照安阳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通过上述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委通过自查,没有发现有违法行政和送钱送礼及收受红包的问题。
六、信访工作及12356阳光计生热线工作情况
安阳县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中,以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抓手,以畅通信访渠道为切入点,以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为目的,切实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0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2人次,通过12356阳光计生热线接听群众来电 27次,对所有来访来电人员反映咨询的问题均能够做到件件有答复,次次有回音,群众满意率为100%。共接到共通过网络、信件、热线反映问题22件,所有案件均按照要求全部按时答复结案。2010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进京、赴省上访问题。
七、存在的问题
1、由于在工作中,人口计生工作繁忙,压力大、头绪多,各种考评检查不断,经常加班加点。而与其他部门人员相比待遇又相同,造成了基层计生人员变动频繁,新调整到计生工作岗位的人员业务不熟,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案卷不够规范。
3、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征收不到位的问题。其原因是由于基层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没有有效的手段,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事务多人员少,不能满足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且强制执行的手段仅限于行政拘留15天,如果当事人被拘留后仍据不缴纳,人口计生部门就没有任何办法,甚至对工作的开展造成了负面的影响。4、2010年我委在应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办理案件中,由于系统软件时好时坏并且安阳县人口计生委办公地址搬迁,存在网上办理案件较少的问题。
5、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由于县财政专户在农业银行,基层乡镇网点少,采取的是收费后集中上缴,存在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到位的现象。
八、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观念。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违法问题的发生。
3、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对照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进行操作,严防违规情况的发生。
4、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尽力改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的现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人口计生政策的严肃性。
5、进一步强化责任管理,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纳入人口计生整体工作目标考核,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自查,我委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与上级工作要求存在有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进行自查自纠,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我县的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安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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