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发展方向(共8篇)(共8篇)
1.我国农业发展方向 篇一
加速发展我国节水农业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7日 22:04 作者:山仑
发展节水农业是保障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是构建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是用水大户,其用水量约占全国用水总量的70%。而我国水资源不仅总量短缺,地区分布也很不均衡,如长江流域以北地区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的65%,水资源却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9%。目前,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近40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因此,为了应对日趋严重的缺水形势,发展节水农业是一种必然选择。
我国不同区域节水农业的发展趋向
节水农业适宜于在所有从事农业的地区推行,但主要是指干旱、半干旱和半湿润地区在充分利用自然降水的基础上高效利用灌溉水的农业。
1.干旱地区:我国干旱地区占国土面积的30.8%,集中分布在西北,以新疆面积最大。新疆属于典型的内陆干旱区,农业用水占到全疆用水总量的90%;亩均灌溉定额约800立方米,高出华北地区1倍。另外,为保证绿洲内防护林建设及绿洲——荒漠过渡带的防护功能,也需要消耗大量用水。有资料表明,全疆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约占到地表水资源量的55%,开发程度已不低,但净利用水量只占地表水资源总量的18%,说明潜力有待挖掘。通过总结新疆各地在推行节水灌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近期内将平均灌溉定额从每亩800立方米降到600立方米是可以做到的。新疆发展节水农业一开始就应当努力向现代化方向发展,如大量采用管道输水,发展微灌、喷灌等局部灌水技术,应用自动控制技术实施精准灌溉,调整农业结构扩大经营规模,以及建立统一的节水管理、调度与监测体系等等。但这些措施需要有较大的经济投入和有力的科技支撑才能顺利实施。
2.半干旱地区:以西北黄土高原为中心的我国半干旱地区约占国土面积的1/5。由于严重的水土流失和频繁的干旱同时发生,加之生产力水平低下易造成滥垦滥伐的现实,致使半干旱区成为我国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该地区人均、亩均水资源量均较低,多数地方灌溉面积不足耕地面积的20%。尽管该地区以旱作农业为主,灌溉农业用水相对合理,但发展农业节水仍有较大潜力。据计算,黄土高原地区年降水总量为3000亿立方米,约为地表水资源量的5倍,故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和大力挖掘降水生产潜力,将对该地区今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黄土高原的植被建设主要依赖于自然降水,农田生产在继续搞好基本农田建设的同时,应十分重视旱作技术的改进和发展小型灌溉。经长期实验与示范证明,在近中期内应用好现有技术使该地区旱作平均粮食亩产达到200千克左右是可以做到的。为此,当前应加强研究并广泛推行两项实用技术,一是覆盖技术,二是雨水集流补灌技术。
3.半湿润地区:黄河、淮河、海河半湿润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但同时又是水资源严重紧缺的地区。以山东省为例,该省平均降水量为676.5毫米,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344立方米,亩均307立方米,降水量较适中而水资源紧缺是其重要特点。建国以来,山东灌溉面积增加约7倍,有效灌溉面积已达耕地面积的72.7%,灌溉水利用系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灌溉事业发展较为迅速。一般说来,正常年份半湿润地区可以实现旱作粮食高产(如莱阳农学院经多年研究与实践后认为,小麦亩产达到500千克的旱作技术是成熟的)。针对这些特点,我们认为黄、淮、海半湿润地区存在较大节水潜力,建议今后本着“水旱并重,以丰补歉”的原则推动节水农业快速发展。“水旱并重”主要强调水地、旱地都要以充分利用降水为基础,切实加强旱作高产农田建设,并做好部分水地改为旱地或半旱地的技术储备;“以丰补歉”系指为适应剧烈的年际间气候变化,主动采取以丰收年补歉收年以及区域调节的应对策略,适当加长粮食生产计划周期,充分挖掘半湿润地区的气候生产潜力。
加速发展节水农业的若干措施
农业节水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水资源时空调节、充分利用自然降水、高效利用灌溉水以及提高植物自身水分利用效率等多个方面。为此,科学制定节水农业发展规划,有效实施综合节水措施,积极开发各类节水技术,对于成功实施农业节水、实现大量节约灌溉用水的目标是必须的。
1.科学制定农业节水综合发展规划
为适应水资源日趋紧缺的现实,制定农业节水规划首先要更新观念,即农业用水原则必须从“以需定供”转变为“以供定需”,据此研究确定不同区域水资源的承载力,提出与之相适应的农业发展规模与速度,以实现农业水资源供需的基本平衡。其次,应建立广义的水资源概念,不但要重视可控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还要重视整个天然降水。在制定农业节水规划时统筹考虑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在评价某一地区水资源状况时应全面看待各种水资源。建立与水资源相适应的农业结构——节水型农业结构,是一个被忽视的难点问题,为了实现大量节约农业用水的目标,对此也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2.实施常规灌溉水替代策略
为减缓农业用水的紧张局面,一些专家提出常规灌溉水替代的概念与设想。应当说,最大的替代并可进一步挖掘的水源是降水,其次是污水和废水。将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再生水)在农业灌溉中加以利用,是继管道输水、采用先进的局部灌水方法之后灌区节水下一个发展阶段的主体技术之一。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再生水的灌溉面积已占到全部灌溉面积的30%。因此,建议结合防污体系的建立,将利用再生水进行农业灌溉作为解决我国未来水资源紧缺的一项重大措施,切实加强研究与示范,逐步扩大推行。
3.建立有限灌溉制度
推行有限灌溉,采取旱作技术与补充供水相结合的种植制度,是缺水区面向未来的一项必然选择。有限灌溉的理论依据已基本清楚,即水分亏缺并不总是导致农作物产量降低,在许多作物和果木的一定生长阶段,适度干旱对于节水与增产都有利。这一认识已在大量实验中得到证实。当前的关键是要解决大田生产条件下的可行性问题。在大田条件下,建立有限灌溉制度最终要走精确的按需灌溉之路。精确灌溉是以作物实际需水为依据、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对农田进行“非充分”的供水。为有效实施精确灌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掌握可靠详细的作物需水规律资料;(2)运用信息化技术;(3)提供使两者相衔接的技术参数,特别是作物水分亏缺程度的指标;(4)应用先进的灌水方法。以上条件必须通过多学科协作才能实现。
4.重视生物节水技术,培育节水耐旱新品种
目前,严格意义上的生物节水技术尚处于次要地位,但可以预见,当水的流失、渗漏、蒸发得到有效控制,水的时空调节得到充分利用之后,生物性节水——提高植物水分利用效率和耐旱性就显得更为重要,可视为实现进一步大量节约农业用水的关键环节和最终潜力所在。为实现植物自身的高效用水,选育出抗旱节水新品种、新类型被认为是一个核心目标。实验已经证明,植物水分利用效率是一个可遗传性状,作物种间和品种间植物水分利用效率差异显著。但是,以耐旱和高植物水分利用效率为目标的育种工作进展迟缓,其原因可能是在常规育种条件下耐旱节水性状与丰产性状往往难以结合。近年来,通过基因工程手段进行基因重组以创造耐旱、节水新类型的研究十分活跃,成为生物学界和农业工作者关注的一个热点。要获得生产上能广泛应用的节水耐旱转基因植物虽具有良好前景,但短期内还不会很快实现,我们应充分认识到这一过程的复杂性。当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挖掘抗旱节水种质资源;重视不同层次上节水耐旱育种的相互关系,将常规育种与基因工程育种紧密结合起来;目前将获得耐旱节水转基因植物研究的重点放在林草植物上更为可行;加强生物节水基础研究,明确不同节水耐旱机制所起作用大小,以寻求起关键作用的节水耐旱主效基因。鉴于生物节水研究对未来农业节水可能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建议将其纳入国家科技规划,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
(作者: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研究员)
2.我国农业发展方向 篇二
农业对于提供食物、消除贫困与饥饿具有根本性的作用, 并为国家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 由于其非经济周期敏感性而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和创造外汇的稳定来源。利用外商农业直接投资有助于增加农业资本存量, 缓解我国农业投资不足, 促进农业发展, 促进农业技术进步, 增加就业, 促进农村人力资本的形成;有助于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扩大农产品出口。本文研究目的在于如何更好地利用外商农业直接投资来带动各省市的农业发展。
二、计量模型指标与数据处理
(一) 模型构建
在C-D函数的基础上引入FDI得:
Yit=AitHCundefinedKundefinedFDIundefined (1)
本文研究的是农业领域, 所以上面的指标都是农业方面的指标。Yit表示i省份t年的农业GDP, Ait表示i省份t年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HCit表示i省份t年的农业人力资本存量, Kit表示i省份t年的农业物质资本存量, FDIit表示i省份t年的农业外商直接投资。α, β和f分别为HC, K和FDI对于Y的弹性, 表示各自改变自身值的1%引起的GDP的改变量。为避免多重共线性对参数估计的影响, 假设在生产函数中规模报酬不变的约束条件, 即α+β=1, 将式 (1) 两边同除以HC, 再对两边取对数, 并加入随机误差项uit得:
lnYit-lnHCit= lnAit+β (lnKit-lnHCit) +flnFDIit+uit (2)
(二) 数据处理
本文估计的对象是13个省份, 13个样本, 时间跨度为2000—2009年, 共计10年。本文数据主要来自各省统计年鉴 (2001—2010) , 《国际统计年鉴》、《中国对外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新中国60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整理所得。
1.农业总产值 (Y) (本文数据单位为亿元) 。
农业总产值是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了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 文中引入农林牧渔总产值指数。该指数最后转化为2000年为100, 于是各个省份的农业生产总值是以2000年为不变价格。而北京市的农林牧渔总产值指数未能找到, 由于农林牧渔产品是由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出来的, 所以文中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代替。
2.农业外商直接投资 (FDI) (数据单位为万美元) 。
由于对农业GDP起作用的不是外商直接投资的合同值, 而是实际直接投资额, 所以本文选择农业领域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额。文中研究的是直接投资的作用, 所以不采用利用外资额。由于一部分省份找不到农业FDI数据或只能找到合同FDI, 最后只选取了13个典型地区。为了消除美元的通胀, 查询美元的消费者价格指数, 农业外商直接投资最后以2000年的美元价格为不变价格。
3.农业资本存量 (K) (数据单位为亿元) 。
对物质资本存量度量的方法主要有永续盘存法和资本租赁价格法。目前, 由于我国物质资本的统计数据资料缺乏, 因此国内学者对物质资本的度量进行探讨和研究都主要采取永续盘存法, 本文也采取永续盘存法度量资本存量。公式为:
Kit = I it + (1-δ) Kit-1 (3)
Kit代表第i省份第t年的农业资本存量, I it表示第i省份第t年的当年投资, 文中用农业全社会固定资本投资。δ为资本折旧率, 本文采用樊胜根等选取农业经济折旧率的办法, 即选择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中粮食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率作为农业经济折旧率, 对粮食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进行了简单平均, 取值为4.24%。
对于初始资本存量的估算本文采用Harberger和樊胜根等人估计初始资本存量的方法, 根据 Harberger的思想作如下假定:基于稳定状态的产出增长率与资本存量的增长率是相等的, 利用上述假定采用如下公式估计初始农业资本存量:
Ki2000 = Ii2000 (gi +δ) (4)
本文主要以2000年为基础计算初始资本存量, 而对于江苏和上海由回归可知两省市2000年的产出并非稳态, 江苏以1990年为基年物质资本存量, 上海数据不全也以1998年为基年。为了统一, 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仍然以2000年为不变价格计算。
对于增长率gi本文选择跨越数年的平均增长率的计算方法, 该方法假定我国和各省份在给定时间段内农业总产值各自具有相同的平均增长率, 公式如下:
undefined
其中, Yit、Yio分别表示以不变价格表示的 i省份第 t年和初始年份的农业总产值, n表示时间段长度。
4.人力资本存量 (HC) (数据单位为万人) 。
主流的度量方法有收益法、累计成本法和教育存量法。对于农业方面, 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 或在美国这样一个经济大国, 从事农业的人口越来越少, 而农业产出越来越高。于是, 引入教育年限能更好地测量农业的人力资本存量, 本文采用了教育存量法来度量。公式为:
undefined
其中HEit为t年第i教育层次农业从业者人数, Hi为第i教育水平的受教育年限, i=1, 2, ……, 5分别代表各种教育层次。本文将受教育年限分为五个层次:文盲或半文盲教育年限为0;具有小学程度的教育年限统一为6年;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教育年限为9年;由于高中、职业技校、中专等同样具有12年教育年限, 所以本文将统计出来的高中和中专归为一类;大专及大专以上 (指大学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 教育年限取平均年限16年 (专科及研究生比例远低于本科) 。
三、实证分析
用EVIES5.0得到回归方程为:
GDP=847.8474+0.02885FDI (7)
(30.15391) (7.611712)
R2=0.951734 adj-R2=0.946325
D-W=0.342537 F=175.9506
lnGDP=6.047394+0.060145lnFDI (8)
(52.02001) (3.859195)
R2=0.979617 adj-R2=0.977332
D-W=0.381330 F=428.8375
lnGDP-lnHC=-1.292787+0.020715lnFDI
(-11.24842) (1.969416)
+0.361849 (lnK-lnHC) (9)
(15.90254)
R2=0.984886 adj-R2=0.983046
D-W=0.561265 F=535.2608
括号中的数据为T检验值。根据上面三式的回归结果, 它们的相关系数R2和adj-R2均在0.9以上, 表明FDI与GDP的相关程度比较高。从式 (7) 中知, FDI平均每增加l万美元, GDP将增加0.02885亿元;在没引入物质和人力资本存量的式 (8) 中, FDI平均每增长1个百分点, GDP将增长0.060145个百分点;在引入物质和人力资本存量的 (9) 中, FDI平均每增长1个百分点, GDP将增长0.020715个百分点。式 (9) 的adj-R2和F都大于式 (8) , 我们知道加入控制变量之后, FDI能更准确地反映GDP的变化。
把式 (9) 还原成式 (1) 形成:
GDP=e-1.292787HC0.638151K0.361849FDI0.020715 (10)
即当农业物质资本存量、人力资本存量、外商直接投资每变化1个百分点, 农业GDP也相应变化0.361849、0.638151、0.020715个百分点。
进一步, 我们发现式 (7) 、 (8) 、 (9) 的D-W值都很小, 可以初步判断存在自相关。自相关导致LS估计量的方差错误因此t检验无法进行, 错误的t值一般偏高, 但是总体回归效果还是如前式所示。
四、政策建议
1.坚持以吸引农业FDI为基本政策。
虽然我国在目前情况下资金较充裕, 但是农业FDI引进的不仅仅是资金本身, 伴随FDI的流入, 国外先进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理念等都被一同引入到我国。从前面实证部分可知, 13个典型城市总体上的FDI弹性系数为0.020715, 对GDP有明显的正作用, 仍然要鼓励农业FDI。资金充裕的发达国家吸收了全球2/3以上的FDI, 其中美国和英国居多。从中可知, 是否引入FDI并不取决于本国资金的盈缺程度, 而取决于那些伴随FDI进入的技术水平。当前情况下, 特别是我国农业FDI相对其他产业偏少的情况下, 应该合理确定利用外资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地位, 适当提高农业FDI在三大产业中的比重。
2.树立正确的农业引资观念。
对于引入外资, 各级政府不应操之过急, 不顾质量地盲目吸收外资, 应建立合理的吸引外资政绩考核制度, 把外资质量等因素都纳入考核制度, 要引进项目多样化、分布地区广泛、对农业推动作用显著、技术溢出效应大的外资, 减少两高一资项目的引进, 让 “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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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康海华.马来西亚华人农业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研究[J].东南亚纵横, 2010 (5) :27-32.
3.我国农业发展方向 篇三
关键词 精确农业;农业机械化;发展前景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6.30.062
精确农业即精细农业,是指农业人员通过运用新型的理论知识和新生的养殖信息来组织农业生产的一种新兴管理模式,其中包括电子技术、农作物新生培育等科学的农业养殖技术,精确农业的出现与发展成功地降低了传统农业的生产成本,将资源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增加了农产品的产量,提高我国农村整体收益[1]。随着我国生产生活方面的科技水平不断发展,农业精确化必将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大趋势,与此同时,农业精细化在满足我国基础农业的前提下,改善了传统农业机械的状况,将农业机械更好地应用于实际的生产工作中,在保障农作物质量的同时,大大提升了工作的质量和速度,因此精确农业背景下的我国农业机械发展迫在眉睫。
1 精确农业对农业机械化的要求
1.1 农村土地规范化
在我国,很大部分农村耕种土地采取农户联产承包制,每家每户分得的平均耕地面积不足1m2,农村土地分割较为严重[2],不利于耕种土地大面积的共同作业,无形中增加了耕种、务农的成本,想要实现将我国耕地机械化,规范化就必须将土地整合、规范,投入的大型设备器材才能够效用最大化。
1.2 农业机械精确化
大力开展精准化农业,其中包括施肥、播种、机械灌溉等各个方面的精准化,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机械的精准化,各方面开展精确化工作能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更多的便利,在进一步增加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最为有效地节约农业资源。
1.3 农业机械相关服务体系化、正规化
在我国发展精确农业的背景下,农业机械不断朝着智能化、精确化的方向发展,为确保农业产业能够正常进行,需要将农业服务体系化发展作为工作的重心[3]。在开展农业生产前,要制定出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服务体系计划,保障生产、使用过程中各方人员、配置额定协调性,做到“有人管、有人问”,避免相关人员只是推广农业机械,而无人从事相关售后、说明服务。使得农业机械化在各方面层次符合农业服务体系化生产的要求,进而促进我國农业的发展。
2 我国农业机械发展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2.1 缺少专业的农机设备
农业机械化发展离不开相应的设备支持,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来,在精心农业背景下,我国可供使用的专业农机设备仍不足以满足农业机械化的生产需求,缺少专业的农机设备无疑是我国农业机械发展的一大阻力,是不能忽略的重要问题。例如,目前我国对于农作物深加工的农用机械较为缺乏,很多需要深加工的作物需要借助外来设备或运往国外进行二次处理,这无疑增加了其生产的成本。
2.2 缺少专业技术人才
由于专业农机设备的匮乏,与之配套的人才、技术也不可避免地较为紧缺,同时操作、使用农业机械的工作人员很多情况下都是农民自身,他们缺乏对农业机械的整体认识,更多情况下只能靠着自己摸索去使用农用机械,这在很大程度会造成农业机械使用效率的偏低,从而使之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2.3 农机操作人员收入不稳定
由于农产品本身具有季节性,导致很多农业机械的使用、操作也会随着季节的更替进入相应的“夏季”和“冬季”,需求量的不同造成了农机操作手们收入的不稳定,从而致使本就匮乏的农机操作人员持续性流失,导致后续的专业农机操作工作无法正常有序进行。
3 精确农业背景下改善农业机械存在的问题
首先,应着力于重点研发多品种、类型的农业机械,在丰富人们选择的同时,创造出更多、更适合我国农业领域现状的自产农用机械[4]。其次,应普及农用机械的生产、制造,对经济状况较差的地区、农户等给予一定量政策性的补偿,加大其对农业机械化改革的积极性,使得各地区、各人员积极参与进来,为我国未来农业机械发展作出努力。最后,需要加强地方、政府的重视,提升专业人员的素质,定期组织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整体培训,将人员精细化,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支出,使其在实际的农业机械的操作过程中保障农业机械的正常、合理使用以及效率的最大化。
4 未来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趋势
4.1 农业机械逐渐转向全程智能化、无人化发展
二十一世纪,我国已进入半机械化的时代,机械化农耕正逐渐用人工或无人操纵机械代替传统的人为耕种,它既满足了满足现代人对工作、生产的需求,也节约了一定的人力、物力资源。同时,它还可以解决因耕种、养护不当等造成的产量过低等问题,进而在保障品质的前提下提高产量,增加农民收入,造福我国农业领域[5]。所以农业机械化会逐渐地专项智能化、无人化发展也将成为我国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4.2 农业机械逐渐将绿色、环保作为发展理念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不再满足于现状的同时越发注重在生活中对农副产品绿色、环保等质量需求,食品安全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因此必须注重农业机械的绿色健康、环保化发展,在源头上避免污染、有害物质通过环保不合格的农业机械进入农副产品,在最后机械废物上环保、合理排放,使农业机械化朝着绿色农业产业链的方向发展,在为人们供给健康的农作物产品同时保障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5 结语
随着当代社会建设快速发展,我国农业领域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农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项目,合理、妥善地加快农业机械化、精确化的发展进程,减少不必要的能源、能量支出成为未来我国发展新型农业产业的重点,今后,在我国精确农业背景下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将会在探索中成长,逐渐走向成熟,成为我国未来农业领域发展的一大助力。
参考文献
[1]王攀,陈建,曹中华,等.基于GA-BP神经网络的工业机械化综合水平预测模型[J].农机化研究,2016(8):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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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荣阁,董春杰,付永涛.精确农业背景下我国农业机械发展趋势[J].吉林农业,2015(13):58.
[4]段向敏,代荣.精确农业背景下我国农业机械发展趋势[J].农机化研究报,2013(12):229-232.
[5]高辉松,朱思洪,贺亮,等.拖拉机动力换挡变速箱和无级变速箱发展现状与趋势[J].机械传动,2012(8):119-123.
4.我国农业发展方向 篇四
作者 兰星天
摘要: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有赖于新型制度的提出。本文在界定了农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农事代理公司为支撑,连接起上游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下游农民的“工”字型的新型的农业产业体系的构想。“工”字型农业产业体系的构建其实也是对我国未来农业发展远景的一种规划。本文希望通过这种创新型的愿景规划来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
关键字:农地产权关系;农业产业体系;农事代理公司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粮食危机的爆发将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国受到自然灾害频发,人口急剧增长和耕地急剧减少等因素的影响,也面临着爆发粮食危机的可能。同时,随着全球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加快以及我国全球市场的开放,我国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将不能很好地解决我国农业面临的种种问题。为此,我国农业采取大规模化生产势在必行。但基于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大这个实际国情来考虑,我国不可能走西方国家的由少数人经营的大农场式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土地流转政策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自发式的小农场的出现。但这对于我国建立农业产业体系和解决三农问题是不利的。小农场的性质毕竟仍是少数人耕种了多数人的地,多数人只能获得极少的租金而不能分享土地带来的收益。这种机制终将导致少数人致富,多数人受贫的结果。全体农民的增收问题将不能得到妥善解决。
三农问题虽然受到了政府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但仍然没有提出系统解决问题的机制和明确的农业未来发展趋势。三农问题的解决是和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紧密相连的。只有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三农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在本文中,笔者希望通过建立以农事代理公司为支撑的“工”字型的农业产业化体系来实现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对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未来提出了新的构想。但要实现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土地如何处置和分配的问题,即农地产权关系。因此我们首先分析农地产权关系如何界定。
一、农地产权关系的界定
对于农地产权的界定,学术界有两种声音最强烈。一种声音主张“农地产权应当回归农民”,另一种声音则持强烈的否定态度,认为“不应该把农地产权让
给农民”。之所以会出现两种甚至多种声音,是因为众多学者站在了不同的利益角度来考虑。但具体哪种声音更具合理性,我们应该站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以及经济学的角度来综合分析。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大集体耕作的格局,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这一举措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业也因此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农业的大发展不仅解决了我国人民的温饱问题,还为我国工业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农业在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农民也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因此,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我们要回馈农民,反哺农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要把农地产权让给农民。原因有两重:(1)家庭联产承包这种生产关系在我国生产力较为落后的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带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在生产力得到巨大提升的今天,一家一户的耕作模式将不再适应,需要变革出新型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的进程不可阻挡。在生产关系阻碍了生产力进步的时候,生产关系就要变革。这也就决定着现在不能完全把农地产权让渡给农民。(2)从经济学角度来考虑,农民是具有一定理性的“经济人”,是要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因此,如果农地产权完全回归农民,农民就会选择比粮食生产更具收益性的土地利用方式。这种结果将不能保证我国耕地面积维持将来土地需求水平。在全球粮食危机气氛笼罩下的今天,选择农地产权回归农民是很不理性的。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更赞同第二种声音。在农地产权的界定方面,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只保留对农耕土地性质的变更选择权;农民完全享有其他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自2005年12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以来,全国各地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小到上百亩的村里能人承包耕种模式,大到几十万亩的农场企业模式。土地流转政策的提出,的确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农耕规模经营,解放了农村的劳动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但是土地流转价格机制的滞后,也损害了这部分农民的利益。土地经营权的出让只让这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获得了极低的租金收益。其实这部分农民不是不想获得耕田带来的收益,只是由于体力有限或是机会成本过大等因素不得不出让土地经营权。如果农民不能在土地经营权出让后获得较合理的收益,土地流转机制则最终只会导致少数人致富,多数人受贫的结果,拉大农村内部的贫富差距。因此如何让每一个农民都从土地上受益致富,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农业产业体系的建立
1.模式借鉴
美国是最早形成农业产业体系的国家。尤其是在90年代,计算机在农业上得到广泛的应用,促进了美国农业产业化体系的完善和成熟,是美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到目前,美国农业已组成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经营组织体系,同时还拥有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农场主从播种到收割根本无须亲手做任何农事工作,所有工作都可以请专业化公司来完成。农产品生产出来之后的销售、加工环节也会有由早已签订合同的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来完成。这种农业产业化体系是基于美国的自然禀赋和长期的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逐渐建立起来的。地广人稀是美国实现大规模化农业生产的先决条件。美国现在只有不到2%的农民人口,而可用耕地则是我国的一倍。这就保证了美国可以通过大农场的形式来经营农业。为此,我国农业产业体系的建立就不能完全模仿美国的农业模式。在借鉴美国农业模式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农事代理公司的概念,并希望通过农事代理公司来构建可能适合中国农业产业化体系。
2.农事代理公司
2.1农事代理公司的概念。简单地说,农事代理公司就是代替农民进行农作物生产和销售的专业化公司。具体包括代替农民播种,田间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和治理,收割以及在农作物收割后的销售等业务。农民以拥有土地为资本入股农事代理公司,并以股份的多少参与公司的分红。农事代理公司的实质就是通过打破现有的小农耕作模式,把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实现农业的大规模化生产。
2.2农事代理公司的建立及运作模式
2.2.1建立
农事代理公司应由各级政府主导,吸引社会各界资金共同建立。农民根据自己的意愿,以土地作为资本入股公司,但仍保留对土地的所有权。农民以土地为资本入股公司实现了使用权和受益权的转化,农民把使用权交给公司而仍能分享土地收益的权利。农事代理公司的建立之所以要由政府主导,是出于我国农业安
全和农民利益的角度考虑的。只有政府主导,在农民以土地作为资本的形式入股公司分享利润时,农民的利益才不会受到损害。
农事代理公司可以在乡镇域或县域建立,这以当地的农业规模和有助于实现生产的规模经济而定。各级政府必须在得到省农委的审查和批准后才能建立农事代理公司。农事代理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公司土地和农户代理量,农作物预生产种类,预生产量,销售去路,农民利润分配,公司财务状况等)必须在每次耕作前准确地上报省农委。省农委对各级农事代理公司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根据各类农作物未来的需求情况预测对各级农事代理公司作出建议性的信息反馈。这一目的是为了实现整个市场各类农产品的供求平衡。各省的农业部也应在国家农业部的统一指导下和其他各省的农业部进行信息公开。信息的公开能够解决市场上信息不完全的局面,帮助各省农委对未来农产品的供求状况作出准确的预测,并且有助于农业信息化体系的建立。
2.2.2农事代理公司的运作
农事代理公司建立后,人员实行竞聘上岗的原则。除一些具有较高知识要求的职位(如公司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农业科技人员等)面向社会招聘之外,其他所有农民有能力胜任的职位(如播种,田间管理,收割等)只面向入股公司的农户招聘。公司高层负有和其他农事代理公司进行技术交流,和一些农业研究机构(如大学)取得合作,保证农产品生产达到预期并最终实现销售利润的责任。
农事代理公司进行农作物规模化生产也就意味着公司掌握了大批粮食的支配权。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公司就必须与上游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实现粮食从初级农产品到深加工农产品的转化,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因此,要想通过农事代理公司增加农民的收入,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就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农作物生产;二是保证粮食的销路。
2.2.3基于农事代理公司的“工”字型农业产业化体系
目前,各种形式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合作社又一次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乡镇纷纷成立。在城市周边的农村也出现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场企业(如安徽的龙亢农场)。合作社的建立和农场企业的出现的确提高了当地农民的收入,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这都只是局部性的,散点式的,不具有体系性的,也并不能完成我国从小农业到大农业的转变,建立全国性农业产业体系的任务。在未来,农
业的生产及管理在一个区域内是应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准确性,可操控性和可预测性的。农业生产完全可以根据未来需要进行调控,合理地使用土地进行生产;农作物的生长过程也是完全可以受到人类的操控的;农产品的加工则在完整而严格的法律体系和农产品监测评估定级体系下而实现规范化生产。由此就最终实现了从“田间”到“餐桌”的绿色安全程式化的大农业生产体系。
农事代理公司的建立不仅是代替农民完成繁重的农事工作,改变农民面朝换土背朝天的现状,解放农村劳动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生产的一种途径,而且与上游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成为一体。在整个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农事代理公司起着沟通下游(农民和土地)和上游(各种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中间支撑作用,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成“工”字型农业产业化体系。而农事代理公司作为连接“田间”和“餐桌”的中枢环节在实现大农业的进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结论
目前,我国有8 亿多农民,全国总人口近14 亿,据此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60 %。如何实现广大农民的富裕,将是我国在21世纪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突破发展瓶颈,解决现有问题的重要课题。只有农民富了,我国才能称之为真正的富国;只有农业大发展了,我国才能称之为真正的强国。农民的富裕离不开土地,农民的幸福生活离不开农村。因此,富农就必须从土地上挖掘财富,使农民幸福就要发展农村,让农民在农村过日子。
问题的解决依赖于具有创新性的制度和模式,三农问题的解决就需要新的制度和农业模式。农民补是补不富的。只有通过一种制度激发起农民发展农业、改造农村的积极性,并为之提供平台和资金投入才能够真正的使农民富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本文所提出的农事代理公司只是笔者在理论层面的一种尝试性的创新,实际的可行性将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但笔者相信基于农事代理公司建立起的农业产业化体系将有助于我国农业现代化,农业信息化,农产品安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农民的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
参考文献
5.我国农业发展方向 篇五
通过对国外几个典型国家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的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国情,认为我国要发展循环农业,就要注重农业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同时需要加大国家对循环农业的扶持力度。
循环农业是指以生态规律为基础,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基本特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农业发展模式。
一、国外循环农业的典型模式
1.以色列节水农业模式。以色列60%以上的国土处于干旱与半干旱状态,没有水,没有雨,水资源严重匮乏。为了维持经济和农业的发展,他们长期致力于发展农业节水技术,最大限度地利用水资源。(1)循环利用污水资源。以色列是世界上循环水利用率最高的国家,处理后的污水利用率已达70%,居世界首位。以色列每年大约有3.2亿立方米的废水经过处理以后用于农业生产,分布在城镇周围的果园主要用处理后的污水灌溉。(2)利用微咸水。以色列南部沙漠的微咸水被用来农田灌溉,生产的西红柿和其他蔬菜、水果的品质优异。以色列利用淡化咸水进行灌溉的面积达到45 000 公顷。(3)采用滴灌和微灌技术。以色列很早就采用了压力喷灌技术;以后以色列又开发了滴灌技术。它可用于长距离和坡地灌溉;肥料可以与水一起直接输送到植物根部附近的土壤中,从而节约了水和肥料;滴头直接将水输送到根系附近的土壤中,水的蒸发极微,大大提高了水的利用率;研究表明,地表灌溉水的利用率仅为45%,而滴灌可高达95%。发明滴灌以后,以色列农业用水总量三十年来一直稳定在13亿立方米,而农业产出却翻了5番。(4)雨水的收集和利用。由于淡水资源十分珍贵,以色列因地制宜地在各地修建各类集水设施,尽一切可能收集雨水、地面径流和局部淡水,供直接利用或注入当地水库或地下含水层。从北部戈兰高地到南部内盖夫沙漠,全国分布着百万个地方集水设施,每年收集约1~2亿立方米水。
以色列节水农业,让人们看到:在资源短缺情况下,如何利用其他优势创造出农业循环经济的高效率;一个有效的经济管理模式,就是在资源限制的基础上,合理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进而实现产业经济模式的输出绩效最大化。以色列能在国小人少和自然资源匮乏的不利情况下,创造出为世人瞩目的成就,其重要的一点是重视节水和循环农业的发展。
2.美国的精准农业模式。精准农业也称为精确农业、精细农作,其含义是按照田间每一操作单元的具体条件,精细准确地调整各项土壤和作物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优化使用各项农业投入,以获取最高产量和最大经济效益,同时减少化学物质使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目前,信息化技术已经渗透到了美国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直接促成了美国的“精确农业”,极大降低了美国农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美国农业的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美国精准农业体系的主要构成有:(1)美国的农业计算机网络系统AGNET,是世界上迄今为止最大的农业信息系统;(2)美国的农业数据库,包括农业生产数据库和农业经济数据库两种;(3)利用3S技术即农业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实现农作物的精确化种植。利用3S技术,农场主可根据田间因素的变化,精确调整各项土壤和作物管理措施,如给农作物施肥,当大型拖拉机进入田间喷施肥料时,显示屏可同时显示两幅彼此重叠的图像,一张是数字化地图(上面标有每一块小区的`土壤类型,氮磷钾含量,前季单株产量,当年单产指标等),另一张是方格坐标图(可根据GPS讯号随时显示拖拉机所在的小区位置)。与此同时,数据处理器可根据事先做好的每一块小区的数字化地图,自动计算出每一块小区的肥分配比和喷施量,并向自动喷施机下达指令,同样的方法也适用于杀虫药的喷洒。此外,该系统还能根据土壤水分和作物的生长情况,自动判断出浇水、施肥的时间。据统计,采用这种精准农业技术可节省肥料10%,节约农药23%,每公顷节省种子25公斤;同时,可使小麦、玉米增产15%以上。
3.菲律宾的生态农业模式。菲律宾玛雅农场:玛雅农场位于菲律宾首都马尼拉附近,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经过十年建设,农场的农林牧副渔生产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玛雅农场的前身是一个面粉厂,经营者为了充分利用面粉厂产生的大量麸皮,建立了养畜场和鱼塘;为了增加农场的收入,建立了肉食加工和罐头制造厂。随着农场的发展,他们又找到一块24公顷的丘陵地,扩大了生产规模,取名为玛雅农场。1981年,农场已拥有36公顷的稻田和经济林,饲养了2.5万头猪、70头牛和1万只鸭。为了控制粪肥污染和循环利用各种废弃物,他们陆续建立起十几个沼气生产车间,每天产生沼气十几万立方米,提供了农场生产和家庭生活所需要的能源。另外,从产气后的沼渣中,还可回收一些牲畜饲料,其余用作有机肥料。产气后的沼液经藻类氧化塘处理后,送入水塘养鱼养鸭,最后再取塘水、塘泥去肥田。农田生产的粮食又送面粉厂加工,进入又一次循环。这样的生产过程由于符合生态学原理,实现了生物物质的充分循环利用。
菲律宾的玛雅农场是世界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的典范,玛雅农场就像一个大规模农工联合生产企业,不用从外部购买原料、燃料、肥料,却能保持高额利润,而且没有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污染。这样的生产过程由于符合生态学原理,合理地利用资源,实现了生物物质的充分循环利用,所以产生了良好的节约效果。
二、中外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国情比较
1.农业人口资源。在美国仅占全美人口不到2%的美国农民,不仅养活了近3亿美国人,而且还使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这与美国农业人口资源的高素质是分不开的。据统计,美国农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到十二年,有20%以上的农民为大学学历。以色列的教育非常发达,国民受教育程度很高。农民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到47%,其他至少是高中文化程度。高素质的农业劳动力为学习、运用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同时也使农民更乐于接受新生事物,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3年。农村劳动力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8.2%、初中文化程度占49.3%、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11.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6%,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接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不足5%。由于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在对待农业新技能方面理解能力差,掌握程度低,影响了农业发展。
2.农业经营方式。美国农业以家庭农场为主,约占各类农场总数的87%,合伙农场占10%,公司农场占3%。美国农业是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进行的。实行农场经营,平均每个农场拥有农田202hm2。以色列实行“公司+农户”模式。以色列农业的生产经营特点一是订单生产,二是农业生产与国际市场联系紧密。例如莫沙夫农场中的农户直接与国内的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或者直接上网销售,从而使农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市场。由于以色列的农业相当发达,人民科学文化水平也很高,农民可以直接从因特网上了解到农副产品的市场行情,因此,公司与农户在购销合同中利益分配比较合理,从而形成了公司与农户的良好互动机制。中国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目前依然大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因此不利于规模经济的形成,已经逐渐暴露出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影响到农业经营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农业技术水平。以色列严重缺水。但以色列建国以来农业生产增长了12倍,每顷土地的用水量却没增加,以色列依靠高科技农业,减少了水的浪费,压力灌溉方法的产生,使以色列单位面积土地的耗水量下降了50%~70%。以色列80%的灌溉土地都是灌溉与施肥一次完成的。另一种就是使用循环水和淡化海水,以色列所有灌溉方式都采用计算机控制。计算机化操作可完成实时控制,也可执行一系列的操作程序。在灌溉过程中,如果系统记录下水肥施用量与要求相比有一定偏差,系统会自动地关闭灌溉装置。还有一种传感器,它能通过检测植物的茎和果实的直径变化,来决定对植物的灌溉间隔。这种传感器直接和计算机相连,当需要灌溉时,它会自动打开灌溉系统进行操作。中国目前还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型期,靠人畜力操作和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物质循环还广泛存在,农业装备综合技术仅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的水平,在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兴领域差距还在不断加大。
三、国外循环农业模式对中国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启示
1.树立全民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理念。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农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循环农业经济缺乏认识,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因此,应该让全民认识到循环农业经济的重要性,普及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农业、农村资源综合利用的科学与法律知识,如普及农业废弃物如何处理排放、沼气综合的利用。
2.因地制宜地选择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中国农民素有精耕细作的良好传统,在生产实践中创造出许多资源循环利用的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南方的“猪—沼—果(菜)”模式,北方的“四位一体”模式,中部平原的“粮饲—猪—沼—肥”模式,西北地区的“五配套”模式,大城市郊区的都市型生态循环模式等。这些模式和技术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农业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对循环农业经济的支持和补贴制度,设立循环农业经济发展基金或风险基金等,加大财政对农业循环经济的投入。
6.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问题和发展 篇六
所谓的农业保险,是指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组织农业从业人员集体互助,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农业风险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业发展中的核心问题,目前农业保险是许多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农业保障方式,其主要的目的是用于降低农业生产中遇到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所以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实现五个统筹发展战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农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却没有得到大力推行,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业保险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1.1农业保险的初步发展阶段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只是在局部地区进行了零星的试点,没有形成大的气候。我国正式的农业保险应该是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10月20日成立。次年,在山东商河、重庆北碚以及北京远郊试办牲畜保险;在江苏南通、陕西咸阳和北京远郊试办棉花保险。1951年在个别地区试办了油菜和水稻保险。1952年牲畜、棉花等农业保险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地。1953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开始,按照国家指示除东北地区外全国基本停办了农业保险。195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又恢复办理农业保险。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保险,经历了起起伏伏,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影响,主要是学习的苏联模式。尽管当时的保险模式还不规范,但不能否认,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1.2农业保险的停办阶段
1958年至1981年是农业保险的停办阶段。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政府在认识上出现的偏差,认为人民公社规模大,后备力量强,抑制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灾害的损失,公社有能力弥补。农村保险己不适应新形势,没有必要再继续办下去。’
1.3以商业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发展阶段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民需要独白面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1982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办理农业保险,在我国停办了24年的农业保险终于重新走上历史的舞台。1985年,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业务最早的法律依据,中央在《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也提出应积极兴办农村保险事业。1982年至1995年间,随着农业保险的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曾一度出现繁荣状态,保费收入逐年增加。但是到了1996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农业保险由其中的中保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作为国有独资的商业保险公司,在兼顾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对农业保险进行了构调整,停办了一些亏损的险种,从此,农业保险的规模逐年呈现负增长。由一于损失率高,如果保费按照损失率来制定,农民保不起;但降低费率,保险公司赔不起,这就形成了一个无法
实现的商业保险市场。总之,农民的有效需求不足以支持一个完全的商业保险市场体系,因此,需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1.4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农业保险的试点发展阶段
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4年中国保监会遵循“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黑龙江、吉林、上海、新疆、内蒙古、湖南、安徽、四川、浙江等9省市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工作。2004年到2010年,连续七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对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要求,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实现了飞速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农保组织形式日益多 元,功能作用也得到有效发挥。
二.我国农业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我国自1982 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以来,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农业保险在我国虽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我国长期以来没有对农业保险实行专门立法。农业保险的内容只是体现在《保险法》、《农业法》中,《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些规定内容简单。没有针对农业保险的专门条款,也没有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性质,农业保险经营一直无法可依。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农业保险的许多问题出现法律真空,如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地位不明确,如果政府运用行政管理方式向农民收缴农业保险的保费,容易被农民认为是加重负担而无法开展。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被保险人参保率、保险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也没有法律约束,被保险人“骗保”只是在道德上受到谴责,起不到根本效果。法律法规的缺位极大影响了农业保险规范化、制度化的健康发展。2.2 我国缺乏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通常根据不同险种实行分类财政补贴。而我国由于没有财政补贴的特殊政策,农业保险同一般商业保险一样,服从于国家统一的财政政策,农业保险的连续亏损只能靠其它商业保险险种的盈利弥补,极大地挫伤了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或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必然导致此业务的萎缩。由于缺少财政补贴政策的直接扶持。使农民受经济条件约束,无力投保高保险费用的农业险,而保险公司又受高赔付率的影响,无法承保低保险费的农业保险,致使我国农业保险处于两难境地 2.3 农业保险管理难
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政府、保险公司及农户三者之间的权利及义务,要实行有效的管理,将面临以下问题:农村区域广,这给保险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定损理赔均带来一定的难度。有利益冲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保险公司以及入保农户双方的利益。社情较复杂,由于险情复杂灾害发生时的故意行为与和偶然事件在操作中很难界定。
农业灾害特别是自然灾害与气候密切相关,灾后定损时,就是受灾物种的生长期、物种数量、质量、面积均难以准确度量。保险制度不健全,全国尚无统一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地方也未建立简便、合理、有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没有管理机构,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个新的政策, 政府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经费。缺乏筹资机制,目前还没有形成合理、简便、有效的投保方式。监督机制不全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特点,却没有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2.4农民认识不到位
在认识上,种养业大户均能接受政策性农业保险,而大多数分散经营的农户且认识较差。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的主要原因是风险观念淡薄以及对政策持怀疑态度。
2.5农险专业人才匮乏,业务质量低下
目前我国的人才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愿意留在农村发展的较少,而发展农业保险要求一批既了解农民的实际情况,又熟
悉保险;既要遵循国家农业保险的政策,还要善于宣传;既要知道保险的内容和条款,还要了解农村的现状和农民的心理的保险人,而这样的人才现在是少而又少。2000 年,全国从事农业保险的专门人才有9 000 余人,县以上每个行政区平均只有3 人。这么少的农保人员处理全国8 亿农村人口的农保业务,其工作量之大是可以想象的。没有足够的保险专业人员开展保险业务无法提高业务质量,更影响经营范围的扩大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提高业务质量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利益和农业保险业务的进一步开展; 没有高素质的业务人才管理和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业务风险高、经营亏损严重的局面就不能得到改善。
三.完善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
3.1 健全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现行的《保险法》是一部关于商业性保险的法律,不适用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方面保险公司不愿按商业性经营原则进入险种较少、风险较大、成本较高、政策性较强的农险市场,有的甚至被地方政府作为“乱收费”而强行停止;另一方面农户也因险种较少、费率较高、理赔屡见不鲜、防险意识不强等原因而拒受农险业务,需求动力不足。因此,政府应尽快颁布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易受灾害的品种、项目和行业确定为政策性险种,由政府对其提供保费补贴、业务费用和免税支持,并配套经营规则,以便实际操作有章可行。
3.2 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并给予财政支持,是WTO 对农业扶持的重要绿色通道。我国应充分利用这一规则,加快建立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机制。在财政支持的方式上主要有三种:其一,提供保费补贴,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购买力,解决农民买不起保险的问题。其二,提供费用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商业保险公司的费用压力,鼓励其经营农业保险。保险公司应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与其他业务严格分开,对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实行单独核算、专账专人管理。其三,提供再保险费补贴以及为农业保险建立巨灾风险准备基金,解决农业保险中巨灾风险难以分散的问题。在财政补贴的比例上,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原则,科学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合理调整各级政府之间的补贴标准:对欠发达地区,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应当大一些;对发达地区,中央财政的补贴比例可以小一些。政府应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特别的准公共产品,采取免征或少征农业保险业务的一切税费,加大保险组织自身的积累功能;放松放宽并积极引导农业保险组织资金的运用,增强其资金的增值功能; 利用财政补贴、金融手段来扶持其发展,增强农业保险供给。3.3 坚持多种形式和建立互保机制
农业保险具有风险额率高、损失程度大的特点,加上近几年来自然灾害有逐年加剧的趋势,仅靠政策性农业保险承担全部农业风险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因此,要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体系,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分摊损失。要以农业保险为导向,依托各类农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业专业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实行“自愿缴费、合作共享、自我管理、专户监管、滚动发展”的经营机制,真正形成组织多形式、所有制多结构多层次、融资多渠道的农业保险新格局,为广大农民提供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需求。3.4 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
农业保险作为社会福利政策和经济政策的一部分,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信息分布和传递不平衡,信息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仍不熟悉,由于对保险的不了解给农村保险业务发展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各级各部门应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有效载体,多渠道加强农业保险作用的宣传,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引导农民认识到农业保险是保农、促农、转移分散风险的重要途径,从而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农业保险;要全面开展农民素质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3.5 加强农业保险专业人才的队伍建设
我国有8 亿农村人口,人口基数大,即便是参保率不高,参保人数仍然不少。由于农业保险缺乏专业人才,遇到多起理赔事件时,人员上往往出现捉襟见肘;同时由于专业知识有限,理赔过程耗时太长,对于具有明显季节性的农业生产而言时效性不强,这样既无法提高业务质量,又影响经营范围的扩大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因此政府要认识到培养专业化农业保险人才的重要性,要加快培养专业化的农业保险人才,积极吸纳优秀人才进入到农业保险人才队伍中
3.6 加强协调管理和开展指导服务
7.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对策研究 篇七
党的十六大以来, 中央和地方政府逐步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2004年,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 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6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 纳入农业支农保护体系, 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试点, 发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保险, 并明确提出了补贴农户、补贴保险公司、补贴农业再保险的“三补贴”政策。2007年中央财政部安排10亿元资金, 在全国6省区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次年财政部下发《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增加和提高了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和补贴比例, 并将试点区域由原先的6个省份扩大到全国主要粮食主产区。2012年11月出台的《农业保险条例》和2013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 均明确提出要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
政府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的加强以及在农业保险的各方面的财政支出的不断增加, 使我国农业保险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 随着《农业协议》的生效, 我国的农业支持政策方向逐步由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转向农产品补贴政策, 这也促进了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快速发展。央行发布的《2011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提到, 农业保险的保费规模和保险覆盖面持续较快增长;2011年, 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73.8亿元, 同比增长28.1%, 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6523亿元。农业保险在承保品种上已经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 在开办区域上已覆盖了全国所有省市区。2011年为1.7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主要粮油棉作物7.9亿亩, 占全国播种面积的33%, 在内蒙古、新疆、江苏、吉林等粮食主产区, 基本粮棉油作物的承保覆盖率超过50%, 黑龙江农垦、安徽省等地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承保林木9.2亿亩, 牲畜7.3亿头。
但联系我国农业发展自身的特点, 比如农地范围跨度大、地域特征明显, 农业经济基础薄弱和农民的组织程度低等, 我国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积仍然不够, 农业保险的品种和结构还有待提高, 保险公司的发展尚处于不成熟阶段, 农业保险也缺乏法律保障。据此, 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目前农业保险取得的进步, 而是应该找出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 促进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2我国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限制因素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风险、补偿经济损失、稳定农民收入和促进农业发展的一种机制, 已经成为国际上最重要的非价格农业保护工具之一 (姜岩、褚保金, 2012) 。我国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 保持对农业保险的重视、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全面建设和完善是必不可少的。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限制因素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其发展。
2.1政府政策支持力度虽有所加强但仍然不够
由于农业保险供给面临着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和正的外部性, 农业保险市场存在“市场失灵”和“供给有限”现象 (冯文丽, 2004) , 农业保险需要政府充分发挥作用, 实现农业保险有效的制度供给。虽然近年来我国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支出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 但就中国农村目前的情况看, 国家财政补贴不足、优惠税收力度不够等原因仍然制约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2.2农业保险法律法规滞后
我国自2013年3月1日开始施行《农业保险条例》, 首次确立了农村保险的法律地位和保险工作的政策规范。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农业保险的专门法规出台时间晚, 而且尚未出台与《农业保险条例》配套的规章, 农业保险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农业保险的发展缺乏一个有利的法律环境。
2.3尚未构建农业保险服务组织体系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公共产品, 政府作为经营主体, 需要将农业保险纳入政府的职责范畴 (赵庆晗, 2007) 。因此需要设立明确的职能机构, 代表政府出面协调保险公司与农民及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并负责农业保险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必须明确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各级机构之间的分工与各自的责任, 以及农业保险相关费用的构成和各方的出资比例, 这有利于农业保险的长远发展。
2.4农民组织化程度低
我国目前农业生产以分散的农户为主体, 农民的组织程度低, 这与农业保险要求的高度组织化有很大的距离。这个矛盾不解决, 大范围推广农业保险会困难重重。因此在各种农业保险项目试点过程中, 需要探索创新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通过有效的方式, 将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 统一承保, 统一理赔, 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2.5风险分散管理机制不健全
农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风险存在于农业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农业风险是指在农业生产或经营过程中灾害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农业风险按其发生的原因分为自然风险、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 (龙文军, 2010) 。农业的高风险性和波动性是影响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分散农业风险、进行农业风险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它是农业保险稳定发展的基础, 也是农民在发生农业风险后获得赔付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农业风险分散管理机制, 然而我国又是一个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 自然风险的发生往往造成大面积的影响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目前缺乏风险分散的机制下, 农民受损大、保险公司负担重, 这严重打击了农民的生产主动性和保险公司的发展农业保险积极性, 对我国农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因此急需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风险分散管理机制。
2.6农业保险公司自身存在缺点
由于我国农业保险是在政府的扶持下开展的, 保险公司没有参与到完全的市场竞争中去, 保险公司的竞争力还有待加强。许多保险公司还存在管理模式落后、机构累赘、运作效率低等缺点, 这些缺点一方面导致保险公司收益低、发展受限的现状, 在另一方面还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保险政策的落实和长远发展等问题。因此保险公司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可以尝试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精简保险机构和推动农业保险创新等方式。
3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 农业保险在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扶持下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和初步的成就, 但我们不能只看到表面现象, 盲目乐观, 懈于进步。反之, 应该认清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并从各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国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因此, 农业保险在现阶段下的发展, 尤其需要政府的引导以及社会各阶层的支持, 以及保险公司和农民的共同努力。
3.1继续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
继续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 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对农民来说, 首先需要继续扩大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 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并适当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让更多的农民能够享受到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 让低收入农民也能够负担得起保费支出。其次是要加强技术信息服务, 及时为参保者提供有效的农业保险信息。让农民对农业保险种类、对于不同的农业保险政府的补贴额以及保险赔付手续和赔付额都了然于胸。
对参与农业保险经营的保险公司和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来说, 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可以在:一是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需求较大的地区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并在开展方式和农业保险品种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指导。二是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对于涉农保险业务可以采取征收低税率, 特别的对于主要粮食等的保险业务应该免税。三是给予适当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比如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以及提供技术保障的服务费用等, 需要政府一定比例的补贴。
对整个社会来说, 需要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大力宣传, 使其得到社会各阶层的支持和重视, 从而创造一个有利于农业保险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 政府还应该注重对农业保险人才的培养, 加大对农业保险人力资源的投入。
3.2推进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应抓紧全面落实《农业保险条例》, 并尽快出台配套规章, 包括农业保险市场准入和准出、农业保险产品管理、准备金提取和偿付能力计算标准、农业保险的基层网络建设、农业再保险管理等 (王小平, 2013) 。
3.3推动农业保险服务组织体系建设
3.3.1 建立各级农业保险专门管理机构
该机构主要承担农业保险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并负责保险公司与农民及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农业保险专门机构的建立, 可以保障农业保险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也便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 促使地方各部门间更好地配合工作。
3.3.2 应该明确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各级机构之间的分工与责任
一个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组织体系, 各级政府、保险公司的分工和责任必须有明确的划分, 而且不能缺位或重复。在保险公司与农民正式签订保单之前, 应该划定保险公司同政府各部门机构和单位之间的职责范围, 明确各自的责任。比如在保险公司与政府的职责划分上, 要明确政府的农业、水利、气象、土地、林业、财政等部门应该提供的基本条件;在保险公司与政府涉农组织的职责划分上, 要明确政府的农经、农技、农机、畜牧防疫等机构在农业保险承保、定损阶段应提供的技术保障种类和程度;在保险公司与参与农业保险项目的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之间的职责划分上, 要弄清楚承保收费方面的结算方式、赔款支付方面的合作方式以及具体的结算办法等。
3.3.3 明确农业保险相关费用的负担方式和比例
第一是要明确保费的构成方式以及各方的出资比例, 农业保险保费的收支需要独立记账, 并单独核算;第二是要保障大灾超赔后的赔款补充来源的落实, 避免保险公司承担过多的经济责任;第三是要明确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分担方式和比例, 可以采取在保费中提取管理费用或者是由政府另行支付管理费用给保险公司;第四是要明确提供技术保障的服务费用的支出, 在农业保险承保、定损、收费和赔付过程中, 参与部门众多, 其中必然会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费用的支出, 这些费用不能简单地列入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中, 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定有专门的资金支出。
3.4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失败并不断探索的过程, 从这一过程中得出一个重要结论是, 要想取得我国农业保险长远发展的胜利, 必须创新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 用适当的联系将我国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 统一参保、统一理赔。
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可以利用政府的组织力量, 政府有完善的组织体系, 尤其是乡、村两级机构, 在农村分布广泛、号召能力强, 很容易将农民组织起来;可以通过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影响力和经济上的联系将农民组织起来;还可以充分发挥涉农服务组织的作用, 通过完整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立农业保险基层体系, 从而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3.5建立科学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和管理机制
农业风险分散和管理机制的建立, 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保险公司的负担, 也对农民获得必要的灾后补偿提供了保障, 有利于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
3.5.1 建立农业风险事前预测机制
对农业风险进行事前预测, 防患于未然。建立外部专家协作网, 利用各级民政、气象、农业等涉农部门人力资源和专业优势, 构建农业保险发展合作机制, 对可能发生的农业灾害特别是农业气象灾害进行预测, 并及时告知农民让其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或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
3.5.2 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
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准备金作为一种特殊的准备金, 是为了应付巨灾风险事故发生后, 责任准备金不足以支付赔款的一种准备 (王德宝、庹国柱, 2011) 。我国是一个农业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 面临着严重的农业巨灾风险, 巨灾的危害性极大, 影响范围很广, 给我国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应对机制至关重要 (黄小敏、王丽兰, 2010) 。
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建立, 让我们在面对突发的重大农业灾害时不至于完全束手无策。相关机构部门应按照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的相关规定, 对受灾农民及时进行补助发放, 将资金及时拨付给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使受灾农民具有重新购买生产工具进行农业生产的能力, 从而使受灾地区的农业经济尽快恢复。这是一项有效的分散农业风险的措施。但在该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要坚持按照“以丰补歉”的基本原则使用巨灾风险准备金。二是对于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的投资管理, 在正常年景将巨灾风险准备金的结余可用于银行存款或持有部分国债等风险小的投资, 所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入应全额充实巨灾风险准备金。三是应该加强对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的监管。
3.5.3 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
2006年国发23号文件指出, 要“完善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 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从各地制定的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文件来看, 我国已经逐步意识到农业保险再保险对分散经营风险的作用。我国应该尽快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 在建立过程中, 应该充分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成功的经验, 出台相关法律为农业再保险的运作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还应该给予充分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从长远看, 还可以逐步设立农业保险再保险专项基金, 以保障农业再保险制度的运行。
3.6农业保险公司应该加强自身建设
虽然我国农业保险受到较大程度的政府行为的影响, 不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经营行为, 但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农业保险的成功与否。
3.6.1 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创新
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各地保险公司应根据当地具体的地域特征和农业发展的特点制定出适合的农业保险产品, 以满足当地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比如中国人财保险在四川、甘肃等地开办了种子生产保险, 在江苏、北京等地开办了设施蔬菜保鲜, 在沿海地区开办了水产养殖保险, 在云南、贵州等地开办了烤烟保险等。
优化保险产品结构。近年来, 虽然各地农业保险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但现有农业保险险种在保费费率、保障水平和理赔条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此, 保险公司应该结合农业生产实际, 改进费率设计, 降低费率水平, 完善理赔条款, 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张志南, 2013) 。
3.6.2 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农业保险公司同其他行业一样, 需要不断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方法, 提高公司运行效率, 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由于农业保险自身的特点, 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于突破一些技术难题是非常重要的, 特别是在解决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技术障碍方面。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保财险在这方面的成就较为突出, 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业界率先进行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科技手段研究, 现已经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无人机研发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和领先优势;中国人保财险创新管理工具, 引入二维码、DNA鉴定等技术实现对养殖险承保标的的科学管理;利用遥感卫星、无人机航拍技术进行定损理赔, 开展气象指数保险试点, 破解了大面积灾害理赔难题。
摘要:农业是最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 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由于农业的高风险性和波动性较大, 需要大力开展农业保险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业的发展;又因为农业的弱质性、正的外部性和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特点, 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大致介绍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在政府扶持下的发展情况, 分析了我国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限制因素, 并试着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希望能打破限制因素, 促进农业保险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发展现状,限制因素,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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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国传统农业经济发展分析 篇八
关键词:农业经济发展;增长;转型
1 传统农业经济增长的因素
中国在发展的第一个千年里,人口的增长平稳,直到公元960-1280年的宋朝时期,中国经济才出现了新的发展活力。首先在宋朝的人口出现了大幅的增长,大约从宋初的5500万左右人口上升到宋末的1亿。其次,地区经济中心出现了转移,宋朝起初定都在人口稠密的开封,而后在1127年,由于北方有来自满洲的金人入侵,宋朝迁都至长江以南的杭州,因此出现了经济中心的南迁。长江以南水稻种植区的人口大幅度上升,而北方的重要性急剧下降。长江以南的人口在唐代(750年)占全国总人口的24%,而到12世纪末这一比例已经达到了60%。在13世纪末时,居住在南方的人口已经达到85%以上。宋朝统治者为了大力开发精耕细作的水稻种植方式引进了新的早熟稻种——占城稻,从而使得水稻的两季或三季播种成为可能,中国的复种指数从公元1世纪的汉朝0.6上升到8世纪唐朝的0.8,到宋朝时达到了1.0。
另外,在生产工具方面,宋代创造了“鉴刀”、“ 秧马”、“耘荡”等劳动工具,对于土地的开垦、插秧、田间作业等有很大的帮助,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并且在宋朝时期灌钢法、百炼钢法得到了的广泛使用,生产工具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先进的耕犁得到普遍推广;唐代时的曲辕犁,到了宋代有了进一步改进,制作更加精利。除此之外,政府对保护耕牛的政策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政府鼓励民户养牛,并对耕牛进行保护,宋朝政府规定,民间不准无故屠宰耕牛,违者皆罚以流配。
传统农业经济发展的前期至中期阶段,中国以世界领先的经济体出现,与同期的欧洲相比,先进的科技水平和生产工具保证了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同时,耕地租的制度又保证农民可以从税收剩余中获取少量的但稳定的积累,农村家族文化和士绅文化保证了乡村的经济稳定。我国的农业生产技术就鲜有突破性进展,最初领先的农业工具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接近其生产率极限。但是西方诸国在工业化或现代化的条件下改造传统农业,从而建立发展现代农业体系,使得农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2 传统农业经济的均衡
根据古典经济理论,在传统农业框架下,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产量是考察农业经济效率的基本要素。从1400-1957年,中国人口增长38倍,在557年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0.395%;中国的耕地面积增长了3.5倍,年均增长率为0.272%。从总量上看,人口增长远快于耕地面积增长,前者比后者多1.3倍。从速度上看,人口的年均增长率比耕地面积的年均增长率要快0.45倍。在长达500多年的历史时段中,从明惠帝建文二年(1400年)到明神宗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明王朝在此二百年中从勃兴走向衰亡,距清立国仅44年,人口增长与耕地增长的矛盾比较突出。
在传统农业经济框架下,人口增长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受到以粮食成本为代表的生活成本的约束及相关税收影响。耕地面积除了受到一个国家疆域面积和由自然条件决定的实际可耕地面积的约束,还受到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产权关系的影响。如果把土地所有权作为一个控制变量,那么人口、耕地与粮食作物产业之间即可抽象为一种特定模式的投入-产出关系。在古典理论框架下,由于耕地资源稀缺且有限,受土地肥力递减律约束,一定单位面积的耕地只能供养一定数量的人口,一旦人口总量增长快于耕地面积增长,就会出现“剩余人口”抑或“饥饿人口”,因而产生了马尔萨斯式的悲观预期。
但中国的情况却是一个例外。透过历代王朝的更迭,历次农民起义和革命可以看出,在反复出现的制度变迁背后,中国始终是一个为世人所公认的超稳态经济体。在人口-耕地关系中,二者不是一种互动关系,即人口多了就去开荒,耕地多了再增添人口的循环模式。在可耕地总量有界的条件下,从投入-产出视角出发,就增加的劳动人口的再投入会导致对耕地的开发利用从粗放(外延)扩大向精细(内涵)生产的转变,最终导致单位产出的持续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消解人口-耕地矛盾的紧张与冲突。在技术不变的假设下,往往表现为在农闲时的劳动力闲置,而在农忙时则达到人尽其用的状态。
在中国的近两千年的传统农业经济时代,中国农民在人口-土地关系中形成一种趋于静态的均衡配置,换言之,在传统农业经济约束下,尽可能的提升单位耕地的粮食产出。从明惠帝建文二年(1400年)开始到1957年,中国的粮食单产量一直在缓慢的稳步提升,在前期的370余年中,单位产量提升的速度最为缓慢;在中期的80余年中,提升速度加快,在最后的100年中,提升的速度最快。在整个长时段中,粮食单产的平均速度慢于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但接近于耕地面积的年均增长速度。这种情况表明,中国农民在把荒地改造为良田的历史进程中,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的极大代价。也正是这种创造性劳动支撑着中国人均GDP在1400年之后的长期下降趋势中保持着相对稳定性,使之成为中国经济体保持超长稳定性的内在动力机制。
3 传统农业经济转型的内在动因
在十四世纪前,中国一直是世界最大的经济体,生产力水平都遥遥领先于欧洲,GDP总量大约是欧洲的两倍,人均GDP远高于西欧,截止十四世纪,中国人口大约是西欧总人口的1.8倍,因此中国当时是世界上的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但在14世纪以后,这一局面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单从人均GDP来讲,在公元1500年的时候,欧洲的人均GDP比中国高出198国际元,中国的人均GDP已经落后于欧洲的人均GDP的大约30%。中国一直维持着传统农耕模式下的经济停滞,在人口增长了4倍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较低人均收入水平下的静态均衡模式。随着近代科技的勃兴,西欧的经济增长模式开始发生变化,西欧人均GDP已经开始逐步赶超中国,到1820年英国首先爆发了工业革命,继而欧洲的工业革命随之全面爆发,欧洲的人均GDP在1820年以后以一个较快的速率上升。到十八世纪末,西欧的人均收入大约是中国的2.5倍,使得世界经济实力架构出现逆转。西欧取代了中国世界领先的经济地位。
在传统农业经济框架下,一个国家的全部资源都等于农业生产,由此产生的人口与耕地之间的紧张和压力,迫使农民节约生活成本,维持最低限度的福利水平,把所有可能的物质资本投入到土地之上。“这意味着增加一些用于灌溉的水井和沟渠,一些用于耕作的牲口和工具,或农民已经用了几代的其他形式的物质资本,对农业产量的增加帮助甚微,小到不能产生有足够吸引力的投资收益率”。由此产生的在消费与积累之间的价值失衡,成为维系传统农业经济持续生存的巨大代价。
近代以来,由于国民对西方从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过程的集体无意识,在长期封闭状态下老大自居,忽视或排斥西方的科学技术及经济体制,对现存的传统农业体系和技术手段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世代坚守传统农业那么只有世代与贫困相伴随,这是理解传统农业向现代经济转型的基本出发点。从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是任何一个现存的文明古国寻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通过工业部门的快速增长推进农业和服务业的产业现代化。同时结构转变只是手段而不是目标,把中国建成一个“世界工厂”绝不是经济转型的目标,经济转型的目标是提高国民的“福利水平”或“幸福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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