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最新

2025-01-07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最新(精选10篇)

1.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最新 篇一

1、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DGJ08—90—2000)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5、《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

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8、《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9、《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0、《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SL317-2004)

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1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13、《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

14、《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

15、《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16、《水利水电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

17、《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范》(SL101-94)

18、《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

19、《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0、《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DL/T5113.1-2005)

21、《水闸施工规范》(SL27-91)

22、《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

23、《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L36-2006)

24、《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GB/T1473-2008)

25、《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

26、《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

27、《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

28、《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范》(SL101-94)

2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0、《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GJ106-2003)

3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3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5、《电气装置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B/TJ08-2035-2008)

39、《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沪建建管办(95)0200号)

4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4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4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

43、《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4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1993)

47、《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

4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

4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部分》(2002年版)

5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5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54、《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5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6、《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B/TJ08-2035-2008)

5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5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59、《软土地基深层搅拌加固法技术规程》(YBJ225-91)

60、《上海市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6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62、《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2008)

6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64、《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7-2005)

6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土建)、(JTGF80/2-2004机电)

2.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最新 篇二

1 《2007规范》的积极意义

1.1规范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

在以往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 由于没有规范约束, 经常出现随意修改计价格式和计价条款、随意采用扩大的计量单位等一些不规范现象, 严重影响了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合理选择, 给实施时的工程价款结算带来了很多隐患。《2007规范》统一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统一了各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及计量规则, 规定了清单项目编制及计价的原则, 标志着我国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开始走上规范化、法规化的轨道。

1.2更好地维护了发包、承包双方权益

《2007规范》列出了各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常见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 规定了工程单价或总价应该摊入的有关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并以强制性条文规定清单项目必须描述项目主要特征, 体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公平、公正、风险分担”的本质要求, 为招标、投标单位正确计价提供了基础平台, 也为合同顺利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而能更好地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1.3开创了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新局面

水利工程自实行招投标以来, 工程量清单一直是作为商务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计价活动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共同规定。《2007规范》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上升为国家标准, 这是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取得的重大成果, 必将对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2 《2007规范》的缺陷

2.1未充分结合水利工程特性

2.1.1 未协调与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关系

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除提出材料、施工、检验、试验、验收等技术要求外, 还列有计量和支付条款[3]。计量和支付条款规定了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规则、计量单位和工程单价或总价包含的内容。而《2007规范》的每一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表也都有这些规定。这二者的规定大多一致, 但也有不一致, 甚至矛盾之处。

商务文件也有类似问题, 如总价项目 (措施项目) 不协调, 工程单价包括的费用内容不一致等。

2.1.2 未提及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2007规范》没有提及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计价办法。而实际上, 在目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计价办法依然是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 特别是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合同价确定与调整的主要依据。如果回避这些问题, 就会引起计价混乱, 不利于合同管理。

2.1.3 项目编码的规定容易造成错漏

《2007规范》沿用建设部的12位阿拉伯数字标识, 并规定应顺序编码。这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还可能造成以下问题:

a. 编码“张冠李戴”。在《2007规范》中查找清单项目对应的编码时, 容易将相邻项目的编码作为该项目编码。

b. 编码重复。水利工程量清单项目一般需要根据工程结构部位、平面部位或者专业工程性质进行分级或分组列项, 各分级、分组项目中可能存在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完全相同的分项工程, 如伸缩缝、止水等。按《2007规范》, 这些相同的分项工程应采用不同的编码, 在分级工程多、分项工程多的情况下, 很难保证编码不重复。

c. 编码反复。《2007规范》中有些编码项目包括的范围偏大, 如水利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只规定了一个编码 (500201013) , 而其范围包括了油系统、水系统、气系统、水力测量系统和管路, 各系统下又包括许多设备。这就容易造成编码反复修改。比如工程量清单将水利机械辅助设备安装作为一级项目, 各系统作为二级项目, 并按顺序编制了各系统设备清单, 若要在某系统下增加或删减设备, 则其后所有的设备编码都要修改。

虽然针对项目编码可能引发的问题开发配套软件能够解决编制时间延长的问题, 也能够有效防止错漏出现, 但编制成本的加大, 会使软件的普及受到限制。

2.1.4 项目特征的内容偏多, 容易引发纠纷

《2007规范》各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表列示的项目主要特征项目偏多, 有些是不必要列示的。

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质看, 只有影响工程计价并且是招标人承担风险的特征才应该描述, 如材料材质及规格、设计断面及结构要求等;而由投标人承担风险的特征, 或者由招标人承担风险但不影响工程计价的特征, 可以或不应该描述, 如施工组织、检测方法、合格标准等。

如按《2007规范》列示的项目特征进行描述, 会使得分项工程过于冗长, 给工程计价带来不便;而且实施时容易引发结算纠纷, 如果哪个特征发生了变化或者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 承包人就可以借机提出索赔。

2.1.5 工程单价的规定难以指导合理计价

《2007规范》工程单价的定义条文 (2.0.3) , 要求直接费包括季节、夜间、高原、风沙等原因增加的费用, 但在工程单价计算表中并没有要求列出这些费用。可以理解为, 这些费用应分别摊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中。但是, 这些费用可能与整个清单项目有关, 也可能只与某些分项工程有关。如果将其摊入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中, 就会引起计价的困惑和混乱, 不利于评标和合同管理工作。水利工程概算编制规定从未有过这种做法, 而是将其列入其他直接费[4]。

2.1.6 未制定设备及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格式

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除建筑工程外, 还有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大型设备或主要设备采购常单独招标, 其安装常与小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一起招标。《2007规范》没有单独制定适合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清单格式, 如和建筑工程合用一套表格, 就要对表格设置进行变更, 否则就无法处理设备费、装置性材料费问题。但如何变更, 是否允许变更, 规范没有说明。

2.1.7 责任签署不符合水利工程特点

《2007规范》规定造价工程师应在工程量清单封面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这不大符合水利工程特点。首先, 水利工程大多平面布置范围大, 建筑物多而复杂, 地形地质条件多变, 涉及专业较多[5], 造价工程师不可能全面掌握这些专业知识。其次, 水利工程在招投标阶段后, 还有详细的施工图阶段, 因此, 招标设计图纸常常不够完整, 有的甚至只有典型断面图。造价工程师无从理解设计意图, 难以计算工程量并编制出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因此, 工程量清单由造价工程师单方签署不具有可执行性, 考虑到造价工程师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的“参谋”作用, 可以要求造价工程师和设计人员共同签署。

2.2定义不够准确

规范要求用词恰当, 叙述清楚, 含义指向唯一, 而不是模棱两可或另有他意。《2007规范》有些术语定义不够准确, 影响工程计价。

a. 工程单价定义条文 (2.0.3) 中的“并考虑风险因素”含义模糊。未明确考虑何种风险、多大风险。

b. 措施项目定义条文 (2.0.4) 中的“……招标人不要求列示工程量的施工措施项目”不够准确。措施项目中有特定计量单位、能够恰当计量的, 可以要求按照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进行编制及计价, 但仍归入措施项目[6]。

c. 零星工作项目定义条文 (2.0.6) 中的“完成招标人提出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该条文并没有解释零星工作项目, 而且没有提及数量概念。因为没有竞争性, 投标人就可以报出很高的价格, 这对发包人构成不公平, 势必造成结算纠纷。

d. 零星工作项目清单条文 (3.5) 中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表述不正确。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 均是针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而言的, 变更所引起的分类分项工程及直接相关的措施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变化, 由合同条款规定处理办法, 而不是按零星工作项目处理。

2.3条文不够严谨

规范的严谨性体现在条文的逻辑顺序和关联条文的相互呼应等方面。《2007规范》影响工程计价的不够严谨主要有:

a. 措施项目一览表 (3.3.1) 包括环境保护措施、小型临时工程等, 而其他建筑工程量清单 (A.14) 规定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中的林草工程、其他临时建筑工程按其他建筑工程编码。这两处规定, 没有解释环境保护措施与林草工程, 没有定义小型临时工程和其他临时建筑工程, 因而难以对具体项目进行分类和编码。

b.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A.3.2 (3) 、A.5.2 (2) 条文分别规定, 钢筋 (铅丝) 石笼的笼体加工、砌筑体的拉结筋, 按钢筋、钢构件加工及安装工程 (A.11) 的计量计价规则计算, 再分别摊入相关主体工程单价中。既然按A.11规定计量计价, 怎么存在再“摊入”的问题?而且, 表A.11.1钢筋加工及安装 (500111001) 的一般适用范围中, 又明确有拉结筋 (但没有钢筋 (铅丝) 笼) 。

c.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表A.8.1混凝土灌注桩 (500108004) 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加工、吊放钢筋笼”, 而表后A.8.2 (2) 条文又规定, 钢筋笼按钢筋、钢构件加工及安装工程 (A.11) 的计量计价规则另行计量计价。

d.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表A.9.1中预应力混凝土 (500109005) 的一般适用范围包括预应力梁, 表A.12.1中的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500112003) 的适用范围是预应力混凝土桥梁。没有明确二者的区别, 而且前者是一个分项工程, 其主要工作内容却没有成品的运输、安装。

e. A.10.2 (2) 条文明确普通模板 (500110001) 包括预制混凝土模板, A.10.2 (4) 条文明确预制混凝土模板应计入吊运、吊装费用;而在A.12预制混凝土工程中, 预制混凝土模板编码为500112002。照此理解, 预制混凝土模板预制应按A.12规定编码 (500112002) , 安装则按A.10规定编码 (500110001) , 这显然不太恰当。如果工程量清单按专业工程性质分级, 那预制混凝土模板就拆成了两个清单项目, 分别列于A.10模板工程和A.12预制混凝土工程两个分类工程中。

f. 表B.1.1中水利机械辅助设备安装 (500201013) 的工作内容明确包括了“管路、阀门和表计等安装”。而表后B.1.2 (2) 说明是, 水利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包括……系统设备和管路”。前者含有管路不需要单独计量计价的意思, 而后者可理解为管路和设备一样需作为清单项目单独计量计价。

g. 表B.1.1电缆安装及敷设 (500201018) 的工作内容中没有电缆支架、电缆桥架、电缆管的制作安装内容, 而表后B.1.2 (2) 相应的说明则包括这些项目。照此理解, 电缆支架、电缆桥架、电缆管应在500201018下进行编码。但是其他设备及安装 (500201034) 的范围说明包括了铁构件, 但没有解释铁构件, 现行定额的规定是铁构件包括了电缆架及电缆桥钢支架。若按定额规定, 则应在500201034下进行编码。

2.4规定不甚合理

合理就是要体现工程量清单计价“公平、公正、风险分担”的实质, 《2007规范》不够合理的地方主要有:

a. 其他建筑工程量清单 (A.14) 包括其他临时建筑工程 (500114002) , 这不够合理。首先, 没有明确其他临时建筑工程包括的具体项目范围;其次, 临时工程除个别影响工程安全的项目 (如施工围堰、导流洞) 外, 招标人一般不提供设计图纸和要求, 而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报价, 应归入措施项目清单, 即使要求部分项目按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进行编制及计价, 也仍然是措施项目。

b. A.14.2 (2) 规定其他建筑工程可按项为单位计量, 如厂房装修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中的林草工程等。这不符合分类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原则, 也无法合理地引导计价, 会造成招投标的不公平、不公正, 也必然会引发合同价款结算纠纷。

c. 将预制混凝土工程分成构件预制和吊装, 分别进行计量计价, 这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质。因为, 预制只是一个工序, 它不构成工程实体, 只有完成安装后才构成有效工程量。因此, 构件的预制、安装应作为一个编码项目。对于外购的构件安装, 也无需另外编码, 只要在工作内容中说明即可。同理, 对土料、砂石料的开采及加工工程进行分类分项 (A.13) 也不够合适。如果土料、砂石料独立进行招标, 可以采用其他格式。若按《2007规范》的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 砂子、卵石 (碎石) 各就一个编码, 而工作内容又很多, 这样意义并不大。如果要求按工艺过程列出各工序项目名称及单价, 则有利于评标及实施时的价款调整和结算。

d. A.12.2 (3) 条文“预制混凝土工程单价应包括钢筋费用”规定不甚恰当, 不利于工程实施时的钢筋需用量计划安排和发生变更时的工程价款结算。特别是当规定钢筋由发包人采购, 或者按统一单价报价时, 遇到物价变动或设计变更需要调整价格时, 则所有相关的预制混凝土工程单价都要调整, 不利于合同管理。如非要这样规定, 则表A.11.1钢筋加工及安装 (500111001) 的适用范围中的“钢筋混凝土”应定义为“现浇钢筋混凝土”, 以与此呼应。

e. 表B.2.1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没有起重机轨道项目。按B.1.2条文说明, 金属结构中的起重机轨道应编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500201011中。如果金属结构单独招标,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就编列一个轨道清单项目, 这显然不合适;如果金属结构不单独招标, 其轨道这样跨专业归类也不合适。

3修订建议

3.1充分考虑可操作性

修订《2007规范》时, 充分借鉴、吸收建设部的做法是必须的, 但更应紧密结合水利工程特点, 对项目编码、项目特征、工程单价、计价格式、责任签署等规定的恰当性, 以及条文的严谨性、准确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使其既能体现“公平、公正、风险分担”的内在要求, 又能方便使用。

3.2协调与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关系

在招标文件中, 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是紧密联系的统一体, 它们都有影响计价的条文规定, 但对同一问题只能在一个文件中规定, 不能相互重复, 更不能彼此矛盾。但究竟在哪个文件中规定合适, 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笔者认为, 工程计价条款、计量和支付条款, 甚至工程价款调整条款、索赔与签证条款、争议处理条款等宜作为计价规范条款, 技术条款、商务文件可以引用计价规范条款, 但不宜展开规定。

3.3合理划分分类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

根据“公平、公正、风险分担”的原则, 恰当划分分类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按照使地形、地貌发生变化、构成工程实体、能以一定的计量单位恰当计量的要求, 再结合预算定额子目情况, 合理编制各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项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的全面, 不宜示范性地列些项目, 再编个“其他××工程”, 应确保实际工作中计入“其他××工程”的项目少之又少;而且分项工程的范围或工作内容不宜过大, 要有利于计价和支付。

要考虑设备及安装工程不同于建筑工程的特点, 研究、制定适合于设备及安装工程计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

3.4改革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 但工作重点基本上是针对前期阶段的投资概 (估) 算, 对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的计价管理工作重视得不够, 以致造价管理“政出多门”, 不够系统。其实, 投资概 (估) 算、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支付只是因为发生的阶段不同而包括的范围不同、计价格式和计价标准不同而已, 而费用名称、费用构成、计算方法、计价原理大体是相同的, 它们相互联系, 共同构成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这根链条。

因此, 应改变目前水利工程造价管理阶段分割、各自成一体的现状, 建立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概 (估) 算、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支付的规范体系, 以指导工程计价, 减少合同纠纷, 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4结 语

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阶段是各方计价的统一平台, 在实施阶段又是合同支付的基础和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解决合同纠纷的依据。因此, 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活动进行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但应根据“公平、公正、风险分担”的原则, 充分结合水利工程特点进行规范, 并拓展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计价活动。

摘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发布, 标志着我国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走上了法规化的轨道, 它对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 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 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健康发展无疑会起到重要作用。该规范在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特征、工程单价等方面, 还存在不够合理和难以操作的问题, 有些规定不够恰当, 有些条文不够严谨, 这些问题影响了规范的应用, 有必要加以改进。

关键词: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50501—2007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技术条款) [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水利工程设计概 (估) 算编制规定[S].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 2002.

[5]邱会旺.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常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J].工程造价管理, 2011 (5) :14-17.

3.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最新 篇三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代化法 良好操作规范 HACCP

2013年1月,美国FDA发布了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颁布以来的第批配套法规草案,其中一项法规草案《良好操作规范以及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将对现行良好操作规范法规进行修订和升级。新的法规草案在2个基本方面修订了现行Part 110法规:首先,根据FSMA第103节(a),FDA应出台有关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的法规的要求,117法规将会增加新的条款来满足FSMA的规定。其次,将会更新、修订或澄清现行110法规中的某些要求。117法规将在修订良好操作规范和融合HACCP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国内和输美食品生产企业良好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体系做出修订和升级。

1 美国21 CFR PART 117法规特点

《良好操作规范以及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21 CFRPART 117)法规基于最先进的国际上认可的HACCP原则。该法规适用于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的美国国内和海外企业。

美国21 CFR PART 117法规主要特点:(1)依据FSMA要求对需要进行注册的食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的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做出新规定:(2)将原有的PART 110法规进行了内容的更新和明确,使之更加现代化,将使GMP符合修订后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的要求。

21 CFR PART 117法规还进一步解释说明了“农场”的定义,从而进步明确了针对农场的豁免条款的适用性。通过上述调整和变化,原有的PART110法规的内容得到了增补和更新,并将编号改为PART 117,旨在建立一个食品安全体系,使现代化的、基于科学的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贯穿于食品加工过程。

2 PART 117法规S110法规变化比较

2.1 法规组织架构方面

21 CFR PART 117法规草案包括总则、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对特殊企业和仅从事预包装食品存储的企业的特殊要求、可能导致FDA撤销豁免的情况和程序、必须建立和保持的记录的要求和预留等7个章节。PART 117法规草案和现行PART 110法规在架构方面的变化如表1所示。

从组织架构上看,117法规将包括现行的110法规,将良好操作规范作为其中的一部分(B部分)。GMP是制定和实施HACCP计划的基础,如果企业没有达到GMP的要求,那么HACCP计划将无法有效控制关键点。117法规将GMP和HACCP结合在起,先讲GMP要求,再讲HACCP要求,形成对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企业的强制性要求,实际上也是将HACCP的理念贯穿于食品加工体系的方方面面。

2.2 PART 117法规中良好操作规范部分的变化

PART 117法规的GMP部分有4个重点修订内容,一是将澄清GMP中避免交叉污染的条款,指出要避免食品交叉污染以及过敏原的交叉接触:二是将更新和升级110法规的语言;三是删除某些含有建议的条款,如特殊温度的要求等;四是修订防止食品和食品接触表面污染的条款,指出也要避免食品包装材料的污染。

另外,FDA正在就其他修订征求意见,一是是否应对企业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强制培训,包括是否需要要求培训记录,二是117法规中某些条款是否应该为强制性要求而不仅是推荐性要求,例如按必要的频率清洗非食品接触表面以保护食品和食品接触表面免受污染的条款,是否应为强制性要求。一般来说,对于豁免实施HACCP的企业以及特殊要求的企业,117法规中GMP部分的条款依然有效。

其中有几个活动对象方面重要的变化:

(1)术语企业(Facility):FD&c法第418节(。)(2)中指出,“企业”的定义意味着“一个国内或者国外企业需要按照FD&C法第415节要求进行注册”,117法规中“企业”的定义将遵从AFD&C的要求。根据117法规的目的,§117.3中“企业”的定义将比常见的意思或者目前§1.227(b)(2)中定义的意思更窄,它仅指那些需要根据FD&C法第415节(及第1不B分H部分)要求完成注册的企业。

(2)食品包装材料:目前110法规中大部分要求预防食品和食品接触表面污染的条款,实际上也应该包括预防食品包装材料的污染。因为食品包装材料与食品直接接触,如果它们被污染,可能会导致食品的污染。FDA将修订目前110法规中对预防食品和食品接触表面污染的条款,使其同样也适用于预防食品包装材料的污染。

(3)增加交叉接触的内容:117法规中将出现一个新的术语“交叉接触”,§117.3中将其定义为食品过敏原无意问进入食品中去。将过敏原无意的引入食品中的行为被称为“污染”或“交叉污染”,而且这种术语目前仍然在广泛使用。在最近科学文献中,考虑到过敏原是食品的正常组成部分,而不是本身就是种污染物,文献中用“交叉接触”这个术语表示过敏性蛋白从一种含有食品蛋白的食品中无意的转移到另种食品中去。鉴于科学文献从“污染”和“交叉污染”中区分出“交叉接触”的定义,FDA认为应该使用术语“交叉接触”来描述过敏原无意中进入食品中的行为,而不是过去的术语“污染”。FDA建议修改目前110法规的若干规定,并在117法规中明确提出交叉接触的概念。

(4)针对“食品”定义的一致性修订:目前§110.3中“食品”的定义与FD&C法第201节(f)所定义的一致,包含原材料和配料。FDA将在117法规中保留这个定义。但是目前§110.80(a)的标题和§110. 80中的若干条款都使用“原材料和其他配料”这个描述,与“食品”定义的“原材料和配料”不致,这样的描述容易引起歧义,误以为原材料是配料的一种,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原材料都是配料。为了保证食品定义的.致性,将对§110.80标题和目前第§110.80所有条款中凡是涉及到原材料和配料的地方,统一为“原材料和配料”这个描述。

2.3 HACCP应用范围的变化

110法规主要针对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的企业的良好操作规范做出具体要求,包括建筑物与设施、设备、生产加工过程控制、缺陷水平等,而117法规中企业除了要符合GMP要求外,还将新增HACCP的要求,实质上扩大了HACCP理念的强制性应用范围,突破了原先仅在水产品、果汁、低酸罐头等限定,延伸至需要向美国FDA需要进行注册的所有食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从法规层面大大扩大了HACCP的应用范围。

3 PART 117法规表明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理念的变化

4.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最新 篇四

关于弱电工程验收规范的事情,大家可以参照规范,也可以自己公司整理一套验收规范,对于一般的工程还是比较适用的,本文可以作为参考。

一、总  则

1.为统一弱电安防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本工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弱电安防工程的验收。

3.本规范为弱电安防工程能用验收规范,考虑到各弱电安防工程的系统配置不尽相同,验收项目可适当增减,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

4.本规范尚在不断充实完善,本规范中未涉及系统的验收主要验收施工质量及系统功能,并以设计方案描述的功能为准。

二、综合布线系统验收规范

1.一般规定

(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① 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②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③系统质量的测试;

图纸、资料的移交。

2.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工程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系统质量测试

(1)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信道衰减量

表2:基本链路衰减量

在选定的某一频率上信和到和基本链路衰减量应符合上表的要求,信道的衰减包括10m(跳线、设备连接之和)。

表3:信道近端串音(最差线间)

表4:基本链路近端串音(最差线间)

近端串音是对电缆内,二条线对间信号的感应。对近端串音的测试,必须对每对线在两端进行测量。某和频率上,线对间近端串音应符合上表的要求。

4.光纤链路测试

(1)测试前应对所有的光连接器进行清洗,并将测试接收器校准至零位。

(2)测试包括以下内容:

①对整个光纤链路(包括光纤和连接器)的衰减进行测试;

② 光纤链路的反射测量以确定链路长度及故障点位置。

③光缆布线链路在规定的传输窗口测量出的最大光衰减应不超过下表的规定。

光缆布线链路的衰减

(3)光纤布线链路的任一接口测出的光回波损耗应大于下表给出的值。

最小光波损耗

5.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1)系统图;

(2)

设备概要说明书;

(3)

设备器材一览表;

(4)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工程验收记录;

三、楼宇对讲系统验收规范

1、一般规定

(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系统的工程的施工质量;

②系统质量的测试;

③图纸、资料的移交。

2、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

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系统质量测试

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表规定

4、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设计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 系统图;

● 系统平面图;

●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 设备器材一览表;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

四、民用闭路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1.一般规定

(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 系统质量的测试;

● 图纸、资料的移交。

2.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系统质量测试

(1)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图像的测试可采用五级损伤评定;五级损伤制评分分级就符合下表的规定。

②图像质量的测试项目应按下表:

③系统的测试方法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测试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

● 测试应符合车家标准的监视器。黑白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400线;彩色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270线。

● 观看距离应为荧光屏面高度的6倍,光线柔和。

评价人员不应少于五名,并应包括专业和非专。评价人员应独立评价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评价结果。

④各测试项目的得分均不应低于4分。

4.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 系统图;

● 系统平面图;

●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 设备器材一览表;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

五、周界防范系统验收规范

1.一般规定

①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②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③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 系统质量的测试;

● 图纸、资料的移交。

2.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①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的规定。

②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系统质量测试

● 当发生入侵时控制器能够报警,并显示报警位置。

4.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 系统平面图;

●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 设备器材一览表;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

六、门禁系统验收规范

1.一般规定

(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 系统质量的测试;

● 图纸、资料的移交。

2.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①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②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系统质量测试

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表规定:

4.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 系统图;

● 系统平面图;

●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 设备器材一览表;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

七、停车场系统验收规范

1.一般规定

①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②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③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 系统质量的测试;

●图纸、资料的移交。

2.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①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的规定。

②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3.系统质量测试

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表规定:

4.竣工验收:

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给施工单位存档。

● 系统图;

● 系统平面图;

● 设备合格证、说明书;

● 设备器材一览表;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验收记录。

END

5.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最新 篇五

第一章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及其管理 第一节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的内涵 第二节 价格与工程价格的关系 第三节 工程造价计算的种类与步聚 第四节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

第五节 建设管理模式与创新管理体制 第二章 水利水电工程定额 第一节 工程定额的含义 第二节 施工过程透析 第三节 工程施工定额 第四节 工程预算定额 第五节 工程根算定额 第六节 工程定额编制方法 第七节 工程定额的使用技巧 第三章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计价 第一节 工程造价计价理论 第二节 单价的含义 第三节 基础单价

第四节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第五节 建筑工程造价计价

第六节 设备及安装工程造价计价 第四章 水利水电工程费用

第一节 工程费用的构成及计算步骤 第二节 直接费用 第三节 间接费用

第四节 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费用构成 第五节 工程独立费用

第六节 工程其他费用计划利润与税金 第五章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第一节 土石方机械台时费定额 第二节 混凝土机械台时费定额 第三节 运输机械台时费定额 第四节 起重机械台时费定额

第五节 砂石料加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第六节 钻孔灌浆机械台时费定额 第七节 工程船舶台时费定额

第八节 动力机械台时费定额 第九节 其他机械台时费定额

第六章 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及编制 第一节 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水轮机安装概预算定额 第三节 水轮发电机安装概预算定额 第四节 大型水泵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五节 进水阀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六节 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七节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八节 变民站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九节 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十节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十一节 闸门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十二节 压力钢管制作与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 第七章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估)算编制 第一节 概(估)算文件的组成

第二节 概(估)算文件的编制原则和依据 第三节 工程概算单价计算 第四节 工程量计算

第五节 工程概(估)算编制方法与计算标准 第六节 工料分析

第八章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编制 第一节 预算单价组成与计算 第二节 土石方工程预算单价编制 第三节 混凝土工程预算单价编制 第四节 基础处理工程预算单价编制 第五节 堆砌石工程预算单价编制 第六节 设备安装工程安装费单价编制 第九章 独立费用概(估)编制 第一节 建设管理费 第二节 生产准备费 第三节 科研勘测设计费

第四节 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第五节 其他

第十章 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及施工临时工程概算编制 第一节 设备安装工程概算简述 第二节 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 第三节 施工临时工程概算编制

第十一章 移民和环境部分概(估)算编制 第一节 移民征地补偿

第二节 水地保持工程概算编制 第三节 环境保护工程

第四节 基础价格与项目单价编制 第五节 概算编制

第十二章 水利水电工程执行概算与价差调整及造价指数的确定 第一节 项目划分组成内容 第二节 执行概算编制方法

第三节 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及造价指数的确定 第四节 调价权重计算

第十三章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总概算编制 第一节 工程总概算表的编制 第二节 工程部分总概算编制 第三节 工程总造价 第四节 外资概算 第五节 工程师概算 第六节 工程案例探析

第十四 章水利水电工程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与施工预算编制 第一节 投资估算 第二节 施工图预算 第三节 施工预算

第四节 业主预算的编制

第十五 章水利水电工程影子投资编制 第一节 财务评价 第二节 国民经济评价

第三节 影子价格与投资的调整计算 第四节 经济评价案例探析

第十六章 应用计算机进行概预算编制 第一节 计算机在概算编制中的应用 第二节 工程额数据库的建立 第三节 概预算程序设计技术

第二篇 水利水电工程量清单篇

第十七章 水利水电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其应用 第一节 工程量清单的含义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第三节 工程量清单的应用

第十八章 水利水电工程量计算规定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永久建筑物工程量计算规定 第三节 施工临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 第四节 金属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定 第五节 机电设备需要量计算规定

第十九章 水利水电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其编制方法 第一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定额的应用 第三节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第四节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 第五节 工程量计量方法 第二十章 水利水电工程量计算

第一节 工程量计算方法

第二节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计量

第三节 土方明挖工程与石方明挖工程量计算 第四节 地下洞室开挖与支护工程量计算 第五节 钻孔与灌浆工程量计算

第六节 基础防渗与地基加固工程量计算 第七节 土石方填筑工程与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第八节 沥青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第九节 砌体与疏滩工程量计算

第十节 钢结构与压力钢管的制造与安装工程量计算 第十一节 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工程量计算 第十二节 预埋件设与建筑工程量计算 第十三节 原型观测工程量计算

第二十一章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一节 土石方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编制 第二节 砌筑工程清单及单价编制

第三节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编制 第四节 锚喷支护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五节 基础处理工程

第六节 桥涵护岸工程清单编制 第七节 隧道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八节 折除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九节 其他工程单价编制

第二十二章 水利水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一节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清单编制 第二节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清单编制

第三节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量清单编制

第三篇 水利水电工程投标报价篇

第二十三章 水利水电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下的投标报价 第一节 工程施工投标报价的步骤 第二节 在清单下投标报价的准备工作 第三节 投标报价编制的程序与依据 第四节 工程量清单下投标报价的编制 第五节 报价计算的原则与技巧 第二十四章 水利水电工程标底价格

第一节 标底的作用与编制原则与程序 第二节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第三节 招标标底价格

第四节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确定

第五节 标底价格的编制程序与标底价格的编制 第六节 标底的编制方法

第二十五章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 第一节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第二节 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第三节 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办法

第二十六章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投标及其编制 第一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 第二节 水利工程施工投标 第三节 评标程序和方法

第二十七章 水利水电投标报价编制 第一节 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价格确定技巧 第二节 投标项目的成本预测

第三节 建安工程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

第二十八章 水利水电工程投标报价策略与决策 第一节 投标策略及报价修改 第二节 水利工程成本核算的方法 第三节 工程质量成本监控的整体决策 第二十九章 水利水电工程投标报价合同 第一节 合同订立

第二节 履约担保

第三节 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 第四节 保险 第五节 合同文件

6.最新建筑规范 篇六

本文由GGZB2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第一部分最新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第一篇制图、数据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200l 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103~2001 建筑制图标准 GB/T 50104—200l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T 50lOO 一 2001 第二篇分类建筑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75—2003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40—2003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JGJ 76—2003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94(2003 年版)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 50025—2004 第三篇特殊要求建筑设计规范 沽净 J‘房设计规范 GB 50073—2001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 50071—2002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29—2003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 T 规范 GB 50156—2002 冷库设计规范 GB 50072—200 1 第四篇安全防火、防雷与防噪声污染环保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87(2001 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1 年版)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200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01 同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38—2003 T 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47—2004 建筑物电了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2004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 50336—200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3 第二部分最新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大全 第一篇工程测量与施工组织技术规范 湿陷性黄十地区建筑规范 GB 50025—2004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46—200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2003 人民防空 T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 34—2004 安全防范 T 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第二篇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JGJ 6l 一 2003 混凝土结构-『: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2002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lGJ 95—2003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14—20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0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14—2004 工业炉砌筑 T 程施 T 及验收规范 GB 502 1 1—2004 智能建筑 T 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 2003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 145—2004 第三篇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_I: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002 屋嘶 j I:程技术规范 GB 50345—2004 玻璃幕端工程技术规范 JGJ 102—2003 建筑地面-r 程施 T 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 T 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 2001 建筑涂饰_丁程施。L 及验收规程 JGJ/T 29—200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IGJ 1l 3—200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02 第四篇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44—200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 77—2003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l47—20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建筑施 T 现场环境与卫牛标准 JGJ 146—2004 第五篇建筑施工配套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风与空调 T 程施_r 质嚣验收规范 GB 50243 一-2002 建筑电气 r 程施 T 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电梯_r 程施 T 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 10—2002 建筑物电 f 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3—2004

7.水利工程监理规范最新 篇七

子牙河河务管理处有艾辛庄、大西头、小范、献县、幸福闸五座直属闸涵枢纽, 分布在滏阳新河、滏阳河、子牙新河、子牙河和卫西干渠上, 涉及邢台、衡水、沧州、邯郸的四个县市, 在抵御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是, 由于历史原因和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建轻管”思想影响, 以及工程地处较偏僻、工作生活条件差等客观因素, 导致工程管理状况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1998年国家加大了水利工程投资力度, 子牙河河务管理处先后对献县、艾辛庄和大西头三个枢纽实施了除险加固, 使病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大为改观, 而且也使工程管理设施得到改善, 管理水平和管理手段有不同程度提高。《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的出台使直属闸涵的运行管理有了标准, 通过改进, 工程面貌及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2《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的出台

为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 全面、科学、系统考核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 2003年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及其考核标准颁布后, 经过多年实践, 水利部组织有关专家, 根据实际需要作了相应的修订, 并于2008年6月16日正式颁布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 对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原则、标准和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对考核的内容和分值进行了调整, 加大了“工程安全”、“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内容的权重和分值, 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河北省水利厅建管处于2005年5月初组织大清、南运、子牙河三个河务处对直属闸涵进行了工程管理考核, 从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营管理四个方面逐项打分考评, 艾辛庄和小范两个闸所达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这次考核基础上, 河北省根据本省实际于2008年8月出台了《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

通过考核, 直属闸涵的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现代化。

3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内容

(1) 组织管理: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陪备、精神文明、规章制度、档案管理五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2) 安全管理:在安全鉴定、设备等级、水行政管理、确权划界、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防汛抢险、安全生产七个方面做出了要求。 (3) 运行管理:包括管理细则、技术图表、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工程观测、土工建筑物的养护修理、混凝土建筑物的养护修理、闸门养护修理、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维护、管理现代化、控制运用诸多方面的标准。 (4) 经济管理:对费用收取、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土地资源利用四个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

4 管理考核产生的效果

4.1 组织管理

从机关到基层管理闸所管理体制完善, 管理权限明确;内部建章立制, 制度健全, 关键岗位制度明示;未实行管养分离。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批文, 岗位设置合理, 单位有职工培训计划并落实。单位领导班子团结, 职工思想稳定;环境优美, 庭院绿化程度高, 献县、艾辛庄、小范闸所多次被当地县委、县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4.2 安全管理

献县、艾辛庄、大西头三座枢纽除险前都进行了安全鉴定工作, 为除险加固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子牙河河务管理处抓住国家对水利投资的机遇, 先后对5座直属枢纽的工程设施、办公生活设施进行了除险加固和维修改建。通过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科学化管理, 主要工程建筑物、机电设备、通讯、观测设施完好, 保证了工程的安全运行。工程主要部位都设置了警示标志, 对各闸所明确防汛责任, 积极落实防汛抢险预案、措施, 备用了必要的抢险工具和器材设备, 确保度汛安全。

4.3 运行管理

各直属闸涵根据《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制订了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把主要工程的三视图及技术指标、主结线图, 启闭机控制图等在适宜位置明示, 以便有关人员查看。献县、艾辛庄、小范、大西头枢纽观测项目齐全, 观测设施完好。每年汛前、汛后机关固定人员对各闸的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进行观测;技术人员对渗透压力及测压管进行定时观测, 汛期每天一次, 非汛期每周一次, 记录资料整理归档并及时进行整编分析。这些资料为各枢纽除险加固设计提供了分析依据。各枢纽的土工建筑物、石工建筑物、混凝土建筑物、金属结构、机电设施及防雷设施的养护、修理及时, 均按照《水闸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 保证了工程正常运行。献县和艾辛庄枢纽都增加了自动监测系统, 大大提高了管理的现代化。每年汛期, 各枢纽均按省防办历年下发的调度方案执行, 确保了度汛安全。

4.4 经济管理方面

2000年以来, 工程建设资金和维修资金投入较大, 有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按照工程完成情况及时拨款, 无拖欠现象。献县、艾辛庄和大西头三座枢纽的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均通过了审计, 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应急度汛和岁修工程项目开支均无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职工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齐全, 稳定了职工队伍, 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利用闸涵工程, 用汛末和冬季两个阶段闭闸蓄水, 为沿河各县、市提供农业灌溉用水。

5 完善规范化管理措施

5.1 加强制度建设, 走向规范管理

工程管好管不好, 关键因素是人, 水利工程管理走向规范化, 重在规范人的行为, 这就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首先要有较详细的岗位责任制, 做到职责清、岗位明、要达到事事有人管, 件件有责任, 没有空位, 不留死角。其次是建立和完善工程检查制度、维修养护制度、防汛责任制、学习培训制度、工作总结等各种制度。制度制定后, 是否能执行和落实是关键。为保证执行效果, 监督检查不能少。

5.2 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管理水平

针对各闸所管理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的特点, 按照设置的管理岗位, 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学习, 结合各闸工程的实际设置, 对电工、闸工、发电机工等关键工种, 除进行系统的理论培训外, 还要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 让他们熟练掌握本工程的操作技术, 能维修自己管理的机械电器设备, 以满足管理技能的需要。对于混岗人员, 尽快调整, 加强各方面培训, 达到一人多岗, 一人多能, 提高管理效率, 所有人员要按培训制度定期培训, 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能, 以满足工程管理现代化的需要。

5.3 合理使用岁修资金, 加强工程维护

要管好工程维护好工程, 离不开岁修资金。随着工程除险加固的实施和岁修资金增加, 工程“硬件”有了彻底改观, 对管理的观念也在逐渐转变。管理要达到制度化、规范化, 必需保证工程各部位及时维修, 成立专业养护维修队是非常必要的。

5.4 利用工程引蓄河道径流资源, 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可采用两条线路输水:一是滏阳河上游来水时, 可利用艾辛庄枢纽、大西头枢纽、小范枢纽、献县枢纽为沿河市县蓄水;二是利用幸福闸, 通过卫西干渠向馆陶县、临西、威县送水。

参考文献

[1]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S].水建管[2008]187号.

[2]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S].冀水建管[2008]76号.

8.保安工作规范(最新修改) 篇八

一、保安员每日工作

执勤时应注重仪容仪表、态度端正、忠于职守,公司经理级以上出入门岗时必须敬礼,并按要求站岗8:00-12:00,14:00-17:50(特殊天气除外)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必须严格把关,禁止一切未经许可人员的进入。要求本厂员工规范地佩戴厂证方可进入,无厂证者

律将按公司制度登记并上报管理部。

1.负责为每位出入的同事或客人开关门,并配合请的姿势与礼貌用语,如:“早上好、您好、请慢走等”。

2.晚间店内无客户以及工作人员公司正门上杠锁以及地锁。

3.保安人员有责任维护好外围停车场的秩序,如有非客人车辆或人员停留于公司附近,请友好提醒。(如收废品或是中介人员等)4.按照外部光线情况适时开启/关闭大厅照明灯。

5.公司员工下班之后查看所有办公室的门窗是否关闭/锁好,电源是否断开,关闭公共区域打印机、饮水机、卫生间、操作间以及展示区域照明灯。

6.依据办公室所提供的公司员工名单进行辩认,及时与办公室沟通公司人员的入、离职状况,做到非在职人员不得随便出入。非本公司人员出入一定要有记录。在职人员工作时间外出必须有部门签核(需部门有权签核或授权代理人签核)方可以放行

7.公司员工的快递,原则上请收件人亲自接收,当收件人不在时可委托办公室代收,保安不得私自签收他人快件。如需保安帮忙代收则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方可进行。8.公司所有物品,公司公车(需管理部签字派车单)货物出入公司均需(公司规定有权签核或授权代理人签核)以及库房的出库单、入库单或是订单值班保安核对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出入。

9.负责看管停于本公司车场的客人、本公司员工以及公司等车辆。包括按要求停放、提醒带好贵重物品、随时警惕接近车辆人员以免划伤、剐蹭、胎压,车辆有异常情况请随时与车主或是通知队长或公司管理部。

10.每隔2小时巡逻公司所有区域一次(晚班半小时一次),重点查看火、电、水、盗等隐患。

11.值班时间内所发生的事件应登记于日志本上,班次交接时交待给接班人,交接班时双方签字确认,如出现任何工作失误将追究当值者责任。

二、保安员工作要求(1)、车场管理要求 只有公司车辆、公司员工车辆与顾客的车辆方可进入公司停车场。当有车辆进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并提醒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划有停车标识的车位上。必要时应提醒车主、司机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当有车辆进、出场时,应示意其后面的车辆慢行或暂停,避免车辆碰撞。值班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任何情况不允许与车主争吵,不许挖苦讽刺车主,更不允许与车主辱骂斗殴。遇车主刁难或羞辱时,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确实无法处理的事情,应迅速报告安保负责人处理。如车主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应通知办公室,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2)礼貌服务用语要求

1、与公司同事的礼貌用语: 早上好/中午好,****;早;请慢走

2、对客户的拜访:

您好,欢迎光临,请问您有预约吗? 有预约-----请稍等,我帮您联系一下。

3、对陌生人的拜访:

您好,请问您找哪位?有预约吗?对不起,请您联系好相关负责人之后下次再过来拜访好吗?对不起,我们有规定不预约不允许入内,否则我们保安会很为难,名片和资料我可以帮您转交相关部门。

当陌生人试图从保安口中得知公司详细信息时应回答:对不起,这些情况我也不太了解。

4、对过来面试人的到来:

您好,欢迎您的到来,请随我来,麻烦您在客位上稍坐,我帮您联系我们HR部门的的负责人。/您好,请慢走

当过来面试人员试图从保安口中得知相关公司信息时应回答:对不起,这些情况我也不太了解。

5、公司物品被携带出,需要检查时:

您好,请留步,请出示一下您的订单/出库单。打扰了/对不起,耽误您的时间了,谢谢您协助我们的工作。/报谦,这是我的工作职责。

6、有群众或客户单位职工紧急求助时: 请您不要着急,我们联系一下看能否帮助您

7、遇到顾客或公司内员工对保安某事办理或处理不理解:

对不起,这个事情我会显示于我们的工作日志中向我们经理汇报,他将会与您沟通后续处理问题,希望您耐心等待。

8、接待处理纠纷:

先生/女士,请您冷静一点,有话好好说,好吗,所有问题只要沟通好了应该都会找到一个好的解决方案,着急也解决不了问题对吧。

9、关于车辆管理时的沟通:

您好,不好意思,这是我们公司内部停车场,请您不要将车停在此处,好吗?请理解/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好吗,谢谢!您好,请将车辆停在停车位内,谢谢配合!您好,请您关好车窗,带好贵重物品下车!(3)生活环境以及工作要求

1、保安宿舍与保安厨房内的卫生需每日自行打理。要保持地面整洁卫生;台面摆放整齐,工具干净整洁;被子一律要求叠放整齐;鞋子、衣服、洗蔌用品放于每个人床下的固定位置。

2、卫生间的卫生洁净,需保持地面与台面卫生。个人物品请勿摆放整齐

3、用餐时间必需有人值班顶替,不得在岗位上用餐,吃饭时间需定时。

4、安保人员的朋友来访请约于公司外,没有领导批准不得在公司内会客。

5、安保人员在当值期间不得饮酒、抽烟以及玩儿手机游戏。

9.最新装配车间员工行为规范 篇九

1.目的为指导装配车间员工的日常行为及创造良好的公司氛围和安全、文明、高效的作业环境;经班长以上管理者会议讨论,特参照并细化TKMF员工行为规范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及职责

本规章适用于武汉蒂森克虏伯金属成型(武汉)有限公司装配车间的全体员工。当员工各类行为触及本规章制度时将被及时奖惩。

2.2班长、工段长、主管均具有执行奖惩的权利和义务。

3.惩罚管理规定

所有装配车间员工必须遵守本规范,否则将给予相应违纪处理。

3.1员工违纪根据情节轻重按程度分别给予其不同的处理并记入员工档案。

3.2违纪处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

1口头警告:当员工初次犯有下列较小的过错时将会受到口头警告处分,并给以人民币0—50元的经济处罚,口头警告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行使,书面确认材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如果员工在受到口头警告的三个月内没有犯任何过错,这个口头警告将被自动撤消。

3.2.1.1较小的过错是指:

1)迟到/早退(20分钟内)、短时脱岗、串岗(串岗人员与被串岗人员均受同等处罚)处罚金额为10元人民币/次。

2)开始办公后超过20分钟以上报到工作、距下班时间20分钟以上的时间段内提前离岗或脱岗给予经济处罚20元/次。

3)当班时,没有按公司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10元/次,班长连带处罚10元/2次/月,工段长连带处罚50元/3次/月。

4)在工作中不能与他人合作,对公司的运作产生负作用给予经济处罚10元。

5)未经许可,下班后无故仍在公司逗留给予经济处罚10元。

6)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分类丢弃废弃物,如发现有违反者罚款人民币20元/次。

7)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籍及报纸,给予经济处罚10元/次。

8)生产线操作员工严禁工作期间打手机、听MP3违者记口头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0元/次。

9)严禁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一经查实记口头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0元/次。

10)未经公司同意延长休息时间的,罚款10元/次。

11)班前班后会,未经领导批准却不参加会议,视为迟到或早退。给予罚款10元/次。

12)工作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给予20元/次的罚款。

13)工作散漫、消极怠工、不听从劝阻者,记口头警告及罚款20元/次。

14)离岗时,不正确佩带离岗证。佩带离岗证未正确填写离岗登记表的。给予罚款10元/次。如违纪人员被工段长以上发现,班长受管理失职责任罚款

10元/次。

15)在人员离岗时工装夹具上零件未拿出,一经发现给予10元/次的经济处罚。

16)在人员长时间离岗时,未关闭风扇等电用开关者,将给予口头警告,10元/3次的经济处罚。

17)生产中产生内部质量问题(因人为疏忽导致报废,有质量缺陷的工件流到下工位),当事人将给予口头警告及10元/件的经济处罚。

18)当班员工未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相关表单(点检表,质量检验表,生产进度表等),将处以10元/次,班长负连带责任也将处以10元/次处罚。书面警告:

当员工犯有下列较严重的过错或在口头警告的考察期三个月内再次犯较小过错时,将会受到书面警告处分、同时给予人民币50—200元的经济处罚。在书面警告后的六个月内没有犯任何过错,书面警告将自动撤消。

3.2.1.3较严重的过错是指:

1)未在指定抽烟区抽烟,尤其是休息室和厕所的吸烟的个人将被处以人民币5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在公司吵闹或无故寻衅滋事,侮辱他人人格给予处以人民币5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私自动用、挪动消防器材、设施者将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无合理理由而拒绝工作调动者将给予50元/次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并将交人事部处理。

5)工作散漫,消极怠工,未能完成应完成的工作计划及任务者,将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在工作时间内睡岗、逃岗(同一线不准两人同时离岗,未佩带离岗证者将视为逃岗)将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旷工(未经允许不到岗四小时以上,三天及以内)将按每天100元进行处罚。

8)超越授权,武断专行。私自调试机器人、修改参数、调试夹具将给予100元/次的经济处罚。破坏公司财物,按情节划分罚款50元—200元/次。

9)代替他人刷考勤卡,顶替他人签到或代他人打卡者一经查实双方均给予100元/次处罚。

10)在产品上乱涂乱画,一经发现给予50元/次经济处罚。

11)在产量完成后,未到下班时间私自脱岗者给予50元/次的经济处罚。

12)私自开叉车、行车、手工焊机者给予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13)员工岗前喝酒或醉酒状态下工作者给予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14)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及质量问题者给予20元/次的经济处罚,发生安全事故者,当事人将给予20元—50元/起的严重处罚。班长受管理

失职责任罚款10元/次,如产生质量问题班长将按10元/件进行处罚。

15)由于人为疏忽原因造成内部批量质量问题(5件及以上)产品流出或报废,给予罚款10元/件,同时班长受连带责任也给予10元/件的处罚。由于

质量管理的疏忽造成外部质量问题的(客户的质量投诉)被投诉工段将处以当事人100元/件,班长及工段长100元/次的经济处罚和书面警告。

16)在生产中班长如未能履行监督职责将处以20元/次的处罚。

3.2.1.4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由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提出,经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签字并作出决定。

3.2.1.5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天通知)

员工在书面警告的考察期内,连续犯两个较小的过错者,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3.2.1.6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当员工犯有严重过错或行为,或在书面警告的考察期(六个月)内第二次犯有较严重过错将被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2.1.7下述所列的是导致立即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其中一些严重过错或行为(并不包括全部)

1)在公司内赌博、在公司打架,动手之人不论先后。

2)连续旷工三天以上。

3)挑动、唆使员工对其他员工进行恶意伤害,或组织、煽动员工故意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4)带头滋事、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上级者。

5)造成批量报废且情节严重者。

6)故意损坏设备、偷窃公司物品者。

7)由于人为疏忽原因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到客户手中且情节严重者。

8)打击报复者。

3.3相关记录:

3.3.1员工奖惩通知书

4.奖励管理规定

4.1 发现内部质量问题的员工将给予10元/件的经济奖励,对于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将一次给予50元/次奖励。

4.2 发现避免批量重大质量问题的员工将给予50元/次的奖励。

4.3 发现安全隐患上报者将给予10元/次的奖励。

4.4 员工在生产中有任何的改善提案,一经采纳装配车间也将给予10元—200元/次的经济奖励。

4.5 员工在公司内拾到他人私人物品(价值500元以上)交公者,经查情况属实,将给予拾金不昧者100元/次的经济奖励。

4.6 将以工段为单位在每月评选优秀员工,对优秀人员给予50/次的经济奖励。

以车间为单位每月评选优秀班长,对优秀班长给予100元奖励。

5.装配车间奖惩管理规定如有与公司管理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公司管理规定为准。

编制:审核:批准:

10.最新弱电设计规范标准 篇十

一、入侵报警系统

(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2)《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5)《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0408.1—2000)(6)《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2—2000)(7)《微超声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3—2000)(8)《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4—2000)(9)《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2000)

(10)《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0408.6—2009)(11)《超声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0408.7—1996)(12)《振动入侵探测器》(GB/T 10408.8—2008)

(13)《被动式玻璃破碎报警器》(GB/T 10408.9—2001)(14)《磁开关入侵探测器》(GB 15209—2006)

(15)《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

(1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571—2012)(17)《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676—2010)

(18)《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 27—2002)(19)《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GA/T 70—2004)(2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2000)(21)《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94)

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06)(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三、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

(1)《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5)《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6)《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GB/T 16571—2012)(7)《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676—1996)

四、可视对讲系统

(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4)《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

(5)《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GB/T 16571—2012)(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676—1996)

五、电子巡查系统

(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2006)

六、停车场管理系统

(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七、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GB 50045—95)

(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DB32/T 1198-2008)

(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6)《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

(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1)《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

(1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15)《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16)《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17)《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1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1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20)《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2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2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23)《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GB 4327—2008)

(24)《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2005)

(25)《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GB/T 4718—2006)

(26)《消防词汇 第1部分:通用术语》(GB 5907—2014)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执行)(2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八、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2013)

(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九、智能化系统集成(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十、卫星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2008)

(2)《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

(3)《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 第9部分:电源设备通用 规范》(GB/T 11318.9—96)

(4)《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 41—89)

(5)《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 106—99)

(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十一、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

(1)《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3)《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 41—89)

(4)《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 106—99)

(5)《工业企业扩音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程》(CECS 62—94)(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十二、综合布线系统

(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07)

(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

(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5)《城市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119—2000)

十三、音视频系统(6)《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464-2008

(7)《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2010(8)《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6-2010(9)《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5-2010(10)《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11)《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793-201

十三、弱电常用图像符号

(1)《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号》(09DX001)(2)《电工术语》(GB/T 2900)

(3)《消防文件用设备图形符号》(GB/T 4327—2008)

(4)《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GB/T 4718—2006)

(5)《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GB/T 4728)(6)《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GB 5465.2—2008)

(7)《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GB/T 6988)

(8)《导体颜色或数字标识》(GB 7947—2010)

(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

(1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07)

(11)《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号规定》(YD/T 5015—2007)

(12)《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4—2000)

(13)《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GAT 229—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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