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劳务合同协议书

2024-08-07

酒店劳务合同协议书(共12篇)(共12篇)

1.酒店劳务合同协议书 篇一

酒店后厨承包合同协议书

甲方:()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方为代表的厨师团体(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互相信任自愿平等,等协商统一意见达成一致。

甲方愿将()市()县()路()酒店的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经双方同意签订

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任执行。

一,合作意向。

(1)合同期从乙方进场开始计算()年()月()日,承包期定为()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合同期满双方是否继续续签订合同还是终止合同,双方应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

(3)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其中不包括(面点,杂洗等杂工),月工资基本订为()元整,用工人数暂订为()人。每月工资发放订为次月的()日,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统一发放。

(4)押金标准,甲方以押乙方半个月(十五天)的工资为押金。由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和再押工资。

(5)由双方策划和协商后,需要相应措施增减人员和工资标准的增减。保证酒店正常运行和足够的技术能力,人事支配权力归乙方代表人所有(如乙方有厨房主力技术人员进行调整的时候需和甲方打招

呼)。

二,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甲方负责乙方的的厨师团体的住宿,工作餐,健康证,暂住证(被褥)等用品的办理。节假日的补贴和其它福利的待遇,在保证酒店的正常运行下可自行安排。节假日除春节(初一至初四)为双薪制,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人事安排有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好及时进行改进达到双方满意。

(2)甲方不得命令诱导乙方做违规法律的事情否则由甲方全全负责.乙方不得做任何违反法律的事

情,否则后果自负

(3)如发现工伤,应分清责任后处理,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先付50%资金用于救急。后由国家法规

处理。

(4)甲方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以及良好的工作环境。

(5)甲方有监督乙方的权力(如:卫生、菜肴出品、安全操作、人为浪费、设备保管等),如有违规行

为,可进行处罚(按酒店规章制度与奖罚条例进行处理)。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乙方保证酒店的正常运行,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与请假的事宜。

(2)乙方保证酒店的正常运行和足够的技术力量下,厨房人事归乙方调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

干扰。

四,合同的终止:

(1)如遇特殊原因,甲方或乙方有单方面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提前通知对方,经对

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

(2)如甲方或乙方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终止时,甲方不得刻意刁难乙方(如:任何理由或形式的克扣工资)。

(4)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终止合同,在合同终止日期前,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消极怠工。

五,违约的判定

(1)欠发工资和奖金五天以上;

(2)工伤事故未按协议处理;

(3)如有单方刻意刁难对方;

六,甲方或乙方不得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如有出现,按国家法律制度处理。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有好协商、相互理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补充协议

1,厨房所需用品包括原料在内,由甲方负责采购。

甲方需按乙方要求采购原料,乙方有权利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要求更换,如乙方按销售菜品所申购的原材料,甲方未及时采购回来,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工作,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有权利定期推陈出新。

3,乙方不得做有损酒店形象的事情,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酒店劳务合同协议书 篇二

关键词:酒店住宿停车场,保管合同,附随义务

一、案例分析

在实践中对于在酒店住宿消费并停车的纠纷法院的一种判决认为消费者停放车辆与酒店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通常对于此类案件,法官一般根据交易习惯认为酒店提供免费停车是为盈利而提供的配套服务,是为消费者提供财产安全保障的一种服务。无论停车场是否收取了有关费用,其停车场建设成本会长期分摊到顾客的各种消费中去。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免费停车;而另一种判决则认为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而是消费服务合同,合同的内容不包括车辆的保管,因为从客观上来说,酒店与车主之间并没有就有关车辆停放保管等进行过合同的约定,而从保管合同成立要件来看其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两个根本不同的判决反应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理论界对此问题也存在各种观点。

二、停车纠纷可能发生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

(一)该观点认为车主与酒店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酒店应该承担责任。

因为酒店保管好住宿人财产的义务,并且车辆是在指定的停车场丢失,停车场有指定人员进行管理,可以视为车主与酒店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所以,对于酒店未能尽保管义务而造成车辆丢失应该存在损害赔偿责任。

(二)该观点认为车主与酒店之间是停车场借用关系,酒店不承担责任。

车主没有将钥匙交于酒店也没有支付保管费用,而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了车辆丢失,酒店没有义务保管车辆,因而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酒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该观点认为车主与酒店之间是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关系。

酒店免费提供车位给车主停车,可以视为车主与酒店之间存在停车场地租赁合同关系,酒店没有看管车的义务,如果没有过错,其不承担责任。、

(四)该观点认为车辆在酒店停车场丢失是酒店违反服务合同的附随义务所造成的。

车主到酒店进行住宿,双方之间就形成了住宿合同关系,根据住宿合同,以及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等,酒店应该对车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担一定的保护性附随义务,而酒店没有尽到这种附随义务就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目前发生的此类停车纠纷,法院很少以消费场所违反了附随义务来裁判,通常是通过认定这类停车是车辆保管合同还是场地租赁合同来判决。

三、解决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汽车成为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酒店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就免费提供停车场,然而,这其中所引发的因为车辆丢失而导致顾客与酒店直接的纠纷越来越频繁。车辆作为特殊的动产,对其注意义务应区别于住宿合同中一般财产的附随义务。而在此类案件中,建议采用合同附随义务来处理,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顾客的车辆停在酒店的停车场未交任何费用,酒店与顾客之间也没有就停车事项进行任何的约定,所以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和租赁合同关系,但是顾客的车在酒店停车被盗,酒店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酒店对顾客有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附随义务,顾客到酒店住宿消费,与酒店形成住宿合同关系,酒店应该对住宿期间顾客的财产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如果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此类纠纷,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认识:

一是从顾客停放于停车场的这种安全注意义务是否与和合同目的有实质性的联系,如果该注意义务与合同的目的没有实质性的联系,就不能认定为附随义务。顾客到酒店住宿,与酒店形成了住宿合同关系,该合同目的不仅要求酒店应该提供住宿的房间,还要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酒店为了提高竞争力而免费提供停车场,这使酒店的生意在无形中有了增加,所以该停车场属于酒店的经营范围。因此,顾客将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就应该对其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如果酒店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是从酒店和顾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平衡的角度,酒店作为服务的提供者,由于其防范风险的能力高于顾客,因此,从保护弱者的角度,让酒店来对车辆承担保护性的附随义务更能体现公平正义的要求。而且酒店相对于顾客来说,由于其掌握更加充分的信息,防范风险的能力强,所以为了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达到平衡,酒店应该承担合理注意义务,有保护其顾客停放的车辆安全的附随义务。但是,要注意的是,在认定附随义务时,要注意区分附随义务与一般的道德义务不同,要看附随义务是否在合同的范围中,顾客将车停放在酒店指定的位置,是将其财产置于酒店的控制范围之内,因此,酒店应该尽到比顾客更大的注意义务。该保护性的附随义务不能任意的扩张,而应在其基于住宿合同关系而应履行的注意义务。

因此,在酒店住宿消费并停车而因为车辆丢失所引发的纠纷中,要根据顾客停放于酒店停车场这种安全注意义务是否体现合同的目的,与其合同是否具有实质性的联系来判断其是否是住宿合同关系的附随义务,并且还要从平衡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角度来看酒店作为主动的一方应该具有保护顾客车辆安全的附随义务,在实践中要注意判断这种附随义务是否存在当事人的合同范围之中,因此,在实践中遇到此类纠纷,可以从合同附随义务的角度去解决,不仅有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并且体现了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王亚明.停车费性质的分析及判断.人民司法,2011.

[2]汤征宇,陈亚男.车辆保管合同与场地租赁合同之辩.人民司法,2011.

3.口头协议能代替劳动合同吗 篇三

王某2004年4月22日经招聘进入公司,2007年10月,公司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宣布公司停业,给每个人一个月最低工资作为补偿,辞退全体职工。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王某被辞退后,认为公司仅仅支付一个月的最低工资太少,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

对于王某的要求,单位明确拒绝。单位认为,单位与王某在聘任之初就有口头协议,即待遇只是每月固定工资,不包括其他福利待遇,双方对此是认可的;同时,从王某进入单位到因公司停业辞退,时间已经3年,已经超过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王某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是劳动关系的终止,不是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意职工要求。

为此,王某于2007年11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事项如下:

1、发放2004年到2007年经济补偿金4个月。

2、补缴2004年4月进入公司开始到被辞退期间的社会保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1个月后作出了裁决:

1、补缴社会保险;

2、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在裁决书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诉人知道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申诉,也应负有一定责任,在裁决费的负担上由个人承担1/3。

法理评析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按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关于这两点,属于国家政策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同时,在缴纳社会保险是,必须按照规定由企业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不得将本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当作福利发放给个人,在社会保险发生争议后,按照有关规定,不受劳动争议60天限制,2年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属实,企业必须补交。同时,对于以上规定,不允许企业与个人进行对这种强制性要求进行处分而回避缴纳义务。

此案中,企业明显违反上述规定,败诉是必然的。对于职工而言,裁决认为职工未能及时申诉,也应承担一些责任,关于这一点,似有不妥,值得商榷。

在此案中,有以下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1、公司2007年10月因停业辞退职工属于提前辞退职工,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应支付4个月,而不是3个月。

王某从2004年进入公司,虽然公司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劳动部有关文件解释,这种劳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对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企业需要按照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因此给职工造成损失,尚需赔偿损失。对于本案中,由于企业已经停业,不可能继续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企业仍然需要按照劳动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予以补偿。

经济补偿办法的支付标准是按照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为职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者企业平均工资,就高不就低,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本案中王某2004年4月进入公司,2007年10月离开,工作年限为3年6个月,所以应该是4个月经济补偿金。

按照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本案中,企业仅仅支付最低工资作为补偿,是否满足上述条件?我们认为是需要考虑的,实际上,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企业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也是可以的,而且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的。

2、企业未能缴纳社会保险,直接侵犯的是社会保险机构的权利,同时间接侵犯了劳动者预期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必须为本企业职工,按照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比例企业缴纳19%(不同年份有区别),个人缴纳7%(不同年份有区别)个人缴纳部分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缴代扣。即在社会保险的缴纳过程中,法律(地方法规)规定企业承担两项义务,一项是按照比例缴纳应由企业缴纳部分,另一项是对职工缴纳部分代缴代扣,这种义务针对的权利主体是社会保险中心,而不是职工个人。

社会保险,针对职工个人而言,其所带来的是一种预期的保障,是一种附条件的利益。如养老保险,必须是年满退休年龄退休后才可以按月享受,如果未退休或者不到退休年龄死亡则不能享受(个人帐户部分除外),失业保险只有在被动失业后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则是在发生工伤后享受,医疗保险同样是在生病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同时,这种社会保险的享受发生在社会保险中心与职工之间,与企业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在享受社会保险条件满足后,由社会保险中心直接向职工支付,而不是由企业支付。因此,从法律关系而言,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直接侵犯了社会保险中心的权利,而不是职工个人,当然,由于企业没有履行该义务,导致职工在社会保险的可预期享受方面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企业无权对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进行处分。

正是由于上述理由,劳动者与企业都没有权利决定是否缴纳社会保险、缴纳多少,而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通过企业向社会保险中心缴纳。虽然这种保险最终受益人是职工,但是职工仍然没有权利要求企业将这种保险支付给职工本人。

4、劳动者主张社会保险权利,实际上是主张其预期权利及获得这种权利的资格条件,不存在时效超过的问题。

由于上述原因,企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首先侵犯了社会保险中心的权利,也就是侵犯了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其次才使侵犯了职工的预期权利。从这个角度而言,并不存在劳动争议60天的申诉时效。按照劳动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的规定,对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行为和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其改正,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这样,在时效方面也仅仅存在行政诉讼法律的时效问题。

实际上,在本案职工被辞退之时,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是否被侵犯不可一概而论,如果职工失业,那么失业后取得救济的权利被侵犯,有权要求企业负担失业救济费用。而工伤,养老,医疗由于保险的事项并未发生,其权利实际上并没有被侵犯,也就是说在上述保险的享受条件满足时,由于企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职工不能享受该社会保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才发生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企业要求赔偿,并由企业负担本应由社会保险中心承担的保险责任。

5、纯粹从法律的时效角度而言,职工申请劳动仲裁也没有超过失效。

企业从职工进入企业到被辞退,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一直在持续,并无间断,因此,即使计算时效也应该从职工被辞退之日开始计算,而不能从招用职工开始计算。

6、企业应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停业辞退,而不能在10月20日开会宣布并立即辞退,对此,企业应该多付给劳动者30工资作为赔偿。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企业发生重大情况,比如本案中企业停业,应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并按照劳动者前12个月工资与企业平均工资较大部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违反此规定,则需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在此情形的赔偿一般是指支付劳动者30日工资。

双方得失的思考

(一)劳动者的得失

得:通过劳动仲裁,其权利基本得到保护,经济补偿金补发3个月,社会保险裁决补缴。

失:经济补偿金减少一个月,企业未提前通知30天的赔偿没有提出仲裁申请而丧失,社会保险如何补交存在较大风险。实际上,据笔者跟踪询问当事人,其社会保险并未补交,由于各种原因,最后劳动者放弃了该权利。

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被企业录用后应该向企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2、应该密切注意自己的社会保险是否缴纳,缴纳基数是否准确,如有异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查询或提出举报。

3、对自己的劳动权利被侵犯的具体内容应做到非常了解,这样才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本案中经济补偿金应该是四个月,而不是3个月。

4、应该学会如何通过社会资源保护自己的权利,如职工应向政府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专业劳动事务所进行咨询,甚至委托其办理,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二)企业的得失

得:得一教训。

失:赔偿经济补偿金,争议案件败诉,虽然最终没有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没有应该按照规定承担责任,但这只能是一种侥幸,既包括文件政策不规范导致的侥幸,执法人员对法令理解不一致导致的侥幸,也包括劳动者不懂法导致的侥幸;事实上,如果能够在事情发生后与职工协商解决,面对实际问题,也许结果要比这好得多。

应该注意:

1、招用职工后,应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不要试图回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是回避不了的。同时,不要认为职工会放弃自己的权利,应该明白,虽然在招用职工时,职工为了谋生会答应你的很多不合理要求,但是,对于这种不公平,职工会记得只要有机会就会通过各种方式求得平衡或补偿。对于职工公平对待应是最起码要求。除非你不招用该人。其方式包括申请仲裁,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甚至工作的怠工都有可能。

3、发生劳动争议后,聘用专门的劳动人事顾问是必要的。本案中,如果聘请专门的劳动法律顾问,也许根本不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就可以解决。毕竟作为职工也是不愿意打官司的。

4.酒店装修施工协议合同书 篇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外装修施工、配套设施设备安装等任务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装修工程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xxx 1.2 工程地点:xxx 1.3 施工:乙方按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甲乙双方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的决算总造价结算。甲方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施工蓝图纸两份、效果图两份、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两份。

1.4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5 乙方装修施工范围:装修面积约 xxx平方米,x 星级酒店装修标准。施工范围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签字盖章的施工图纸确定的范围进行施工(除消防、空调、电梯)。

二、工程工期:为

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暂定日期为

****年**月**日,按实际情况工期顺延。

三、工程 总造价:约

(小写:

万元整),最终以实际工程量决算数额为准。

本工程施工项目及费用以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报价单为准,如在施工中甲方需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双方需及时签订《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增加、减少表》即工程签订单,因此所产生的费用进入工程总决算,经双方确认签字生效后适时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及工程工期。

本合同价款计价方式采用(xx 省 xx 年定额 xx 清单计算规则)结合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并进行人工、材料价格调整。定额人工费按 x 元/工时执行。如材料价格信息中没有的项目,甲乙双方共同认质、认价。

四、甲方义务:

4.1 甲方指派

为甲方工地的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合同具体履行,负责施工现场乙方与其他施工方的协调工作,确保乙方能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做好各项变更签证的审批和工作联系单的回复工作,并解决由甲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开工前 x 日甲方为乙方进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施工所需位置,消防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水源、电源等。

4.4 负责办理与报备本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手续,但乙方必须同甲方办理所需的本案手续。

4.5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4.6 甲方负责土建施工单位的移交工作,土建单位的质量由甲方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4.7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合同内双方为施工用的自购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每期工程进度款。

五、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管理条例及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操作规程相关的规定、安全操作施工规程,同时应防火防盗安全事故等,总之乙方施工时造成的所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2 施工前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好的施工图纸作业,未经甲方确定签字的施工图纸乙方不得自行施工。

5.3 严格遵守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如有发生,必须立即给予修复或予以等价赔偿。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防止事故的发生,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扫施工现场,使之达到施工现场整洁标准化。

5.5 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予修复或赔偿,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所造成政府部门罚款和赔偿时,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6 指派

为乙方驻地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相关事务的履历表。确保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团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做好各项质子检查和施工记录,并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7 在施工中设计图纸及其所应对的施工方式需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方可相应顺延工期。

5.8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但在通知甲方验收后未能如约验收的,甲方应承担相关的看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六、材料的提供:

本装饰装修工程使用材料均由乙方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并符合相关消防规定的要求提供。

乙方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验收,材料经甲方按规定品牌验收合格,方可用于施工,不合格应及时运出施工现场。

在合同约定内需要甲方提供的设备等乙方要在 x 天前通知甲方并列出清单。

七、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工期相应延长。

7.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7.2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3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的其应完成的工作而影响工期;

7.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应提供的设备不能及时到位,可适当给予相应的工期的顺延; 7.5 甲方自负的事务不能及时配合等; 7.6 因 7.3、7.4、7.5 原因延长工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7 因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工程事项未完成,导致不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得顺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8 因乙方未按施工要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返工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工期不得延长。

八、质量标准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施工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8.1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工艺或质量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工程检验主管部门对工程工艺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工艺不符合本合同设计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时,属哪一方责任、由哪一方承担。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负责,属甲方责任工期相应延长,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8.2 甲方有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工艺质量意见,应及时进行整改。

九、工程验收:

9.1 工程阶段——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甲方向乙方提供已经甲方签订盖章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效果图、设计提供材料清单,乙方根据以上资料进行预算报价单的确认;(2)、放线;(3)、墙体定位;(4)、所有材料进场;(5)、隐蔽工程测试;(6)、木制作框架;(7)、墙地砖的施工;(8)、天花及油漆等;(9)、地毯及灯具的安装调试;(10)、保洁。

9.2 工程竣工 乙方通知甲方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阶段工程验收单并签字,乙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甲方接到通知 x 日内

进行验收报告,如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隐蔽工程,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及数量,甲方应予以承认。一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隐蔽验收工程不合格,不得进行隐蔽;验收不合格时,乙应进行返工、返修或重新施工,返修施工期所产生的费用乙方自理,并由甲方重新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整体隐蔽工程录像刻制成碟交甲方保存。如甲方没及时检查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因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甲方如不能在合同约定日期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竣工验收期。如约定验收期超过半个月视为验收合格,甲方自行搬入视为合格。但甲方应承认乙方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乙方并交付甲方验收图纸叁套。

9.3 保修: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x 年,乙方并给甲方填写工程保修单。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付款方式如下:

10.1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10.2 本装修工程有工程预付款,进场 x 日内付总合同款的 x%,以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 x 日报本月的工程量,经甲乙方确认后,甲方x 日内支付乙方当月工程量的 x%,其余每月进度款的支付办法按第一次付

款办法执行;甲方每一个月付进度款时扣进度款的 x%抵扣前期预付款,以后每月按此方式抵扣直至扣完前期合同款的 x%预付款。

10.3 工程量达到竣工验收时,经甲方验收达到合格时,甲乙双方决算后,经甲乙签字盖章确认后,甲方 x 日内付至乙方总决算价的 x%,余x%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一周内乙方上报竣工资料和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二个月内审结,否则,以乙方上报结算为最终工程结算。

10.4 从乙方交付甲方使用日期起为一年,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返回乙方 x%的保证金,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乙方 72 小时未到时,甲方自行维修,费用由保证金中扣收。

10.5 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乙方进工地施工满一个月时甲方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的 x%,乙方进工地施工满三个月时甲方返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一、违约责任:

11.1 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时,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有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1.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时,每延误 1 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费每日 xxx 元,同时相应延续施工工期。

11.5 由乙方的原因致工期延误交付给甲方,每延误 1 天应向甲方支付 xxx 元的损失费。

11.6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履约保证金的 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乙方为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支付的其他费用。加上已施工的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手续,并全额退回合同履约担保金后,同时终止本施工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履行保证金的 x%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项目的预决算书、工程联系单、项目签证单、补充协议等有关的各种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一致时可签订《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3 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工程装修施工合同是实际结算合同,其它施工合同作为本施工合同的附件。

13.4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自愿遵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3.5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名:

号:

号:

址:

址:

话:

话:

真:

真: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5.酒店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出包方)法人: 乙方(承包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武宁县

号金世经宾馆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为壹年(即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三、承包金为每年

元,于2012年4月30日一次性付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欠或拒付。

四、在承包期间若有人承接转让,乙方要配合甲方以有利转让为主。

五、乙方承包未到期中途转让他人,在乙方亏本的前提下,甲方要给予适当补尝。

六、在承包期间乙方将原有的固定资产增值,承包期满后如乙方不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共同折旧作价处理。

七、未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并列出明细清单。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对原有的共同资产必须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维修、防护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九、共同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遗失或损坏,除正常损耗外,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擅自将宾馆转让、转租或转借他人。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营业执照范围正当营业,不得经营其它业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内所有的意外事件(包括人身安全)、纠纷、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乙方承包期内必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失火、失窃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四、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承包人签字:

6.酒店管理合同 篇六

法定地址:

企业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2、乙方:(管理方)

法定地址:

企业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甲方和乙方于2012年月日在原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西区签订本委托管理经营管理合同。

鉴于:

(1)甲方在特定期限内(如下所述)拥有60亩地块(土地权证号)年的合法独立使用权,且正在打算按照“四星级酒店建造与配置要求”(如下所述)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装修和配置一家星级酒店。

(2)乙方从事并擅长酒店经营管理。

(3)甲方希望得益于乙方在酒店经营管理方面的专长。

经甲方和乙方有好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委托和代理关系

1.01 委托

为使酒店运营有一个清晰的管理权责,以达到双方期望的管理目标,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甲方将保证在本合同和相关协议、附件的范围内将酒店除甲方已承包的项目,其他均由乙方经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同意不干涉艾瑞森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但是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管理)。

1.02 项目名称 在合同期内,甲方项目全称为“瀚海博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1.03 代理关系

(1)在履行管理的职责时,乙方仅作为甲方的代理。但由此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租赁、合伙、合作或合资企业关系。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由乙方在酒店经营和管理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对第三方的义务将作为甲方的义务。

(2)除乙方派出的酒店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行政人员隶属乙方,所有其它酒店员工在法定意义上是甲方的员工,但在酒店的经营管理中应对乙方负责。

第2条 合同经营期限

1、本合同的初始经营期限为: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艾瑞森管理公司,正式开始工作,一年期满,根据乙方业绩,在商议是否续期。

2、待甲方工商注册完成后,重新签订正式合同。

第3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2012年11月20日前将一个按四星级标准准建设、装横、布置、装备完

成的、符合乙方经营管理要求的酒店交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所有设施设备的全套目录和技术资料。

(2)乙方协助甲方办妥酒店管理经营所需的各种权证和手续。

(3)甲方必须出面协调管理与会议、餐厅、教育培训合作方的接待工作,确保乙方的运营

工作正常开展。

(4)如期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如期支付总经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工资。

(6)提供总经理、管理层及员工的工作、生活场地,提供乙方工作、食宿及总经理的交通

工具。

(7)财务经理有甲方委派。

(8)有权监督乙方的一切管理工作

(9)甲方将委任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处理乙方及租赁单位的一切事务,并监

督乙方的一切管理工作。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其通行的四星级酒店管理模式,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管理。这一系

统化建设工作主要包括:

1)接管酒店一周内向甲方提交一套完整的酒店星级、品牌相对应的经营管理的理念、营

销战略和策略、个性化管理及服务项目的管理方案。

2)以艾瑞森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服务宗旨为指导,建立四星级酒店服务质量标准与服务

质量控制系统。

3)设定酒店各功能运作,包括市场营销、房务、财务、人力资源、工程、保安岗位设置、作业职责、工作与服务流程、工作质量标准、制度与规范等。并对这些功能运作的质

量和数量,包括对营业收入与费用进行监控与指导。

4)乙方具有独家权利聘用、指示、监督和解雇所有酒店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以及制定酒店

人员的报酬和福利。外籍员工及管理市场招聘并推荐到企业工作的员工的薪酬福利应

符合艾瑞森企业管理咨询系统受托管理企业的相应政策。乙方经过与甲方商定后,可

自主招聘企业员工并提供养老金、医疗、人寿保险和类似的员工福利计划。

5)凡与酒店员工有关的所有薪酬、福利、奖金和其他支出、费用(包括任何外籍人员费

用)及索赔,于开业日期前应被列为开业前支出,于开业日期后则被列为经营成本。

6)甲方有权在每一的预算中批准员工支出的总额,有权与乙方讨论明显脱离劳

动力市场实际的某一员或某类员工具体的薪酬,但无权反对乙方系统相关政策中的规

定,以及按照此政策经营企业所要求的员工支出的最低标准。

7)制定和实施酒店员工(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招聘和培训方案。

8)建议选择和采购经营所需的经营性设备、经营性供应品等,包括选择供应商。

9)制定和实施有关广告和宣传的政策。

10)在乙方认为合适时将酒店其他经营项目列入艾瑞森企业管理服务公司的服务系统。

11)制定信用政策(包括与信用卡机构签订协议)。

12)维护与保养酒店,包括实施保修单中规定的保修。

(2)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总监(经理),包括甲方推荐到酒店担任职务的人员,经乙方考核、认可后,由总经理聘任(除财务经理、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聘

用必须报甲方的认可)。以上人员的工资及基金由甲方支付,其中总经理的工资定为

18000元/月。乙方负责设置企业的岗位定额,并据此负责招聘和培训各级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乙方还可在比准的预算范围内,聘用外国高级雇员。乙方应代

表甲方与上述人员签定劳务合同(上岗合同),并可根据酒店规章制度和运营需要,解

聘、解雇或开除上述人员。

(3)总经理享有组织企业经营的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

1)制定企业经营计划,编制预算,经与甲方讨论确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企业各经营部门的价格和服务标准。

3)根据产品组合的需要,在甲方认可下,协助甲方对企业内的餐厅、娱乐场所等经营空间的对外租赁及承包事宜的洽谈,并签订租赁、承包合同。

4)甲方同意总经理在预算范围之内及合同有效期内,实施以下内容:

a 壹仟元以上的正常经营费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审批后方可使用。

b 必须经甲方批准后可以独立对外签订经营所需的各类营销与广告合同、物品及设备的采购合同、维修维护合同、服务合同等。

5)积极配合甲方与其他部门的经营协调工作。

6)乙方有义务通过与甲方定期会晤的形式,向甲方通报经营管理状况,听取甲方对经营提出的评议、建设与指导,在本合同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按照双方利益一致性原则满足甲方的要求。

第4条管理费用

1、基本管理费:乙方的管理费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经双方协商,每年由瀚海博雅教

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付给艾瑞森企业管理服务公司60万人民币。

2、奖惩措施:

正式营业后,该项目一旦完成保底营业毛利润后,甲方本着鼓励乙方的积极性,给予乙

方超额部分的%进行奖励。

3、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首付乙方管理年费的40%合计24万元。

(2)其余管理费,按月等比例支付3万元/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第5条 违约和终止

1、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规定的酒店交于乙方管理,则管理方可选择书面解除本合同,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补偿。

2、如果在任何时间,发生一个或几个下列事件或违约情况的话,未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1)甲方或乙方暂停或终止其业务。

(2)甲方或乙方实施自动破产、无力偿付债务而重组;同意非自愿破产或重组;为它或它的一大部分资产,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或其大部分资产被执行破产;而且任何一种这样的命令在30天的期限内还未中止的话;

(3)乙方由于甲方的原因而无力支付的管理费用、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及应由甲方支付的与经营相关的业主费用,而且在甲方收到书面通知的10天内,仍未能支付;

(4)如果乙方或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责任以外的重大责任,并在受到非违约方说明这种违约的性质和程度的书面通知的10天内仍没有履行,或在10天内的时间没有采取纠正措施并在接到书面通知30天内的时间内没有努力去完成的话。

(5)乙方未完成甲方约定的收益,未达到四星级酒店的管理水平。

(6)经营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除解聘管理合同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在发生上述任何一种违约事件的时候,如非违约方选择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非违约方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后次日起的第十日解除。

第6条管辖法律和仲裁

1、本合同的效力、形式、内容和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此解释。

2、所有因与合同理解和履行相关的争议或分歧,将通过甲方和乙方有好协商解决。如果甲方和乙

方在首次协商后十天内不能解决此类争议或分歧,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可变更、中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3、如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件,而另一方亦未坚持行使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所赋

予之权利,不得视为其已放弃合同中之权利,除非双方以书面签字文件明确表示。

第8条 保险

8.01 在整个合同期内,甲方应在乙方接手管理前,用其资金为企业投保“财产险”,使企业不受各

种性质的风险和损害,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少于一个足以避免受保险单上共同保险条款影响的最低所需金额。此外,甲方应同意按照乙方所提出的险种及金额,投保其他或附加的保险,以规避双方的风险。

8.02 甲方可在经营费用中支付与经营相关的“第三者责任险”。此保险针对所有与企业所有权或经

营有关的,可能在世界任何地点提出的由于在企业发生的时间或企业员工在进行业务时引致的人身损伤、死亡或对第三者财产的损害的一切索赔,此保险应包括由于机动车和水上工具(如果适用的话)的所有或经营而引起的责任保险。

8.03 经甲方同意,可为企业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费用在经营费用中列支。

8.04 “财产险”获赔款归甲方所有。其他一切保险都应以甲方、乙方的名义作为被保险人,若发

生的事件未做保险,或虽在保险范围之内,但保险获赔款额不足以支付各种外来权利要求、索赔、诉讼、损失责任等支出,而时间的发生并非因管理方恶意、故意所致,则甲方免除乙方承担一切赔偿的责任。

第9条 损坏、资产变更或强制性措施

9.01 毁损

(1)如果企业或其任何部分,在合同期的任何时候,由于火灾、灾害或其他原因,受到损坏或

破坏,业主方将通过保险理赔承担该费用和开支,尽力修复或更新该酒店,使其基本恢复到原来面貌,如果甲方在火灾或其他灾害发生后九十天之内未能进行这样的工作,或者如果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决定不修复,或未能努力使企业恢复原来的面貌,则乙方可以单方面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暂时中止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或终止本合同,本合同自管理方的通知发出之日即告中止或解除。

(2)在中止状态下,如果以后在本合同期限中的任何时候,甲方修复、重建或更新企业,乙方

可在开始该修理或更新的六十天内,或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其打算修复或更新企业的意愿以后的六十天内,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恢复本合同下的服务。

9.02 征用

(1)如果企业或部分征用或被类似的方法占用,致使乙方认为已不能合理地利用其余的地方使

其成为一个像被占用前类型和等级的企业,那么,合同期就应该在被占用的那一天终止,在甲方获得其补偿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剩余管理期管理费总额一半的补偿。

(2)如果只是酒店的一部分被占用,而且剩余的那一部分乙方认为仍然可以办成像被占用前那

样的类型及等级的企业,那么本合同就不应该终止,而且甲方所得的赔偿费(如有的话)应用来对企业做出合理的改建,使它成为一个令人满意的建筑物和作为被征用前同样类型和等级的企业。

注:本合同虽未意向性合同,但原则性的条款不会变,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7.酒店劳务合同协议书 篇七

1 商务合同、协议词汇特点分析

1.1 使用公文惯用副词

商务合同和协议属于法律公文, 所以, 进行英文翻译, 需要使用英语惯用的公文语副词, 以使译文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公文语副词是由副词here、there、where等分别加上after、by、in、of、on、to、under、with等副词构成的复合公文语副词。如hereafter、thereafter、thereon、thereupon、hereinafter等。例如:本合同自买方和建造方签署之日生效。译文: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signing hereof by the Buyer and the Builder.

1.2 准确用词

商务合同、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应用文体, 行文用词的一大特点就是准确与严谨。英译商务合同、协议时, 常常由于选词不当而导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模棱两可, 甚至误译。

例1:双方都应遵守合同规定。/双方的一切活动都应遵守合同规定。译文Both parties shall abide by the contractual stipulations./All the activities of both parties shall comply with the contractual stipulations.

英语中abide by与comply with均意为“遵守”。当主语是人时, 须用abide by, 当主语是物时, 则用comply with。

例2:双方同意将交货期改为8月, 并将美元折合成港币。译文:Both parties agree to change the time of shipment to August and change US dollar into Hong Kong dollar.

翻译时需要注意change A to B与change A into B的差异。前者意指“把A改为B”, 后者意为“把A折合成/兑换成B”。

1.3 注意合同、协议细目的翻译

为了避免英译合同中的细目, 如金钱、时间、数量等出现差错, 常常使用一些有限定作用的结构来界定细目所指定的确切范围。

例1:如果上述货物对船舶和 (或) 船上其他货物造成任何损害, 托运人应负全责。译文:The shipper shall be liable for all damage caused by such goods to the ship and/or cargo on board.

英语中and/or意为“甲和乙+甲或乙”, 这样就可避免漏译其中的一部分。

例2: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购买出售下列商品并签订本合同。译文: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whereby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and the Seller agrees to sell the under mentioned commodity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英语中by and between强调合同是由“双方”签订的。

1.4 合同、协议句法特点分析

为了保证商务合同与协议翻译的准确, 不引起误解, 商务合同与协议的英文翻译语句一般较长, 插入成分较多, 句法结构也较为复杂, 多使用条件状语从句、由it作形式主语的主语从句及定语从句等。

例1:The Customer and NEXPRESS each agrees and undertakes that during the Term and thereafter it will keep confidential and not use for its own purposes or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consent of the other party disclose to any third party any part or all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unless such information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other than as a result of a breach of this clause.译文:用户及NEXPRESS均同意并承诺, 在服务期间及之后, 在没有对方书面同意之情况下, 将对本协议条款之所有内容保密, 不将其用于自己之用途, 亦不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或全部与本协议有关之内容。除非此等内容为公开情况, 否则即被视为违反本条款。

这是一保密条款中的一部分,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原文较长, 插入成分较多, 滴水不漏地表达了句中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例2:If no written objection is raised by either party one month before its expiry, this Agreement will be automatically extended for another year.译文:在期满前一个月, 如果双方仍未用书面提出异议, 本协议将自动延长一年。

商务合同及协议中表示条件的常用的连接词有:if、in case that、in the event that、unless等。

2 商务合同、协议中数词的英汉互译知识与技巧

在国际商务合同、协议中, 英语数字是谈判或交流中的重要内容。由于英语与汉语在数字认知方面的文化差异, 所以在有关数字的表述 (读音与书写形式) 方法上, 两种语言存在较大差异。并且, 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在国际上都是通用的语言, 两种英语在数字上表述习惯也有所不同。作为翻译必须了解这一点, 避免在工作中出现数字翻译的错误。

2.1 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日期表述方面的差异

在外贸合同、协议中, 日期的使用是非常普遍的, 如到货的日期、谈判的日期等, 而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在日期表达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希望译者注意。英国英语以日为先, 月份为后。而美国英语中则为March 2, 1996或3/2/96。

由于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在日期上两种表达方式的不同, 其读法也不一样, 如上述日期, 英国英语读成the second of March, nineteen ninety-six;而美国英语则读成March the second, nineteen ninety-six。

2.2 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在数字表述方面的差异

英国英语与美国英语在表达百万以上的数字时差别很大。如one billon英国英语指的是“万亿”“兆”, 而在美国英语中则表示“十亿”;one trillion英国英语为“百万兆”, 而在美国英语里却相当于英国英语的one billion, 是“万亿”、“兆”。

3 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 (formal terms) 进行翻译

一般来说商务合同采用书面用语, 这样可以使合同语言显得规范严谨。例如: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例句中“协商”一词有不少译者选用consultation, 但是negotiation比之更为正式。因为negotiation在起草合同前意为“谈判”, 而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争议也是“谈判”, 且negotiation本身就会有to talk with another party in order to settle a problem的意思。另外, 翻译“友好”一词, friendly一词用得较为普遍, 但与amicable相比较, friendly较为通俗, 而amicable为正式用语, 符合合同语言特色, 故选用amicable较为妥当。此例句可译为:All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e execution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tract shall be through amicable negotiation between both parties.

现将其他常用的正式词语列出供参考, “因为”的短语多用“by virtue of", 远远多于“due to”一般不用“because of”;“财务年度末”一般用“at the close of the fiscal year”, 而不用“in the end of the fiscal year”;“在……之前”一般用“prior to”, 而不用“before”;“关于”常用“as regards”, “concerning”或“relating to”, 而不会用“about”;“事实上”用“in effect”, 而不用“in fact”;“开始”用“commencement”, 而不用“start”或“begin”;“停止做”用“cease to do”, 而不用“stop to do”;“何时开会并由某某主持”的表述为:The meeting shall be convened and presided by sb.其中“召开”不用“hold或call”, 而用“convene”;“主持”不用“chair”或“be in charge of”, 而用“preside”;“其他事项”用“miscellaneous”, 而不用“other matters/events”;“理解合同”用“construe a contract”或“comprehend a contract”, 而不用“understand a contract”;“认为”用“deem”, 用“consider”少, 不用“think”或“believe”;“愿意做”用“intend to do”或“desire to do”, 而不用“want to do”, “wish to do”。“赔偿”用“indemnities”, 而不用“compensation”;“不动产转让”用“conveyance”, 而不用“transfer of real estate”;“房屋出租”用“tenancy”, 而“财产出租”用“lease of property”;“停业”用“wind up a business”或“cease (名词是cessation) a business”, 而不用“end/stop a business”。

参考文献

[1]倪士荣.商务英语中某些误译[J].中国科技翻译, 1998 (03) .

[2]John Potter.Common Business English Errors[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9.

8.酒店租赁合同 篇八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经营的酒店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的门面

1、甲方将其经营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进行经营。

二、租赁房屋用途

2、乙方租赁酒店为商业门面使用。

3、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在甲方的书面同意情况下,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负责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

5、双方同意,不办理租赁房屋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手续。

三、租赁期限

6、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费用租金及支付方式

7、乙方首先向甲方支付原所购厨房及空调的设备、餐具、桌、椅等,折合人民币_____元,从交款之日起,酒店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8、原酒店的酒水、饮料由甲乙双方核定价格后由乙方收购并支付货款。

9、每年租金_____元,每年提前______天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一收,乙方同意甲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10、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11、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煤气费、通讯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如实缴纳,乙方负责门面的卫生、安全、环卫等各种检查费用,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12、为保证合同履行,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3、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7条、第8条、第9条款项后,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1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酒店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的变更工作。

15、租赁期满,乙方如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6、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17、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包括柱、梁、墙体、楼面、屋面、楼屋面防水结构、房屋上下水、进电总表、门窗)的情况下,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18、乙方需要装水、电表、通讯有线设施、煤气管道,内部装修等一切开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9、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0、在装修、经营活动中如发生噪音、油烟、粉尘、废弃物等造成影响的,由乙方负责处理。

21、装修、租赁期间,乙方如发生水、火、电等意外灾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负责维修门面。

22、按本协议第9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23、门面快到期时,乙方如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同意优先考虑乙方,乙方必须接受租金价格随当地市场变化而浮动,并且应该提前壹个月一次性支付清当年门面租金。如乙方无意续租,必须提前叁个月告之甲方,否则乙方赔偿甲方两个月门面租金。

24、装修、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5、乙方需必变门面主体结构(包括柱、梁、墙体、楼面、屋面、楼屋面防水结构、房屋上下水、进电总表、门窗)的装修或者增设房屋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需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房屋返还

26、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满后的7日内应结清应当承担的费用,返还该房屋。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300元/日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有使用费用。

27、乙方返还该房屋应经甲方验收认可。返还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水、电、通讯、有线等的过户工作。

28、乙方退回门面给甲方时,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任何装修费用和设备费用。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的15日内自行撤走所有装修材料及乙方添置的设备,在租期届满的15日后,甲方对门面内外的装修材料和设备不承担任何义务。乙方在搬去过程中,不能对门面主体结构有任何的损坏,门面内外及其它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

十、合同的解除

29、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甲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 b、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c、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达十五天的。

如乙方逾期不返还门面,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0、租赁期间,双方不能单方面中止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门面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和多收的未到期的租金外另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_元;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已交租金不退,并赔偿总租金不足部分的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31、若双方出现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9.酒店进场销售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产品在乙方酒店进

场销售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提供的进场销售产品为:关公坊系列白酒。

二、乙方提供显著的位置陈列甲方的产品,并同意甲方的促销员进场推销,如不能提供的需说明原因:。

三、为了能合理统一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乙方的最终定价甲方产品零售价

不得高于甲方的最高建议零售价。

四、双方商定的甲方给与乙方的产品进店赞助费费用

为:,乙方如不按期结账支付货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结清货款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全部赞助费,双方商定的结账日为每月日,结账方式为坊酒盘点库存。

五、根据乙方的订货单,由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只限城区),电话订货需提前1小时通知甲方。

六、甲方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乙方收货时应认真验收,对内包装损坏或者外包装已打开而盒内投放的促销品丢失的货物甲方一概不予

退换。

七、其它约定:。

八、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有义务提供各自的有关资料备档。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结清全部货款。未尽事

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若甲方户名有调整,湖北关公坊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甲方合同继续执行人,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可

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代表人(签字盖章)

10.酒店劳务合同协议书 篇十

摘要: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书均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 学生就业时只签就业协议书不签劳动合同和只签劳动合同不签就业协议书的做法都是欠妥的, 应先签就业协议书再签正规劳动合同, 这样才能切实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

参考文献

[1]关怀主编.《劳动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2]王全兴主编.《劳动法》.法律出版社, 2004

11.酒店合同 篇十一

甲 方:奥蓝际德商务酒店

地址:

电话:

乙 方:

地址:售后服务专线:

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制作及安装全晶城商务酒店发光字和楼梯亮化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并安装发光字和楼体亮化,相关内容如下:

1.1 安装地点:

1.2附明细单.第二条、2.1合同总额: 计(¥元)。

2.2即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3.1首 期: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付合同总款的40%作预付款(,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开工制作;

3.2第二期:发光字和护栏管运到甲方所在地的公司或甲方安排人员到乙方所在地提货,由甲方对发光

字和护栏管进行验货,甲方确定乙方所提供发光字和护栏管明细单无误后,应于当日即付总金额的50%(元)给乙方。乙方收到第二期款后放货给甲方,同时安排安装和技术人员入场指导安装。

3.3第三期: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款的7%(.在一年到期后即年____月___日付清.第四条、交货日期:

4.1乙方自收到甲方预付款后

4.2货运所需时间由客户距离远近而不同,一般为2~7天(如受到台风、雨天、雪天、停电或交通堵塞等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则顺延日期)。如因货运公司原因引起的时间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付款与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5.2社会关系:甲方须负责协调与发光字和护栏管安装有关的一切社会关系及办妥相关手续,并需提供

相关职能部门对广告位的同意设置审批手续复印件给乙方,以保证发光字和护栏管的顺利安装,否则

乙方有权拒绝发货或拒绝安装,由此造成延误与损失由甲方承担。

5.3场地、材料、工具及电器电源的提供:甲方负责提供发光字和护栏管的安装场地,并提供必要的施

工电器电源,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5.4乙方指派广告制作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至本工程全面完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6安全及保险:安装期间,甲方应全权负责甲方人员(含第三方)和机械、甲方工具的安全及保险事

项,乙方人员和乙方工具的安全及保险由乙方全权负责。

5.7该发光字和护栏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装、拆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法

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设备制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第1.2条及第4.1条的规定履行责任;

6.2发光字和护栏管技术咨询:合同签订后,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安装发光字和护栏管的要求,提

供发光字和护栏管的相关图纸给甲方(图纸仅供参考)。经乙方确认甲方同意后,乙方工程技术人

员与甲方人员沟通,共同进行验收,并提供专业、合理的整改意见,甲方必须整改直到合格。如甲

方自行修改设计图纸,则乙方有权拒绝安装发光字和护栏管。由此造成的延误,乙方概不负责。

6.3货物运输:乙方代办发光字和护栏管的运输,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6.4安装:货到甲方所在地货运公司并经甲方验货并付清第二期款项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4.2条的规

定履行责任。如因天气、停电等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施工,则安装时间相应顺延。

6.5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安装工期,甲方应提交请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延时服务的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甲方需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交通费凭票,食宿费用按300元/天标准)。

6.6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传授甲方工程人员操作及维护发光字和护栏管的相关专业知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在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前对发光字和护栏管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有权停止该发光字和护栏管的运作,并取消对该发光字和护栏管的全部售后服务,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且乙方可按

欠款金额的1‰每日的标准 收取甲方滞纳金;(因乙方产品品质或者售后服务不及时除外).7.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可按已付款项的1‰每日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滞纳金;

7.3因甲方原因导致发光字和护栏管无法如期安装,因此而造成的任何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售后维护:

8.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套发光字和护栏管保修一年。

8.2在保修期内,若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修护人员需自行检查解决,如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以书

面方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现场照片(包括设备整体外观照片和故障局部照片)给乙方;乙方在接到甲

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来到现场进行维修,(在没有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维修)。

(如遇无法购到车票或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8.3保修期满后,乙方将为甲方以优惠价格提供零配件。

8.4当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造成影响时,乙方向甲方收取修复所产生的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修订

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违反、终止或更改本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受损害的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赔款。如确需修改、补充合同内容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附件的形式确立,附件一式两份,与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保密条款

甲方对该次发光字和护栏管成交价格绝对保密,若对外泄露导致乙方受到不良影响,则乙方有权终

止对该发光字和护栏管的一切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则任何

一方均可按照(A)项约定处理:A、向任何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B、向巴彦淖尔市仲裁

委员会提起仲裁。

11.2如因甲方违约的,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主张权利支付的律师费、诉

讼费等费用损失)

第十二条:甲方设备质量验收及各项事宜跟进负责人是;联系电话:,手机号

码:传真号码。该联系人签署的任何书面材料均视为甲方行为。

第十三条、其它

13.1本合同签署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①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13.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3.4本合同内容手写、增添、删减无效。

13.5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合同款项由甲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或由乙方书面授权的人员代为收取。未

经乙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甲方不得向任何人员支付乙方货款(包括乙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

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甲 方:乙 方:

代 表:代 表:

签 章:签 章:

12.酒店用工合同 篇十二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拟填:.6.1--.5.31)

(二)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3个月。(拟填:2014.3.1--2014.5.31)

(三)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岗(拟填2014.3.1)

第二条 工作地点和工作条件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独立办公室与住宿条件,并提供工作餐。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参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

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拟填8000元)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拟填10000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参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标准)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0)日。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五)甲方为乙方办理福利保险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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