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自考试题

2024-07-05

知识产权法自考试题(精选8篇)

1.知识产权法自考试题 篇一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2.商标权

3.独占实施权

4.著作权

5.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1.国务院所属——负责管理全国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2.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原则采用的是——和——相结合的原则。

3.我国商标到国外注册,可以选择办理——或办理——两种途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是——。

5.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6.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演出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

8.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并能以某种——复制的智力成果。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所给出的被选答案中,有1个或1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根据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将其分为( )。

A.商品商标

B.服务商标

C.集体商标

D.证明商标

2.甲公司申请注册的“鹰”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乙公司认为与自己注册在先的商标近似,自公告之日起( )内,可以提出异议。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3.王某注册了一个商品商标,他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 )。

A.标明注册号

B.标明“注册商标”字样

C.标明注册标记⑦

D.标明注册标记④

4.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包括( )。

A.植物新品种

B.教学方法

C.药品制造方法

D.疾病治疗方法

5,北京大方公司申请取得了一个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该公司有权( )。

A.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造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B.禁止他人未经许可销售其外观设计产品

2.知识产权法自考试题 篇二

一、“大数据”概念及特点

“大数据”科学家John Rauser认为“大数据”是指任何超过了一台计算机处理能力的数据。Gartner公司的Merv Adrian认为,“大数据”超出了常用硬件环境和软件工具在可接受的时间内为其用户收集、管理和处理数据的能力(1)。美国咨询公司麦肯锡全球研究所(MGI)在其报告中认为“大数据”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对其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中国计算机学会大数据专家委员会委员赵国栋在调研多个行业后,认为大数据是在多样或者大量数据中迅速获取信息的能力(2)。

现在学界对于“大数据”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是综合上述定义可以分析出“大数据”一般指资料信息规模庞大而很难用传统方式进行收集、管理、存储和分析的数据集合。

根据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大数据”与传统意义上的数据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类型繁多,来源各异,总量远远大于传统数据。如今全球有数不清的数据传感器,将这些传递沟通的感应器与计算机智能连接起来,促成了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的崛起(3)。到2020年,只需花上一杯咖啡的钱,就可以把整个图书馆的全部信息拷进一个小的硬盘(4)。(2)“大数据”与传统数据库的处理模式不同。“大数据”的产生和处理速度更快,难以用传统数据库的处理模式进行收集、管理、存储。(3)“大数据”的价值与传统数据相比越来越高,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如在医疗保健领域,“谷歌流感趋势”项目依据网民搜索内容分析全球范围内流感等病疫传播情况,与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提供的报告对比,追踪疾病的精确率达到97%(5)。“大数据”也运用在我国的版权保护上,如为乐视、百度音乐等合作的冠勇科技推出的国内首家新媒体版权大数据监测平台CPM1Live,该平台利用30台服务器即可处理1000小时以上的音视频文件(6)。

二、现行知识产权法对“大数据”表现形式保护评述

(一)“大数据”的版权保护现状

在IT行业,有很多学者对“大数据”的概念予以界定,但在法律界并没有“大数据”这一专业法律词汇,因而也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对其予以保护。

数据属于事实,不是由大众“创作”出来,不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故“大数据”本身不属于我国版权法所称的单独类型的作品,不被版权法保护。但“大数据”可以汇编作品的形式给予版权法上的保护。对“大数据”进行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上的选择或者编排,形成具有独创性的“大数据”汇编集合即“大数据”汇编作品,则可以通过版权法中的“汇编作品”予以保护。

(二)“大数据”版权保护存在的局限性

1.“大数据”的选择或者编排结构很难具有独创性。如果企业独立创造出某种选择或编排的方法,或者他人通过分析该企业的汇编结果可以简单轻松地反向分析出该选择或编排方法,而且对于同一范围内的“大数据”若使用该方法也可以得出相同的汇编结果,则说明该选择或编排方法并不存在智力方面的个体差异,不具有独创性,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在实际商业运营过程中,企业在收集某一“大数据”类型时虽然具有一定的主观判断,但该主观目的属于思想范畴,不受版权法保护。因此企业对“大数据”的选择或者编排要符合汇编作品独创性的要求相当困难。

即使企业是基于个性化的主观判断对“大数据”进行选择或者编排,而不是利用既定的规则或规律去应用某种分析方法或者计算公式,但怎么判断该“个性化的主观判断”符合汇编作品“独创性”的要求?

在2009年大众点评网诉爱帮网一案中,一审法院认为大众点评网中针对餐馆的介绍和点评内容整体构成汇编作品,大众点评网享有著作权(1),但二审法院认为大众点评网对于网友点评文字是按时间顺序排列,排列方式是常见的排列方式,并不具有独创性。同时,本案现有证据亦无法看出被上诉人对于用户点评的内容进行了选择(2)。大众点评网如欲主张针对餐馆的点评在整体上构成汇编作品,就应当证明其对用户上传的点评进行了选择(如指派编辑审核用户上传的点评,精选出质量上乘的),或以一种不同于业界常规的方法对用户的点评进行了编排(3)。

从这一案件不难看出即使企业不是利用既定的规则或规律去应用某种分析方法或者计算公式,但“大数据”汇编作品的独创性标准在实践中实在难以把握,企业对“大数据”的选择或者编排要符合汇编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亦相当困难。

2.“大数据”汇编作品不能保护“大数据”内容本身。由于汇编作品是通过一个体系化的选择或者编排方式呈现作品或者其他不构成作品的材料,故版权法保护的是汇编作品所呈现的选择或者编排方式而非其中的作品或者其他不构成作品的材料。

然而就“大数据”而言,具有高度商业价值的并不是“大数据”的选择或者编排形式,而在于“大数据”本身的价值以及对“大数据”进行选择或者编排后形成的结论类型的“大数据”的价值。现今很多行业对数据的选择或者编排正在逐步标准化和统一化,随着对数据收集、管理、分析技术的发展,可以预见未来行业间对“大数据”的选择或者编排亦会逐渐标准化和统一化。仅仅按是否具有独创性来判断“大数据”作品是否受版权法的保护,将使得具有重大意义和使用价值的“大数据”内容本身无法得到版权法的保护。

三、现行知识产权法对“大数据”实质内容的保护评述

在现行知识产权法下,企业如欲保护“大数据”集合实质内容,一般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业秘密对其收集、整理和分析的“大数据”内容进行保护。

(一)“大数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经营者之间缺乏竞争关系时,即使他人直接提取“大数据”汇编作品中的数据制作相同或者相近的数据时,经营者也无法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且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是以举例加概括的方式,然而通过原则性条款来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极大的不可预见性,法官一般根据个案予以解释和判断,这无疑让“大数据”作品的制作者很难预见自己的权利能否得到保护,使得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大数据”集合的实质内容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大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商业秘密对这类“大数据”予以保护是合理的。并且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大数据”的优点在于保护的灵活性,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具体的保密措施。但如果对“大数据”集合这一商业秘密的保护完全依赖于保密方的行为,一旦保密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保密协议,“大数据”作品制作者的利益难以完全实现或者根本无法实现,即使得到救济也无法完全弥补“大数据”作品制作者因商业秘密泄露受到的损失。

四、大数据时代下数据保护的立法完善

我国的数据信息产业初具规模,与欧美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数据信息产业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我国现有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作用有限,难以为数据信息产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为了我国数据信息产业的发展,完善我国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是有必要的。

(一)明确汇编作品“独创性”标准保护“大数据”表现形式

对“大数据”进行收集、选择或者编排是对其进行分析利用的前提,故需在现阶段通过版权保护“大数据”汇编作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如何更好地运用版权法保护“大数据”汇编作品。纵然对“大数据”进行选择或者编排很难具有独创性,但对致力于研究如何收集、整合“大数据”的企业来说,版权法应当明确汇编作品“独创性”的判断标准,才能更好地保护“大数据”。

判断汇编作品是否符合版权法所要求的选择或者编排的独创性要求,可以从以下内容考虑:如果“大数据”的获取、选择、编排是由汇编者独立完成,而非运用既定规则或规律的计算方法完成甚至抄袭完成,且汇编者进行了主观上的衡量、判断,有体现作者发挥聪明才智的空间,达到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则通常具有独创性。如果只是根据某个特别简单的标准如时间、字母排序等进行数据的选择,则无法体现出汇编者的独创性,不能获得版权保护。

(二)赋予“大数据”集合特殊权利保护其实质内容

因为最易被复制,最具价值、最需保护的是“大数据”作品内容本身的价值,故需要另谋他路保护“大数据”集合实质内容的价值,为“大数据”集合设立特殊权利有其必要性。除了由于有的数据库本身达不到版权法保护的标准,另一方面在于保护制作者收回投资,防止由于数字技术的进步,随意复制原有的数据而不承担侵权责任事件的发生(1)。

虽然“大数据”与数据库在处理模式、利用范围等方面有诸多不同的特点,但究其本质均为数据集合,因此可以借鉴欧盟的相关规定来保护“大数据”集合。

1.特殊权利的客体。明确规定“大数据”特殊权利保护的客体是经证明在质量或数量上做出实质性投资的“大数据”集合。所谓“实质性投入”是指在“大数据”集合的制作过程中应当对内容的获得、校正、表现等方面进行质量上或数量上的实质性投资。投资不仅指物质金钱上的投资,还包括时间、劳动、物力等方面的投入。《指令》立法理由第19条举出了非实质性投入反面例子:“一般而言,将数首音乐演奏录制在CD上的汇集并不在《指令》保护范围内,因为它既不符合作为汇编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也不足以符合特殊权利保护中实质性投入的条件”(2)。

2.特殊权利的主体。“大数据”集合特殊权利的主体是“大数据”集合的制作者,对“大数据”集合的制作进行了实际性投入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指令》理由陈述第41条对数据库制作者做了解释:“数据库制作者是最先进行投入并承担风险的人;特别是受委托人不属于数据库制作者”(3)。

3.特殊权利的内容。“大数据”集合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大数据”集合享有“摘录”和“反复利用”的权利。

“摘录权”是指采取任何方法或以任何方式将“大数据”集合内容的全部或其实质性部分永久或暂时转移到另一媒介上的权利。借鉴《指令》第7条第2款a项,其将“摘录”定义为:“用任何手段以任何形式,永久或临时地把数据库内容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转换到其他介质中”(4)。

“反复利用权”是指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公众提供数据库中的全部或实质部分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件的发行、出租、在线传播或其他方式的传播。借鉴《指令》第7条第2款b项,其将“反复利用权”定义为:“通过发行复制件、出租、在线传输或其他方式传输,以任何形式向公众提供数据库内容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5)。

3.知识产权文化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篇三

在所有贸易壁垒中,对中国企业限制最大、范围最广泛的无疑是知识产权壁垒。DVD专利收费案断绝了大部分中国DVD厂商的出口之路,而中国3G牌照又因为专利费问题迟迟没有解决而一再延后,更有不断发生的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都在证明着知识产权在今天以及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将会是中国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难题。

知识产权对于中国而言是个新的课题,但是,该制度的存在却已有数百年的历史。西方企业娴熟地运用这个制度,并且远在GATF和WTO之前,就开始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范围内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形成了阻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首要障碍,并且正在中国范围进一步压缩中国企业的本土化生存空间。

如何认识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关系?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包含了哪些方面?本文尝试从几个方面简要述之。

1 企业商业模式与知识产权战略

从企业竞争的角度看,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永恒不变的法则。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进而脱颖而出成为优胜者,是每个企业领导者都要思虑的核心问题之一。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因素有很多,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竞争理论的日趋完善,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决定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要素是企业经营的商业模式。

一般而言,企业的商业模式决定了企业的生存方式,以及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商业模式包含了很多的要素,其中,既有众多企业共同采用的红海部分,也有区别于其他企业的蓝海部分,而恰恰是这两者的有机组合,构建成了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商业模式基础。

事实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商业模式中的重要内容,正在由少数企业所采用的蓝海战略演变成为所有企业都采用的红海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的缺乏对于一个高度依赖知识产权的企业而言,无疑是一种灾难。即使是知识产权弱相关的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战略,也将会损害其市场竞争能力。

知识产权对于不同企业的价值区别仅仅在于是进攻还是防守、是关键性战略还是支撑性战略。即使是对于同一个企业,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知识产权在商业模式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在变化。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的不可回避的要素,也必然成为中国企业商业模式中的核心内容。唯其如此,才有机会成长,并进一步成为长青藤企业。

2 企业文化与知识产权文化

如何保证企业有机协调地发展,并进一步形成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一般认为,稳定而有效的制度流程体系是达成该目标的核心手段,但事实上,真正能够影响和决定商业目标的,不仅仅是制度流程,企业文化在其中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关于企业文化,其定义有很多。清华大学教授、著名经济学家魏杰在其所著《企业文化塑造》一书中认为“所谓企业文化,就是企业信奉并付诸于实践的价值理念,也就是说,企业信奉和倡导,并在实践中真正实行的价值理念,就是企业文化”,而特伦斯和阿伦合著的颇具影响的专著《企业文化》中对企业文化所作的定义则是:“用以规范企业人多数情况下行为的一个强有力的不成文的规则体系”。概括而言,企业文化就是企业活动中的价值观及其相应行为的无形规范体系。

企业商业模式是达成企业关键商业目的的基础性因素,知识产权则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商业模式中的重要因素,相应地,企业文化是确保企业商业模式推行、达成企业商业目的的核心要素,那么,知识产权文化也应该是企业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和互动性。

就知识产权文化的概念而言,目前较为主要的一种观点是“知识产权文化是人类在知识产权及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影响知识产权事务的精神现象的总和,主要是指人们关于知识产权的认知、态度、信念、价值观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行为方式。”具体到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文化也可以作类似的阐述,就是在知识产权战略及其相关活动中,企业和企业员工对于知识产权的认知。态度,信念、价值观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行为总和。这可以理解成为对企业知识产权文化的广义理解。而笔者更愿意从狭义角度看待企业知识产权文化,简言之,就是一致性的知识产权认知、协同性的知识产权思想和层次,一生的知识产权价值观。而知识产权行为则更多地从可测量的角度体现为知识产权战略的体系内容,是知识产权文化的自然表现。

相对于企业的产品,服务。甚至于企业的制度,流程而言,企业文化乃至知识产权文化均表现出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无形性。作为一种文化,无形性确乎是其必然具备的特征,但是,文化也同时具备另外一个特征

渗透性。无形性和渗透性是企业知识产权文化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事实上,知识产权文化是企业在知识产权活动中的各类思想和行动的总和,是企业从上而下的一种氛围和活力程度体现,也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无形载体。

3 知识产权文化的战略价值

当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商业模式的重要内容时,就必须适时拟定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鉴于知识产权具有滞后性的若干特点,知识产权战略往往更需前瞻性,也就是说,当知识产权尚未成为企业商业模式重要内容时,企业领导者就应有预见性地启动知识产权战略),这样才能保证知识产权不至于成为商业竞争的短板,甚至于有机会帮助企业赢得更多的竞争优势。而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推行,绝非简单的目标和数字可以概括,需要上下一致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组织形态和简洁明确的知识产权行动能力,这些往往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有形因素,缜密有序的知识产权策略和管理,一个是无形因素,自上而下、一以贯之的知识产权文化。

对于创业型企业而言,企业文化往往是企业领导者的性格体现,即使是成熟企业,企业文化也会在保持延续性的同时,深深烙印上现任高管的性格特征。而企业知识产权文化较之企业文化,则更多地体现了当前企业领导者对于知识产权的认知和决心。作为一个耗资甚巨、耗时甚久的体系,知识产权战略往往更需要企业高层的关注与支持,是典型的“一把手工程”。高层对知识产权战略的认识和支持程度,往往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文化的内涵和渗透力。所以说,企业知识产权文化,首先是决策层文化,进而形成贯彻到全企业范围的知识产权文化。

另外一方面,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自身的内容往往不很复杂,战略关注更多的是一种愿景、一组目标,或者包括一些数据。而对于企业而言,不仅需要战略去“做正确的事”,同时也需要知识产权策略和管理去“正确的做事”,否则推行战略的效果将大打折扣,甚至归于失败。

知识产权策略主要确定了知识产权业务的实体内容,如专利布局策略、商标部署策略以及软件知识产权竞争策略等,这些策略必须围绕战略的核心目标而制定,进攻型的战略目标必须有以进攻型策略措施支撑,防御型战略目标则又需要防御型策略措施给予支持,但是,就策略本身而言,并不意味着进攻型战略下的策略都具有进攻特性。在具体策略的制定中,企业文化往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个温和敦厚的企业很少会制定进攻性极强的知识产权策略,而一个嗜战好斗的企业也很难制定出温和稳健的知识产权策略,知识产权文化在策略的制定中往往体现得淋漓尽致。

第二个是尊重知识产权概念。知识产权需要给予充分的尊重,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趋全球化和完善化的今天,尊重知识产权已经不再是道德范畴的问题,而是更多地体现在市场竞争法则中。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将会在诉讼和纠纷的泥淖中难以自拔,不尊重自己的知识产权,则将丧失自己的竞争优势。尊重知识产权绝不简单地意味着交费,更需要通过有效策划降低费用甚至避免,并设计长期竞争路线,扭转知识产权的劣势。

第三个是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深刻理解国际和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并把这种理解结合到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则将获得更多的知识产权活力和优势,这种优势或者体现在成本的降低,程序的简化,或者体现在风险的管理、投资的多样化等等。

知识产权管理主要确定了知识产权业务的程序内容,包括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流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以及知识产权支撑体系等内容。这些制度流程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策略能否形成一个通畅的“绿色通道”,进而以一个高效、准确的方式向企业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传递知识产权策略和文化。

其实,知识产权对企业各类业务的支持是显而易见的,如在采购环节,需要关注采购产品的知识产权瑕疵和知识产权担保,进一步考量能否通过知识产权措施提高供应商的忠诚度或降低采购成本,再如在研发环节,需要关注知识产权风险的辨识和预防、知识产权财产的积累与组织,而在市场与销售环节,则需要关注知识产权风险的控制和机会的挖掘。虽然关注的侧面有所不同,但是知识产权战略对于公司各类业务的价值是毫无疑问的——或者是成本降低,或者是市场准入,或者是差异化优势的保持,等等。事实上,通过知识产权业务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支撑,也在有效地向各个业务单元传递着知识产权文化。

企业知识产权文化作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无形载体,必须渗透到知识产权策略和管理中,才能更好的窥其价值所在。文化无形,文化也无处不在。知识产权策略与管理,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有形载体,与知识产权文化这一无形载体互为倚角,共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4 知识产权文化的形成与培育

对于企业知识产权文化的形成最为关键的因素是企业对知识产权依赖的程度。以此为基础,企业知识产权文化的形成,首先取决于企业高层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决策,其次,知识产权战略对各业务单元的渗透与支持也是文化形成的重要因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良好的社会性知识产权环境以及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培训与教育,同样也是知识产权文化形成的重要因素。

企业是社会的重要公民,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文化同样也脱离不了社会性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氛围。目前而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首要任务就是引导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和文化的形成,同时在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助力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社会的知识产权环境对于企业而言有着巨大的影响,从财产的角度看,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性体系化的知识产权环境,企业很难从知识产权战略中收获到实质的利益,也不会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过程里遭受到应有的惩罚,更不用说重视知识产权,形成企业的知识产权文化。从人员的角度看,进入企业的员工如果在社会上没有形成知识产权的初步认识,则企业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促使其形成知识产权基本认识,再进一步使其融入到企业知识产权文化中。而在此过程里,企业员工仍然受社会知识产权环境的影响,而相对较差的社会知识产权文化会削弱其在企业氛围里的认知。可以看出,社会知识产权文化和企业知识产权文化之间存在着相当强的互动性,彼此之间的影响既有可能是正向的、也有可能是负向的。

与此同时,企业知识产权文化的形成,必要而有价值的培训和教育体系是不可或缺的。知识产权教育体系不是简单的知识产权概念的灌输,而是一个分层次,分阶段的持续教育过程,这个过程必须紧密围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就一个企业而言,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和基层员工对于知识产权战略理解的层面和方向一定是有所区别的。企业高管需要在战略和方向把握上获得更多的专业支撑:而中层管理者则更需要在战略落实、策略部署等方面得到有价值的启示,对于基层员工,如何将智力资本转化为知识产权、如何防范风险发掘机会等实务性技巧和技能成为其最需要获得的知识。就一个员工而言,进入企业之初,其需要的是知识产权基本概念的灌输,而在其随后的工作中,需要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知识产权理解深度,逐步提高知识产权素质和能力。在这个知识产权教育过程中,需要每个员工都能够理解知识产权战略,并把这种理解进一步转化为自己的工作内容,形成渗透到每个业务单元和每个员工的知识产权文化。

4.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篇四

知识产权法 试卷

(课程代码00226)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1.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l709年由英国议会通过的

A.《垄断法规》 B.《安娜法令》 C.《版权法令》 D.《作者权法》 2.下列概念中,与著作权主体具有相同内涵和外延的是

A.著作权人 B.作者 C.自然人 D.法人和其他组织

3.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创作,由法人承担责任的作品,视为作者的是 A.具体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B.法人和具体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C.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 D.法人

4.张某于2010年6月1日创作完成长篇小说《阳光》,一直没有发表。2012年3月2日,张某不幸去世。张某的同事于2012年4月1日将该小说以张某的名义发表,张某的继

承人认为张某的同事侵犯了张某的

A.姓名权 B.署名权 C.肖像权 D.发表权 5.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 A.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B.经合作者同意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 C.未经合作者同意不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D.经过出版社批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6·TYU各选项中,属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的是

A·录音制品 B.科幻片《星际迷航》

C.由邓小平生平图片构成的幻灯片 D.电视剧剧本 7.某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编写了一本教材,该教材的署名权属于

A·该教师 B.该教师所在的学校 / 10 C.该教师与所在学校D.出版教材的出版社 8.下列作品中,其著作权人享有出租权的是

A.电影《赤壁》的文学剧本 B.武侠小说《笑傲江湖》 C.美术作品 D.计算机软件

9.某小说于1960年8月4日匿名发表,45年后,该小说作者的身份得以确定,但该作者已于1985年6月8日去世。该小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 A.2000年12月31日 B.2000年8月4日 C.2035年l2月31日 D.2035年6月8日 10.下列各项权利中,属于邻接权的是

A.表演权 B.出版权 C.复制权 D.表演者权 11.下列关于著作权归属的表述,正确的是

A·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都属于法人 B.委托作品的著作权都属于受托人

C·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导演 D.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汇编人

12·某作家在创作报告文学《好人一生》的过程中,甲为创作提供了咨询意见,乙为创作提供资金支持,丙提供了有关主人公的部分素材,丁应作家的邀请对作品的内容进行了实质 性修改。甲、乙、丙、丁中,可以依法享有署名权的是 A.甲 B.乙 C.丙 D.丁

13.某公司以其多项软件为质押向银行贷款,该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A·双方当事人签定书面合同之时 B.双方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之时 C·质押合同在版权主管机关登记之日 D.当事人约定或者法院裁定的日期 14.下列行为中,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是 A.将巴金小说《春》翻译成英文在美国出版 B.将贾平凹小说《废都》翻译成盲文在中国出版 C.将美国畅销小说《教父》翻译成藏文在中国出版 D.李某在毕业论文中未经作者同意大量引用他人未发表论文

15.《伯尔尼公约》规定了著作权强制许可制度。关于该项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制度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规定-B.我国《著作权法》中仅对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了强制许可 C.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可以直接引用该公约条文

D.该制度已包含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制度中 / 10 16.下列选项中,可能构成商业秘密的是

A·企业营销策略 B.专利授权文献 C.报纸刊登的广告 D.产品说明书 17.在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时,我国《专利法》拟制了一个判断主体,对该主体的正确表述是

A.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高级技术人员 B.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C.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初级技术人员

D.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18.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原则是 A.强制注册原则 B.单一注册原则

C.自愿注册原则 D.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 19.一般认为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商标立法是 A.英国1862年《商标标记法》 B.美国1870年《联邦商标条例》

C.法国1803年《关于工厂、制造厂和作坊的法律》

D.法国1857年《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 20.甲企业于2000年3月1日在饮料上取得了某注册商标,直至2010年12月1日都未就该注册商标提出续展申请。2010年12月1日,乙企业以相同标识申请注册饮料商标和服装商标。在此情形下,商标局可以 A.核准乙的申请 B.驳回乙的申请

C.核准乙的服装商标申请,不能核准其饮料商标申请 D.核准乙的饮料商标申请,不能核准其服装商标申请

2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初步审定的结果是

A.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B.公告所有申请人的商标 C.公告商标局指定的申请人的商标 D.驳回所有申请 22.下列标识中,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是 A.图形和字母的组合 B.立体卡通造型 C.颜色组合 D.国家产品安全检验标志 / 10 23.关于转让注册商标与转让营业的关系,在我国《商标法》中 A.规定转让注册商标者必须同时转让营业 B.没有规定转让注册商标者必须同时转让营业 C.规定营业与注册商标同时转让的,必须经商标局批准 D.规定转让营业的,必须转让注册商标 24.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适用的法律是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专利法》 C.《商标法》 D.《民法通则》 25.我国保护植物新品种的主要法律依据是 A.《专利法》 B.《环境保护法》 C.《植物新晶种保护条例》 D.《农业法》

26.下列国际组织中,其英文缩写为“WIP0”的是 A.世界贸易组织 B.国际唱片业协会 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D.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27.下列选项中,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是 A.一种新的调味品的生产方法 B.一种糖尿病的治疗方法 C.一种电子游戏的过关方法 D.一种由核聚变方法获得的物质

28.美国某公司于2005年≥月:l日就其发明的一项机器设备提出专利申请,该申请己被美国专利局受理。2005年9月1日,该公司就同一机器设备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同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2008年3月1日,中国专利局授予其专利。下列关于该中国专利期限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2005年1月1目起计算 B.自2005年9月1日起计算 C.自2068年3月1日起计算 D.自2005年l2月31日起计算

29.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我国《专利法》所称“职务发明创造”的是 A.在职人员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B.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 10 C.工作之余利用本单位的公共图书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D.退休一年内所完成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30.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 A.最先发明人 B.最先申请人

C.由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人 D.由知识产权局确定的人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l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图耍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

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多涂或少涂均无分。

31.知识产权与一般财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其客体的非物质性。这一点具体表现为知识产

权客体

A.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B.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C.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 D.不发生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E.仅通过许可使用获得收益

32.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产生的法律后果有 A.美术作品著作权人不得对原件行使修改权 B.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归原件所有人享有 C.美术作鼎原件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D.美术作品著作人身权发生转移 E.美术作晶著作财产权发生转移

3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享有的权利包括 A.表明表演者身份 B.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C.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D.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E.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34.下列作品中,属于演绎作品的有 A.《红楼梦》电视连续剧的剧本 B.以民间传说为素材创作的小说 C.《毛泽东选集》 D.《法学研究》杂志 / 10 E.美国小说《乱世佳人》的法语译本

35.根据我国《专利法》,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这些情况包括

A.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C.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D.在各种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E.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36.某企业在味精上成功注册了“山花”商标,该商标禁止权的效力覆盖 A.在所有商品上使用“山花”商标 B.在类似商品上使用“山花”商标 C.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山花”商标

D.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山花”商标近似的商标 E.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山花”商标近似的商标

37.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的事由有

A.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B.连续3年停止使用 C.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D.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E.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38.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做出规定的国际公约有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C.《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 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E.《罗马公约》

39.下列行为中,可能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有 A.善意使用或者销售他人专利产品

B.先用权人超出原有范围生产他人专利产品 C.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他人专利产品 / 10 D.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中使用有关专利产品 E.专为科学研究而使用有关专利技术 40.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中的禁用条款包括

A.搭售条款 B.禁止擅自许可第三人的条款 C.限制技术改进条款 D.独占性回授条款 E.有奖销售条款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

41.简述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42.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内容。43.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权利类型。44.简述我国《商标法》对于地理标志的规定。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l0分。共30分)请在答题卡上作答。

45.光明化工厂委托黄河大学化工系教授刘强为该厂研发一套污水净化方法。刘强在业余

时间利用学校实验设备研制出一套净水方法,并向学校交付了设备使用费。光明化工

厂为此提供了l0万元研发资金。双方对其他事宜未作约定。根据黄河大学的科研管

理制度,科研人员利用本校实验设备和技术条件做出的发明创造,在向学校缴纳设备使

用费后,由科研成果产生的专利权归研发人员享有。刘强以自己的名义就该净水方法

申请专利,光明化工厂和黄河大学得知后,均主张专利申请权。

请回答:(1)刘强与光明化工厂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2)该净水方法的专利申请权应当由谁享有?为什么? 46.某市广播电台在春节期间为活跃文化气氛,以本市一著名风景区为题,向听众征集对

联,由广播电台邀请专家对听众提交的对联进行评奖。该市两位素不相识的中学教师

提交了内容完全相同的对联,且被专家认定为最佳对联。

请问:(1)该对联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为什么?(2)如果该对联构成作品,其著作权由谁享有?为什么? 47.甲企业在酒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商标“思思”,该商标标识由文字、图形和色彩等元素/ 10 构成。获得注册后,甲遂将生产的“思思”牌葡萄酒投入市场进行销售。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思思”牌葡萄酒的销路很好,拥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市场信 誉。其后,生产服装的乙企业,申请注册了一件文字商标,但是乙在其生产销售的服装 的包装上使用了与甲的“思思”商标相似的图案和颜色,甲认为乙的行为侵犯了其“思 思”商标专用权。

基于上述事实,请回答以下问题:

5.国防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 篇五

总装备部国防专利局、解放军报社联合主办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 时间:2012-04-26 07:16:20

竞赛规则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

国防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普及国防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在第1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本报会同总装备部国防专利局联合主办“国防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欢迎广大官兵、读者踊跃参加。竞赛规则如下: 1.竞赛试题共100道,每题设A、B、C三个答案选项,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参赛人员用碳素铅笔或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答案标号对应的“○”涂成“●”。参赛者每人限填一份,答题卡复印有效,答卷复印无效。2.答题卡寄至:北京市7254信箱5分箱“国防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4;联系电话:010-68190103。答题截止时间:2012年6月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3.竞赛活动结束后,将在解放军报上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本次活动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协办。

1.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第35届成员大会,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A.4月26日 B.5月23日 C.3月15日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为()。A.WCT B.WIPO C.WPPT 3.我国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第90个成员国。A.1980年 B.1982年 C.1984年

4.世界贸易组织中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协议是()。A.知识产权协议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C.与假冒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开始实施的时间是()。A.1984年12月1日 B.1985年4月1日 C.1985年1月1日

6.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A.有体 B.无形 C.有形

7.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资源的基本制度。A.信息 B.技术 C.知识

8.知识产权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独占性、()和时间性。A.地域性 B.实践性 C.实用性

9.传统理论上一般将知识产权区分为著作权和()。A.工业产权 B.商标权 C.专利权

10.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的特点,但下列各项知识产权中不具有法定时间限制的是()。A.专利权 B.著作权 C.商业秘密

11.下列权利不属于知识产权范畴的是()。A.专利权 B.股权 C.地理标志权

12.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件。A.3.3 B.2.5 C.2.2 13.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全面建立知识产权制度,颁布的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是()。A.专利法 B.商标法 C.著作权法

14.党的()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A.十五 B.十七 C.十六

15.《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的时间是()。A.2008年4月9日 B.2008年6月5日 C.2008年12月12日

16.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资源和国际竞争的核心要素。A.科学性 B.创新性 C.战略性

17.自主创新一般分为原始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种类型。A.二次创新 B.集成创新 C.模仿创新

18.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A.核心 B.基础 C.重点

19.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方针是激励创造、()、依法保护、科学管理。A.有效运用 B.切实实施 C.合理转化

20.《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国防知识产权作为()列入其中。A.战略重点 B.专项任务 C.战略措施

2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诚实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A.尊重人才 B.尊重权利 C.尊重知识 22.《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将()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和国有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A.科研投入 B.科技成果 C.知识产权

23.国防知识产权是指与国防和军队建设相关的()。A.知识产权 B.国防专利 C.发明创造

24.我国现行《国防专利条例》于()年颁布实施。A.1985 B.1990 C.2004 25.2009年,总装备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国防知识产权战略()。A.实施方案 B.规划 C.纲要

26.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实现知识产权管理与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采购的有机衔接与()。

A.配合 B.发展 C.融合

27.《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完善国防知识产权保密解密制度,在确保()和国防利益基础上,促进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移。A.单位利益 B.权利人利益 C.国家安全

28.我国制定专利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A.发明权 B.发现权 C.专利权

29.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都包括()。A.请求书 B.权利要求书 C.说明书

30.某单位科技人员拟就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A.须经单位领导同意 B.不必经单位领导同意

C.须经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1.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人先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应授予最先()。A.实施该发明创造者 B.完成该发明创造者 C.提出该专利申请者

32.我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A.1年 B.2年 C.18个月 33.专利申请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在邮戳清晰的情况下,申请日是()。A.寄出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 B.寄出专利申请文件的邮戳日

C.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

34.甲单位委托乙单位开发一项技术,双方在合同中未就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作出约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归乙单位 B.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归甲单位 C.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归双方共有

35.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在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中,()。A.只进行实质审查 B.只进行形式审查

C.应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36.下列选项中,有可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是()。A.科学发现 B.防盗门 C.比赛规则

37.甲单位指派其研究人员乙某研究开发一项技术,该技术开发完成后,甲单位决定就该项技术申请专利。在填写专利申请文件时,“发明人”一栏应当填写()。A.甲单位 B.乙某 C.甲单位和乙某

38.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

A.单位 B.发明人 C.单位和发明人

39.甲单位人员乙某退休一年后作出了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A.甲单位 B.乙某 C.甲单位和乙某共同所有

40.按照我国专利法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

A.奖励 B.报酬 C.补偿

41.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下列是专利权人法定义务的是()。A.缴纳专利年费 B.禁止他人实施专利 C.自己实施专利

42.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发明,如气态、粉末状的物质或材料,可以申请()。A.发明专利 B.实用新型专利 C.外观设计专利

43.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确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是()。A.请求书 B.说明书 C.权利要求书

44.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A.1年 B.2年 C.3年

45.专利权人申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必须采用()。A.口头形式 B.书面形式 C.任何形式

46.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A.一项 B.二项 C.多项

47.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为()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构成侵权。A.科学研究、商业目的

B.商业目的 C.科学研究、实验

48.公众认为某项专利授权不当的,可以通过()主张纠正。A.复审程序 B.异议程序 C.宣告无效程序

49.下列对专利权终止的情形,表述不正确的是()。A.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B.因专利权的期限届满 C.专利权人死亡

50.一项发明专利权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该专利权的效力应当()。A.自专利权无效决定公告之日起不存在 B.自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不存在 C.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51.专利申请号200710117979.0是指()专利申请。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52.违反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A.行政 B.民事 C.刑事

53.《国防专利条例》立法依据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54.我国国防专利的保护期限是()。A.20年 B.15年 C.10年

55.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专利。A.发明 B.实用新型 C.外观设计

56.涉及国防利益或者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被确定为()国家秘密的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

A.秘密级 B.机密级 C.绝密级

57.国防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机构是()。A.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B.国防专利机构 C.国家知识产权局

58.申请国防专利需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委托()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A.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B.国防专利机构 C.国家知识产权局

59.国防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应当亲自送交或者经过()以及其他保密方式传交国防专利机构。

A.机要通信 B.普通邮寄 C.快递

60.关于国防专利权的转让,正确的表述是()。A.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B.可以向国外单位和个人转让 C.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

61.国防专利申请的审查采取()原则。A.早期公开、延迟审查 B.形式审查 C.即时审查

62.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A.显著性 B.实用性 C.先进性

63.根据《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国防专利权转让自()之日起生效。A.承诺转让 B.转让合同签订

C.转让合同在国防专利机构登记

64.国防专利在保护期内,因情况变化需要解密的,应当由()作出解密决定。A.国防专利权人的上级机关 B.国防专利机构 C.国防专利权人

65.如果在国防专利申请日前,一项发明在军队有关主管部门举办的内部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国防专利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内提交不丧失新颖性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A.2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66.国防专利权被授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版的专利公报上公告该国防专利的()。A.申请日、专利号、专利名称 B.申请日、授权日、专利号 C.申请日、专利号、国际分类号

67.根据《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属于职务发明的,国防专利权人应当将不少于()的补偿费发给发明人。A.30% B.50% C.70% 68.根据《国防专利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提出国防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A.国防专利复审委员会

B.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C.人民法院

69.根据《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实施使用国家直接投入的国防科研经费所产生的国防专利,符合产生该国防专利的经费使用目的的,可以只支付必要的(),但科研合同另有约定或科研任务书另有规定的除外。A.使用费 B.实施费 C.转让费

70.侵犯国防专利,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国防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处理。A.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B.国防专利机构 C.仲裁机构

71.根据《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国防专利权被授予后,下列()情形不能查阅国防专利说明书。

A.因撰写学术论文需要的 B.发生国防专利纠纷的 C.因国防科研需要的

72.根据《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国防专利机构应当事人请求,不能调解的国防专利纠纷是()。

A.国防专利发明人资格纠纷 B.国防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 C.国防专利侵权纠纷

73.我国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A.创造性 B.独创性 C.新颖性

74.我国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为()。A.25年 B.50年

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75.战士甲某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一部小说,甲某对该小说享有()权。A.专利 B.著作 C.商标

76.下列选项中,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是()。A.时事新闻

B.《国防专利条例》 C.地图

77.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称作品的是()。A.发明 B.商标 C.国防科技报告

78.某部宣传干事甲某撰写了一篇报告文学,打字员乙某帮助进行文字校对。该报告文学的著作权属于()。A.甲某 B.乙某 C.甲某与乙某 79.甲某为了撰写一篇论文,在图书馆复印了乙某的两篇论文,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某的这一行为属于()。A.侵权行为 B.合理使用 C.强制许可使用

80.甲某经过努力撰写了一篇学术论文,依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A.甲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B.甲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C.甲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

81.甲参谋根据上级指示撰写了一篇部队训练经验总结,该总结属于()。A.职务作品 B.个人作品 C.视情况而定

8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无合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委托作品著作权由()享有。

A.委托人 B.受托人 C.双方共同

83.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不能被转让的权利是()。A.著作人身权 B.著作财产权 C.使用权

84.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受保护的计算机软件应符合()条件。A.必须固定到某种计算机硬件上 B.已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 C.由开发者独立开发

85.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未经登记的计算机软件()。A.不能取得著作权

B.自首次发表之日起取得著作权 C.能够取得著作权

8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机构是()。A.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B.国家知识产权局 C.工业和信息化部

87.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的署名权由()享有。A.单位 B.法定代表人 C.作者

88.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非职务软件著作权归()所有。A.单位 B.软件开发者 C.国家

89.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A.三维标志 B.长城图案

C.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

90.下列关于商标专用权取得的原则,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A.使用原则 B.注册原则 C.登记原则

91.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以下()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A.人用药品 B.食品 C.电器

92.单位或个人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可具有()的组织代理。

A.商标代理资格 B.律师资格 C.专利代理资格

93.注册商标所有者申请商标续展次数为()。A.1次 B.2次 C.无限制

94.某一注册商标如需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时,应当()。A.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B.向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C.直接使用

95.甲某在未得到商标权人乙某许可的情况下,在其产品上使用乙某的商标,并进行售卖。甲某的行为()。A.侵犯商标权人的专用权 B.不构成侵权 C.部分侵权

96.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A.5年 B.10年 C.15年

97.我国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当具有()。A.新颖性 B.实用性 C.独创性 98.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经()登记产生。A.国家知识产权局 B.国家版权局 C.商标局

99.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护措施的()。A.技术信息 B.经营信息 C.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6.《知识产权法律基础》试题四 篇六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甲完成乙委托设计的厂徽,但双方并未约定其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该厂徽的著作权应当归属于【】

A.乙;B、乙的主管机关;C、甲;D、甲与乙。2.画家甲将其名画以2万元卖给乙。乙因此取得【】 A. 该画原件所有权和原件展览权; B. 由该画产生的著作人身权; C. 由该画产生的著作财产权; D. 该画原件所有权和著作权。

3.甲经乙许可将其小说改编为电视剧本。甲从乙处所获得的是【】

A.邻接权; B、汇编权; C、翻译权;D、改编权。4.张某独立创作出一篇学术论文。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

A.张某只有在其论文发表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B.张某的论文不论是否发表都能享有著作权; C.张某的论文须经登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

D.张某的论文须经做上版权标记后才能享有著作权。5.王某的长篇小说《东方之星》1997年首次发表,王某于次年去世。由该作品产生著作财产权将终止于【】

A.2047年6月1日; B.2047年6月2日; C.2047年12月31日; D.2048年12月31日。

6.电影之导演依法享有【】

A.发表权; B、署名权; C、改编权; D、播放权。7.图书出版合同关于专有出版权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

A. 5年;B、10年;C、20年;D、50年。8.为做博士论文,甲在图书馆复印了若干篇论文。甲的行为属于【】

A. 侵权使用;B、法定许可使用; B. 强制许可使用;D。合理使用。

9.甲擅自将乙的文章以自己的名义在某期刊上发表。甲的行为侵犯了【】

A.该期刊的著作权;B、乙的著作权; C. 该期刊的专有出版权; D、乙和该期刊的著作权。10.甲擅自改变乙之作品的名称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那么【】

A.甲的行为是与乙的共同创作行为; B.甲的行是对乙之作品的合理使用; C.甲构成了对乙之作品的剽窃; D.甲的作品是与乙之作品的巧合。

11.甲公司职工乙下岗一年后作出了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W,与此同时,甲公司也完成了同样的发明W。你认为乙的发明W是【】

A.职务发明;B、非职务发明; C.协作发明;D、委托发明。

12.甲公司指派其研究人员乙和丙两人共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该技术被开发完成后,甲公司决定就该项技术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地填写专利申请文件时,“发明人”一栏应当填写【】

A.甲公司的名称;B、乙或者丙的姓名; C.甲公司的名称和乙与丙的姓名 D.乙和丙的姓名。13.1993年3月5日,周某就其发明M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专利申请;其后又于1994年2月3日就同样的发明M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根据国际优先权原则,中国专利局在审查其新颖性、创造性时,其申请日是指【】

A.1994年2月3日;B、1994年1月1日; C.1993年3月5日;D、1994年3月5日。14.发明专利权人王某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8个

月后,发现甲公司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与其发明专利相同,于是便向法院起诉,控告甲公司侵权。此时,甲公司可以采用的措施是【】

A.请求专利局撤销王某的专利权; B.请求专利局宣告王某的专利权无效; C.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撤销王某的专利权; D.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王某的专利权无效。15.专利权人欲放弃其专利权,那么,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可以【】

A.提出放弃专利权的声明,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B.提出放弃专利权的书面声明,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C.提出放弃专利权的口头声明,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D.提出放弃专利权的书面声明,由专利局批准并公告。

16.在专利许可证合同中,被许可方甲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与此同时作为许可方的乙不仅自己可以实施该专利,而且可以再许可第三人实施。该许可证是【】

A.独占许可证;B、独家许可证; C.普通许可证;D、分许可证。

17.李某的一项发明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此后李某仍在制造、销售的该种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和原专利号。李某的行为是【】

A.侵犯专利权的行为;B、假冒专利; C.冒充专利;D、对专利的合法使用。

18.中国公民甲向日本人乙转让一项专利权。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甲和转让必须经相应的机构批准。该机构是【】

A.国务院;B、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D. 甲所在地的省政府;D、甲所在的单位。

19.某中式快餐店根据自己的服务项目和特色设计了一个徽记。该徽记是一种【】

A.证明商标;B。销售商标; C.服务商标;D。集体商标。

20.甲厂自1995年起在其生产的饮具上使用“红灯笼”商标,并于1997年8月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早在1997年6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饮具产品注册“红灯笼”商标。该“红灯笼”商标应归属【】

A.甲;B、乙;

C.甲和乙;D、甲乙协商确定的一方。

21.洪昌家具厂设计了以下几个产品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是【】

A.“洪昌”;B、“长白山”;

C.奥林匹克五环图形;D、“幸福”。

22.甲公司新近注册了一件商标,乙认为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禁用条款的,可以请求有关机关撤销甲公司的该注册商标。这个机构是【】

A.商标局;B、商标评审委员会;

C.地方工商管理部门;D、人民法院。

23.甲许可乙使用注册商标A。在乙使用A商标的商品质量问题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当是【】

A.甲、乙均不负责;B、甲与乙负连带责任; C.甲监督,乙保证;D、甲、乙共担赔偿责任。

24.某农贸公司因转产,欲将其拥有的若干注册商标30.新疆哈蜜地区果农生产的哈蜜瓜系地方名特产转让他人。该农,贸公司可自由转让其【】 品。果农张某欲以“哈蜜”牌作为甜瓜的商标,并向有关

A.使用的集体商标;B、与他人共有的注册商标; 部门申请注册。根据有关规定【】

C.已经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注册商标D、普通注册商标。A.张某可以取得“哈蜜”商标权;

25.“万宝路”是世界驰名的香烟商标,已在中国注B.张某与其他果农可以共同取得“哈蜜”牌商标权; 册。某葡萄酒厂生产的“莹光”牌葡萄酒,其瓶贴和包装C.张某可以独家享有“哈蜜”地理标记权; 盒的文字、图形、色彩与“万宝路”商标基本相同。对此D.张某不能取得注册商标权。

事的正确说法是【】

A.葡萄酒与香烟并非相同或类似商品,葡萄酒厂不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构成侵权; 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5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

B.葡萄酒厂将“万宝路”作为装潢使用,不存在侵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权问题; 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C.葡萄酒厂的葡萄酒未及销售,尚未构成侵权; 31.自1980年以来,我国加入了许多知识产权保护

D.“万宝路”是驰名商标,应给予特殊保护。国际公约,其中包括【】

26.某厂的“白玫瑰”注册商标有效期即将届满,欲A.《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办理续展手续。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办理续展的申请时B.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

间只能是【】 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A.期满前6个月;B、期满前后各6个月; 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C.期满后6个月;D、期满前后各12个月。E.《欧洲联盟商标注册条约》.

27.“振华”电器工业公司根据其自行设计的图纸,3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生产“飞浪”牌洗衣机。该洗衣机拥有外观设计专利。不权的保护期限受限制。以下诸选项中保护期受限制的有属于工业产权保护的是【】 【】

A.“振华”厂商名称;B、“飞浪”商标; A.署名权;B.发行权;

C.外观设计专利;D、图形作品。C.播放权;D.复制权;

28.工程师甲根据其单位指派开发出碳酸饮料配方E.修改权.

后,乙公司利用高薪聘请甲到本公司工作,甲便携带该饮33.甲、乙两人合某盗印畅销小说《天下没有不散的料配方到乙公司受聘。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筵席》,在某地摆摊销售。丙购得一本该盗版书后,借给定【】 丁、戊看。侵犯小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著作权的人

A.甲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乙不承担侵权责任; 有【】

B.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甲不承担侵权责任; A.甲;B.乙;C.丙;D.丁;E.戊.

C.甲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4.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提交的专利

D.甲乙都不承担侵权责任。申请文件有【】

29.某服装公司1995年以宏达作为公司名称在本市A.请求书;B.权利要求书;C.说明书;D.摘注册登记,次年又以“宏达”作为西服商标在国家商标局要;E.图片或者照片.

核准注册。根据有关规定【】 35.某地工商局查处了一起组装假冒“永久”牌自行

A.“宏达”厂商名称权与“宏达”商标权可在全国车的黑窝点。在下列行为中,构成商标侵权的有【】 有排他效力; A.甲伙同他人组装“永久”牌自行车;

B.“宏达”厂商名称权在该市有排他效力,“宏达”B.乙制造“永久”牌商标标识;

商标权在全国的排他效力; C.丙窝藏待出售的“永久”牌自行车;

C.“宏达”厂商名称权在全国有排他效力,“宏达”D.丁五金商店怀疑“永久”牌自行车为假冒货仍代在该市有排他效力; 为销售;

D.“宏达”厂商名称权与“宏达”商标权仅在该市E.戊贪图便宜而购买了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有排他效力。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36.简述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区别。

37.简述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区别。

38.简述假冒注册商标与冒充注册商标的区别。

39.什么是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其构成条件是什么?

40.如何理解专利权穷竭?

41.申请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2.作家王某写了一部反映“文革十年”的纪实报告文学交某出版社出版,该出版社为该书配发了若干幅“文革”时期的照片作为插图。在审定该书清样时,王某觉得照片能使作品增色,便未提出异议。图书发行后,摄影家张某发现照片均是自己过去曾发表过的作品,而王某和出版社既未在事前征求过自己的意见,事后又未支付报酬,书中也没有将他署名为照片作者,故起诉王某和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出版社承认侵权事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王某称自己只是该书文字部分的作者,照片为出版社配发,与自己无关,故否认其侵权责任。

试问五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43.甲厂研制出一种N型开关,于1997年5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于1995年7月自行研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1997年4月,乙厂完成了产品的定型图纸及制造的很必要准备工作,至同年底共销售20台。1998年6月,甲厂发现乙厂的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在这种情况下,甲厂准备向法院起诉。

请你在以下每一问题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1)____可以对该案进行一审管辖。

A.最高人民法院;B.某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C.某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D.某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

(2)乙厂的行为,____

A.构成了对甲厂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犯,因为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以营利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

B.不构成对甲厂专利权的侵犯,因为乙厂依法享有先用权;

C.不构成对甲厂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犯,因为乙厂的N型高压开关是自己独立完成的;

D.不构成对甲厂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犯,因为甲厂的专利不具有新颖性。

(3)乙厂认为,甲厂研制的技术在其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由乙厂完成并进行试生产,因此甲厂的实用新型专利没有新颖性而失效。乙厂的观点__

A.正确;B.错误。

(4)我国专利法规定产品专利先用权成立的条件是__

A.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做好了制造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畴内继续制造;

B.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做好制造的必要准备,并且事后获得专利权人的授权;

C.在专利授权日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做好制造的必要准备,并且事后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D.在专利授权日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做好了制造的必要准备,并且继制造。

(5)乙厂如希望宣告甲厂的专利权无效,则应当__

A.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的请求;

B.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的请求;

C.向地方专利管理机关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的请求;

D.向人民法院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的请求。

44.甲厂的主要产品是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三年前该厂在上述产品的包装上使用“香脆”二字作商标,由于其注重产品质量,“香脆”牌土豆片、锅巴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产品销售地区不断扩大。现甲厂决定提出“香脆”商标注册申请,使用商品仍为土豆片、锅巴。

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以下各题的问题:

1.说明该商标注册申请能否核准的理由。

2.如果商标局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应在何时向谁提出复审请求?

3.如果复审请求再次被复审机关驳回,甲厂能否继续使用该商标?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36.(1)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1分)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一般特征是:①国家授予性;(1分)②专有性;(1 分)③地域性;(1分)④时间性;(1分)。

37.(1)表演权与表演者权是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1分)

(2)表演权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2分)

(3)表演权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或者“经济权利”)之一;表演者权则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或者“精神权利”)两部分。

38.(1)假冒注册商标是一种较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3分)

(2)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商标违法行为,是指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于商品的行为。它并未侵犯特定的商标专用权。(2分)

39.(1)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2分)

(2)构成条件

①被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1分)

②使用的目的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研等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1分)

③必须注明被使用作品的名称、其作者的姓名,并且不得损害作者的其他权利。(1分)

40.(1)“专利权穷竭”是对专利权的一种限制。(3分)

(2)“专利权穷竭”并不导致专利权本身终止,而只是及于已被合法投放市场的具体专利产品。(2分)

41.(1)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的注册日先于被争议的注册商标的注册日。(2分)

(2)申请争议裁定的日期,为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1年内;(1分)

(3)申请依据的理由,为两个商标相同或近似、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1分)

(4)申请依据理由在此以前尚未提出过。(1分)

四、案列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2.(1)王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构成了侵权。(3分)

(2)理由如下:

①张某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2分)

②王某在自己出版的作品中使用了张某的摄影作品而未征得张某同意,未向他支付报酬,也未署其名,故侵犯了其著作权。(2分)

③王某见出版社配发的照片有利于自己的作品,却未审查照片来源,放任侵权事实的发生,故其主观上有过错。(3分)

43.(1)C;(2)B;(3)B;(4)A;(5)B。(每小题2分)<, /SPAN>

7.论知识产权法的部门法归属 篇七

一、现有观点

有些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法属经济法部门,特别是知识产权法中的工业产权法。其重要依据是知识产权纠纷原来由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理。

有些学者将知识产权法划入科技法部门,其依据是知识产权法与科技关系密切。且知识产权法中的专利制度、专有技术制度等与科技活动密切相关。

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分支。许多民法学者持有这种观点,其主要依据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和第六章第三节把知识产权纳入了其调整范围。知识产权是一种与物权、债权并列的独立的民事权利。而且民法中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也普通适用于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有的学者认为,顺应部门法适应社会关系调整需要而逐步分解细化的趋势,将知识产权独立成了一个法律部门。

二、对现有观点的分析

笔者认为,就经济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而言,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总称,既不是公法,也不是私法,是一种社会法。经济法保护的不是私法意义上的私人利益,因为那种私人利益是一种特殊性的、利己性的私人利益。经济法所保护的是社会公法规范,而经济法规范比较适中的调整,有利于社会私权利与国家公权力的合理使用,经济法规范是一种弹性规范,尤其有利于国家公权力根据具体情况审时度势地自由裁量。因此将知识产权划入经济法是不合适的。

就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而言,科技法所调整的是科技社会关系,其内容主要包括:

(1) 科技基本法;

(2) 科技主体法(由科技管理机构法、科技机构法、科研人员法等主要法律构成);

(3) 科技行为法。主要包括: (1) 科技投入法; (2) 科技研究开发法; (3) 科技成果法; (4) 科研奖励法; (5) 科技情报、档案管理及科技保密法; (6) 科技国际协作法; (7) 处理科技纠纷程序法等主要法律。知识产权法与科技关系有一定的联系,科技成果往往由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等法律调整。知识产权法和科技法关系密切,但知识产权法中的商标法、商号法、原产地名称法却与科技法风马牛不相及。所以,知识产权法尽管保护科技成果,但不属于科技法。

笔者认为,就知识产权的性质看,知识产权属私法。“私权”是属于具体的、特定主体的权利。这就决定了它的“专有权”,即决定了它的专有性。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一般构成侵权。从本质上看,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并无本质区别。因此,由民法调整并无不当。且从内容上看,知识产权法所调整的最为核心的关系是民事关系。且作为普通民事权利所具有的平等性、自愿性、私利性、对抗性等特征知识产权也全部具有,并且知识产权的一般制度、一般原则也能够解决知识产权的大多数问题。

尽管知识产权有一些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的特征: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等,但这些特点本身就是相对于其他的民事权利而言的,正是民事权利多样化的一种反映。因此,从知识产权的性质上看,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是顺理成章的。但是,仅仅指出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分支是不够的,还应当认识到知识产权法客观存在的特殊性导致了它不同于民法的一般分支,是民法特别法。即在适用知识产权法,处理案件时,在知识产权法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其规定,在知识产权法无具体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民法的相关原则与规定。

除此之外,在知识产权法全球化的今天,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显得极为重要。从19世纪末至今,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主要通过国际双边与多边条约实现。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等重要的公约,均属于国际法的范围,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制度。

三、结论

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分支。知识产权本身的特征也是相对于其他的民事权利而言的,笔者认为,主要是相对于物权而言,知识产权的特征表现也是民事权利多样化的具体表现。而且,民法的基本原则大多也适用于知识产权法并为我国目前立法所确认。因此,将知识产权法作为民法的分支是顺理成章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导致了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一般分支(如物权法、债权法)有所区别。因此,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一个特殊的分支,是民法特别法。

从理论上看,在研究知识产权法时可以准确地找出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定位、研究每一个知识产权制度时都将有一个准确的出发点。在订立或修改知识产权法时不仅要考虑知识产权法自身的制度建设,还应考虑是否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以及与其他相关民事法律制度的衔接。这样不仅可以找准知识产权法在民法中的定位,而且对于发展与丰富民法体系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实践上看,明确了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分支在适用知识产权法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如果知识产权法有相关规定应首先适用其规定,如果知识产权法没有相关规定,则适用民法的一般规定及原则。并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除声明保留的以外均将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组成部分。这样,不仅节省了立法成本而且能够很好地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因此,笔者认为,就知识产权法的国内法规范看,属民法;就其国际规范看,属于国际法。

摘要:知识产权法的部门归属是关系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问题, 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有重大作用。本文在对现有观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指出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特别法, 这对于明确知识产权法的部门归属,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民法,国际法,归属

参考文献

[1]何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9.

[2]刘家兴.民事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8:261.

[3]南振兴, 刘春森.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2003:14, 73.

[4]邱本.经济法通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9, 92.

8.简析知识产权法的激励功能 篇八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激励功能

一、知识产权法激励功能的特质

知识产权法对个体行为的激励方式多种多样,激励方式的运用往往依据知识产权法的激励特质而定:

1.知识产权法的公平激励功能

公平、公正是法律的最基本功能,知识产权法也不例外,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正义具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在其表面之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深感迷惑。”我们从公平理论可以得到一些启示。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1967年提出了公平理论,主张每个人不仅应该关心由于自己的工作而得到的报酬的绝对值,而且也有必要关心自己的报酬与他人报酬之间的关系。如果以Op代表一个人对自己报酬的感觉,以Ip代表对自己付出的感觉,以Oo代表对他人报酬的感觉,以Io代表对他人付出的感觉,则公平模式为:Op/Ip=Oo/Io.如果Op/Ip小于Oo/Io,就会认为报酬过低而产生被剥夺感,以至于改变行为,如果Op/Ip大于Oo/Io,也会因报酬过高产生内疚感,同样也会改变行为。

知识产权法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使知识产权的创造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也正是由于公平杠杆在起作用。知识产权法的公平激励功能主要体现于公平竞争和分配机制上。分配的公平感知主要指对知识创造劳动质和量的价值判断,在“按劳分配”基础上达到劳动价值含量的平衡,这体现于科技人员付出与报酬比例的合理程度。也就是说,如果知识产权法不能体现公平(尤其分配公平)原则,势必会大大挫伤知识创造主体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法的强化激励功能

在一般人的概念里,法律的惩罚功能被视为最主要的功能,而忽略了法律的规范和奖励功能,正如弗里德曼所说“法学研究总的来说对奖赏注意不多”,“法律制度似乎使用惩罚比奖赏多。从某种意义上说,惩罚似乎更有效”。如《刑法》中的刑罚条文主要体现法律的惩罚、威慑功能,而知识产权法由于其特定目的则宜以激励为主。可以预测,知识产权法的惩罚功能将逐渐削弱以致消退,其功能更多地通过对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认同、奖赏使其行为得到强化而实现。强化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的,他认为当个体行为结果对自己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出现,当行为结果不利时,此行为就会减弱或消失。一般将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前者指利用特定的刺激因素,使人的某种行为获得巩固和加强,使之再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如表彰、加薪、升职等。负强化则相反。知识产权法的强化功能主要是对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有效行为的强化,如我国《科技进步法》关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规定等,都是为了激励科技人员的创造行为。当然,对那些侵权者的惩罚也是十分必要的,负激励与正激励殊途同归。

3.知识产权的成就激励功能

成就需要是较高层次的需要,与知识创造主体的需求吻合,科技人员一般受过高等教育,在从事智力劳动过程中,有着强烈的创造欲望而不甘于平庸,知识产权法为他们取得较高成就创造了条件。成就激励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麦克莱兰提出来的,他认为在基本需求满足之后,人的行为取决于权力、友谊和成就需要的满足程度,高成就需要的人喜欢挑战性、风险性和高目标的工作,希望有所作为。在我国,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为我国科技人员施展才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知识产权法激励功能的发生机制

知识产权法的激励功能的发生是有条件的,受制于社会环境、立法制度、司法实践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对应的行为人的知识结构、能力和价值判断等诸多因素。要使知识创造主体保持一定的创造热情,就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根据美国心理学家斯克特的“活化理论”和弗鲁姆的期望理论,激励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一定的绩效预期,绩效大小往往取决于个体的能力和积极性,而积极性又取决于行为动机的强度,动机强度与活化程度有关,活化程度又受激励水平的影响。即:工作绩效=个体能力×积极性,而积极性=F(动机)=F(活化程度)=F(激励水平)。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的能力是常量时,其工作成绩就取决于所受的激励程度。

另外,根据心理学家勒温的观点,人的行为是个体(内在心理因素)与环境(自然、社会)的函数,即人的行为=F(个体×环境),由此,可以发现激励发生的程序:

环境刺激→被感知的需要→引起動机→驱动行为→指向目标

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法的激励功能发生机制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多个变量交互作用的复杂过程,首先要考虑社会环境的影响。在一个崇尚知识的文明社会环境中,如果知识和人才得到应有的尊重,知识产权容易得到保护,就会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知识创造热情。另外,社会法律环境对人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完善的立法制度和成熟的司法体系对知识创造主体的激励作用不可低估。如果立法不合理,司法不到位,缺乏信度,那么知识产权的激励功能就无法保障。其次要分析知识创造主体的需要。关于需要,国内外都有成熟的理论。马斯洛强调了人的需要层次性,赫兹伯格则提出除了外部的刺激外,还存在个体内滋激励因素。据此,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必须以满足他们的基本需要为前提,然后引导、满足他们的高层次需要,并激发他们的内滋激励因素。如提高成就感,体验创造的乐趣等。再次要激发科技人员的优势动机。知识创造动机的强度是指向目标行为发生的条件,需要的满足使科技人员的创造动机得以确立。最后要引导优势动机向行为转化,科技人员的创造行为受目标效价和期望概率的制约,如果目标效价不大就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如果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极小又使人望而却步,诱发科技人员的创造行为是激励机制的关键环节。当然创造行为并不代表创造结果,能否实现预期的目标是判断激励作用的实质尺度,这一点不言而喻。

参考文献:

[1]孙珊珊.浅谈知识产权法激励功能[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5(1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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