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精选12篇)
1.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篇一
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纠纷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纠纷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医疗纠纷过程中所直接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涉及医疗纠纷的各科室和人员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的原则。
第五条 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医疗纠纷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档案工作由医务科科长统一领导,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监督各科室的医疗纠纷档案工作。
第七条 医务科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八条 整理办法:
1.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骤:
A.收集:所收集的资料包括科室报告,患方提供的资料,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报告等与纠纷相关的其他资料。
B.整理:根据成立时间整理。
C.立卷:医疗纠纷终结后立即立卷。
第九条 过程管理:各相关人员提供的纠纷资料,由医务科做好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整理成册,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 监督:医务科根据各相关档案目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科室纠纷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销毁:须报院务会批准,销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第十三条 借阅:需要借阅文档的,应填好档案查阅单,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外带有关医疗纠纷重要的文件材料,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医务科核准后,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阅档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2.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篇二
首先医疗机构实施了会计内控制度, 是其想要参与国际医疗市场竞争的必然需求。医疗机构只有建立的一个完善的并且行之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医疗机构才能够与国际上的卫生质量体系接轨, 这样才能够不断的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以及整体的管理水平, 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其次医疗机构要想提高自身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加强其自身的会计监督工作, 同时尽可能的防范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造假行为, 实施会计的内控制度就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了。另外一个医疗机构要想逐步形成一个完善管理工作的体系和制度, 内部就必须实施控制制度, 这也是提高其整体的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医疗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其运行的过程中, 其各个环节相互制约并且是相互影响的, 科学合理的管理工作的核心也就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包括管理制度以及领导制度等制度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最后医疗机构实施了会计内控制度, 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并且从根本上治理腐败现象, 在当前的社会的大环境下, 腐败现象作为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社会问题, 其必须从根本上得到防治。而治理腐败的工作是一项复杂并且艰巨的工作, 我们只有标本兼治, 并且综合治理才能够遏止腐败现象的继续发生。当前阶段, 我国的市场更加的多元化, 在对权力的监督工作中肯定是存在着一定的薄弱环节的, 特别是单位以及企业的会计内部控制工作的弱化也成为了腐败现象不断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2 医疗机构建立并且完善其会计内控制度的方法
2.1 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工作
2.1.1 实施岗位轮换制度。
在我国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已经有了明确的要求:负责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人员应有计划的、定期的进行岗位轮换, 对于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这样才能更好的加强对货币资金的控制力度, 同时也能够更快并且更好的熟悉并掌握货币资金管理工作的相关业务。
2.1.2 实施授权批准制度。
在我国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同样也要求了:医疗机构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中, 应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的制度, 制度中应明确审批责任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的权限、责任、范围、程序以及相关的控制措施等内容, 同时对于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的工作要求以及职责范围也要有明确的规定。
2.2 对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工作
2.2.1 在会计电算化下对计算机数据的控制工作。
当出现会计业务、并向计算机系统录入数据时, 会计电算化的相关软件必须具备相应的控制程序从而有效的鉴别所录入的数据是不是合理的以及相关的经济业务是不是完善的。
2.2.2 在会计电算化下对会计相关岗位的控制工作。
每个与会计电算化相关的工作岗位都应有自身特定的工作权限, 当其工作时应严格的按照自身的工作权限进行会计操作, 在对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划分时, 应做到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是相互制约并且相互牵制的, 只有这样在进行会计工作时才不会出现舞弊的行为, 才能够及时并且准确的发现操作中的违法行为和错误行为。
2.2.3 在会计电算化下对计算机环境的控制工作。
应经常维护计算机的系统环境, 必要时还应对相关的数据进行双备份工作, 而要想保护计算机工作时的绝对安全, 防止计算机的程序以及相关的数据不被复制、修改、盗取以及感染病毒, 就应将安装有会计电算化软件的计算与互联网进行隔离的操作。
2.3 对预算的管理工作
2.3.1 对预算编制的控制工作。在我国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
部控制规定》已经有了明确的要求:医疗机构在编制年度预算时, 要充分的结合单位的总体发展规划, 一旦年度预算经过批准生效后, 无特殊情况是绝不允许随意调整的。还应将年度的总体预算细化成全面的预算, 医疗机构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应在预算管理工作的范畴内, 为避免预算夸大或是预算不足现象的出现, 编制时建议采用上下结合的方式。
2.3.2 对预算执行的控制工作。
对预算进行有效管理的核心工作就是预算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当编制的总体预算经过审批下达实施后, 预算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的按季度或是按月份的详细的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 如果发现预算完成超出前期的规划或是预算完成不足的情况, 应全程进行跟踪和评价, 从而做到对与预算的实时控制。
2.3.3 对预算监督的控制工作。
在我国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同样也要求了:对于预算执行的完成情况应建立相关的绩效考评制度。在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以及目标管理的工作中, 必须将预算的执行情况纳入到考核和管理的范围内, 医疗机构的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对年度的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以及考评的工作。
2.4 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会计内控制度的监督机制
医疗机构要想做好对其所建立和实施的会计内控制度的检查和监督的工作, 就必须建立内部的审计机构, 并发挥其监督和检查的作用。当内部审计机构发现会计内容制度的相关问题时, 必须及时的进行跟踪评价, 并对其进行责任分解, 从而将其纳入到医疗机构的目标管理的绩效考核中去。通常情况下, 内部的审计机构检查和监督的内容有:会计内控制度的建立是不是完善的、各审批人是否严格的执行了授权批准制度、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划分是否明确以及各个工作岗位职权划分是否遵守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等内容, 对于所发现的问题内部审计人员应编写对应的评价文件, 在文件中必须阐述清楚导致此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针对此问题的改善对策等。
通过以上的论述, 我们对医疗机构实施会计内控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医疗机构建立并且完善其会计内控制度的方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在当前国际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 我国的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的, 而医疗机构要想有效的杜绝种种问题的继续发生, 并与国际上的卫生质量体系接轨, 就必须建议并实施一套完善并且科学的会计内控制度, 只有这样, 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医疗机构的财务风险, 才能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 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才能促进我国医疗机构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军.浅谈医疗机构会计内部控制问题[M].内蒙古政报, 2010.[1]刘军.浅谈医疗机构会计内部控制问题[M].内蒙古政报, 2010.
[2]马雯.关于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的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1.[2]马雯.关于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的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1.
[3]李志荣.浅谈医疗机构如何实施会计内容制度[J].青岛医药卫生, 2012.[3]李志荣.浅谈医疗机构如何实施会计内容制度[J].青岛医药卫生, 2012.
[4]刘朝英.谈医院会计内控制度的建设[J].会计之友, 2007.[4]刘朝英.谈医院会计内控制度的建设[J].会计之友, 2007.
3.规范医疗告知制度 减少医疗纠纷 篇三
众所周知,医院是一个高危人群集聚的地方,发生猝死等急性事件的危险性远远高于正常人群。特别是在患者多、医务人员少的状况下,医务人员焦躁与患者不满情绪交织在一起,严重影响医疗质量的提高,医疗安全的隐患时有增加,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增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的防范意识与行为,加强重点病人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我院特别规范了医疗告知制度,在安全医疗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医疗告知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应当征得患者同意,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的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以上法律、法规均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要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医疗告知伴随病人诊疗的全过程
医疗告知内容包括病情(目前病情及今后估计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当前的诊断;准备实施的医疗措施(包括检查、治疗等)及预计的治疗效果和伴随的危险;影响病情的注意事项;正常医疗行为不予进行可能出现的后果;药物使用的目的、使用原则、毒副作用、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病人或家属提出的有关医疗问题等。上述医疗告知内容要伴随在病人诊疗全程中,做到“事前告知”。
被告知的对象是知情权主体
被告知的对象是知情权的主体,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6周岁以上,意识清醒,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对医务人员提出的决定有充分理解力的病人可作为知情权主体;未满16周岁的病人,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和思维的病人,其家属为知情权主体,可代理行使病人有关权利;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时,病人可书面委托其家属作为知情权主体。
根据医疗行为采取相应告知方法
根据医疗行为采取公示告知、口头告知、书面告知三种方法。医院有关管理规定,如医保政策、住院須知、安全保卫、医疗价格、医疗费用使用等,采取公示告知;一般的医疗行为、无医疗风险或人体侵害,以病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任为基础,可以实施口头告知,但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涉及重大医疗行为,如手术、麻醉、输血、尸检、切除脏器、肢体、眼球等,对人体有侵害或费用较高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医疗等,风险较大的医疗行为,如新技术应用等,存在多种治疗方法,各方法存在利弊,取舍困难时;医保基本医疗以外的用药、检查、器械及其他需要自己承担费用;正常医疗行为不予进行或其他可能出现不良后果等,都要采取书面告知。
三级医师加强病人告知
医疗告知采取“谁主管,谁告知”的原则,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及实施操作医生(术者)要及时与病人及家属谈话,同时要报告上级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上级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要再次完成高风险环节的谈话工作,并在谈话记录签字,履行三级医师告知义务,并且要采取相应有效治疗措施。
一级病人:①急、危、重、疑难病人;②诊断不清病人;③治疗效果不好病人;④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⑤家属要求隐瞒病情的病人;⑥患者或家属对病人预后期望值过高的病人;⑦交通肇事或各种纠纷致伤病人。
二级病人:①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有一定缺陷(包括病历书写缺陷等),但未给病人造成不良后果;②病人或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存在不满意情绪;③病人或家属有投诉,但病人无不良后果;④病人出现较严重并发症,影响预期治疗效果;⑤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危重病人;⑥有创检查或治疗方案(如手术、介入、各种复杂性穿刺等)失败的病人;⑦病人或家属对医院或医务人员有不信任思想。
三级病人:①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缺陷,有不良后果发生;②有创检查或治疗方案(如手术、介入、各种复杂性穿刺等)失败需再次有创检查或治疗的病人;③病人出现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等不良后果,患者或家属不理解,提出异议;④事先无法预料或医疗风险未向病人或家属进行书面告知,出现不良后果的病人;⑤病人或家属有投诉经科室负责人多次协调无效,或反复投诉3次以上。
总之,为减少医疗纠纷;同时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我院相继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各级医务人员对各级警示病人做好相应防范预案,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手段保存医生告知的历史记录,同时,医院成立医疗质量考核小组,负责不定期检查各级人员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者,给予责任人或责任科室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篇四
一、凡门诊、急诊病人必须实行首诊负责制,决不允许“生、冷、硬、顶、推” 的现象发生。
二、首诊接诊病人的医师即首诊医师。
三、首诊医师应详细问诊并做好必要检查,按规定完成病历书写,积极予以治疗或抢救。
四、若非本科病员,首诊医师应负责请有关科室会诊。
五、边缘或跨科疾病,应由首诊医师和会诊医师共同判断协商,决定收治问题。如一时无法判定而又病情危重者,应由首诊医师或急诊科主任根据最危及病人生命的病情,指定收住科室,该科室不得推诿。
六、急诊范围
凡病人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或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救治。其就诊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蛇咬伤等;
2、突然发生的急性腹痛;
3、突然高热(38.5℃以上);
4、突然咯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休克等;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及食管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者;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吸毒、绷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1、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2、急性过敏性疾病;
13、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以至耽误病人诊治,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首诊医师根据病人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七、急诊抢救病人范围
1、心脏、呼吸骤停、心电图仍有室性纤颤者;
2、呼吸已停止仍有心跳或心跳已停仍有呼吸者;
3、电击伤、溺水、呼吸心跳已停,但由现场到达急诊科未超过1小时者;
4、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血压低于90MMG以下者;
5、脑血管意外合并脑疝者;
6、服毒或急性中毒者;
7、持续性癫痫者;
8、外伤性出血危及生命者;
9、小儿高烧、抽搐、惊厥者;
10、危及生命的其他伤病者。
八、急诊抢救脱险标准
凡属“急诊抢救病人范围”的门诊挂号病人,采取抢救措施后,危及病人的生命体征缓解或消失,离院或送住院无生命危险时,即可脱险。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院实行三级医师,即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
二、科主任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每周必须查房1—2次,以解决本科疑难和重症病人的诊断、治疗问题。对于病危病人应每日至少查房1—2次,对新入院的病人必须在48小时内查房,做出诊断及治疗意见。
三、主治医师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领导治疗组完成医疗任务。每日查房1—2次,及时查看新入院及危重病人,决定本组病人的治疗方案,手术实施。对于新入院的病人,必须在48小时内查房做出诊断及治疗方案。
四、住院医师接受主治医师的领导,对所管的病人每天至少查房2—3次。及时查看新入院及危重病人,做好病程记录,对于新入院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和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及各项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和诊疗计划,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汇报。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入院7日内未明确诊断、疗效不确切或危重病人应进行病例讨论。
二、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前,参加讨论的人员必须事先认真阅读病历和相关资料并对病人认真进行体格检查。
三、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讨论时首先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主治医师进行补充,然后进行讨论,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四、讨论结束后主管医师应书写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技术职称、讨论意见。
五、主管医师按照讨论意见进行治疗和处理,要密切观察治疗和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要加强检查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再次进行讨论。
六、疑难病例讨论可以在科内进行,也可在全院范围内进行。
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1d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3.急诊会诊 被邀请的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到位.4.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5.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教科要有人参加.6.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会诊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必须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抢救工作中遇诊断、抢救措施、技术操作等方面的问题时,应及时请示,如遇意见不统一时,应服从技术职称最高者的意见。三、一切抢救工作要及时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如当时不能记录,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及时补记,并注明补记时间。
四、抢救记录应包含抢救经过,参加抢救的人员姓名、技术职称,采取的措施等。
五、医护要密切配合协作,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六、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七、抢救物品使用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八、新入院或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及时填写病危通知单交病人家属,并向病人家属如实告知病情。
手术分级及审批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院和各级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医院分级管理和基本现代化医院的要求,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一)甲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乙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三)丙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四)丁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 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丁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丁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丙类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丙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乙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乙类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甲类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甲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甲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甲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熟练完成甲类手术,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手术质量的关键。
(一)正常手术
1、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
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科备案。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2、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3、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丁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5、开展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需提交专题报告至医院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后,由医院上报市卫生局经卫生厅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二)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为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应邀到外院会诊参加手术者或邀请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8、器官切除及大器官移植。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批,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执业医师,异单位,异地行医手术,需按《执业医师法》及《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籍医师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手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须施行手术的病人,术前均要完成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特殊情况例外)。
二、大、中型手术前须认真讨论,对于大手术、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术前需邀请麻醉科、手术室及有关科室、有关人员参加,共同研究,制订手术方案,以确保安全、顺利地进行手术。
三、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持,住院医师报告病历,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术前准备工作等情况,主治医师可进行补充。
四、讨论中主刀医师提出手术方案,术中和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并发症及相应的防范、处理措施,以及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处理要点。
五、大、中型手术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做出决定。
六、对于外宾、厅级以上干部需手术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报医务科、主管副院长审批。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住院24小时以上死亡的病例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必须在病人死亡7天内进行,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讨论。讨论前参加讨论的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病历等相关资料,作好讨论准备。
三、死亡病例讨论首先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参加抢救的医师汇报抢救经过,主治医师进行补充,然后围绕诊断、治疗、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及存在的不足进行讨论分析,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四、讨论结束后由主管医师书写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主持人及参加人的姓名、技术职称,讨论意见等。
五、对存在的不足,主持人要提出整改意见,以便于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并作出标记(特护为蓝色、病危为黑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黄色、三级护理可不标记)。
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药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接处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收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2、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3、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康复治疗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同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同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十一、其他科室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工作的查对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一、临床医务工作者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地书写病历,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兰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三、病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不得随意删改或更改。病历首页应当按卫生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内容填写完整。护理记录应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标准书写。
四、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条理清楚,无错别字、自造字。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使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不得使用方言、土语。病人叙述的诊断名和药名,应加引号。
六、病历书写和审阅修改应严格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者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修改病历一律用红墨水,签名用蓝笔,修改日期记录在本人签名的下方。
七、凡药物过敏者应予特别标明,用红色墨水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贴在病历封面背后。
八、门(急)诊病历由门(急)诊接诊医师书写。应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急诊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九、完整入院记录由实习医师、低年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应当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再(多)次入院记录由经过医院认定能过熟练书写完整入院记录的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或主治医师书写。
十、急症、危重症病历由当班医师书写并立即完成。
十一、手术记录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由手术者审阅签名,应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二、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十三、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抢救记录的抢救时间应当记录到分钟。
十四、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五、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六、阶段小结应每月总结一次。
十七、出院记录应当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十八、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十九、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二十、出院病历首先由科主任检查评审签字,合格后方可出科室归档。二
十一、归档病案由医院组织于当月底检查评级。
二十二、实习医师、使用期医师书写的病历,应经过本院合法的执业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名。
病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和保管工作。同时要配合临床、教学、科研有计划地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案。病人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后从病区送交住院结算处,病案室次日晨到结算处取回。病区及结算处不得丢失、自行借出或存留病案。
三、病案室按时收取出院(死亡)病人的全部病案,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经过审查后。依序整理,装订成册。根据病案首页填写姓名索引卡片、疾病分类、编目卡片及各种编目登记卡片。并按序排列,上架存档。
四、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外借,必要时需持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历。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二、值班医师在下班前15分钟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并给处置。
五、值班医师接班后应巡视病房,查看危重病人,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置。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七、每日清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及重点病人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八、值班医师次日中午12时下班,下午休息,不得提前下班。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对输血进行质量管理和监控,指导临床用血,并定期对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和血液储存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二、临床用血须经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凭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盖章的《用血申请单》取血。急诊用血可先领取血液,但必须在用血后一周内向铜川市中心血站补交《用血申请单》。输血科要指定专人负责血液的领取工作,不得由病人家属领取血液。
三、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和剂量,切实做到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滥用和浪费血液,大力推广成分输血,使成分输血的比例控制在85%以上。
四、使用全血、一次用血超过2000毫升需履行审批手续。
五、凡输任何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均须与患者或患者亲属签写“输血同意书”,否则由此引起的问题由主管医生负责。
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凡发生医疗事故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三、在确定医疗事故之前,医院领导、医教科应及时深入实际调查分析,将事件发生的原因、情节、造成的后果,确实弄清。
四、在事件发生后两周内,科室应认真讨论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依据,报院领导、医教科审查确定。在分析发生事故原因时,既要注意责任因素,又要考虑技术因素和难以预料的意外情况,实事求是的做出判定。
五、发生事件后,除做好事故遭遇者的善后工作外,当事者要认真检查发生事件的原因,汲取教训。医院及科室领导也应检查原因,汲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
六、凡涉及到纠纷的医疗事件,科室领导接待处理有困难时,及时报告医教科。
七、对于医疗纠纷的上访信件,医院及科室应切实按上级批示,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抓紧调查分析,及时给予答复。
八、发生(或疑似)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及医教科或护理部报告,上报后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更正。对隐匿事故不报或不按时报告者,除加倍扣除质量管理分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及科主任或护士长责任。
九、对确定的医疗事故,视情节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一定的处罚,并列入当事人的考核档案。
十、医教科每季度作1次有关医疗安全的书面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综合情况、典型事例、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等,以期引起全院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从而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下级医师的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学术发展工作。
二、参加指导危重、疑难病人的抢救治疗及各种病例讨论工作。
三、定期查房,每周1—2次。
四、负责指导本科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不断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技术水平。
五、负责医疗文件的质量检查,完成各项医疗指标。
六、参加本科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七、检查下级医师各项医疗、教学指标的完成情况。
八、参加医疗差错、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定期参加门诊出诊,每周不得少于2次。
十、负责进修和实习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副主任医师职责同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及上级医师的领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二、参加疑难、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及各种病案的讨论工作。
三、参加查房工作,每周每病人至少2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入院病人的首次查房,确定诊疗方案。
四、组织本组医师和进修、实习医师的业务学习,运用祖国医学和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技术水平。
五、对转科、转院、会诊等疑难、危重病人及重大问题及时向主任医师请示。
六、督促检查下级医师对各项医疗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修改其书写的医疗文书。
七、检查本组医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的落实情况,减少差错,杜绝事故。
八、参加科内各项活动,并完成上级医师交办的临时工作。
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及上级医师领导下,负责所管病人的治疗及管理工作。
二、按时完成检诊、查房、医疗文书的书写和治疗工作。每天查房2次,对新入院、术后和危重病人要重点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三、严格执行上级医师确定的诊疗方案,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完成各项记录。
四、参加疑难、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和各种病案讨论工作并做好汇报和记录。
五、参加科内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六、在科主任统一安排下,协助上级医师承担科研工作。
七、负责进修、实习医师一定范围内的指导工作,修改其书写的医疗文书。
八、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轨,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定期参加门诊治疗工作。
十、参加科内的各项活动,并完成上级医师交办的临时工作。
门诊医师职责
一、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二、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三、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四、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五、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六、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七、处方书写合格。
八、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1、建议专科就诊。
2、请上级医师诊视。
3、收住院。
九、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1、收住院。
2、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十、按专科收住病人。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五
治疗室工作制度、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凡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5、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 1 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 75% 的浓度。、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更换。
7、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 1 周者重新灭菌。
处置室工作制度、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6.个体诊所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篇六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
三、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五、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发药。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六、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制度。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并定期做出购药计划,季度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无过期、失效药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二、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三、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雰或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四、体温表应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医师管理制度
一、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值班医师需提前15分钟上岗,做好出车前准备,包括检查药品、氧气、急救器械等。发现器械损坏或丢失,及时报告科长。
三、值班医师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佩带工作牌,对病人或家属要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四、值班医师在接到出车指令后1分钟内出车。出车时需携带急救箱、氧气及必要的急救器械到现场,在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后,协助并指导救助员、驾驶员将病人安全搬运上车,必要时通知所送达医院急诊室做好接诊准备。
五、转送途中医师必须坐在后车厢,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准备抢救,并坚持“就近救急、病人自愿和医院能级”的原则进行分流病人,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六、到达医院后,医师必须护送病人到急诊室并向接诊医生交待病情及现场抢救情况,同时协助驾驶员开具发票,向病人或家属收取费用。
七、对病人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守急救医疗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处理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八、加强查对制度,不管在现场或在途中救治,医师所实施的各种治疗措施,返回后要及时记入院外急救病历上,并认真填写急救病历。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需核对后带回中心处理。
九、严禁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遵守职业道德,严禁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收取红包。
十、保管好急救设备和药品,当班用完,及时补充,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急救设备的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开。
十一、值班期间不得自行换班或请人代班,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时,必须经科长同意,在落实好代班人员后才方可离开。
十二、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应请示科长协助处理。
十三、值班医师交班时,应将重点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填写值班记录。
十四、值班医师对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事件应及时上报站长。
十五、值班时间不得喝酒、打牌、玩游戏、白班不得看电视。
护理工作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处理医嘱应做到认真查对。
二、处理医嘱者或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三、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
1.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计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备药有无裂痕,有无过期,批号不符合要求和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易致过敏药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4.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室每天喷洒消毒液一次,桌椅、诊查台每 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医疗器械按规定灭菌,防止交叉感染。
五、门诊护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病员,要讲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六、下班前要整理好室内物品,关好水电开关及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篇七
1 存在问题
1.1 基层医疗机构改革需要深入推进
资料表明, 部分地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滞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 严重影响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照搬国家关于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的有关规定, 对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有畏难情绪、决心不足, 虽然职工平均收入增加, 但业务骨干存在收入下降或不增的现象, 造成了骨干人员工作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的局面。
1.2 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政策需要完善
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网下采购和使用非基本药物的问题;基本药物目录的部分品种价格过于低廉, 生产和经营企业几乎无利润, 造成品种短缺或不能正常供应[1]。存在部分药品价格倒挂、廉价药品配送困难和独家品种价格虚高等问题。
1.3 基本药物合理用药水平需要提高
目前, 基层医疗机构大处方、抗生素滥用等不合理用药危害逐渐凸显, 医务人员对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诊疗范围不够熟悉, 基本药物合理用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 建议
2.1 进一步加强对医改政策的培训学习
持续加强对医改相关部门和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学习, 保证医改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确保按照医改基本政策的要求持续推进下去。
2.2 扩大基本药物定点生产品种范围
目前, 国家已对甲巯咪唑等个别临床必需、用量小的基本药物品种实行定点生产试点工作。为更好地保障基本药物供应, 建议将部分传染病药品和急救药品、中枢神经药品、抗微生物药品等仍然存在明显短缺现象的基本药物纳入定点生产范围[2]。
2.3 切实解决好基本药物的配送问题
目前各地通过约谈配送不及时企业等方式, 基本上保证了基本药物配送到位。但仍有部分药品存在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建议对药物配送不及时企业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对约谈后仍然不改的, 加强监管, 严格查处, 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2.4 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结合实际, 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 结合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 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 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建议将奖励性工资比例提高到60%~70%, 基础性工资比例为30%~40%。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 使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2.5 加强药学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科学规划药学人员的编制。基层医疗机构大处方、抗生素滥用等不合理用药现象与严重缺乏、缺少药师指导临床用药密切相关。合理的药学工作人员编制, 才能使药学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开展药学服务工作, 有精力从事药学继续教育, 更好地指导、服务于临床。二是建立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在目前药学人才缺乏的情况下, 大力引进人才是改善、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药学人才结构和层次及加强药学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也是基层医疗机构药学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保证。
2.6 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立法工作
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目前仅停留在落实配套政策、制定基药目录等层面上, 尚无强制性的推进方法, 因此, 要尽快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立法工作。基本药物制度只有以坚实的立法为基础, 完善的法规、规章制度作支撑, 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深入、持续推行, 使基本药物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保障公民的用药权益[3]。
摘要:本文分析了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 提出了加强医改政策的培训学习、扩大基本药物定点生产品种范围、切实解决好基本药物的配送问题、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药学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立法工作等建议。
关键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分析
参考文献
[1]付丽红, 郭喜红, 于鲁海.浅谈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J].中国药事, 2009, 23 (11) :1080-1082.
[2]乌日图.建立国家短缺药品管理制度[J].瞭望, 2007, 27 (16) :40-42.
8.全球医疗制度四大模式 篇八
四种模式,每种都有利有弊。香港医学会前会长蔡坚认为,英国的医疗体制最可取,虽然近年英国的专科门诊及手术也需轮候多时,且医疗失误增加,尽管如此也算是一个公平和达至全民共识的体制。其服务多元化,包括全盘资助家庭医生、国民看病不限次数,家庭医生担负起了基层医疗的作用。
韩国及日本实行的是“社会医疗保障”计划,资助金额视乎参加者的疾病基金而定,近年同样出现保费滥用及上涨的问题,日本更出现医院关闭急症室,减低医疗负荷,国民正面对严峻的医疗局面;但以上国家都没美国问题严重。美国医保问题太多,其现行的私人医疗保险计划,管理参差费用也贵,还要给中间人吃掉大截供款人的血汗钱。就算是中产人士,若突然失业,有些也无法负担医保,因此,不少美国人要远去印度及泰国才能治病。该国医改谈论多年,一直没有定案,一些州政府等不及,已先行实行强制性医保。
北欧国家人口少,传染病少,医改理应较简单,但近年亦面对人口老化及医疗产品越趋昂贵的问题。医保年年涨价,中下收入的国民叫苦连天,像瑞士,国民的强制性供款每月便达156-340美元,且每年仍在上调中。
9.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篇九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申请单位柳州华喜口腔门诊部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报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
二、“医院等级”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未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等级医院评审的,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评审的类别填写。
三、“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一栏是指医疗机构内部设立或指定的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管理的部门。
四、“申请内容”一栏由医疗机构填写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意向。
五、医疗机构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申请书时,需附以下材料(核对原件后,应当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院评审证书复印件(未上等级的可不附);
(三)物价行政部门颁发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五)填写大型医疗仪器设备,三级医院1万元以上的统计,二级、一级(类)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0元以上的统计,卫生所(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2000元以上的统计(见表一);
(六)填写上收入、门诊、住院信息表,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见表二);
(七)填写医师处方权签名、盖章备案表(见表三);
(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医疗机构单位职工全部参加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师、护士、检验化验医师、药师等)的相关执业资格证、执业证书及中级以上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用房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4、厂矿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所属单位职工人数达1000人以上并已全部参加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材料;
10.乡镇机构改革方案1 篇十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需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现就我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提出以下机构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依法界定县乡事权,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创新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二、改革的内容及措施
(一)政府职能转变(略)
(二)综合设置行政机构
1、领导机构设党委、人大、政府。
2、设立人民武装部,为镇党委的军事部门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接受镇党委、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
3、机关综合办事机构设置及职能归并
(1)设置综合办事机构3个,名称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的职能是:负责处理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及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老龄)工作;负责人事、保密、文书档案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做好人大、人民武装等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调查研究、督促检查。
经济发展办公室的职能是:负责制定本镇经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和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村镇建设规划及组织、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农业综合规划、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组织并规划镇以下道路建设;负责农业防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水陆交通、护林防火、退耕还林、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负责农业土地承包、农民负担、乡镇工业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编制和执行乡镇预算、政府财政性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收取和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职能是:负责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日常工作;做好优抚、扶贫、救灾、救济、低保、五保、医疗救助和殡葬、婚姻、区划地名及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做好移民、社会保障、农村劳务开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律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并落实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检查评估和实施人口计划,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开展,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2)在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在党政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
(3)机构精简情况。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党委、人大、政府拟定行政编制 14 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X 名,行政、工勤编制精减 X 名,行政和工勤人员精减比例为 X :X。
领导职数:领导职数按6名配备,其中,设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由镇人民武装部部长兼任)。
(四)领导职数精简情况。职数精简为0。
(五)事业机构的设置及机构职能
1、设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文化站牌子)。
职能是: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公益性服务;制订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县文化部门做好文化、新闻市场的日常巡查,发现违规经营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公益性服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集中培训、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和农村人才市场建设;协助做好本镇城镇居民和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工作;协助做好本镇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本镇道路、交通建设协调、服务工作。
2、设置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职能是:主要承担文明新村建设的技术性服务;指导农村建房,开展产权、产籍登记申报工作;受县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镇规划,办理工程项目选址、定点、勘察、设计、监理、绘制红线图及开工放线验线及竣工验收等;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城镇、市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城镇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经费筹集机制,确保场镇公共卫生开支;管理和监督场镇光亮工程;负责对城镇街道供水、供气、排污等公用设施建设、改造、维修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时上报,并实施应急预案;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
3、撤销农业服务站、村镇建设管理所和文化站。
4、机构精简情况。(农业服务站精简X 人、村镇建设管理所精简X 人,文化站精简 X人)。
(六)人员编制
拟定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4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拟定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2 名。其中:设主任1名。
编制精减情况。共配备编制 X 名,比改革前的X 名减少到X 名,精减X %。
(七)人员分流
人员分流的途径和办法是:机关公务员可通过到龄即退、提前退休、病退、辞去公职、离职退养、调剂交流、解除人事关系后到村(社区)任职等途径进行分流安置。
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未能竞聘上岗的,可通过到龄即退、离岗待退、病退、自谋职业、待聘、托管、调剂交流、解除人事关系后到村(社)任职等途径进行分流安置。
人员分流的具体办法按照《安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进程安排。2007年11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11月15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 11月16日—12月18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开化、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 XX 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 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一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撤并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
11.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篇十一
摘 要 为对当前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焦点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作者分别检索国内国外知名学术期刊和杂志,对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类和综述。综述的问题有:如何评价当前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医保制度改革不成功的原因,进一步改革的方向,探索新农合的最佳补偿模式等。
关键词 医疗保险制度 效率 公平 市场机制 政府干预
2010年3月21日,美国众议院以219票赞成、212票反对艰难通过去年参议院通过的医疗改革案版本。与此同时,中国也在经历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前针对该问题的相关文献非常丰富,作者主要对前人的研究作出梳理,以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作出积极的启示。
一、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评价
顾昕(2005)指出,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是不成功的,这集中体现为医疗费用的超长快速增长、医疗费用负担不公平、低收入人群医疗可及性下降、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幅度有限等。
左学金、胡苏云(2001)首先肯定了新医保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表现为:属地范围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单个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新的医疗保险制度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市场化进程。
封进、宋铮(2007)通过构建异质性个体的消费——医疗支出决策模型,计算了现行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对于参与率、费用功夫比例以及福利效应等三方面的影响,结果表明,在现行的制度设计和缴费水平下,参与率可以再75%以上,最高可以达到92%,健康状态较差的穷人是这个保障体系最大的受益者。
二、我国医疗体制应选择什么样的制度
顾昕(2005)在参阅有关文献对医疗体制进行分类所依据的主要维度——医疗筹资和服务递送的基础上,进一步构造了一个二维类型学,把筹资这一维度分为5种亚类型,把服务提供这一维度分为3种亚类型;由此,共构造出15种理想类型(参见表1)。
左学金、胡苏云(2001)认为,在理论上,医疗保险筹资机构和医疗服务机构按其公立或私立的性质可以有四种不同的组合:1.公立保险机构筹集资金,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2.公立保险机构筹集资金,私营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3.私营保险机构筹集资金,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4.私营保险机构筹集资金,私营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他们研究认为,中国目前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采取的是第一种模式,也是市场化程度最低的一种模式。
三、我国医疗体制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顾昕(2005)通过梳理世界各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得出如下结论:虽然各国的改革存在诸多差异,但两大共同趋势依然可辨,(1)医疗保障体系走向普遍覆盖;(2)医疗服务递送体系走向“管理型市场化”。他进一步指出,对大多数发达国家来讲,走向普遍覆盖这一公平性已经不成问题;而对于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来说,它依然是艰巨的任务。
高春亮、毛丰付、余晖(2009)得出如下结论:财政约束、路径依赖和利益集团是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限制因素,他们主张通过矫正激励机制、引入竞争降低成本、统筹社会保障体制和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来推进下一步的医疗体制改革。
封进、宋铮(2007)则认为,原有的文献往往在收入可观测或同质个体的假设基础上寻找最优的医疗保障制度,而他们提出在收入不可观测的异质性个体模型中寻找“最优”的保险费、费用分担规则和政府补贴政策,并认为这是最优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
如前所说,医患双方契约失灵在医疗服务的供给方诱导出新的制度安排: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提供者是一种选择,而国家直接接管医疗服务提供则是另一种选择。在讨论如何对中国的医疗机构进行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的问题时,左学金、胡苏云(2001)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应鼓励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第二,鼓励不同组织形式的医疗机构的竞争,尤其是鼓励能有效地提供医疗服务、节约成本的医疗机构的发展。第三,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第四,可以通过由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签订合约实现业务合作的方式,或组建医保一体化的医疗保险集团的方式,来形成我国的管理型医疗服务组织,提高我国医疗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封進,李珍珍.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偿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9(4).
[2]封进,宋铮.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一项基于异质性个体决策行为的理论研究.经济学季刊.2007(3).
[3]封进,余央央.补贴需方还是补贴供方:医疗改革中的政府作用.中国改革.2008(3).
[4]顾昕.全球性医疗体制改革的大趋势.中国社会科学.2005(6).
[5]高春亮,毛丰付,余晖.激励机制、财政负担与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演变:基于建国后医疗制度相关文件的解读.管理世界.2009(4).
12.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篇十二
1 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制度的进步意义
目前,医疗机构中药房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绝大部分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供应。但由于中药饮片的炮制品种较多,仍存在部分品种无法备齐的情况。同时,部分中药饮片因需求量小、价格高、存储条件要求高等特性限制,不适宜规模化生产。故而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制度对于临床用药而言则显得尤为重要。
1.1 符合中医传统用药原则
中医临床用药注重个体化差异,讲求辨证论治、因病施治、随方组药的用药原则,对中药饮片的品种和炮制要求非常高[4]。医疗机构作为中药专业人员主要的从业场所之一,具有较好的中药饮片炮制技术基础,允许其开展中药饮片炮制业务,有利于在保证用药安全性的基础上,根据医师临证处方炮制出符合预期治疗效果的各品种中药饮片,充分发挥中医药灵活用药、辨证论治的特色优势[5]。
1.2 满足中医临床用药需求
由于患者的临床病症多种多样,中医师对应开具的临证处方复杂多变,导致所需中药饮片的品种及其炮制要求差异显著。其中,存在部分临床所需的特殊中药饮片,受限于需求量小、存储难度大等因素无法备齐,致使患者的特定用药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此外,日常诊治过程中,对于部分临床用药需要但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通常以疗效接近的饮片或生品予以替代,严重影响了中医临床治疗效果。而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可以随时依据临方医嘱的特定要求炮制出满足患者特殊用药需求的饮片品种,能够有效解决中医临床用药对特殊中药饮片的需求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1.3 有利于提升中药临床使用的有效性
首先,中医临床用药中各类中药饮片炮制方法的确定并非简单的人为制定,而是由大量的临床炮制经验积累而成,并在实际炮制操作过程中,依据医师辨证论治后开具的特定医嘱对炮制方法进行细微调整。这就反映出中药饮片的炮制离不开临床疗效,需以临床效果为精进炮制方法的验证依据。允许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有利于缩短临床效果对中药饮片炮制方法合理性的反应时间,提高临床疗效作用于炮制方法调整的效率,加速中药饮片炮制方法趋于完善合理,进而有效提升中药临床使用的有效性。
其次,由于医师对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仓储与炮制情况的了解程度远不及中药药师与中药调剂人员,其处方用药的合理性与可实现性并不一定最佳,允许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不仅有利于实现临床医师与药师间合作协商形成最佳用药处方,而且为中药调剂人员与临方医师的充分沟通,确保炮制人员依据药物特性与患者病症,完全按照医嘱进行中药饮片炮制提供了可能,对进一步提高中药临床疗效具有重要意义。
再者,目前医疗机构所使用的绝大部分中药饮片由饮片加工企业供应,但加工企业的中药饮片炮制工作主要由缺乏理论知识、炮制意识淡薄的非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如此生产出的饮片质量与临床有效性难以得到充分保证。而医疗机构集聚着大量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有利于发挥机构内专业人员的技术优势,炮制出符合临床用药目的的中药饮片,有效改善中药临床使用效果。
2 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制度的风险评析
2.1 炮制规范缺失引发中药饮片质量风险
目前,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需严格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的相关标准以及各级地方食药监部门颁布的炮制规范方可开展中药饮片的炮制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3年1月30日颁发实施了《中药饮片、医用气体GMP补充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规定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中药饮片企业的加工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GMP的各项标准,否则不予生产。由此可见,我国企业所生产的中药饮片是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与生产规范严格把控下的产品,质量可以得到相应保证。反观当前被授予中药饮片炮制权限的医疗机构,其临方炮制主要依赖于炮制人员的专业素养与炮制经验,缺乏相应的炮制标准与规范,这使得饮片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成为可能。此外,医疗机构还普遍缺乏符合中药饮片GMP相关规定的饮片炮制条件,包括炮制场所、设备等,难以充分保证院内所炮制之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这在客观上阻碍了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制度的推行。
2.2 定价标准缺失增加患者经济负担风险
允许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所针对的是市场上没有供应但医师临方需要的中药饮片,这意味着该类中药饮片均是一些临床使用需求较少或不便于企业规模化生产的特殊品种。而这类特殊品种的中药饮片往往炮制程序繁杂、技术要求高、存储条件苛刻,需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因此其价格势必水涨船高。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至今仍未出台相应的定价规范或原则以指导医疗机构对自行炮制之中药饮片合理定价,而是由医疗机构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自主定价。而由于医疗机构存在逐利性的可能,且诸如炮制技术与经验等成本难以具体核算,极易引发此类院内炮制的中药饮片加价过高,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的风险。
2.3 备案要求低增大行政监管难度风险
按条款规定,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不再需省级药监部门审批,仅向其所在地县人民政府药监部门备案即可,这客观上极大增加了医疗机构的自主权,容易引发炮制不规范、饮片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增加药监部门的监管负担。同时,规定中并未说明“向县级药监部门备案”是事前备案还是事后备案,也未解释备案是按照中药饮片品种备案还是一方一备[1],这使得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的备案制度存在监管漏洞,不利于药监部门的实际监管。此外,医疗机构炮制饮片主要根据医师开具的处方要求进行炮制,炮制方法和炮制量随方而变,具有典型的规模小、无库存、自主灵活、即使用即炮制等特征,大大增加了有关部门的监管难度[6]。
3 对策及建议
3.1 切实遵照现行炮制标准,有效保障饮片质量安全
《药品管理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该部规制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的最高位阶法,有效保证了市场流通的中药饮片安全有效。尽管该条款的直接作用对象是中药饮片企业的生产行为,但就企业与医疗机构权利平等以及民众用药安全的角度而言,开展中药饮片临方炮制业务的医疗机构也应严格执行本条款,甚至按照比国家、地方以及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更高的质量标准开展业务,对饮片的质量安全负责。
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颁布的《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第三十四条对医疗机构临方炮制中药饮片的行为与饮片的质量安全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医院进行临方炮制,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严格遵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并填写‘饮片炮制加工及验收记录’,经医院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8]”,为规范医疗机构临方炮制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医疗机构在中药饮片炮制的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该项规定,炮制出安全有效的中药饮片。
3.2 积极促进饮片合理定价,避免加增患者经济负担
目前,临方炮制的中药饮片,其价格主要由各医疗机构依据其成本核算的结果自行设定,相关部门并未对之施以价格指导等行政手段干预,加之医疗机构对其所炮制中药饮片的成本核算标准与定价机制的透明度不足,这就可能引发此类饮片成本过度加价的情形,不仅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可能会对基本医疗服务中中医药服务的可得性构成威胁。因此,有必要完善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的定价机制,防控院内炮制中药饮片价格过高,切实保障患者的健康利益与经济利益。第一,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与所在省市的药品定价目录以及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合理制定其临方炮制的饮片价格,杜绝随意定价、肆意加价等行为的发生;第二,强化成本控制与核算,对院内炮制中药饮片过程中所耗用的物力、人力、时间等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并在最优投入产出比的基础上对成本投入进行科学的核算,确保所指定的饮片价格科学合理、有凭有据;第三,倡导医疗机构针对临方炮制的中药饮片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向患者时时公开一般中药饮片与其院内炮制之饮片的价格对比情况,并就高于市场均价的院内炮制饮片做出具体成本说明,以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切实做到定价公开、阳光定价,自觉接受患者与社会的监督。
3.3 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推动临方炮制工作规范化
第一,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关注医疗机构临方炮制中药饮片工作,强化对饮片质量安全的监管与控制,综合运用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检验监测等多种手段强化监管行为,并结合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断提高问题侦查能力。对于社会投诉举报信息应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调查核实,充分发挥社会监管的积极作用。第二,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起一支专门负责医疗机构临方炮制监察工作的人才队伍,并对其进行专业的中医药基础理论、中药饮片炮制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使其充分了解、掌握监管过程中问题的高发环节,有效增强对医疗机构临方炮制工作的监管效果与效率。第三,相关医疗机构内部应考虑设立专门负责院内临方炮制管理工作的委员会或部门,其职责范围涉及质量安全控制、定价以及风险防控等,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与行业自律作用。
4 结论
目前,允许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其可能潜在一定的制度风险,但只要进行严格管控,几乎不会引发实质性的系统性风险。可考虑通过出台低位阶的管理办法或者实施条例,对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制度中的不确定因素予以控制,以便于在保证该项制度实施、发挥其固有优势的同时,确保负面风险降到最低,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与健康权益。
参考文献
[1]吴颖雄,田侃.《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评析[J].中医杂志,2015,56(8):713-715.
[2]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EB/OL].(2015-12-28)[2015-12-28].http://www.npc.gov.cn/npc/flcazqyj/2015-12/28/content_1957538.htm.
[3]李原,石新华,范彦博.开展中药临方炮制对发挥中医特色的意义[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2,32(6):465-466.
[4]李清.中医临方炮制分析与探讨[J].河南中医,2014,34(4):587-588.
[5]刘春红.开展中药临方炮制让医患双方满意[J].中国实用医药,2013,8(1):267-268.
[6]何云龙.临方炮制,机遇与挑战并存[N].中国中医药报,2014-8-29(003).
[7]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Z].2015-04-24.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推荐阅读:
医疗卫生机构学习制度09-24
医疗机构门诊工作制度07-01
医疗机构十四项护理核心制度11-07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07-29
医疗机构信息共享08-06
医疗卫生机构论文07-22
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08-14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08-27
医疗机构聘用合同证明09-07
医疗机构药品准入管理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