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承担责任需要勇气(精选3篇)
1.议论文:承担责任需要勇气 篇一
春桃吐蕊,夏荷亭亭,秋叶火红,严寒风霜,四季在轮转,时光的马车一直在被我们追赶。年龄,在那时的我看来,是成长的标志。
在戴上鲜红的红领巾时,我以为自己成长了。蹦跳着回到家,高兴地说:“爸爸妈妈,我长大了!”妈妈含笑对我说:“不,你还很小。等你的个子比灯的开关还高时,你才能算长大了呢!”听了这话,我便天天和灯的开关比高低。过了一天又一天,都快一个月了,我还是没它高。算了,干脆不比了!
时光是会从指尖悄悄流走的。
当我解下了红领巾,参加完又苦又累的军训后,我早就比灯的开关要高了。这个时候,我以为自己成长了。我背着书包回到家,高兴地说:“我长大了!”妈妈依旧含笑说:“也许你看上去长大了,可你还没有真的成长呢!”我十分迷惑,到底怎样才算成长?问妈妈,她却含笑不语。
忙碌的功课,使我无法顾及到家中。
爸爸经常出远门,有时便只剩妈妈一个人在家中,她也有繁忙的工作,却还要管家中的大小事情。有几天气温骤降,早晚温差很大,本来身体很好的妈妈却发烧了。放学时,我还不知道这件事,仍旧与同学不紧不慢地往家走。回到家却看到,本应在上班的妈妈躺在床上,她似乎睡着了。我摸了一下她的额头,简直可以煎鸡蛋了!我胡乱拿上一些钱,跑到门口的药店,买了医生口中所说的特效退烧药。回到家,我急忙唤醒妈妈,准备给她冲药。我一拿起水壶,呀,冰凉!我慌慌张张地煮上一壶新水,等待时间将它煮得沸腾。
一分钟,两分钟……水开始冒泡了,不一会儿便开了。我把剩余的凉水兑上开水,将退烧药化开,用手一摸,温温的,正好。我走到床边,帮妈妈支起身子,看她把药吃完,又让她重新躺下。干完这些,火红的夕阳都烧遍了大半片天空。
第二天,妈妈明显好多了。她高兴地对我说:“乖,你长大了。”这次,她不仅是含笑,而且是笑容满面呢。我也在那笑容中懂得了,我是在成长的,我学会了承担一份责任,我长大了。
有人说,成长中的我们是在画圆,要以自己为圆心,走出属于自己的轨迹。可这成长路上,有太多因素了。也许我们是圆心,可这个圆中包含着许多,有爱,有责任。学会去付出爱,学会承担属于自己的一份责任。
我们,就在成长中。
2.议论文:承担责任需要勇气 篇二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雇用劳动关系, 其呈现出一重劳动关系分两个层次运行的结构。即三方主体只有一重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派遣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却没有劳动, 构成形式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无劳动合同而有劳动关系, 构成了实质上的劳动关系。这使得劳务派遣“雇用”与“使用”分离。正因如此, 原本以传统雇佣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雇主责任难以适用于劳务派遣情形。
国内外相关学说考察
美国对派遣职员职务侵权责任问题, 主要有三大标准: (1) 忠诚义务标准, 即除非派遣单位完全放弃了对派遣职员的支配, 派遣职员的行为将被视为派遣单位行为的延续, 派遣职员与用工单位之间并不产生新的雇佣关系; (2) 实际控制标准, 基于有控制权的人有义务避免损害的发生理念, 主张由损害发生时正在实际控制派遣职员的雇主承担责任; (3) 共同责任标准, 主张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英国对此问题主要有控制标准和综合标准。前者指控制派遣职员的雇主承担责任;后者指侵权行为人的工作对于雇主的商业行为而言是否是“完整的”或者“不可缺少的”。
法国基于危险责任理论, 确认了雇主的严格客观责任, 即应当由因该工作的完成而受益的人承担。
我国《民法通则》对雇主责任无明文规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可以向雇员追偿。”这是我国首次明确规定的雇主责任。而对于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则没有明确规范。
劳务派遣中雇主责任探讨
我国学者大都强调雇用关系是雇主责任适用的基础。而劳务派遣中: (1) 派遣单位与派遣职员签订雇佣合同; (2) 派遣单位向派遣职员支付报酬; (3) 派遣职员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 (4) 派遣职员受用工单位监督。由此, 我们很难得出雇佣关系存在于派遣职员与派遣单位或派遣职员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确切结论。将雇主责任归于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中任何一方, 免除另一方责任, 都会出现不公平。
笔者认为, 在一般雇主责任中, 当雇员的职务行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 雇员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后, 有权就雇员应负担的部分向雇员追偿。这一观点已在前文的司法解释中予以规定。那么在派遣职员职务行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该如何处理呢?
对此, 笔者基于我国侵权法理论和各国在雇主责任问题上的实践, 认为两个雇主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因如下:
1、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在劳务派遣中, 这一原则也是适用的, 这两个雇主均不能以其行为无过错为由抗辩。任何一个雇主既不能以履行了法定义务为由要求免责, 也不能以内部约定为由要求免责。
2、雇主责任理论基础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劳务派遣中, 雇员的劳动同时为两个雇主增进利益, 因此, 两个雇主均应承担伴随着获得利益所发生的损害。
3、雇主责任本意是雇主对雇员的监督和控制。在劳务派遣关系中, 两个雇主对劳动者都有一定程度上的监督和控制, 只是各自程度和内容不同。一般由用工单位来组织、管理劳动者的劳动过程;派遣单位负责录用、培训、发放报酬、交纳社会保险及对外派遣职员等管理活动。
4、雇主责任价值基础是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在劳务派遣关系中, 三方关系复杂, 若只要求一个雇主承担责任, 不仅在雇主之间有失公平, 而且受害人也因不好确定具体承担责任的雇主而既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 也不利于提高司法效率。
但是在两雇主承担了连带责任后, 其内部又该如何分担这一赔偿损失呢?
笔者认为, 首先, 用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雇主责任本质上是一种替代责任。在劳务派遣情形下, 劳动关系呈现“雇佣”与“使用”分离状态, 用工单位使用派遣职员扩大了自己的活动并因此而受益, 自然应是由用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同时, 派遣职员派到达工单位后, 在劳动过程中要根据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从事生产工作, 并要遵守其各项规章制度。派遣职员职务侵权行为是用工单位未尽到控制监督义务的结果, 理应承担责任。
第二, 派遣单位承担选任方面的过错责任。劳务派遣中“雇用”与“使用”已分离, “雇用”已独立出来, 派遣职员由派遣单位选任。若因派遣单位的选任不合格, 导致派遣职员职务侵权, 仅要求没有任何过错的用工单位承担责任有失公平。派遣单位是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 在选任派遣职员时, 应对雇员的能力、资格等进行详尽的考察。因此对其采过错责任原则较为合适。
参考文献
[1]、王全兴、侯玲玲:《劳动关系双层运行的法律思考——以我国的劳动派遣实践为例》, 载《中国劳动》2004年第4期;
[2]、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施一公:科技创新需要责任和勇气 篇三
是日,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在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体育馆隆重拉开帷幕。来自全国34个代表队的500名参赛青少年,200名科技辅导员,130名评委以及来自美国、德国等15个国家的70名代表,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领队、观摩团、媒体等共1500多人参加开幕式。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施一公出席开幕式并作题为《科技创新需要责任和勇气》的主旨演讲。
面对以青少年参赛选手、科技辅导员和在校大学生为主体的现场观众,施一公带着略显沉重的语气,多次发问——“一个大国怎样才能避免挨打?”“社会进步与文明创造的原动力究竟在哪里?”他同时作答:“中国的创新转型发展,必须也只能依靠领先世界的科学技术。”
自古英雄出少年
“自古英雄出少年!看着你们,忍不住想起我们的青少年时代。”看着在座的年轻人,施一公表示“感慨万千”。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施一公特别援引1900年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中的话语与大家共勉。
“20世纪初、清朝末年的中国,内忧外患,落后挨打,有志少年只能将满腔热情投入到民族救亡,却无法施展民族振兴的鸿鹄之志”的现实,令施一公感觉十分痛惜。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日寇的铁蹄肆意践踏中华大地,一批又一批热血青年担负着抗日救亡的重任,抵御外辱、在前线战场奋勇杀敌。”讲到这里,施一公专门提及抗日战争时期“为保存中华民族教育精华免遭毁灭”而设立的西南联大。
他指出,在当时极端艰苦的条件下,在抗日后方的昆明,西南联大的教师和学生,坚守科教救亡的信念,刻苦努力,产生了包括杨振宁、李政道两位诺奖得主,以及邓稼先、郭永怀、朱光亚、王希季、陈芳允、屠守锷等两弹一星元勋在内的一大批杰出的青年才俊,同时也取得了科学研究上的一系列突破,演绎出中国科教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是的,即便在民族存亡的危难关头,中国这样的泱泱大国也必须有科学和教育的雄厚储备!” 施一公从中国近代和现代的巨变谈起,从20世纪初中国落后挨打的窘境,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抗日救亡的历史,勉励大家铭记历史,奋力拼搏,向先哲学习,施展“民族振兴的鸿鹄之志”。
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
“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代,这也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施一公接下来又对21世纪初的伟大复兴征程,中国和平崛起面临的严峻环境进行了分析。
他表示,21世纪刚刚开始,经历了改革开放的中国以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头,稳健地迈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国在世界上的综合地位达到近代以来的最高点。但是,过去几十年的发展是粗放型的,主要是依靠中低技术和劳动密集型的经济模式;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能源和环境问题。而且,尽管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世界第二,但按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我们却仅仅在世界中游、八十多位!中国经济必须转型,才能保证可持续发展。
同时,中国的和平崛起也引起个别国家的焦虑,从南海、东海到朝鲜半岛,我们面临着复杂而严峻的国际形势。
“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大国像中国这样处在一个激烈挑战与重大机遇并存的历史关头。进一步,中国转型发展将引领全球;但退一步,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将遭遇瓶颈,长期落后于发达国家的可能性真实存在。”施一公说。
“中国的创新能力、科学研究水平、尖端技术水平还落后于,某些方面甚至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施一公提醒大家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正做到居安思危:“像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快速崛起、负责任的和平大国,必须在科技和教育引领世界,才能让国家安全和百姓福祉得到保障、让世界更加理性健康地发展。”
为此,他鼓励大家要以天下为己任,义无反顾地追求最前沿的科学,创造最先进的技术,“为中华崛起和人类文明做出自己的贡献”。
当今的中国异常喧闹
“同学们,大家也许会诧异:为什么要‘义无反顾地追求科学、创造技术’?”施一公向在座的青少年们抛出一个问题。
“原因很简单:当今的中国异常喧闹。”他自问自答。
施一公认为,当下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扭曲价值观居然在互联网上时时被热捧,拜金主义和对物质享受的狂热追求成为了一些青少年的生活目标,低俗下流和荒诞无聊的内容充斥网络。
这一现状着实让施一公感到十分遗憾。他表示,没有足够的正能量去平衡和抵御这些颓废的社会文化,这些本末倒置的价值观正在负面影响着你们身边一些意志不够坚定的同学和朋友,也在侵蚀一大批青少年的成长。
他特别强调:“在当今社会,做正确的事情,是要有些定力的。”
而让施一公感到庆幸的是,他发现定力、责任感、创新精神这些品质,在一些中国企业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据施一公介绍,有这么一家企业,1987年创立,在公司发展初期的1991年,就毅然决定把每年销售收入的至少百分之十投入到研发,从未动摇,去年的研发投入高达596亿元人民币。这家企业,在艰难起步的前几年,不仅在业内处于劣势,被行业领先的企业忽视,更是不时得到专家同行诸如“在中国做创新研发出力不讨好”的忠告。
然而,这家企业一直坚持着创新科技引领中国和世界的梦想,砥砺前行:2015年,这家销售收入高达395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拥有79000名研发人员,分布在全球16个研发中心;企业专利申请量居全球首位;它的核心技术在国际相关行业领先,甚至遥遥领先!它的产品享誉全世界170多个国家,惠及全球三分之一的人口。
“这是一家民营企业,叫华为!我是这样理解‘华为’二字:华为,中华所为,中华作为!”施一公大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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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听不到‘搞不定’或‘没办法’这样的托辞。”施一公还向大家分享了近日参观华为研发部门时的真实感受:“在过去20多年,华为研发人员艰苦奋斗、踏踏实实地一次又一次研究突破,一次又一次赶上、超越昔日强大的竞争对手,一直在创造着前沿科技引领企业发展的奇迹。华为的这种义无反顾的创新精神和勇敢担当,彰显了中国企业对人类社会的责任感和崇高的追求。”
在他看来,以中铁、中国交建、中国重工、中国中车等为代表的一批大型国企,和华为一样,都是“卓越的锐意创新进取的中国企业”的典型代表,共同书写着当今世界历史的中国篇。
“在过去30年的中国,这些坚信实业创造价值、造福人类的企业,坚持前沿科技创新、坚持研发主导,在封锁和逆境中艰苦前行,实属不易!”施一公由衷感慨。
科学技术是最终话语权
对比上述那些脚踏实地的人,施一公突然话锋一转,直指当今社会上一些人采用中低科技甚至无科技含量的驱动模式并尖锐地批评道:“在这一历史同期,在中国产生了许许多多不需要前沿科学技术就能挣大钱的捷径和一大批暴发户…… 在一些人眼里,财富成为简单的衡量成功的唯一标准,一些根本不应标榜的所谓成功表象居然持续得到了狂热追捧。”
“但与此同时,一批有识之士多年来一直在忠告社会:这种价值取向会腐蚀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不再以艰苦创业、创新创业而骄傲;刚刚创立的企业,不再以脚踏实地、兢兢业业起家而自豪……”他疾呼,这种不负责任的渲染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会对青年学生、对百姓大众带来错觉和误判!
“我想再次问问大家:一个大国如何才能避免挨打?一个大国的底气究竟来自哪里?一个大国的安全最终靠什么保障?社会进步、财富创造的原动力又来自何方?”施一公再次发问。
1978年,11岁的施一公,看到过一幅标题为《落后就会挨打》的漫画:一个梳着长辫的中国人弓着腰、被一个外国士兵从后面殴打,栩栩如生的画面至今印在他的脑海里。
说得这里,他表情沉重,现场气氛也突然变得沉重起来。停顿数秒后,他接着说道,我相信,任何一个接受过基本教育的公民,都应该毫不犹豫地回答:来自科学技术!一个科技不领先的国家就难免受气挨打!请我们彼此叮嘱、牢牢记住: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强国,科学技术是最终的话语权!
“中国的创新转型发展,必须也只能依靠领先世界的科学技术!”在此,施一公提出希望:“让科技创新成为全社会每一位公民崇尚、欣赏和践行的精神和态度。”
同时,施一公联想到正在举行的里约奥运会,透过运动员的拼搏,“看到了观众回归理性,崇尚竞技精神、热爱体育和运动员本身”。为此,他强烈呼吁:“让我们的价值观回归理性,不再用金钱作为衡量成功的唯一指标,而是去问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是否真正在为人类社会创造价值,对百姓、国家、乃至世界的意义何在。”
“在目前的网络噪音干扰之下,也许坚持科技创新需要更大的勇气和责任心。” 最后,施一公鼓励每一位参赛的同学将来成为科技创新的信使和践行者,“不仅坚持自己的信念,同时也用这种正能量影响自己周边的年轻人,用自己踏踏实实的行动为社会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大家一起用世界领先的科技创新托举起中华民族灿烂的明天!也同时为世界文明和进步做出中国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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