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施工总结(8篇)
1.爆破作业施工总结 篇一
爆破工程项目作业施工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工程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工程负责人:联系电话: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爆破作业对象和爆破项目的合法证明及相关文件,乙方负责到公安机关办理炸材使用审批手续。
二、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项目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施爆,爆破工程所耗用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三、运输费:元/趟
四、施爆费:炸药/kg;电雷管:元/发(炸药、雷管价格随市场价格波动);爆破员1人、安全员1人工资为450.00 元/次。导爆管、押运费、上车费等费用按规定收取。
五、按甲方要求,乙方推荐爆破员 丁俊文 和安全员 黄勋 为甲方项目工程作业人员,负责一切爆破作业。作业人员施爆期间,一切安全监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对施爆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进行安全技术处理;若因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处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因甲方未按乙方提出安
全处理办法实施,造成的安全事故,有甲方承担责任。
七、材料配送及工程款结算: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甲方需使用炸材时,在足额缴纳预付款的情况下,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和乙方预约,以便乙方安排和调度。
八、在施工过程中,施爆药量的配比由爆破员或工程技术人员确定。若施工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不能施爆时,应已停止施爆。在我公司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条件下,在此施爆过程中产生的爆破震动、飞石伤害责任纠纷(包括施爆岩体未垮塌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九、施爆中出现盲炮由乙方处理,在排除险情和其他不安全因素中工程设备由甲方提供,乙方作技术处理。
十、履行合同中,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公安机关存档,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施爆作业完工,工程款结算清楚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施爆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为确保爆破作业安全产责任,特签订本爆破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自行聘请或由乙方推荐爆破员实施爆破作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调查充分,以保护附近建、构筑物及人、畜安全,在此施爆过程中产生的爆破震动、飞石伤害责任纠纷(包括施爆未垮塌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在施爆过程中,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涉爆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爆破员、安全员同意管理和安排,及时疏散人群,甲方人员不得盲目指挥施爆人员违章操作。
三、在复杂环境和易产生纠纷的地域,由施爆人员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共同协商或报乙方技术负责人,采取安全有效方案进行处理。如遇恶劣天气,应终止爆破作业,并留专人看护现场,甲方现场负责人不得强行指挥,涉爆人员不得冒险作业。
四、甲乙双方都有义务管理好现场炸材使用,严禁炸材流失,严禁私藏、转借、转卖、挪用炸材行为,一经查出,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甲方在申报使用计划前,必须做好爆破作业施工前、中、后准备工作,以保证爆破工作有序进行。
六、严禁施爆人员作业时饮酒、抽烟、混装、混放或者随意堆放炸药、雷管,发现违规操作应及时向乙方报告,乙方按规定进行处罚。
七、爆破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岗哨、标志等,爆破前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后方可爆破作业15分钟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报。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2.爆破作业施工总结 篇二
关键词:灰岩白云岩地质,隧道,光面爆破,施工技术
1 工程概况
团寨隧道位于贵州省都匀市西郊, 全长2013.93 m, 最大埋深约300 m。设计为客专双线隧道, 设计时速250 km/h。隧道开挖断面约140 m2, 净宽约12.8 m, 净高约8.7 m。全隧穿越的围岩以较完整的灰岩、白云岩为主, 其中有III级围岩1039 m。下面就灰岩白云岩地质隧道的光面爆破施工技术做如下总结。
2 超欠挖影响
严重的超欠挖会浪费资源、增加成本、加大施工难度,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 增加弃渣量, 浪费机械和增加耗时。
(2) 超挖部分回填, 增加混凝土用量和加大工程量。
(3) 欠挖直接影响衬砌结构厚度, 处理费工、费时、耗材。
(4) 超欠挖形成的褶皱面, 既影响外观质量, 又不利混凝土喷射、防水板铺挂, 致使工序难以正常衔接, 不利于施工组织。
(5) 局部严重的超欠挖会产生应力集中, 影响围岩的稳定能力, 岩体易崩落、掉块, 给施工造成安全隐患。
要尽量减小由于超欠挖带来的不利影响, 必须针对不同的围岩地质, 选取适宜的爆破参数。
3 光面爆破参数选择
团寨隧道设计要求III级围岩采用上下台阶法施工, III级围岩段隧道主要以较完整的灰岩白云岩地质为主。在实际施工中, 上台阶高度为7.63 m。
光面爆破的主要参数有:不耦合系数 (k) 、最小抵抗线 (W) 、周边眼间距 (E) 、周边眼密集系数 (μ) 、和装药集中度 (γ) 。
3.1 不耦合系数 (k)
不耦合系数是指炮孔直径d和药卷直径d1之比。一般取值范围为1.0~2.0, 在孔距较小情况下一般取大值。在岩石抗压强度较大时, 一般取小值。见下式:
式中:k为不耦合系数;
d为炮眼直径 (cm) ;
d1为装药直径 (cm) ;
a为爆生气体分子余容系数, a=0.395;
ρ为爆生气体初始压力, ρ=6997 Pa;
[δ]为岩石三轴抗压强度, 对于中硬的灰岩白云岩取720 MPa;
r为绝热指数, 取1.205。
将上述各数据代入方程式中可计算出: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 我们采用直径Φ42 mm的炮孔, Φ25 mm的乳化炸药, 即周边眼的不耦合系数k=1.68, 与上式计算结果较吻合。
3.2 最小抵抗线 (W)
最小抵抗线即光面层厚度, 光爆效果的好坏, 除受周边眼间距的周边装药结构参数的影响外, 更主要受到最小抵抗线的影响, 光面层厚度不仅影响周边眼裂纹的形成, 而且还影响着光面层的破碎和开挖后隧道围岩的稳定, 因此确定合理的光面层厚度对提高光面爆破效果有积极的作用。
光面层厚度W可用以下公式来确定:
式中:Q为光面炮眼的装药量;
a为炮眼间距;
L为炮眼深度;
Cq为爆破系数, 相当于单位耗药量, Cq取值在0.2~0.5 kg/m3。
3.3 周边眼间距 (E)
周边眼原则上应布置于设计轮廓线上, 施工中因受凿岩机机型的限制, 同时为方便施工, 需向外偏斜3°~5°, 使眼底落在轮廓线外10 cm处。
确定周边眼间距E值, 根据试验, 光爆周边孔间距一般为E= (8~18) d (d为炮眼直径) 。团寨隧道炮眼直径d=42 mm, 根据软岩和层理节理发育的岩层眼间距应小而最小抵抗线应大、坚硬稳定的岩层眼间距应大而最小抵抗线应小的原则, 验算确定E的取值范围为10~13 d, 再经现场爆破试验最终确定周边眼间距E取值为50 cm时, 能有效控制爆破轮廓, 减少超欠挖。
3.4 周边眼密集系数 (μ)
周边眼密集系数是指孔距E与最小抵抗线W之比值, 即μ=E/W。μ值的大小, 对光面爆破效果影响最大, 下面从三种不同情况进行说明。
(1) 当μ=E/W≈2时, 孔间距值E偏大, 而W值偏小, 爆破后形成两个单独的爆破漏斗。
(2) 当μ=E/W≈1时, 如果两炮眼同时起爆, 压缩波到达自由面前, 即可完成孔间裂隙的贯通, 形成光面。如不同时起爆, 另一炮眼起临空面作用, 也可达到光面爆破效果。
(3) 当μ=E/W≈0.5时, 不管是否同时起爆, 压缩波到达自由面时, 首先到达相邻炮孔, 不仅产生裂缝, 并使该孔岩石深度破坏, 对岩体扰动大, 也极易造成超挖, 达不到光面爆破的效果。
实践表明, 当μ=0.7~1.0时, 爆破后的光面效果较好, 硬岩中取大值, 软岩中取小值。在团寨隧道施工的III级围岩开挖时, μ取1.0时光爆效果最好。
3.5 装药集中度 (γ)
装药集中度是指单位长度炮眼中装药量的多少 (g/m) 。为了控制裂隙的发育, 保持新壁面的完整稳固, 在保证沿炮眼连心线破裂的前提下, 尽可能少装药。软岩中一般可用70~120 g/m, 中硬岩中为120~300 g/m, 硬岩中为300~350 g/m。
4 炮眼数量及装药量参数设计
4.1 炮眼数量
炮眼数量可以根据下式求得:
式中:N为炮眼数量, 不包括未装药的空眼;
q为单位炸药消耗量, 一般取q=1.2~2.4 k g/m3;
S为开挖段面积, 上台阶高7.6 4 m, 开挖面积为85.3 m2;
η为装药系数, 即装药长度与炮眼长度比值, 取0.75;
ν为每米药卷的炸药质量, kg/m, 乳化炸药取0.95。
实际施工时为142个, 其中掏槽眼36个, 周边眼46个, 底板眼11个, 辅助眼49个。
4.2 每循环装药量
每循环装药量Q值可通过下式计算:Q=q V
式中:
q为单位炸药消耗量, 取q=1.2 kg/m3;
V为1个开挖循环进尺爆落岩石总体积, m3, 有效进尺取95%, III级围岩开挖进尺不超过2.5 m。
5 掏槽眼形式
由于开挖面积较大, 施工中采用楔形掏槽。炮眼与开挖面间的夹角α、上下两对炮眼的间距a、同一平面上一对掏槽眼眼底间距b, 是影响掏槽效果的重要因素, 施工中夹角α取75°, a值取50 cm, b值取65 cm。
结合上述方法, 亦可计算出下台阶爆破参数。总结III级围岩每一循环爆破参数见 (表1) 。
6 起爆网络设计
爆破振动与同段起爆的炸药量密切相关, 采用非电毫秒雷管微差起爆技术, 不但控制单段雷管的起爆药量, 又能有效地控制每段雷管间的起爆时间, 使爆破振动波不叠加。这样既能保证岩石破碎达到理想爆破效果, 又能消除爆破振动的有害效应。隧道采用孔内同段、孔外微差的起爆网络, 在掏槽眼、辅助眼、底板眼及周边眼中, 起爆药量较大段别雷管间隔时差不小于20 ms, 起爆雷管采用国产系列非电毫秒雷管, 这样可以使爆破振动速度降低30%。使用非电毫秒延时雷管段别1、3、5、7、9、11、13、15, 起爆顺序为: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底板眼。
7 起爆效果
(1) 开挖轮廓圆顺、平整、规则成型。平均线性超挖<15 cm, 最大线性超挖<25 cm, 局部欠挖<5 cm;
(2) 炮眼利用率>95%, 残痕保存率>80%, 爆破后围岩稳定, 基本无剥落、掉块现象。
(3) 石碴平均块径<35 cm, 堆碴集中, 抛距<20 m。
8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置
(1) Y T-28气腿式凿岩机15台, 人员16人。
(2) 电动空压机20 m3的4台。
(3) 开挖台架一个。
(4) 火工品:乳化炸药、毫秒雷管。
(5) ZL50装载机2台。
(6) 15T自卸汽车4辆。
(7) 卡特220型挖掘机。
9 施工注意事项
(1) 测量人员严格按钻爆设计图进行测量放样, 准确定出炮眼 (尤其是周边眼) 的位置。
(2) 辅助眼及周边眼孔底要尽可能保持在同一平面上, 以获得爆破后较平整的掌子面, 方便下一循环施工。
(3) 为了减少振动、飞石及噪声, 保证洞内初期支护及作业安全, 炮孔加强堵塞, 避免飞石溢出, 降低噪声, 减弱振动, 并让机械、人员撤出安全距离。
(4) 根据岩体的不同地质条件, 合理利用结构面。一些断层、节理、裂隙可以起到控制缝隙扩展方向的作用, 爆破时可加以利用。
3.爆破作业流程 篇三
1.编制爆破设计
爆破设计由具备相应资格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地形地质、周围环境和工程目的等情况编制。A、B、C、D级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设计书,其他一般爆破应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设计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人员评估审核、爆破作业说明书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爆破设计书与说明书均应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2.爆破工作分工与安全技术交底
爆破作业分工与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技术科科长负责。工程技术科科长根据爆破设计(说明书)对爆破作业布孔、穿孔、验孔、装药、填塞、爆破网路敷设、网路检查与现场清理、警戒、起爆等工作做出任务分工和安全技术交底。3.布孔及钻孔班前会
班前会主要完成对布孔、钻孔安全技术要求的任务落实。重要爆破的布孔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一般爆破的布孔由爆破队长或有经验的爆破员负责,布孔的技术参数应严格执行爆破设计或爆破作业说明书。4.钻孔
(1)外包钻孔 爆破队长指派专人根据爆破设计(说明书)对外包钻孔队伍进行技术交底和指导;
(2)本公司自有设备穿孔 钻孔组长根据爆破队长的责任技术
交底,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钻孔。
钻孔过程中如果发现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和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进行自检发现与要求不符时,及时报告工程技术人员,并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进行调整补救。5.验孔
由爆破队长指派的验孔人员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逐孔验收,对不合格孔要依据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由爆破队长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6.爆破班前会及装药警戒
由爆破队长对参与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列队进场点名,并对当班的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工。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队长按照爆破设计或说明书的要求确定,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人员警戒。7.火工品运输
每次火工品领用前,爆破员将危货车上的杂物清理干净,办理完相关的领用手续后,将火工品运输到爆破区域,运输过程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8.火工品的领取、发放
火工品出库领取前,火工品管理员应对当班发放的火工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有过期、变质、不合格火工品禁止发放;爆破队长应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等器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火工品管理员如实记载领取、发放火工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发放、领取人员姓名。领取火工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火工品必
须当班清退回库。发放、领取发火工品的原始记录保存两年备查。9.装药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对第一排孔的最小抵抗线进行检查测定,对形成反坡或有大裂隙、软层、薄弱的部位要调减药量或间隔装药;底盘抵抗线过大的部位,应清理或补孔。爆破员在装药前对爆破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特别要对炮孔周围0.5米范围内碎、松石进行清理,以防装药、填塞操作时掉入炮孔;装药时应规范地按技术设计要求操作,装药过程中边装药边用(木、竹)炮棍或炮绳进行药高测量,避免出现下部堵孔现象,既要保证装药量准确、又要留足填塞长度;不得用炮棍用力捣起爆体,不得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以免发生事故。机械化装药时,除炸药混装车的各项安全设施合格外,车上的计量系统要进行经常测定,装完药10分钟经过检验填塞段长度应符合爆破设计后方可进行填塞。10.填塞
装药完毕后,采用钻孔周围的钻渣进行炮孔的填塞,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进行填塞;分段装药的炮孔,其间隔填塞长度应执行设计要求;炮孔在填塞过程中,填塞长度超过孔径的10倍后再进行捣实作业;保护好导爆管、电雷管脚线免受破坏。机械填塞时应有一人专门拉住引出线,避免破坏导爆管线。遇到填塞物潮湿、粘性较大或表面冻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虚填炮孔、防止将大块装入炮孔内。11. 爆破网路敷设
爆破网络敷设应由爆破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爆破员严格按照爆破设计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制; 12.网路检查与现场清理
网络敷设完毕后,由爆破队长指定由有经验的爆破员对爆破网路进行检查。
13. 人员清点与警戒安排
爆破队长根据进场人员情况进行出场列队点名、发放对讲机,并根据爆破设计安排警戒人员到达指定警戒地点,警戒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观察,并向爆破队长汇报各警戒点的情况。如遇到可移动设备故障不能移动等特殊情况,应做好防护措施。14. 爆破预警戒
爆破警戒是保证爆破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按照设计确定的警戒范围,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警戒负责人(爆破队长)应准确地向各警戒点发出“预警信号”、“起爆信号”、“解除信号”。
预警信号 确认爆区起爆工作准备完毕后,爆破队长下达开始警戒命令,所有人员、车辆及可移动设备开始撤离到安全地点。
15、起爆倒计时
起爆信号 确认所有警戒人员到位,所有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警戒区后,由爆破队长发出起爆倒计时口令。使用对讲机时每喊完一个数字后放开喊话键,间隔时间不少于2秒,确认警戒人员无喊话时进行下次口令;如有警戒人员回话有异常情况时,爆破队长应立即下
达停止起爆命令,待异常情况解决后重新发出起爆口令,确保每一次的起爆安全。不应按住喊话键连续喊话,以免出现突发情况无法呼应。16. 起爆
起爆工作要由爆破队长指定的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起爆前对起爆器等器材再进行一次详细检查,确保起爆的顺利实施。起爆实施人在接到警戒负责人口令、并确认安全可靠后实施起爆。17. 爆后检查
爆后检查工作由爆破队长与经验丰富的爆破员负责,待起爆烟尘散尽后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根据不同爆破工程类别确定,首先检查有无盲炮;其次检查有无危石、伞岩;再次查验爆破效果等,确认安全后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后按规定销毁。18. 盲炮处理
盲炮必须由技术人员指挥有经验的爆破员负责处理,严格执行盲炮处理安全规程。处理前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具备现场处理条件且处理起来无危险的应现场处理;无法预知风险或现场处理较为困难的,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19. 解除警戒
盲炮及爆堆险情处理完毕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由爆破警戒负责人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准许作业人员及设备进场作业。20. 人员点名、剩余火工品处理
解除警戒后,爆破队长对实施警戒任务的人员再次进行点名,并
安排剩余火工品退库,据实详细填写退库单。对无法退库的剩余火工品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制定详细的销毁方案,并在安全监察科人员在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销毁。21. 爆后总结
4.爆破作业指导书 篇四
根据本管段工程实际情况,所有爆破作业都为松动爆破,要求所有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有关既有线的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作业,特制定以下作业要求,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爆破安全规程》!
1.管理制度与职责范围
1.1 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1.2 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爆破作业的主管部(或相当于此一级的总公司)鉴定批准。
1.3 进行爆破工作的企业,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
1.4 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a.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师、技术员担任;
b.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段(班)长应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1.5 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5.1 年满十八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
1.5.2 工作认真负责;
1.5.3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5.4 体检合格;
1.5.5 按爆破员培训大纲(附录A)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1.6 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在高温、有沼气或粉尘等爆炸危险场所的爆破工作,必须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进行。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1.7 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1.7.1 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1.7.2 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
1.7.3 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1.7.4 组织领导重大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
1.7.5 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1.7.6 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8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6.1 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1.6.2 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1.6.3 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1.6.4 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9 爆破器材库主任的职责:
1.9.1 负责制定仓库管理细则;
1.9.2 督促检查爆破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
1.9.3 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
1.9.4 组织或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1.9.5 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0 爆破器材保管员(发放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1.11 爆破器材试验员负责进行爆破器材的检验工作。
1.12 爆破段(班)长的职责: 1.12.1 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
1.12.2 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细则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1.12.3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1.12.4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1.13 爆破员的职责:
1.13.1 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1.13.2 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1.13.3 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1.13.4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1.13.5 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2.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
2.1 一般规定
2.1.1 松动爆破应编制爆破说明书或技术交底。爆破说明书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2.1.2 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f.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g.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h.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i.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j.未严格按《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1.3 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2.1.4 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2.1.5 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b.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d.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e.禁止烟火;
f.禁止用明火照明;
g.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2.1.6 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硐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b.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2.1.7 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2.1.8 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min(不包括硐室爆破),地下爆破不少于15m in(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2.1.9 严禁在残眼上打孔。2.2 爆破警戒与信号
2.2.1 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2.2 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2.2.3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3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2.3.1 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2.3.2 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2.3.3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2.3.4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2.4 盲炮处理
2.4.1 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c.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e.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2.4.2 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c.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d.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e.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3.起爆器材加工和起爆方法
3.1 起爆器材加工
3.1.1 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爆破器材库区的专用房间加工,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城市拆除爆破和其他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爆破工程,允许在作业面附近的单独房间、帐棚等安全场所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
3.1.2 加工起爆管和信号管应在铺有软垫和凸缘的工作台上操作。工作台上应安装带有金属框架厚度不小于0.8mm的有机玻璃防护板,以保护操作者的脸部和胸部。多工作台同时加工时,相邻工作台的端部应安装厚度不小于100mm、高度不小于0.7m、宽度与工作台宽度相同的硬质木板。两相邻工作台的间距不小于1.5m。
每个工作台上存放的雷管不得超过100发,且应放在带盖的木盒里。操作者的手中只准拿一发雷管。
3.1.3 应使用快刀切取导火索或导爆管。每盘导火索或每卷导爆管的两端应先切掉5cm。
切取导火索或导爆管时,每根导火索的一头应切成垂直面。每根导爆管的两端都切成垂直面,一端封口。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管时,工作台上禁止堆放雷管。切割前应认真检查导火索和导爆管的质量,凡有过粗、过细、破皮和其他缺陷的部分,均应切除。
3.1.4 装配起爆管和信号管前,必须逐个检查雷管质量,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雷管内有杂物,严禁用工具掏和嘴吹,只准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弹不出杂物的雷管,禁止使用。
3.1.5 应将导火索和导爆管有垂直面的一端轻轻插入雷管,不得施转摩擦。金属壳雷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口,纸壳雷管应采用胶布捆扎紧口或附加金属箍圈后紧口。
3.1.6 加工好的起爆管与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必须系上标记。
3.1.7 用于潮湿或有水工作面的起爆管和起爆药包必须进行防潮、防水处理。
3.1.8 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
加工起爆药包时,应用木质或竹质锥子,在炸药卷(包)中心扎一个雷管大小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药卷。
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细绳或电雷管的脚线将雷管固紧。加工起爆药柱时,必须将雷管放在药柱的预留孔内,禁止露在药柱外面。
3.2 起爆方法
3.2.1 电雷管使用前,应在单独房间里(不超过六个月的野外流动爆破作业允许在室外安全地点)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的电阻值。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证书的规定。
检测雷管的电阻应在带凸缘的工作台上进行。被检测的雷管应放在防护板后面或钢管里。每个工作台上存放的雷管数不得超过100发。检查合格的雷管的两脚线必须短路联接。
3.2.2 用于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 不得超过0.3Ω,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8Ω。
3.2.3 只准采用专用爆破电桥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mA。必须在装药填塞完毕和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后,才准在作业面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
3.2.4 爆破网路主线应设中间开关,并与其他电源线路分开敷设,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不准利用铁轨、铁管、钢丝绳、水和大地作爆破线路。
露天爆破允许使用架设在电杆瓷瓶上的裸露导线,但不准使用直流电机车的架空线。
3.2.5 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在联入网路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3.2.6 爆破网路的连接必须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或药室)装填完毕和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3.2.7 爆破主线与起爆电源或起爆器联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应与实际计算值符合(允许误差±5%)。若不符合,禁止联接。
3.2.8 有煤尘(含矿尘)和气体爆炸危险的隧道内采用电力起爆时,只准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其他情况下准许采用动力电、照明电和经鉴定合格的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
电力起爆时,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为: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直流电不小于2A;大爆破,交流电不小于4A,直流电不小于2.5A。
3.2.9 用动力电源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瀑开关必须安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
起爆开关箱的钥匙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由他指定的爆破员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3.2.10 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
3.2.11 地铁、隧道、地下硐室、地下水利工程和井下采煤等的电力起爆,当采用电缆作为专用爆破线时,距装药工作面50m以外允许电气照明。
3.2.12 各种起爆器和用于检测电雷管及爆破网路电阻的爆破专用欧姆表、爆破电桥等电气仪表,每月以及大爆破前应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
3.2.1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采用导火索起爆:
a.竖井、倾角大于30°的斜井和天井工作面的爆破;
b.有沼气和粉尘爆炸危险工作面的爆破;
c.借助于梯子、绳索和台架才能点火,而且较难撤至安全地点的爆破;
3.2.14 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
单个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的组数),地下爆破不得超过5根(组),露天爆破不得超过10根(组)。
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3.2.15 同一工作面由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应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掌握信号管或计时导火索的燃烧情况,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3.2.16 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时,露天爆破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井下爆破必须先点燃计时导火索。信号管响后或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信号管和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三分之一。
3.2.17 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点火前,必须用快刀将导火索切掉5cm。严禁边点火边切导火索。
3.2.18 只准用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3.2.19 导爆索起爆网路应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连接。搭接时,两根导爆索重叠的长度不得小于15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捆绑应牢固。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
3.2.20 导爆索网路除连接时的水手结外,禁止打结或打圈。交错敷设导爆索时,应在两根导爆索之间放一厚度不小于10cm的垫块。
3.2.21 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3.2.22 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孔外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距。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3.2.23 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路时,应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断导爆管和秒延期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3.2.24 在有矿尘、煤尘或气体爆炸危险的矿井中爆破,禁止使用导爆管起爆。4.露天爆破
4.1 一般规定
4.1.1 露天爆破需设人工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其结构必须坚固严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
通往人工掩体的道路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4.1.2 露天爆破后,须经安全人员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确认爆破地点安全,才准恢复作业。
4.1.3 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
4.1.4 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4.1.5 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4.1.6 为防止人员陷入松软土岩或砂矿床爆后空穴,爆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经安全检查,确认无塌陷危险后,方准恢复作业。4.2 浅眼爆破
4.2.1 浅眼爆破应形成台阶,并应符合爆破说明书有关钻眼、装药、填塞、起爆顺序等项规定。
4.2.2 采用导火索起爆或分段电雷管起爆,炮孔间距应保证其中一个炮孔爆破时不致破坏相邻的炮孔。
4.2.3 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
4.2.4 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爆破作业。
4.2.5 如无盲炮,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min后才准进入爆破地点检查,若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允许进入爆区检查。使用塑料皮导爆索。5.运输、搬运规定 5.1 道路运输
5.1.1 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出车前车库主任(或队长)应认真检查车辆,并在出车单上注明:“该车检查合格,准许用于运输爆破器材”;
b.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
c.汽车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暴风雪等能见度低时速度减半;
d.在平坦的道路上行驶时,两台汽车的距离不小于50m,上山或下山时不小于300m;
e.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
f.寒冷地区的冬季运输,必须采取防滑措施。5.2.1 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在夜间或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
b.炸药与雷管应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内;
c.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
d.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e.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准超过:
同时运搬炸药和起爆器材10kg;
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
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编制: 批准:
成绵复线TJ项目C11分部
5.爆破作业说明书 篇五
爆破作业说明书
编制单位: XXXXXXXXX
企业法人: XXX 矿
长
: XXX 安全副矿长: XXX 生产副矿长: XXX 机电副矿长: XXX 技术负责人: XXX 编
制
: XXX 编制日期: 2017年2月
爆破作业说明书
为了保障我矿爆破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开会研究讨论,对本矿爆破作业的整个过程制订具体的安全操作措施。并编成说明书,请本矿各位班组长、爆破员等有关人员严格照此执行。
一、装药前的准备工作
装药并加固工作面附近的矿工钢支护,预防崩倒。爆破母线要挂在巷道侧帮上,并且要和金属物体、电缆、电线离开一定距离。装药前要检查放煤母线是否通电。炮眼中的岩石(或:煤)粉尘和水要用压风吹干净。在规定的安全地点装配起爆药包(引药)。测定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瓦斯含量,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采取措施使瓦斯浓度降低后,方可进行装药。
二、装药和装填结构
装药时,要细心将药卷装到眼底,不要擦破药卷,不得弄错雷管的段号,不得拉断雷管脚线。有水的炮眼,尤其是底部炮眼,必须使用防水药卷或加防水套,以免受潮拒爆。装药结构按起爆药卷所在位置不同,有正向装药和反向装药两种形式。不论是正向装药还是反向装药,起爆药包必须位于装药的一端,不得“盖药”或“垫药”,所有药卷的聚能穴必须与传爆方向一致。
炮眼的填塞质量对提高爆破效率和减少爆破有害气体 有很大的作用。装药后必须充填炮泥(长度不应小于400毫米)并捣实。现场多用1:3的泥沙混合炮泥,也可使用水炮泥(塑料袋装水),它能消尘并减少有害气体。
三、联线
1、联线就是把各炮眼中的雷管脚线与爆破母线联好接通,然后通电起爆。联线时必须将雷管脚线的接头刮净并扭结牢固。和爆破母线联接前,要先检查母线是否有电,如若有电,一定要查明原因,彻底排除杂散电流的干扰,然后才能与脚结相联。联线前,远离工作面一头的母线应扭结在一起,以防杂散电流经母线而形成通路。联线时,无关人员应撤离工作面以保证安全。
2、井巷掘进时,往往需要一次通电起爆若干个雷管,这就需要预先将这些雷管的脚线和脚线、脚线和爆破线联接好,组成爆破网路,使通电后每个雷管都能获提足够强度的电流而发爆。爆破网路的联线方式有串联、并联和混合联三种。本矿使用串联方式,具体联线过程如下:串联电路是将相邻雷管的脚线各一根互相联接,最后剩下的两根脚线分别接到母线,再将母线接入电源,串联接线简便,不易漏联或接错,便于检查,母线消耗少。串联法的缺点是,一个雷管不导通使会导致全部雷管拒爆,在起爆能不足时,较敏感的雷管先起爆炸断了电路,从而使不敏感的雷管不爆。所以不同厂、不同期、不同类的雷管不能混合。
四、爆破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爆破都必须使用爆破器(发爆器),装药、联线工作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定人、定眼、包装、包联、并设专人检查。
爆破工作应特别注意安全,要求作到:
1、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指定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通路上设置岗哨。
2、爆破时,只准爆破员一个人进行工作。爆破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
3、爆破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爆破。爆破前,应发出明显的爆破信号。
4、爆破后,必须将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并将其扭结在一起。如通电且不爆,使用瞬发雷管时要等5分钟,使用延期雷管时,要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并进行处理。
5、爆破后,在炮烟没有吹散以前,不准进入工作面。
6、发现瞎炮应及时处理。如瞎炮系由于联线不良或联线错联所造成,可重新联线起爆。否则,应在距瞎炮0.3米处钻一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爆破。严禁手拉或掏挖瞎炮。
五、注意事项
1、炮眼装药采用正向装药,不得采用反向装药。
2、装配引药时,雷管只准用木或竹尖子在药卷平一端 插入卷孔内,并全部装入炸药中,严禁将雷管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装配引药要在引巷硐室内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药。
3、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出炮眼内的煤粉,再用木棍将药卷轻轻推入,防止冲撞。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前必须把雷管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将雷管脚线悬空,严禁雷管脚线及爆破母线同运输设备等导电体接触。
4、炮眼深度浅于0.6米以下,及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时,均不得爆破。
5、爆破工作必须由工作负责、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联线爆破必须由爆破员一人担任,爆破员最后一个离开爆破电。听到值班长爆破指令后,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爆破员在喊三声“放~炮~啦”之后,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爆破。
6、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通道口设置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顶板完好的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必须设置警戒牌,拉绳等标志,值班队长对以上各项检查无误后,方可向爆破员下达爆破命令,回采工作面爆破安全距离为转弯不小于60米、掘进工作面转弯不小于75米、直线不小于100米。
7、爆破后,爆破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 查通风、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只有工作面炮烟吹散后,警戒人员已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人员方可进入工作地点工作。
8、通电后,装药炮眼拒爆时,爆破员必须先取下爆破器的把手和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再等一定时间(瞬发电雷管至少等5分钟,延期电雷管至少15分钟)才可沿线检查找出不响原因。
9、瞎炮、残炮处理,此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跟班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爆破员必须同下班爆破员在现场交代清楚。
10、禁止使用不同厂家、不同生产时期、不同类别的雷管。
11、爆破使用爆破器,不得使用电缆、电力及其它起爆电源。
12、潮湿有水的炮眼在装药时,一律要在药卷上套上防水袋。
13、爆破效果做到不崩倒支架、不破坏顶板,要求工作面抓底板回采,不残留护底部。
14、炮眼封泥长度不得短于400㎜,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部分用黄泥封实,不得用煤粉、块状材料和 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15、工作面爆破,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宣威市XXXXXXXXXXXXXXXX煤矿
2017年2月20日 附图1:采掘工作面炮眼装药结构图
雷管脚线粘土炮泥水炮泥雷管炸药炮眼装药结构图(正向)
附图2:回采工作面炮眼布置图
顶板1300煤壁120075-80°底板65-75°炮眼布置图(三花眼)附图3:掘进工作面炮眼布置图
6.现场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篇六
(1)、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二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待工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2)、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20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二次罚款2000-4000元,并待工整顿,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取消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3)、严格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涉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提高涉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定期召开安全议会,并做好安全议会记录。
4)、严格执行公司传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徇私舞弊,对违章操作行为人决不姑息、当机立断,强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凡涉爆作业安全员没有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自己,没有搞好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根据现场发生事故的大小追究其责任,小事故损失10000元以下的罚款现场施工安全员1000元,大事故在50000-100000元以上的,罚款5000-10000元,并取消安全管理员资格。
凡是经公司许可进入施工现场的押运员、库管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胸牌标志,执行实施细则“六杜绝”。
1)、杜绝对爆破器材押运、入库、发放、交接、登记几次累计签字模糊账。
2)、杜绝对无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人员以及不认识的非施工人员发放和看管爆破器材。
3)、杜绝炸药、雷管混装、混库,以及其他闲杂物资混入库。4)、杜绝保管人员、押运员身带火种、以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押运爆炸物品或进入库房。
5)、杜绝酒后运输爆炸物品,库管员酗酒值班。
6)、杜绝爆炸物品库房间断无人值班看守或交给无关人员代管代守。凡爆炸物品押运员、库管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5000元,二次停止上班,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上报公司或公安部门,并取消资格证。(4)、施工现场负责人
凡属公司工程发包、分包或指派施工的负责人,统称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竖立“五个坚持”。
1)、坚持服从公司管理,按设计、指令计划工程组织施工。2)、坚持安全第一,树立“时间是金钱、安全促效益”的理念。3)、坚持维护正确对待安检人员,配合现场安全检查,接受合法建议和公正的违章处理。
4)、坚持把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第一关,争取工程完工无事故发生。
5)、坚持不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执行安检人员现场处罚和整改措施。
凡属公司工程现场负责的施工负责人员,没有坚持以上行为之规定者,在施工过程期间造成2000-5000元损失者,处现场施工负责人500元罚款,造成10000-50000元以上损失者,处施工队(组)10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扣除该工程施工单位所交公司全部安全保证金。
(5)、施工现场爆破器材管理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爆破器材,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管理实施细则“四个禁止”。1)、禁止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发放爆破器材。
2)、禁止施工单位和个人转让、转借、出借、抵押、赠送、乱藏或非法买卖爆炸物品。
3)、禁止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将剩余爆炸物品不退库、私藏私储存或造成丢失。4)、禁止施工单位将在工地上的爆破器材交给无安全作业证人员及无关人员看管、搬运和领退。
凡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如在现场施工工地丢失炸药壹包(条)罚款2000-5000元,丢失雷管壹发罚款5000-10000元,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丢失并追收回库后,并奖励200-1000元给拾者上交者。(6)、特别条款
1)、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配合安检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多次违章作业人员坚决清除出施工队伍,消除隐患。
2)、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公司指派的安全监督员在检查安全工作期间受法律保护,严禁违章肇事人员围攻打骂安检人员或阻扰检查工作,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责任。
3)、安检人员在现场执行安全检查时,执行教育为主,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上报并追查责任的原则。
4)、安检人员对违章罚款,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三人为证的处理方法,以加强安全教育为主,罚款促进安全教育原则。5)、罚款要违章人员签字认可,上交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同,施工队财务处理。在工程业主方结账或工程安全保证金中扣除。6)、如果违章肇事者拒绝签字或无理取闹,安检人员立即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处理,否则停工整改,造成停工损失由施工队自行负责。7)、在工程施工期间安全工作要认真抓好,从工程开始施工到竣工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公司将给予奖励,以资鼓励。(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可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
(二)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三)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施工队伍违反上述条款,我公司在民爆管理条例基础上进行双重罚款。
应急救援预案
1、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源分布
打眼、装药、联网、爆破施工中,危险源主要存在于施工现场:(1)爆破钻孔、装药、网路连接作业有高空作业,且作业场地狭窄,稍不留心,可能发生人员坠落事故;
(2)爆破钻孔、装药、网路连接作业在烟囱底下,若烟囱上部有破碎砖块,可能引起坠落物伤人事故;
(3)火工品现场加工、装填过程中,如不按规程操作,可能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4)火工品现场加工、填装过程中,若管理不严,可能流失火工品而引发事故;
(5)爆破部位防护不当,爆破飞石可能发生伤人、损害设备及建筑物;
(6)不有效控制爆破震动,使其在安全范围内,可能对损害爆源附近的建筑物;
(7)若部分炮孔拒爆,导致烟囱未按设计方向倾倒,可能砸坏周围建筑物;
(8)若部分炮孔拒爆,未起爆的雷管和炸药在清查过程中可能引爆,引发事故。2)、事故预防措施
在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之后,能有效消除可预见的安全事故隐患,但要做到万无一失、有备无患,还必须采取以下事故预防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爆破施工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逐一指出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
(3)火工品现场加工现场拉警戒线,非施工人员不得靠近;(4)对爆破部位加强覆盖;
(5)利用微差起爆技术降低爆破震动;
(6)爆破安全距离设计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7)爆破前,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指挥部下各部门的职责;(8)爆破前,通过爆破危险区域的供电、供水和煤气线路必须停止供给30分钟,以防爆破震动引起供电线路短路,造成大面积停电或发生电器火灾,或供水、供气管道泄露事故;
(9)起爆器按两套准备,以免因起爆器具故障而延误起爆时间;(10)请求公安和有关部门配合爆破警戒、交通阻断工作,同时做好相应不测情况的安全保卫工作;
(11)请求医疗急救中心配合爆破时的紧急救护工作。应急指挥部 现场临时医疗组 后勤供给组 保卫疏导组 伤员营救组 现场技术组
发生事故后,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以最快速度查明事故具体情况,启动应急组织机构,各小组同步开展工作。3)、事故现场总指挥的职能和职责
(1)负责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2)对现场事故评估;
(3)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和执行;(4)控制紧急或突发状况;(5)现场应急反应行动的指挥;
(6)做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和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
(7)做好清场、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4)、现场技术组的职能和职责
全部拒爆或部分拒爆,爆而未倒或未按设计方向倾倒时,(1)负责查明原因;
(2)负责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5)、伤员营救组的职能和职责(1)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2)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及时与救护部门联络,确保伤病人员及时治疗; 6)、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1)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工作;
(2)疏散施工场区外的居民撤出危险带; 7)、后勤供给组的职能和职责(1)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2)及时输送后勤供给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8)、现场临时医疗组的职能和职责
(1)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工作;(2)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院救治。9)、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大致情况,救治伤员,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爆破总指挥应根据事故的危机程度,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事故救援工作。万一发生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应急小组分工各司其职,按应急响应程序展开工作;(2)先将现场紧急情况分别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再由总公司和爆破公司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3)若爆而未倒,现场技术组根据实际条件,采取贴壁药包或重新钻孔装药的方法进行处理;若未按设计方向倾倒,现场技术组留在清查现场,以备处理可能拒爆的火工品;
(4)保卫疏导组立即在事故外围设臵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事故现场遭破坏,为现场实施急救创造条件;
(5)伤员营救组立即开始工作,在不破坏现场事故的情况下进行排险抢救,并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将事故进行控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6)后勤供给组按既定方案进行物资和材料供应,将备用物资和材料及时运送到位,并安排好其他各项后勤工作;
(7)应急指挥部判断事故程度以确认应急响应类别,超过本公司范围时应申请扩大应急,申请街道甚至区级支援,并与街道、区级应急遇案接口启动。
若发生重大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控制情况;(6)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报告应遵循做到“速度、标准”的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即标志着应急救援组织投入运行,有关领导和应急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有效组织人员、车辆和机械设备实施应急处理。
(1)封闭事故现场,避免人员围观,导致现场混乱或造成二次事故;以人为本,力争将人员伤亡及物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2)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救援的,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一应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4)根据现场情况,调配救援设备或应急施工机械设备到达现场。(5)沉着应对,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切忌慌乱失措,草率处理,以免酿成新的事故。
7.爆破作业短视频拍摄要求 篇七
一、起运环节。拍摄两名保管员与驾押运员交接过程。要求:1.四人站于运输车辆旁,拍摄的人员、运输车辆车辆牌号图像清晰;2.其中一名保管员向押运员交接报告此台运输车辆所装载民爆物品品种、数量(如:贵J28269装载2号岩石膨炸药3600公斤或数码电子雷管120发),押运员持县域内运输证报告,经核对,贵J28269装载2号岩石膨炸药3600公斤或数码电子雷管120发,品种数量准确无误)3.此环节可指定一名保安人员负责拍摄。
二、开工前人员报到点名环节。拍摄参加此次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报到点名过程。要求: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报告该项目名称,本人姓名,其余人员报告爆破作业人员类别及姓名(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报告:我是匀杨大道爆破作业项目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罗祥,我是爆破员XX,我是安全员XX);2,非许可项目指定一名安全员拍摄,许可项目由监理人员(自拍报告姓名)拍摄上传。
三、民爆物品运达爆破作业现场交接环节。拍摄驾押人员与安全员交接过程。拍摄要求:1.民爆物品摆放整齐,置于运输车辆后方,驾押人员与安全员站于车辆一旁。拍摄的人员、运输车辆车辆牌号、民爆物品摆放图像清晰;2.押运员向安全员交接报告运输到达爆破作业现场民爆物品品种、数量(如:匀杨大道爆破作业项目(或一标段、二标段等)运到2号岩石膨炸药3600公斤或数码电子雷管120发),安全员持县域内运输证报告,经核对,已运到2号岩石膨炸药3600公斤或数码电子雷管120发,品种数量准确无误)
四、民爆物品临时存放环节。拍摄民爆物品临时存放堆放情况、设置警戒线情况、人员看守情况。拍摄要求:1.民爆物品摆放整齐,堆放在警戒线中。2.安全员报告自已姓名、看守临时存在民爆物品种类、数量。如:我是安全员XX,匀杨大道爆破作业项目使用的2号岩石膨炸药3600公斤、数码电子雷管120发临时存放由我负责看守。
五、爆破员领用环节。拍摄爆破员从安全员手中领取雷管数量。拍摄要求:1.将领到的雷管数量放于手上(多时装箱放身前);2.每名爆破员报告领到雷管的种类、数量。如:我是爆破员XXX,已从安全员XXX手中领用数码电子雷管20发。
六、爆前检查、安全警戒环节。拍摄爆前人员、车辆设备已撤离爆破作业现场,警戒人员实施警戒情况。拍摄要求:1.破作业现场起爆破前全景;2.安全员向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报告爆前检查、警戒到位情况。如:罗祥同志,我是安全员XX,经检查核实,爆破作业爆前检查完毕,现场人员、车辆设备已撤离,警戒人员已到位,可以实施起爆。
七、爆后检查。拍摄安全员爆后安全检查情况。拍摄要求:1.安全员实地到破作业现场检查全景;2.安全员向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报告爆后安全检查情况。如:罗祥同志,我是安全员XX,经检查,爆破作业无盲炮,无危石,安全警戒可以撤出(如遇盲炮,危石等安全隐患,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带领爆破员排除方可解出警戒)
八、民爆物品清退环节。拍摄安全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与驾押人员清退民爆物品交接过程。拍摄要求:1.四人站于运输车辆旁,拍摄的人员、运输车辆车辆牌号图像清晰;2.安全员向押运员交接报告清退民爆物品品种、数量(如:匀杨大道爆破作业项目清退2号岩石膨炸药3600公斤或数码电子雷管120发),押运员报告,经核对,所清退的2号岩石膨化炸药3600公斤或数码电子雷管120发,品种数量准确无误)
九、民爆物品回库环节。拍摄驾押人员与两名保管员交接过程。要求:1.四人站于运输车辆旁,拍摄的人员、运输车辆车辆牌号图像清晰;2.押运员向保管员交接报告清退回库民爆物品品种、数量(如:贵J28269装载清退回库2号岩石膨炸药3600公斤或数码电子雷管120发),保管员报告,经核对,贵J28269装载清退回库2号岩石膨炸药3600公斤或数码电子雷管120发,品种数量准确无误)3.此环节可指定一名保安人员负责拍摄。
8.爆破作业指导书wqw 篇八
一、基本规定
1.1.1.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培训程序》实施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安全员作业证》、《保管员作业证》、《押运员作业证》并定期参加受检培训,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1.1.2.所有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1.1.3.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1.1.4.采用新爆破器材和爆破365JT技术应进行爆破365JT设计,并经上缴领导批准,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
二、爆破器材的采购与搬运、贮存和保管
(一)一般规定
2.1.1 爆破器材的采购必须按《采购程序》实施控制。2.1.2 爆破器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和保管必须按《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程序》实施控制外,还应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二)库房设计365JT施工要求
2.2.1 库房应为平房,窑洞等结构坚固的建筑物,设计与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设施施工规范,并进行质量验收。2.2.2 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并有防潮湿设施。
2.2.3 库房必须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和接地,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2.4 库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若有发现及时消灭。
2.2.5 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配有防雷接地和照明。2.2.6 不同爆破器材应分别堆放,雷管和炸药不得存于同一库。库房贮存量应小于允许量,库房与库房,库房与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应配有防雷接地装置。
(三)运输与装卸
2.3.1 运输爆破器材,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2.3.2 装运爆破器材司机必须遵守道路365JT交通规则,非押运人员不准乘车。
2.3.3 运输车辆应有帆布覆盖,用绳子绑牢并设有明显危险警戒标志。
2.3.4 车箱底应加软垫,电雷管、火雷、导爆索、炸药等物品在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冲击、撞碰、拉拖、翻滚和投掷。
2.3.5 搬运作业宜在白天进行,严禁夜间装卸雷管。如必须在夜间装卸爆破器材时,装卸场应有充足的照明允许使用防爆和防爆电灯,禁止使用电灯、油灯、汽灯和明火把。
(四)爆破器材管理人员规定
2.4.1 为确保安全对采购进货爆破器材数量必须严格清点,作好验收记录。对于数量或品种与单据不符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证落实、处理。
2.4.2 对每次进库材料必须检查说明书并进行必要的试验,试验规程参照有关规定,否则不能发放使用,对已加工好的各种不同批材料不能同时发放,要注明标签防止发生意外。
2.4.3 严格领发清退手续,作到认真负责,填写爆破单据;注明项目及单位、时间、地点、班次、发放人、领用人和施工单位并要三方签字方能生效。
2.4.4 仓库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登记表。当面查清物和账目,严禁涂改和撕页。否则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4.5 剪下导火索、导爆萦线等,清点数量顺方向盘好作好标记放回原处。
2.4.6 爆破器材应按规定堆垛:宽度应小于5m,垛与垛之间宽度为0.7~0.8m,堆垛与墙壁应有0.2m的空隙,炸药堆垛高度小于1.6m,并且不同的品种、批号分别堆放。
2.4.7 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堆放高度合乎规定,留出一定的通道,以利于搬运和通风检查。
2.4.8 为防止混用,应在爆破器材堆放场所进行标识,内容包括:○1名称;○2产地;○3厂标;○4批号;○5生产日期;○6试验方法、结果等。
2.4.9 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及统计制度。并应有安全保卫人员。
三、爆破器材的加工
(一)炸药的干燥粉碎
3.1.1 有硝铵美炸药加工各种规格的药卷时,要根据炮孔的直径按规定进行,加工要保证质量,严禁把块状的炸药装入药卷内,以免影响爆力。
3.1.2 粉碎结块的销铵美炸药,只许用木器碾压,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3.1.3 炸药拆箱应在库外,确认安全地方进行,开箱时严禁敲打。3.1.4 处理防水炸药时,一定要认真细致的检查,若发现药卷上有小孔或两头封闭不好应立即处理,以达到防水。
3.1.5 散落在地面上的炸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并分别集中妥善处理,以免踩踏,撞击引起爆炸。
3.1.6 药卷封蜡或沥青及石蜡的混合材料时温度应控制在不超过70℃,浸泡时间应控制在4~8s(温度高时间短,温度低时间长)。
3.1.7 水胶炸药加工之前,若发现药卷变软,淌水,药水分离等现象,应做试验、确无问题才许加工。
(二)火花起爆药包
3.2.1 加工火炮剪导火索时,应首先弄清是否同厂、同批。若非同厂、同批,要先做燃速试验,根据燃速确定长度,异厂异批不准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剪割时要细心操作,不准剪成马蹄型或过分扭伤,以免影响燃速或不着火出现瞎炮。3.2.2 剪好的导火索每十根一把,顺方向盘好,放在干燥处,严禁放在潮湿的地面上。
3.2.3 导火索与雷管联接时,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操作,房内不准有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2.4 导火索插入火药管之前,先将管内杂物倒干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接触不良,并严禁用嘴吹。
3.2.5 导火索插入纸壳火雷管时须用胶布将导火索、火雷管相连处缠牢,插入金属壳管时,要用紧口雷管钳子把雷管口同导火索卡紧,严禁用钳子夹雷管要害部位,严禁以牙代钳。
3.2.6 火雷管插后包缠胶带时,手指应轻微顶到管尾,以锡脱节造成瞎炮。
3.2.7 绑好雷管的导火索插入药卷时要用适当的绑扎线,药卷上绕线不小于四圈,导火线上不小于三圈,并要均匀以防背运时药卷脱落,绕线时不许过分转动炬脖予以免绑扎处受伤浸蜡后不过火。
3.2.8 药卷过硬时,要用手指将药卷捻松,然后慢慢将管插入,严禁硬插。
3.2.9 插管完毕时,必须严格清查导火索与雷管使用量是否相符,以防丢管踏响伤人。
(三)电力起爆药包
3.3.1 用爆破电桥检查电管之前,首先检查电桥是否完好,干电池盒子是否拧紧,无异常情况方可测管。
3.3.2 选择电雷管时,其电阻误差应不大于0.25Ω。3.3.3 检测各种电雷管时,应将电雷管放入4cm厚木箱内(一次只放10个)在无炸药,无他人的单独房间内单个检测,检测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3.3.4 在插入电雷管时,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开小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并在绑扎时注意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处不要受伤。
3.3.5 接线时电雷管线严禁补钳子夹得太重,以免损伤脚线。
(四)加工品的保管与标识
3.4.1 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加工房加工,如无条件时也应确认安全的地方进行加工。
3.4.2 加工时应认真仔细,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严禁硬打、硬插。
3.4.3 加工好的药包应堆放整齐,做好标识,内容包括:○1药包种类○2加工时间以及导火索、雷管、炸药的名称、产地、厂标、批号、生产日期以及试验情况等作好记录。
四、爆破作业
(一)爆破准备工作:
4.1.1 为保证开挖尺寸满足要求,保证基础开挖质量,机械化施工应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如需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必须通过专门试验证明可行和制定补充规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1.2 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爆破设计,并报主管部;重要的爆破设计,应经主管部门批准。钻孔爆破施工应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4.1.3 在制定爆破设计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要示执行。
4.1.4 爆破施工必须由爆破负责人统一指挥,由爆破员、监炮员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操作,警戒人员负责警戒其他人员有次序的进行撤退。
4.1.5 施工前或施工中应受要求进行爆破试验和爆破监测,按规范要示执行爆破试验和爆破监测成果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用于爆破设计、修改设计和指导施工。
4.1.6 设计边坡轮廓面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方法。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的效果应符合规范要示: 高度较大的永久和半永久边坡应分合级开挖。
4.1.7 基础岩石开挖应主要采用分层的梯段爆破方法,梯段爆破的效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4.1.8 紧领水平建基面,应采用预留岩体保护层并对其进行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若采用其他开挖方式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4.1.9 在坑、槽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部位以及水下开挖应另行确定相应的开挖方法。
(二)装药与堵塞
4.2.1 炮孔的装药结构、药包直径、装药量、装药长度、堵塞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一般由二人一组,一人操作;一人负责监督和记录。
4.2.2 深孔爆破,爆孔四周的大块石应首先清除。
4.2.3 药卷不能冲击或抛掷入也,深孔装药可用带钩的提强将药放入孔中,并须使药包紧密结合。
4.2.4 禁止将起爆药包从孔中拨出或拉出。
4.2.5 堵塞物应用土壤,细砂或其它混合物,禁止使用块及可燃的材料。
4.2.6 在条件允许时可用水为堵塞材料,禁止使用炮孔不进行堵塞的爆破方法。
4.2.7 装药和堵塞过程中均须谨慎保护导火索、导燃索、连接电线等,以防发生事故。4.2.8 严禁边打扎边装药。
装药堵塞作业时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
(三)警戒
4.3.1 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规定安警界线,警界线的距离应大于爆破安全距离,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和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应有明显标志。
4.3.2 在规定时间内非爆破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按计划撤至安全地点,如无法转移,应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严禁起爆。4.3.3 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4.3.4 在电雷管起爆作业区不准携带不绝缘的手电筒,对报话机应经检查无漏电元感应电。工作区杂散电流大于30A和可能产生静电或感应电流时宜采用非电起爆。
4.3.5 放炮人员在起爆前,应选定安全的掩蔽处所,掩蔽处所必须坚固牢靠。如需人工点炮撤退道路不得有障碍物并具备擅离条件。
4.3.6 放炮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指挥,用对报话机先与各安全哨的取得联系,发出爆破警戒音响统一信号,只有安全哨警戒人员确认爆破警界线内无行人车船及机械设备/或采取保护措施,各自报告爆破负责人方可点炮,若有问题及时汇报爆破负责人采取措施以予处理。
(四)起爆(1)火花起爆
4.4.1 孔深超过4m时,禁止用火花起爆。
4.4.2 炮孔的孔排距较密时,导火索的外露部分不得超过1.0m以防止导火索互相交锗而产生起火现象。
4.4.3 一人连续单个点火的火炮不得超过10个并应在爆破负责人指挥下,作好分散及擅离工作。
4.4.4 当音响信号响后全部人员必须立刻撤出炮区,迅速到安全地点掩蔽。
4.4.5 禁止用火柴、香烟和打火机点燃导火索,必须使用得或专用点火工具点燃导火索。(2)电力起爆
4.4.6 用于同一爆破网路内的电雷管、电阻值应相同。4.4.7 同一网路中各支线(组)电阴应平衡。当并入母线后,必须量测电阻,测定计算的电阻值相差不得超过5%。
4.4.8 网路中的支线区域线和母线彼止联接之前各处的两端应短路绝缘。
4.4.9 电力直爆宜使用专用的起爆器,或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形状箱子应上锁,并指定专人联线合同。供给每个电雷管的实际电流应大于准爆电流。
4.4.10 网路中全部导线必须绝缘。有水时应架空。各接头应用绝缘子布包好,两条线拱接口禁止重叠,至少应错开10cm。4.4.11 测量电阻只许使用经过检查的专用爆破测试仪表或线路电桥。严禁使用其它电气仪表进行量测。
4.4.12 给电后若发生拒爆,必须立即切断母线电源,锁上电源开关箱进行检查。
检查时,炮孔用即发电雷管至少在10min以生,如炮孔用延发电雷管,则至少需在15min以后始可进行。(3)导爆索起爆
4.4.13 导爆索禁止打结或移作绑扎物品。
4.4.14 严禁用剪刀剪断导爆索,应用锐利的刀子在木板上切断。4.4.15 网路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4.4.16 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4.4.17 导爆索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地方,应采用渗油措施,或使用塑料皮复导爆索。
4.4.18 用导数量级管起爆时必须有设计起爆网络,并进行传爆试验。网路中所使用的联接元件,必须经过技术鉴定。4.4.19 禁止导爆管打结,禁止在药包上缠绕。禁止在炮孔内的妆头。网络连接处应牢固,两元件应相距2m,敷设后应严加保护。防止冲击和损坏。
4.4.20 一个8号传爆雷管连接簇起导爆管的数量不宜超过40根,层数不宜超过三层。
4.4.21 只有确认网络联接正确,与爆破无关人中员已经撤离,才准许接入引爆装置。
4.4.22 应遵守厂家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使用。
(五)瞎炮处理
4.5.1 处理瞎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现或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b)处理瞎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c)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工作。d)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e)电炮外露的导线必须短线。
f)瞎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惧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4.5.2 处理裸露爆破的瞎炮时,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安置起爆雷管重新封泥起爆。
4.5.3 处理浅孔瞎炮,允许用以下方法: a)经检查起爆网路良好时,可重新起爆。
b)可采用打平行钻孔装药起爆,使瞎炮起爆。但平行孔距瞎炮不得少于0.3m,且方向、角度必须一致,为保证平行,可取出瞎炮孔20cm深的填塞物。
c)可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取出填塞物装入起爆药包。d)用水冲出残药,水压不宜大于490.5kpa。e)本班未处理可交下一班继续进行。4.5.4 处理深孔瞎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网路未破坏,可重新联线起爆。
b)当原孔用导爆索起爆和装入硝铵类炸药,可以取出拒爆炸药。c)距瞎炮孔不小于3cm处,另打平行孔起爆。d)非坑水性硝铵炸药,可用水使之失效再进一步处理。
五、销毁
5.1.1 对已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报告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5.1.2 爆破材料销毁方法:
a)硝铵炸药可以采用水溶,爆炸等方法。b)胶质炸药只准采用爆破法。c)雷管销毁只准采用爆破法。d)导火索只准采用燃烧法。e)导火索只准采用燃烧法。f)导燃索采用爆破法。
5.1.3 销毁工作应做好以下事项:
a)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令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b)销毁爆破器材应选择在天气较好的白天进行,禁止在暴风雨、大雪天和风向不定的天气或夜晚进行。
c)销毁前,对所用器材、起爆材料、地址及安全设备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以确保销毁前,必须在销毁地区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d)一切报废的爆破器材应防止在阳光下曝晒。
e)销毁过清理场地时,必须在场地冷却后进行并确保销毁完全彻底。
5.1.4 销毁工作必须遵守有关爆破安全的规定。
六、规程与规范
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6.1.2 SL-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6.1.3 MR-QP-17培训程序 6.1.4 MR-QP-10检验和试验程序
6.1.5 MR-QP-1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 6.1.6 MR-QP-09(03)-5爆破检查表
安全操作规程
1、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坏和挤压。
2、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方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3、4、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把好质量检验关;
(1)、火雷管规格同导火索型号要一致,导火索燃速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2)、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型不准使用、导通试验时电阻值相差太大,不能串并联使用。
(3)、硝铵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
5、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上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6、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7、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画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
8、放炮完毕待炮烟吹散后安全员、爆破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顶板、支架、瞎炮、残炮、通风等情况,确实无危险时,才能解除警戒。
【爆破作业施工总结】推荐阅读:
爆破施工作业指导书07-22
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10-05
爆破作业人员考试试卷08-10
爆破作业合同书09-08
爆破作业人员考试答案11-24
爆破作业人员培训01-09
水下爆破工程作业流程11-03
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资料01-25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02-11
车集煤矿爆破作业流程及规范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