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解读(6篇)
1.新国十条解读 篇一
中原解读《新国十条》:新一轮房地产政策调控开始
政策调控背景:
1、今年经济工作三大目标:调结构、防通胀、保增长,而房地产开发的赚钱效应成为经济调结构的一大障碍。
2、高房价严重压抑居民消费需求,使得巨大的消费潜力得不到释放,同时削弱了国家刺激消费的政策效果。3、2009年房价超越2007年高位并持续上涨,高房价成为民生重大问题,政府调控房地产的决心非常大。
政策出台起因: 1、2010年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环比上涨1.1%;市场无视政策调控,房价呈现持续上涨态势;
2、“两会”刚召开完,地王再出,高价地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蔓延,房价上涨预期加剧;与今年房地产政策调控的稳定市场预期目标背道而驰;
3、去年房地产市场销售强力回暖,开发放缓,导致今年上半年供应持续偏紧,而累积的刚性需求旺盛,支撑房价持续向上攀升; 4、5月前后是楼市传统的销售旺季,在目前这样的供需状况、市场预期下,容易引起房价再次飙升,增加调控的难度。
政策要点细读: 二套房贷规定史上最严厉----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首次打击异地炒房----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税收工具正在成为房价调控的另一杀手锏----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受到严格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土地出让方式有待改革----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
清理预售房源打击捂盘惜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即将出台----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政策评述: 纵观“新国十条”,与年初的“国11条”对比,部分内容属于重申强调,也有部分内容为新增或修改的条款,主要体现在需求的调控上,住房信贷政策收紧力度前所未有;而增加供给和市场监管的措施较之前基本一致。从需求调控去看,差别化信贷政策更加严格,对二套房贷首付提高到五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首套房贷如果购买90平米以上的首付要三成;另外,打击投机购房的力度非常大,一方面首付的大幅提高,另一方面银行可以根据情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地方政府可以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同时,政策中首次出现打击异地炒房行为,对异地炒房者暂停买房贷款。除了信贷政策外,税收政策也明显加大调控作用,虽然没有明确的税收政策出台,但本次政策已经释放出房产消费税或房地产保有税的出台预期信号。言外之意很明显,就是如果目前的政策调控对高房价上涨还是不能起到抑制作用的话,税收工具作为更强有力的杀手锏将随后登台。
“新国十条”出台后,各部委、各级省市政府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执行细化政策,包括央行、银监会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第三套(含)以上贷款购房的首付及利率;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国土资源部改革土地出让方式;住房建设部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同时,细化政策还要落地实施执行。可以认为,继年初房地产政策调控后,新一轮更严厉的房地产政策调控在4月中旬拉开序幕。
对市场影响:短期签约量激增,购房者赶搭末班车。
“新国十条”出台前,在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相关信贷收紧的政策已经提前出台,很多楼盘迅速反应,赶在银行执行最新信贷政策之前催促客户赶搭末班车,加快签订买卖合同。由于银行系统内部宣称这次政策银行会很快执行,促使各大楼盘动作加快,在16-17日集中签约,导致签约量每天超过200套。
对市场影响:银行快速反应,政策调控不留缓冲期,市场预期将快速改变。
4月16日,工行宣布即日起执行4月19日,农行宣布即日起执行其他银行大部分也宣布从本周一(4月19日)起执行,最迟不超过周三。
在政策出台前,由于供应的偏紧、需求的累积、地王再次活跃推升房价上升预期,房价预期稳定甚至有向上的态势。政策出台后,释放出强烈的调控信号,市场预期预计将快速转变,看空看跌的购房者逐渐增多,当市场预期开始转变,带来的是市场的观望和购房者的延迟购房计划,短期内市场陷入一种胶着状态,市场分歧较大,市场等待趋势明朗,整体市场成交预计在低位徘徊。依据量在价先的原理,随着成交量的持续低迷,房价的调整压力越来越大,最终会有部分开发商率先跳水。
对市场影响:信贷收紧购房首付门槛大幅提高。
对市场影响:整体购房需求大幅下降,观望产生,需求压抑。
目前东莞市场上购房客户主要分为四种:
受影响最直接的是投资需求,当前政策重点打击对象就是投机需求,其次是投资需求,东莞市场基本上没有投机需求,主要以长线投资为主,追求出租回报,首付的大幅提高,大大打击着他们的投资热情;升级换代的换房需求在这轮政策调控中也受到抑制,在信贷收紧的大环境下,二套房贷的界定比较简单,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就是二套房贷,因此改善需求也属于二次置业的范畴,首付不低于五成;而对于购买力很强的改善需求,影响不大,他们主要购买的物业为豪宅,首付四成和五成差别不大,但购买力不是很强的改善需求,由于购买的物业总价比较高,首付增加一成压力非常大;而对于恐慌性购房,由于目前政策改变了市场的预期,他们由看涨转成看跌,观望随即产生;而正常的刚性自住需求,在目前的政策下购买90平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仍然能享受到首付两成,这种情况政策影响比较小,但购买90平米以上的首付要三成,会有部分由于购买力不足而放弃购房或退而求其次,选择90平米以下的户型。
对市场影响:信贷收紧对首次置业影响面超过70% 2006年90/70政策出台后,经历三年多的发展,比重仍然是倒挂严重。90平米以上的供应在2009年新增住宅里占比超过75%(含别墅),普通住宅里90平米以上的比例也超过70%。而新政规定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上首付不能低于30%,较之前政策宽松的时候要增加一成首付,置业门槛大大提高,政策对首次置业影响面超过70%。
对市场影响:信贷收紧对合拼户型影响较大,市场影响面超过10%。
90/70政策经历三年多的落地执行,由于东莞需求户型偏大,开发商尽量在规避政策,因此合拼户型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市场上的比重也比较大,据2008-2009年的数据统计显示,合拼户型比重超过10%。合拼户型其中有一套要作为二套房贷处理,按照新政规定,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最终使得购房首付门槛大大提高,影响成交。
对市场影响:二次置业60%的购房者都会受到影响。
根据东莞多个代表性项目的客户汇总统计,多次置业客户比重在50-70%之间,平均在60%左右。因此,二套房贷提高首付至五成,市场上60%的购房者将会受到影响。
对市场影响:东莞临近深圳的片区、以深圳客户为主的楼盘受影响较大。
本次政策调控中首次打击异地炒房,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因此东莞临近深圳的片区如塘厦、凤岗等镇区,由于当中很多楼盘主要以深圳客户为主,在目前的政策下当地的商业银行有可能不放贷,同时这些人群多属二次置业,首付的大幅提高,市场观望情绪比较重。对市场影响:豪宅、自住中小户型、商用物业、中心区地段物业受影响较小。
对市场影响:信贷收紧影响小户型公寓投资,但影响不是很大。
小户型公寓项目原本属于投资性物业,但由于近年东莞经济处于调整中,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受到较大的平抑,因此购买小户型公寓的群体多以自住加过渡为主,以首次置业为主,这部分群体受政策影响较小;其次,小户型公寓经过过去几年的井喷放量,进入2010年小户型公寓新增供应非常少,而且存量经过2009年的消化所剩不多,造成当前小户型公寓供求关系是供应偏紧,而需求相对还是比较旺盛;再者,由于小户型公寓中有比较多的单身公寓,一方面总价低,另一方面租赁活跃,因此投资者比较喜欢投资单身公寓,投资需求比较旺盛,目前的政策提高首付到五成,影响的是单个投资客购买的套数会有所减少,但整体需求与供应相对还是比较平衡。受影响比较大的是小户型公寓中的偏大户型,总价过高,对自住过渡需求和投资需求都造成过高的门槛。
对市场影响:信贷收紧对公积金购房影响不大,市场有20%购房群体不受影响。
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在当前商业贷款利率折扣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优势开始凸现;东莞公积金缴纳上限非常高,在公积金缴纳人群中有部分公积金收入非常高,他们购买力很强,同时公积金贷款在房价较高的情况下一直都是比较高的首付和比较低的贷款成数(详细情况参照下表),因此这部分人群受政策的影响比较小。目前东莞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开发商逐步增多,同时公积金贷款在开通绿色通道后放款速度也比较快,只是公积金贷款的返点比较难操作导致很多开发商合作意愿不高。这几年东莞普通住宅的成交数据中,每年有20%的购房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认为,在信贷收紧下,东莞市场起码有20%的购房群体基本不受影响。
一、住房(指成套住房,包括独立厅、房间、厨房和卫生间,下同)每平方米单价(按建筑面积计,下同)低于4000元(含4000元),或低于5000元(不含5000元)且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80%,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
二、住房每平方米单价在5000元(含5000元)至5500元(不含5500元)之间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7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三、住房每平方米单价在5500元(含5500元)至6000元(不含6000元)之间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6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四、住房每平方米单价在6000元(含6000元)以上的,贷款额度占房价比例不超过5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市场趋势预判:新一轮市场观望产生,政策调控预期持续。
“新国十条”出台后,各部委、各级省市政府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执行细化政策,包括央行、银监会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第三套(含)以上贷款购房的首付及利率;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国土资源部改革土地出让方式;住房建设部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同时,细化政策还要落地实施执行。可以认为,继年初房地产政策调控后,新一轮更严厉的房地产政策调控在4月中旬拉开序幕,接下来的3-5个月内政策调控预期仍在持续,市场进入新一轮的观望、政策调控消化期。
市场趋势预判:供需拐点即将显现。
2009年1月市场可售存量达到最高位,为725.62万平米。随着2009年市场的快速消化,增量供应不足,导致存量持续回落,2010年3月到达2009年以来的低位。今年是开发年,很多新项目动工,新增供应也持续增加,据东莞中原研究中心数据监测显示,全年新增供应量预计超过700万平米。越往下半年走,新增供应将大幅增加。市场可售存量目前基本上是最低位,随着4-5月营销旺季的来临,新增供应明显放量,在目前新一轮政策的调控下,成交预计比较平抑,使得存量触底回升,供需拐点即将显现。
市场趋势预判:量价明显背离,缩量滞涨后预计进入盘整。
2009年2月东莞普通住宅的加权均价为5080元/平米,随着大市上涨回暖,东莞房价也持续平稳上升,至2010年2月到达最高位6221元/平米,上涨幅度高达22.5%。从2009年8月份开始,随着央行货币政策出现微调,加上市场进入传统淡季,整体市场成交量开始回落,而价格仍然持续向上态势,出现量价的明显背离,近两个月则是缩量滞涨,市场上涨乏力,加上政策调控的力度较大,价格面临着较大的调整压力。
市场趋势预判:地产龙头股价再创新低,进入第三波调整,楼市调整压力剧增。
房地产板块在2009年8月央行货币政策出现微调时开始见顶,至今经历两波调整,这个过程中楼市中的房价却持续上升态势,两者之间严重背离。股市已经充分提前反映市场悲观预期,但楼市中由于供应偏紧、开发商资金充裕、地王拉升房价预期等因素,房价持续上涨,其中虚涨成份越来越大。近日第二轮房地产政策调控拉开序幕,受此利空打击,房地产板块的股票特别是龙头个股纷纷放量创出新低,进入第三波调整,市场预期非常悲观。在楼市中,上涨的房价预期预计会快速转变,看跌看空的预期将会加剧,房价的调整压力随着供应量的持续增加、信贷的持续收紧压力越来越大。市场趋势预判:即使大势进入调整,东莞房价的调整空间比较有限。
市场是不可预测的,但假设全国楼市进入调整,高位运行的房价难免冲高回落,特别是一线城市上涨过快,房价已经远远脱离普通购买力,如果一线城市房价高位回落,势必影响二线城市如东莞市场的房价调整。而对于东莞房价的调整空间,我们仍然为调整空间有限。东莞目前的房价相对而言是比较低,这背后反映了东莞市场的自身特点和问题:东莞外向型的经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非常大造成购买力外溢和租赁需求下降、外来投资客不看好东莞短期发展而淡出东莞市场;东莞各镇区经济相对独立,购房消费力主要来自本区域;有较大部分的开发项目土地成本比较低,房价定价策略向对比较保守;东莞本土开发商多为民营企业,部分开发商是多元化经营,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同时以自筹资金为主,资金链总体偏紧;还有,东莞二手房交易流程繁琐、税费高、交易周期长制约着投资资金的活跃等等。据东莞中原研究中心的数据监测表明,目前东莞的洋房均价在6000元/平米左右,这个价格无论从租售比指标、收入水平等各方面评估都是处于合理投资区间、能为普通购房者所接受的
2.新国十条解读 篇二
4月14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指出, 部分城市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问题比较突出, 其中显现出一些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
4月15日, 国务院公布, 贷款买第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紧接着, 17日, 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简称“新国十条”, 《通知》称, 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款。
4月1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 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次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出拳”, 要求在未获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中, 开发商不得收取定金;而在预售楼盘中, 必须一次性公布每套房价格。
4月23日, 国土资源部表示, 今后地产企业融资需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 试图从“供给方”遏制房价过高。
中央政府一连串的政策措辞异常严厉, 从文件名称中就可观察到政策的严厉程度。2005年以来, 国务院共发布了4个文件调控房价。其中“国八条”、“国六条”、“国十五条”等文件的名称中, 都只是说“稳定房价”。2009年12月的“国四条”中首次提出“遏制房价”。此次, “新国十条”为“遏制房价”又加上了一个形容词——“坚决”。
高层之所以如此严厉调控房价高涨, 原因是多方面的。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表示, 我国房地产泡沫毋庸置疑, 高房价还影响了社会心理。“高房价引发的另一个不利因素是对社会心理的影响。很多年轻人和中间收入群体面对与日俱增的房价已经心慌了。”
世界著名投资家巴菲特也被问及有关中国房地产的问题, 他认为, 在中国, 许多的投资品种往往被当成是赌博的工具, 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其本身的投资作用, 在这点上政府应该要严格控制。并且评论道, 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极不健康, 整个中国房地产市场就是在赌博。
让决策层下决心抑制房价的更重要的原因是, 房地产泡沫的长期存在会对中国经济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其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
恶性膨胀的房地产会抑制了其他产业的发展。房地产泡沫的存在意味着投资于房地产有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在泡沫经济期间, 大量的资金向房地产行业集聚, 投机活动猖獗。泡沫经济时期日本大企业的高额利润许多来源于土地投机和股票投机带来的营业外收益, 结果放松了对本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造成企业素质的普遍下降。日本企业在高速增长时期, 通过以银行借款为中心的间接融资方式来扩大其设备投资。1987年以后, 在股价和地价上涨的引诱下, 都大幅度转移到了权益融资和投机土地的筹资方式上。大量的资金向房地产业流动, 意味着生产性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 或者说难以用正常的成本获得生产所必须的资金。
房地产业的畸形增长会导致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失衡。一方面, 地价上涨导致投资预算增加, 在高地价市区进行投资无利可图。另一方面, 由于城市地价持续高涨, 土地作为人们心目中最安全、收益率最高的资产被大量保有, 使得本来就稀少的土地大量闲置或者低度使用, 土地投机的倾向日益凸现。同时, 由于房地产价格的上涨, 房地产持有者与非房地产持有者、大都市圈与地方圈的资产差距越来越大, 招致社会分配新的不公, 严重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 带来了深刻的社会问题。
房地产危机会引爆整个国家的金融危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研究了过去30年至40年中21个工业化国家的住房市场及股市的热潮和衰落, 发现住房价格下跌更可能使银行受到打击, 其原因是, 在多数国家, 银行主导着购房贷款业务。房地产泡沫破灭意味着房地产价格的急剧下降, 房地产企业的大量投资无法收回, 经营极其困难, 而且大批破产。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是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 因此, 房地产泡沫破灭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大量的呆账和坏账。金融机构不仅无法收回利息, 而且实际上地价远远低于担保价格, 即使实行抵押权也无法全部收回贷款。严重的呆账和利润下降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削弱了投资者对银行业的信心, 导致了大量资金的撤离。此外, 大量不良债权还影响到了银行的国际信誉, 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海外的筹资成本大大提高。
房地产危机爆发会导致生产和消费危机。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往往伴随着经济萧条, 股价下跌, 企业财务营运逐渐陷入困境。股价下跌使企业发行的大量可转换公司债在长期内不能转为股权, 从而给企业带来巨额的偿债负担;此外, 地价和股价下跌也使企业承受了巨大的资产评估损失和被迫出售土地和股票的销售损失。企业收益的减少又使得投资不足, 既降低了研究开发投资水平, 也减少了企业在设备上的投资。更严重者, 企业倒闭意味着大量的失业员工, 即使没有倒闭的企业, 由于收益的下降也要不断裁减人员。此外, 地价的下跌还使得居民个人所保有的土地资产贬值。由于经济不景气和个人收入水平的下降, 居民对未来怀有不同程度的忧心, 因此会减少当期的消费, 扩大收入中的储蓄部分, 以防不测。个人消费的萎缩又使众多生产消费品的产业部门陷入困境。
房地产危机还可能引发政治和社会危机。随着房地产泡沫破裂和经济危机的发生, 大量的工厂倒闭, 失业人数剧增。由于人们对日益恶化的经济危机感到不满, 社会危机逐渐加剧。经济形势每况愈下, 经济形势的不稳定促使泰国政府更迭不断, 这又加剧了社会动荡形势。
如此潜在的压力迫使决策层发力为高温房地产“降压”也在情理之中。中央政府不仅依靠政策控制房地产泡沫, 还采取了其他方法, 比如调高了银行基准利率。这些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 一招比一招力度大, 可谓是“历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亚洲发展银行管理总干事阿扎特·纳格认为, 中国政府确实到了需要调控房价的时刻了。
3.新国十条解读 篇三
重点:
“盘活存量,用好增量”
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指出,《意见》就是要“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方面盘活现有的存量,使存量通过调整变成需要的增量;另一方面明确增量的投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在“盘活存量”方面,具体包括十大措施:第一是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主要是要通过再贴现、再贷款和差额存款准备金率的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引导;二是创新外汇储备的应用,主要是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和商业银行转贷款渠道;三是探索发行企业优先股;四是定向开展重组企业的并购贷款,并且适当延长并购贷款期限;五是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六是支持银行开展不良贷款转让,扩大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及时主动消化吸收风险;七是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特别是把一些收益率比较稳定、期限比较长的优质贷款证券化,把存量变成新的增量;八是拓宽保险资金的应用化;九是引导银行理财产品对接实体经济,让银行理财成为债权融资、直接融资的重要工具;十是扩大民间资本进入。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称,无论是采取措施让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存量贷款退出,还是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最终盘活存量的目的都是让存量资金流动起来,加快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过去一年能够流转两次,现在能够流转三次、四次,让这些资金去服务真正能够带来价值的企业和行业,才是盘活存量的最终目的。”
盘活存量与用好增量是相互关联的共同体,与盘活存量的目的一致,用好增量更强调增量的重点投向,使存量通过调整变成需要的增量,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量资金的重点投向包括:一是用于支柱产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技术,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绿色生态等;二是用于过剩行业中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和产品;三是用于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性、创新性或者创业性的小微企业;四是用于现代化产业和农村新型金融主体;五是居民消费;六是国际化发展的优势企业;七是重点在建、续建工程和项目;八是重大基础设施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
核心:
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表示,“各方形成的共识是,这样一份文件对于助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很强的重要性,其主题是统筹金融资源,核心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目标是稳中求进,切实解决结构性矛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红线。”
广东银监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从宏观经济形势和银行流动性看,当前是调结构的最佳时期。这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从货币政策上看,既不是从紧也不是放宽,真正的目的在于调结构。过去出台刺激经济的政策措施是条条见金钱,这次是款款调结构,实际上是要把资金逼入实体经济。”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认为,目前我国确实到了一个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迫在眉睫的时期,需要改变以货币政策调整等短期措施来刺激经济发展的倾向,跳出过去“头痛治头、脚痛医脚“的圈子,转而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全面理顺和系统规划。《意见》对未来的发展改革规划做出了一个全面、系统的整合理顺,并提出很多具体可行的措施和准则,明确了牵头负责部门,进步意义重大,而最主要的意义还在于“风向标”的导向作用。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倪金节对《意见》的解读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以及服务业,基本可以确认为今后货币资金要重点扶持的领域,而对于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的“两高一剩”领域,将会进一步加大淘汰的力度,他们的融资难度或会加大。与此同时,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发展消费金融,促进消费升级。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表示,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高,存量资金主要在金融活动中流转,就是我们常说的“空转”,资金没有进到实体经济中来。《意见》目前来说还是导向性的,《意见》发挥多大的作用需要看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有没有实际的政策出台。调结构需要更多结构性的政策,不仅仅需要调整金融政策,还需要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的互动。
着力:
支持现代农业和小微企业
在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方面,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黄毅透露,今年将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同时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大中型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将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并支持农业银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省份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孙国峰指出,将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继续实行比大型商业银行低2个、5.5个、6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对于资产规模比较小、涉农贷款比例比较高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上述基础上再降1个百分点。同时,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比例经考核达标的机构,执行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
4.新国十条开启保险业发展新纪元 篇四
今年8月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和政策措施,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在保险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对保险业改革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重要影响。新“国十条”涉及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内涵十分丰富,创新之处很多,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
第一个创新:将保险业的战略定位提升到历史新高度
新“国十条”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从顶层设计的视角对保险业进行了全新的定位,体现了国家将保险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思维和前瞻性部署。一是新“国十条”提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这是前所未有的。新“国十条”从产业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保险的产业地位和功能作用,这是基于保险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的重要论断。保险业在世界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013年世界平均保险深度为6.3%,保险密度为652美元,全球范围内大量的政府部门、企业、家庭和个人通过保险来分散和转移生产生活中面临的风险。二是新“国十条”提出保险是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这是前所未有的。保险从产生之初,其承载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济精神,就充分体现着人类社会对文明进步和自我管理的追求,而且这种精神一直得以传承和光大。新“国十条”从社会发展规律和保险行业特征的角度,将保险从物质和精神层面进行了升华。三是新“国十条”提出保险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前所未有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纵观保险业的发展历史,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的角度看,保险机制一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国十条”提出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这是对保险业在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地位与作用的肯定和认可。
第二个创新:开启了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新征程
着眼未来,新“国十条”勾画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这张蓝图可以概括为“一个转变”和“四个成为”。“一个转变”是指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我国已经是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2013年全国保费收入1.72万亿元,世界排名第4位。但是从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指标看,跟一些保险强国乃至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仍存在不小的差距。2013年我国保险深度为3%,保险密度为209美元,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新“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我国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这意味着保险业综合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保险强国建设将迈出重要步伐。“四个成为”是指保险成为健全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四个成为”既是时代发展对保险业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险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使命,意味着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得到大幅提升,代表着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第三个创新:赋予了保险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内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按照这一要求,新“国十条”明确提出保险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一是对于纯商业化业务,重点在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减少政府对产品、业务的过多审批和不合理干预。只有政府不越位,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二是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业务,重点在于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给予必要扶持。以农业保险为例,美国于1938年通过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设立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赋予该公司独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权力。1996年美国政府决定农作物保险由私营保险公司经营或代理,随后又于2000年颁布了《农业风险保障法》,进一步提高了对农作物保险保费的补贴水平。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对发展农业保险都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未来在补贴险种、地区方面还可以进一步扩大。三是对具有积极作用但基础薄弱的业务,需要政府更多发挥引导作用,推动其更好发挥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作用。比如,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保险。科技保险对于提高国家科技投入支出效率、引导保险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际上,成立于2001年的美国技术保证保险协会为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会员提供“技术保证保险”,主要为科技、生命科学、数字媒体以及风险投资行业提供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提供诸如公司管理责任保险、高科技过失与疏忽保险等风险保障,为推动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四个创新:开辟了保险业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途径
《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新“国十条”对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行了明确部署。一是重新定位了商业保险在社保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新“国十条”提出,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这是对商业保险功能作用的深度挖掘,也是对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充分肯定。新“国十条”进一步提出,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这说明,保险业在改善社会保障方面可以大有作为。一方面,保险业在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之上,可以提供补充性的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满足多元化的民生保障需求。另一方面,保险业通过提供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够提升基本社保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放大保障效应、降低运行成本,提升居民养老医疗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二是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标志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制度的真正起步,是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办,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三支柱”架构),调动职工个人储蓄养老资源的重要举措。在制度建设上完善了三支柱的养老制度结构,有利于减轻未来财政负担,促进养老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的层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三是拓展了保险业参与社保体系建设的新领域新模式。新“国十条”提出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失独老人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健康管理服务等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这些提法更为专业具体,体现了对国际经验的引进吸收和再创新,有利于推动保险业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参与社保体系建设。
第五个创新:实现了保险业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新突破
《决定》提出,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新“国十条”提出现代保险服务业要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一是加强社会风险管理。在现代治理体系中要求发挥好市场机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机制,通过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种类型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能够帮助社会公众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风险管理,进而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能够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二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国外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商业保险产品和服务,不仅能够有效管理社会风险,而且优化了政府职能,节约了成本,提高了公众满意度,稳定了社会经济发展,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经济生活水平。近年来,保险业开展的大病保险、参与“新农合”和基本社会养老医疗经办服务等,在提高公共服务效率,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4年上半年末,共有13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6个省260个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4.7亿,保障水平平均提高10~15个百分点。三是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通过责任保险,可以把人与人、人与企业、人与政府之间的纠纷转化为比较单纯的经济关系,有利于形成市场与政府相互配合的高效率的社会管理机制。新“国十条”提出,要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医疗责任等领域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责任保险发展,不断丰富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的责任保险产品化解民事责任纠纷。
第六个创新:迈出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新步伐
《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在前期反复论证、开展大量研究的基础上,新“国十条”第一次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提出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一是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巨灾风险造成的损失巨大,传统的保险风险分散机制远远不能应付巨灾之后的赔偿和给付。要探索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保险企业、资本市场和相关个人参与的多渠道风险分散机制。二是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巨灾保险都要有完善的立法作为制度基础。要加快推动巨灾保险制度立法进程,把《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作为突破口,研究制定巨灾保险制度框架体系,推动建立巨灾保险基金。三是夯实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基础。新“国十条”专门提出,要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并提出鼓励各地根据地方风险特点,探索不同灾害的保障模式。这些基础工作的推进,将极大提高巨灾保险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七个创新:拓展了保险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新领域
新“国十条”从保险业资产负债表两端,提出了一系列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新思路新举措。一是发挥保险资金的独到优势,为经济建设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成本低、现金流稳定的特点,可以满足大型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融资量大、长期还本付息的需要。鼓励保险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支持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保险业通过各类债券向实体经济提供资金3.6万亿元。二是发挥保险对产业发展的保障作用。农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针对分散经营、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三农”保险为稳定农业生产发挥了很好的保障作用。目前我国主要农作物承保面积超过11亿亩,三大口粮作物承保覆盖面达65%,参保农户数达2.14亿户次。2007~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07万亿元。2013年,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产品、服务和海外投资提供风险保障3970亿美元,受益企业4.5万户。三是发挥保险对企业的增信作用。新“国十条”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通过保险的保证作用为小微企业提升信用水平,大大增强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建立完善科技保险体系,推广国产首台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可以促进企业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下一步要统筹研究科技研发保险费用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可以在源头上减少企业科技投入风险,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和社会融资。
第八个创新:开创了保险业改革开放的新格局
新“国十条”立足当前保险业实际,明确了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必将为保险业发展注入新动力(310328,基金吧)。一是明确了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新“国十条”提出了下一步保险业改革的重点,主要是加快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深化寿险和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加快完善保险市场体系等。这些重点举措,将推动保险业改革不断走向深入。二是明确了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我国保险业基本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目前,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56家外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为3.91%。我国保险企业通过海外上市、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形式开展了国际化经营的有益尝试,有12家境内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了30家营业机构,有7家保险机构在海外上市。然而,与建设保险强国的目标相比,保险“走出去”力度仍显不足,目前,保险服务逆差在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中占比在15%左右。针对这种情况,新“国十条”提出鼓励中资保险公司尝试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为我国海外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支持中资保险公司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多种渠道进入海外市场等。努力扩大保险服务出口。三是明确了亟待加强的发展领域。针对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相对薄弱领域,新“国十条”提出了下一步发展的重点。
第九个创新:绘就了中国特色保险监管制度的新蓝图
新“国十条”从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对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作出了要求,明确了保险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一是推进监管现代化。新“国十条”明确提出推进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今后一个时期,保监会将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繁荣为监管目标,坚持维护公平与促进效率、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原则监管与规则监管相统一,强化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制度建设,形成理念科学、目标明确、架构合理、边界清晰、运行有效、具有国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的现代化保险监管体系。二是突出消费者保护。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是保险监管工作的首要目标。推动完善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大保险监管力度,监督保险机构全面履行对保险消费者的各项义务,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将推动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三是防范金融风险。防范风险一直是保险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国十条”提出,要加强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应急预案,优化风险处置流程和制度,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强化责任追究,增强市场约束,防止风险积累。加快建设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紧盯偿付能力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第十个创新:迎来了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保险业发展的新机遇
5.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国十条” 篇五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2日就“国十条”能否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难题的相关询问,接受了记者采访。
公办民办并举:为家长提供多样化选择空间
根据2009年的统计,全国幼儿园共有13.8万所,在园儿童2657.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1%。这样看来我国还有将近一半的适龄儿童未能接受学前教育。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制定过程中,学前教育短缺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现在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国十条”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破解“入园难”的动员令,必将对全社会提高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亿万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十条”突出强调了学前教育的教育属性和社会公益属性,明确指出,未来我国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还会采取多种措施来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学,为家长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空间。
当前,如何让大量的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也是很大问题。针对此,“国十条”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税费减免等政策,就是要让老百姓能够受益。同时,针对学前教育资源城乡差距过大的现状,国家将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教育体系,让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到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学前教育。
将近一半没有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中,大多数在中西部乡镇地区,要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的学前教育网络,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因此一定要努力扩大农村的资源,并且形成县、乡、村三级的网络,使农村的孩子有学上。针对这些适龄儿童,“国十条”提出四条措施。纳入规划;加大投入;完善网络;改善条件。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瞄准薄弱环节
根据“国十条”,今后我国要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测算未来三年学前教育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省份的行动计划要在明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各地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当前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的重大决策,一定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好这场攻坚战。”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说。
攻坚之难在于长期不足的幼教经费投入。长期以来,我国幼教经费一直只占整个教育经费支出的1.3%左右,而发达国家学前教育经费占总教育经费支出一般达到3%以上。在非常有限的幼教投入中,许多地方政府更乐于将公共财政投入到很容易体现教育发展水平的高中和高等教育领域,而对学前教育投入缺位明显,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说,“国十条”关于政府加大投入的相关政策可以概括为“五有”:一是预算有科目,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二是增量有倾斜,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三是投入有比例,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四是拨款有标准,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五是资助有制度,制定对困难群体资助制度。
同时针对幼儿园收费问题,“国十条”也提出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项目,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收费监管。加大对民办园收费的监管力度。完善备案程序,实行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让每个孩子获得健康成长
11月12日,吴起县第二幼儿园的小朋友在进行跑步比赛。新华社记者 刘潇 摄(资料图片)
学英语、学数学、学诗歌朗诵„„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小朋友在读幼儿园时,就接触到这些课程,三四岁的他们被迫放弃了玩具、游戏,拿起了对他们来说艰深难懂的课本。
针对这些幼儿园“小学化”的现象,有专家疾呼:幼儿期是一个孩子人格发展奠定最基础的时期,这一时期良好的教育将对幼儿以后一生的发展有深远影响。“小学化”教育模式不仅会增添幼儿的心理压力,同时也束缚了孩子的独立个性和想象力,对孩子来说是一种伤害。
对此:“国十条”提出必须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以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的方式教育幼儿。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指出,“国十条”从机制体制上制定四方面措施,促进学前教育教师的队伍建设: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要按照规定的配备标准对公办幼儿园进行核编、逐步配齐;落实工资、职称等方面的待遇,要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和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完善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此外,按照社会保障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国十条”还提出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办法,这方面要特别检查和督促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落实教职工的社会保障;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
6.新国十条解读 篇六
(提示:此题库属公司根据文件内容自行编制,非保监局测试的标准试题,希望大家加强对相关文件的深入学习,充分复习,力争考出好
成绩)
一、单选
1、我国计划在(B)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A.2018年
B,2020年 C.2022年 D.2025年 2、2020年,要求保险深度达(C)
A.3%
B.4%
C.5%
D.6% 3、2020年,要求保险密度达(B)
A.3000元/人
B.3500元/人
C.4000元/人
D.4500元/人
4、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按照中央支持(A),地方支持(),有条件支持()
A.保大宗、保成本;保特色、保产量;保价格、保收入 B.保价格、保收入;保大宗、保成本;保特色、保产量 C.保特色、保产量;保大宗、保成本;保价格、保收入 D.保价格、保收入;保特色、保产量;保大宗、保成本
二、多选题
1、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逐步成为(ABC)A.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险计划的主要承担者 B.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 C.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 D.金融市场体系改革的引领者
2、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的意义(ABCD)A.完善现代金融体系 B.带动扩大社会就业 C.促进提质增效升级 D.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3、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指导思想(BCD)
A.毛泽东思想
B.邓小平理论
C.“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D.科学发展观
4、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基本原则(ACD)A.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 B.坚持结构调整、服务转变 C.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 D.坚持完善监管、防范风险
5、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主要要求是(CD)A、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 B、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C、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D、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6、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是(ABC)A.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B.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 C.发展多样化的健康保险 D.创新公共服务方式
7、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体现在(ABCD)A.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秀 B.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 C.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建立完善科技保险体系 D.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
8、深化保险改革的主要举措有哪些(ABCD)A.费率市场改革
B.市场准入、推出机制改革
C.支持区域性和专业性保险公司,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 D.支持复核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
9、国家给予现代保险服务也发展的支持政策有哪些(BCD)A.进一步开放市场、引进外资保险公司 B.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 C.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
D.加强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的用地保障
10、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机构风险的底线,关键在于(ABCD)A.检测预警机制 B.风险应急预案
C.优化风险处置流程和制度 D.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11、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的主要举措是(AB)A.加强中小学、职业院校学生保险意识教育
B.鼓励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开办专门的保险频道或节目栏目
C.加强保监局监管力度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作用 D.建立保险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2、在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方面。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和支柱农产品保险试点,增加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逐步将(AC)等主要特色农业保险纳入升级财政补贴范围,并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A.脐橙 B.柑桔 C.白莲 D.甘蔗
13、我省在加强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有(ABCD)A.将保险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B.落实好个人投保商业养老健康保险有关所得税政策 C.对复核政策规定的新落户江西的保险公司公司、保险研发中心、数据备份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后援中心等给予政策优惠。D.鼓励保险人才申报“赣鄱英才555工程”
14、我省将提高(BCD)等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覆盖率 A.小麦 B水稻 C森林 D育肥猪
15、我省将重点提高(ABCD)等保险的保障程度 A.粮
B棉
C油
D森林
16、我省将加速(ABCD)等保险扩面发展 A.柑橘 B油菜 C油茶 D珍贵树种
三、判断题:
1、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
2、我省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覆盖面不够宽、功能发挥不存分、保险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X)
3、2020年保险深度达到3500元./人(X)
4、加快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参与职业年金业务管理是创新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一向措施(√)
5、大力发展多样化的健康保险,旨在发展健康保险做为社会保险体系的支柱(X)
6、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引导玉旅游相关的交通、住宿、娱乐等投保责任险。是我省推动保险服务经济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
7、我省对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投保出口的信用保险的小微企业推动实行“零保费”政策。(X)
8、加快再保险市场、充分发挥保险中介的市场作用有利于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9、推动保险市场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