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有限空间安全作业(12篇)
1.煤矿有限空间安全作业 篇一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明确施工安全责任,甲、乙双方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协议内容 :
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施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开“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后方可施作;
2、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3、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4、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6、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7、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8、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9、安全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10、有限空间内在未取得动火证前,严禁动火作业。
11、督促,检查本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12、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13、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必须实施作业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人不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4、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15、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16、在有限空间临时作业时,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施作,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
17、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2.煤矿有限空间安全作业 篇二
有限空间及其类型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 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 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 自然通风不良, 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累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和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并存在缺氧危险。工作人员作业时, 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 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 另外大部分有限空间作业面狭窄、作业环境复杂, 还容易发生触电、机械损伤、淹溺和坍塌掩埋等事故。有限空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往往瞬间或很快耗尽有限空间的氧气, 并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造成严重后果。如瓦斯爆炸事故中有大量人员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而不仅仅是爆炸冲击波造成的死亡。
根据不同的场所和企业可能存在不同的有限空间, 将其分为4类:一是密闭设备, 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 (釜) 、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 (井) 、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及农村储存红薯、土豆、各种蔬菜的井、窖等;三是地上的有限空间, 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四是通风不良的矿井。
火灾危险性分析
1.有限空间存在的可燃物, 导致潜在的火灾危险性
在以上提到的4种有限空间类型中, 普遍都存在一定数量的可燃物。如密闭设备中的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 (釜) 、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等设备中, 就可能存在大量的货物, 可燃物料及燃料等;地下有限空间中的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 (井) 、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可能存在可燃的物料或者可燃的气体;地上的有限空间中的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一般情况下都存在较多的可燃物料。这些可燃物的存在都有可能在进行作业时遇到火源而引发火灾或者爆炸事故, 造成作业人员的伤亡。
2.有限空间存在的其他危险物质和因素, 使发生火灾的诱因增大
除了可燃物外, 有限空间中还存在其他危险的物质和因素, 主要包括7类:一是刺激性气体, 如氨、氯化氢、二氧化硫、光气、氮氧化物等;二是有毒气体, 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等;三是能量的意外释放, 如压缩气体或化学品未做好隔离、机械转动部位未锁定、高温介质意外释放等;四是不良的照明, 增加了发生意外的风险, 并影响外界监护人员对进入人员的看护;五是极端的温度, 包括高温和低温对进入人员的影响;六是触电, 有限空间内物品的意外带电或潮湿引起绝缘性能降低, 增大了触电的危险;七是噪声、光滑或潮湿的表面、坠物或坠入、缺氧等对作业人员的影响。以上这些危险物质和因素的存在都会对作业人员的正常安全作业造成极大的影响, 致使作业人员在非常态作业中出现差错的几率增大, 以及发生火灾的诱因增大。
3.有限空间作业产生的火源是引发火灾爆炸的重要条件
在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时, 作业人员进行的工作内容很多都涉及到热工作业。所谓热工作业, 也称动火作业, 是指其作业内容或过程中涉及燃烧、焊接、使用明火、会产生火花或其他点火源的作业, 如电焊、气焊、切割、打磨等。这些作业产生的火源一旦接触有限空间中存在的可燃物, 就有可能引发火灾或者爆炸, 导致在相对封闭的有限空间造成作业人员的较大伤亡, 直接威胁到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4.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富氧环境, 增大了火灾爆炸危险性
富氧与缺氧相反, 是指在空气中氧气的含量超过23.5%。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 导致富氧状况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引入有限空间的氧气源发生泄露, 如气瓶配件、胶管等破损导致的。另外在对有限空间进行通风, 由于操作人员的误解直接使用氧气进行通风来提供更好的呼吸环境的情况下也可能造成富氧的状况。富氧环境会降低可燃物的燃点、加快可燃物的燃烧速度、使可燃气体和粉尘的爆炸浓度极限范围扩大。在富氧的环境中, 所有的可燃物如可燃物料、作业人员的衣服、头发都容易在遇到摩擦产生的静电火花时发生猛烈的燃烧, 增大有限空间的火灾危险性。
对策
控制可燃物
如果在一个有限空间内存在可燃物, 或者由于作业人员的进入而引入可燃物, 则必须通过以下4种方式尽可能地控制可燃物来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一是减少有限空间内的可燃物数量, 减少有限空间可燃物数量的常用方式主要包括5种:将有限空间与可燃物料隔离;进入前将可燃物料清理;可能情况下, 使用不燃的清洁用品;控制必须使用的可燃物料数量;注意选择合适的作业方式, 如可使用手工涂刷替代喷涂油漆的方式;将乙炔、丙烷等可燃气体气瓶置于有限空间之外。
二是移除可燃物料前将其湿透。
三是尽可能保持有限空间的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浓度极限下限的10%。
四是注意检查气焊 (割) 使用的可燃气体的气瓶配件及气管的连接位置, 防止泄漏;当不使用气焊 (割) 的设备时, 尽量将其从有限空间内移走。
控制点火源
在很多情况下, 作业人员无法完全避免使用可燃物料, 其呼吸同样需要氧气, 因此消除或控制点火源就至关重要。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可通过9种方式控制点火源:一是尽可能避免在有限空间内动火;二是使用的电器设备及照明工具适合于该危险区域, 需要采用防爆的电器及照明设备时必须与该有限空间内要求的防爆类型和等级相匹配;三是应使用本质安全型气体测试仪器、通讯联络器材等进入有限空间;四是禁止携带香烟、火柴和打火机进入;五是避免静电火花的释放, 如穿戴化纤衣物进入;六是不得在有限空间内使用加热器;七是避免作业设备与金属结构及接地导体搭接;八是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九是穿不产生火花的鞋子。
防止氧气过量
充足的氧气不仅会支持燃烧, 而且富氧的环境会使火灾、爆炸发生的几率和危险性显著增大。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 氧气使用不当或泄漏等原因可能造成富氧环境形成。因此,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 应遵守以下规定防止氧气过量:一是确保将有限空间与氧气输送管线完全隔离;二是不得使用氧气对有限空间进行通风换气;三是将氧气瓶置于有限空间之外;四是进行气焊 (割) 前, 必须对所有连接部位进行检查;五是不使用焊 (割) 炬和气管时, 从有限空间移出。
控制其他危害物质和因素
1.减少危害气体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影响
对于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气体环境, 在人员进行作业前, 应使用机械通风措施进行通风, 将新鲜洁净的空气引入空间内, 稀释内部危害气体的浓度, 或采取各种措施完全消除其中的有害气体, 避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造成影响, 以及因此带来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具体应注意以下5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对有限空间内空气的监测;二是清洁有限空间内的污染物;三是通风或置换排除其中的危险气体;四是作业过程连续通风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五是如不能维持呼吸环境的安全, 使用呼吸保护手段。
2.减少其他危险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在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 要防止能量的意外释放、不良照明、极端温度、触电、噪声、光滑或潮湿的表面、坠物或坠入等有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防止非正常作业或者误操作导致的火灾爆炸。如进入前应对蓄积能量的设备及管道进行识别并对其控制和隔离程序进行锁定;进入前应配备相匹配的安全照明设备;对于有限空间内的温度、电源情况、噪声、作业地面等情况, 作业人员在进入前应进行充分的识别和判断, 必要时应配备功能型防护服、绝缘工具、漏电保护器、耳塞或耳罩、救生绳或锁具、坠落防护等设备进行保护, 防止因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火灾爆炸事故。
建立健全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建立相关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限空间的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危害告知制度、临时作业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尤其要严格遵守有限空间安全技术职责:应先检测、后作业, 进行危害评估, 持续保持可靠的通风, 提供满足安全作业的防护设备, 并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措施。
第二条.华清荣益公司生产安全部及水源热泵工程项目部安全机构负责对本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章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检查监督,并不得兼职其它工作。
第五条.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安全管理人员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措施是否合格,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第三章 准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确认
第六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示申请,包括人数、姓名、年龄、住址等,由水源热泵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四章 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责任
1、有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措施和安全作业规程,并保证相关人员能随时知道措施和规程。
2、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准入作业者和监护人员及其职责。
3、有限空间外设置警示标识,告知有限空间的位置和所存在的危害。
4、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
5、作业前,对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和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估,以确定该有限空间是否可以准入并作业。
6、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允许的作业者进入有限空间。
7、合格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及报警仪器和监测仪器。
8、应急救援保障。
第八条.主管安全的领导对有限空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第十条.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准入作业者、监护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及上岗资格。
2、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允许进入的条件后,允许进入有限空间。
3、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不符合准入的情况时,制止人员进入。
4、作业完成后,应确定作业者及其所携带的设备和物品均已撤离。
5、对应急救援服务、呼叫方法的效果进行检查、验证。
6、对未经准入又试图进入或已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负责有限空间内各种安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监督作业人员有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监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持证进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第十二条.有限空间监护人员责任
1、能警觉并判断准入者异常行为的能力,持证上岗。
2、掌握准入作业者的数量和身份。
3、在准入者作业期间,履行监测和保护责任,保证在有限空间内持续监护;适时与准入作业者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准入作业者发出撤离警报。监护人员在履行监测和保护职责时,不能受到其它职责的干扰。
4、以下情况时,应命令准入作业者立即撤离有限空间,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应急救援工作。①发现禁止作业的条件; ②发现准入者出现异常行为;
③出现威胁准入作业者安全和健康的险情;
④监护人员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也应通知准入者撤离。
5、经允许靠近或者试图进入有限空间者,应及时通知准入作业者和作业负责人。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准入者的责任
1、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
2、施工单位审核进入批准的有限空间实施作业。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在准入的有限空间作业且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及时向监护人员报警或撤离有限空间: ①已经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症状和体征; ②监护人员和作业负责人下达了撤离命令; ③探测到必须撤离的情况或报警器发出撤离警报。
第五章 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及设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三至五人应急救援,设一名组长,组长电话应在监护人员手中备案,服从监护人员的指挥。
第十五条.必须配备应急救援机动车一辆,及时将有限空间准入作业者发现险情救护后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第十六条.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前,在有限空间室外出入口处设置一部代有升降滑轮的三角架,遇有险情况不能行走的准入者及时救出。
第六章 施工单位自筹的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配备临时用电三级以下配电箱、电焊机、乙炔、氧气、轴流风机或大电风扇、报警仪器、检测仪器、脚手架及个人安全防护所有用品。
第七章 综合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消除或减少有限空间的职业病危害。以满足下列安全作业条件,配备监测、通风、个人防护用品设备。
1、有限空间室外出入口处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有限空间,无证禁止入内》。
2、有限空间作业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用检测仪器,检测有限空间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必须低于CBZ2.1所规定的浓度要求。
3、空间内应设置通风条件,消除有害气体浓度的电风扇,并在准入有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应启动电风扇通风。
4、空间内及室外监护人、安全员、作业负责人必须每人配备一台对讲机,以保证在特殊情况下及时保持联系。
5、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每人配戴呼吸性防护用品,并保证供气式呼吸器面罩内保持正气压和良好状态。禁止使用工业气源。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使用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特别注意的是有限空间内照明必须使用低压36伏照明用电。
第二十条.有限空间内管道吊装施工必须符合下列安全措施
1、有限空间内管道吊装所有作业人员及其它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颚带,并保证安全帽质量合格。
2、在有限空间内多人合运管道及其它设备,必须安排专人指挥,保证起、落、停、转动作一致。
3、从有限空间出入口吊运管材、设备;有限空间出入口内的下方严禁滞留人员,下方作业人员需要清理管材时,要与上方作业人员打招呼,做到上下呼应,保证安全。
4、使用手动葫芦吊装管道拉小链时,操作人员要站在手动葫芦垂直下方的侧面一米以外,斜拉斜拽,停用时将小链栓在大链上,并保证手动葫芦安全性能良好。
5、管道吊装必须一次性吊入支吊架内,管道在未进入支吊架内之前,中途不得停留较长时间。如遇特殊情况,管道吊袋不能一次进入支吊架内,中途停留时间较长,为了安全必须用绳索或8#双股铁丝从手动葫芦吊架孔内与管道进行连接牢固,做二次保险。
6、蹬高作业,除支搭符合规范要求的钢管脚手架外必须使用成型活动脚手架,使用活动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符合上挂下用的要求,禁止使用人字梯蹬高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篇四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总包): 乙方(分包):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控制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明确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及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内容
1、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 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
2、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委托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分包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存在多个分包单位时,总承包单位应对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不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时,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工程安全管理资料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管理制度;
3、保证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审批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8、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规定、规范的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检测、维护等情况。
9、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1)作业负责人职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及时掌握作
工程安全管理资料
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
(2)作业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3)监护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10、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填写《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附件),报项目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1、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装备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安全有效。
12、人工挖(扩)孔桩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签字审批和专家论证。
人工挖(扩)大孔径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和本规定有关要求。作业前强制通风不得少于30分钟,作业中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监护人必须进行现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索,每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
工程安全管理资料
13、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三)、有限空间作业应遵循的原则
1、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2、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处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每隔30分钟必须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并经检测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审批,方可继续作业。
3、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4、检测指标应当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值等。检测工作应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5、有限空间作业危害因素检测可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测,检测时应认真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表AQ-C6-5),相关人员签字;临时作业或施工单位缺乏必备检测条件时,也可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并由检测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6、根据检测结果,施工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对作业环境危害情况进行评估,制定预防、消除和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危害评估依据为《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
工程安全管理资料
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份:化学有害因素》(GB/Z 2.1)和《有毒作业分级》(GB 12331)。
7、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8、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9、当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或爆炸性粉尘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和“通风”,并制定预防、消除和控制危害的措施。同时所用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器等。
10、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用应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的要求。缺氧条件下作业,应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要求。
11、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当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应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作预防性防护。
(四)、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
1、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每年应对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2、有限空间作业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部门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况以及处理、救护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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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限空间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4、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和安全梯等基本装备。
5、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抢救中毒人员的同时,迅速查清有毒气体泄露源,制定应对措施。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汇报 篇五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汇报
一、诚泰热力基本情况:
北京雁栖诚泰热力中心成立于1995年3月,属于北京 市长城伟业投资开发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雁栖开发区)市政能源供应部门之一。诚泰热力中心管理的热力站分东(B区)、西(A区)、南(CD区)三个站,东站现有10吨/时蒸汽锅炉4台,20吨/时蒸汽锅炉3台;西站现有10吨/时蒸汽锅炉4台,7MW热水锅炉1台;南站有40吨/时蒸汽锅炉4台, 20吨/时蒸汽锅炉2台。目前总供汽能力达340蒸吨,生产供热负荷为120t/h,供汽压力可达8公斤,设计采暖面积为240万平方米,年用汽量达50万蒸吨,实行24小时不间断供热。
目前,诚泰热力中心主要承担雁栖开发区内玛氏、红牛、达能、朝日啤酒等3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工业用蒸汽、100多家企业及几十万平方米居民小区的供暖服务,供热辐射面积达13.235平方公里。
此外,我们现在正在积极推进东西站供热整合工程,此工程属于国家直接支持的项目,整合完成后将建有4台65蒸吨锅炉。届时,热力中心供汽能力将达到460蒸吨/小时。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热力中心是高危行业,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很高特种作业设备,为此在安全管理上,我们本着“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来抓好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做法就是:
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确保安全管理效果。自公司成立以来我们就建立了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特种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共70多个。
2、明确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逐级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将设备管理承包到每个人,每年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有效保障了安全运行。
3、加大安全日常检查力度,彻底排除安全隐患。从我们日常的安全检查主要由自查、对查(责任人对换检查)、督察(安技部对各岗位的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检查实行日查、月查、季查、节前及重要活动期间大检查。检查应该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4、强化员工安全培训力度。年初制定我们对全年的安全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特种岗位取证培训等,通过讲授、实操演练、知识竞赛等形式,将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了员工的安全操作能力。
5、抓考核促生产,确保生产的安全性。通过安全百分
考核、月绩效考核将考核与员工的工资与安全工作紧密结合,实现了“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安全成为员工一种自发的行动。
通过这些措施,多年来,热力中心一直都保持安全平稳运行,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有限空间分布情况及存在的危害
诚泰热力中心属于高压高温特种作业设备行业,这里的有限空间包括两类,其中密闭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如软化罐、除铁罐、除氧罐)、管道、烟道、锅炉炉膛炉筒等;地下有限空间包括热力管道沟、灰水泵房、热力检查井、配电室地下室。存在的危害类型主要由缺氧窒息、烫伤等。
2、有限空间制度建设情况:
自2009年先后发生通州新华联家园北区污水井7人中毒死亡事件、怀柔红螺食品厂污水井窒息死亡事故、西城区后海宏源南门污水井中毒伤亡等有限空间事故以来,诚泰热力中心就特别重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审批工作,有效杜绝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具体做法如下: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管理制度。自09年以来,诚泰热力中心不断完善各项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先后建立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2)签订有限空间安全责任书。自上而下与经理、与各部门、各主要岗位签订了有限空间安全责任书,明确了领导、部门主管、各主要岗位员工对有限空间作业应负的责任。
(3)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的管理。严格了有限空间方案审批、作业审批流程,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先审批后作业,先检测后进入”的流程,没有审批、没有检测不得进行作业。
(4)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力度。自09年以来,我们每年都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有限空间理论知识培训及制度的学习、组织员工进行有限空间实操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并派部分员工学习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证。目前我们所有生产人员都严格做到了持证上岗。
(5)实行安全月绩效考核、安全百分制考核,将考核与员工的月工资及年底奖金密切挂钩,将安全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的实际工作中,每一个人的一言一行中。
3、有限空间作业设备情况:
在进一步完善健全有限空间软件建设的同时,我们也积极加强有限空间硬件设备的购置、配置工作,现在热力中心拥有一台正压式呼吸器、一台泵吸式气体检测仪、一台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防爆风机、防爆对讲机、防爆灯、防坠落三脚架等全套有限空间作业设备和救援装备,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6.浅谈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篇六
因此, 我们必须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下面就结合自己这几年来在广西项目、青岛项目、大庆项目上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实践管理, 谈谈我在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上的一点点体会。
一、定义范围和分类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单位的各种设备内部 (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 和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总之, 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 (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 , 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二、受限空间内作业可能存在以下危害因素
1) 可能会产生窒息、粉尘的危害因素;
2) 可能会产生中毒的危害因素;
3) 可能会产生火灾、爆炸的危害因素;
4) 可能会产生天气炎热的危害因素;
5) 可能会存在触电的危害因素;
6) 可能会存在高处坠落的危害因素
7) 可能会存在噪音污染的危险;
8) 可能存在其他伤害危险等等。
三、受限空间作业风险控制或消减措施
(一) 针对窒息粉尘的危害因素采取以下措施
1) 办理受限作业许可证;2) 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 并进行气体检测和分析, 严禁向容器或管道内输入氧气;3) 设专人监护;4) 佩戴防尘面罩等防护用品, 改善施工环境;5) 一旦发生窒息事件,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 针对中毒的危害因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2) 及时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3) 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毒或空气呼吸器等专用设备设施;4) 设专人监护;5) 一旦发生中毒事件,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 针对火灾、爆炸的危害因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 储存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首先把容器或管道内的残存物清除干净, 且应加隔离盲板;4) 采用专用设备检测密闭空间易燃、易爆气体含量;5) 设专人监护;6) 做好通风措施;7)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件,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 针对触电、天气炎热、噪音污染的危害因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经气体分析合格后) 和相关作业许可证;2) 身体避免与金属直接接触, 工作服和劳保手套必须干燥, 必要时需要用绝缘胶板、石棉板或干燥的木板隔开;3) 电焊工携带电焊把钳进出受限空间时, 电焊把钳应处于断电状态。工作间断时, 电焊把钳应放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绝缘良好处, 并关闭焊机开关;4) 设专人监护;5) 配备防暑用品、高温时段合理安排施工内容和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在受限空间内作业;6) 选用合理的施工方法、程序、减少噪声污染;7) 合理布置作业区域, 降低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危害;8) 佩戴耳塞等防护用品, 保护听力;9) 一旦发生触电、中暑、噪声伤害的事件,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五) 针对高处坠落的危害因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高处作业许可证;2) 在无平台护栏时, 必须设置生命绳、佩戴合格的安全带, 并设安全网;3) 设专人监护;4) 对于坑洞及时防护, 并挂警示标识;5) 高处作业时, 不得走单梁或踩跳没固定的平台板;6) 一旦发生高处坠落事件,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六) 其他控制或消减措施
1) 首先对受限空间内进行气体检测, 危险性分析;
2) 经气体分析合格后, 办理作业许可证;
3) 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交底, 并形成交底记录;
4) 对进出人员和机具设备实施进出登记;
5) 设置专人进行监护, 建立联络信号;
6) 在受限空间内作业使用的安全电压不得超过36V, 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 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
7) 应急救援设施必须就位, 并且在有效距离内。
四、其它安全要求
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 (氧气呼吸器) 、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8)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机具设备。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 应将机具设备带出。
9) 作业结束后, 由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等相关人员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 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五、结语
针对受限空间作业中作业环境复杂, 不确定的危险危害因素多, 一旦遇险, 施救困难, 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等特点, 我们要不断完善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加强宣传教育,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 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参考文献
[1]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安全生产技术.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7.煤矿有限空间安全作业 篇七
序号 类别 名称 文号/标准号 实施日期
部门规章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 59 号
2013-07-01 2
国家标准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8958—2006 2006-12-01 3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30871—2014 2015-06-01 4
行业标准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 6—2009 2010-07-01 5
电力行业缺氧危险作业监测与防护技术 规范 DL/T 1200—2013 2013-08-01 6
地方标准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11/T 852—2019(北京)
2020-04-01
供热管线有限空间高温高湿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DB11/ 1135—2014(北京)
2015-07-01 8
有限空间中毒和窒息事故勘查作业规范 DB11/T 1584—2018(北京)
2019-07-01 9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DB13/T 5023—2019(河北)
2019-08-01 1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23/T 1791—2016(黑龙江)
2016-08-20 1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DB33/ 707—2008(浙江)
2009-06-01 12 城镇供排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 DB33/T 1149—2018(浙江)
2018-11-01 13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DB37/T 1993—2011(山东)
2011-12-01 14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64/ 802—2012(宁夏)
2012-11-20
政策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2014〕37 号
2014-04-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7〕129 号
8.煤矿有限空间安全作业 篇八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空间
作业安全卡控红线》的通知
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督导巡视组,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 为加强中国中铁施工现场具有事故高发风险的挖孔桩挖孔作业、既有污水管道清淤或转接作业、小孔径管涵顶进开挖作业、盾构施工掘进作业、密闭空间设备维检作业等狭窄作业空间与复杂地质、地形、地面设施而构成隐蔽的有毒有害气体、作业过程坍塌等交叉风险的防范,深刻吸取中毒窒息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教训,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制度、人员、培训、交底、作业、防坍、防爆、应急等安全控制关键环节,依据有关法规和规范规定,股份公司研究制订了《中国中铁股份
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卡控红线》,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卡控红线》适用于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本通知未尽事项或与国家、行业及上级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等有抵触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此文须发至现场项目经理部。
中国中铁 2015年12月16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卡控红线
一、制度卡控:必须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人员卡控:必须对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必须严格控制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三、作业前卡控: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未经通风、检测或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必须在有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挖孔桩作业孔内必须设置半圆形防护罩,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作业中卡控:必须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必须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作业现场必须有带班负责人、监护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监护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必须保持作业现场空气流通;有限空间作业因故暂停,必须在复工前再次进行通风、检测确认安全;存在易燃性因素的场所警戒区内必须设置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在警戒区定时巡回检查、监护,严禁火种或可燃物落入有限空间。
五、作业后卡控:在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必须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设警示红灯。
六、防坍卡控:开挖后必须按设计及时支护到位,必须进行变形观测;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并及时处置确认安全;需爆破施工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爆破规程。
七、防爆卡控: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八、应急卡控: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措施,现场必须配备有效的应急器材、装备,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严禁在险情发生后盲目施救。
备注:
有限空间是指仅有1~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 m封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分为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建(构)筑物和地上建(构)筑物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指船舱、储罐、各类塔器、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建(构)筑物: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建(构)筑物:指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试验场所、烟道等。
9.煤矿有限空间安全作业 篇九
1 受限空间的定义
在上世纪80年代, NIOSH (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 曾对受限空间作业事故进行统计与研究。结果显示, 在导致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原因当中, 中毒和窒息占到七成以上, 其他的还有淹溺、物体打击、触电等。全部死者中只有3名接受过安全培训, 只有27%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定了受限空间作业流程, 遇难者的平均年龄仅有35岁。
在我国,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 从2001年到2009年在受限空间作业中因中毒、窒息所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总数为668起, 死亡人数共2699人。2011年, 我国在工贸行业发生受限空间较大事故15起, 共死亡57人, 分别占工贸企业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7.5%和35%。
对受限空间下定义, 至少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受限空间是一个封闭的区域, 不适合长时间的维护作业, 进出须遵循特定的方法, 至少可以允许一名作业人员进入并作业。二是这个空间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气体伤害, 物理伤害 (比如吞噬、塌方、辐射等) 或者其他一些严重的安全健康危害。举例来讲, 受限空间包括工厂内部的各种反应炉、塔釜、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 城市中的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场所, 以及农村储存农作物的井、窖等。总之一切通风不良、内部空间狭小、含有安全健康隐患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称为受限空间。
2 受限空间作业危险性分析
在受限空间内的作业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也称作设备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涉及众多行业领域, 所涉及的危害因素包括窒息、中毒、燃爆、物理伤害等。由于作业环境复杂, 不确定的危险因素多, 施救困难, 一旦遇险则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2.1 气体伤害
受限空间内的有害气体可能导致人员的窒息与中毒, 以及爆炸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为了给受限空间气体检测提供参考标准, NIOSH基于空气中氧气、可燃气体以及有毒气体的浓度制定了以下这个分类标准:
第一类立即导致死亡或重伤:氧气浓度低于16%或高于25%;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燃烧下限20%;有毒气体达到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
第二类危险但不会立即威胁生命:氧气浓度在16.1%至19.4%之间或21.5%至25%之间;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燃烧下限10%至19%;有毒气体浓度高于污染水平。
第三类潜在的安全隐患:氧气浓度在19.5%至21.4%之间;可燃气体浓度不高于燃烧下限的10%;有毒气体浓度低于污染水平。
受限空间的中毒窒息事故主要来自于聚集的一氧化碳气体、硫化氢气体和惰性气体。一氧化碳气体多由于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内违规使用机动设备, 尾气聚集无法排出所致。污水池、排水管道、沼气池等作业环境中的硫化氢气体则多来自于有机废物的变质分解。当使用惰性气体充当保护性气体赶排受限空间内的有害气体后, 如果自然通风不充分, 空间内角落里残余的高浓度惰性气体则容易导致窒息。
此外, 受限空间內可燃性气体聚集与空气所形成的预混气体容易达到燃烧爆炸极限, 产生更为严重的二次事故。
2.2 物理伤害
物理伤害通常伴随受限空间内多余且有害的能量流动。吞噬伤害经常由狭小空间内的谷物、沙子、碎石或压力作用下流动的液体造成。这些物质的运动经常呈不可预测性, 并能在几秒钟内即可困住并埋没一个工人。在漏斗状的结构中, 中间位置的物质流速会高于其他位置, 过高的流速会导致陷入其中的工人无法逃脱。某些物质可以沿着容器和管道的边缘形成一个中空的“桥状”结构, 而这个结构可能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突然坍塌。例如:2009年6月20日发生在云南玉溪市某水泥公司的事故, 因生料配料土仓结拱, 工人用工具进入土仓疏通, 由于3名工人均未系安全绳, 造成土和人一起坠落并被物料掩埋死亡。
此外, 固定的机械设备可能会使作业工人跌倒或困住。意外掉落进受限空间的物体不仅会直接威胁到工人的安全, 受限空间本身也会限制工人的规避动作。平滑的表面、极端温度、极端噪声、光线不足都是会使工作环境恶化的物理伤害因素。
2.3 化学、生物、辐射伤害
受限空间内残留的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和生产原材料等物质同样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与健康。在工业废水、废泥、废坑中发现的致病性微生物、寄生虫、动植物、昆虫等及其所产生的生物活性物质统称为生物性有害因素。例如, 一般认为在废水中的致病微生物有细菌、病毒、立克次氏体、原生动物和真菌等五种, 能传染各种疾病。在有这种潜在威胁的受限空间, 进出作业应当十分小心, 适当加强对呼吸道和皮肤的防护。
化学性伤害除了前文提及的硫化氢等急性中毒窒息外, 更为常见的情况是受限空间内长期存在微量有毒化学物质, 如汞、重铬酸钾等, 有致癌性、影响生殖与发育及遗传等慢毒性化学物质, 通过长期吸入或皮肤吸收逐渐影响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化学物质毒性的因素包括:毒性物质本身的毒性、毒性物质存在的形式、毒性物质的浓度、暴露途径、暴露频率及暴露时间。应事先对有这种潜在危险因素的受限空间进行毒性评估, 在作业过程中除了适当加以防护外, 还应尽量缩短作业时间, 减少与有化学毒性物质的接触。
如果受限空间内存在电离辐射性物质 (例如岩石层和建筑材料) , 作业工人还应在距离、照射时间、个人屏蔽三方面进行防护。使用激光烧焊机之类的设备, 会使作业工人遭到非电离辐射, 产生中暑或灼伤的危险。
3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受限空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外乎防护措施缺乏、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和盲目的施救行动。鉴于此, 受限空间的安全管理措施虽然内容十分广泛, 但最基本的是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以及建设专业的作业队伍三个方面。
3.1 制定可靠的安全作业方案, 严格遵守作业票证流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作业单位应该尽量减少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 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去完成工作任务时, 才可以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特别是对于那些确定含有或可能含有严重的安全健康危害因素的受限空间, 以及那些已经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受限空间, 则更应当严格进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受限空间准入证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 应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 辨识危害因素, 评估作业风险,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此外还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类防护设施、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应配备到位。
3.2 做好作业空间危险因素分析, 保证人员安全作业
当受限空间含有会使作业人员中毒或窒息的有害气体或者可燃易燃气体时, 作业人员在进入前应先以用惰性气体置换, 再以空气置换惰性气体。此外, 在置换完气体后, 还应将受限空间中含有有毒有害或可燃易燃物质的管线分离开来, 并用盲板封堵。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检测时, 宜选择连续监测方式, 若采用间断性监测, 间隔至多两个小时。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呼吸需要, 可采取自然通风, 必要时可强制抽取远离工作区域的新鲜空气, 但此类通风工作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在特殊情况下, 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 (比如硫化氢的浓度极高时) 。配戴长管呼吸器时应仔细检查气密性, 并有专人监护。受限空间作业时, 内部的温度和噪声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受限空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不大于24V的安全行灯, 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 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
受限空间内可能会出现坍塌埋没等吞噬类物理事故。作业前应先了解作业环境的基本情况, 选择合理的作业方法和工具, 作业必须系上安全绳。对受限空间内限制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危害、影响救援的设备, 应采取固定措施, 必要时应移出受限空间。
3.3 做好作业及相关人员的分工和培训教育
在受限空间内安全地进行作业需要专业的团队配合, 专业正规的作业队伍必须同时包括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在责任明确、指挥得当的情况下, 一名人员也可以同时承担几项任务。
3.3.1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指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 职责包括:仔细审查准入证, 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环境监测设备;敏感地对待身体的异常反应, 因为这可能预示着不安全的作业条件;维持与监护人员的联络, 遵从撤离命令;作业完成后迅速离开受限空间。
3.3.2 监护人员
监护人员的任务是在受限空间外待命, 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职责包括:作业前仔细审查准入证;持续地跟踪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保持连续的可见或可听通讯;保持通风设备运转;监视气体检测设备;维护救生索;维护空气管, 避免打结或缠绕;观察空间内外的危害因素;维护进出空间的通道;在有必要的时候提示并组织工作人员撤离;准备进行应急响应;在另一队监护人员接替前不得离岗。
3.3.3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负责发放准入证, 计划整个作业流程;准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所有工作流程的有效性;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终止作业;确保应急救援措施安全可靠;为作业队伍提供训练;记录所有训练演习、装备检查和装备维护的日志。
3.3.4 救援人员
救援队伍可以由作业单位自行组织, 也可以利用社会力量进行组建。救援队伍的每名成员都必须富有经验, 且经过良好的训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至少有一名成员掌握急救技能。无论事先是否布置了救援准备任务, 救援队都应有能力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救援人员应该进行岗位交叉培训, 提高事故救援及应急处置的能力。
4 结语
受限空间作业环境复杂, 易发生伤亡事故, 如遇施救不当, 甚至会造成事故扩大。因此, 需要不断完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切实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尽量避免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摘要:受限空间作业具有历史久远、涉及行业广泛、作业环境特殊、危险性大等特点, 易发生物理、化学、生物、辐射等多种伤害, 威胁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设备财产安全。本文根据现有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统计研究, 分析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 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以期指导受限空间安全生产作业, 有效减少该类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受限空间作业,危险性分析,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0.有限空间作业 篇十
作业负责人职责:获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了解整个作业 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 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 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作业者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 间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
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监护者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 作业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 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遇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 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 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2.建立专业培训制度
·
每年至少对作业人员进行1次安全生产和专业技术培训,并 建立培训档案。
3.建立人员体检制度
每2年至少对作业人员进行1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参照《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在原 有安全操作规程中增加有限空间安全操作的相关内容。
(三)加强应急设备管理,确保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应的安全 防护设备和用品齐全。
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安全防护及标识
1.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 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并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2.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3.按照《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在作业区 域设置安全警示措施,夜间作业应在明显处设置警示灯,无关车 辆、行人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4。在繁华地区作业时,应指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并在路 段两端设置安全标志。
5.各种防护设备、辅助设备应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要求及现场 实际情况稳固安装或放置。
(二)作业危险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开展危险评估,评估工作内容主要 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评估和其它危险因素识别,制定消 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主 要工作要求如下:
1.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1)有限空间内的空气含氧量不得少于19.5%,否则即为 缺氧。其余常见有毒有害气体容许值详见附件2。
(2)宜采用比色法、仪器法或生物法等方便现场操作的简易 检测方法检测有限空间内的气体。
(3)气体检测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除配合有限空间作业 前的气体检测外,宜将管辖地段井下气体和工厂排污检测作为一 项经常性业务,改进防护措施。
2.其它危险因素识别
(1)详细了解有限空间深度、广度及附近管渠情况。
(2)详细了解潮汐以及附近工厂污水排放情况。
(3)检测有限空间内的水流、水深及淤积深度。
(4)确认有限空间内的设备维护、检修等操作是否会导致人 身伤害。
(5)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有限空间中是否存在其它伤害点(如 机械、电气、石块、钢筋等)。
3.以上危险因素识别后,需作危险因素汇总和作业危险性评 估,判断作业是否可行以及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并将以 上危险评估内容填入工作方案和作业票中。
(三)危害控制措施
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根据作业危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作业场所危害,一般需要开展的危险控制措施有:
1.作业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有关部门配合或安排 临时水泵,降低作业点水位。
2.至少提前30分钟进行通风。
3.管渠类有限空间作业,下井前必须提前开启工作井井盖及 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气,并用竹(木)棒搅动泥水,排出有害 气体。
4.池体、储罐类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应把池体、储罐的设 备、管渠及相关井室内的污泥和气体尽量排空,然后关闭与相关 井室的阀门。
(1)池体、储罐排空,应先关闭相应的进出水管和泥管,然 后打开放空管,尽量排出井室内污水和污泥,过程中搅拌机持续 搅拌(潜水搅拌机在露出电机防水外壳前持续搅拌)。在排泥接近底部时,可用消防水冲洗或最低点放置小潜水排泥泵排泥,同 时配合冲水或人工拨刮。清污泥完毕后,关闭放空管。
(2)设备及其连接管道排空是通过逐步输送清水清洗或对设 备突发事件口冲洗的方法,将设备、管道内的污泥清理干净,清 理后关闭设备进、出口阀门。
5.做好照明工作准备。
四、作业过程的安全操作要求
(一)一般安全要求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履行批准手续。由作业班(组)长填写“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
(详见附件3),经批准后方可 作业。
2.操作人员井下作业时,应有两人监护。若进入管渠作业,还应在管井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中间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 守。
同时在作业期间,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需要通过有效的 通信手段(如对讲机)定期保持联系。
3.尽量避免井下潜水作业,如确需潜水作业应按相关规定执 行。
4.每次井下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设备、工具的升降、移动和传递过程,应注意防止设备损
坏或意外坠落。
6.人员作业应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开展,正确使用机械、电气等应急设备。
7.作业现场根据气体检测结果判断是否可采用明火,未经许 可严禁动用明火。
8.井下作业时,作业管理人员应要求有关泵站配合(或现场 安排临时泵),以持续。降低作业点水位。
9.有限空间内的重要操作或危险操作,如动用明火、设备泄 压等,需经作业负责人同意方可开展。
10.通风要求
(1)作业期间应持续进行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保持空气流 通,使含氧量达到规定值,并使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容许值(详见 附件2)以下。
(2)人工通风时,一般可按管渠内平均风速0.8m/s计算 通风机的风量。
(3)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如通风无法降低有毒气体浓度至容许值,人员应穿戴供 压缩空气的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品作业。
(5)易爆气体浓度在爆炸范围内时,严禁作业。
11.人员防护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必须可靠固定。下井 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绳(或三角架缆绳),安全绳(三 角架缆绳)的另一端由井上的监护人员固定。
(2)作用点中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允许范围或含氧量不 足时,人员应使用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 呼吸防护用品进行防护,较深入的有限空间操作,建议使用全面 罩正压隔离式呼吸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 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 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3)应备齐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 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救生索、安全梯等应急设备。
12.下列人员不得从事井下作业:
(1)年龄在18岁以下或50岁以上的人员。
(2)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妇女。
(3)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4)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等严重慢性病者。
(5)有外伤创口尚未愈合者。
(二)管渠类有限空间专项安全操作要求
1.维护人员不得进入以下管渠作业
(1)管径小于0.8m的管道或宽度小于0,8m的渠道。
(2)管内流速大于0.5m/s。
(3)水深大于0.5m。
(4)充满度大于50%。
2.检查管渠内部情况时,宜采用反光镜或电视检测仪等工 具。
3.凡井深不超过3m的,在穿竹片牵引钢丝绳和控制挖污泥 时,不宜下井操作。
4.宜采用电动或气动引绳器、机动绞车、高压冲洗车及吸泥 车等机具,·以改善劳动条件。
5.如采用橡胶气囊封堵作业管段(管道截面应为圆形或椭圆 形),需考虑该管道管径是否在气囊的使用范围内,同时管道变 形严重、崩坏或有碎石、棱角的,不应使用橡胶气囊作为封堵工 具。
6.污水处理厂污泥管道一般为压力管,中途无检查井,检查 维护工作建议在管渠进、出口处开展。
(三)池体、储罐类有限空间专项安全操作要求
1.如有限空间内有人员作业,严禁打开进出水管和进泥管。
2.有限空间,内设备(一般是各种污水泵、污泥泵、格栅、破 碎机、脱水机等)拆卸前,需先清空设备及其连接管渠内的液体 或污泥。
11.有限空间作业 篇十一
为了严格执行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效防范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强化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订化粪池、污水井池、检查井、清水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井、池清掏疏通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用铁钩打开井、池的盖板,再用长竹竿搅散井、池内杂物结块层。在池、井盖打开后先通风15分钟,人严禁站在池、井边,禁止在井、池边点火、吸烟或接打手机,以防吸入有毒气体、沼气着火或爆炸伤人。
2、通风15分钟后,将漂浮物及沉淀物用捞筐及其它工具捞出。把捞出的沉淀物装入袋用环卫运输车运走。或把真空吸污车开到工作现场,套好吸污胶管放入井、池内,启动吸污车的开关,吸出污物直至井、池内的结块物基本吸完为止,防止弄脏工作现场和过往行人的衣物。
3、池、井盖打开后工作人员不能离开现场,清洁完毕后,盖好池、井盖,以防行人掉入池、井内发生意外。
4、盖好池、井盖,用清水冲洗工作现场和所有工具。
5、禁止人员下井、池清掏疏通,防止人员中毒或陷入水中。如特殊情况确需下井、池,必须严格按下述下井(检查井、污水井、污水池、化粪池、清水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二、下井(检查井、污水井池、化粪池、清水池等有限空间)从事施工或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下井(检查井、污水井池、化粪池、清水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提前三日到单位主管科室、安全科办理下井作业审批手续,严禁无批准手续下井作业。
2.下井作业必须凭允许下井作业审批单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准备,车间主任或副主任为下井作业现场负责人。任何车间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违反者,严格追究科室、车间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3.作业前的准备:
①由盯控干部、工班长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注意事项、控制措施,落实好《班组自控日流程》;
②检查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如:防护服雨裤、胶鞋、手套、防毒面具、毒气监测仪、安全绳等);
③检查作业用具是否完好(手拉葫芦、电动葫芦、三脚架等);
④检查是否停电;
⑤提前2小时将检查井盖、污水井盖打开,充分自然通风,然后实行人工送风。做到风随人走,送入新风。并指定专人进行防护。
4.作业前准备工作完成后,由现场盯控确认同意,方可允许开始作业,指定专人穿戴防护用品检查井下有毒气体的浓度,确认是否具备下井条件,如安全方可组织检修人员穿带好防护用品下井作业;池上必须有2人牵绳保护。如不具备条件,应立即终止作业。
5.作业过程中,干部做好盯控,同班做好互控,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终止作业。
6.作业后,作业人员应将防护用品清洗干净,检查防毒面具氧气、活性炭的消耗情况,并做好记录。
7.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完成、现场清理完毕后,及时向段主管科室、安全科报告。
8.需要外委下井(有限空间)施工或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时,禁止委托不具备安全资质或未向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告知登记手续的施工队伍。应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应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告知承包方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要求承包方制定许可作业程序,并保证作业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批准作业。
三、下井、池作业风险分析
我单位下井、池等有限空间作业环境易导致的潜在事故有: 1中毒事故 ○2缺氧窒息事故 ○易导致的潜在事故的范围及后果有: 1 ○中毒事故危害范围及后果
发生中毒事故,其危害范围主要涉及到下井、池作业环境中的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其危害后果主要会导致中毒人员昏迷死亡。2缺氧窒息事故危害范围及后果 ○
发生缺氧窒息事故,其危害范围主要涉及到在下井、池作业环境中的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其危害后果主要会导致中毒人员昏迷死亡。
四、抢险救援
1.下井作业现场负责人和应急人员首先对事故情况进行初始评估。根据观察到的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同时向段报告,段按程序启动一级响应。
2.使用检测仪器对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气的含量进行检测。也可采用其他简易快速检测方法作辅助检测。
3.根据测定结果采取加强通风换气等相应的措施,在井、池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4.抢险人员要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呼吸器、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安全绳等),系好安全带,以防止抢险救援人员受到伤害。
5.在井、池内作业用的照明灯应使用充电头灯或12V以下安全行灯,照明电源的导线要使用绝缘性能好的软导线。
6.发现井、池有受伤人员,用安全带系好被抢救者两腿根部及上体妥善提升使患者脱离危险区域,避免影响其呼吸或触及受伤部位。
7.抢险过程中,井、池内抢险人员与外面监护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并确定好联络信号,在抢险人员撤离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8.救出伤员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将伤员转送医院。9.伤员现场救护
(1).中毒急救
1由呼吸道中毒时,应迅速离开现场,到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2经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剂促其将毒物排出。○3经皮肤吸中毒者,必须用大量清洁自来水洗涤。○4眼、耳、鼻、咽喉粘损害,引起各种刺激症状者,须分○别轻重,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由专科医生处理。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离现场,将窒息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通风处。○2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时严重○者速交医生处理。(打120电话)。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同时检查呼吸器问题及时更换合格呼吸器。
五、应急结束恢复现场
在恢复现场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应做好以下工作:
1.先检测,后进入。
2.保持出入口及紧急疏散、抢救通道畅通。
3.必须将井、池内液体、固体沉积物及时清理和处理,并保持足够通风。
4.对将进入井、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对将进入井、池作业的人员身体检查,有禁忌症者,禁止入内作业。
6.准备必要的防火器材(消防器材)。
7.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8.安排训练有素的专职人员进行空间气体检测,并作好详细记录。
9.安全监护人不能少于2人。
10、结束应急,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段指挥中心批准,由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按照常规要求,积极修复设备,组织展开事故调查,统计事故损失,严格按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附件:空间作业审批表
编号: 上报车间:
工作项目: 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和地点: 作业指挥和盯控干部: 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作业人员名单及安全业务培训情况:
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附后
12.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 篇十二
第一条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内部作业空间不足4米,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第二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第七条 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 工贸企业应当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第十条 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第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第十三条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五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工贸企业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第十六条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第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十八条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第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三)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六)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第二十条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 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 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工贸企业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工贸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第三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纳入执法工作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第二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四)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五)未教育和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本规定正确佩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的。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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