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安全管理研究(10篇)
1.国内外安全管理研究 篇一
国外旅游景区管理体制主要是采取市场主导型的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国家不设专门的政府主管部门,包括海外市场促销、行业利益协调及国际信息交流、旅游市场管理等都由旅游协会这类半官方的组织机构来承担。市场主导型旅游管理模式十分强调市场机制对旅游发展的基础作用,在旅游市场上起一个公正且高水平的裁判员作用。如香港的旅游业由香港旅游协会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管理。香港旅游协会根据港府的法规成立,是推动香港旅游业发展的法定社会机构。
旅游协会实行会员制,一类是旅游会员,另一类是普通会员,会员包括国际客运商、酒店和旅行社代理商、饮食和娱乐等与旅游业有关的企业。旅游协会的工作目标是:推动香港成为旅游胜地;统筹旅游业内各种活动;促进旅游设施的改善;广泛报道香港的旅游特色;向政府提出有关旅游业的各种建议等等。旅协理事会的委员一半由政府委任,一半由会员推选,既有行业自律,又有政府权威。香港旅游协会因其卓有成效的管理被誉为全球最成功的旅游业管理机构之一。
国内先进管理体制旅游景区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即上海模式、北京模式、广东模式,上海模式的核心是成立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和中共上海市旅游事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全市旅游行业管理的职能。市政府下辖的旅游局、商业局、交通办、园林局和新亚集团等单位,均为旅委会成员。锦江、华亭、衡山旅游集团公司和金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由旅管会领导。上海市副市长兼任旅管会主任,形成以旅游、商业、交通、园林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大旅游管理体制。“上海模式”体现了政府部门的管理权威,旅游管委会具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利。确定了旅游与商业、交通、园林等部门的行政及业务关系,使得旅游业管理由运动式转向制度型,由单一部门管理转向社会综合管理,为上海市发展都市旅游产品提供了制度保障。
2.国内外安全管理研究 篇二
从目前文献检索来看, 国外对高校后勤学生公寓化的研究有很多。近几年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学生公寓管理的服务质量理论研究。现今, 欧美已有不少高校成立了服务质量研究机构, 以服务质量研讨会 (Qusi, Quatliyni Sevriec) 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性学术会议相继召开, 一批颇具影响的研究成果陆续问世。据美国学者菲斯克 (Ryamnod Fisk) 等人于1995年所做的一项文献调查, 服务质量是迄今为止服务管理研究方面最为集中的问题。
1980年, 格罗鲁斯 (Christian Gronroos) 在一篇关于服务质量的论文中提出了顾客感知服务质量概念并对其构成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从而完成了对服务质量这个最重要概念的界定, 由此也标志着对顾客感知服务质量研究的全面开展。此后, 相继有众多学者开始对服务质量进行研究, 并在该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如可感知服务质量模型、差距分析模型、SERVQUAL评价模型等。这些理论成果的取得奠定了国外服务质量管理研究的基本框架。而将服务质量的研究成果应用于高等教育服务领域是目前高等教育服务质量管理的新趋势。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 高等教育服务的质量问题逐渐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 随着人们对高等教育质量问题的关注, 主要应用于工业领域的服务质量理论开始被普遍应用到高等教育服务领域, 成为高等教育服务质量保障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二、国内研究概况
国内学者对于公寓管理领域的研究专著较少, 一般以章节的形式散见于学生管理或高校管理改革等方面的著作中, 而且多为宏观的介绍。但是, 在各期刊杂志中却汇集了大量的相关研究。学者们关注高校公寓管理的角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高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模式。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后, 新的运行机制还处于摸索状态。在这种新旧制度变更的背景下, 学生公寓管理暴露出一些问题。袁传品认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 学生公寓管理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投资者的经营思想与培养人才目标不一致增加了管理难度;管理权限不清;高校后勤部门人力资源的“过剩”与“不足”影响了学生公寓的有效管理。傅炳银提出了大学公寓管理的新思路:转变观念, 由管物到育人;领导重视, 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规范管理。彭维对大学生公寓管理模式进行了新的探索, 认为应该实行“多元化”管理。总体来说, 在管理模式上, 研究者们普遍的观点是:首先要通过设置学校公寓管理委员会、公寓管理中心、校院公寓管理系统, 及学生自治委员会等专门机构来构建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模式;其次, 要通过学生公寓的配套服务与综合管理的模式来构建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模式;最后, 要通过借鉴ISO9000~2000质量标准服务体系来构建物业管理新模式。
笔者认为, 目前已有的研究仍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学者们已经认识到学生公寓管理与社会公寓物业管理的不同主要是表现在育人方面和微利方面。但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深入, 管理主体的变化导致对学生公寓功能认识、定位未达到统一;二是学者们已经注意到学生公寓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 但在管理主体多元化的前提下, 没有明确各主体的主要职责及其相互关联。对各主体的机构配置、人员的配置、规章制度的健全上, 标准服务化评价体系建立等方面仍处在一种探索与争执的阶段上。还没有找到更有效的办法来发挥这个公寓阵地的作用。
(二) 高校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模式。
国内多数学者从实证研究的角度提出了当前高校学生公寓教育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主要对策。认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第一, 公寓教育管理的体制和机制还未完全理顺;第二, 学生公寓内特别是校外学生公寓文化设施缺乏, 缺乏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第三, 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不能有效承担思想政治教育任务。大部分研究者主要从实际工作出发, 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如李春如建议要努力构建良好的公寓环境。吴秀芳建议转变管理理念, 形成齐抓共管管理模式。刘永锋认为要引导学生参与公寓管理, 提高服务质量。有些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构建了富有特色的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模式。其中, 有代表性的是南昌大学党团学组织进公寓、党团学干部进公寓、宣传文化阵地进公寓的“三进”公寓管理新模式以及山东科技大学的党政团组织进公寓、学生政治辅导员进公寓、计算机网络进公寓、心理咨询及健康进公寓、学生社团、学生会组织进公寓的“五进”公寓管理模式。山东科技大学的“五进”公寓模式与南昌大学的“三进”公寓模式有相似之处, 其相似之处在于都是通过寓德育于管理中, 把公寓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来建设。
(三) 思想政治教育与高校学生公寓管理。
学生公寓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 公寓具有场所固定、人员集中流动性小等特点, 具备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载体的良好条件。近几年来, 学者们开始积极探索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背景下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点, 进公寓的新途径。聂平莉等人认为, 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学分制实施的进一步完善, 传统意义上的班集体作用逐步被公寓所代替。大学生呆在公寓里的时间占整个课余时间的80%以上, 公寓已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和休闲的主要场所, 也是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场所。李辉艳等人探讨了高校公寓管理的教化功能。认为高校公寓管理具有养成教育功能、思想政治教化功能、文化教育功能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赵金崇认为当前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公寓管理工作与思想教育工作脱节, 公寓管理工作过程缺乏双向互动, 其空间和内容日益扩大。董宏等以浙江大学为例, 介绍了浙江大学现有的思政工作与宿舍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提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学生宿舍, 是宿舍管理发展的方向, 也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的方向。
(四) 高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大学生公寓文化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 它从属于校园文化, 公寓文化建设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诸多方面。周珊详细论述了近年来“大学生心理障碍发生率呈上升趋势”的现象并分析了其形成的原因, 认为不良的公寓自然环境、文化环境和人际关系环境都会影响大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 引起心理障碍的产生。故而学校和学生双方应主动积极合作, 构建良好的公寓文化环境, 促进大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现阶段,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 高校公寓文化被赋予了许多新内容。张恩明认为教育者应该努力拓展高校文明公寓建设的内涵, 扩大文明宿舍建设的外延, 努力营造宿舍文明、高雅、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赵守政论述了学生公寓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群体文化”的涵义。要建设好公寓文化, 必须健全公寓管理制度, 依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以思想政治文化为基石, 加强知识文化和娱乐文化建设, 提升文化品位、增添文化气息, 逐步形成文化层次多样化的公寓文化体系, 使公寓成为集教育、休憩、娱乐三位一体的大学乐园。
从以上文献的梳理中可以看出, 受2005年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出台的影响, 目前学者对于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方面的研究在量上有了较大的提高, 关注的热点主要集中在新政策相对于旧政策做出调整的地方, 比如:管理模式的变化、后勤社会化对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的影响等。此外, 相对于政策层面的探讨, 关注实践层面的文章相对较多, 主要原因在于, 对公寓管理进行研究、发表相关研究成果的主体大都是在实际公寓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者。因此可以说, 这些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学生公寓实际管理经验的总结。而且, 这些研究主要是从管理者的视角出发, 多是政策性的建议, 而对于公寓生活的实际主体———学生的关注程度不够。因此, 公寓管理领域的相关研究, 一方面为本研究开拓了思路, 奠定了理论基础, 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另一方面, 对研究关注点的忽视也为本文留下了一定的研究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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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彭维.多元化管理:大学生宿舍管理模式的新探索[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5].李春如.对思想政治工作进大学生公寓的几点思考[J].常熟高专学报, 2004
[6].吴秀芳.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几点思考闭[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
[7].刘永锋.浅谈地方高校后勤社会化后学生公寓的管理[J].陇东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学版) , 2006
[8].聂平莉, 何玉初.大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的新探索闭[J].科技信息 (学术版) , 2006
[9].赵金崇.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研究与探索田[J].辽宁师专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5
[10].董宏等.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新探索——思政工作与宿舍管理相结合[J]教育发展研究, 2003
3.国内外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比较研究 篇三
【关键词】信用;授信;信用管理体系;信用保障机制
一、 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目标
信用最初是指人与人在合作、交往中的一种行为规范要求,兼具道德、法律和经济属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在社会经济领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用被赋予越来越多的经济意义。
企业信用管理是对企业的受信活动和授信决策进行的科学管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目标是力求企业在实现销售最大化的同时,将信用风险降低至最低,使企业的效益和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
二、 国内外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比较
(一) 国外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从整个世界格局来看,欧、美、日等经济发达国家是信用经济国家,其企业信用体系健全,信用管理技术先进,企业信用服务普及。80年代以来,以色列、韩国等国家也正逐渐步入信用经济国家之列。
1.发达国家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发达国家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其基本内涵方面没有根本区别,但各国国情和立法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两种主要模式:一种是美国为代表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欧亚大陆国家为代表的模式。其中美国的企业信用体系最完善、最成熟、最发达。
美国企业信用体系有较完备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明确、美国企业的信用意识强、美国企业信用管理实现了电子信息化,特别是企业信用服务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欧洲一些国家的企业信用体系同美国存在一定差异,以法国、德国和比利时等国家为代表,称之为“欧洲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央行“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系统”与私营信用服务并存发展,在欧洲许多国家,还同时存在许多私营性质的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企业信用信息服务。
2.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随着本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印度、墨西哥、巴西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从扩大本国市场规模和使本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的需要出发,也开始重视本国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建设,由于各国所处发展阶段和各国国情的差异,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上不尽相同,有一定区别。从一些发展中国家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实践看,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中央银行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始推动者;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与业务;引进吸收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信用管理立法不完善。
(二)国内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概述
我国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经历了计划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转变两个阶段:1978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没有企业信用制度和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1978年以后,我国开始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政府、企业、个人逐步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为维护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信用秩序,国家制定和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颁布实施了《合同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票据法》等。这些反映了我国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已经进入建设阶段。
三、我国与西方国家对信用问题认识的差异
由国内外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实践可以看出,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不尽相同。
1.信用概念认识上的差异
在我国传统观念中,信用一直都是被作为道德规范来要求的,更多侧重于从人际社会关系角度进行阐述,只突出信用的道德意义,而不重视信用的经济意义。长期以来,对信用要求常是从纯道德出发,并未从经济活动上进一步规范和强调。这导致了在提倡信用品德上的泛泛性,失去了信用行为的动力和活力。
而在西方国家,信用更多地与经济联系在一起,对信用的解释与理解多从经济的角度出发。
2.信用保障机制的差异
在我国,传统上的信用保证主要基于人们的伦理道德要求和行为交往的信条,这些一旦与经济利润相矛盾时,往往容易发生失信。在目前信用的法律法规还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信用行为无法保障,这是我国目前出现信用危机的根本原因之一。在西方国家,通过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实行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交易双方信息公开、透明等,来保证对经济行为的信用约束性和可控性,使个人、企业自觉守信,按信用原则进行经济活动。
3.失信惩罚机制的差异
在我国,违背信用从经济上惩罚力度不大,更多是从人格、道德、伦理上进行谴责,承担一些精神、意识形态方面的后果。由于失信成本很小,不足以达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在西方国家,违背信用多从经济、法律角度进行惩罚。对于失信方,不仅要承担经济损失,而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失信方进行记录,进行披露、传播、曝光,將交易双方中失信方对授信方二者的矛盾激化成失信方对全社会的矛盾,动员起社会力量惩罚失信者,拒绝与其交易、发生往来,让失信者在社会上寸步难行。这种惩罚机制产生的效果是非常有效的。
4.信用理念的差异
由于我国长期受小农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的借贷理念、消费理念、企业信用风险理念、破产理念等信用观念,还带有浓厚的传统色彩,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理念。 而在西方,这些理念早已荡然无存。
如何认识信用问题,中西方有明显差异,正是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导致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不同。
四、国外企业信用管理给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带来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用一百多年时间建立起来的信用管理经验对于解决我国企业信用问题非常有帮助,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启示一:在信用保障机制方面要增强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和对称度
目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信用问题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在发达国家,为了解决市场交易信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通过相应具体制度安排的办法,采取信用信息开放、征集、调查、评级、传播、使用等信用管理手段来消除或减少交易双方间的信用不对称度,让使用交易的授信方(债权人)依靠对客户企业的资信调查或对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调查,能够充分了解受信方(债务人)的真实信用状况,做出科学的授信决策,这种外在的、他律的保障机制对于解决企业信用问题十分奏效。
启示二:在失信惩罚方面要实行实质性打击和震慑方式
失信成本小而收益大、这是企业违约失信行为普遍的根本原因。实践证明,单纯的经济处罚或道德舆论谴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失信问题。因此,靠法律解决企业失信问题在操作和执行上都有很大难度。当前我国正是因为没有一种有效的企业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使企业失信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因此,企业信用缺失不断蔓延的现象就不可避免。
启示三:强化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提高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当前,在分析研究企业信用问题时,讨论和关注得比较多的是企业作为受信方或信用使用方应当如何讲信用,而对企业作为授信方或提供信用方,如何加强自身信用管理却重视的不够。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对信用管理不甚重视,缺乏信用管理制度、机构和人员,在对客户企业信用信息缺乏了解的情况下,盲目授信,导致授信不当,造成应收账款失控。
解决我国企业信用问题,不能完全依赖外部信用环境的根本改善,在市场经济中,只要存在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就必然有利己主义动机及产生的违反信用原则的道德风险存在。人们所能做到的是如何控制信用风险,而不可能消除信用风险,即使建立起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也不意味交易过程的违约或欺骗行为就因此彻底杜绝。加强企业信用管理,不仅可以大幅度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的现象发生,而且还可以形成一种对失信企业和机构的市场约束力,使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在各企业的客户管理中被筛选掉,使其没有市场活动的机会和空间。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不仅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好坏。
参考文献
[1]朱长胜:《危机 挑战 机遇——关于苏州市机械加工行业中小企
[2]赵小初;雷鸣;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研究[J];新西部(下半月);2010年02期
[3]唐楚生;李小英;彭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与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的社会文化环境[J];经济师;2010年02期
[4]郭忠金;国内外社会信用制度研究述评[J];现代管理科学;2010年01期
作者简介:刘俊贤,女,(1974-),河北省静海,哈尔滨金融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管理科学工程
(作者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
4.国内外安全管理研究 篇四
一、前言
旅游业作为朝阳产业,已经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的重要的服务行业之一.其三大支柱产业---旅行社业、旅游交通业、饭店业的发展也如日中天.随着新旅游法的颁布,旅游企业的管理愈发规范。企业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而心理学正是研究人的行为和心理历程的科学,因此管理心理学自成为一门学科以来便异军突起,迅速发展成为心理学重要的一支.管理心理学是心理科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组织管理中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一门学科.
旅游企业管理心理学的研究有利于企业寻求激励人心理和行为的各种途径和方法,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国内外旅游企业管理心理学研究概况
(一)国内旅游企业管理心理学研究现状
小爱德华。J.梅奥等认为旅游心理学只研究旅游者,国内部分研究人员(以邱扶东、贾静为代表)承袭了这一派别,并认为这样做更有心理学色彩;而以屠如骥、刘纯等为代表的研究者则认为,除了研究旅游者之外,旅游心理学还应当研究旅游从业人员。屠如骥(1986)、甘朝有(1995)、张树夫(2001)从个体、群体、领导及组织等方面对旅游企业管理心理进行了研究;秦明(2005)和刘纯(2002)则侧重于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研究旅游企业管理心理,除上述内容外,研究还涉及压力、应激与挫折、人际关系、劳动心理、冲突等方面.
1、行为主义心理学在旅游企业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旅游业作为迅速发展的第三产业,将心理学引入不仅可以为旅游的开发、经营、发展提供心理依据,而且有助于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心理素质和职业综合素质.屠如骥认为,运筹学和行为科学是现代管理科学的两大支柱,只有把这两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才能保证管理工作高效能地进行.张迪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主要观点引入旅游企业管理,提出了四种应用建议,即将行为主义心理学应用于员工培训、薪酬发放、旅游景区规划和旅游反馈,以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
2、有关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的研究
随着旅游企业竞争不断加强,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现代旅游企业的管理者愈发清醒地认识到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人力资源的管理。将心理测评技术应用于旅游企业可以对旅游企业人才的选聘、安置、培训等提供重要的参考,进而实现人与事、人与职的合理匹配,以提高旅游企业人才管理的科学性,从而提高旅游企业的竞争优势。
曾招喜和赵希勇等提出,可通过建构模型来对旅游企业人力资源进行科学配置,提高旅游企业核心竞争力。曾招喜和唐美玉提出了基于能力素质模型的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认为旅游企业员工能力素质模型要从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和思想观念三方面来建构。赵希勇和王锦则在职业化素质及职业化素质模型论述的基础上,建立了旅游企业人才的职业化素质模型,提出旅游企业人才的思想素养、行为素养和专业素养及其内涵。
任卓认为,我国旅游企业目前人力资源构成、人员稳定性、员工培训等方面存在问题,因此将心理测评技术引用时十分必要的。赵艳辉、王焕宇认为,适用于旅游企业的心理测评技术主要有心理测验、面试和评价中心技术等,其在旅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点:(1) 心理测评是科学合理地甄选录用人才的有效手段;(2) 心理测评是旅游企业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工具;(3) 心理测评为旅游企业选拔管理人才提供了依据;(4)心理测评是旅游企业针对性培训的主要依据。
3、有关旅游企业情感管理的研究
随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旅游企业中的渗透,企业员工的心理情绪愈发受到重视,因此员工满意度与忠诚度的研究成果也不断涌现,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产生了积极影响.
田喜洲、蒲勇健对国内外旅游企业员工满意度与忠诚度进行了研究述评,国内外研究结果都表明旅游业员工满意度水平普通较低(Woods,1992)部分研究者以此为切入点,研究旅游企业情感管理与工作满意度、离职意向、总体情感指数的关系。
如北二外“旅游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情感管理研究”课题组通过研究情感管理的三个维度---“关心”、“理解”、“尊重”对工作满意度的影响,以及经过工作满意度的中介作用对员工离职意向、总体情感指数的影响,分析了情感管理因素对旅游企业的作用.研究表明,情感管理的三个维度对工作满意度、员工总体情感指数均具有较强的正向预测作用.“尊重”对员工离职意向有显着的负向预测作用,而“理解”和“关心”对员工离职意向的负向预测作用不强.部分学者从压力感知、心理激励以及挫折心理角度进行研究,了解旅游企业员工相应的心理过程及制约因素,并建立旅游企业对员工心理的激励措施,有助于充分挖掘员工的内在潜力,促进旅游业持续稳定地发展.
(二)国外旅游企业管理心理学应用研究现状
人本主义心理学兴起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强调人的自我实现.自成为心理学第三势力以来,人本主义心理学在欧美不断被引入旅游企业的日常管理之中。而在“以人为本”的知识经济时代,将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等应用到人力资源管理之中,掌握人性、研究人的行为,从而达到管理效益,也将成为必然趋势.
1、积极心理资本在旅游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积极心理资本是与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相并列的概念,目前成为了主流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新领域,而在旅游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相关研究却极少(Lucas、Deery,2004).Luthans(2005)和Larson(2006)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积极心理资本对员工工作态度的影响作用更大;心理资本与员工满意度和组织承诺显着正相关。Peterson 等(2003)进行的实证研究证明,希望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其管理工作的绩效较高,下属的留职率和满意度也较高。旅游企业是服务性企业,要求员工能敏锐地觉察并理解客人的感受与需要,并能与客人融洽地交往与互动,克服负面的情绪冲动与不良影响。因此,积极心理资本在旅游企业管理的研究集中在招聘与选拔、员工培养等方面,以提高旅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长处管理在旅游企业管理中的应用。长处管理于 20 世纪 60 年代提出,又称“人生取向”,一般缩写为 LIFO.LIFO 管理系统是结合现代管理学、组织心理学和人际关系学的一种综合管理系统,其核心思想是一个人事业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他能否管理自己的长处。人们通过辨认个人的长处和取向,有效地运用自己的长处、发挥自己的潜能以取得事业的成功。
旅游企业管理,从根本上说是对人的管理。如何有效地开发人力资源、合理科学地利用人力资源,是旅游企业管理的核心问题。欧美国家研究者从实证研究角度证明了 LIFO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促进作用,如 LIFO 可使员工清楚自己的风格和长处,并充分发挥以获得成就感、满意感及发展感,有效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旅游企业管理心理学应用研究展望
近年来,旅游心理学与管理心理学的研究日臻完善,不过针对旅游企业管理心理学的研究还不够系统和全面,因此旅游企业管理心理学的研究应不断深入和拓宽,与时俱进,汲取欧美国家理论精华.除此之外,研究主要从旅游学角度为切入点,并不能体现心理学的专业性和应用性,因此旅游企业管理心理学的研究应注意以下两点:(1)注重实证研究;(2)适时关注国外的进展,不可闭门造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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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迪。论行为主义心理学在旅游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管理纵横,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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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内县级政府应急管理研究现状 篇五
20世纪80年代,我国就有部分学者开始对西方风险社会理论进行介绍和研究。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的应急管理研究起步较晚,直到“非典”爆发之后才逐步引起理论界与政府的重视,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其进行研究,并于20成立了第一个专门研究应急管理的学术组织。然而,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应急管理研究大多集中于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层面,对于单独研究县级政府应急管理的还比较少。笔者通过文献检索,专著中只有邓振春撰写的《县级政府应急管理》专门瞄准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其他著作在这方面,或以章节形式出现,或散落于个别论述中。下面,笔者将对国内县级政府应急管理的研究成果作一简要梳理。
1.整体研究方面
邓振春在其专著中分别从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四种突发事件类型,对近年来国内外63个应急管理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对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实践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鉴。
县级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研究。张屹立(2017)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县级政府能力研究》一文中认为:县级政府的能力与其职责相关联,具体包括规划发展能力、制度创新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市场规制能力、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而其中涉及到危机管理(应急管理)的能力将越来越重要。郭荣军(2017)在《提升县级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思考》中则将县级政府应急管理能力详细划分为五种能力:预警能力、应变能力、整合资源能力、信息沟通能力、跨部门协作能力。
基层政府应急管理现状研究。刘兰芳(2017)认为: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管理观念较为落后,快速反应机制有待健全,应急保障能力有待加强,应急管理平台建设滞后,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薄弱。吕素娟(2017)在《论县级政府的应急管理》中将县级政府当前的困境归纳为:应急管理意识淡薄、危机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建立应急管理的权威机构,信息预警机制不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信息不畅导致政府信任危机。
基层政府应急管理的对策研究。宋君(2017)在《县级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建设的体系和框架》对提升公共危机管理能力进行了总结:法治建设和政策保障是前提,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是核心,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是“助推器”,保障公民权利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内在价值。罗彬(2017)在《我国县级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问题研究》中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强化危机意识,彰显理论指导,建立危机预警机制,设立专门危机管理指挥机构,完善政府危机管理的信息系统,规范危机管理的制度建设,畅通危机管理渠道。李岗(2017)在《提升基层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对策建议》中提出建议:加强统一领导和总体协调机构建设,建立以应对能力为主要依据的分级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县级政府应急保障体系。陆大荣、肖谦(2017)的《基于swot的基层应急体制建设分析》通过运用swot分析法,系统分析了基层应急管理的优势、劣势、机会和风险,提出基层政府至少要在以下几方面发挥应急管理主导作用:建立适应基层实际的应急管理模式,建立常态管理下的应急资源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应急管理响应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
2.专题研究方面
县级政府应急管理目标体系研究。江晓莉(2017)在《大都市近郊县域应急管理目标体系构建――以郸县为例》中将应急管理目标体系划分为静态目标群和动态目标群,前者包括法律法规、组织机构、公众支持体系、应急保障系统,后者则是从应急管理的防范、预备、应对和恢复四阶段进行构建。
县级政府应急管理预防研究。卓立筑(2017)在《危机管理――新形势下公共危机预防预处理对策》中分别从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法律准备和机制准备五方面专门论述了基层政府危机预防管理机制的构建:完善公共危机预防教育体系,健全危机预防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公共危机预防法律体系,建立良性互动危机预防关系。
县级政府应急平台建设研究。诸仲玖(2017)的《县级城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研究》以浙江省余姚市(县级市)和深圳市、上海市、陕西省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现状的调查为基础,提出了县级城市应急管理平台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是工程领域和应急管理领域的学科交叉成果。
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研究。刘子森(2017)《县级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分析了基层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原因,其中“市管县”的体制弊端和干部考核机制的局限性对于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具有普遍意义。
6.国内外教育研究研究现状 篇六
2.1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研究现状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实施前,中央电教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相应的理论与实践指导。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教育管理部门、教育专家、工程建设者及广大中小学教师对工程的建设及教育应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成果。
据笔者统计,2004年1月份到2005年12月份期间,《中国电化教育》、《电化教育研究》、《中国远程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中小学电教》等杂志上刊登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相关的文章共60余篇。
其中,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综合评述方面的文章25篇,与本课题相关性较高的有查锐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中国电化教育》2005.10)、王珠珠的《中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国电化教育》2005.2)、王继新的《提高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设施应用绩效的对策研究》(《中国电化教育》2005.12)等。这些文章提出了影响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有硬件设施建设、软件资源建设、教师培训、项目管理、技术支持与服务等,并对各因素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教学应用模式研究方面的文章15篇,与本课题相关性较高的有刘聚斌的《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应用模式初探》(《中国电化教育》2004.11)、赵瑞斌的《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三种模式”教学功能比较研究》(《中国远程教育》2005.9)等,这些文章对农村远程教育三种模式的教学应用情况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分别适用于不同技术模式的教学应用模式。
教师培训方面的文章11篇,与本课题相关性较高的有梁京章的《西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再培训的实践与思考》(《中国电化教育》2004.11)、党小超的《贫困地区教师培训现状调查及远程培训策略研究》(《电化教育研究》2005.3)等,这些文章归纳了农村地区教师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给出了一些培训的策略。
资源建设方面的文章5篇,与本课题相关性较高的有祁涛的《远程教育IP资源质量监控》(《中国电化教育》2005.10)、李华的《远程教育卫星
资源接收与利用》(《电化教育研究》2005.6)、苏芳来的《关于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的设想》(《信息技术教育》2004.5)等,这些文章总结了远程教育资源在农村中小学的应用情况及应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对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提出了一些建议。
项目评估方面的文章1篇,傅钢善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评估方案研究》(《中国电化教育》2005.12),该文章给出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评估方案,共包括四个子方案:省级项目自评指标框架、项目培训基地评估方案、市县(区)级教育管理机构评估方案、项目学校评估方案。
这些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本课题的研究起到了一定的参考作用。另外,由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正在分阶段的建设过程中,关于工程设施应用绩效的研究尚未展开。因此,总的说来,本课题可供参考的资料并不多,研究的起点较低。
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施应用绩效”研究成果不多的情况下,笔者借鉴了教育信息化及其评价研究和绩效评价研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希望能拓展本课题的研究思路。
摘自:吴丽娟.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施应用绩效研究[D]:[硕士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06.写法2:介绍典型案例
1.3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EDR研究现状
目前,设计研究已经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学习、课程、教育技术等领域来改善教育。国外己有不少设计研究的典型案例,国内也开始进行了一些实践探索。(1)国外EDR研究现状
在国外,研究者们开发了很多成功的案例,其主题涉及虚拟学习环境、基于游戏的学习、数学、科学和技术教育、教师教育和高等教育、在线讨论工具开发等多方面的应用。
①AnnBrown与Campione:培育学习者共同体
培育学习者共同体(FCL,FosteringaCommunity。fLearnerS)是AnnBrown 与Campione(1994,1996;Brown,1992)为1一8年级学生开发的一个学习模型,用来激发学生广泛的兴趣和丰富在班级社区中的知识基础。FCL关注的是生物学科和生态之类的问题,其研究工作包括了从学习原理的实验室研究到学习环境的设计。研究过程是:通过对学习环境的分析,修正学习原理,进一步修改学习环境形成新的实验室实验,这样一个循环贯穿在FCL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设计的最初目标是鼓励学生更深入地探索学习内容,通过口头和书面的形式,起草和表达他们学到了什么,来增进他们的理解。该设计在实施过程中也实现了更重要的社会目标:学生对多种学习技能的关注。山此在第一阶段出现了两个重要的理论观点:即“多样性技能”(I)iveoeExPertiS())的概念和“学习者社群”(ComfnunityofLearnerS)的概念。
第二阶段:针对在学生作业中发现学生形成的许多关一于生物学系统的错误概念,对FCL的最初设计进行了修正,增加基准课程和手工活动,这些修正为学生提供了学习生物学的情境。同时,通过重新设计FCL,使学生能沟通过Web获得他们研究课题的相关信息,并与生物学专家建立远程指导关系,从而将课堂里学到的知识与真实的问题情境联系起来。
第三阶段:通过在更大范围内与教授2到8年级课程的教师一起工作,开发并试行一个“开发走廊”(developmentalcorridor),使得借助FCL的学习能够循环覆盖到相关的研究课题,从而增加学习的深度。
②SashaBarab等人:探索亚特兰蒂斯
„
③Nelson:“河流城市’,科学教育项目
„
(2)国内EDR研究现状
国内目前也开始了设计研究的实践探索。华东师范大学网络学院的祝智庭教授队,率先在技术开发中进行了设计研究的应用研究,并在原创性的协同学习理论究与技术工具开发、以及远程教师培训平台的技术开发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另,华东师范大学学习科学研究中心高文教授团队在“对称”和“人·建筑与城市”研究型课程项目中,也开始了设计研究的课堂实践探索。
(3)EDR研究现状总结
在分析了上述EDR案例后,总结出了这些案例具有的一些共同特征:
①研究过程集设计与研究为一体,研究目标不仅包括教学技术的开发,同时括对理论的发掘与创新;
②研究以技术、理论和实践三者的结合为基础,通过设计和研究将技术、理论实践三者紧密地结合起来;
③研究问题都来源于真实情境,由研究者与实践者甚至包括学生、科学家等多人员的通力协作在真实情境中开展完成;
④研究过程都历经多次的迭代循环和不断测试与完善;
⑤研究所采用的技术都是比较考究的,并能抓紧当前教学改革中的热点或难点题而展开对理论问题的探索研究。
⑥研究成果既有对技术应用的研究与开发,也对学习和教学理论提出了新的观和发现。
摘自:寇红丽.EDR指导下的免费师范生职后远程学习的平台的研发[D]:华中师
7.国内外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对比研究 篇七
早在80年代, 西门子、GE、Intel、IBM和T N T等许多跨国公司就通过资金管理中心, 对集团内部资金和市场风险实行了集中管理控制。目前, 在国外跨国公司, 用信息手段管理资金, 采取财务结算中心或金融服务公司的模式来监控集团内部成员企业的资金运作的做法相对普遍, 并在基本模式实行的基础上采取了资金集中管理与控制的多种手段如下:
1、建立区域财务中心 (Regional Treasury Center) 和收款中心。
大型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仅设一个全球性财务中心 (Global Treasury Center) 的情况极为罕见, 而大都会根据本公司的业务分布, 在全球若干地区设立区域财务中心, 集中管理区域内所有子公司和经营单位的多币种托收、现金支付、短期投资、银行借款和外汇交易。以CE为例, 1999年中期, GE根据集团业务的地区分布, 分别设立了2个区域性财务中心, 即美洲财务中心和欧亚财务中心。同时, 国外跨国公司一般会在回款额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立若干个收款中心来加强资金的集中控制。
2、现金余额集中 (Sweeping) 。
主要是利用银行自动清零 (Automatically Zero Balanced) 系统, 每日将各成员单位的现金余额统一集中到集团总部资金管理中心的总账户 (Master Account) 中, 同时, 下属企业的收入和支出账户余额为零。而对收款中心而言, 收款中心在扣除补偿性余额后, 将多余的现金转移到公司指定的集中银行。以英国石油 (BP) 集团的资金管理为例:
英国石油 (BP) 集团是一家具有350年历史的企业, 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 经过兼并重组发展成一个超大规模的石油集团公司, 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总公司直辖全球各地150个业务单元。为了能够及时掌握整个集团的资金流动状况, 灵活地进行头寸调拨并确保资金的安全, BP由集团的财务部门 (以下简称BP财务) 负责对全集团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BP财务与业务单元 (每个业务单元实际上包括某个地理区域内的多个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 但为简单起见, 假设一个业务单元就是一个子公司) 及其各自的开户银行之间事先达成协议, 规定每天在一个固定时间, 开户行将各业务单元资金账户的余额全部划转到BP财务所开的资金账户上, 由BP财务统一管理和运用。具体模式如图1所示:
上半部分代表BP财务开立在花旗银行的总账户, 下半部分代表BP各业务单元在当地银行开立的分账户。每天在一个固定时间, 各业务单元及BP财务通过各自的开户行将资金进行划转, 实现集中。具体做法是:当地开户行将各业务单元分账户内的借贷方余额进行轧差, 并根据轧差后余额的方向确定资金的划转方向。若轧差后反映为借方余额, 表明该业务单元有资金结余, 应将此结余划归总账户;若轧差后反映为贷方余额, 则表明该业务单元存在资金缺口, 应从总账户划回资金, 弥补缺口。总之, 应保证资金划转后各分账户余额为零。
3. 账户余额集中 (Pooling) 。
与现金余额集中相比, 账户余额集中不要求进行现金余额实物转移, 只涉及各成员单位存款余额和负债名义上的抵消。因此, 就需要在成员单位设立一个虚拟资金账户, 即透支账户, 以满足资金匮乏的成员公司的资金需要。这种名义上的账户余额集中, 可以降低借款成本和节省资金转移成本, 对于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同样有效。
4. 支付代理系统 (Payment Factory) 。
与现金余额集中和账户余额集中相比, 支付代理系统是在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更为先进的资金集中管理手段, 它的主要特点是:作为集团对内和对外联系的唯一桥梁, 支付代理系统对内连接集团所有成员公司, 对外与银行打交道, 所有开立内部账户的成员公司的现金收支信息都及时集中到支付代理系统, 各成员公司的现金收支活动都受到严密监控。内部结算系统与支付代理系统的紧密结合, 真正发挥出了集团内部结算中心的作用。以爱立信 (Ericsson) 集团的资金管理为例:
爱立信是跨国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一个范例, 该公司在全球140个国家拥有250个子公司和250家开户银行, 这些银行采用的业务和管理系统及版本千差万别, 电子银行工具也是五花八门。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 如果现金管理系统不能随之发生改变, 公司就必须耗费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来管理和控制新设子公司的现金流。而且, 在传统的资金管理框架 (见图2) 下, 整个集团现金流量的急剧增加, 使公司对银行的依赖性也在增强。
爱立信资金管理中心决定增加一个基于网络的支付代理系统 (Payment Factory) (见图3) , 既能使集团所有成员企业使用集团内部的资金服务, 从而使整个集团的银行关系变得相对简单 (仅由资金管理中心与银行打交道) , 又能灵活地整合现有及未来的供应商和合作银行的平台。
支付代理系统不仅负责成员公司的现金支付和托收, 而且还具有银行账户核对 (Reconciliation) 和报告 (Reporting) 功能, 以及整个集团现金头寸、短期预测与监控功能。资金管理中心从支付代理系统获取信息, 进行内部账户的管理和账户的利息计算。
5. 融资 (筹资和投资) 的集中管理。
国外企业集团也采取一定手段对融资进行集中管理。再以BP集团为例:BP财务将每日的资金汇集后得到一个或正或负的总头寸, 若总头寸为正, 则表明整个集团的资金流入大于资金流出, 资金有富余, 可将这部分资金投放于金融市场;反之, 若总头寸为负, 则表明整个集团的资金流入小于资金流出, 存在资金缺口, 必须从外部筹集以弥补缺口。如图4所示, 上半部分代表全球金融市场, 包括票据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 下半部分代表BP开立在花旗银行的总账户, BP财务就通过这个账户, 在全球市场上进行外部融资。
二、国内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通常, 大型集团内部建立财务结算中心 (结算中心、内部银行、财务公司等形式) 作为集团清算平台, 集团内部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产品和劳务互供, 其货款全部通过中心转账结算。对外的款项收付统一在中心办理, 或由中心借助商业银行的结算通道办理, 通过采用“子账户零余额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账户管理模式, 建立与商业银行的直连互通等管理手段, 全面实现对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控制。
具体做法是:各分 (子) 公司在结算中心开设结算账户, 用于内部单位之间结算。根据集团公司的委托授权, 结算中心在每日营业终了自动将子账户余额清零, 资金划回总账户, 作为分 (子) 公司的内部存款;当其余额不足以进行支付结算时, 则由总账户以划回分 (子) 公司账户的方式予以补足, 作为对分 (子) 公司的内部贷款。总账户统一对外计息, 分 (子) 公司账户只反映可用额度, 其资金余额只作为控制数, 便于与总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及利息结算。
在实际工作中子账户零余额管理有多种变通, 子账户收款可以逐笔上划, 也可以定时上划, 可以零余额上划, 也可以超定额上划。子账户可以收支合一, 也可以收支分开, 即收支两条线方式, 在实践中最为常见, 即分 (子) 公司设立两个账户, 一个收入户, 一个支出户。收入户专门用于收款, 除了对总账户划回款项外, 不得对其他账户进行支付;支出户专门用于支付, 除了收入总账户下拨款项外, 不得收入其他款项。 (子) 公司财务收支活动在母公司的实时监控之下, 子账户余额自动归集到总账户, 从而实现资金集中。
三、中外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方式的比较及启发
就资金管理模式而言,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 中外企业集团日益趋同。但从资金管理模式运用的角度来看, 两者在其深度与广度、运行机制及政策法规等方面仍存在差异。多数中国企业集团主要是通过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等方法来实现对资金的监控, 并没有真正将全部资金集中管理并运用, 资金集中管理的优势也未能完全发挥出来, 与国外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相比, 尚处于不成熟阶段, 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差距:
1、资金集中的程度低。
从资金集中的程度来看, 国内企业集团资金集中度较低, 纳入集中管理的对象受到限制, 国内企业集团采用多级法人制, 子公司各自为政, 多头开户, 资金周转慢、效率低。如中石化集团只规定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按季度或年度将利润、红利和所提折旧集中上缴, 远未达到国外集团公司每日将子公司账户清零的程度;宝钢集团对进入现金平台的企业设立了严格的标准, 只有全资子公司和盈利的控股企业才纳入集中管理范围, 现金平台只提供弥补流动资金缺口所需资金, 难以在集团内实现统一调度资金。
2. 资金集中的范围窄。
国外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范围包括对集团内所有的程序和过程, 其直接或间接影响往来付款的时间和对象。国内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的对象主要是针对货币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没有将内部往来款项等纳入集中管理, 更没有与资本市场连接。从管理层级看, 一般资金集中管理只涉及到二级子公司, 特别是企业集团下属上市子公司因受监管制约无法纳入到集中管理范围。一些成员企业因未纳入集中管理仍将大量资金沉淀在集团外部。
3. 资金集中的途径少。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法规禁止企业之间直接借贷资金, 但可以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来实现内部资金融通。目前, 可以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途径一种是委托贷款, 成员企业采用“一对多”、“多对一”和“多对多”的委托贷款形式, 以规避法律障碍。另外一种途径就是成立财务公司, 但成立财务公司门槛高, 限制条件多, 且只能起“蓄水池”的作用。目前, 众多中国企业集团中, 仅有70多家设立了财务公司, 难以满足资金集中的需要。
4. 筹资管理偏弱。
从筹资管理角度看, 中石化集团、宝钢集团等并未做到将整个集团的资金缺口集中并由集团统一筹资, 再分解到各子公司使用, 而是批准各子公司的借款额度, 在额度内由各子公司自行与银行商谈利率借款条件, 这样无法全面实现由集团统一筹资所带来的节约成本的好处, 而且筹资以银行贷款为主, 渠道单一。另外, 对未纳入集中管理的成员单位, 一旦发生经营困难集团公司往往通过提供担保、抵押或委托贷款等方式帮助其融资, 导致融资成本高, 风险集中到了集团公司。
中国企业集团通过引进、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资金管理理念, 来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增强综合竞争力, 既是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也是接轨国际资金管理的需要。由于我国企业集团的背景和特点的不同, 国外研究成果在指导我国企业集团管理控制实践中仅仅提供了一个借鉴意义。从国内外资金集中管理实践来看,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是企业集团提高资金效率的重要途径。资金管理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 而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企业集团要结合自身的特点, 科学选择资金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拜特.大型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运作思路探析[J].理论与实务.2007 (5) :50-52
[2]、纪培锋.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探讨[J].经济理论研究.2006 (7)
[3]、孟焰、王志成.论企业会计主体间资金内部控制[J].会计研究.2003 (4)
[4]、袁琳.资金集中结算:制度完善与风险控制[J].会计研究.2005 (9)
[5]、袁琳.构筑集团企业资金结算与集中控制的新系统[J].会计研究.2003 (9)
8.国内单体酒店量化管理研究 篇八
关键词:酒店;量化管理;企业
1量化管理理論源起和饭店量化管理研究现状
量化管理(quantitative management),又称管理的数量统计法,是指以数字为基础,用数学的方法来考察和研究事物的运动用数学的方法来考察和研究事物的运动状态和性能,以求对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等做出精确的数字描述和科学控制,实行标准化操作的管理模式[1]。量化管理的理论源起包括科学管理、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是一种以科学管理为其理论依据,以实证主义作为其方法论基础,以科学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以成熟的自然科学为效法的榜样,以追求精确、定量、客观为目标的管理方法。
为了了解国内对于量化管理理论的研究情况,本文选取了CNKI(中国知网)数据库作为检索库。在“文献检索”控件下的“标准检索”一栏中,在所有学科领域内,输入“企业量化管理”关键词,检索结果仅为11条,仔细阅读11仅有的文献,发现其中真正涉及企业量化管理理论的文献数量不到一半。而对于“饭店量化管理”关键词的检索,结果竟然为0条,这与对饭店业管理现代化发展趋势极其不匹配,这表明了国内对于饭店量化管理理论的研究仍旧十分匮乏,这也是本文对该课题进行探讨的重要原因之一。
2国内单体酒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以成都西藏饭店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主要是考虑到其主题产品的特色性和饭店运营管理显示出的特征基本上与国内单体酒店成长同步。在对西藏饭店进行研究过程中,对基层员工的了解主要是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来实现,对于管理者则是通过访谈式谈话来了解情况。本文以西藏饭店为参考案例,对国内单体酒店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从如下几个方面做了总结。
(一)人力资源现状
通过西藏饭店员工满意度的调查问卷得出饭店人力资源管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概括起来有如下三点:第一,员工薪酬水平和构成对内不足以形成员工满意度,对外无竞争优势,绩效考核功能没有突现。第二,员工培训体系不健全,没有将提高酒店运营力作为培训的核心目标,且缺少有效的评估机制。第三,前台运营部门离职率普遍偏高,而员工老龄化现象严重,难以保证高标准的服务质量始终如一。
(二)组织结构现状
西藏饭店的组织结构设置总体上与较为合理扁平化结构相吻合,但是在部门设置上仍然存在交叉重叠和协同作用较低的问题。如工作联系紧密的客房部与前厅部完全分离,这样的组织架构明显增大了管理者的管理跨度。再如总经办将人力资源部与行政部两大职能涵盖其中,但是两个板块的职能界限却十分模糊,还尚未形成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三)培训体系现状
目前西藏饭店人力资源意识不强,没有将员工的培训与其职业规划链接,培训内容形式化,基层员工的培训多为基础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多为岗位基础知识的技术培训,忽视了关于员工行为习惯的培养,单纯的技能训练很难提升员工工作素养,酒店的员工培训不仅应该关注员工对客服务的礼仪、态度和语言技能,而且需要对其塑造企业共同的文化价值观。中高层管理者的培训多选择基础管理知识与英语培训课程,采取“填鸭式”的教学方式,缺乏对其主体价值体系的塑造。
(四)薪酬体系状况
薪资构成简单,缺乏激励制度。西藏饭店的薪资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工资和店龄补贴,仅特殊岗位如收银员包含风险金。而岗位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构成,缺少绩效工资部分。没有绩效的综合考核,容易降低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酒店量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量化管理是将组织战略细化为项目,将项目细化为一系列关键决策点,并对这些关键决策点进行数字式的标准化管理的管理方式,企业量化管理体系构成包括项目管理、职业素养量化、职业生涯规划和薪酬量化。
(一)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是将酒店战略在年度经营计划中分解为项目和任务,以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实现战略指导战术,使组织的每项工作都与战略息息相关,让每位员工都为组织的战略实施贡献,实现资源价值。
项目实现量化管理的过程:(1)根据饭店面临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的内环境现状,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提出立项申请;(2)饭店根据项目涉及的部门和核心人员成立项目评估小组,对立项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做出评估,并最终做出“同意立项”或“立项否决”的结果公示;(3)在立项项目通过审核之后,项目在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的跟进中开展实施,项目和任务的实现情况通过项目单和任务单来追踪记录,通过记录下的信息;(4)管理者通过实际获得的数据和信息进行量化分析,并最终对项目完成情况给予评价。
(二)职业素养量化
职业素养量化是指员工通过培训和自身的学习,积累职业素养分,通过职业素养分量化员工职业素养。饭店员工主要有基层员工和管理者两个大的层级构成。对于基层员工的职业素养量化,主要是通过其对标准化操作流程掌握情况的考核,对管理者职业素养的考核主要是通过其听说读写行能力的综合考评,与岗位工作表现或绩效密切相关。
(三)职业生涯规划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是使员工的发展和组织发展匹配,使员工不断成长,实现优秀员工晋升渠道的多元化,提供“Y”字型的晋升路线,即管理层级的纵向发展,从领班、主管、经理、总监等;技能师层级的纵向发展,从新员工、标准化员工、一级服务师(专业业务技能师)、二级服务师等。
(四)量化薪酬
量化薪酬的主题依据为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与项目完成情况。量化薪酬计算的构成有两大板块:工资和福利。量化薪酬所强调的板块即是工资板块,合理的工资构成应该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的参考维度包括职业素养得分和工资转化系数,其中工资转化系数由饭店的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级别系数统一制定。绩效工资的参考维度包括项目单和任务单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以及项目奖金转换系数,次系数与岗位职级密切相关。
参考文献:
9.国内外工商管理现状比较 篇九
摘要:随着我国深入改革的经济体制以及日益复杂的企业结构,我国工商管理也取得了很大进步与发展,而且国内很多工商管理研究人员都非常重视经济全球化中国内外工商管理研究重点与方向,同时进行深入性探索,对我国工商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交流的加强具有引导性作用。而且对研究工作者掌握国际工商管理趋势和提高及促进我国工商管理都非常重要。同时也有利于我国工商管理学科影响与知名度的提高与扩大。依照我国管理部门具体标准分类进行分析,充分体现出在研究工商管理方面,我国与国外很多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并根据这一现状提出一些有利于提高我国工商管理水平及能力的发展策略及建议。
关键词:工商管理;国内;国外;发展建议;现状对比
在体制方面,由于深入改革我国经济与日益复杂的企业结构,使得我国工商管理业实现了全面发展。很多国内科研人员均较为注重国内外工商管理在新国际形势下的研究重点与研究方向,同时不断对其进行研究与探讨。该现状对研究我国工商管理的能力与国际沟通与交流具有重要作用。对科研工作者对国际工商管理发展与进步信息的掌握与我国工商管理书籍的完善均具有很大影响,同时也使工商管理学领域的影响得以提升。
10.国内外矿山应急救援管理经验分析 篇十
第一章矿山安全与应急救援的意义
矿山包括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以及石油、天然气等液体、气体矿。采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我国80%以上的工业原料和95%以上的能源来源于矿产。矿山企业,点多面广、从业人员多、危险源集中,属于高危行业。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事关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不仅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的公共安全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和国家的发展与稳定,关系到我国在国际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
矿山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其特点就是从业人员多、工作环境差、危险因素多。近年来,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态势。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22.5% 和 22.9%,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23%。但煤矿事故的数量和死亡人数仍然较大,2013 年共发生煤矿事故 55 起,事故死亡总人数为 427 人,其中重大事故(10 人以上)13 起,死亡人数 226 人,特别重大事故 1 起,死亡 36 人,可见我国煤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依旧严峻。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对煤矿安全生产提出明确指标,要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 以上”,这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后,如何尽最大可能保证井下人员生命安全,避免或降低财产损失,需要完善、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然而,在实际救援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并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救援工作难度与危险增大、救援时间延长。
无危为安、无缺为全,煤矿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中做到没有危险,所有系统设置齐全,确保职工及设备设施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为保障矿山企业安全发展,在确保矿山企业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提高抗灾防灾能力的同时,必须加强和完善矿山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法制与队伍建设,确保安全、及时、有效救援,提高国家应对矿山事故的能力。在此基础上积极践行“科学决策,安全施救”理念,认真落实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
第二章 我国矿山应急救援的历史沿革
一、我国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从无到有不断壮大
解放前,我国没有自己的矿山救援队伍,矿山发生事故后,矿工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如1942年4月26日辽宁本溪湖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日本侵略者只抢救日本坑长,对中国矿工置之不理,致使1549名中国矿工丧失了生命。这次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解放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于1949年首先在抚顺、阜新、辽源三个煤矿建立了我国首批专职矿山救护队,共有指战员66人。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我国矿山救护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经验。
其后各个时期,在总结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队伍素质和优化资源、合理布局等方面入手,加强和改进矿山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矿山救护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03年,我国有14个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77个区域骨干救援队伍,76支矿山救护大队、449支矿山救护中队、1445支矿山救护小队,直接从事矿山救援的指战员达14328人,初步形成了遍布全国27个采煤采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山应急救援网络。
二、我国矿山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一)矿山应急救援管理机构逐步健全
矿山应急救援的主管部门历经了煤炭部——能源部——煤炭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多次变更,对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更加重视,管理机构逐步健全。
1997年之前,由煤炭部安全司负责矿山救护工作。
1997年由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矿山救护工作。2000年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司负责矿山救护工作。
2003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国矿山应急救援工作。
2005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国矿山应急救援工作。2006年2月21日上午,作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京挂牌成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二)矿山应急救援机制不断完善
计划经济时期,煤矿以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为主。矿山救护队由国家投资建立、企业管理;矿山救护基本属于企业行为。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煤炭生产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国家、集体、个人纷纷办矿,为保障矿工安全,各主要采煤地区、市县政府组建了矿山救护队伍。逐步形成地方矿山救护队和企业矿山救护队。地方矿山救护队为本地区所有煤矿服务,就遇到了矿山救援社会化服务管理等问题。
为了加强矿山救护队伍建设,优化矿山救护资源配置,煤炭部制定了一系列促进矿山救护队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1978年在全国开展了创建矿山救护甲级队活动。
1979年,在各省区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六个矿山救护协作网。
1983年,建立了平顶山、大同、抚顺三大矿山救护中心。负责全国重大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994年,建立了总队——支队——区域大队——独立中队——辅助队的矿山救援管理体制。
1996年,在平顶山、大同、抚顺三个中心的基础上,增加了淮南、六枝、靖远三个救护中心,形成了六大救护中心。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确定了14个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
2006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全国矿山灾害严重程度和矿山救援资源分布情况,将原有14个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扩充至26个。
“十一五”期间,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我国拟建设11个国家专业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32个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8个省级矿山救援中心。此外,还将重点建设若干国家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
(三)矿山应急救援管理逐步实现法制化
矿山应急救援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应急救援法制建设,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矿山应急救援有关规定已经由部门规章逐步上升为条例和法律。
1956年煤炭部颁布了《矿山救护队规程》和《矿山救护队战斗条例》。1963年煤炭部修订了《矿山救护队战斗条例》。
1978年煤炭部颁发了《矿山救护队工作条例》和《矿山救护队战斗准备标准和检查办法》。
1987年煤炭部颁发了《煤矿救护规程》、《军事化矿山救护队战斗条例》和《军事化矿山救护队管理办法》。
1993年发布实施的《矿山安全法》对矿山救护队的建立和应急救援工作做出了规定。1995年煤炭部组织对《煤矿救护规程》、《军事化矿山救护队战斗条例》和《军事化矿山救护队管理办法》三个文件进行修订合并,形成《煤矿救护规程》(1995年版)。
2002年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对各级政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做出明确规定。
2004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了《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
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矿山救护队培训管理暂行规定》。
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此外,《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和《应急救援条例》等法规,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应急救援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三章 中国矿山应急救管理体系现状
1.2 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队伍组织建设现状 我国目前共有 14 个国家矿山救援基地、18 个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77 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的格局,98 支矿山救护大队,609 支救护中队,1831 支救护小队。国家队的建设基本完成,形成了以矿山救护队、抢险排水队、钻探救援队、医疗急救队和专家组“四队一组”为主的组织体系,初步实现了由单一的矿山救护队向集预防、救援、培训和储备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救援队伍转变。(2)救援队训练与演习现状
魏新杰,谢宏开展矿山救援队伍科学训练技术与方法研究,首次研究提出《矿山救护指战员体能标准(建议)》用来规范矿山救护指战员体能训练。中国矿业大学和兖矿集团救护大队合作,研制了模拟明火、高温、浓烟、毒气泄漏等功能的综合训练系统,实现了对矿井各种灾变环境的物理模拟,为开展高效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矿山应急救援模拟训练工作创造 了条件。
1.3 矿山企业安全避险系统建设研究
为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2010 年国务院提出关于“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 3 年之内完成”的要求。目前国内对六大系统研究主要集中在各单一系统的方案设计、技术研发、安设原则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兖矿、神华、中煤、开滦、阳泉、晋城、潞安、铁法、龙煤、淮南、平顶山等 11 个煤矿企业开展避难所(救生硐室)建设试点。根据矿井实际,试点矿井采用了不的紧急避险设施建设模式,潞安集团常村煤矿 N3 采区避难所率先建成,采用“永久避难硐室 + 可移动式救生舱”的建设模式,并形成了自救器———可移动救生舱———井下避难硐室三级应急安全防护体系。兖矿集团南屯煤矿则采用了“永久避难硐室 + 临时避难硐室+ 过渡站”的建设模式。国内现有 30 余家企业参与避难硐室及配套设施研发,对紧急避险系统体系结构布置原则产品标准及系统实施提出有益建议和方法。1.4 矿山应急救援法规政策建设研究
近年来我国对矿山行业的安全形势关注度明显增强,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乃至矿山企业纷纷出台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加强矿山开采及从业人员的安全。2002 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关于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最基础的法律法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行政区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对煤矿行业应急救援行动提供了管理与组织层面的依据。除了以上矿山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我国还制定了各种关于标准、规范以保障矿山安全。如《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 见》等。
1.5 矿山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建设
技术支持体系包括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救援技术研究实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救援技术培训中心。2012 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快组织实施“四个一批”项目(一批当前急需的科研课题,一批可转化为现实安全保障能力的科技成果,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一批重点示范工程),提升安全科技支撑保障能力。2014 年 2 月 27 日国家安全监督总局技术委员会成立,作为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的技术支撑和咨询参谋机构,由安全监管系统和安全生产相关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共65 人,主要任务是不断完善、调整技术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技术创新,解决安全生产中最突出、最迫切、最需要的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综上所述,我国的应急救援体系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较快,在矿山救护队的建设及保障系统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救援流程见图 1。我国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矿山企业救援体系构成不明确
从国家层面,我国将应急救援体系划分为应急救援管理系统、组织系统、技术支持系统、装备保障系统、通讯信息系统 5 部分,省市地级的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与国家级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类似。不同企业应急救援体系构成较为繁杂,主要包括以下 2类:(1)按照应急救援行动的流程编制的相应的企业应急救援体系,除包括救援行动中涉及的人、物之外,还包含事故后的处理与调查,此类体系为单向执行型,在救援时流程清晰,但却容易忽略各系统间的配合和资源的调度,导致某些重要资源并未包含在体系中,造成应急预案的不完善;(2)采取类似政府的企业应急救援体系,一般也将其划分为几大部分,划分重点各有不同。2.2 救援队伍训练系统性不完善
针对救援队伍心理素质训练、团队合作模式的研究较少或不够深入,并且缺乏系统性,相应的评估标准不够完善。日常训练与演习方面,训练科较多,强度大,但缺乏系统性,针对性不强,很难起到提高救护队员救援能力的目的。我国矿山救援队缺乏实地训练,日常训练项目基本在救援中心完成,与对应矿井之间的联系较少,进行实际救援时救援队员对井下具体情况了解也较少。其次,近几年国内加强了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尤其是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当井下发生灾害,井下作业人员无法顺利升至地面时,首先会选择尽力到达避难硐室中等待营救,而我国矿山救援队员对井下避险设施尚不够熟悉。2.3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独立,缺乏集成性 自 2010 年开始国家出台了多项规范条例,要求加快加强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我国目前大部分矿山已基本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多年来,众多科研院所、高校都对“六大系统”的设备设施、安装技术等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开发,但主要是对各系统分别独立的研究,各系统设备仍是单独运行,并未将各系统的技术集成使“六大系统”共聚在一个统一协调的系统中。六大系统的独立运行造成各系统的信息隔离,信息查找调取不简便,程序较多,尤其在救援行动中会占用一定的宝贵时间,违背了高效、快速的行动目标;井下空间有限,系统独立也使得仪器设备较多,占用了不少空间;在日常维护管理时较为麻烦,工作量大。
2.4 应急救援法规政策不健全,安全保障性不足
我国目前的矿山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尚不健全,如灾害事故评估程序、应急救援程序、矿山应急救援经费保障规定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行使权利与履行责任划分不明确,出现事故后政府与社会成员、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划分不清,行使权利与履行职责的程序不明,各种应急措施不到位,延迟和耽误了救援工作。对矿山从业人员的监管和控制力度不够,部分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钻法律的空子,导致应急救援设备配备不充分,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不完善,设施超龄化运行,矿工的生命财产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这些都是灾害事故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部分规范标准存在局限性,不符合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
2.5 救援产品配备不科学,设备缺乏自主创新性
根据安监局调查,全国目前共有 20 个瓦斯灾害区域,其中有 8 个高瓦斯区域,瓦斯灾害态势是南高北低、东高西低。水灾有 6 大灾害区域,900多个高水害矿井。而国家及区域矿山救援队的设备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统一配备,忽略了各区域灾害特点的不同,以及区域内矿井灾害发生的难易性。与国外矿山行业相比,我国应急救援设备缺乏自主创新性,同时高科技性能明显不足,安全科技产品的研发、推广与使用联系不够紧密。在 2012 年国家和区域队项目招标中,采购的深井潜水电泵、便携式气相色谱仪等技术含量较高且符合当前我国深井开采形势的设备,均来自于德国、美国、荷兰等在矿山领域科研领先的国家。
第四章
国外矿山应急救管理现状
一、美国矿山应急救管理现状 1.3 救援队伍 1.3.1 队伍分布 美国的矿山救援队按照队伍性质和资金来源主要分为四种: 公司自有救援队、合作制救援队、合同制救援队和州政府资助的救援队。截止 2011 年底,美国共有各类矿山救援队 215 支,救援小队 408 支,救护队员 3609 名,服务于 973 座矿山。其中: 煤矿救护队 120 支,服务 667 座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救护队 95 支,服务 306 座金属非金属矿山。1.3.2 队伍构成
法规规定,每个矿山救援队应由 5 名队员和 1名替补队员组成,所有队员必须经过完全的资格认证和培训。在执行任务时,救援队一般由一名队长、副队长兼通讯员、新鲜空气站协调员、矿图员和两名气体检测员构成。救护队秉承“合作、协调、沟通和纪律”四个重要原则开展救护。
1.3.3 救援队伍培训
《矿山救援队最终规定》对矿山救护队的培训时间和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
以煤矿救援队为例,要求:(1)加入救护队前,每名救护队员必须完成最低 20 个小时的初步培训,包括矿山救护用氧气呼吸器的使用和维护。
(2)完成初步培训后,所有救护队员每年至少接受 96 小时的复训。
美国各矿山企业、州政府、采矿技术和培训中心等负责对矿山救护人员的培训。
美国非常重视矿山救援培训。各矿山企业、州和安全与健康学员都负责对矿山救护人员的培训,培训方式分为初期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专题培训。安全与健康学院一般负责专题培训,培训计划由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下达,对各个层面的矿山救护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安全与健康学院建有48000平方英尺、设有4个水平巷道和9个联络巷道的模拟实验室,用来模拟矿井火灾,开展矿山救护和矿井灭火人员的培训。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应急救援中心(MSHA的救护队),装备有救援车辆、气体分析化验车、救灾机器人、地音仪和地震定位系统。地震定位系统可以探测到井下1500英尺(457m)深处发出的信号,有效范围约1平方英里(2.6平方公里)。
美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已经延续了近百年。救援技术竞赛始于1911年,迄今已举办了41届。参加队数最多的一届是1985年在肯塔基的路易斯维尔举办的第三十二届矿山救援竞赛,有106个队、600多人参加了竞赛。美国的救援竞赛工作已经形成了制度,逢奇数年举办煤矿救援竞赛,逢偶数年举办金属、非金属矿山救援竞赛。1999年在路易斯维尔举办了第39届煤矿救援竞赛,有50个队参赛,其中,有5个队来自其他国家。这就是第一届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全美矿山救援竞赛经费主要来源于美国劳工部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地方性竞赛费用由矿山安全和矿山救护协会以及各独立的团体提供,不足部分由参赛费补充。2 美国矿山救援体系的特点
美国矿山应急救援体系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2.1 法律法规健全完善
美国上下高度重视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在国家层面颁布实施了《联邦矿山安全和健康法》、《煤矿改善与新应急响应法》、《矿山救援队最终规定》等多部法规;同时,州政府也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颁发了相关法规,形成了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矿山应急救援法规体系。2.2 管理体制运行高效
机构呈现扁平化。美国矿山安全健康局运行中间环节少,且没有与之并行的其他机构,责权高度统一,应急响应迅速。每座矿井均有书面应急响应预案,美国矿山安全健康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查,企业更新后重新认证。发生矿山事故后,在美国矿山安全健康局主导下成立由该局、州政府、矿山企业和矿工四方代表参加的救援指挥部,提供可靠的通讯、信息和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按照救援方案展开搜救行动。2.3 救援队伍构成精干多样 按照法律规定,每座矿山企业至少应建立两支救援队;矿工下井工作时救援队处于准备状态,一旦有事能够在 1 小时内到达现场。政府资助组建的专职救援队主要体现在联邦或州政府两个层面,以满足较大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需要。不同类型的矿山救援队在人员选择上也有不同的要求,队员除了具备基本的矿山救援所需的身体、技能等条件外,特别强调企业救援队队员要有 3 年以上井下工作的经验,专职救援队队员在过去的 10 年中要有 5 年以上 井下工作的经验,以增强矿山救援的实践性和实效性。2.4 技术装备先进实用
美国矿山救援装备信息化程度高。通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三网合一,灾情报告及时准确,信息处理方便迅捷,为实施快速高效救援提供了保障;集成化程度高,集中体现在救援车辆上,无论是指挥车、装备车,还是快速响应车、移动气体监控车,都能够实现功能最大化、集约化设计;装备性能可靠,美国为救援队配备的装备,在性能设计上都充分考虑了复杂条件下进行矿山救援的需要。2.5 物资储备区分精细
为了做到既能有效应对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灾害,又能防止矿山应急救援资源的大量浪费,美国矿山安全健康局根据全美矿山资源分布和矿山事故灾害特点,对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进行了合理、精确的区分。一方面,每个井工矿事先选定一处地点作为矿山救援站,用于集中储存救援队使用的相关设备器材;另一方面,在匹斯堡、伯克利、普莱斯地区建立了 3 个大型救援装备储备库,专门储备钻机、水泵、机器人、照相等先进矿山救援装备器材,由美国矿山安全健康局统一负责储备、管理和调用,确保发生矿山事故灾害能够随时予以支持和保障。
二、波兰矿山应急救管理现状
波兰根据1994年颁布的《地质与采矿法》确立的矿山救护体系,以设在比托姆市的矿山救护总站为核心,矿山救护组织分为三级,即矿山救护总站、矿山救护分站、矿山救护站。
矿山救护总站(CSRG)是波兰矿山救护的一级组织,负责指导全国矿山(包括煤矿、铁矿、非金属矿和石油矿山)的救护工作,并对矿山救护进行专业性的监督和控制。矿山救护总站的基本任务是:在救护行动和采取预防行动时,对矿山企业提供专业方面的帮助;检查和控制矿山企业的救护执勤,矿山救护行动和装备、准备情况;确定矿山救护队执勤组织和装备;确定不同救护行动所需要的救护设备和工具的种类;检验新救护设备和方法的功能、作用;培训矿山救护所需的指挥人员以及举办特殊的培训班;颁发矿山救护范围内的规则、法令及其确定培训大纲;对救护队员进行健康和心理检查;监督和检查矿山灯具、劳保经费、空气瓦斯实验室;检查并对矿山救护设备厂、防火设备厂颁发合格证。
矿山救护分站(OSRG)是矿山救护的二级组织,是矿山救护的中间单位,直接负责监督矿山企业的救护状态。目前,有总站管理的矿山救护分站有11个,矿山救护分站的面积、装备、固定人员的数量取决于其所属矿井的大小和多少。
矿山救护站(矿山救护点)是设在矿山企业的基层救护组织。
三、南非矿山应急救护援状况
1991年的《矿业法》和1996年的《矿山健康与安全法》对矿山救护组织、急救、应急准备和相应做出了规定。法律规定了矿山的责任,矿业公司负责为提供矿山救护人员和设施;政府的介入非常有限,只规定政府可以批准采矿工程师承担救护队员的培训课程;井下职工100~700人的矿山至少要组建一支救护队;700人以上的矿山需建立2支救护队;100人以下的矿山(B类矿山)可由较大矿山(A类矿山)提供救护服务。
南非矿山救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非矿山救护中心)的情况:1996年根据矿业联合会分类计划,矿山救护培训联合会更名为矿山救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一家非盈利性私营企业。矿山救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会员116家,其中黄金矿36家、煤矿43家,其他矿山37家。黄金矿救护队员401人,煤矿救护队员237人,其他矿山救护队员242人。据统计,1998~2002年间,矿山救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A类矿山会员数由原来的129人下降到79人,B类矿山会员由原来的28人上升到37人,同期救护队员人数由原来的1390人下降到880人。
矿山救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救护队员的培训,培训课程包括初级队员培训(5天),高级救护队员培训(3人),复训(每年4次),特种技能培训及救护队员耐热测试和工作负荷测试。
南非矿山救护中心拥有各种救护设备,可为矿山救护提供技术支持。当矿山企业发生事故时,矿山救护中心接到事故通知,立即奔赴现场参加救护工作,必要时调遣其他矿山救护队参加救援。
四、日本应急救援管理现状
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频发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研究的国家。为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巨大损失,日本政府不仅在防灾法律、行政组织建设方面下了很大工夫,还在防灾资金的投入上也给了充分保障。日本各类专业防灾研究机构、灾害研究中心以及防灾学会达数十家之多,日本高等院校在应急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方面在世界上也是首屈一指的。这些情况都表现出日本应急管理体系日常化的特点。
日本的应急管理体系是在战后 50 多年的防灾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大致经历三个发展阶段:以单项灾种管理为主进行防灾减灾管理阶段、从单项灾种的防灾管理体系转向多项灾种的综合防灾管理体系阶段和从综合防灾管理体系转向国家危机管理体系阶段。当前,日本正处于完善综合性应急管理体系阶段。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后,日本先后发生阪神大地震、奥姆真理教投放毒气等系列重大突发事件后,引发了全国关于“政府中枢如何迅速、有效应对危机”的大讨论,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综合性应急管理体系。
1、日本应急管理体系的框架
日本应急管理体系以法律、制度、功能为依托,以首相为最高指挥官,内阁官房负责整体协调和联络,通过安全保障会议、中央防灾会议、金融危机对策会议等决策机构制定危机对策,由国土厅、气象厅、防卫厅和消防厅等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配合实施。日本的应急管理体系大体分为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和居民四个层级。
2、日本应急管理体系的网络
日本内阁官房是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决策指挥的中枢机构,内阁官房作为 首相的辅佐机构,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主要职能是尽早获取情况,向相关部门传 达,召集各省厅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并对各省厅制定的政策进行综合调整,同 时负责向外界发布应急管理的相关信息。为提升国家整体应急管理能力,日本政 府还设置系列审议会议。其中,安全保障会议由首相任议长,下设“事态对策专 门委员会”,为决策提供相关建议;中央防灾会议负责制定防灾基本计划和审议 有关防灾等重要事项;金融危机对策会议主要负责制定应对经济危机以及金融危 机的方针、政策。日本多层级的应急管理体系本身就是发达的应急管理体系,此 外还有畅通的信息网络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保障。日本政府利用高技术建立了以 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的固定通讯线路、卫星通讯线路和移动通讯线路的“中央防 灾无线网”、以全国消防机构为主的“消防防灾无线网”和以自治体防灾机构或 者当地居民为主的“防灾行政无线网”等专门用于防灾的通讯网络。
3、日本应急管理体系的应急管理计划
日本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应急管理计划,基本建立在原有防灾规划基础之上。1961 年,日本制定了被称为“防灾宪法”的《灾害对策基本法》;1978 年制定了《大规模地震对策特别措施法》;1992 年制定了《南关东地区直下型地震对策大纲》。以这些法规为基础,日本的应急管理体系逐步法制化、系统化。其中,以1995 年阪神地震为分界点,日本应急管理体系从“综合防灾管理体系”转向“国家危机管理体系”阶段。自 1959 年以来的 35 年中,在综合防灾管理体制下,日本的灾害死亡人数没有超过 230 人。但是,1995 年 1 月 17 日发生了阪神大地震,其死亡及去向不明者达 6433 名,倒塌的房屋为 104900 户,同年 3 月东京发生了地铁沙林放毒事件(死亡 11 人,受伤 5000 多人)。被认为万无一失的防灾体制出现了严重的缺陷。为此,日本从 1996 年开始建立国家危机体系。1995 年 7 月,日本政府对《防灾基本计划》进行全面修改,注入新的减灾防灾理念,职能分工更加明晰,对策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到 2002 年全国部门性的防灾计划——《防灾业务计划》和地方政府的防灾计划——《区域防灾计划》已修改完成, 形成了一个以内阁府为核心的、从中央到地方、层层深入的防灾对策计划体系。日本政府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系列措施,使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日常化”的新阶段。此外,日本政府还将每年 9 月 1 日定为国民“防灾日”,每年的这一天都要举行有首相和相关大臣参加的全国性综合防灾训练。在日本政府的不懈努力下,日本国民普遍形成强烈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
五、德国矿山安全健康管理与标准体系及其特征 1引言
德国矿产资源比较丰富,主要开采的矿种有煤、钾、盐,此外还开采少量金属、非金属和石油资源。历史上德国也经常发生矿难,但是随着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逐步建立健全矿山安全法规,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完善的标准体系,以及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目前德国矿山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非常低,矿山安全闻名世界。2德国矿山安全健康方面法律法规
德国矿业立法历史悠久,目前矿山安全健康方面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三类:(l)欧盟制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2)联邦、各州的矿业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3)矿业公会制定的矿山安全健康规章和技术标准[,]。现行的矿业法律、法规主要是1995年修订的《联邦矿业法》,包括12个部分,共有178条,除对采矿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和探矿、采矿、矿产品加工利用等作出规定外,对保障矿山安全生产、保护矿工人身安全和健康方面也作了详细规定。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规定了矿主必须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必须根据矿山开采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规则和安全卫生计划,雇用一定数量的安全专家和企业医生,企业必须成立安全卫生委员会,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此外,还有依据《联邦矿业法》制定一些条例,如《硬煤开采条例》,《矿山职工健康保护条例》等。德国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思想是保护雇员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兼顾雇主、雇员和失业者三方面利益的均衡。相关法律如《劳动保护法》、《劳动安全法》、《设备安全法》及19%年通过的新的《工伤保险法》等。其中,《劳动保护法》对雇主的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雇主有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的责任和义务;rz]《劳动安全法》规定企业主必须依据其特定的企业状况,聘任安全专业人员和医师;《工伤保险法》规定:同业公会应该使用一切适当的方法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以及由于工作原因对健康造成的损害,查明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保障在事故发生时有效的急救措施,减轻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所导致的后果。此外,矿业公会依据联邦矿业法律、法规制定的矿业安全卫生规章和技术标准,是采矿行业劳动保护工作经验的总结,是对联邦立法的补充和具体化,矿山企业同样需要认真贯彻执行。3德国矿山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德国的矿山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制采取的是双轨制模式,一是联邦政府一州政府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行业公会(矿业公会)的监督监察体系。两者在实际工作中,职责明确,各自发挥作用,同时又密切合作。此外,司法机构设有相应的法院专门负责处理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案件,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健康权益。德国矿山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如图l所示:.1矿山管理政府部门
联邦政府主管矿山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是经济技术部,该部能源司设有安全卫生处,主管全国矿山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制定法律、法规草案和宏观的监督管理工作,不负责具体执法。联邦劳工部不主管矿山安全健康监督工
作,只是在矿山安全健康立法上,经济部需要与劳工部协商。各州政府主管矿山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州经济部矿业局,下设矿山安全健康监督机构和监督官员,主要职责如下:(1)依据本州实际情况制定矿业安全法规;(2)对所辖区域的矿山企业执行联邦和州矿业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3)监督管理矿区环境保护情况(4)审批矿山企业安全卫生计划;(5)调查分析矿山事故。如果矿山企业在实施矿山开采的行为中,有违反联邦和州的矿业法规的情况发生,矿业局有权处罚。.32同业公会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国 家,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使雇主加强自我约束,控制工伤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工伤保险的法定经办机构是工商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HvBG,又称同业公会),它不是联邦和地方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但是具有公共管理部门的性质,有极大的自主权,遵守依法办事、非营利、预防为主的原则,可以依法强制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监督和帮助企业为职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劳动条件。同业公会按行业和地区划分,德国14个行业共有36个工伤保险协会131,与矿山有关的是采矿行业公会,简称矿业公会。
矿业公会已经成立90多年,实行自我管理,依据《工伤保险法》将“预防、康复、补偿”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以“先预防,后康复;先康复,后赔偿”为行事原则,打破传统工伤保险中以伤残待遇赔偿为主的模式,负责全国范围内采矿行业的事故预防工 作,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安全卫生规章和技术标准;(2)预防矿山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3)调查事故和危害原因;(4)对受伤或患职业病的矿工进行救护和医 疗,使其康复;(5)向因事故死亡的矿工家属和因工伤致残的 矿工发放赔偿金。
矿业公会通过下设工伤赔偿机构、矿山事故预 防研究机构、矿山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机构、矿山安 全卫生培训机构和康复医院等机构来实现其职能。.32.1工伤赔偿机构
工商业部门内的所有雇员均享受工伤保险,包
括工人、管理人员、学徒、培训人员、实习人员等。只 要存在雇佣关系,不论其年龄、种族、性别、收人,以 及是否仅是一个临时的职位,都成为工伤保险的法 定被保险人。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属企业向同业公会 缴纳。
工伤保险费率在不同行业之间相差很大,矿业公会根据采矿行业情况,确定风险等级表,采取费率浮动。矿山企业依据风险等级表上交工伤保险费,但是,即使同一风险等级的企业,所缴费相差幅度也会很大。通过对矿山企业的设备和作业环境进行评价,安全条件差、事故隐患多的,多交工伤保险费,采取这种浮动保险费率激励矿山重视矿山安全工作。3.22矿山事故预防研究机构
矿业公会设有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机构,如矿山土建工程中心、顶板控制管理中心、矿山事故处理中心、有毒气体防治中心等4t]。这些机构对矿山的日常生产管理、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以及事故的抢救工作提供技术和装备的支撑,为矿山企业提供安全方面的工程技术性帮助,在控制矿山重大灾害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3.2.3矿山卫生监督检查机构
矿业公会安排专职安全监察员和检查员,对成员公司进行巡回检查和提供服务,起到事故预防监督作用,主要职责是:(l)可以在不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任何矿山企业进行检查;(2)有权要求矿主改善职工劳动条件;(3)检查中如果发现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清况,有权要求当场改正;(4)有权对违法行为而又不采取改正措施的矿主处以适当罚款。通过监督检查,在劳动保护和事故预防涉及的所有问题上向雇主提出建议。此外,还向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传授必要的安全知识,促使矿山企业采取新措施,以提高劳动安全水平。3..24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矿业公会开办培训基地,派有经验的专业人员
为企业提供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企业主、部门经理、安全工程师、企业医生、安全代表、其他技术人员及 工人。培训内容从安全心理学到操作技能,比较广 泛,重视培养学员对遵守安全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及 树立安全意识,培训费用由矿业公会承担。.3.25康复医院
同业总会共拥有9家专门的事故救护医院和2家职业病医院,各医院配有现代化的医疗和康复设备,专门为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服务。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首先被送往工伤医院或就近的医院进行急救,排除生命危险。经急救后,伤者被送到专门的工伤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工伤医疗的全过程由一位工伤医生负责对受伤害人员检查、诊断和采用医疗措施。工伤医生同时把工伤者的情况以表格形式填写上报同业公会,以避免雇主对事故隐瞒不报,及时为同业公会了解工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信息资料。.33司法机构
德国设有专门的法院处理劳动争议及工伤保险赔付方面有异议的案件,前者通过劳动法院处 理,后者是社会法院。二者均分为基层、州、联邦三个审级。矿山企业如果出现劳动争议的情况,首先是劳资双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协商解决,解决过程中,主要通过企业工会和企业委员会调解。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仍然解决不了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裁决。4德国矿山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特征(l)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联邦矿业法》《劳动保护法》等对雇主的安全责任有明确规定,各州又依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州的安全生产法律及规程,内容进一步细化,便于贯彻执行,此外,矿业公会根据矿山行业特点,总结各方经验,制定事故预防规定,为企业提供更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这些法规及预防规定可操作性强,为监管机构提供了监管执法依据,对违法企业有权予以处罚,并督促其作出改进措施。(2)市场化的重罚机制。依据《工伤保险法》,每个矿山企业必须向矿业公会缴纳工伤保险费,而所
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率与该企业的事故发生率挂钩,企业一旦发生事故,所蒙受的损失及所付出的经济代价要比不预防事故而支付的资金大得多,促使矿山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加大安全投人,主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并控制工伤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
(3)监管机构与矿山企业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政府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的安全控制技术;矿业公会每年投人大量资金进行矿山安全技术的研制与开发工作,为矿山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此外,还向企业提供咨询、免费为其雇员提供教育培训,举办各种活动提高雇主及雇员的安全生产意识。(4)安全文化注重以人为本:无论政府部门、矿业公会还是矿山企业,均重视人的生命安全健康,安全意识深人人心,关注安全不仅仅是一种人道义务,且是按照法律和其他相关制度必须完成的任务。5德国矿山安全卫生标准体系
德国政府委托德国标准化协会(DIN)集中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标准内容涉及建筑工程、采矿、冶金、化工、电工、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卫生、消防、运输等各个领域,全部为推荐性标准。但是,矿山安全健康方面的标准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健康等问题,在德国,这些标准通常被法律法规引用,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以技术法规的形式颁布实施,属于强制性的,必须执行。5德国矿山安全健康标准体系特征
德国矿山安全健康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比较完善。标准的制定遵循市场化原则,参与者可以来自各个企业、学会、组织机构及政府部门,体现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广泛参与、协调一致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各方面利益和需求,强调公正性和透明性。此外矿山安全健康方面标准体系还有如下几个特征:(l)目的性
德国矿山安全健康方面标准的制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矿工的安全健康,并且通过法律 或者合同引用而具有法律效力,矿山企业必须强制执行。(2)协调性
德国国家标准及标准化活动统一由DIN来负责,其他协会、团体或者企业制定的标准不纳人国家标准体系,但是如果标准合适且适用性比较广泛,可以上升为国家标准。(3)技术性
德国非常重视且鼓励在矿业中使用先进的技术,矿业公会下设的矿山事故预防研究机构从矿山企业日常生产管理、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事故的抢救工作中吸取经验,开展研究并向矿山企业提供意见,制定更安全健康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同业总会下设的职业安全研究院(BIA)则围绕着风险评估、人机工程学、生理心理压力及相应的法规进行标准研制阎。(4)动态性和实践性 由于新技术的运用,矿业生产的不断发展,标准也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DIN根据技术发展情 况,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对标准作出修改,更加关注对人的安全健康方面的保护。人。政府部门及矿业公会与矿山企业之间除了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之外,还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的发展,均是为了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人的安全健康,减少职业病危害,减轻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处处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德国矿山安全健康管理与标准体系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矿山安全健康管理与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五章国外矿山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设启示
根据上述分析,美国煤矿安全管理体系比较成熟,对我国有如下启示:
(一)重视法律的可操作性,逐步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法规 中国是世界上煤炭产量最高的国家,中国也是世界上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立法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最基本、最管用的方法与手段。中国适用于煤矿的法律法规,除 《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外,还包括国务院颁发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区、直辖市)人大颁布的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煤炭企业的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规章,以及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 等。《矿山安全法》 作为我国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法相对美国的 《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法》,可操作性比较差。如美国第303 节的第 2 款规定: “所有生产作业区的通风风流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氧气含量不低于 19.5%(体积),二氧化碳含量不大于 0.5%(体积)„„任何煤矿空气的最低数量在每个工作面应达到三千立方英尺每一分钟。”而我国的 《矿山安全法》 第十七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这样的笼统规定对有毒有害物质没有明确是什么,更没有提到其浓度或密度控制在什么标准范围内,以及井下空气含量应符合什么标准。立法应充分体现 “以人为本” 的理念,重视矿山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利保护,有毒有害物质、含氧量应该增加具体的数值标准,以职工的生命健康安全为核心。虽然在 《煤矿安全规程》 第三十条第十一项第二款: “冻结站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都应有通风装置。应经常测定站内空气中的氨气,氨的浓度不得超过 0.004%。” 这样明确的标准利于执行和监督,这是该规程在操作性规定方面的优点。但从总体来说,《矿山安全法》 及其各相关法律法规其可操作性仍有待增强,因此我们应重视法规的可操作性,积极学美国的经验将宏观的规定、措施、程序细致化、具体化,要将权威、具体、可操作的安全标准、技术标准写入基本法中,如《矿山安全法》 仅仅是规定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上岗作业,更应继续添加岗前培训时间的长度,在职员工定期培训的时间,次数等的规定,操作过程中才能强制执行这些标准,有效增加员工安全操作的系数。
(二)注重相关组织与责任体系建设,加强监察力度
我国作为世界上的几大采煤大国之一,在煤矿安全生产各方面的体系建设依然存在不足。美国煤矿事故发生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得益于注重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的建设。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可以从以下方面逐步去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管理的组织和责任体系建设: 第一,明确责任,加强对中央到地方相关的管理组织机构建设。现今我国对煤炭的管理机构主要有国家能源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安全生产监督局等,尽管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不少,但是缺乏一个比较系统的组织对煤矿生产的各方面进行管理,从而导致煤矿生产乱象迭生。因此我国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应注重整合部门机构,建立和完善监管煤矿产业的统一的机构,合理地进行分工与监管,防止出现部门多却难以监管的现象。美国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主要是监察局,下设 11 个地区监察处和 65 个矿区办事处,在监察局里还有明确的各部门层级划分。从中央到地方实现了高效的纵向管理。部门机构臃肿和职责不明晰是我国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设尤为重要,应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权力范围、职责、行使权力的条件、程序和目的,抓住源
头、明确主要职能部门的权力边界与责任是应对安全生产问题的关键。第二,建立和完善煤矿生产单位的组织管理。美国的煤矿企业内部具有明确的职位分工和职责,因此可以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并且便于管理。在我国,煤矿生产乱象迭生,有的采矿工地不仅没有专门的组织管理部门,甚至存在着矿工工人临时招聘、不经培训随便上岗等乱象。此类问题不解决将会对工人们的人身安全极为不利,也无法保证煤矿有序生产。第三,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力度。煤矿安全监察员要深入煤矿现场,紧紧盯住那些高瓦斯容易出现事故的矿井,以及安全生产基础差的矿井,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当场下达 《停产整顿通知单》,限时整改。
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坚决予以关闭。第四,建立煤矿违规行政处罚制度。在我国发生煤矿生产事故后,相关的监察负责人才会来到现场进行勘查,对事前的监察工作并不重视,使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监察环节流于形式。我国煤矿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范围不明晰,处罚力度不够严厉,因此不少开采煤矿的单位会冒极大的风险以污染环境或者牺牲工人的利益来获取利润,造成了小煤矿、黑煤矿一直存在。我国应该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治处罚力度,实行行业禁入制度,让矿主不敢轻易越轨煤矿安全管理红线。
(三)通过应急教育与预防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对比我国煤矿现状与美国煤矿,可以发现,很大的区别在于美国政府一直强调煤矿安全监察管理机构的独立性,美国煤矿的成功之处在于垂直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框架,轮岗式的监管人事制度,并在机制上防止监察人员与矿主、地方政府形成共同利益同盟。美国煤矿是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而在我国,由于利益驱使,大多数煤矿企业更注重的是利益而不是矿工的安全。我国煤矿现仍存在很多的不足,我们应该对美国煤矿安全管理经验加以学习,首先,要提升素质、规范管理。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要督促救援队伍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人员职责、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强化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演练,煤矿企业要把应急演练与应急预案相结合,提高从业人员突发事件现象处置自救能力和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其次,要积极应用新技术。引进新型、高效实用的装备,不断优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结构,加大煤矿救援技术研究和培训。最后,要平战结合、强化检查。煤矿救援队伍应遵循 “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 的原则,对于一切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应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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