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发展

2024-09-05

试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发展(8篇)

1.试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发展 篇一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2年下半年课程考试大作业 考试科目:《中国政府与公务员制度》

一、大作业题目(内容):案例分析题:1题40分,2题60分。

1题: X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的一名公务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2题: 2008年9月一个月,成为我国一个极不平常的月份,在这短短一个月内,全国相继有19个高官因为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先后被免职,在国内政界引起不小的轰动。从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到三鹿奶粉事件,再到深圳龙岗区大火和登封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本月公共事故集中爆发,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也至少引发了导致19名有关高级官员引咎辞职或遭免职问责。

二、大作业具体要求:

1题:要求分析问:

1、X市教育局做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2题要求:根据所给材料写一篇800字的论述文,要求:

1、要自拟题目; 符合材料内容(10分)

2、理解材料中心思想论述深刻(20分)

3、论点正确分析透彻.(30分)

2.试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发展 篇二

我们如饥似渴地向书本学习, 向实践学习, 向外国学习, 向一切有实践经验的人学习。为此, 中国共产党提出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国家, 要把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政党。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试行) 》规定,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组织部主管, 所有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培训的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中国有700多万公务员, 他们基本上是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干部。此外, 中国还有国有企事业单位中超过5000万的干部。所有这些干部都要不同程度地接受学习和培训。

培训机构超过5000家

中国有着庞大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目前, 全国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有5000多家, 主要分三种类型。

第一,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 它们是培训的主渠道。在国家层面有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及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在地方层面的有33个省、部级党校, 以及数以千计的市、县级党校。目前, 全国可同时培训130多万干部, 每年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的干部多达1600万人次。

第二, 部门和行业的培训机构。目前, 全国中央一级的部门所属培训机构有75家, 此外还有中央企业所属培训机构53家。它们主要负责基层干部和企事业单位, 从事一般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干部的培训。

第三, 高校和科研院所。全国包括著名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在内的13所重点大学, 以及中国社科院等国内一流的科研院所, 均针对公务员专门开设基础性、学术性的课程供各级干部选修。

此外, 中国每年还会选送一些干部到国外大学和教育培训机构进修学习, 如美国哈佛大学、英国剑桥大学、法国国立行政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 等等。

培训体系完整立体

中国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第一, 理论与意识形态教育。政治上的坚定, 源自理论上的清醒。所有公务员必须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与教育, 熟悉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 以及根据中国自身实践形成的国家主导意识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理论体系是当代中国现代化经验的总结, 是当代中国各项事业的核心价值和指导思想。在中国, 它也被称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

中国是一个大国, 必须具有大致统一的思想, 才能有统一的国家, 才能有效管理国家, 才能比较顺利地推进国家的各项事业。教育和培训让所有干部都能够接受国家和党的统一的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教育, 以此来统一作为精英和管理者的公务员群体的思想与行动, 进而统一整个国家前进的步调。

第二, 党性教育。所谓“党性教育”, 主要是针对官员的个人行为和操守教育。这是当前中国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党性教育又可细分为:“忠诚教育”, 即政治道德教育, 要求干部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其中最直接的就是教育全体干部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道德教育”, 提高公务员的个人品德修养和提升他们的精神境界;“廉洁教育”, 教育公务员保持清正廉洁, 做到廉洁从政, “干净做人”。

第三, 知识与能力教育。这通常分为综合知识和实践能力两方面。虽然现在中国的公务员大多具有高等教育的学历背景, 但当今世界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 担负国家与社会治理重任的干部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 因此需要不断地学习、终身学习。如今, 中国大批公务员每年都要到党校、高校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接受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学技术方面最新知识的培训。

中国干部培训不仅注重书本知识的学习, 也十分注意引导公务员向中国自身的实践学习, 着重于他们实际工作能力的提升。在党校和其他各类干部学校的学习培训中, 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学员之间的互帮互学和实际经验交流。此外, 还有独具特色的现场观摩与现场教学, 让来自各地和各个方面的公务员了解社会治理的最新经验和典型。通过实际经验的学习和交流, 学员互相启发、借鉴经验、吸取教训, 提高开展实际工作的能力。

投入大量资源精力

为了有效地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中国的各级党政部门投入了大量资源和精力。

其一是师资保障。目前, 全国从事干部教育培训的教职工总数达25万多人, 仅全国党校系统工作人员就约有10万人。师资的总体要求坚持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在拥有一支素质较好的专职教师队伍的基础上, 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还聘请各级领导干部、学术名家、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登上教育培训的讲台。

其二是教材保障。中国成立了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 负责干部培训教材的宏观指导和审核把关, 确保教材质量。从2002年开始, 共组织编写了四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用教材, 都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亲自作序。此外, 中宣部、中组部每年也定期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

其三是经费保障。各级政府都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保证工作需要。为了加大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还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 以支持当地的干部培训。近年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也接收了来自中国西部地区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高校教师来院进修。

中国的公务员教育培训是制度化的, 不是凭借个人的兴趣和爱好进修学习, 而是一项强制性的制度。因此, 国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与评估制度, 以保障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其中包括对参训人员的考核和对培训机构的考核与评价。

在参训人员的考核方面, 中国各级公务员都有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各级组织对其所属的公务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进行核实和登记, 并作为公务员任职与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对培训机构评估方面, 中国制定了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 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进行评估。

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 虚心使人进步, 骄傲使人落后。新中国成立以来,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不断地进取学习成为中国执政党乃至中国社会的信念与共识。

3.《中国公务员制度概论》教案 篇三

《中国公务员制度概论》教案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概述

1、这些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吗?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市纪委与市监察局这样党政合署办公的机构是否实行公务员制度?同样,按事业单位编制,而又执行政府公务的市气象局、专利局等是否也实行公务员制度?换句话问,上述两种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吗?”

2、请问下列哪些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 ①县政府机关团总支书记;②乡长;③县检察院院长;④县法院院长;⑤县商业局长;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⑦县公安局长;⑧县气象局长;⑨村民委员会主任;⑩县委组织部长

一、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

1、公务员:是指国家公务人员,他们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英文原文:civil servant(单)civil service(群体)“文官” 法文: fonctionnaire 公务员

美英文:government employee 政府雇员,虽名称不同,其基本涵义相同。相对于 私有企业来说,他们是国家公职人员,相对于武官来说他们是文官。我国,公务员专指各级政府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党的机关,党的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机关,共青团机关,妇联机关是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机关,其工作人员的称谓则不叫公务员。

2、公务员制度: 是指通过制定法律和宪章,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制度。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主要包括: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与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管理与监督等有关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前提

1、政治前提 政党政治和官职分赃制、经济前提:工业革命完成之后,经济得到迅速发展 3、文化基础:人人平等的思想,提供了理论依据 4、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对西方的影响

第二节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一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1、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存在很大弊端(1)管理对象庞杂,国家干部概念模糊(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

(3)管理权限过分集中,责权分立,管人与管理相脱节(4)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制,主管随意性大

2、市场经济的推行,要求改革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加快推行公务员制度。(1)市场经济要求国家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高效化。(2)市场经济要求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人员

(3)市场经济要求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人事制度 3、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1)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2)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我国公务员产生的历史进程

1、准备阶段(1984---1986)

2、决策阶段(1987--1988)

3、试点阶段(1989--1993.9)

4、推行阶段(1993.10--现在)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

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

2、继承和发扬我国干部队子制的优良传统

3、吸收和总结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

4、学习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与科学做法 四、特征

同多国家的公务员制度相比(1)坚持了党的基本路线

(2)我国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优良传统

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富有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 2 同原先的干部人事制相比(1)科学分类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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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新陈代谢机制

(4)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

第二章 我国的公务员职位分类

第一节 两种主要的公务员分类制度

世界各国公务员的分类制度主要有两种:一是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即品位分类;二是事为(即职位)为对象进行分类。

一、品位分类的产生与特点

英国是实行品位分类的典型对象,也是首先在公务员中推行品位分类的,我国古今人事制度基本上属于品位分类。

特点:

(1)重学历,资力,经验,能力(2)晋升不同

(3)职务同报酬挂钩(4)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二、职位分类

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难以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

特点:

(1)以职位为中心

(2)按工作任务,性质(3)易于纵横划分(4)职人分离

三、品位,职位的评价

1、品位分类的优缺点

优点:

(1)简便易行(2)利于流动(3)易于树权威提高效率

缺点:

(1)易人浮于事(2)有才之人难脱颖而出(3)考核,晋升,培训缺乏客观依据

2、职位分类的优缺点 优点:

(1)为录用,考核等提供客观依据(2)易于人事管理科学化

(3)责权利统一,有利于提高效率 缺点:

(1)个人积极性,创造性受限制(2)不利于人才全面发展

(3)难以适应职位结构的不断变化

四、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的区别

1、分类的基础不同(1)官阶的等级:个人具有的身份与条件,官职位的高低,获得俸禄的多少,品位等级以人为中心。(2)职位: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及需要的资料条件是事而非人。

2、官阶与职务关系不同(1)品中:官职分离,有官无职,有职无官,官大职小,职小官大(2)职中:公务员本身等级与职位等级合二为一

3、获取报酬的依据不同(1)同工不同酬,同酬不同工(2)同工同酬,工作性质为依据

第二节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原则与程序

一、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的意义

1、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科学化

2、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3、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增加政府机关的活力

4、为公务员的录用,晋升,考核与培训提供科学依据 二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原则 1、兼顾原则

2、渐进原则

3、最低职位数量原则,核定有效完成工作任务所需人员的最低数。三、职位分类的程序

1、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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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位设置(1)职能分解(2)职位调查(3)职位评价(4)设置职位的拟定职位说明书

3、定位入级

(1)公务员的定位(2)公务员的升级

四、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的特色

1、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相结合的模式

2、职位分类标准如评价因素体现了以事为中心,人事结合的精神

第三节 我国公务员的职位设置与职务序列

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

一、职务序列(职位分类)

1、总理 2、副总理,国务委员 3、正部

4、副部

5、司厅级

6、副厅级 7、县处级 8、副县处 9、乡、科级

10、副乡,科级

11、科员

12、办事员

二、我国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序列

两类(1)各级政府的领导职务(2)各级政府机关各部门的领导职务

三、我国公务员的非领导职务序列

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四、我国公务员行政级别的设置

公务员15级

1、总理(1)

2、(2---3)

3、(3---4)

4、(4---5)

5、(5---7)

6、(6---8)

7、(7---10)

8、(8---11)

9、(9---12)

10、(9---13)

11、(9---14)

12、(10---15)

案 例

助理调研员能否行使副县长的职权?

小黄是某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老汪是该县的助理调研员。小黄比较年轻,曾是老汪的下级。因此,老汪自恃资历老,在技术上比黄副县长懂行,于是,在涉及一些应由副县长决定的重要业务上,未经授权,就擅自做主,在一些具体事务上代行副县长的职权。当有关组织负责人找他谈话,并对他的越权行为提出严肃批评时,他却振振有辞,提出他的理由。他认为自己的行政级别与副县长一样,都是副处级,而且自认为自己在业务上比黄副县长强,同样都为人民办实事,有何不可?请问:老汪的行为错在哪里?请予以评述。

第三章 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概述

一、涵义

1、权利:国家法律对于公务员可以享受某种利益或者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的保障。具体地说,包括三层意思:

(1)为了公务员有效地执行公务

(2)公务员本人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

(3)当合法权利受非法侵害时,有权诉诸法律保护

2、义务: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限制和约束。(1)为保证在法律范围内,准确行使职权、执行公务(2)义务的内容是公务员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的行为(3)未履行义务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特点

1、权利义务的一致性、真实性

2、权利义务的广泛性、平等性

3、权利义务的严肃性、不可剥夺性

三、意义

1、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2、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又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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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利于实现工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第二节 权利义务的内容

一、权利的内容

1、原则:

(1)保护公民权利(2)民主

(3)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

2、内容:

(1)非因法定事由或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免职、降职、辞呈或行政处分(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

(7)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3、法律保障:(1)行政复议(2)申诉制度(3)控告制度(4)行政诉讼制度

二、义务

1、原则:

(1)违法必究原则(2)平等原则

(3)服务与稳定原则

2、内容: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3)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6)保守国家密秘和工作密秘(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政治义务与服务规则)

3、法律责任(1)身份处分(2)行政处分(3)行政赔偿责任(4)刑事责任

案 例

一、小王的行为违反了公务员义务条款中的哪条规定?

小王是刚进入沿海某市(基层政府)的年轻公务员,负责市府的基建工作。在一项建设项目的竞标过程中,他违规操作,私自将重要的投标信息和资料提供给他的一位同学——参加该项目竞标的某建筑公司经理,使这次竞标工作因缺乏公正性而失败,损害了政府形象,小王也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请问小王的行为违反了公务员义务条款中的哪条规定?

二、小李的这个权利可以放弃吗?

小李以自己在大学期间功课成绩好,专业知识扎实为由,拒绝接受人事部门下达的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培训任务,并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他说:“根据公务员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我自愿放弃‘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这项权利。”请问:小李的想法对吗?他的这项权利可以放弃吗?

第四章 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

第一节 概述

一、涵义: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核方式择优选拔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二、意义:

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送一批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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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政府机关的廉正建设

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种类

1、公开性竞争考试上

2、非公开性竞争考试

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 因职位特殊要特殊的测量方式 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

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录用的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

(5)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必须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例外(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7)具有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

2、限制性资格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者

(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者(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未终止者

(4)参与和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情节严重拒不改正者

第二节 原则、内容、方式

一、原则

1、公开考试

2、平等竞争

3、严格考核

4、择优录取

二、内容:

1、知识测验(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智力(能力)测验 记忆能力

分析观察能力

综和归纳能力

数目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

语言关系能力

3、技能测试:应试者处理实际问题的速度与质量、检验应试者对知识和智力运用的程度和能力。

三、方式:

(一)考试方式 笔试 面试 实际操作

部分部门中,采用了情景模拟与心理测试的方式

(二)录用方式 选任制 委任制 考任制 聘任制

四、我国公务员录用制与西方国家的比较 1、英国

2、加拿大

3、美国

4、法国

5、中西比较

案例:该录用谁?

某区政府缺两名秘书,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考。有30人报名应试。经笔试、面试、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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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式考试,又经录用考核后,主持人W从前六名高分考生中,提出了拟录用A、D的方案,供区录用考试领导小组讨论,并称不录用考分最高的B,是由于他受过处分。六位考生的情况如下(考分为各门课程考试的平均分): A.女,25岁,大专毕业。某事业单位办公室主任。她工作能力与文字表达能力强,区模范党员。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她得82分。B.男,26岁,大学本科毕业。四年前在区团委工作时,因刚参加工作,缺乏实际经验,造成工作失误,受团内警告处分,后调区街道某企业工作。由于他文字水平高,思维敏捷,善于创新,两年后被评为区先进工作者,一年前被吸收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他得88分。

C.男,23岁,大专毕业。参加工作两年来,经常无故缺勤,他总表示改正,但成效不大,文字水平也一般。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他得84分。D.男,24岁,大专毕业。参加工作(在某中学教务处任职)三年来,既无突出表现,又没什么过失,工作能力与文字表达能力尚可。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他得80分。E.女,22岁,大专毕业,共青团员。现在区某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积极,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她得71分。F.男,26岁,大专毕业,共青团员。现在区某企业单位任办事员,有工作能力与文字功底。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他得70分。请您根据上述六人的情况,对W的方案写出书面评论意见,供区录用考试领导小组讨论时参考。

第五章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

第一节 概述

一、涵义: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与履行公务的表现所进行的考察与审核。

二、意义:

1、政府机关依法管理的基础

2、行政首脑依法管理的保证

3、人民群众依法监督的必要手段

三、原则:

1、客观公正

2、民主公开

3、德才兼备

4、注重实绩

四、内容:

1、德: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的表现

2、能:业务知识与工作能力

3、勤:公务员的责任心与事业心。包括公务员的工作态度与勤奋敬业的表现(积极性、创造性、纪律性、协调性、责任感、出勤率)

4、绩:政绩、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贡献

第二节 考核的方式与程序

一、种类

1、平时

2、

二、方式:

1、基本方式:在我国考核公务员中起主导作用的方式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2、辅助方式:工作行为评价法和工作结果评价法

三、程序:----准备,考核,总结

四、时限:一年一次

五、结果:

1、综合考核内容标准:优秀、称职、不称职

2、单项考核内容标准

六、公务员考核管理机关 国家人事处统一制定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与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管理本系统或本地区公务员的考核事宜。

案 例

一、王某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陈某是某市政府工商局的领导,他平时总是尽个人所能帮助他的部下,如帮年轻部下解决“个人问题”,关心部下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等,为此他倍受下属爱戴。2000年12月,陈某听说其下属科室的一个科员王某经常迟到,甚至好几天不来上班。了解之后才知道,王某的丈夫半年前得了重病,一直在家休养,前不久,她的儿子又得了肺炎住院,这对于王某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到考核的时候,陈某决定尽可能地帮助王某。但他左思右想,不知道该如何对王某进行评价。凭心而论,王某以前的表现的确不错,虽然能力一般,但工作热情高,也肯钻研。但这一年,王某的表现明显不如过去。陈平查看了她的工作说明书,王某的第一个主要工作职责是“建立多种沟通渠道”,占全部工作权重的50%,在该职责下,有五项工作目标及相应的具体内容。如目标之一为出版杂志,要求时限为3月份出版第一期,之后每季度出版一期。在考核过程中,王某首先进行述职。她对该目标的评价为:已建立了编委会,杂志已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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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基本得到大家的认可,初步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但由于种种原因,杂志未完成原定发行4期的目标。陈某想,王某说的这“种种原因”里头,大概她的家庭原因要占一半以上。想到这里,陈某也为自己近来工作太忙,对王某关心不够而产生了一些愧疚。陈某查阅了王某民主评议的结果,也是反映平平。他有点儿犯难,虽然王某今年在各方面表现都不突出,但考虑到她以往的情况,为了不让考核结果给她增加额外心理压力,尽管明明知道王某本的事假累计已达14天,他仍决定这样评价:除“出勤”选择B之外,其余每一项的等级评定上都给了她“A”。最后,总结果仍是“A”,即优秀。

二 B科长该评为那个等次?

B是某市政府劳动局某科科长。平时,她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她工作责任心强,勤奋努力,熟悉业务,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2000年在转变政府职能中,她思想解放,勇于改革,积极下放权力,及时把本科工作重点转到立法、监督、服务上来。自己主动起草了《xx市劳动用工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经过局领导审查上报市政府,以政府名义下发。B科长为基层办实事,为了上某个新项目,帮助企业解决缺乏技术人员的问题,她提出并积极举办了一次大型技术人才交流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好评。B科长工作积极肯干,不辞辛苦,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典型,总结经验,创造性的推动该市劳动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超额完成2000年全年目标任务。同时,对全科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职工调配等项任务完成也好。平时,B科长能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她热心助人,帮助本科同事解决困难,发挥了党员的模范作用。在她的领导下,该科形成了团结友爱、积极奋进的先进集体。B的主要缺点是:工作有时欠细致,听取别人意见不够。

第六章 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和纪律

第一节 概述

一、定义

1、奖励: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公务员管理法规,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任某一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公务员给予奖励,是一种激励的手段或机制。

2、纪律:公务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具有规范性、强制性、特殊性的特点。

二、意义

1、建立和健全奖励与处分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体系的必要环节。

2、是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得以落实的有效措施。

3、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保障。

4、实现政府机关廉洁、高效的切实需要。第二节 奖励

一、原则

1、精神与物质相结合 2、工作得当的原则 3、奖励与处分相结合

二、条件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3、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6、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7、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8、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9、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的

10、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11、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正的荣誉和利益的

12、有其他功绩的

三、种类

1、嘉奖

2、记三等功

3、记二等功

4、记一等功

5、授予荣誉称号

四、程序

1、奖励的提出与申报

2、审批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3、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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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并予以公布.

五、权限

第三节 纪律的内容

一、纪律的基本规定

1、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2、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3、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4、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5、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6、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未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7、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8、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9、泄漏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10、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12、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13、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的经营活动

14、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二、行政处分的原则

1、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处分得当原则 3、公正原则

三、公务员行政处分的条件

1、有违纪行为

2、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违纪行为是出于故意或过失,即主观上有过错

四、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五、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程序

1、立案

2、调查

3、申报与审批

4、结案归档

六、权限

1、各级任免机关以及行政监察机关

2、各级任免机关应报上级机关备案,县(市)以下行政机关开除公务员必须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七、行政处分的终止

一定时间(半年至两年内)指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后,改正了错误,表现较好的,可以由原处理机关解除处分 1、受警告处分的,半年后终止处分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1年后终止处分 3、受撤职处分的两年后终止处分 案 例

一、应给予他什么奖励?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养路费征收所所长朱荣祥,原是部队的一名正团级干部,1998年转业后,服从组织安排,被分配到现在所在的这个相当科级单位的仅有20余人的征收所。初来时,有人问他:“你在部队干了20多年,奉献了那么多,现在等于给你降了两级,你心里平衡吗?”朱荣祥答到:“不管放在什么位置,做出成绩来,心里就平衡了,而一味地追求官职、地位、名誉,这样心里就永远不平衡。” 1999年,该征收所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不但要完成新区6万多辆有牌证机动车的收费,而且还要追缴历年拖欠的数千万元养路费,征收工作量比以往翻了三翻。但朱荣祥知难而进,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在他的领导下,该所不但为国家征收了4亿多元养路费,而且开创了浦东养路费征收历史上的“6个第一”,即第一次召开欠款大户会议,签订还款计划;第一次组建了稽查执法队伍,积极探索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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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务员制度概论教案 的稽查方法;第一次对“钉子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一次对欠款车辆进行抵押拍卖;第一次与城管总队、交巡警大队等六家大队联合执法;第一次在电视台和报刊上宣传养路费征收政策和工作。鉴于朱荣祥的出色工作,上级有关部门决定给予他奖励。

二、江门特大爆炸事故

2000年6月30日,广东省江门市土出高级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死亡37人,重伤12人。事故发生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此次事故的《调查报告》分析说,江门市土出高级烟花厂位于江海区外海镇麻一管理区,距市区中心约5公里的山坳里,建于1992年,1993年底投产,该厂建成后即一直租赁给港商张梓源经营至出事前,土出公司一直没有参与经营管理。经事故现场勘查询问及专家组调查、实验分析,此次事故是包装二车间装配工万小玲操作不当所致。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还包扩:擅自扩建厂房、改变部分厂房用途,工房与火药库之间的安全距离由原来的49.5米缩至13米;厂内原料和成品、半成品存放量过大;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超编制招用大批工人,而厂区面积没变,致使这江门次爆炸事件发生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厂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到位。江门土出公司有关领导严重失职,租赁后长期放弃对烟花厂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的监管。

江门市外经贸委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江门市工商局管理不到位,省、市公安机关审批把关不严。省公安厅治安处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把关不严。市公安局、江海公安局、麻园派出所、市安委办等有关监督部门平时监督检查只检查防火、防盗而忽视检查防爆隐患。江海区外海镇建委报建审批把关不严。江门市委、市政府没有全面贯彻落实2000年产量月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传电报的要求,对烟花爆竹企业的清理整顿措施不力。根据以上原因分析,《调查报告》确认江门“6.30”特大爆炸事件是江门市土出高级烟花厂、江门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及有关职能部门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而酿成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报告》认为,以下人员涉嫌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临时工万小玲,江门土出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高级烟花厂法人代表、江门市人大代表梁清鸿,香港东方海外烟花有限公司生产部总经理简友梅,香港东方海外烟花有限公司生产部副总经理、江门土出高级烟花厂副厂长(负责消防安全、人事工作)黄伟坚,香港东方海外烟花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梓源,江门土出高级烟花厂厂长梁盛源,江门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温晃强,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刑警三中队指导员梁志坚。《调查报告》还认为,以下人员应受党纪政纪处分:江门市副市长王南建,江门市副市长兼市安委会主任吕德培,江门市外经贸委主任邓北星,江门市外经贸委副主任兼市外贸集团公司总经理吴毅刚,江门市公安局局长李达文,江门市公安局副局长徐忠东,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金荣,江门市劳动局副局长兼市安委会副主任梁波,原省公安厅治安处科长利国才,江门市公安局治安科长周杰亮,江门市土出公司原总经理罗宗祥,江门市土出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林惠珍,江门市土出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兼人事部主任、工会主席、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麦祥,市工商局企登科科长林卫和,江门市江海区外海镇副镇长马杏辉,原外海镇建委副主任陈泽熙。上述责任人和涉及该事故的有关人员,若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你认为,在这起特大爆炸事故中,当地政府有关人员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对应承担责任的政府工作人员应给予什么样的惩处?

第七章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

第一节 概述

一、涵义

公务员职务升降:是有关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原则、条件、方式以及实施程序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1、职务晋升 2、降职

二、意义

1、职务升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

2、职务升降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促进强有力的、高效能的政府工作系统的形成 3、职务升降能促进政府机关各职位实现人和事的紧密结合

4、职务升降起到稳定公务员队伍和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作用

三、内容

(一)原则

1、德才兼备

2、任人唯贤

3、注重实绩

4、逐级晋升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条件

1、必备条件

2、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

3、具体条件

(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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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晋升制

2、外补晋升制

3、委任晋升制

4、委任晋升制

5、自荐晋升制

(五)程序

1、预选被晋升对象

2、资格审查

3、考核

4、决定晋升人选

第二节 降职的内容

一、原则

1、能上能下的原则 2、只降一级的原则

二、条件

1、本人不称职

2、不胜任现职

三、方式

1、职务降级

2、薪金降级

四、程序

1、主管领导,拟出名单、理由、有关情况、安排使用等 2、就事因听取拟降职公务员的意见 3、任免机关审核批准

第八章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

第一节 概述

一、涵义:任免是任职和免职的统称。

1、任职

2、免职

一、意义:

1、职务任免是管理行为与激励机制的重要体现

2、是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手段

3、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使公务员队伍合理化的组织保证

一、任职的内容:(一)任职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党管干部 3、一人一职

(一)公务员任职的方式

我国公务员采用委任制为主,以聘任制为辅的方式。1、委任制:

有任免权限的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直接任用下层公务员的一种制度。2、聘任制: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签定契约或合同的形式聘任公务员的一种制度

(一)公务员任职的条件:

担任一定的公务职务依法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达到的要求。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

2、从其他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 3、转换职位的任职 4、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5、免职后恢复工作的

6、因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一)公务员任职的程序 1、提出拟任职人选

2、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核 3、作出任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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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颁发任命书

第二节 公务员免职的内容

一、公务员免职的条件: 第一、程序性免职条件:

1、转任职位

2、晋升或降低职务

3、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第二、单纯性免职的条件有: 1、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3、退休的

第三、自行免职的条件

1、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 3、辞退的

4、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 5、死亡的

二、程序

1、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2、审核

3、作出免职决定

三、公务员职务任免的机关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任免公务员。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是公务员的任免机关。

四、职务任免权限

1、(1)国务院

(2)省、自治区、直辖市

(3)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4)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5)县级以上

2、县级

3、国务院

五、公务员兼职的规定

1、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只能兼任一个实职

2、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允许个别公务员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兼职,但有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是公务员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只能兼任一个实职 二是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六、公务员任职最高年龄的限制。

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要有最高年龄限制,其目的在于形成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年龄梯度结构,以实现公务员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真加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案 例

任前公示制的探索

江苏省宿迁市近年来探索推行了干部“任用公示制”,群众意见对任命干部的分量明显加重。从1997年以来,1000多名干部经过任前公示,其中一成以上的干部因公示反映出的问题撤销任用或缓用。宿迁市是1996年新建的地级市。建市后干部管理面临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干部岗位大量空缺与干部人选素质较差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建市后相继发生以往干部管理上的重大失误事件,如沭阳县发生干部群众违法违纪案件涉及数十人。宿迁市据此提出干部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起点要高,确立以改革为着力点,探索新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方式。干部任前公示制最早在干部管理问题突出的沭阳县试行。1997年8月,沭阳县将组织部门考察后拟提拔的17名副科级干部,在正式任命之前,以公文形式向其所在单位和部门发出告示,其中有1 人被举报,经组织部门核实后决定缓用。宿迁市各县区相继试行公示制,内容和方式不断得到完善和充实。1998年5月,宿迁市正式制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选择任用公示制度的(试行)意见》,要求各级组织在考察和任用干部中,必须在贯彻中央《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基础上,推行公示制度。目前,干部任用公示制在宿迁市已经成为比较成熟的干部选用方式。宿迁市干部任用公示制形成了特定的基本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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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和方式:面向所有县(处)级以下干部,公示权限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拟任正、副县(处)级干部,由市委进行公示,拟任正、副局(科)级干部由县(区)委进行公示,依次类推。公示范围根据公示对象现任职务及拟任职务工作涉及的范围大小进行界定。公示方式采取印发专号公示文件、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通告、宣传栏等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个人自然情况、工作简历、实绩和一些特殊情况。组织部门对在10天公示时间内获得的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核查,在此基础上由常委(党委、党组)会议决定具体任免事宜。公示制在实行过程中还建立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包括干部人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动态考核、失察追究、警告诫勉和干部谈话等相关制度。干部任用公示制度的推行,使宿 迁市干部队伍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初步形成了“上有竞争、干有压力、下有渠道”的制度氛围,改变了以往选拔领导干部存在的“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弊端,减少和避免了用人上的失误,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和进取精神明显增强。你认为,在推行任前公示制的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哪些问题,怎样才能使这一制度更加完善?搞好干部的选用工作还可以采用哪些有效方法?

第九章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

第一节 概述

一、培训的涵义

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职务的要求对公务员进行的培养和训练。

二、意义

1、培训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有效环节

2、培训是完成国家公务员知识更新,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挑战的根本途径。

3、培训公务员是国家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

三、培训的原则

据经济与社会发张的需要,按照职位规范的要求,贯彻论埝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

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中国实际,而不能照抄照搬别国实际,也要求公务员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政府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引导受训公务员用马义基本原理来总结自身的工作经验,以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自觉性。

2、学用一致。(既是培训目标,又是方法)培训作出全面规划

当前干部培训的种种问题

3、按需施教(目前长远需要)

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需要,以及各及各来公务员职位不同的要求决定培训来内容,从而精心切合实际的培训。

4、讲求实效。重实际效果:

(1)制定全面周密的培训计划。(2)给革传统的培训乃内容

(3)培训的结果与公务员的任职,晋升,奖金工资福利等挂钩。

四、种类

对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据专项工作竟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

1、初任培训

国家行政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正式上岗前进行的培训,入门或职前培训。了解政策方针,懂使命责任熟悉职位要求及工作环境,初步掌握工作的一般方法和程序,具备完成职务应有的工作态度。

方式:工作实习集中培训

2、任职培训

国家行政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据拟晋升领导职务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通常又可称为晋升培训或资格培训。围绕拟晋升的领导职务所需具备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确定。晋升培训一般以离职培训为主,教学方式上采取研讨为主。

3、业务培训

行政机关为公务员专门业务工作而提供说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内容是从事专项个能够作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及注意事项。

4、更新知识培训

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的对在职公务员所进行的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时代性,新知,有领导分期分批培训。

第二节 培训的内容与方法

一、内容少而精的原则和职位对公务员的素质要求来确定。

1、政治理论知识:马哲,邓论,市场经济

2、法路政策知识:法律常识和各项已出台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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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管理知识:行政管理学知识及相关的应用到行政管理中的各项新技术。专业知识:职位相关的专业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操作知识。

二、时限

1、初任培训10天。任职培训30天专业培训时间据工作需要确定。

2、更新知识培训,每个公务员每年参加培训的的时间内记不少于7天。

三、方法

1、讲授法

2、案例教学法

3、讨论法

4、合作研究法

5、角色扮演法

6、自学法

四、公务员培训的管理机构

各级政府的人事部门是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机关,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人事机构负责部门公务员的培训和管理。

国家人事部培训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公务员培训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的规划,组织培训者培训和培训理论研究,按照分级分来原则,对公务员施教机构进行行业指导。

五、施教机构 行政学院为主

1、行政学院: 国家行政学院 地方行政学院

2、干部管理学院

3、高等院校

第十章 公务员的交流与回避

第一节 公务员交流回避的涵义

一、公务员交流、回避的涵义

1、公务员交流: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岗位,从而使公务员职务关系或工作关系得以产生、变更或消失的一种认识管理活动与过程。

(1)是单位的管理活动,而不是个人行为

(2)可以是系统内的跨部门、地区、单位、职位的交流;也可以是系统之间行政机关与党的机关、政府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交流

2、公务员回避:

为防止公务员因某种亲情关系不能秉公执行公务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而对其任职或执行公务等方面所作的适当限制。

(1)每个公务员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具有强制性(2)一种事前保护措施

(3)我国公务员回避具有广泛性

(4)对不同职务、不同部门明确了不同的回避要求

二、公务员交流与回避的意义

1、公务员交流有利于行政机关实行人与事的科学结合和与人的科学配合

2、公务员交流有利于密切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以及行政机关和其他系统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素质

3、公务员回避有利于公务员的健康成长

4、公务员交流与回避有利于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

第二节 公务员交流的内容

一、公务员交流的原则

交流的目的就是适应工作需要、培养、锻炼与合理地使用公务员,以提高政府的效率。也就是说,一方面要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要有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其责任感和事业心。

1、适才适用的原则

2、依法有序原则

3、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4、合理兼顾的原则

二、公务员交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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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行政机关内部交流:不出行政机关系统的交流

2、与其他系统的机关交流:其他机关包括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包括党的机关、政协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机关

3、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

与国有非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中由行政任命和管理的工作人员的交流

三、公务员交流的形式

1、调任: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

2、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的平级调动,既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也包括在同一部门内不同职位之间进行转换任职。

3、轮换: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地实行职位轮换。既包括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职位的轮换,也包括不同部门之间的职位轮换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职位轮换。

4、挂职锻炼: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增长才干。

挂职锻炼的范围很广:包括本部门、本系统的基层机关,也包括企事业单位。在挂职锻炼期间,国家公务员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行政关系。时间一般为1-2年。

第三节 公务员回避的内容

一、公务员回避的原则

1、依法回避原则 2、统筹兼顾原则 3、主动回避原则 4、内外监督原则

二、公务员回避的范围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务员应回避的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自身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4、近姻亲关系。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配偶、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公务员回避的种类

1、职务回避。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某种亲属关系的国家公务员,担任某些职务时作出的限制。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崐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2.公务回避。公务回避是指对有某种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执行公务时的限制。应该回避的公务一般是指:办理人员录用、考核、奖惩、任免、晋升、调配、出国审批、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税费稽查、项目资金审批等公务

3.地区回避。地区回避亦称籍贯回避,即要求担任一个地方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原籍任职,以避免亲属关系宗族关系等对公务的干扰。

案例

1、他的调动符合转任条件吗?

一位在某省政府办公厅工作、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其妻博士毕业后留在北京某大学任教,夫妻分居两地,给工作、生活造成困难。于是,他申请调动,并通过中央政府机关的公开招聘考试,被调进了国务院办公厅某部门工作,担任助理调研员,请问他的调动符合转任条件吗?

2、他这是挂职锻炼吗?

郭某是北京某大学的本科毕业生,通过公务员考试,被录用到国家安全部工作。他一报到就立即被安排到某县安全部门任副职,时间为1年。请问他这是挂职锻炼吗?

3、他的回避符合规定吗?

某市市长的秘书李某,由于工作关系,接触到市长的家人,与市长女儿慢慢熟悉,并发展为恋爱关系,后结婚。于是李某立即向市政府人事部门递交申请,要求调离现工作岗位,到市属某区任职。请问李某的回避符合规定吗?

第十一章 公务员的辞职与退休

1、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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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员的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同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3、公务员的退休:是指公务员工作到一定年龄和工龄,或因丧失工作能力,符合退休条件,根据国家规定办理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享受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安度晚年。

第一节 公务员辞职的内容

一、公务员辞职的条件

1、公务员辞去公务员身份的肯定性条件

公务员本人不愿意或不适宜继续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可以自主提出辞去公务员身份的申请。原因可以是多方面的,但必须都出自本人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背公务员意愿强迫其辞职。同时,只要公务员有正当的合法理由,其辞职权受法律保障。当然,公务员行使辞职权的前提是必须根据法定条件和遵守法定程序,辞职只有经过任免机关批准才能生效,不得擅自离职。

2、公务员辞去公务员身份的限制性条件

(1)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后不满解密期的公务员,不得辞职(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确需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不得辞职(3)在接受审查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

(4)未满国家行政机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二、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2、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3、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4、任免机关审批。

5、任免机关应在一定时限内处理公务员的辞职申请

6、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三、公务员辞职的法律后果

1、任用关系的消失

公务员辞职后,与国家行政机关任用上的法律关系即告解除,公务员的身份同时消失,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不再拥有相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辞职后的待遇

公务员辞职后不发给辞职费,因为职务关系消失,所以辞职者不再享受公务员的任何待遇,单位也不承担后续责任义务。但是行政机关要负责给辞职者办理好有关证明即转递手续。公务员辞职后的身份按再就业后的岗位确定,其中一年之内去需要干部身份的单位工作的,可按干部身份办理有关手续。

3、对辞职者再次任职的限制

一方面,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和盈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另一方面,由于辞职者已经丧失了公务员的身份,要想重新获得,必须按公务员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或者重新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者按有关规定调任,重新建立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和职务关系,进入公务员队伍。

第二节 公务员辞退的内容

一、公务员辞退的条件

1、公务员辞退的肯定性条件。

(1)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有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单位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矿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5)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有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2、辞退公务员的限制性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1)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性国家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

二、辞退公务员的程序

1、由拟被辞退公务员所在机关在核准事实、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辞退建议,并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申请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3、任免机关审批,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

4、任免机关做出辞退成立的决定后,应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公务员,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辞退公务员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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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用关系的解除

2、辞退后的待遇

公务员被辞退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一定的失业保险或者领取一定的辞退费。

在社会失业保险尚未建立的地区,按照“低于公务员办事员的最低工资,高于社会救济”的原则确定辞退费的最低标准。

关于发放期限,工作年限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工作年限满两年的,为四个月;工作年限两年以上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发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辞退者再次任职的限制。

公务员被辞退后,五年之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三节 公务员退休的内容

一、退休的条件

强制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退休年龄时,无论自愿与否,必须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离开原工作岗位。

自愿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定年龄,或者有一定工作年限,可以自愿申请提前退休,但这一申请必须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1、公务员的强制退休方式与条件

(1)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论其工龄长短,都应当退休。(2)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公务员丧失工作能力时,不论其因公还是非因公,都应当退休。

(3)“国家另有规定” 的情形。这是指国家可以根据某些特殊情况做出的特殊规定,包括提前退休和延期退休的方式。

2、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

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2)工作年限满30年的。

二、公务员退休的程序

1、退休的程序因退休方式不同而不同

2、公务员退休的审批,由国家任免机关进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公务员退休事宜

3、退休公务员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三、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

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1.政治待遇。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给予的各种社会荣誉、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利。2.生活待遇。

主要包括退休金或养老保险待遇、住房待遇、医疗待遇、探亲待遇、各种补贴以及特殊贡献补助费、异地安家补助费、护理费、车旅费、安置外地子女到居住地工作、丧葬补助费等

四、公务员退休后的管理

一般而言,退休(离休)公务员是就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管理;异地安置的,应由接收地区的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来管理,力求通过对他们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使他们的晚年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案例

一、要求王某提前退休的决定合乎规定吗?

王某,女,52岁,河南省某县乡政府干部。1967年参加工作,连续工龄31年。1998年6月,王某所在乡开始精简机构,实行人员分流。定编42人,现有在职机关干部62人。乡领导认为王某已符合公务员提前退休的条件,为其办理了手续,待达到退休年龄后再正式办理退休。这期间,王某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调级也不受影响,只相当于提前让出了一个岗位。王某发现自己未在公务员过渡之列,便找领导咨询,被之告以须提前退休。但王某不愿提前退休,并且认为自己在政治和业务各方面都完全符合过渡条件。为此,她向县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申请仲裁。

二、辞职也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

张某,男,29岁。1996年毕业于山东某大学后,分配到家乡某市直机关财务科工作。在校时,曾报考北京某高校财政金融专业研究生,因专业课成绩有点差距,未被录取。工作中,张某凭借训练有素的扎实的学业基础和勤奋好学的钻研精神,并获得许多培训学习的机会,较快适应了岗位,业务日渐娴熟,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一年后顺利转正,成为单位倚重的骨干。1998年的一次同学聚会上,现在深圳办公司的同学邀其加盟,许以优厚待遇。工作两年的张某也渐渐感觉机关不适于自身的长远发展,欲趁年轻闯荡一番。于是向单位提出辞职。领导几次找张某谈话,劝其遵守工作协议,安心岗位,但张某去意已坚。1998年10月,张某以请病假为名离开单位,后去了深圳。单位多次与张某联系未果,最后将其辞退。

三、辞退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条件

刘某,男,36岁,河北省某市政府科员。进入单位以来,工作比较积极主动,还曾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但是最近几年,刘某生活中发生若干变故,促使其急欲改变自身经济状况。刘某先是在朋友开的公司里揽点无须坐班的活儿干,后来又找了几份兼职。于是,有时在上班时抽空干点私活,有时索性只在单位点个卯,就去忙兼职。如此一来,对待机关的本职工作自然越来越漫不经心,有好几回还因为失误影响了同事的工作进程,给单位带来损失。同事和领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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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提出过劝诫,刘某每回也都表示接受批评,以后注意,但工作并没有多大改进。结果在考核中,已经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单位最终决定将其辞退。

第十二章 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任何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1、公务员的申诉

指的是任何公务员对于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原处理机关、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及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

2、公务员的控告

是指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宪法和国家其他基本法律的规定,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指控,要求纠正其侵权行为,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要求予以赔偿的制度。

第一节 公务员申诉的内容

一、公务员申诉的条件

首先,申诉的前提是有一个业已生效的人事处理决定。这个决定应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而不是其它方面的决定。决定的内容一般都直接涉及到申诉人本人的权益,且基本为不利内容。

其次,公务员应对此决定不服,认为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因而要求重新处理,这种重新处理的要求反映到行动上便是申诉。

第三,公务员已经以法定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具体说来,公务员申诉条件根据不同场合不同情况可划分为三类:

1、不服政府行政处分的申诉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被政府机关处分的公务员。(2)针对公务员的处分已经成效。(3)提出申诉的日期在法定期限内。(4)具备明确的申诉理由。(5)以法定的书面形式提出。

2、对监察机关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条件。

3、向司法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几点应注意:

(1)起诉人必须以特定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决定或复议裁决为依据。(2)起诉人员必须是对行政机关的最后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公务员申诉的程序

1、复核

指的是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机关陈述理由,并请求重新论处,原处理机关及时进行复核的过程。

(1)是递交复核申请书。

(2)是原处理机关做出复核决定。

2、申诉

首先,公务员申请人应递交申诉书,这里牵涉到申诉期限问题。

其次,受理申诉机关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决定有三类:一是决定予以受理。二是要求申诉人在一定期限内完善申诉材料,过期则不予受理。三是决定不予受理。

再次,受理申诉机关经审查予以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做出申诉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延期30天。受理申诉机关在做出申诉处理决定之后,要制作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申诉人和原处理机关。

3、再申诉

指的是公务员如对前面部门做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一定期限内向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再申诉。接受再申诉的上一级行政监察机关应在一定期限的内做出最终裁决,这个裁决是公务员申诉的终点。

如果公务员仍然不服最终裁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信访工作规定,继续向有关机关反映。

三、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

这类机关在我国指的是原处理机关、同级或上级政府人事部门、原处理机关上一级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

1、原处理机关。指的是做出处理决定的机关。

在我国,原处理机关是指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及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镇等各级人民政府。

2、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人事部门。

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政府人事部门有权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人事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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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必须执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一些重大决定,有的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做出。上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处理决定是不需报下一级政府做出。

3、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指的是原处理机关的直接领导机关。如乡政府的上一级机关为县政府;县政府的上一级机关为市政府;市政府的领导机关为省政府;省政府的上一级机关为国务院。直接领导机关可改变或撤销原处理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所以可以接受公务员的申诉。

4、行政监察机关。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有权直接给予公务员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当公务员对监察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便可以向做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行政监察机关或其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根据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当公务员对自己的管辖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也可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第二节 公务员控告的内容

一、公务员控告的条件

1、控告人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直接侵害的公务员本人,如本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可由近亲属代为提出。

2、必须是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提出控告,公务员提出控告的目的,应是捍卫自己的自身利益。

3、被告人必须明确,即控告人必须指明实施侵害其合法权益行为的行政机关或人员,如果不明确控告对象,则受理机关无法受理。

4、控告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上交受理机关,内容要具体翔实。

5、所控告的对象应属于受理控告的机关管辖。

二、公务员控告的程序

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82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公务员控告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提出控告;二是受理控告。

1、提出控告。

2、受理控告。

三、公务员控告的受理机关

1、是上级行政机关。

2、是监察机关。

四、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法律责任

1、公务员行使申诉与控告时应承但得法律责任(1)申诉与控告必须忠于事实

(2)必须遵守国家就申诉与控告问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不得提出过分、过高或无理的要求(4)不能诬陷他人

2、受理公务员申诉与控告机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必须详细调查,查明事实真相(2)必须严防诬告、陷害行为

第一,必须有捏造、歪曲事实的行为; 第二,必须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告发; 第三,必须有特定的诬告对象;

第四,必须是以他人受刑事处分为目的的行为

3、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错误处理后应承但的法律责任(1)经济责任(2)名誉责任(3)行政责任

案例

一、马某对被辞退进行的申诉

马某是某县审计局公务员。他为人热情,但表现较差,经常出工不出力。他组织性松懈,常迟到早退。1998年、2000考核中均被评为不称职等次。2000年底,审计局长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他表示痛改前非。2001年,局长轮换到其他部门任职,新到任的局长为整顿工作作风,自行决定,辞掉马某。马某不服,便向县政府提出控告。请问,上述案例存在哪些不合规定的行为?为什么?

二、王某对被调职进行的控告

王某系某市纪检委书记,他作风正派,严格按法律办事,对于查处的案件从不因有人说情而放松,因此被某些人所不容。程某系该市市长,也曾向王某为人说情均遭拒绝,因而对王某意见很大。而此时,有人写了一封匿名信到市检察院,揭发王某有受贿行为。程某立即以此为借口,将王某停职查办,后因无确切证据而未能起诉王某,但他仍以此为借口在未经过市常委会议讨论的情况下将王某调离市纪检委。王某不服,便向市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追求程某的法律责任,恢复自己的职务。

请问,上述案例存在哪些不合规定的行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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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的问题 篇四

国家公务员录取制度,就是关于国家录用公务员的各种规范和准则的总称。目前,世界各国录取公务员的方式主要有考试录用、选举录用、考核录用、选聘录用、直接任命等。其中考试录用是公务员录用的基本形式。实行科学的国家公务员录取制度,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突破口。

国家公务员录取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础,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国家公务员的录取制度是整个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首要环节,是从源头上把好公务员素质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工作。古语有云:“为政之要,首在择人”。录取什么样的人来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质上是由什么样的人来掌握各级政权。建立并完善公务员录取制度是整个公务员制度的基础和首要环节。推进国家公务员的录取制度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随着我国公务员考录的超常规发展,考录工作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矛盾和问题,如干部队伍笼统庞杂、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理方式陈旧单

一、管理制度很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为了改变这样一种局面,1993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标志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这项制度的建立在决策领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这些具体的问题都是什么呢?

(一)录取制度的统一性不足

我国没有统一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时间不统一,考试成绩也不能互相承认。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举行,地方机关单位的公务员考试可自行确定招考时间。例如,天津市公务员考试在3月份举行,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在9月份举行,两者考试时间不同,而公务员资格又不能互相承认。许多考生在各地不停奔波,这使得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成本很高,资源耗费巨大。

(二)考核环节流于形式

“凡进必考”,核心在考。从公务员考录制度来理解,应当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考试,另一方面是考核。公务员考试只是一个能力倾向的测查,只能说明一个人在某一领域存在成功的可能性,但对于是否具备职业要求的全部素养以及具体职位的任职能力都是无法进行量化测查的,而这就需要我们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考核。但在目前,“凡进必考”中存在重考试轻考核的问题,考核工作有做,但仅仅是满足于说明报考者是否有品行方面和违法违纪方面的问题,这种考核方式和内容无法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现有制度下的考核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环节,尤其缺少对录用后人员的职业素养的监测和评估。这使得刚刚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年轻人犹如进入了一只保险箱,只要迈入这个门槛,便可高枕无忧,而手里捧着的铁饭碗、铁保障无疑又成为对门槛之外人们最具吸引力的东西,如此恶性循环,严重违背公务员招考应考时的最初宗旨。

(三)录取制度的科学性不足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设置不够科学。考试的科学性是考试录用制度的“生命线”,是择优录用、保障考录工作公正的基本前提。但目前这方面还存在着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考试手段比较单一,录用考试的主要手段是笔试和面试,对国外普遍采用的情景模拟、心理测验、笔迹辨析等辅助方法缺乏研究和应用,因而无法全方位地对考生进行准确考察。二是考试科目设置不科学。在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的设置上没有充分考虑职位分类的需要和教育制度衔接的需要。职位分类对工作的要求没有得到科学体现,从职位的专业构成去寻找学校专业的“对口”资格条件也做得不够,不利于教育制度导向。三是考试内容不科学。公务员考试的基本出发点是“为用而考”,这就决定了考试必须紧紧围绕基本素质和职位要求进行测评。虽然人事部公务员考录司于2000年开始,在招考中央机关公务员时增加了考察考生阅读、分析、写作能力的考试成分,但命题内容与报考职位工作内容相关性较差,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依然存在,无法科学有效地保证考试的信度与效度。

(四)录取制度的有效性不足

公务员报考资格认定具有随意性。我国目前在对国家各级公务员的考试录用中,对某一职位的报考条件往往是由用人单位来随意规定,这就严重地影响了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性,而且为考试录用中的不正之风开了方便之门。如某个用人单位想录用某个关系人,这个人27岁,那就把年龄限制为28岁以下;专业是行政管理,那就把专业限定为行政管理;如果还未婚,再把未婚规定为一个限制条件;工龄两年,就把社会工作经验限定为两年或两年以上。这样一来,就把大多数原本有资格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拒之门外,竞争性大大削弱,一旦该关系人成绩上线,就再利用面试阶段的操作,使他顺利通过,从而让国家公务员考试变成了失去公平的一场作秀。若该关系人不幸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那么就以候选人条件不符合岗位性质为理由,选择来年重新招考。这严重影响了国家公务员录取制度的有效性。

(五)录取制度的监督不足

在考录工作中,普遍建立了各种监督组织,但在大部分地方这种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实际收效并不大。首先,我们没有建立一个较完善的、科学的考试监督体系。在目前我们的录用考试中,监督部门与考录主管部门责权不清,监督部门不了解考录业务,而且其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手段均不明确,所以很难与考录部门协调。其次,缺乏法律保障。我们对如何保障和防止考录过程中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以及保证录用考试的可靠性上没有详尽的立法保障。司法设置上亦没有相应的机构来随时监控。再次,在目前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对考试方法、内容及程度均没有定期地进行科学性、客观性的技术测定保证考试的信度与效度。

(六)官文化的作用

中国几千年的考选传统留给当今中国的最为显著的历史积淀就是“官本位”——一种根深蒂固的官文化思想。在“官本位”的影响下,公共权力的运行以“官”的利益和意志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上形成了严格的上下层级制度,形成了以是否为官、官职大小、官阶高低为标尺,或参照官阶级别来衡量人们社会地位和人生价值的社会心理。“官本位”以其特有的渗透力注入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它不仅以观念形态的形式存在和积淀,而且还以社会习俗、个人习惯和习惯势力的形式存在和积淀。在“官本位”惯性作用下致使职位、权力被私化和滥用,有的掌权者通过权力的运用而获得无限的利益。我国的权力相对比较集中和权力的运行主体又归各级领导干部的特点,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招收公务员时自己立法、自己执行,为部门或个人的利益“跑马圈地”。

那么,如何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呢?

(一)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并尽量具体化、数量化

首先,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职位说明书,使每个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职务、责任、权力和应有的利益,为公务员考核提供科学依据。其次,对定性的指标尽量进行量化。将德、能、勤、绩、廉五个大指标根据工作和任务的实际给予细化,达到可操作化的程度,同时确定考核指标的权重,以体现以实绩考核为主的考核思想。例如:“能”这个指标可细分为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谈判技巧、上进心以及其他专业技能等,再对各小指标进行相应的行为描述,可参考法国记分考核方法,通过与实际情况相比较给定合适的分值。考核标准量化后,在考核中既容易掌握,又便于分出高低,避免了单凭主观意愿给被考核者评定等级。

(二)适当增加考核等次,完善激励机制

我国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大多数人都集中在称职等次上,优秀等次的人员一般都按照所给比例确定,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两个等次的人员所占比例很小,不能反映我国公

务员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考核结果的激励功能也难以全面体现。对此建议在优秀与称职两个等次之间增加良好等次,来区别称职人员中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与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差的公务员,做到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进一步完善考核的激励功能。

(三)考核确定的优秀人员比例应与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新《规定》中无条件地规定了各个参加考核的机关单位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机关单位不管工作优劣,一律按人数分配指标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明显背离了考核的目的,削弱了考核的效果,因此,笔者建议考核确定的优秀人员比例应与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即先制定本部门的总体目标,然后按照本部门总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适当的比例。比如,较好地完成了或超额完成了总目标的单位,可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人员,而没有完成目标的单位只能按10%或更低的比例确定优秀人员,这样能达到奖优罚劣、评先促后的效果。

(四)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使考核结果的运用与考核目的相符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根本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工作态度、工作状况和工作绩效,判断其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二是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晋级增资提供依据。三是培养、发掘优秀人才。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主要应用于人员的升、降、奖、惩,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发挥了激励竞争的作用,但要注意考核的目的不光只是激励人员,如果考核结果不能有效转化为对公务员的进一步培养、发展的途径,那么考核的激励、竞争作用会变得没有意义。因此,考核结果的运用要与考核的目的相符,不仅要切实与薪酬、晋升、培训、奖惩挂钩,还要与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相联系,让公务员在为组织作出贡献的过程中,获得成就感和自我实现感。

(五)实行分类考核制度

分类考核就是对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在坚持考核标准的前提下,按照职位分类所建立的岗位职责规范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分类考核一般包含两个方面,第一,对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应分别考核,这一点新《规定》第二条有明确规定;第二,按照职位特点,对从事专业技术、行政执法及司法工作的公务员,除运用基本的考核方法外,还要采取相应的补充办法。由于我国公务员范围较大,涵盖面广,采取通用的考核方法,很难做到准确和科学,因此,在强调采用对所有公务员普遍适用的基本考核方法基础上,还应针对职位的工作情况和特点,对不同类别的公务员采取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补充性的考核方法。

(六)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的考核救济制度

5.试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发展 篇五

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班级:政治学与行政学0902班姓名:尚王锁学号:091301020

3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

摘要

21世纪已来临,我国将面临着更大的机遇和挑战,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公务员,只有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公务员素质是一国公务员角色意识的彰显,是国家“吏治”的基础。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20世纪80年代起,西方各国政府掀起了行政改革运动,公务员制度改革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也建立起公务员制度。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中国公务员制度发育不良,改革势所必然。关键词

公务员制度改革创新途径监督机制公务员素质

健全法制干部考核公平公正科学决策官僚制

正文

一、公务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结构的非理性。1.管理权限过于集中。权力过分集中使得“家长式”

人物层出不穷。同时,管人与治事相脱节,造成业务部门与组织部门在干部管理问题上出现矛盾,用人部门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党政关系尚未根本理顺,政治侵夺行政,行政机关难以自主发展其自身的合理结构和管理能力。3.职能分化和分工不明晰,结构和功能交叉重叠。而专业化分工的欠缺又造成了我国公务员系统普遍缺乏专业化人才,更多的是“万金油”式人物。

(2)法治化管理不足。法律体系不完备。现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只是行政法规,立法层次较低,强制性、权威性不强。在法制不完善而导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同时,又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严重现象。个别行政组织不是依据法律,而是依据稳定性较差的政策和长官意志来进行管理,呈现出浓重的人治色彩。

(3)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以往的干部管理模式都采用管理党政干部的单一

模式,强调思想工作,注重政治管理,没有考虑具体工作性质、社会责任和职业特点,这种没有针对性的传统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由此社会上还逐渐形成了职业套用行政级别的问题。由于工作和生活待遇都要与行政职级挂钩,无形中强化了整个社会的“官本位”意识,从而造成“千军万马奔官来,百万雄师争挤独木桥”这样一种不良局面,非常不利于干部管理工作的开展。

(4)管理制度很不健全。近年来国家虽然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也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总的来看,还缺乏严格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责任制。主要表现在:A在录用工作中,只有笼统定性的政治考察,没有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B在干部使用上,缺少严格的任期规定,造成能上不能下,死抱铁饭碗的问题。C在干部调配上,只有计划机制,没有流动机制,强调“个人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D缺乏岗位责任制。职责不清,权力交叉,相互推诿,办事拖拉的问题普遍存在。E在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升降、工资、福利、退职、退休、教育、培训等方面缺少明确的规章制度,由于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因而用人缺乏法制,领导部门和领导者的主观随意性很大,表现出浓重的人治色彩。

(5)监督机制不完善。长期以来,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人治问题的存在,使监督机制受到忽视。监督机关缺乏足够的权力,监督工作显得软弱无力。一种权力一旦失去监督与约束,其发展就必然会走向腐化与堕落。缺少监督机制,权力就会异化,腐败就难以避免。

二、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质的不同。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取决和服务于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因此,中国的公务员制度需要根据国情的不同,具备中国特色,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搞“政治中立”。建立公务员制度的目的就是要为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提供制度保证。要求公务员必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捍卫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党管干部。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各项事业的核心力量,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公务员的管理上,强调要坚持党的组织领导,贯彻党的组织路线,保持党对政府重要领导人选的推荐权。

3.不搞“两官分途”。我国公务员制度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我国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不搞多党轮流执政,所以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截然分野。

4.坚持服务于民的宗旨。做人民公仆,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是中国公务员最根本的行为准则。中国公务员没有自己集团的特殊利益,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特权。

总而言之,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需要学习和借鉴了西方制度的一些积极内容,更重要的是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优良传统,总结和吸收了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并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系统化和制度化。

三。、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建议性措施

(一)调整结构,压缩层级,精简公务员。

1.分权。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和政府内部上下级关系。在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方面,将中央政府承担的职能转移到地区或地方政府以及半公共组织中。在政府上下级关系的调整方面,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政策部门和提供服务的部门实行职责分开,决策功能集中于主管部门,而将主要管理权转移到下级部门,使下级部门成为纯粹的执行机构。

2.授权。让低层员工和公民更多地参与决策。

3.弹性化。根据形势的需要,不断撤销现有组织,设立“虚拟组织”,任务完成后,组织就将自行终结。

(二)改革人事管理方式,增强制度的灵活性。

1.解除规制。在职位分类方面,废除繁文缛节,实行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优势互补,使分类更具弹性和灵活性。报酬方面废除公式化的工资制度,实行个性化的绩效工资制。人事录用方面解除人事选拔的繁琐规则,赋予部门管理者录用、提升、奖励、辞退公务员的自主权。

2.取消职务常任制。一方面强制性地大规模裁员,另一方面则推行合同雇佣制和临时聘用制。

3.推行绩效管理。以追求顾客或公民满意为目标,以“三E”—经济(Economic)、效率(Efficiency)、效能(Effectiveness)为标准,建立可测量绩效指标体系,量化考核标准,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实绩进行客观的评价,并以此作为公务员工资、晋升、奖惩的依据,从而形成注重结果而非过程控制的新的机制。

4.以人为本。改变过去以事为中心的传统管理模式,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将关注的重点从“制度”转向“人”,强调把人从规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以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人作为组织的最重要的资源,将人力资源(公务员)的使用与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以激发公务员的潜能,提高其绩效。授权、分权、解除规制、取消职务常任制、推行绩效管理等等这些措施都集中体现了以人为本。

(三)重塑组织文化。把管理主义理念引入政府管理,强调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以追求顾客或公民满意为组织目标。政府改革者常常使用三种途径来再造组织文化,即塑造组织习惯、心灵和心智。通过让雇员尝试新经历以形成新的行为方式;通过转变雇员的情感承诺来强化这些新行为;通过帮助雇员重新理解组织的共同远景来形成新的心智模式。

(四)加强创新。

从控制导向到服务导向的理论创新。充分回应民众的要求是政府存在的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动的根本宗旨。从集权人治到民主法治的制度创新。从以事为中心的管理模式转到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管理方式创新。从机械封闭式到弹性开放式的组织结构创新。结束语

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不容忽视。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必需的人才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健全的立法以及政府公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公务员制度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提高政府执法的总体水平,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刘旭涛:《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战略与方法》,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

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

6.试析中国性社会学的发展 篇六

根据马斯洛需要的五个层次,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需要就是生理需要,包括衣、食、住、行以及性等。性是和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有着密切关系的大问题,也会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的发展。性社会学研究是相当必要的。西方对于性社会学研究在十九世纪就开始了,但是我国的性社会研究才仅仅有二十几年的历史。本文试析中国性社会学的发展历程,试探讨中国性社会学发展的研究方向。

1 什么是性社会学?

1.1 性社会学的定义

目前,在社会学界对于性社会学尚无公认的定义。美国社会学家T·M·坎多在《转变中的性行为与家庭生活》(1948)一书中提出:“性社会学研究有关性行为的特定领域。并且由于某种原因,经常地把注意力转向一些差异形态,例如色情品、强奸、娼妓和同性恋。”这一对性社会学的解释有些偏颇。性社会学除了研究与性有关的差异行为和社会问题外,还应该包括对于人类的性观念和性态度等常态行为相关的各种课题的研究。美国性社会学家J·M·汉斯林的《迈向性社会学》(1978)是这样解释性社会学的:“性社会学并非社会学的外围领域。它所研究的乃是作为社会秩序基础之中心的社会问题以及社会文化诸群体对于人类行为的影响。”中国学者刘达临的《性社会学》(1988)则认为“性社会学是研究人类性行为和社会发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门学科。性社会学是性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介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或‘学际学科’。”(1)上述论点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性社会学的概念,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笔者认为,性社会学,主要是从社会学的视野来探讨与性相关联的社会现象与社会问题,同时也从性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一门社会科学。

1.2 性社会学的对象和内容

简单地说,区性性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一切与性有关的现象与问题。具体来说,主要是性的社会角色与表现、社会属性以及与性有关的社会问题等。依研究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性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包括性的社会属性和社会问题。狭义的性社会学主要研究性角色社会学与性别社会学两方面问题。

2 国际性社会学的发展

20世纪之前,人类学家研究了原始人类的性关系,并部分地研究分析了他们的性行为;社会学家研究了欧美各国的娼妓现象以及许多种性犯罪现象;心理学家发现了人类性心理与社会条件之间的初级关系。随着性学于1885年正式创立,20世纪初到30年代末这段时间,性社会学的很多研究成果也为确立自己作为分支学科的地位奠下了牢固的基石。主要的性社会学家及其研究成果有:研究社会中的性象的第一位先驱——德国学者I·布洛赫,其主要著作有《我们代的性生活及其与代文明的关系》(1907年)、《妓女》(2卷本)、《英国人的性生活》等;美国性社会学的先驱———G·V·汉密尔顿,他做了一项性社会调查,整理出版了资料书《婚姻调查》;另一位首次调研女性性问题的妇科专家K·B·戴维斯,1929年出版了《2200位女性的性生活中的诸因素》一书,她因此被认为是女性性学的开创者。30年代末到50年代初,德国的莱克研究了性象与社会权力的关系创立了性政治学。分析了人的社会化过程及人们所处的不同社会阶层环境对于人的性行为方式性高潮频率等性现象的重要作用。50年代之后,性社会学的发展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1)关于性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涌现。(2)关于性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宏观研究和思辨研究不断地发展,这对于人类认识和思考性发挥了较大作用。(3)比较公认的和规范的性社会学的理论创建。这时的性学认识虽然取得的一些研究成果还需相当一段时间的考验,然而,性学界和社会学界一般认为它标志着性社会学理论与应用的成熟。现代性社会学研究也日趋活跃。

3 中国性社会学的发展

我国古代有大量描绘性活动的书籍绘画,人们对性较少有罪恶感。但是宋代以后,禁欲思想蔓延,到文革时期到达顶峰,这深深的影响着中国的性社会学研究的发展。

3.1 中国的性文化史

中国有几千年悠久的历史,也有丰富悠久的性文化史。通过性文学史的记载和中国古代性文化博物馆所收集的大量中国性文化的历史文物,我们可以对中国性文化作一个简要的概括。原始时期是人类对性实行性崇拜的历史时期,无论是生殖器崇拜、性交崇拜和生殖崇拜都是以男女平等为基础的。并且由于女性在生殖方面的贡献更多,得到更多的尊重。但私有制出现以来,父权社会渐渐成为主流,男子将妻子和子女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并为了避免他人介入夫妻之间的性行为,将财产传给自己血统的子女,对妻子的贞操严格起来,并把性行为描述成为肮脏、下流的事情(夫妻之间的除外),于是,性崇拜转向了性禁锢。在我国的封建社会,提倡“男女授受不亲”,并规定“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等。到了元明清,我们会发现很多关于爱情和性的著名文学作品都是从这个时期创作出来的。建国之后的头30年,当时的女人习惯于掩盖所有的女性特征,不突出性别的差异。比如那个时候的劳动模范都是无性的形象,并且被主流文化推崇。不久,宋明理学的禁欲思想在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潮的影响下达到顶峰,50、60和70年代的中国的主要特征是:禁欲主义这种思想对于现代中国社会的性思想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于旧有极端思想的否定,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性思潮的影响,人们开始对性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对性的态度已也日趋科学。

3.2 中国性社会研究的发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性社会学的研究是从80年代中期才正式开始的。

3.2.1 酝酿期

30年代新文化运动倡导者之一、曾任北平大学教授的张竞生,他对性科学、社会学很感兴趣,在他的讲学中提倡性教育和美学,组织了性科学研究会,并攥写了一些性科学书籍。当时性社会学研究在国内举步维艰,但张竞生为中国性社会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之后的很多一段时间里,对于性话题在国内都避而不谈。此时,世界的性社会学研究已经初见规模,一些国外的译著进入我国。

3.2.2 创立期

随着国内对于性这个问题已经不再逃避,且社会上存在的一系列性社会问题亟待解决。1985年,上海大学文学院《社会》编辑部主办的由刘达临主持的“现代社会中的性问题”系列讲座及同年该编辑部联合上海其他相关机构举办的全国首届性教育补习班,为全国培养了一批性社会学研究人才。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研究所举办了几期全国性的性社会学讲习班,影响很大。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有些学者开始了性社会学理论建设的尝试。最具有影响力的是潘绥铭提出的“性存在”的概念。性存在,大体上对应于英文中的sexuality一词。它是一个系统化的整体概念,包括三个子系统。(1)性的生物存在,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性”。是指以特定身心反应为基础、以高潮为中心和标志的一种生命现象及其表现过程。(2)性的心理存在。指人这个主体对于“性”的主动的或被动的感知、感受、解释等。(3)性的社会存在。指的是由社会所标定的具有性的性质的那些活动与过程。(2)他认为性存在的概念是性社会学赖以区别于性学其他领域的安身立命之本,性社会学研究与应用的基本角度与基本方法,也都是源出于此。被誉为“中国性学第一人”的潘绥铭,译著了著名的《金西报告———人类男性性行为》等,1988年他的第一本性学专著《神秘的圣火———性的社会学史》问世,现已有性社会学论文近百篇,专著几十本。

3.2.3 发展期

李银河是当代中国最富有社会影响力的学者之一,她是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她的主要研究领域有妇女社会学、家庭社会学、性别研究、性社会学。主要著作有:《同性恋亚文化》、《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酷儿理论—西方90年代性思潮》等。李银河对于性社会学研究的特点是她的女权主义的立场,以及对于各种性社会现象的主张。比较起当下的一些畅销的性文学作品,李银河在一系列令人困惑的问题上,如婚前性行为、同性恋、“换妻”等时下社会上热议的话题都给出了自己的分析,提出了她很多敏锐大胆的见解。另外,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李银河利用博客、新闻采访等现代方式传播自己的学术主张,一度引起公众对性社会学的关注和思考,为中国性社会学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其实,李银河的性社会学立场概括起来就是在尊重公民个人权利的前提下,主张人在性方面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3.3 中国性社会学研究的未来

7.试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发展 篇七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错选、多选该小题无分。

1.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公务员,须报经县级(B)批准

A.人事部门B.人民政府C.垂直领导机构D.权力机关

2.当前公务员职位分类分为领导职位和(A)。

A.非领导职位B.工勤岗位C.基层岗位D.业务岗位

3.国家公务员领导职务分为(C)个职务等次

A.10B.11C.12D.13

4.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BB)。

A.半年B.一年C.一年半D.二年

5.试用期满后,用人部门要做出是否予以(B B)的考核鉴定

A.录用B.转正C.培训D.备案

6.调换岗位延长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B)。

A.半年B.九个月C.一年D.一年半

7.因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A)。

A.不进行考核B.考核C.转岗D.调出

8.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时间为(A)。

A.3个月B.6个月C.1年D.1年半

9.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A)。

A.七天B.十天C.十五天D.一个月

10.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公共事务管理、行使(AA)的人员。

A.行政职权B.政府职权C.人事权D.管辖权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在下列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有二至五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全部选出,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该小题无分。

1.公务员制度的用人机制是(ABCD)。

A.公开B.平等C.竞争D.择优E.公正

2.在中外历史上,选拔官员的办法主要有(ABCD)。

A.选举B.推荐C.考试D.考核E.自荐

3.国家公务员考核具有以下特点(ABCD)。

A.范围广泛B.定期进行C.权威性D.代表性E.定向性

4.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可分为(AB)。

A.物质奖励B.精神奖励C.荣誉D.晋升E.特别奖励

5.处分国家公务员一般包括(ABCD)。

A.立案B.调查C.审理D.决定E.通报批评

6.国家公务员的业务知识与能力的培训包括(ABCD)。

A.公共必修课B.专业必修课C.选修课D.专业技能E.其他

7.国家公务员的交流是(ABD)。

A.法定B.个人需要C.分流的需要D.工作需要E.权宜之计

8.回避制度具有以下特点(AB)。

A.强制性B.预防性C.有利性D.廉政性E.合理性

9.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原则有(ABC)。

A.客观公正B.民主公开C.注重实绩D.民主和谐E.善意批评

10.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国家公务员,应当给予的嘉奖是(ABCD)。

A.一等功B.二等功C.三等功D.授予荣誉称号E.表扬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的公务员,从范围讲,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对)

2.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是法律上对公务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一种救济办法(对)

3.择优原则是指以考试、考核结果为依据,从高到低排列出合格者名单,择优录用。(对)

4.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有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错)

5.公务员考核要严格控制优秀等次人员比例。按照规定一般应掌握在本单位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对)

6.公务员连续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错×)

7.公务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错)

8.公务员违反纪律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免予纪律处分。(对)

9.选任制是通过民主选举和表决的办法来确定合适的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对)

10.公务员交流只能在行政机关内部进行。(错)

四、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它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组成的人员,也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委,社团组织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2.职位分类:以职位为对象,依据国家公务员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四个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3.公务员考核:公务员考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公务员管理法规所规定的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所属公务员进行的定期考察与评价,其结果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任用,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4.公务员纪律: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微辣维护公务员队伍的正常秩序,保证机关有秩序高效率地开展工作而制定的要求每个公务员必须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以法律的开工进行规定,具有明确的约束对象,具体的规范内容,严格的执行标准,完备的处理秩序和较强的法律效率。

5.职务任免:是公务员任职和免职的统称,是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的程序,任命或聘用公务员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免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五、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

1.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答:(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j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搞“政治中立”

(2)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是人民的勤务兵,不是独立的“利益集体”

(3)坚持政治和业务相统一,不搞政务类和业务类的“两官分途”

2、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六:论述题:(24分)

金杯銀杯 不如群眾的口碑

8.试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发展 篇八

姓名:诺诺

地址:诺诺·····

摘要: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人类社会正处于巨变时代。按官僚制运作的西方各国政府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出现“政府失败”,引发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相继掀起了行政改革浪潮,公务员制度成为改革的重点之一,并取得较大的成果。中国新一轮政府改革无疑受到这一改革浪潮的极大影响。如何构筑一个既切合现实国情,又面向未来的公务员制度,进而建构一个更具效率、更有回应性、更负责任、更有服务品质的政府,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

关键字:公务员,制度,官僚制,全球化,创新,改革

一、官僚制的困境和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改革

公务员制度是以韦伯(Max Weber)的官僚制理论为基础建构起来的,因而它蕴含着官僚制的所有特质。官僚制是指依职能和职位对权力进行科学分工和分层,并以非人格化的规则为管理基础的一种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一)组织结构方面特征。1.专门化。2.等级制。3.专业化和职业化。

(二)管理方面特征。1.规则化。2.非人格化。3.纪律性。

(三)组织文化方面特征。强调“理性化。”

然而,面对全球化和信息化这种挑战,此时的官僚制显然已力不从心,主要表现在:

1.官僚制组织的功能失调。

2.应变能力差。

3.损害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

4.损害人性,造成人的异化。

因此,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掀起政府改革运动,统称“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目标是要塑造一个更有效率、更具回应性、更负责任、更有服务品质的顾客导向型政府。公务员制度是改革中的一个重点,如下:

(一)调整结构,压缩层级,精简公务员。

(二)改革人事管理方式,增强制度的灵活性。

(三)重塑组织文化。

西方各国公务员制度改革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效,“已经使公务员体制、结构、运作和精神特质深受影响”,政府绩效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提升。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现状:官僚化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结构的非理性。1.权力过分集中。2.由于党政关系尚未根本理顺,政治侵夺行政,使行政机关难以自主发展其自身的合理结构和管理能力。3.由此也造成了职能分化和分工不明晰,结构和功能交叉重叠。而专业化分工的欠缺又造成了我国公务员系统普遍缺乏专业化人才,更多的是“万金油”式人物。

(二)管理的非理性。1.法治化严重不足。法律体系不完备。现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只是行政法规,立法层次较低,强制性、权威性不强。而且《条例》本身规定过于简单化、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尚缺乏一些单项配套法律法规,如行政程序法,公务员纪律、行为规范、道德标准、回避等具体规定,都尚未出台。2.制度本身的不完善,规范化、科学化程度不高。公务员范围的界定既不科学,也不合理。3.行政组织行为的人格化倾向。尽管行政组织内部有各种各样的制度规则,但关系、人情却往往取代制度规则而成为行政人员处理事务的主要准则。以情代法、以人代法现象严重存在。4.行政组织行为(含个人行为)的自我取向。这突出表现在有些行政部门和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以权谋私,权力寻租,严重背离了政府的公共利益目标。

三、创新路径选择:建构与超越

一国政府采用何种管理模式,由其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及其政治文化背景所决定。中国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阶段,正处于市场化和工业化、法治化、民主化的发展阶段,在这样的阶段,我们最缺乏的是适应工业化过程的政府管理制度,而官僚制恰恰是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一种管理模式。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们正面临着全球化和信息化。全球化对政府自身的组织结构、运行方式、工作行为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政府惟有创新自己的组织结构、运行方式、工作行为才能有效回应这种挑战,从而建构起既立足于现实,又能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的新型公务员制度。

(一)理念创新:从控制导向到服务导向。充分回应民众的要求是政府存在的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动的根本宗旨。但由于长期的封建专制和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影响,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多的是权力本位、官本位的观念,习惯的是控制而不是服务。政府改革应重新检讨政府存在的目的,彻底转变观念,树立“服务导向”的新理念,应以“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府的施政目标和考量,建立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它意味着政府应该“把公民的需要和价值放在决策和行动的首要的位置上”,而不是把国家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必须更加关注市民的需要和利益,并对这些需要和利益做出回应。”

(二)制度创新:从集权人治到民主法治。1.需要加强对外部监督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和内部保障的一系列制度安排。2加强法制建设,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更为关键的是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3.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第一,重新科学界定公务员的范围和分类。(1)健全竞争激励机制。A.完善考试录用制度。B.改进任用制度,大力推行合同聘任制。C.改进考核制度,推行绩效评估。D.改进工资制度,建立个性化的绩效工资制。(2)完善新陈代谢机制。A.实行任期制。B.建立引咎辞职制度。C.推行年阶退休制。(3)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A.建立和健全公务员监督法规,制定公务员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B.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执法监督;C.建设电子化政府,实现公务员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D.建立公民满意度评价制度,以公民满意度作为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的最终评价尺度。

(三)管理方式创新:从以事为中心的管理模式转到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政府而言,“拥有一支积极主动、尽职尽责、精明强干的公务人力资源是实现政府治理目标的根本保证。”第一,授予权能,重视营造令人愉快的工作环境,并给成员更多参与组织决策的机会。第二,重视对公务员的培训,倡导学习,不断提升公务员的素质。第三,实现公务员管理的电子化。第四,实行绩效管理,建立结果导向的机制。

(四)组织结构创新:从机械封闭式到弹性开放式。其主要特点是:1.对环境具有开放性和回应性,以公民的满意为导向。2.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强调战略管理。3.组织的扁平化,减少中间管理层级。4.倡导分权或授权而非集权。5.重视组织成员和公民的参与。6.网状型的沟通与联系。7.以团队精神而不是以命令与服从来达到整合与控制。8.建立跨部门的功能组织或“虚拟组织”。这种组织结构能充分发挥公务员的能力和潜能,使民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能得到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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