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屋过户程序协议

2024-09-08

济南房屋过户程序协议(共6篇)

1.济南房屋过户程序协议 篇一

房屋过户协议范本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 房屋规格 房屋面积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

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第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签名):

受赠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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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郑州市 区,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丘号为;(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注解:本条是对房屋的客观和主观描述。其中第一款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主要事项,第二款为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权益,第三款为甲乙双方商定的或有关规定直接规定的与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正常使用相关联的权益。指南:第一款直接参照《房屋所有权证》即可正确签填,与第三款相关联的是第五条和附件三,当事人在商议买卖标的过程中应全面参考其他条款。

第二条

条文: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注解:本条规定了甲方的权利保证责任和其他保证责任。

指南:甲方的保证责任比较宽泛,条文并未一一列举。除第一条已经列明的房屋状况外,乙方还需向甲方了解附件二所列内容,并谨慎了解房屋的共有权、是否查封冻结等情况。

第三条 条文:乙方在 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在 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注解:本条是定金条款,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合同依据。指南:第一款采用填空格式,直接填入双方商定的定金金额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条款的生效必须以定金的实际支付为条件,即使双方约定了定金条款但没有实际支付定金的,该条款不生效。第二款采用选择格式,只能单选;其中第二选项的填空部分可以是一个绝对的时间点,也可以是约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时间。第四条

条文: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注解:本条内容为房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指南:第一款采用总价计价法,主要是考虑到存量房买卖从习惯上多为按套买卖或其他趸卖形式。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的,双方最好在补充条款中特别另行约定。

第二款为自由填空格式。实践中主要区分现金、支票两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三种付款时间。因我市现行交易过户手续双方一次性签字在前,故双方在房价款的交割时间控制方面须谨慎从事,目前有担保、资金托管和提存三种交割方式可供选用,双方可以综合对比成本、方便度等因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并将其规定在合同中。

第三款为单选或多选格式。第三选项可自由填空。

第五条

条文:甲、乙双方定于 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

注解:第一款为房屋交付时间和空房交付条件;第二款为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时间;第三款为户籍迁出时间;第四款为相应违约责任。

指南:第一、二、三款均为填空格式,可以是绝对日期,也可以以双方约定的事件为依据;其中第二款对附加值较大的房屋尤其重要,第三款对学区房或外地户籍等急于落户的买方尤其重要。

第四款为多选格式;其中第二选项为单选格式,选中“约定价值”的,应当在补充条款中分项约定相应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价格。

第六条

条文: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注解:本条意在保护房屋隐形共有人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合同双方尊重隐形共有人权利的合同义务。

指南:我市房屋产权交易过户采取了“凭证交易”的登记制度,即交易过户手续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为准。但实际上,因为我国传统家庭财产模式的落后性,家庭财产往往登记在一个家庭成员名下,最常见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或妻一个人名下。这就要求甲方如实陈述房屋权利状况,乙方签约前应坚持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意见。

第七条

条文: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注解:本条规定了双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土地使用权更名的权利义务以及费用承担。指南:《郑州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规定的交易过户期限为“房屋交付后30日内”,故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应该结合第五条规定的交房时间双方商定,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交房后30日,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二款为单选格式。目前存量房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三种情况,甲方应如实陈述,乙方也应根据实际作重点了解:一是没有瑕疵的出让土地,直接选中第一选项即可;二是划拨用地,目前个人转让住宅房屋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但单位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或个人转让其他房屋使用性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可能需缴纳土地费用,因此双方视具体情况应事前咨询土地管理部门,并在合同中作相应安排;三是虽然土地为出让取得,但因历史原因一直未能结清土地出让金,则土地管理部门可能要求补缴出让金,这种情况往往发生于90年代中前期建设的商品房,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三选项自由填空。第三款为单选格式。国家对本款涉及税费的纳税(费)人均有明确规定,但合同当事人在内部可以通过本款约定改变费用的实际分担形式。当税费项目很多(比如单位出售房屋)或税费内部分担形式复杂,双方也可不选中而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第八条 条文: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注解:按目前我市房产交易过户程序,双方一旦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即完成房屋所有权交付的意思表示和对房屋所有权的交割;除非登记机关经审核认为不符合交易过户的条件,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指南:甲方尤其应当重视本条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正确适当地商定第四条的内容,妥善处理房价款的交割。

第九条

条文: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权利转移之日 起转移给乙方。

注解:这里的风险包括自然的风险和人为的风险;房屋正式交付之日为第五条规定的交房时间;权利转移之日为根据第八条确认的时间。

指南:本条为单选格式。通常情况下选择第一选项比较合理,但若乙方签约时已经占有房屋,比如乙方本身就是房屋承租人,则选择第二选项比较合理。若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房屋原为第三人承租且房屋买卖后原租赁关系仍然保持的,双方也可以不选中,而在补充条款中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十条

条文: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注解:约定有关杂费的负担或分担方式。

指南:住宅房屋一般金额较小,可以在合同中对房屋交付前后发生的杂费分担以及甲方已经预缴杂费的结算作原则约定,并在房屋交付时即时清结即可。对杂费金额巨大的合同,可分项详细约定处理办法。第十一条

条文: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注解:合同各部分的效力。指南: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以及附件均是契约的组成部分,与契约正文同等重要。双方在商讨、签订这些文件时应当给予与契约正文同等的重视。第十二条 条文:本契约 □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 □自 之日 起生效。

注解:合同的生效条款。

指南:本条为单选格式。通常情况下选择第一选项比较简单,也符合一般习惯;若对合同生效有特殊要求的,比如以办理公证手续作为生效条件的,则应当选择第二选项,并按约定填空。

第十三条

条文: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解:争议解决的方式。本条的效力不因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而无效,除非双方事后对争议的解决又另行重新约定。

指南:本条为单选格式。选中第二选项须按双方约定填空。第一或第二选项特点是程序简单、周期短、费用相对便宜,一裁终局等。第三选项依人民法院级别管辖划分标准可能分别由房屋所在区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

条文:本契约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注解:合同文本的数量和留存情况。

指南:通常情况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就够了;需要合同原件较多的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增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文本的内容应当保证一致,产生合同争议时文本的留存情况也是举证原件的参考因素之一。

第十五条 文本: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指南:示范条款中没有约定的或者示范条款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双方可以在本条约定,空白不够可以续页粘贴,但应注意在粘贴骑缝处签章确认。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注解:以图形形象反映房屋的平面形状及其边界关系。指南:普通单元住宅直接参照产权证附图绘制或复制即可。若为墙界关系复杂的平房或其它四至复杂的房屋,可自行绘制简图并简要说明各种四至关系。附件二

文本: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注解:本条反映了常见的房屋权利限制状况,对房屋的实际价值和房屋的使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双方尤其是乙方应当重视。

指南:房屋出售前已经存在租赁、抵押或者特殊相邻权的,其处理办法在本条约定;出售前没有这些关系的,空白以斜杠划掉即可。

处理房屋租赁关系应当注意两方面的法律关系,一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二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双方成交前首先应当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然后还需与承租人商议租赁关系的解除或变更事宜。实例:房屋现由张三承租使用,张三不愿购买房屋;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与张三终止房屋租赁关系,有关责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处理房屋抵押关系首先应通知抵押权人,其次应将房款首先用于清偿抵押担保的并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实例:房屋现抵押给交通银行,担保债务价值20万元;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清偿抵押担保的债务,解除抵押关系并办理完毕抵押注销登记手续,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的法定相邻关系没有必要在合同中规定,本附件主要用于说明因约定或历史原因形成的特殊相邻权,比如阳光权的限制。实例:房屋已经接受来自云霄大厦的日照妨害,日照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乙方取得房屋后不得提出异议。附件三 文本: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通讯

6、其他

(二)装修情况:

注解:所列项目价款均包含在总房款中,是房屋附加值的主要构成部分。

指南:实例:水、市政直供水,户外独立计量水表;电、8kw,户外磁卡电表;燃气、管道煤气;有线电视、南京有线电视网;通讯、电信固定电话一门,网通宽带10兆到户;其他、单元可是对讲门禁,与小区物管连接紧急求救系统等。

装修情况可以择其重点简要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附属设施需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比如有线电视、电话等。

双方签署栏

文本:(此页无正文)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证照|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注解:本栏的如实签填为合同的最后完成步骤,是合同成立的标志,也是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故双方应当特别重视。

指南:证照|身份证号码签填当事人持有的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号码,最好是长期有效便于长期确认身份的证照号码。

当事人为单位的,如实签填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为个人的,法定代表人空白以斜杠划掉即可。

地址和联系电话应当填写方便通讯联络的地址;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为签订合同的,由代理人或监护人如实签填代理人栏。一方当事人应当注意审查对方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或监护资格。

双方分别签填签约日期的,则合同的成立时间以最后签约日期为准。

附记栏

文本:(以下仅适用于通过中介成交的买卖)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

经纪机构(签章):

资质证书号码:

经纪人员(签章):

资格证书号码:

主要服务内容:

注解:本栏内容为房屋中介合同的延续,且登记机关今后可能据此推出系列管理措施和便民措施,以维护合同双方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故有关方面应予以足够重视。

指南:若双方买卖没有通过中介机构,而是自行直接成交,则本栏内容不予理睬,以斜杠划掉空白即可。

若双方买卖通过中介机构中介成交,则本栏内容由中介机构如实签填;建议双方当事人注意监督核实。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

条文: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 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日期: 日期:

注解:因多种原因,房屋特别是部分已购公房的产权证证载面积与按最新测量规范测量的面积不一致,有的差异还很大。为预防面积差异引发双方不必要的纠纷,本契约特设补充约定,分为房管局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两部分,双方应有足够重视。

指南:依照特别提示的办法,双方完全可以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预见面积差异的实情。双方了解面积差异的实情后,应重点商定处理办法。

选项1适用于双方按套趸卖的情形;选项2适用于双方以房屋面积作为确定总房款重要参考因素的情形;选项3可以根据双方约定自由填写。

值得注意的是本补充约定需单独签署,且其签订日期与契约签订日期往往不同。

2.房屋产权过户期间过渡协议 篇二

甲方(出售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介方):

甲乙双方已达成位于(简称房产)的交易意向,已经签署相关协议合同,并且乙方已经向甲方交付首付款,为保证产权过户、房款放贷等期间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时开始,至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时终止。

2、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房产使用权无偿交予乙方。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得随意进出房产,如有事需进入要提前告知乙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甲方保证房产共有人履行本协议,如有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只拥有房产使用权,可自住或出租,不得变相变更房屋产权,不得利用房产从事违法行为。乙方使用房产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由甲方造成的乙方不能正常享有房产使用权的,甲方需赔偿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产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3.济南市最新二手房过户流程 篇三

3,申报纳税。4,申请过户。5,领证。

1,调家庭住房情况报告需带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带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济南市房管局二楼东厅调档案。如果非济南市户口,另外需要去社保办开具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证明。

2,买方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带单身证明)原件,家庭住房情况调查报告。卖方带身份证。在济南市房管局二楼东厅打网签。

纳税需要资料:

现在地税和契税统一在济南市房管局二楼二手房交易大厅缴纳。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户口本,结婚证(户口在一起且能明显体现关系情况下不需要),房产证(复印件二份),以上需原件复印件。单身则需要提供单身证明(民政局开具)。网签合同(二份)。买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家庭住房情况报告。

到场人员:买卖双方需本人到场,房产证若在一个人名下,其配偶可不到场,但必须提供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缴纳地税地点:经七纬二市局二楼西厅,房产交易纳税服务大厅。

过户:商品房在各区房管局办理,所需资料:房产证,网签合同,契税发票(蓝联),地税发票,缴纳地税的凭条(或免税证明)。

卖方身份证。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买方家庭住房情况调查报告。

到场人员:买卖双方。

房改房:市局办理

所需资料,市直:买卖双方到场,房产证,测绘图纸,网签合同,契税发票(蓝联),地税发票,缴纳地税的凭条(或免税证明),卖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买方家庭住房情况调查报告。

买卖双方到场签字。

省直房改房比市直房改房多一个步骤,需要先拿省直房改房附表1,去市局的省直房改办,填省直房改房上市申请表,然后去市局办理过户手续,其他和市直房改房资料一样。

到场人员:因房改房多为夫妻共同财产,卖方夫妻双方都需到场,买方。

领证时间:商品房在区局2工作日,市局3工作日,共计5工作日领证。

省直房改房在省直房改办5工作日,市局3工作日,共计8工作日领证。

市直房改房在市局3个工作日,共计3个工作日领证。领证在经七纬二市局二楼西厅领证窗口领取。(注:高新区的房产证在高新区房管局领取)

领证费用:住宅,交易手续费6*面积,登记费80。

非住宅,交易手续费10*面积,登记费550,印花税为报价*0.1% 几个房管局的地点:

天桥区:花店街6号,制锦市小区里边。

槐荫区:经一纬七与经一纬六路之间路南。历下区:山大南路延长线西头路北。

历城区:花园路与二环东路交叉口西北角,洪楼广场东临历城区政务审批中心。

市中区:朗茂山路17号,卧龙花园东门向南100米路西。

高新区:高新区管委会2楼。会展中心南邻。

市房管局:经七纬二与经七纬一路之间路南,济南市房地产大厦。

关于市直房改房过户有个小技巧,可以减少房主时间。

市直房改房可以签完网签后办理预收手续,先让买卖双方签字,然后补充过户资料,这样办理完毕地税手续房主就可以不必等客户缴纳税费。

房改房必须测绘,测绘费用75平方以下200,75≦面积﹤144平方300,144平方以上400。

槐荫区房产证如果图纸没有编号也必须测绘。(一般老点的房子都得测绘)

住宅税费计算:

个人出让住宅,产生的费用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个人购买住宅,产生的费用为:契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总价计算 营业税=报价*5.6%

个人所得税=报价*1% 差价计算

差价=报价-原购房发票价格

营业税=差价*5.55%

个税=(差价-合理费用)*20%

合理费用=这次所交营业税+上次所交契税+银行贷款利息+装修发票+其他当初为办理此房所缴纳的费用。

维修基金不算合理费用。

根据最新政策,住宅的营业税必须按全额缴纳。免营业税条件:普通住宅,房产证过五年。

免个税条件:家庭唯一生活住宅,且房产证过五年。

房产证日期未过五年,如果是房改房,原购房发票或定金发票过五年也可。商品房则需要契税完税证明缴纳日期过五年。注:普通住宅是指144平方以下的住宅,144平方以上为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不能免除营业税,但若非普通住宅房产证日期过五年,可以走差价缴纳营业税。2010年10月1日后,国家出新规定,以后个人出售住宅一年内重新购房的,不再享受退还个人所得税的优惠。2010年10月1日前出售房屋,依然可以享受退还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最新政策,住宅的营业税必须按全额缴纳。

若房屋是继承或受赠所得,被继承人或赠与人与现房主为直系亲属关系,正常缴税,且房产证日期可以按照原来继承或赠与前的房产证日期为准。若双方无直系亲属关系,且受赠后房产证日期未过5年的,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差额缴纳。

契税:缴纳契税以家庭为单位。之前的契税是按照个人为单位缴纳,个人名下曾经购买过住宅就不能享受优惠(有过房改,继承,赠与的房产不算)。现在的政策而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名下现在无房产就算首套房。家庭名下的房产以登记为准,名下有房产就算,有房改,继承,赠与的房产也算有房产。(重点是家庭现在名下无房产,以前不管买几套,现在没有就能享受优惠)

90以下,家庭名下现无房产缴纳1%。

大于等于90小于144,家庭名下现无房产缴纳1.5%。

大于等于144,缴纳3%。

家庭名下现有房产,契税缴纳3%。

如夫妻双方名下有房产被拆迁,且得到货币补偿,则可根据货币补偿额度相应的减免契税。

计算方法:(所购房屋价格-得到货币补偿额)*所该缴纳契税的百分比。货币补偿额是单纯的房产拆迁补偿费用,装修费及其他补偿不计算其内。所需资料: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单据。

交易手续费:(房屋面积+地下室面积)*6。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登记费:80。

4.房屋过户办理的流程 篇四

是需要买房人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选择合适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了解二手房交易

流程及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约定好房屋转让所需各项税费的承担就显得尤为重要。

房屋过户办理的流程

代理、陪同购房人办理过户手续。

①递交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出卖人身份证(包括共有人身份证)、买受人身份证;

②领取申请表并填写完整;

③领取《房屋买卖合同》并填写完整,双方当事人签字,交房管局;

④领取《领取产权权证凭单》及《缴费单》;

⑤交纳税费:土地出让金为:总面积/总楼层*土地等级*年修正系数,契税为房价的1.5%,印花税为房价的0.05%,测绘费(只有平房有)30元。

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⑦各类证件均应留下复印件。

审查出卖房屋是否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暖、公共维修基金等应缴费用之情形。

①物业管理费,包括电费、供暖费、卫生费、保安费、公共维修基金等,直接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即可;

②水费记好表数,(物业公司不代收的话),必须与自来水公司联系;

③供暖费按年交,从每年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共计四个月,一般由物业公司收取;

④天然气记好表数,(物业公司不代收的话),必须与天然气公司联系;

⑤询问是否还欠缴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

⑥交钥匙,提示购买人换锁心;

⑦最好留下各种费用结清的收据、发票复印件。

网上银行的方便快捷,近日应用到了中介公司帮客户缴税上,这将使得买房人领到契证的时间大大缩短。

据杭州市财政局农税征收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网上可缴的税包括契税、营业税等一系列税费,目前主要在中原地产、盛世管家等4家中介公司开展试点。

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中介公司在农行延庆支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网上银行注册手续,并保证存款账户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每次申报时所需缴纳的税费款项,然后向农税征收大厅“申报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申报资料,并附上《应纳税费预算表》,经税费核算并确认缴款后,就可通过农行网上银行直接扣款了,等扣款成功后,农税就会根据农行提供的税款到账销号的信息,制作契证,并实现当场发放。

杭州市财政局农税征收管理局管理科副科长吴莹子说,以前办证慢主要是因为中介公司一般都通过转账支票来缴纳税费,银行结算时间比较长,现在通过网上缴税,进一步缩短了银行结算时间,办证速度当然大大加快。

“这样一来,购房者就能及早领到契证,而以前办领契证需要5个工作日。”中原地产的王慧说。

五、房屋交易流程

1、寻找房源;

2、调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在租或有权利瑕疵;

3、调查房屋土地属性情况及房屋是否受市政规划影响;

4、调查房屋是否属具有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和该房屋是否存在侵权情况;

5、调查房屋是否存在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拖欠;

6、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7、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交纳相关税费。

8、进行物业交接及相关变更手续。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何审核卖方的房产证?

2007年10月10日 住在杭州网

除已购商品房外,以成本价购买且与原产权单位没有事先约定的公房也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对这类房产的审查包括以下几点:

(1)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或第二页有“成本价出售住房”、“成本价出售住宅”或“私更成”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成本价购买。

(2)二看与原购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是否有诸如:“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出售转让需经原产权单位同意”或“五年之内不可以上市”等条款约定。

另外,以成本价购买且与原产权单位有事先约定的或以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需向原产权单位提交《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征询意见表》,原产权单位盖章同意后就可上市交易。

审查内容包括:

(1)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有“*私优”、“*私标准”、“优惠出售”或“标准出售”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

(2)二看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的约定。

当然,产权证一定要看原件,同时应到有管辖权的部门,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查档,以最终确认,该房屋是否具备上市交易的资格。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来源:未知 作者:wangwen 日期:10-03-31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_____ 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

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

室内附着设施(略)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注意事项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日期:10-03-31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包括一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合同中应当明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作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是共有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地点(方位、朝向、门牌号等)、面积、类型(公房或私房)设施设备结构(木制、砖制等建筑使用的材料)、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等)、格局、装修及附属设施等内容。

3、价款。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它的主要内容涉及到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在签订合同中,应当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以房屋的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定价原则,明确房屋售价是多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是多少。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交纳各自应当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交付方式。合同中应包括出卖方交付房屋及受买方支付价款的方式。交会房屋,应明确要对房屋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交纳税金及费用,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明等。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6、违约责任。合同中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等等。

7、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中应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8、合同生效条款。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生效或不生效,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等。

9、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合同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等。

10、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1、附件。合同中应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以及附件的效力等。必要的时候,还需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房屋质量以及付款等关键条款,一定要有细节性的明确约定。

有些人以为买房就是简单的签订个房屋买卖合同了事,其实不然。在签订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对房屋及所有权人等情况有必要的了解,以防止履行过程中发生预想不到的纠纷甚至诈骗。一般来说,购房者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2、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准确的了解。

购房者应当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

此外,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能否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

3、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的了解。

这主要包括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4、购房者还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就解除抵押确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应考虑放弃购买或就此与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进行交涉(非专业人士难以把握)。

5、如购买的房屋是公房、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应了解这些房屋是否获准上市交易、预购公房是否需补足有关费用、公房原单位对房屋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已购公房参加房改房时同住成年人的意见等。军队等单位的房屋,由于其特殊性,应特别注意单位是否同意出售,以及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有疑问则不宜购买。

6、购房者还应了解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修的详细情况。

7、估算税费负担。房屋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估算税费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根据买卖房屋的性质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还可能发生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此外,买卖房屋的性质、面积大小、用途、办理产权登记时间长短等因素还可能使得契税的税率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可以根据拟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向专业人事或有关部门具体了解税费的项目、税率.……………二手房买卖应注意的问题

回复时间:10-24 15:37 回复者:杨清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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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屋买卖,本人曾做过解答。二手房买卖专业性较强、也是较复杂的问题,不可预见的风险较大,一旦出现纠纷的处理时间较长、程序繁杂,往往购房者为此遭受的损失较大。所以提醒购买二手房者要慎重、注意的问题也比较多。下面仅对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问题简述如下:

一、房产权属是二手房买卖应当注意的首要问题。往往购房者仅核对产权人的产权证,而没有对房产产权人的进一步了解,后患无穷。

1、目前房屋的类型比较多,也比较乱,既有可以自由上市转让的商品房,也有对房屋转让有限制的房屋,如安居工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按照规定转让有限制的房屋要达到一定的年限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产权属较容易出现纠纷。如果确实要购买该类房产,最好要求出售人出具承诺,由售房者承担出现权属争议时的法律责任,避免或降低因权属争议转嫁给购房者的不利后果。

2、按照法律规定,共有人未获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若出售的房产为共有人所有,一定要有共有人的签字认可,夫妻共有的房产也不例外,以避免不必要的权属纠纷的发生。

二、房产出售前是否设定抵押?是否被人民法院保全、冻结或拍卖? 设定抵押,被人民法院保全、冻结或拍卖的房产,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达到产权转让的目的,购房者将承受较大的损失。为避免这种情况(购房者往往不知情),要求在合同中订立违约条款,由售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产出售前是否存在租赁? 这是购房者往往忽略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订立的租赁合同,房屋买卖不影响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効力,应由买受人替代原房屋出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满,且承租人对该租赁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产出售前若存在租赁的,应当要求出售人提供该房产承租人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四、户口问题:

户口问题是购房者往往容易忽略的另一问题,户籍问题直接关系到子女上学等基本权益。房屋买卖中的户籍迁出与迁入一旦发生纠纷,不是民事纠纷,非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行使户籍管理职权的公安户政部门也无法将卖方的户口强行迁出,这一问题是很难解决的。所以在购房前最好委托律师到公安户政部门调查是否存在卖方的户口未迁出,如果卖方的户口未迁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售房者的户口迁出时限或由售房者承担违约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五、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复杂、条款较多,应当明确约定房款支付、房屋的过户、房屋的交付、房产内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和违约责任等,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六、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二手房的买卖要比商品房复杂得多,很多二手房买卖是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办理交易的,鉴于目前房产中介机构有的操作还不尽完善、良莠不齐。日常中时常有委托人与房产中介机构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发生,如中介机构一房多卖、低吸高抛赚取差价、收取中介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如“信息费”等,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按照规定,房产中介机构不允许低吸高抛赚取差价;房产中介机构只能收取价款总额的中介费,没有促成双方成交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房产中介机构的选择就显得重要,应当选择具备执业资质的房产中介机构,约定房产中介机构提供哪些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成交、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中介方违约的责任。如果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觉得把握不大,不必亲历亲为,特别是对二手房交易风险的把握,不可勉力为难,那会耗费你很多时间和精力,且效果还不一定会好,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做些必要的调查、了解,审查合同的条款,这样有利于降低购房者的风险。

买卖房屋十大注意事项

来源:河源律师工作室 作者: 日期:200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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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中,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为了让房产买卖行为顺利,减少那些既花精力又花时间的纠纷发生,笔者分别为买卖双方在5个环节支招。

卖房者主要有挂牌、收定、签约、收款、交房过户等五个环节

一、挂牌时明确委托方式和期限。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来,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不要轻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二、谨慎收取定金。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

三、签约时要注意三点。一是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二是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四、尽量取得放款承诺。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

五、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方配合。当出现买方因种种原因不予配合时,卖方应书面催告买方,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

买房者主要有下定、调查、签约、付款、收房过户等5大环节

一、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居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二、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三、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五、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个人转让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日期:10-04-06

(一)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四)纳税人未完整、准确提供房产原值或其他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原值、费用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核定征收。征收率由各市地税部门根据房产的区域位置、建造时间、结构类型、价格水平等因素,在转让收入的1%-3%的幅度内确定。

个人转让住房契税计算及税收政策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日期:10-04-06 契税部分,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以购房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税率为3-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对于拆迁房,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对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目前无特别优惠规定。对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5.房屋过户委托书 篇五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相信写委托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过户委托书,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过户委托书1

委托方: 被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委托 为我本人(或本单位)的代理人,以成交价人民币(大

写)元,代我本人(或本单位)申报及办理地址为:珠海市 的房地产的下列第 项手续。委托期限至上述事项办理完为止。

1.代为填报《珠海地税房地产过户纳税申报表》及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2.代为填写及签署本人(业主)夫妻双方于广东省内唯一住房声明(由于该声明涉及业主夫妻双

方的法律权利,因此代办本条需业主及其配偶共同委托)

3.代为缴交应纳税费

4.代为签收、领取相关完税票据及税费征免证明

5.其他:

代理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作的一切行为委托人均予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办理该房屋的领取钥匙,实测面积核算验收,办理产权事务(领取产权证),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装修等事宜。

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内容填写必须真实、清楚、有效;因授权不明导致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另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173号)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有数个委托人共同委托的,所有委托人均应共同申请;

3.如被委托方在办理税务申报过程中作出虚假申报,委托方将被同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委托方事前务必先对相关委托办理情况了解清楚;

4.本委托书必须是委托方委托意愿的真实反映,如被委托方私自伪签、虚构委托权限等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本委托书只适用于国内公民或国内单位,并需同时提供委托方和被委托方身份证(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方能被税务机关认可及使用,如无法提供业主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则需进行公证委托;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人民币元整

(:_________)。

6.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以及非国内单位,如需委托第三方代办房地产过户涉税手续必须办理公证委托;

房屋过户委托书2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委托人特全权委托

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办理“北京崇文区XXX街XX号XXX号房间”,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产证号为“XXXXXXXXXXXX”房屋过户事宜。

具体委托办理的事项如下:

1.在符合依法出售(购买)的前提下,代为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及资金监管机构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购买)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物业交割手续;

4.代为办理与上述房产转让有关的其他一切事物。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作为委托人的合法代理人,依法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

年月日

房屋过户委托书3

委托人: 身份证编号:

受托人: 身份证编号:

委托人就 房屋,特委托马俊丽办理售房的以下手续:

一、代为出售上述房屋,查询档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

二、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三、代为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税、费的申报,提供一切相关的资料,申请税费减免及缴纳税费等一切有关手续;

四、代为办理与该房屋相关地证的领取、过户手续;

五、委托期限至办妥为止。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过户委托书4

委托人: 刘XX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被委托人: 唐XX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授权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因在外地工作,不能亲自办理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过户委托书5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我是座落在广州市 房房屋的 业权人。现我委托 为我在广州市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执行和处理下列委托事项。

一、为我向房管部门办理出售上述房屋的交易过户转名手续。

二、为我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手续。

三、为我向房管局档案馆调档、查阅、复印等手续。

四、为我向地税局办理与上述房屋有关的手续。

五、为我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涂销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六、为我向银行办理上述房屋抵押贷款、还贷赎契事宜及领取有关文件(房地产权证、共有证、他项权利证、还清款证明、退保证明、保险单、购房发票/收据、还款清单等)。

七、为我向保险公司办理退保的手续及领取退保款。

八、缴纳上述房屋有关的税费和支付一切必要的`费用。

九、为我向有关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退案(撤消)等一切相关手续。

受委托人任一人均可全权办理上述委托事项。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委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本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妥为止。

委 托 人:

年 月 日

房屋过户委托书6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事项:

委托人特全权委托xxx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办理“xx区xx街xx号x号房间”,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房产证号为“xxxxxxxxxxxx”房屋过户事宜。

具体委托办理的事项如下:

1、在符合依法出售(购买)的前提下,代为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及资金监管机构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购买)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物业交割手续;

4、代为办理与上述房产转让有关的其他一切事物。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作为委托人的合法代理人,依法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xxx

20xx年xx月x日

房屋过户委托书7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原因及事项:

我 xx-x 与受托人 xx-x 系朋友关系。因本人日常工作繁忙原因,特全权委托 xx-x 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办理“北京崇文区xx-x街xx号xx-x号房间”房屋买卖事宜。房屋所有权人为“xx-x”,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产证号为“xx-xxx-xxx-xxx-x”。具体委托办理的事项如下:

1.在符合依法出售(购买)的前提下,代为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及资金监管机构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购买)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物业交割手续;

4.代为办理与上述房产转让有关的其他一切事物。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委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妥为止。

委托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过户委托书8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 托 人:(印章)

年 月 日

此委托书,需要公证,把公证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指定代理人就可。

房产过户委托需要注意的事情:

1、委托时间不宜过长

办理房产买卖委托时,你应该注意委托时间不宜过长,尤其是当你委托的人是中介的时候。如果你委托他人帮你办理贷款事宜,并且委托时间很长,那么受托人就有可能会利用这笔贷款和这段时间来赚取个人利益,你的权益也就受到了侵害。所以,一定要注意控制委托时间,如果在委托时间内没有办理完手续,可以再次办理委托。

2、委托权利不宜过大

委托权利不宜过大的意思就是不要给受托人赋予过多的权利,比如收受房款,签订合同等事宜,最好还是自己亲自办理,以免受托人从中抽取钱款,或者是直接携款逃跑等。你应该在在清楚交易流程的基础上,给予受托人一些必要的授权,而不是将所有的权利都赋予给受托人,否则就可能会被受托人滥用。

房屋过户委托书9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xx准备购买xx房屋(房产证号为:xx),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xx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4、代为办理银行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一、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三、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房屋过户委托书10

委托人: 身份证编号:

受托人: 身份证编号:

委托人就 房屋,特委托马俊丽办理售房的以下手续:

一、代为出售上述房屋,查询档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

二、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三、代为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税、费的申报,提供一切相关的资料,申请税费减免及缴纳税费等一切有关手续;

四、代为办理与该房屋相关地证的领取、过户手续;

五、委托期限至办妥为止。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房屋过户委托书11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需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购房合同号: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过户至名下,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房屋过户委托书12

委托人:性别:男出生日期:1981年12月15日

身份证号码:4331279住址:湖南省永顺县泽家镇泽家居委会

委托人:性别:女出生日期:1986年03月02日

身份证号码:4331277住址:湖南省永顺县泽家镇泽家居委会

被委托人:张希萍性别:女出生日期:1978年8月29日

身份证号码:4331275住址:湖南省永顺县大桥街

委托原因及事项、准备购买潘宏爱在地税局一单元4楼房屋一套,(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身在外地工作,且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来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张希萍作为、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房屋过户委托书13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 联系电话:

受托人: 联系电话:

住 址: 工作单位: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需将位于的房屋(购房合同号:,房产证号为:)过户至 名下,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系本人同事),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房屋过户有关事宜。

委托事项如下:

一、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税务登记手续,并有权代为签署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文件,代为缴纳相应税费。

二、受托人有权代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房屋产权证件和资料,并有权查阅、复印、调取房地产交易相关的资料。

三、若委托人选择银行按揭的付款方式,受托人有权代其办理贷款的相应手续、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四、受托人有权代委托人向银行办理上述房屋抵押贷款、还贷事宜及领取有关文件(房地产权证、他项权利证、还清款证明、购房发票/收据、还款清单等)。

五、代为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记和涂销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六、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房屋出卖人办理房屋交接事宜。受托人有权代为签署与房屋交易以及房屋交接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七、与房屋过户相关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在此确认,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托人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从事委托事务,应尽到谨慎合理的注意义务,对于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持有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房屋过户委托书14

委托人: 身份证编号:

受托人: 身份证编号:

委托人就xxx房屋,特委托xxx 办理售房以下手续:

一、代为出售房屋,查询档案,并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合同当中约定的条款,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手续;

二、代为办理产权过户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三、代为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税、费的申报,提供一切相关的资料,申请税费减免及缴纳税费等一切有关手续;

四、代为办理与该房屋相关地证的领取、过户手续;

五、委托期限至办妥为止。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过户委托书15

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暂住证号:

住址:

被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暂住证号、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_________准备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4、代为办理银行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6.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 篇六

篇一:买卖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XX年8月8日,李某与林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将其所有的一套农村住房卖给林某,价格为2万元,林某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李某将所售房屋产权证交给林某,但双方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XX年2月,当林某去收拾房屋准备搬家时,遭到李某邻居杨某的阻拦。后林某反悔,以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房款。

【分歧】:对于本案涉及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能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原告林某购买房屋后未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原告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另一种观点认为,原告林某已支付购房款,被告李某亦将其所有的房屋产权证明交给了原告,双方签订的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且该房屋买卖协议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林某诉请于法无据,应予以驳回。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房屋买卖后,双方当事人不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正确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我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由上述规定可知,房屋买卖合同只是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证明文件,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所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以登记为有效要件。换言之,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只是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并不能说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并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的情形,合同有效。原告林某享有要求被告李某履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交付标的物的请求权,被告李某则有协助原告林某进行变更登记的义务。原告林某请求法院确认房屋合同无效,要求被告李某返还购房款,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篇二:不过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二部分:本房产剩余银行按揭款项共计 万,自本合同签订当月起,工商银行按月返还的房产按揭款项每月元,由乙方代替甲方及时、足额缴纳并承担不能缴纳的相应责任。

上述第三、第四条付款中,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相应书面材料。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 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保证房屋及其屋内已有设施的、水、电等基本条件的完好。如因上述基本条件存在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出面协助处理。

2、双方定于年 月日,暨房产证办理完成满5年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乙方支付甲方房产过户保证金元。

3、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 关于房产证过户的补充说明

双方约定,暂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期限和权利义务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2款规定办理。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八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房内有关水、电、物业、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开户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2、房屋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有关水、电、物业、有线电视,电话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3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地 址: 地 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三:不能办理过户房屋的买卖合同考虑很全面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暂不能办理产权过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房屋产权证号:,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售价为(人民币)拾万仟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将房款全部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房屋交付乙方,同时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出卖人还应当附属于该房屋的装修及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包含在上述房屋价格中,不在另行支付价款。

第四条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不得再对该房屋进行任何物权处分及附加任何物权、债权负担,不得再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签定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抵押合同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屋的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情况,保证该房屋没有经济纠纷,保证该房

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因甲方不如实陈述告之引起的其他相关纠纷,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第三方负担处理衣服,与买受人无关。

第五条 该房屋在交付乙方使用前,所发生的水、暖、电、讯、有线电视费等一切由均由甲方承担 以上相关的开户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自交付乙方使用后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在该房屋符合规定产权过户条件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户时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在_____天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七条 甲方不得以经济上涨,房价过低等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拒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相关事宜。由于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无法履行,除全部退还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以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有权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若乙方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时,积极配合与第三人办理产权过户等事宜。

第九条 该房屋在正式办理产权过户前,若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被政府征收,政府给予一切补偿权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房屋尚未过户之名要求享受相关补偿权益。

第十条 甲方应告之直系亲属该房屋的所属权益归乙方所有,若与直系亲属发生产权纠纷,甲方属违约,按第七条赔偿乙方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见证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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