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2024-10-19

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精选13篇)

1.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一

 【法规标题】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农业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11-2-26 【失效时间】

 【法规来源】http:///gzdt/2011-02/26/content_1811160.htm  【全文】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

农经发【2011】2号

为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央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要求,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党和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依法确认了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广大农民获得了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于特殊历史条件的限制,多数地方土地承包不同程度地存在地块不实、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等问题,导致不少争议和纠纷。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探索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依法赋予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既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基础。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进一步探索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物权登记管理,将为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物权保障。

二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客观需要。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关键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核心是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本手段。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探索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灭失等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把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强化

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将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承包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和物质利益。在城镇化、工业化深入推进的过程中,要防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现象发生,避免给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定分止争的根本措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是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关键证据。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将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四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的紧迫需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是在一轮承包基础上延包形成的,加上承包期内农村依传统习惯调整承包地和经济建设征占用承包地等,原确认的土地承包状况与实际土地承包情况存在一定误差。同时,受当时农民负担重等因素影响,还有少部分农民没有获得承包地或者被违法收回了承包地,少数城郊和征占地频繁的地方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没有落实。这些问题不解决,既影响国家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的权威,又给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带来不利影响,迫切需要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把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落实到户。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将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提供必要的实践经验。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基本原则。一是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三是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试点,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四是因地制宜。根据试点地方的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

留问题。五是地方负责。试点工作实行部省统筹安排,县级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实行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不具备保管条件的,要移交到具备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集中保管。

(二)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准确把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关键环节,着重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要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首要的是群众认可,并尽可能准确。实测结果经乡(镇)、村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登记簿的,要结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有条件的地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探索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抓紧研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资料实行有关部门共享。

(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变更或者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根据当事人申请,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一是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二是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三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四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五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六是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七是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八是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变

更、注销的情形。试点期间,凡申请登记,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涉及的每宗承包地块实测确认,并向申请方提供书面证明。

(五)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经县(区、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符合登记有关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

(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要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

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统筹指导登记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要牵头成立相应的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情况交流,科学调度,支持和帮助试点单位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试点县(区、市)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登记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定期检查,抓好落实。

(二)科学选择试点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各地实际,选择1—3个代表性强、领导重视、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的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可在若干乡(镇)或村开展先行试验,再扩展到全县(区、市)域。试点工作进度由各地统筹安排,2012年前完成。

(三)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予以依法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登记确权。

(四)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

(五)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国土资源部门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为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央要求,登记试点工作经费以地方为主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于财力薄弱县(区、市)保障试点经费存在缺口的,可由地方政府通过上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统筹解决。

各地于2011年3月底前,将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底前,将本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工作启动后,每季度末书面向全国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情况,试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2.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二

一是精心抓好典型试点。2011年底至2012年9月, 泸州市在江阳区黄舣镇永兴村开展自主试点, 经过宣传发动、农民确认等程序, 按1∶500的比例对永新村12个社、614户、230.53hm2土地的进行全野外实测, 并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

二是精心抓好局部试点。泸州市7个区县积极行动, 分别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村社开展试点, 共涉及51个乡镇、650个村、11.8万农户、承包土地面积超过2.01万hm2, 涉及乡镇约占全市40%, 承包土地面积约占全市10%。已完成组织准备、前期资料准备和入户权属调查, 正抓紧开展地块测量成图, 其中有7个乡镇已开始公示审核。

通过自主试点和省级试点, 泸州市收集汇总了5大类20余个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2012年12月起, 泸州市7个区县启动了全域范围的确权登记工作。目前, 有6个区县完成前期资料搜集整理和招标工作, 4个区县完成动员和培训, 江阳区基本完成全区航拍, 龙马潭区正在进行全区航拍。

2 牢牢把握“五个环节”, 为有序推进确权登记工作探明路径

一是方案制定环节。按照中央和四川省的总体要求, 泸州市政府下发了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 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工作内容、工作步骤, 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等具体措施。

二是宣传发动环节。准确把握农民群众所忧、所想、所盼, 广泛利用动员会、培训会、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 全方位宣传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工作步骤、工作内容等, 及时化解农民群众的思想疑虑, 统一思想认识, 切实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确权登记工作的积极性, 确保农民群众知晓率达100%。

三是科学测绘环节。结合泸州市地形地貌实际, 统筹考虑耗时、成本、误差和可操作性等因素, 提出测绘测量采取航拍和实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能见度好的区域进行航拍, 对能见度差的区域进行实地勘测, 以保证较高的精度、准确的面积和清晰的边界。在确保确权登记质量与效果的同时有效降低了工作成本。

四是化解矛盾环节。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规范有序推进确权登记工作, 严格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 坚持群众的事情群众办、问题群众调, 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 依法妥善解决矛盾问题。泸州市对确权登记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农户分户、已报减占地、公益事业占地、自留地、四荒地、四至边界等27个具体问题提出了处理指导意见, 为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督促检查环节。为确保确权登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泸州市及所辖各区县研制和细化了督查工作方案, 不定期组织联合督查组深入村组农户, 针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群众满意度等开展督促检查, 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随机复查抽查, 有效杜绝了确权登记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截至目前, 全市累计抽查10余个乡镇、20余个村的确权登记工作和群众满意度, 调查访问了近千户承包农户。

3 不断强化“三个保障”, 为全面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增强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泸州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组织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召开会议, 对突出问题专题研究解决;区县工作组负责综合协调、制定方案、指导实施等工作;乡镇负责组织实施;村社承担调查摸底、权属确认、汇总分析、公示审核等具体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由村民议事会和村社工作组积极调解;对难以调解的重大事项, 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决策, 确保确权登记工作合法合规地开展。目前, 全市有102个乡镇成立了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1030个村成立了议事机构, 9873个社成立了工作组。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确权登记工作, 经费保障是关键。泸州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 根据确权登记发证面积, 对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每公顷补助75元, 对叙永县每公顷补助45元, 对泸县、合江县和古蔺县每公顷补助37.5元。同时, 要求各区县将确权登记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目前, 各区县已落实确权登记专项经费8616.5万元。

3.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三

陈大伯所说的这个证给他带来的好处是贷款的便利。据他说,以往种地缺钱到银行贷款特别费劲,由于没有抵押物,只能通过找担保人担保和多户联保的形式贷款。而现在,用土地证就可以作抵押,贷款办得既快又省事。

所说的“土地证”,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所以比其它地区的农民早拿到证,缘于德庆县是从今年起被确定为广东省肇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县,该项工作还被肇庆市委、市政府列为“肇庆市2014年15项改革题目”。为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德庆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朱宜华为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还迅速制订了《德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有效推进该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今年3月起,德庆县选择官圩镇的四村村委会和马圩镇的前进村委会作为试点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人员查实地点、测量面积、确定边界、核实土地承包人和现在承租人,然后把实测数据逐地块进行梳理制图,最后将数据输入电脑。随着数据的不断录入,德庆县农村土地承包地籍图越趋完善,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时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也颁发到农民手中。目前,这两个试点村共确权面积1284.2亩,涉及8个村民小组共376户。

据悉,德庆县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每个步骤反复讨论、每个环节群众参与、每个争议村民协商解决,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该县将在5月份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在全县每个乡镇继续选取两个村作为试点,并将于6月份在全县全面铺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说到土地确权的好处,该县有关部门领导告诉笔者,确权后,证书落实到了具体的承包人,从而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的土地产权制度,保持了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长久不变,让农民定地、定权、定心,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致富。同时,从管理者角度,通过确权,便于各级政府实现对农村土地的有效管理。从农业大局来讲,解除了农民怕政策改变的后顾之忧,种地积极性普遍提高。更重要的是,它将大大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新型农业主体的涌现,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4.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四

摘 要:为了彻底解决二轮延包过程中出现的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今年来全国陆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对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调查,采用先进的测量和建库技术,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进而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签发经营权证书,健全常态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进而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

关键词:权属调查 地块测量 数据库建设 登记颁证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8(b)-0146-03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把承包方承包承包地块位置、面积和权属证书落实到,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强化物权保护,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1]。工作概述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省厅工作部署,2014年以大城县为试点,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试点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工作,并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协调发包方、承包方予以解决。试点工作的开展,对探索建立健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落实中央的相关规定提供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作业依据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8-2014。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5)《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 309-1996。

(6)《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 1634 2008。

(7)《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 73-2010。工作路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范围内,以村组为基本单位,通过“两入一下”的开展,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即通过入村(组)对发包方的调查,入户对承包方的调查,下地对承包地块的调查和测量,利用现在化测量设备完成承包地块的边界测量工作。通过专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完成对调查和测量数据的编辑整理核实工作,完成对公示信息成果的输出,并对调查和测量的信息进行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后,利用管理系统完成对相关图件的输出和经营权证打印和颁发工作。准备工作

4.1 成立组织机构、宣传动员及培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政府的各个部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工作开展前,成立由主管县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和生产安排以保证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工作开展前,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报纸、公共栏、广播、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和致村民的信件等手段,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2]。同时对参与工作基层干部和测量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培训,印发作业指导书、政策性问题解决办法汇编,并对参与的人员进行考核,实行合格上岗制度,确保工作快捷高效的开展。

通过进行保密制度的培训,确保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相关人员不失密、不泄密。对于作业的计算机和移动存储设备,坚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4.2 资料准备

收集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资料主要到县档案馆、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手中有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收集2012年前后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成果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资料和相关的控制成果;收集国土资源部门,最新的基本农田范围界线;收集项目相关的正射影像资料,在统一的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将所有权界线矢量数据、基本农田矢量数据和数字正射影像图相套合,以村(组)为制作工作底图。经营权权属调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坚持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有关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规定的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代码结构编制相关编码。

5.1 发包方调查

发包方调查工作主要对其名称和负责人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进来调查登记。

5.2 承包方调查

承包方调查工作主要通过入户或者协调村委会完成对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以及农户家庭成员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5.3 承包地块调查

承包地块的调查主要包括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界址、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利用类型和是否基本农田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对承包方名下非承包地块,经营权纠纷情况,是否涉及面积折合,以及二轮承包遗漏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在调查过程中予以说明。

5.4 调查指界

承包地块调查的指界人包括发包方指界人、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地块或地物指界人。调查人员会同相关权属指界人,按照要求按时到现场指界。在指界过程中,调查员应充分利用工作影像底图,在底图上标明地块的空间分布情况,对按规范要求对承包方承包地块进行编码。

权属测量

工作中一般根据测区的实际情况,采用航测法与实测法采用组合法工作模式,对调查完成的地块进行界址点测量工作。航测法主要由作业人员根据工作底图地块以下原则确定边界。

(1)边界以道路、沟渠、田埂等线状地物分界的,且线状地物位置正确、主次分明、能反映线状地物的形状,能交代清楚线状地物与耕地之间的关系,在正射影像图上,以道路、沟渠外边为界确定地块边界。

(2)地块边界以建筑物、构筑物为界的,有明显分界线的,以建筑物、构筑物的围墙边线外围边沿为界。

进行现场判读勾绘地块图,如界线不清或影像判别不准时,作业人员需对承包地块进行现场测量,进而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承包地块测量,主要采用RTK技术配合全站仪技术进行数据采集。

6.1 地块界址测量

对于界址点采用解析测量法(如GNSS-RTK法、全站仪极坐标法、测距交会法、直角坐标法、测角交会法、导线测量法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主要在野外进行,遮挡物较少采用GNSS RTK法为益。基准站既可以使用CORS VRS虚拟参考站,又可以每个乡镇单独建立一个基准站,使用当地控制点通过校正解坐标系之间的转换参数,流动站的测量范围应在校正控制点的覆盖范围内。

实地测量过程中采用全站仪测量的界址点,应在图根以上控制点上设站,使用不低于J6级全站仪,采用极坐标法测定界址点。采用RTK测量时,其施测方法和技术要求等同于图根控制测量。对于特殊的,类似沟渠中间的界址点,如果仪器不能直接架设在点位测量,可以测量沟渠两岸用几何法推算出界址点坐标。

6.2 地块图制作及面积统计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软件平台,对当天在工作底图上勾绘的地块和RTK外业采集的界址数据进行编辑,生成地块界线文件。在编辑软件中承包地块的承包方、地块号、面积等信息进行标注,形成内容齐全、表示合理的地块分布图。利用软件对测量完成的地块实测面积与合同(证书)面积对比,对其中存在明显出入的地块,积极联系承包地块的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核实。

地块分布图是权属测量完成后,由调查员根据权属调查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权属、编码等信息进行整理的产物。地块分布图应该做到主次分明,重点对承包方(代表)、面积、地块编码(缩略码)等信息进行标注。地块分布图的制作原则上以发包方为基本单元,并保证表达内容的布局合理,制图比例尺可在调查比例尺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

6.3 村、乡镇成果审核及公示确认

待外业发包方调查、承包方调查、承包地块调查和测量工作完成后,将相关信息按照管理系统的要求,将调查和测量的成果录入到系统中,并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完成对“两方一地”一地的检查和核实,对其中存在明显出入的地方,首先联系发包方及其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对其中出现的“以次顶好、二轮遗漏”等类似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

待调查测量的结果审核通过后,在村委会或村内明显的地点,对承包地块图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应少于7天。对存在异议的地方,现场召集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待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调查和公示结果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分别进行签章确认。存在异议的,及时联系发包方和承包方进行确认核实,对于影像无法确权判读的,应利用测量仪器进行外业实测核实。建立数据库与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建库采用指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库平台,对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图标文字,按软件要求制作相关的数据表单,并将表单挂接到相应的数据库文件中,从而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县(区)农业部门进行审核,并报县(区)人民政府对经营权成果资料进行审批。审批材料通过后,通过数据库软件输出登记薄并打印证书。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结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颁证工作是落实《物权法》的重要一步,同时也是对之前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检查和验收,保证各项成果准确无误。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开展,基本解决二轮延包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建立地籍数据库,实现了地籍信息化管理,为不动产制度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5.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五

摘要:文章从确权登记工作中基本方法和流程模式着手,通过邯郸工程的实践,总结和归类其具体的对策,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工作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程;模式

中图分类号:P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13-0196-04

0 引言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鉴于土地承包时的测量技术和方法,原有的土地承包地块传统上普遍只是简单记录其边长、面积等基本信息。这种登记方法无法从矢量化和数字化采集方面准确录入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本次确权登记工作,采用解析法信息化采集,应用先进的作业流程和模式极大的提高效率和作业质量。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把握好“确地”为主的确权原则,依法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保障耕地,构建土地信息系统,提升土地管理水平,河北省邯郸市决定开展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内容和任务

1.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文件

农业部于2014年2月19日正式发布,2014年3月1日颁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等规范文件。

1.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任务

本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全面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登记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建立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流程和模式

2.1 工作流程

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制定两种工作流程:对已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四至明晰的村组,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开展确地确权登记工作,采用“确权确地”流程;对仍实行集体土地统一经营的村,以及人均耕地少、已列入城镇建设规划范围、不适宜确地确权的城中村、城郊村,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工作,农户凭借确权到户的土地承包面积(股份)分享土地收益,采用“确权不确地”流程。见图1。

2.2 工作模式

针对“确权确地”工作,有三种工作模式。一般采用图解工作模式,利用邯郸市三权影像图,完成权属调查工作,并将成果矢量化,结合权属信息完成信息化录入和生产,精度根据影像图不同略有不同;另一种是实测工作模式,由乡镇负责人组织村民实地指认承包土地界线或大地块,作业队伍跟随测绘,界址点精度可达厘米级,将外业数据和权属信息结合后形成土地信息;个别区县可采用实测和图解结合的综合法。邯郸地区实例实践

邯郸市现辖五区、一市、十四县。邯郸市共有96个镇,118个乡,28个办事处,461个居委会。2012年末,邯郸市总人口达到963.1万人。每个县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模式。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坚持从工作流程模式和技术方法两方面积极解决实际问题。

3.1 制定权属调查原则

①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②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③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④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⑤外业调查应按村民小组实地逐地块调查。

⑥调查应客观、公正,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信息应得到承包农户充分认可。

3.2 工作流程

3.2.1 严格按流程作业。先培训后上岗;先准备工作底图后开展调查;先做权属调查后做地籍测绘;先做控制测量后做细部测绘;先完善数据标准和数据采集软件,后做数据;阶段作业必须通过检查验收方可转入下阶段作业。杜绝重复修改情况,确保工期和质量。

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项目作业流程进行作业,作业的当前过程没有通过检查,绝不允许进行下一过程的作业。见图2。

3.2.2 沟通协调。农工委(农业局)作为甲方指导单位,测绘公司作为乙方施工单位,积极良好的沟通协调,确定工作方法及任务是必不可少的。制定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有利于工作的积极开展,见图3。

甲方工作:

①准备工作:主要收集国土部门正射影像图,相关法律文件,林业、水利、公路等部门权属界线图,并通知他们此项工作;安排作业队伍(乙方)进入乡镇作业。

②动员会:提前计划全县动员会(培训会)时间和参加人员,并通知,在会上宣布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由主管领导讲话,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会;

③权属调查:由乡镇或村级负责人组织村民在影像图上标注其承包地块或实地指认后标注影像图上(电子或纸质),制作成权属界线调查图;组织村民填写农户调查表;此项工作应按照总体工程进度进行;完成后将图表提交作业队伍;如核查有错漏不一致,负责纠正,④权属审核、公示:作业队伍完成所有确权资料后,由由乡镇或村级负责人组织村民对成果资料进行公示,如无意义签字、按手印;同时送交林业、水利、公路等权属部门审核。两项工作可同时进行,如双方有冲突,由甲方负责调解,将调解结果提交作业队伍,或修改确权资料或登记问题。

⑤日常工作:双方应加强日常工作联系,保证工作有序,提高工作效率,部分工作可协商解决。

乙方工作:

①准备工作:调集调试人员、设备、材料入场作业,完成工程相关资质备案,完成招投标工作,签订合同,编制技术设计书、各类表格。

②动员会:提前完成培训材料编制,准备PPT等技术资料,培训技术流程,指导权属界线调查图的勾绘。

③地籍测绘:野外全解析法测绘指根据农户现场指界,使用河北省CORS系统,采用解析法利用GNSS接收机或全站仪进行实地测绘,精度达厘米级,调查比例尺可达1:500,但工程进度需要甲方严密配合,权属调查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大地块地籍与矢量图解法结合的综合法,根据发包方指认大地块并实地测绘,内部承包地根据权属界线调查图矢量化或图解,精度达±20cm,调查比例尺可达1:1000。山区采用全图解法,平面精度可达±40cm,不计算坡度及斜面积。

④地籍资料制作:检查所有农户调查表和地籍测绘成果后,对所有地块进行编号并入农户调查信息中,利用CASS9.0软件将权属信息录入图形中,结合制式化表格,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基础信息录入,生成规程规范要求的图表和公示资料。

⑤权属审核、公示:随时配合甲方输出各类公示图表,负责解释图表信息和测绘原理。

⑥数据库建设:根据公示、审核的最终成果,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为标准,将承发包方信息、地块位置、地籍测绘成果等信息转换为标准格式,将图形和属性信息匹配入库,检查数据库质量,保证逻辑、拓扑关系准确。

⑦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系统: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研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系统并结合数据库进行调试,并负责培训甲方使用,提供售后服务。

⑧数据更新:在工作期间地块有变化的,重新测绘。

3.3 工作模式及技术方法

3.3.1 图解模式

图解模式是按照位置准确,面积精确、承包农户认可的原则,采用满足要求的国土“二调”成果图,正射影像图(DOM)、数字划线图(DLG)为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通过航空拍摄的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建立覆盖乡镇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及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采用测绘无人机进行航空摄影,采用静态或快速静态观测模式,也可采用RTK方式布设GPS测量像控点。经过空中三角测量,生成编辑并输出DEM和DOM,编辑生成单幅的正射影像。见图4。

图解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不管过去的土地如何变动,只要承包人未变更,其在影像图上如实反映出承包地块和承包人的关系。这个不仅记录其边长、面积等基本信息,而且从矢量化和数字化采集方面准确录入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土地用途等信息。传统的统计模式只是文字性的记载(见表1),要求管理者对当地的情况十分了解,人的主观意识比较强,根本达不到农业用地数字化管理的要求。两者之间的比较显而易见的,图解法极大地提高了作业队伍的效率。

3.3.2 实测工作模式

实测工作模式是法定指界人实地指界土地界线或大地块,作业队伍同时测绘。这种模式最为准确和直观,界址点精度可达厘米级,将外业数据和权属信息结合后形成土地信息。

主要采用CORS实时测量。

3.3.3 综合法模式

综合法模式是结合采用实测模式和图解模式的方法。

主要采用测绘无人机进行航空摄影和CORS实时测量。确权不确地工作的探索

对仍实行集体土地统一经营的村,以及人均耕地少、已列入城镇建设规划范围、不适宜确地确权的城中村、城郊村,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工作,农户凭借确权到户的土地承包面积(股份)分享土地收益,采用“确权不确地”流程。确权不确地工作可采用实测模式或图解模式,一般建议使用图解模式。对农场等统一经营,无明显界线的土地,采用图解法确认大地块,再结合县、乡镇、村和承包户对内部土地的权属调查成果进行划分并示意表示,确保承包户权益。

由于“确权不确地”范围地形情况复杂,一些耕地在工作底图确实无法辨识清楚的,界标物已经不存在的,大地块也无法确认的,根据权属调查结果可进行外业地籍测量补充确权。总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我国为了稳定农村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农民具有长期且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最终目的是使农民更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土地,从而保障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应用测绘单位理解其重要意义,并从实际工作中,总结工作方法,制定合理技术方案,运用最新的技术手段,高质高效的完成此项工作。

参考文献:

[1]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2]孙中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6.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六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4月2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为贯彻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村改革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听取了前一阶段试点工作汇报,研究安排了下一步试点工作。刚才,东临溪镇交流了去年的试点经验,各地要充分学习借鉴;县农委、县国土局、县公安局、县档案局围绕部门职责,进行了表态发言,对下步工作必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桃红县长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此项工作,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试点工作成绩,着力在深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

在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严格精简各类会议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样一个专项会议,主要是因为这项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复杂、非常艰巨,也非常紧迫。

说它重要,是因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而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基础的基础。就是让农民的土地拿到了“户口本”,土地拿到了“户口本”,可以进入市场有序流通。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曾强调,“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是一件可干可不干的事,而是非干不可,必须干好的事”;因此只有通过土地确权登记才能为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扫除障碍;才能为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供保障;才能实现农村资源、资产、资金要素的合理转化;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为定分止争提供有效依据。

说它复杂,是这项工作触及矛盾多,根据我省第一批试点县工作情况,省级相关部门汇总的各类矛盾问题涉及14类39个方面,具体问题有上百个。我县东临溪镇前期试点,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我想,随着我县此项工作的深入推进,还会遇到更多、更复杂的问题。诸如权属争议问题(包括集体与国有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农民与农户之间)、多地问题(从东临溪镇试点来看,实测后面积普遍多于原有合同面积,实际面积增加,有可能会在土地流入方与流出方之间引发新的矛盾),此外还有无地与少地问题、退耕还林问题、耕地与建设用地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说它艰巨,一是工作面广、量大。我县是山区县,耕地有 多亩,茶园有 亩,涉及农户近万户,涉及人口 多万。农户承包地块零散,地类多样,地貌复杂,工作量十分巨大。二是技术要求标准高。本次确权登记要求采取GPS、航测遥感等现代手段测量,同时要求标注经纬度,比例尺要求达到1:500-1:5000。三是需要动员参与的人员多。村级工作队按每村 人计算,全县就需要 人参与这项工作,还不包括县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测量机构的技术人员。四是工作费用高。根据我县前期试点测算,亩均工作成本需要 元,按照这个标准,全县面上开展需要工作费用近万元。

说它紧迫,是因为确权登记是推进一系列农村改革的前提条件,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必须首先在这方面取得突破,在3月份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会议上,省委明确提出今年新增的65个试点县,明年3月底前在基本完成,县委、县政府决定要在年底前基本完成此项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因此希望各乡镇要把此项工作尽快启动起来。

二、明确要求,规范操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性强,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防止引发矛盾,各乡镇要注重运用已有成功经验,把握基本原则,抓住关键环节,推动工作创新,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一)明确把住“三条底线”,注重规范有序推进。一是把住稳定承包关系的政策底线。要切实做到“三个不变”、“四个严禁”,即承包户、承包期、承包地块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禁将确权登记实际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的面积收归集体,严禁暗箱操作或采取欺骗手段将村民小组或村集体土地登记到个人头上,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二是把住依法依规的法规底线。要依法推进,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要按章办事,我们各级干部,尤其是乡、村、组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法规和政策,不能搞无原则的变通,更不能为了完成任务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按程序操作,必须公示的一定要公示,做到“调查摸底全面化、试点过程公开化、确权颁证一体化、档案整理规范化”,确保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三是把住群众认可的民意底线。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确权登记的意义,把政策交给农民,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的事,群众最有发言权。要切实尊重群众,引导农村成立确权理事会,每个环节都邀请群众参与,每个争议都由村民协商解决,每项决议都经群众签字确认,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

(二)准确把关“三个节点”,统筹把握时序进度。这次工作任务较重,各乡镇要统筹把握质量与进度,既要防止赶进度松质量,吃“夹生饭”,又要防止有把“睡着的孩子拍醒了”的畏难情绪而不作为,要确保试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一是5月份全县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要全面铺开。此次会议安排在4月底召开,目的就是早部署、早安排、早完成,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各乡镇要周密谋划,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按程序推进。二是6月底前东临溪镇要完成试点检查验收。东临溪镇作为先行试点乡镇,要全面做好资料归档,严格执行省档案管理办法,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档案,为拓展确权成果运用提供依据。要全面开展“回头看”。要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实践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在颁证之前,围绕确权登记关键环节和步骤,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切实予以纠正,全面提升质量。三是12月底前全县试点工作要基本完成。7个月时间要完成全县十几万亩耕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大家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站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局的战略高度,参照试点乡镇的经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正确把握“三个关系”,坚持因地制宜推进。一是把握“变”与“不变”的关系。这次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巩固和完善,实现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管理和保护,这一原则和要求是明确的。但在试点工作中可能会遇到权属争议、经营权变更、承包地流转、转包登记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是否对承包地进行适当调整,要由农户之间通过协商来决定,而不是由政府、党组织来决定,更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二是把握“快”与“准”的关系。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拖的时间越长,越不利于土地流转和规模化、专业化经营,越不利于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快与准并不矛盾,只有准了才能更好的快,才是真正的快。首先情况要摸准,把好摸底关。这是抓好土地确权登记的前提,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掌握土地权属纠纷等基本情况;其次面积要测准,把好测绘关。以二轮承包为基础,采用试点总结的航测与实测相结合的方法,把农户承包地查全、量准、记清,给农民“确实权”;再次政策要把准,把好签字关。要坚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按照政策办事,要在程序合法、农民认可的基础上,坚持同承包户主本人签字,本人无法签字的,要履行书面委托代签,确保签字确认合法有效。三是把握主要模式与探索创新的关系。“确权确地”和“确权确股不确地”各有利弊,要向农民讲清楚,形成共识。确权确地是主要方式,符合农民的思维习惯,容易被接受,有利于保持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以“确权确地”为主也是中央关于确权登记颁证的最新政策要求。“确权确股不确地”仍处于探索阶段,虽可使农民的权益变现增值,增加农民收入,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目前省里正在开展调研,准备出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具体规定,因此各地对“确权确股不确地”要审慎实施。

(三)认真注意“三个问题”,确保平稳有序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一是不能激化老矛盾。老矛盾主要有:户与户的纠纷、组与组的纠纷、村与村的纠纷、乡与乡的纠纷,对于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实际妥善处理。二是不能诱发新矛盾。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政策口径、统一登记范围、统一操作规程、统一技术标准和统一数据管理。政策一个口子出,操作一个程序走,工作一把尺子量,避免因工作原因造成新的矛盾。三是坚决避免大矛盾。要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结合清理二轮承包工作,认真摸排农村土地纠纷和隐患,梳理影响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线索,分清轻重缓急,选派专门力量,包案化解。在实际工件中,既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又要借助村规民约,用农民群众可接受的办法,探索一条依靠群众自身化解纠纷的路子。

(四)切实抓好“三个结合”,释放确权总体效应。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牵动性强、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举措,不能孤军深入。要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以确权登记颁证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努力释放总体效应。一是要与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相结合。要按照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要求,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和注销等规定,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二是要与稳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确权登记颁证是基础,强农富民是目的。要抓住确权登记颁证契机,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积极引导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三是要与农村其它各项改革创新相结合。要发挥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用,探索开展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融资。要与发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相结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既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县指导、乡主导、村主体、组实施”的运作模式,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经验在一线总结,作风在一线锤炼。要夯实基层,对比较复杂的村组,乡镇要派得力的干部进行挂点。村里要开好干部会,组里要建好理事会,树立起威信。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调研、加强指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合力协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农业部门要积极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牵头抓好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工作经费;宣传部门要把握好舆论导向,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工作的社会氛围;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严肃工作纪律;信访部门要认真处理好确权工作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农业、国土以及政法等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政策的规范引导;其他各部门都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确保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7.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七

关键词: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确权,重要性,遵循原则,操作流程,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首先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工作。只有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归属,其目的是充分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效用、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有51 个村,2.4 万户,6.8 万人。 从2013 年12 月开展了土地登记确权试点, 到现在基本完成了50 个村的登记工作,测量土地4 933.3 hm2,张榜公示4 次,签字确认3 次。

1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

1.1 是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夯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需要

我国分别于2002 年和2007 年制定和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权属性进行了明确。当前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承包地财产权[1]。

1.2 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的需要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是按照《物权法 》的规定,落实农民土地财产权,让农民真正把土地作为自己的财产拥有和珍惜,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2]。

1.3 是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

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把地块、面积、位置搞清搞细,利于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发展高效农业;也有利于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户到地块,让政策深入民心。

1.4 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地纠纷矛盾越来越多,成为造成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突出问题,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合同不规范,土地面积四至不准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就是重点解决这些问题。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2.1 坚持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这是确权工作的前提。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是1998 年左右,通过重新测量土地,召开村民大会,制定分配方案,经所有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承包合同,取得了农民群众的认可,得到了法律确认,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开展确权工作,要在稳定当前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基础,坚决杜绝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要把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各项权利落实到户[3]。

2.2 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这是做好确权登记工作的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规范进行。明确登记范围,对承包经营权法定变更、注销情形的,要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换发证书,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情状况记载于登记簿,把登记簿健全起来。

2.3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

尊重农民意愿是做好确权登记工作的群众基础。在承包地确权过程中,少不了群众的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要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特别是重新测量承包、确认承包地块“四至”、面积和空间位置等工作,一定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实测结果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确认才能进行确权。动员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工作中重大事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4]。

2.4 坚持因地制宜

这是确权登记工作的关键所在。在确权登记工作中,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本地的承包现状,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明确工作重点。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3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操作流程

3.1 整理核实农户承包资料

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特别是二轮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包括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资料。

3.2 入户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

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待问题解决后再登记。

3.3 测量地块成图

聘请专业测绘公司,采用GPS定位技术和人工测量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勘测编绘。测绘结果要经户主四邻、村民监督委员会、村级确权人员、测绘公司“四到场、四签字”,确保图、表、册、证“四对应”。

3.4 公示审核

实行“三榜公示”定案。第一榜:公示测量初步结果;第二榜:公示确认修改后的结果;第三榜:由政府产权办公示最终确认结果,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3.5 建立登记簿

根据镇街上报的登记资料,由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该进行异地备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3.6 登记颁证

在明确权属、勘界测量、依法公示、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按照相关业务工作流程,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做出解释。

3.7 整理归档

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并留存备份。同时把相关图表录入微机,形成空间信息统一、数据共建共享的电子数据库,实现电子化、一体化管理[5]。

4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

4.1 思想上不重视

一些村级干部对这项工作不完全了解,对工作畏难发愁;个别乡镇领导没当回事,怕暴露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工作应付了事,满足于群众没意见就可以过关,其实村干部是在群众不明白的情况下签字了事,在一定程度上是愚民政策,属于糊弄老百姓。

4.2 认识上有欠缺

特别是村干部,对国家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了解这项工作对农民财产权利保护的深远意义,为集体多留一点地,确保集体有收入。

4.3 行动上不积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牵扯面广量大,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村集体收入少,无人干活,工作中出现拖延的现象[6]。

4.4 原则性不强

首先是集体土地应确就确,不能把应确给百姓的留给村集体;其次是严禁直接用二轮延包合同面积作为这次确权面积。

5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5.1 关于提高认识问题

个别主要负责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重视,缺乏推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缺乏责任感表现在乡镇领导身上,就是求稳怕乱、怕添麻烦、工作被动,能拖则拖。表现在工作人员身上就是定不住人,稳不住神,工作“边缘化”,业务不熟,简单应付。表现在村级人员身上就是群众工作做不到位、群众参与不高、纠错环节不去、公示确认不管,造成工作被动。产权明晰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基础,也是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的基础。确权到位,产权明晰,就掌握了整个农村工作的主动权。所以各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视问题,下大力气攻坚克难,把确权工作做实。

5.2 关于基础工作问题

基础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培训、调查摸底等准备。这些基础性工作做得扎实与否,直接影响下一步工作推进的快慢和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弱化甚至跨过这些基础性工作,例如,在宣传发动上,有的地方就刷几条标语,不动员,也不发动,确权快结束,群众还不知要干什么;在业务培训上,习惯开大会,简单布置一下,不指路,也不教法,方法教得似是而非;在调查摸底上,照搬村里的“老底子”,不收集各类细致的产权信息。前期准备工作,宣传发动要贯彻始终,政策讲解要进村入户到人,要推广看得懂、易上手的“菜单式”培训,要培训一批懂业务、知流程、肯负责的工作人员,还要培训一批掌握图表填制、明白具体操作的村干部,要全部入户核实、摸清底子、签字确认等[7]。

5.3 关于矛盾化解问题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千差万别,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多测量出来的土地怎么办?农户土地私下流转,导致地证不符怎么办?农民通过开荒和整理出来的地怎么办?两户地界线不清怎么办?还有村民外出务工回不来,无法签字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能视而不见、无所作为,也不能瞒天过海、姑息迁就,要积极应对,对遇到的问题要分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看看哪些是政策界限的问题、哪些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哪些是现实利益障碍的问题,弄清来龙去脉、关键症结,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处理。

5.4 关于工作质量的问题

8.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八

将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范围

本刊讯 农业部日前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研究深化农村改革重点举措,并部署2014年工作重点。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2014年农业部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将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范围。另外,深化种业科技体制改革,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农业也将是工作重点。韩长赋在阐述今年改革重点时,首先强调的就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其中提到,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明年要扩大试点范围,确定两个省开展整省试点,其他各省份至少要选择1个县开展整县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争取后年全面推开,力争5年基本完成。“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韩长赋说。

菜篮子产业总产值达四万亿元

本刊讯 2013年是我国“菜篮子”工程实施25周年。我国“菜篮子”产品产量已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目前约1.5亿人直接从事“菜篮子”产品生产,“菜篮子”产业总产值约4万亿元。2013年,蔬菜、畜禽、水产等“菜篮子”产品持续发展。预计全年蔬菜、水果产量分别达7.25亿吨、1.52亿吨,比上年增长2.3%和0.7%;全年肉类总产量8470万吨,增长1%;全年水产品产量6170万吨,增长4.4%。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1988年“菜篮子”工程在全国实施,2010年中央又作出了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部署。目前,全国“菜篮子”产品的产销已完全市场化,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300多家,其中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超过1600家,通过批发市场交易的鲜活农产品占总量的70%左右,批发市场已成为我国城乡农产品流通的大平台。

畜牧业标准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本刊讯 近年来,农业部畜牧业司会同全国畜牧总站、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紧紧围绕行业发展需求,尤其是针对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需要,组织制定了《标准化养殖场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奶牛》、《标准化养殖场肉牛》、《标准化养殖场肉羊》、《标准化养殖场肉鸡》、《标准化养殖场蛋鸡》等一系列重大标准,对规范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生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据统计,2013年畜牧业司共组织召开14次标准审查会,审查报批畜牧饲料标准达111项(其中畜牧57项,饲料54项)。下一步,畜牧业司将继续稳步推进畜牧标准的制修订和清理工作,不断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快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建设现代畜牧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农业部:

冬小麦冬油菜苗情总体较好

本刊讯 据农业部农情调度,当前冬小麦苗情是2005年以来同期最好的一年,油菜长势为近十年同期最好。全国冬小麦一类苗比例为49.2%,比上年同期增加3.5个百分点。全国油菜一类苗比例为39.3%,比上年同期增加3.2个百分点。各地反映,冬前苗情长势总体较好,但部分地区苗情复杂墒情不足,部分早播麦田长势偏旺,部分晚播麦田群体不足,个体偏弱,局部地区如河南、陕西等省部分地区旱象露头,早春田管任务较重。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公布

我国耕地增加逾2亿亩

本刊讯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30日公布。调查显示,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203077万亩,比基于第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多出20380万亩。从耕地总量和区位看,全国有14945万亩耕地位于东北、西北地区的林区、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线范围内和25度以上陡坡,其中,相当部分需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耕地休养生息等安排作逐步调整;有相当数量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种;还有一定数量耕地因开矿塌陷造成地表土层破坏,因地下水超采已影响正常耕种。从人均耕地看,全国人均耕地仅为1.52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全国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91614万亩,比重为45.1%,无灌溉设施的耕地111463万亩,比重为54.9%。

国土部:

研究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本刊讯 2013年12月30日,国新办就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举行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透露,为落实改革,2014年国土部将有四项工作,其中包括研究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方案。“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方案是我们的总体框架,在这个方案的基础上,我们要逐步细化安排,比如哪一项工作需要试点,都要单项提出来,报中央政府批后积极稳妥地推进。”王世元表示,“从国土部职能看,有四条主线是必须把握好。其一,必须严守耕地红线,要确保现有耕地基本稳定。其二,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方面,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走节约集约之路。其三,整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必须要以维护农民的财产权利为核心。其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非常复杂、关联度比较高,必须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农村生产关系变革

将释放巨大改革红利

本刊讯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任孙英辉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正式提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层面,此举将释放巨大改革红利。本月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孙英辉说,目前,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业规模化经营要求土地流转,改变“人均一亩三分地”土地细碎化现象。经营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次分离,是对农村经营主体变化、农地流转等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适应性调整,有利于农村生产力解放。据悉,国务院已明确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负责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和海域登记,承包经营权登记也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央要求5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

发改委发布蔬菜市场预测

及2014年工作重点

本刊讯 今年以来我国蔬菜生产供应总体保持平稳,1-9月蔬菜价格同比上涨5.2%。预计今冬明春蔬菜市场供应是有保障的,但价格将呈现一定的上涨态势。2014年要在落实好已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着力围绕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冬春蔬菜储备等调控手段、降低流通费用、改善设施条件等方面开展工作,保证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据农业部统计,8月底,580个蔬菜重点县信息监测点在田蔬菜面积130.86万亩,比上年同期增加2.1%,今冬明春蔬菜生产供应总体上是有保障的。同时,随着天气转冷并受“元旦”、“春节”等节日消费的拉动,预计今冬明春特别是春节前,菜价将呈现一定的上涨态势。从明年全年情况看,受人工、运输费用等成本刚性上涨影响,蔬菜价格将继续小幅上涨,不排除个别时段一些品种受到极端气候灾害影响大幅走高,从而带动菜价整体攀升的情况。

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力度

本刊讯 财政部日前发布消息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除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及其他一些专项民生政策倾斜等一揽子措施外,财政部预算司表示,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支持这些地区加快改革开放、增强发展能力、改善人民生活。

全国农产品流通工作座谈会召开

9.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九

一、培训目标

本次调查是在摸底调查表的基础上进行勘界确权调查,包括对户籍信息、权属信息、地块图斑界线、地类、种植类型、流转等情况进行调查;培训目标是让外调技术人员进一步掌握工作流程,正确指导村组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培训内容

1、工作流程 整体工作流程:

1)摸底调查;包括户籍信息和二轮承包信息的录入,软件检查,公示,修改,再检查; 2)勘界确权;包括工作底图制作,入户调查,勘界确权调查表填写,数据录入与处理,结果公示(图和表格),入户签字;

3)确权颁证;包括单户确权签字,证书打印发放; 入户调查流程:

1)入户第一天,了解村相关工作开展进度,与村干部协商所有工作流程,并明确第一天工作内容;

2)拼接所有工作底图,对村干部进行影像识别培训,根据村干部的判别,用红色笔将所有村寨小地名全部标注在图纸上;

3)由村干部协调1-2个农户,现场识别;农户核实确认户籍信息和二轮台账信息,由农户在工作底图上指界确认地块边界、位置、面积,询问每个地块的地类、流转情况和种植情况; 4)根据相关识别情况,根据户主排序表,在图纸上相应地块上标注该户主对应编号,并填写勘界确权调查表(包括户主姓名和地块编号,地类和流转信息、种植信息等相关信息); 5)对存在分户与合户的情况,应采取现场更正的办法,分出户籍信息并给予相应的编号,再开展相关地块识别工作;

6)集中实地补调:工作底图与实地情况、农户意见不一致的,在图纸及调查表上标注,并集中时间、集中农户到实地进行实地外调;

7)对于户主声明书,土地互换申请表,合户分户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的填写,交由村小组长自行安排时间入户填写;

8)外调第一天工作以试点,摸底为主,结束后与村干部协商第二天工作情况,循序渐进,依次开展工作。

2、表格填写工作

1)户主排序表以组为单位,编号为1-1(一组),2-1(二组)依次类推;

2)勘界确权调查表的填写,若村组已经开展摸底调查,相关户籍信息以及二轮承包信息已经修正,则直接使用系统导出的勘界确权调查表进行入户调查;若村组摸底调查表未进行核实修正,则使用新勘界确权调查表格(单户调查表)进行入户调查; 3)户主声明书每户必须填写,合户、分户、土地互换(转让)、户主变更等申请表根据相关地块涉及情况如实填写;

4)以上所有到的表格包括工作底图标识,如需人工填写的必须保证信息完整,笔迹工整,清楚明白。

3、工作底图判别

工作底图完成拼接后,根据影像图上典型地貌、地物特征进行识别;(例如河流、交通设施、大型建筑物等)

4、相关政策

本次土地确权主要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席令[2002]第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范》(2012[4]号)文件

5、软件

熟悉掌握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具的使用,包括相关表格格式,数据输入、输出,数据修改,图形输出等功能;

三、组织分工

1、人员准备

鱼鳞图公司每个乡提供一名技术指导人员,乡镇、村组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协调、分工实施,农户配合指界确认。

2、每个乡镇需派一人专项负责,全程参与本乡所有村的勘界确权工作;村组需3-4人学习影像识别,地块勾画及表格填写等工作;

3、勘界确权前期由鱼鳞图公司指导、协助村组开展工作,后期由村组自行开展确权工作;

四、其它

1、资料准备

(1)调查工作底图(纸质)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勘界确权调查表(纸质)(3)户主编号排序表(以组为单位打印)

(4)工作底图缩略图,便于拼图使用(据技术人员情况而定)

2、工具准备

铅笔、油性笔(红色和黑色)、直尺、钢尺(卷尺)、交通设备

3、地块信息上图要求

(1)多余地块处理方式:工作底图中存在多余的地块时,在图上用斜杆填充。

(2)新增地块处理方式:工作底图因界线不清楚的情况下,经实地调查存在的地块,新增地块用红笔勾画界线、填写对应编号。

(3)分割地块处理方式:分割后的地块编号在该地块原有的编号后加“—1”,按顺序依次排开。分割地块用红笔勾画界线、并填写相应编号。

(4)合并地块处理方式:将合并后多余的地块编号上画叉。

4、调查内容 户籍信息调查

实地调查核实农户户籍信息情况,对分户、合户等情况进行补充完善。权属信息调查

实地入户调查核实承包地块的二轮台账与实测面积、位置、空间分布、四至等情况,对与工作底图不一致的,根据实际情况到地块进行调查丈量。地类调查

对每个地块按照田、土和其它类型进行调查。流转信息情况

调查每个地块的流转情况,如是否流转、流转方式和流转年限,其中流转方式分为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种植情况

10.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十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及其他流转方式取得耕地、园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确权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和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其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承担本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第二轮延包以来,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耕地、园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依法登记,由区(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

通过互换、转让获得耕地、园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依法变更登记,由区(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

(三)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六)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

(七)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包方对本区域内土地承包状况进行复核清理,根据承包合同签订以及承包方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情况,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方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示。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包方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核查;核查无误的,编制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册,并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的书面申请,并提前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册》副本。

(三)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登记核实的基础上,编制本区(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报请区(市)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经区(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对于第二轮延包已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原证上注明确认继续有效;对于第二轮延包未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登记的基础上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于第二轮延包后颁发证书不规范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关系和承包土地实际面积发生变化的,在变更登记的基础上重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暂缓登记颁证,在权属明晰后再登记颁证。

第七条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第八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上记载。

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原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的,由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一)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二)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三)承包方全户消亡的;

(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第十二条区(市)县、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台帐及档案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册)记载的事项应一致。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等材料;不得涂改和复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1.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十一

【关键词】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原则 方式 程序 相关要求

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提高土地经济效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保护农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禄丰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文明的总体要求,制定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意见。

1.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损害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 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

2.1自愿流转原则 要充分尊重承包方和受让方的意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转让其承包土地经营权。

2.2依法流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规范操作、手续完备。

2.3有偿流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以及相关事宜由承包方和受让方协商约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流转当事人应得的收益。

2.4统筹流转原则 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单价等关键要素应由村民委员会统计、汇总后报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乡农技中心和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进行统筹,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增加群众收入。

3. 农村土地流转主体、范围和方式

3.1流转主体 承包农户自主决定土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对象、方式、时间以及流转收益的处置,但为提升农业产业化程度,建设环保、绿色、生态的乡镇,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各承包农户应将上述流转要素向村民委员会反馈,由村民委员会汇总后报乡流转服务中心和经济发展办进行统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户,也可以是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或其委托经营者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流入方将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的,应征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3.2流转范围和方式 转让。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中,承包农户经发包方同意将承包期内全部或者部分承包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履行土地承包合同权利义务的耕地面积,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户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失去;互换。承包方之间为各自需要和便于耕种管理,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中,承包农户将承包地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承包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耕地面积,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出租。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中,承包农户将所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的耕地面积。在出租期间,不能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超承包期的剩余时间;入股。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中,承包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的耕地面积。在入股期间,不能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超承包期的剩余时间。

4. 农村土地流转程序

4.1农户委托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村委会流转其承包地应当遵循的程序 递交申请书。农户递交由户主签字的委托流转申请书。农户委托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村委会流转,并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村委会递交委托书。外出人员可用电话、传真或信函先行委托,事后再补办书面委托书。流转合同由承包本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让方签订。没有承包农户本人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决定流转农户承包地;审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村委会进行审核,讨论是否接受委托,并将讨论结果在10日内通知委托农户;发布公告。如决定接受委托的,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村委会应当与委托农户签订委托合同,并在接受委托后10日内,将流转农户、地块等基本情况,以适当形式向村内外发布公告;受让。有意受让流转土地的,可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村民委员会公告的有效期内,提交受让流转土地的规划书面申请;签订合同。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或村委会在公告期结束后,应及时召集已提交受让流转土地的申请人进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协商确定流转价格,也可以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流转价格,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拟订土地流转合同,经委托人签字认可后正式生效。

4.2农户自主流转承包地应当遵循的程序 协商。流转双方洽谈协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签订合同。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字盖章。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备案。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承包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存档。发包方和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严格审核。如发现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

4.3抛荒土地的流转应当遵循的程序 调查摸底。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的统一组织下,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应对辖区内所有抛荒土地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确定耕地抛荒的年限,填写抛荒耕地调查表,并由参加调查核实的人员及农户签字确认后报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公示。抛荒土地摸底情况应在适当地点、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应在15日内提出复耕计划报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备案,复耕期限為半年,到期未复耕的视为放弃复耕,由原发包单位依法收回;农户确认同意。抛荒土地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经农户确认同意后收回。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农户留存,其余二份由农户签字后作为回执分别交回原发包单位和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存档;终止承包关系。经合法程序收回的耕地其经营权证由原发证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手续由发包方申请,经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流转。收回的抛荒地由原发包方统一组织流转,收入归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无法流转的应及时上报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由其统一组织流转。

5.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要求

5.1大力宣传引导 乡各有关站所、村委会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省、州、县《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引导农户和有关村民小组规范、依法、有序、科学地流转土地,特别是要围绕建设绿色、生态村的目标,把土地流转后的用途引导到绿色产业上来(如花卉、蔬菜等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对高污染、高耗能、破坏生态、破坏环境、破坏地力严重的企业一律不引进,土地不予流转。

5.2注重统筹协调 为促进土地流转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各农户和村民小组要把土地流转的位置、面积、用途、单价等关键要素报所辖村委会,村委会要将上述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报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乡农技中心和乡经济发展办进行统筹和科学规划,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乡农技中心和乡经济发展办收到村委会的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积极协助做好土地流转。

5.3加强服务管理 土地流转后,各村委会、站(所)要按照相关职能职责加强服务工作和管理工作。一是要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帮助前来投资开发的企业解决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要加强管理工作。对损害群众利益,随意破坏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环境的行为要坚决制止,造成损害事实的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进行赔偿。

5.4强化督促落实 乡纪委、乡督察室、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及此《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的督察,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造成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5.5及时总结推广 要大胆探索土地流转的方式方法,对在土地流转中好的模式、好的方法及先进事迹、先进典型,特别是通过流转土地促进群众致富增收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先进模式、先进典型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

12.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十二

据周口市农业局主要领导的意见, 市农业局组织各县 (市、区) 农业部门土地确权领导小组主要人员组成考察组, 于10 月11—14 日赴山东省嘉祥县、寿光市、日照市岚山区考察学习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听报告、看现场、查资料、提问解答等方式与当地农业部门、相关信息公司进行了认真详细的交流和探讨, 对山东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1 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山东省整体部署, 嘉祥县、寿光市、日照市岚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于2013 年4 月启动, 年底全面完成;2014 年初, 开始整体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截至目前, 三地完成确权面积、确权户数比例均已达到95%以上, 视为完成确权工作;2015 年今后的目标任务是完成确权扫尾工作, 把土体经营权证书全部发放到农户, 并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和成果电子化信息平台建设。

2 主要做法

2.1 强化组织领导

考察地各级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确权工作, 多次召开市 (县、区) 长办公会、专题会, 统筹整合资金、技术和资源,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细化工作措施。通过现场会的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对确权颁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 (县、区) 、各镇 (办) 都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各村成立了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等组成的工作实施小组。并制定逐级、逐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 明确分工, 落实责任[1]。

2.2 合理确定方案

嘉祥县、寿光市、岚山区三地所属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自上而下, 统筹构建全市 (县、区) 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标准体系框架, 保证上下一致、协调统一, 统一开发设计信息化平台, 建立四级工作体系。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路线图, 细化工作进度, 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 建立了“市、县 (市、区) 、镇 (街道) ”3 级工作台账, 严格落实工作进度。县 (市、区) 、镇分别制定了土地确权全面推进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明确了开展确权登记办证工作的指导思想、登记内容、实施步骤等, 并逐级对方案进行审核备案。

2.3 广泛宣传发动

考察地对宣传发动工作均十分重视, 采取市、县、乡、村逐级动员、各乡 (镇) 领导包片, 工作人员包村的方法, 以召开动员会, 调度会、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进行现场询问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基本原则, 提高群众对确权工作的认识, 增强群众参加确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4 注重业务培训

考察地均分批次举办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训班, 县 (市、区) 确权小组工作人员, 各乡 (镇、街道) 经管中心主任、工作人员以及各县 (市、区) 聘请的专业测绘公司人员等参加培训, 以提高土地确权业务技能, 合法合规地开展确权工作, 少走弯路, 尽好尽快完成任务。

2.5 严把政策界限

考察地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办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 坚持“三不变、一严禁”的原则来开展工作, 印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有关法规政策问题解答》, 统一了政策口径。在确权工作中做到政策向群众全面解读, 事项向群众公开, 主动邀请群众参加, 问题交由群众民主协商解决, 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

2.6 切实保障经费

在中央财政拨款150 元/hm2、 省财政拨款75 元/hm2的基础上, 嘉祥县由各乡镇财政拨款150 元/hm2, 寿光市及岚山区由县、区财政拨款150 元/hm2作为确权工作经费, 设立专户, 专款专用, 保证了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有益经验

3.1 领导重视是关键

山东省在确权中明确乡 (镇) 是实施主体, 县 (市) 是责任主体, 市级负责组织协调。考察地市、县、乡3 级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 市级又专门成立督查组, 一月一督查, 一月一通报, 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以此保障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3.2 依靠村组、发动农民是基础

由于农村情况千差万别, 问题和矛盾纠缠交织, 在坚守政策底线的前提下, 依靠村组、发动农民是平稳推动确权登记颁证的重要基础。山东省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 坚持了政策、方案自上而下, 方法模式由下而上, 充分尊重基层农民意愿, 把基层的热情发动起来, 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2]。

3.3 科学方法是保障

山东在确权初期在方式方法上曾经也走过弯路, 但通过总结, 终于摸索出一套科学有效的方法, 通过用市场方法降成本, 严把“四关”保质量。即由农村干群实测改为引进专业队伍调绘, 并通过把好招标关、航拍关、监督关、指导关, 招标选定高资质专业队伍, 以保证航拍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选定负责任的第三方对航空摄影成果质量进行质量检验和对确权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监理;同时, 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加大指导工作, 确保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时保持保量完成。

3.4 还权赋能是核心

此次确权登记颁证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重要举措, 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权利, 并赋予其抵押、担保和有偿退出等权能是核心。将这个道理讲清, 既能让农民积极地参与进来, 也能让农民慎重对待每个地块的边界、面积, 实现“不留死角”。基层组织和干部在认识到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民利益攸关后, 会慎重地对待确权模式的选择, 对确权确股不确定的, 都要求由组决议后, 须先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在成立各类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 将土地等集体资产量化为成员股份后, 再由经济合作社颁发股权证, 做到“不留后患”。

4 发展建议

4.1 领导重视, 强力推动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土地确权工作, 由主要领导亲自抓, 把此项工作纳入“三严三实”“三查三保”考核内容。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分工负责, 齐抓共管。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制度, 市、县2 级都要成立督导组,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 并进行通报。四是要分级建立工作台帐, 明确各个时间节点任务, 务实工作, 按期完成。

4.2 严格标准, 保证质量

各地要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周口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工作规程, 把握重点环节, 确保工作质量。同时, 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勇于创新方式方法, 因地制宜开展调查宣传动员、调查摸底、测绘公示、登记办证工作, 探索降低工作成本的方法[3]。

4.3 统筹安排, 做好招标工作

各地要参照考察地经验, 结合实际情况, 做好确权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招标工作、周密谋划、统筹安排、合理减少招标次数, 避免费时费工, 科学设置标段, 依法依程序确定中标公司及中标价格[4]。

4.4 严格选择测绘公司, 科学制定测绘方法

土地测绘是确权工作的关键环节, 选择测绘公司要高标准严要求, 测绘公司务求有甲级资质, 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及良好的信誉。依据考察经验, 测绘方法采用航拍图解加实地测量的方法较为科学, 航拍尽可能采用1∶1 000 影像图。

4.5 落实经费, 搞好保障

各县 (市、区) 要配套落实确权工作经费, 保障确权工作顺利进行。完成确权工作所需经费为360~405 元/hm2。

5 结语

通过赴山东调研, 既学到了经验, 更增添信心, 2015 年周口市确权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今后一段时间, 各地一定要详细制定工作台账, 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任务, 拿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 狠抓落实, 保质保量完成全市13.3 万hm2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

参考文献

[1]陈百明.试论土地资源管理政策的调整[J].自然资源学报, 2003 (5) :611-616.

[2]罗贞礼, 龙爱华, 黄璜, 等.虚拟土战略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社会化管理[J].冰川冻土, 2004 (5) :624-631.

[3]卢新海.开发区土地资源的利用与管理[J].中国土地科学, 2004 (2) :40-44.

13.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篇十三

      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103_104654975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河北

采购项目 :高碑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HBXJ022015ZFCG0452 采购人名称: 高碑店市农业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 武会深宋春鹏李海涛 电话(传真): 0312-55907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 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 薛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伟涛、张帅 电话: 0312-5075320 电子信箱: hebeixingji@163.com 采购内容:

一标段:辛立庄镇 40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67447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辛桥乡 37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66663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张六庄乡 36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58393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泗庄镇 39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50620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段:肖官营乡 33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39748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东马营镇 29个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总面积 32077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标段: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确权登记系统管理平台和硬件系统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籍测绘;

(3)七标段投标供应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软件产品 需具备自主开发软件的著作权证书或二次开发的软件需有授权证明;

② 软件产品需 得到农业部或河北省农业厅认可;

③ 硬件系统设备 如为授权代理商,则授权代理商在开标时需出具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④ 硬件系统设备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 ⑤ 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供应商,应当在省内设办事机构;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供应商可对所有标段提出报名申请,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 11月 3日 ~2015年 11月 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6:30)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碑店市五一南路尚品东方北侧)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根据报名标段情况,提供相应盖公章复印件份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3)、提供 测绘资质证书;

4)、七标段 提供自主开发软件的著作权证书或二次开发的软件需有授权证明 ;

5)、七标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6)、省外供应商提供在 省内设办事机构的相关证明;

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人身份证;

9)、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套

开标时间: 2015年 11月 25日 09: 30分

开标地点 : 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 刘伟涛 张帅

联系方式: 0312-5075320 传真: 0312-507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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