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

2024-06-1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精选8篇)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 篇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改革研究

摘要:农业是我国的国民经济基础,而农业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土地问题,如何解决我国农业中的土地问题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文章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出现的问题入手,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问题;对策

一、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改革历程和成效 1.1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改革历程

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对农村土地进行的变革。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18位农民,在违返当时的国家政策,冒着做监狱的危险,提出了“包产到户”的承包制度,正式拉开了农村土地政策变革的序幕。1979 年 9 月 28 日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980 年 9 月 27 日,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这两文件从不同的角度充分肯定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的优点,之后全国各地迅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家庭生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下发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1 号文件”,1983 年 1 月 2 日下发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1 号文件”明确肯定家庭联产承包制,且长期不变,并于1984 年 1 月 1 日下发的《关于 1984 年农村工作的通知》“1 号文件”,延长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和对于在荒山、荒沙、荒滩种草种树,执行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可以继承,可以折价转让的等各项政策。1985 年 1月 1 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1 号文件”和1986 年 1 月 1 日,中共中央出台了“1 号文件”《关于 1986 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充分肯定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对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进行了必要补充。1986 年 6 月 25 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其中第十四条和十五条对土地的承包经营进行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第一次获得法律上的肯定。1993 年 3 月的《宪法》修正案,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列入《宪法》的范畴,从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项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而固定下来。1998 年 8 月 29 日,通过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一次将“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将党的土地政策上升为法律,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入二十一世纪后,特别是从2004 年至2010年的中共中央的一号文件中分别从完善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等制度的不同角度和方面,抓住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紧迫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努力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努力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差距,促进人民生活奔小康。

1.2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改革的成效

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从集体经济中的吃“大锅饭”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大包干”的“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 解决了亿万农民的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的提高,还有农民主体地位得到承认、积极性得到调动,也提高了农民的文化水平,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繁荣,也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的执政建设,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

二、当前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2.1土地产权不明确

在我国在国家政策上,虽然在土地承包经营使用农村土地方面上,实现了“两权分离”,也明确规定农村的耕地归“集体所有”,但是对“集体”的概念却界定不清楚。我国立法角度上对“集体”的概念也不统一,比如在《民法通则》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上,两者对土地的产权权属均有不同的规定,前者规定农村土地产权归村行政组织所有,后者则规定归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所有,在我国立法和法律规定上依然存在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的问题, 从而最终造成对土地管理的权责不清、管理混乱等现象,近而影响了我国农民对土地的经营和投入的积极性。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在集体土地产权上解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最终导致现实中经常出现损害农民权益的事情,充分表现了以前的土地产权制度已经不适应现在客观环境经济发展的变化和要求。

2.2土地流转制度不建全

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不明确,社区经济合作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党支部等都有可能成为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最终会因为谁是权力主体而产生纷争,最终导致了土地流转和农业的市场发展带来了很大阻碍和很大的负面影响。比如最近几年经常出现一些因企业要流转土地,进行投资形成规模化发展,在进行土地流转里,就出现了村民个人和社区经济合作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党支部在土地产权上及土地收益上出了纷争,同时也造成了谁多基层干部,钻了法律和土地产权不明晰的空间,进行贪污受贿,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另外一个方面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大包干”的“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出现了土地被分散到每家每户,一直是分散经营。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农村的一些青年壮劳力进城务工,不愿意在回农村,务农种地,在农村务农方面出现了劳动力不足,同时出了一些小的流转,比如让亲戚朋友种,收到取一些合理的费用,只是在形式出流转,但是在面积上没有形成规模化发展,换、转、包等形式的流转多为农户私下进行,没有规范的手续,最终也是限制了流程的发展。从国家政策方面,根据我国的社保体系不完善,不能全面的覆盖的实际情况,在一些地区出现了一部分农民,不愿意把自己的小部分土地进行流转,因为在他们的思想意识里认为土地是获得最好的生活物质保障,近而限制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化。还有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肯定会出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而社区经济合作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党支部基层组,就充当中介的组织,但是我国现在土地流转上面没有规范化和法律依据,就出现了在在利益的驱使下操纵土地流转,强行、强迫租用农户的土地,与农民争夺利益,也充分的体现了我国的在土地流转的方面中介组织发展缓慢,没有形成规范化。

三、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途径 3.1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农村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非常不利。所以在我国立法上和法律规定上给农村土地产权要有一个规范化的定义,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产权的完整性可以调动农民积极性以形成动力的机制和作用,具有激励动机、鼓励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保障。从大量的社会实践证明,国家在土地宏观调控方面,只有把产权主体明确,才能实现资源优化的配置,才能提高我国农村土地的高效率的利用,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能有效的防止因土地产权不明确,造成的基层干部的不法操作,进行贪污受贿,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所以在完善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必需要明确土地产权主体,从根本上解决因土地产权主体不明确等因素而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等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纷争。

3.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我国要加强社保体系的全部覆盖,让一些农民改变土地是唯一的生活保障的想法,让他们积极的响应土地流转的制度,让他们生活有更好的保障,同时要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机构的建设,从机构组织上、运行机制上都要有一个良好的运转,还有国家加快建立有关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规范土地流转的操作程序,要出台一些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以便于更的保障和监督土地流转的运转,让基层干部必须坚持依法流转,做到有法可依;强化基层领导干部和农民的法律意识,让社区经济合作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党支部等基层工作人员做到按照国家法律规章制度行事。根据我国土地流转市场的现状,建立合理更加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还有每个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的不同地理坏境和人文环境,要根据自身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宏观调控为原则,以经济市场为导向,农村土地和农业经济发展为目标,综合本地区的各方面因素,处理和协调好国家、集体、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好处理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之间的关系。

四、小结

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农民问题是我国最大的问题之一,如果想解决农民问题,就要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只有解决好我国的农村土地问题,才能实现我国农业经济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2]毕秀梅.共和国辉煌历程[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791-792.[3]王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世纪变革[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59-60.[4]管新春.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及其发展趋势.[J] 人民论坛.(26)

[5]顾钰民.农业现代化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J].经济纵横.2014(03)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 篇二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要, 制度建设是关键, 尤其是要建立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进行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但是, 就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看, 改革并未收到预期效果, 其突出表现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缺失, 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原本给农村“输血”的金融机构却演变成从农村“抽血”的主力军, 与此同时, 农村中非常活跃的非正规金融却不断受到打压。总体上讲, 城市和工业反哺和支持农业的金融局面还远未形成, 农村金融改革任重道远。

近年来, 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 学术界对农村金融制度的研究也不断深入。官兵 (2005) 认为, 农村金融制度的决定和变迁是国家及代理人、农户和其他城市利益集团之间利益互动的产物, 建立基于农户的市场化的农村金融制度是农村金融的改革方向;张杰、尚长风 (2006) 从农村金融市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的角度, 指出改革的方向应该着眼于理解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应有的地位, 改革的方向应遵循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非均衡性、金融生态与金融资源配置的内在均衡逻辑;赵丙奇、冯兴元 (2008) 认为,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必须大力推进农村民间金融制度的改革, 在农村正式金融体制改革总体框架的基础上, 确立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两部门一元金融发展战略, 即需求跟进战略。由此可见,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研究农村金融供给制度陷阱问题的理论文章还不多见。本文拟从诺思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分析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金融中的供给制度陷阱, 并深入分析其深层原因, 提出以农村金融供给制度创新跳出制度陷阱, 推动农村金融的蓬勃发展, 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新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分析

制度经济学认为, 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就是制度变迁。制度变迁按照内在动力, 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现行制度安排的变迁或替代, 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 它由个人或一群人, 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其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利益驱动、自发性和渐进性。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国家政府命令和法律形式而引入实行的变迁, 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其变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制度供给是国家政府的基本职能;制度是一种公共品, 而公共品一般是由国家“生产”的;制度均衡是极少的, 制度不均衡却是经常的, 国家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就是为了弥补制度不均衡状态中的制度供给不足。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 要解释长期制度变迁, 国家理论必不可少。道格拉斯·C.诺思在其所著《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一书中, 提出了对经济学界影响颇大的国家理论, 其主要观点如下: (1) 国家是制度及制度变迁的主要供给者。 (2) 国家给社会提供制度并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动机是为了取得收入。诺思指出, 国家及其统治者也是“经济人”, 也追求福利和效用最大化, 他们之所以愿意提供制度或者进行制度变迁以弥补制度供给不足完全是从自己利益出发的。 (3) 国家在提供制度的过程中, 由于其目的 (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和社会产出最大化) 常常会发生冲突, 因而, 统治者也往往不愿意改变低效的产权制度。 (4) 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 主要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制度。而当国家提供这些基本制度时, 会出现一种我们常说的“悖论”现象, 这就是所谓的“诺思悖论”。“诺思悖论”可以这样理解:一方面, 国家权力是构成有效产权制度安排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 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制度又往往不是中性的, 在竞争约束和交易费用约束的双重约束下, 往往会导致低效的产权制度结构。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践逻辑:供给制度陷阱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农村金融体制进行了三个阶段的改革, 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主体信贷需求难的问题, 相反,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 农村金融发展陷入供给制度陷阱之中:在支农的旗号下, 农村金融供给制度却一直体现“以农养工”、“以乡带城”的“劫贫济富”倾向, 农村金融供求呈现出明显的总量与结构的双重失衡, 农村资金一直在“非农化”, 农村金融体系一直趋向“非农化”, 其结果必然是“城市吃肉、农村失血”。

1. 第一个阶段:

1978—1996年, 恢复和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建立起单独的农村金融安排时期。 (1) 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 其农业贷款对象从以集体为主变为以农户为主。 (2) 农村合作信用社从政社合一的体制下解放出来, 恢复“三性”, 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 (3) 1994年成立农业发展银行, 专门经营从农业银行剥离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 (4) 放开对民间金融的管制, 农村合作基金会异军突起, 大大满足了农村经济的融资需求。这个阶段的改革形成了农村金融市场组织的多元化和竞争状态, 促进了农村金融的较快发展。但是在农村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 也存在一些问题:1)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明显滞后。1979—1993年农村信用社成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 受到层层行政干预, 背离了“合作”的初衷,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受到了种种限制, 并初步形成了从农村“抽血”的局面:1984年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比率为0.41, 1996年降为0.22, 并且此后还在继续下降。2) 农业银行一直身兼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双重任务, 不利于商业化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改善。3) 部分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组织非规范经营, 加剧了农村金融风险。为此, 以建立农村金融体系为目的的第二轮农村金融改革势在必行。

2. 第二个阶段:

1996—2003年, 意图建立起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时期。按本阶段的制度设计, 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三家金融机构中, 中国农业银行发放商业性贷款, 农业发展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 农村信用社则按照合作制原则发放小额农户贷款, 形成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分工合作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但是, 在实际运作中, 我们没有看到这“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去支撑农村金融的局面。实际情况是: (1) 中国农业银行在1996年后“洗脚上田”, 逐渐撤并基层分支机构, 退出了农村信贷市场。 (2) 农业发展银行也没有担当起为农村发展发放政策性资金的角色, 只是代理财政发放粮食收购贷款。粮棉油流通体制理顺后, 连其存在的合理性都值得怀疑。 (3) 广大农村仅剩下农村信用社还发挥着正规金融供给者的作用, 承担“一身三任”的角色。由于农村信用社既没有实行合作制的先天基础, 也没有实行合作制的后天动力, 只能继续沿袭农业银行管理时期商业化的经营方向, 加上政策层面一直没有给其一个清晰的定位, 其经营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实际上, 农村信用社本身的历史包袱沉重, 资本金严重不足, 产权不明晰, 法人治理不完善, 管理责任难以落实, 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4) 农村民间金融受到压制, 转入地下运营。从总体上看, 这一阶段改革的结果是:农村金融体系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但没有加强, 反而有所下降, 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农民的消费性金融需求几乎不可能再从正规金融体系中获得满足, 农业生产性金融需求有十分苛刻的贷款条件, 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的发展性金融需求更缺乏来自大银行的资金保证。而且, 在农村经济存款市场上, 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流入城市, 使资金本来就短缺的农村经济发展雪上加霜。

3. 第三个阶段:

2003年以来, 农村信用社初步走向市场化时期。以2003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公布为标志, 这轮改革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要求, 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 把农村信用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维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 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2004年以来, 以明晰产权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经管理体制为中心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在进行。可以预见, 本轮改革完成后, 诸如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将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将逐步形成农村信用社“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的管理模式。但是, 由于本轮改革的目标不是解决农村融资问题, 而是解决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所以在解决农村融资问题上, 一直没有多大进展。

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制度特征:中国农村金融制度陷阱的理论根源

1. 农村金融制度的每次变迁均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行为, 而非自下而上的诱发性政府行为, 更不是农村经济主体自主性行为, 是外力作用, 而非内部驱动, 是被动变迁而非主动变迁, 是政治需求而非市场需求。农信社从国有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 再与农业银行“脱钩”, 恢复合作性质, 均采用了政府供给主导型强制性变迁的方式。政府供给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虽然降低了制度变迁的时间成本和摩擦成本, 却未必能在较大程度上满足微观金融主体的制度需求和提高农村金融效率。政府作为权力中心和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 在决定与推行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时, 既有促进农村金融效益最大化的动机, 更有巩固既定经济体制和自身利益的意愿。改革的措施、速度都要与政府利益和偏好一致, 微观金融主体只是金融制度的被动接受者。

2. 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路径相悖。首先, 1979年以来农村经济制度的两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和乡镇企业的兴起, 都采取了自下而上的诱发性变迁方式。结果这两次变革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第一次变革使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其赖以生存的土地上得到了空前发挥, 促进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快速提高。第二次变革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大调整。如前所述的自上而下的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此形成了巨大反差。其次, 农村经济制度的上述两次变革, 都使农村经济主体的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 而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则使农村金融组织的产权关系更加模糊不清。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和农村经济制度变革路径相悖状况, 带来的直接结果是正规金融在农村的日益萎缩和民间借贷的产生与发展。变革后的农村经济形成了以农户、私人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格局, 对资金需求具有小额、分散、灵活、方便的特点, 但农业银行和农信社由于属于“官办”, 衙门化作风严重, 加上小农经济本身所蕴涵的风险性与现代金融机构经营目标所追求的资金运营规模化和安全性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 造成了农村中金融网点的收缩和农村金融业务的缩减。在此情况下, 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应运而生, 形成了现存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3. 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性, 即制度变迁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 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 它的既定方向在以后的发展中会得到自我强化。诺斯认为, “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沿着既定的路径, 制度变迁会进入良性的轨道而迅速优化, 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 甚至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之中。而要扭转既有方向, 通常要引入外部变量, 付出昂贵的成本。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之所以呈现政府主导特征, 一方面, 由创新的初始条件所决定;另一方面, 创新路径选择的错误使然。首先, 创新的初始条件决定了初始的创新必然是政府主导型的。中国金融创新的基础是高度集中的计划金融体制, 这种体制下的金融机构是指接受政府控制、服务于实物分配计划的政府职能部门, 不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和行为主体, 既无创新的愿望, 更无创新的权力。因此, 改革初期,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创新, 都只能是由政府来决定、组织和推动。其次, 创新的路径错误使政府主导特征得以继续。中国市场取向的农村金融创新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包括融资机制市场化、金融机构企业化、金融活动竞争化、金融管理适应化和人们金融意识的不断提高、信用观念的增强等多方面。这些方面不可能齐头并进、一步到位, 因而路径选择至关重要。制度经济学知识告诉我们, 有效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因此, 农村金融创新的首要任务是构造有效的金融机构。但是, 产权制度是组织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之所以不是有效组织, 首先是它不具有有效产权。国有独资产权无效决定了国有独资机构组织无效, 进而决定了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经营创新无动力, 再加上国有独资金融机构在金融业的绝对垄断地位, 中国农村金融创新政府主导特征自然会延续下来。

五、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是跳出供给制度陷阱的正确选择

建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金融发展的目标模式, 也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落脚点。要跳出农村金融供给制度陷阱, 让制度变迁沿理想的路径演进, 不能就金融论金融, 必须加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1. 推进农民组织化, 为农村金融发展培植制度环境。

首先, 合理定位政府角色, 转变政府职能, 加大推动农民组织化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对农民经济组织可以在税收上采取必要的优惠政策, 并加大财政上的支持力度, 在农民组织的建立和登记上提供便利, 要特别重视对农民组织管理层的专业培训。其次, 加强法制建设, 构筑完备的农民组织法律体系, 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

2. 创新土地制度, 通过制度供给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

(1) 要对耕地实行国家发包, 明确赋予农民一定时期的产权, 建立保障农民权益的产权制度, 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2) 要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收益分配关系。 (3) 要建立土地市场, 加速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价格机制。

3. 主动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 构建符合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

(1) 正视和承认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改变对其持有的漠视和敌视的态度, 并认真研究其特有的规律。 (2) 制定相关法律为非正规金融提供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 减少其躲避管制所发生的成本, 规范其行为。 (3) 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 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监控, 把其负面效应减至最低。

参考文献

[1]刘朝晖, 徐丽.农村内、外生金融之比较——基于满足中国农户融资需求的分析[J].广东金融学院学报, 2005, (6) .

[2]于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与城乡和谐市场构建[J].农业经济导刊, 2006, (7) .

[3]陈柳钦.中国金融制度创新的理论分析与实践选择[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 (4)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 篇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文化自觉

● 张瑞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面对经济、政治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党的建设与文化的关系、文化在国家综合实力中的战略地位等方面表现出高度的文化自觉。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地位认识的高度自觉,也是承担文化使命感的高度自觉,更是文化建设的高度自信,体现了在转型中国文化现代化上的努力。

中国共产党;文化自觉;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原有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受到极大的冲击,西方各种文化思潮纷纷传入中国。中国的文化形态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一元文化向多元文化演进,中国文化的发展态势呈现出多重文化混合、各种文化相互竞争的局面。因此,中国迫切要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一致、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相统一的,面向世界的、具有中华特色的文化价值观念。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使命与时代发展的需要,高度重视文化问题,在文化的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着不懈的思考和探索,表现出高度的文化自觉。

一、文化自觉是一个历史过程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的经济、政治以及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共产党的文化自觉表现为:

首先,在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关系上,在充分认识经济增长重要性的同时,主张把经济振兴和文化复兴结合起来、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邓小平在科学地继承毛泽东文化思想的基础上,从新时期的实际出发,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概念。在他看来,精神文明和文化在内容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在文化建设的问题上,邓小平把精神文明(文化)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论证了两个文明的关系。1980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1]他反复强调两个文明要一起抓,两手都要硬。邓小平从文化的主体性出发,强调文化发展的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提出要大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还多次强调社会主义文化要为人民,要“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他还指出:“对人民负责的文艺工作者,要始终不渝地面向广大群众……力求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群众。”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首次把精神文明提高到“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的战略高度,指出“没有这种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该《决议》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了全面的阐述,明确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任务之一。

其次,在政党建设与文化建设的关系方面,强调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从而提出了从先进文化方面建设党的历史课题。从文化上建设党,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改革开放及国际环境的新形势下,对文化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的提升。江泽民在继承邓小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科学论断,将先进文化建设上升到立党之本、执政之基的高度认识。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把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机统一起来,把先进文化提升到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并把文化发展的重要性上升到党的执政兴国的高度上来。江泽民明确指出:“先进文化是一个政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3]坚持什么样的文化体现一个政党的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也关涉到一个政党是否具有生命力和凝聚力。历史证明,一个政党如果不能顺应和代表先进文化的潮流,都难免被淘汰。在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先进文化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个科学概念,它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一起,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新文明表明中国共产党对于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而且这种先进的文化最终是满足人民的需要的,“着眼于促进人的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4]

与此同时,面对全球化的新时代,中国文化转型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使中国文化成为世界性的存在,使之具备与世界上其他文化对话、回应外来文化冲击的能力,从而体现中国文化的先进性。为此,中国共产党又进一步提出“提高文化软实力”。全球化时代是文化普遍交往和碰撞的时代,也是民族文化受到挑战的时代,因此,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在2006年11月中国文联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国作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讲话中,胡锦涛指出:“如何找准我国文化发展的方位,创造民族文化的新辉煌,增强我国文化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家软实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这是在党的文献中第一次使用“软实力”概念。此后,胡锦涛又在不同场合多次提起。2007年10月,“文化软实力”正式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报告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这说明“提高文化软实力”被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中国共产党对文化建设有了鲜明的全球视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国家软实力的本质体现,因此,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以此形成中国特色的“文化共同体”,并用中国文化思想去解释世界感召世界,展示中国的文化魅力,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认同。

最后,对于中国终究将走向何种文明——文化,和谐文化观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文化理想。相对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所强调的文化历史性、演进性,和谐文化观则是对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和特性的一种概括。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5]所谓“和谐文化”,就是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文化,它是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追求,追求一种尊重差异、包容和谐的社会。和谐文化的价值核心是以人为本,追求天人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谐文化建设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又表明了对待“古今中西”问题的科学态度,它立足于尊重文化差异、包容文化多样的基础上:一方面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部分,积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表现出民族的自信和自豪,另一方面又看到多样文化的共生共荣,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传承超越,本土文化与世界文化的交流互动;一方面可以使中国实现从民族国家向“文化中国”的超越,增强中国人民乃至于全球华人对中国的认同,另一方面以“和谐”的理念化解“文明冲突”,达到不同文化之间和谐共生的局面。总之,和谐文化既规定了中国社会文化秩序,也是表明对于世界文明秩序的看法,既是中国在文化多元之上一种普遍共识,也是“文化中国”的民族特色。

二、文化自觉体现为文化使命感与文化自信

费孝通认为,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即明白它的来历,它的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发展趋向,以加强对文化转型、文化选择的自主能力及自主地位。中国共产党的文化自觉表现为对于文化的本质及文化使命感认识的不断深入,而作为执政党,又表现为在文化建设上的自觉。具体而言,中国共产党文化自觉表现为以下特点:

首先是对文化地位认识的高度自觉。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党的建设与文化的关系、文化在国家综合国力中的战略地位,深刻认识到文化对于执政党及国家发展不可或缺的精神动力作用。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不仅积极致力于经济发展、国家富强,而且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致力于社会的文明进步、国家软实力的提升。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必然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社会,一个现代化的强国必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国家。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了文化发展的制高点,就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中国共产党文化软实力思想的提出,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把国家的大政方针建立在文化的战略高度上,表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文化本质及文化作用认识的深入,意义极为深远。

其次是文化使命感的高度自觉。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诞生于中国由传统到现代的大转型时期,自成立之日起,就具有强烈的文化自觉意识,肩负着在中国建设与创造先进文化的使命。一方面实现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一终级关怀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带领中国由富强走向文明——实现中国文化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自觉地承担起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责任。并且从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阶段里,我国仍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重要特征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也决定了文化建设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也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把建设现代先进文化与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作为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兴起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利,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再次是文化建设的高度自信。文化自信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抱有坚定信念,在此基础上,对于西方文化采取包容的态度,从而在文化建设上采取一种从容的心态。中国共产党充分肯定几千年传承的传统文化的积极价值,但并不把复兴传统文化作为文化建设的全能药方,而是对于文化传统进行自觉的反思,积极推动中国文化传统的现代性转化,使之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积极因素。而对于西方文化,反对全盘西化,主张在文化批判基础上博采各国文化之长,继承和吸收人类文明一切先进成就,表现出中国共产党在全球化时代文化自觉。可以说,中国的文化建设,其核心就是在如何处理“古今”“中外”的文化问题,最终目的是建设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文化,并在为世界文化的进步作出贡献。中国共产党在继承传统与创新之间、在处理中西方文化之间的关系上,寻到一个结合点,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新理念,表现在全球化时代中国共产党在文化建设上的高度自主性,既告诉世界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又表明中国在建设世界文化秩序的一种积极态度,这是一个政党文化自信的体现。

三、结语

可以说,是否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不仅关系到一个政党的前途和命运,更关系到一个民族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肩负着双重的文化使命,它高扬自己的文化理想,把握文化发展主动权,充分发挥文化引领社会、教育人民、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中国共产党引领下,中国文化的发展实现了从以“革命”为核心的文化到和谐文化的转型。中国共产党能否给中华民族构建一种理想精神图景,使中国人能够实现更好的发展从而活得更加有尊严,这是关涉到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发展、国家兴衰以及民族精神面貌的大问题。改革开放的历程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人的深刻文化自觉,这种自觉就是对文化使命的清醒认识及自觉担当、对文化的本质深刻认识、对中国文化转型问题的正确判断、对中国先进文化发展的理想图景的设计、对全球化时代文化软实力认识的高瞻远瞩。中国共产党不懈的先进文化建设与探索的历程,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未来留下了珍贵的精神财富。不可否认的是,文化转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期的努力;而且人民对于文化的需求也是不断变化的。这些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文化自觉是动态发展的进程。只要中国共产党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并在新的环境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开发心态,继续担负引领中国先进文化发展的历史使命,必将催生中华民族更为美好更有吸引力的精神家园,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

[1][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67.208.

[3]江泽民.论“三个代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158.

[4]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42-43.

[5]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6-10-19.

D26

A

1009-928X(2011)10-0027-03

作者系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政治学流动站博士后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 篇四

【内容摘要】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待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就会发现,阶层结构的变化是中国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最核心内容。在这三十多年中,中国经历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经历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这些转变最直接地体现在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现代化变迁上。关键词:改革开放 社会阶层

1978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原来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分化了,产生了诸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和农民工群体等新的社会阶层,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也发生了并且还在继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下面就简单的介绍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层的变化。

(一)社会结构的中下层在逐步缩小

l、农业劳动者不断地向其他社会阶层流动,农业劳动者阶层正在逐渐缩小

农业劳动者阶层的缩小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在发达国家,农业劳动者已不再是社会的主要阶层,一般都仅占其总人口的15%以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劳动者数量在大量减少,他们占就业人口的比重从1978年的67.4%下降到2008年的34%。外出务工经商、兴办乡镇企业、接受高等教育以及城市化,是当前中国农业劳动者实现社会流动的主要途径。仅仅外出务工经商就吸纳了8000多万农业劳动者,还有上亿农业劳动者被吸纳到乡镇企业,成为乡镇企业工人、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在未来的十几年中,农业劳动者的数量还将继续下降,但下降的速度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的速度。

2、商业服务业员工和产业工人阶层在分化

伴随着农业劳动者的逐年减少,整个社会结构的中下层(或底层)部分也在逐步缩小。当然,社会结构的中下层部分不仅包括农业劳动者,通常还包括传统型的、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商业服务业员工与产业工人。

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商业服务业劳动者的数量有所上升,近年来,一些以商业服务业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迅速,小城镇的扩张运动还在持续,这些将导致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规模的继续增长,并开始出现分化,尤其是随着新兴服务行业的出现,随着服务行业的产业层次逐渐提高和日益规范化、现代化,这个阶层中的相当一部分成员将向上流动,进入社会中间层,从而对缩小社会结构中的中下层起着重要作用。

(二)社会中间层已经出现,并且正在不断壮大

按照国际学术界的分类,社会中间层主要由两大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所谓老社会中间层,包括中小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富裕的自耕农;另一部分是所谓新社会中间层,主要包括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经理人员、行政与管理人员、办事员、商业服务人员和技术工人等,他们不但在收入上处于中等及中等以上水平,而且在受教育程度和社会声望上也处于中等和中等以上水平。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私营经济。特别是90年代以后,随着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改造以及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出现了一批真正意义上的经理。私营企业主和经理人数的多少跟经济发展水平是很有关系的。

三)掌握或运作经济资源的阶层正在兴起和壮大

在中国社会结构较上层的部分或者说居于优势位置的社会阶层中,掌握或直接运作经济资源的阶层正在兴起和壮大。在这类阶层中,除了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外,还有私营企业主与经理人员。在过去二十多年里,私营企业主阶层从无到有,经理人员从干部队伍和企业主中分离出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阶层。这两个阶层在社会结构中所占比例都在逐年稳步上升,而且还将继续上升,尤其是经理人员阶层的比例将会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形式的发展,企业主的数量将稳定在一定水平或者相对减少,而企业经理人员的数量将会明显增加。不过,中国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规模增长还未达到顶峰,在未来几十年中,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比例还会有所上升。

但是中国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还仅仅是一个雏形,与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理想形态及其运行机制相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其内部还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之处,明显具有过渡性、自发性和半封闭性等特点。相应地,这个结构雏形还有许多方面与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还不相适应。

(一)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存在不合理之处,影响阶层位序等级的合法性

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资源配置机制多元化,其中既有合理合法的机制,如市场机制和国家再分配机制等,也有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机制。无论是怎样的配置机制,都将影响人们所享有的资源的份额,从而影响人们的阶层地位。然而,形形色色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资源配置机制的存在,却严重地影响着人们对现有阶层位序关系的认可和认同。

(二)城市化过程滞后,不利于农业劳动者阶层缩小和社会中间层扩张

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相比较,城市化滞后是中国现代化的社会阶层成长缓慢的一个客观原因。所谓城市化滞后,是指社会总人口的城乡分布结构(以及劳动人口的就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变化尤其是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不相称。因为,在现代意义上,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实际上是三位一体的过程。在中国,工业化已经取得相当进展,产业结构水平比较高,而就业结构水平却比较低。由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国社会中间层在不断扩大。三位一体的体系正在形成。

(三)现阶段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存在区域不均衡性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 篇五

摘要:改革开放的成功使得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都有了飞速的发展。正是当时领导人的正确决策以及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深入认识,将其思想与中国的实际情况有效地相结合,是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有效地原因。关键词:改革开放

经济 政治 思想 文化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的成就,可以说惊天动地,国际地位不断提高,而且慢慢得融入了世界经济体系,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在经济方面,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经济获得高速增长。据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中国已由低收入国家跃升为中等偏下收入的行列。其中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开放政策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运行机制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改革开放前,中国长期以来物资短缺问题,不仅生产资料靠计划分配,生活消费品市场化程度也很低。如今商品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调节机制也已基本形成。经济体制的破旧主张和彻底转型。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是一个很严的转变。是经济体制的破旧主张和彻底转型。我国所创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既发挥了社会主义基制度的优越性又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在资源配置中也发挥了灵活性和有效性,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伟大的创举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又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的根本的原因。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也必然要政治体制、文化体制进行改革。以巩固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改革。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结合。我国的改革,是把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改革促进开放,开放反过来又促进改革,形成了改革开放良性互动的局面。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经之路,对外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改革与开放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一个鲜明的特点,也是改革取得成就的必要原因。

不但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思想上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思想方面,毛泽东思想转向邓小平理论、自力更生理论转向对外开放理论、国际战争理论转向国际和平理论、阶级斗争理论转向经济建设理论、社会公平理论转向社会竞争理论、农村化理论转向城市化理论、绿色经济理论等。国民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得到了提高。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不断探索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并丰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上焕发出勃勃生机,给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使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就是实事求是,联系中国的实际情况,不能脱离中国的国情来改革。胡锦涛同志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多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前苏联改革不是从思想上着手解决问题,不联系当时苏联的实际情况,是通过撤换干部来解决问题,结果没有促进改革,反而阻碍了改革,这是一个严重的教训。“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理论的核心是全面现代化的思想。与此前的“中国工业化道路 ”思想相比,它既强调工业化的重要,也强调中国的现代化应该是工业化、政治民主化 和思想文化现代化的统一,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不能只看重其中的一方面,而导致现代化 过程中的种种失衡现象出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是全面现代化的思想,在党的十三大报 告中被规范地表述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 表述被党的十四大、十五大所沿用,并被固定下来,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

在文化上,建国后对我国政治经济学影响颇大的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虽论及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但只讲前苏联阵营内部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排斥这些国家向西方发达国家的开放。我国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由没有对外经济关系的分析发展到在社会主义部分的某一章中加进了少量有关介绍,再发展到单独设置了“对外经济关系”一章,直到我国将对外开放确定为重要国策,才开始从真正意义上阐述了经济对外开放的理论。但是,受教科书的性质、篇幅等限制和影响,书中展开的是一般原理,往往概括介绍对外开放的必要性、原则、形式等。因此,对我国经济开放理论从发展历史到现状进行系统考察与分析,将有利于展开和深入研究对外开放的基本理论,使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这一越来越显示出重要地位的部分得到充实。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 篇六

经092-1200913501140袁珍珍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日新月异,高速增长,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这一巨大成就的创造离不开对外资的充分利用。然而,在中国利用外资的过程中也存在外商“独资化”趋势对中国经济安全构成威胁、对外资的优惠待遇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运行机制、外资与内资企业市场竞争中产生挤出效应等问题。在新的时期,我们应调整外资利用战略,转变引资方式,调整引资政策,进一歩健全相关法律,维护国家产业安全。

关键词:改革开放外商直接投资外商“独资化”

一、中国利用外资的现状分析

(一)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产业和行业间的分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得发展,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外资投向的产业结构来看,产业间出现不平衡的特征,主要以第二产业投资为主,第三产业次之,第一产业所占比例最低。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06年底,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1.94%、68.27%和29.79%。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在行业间也表现出巨大的不平衡特征。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和以房地产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农业和服务业没有受到外资的青睐,这种情况产生的后果一方面推动了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我国产业之间的发展差距拉大,二元经济结构更为严重。

(二)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的分布极不均衡,投资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大约占比87%,中部次之,西部最少。吸收外资最多的5个省、市均在东部,分别为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山东。所以,目前使用中、西部地区外资的水平仍然不是很高.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三)外商直接投资方式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占外资比例在利用国外借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其他外资的三种方式中,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及其所占比例不断增加,并最终成为我国外资主导方式。2008年,外商直接投资更是达到了96.99% 的高水平。

二、中国利用外资存在问题分析

改革开放30年来,外商投资改变了中国经济运行的轨迹,加速了中国参加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使中国快步融入全球经济主流。但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

(一)引资方式“独资化”趋势极有可能造成中国部分产业对跨国公司过分依赖,进而可能对中国经济安全构成威胁,主要表现在:

1、股权控制。外资企业具有资本雄厚、技术先进、管理高效等优势,在与国内企业合资时倾向于控制股权来控制生产经营决策权,并借此获得经营收益分配权等与之相关的诸多效益。因此,外资容易在国内获得巨大市场份额,挤压内资企业的生存空间,甚至垄断国内市场,控制国内产业,威胁国内产业和国家经济安全。

2、品牌侵夺。长期以来,由于商业文化的落后以及产业基础的滞后,多数国内品牌只能固守本土。在政府保护和缺乏竞争中生存。正因这些品牌日益处于“边缘化”的困境,在合资或并购过程中容易遭受品牌狙击,外商在合资企业中取得

控股地位后,国内企业的产品品牌或被外商占有,或被束之高阁被国外品牌所代替。

3、技术锁定。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吸引外资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希望从外资企业获得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即“以市场换技术”,但实践证明效果并不理想。跨国公司一般向中国转让的技术大都处于成熟期的标准化技术,其外溢效应很小,对我国整个技术水平的提升作用不大。尽管我们所让出的市场份额很大,他们也不会无偿转让专利技术,放弃知识产权,因此中国在合资中得到的技术要么是完成标准化的技术,要么是即将被淘汰的技术,严重阻碍了中国技术的升级换代。

(二)对外资的优惠待遇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运行机制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外资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对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系逐渐确定,外资优惠政策在整个改革和市场经济体系中就显得不适应了。中国政府一直以来对外资企业提供用地、税收、融资和关税等方面的优惠待遇,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运行机制,使国内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外资企业依靠其本身强大的财力,并借助中国政府给予的这些优惠政策,在我国迅速发展壮大,形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占有了市场,冲击我国名牌产品,挖走国内技术骨干,是国内企业极为被动,甚至破产。

(三)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产业呈现越来越明显的挤出效应 外资在带来了直接和间接就业效应的同时,使得一些内资企业处于竞争劣势,迫使一些内资企业退出市场,造成其职工失业。

三、中国利用外资的对策思考

(一)利用关税的调节作用,实现引资方式的战略性转变

1、要调整外商投资政策,改变过去对外商投资“鼓励过度”的优惠政策,对国内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应实施“国民待遇”政策,使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竞争方面处于平等的地位。

2、继续对外开放,实现引资方式的战略性转变,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不仅要“引进来”,即引进外资和技术,而且要“走出去”。

3、对民族经济要有重点地选择性保护,对本国已具有一定竞争力的部门以及技术密集性部门给予较少保护,鼓励外资与民族资本兴建合资企业,以便利用外资在资本和技术上的优势,带动民族企业的升级,对一些外资企业采用“市场保留”政策,利用关税的调节作用,控制进口商品的流人量。

(二)调整引资政策,实现新经济格局下引资方式的合理引导性转变

1、加快中西部的对外引资工作,优化外商直接投资地区结构在继续发挥东部优势引进外资的同时,中西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合理、有效地加快利用外资步伐。中西部要结合自身资源、劳动力优势和市场潜力,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于资源开发项目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外商投资于高质量的劳动力密集产业。中西部地区发展农业的机会成本比东部沿海地区低很多,引导外资投向农业开发项目,促进中西部农业集约化发展。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对中西部地区投资项目的审批、资金配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以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直接投资。

2、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进一步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应该积极的引导外商投资于农业、基础工业、基础设施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汇产业和环保产业上,促使外商直接投资从传统低层次的产业转向较高档次的产业。

3、组建具有一流竞争实力的跨国企业集团。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通过逐步建立海外销售网络、生产体系和融资渠道,促进我国企业在更大范围进行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的跨国经营,加快培育我们自己的跨国公司,努力促使我国经济在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中迈出新的步伐。

(三)健全法制和增强政府规制能力,维护国家产业安全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各国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利用外资己经成为各国都十分重视的问题。相对于具有强大优势的跨国公司来说,我国许多行业还处于 弱势地位,因此,为了防止外商的“独资化”意图,我国应抓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统一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和监管政策,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政府应建立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反映国家经济的异常征兆,适时采取措施,将显性或隐性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另外,我国还需要建立自己的绿色保障系统,以维护产业安全及生态安全。

参考文献:

[1]张建刚.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经济增长

[2]邹辉晖.我国利用外资的现状、问题及策略建议m.经济师,2006,(4).

7.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 篇七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演进

(一) 恢复发展时期 (1978-1984)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的基本政策后, 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经过一系列的拨乱反正, 以适应整个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1978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 (试行草案) 》和1981年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 (修订草案) 》。这两个教学计划的突出特点是:逐步消除文革课程中的消极影响因素, 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强行推行基础教育课程, 体现了课程的权威性和基础性, 表现为课程门类齐全, 课程实施重新恢复到侧重“双基”的道路上, 尤其是首次明确了外语科目的开设和要求, 为学生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是, 这两个计划的规定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 如课程门类多, 学生的学业负担比较重;同时, 所开设的课程主要是必修课程, 学生缺乏学习的自主性。对农村学生来说, 这些弊病体现得更为充分和具体, 有必要对农村基础教育的课程进行特别的调整和规范。

针对上述文件存在与农村不相适应的现实, 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 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在课程目标上, 要突出“农村教育要为农村服务”的宗旨;在课程实施上, 建议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应该切合当地农村的实际, 根据灵活的办学形式选择课程, 教学应讲究质量, 注意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课程内容上, 强调各类小学的教学内容都要注意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 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多数教师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水平, 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高年级应适当增加农村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内容。

不难发现, 该文件在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课程内容上给予了地方一定的自主权, 使课程与农村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找到有效的结合点, 增强课程的适切性, 更加有效地为农村服务, 为农业的发展服务。

(二) 探索实践时期 (1985-1997)

1985-1997年, 全国各地对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基础性和适切性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 使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呈现出一段曲折的历程。

在课程管理上,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 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开始确立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使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拥有了自主选择、自主决定的部分权利。1985年5月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7年我国农村教育开始了以“主要为当地建设服务, 兼顾升学”为指导原则, 进行了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分级管理体制确定后, 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增加课程适切性提供了体制保障。

在教材编审上, 1985年1月, 教育部颁布《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条例 (试行) 》, 规定把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和审查分开。1986年9月, 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和各学科教材审查委员会正式成立, 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材由国定制向审定制的转变, 这是我国教材建设史上的重大变革。1988年国家教委印发了《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 (试行草案) 》和24个学科教学大纲 (初审稿) , 并且在全国成立了8个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委员会, 提倡各地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多样化, 编写适应当地农村中小学需要的教材。教材的编审分离和选用制度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与农村实际之间建立适切性提供了现实的桥梁。

1992年, 国家颁发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 (试行) 》, 在课程结构上改变了过去以学科课程为主的模式, 提出中小学课程由学科类和活动类两部分组成, 增加了适量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 并在初中毕业年级安排适量的选修课, 将课程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 对外语、数学等学科实现分级目标要求, 安排乡土教材的教学时间等。这一文件对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重要意义在于, 它规定了地方在课程设置方面前所未有的自主性, 既调动了地方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 也强化了农村基础教育为农村、农业服务的功能;其次, 它更加贴近了农村学生的实际, 为农村学生实现个性的自我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1989年5月, 国家教委组织的有规模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 为摸索建立与当地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础教育体系, 提供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课程方面, “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以更为广阔的视野开发课程资源, 为课程的开发和管理提供了新的天地, 也为今后全国范围内更大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 全面展开时期 (1998- )

1998年12月, 教育部在长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面向21世纪教育行动振兴计划》, 确定了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方向, 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了蓝图, 拉开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序幕。1999年6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了思路, 明确提出了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注重农村教育与农村需要的结合, 指出应该“进一步推进农科教结合, 全面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 促进农村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 使农村教育切实转变到主要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来。

2001年6月, 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改革纲要 (试行) 》。它提出, 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 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明确指出:“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 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 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 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新课程当年在全国27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的38个国家级实验区的中小学开始实验。到2004年秋季, 新课程实验扩大到全国2 576个县 (市、区) 。根据教育部部署, 2005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将全面进入新课程, 2007年全国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新课程, 至此, 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全面推广阶段。

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历史经验

1.营造有利于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

20世纪80年代以来, 课程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 从最开始规定农村基础教育课程要结合实际, 到某些课程可以自主设置, 到乡土教材的出现, 到教材可以根据需要选择, 最后落实到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这个过程既是农村基础教育课程逐渐实现适切性的过程, 也是走向科学、保证落实的过程。这个过程, 也是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 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保驾护航的过程。在今后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 各级政府应积极认真落实农村教育与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 有创造性的予以发挥, 积累经验, 为全面实现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累经验。

2.基础性和适切性是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题

农村基础教育首先是基础教育, 其次才可能注意到其农村性。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首先必须考虑如何保证基础性、全面性、发展性。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适切性, 表现在对农村实际状况的适切性、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的适切性、对农村学生发展的适切性。在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拨乱反正之后,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就把如何体现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适切性放到了关注的焦点上, 并进行了一系列点面结合的探索实践, 注重在课程结构中加强与农村实际相关的乡土课程、劳动技术课程, 加强对于难以升学的农村学生的职业技术类课程, 突出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尤其是1992年以后, 地方课程的出现使课程改革的弹性更加突出, 既调动了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 又使课程进一步突出和明确了与当地结合的特色。

但是,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 在我国农村地区,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仍然遇到了诸多的抗阻因素, 如:教育观念滞后、教师对新课程的认同感不够、广大农村的中小学师资普遍存在质量偏低的问题、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的短缺、教师缺乏有针对性的专业发展培训、农村学生对新课程的不适应、农村家长对新课程的不理解, 等等。为了使课程改革在广大农村地区更为顺利深入推进, 当前的重要课题之一, 就是要分析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 当前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表明, 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新的社会条件下, 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面临的情况更复杂, 涉及的因素更多。未来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策略应当是整体的、全方位的改革策略。

1.准确定位, 建立具有农村特点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目标体系

农村教育最大的“困境”在于其目标的应试性、城市性、离农性, 解决的根本办法就是重新认识农村教育、重新构建农村的教育体系。

建立具有农村特点的中小学课程目标体系, 应当根据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学生发展的需要, 遵循素质教育的要求, 把国家的一般性的目标要求具体化、多样化, 注重课程目标的整体性、基础性、发展性、时代性和差异性。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目标应当有地方特点, 小学、初中和高中等不同学段要有阶段性的目标, 以体现发展程度的差别, 同一阶段的课程目标中还应当区分最低要求和较高要求等不同层次, 以便于对不同的学生实行分层次施教。

2.发掘资源, 改善课程发展环境, 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进行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应当有计划地突出农村教育的地位, 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政策扶持力度, 完善课程改革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筹划资金, 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 加快课程改革的教师培训、教学设备添置、教育资源开发;要树立城乡整体的教育观念, 加强城乡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把城乡教育纳入统一的教育发展规划;要确立基础教育的基准, 保证农村基础教育所有学校的人员、经费、校舍、图书等基本条件, 保证基础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明确农村教育的发展目标, 统筹规划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有效地开发课程资源, 完善地方课程, 建立校本课程, 也是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

3.扩大改革成果, 提高评价机制的改革实效

对农村学校来说, 应自主确定发展目标, 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学校评估。对于农村教师来说, 以教师现有水平为基础, 确立个性化的发展目标, 逐步建立以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的教师评价制度。对农村学生来说, 要结合学生的具体特点, 通过改革考试形式、采取多种非考试的方式评价学生, 促进学生认识自己, 建立自信, 提高其对学习的兴趣。

通过这种评价体系, 每一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现有基础, 形成适合自己的评价标准和努力方向, 通过评价使每个人、每所学校在已有的基础之上获得更大的发展, 向着各自的目标前进, 这是课程改革所要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

4.加大力度, 多渠道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当前制约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因素是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 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大投入, 为教师学习提供平台。加强农村学校互联网建设和图书室建设, 为农村教师提高自我素质开辟途径、提供机会。

加强校本培训和教研力度, 促使教师个体与教师整体素质共同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应通过结对帮扶、自由组合、群体共享等, 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摸索出一条适合本校发展和自身发展的独特道路。

建立教师发展长效机制, 提升教师生命意识。农村教师整体素质提高的长效机制主要在于教师素质的内在提升, 这一提升并不单是教学技术的提高和教学知识的丰富, 更多的是要形成较强的生命意识和良好的精神状态, 即将教育教学作为生命的一种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 教师应该主动追求这种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的价值和意义, 通过不断的探索、思考和创造去提高自身素质和生命质量。这一长效机制的核心是建立学习型学校、构建和谐校园。

参考文献

[1]中国教育年鉴[Z], 1980-2001.

[2]马戎, 龙山.中国当代农村教育改革发展[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 1999.

[3]马戎, 龙山.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的区域差异[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 1999.

8.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 篇八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其特征主要有:分层化趋势明显,社会阶层构成由“同质”向“异质”转变;社会流动加大,社会阶层结构由“封闭”向“开放”转变;变化迅速、复杂、仍在持续。客观结构变化的复杂性,决定了主观解释的多样性,对于这种新变化,学术界给出了断裂化、中产化、碎片化、结构化等不同的表述。

关键词:改革开放;社会阶层结构;变迁;趋势

中图分类号:D6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076-02

1949年新中国成立及以后几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得中国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在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方面,最大的变化就是逐步形成了“两阶一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的基本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直至改革开放之前,政治力量强力抑制着社会分化的出现,从而使得这种以单一阶级划分为基础的“两阶一层”社会结构维持并不断强化着它的超稳定性。

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却在经历着极其深刻的转变。一方面是体制转轨,即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是社会转型,也就是由传统农业社会转变为现代工业社会。在这两大深刻变革的影响推动下,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不可避免地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表现为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为基本力量的传统社会结构迅速发生解体和分化,各种新的社会阶层不断产生,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新的特征。

一、分层化趋势明显,社会阶层构成由“同质”向“异质”转变

自然界里生物细胞分化是生物进化发展的必要前提,同样在社会领域里社会分化也是社会发展和进化的必要条件。社会分化既包括社会要素的数量增生,也包括社会要素的功能转化,社会分化的内涵也有不同层次的界定,比如:对于个体而言,社会分化主要是指个体在社会中的角色分化;而对于群体而言,社会分化更多的是指社会的阶层分化,或者是说社会阶层数量及类型不断增多。

如前所述,我国的社会阶层分化程度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是比较低的,主要是由“两阶一层”(也有学者概括为“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四大基本社会阶层”)构成,阶层和阶层之间有一个较为清晰的差异和界限,而在同一个社会阶层内部则存在着很高的同质性,同一阶层成员在财富、权力和声望及社会地位基本一致。

改革开放以后,在各种体制改革的影响推动下,多元分化的趋势开始在我国社会阶层结构中显现出来,阶层构成主要是由“同质”向“异质”转化。分化形式也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包括:原有阶层内部的分化,如工人阶级的分化、农民阶级的分化等;还有在原来的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分化,如新出现的农民工阶层就是由原来的农民阶级向工人阶级流动分化产生的;以及在原来的阶级阶层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完全崭新的社会阶层,如私营企业主、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分化出来的阶层如何划分,学者的观点不尽一致,既有“十阶层说”[1],也有”七阶层说”[2],等等,但这些划分也并没有完全超越以往的“两阶一层”的基本框架,换句话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丰富多元性也是在原来的社会阶层结构基础上通过新的分化和衍生实现的。

以工人阶级进行分析,受产业结构升级、科学技术发展、职业结构调整以及国企改革等诸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工人阶级正在逐步分化为多个不同的社会阶层,如:产业工人、办事人员等拥有少量社会资源的社会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这样的基本丧失社会资源的社会阶层。另外,现在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也是由原来隶属工人阶级范畴的官员和知识分子转化而来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改革开放大潮中一些工人阶级成员下海创业,成为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和私营企业主等新社会阶层。

二、社会流动加大,社会阶层结构由“封闭”向“开放”转变

社会流动指的是社会成员在社会结构中地位、位置的变化,社会流动会改变人们的社会位置分布,从而改变社会阶层结构,因而社会流动在社会阶层结构变迁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社会流动角度来看,由“封闭”转向“开放”转变是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另一明显特征。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社会的阶层结构是相对封闭和静止的,先赋性因素(如:个人身份、与生俱来的社会关系等)是决定一个人社会阶层地位的核心要素。表现在:从一种社会地位向另一种社会地位流动(如农民想变为工人和干部,工人想转变为干部等)存在着非常多的制度障碍,机会很少,难度很大,这就使得社会阶层的流动是一种高度“封闭”的阶层内部流动,而不是开放式的阶层间流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会结构受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也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松动,各社会阶层的流动不断加快,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首先,社会阶层的流动率正逐步扩大。郑杭生等人统计指出,整体来说我国社会阶层流动率近年来还是呈现了逐步扩大的趋势,表现在某一特定社会阶层在接受新成员方面所具有的开放程度是相当高的。以不同阶层间的代际流入率分析为例,从本人现职与父亲初职相比这个角度看,不同阶层的流入率分别是:管理阶层为73.88%,技术人员阶层为86.88%,办事员阶层为75.97%,自雇佣者阶层为89.60%,工人阶层为44.14%,其他阶层为94.44%[3]。

其次,后致性因素取代先赋性因素上升为社会阶层地位的决定因素,现代社会流动机制逐步形成。改革开放之后,虽然社会阶层流动上还存在着许多制度性藩篱,但充满变革性的现代化、市场化和全球化大潮打破了原来存在于不同阶层间的严密壁垒,使人们可以不再终身和世代固守某一社会地位,教育、能力、业绩等后致性因素在社会阶层流动中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取代先赋性因素成为决定阶层地位的主要因素。

三、变化迅速、持续、复杂,趋势基本明朗但尚不稳定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结构的分化是迅速的、持续的和复杂的,正如清华大学李强所言,“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是如此之快,以至学者的分析也常常跟不上变化的速度。所以,我们常常需要探讨出现了什么新的趋势”[4]。

客观结构变化的复杂性,决定了并突出地表现在主观解释的多样性上。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激烈讨论,比如:如何评价这种社会分化?这种社会分化是否定型?将往何处发展等等。在学术界,学者们从不同层面用不同的概念(如:断裂化、中产化、碎片化、结构化等)来描述当前中国的社会阶层分化状况,从表面上来看,这些描述各有不同,甚至相互对立。

“断裂化”的观点由孙立平等人提出,他们在考察阶层结构变化时主要是从经济财富及各类资源的拥有上来看的。他们提出,现在大多数人处于社会的底层分享到很少的资源,而经济财富及各类资源越来越多地积聚于上层社会或少数精英分子手中,上层社会和底层社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断裂带,而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的互相结盟更加强化了这种趋势,使得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相互隔绝、差异鲜明的两个部分———上层社会和底层社会[5]。

与“断裂化”相对应的概念是由陆学艺等人提出的“中产化”或“中间阶层化”概念。他们并不否认当前的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与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在于:中低社会阶层过大(该缩小的社会阶层规模没有相应地小下去)、上中层刚发育还没有壮大(该扩大的社会阶层规模还没有相应地大起来)、而最上层和底层都较小,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洋葱头型”的社会结构。但是他们认为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趋势上看,随着社会中间阶层的出现和不断壮大,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正在朝着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发展[1]43-59。

多位学者都提到了“碎片化”的问题,如:李培林、李强等人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分化呈现出多元化和交叉化特征,并没有出现界限分明的阶级或阶层,更不可能出现所谓的“断裂社会”。他们把分化产生出来的群体称作“利益群体”,同时认为这些利益小群体如同一个个的碎片,在不同的分化坐标上是相互交叉的,并没有显示出集聚为几大阶级或阶层的迹象。对于这种现象,他们也用“利益群体的多元化”进行了概括[6]。

与“碎片化”的观点相反,还有学者用“结构化”来描述和概括当前的阶层结构发展趋势。最早在安东尼·吉登斯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社会阶级分化时,“结构化”指的是人们之间的社会经济差异被持续化和稳定化,并且扩散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导致阶级阶层结构的出现。今天的学者在使用“结构化”概念时指的是:特定阶层及其与其他阶层的关系出现了一定的稳定性,阶层间的界限越来越清晰;社会成员多维向度的身份分化(包括:经济地位、社会地位以及其他地位等)趋于一致,并且趋于稳定化、持续化[7]。

在笔者看来,这些观点都是在特定层面对转型期中国社会阶层特点及趋势的描述。“断裂化“观点针对财富与资源拥有的差异在社会结构上层和下层之间被快速拉大的事实,用断裂来形容蕴含在阶层结构中的这种特征,其对于社会公平等问题的关注和警示意义是不可忽视的;而“中产化”强调中间阶层的凸现及其在社会整合中的作用,从历年阶层构成数据中中上阶层构成的小幅但持续的增加来说明阶层结构演化的趋势,其建设性意义更是不容忽视;“碎片化”强调社会分化的多元化和分散化,可以很好地解释目前社会阶层现状中微观层面的一些特征;而“结构化”强调阶层分化的持续化和稳定化,更能指向宏观层面社会阶层分化的基本趋势。

事实上,“断裂化”、“中产化”、“结构化”和“碎片化”现象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层分化中都有所表现,这些争论本身就表明了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之大、之快、之复杂。目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现代化的宏观态势已经初步显现,当前的社会阶层关系是基本协调的,但也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新的阶层关系还处于不断磨合和建构当中,阶层结构发展中的变数仍然不小。展望未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需要进一步构建和创新阶层关系协调发展的制度与机制,深入调整利益格局,保障社会各阶层能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2]郑杭生.关于我国城市社会阶层划分的几个问题[J].江苏社会科学,2002,(2).

[3]郑杭生,李路路.当代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现状与趋势[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82.

[4]李强.当前我国社会分层结构变化的新趋势[J].江苏社会科学,2004,(6).

[5]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59—67.

[6]李培林,李强.中国社会分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33.

[7]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55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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