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法律法规试题(共7篇)
1.林业法律法规试题 篇一
林业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除可以当场作出林业行政许可个人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_______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D)
A、30日
B、15日
C、60日
D、20日
2、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务院_______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防沙治沙工作。
(C)
A.、农业
B、水利
C、林业
D、土地
3、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面积,不得少于本行政区域森林总面积的______。
(C)
A、10%
B、20%
C、30%
D、40%l
4、下列______属于特种用途林。
(C)
A、护路林
B、护堤林
C、母树林
D、水源涵养林
5、下面______不属于森林林种的分类。
(D)
A、防护林
B、经济林
C、特种用途林
D、环境保护林
6、违反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处所获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_______的罚款。
(B)
A、2倍
B.、3倍以下
C、3倍
D、3倍以上
7、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_______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C)
A、县级
B、乡级
C、县级或者乡级
8、滥伐森林或者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_______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_______的罚款。
(A)
A、5 2~5倍
B、5 3~10倍
C、10
2~5倍
D、10
3~10倍
9、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_______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_______的罚款。
(D)
A、5 2~5倍
B、5 3~10倍
C、10
2~5倍
D、10
3~10倍
10、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_______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B)
A、1
B、2
C、3
D、4
11、符合规定条件的,受理木材运输证申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_______日内发给木材运输证。
(B)
A、2
B、3
C、4
D、5
12、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 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_______的罚款。
(D)
A、5元至10元
B、20元
C、10元至20元
D、10元至30元
13、运输木材持无效木材运输证、无木材运输证或者运输起止地点与木材运输证记载不符的,没收所运输的全部木材和无效证件,可以并处相当于木材价款_______的罚款。
(D)
A、10%
B、20%
C、30%
D、10%至30%
14、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_______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
A、两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14、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_______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A)
A、2公顷以下
B、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
C、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15、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_______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内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批准。
(A)
A、省、自治区、直辖市
B、地、市、州
C、县级
16、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或上报材料后,在_______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或者审批意见。(C)
A、5个
B、10个
C、15个
D、20个
17、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木材检查站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扣留木材及运载工具的,应当在3日内将运载工具发还给当事人,并对所扣留的木材作出处理决定;确因情况特殊,3日内难以作出处理决定的,经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至_______内作出处理决定。
(C)
A、5日
B、8日
C、10日
D、15日
18、因自然死亡影响交通、危及安全必须砍伐或因国家建设需要必须移栽古树名木的,须经_______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A)
A、省级
B、市级
C、县级
19、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法,对公民处以_______以下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B)
A、三十元
B、五十元
C、一百元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_______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C)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七年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_______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B)
A、两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_______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七年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_______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A)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七年
24、关于我省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下哪种说法不正确。
(B)
A、立案起点为15立方米或者幼树700株
B、立案起点为3立方米或者幼树150株
C、滥伐林木5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
D、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25、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_______首先倡议的。
(B)
A、毛泽东
B、邓小平
C、**
26、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共鸣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_______棵。
(A)
A、3~5
B、5~8
C、3~6
27、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A)
A:未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B: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C: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不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28、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________等活动。
(C)
A、科学试验
B、标本采样
C、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29、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A)
A、以保护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
B、以保护风景名胜为主要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C、以保护草原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
30、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特殊情况下需要猎捕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的,必须申请_________。
(C)
A、驯养繁殖许可证
B、狩猎证
C、特许猎捕证
D、猎捕证
31、未取得采集证或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_______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双吊销采集证。(D)
A、3
B、5
C、8
D、10
32、一般森林火灾是指_________。
(B)
A、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的B、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C、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D、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33、重大森林火灾是指(B)
A、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不足100公顷的B、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C、受害森林面积在2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D、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34、林权发生变更时,林权权利人应当到(A)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A、初始登记
B、变更登记
C、注销登记
D、工商部门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森林法规定将森林分为五大林种,包括防护林、用材林、_________。
(BDE)
A、水土保持林
B、经济林
C、风景林
D、薪炭林
E、特种用途林
2、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归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是__________。
(AC)
A、森林
B、矿藏
C、草原和荒地
D、水流
3、森林的作用主要有__________。
(ABCD)
A、蓄水保土
B、调节气候
C、改善环境
D、提供林产品
4、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______________的方针。
(ABCD)
A、普遍护林
B、大力造林
C、采育结合D、永续利用的方针
5、农村居民在_________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ACD)
A、房前屋后
B、道路旁
C、自留地
D、自留山
6、森林法所称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_______ 的覆盖面积。
(ABCD)
A、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
B、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
C、农田林网
D、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ABC)
A、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B、上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C、上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______________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ABD)
A、国防林
B、母树林
C、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
D、环境保护林
9、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林权登记包括_________登记。(ABC)
A、初始
B、变更
C、注销
10、按照《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输木材必须持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木材运输证件,纳入凭证运输的木材包括:
(ABCDE)
A、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列全部木材
B、大宗木制成品和半成品
C、从林区向外运的旧房料和薪材
D、大宗竹材及竹制成品和半成品
E、活立木
11、以营利为目的,移栽胸高直径10厘米以上活立木的,必须制定移栽方案,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_______,实行凭证运输。
(ACD)
A、采集证
B、采伐证
C、植物检疫证
D、木材运输证
12、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________。
(ABCD)
A、登记造册
B、发放证书
C、确认所有权
D确认使用权
13、依照《森林法》规定,防护林及特种用途林中的__________,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ABCD)
A、国防林
B、母树林
C、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D、风景林
14、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______林木除外。(AB)
A、自留地
B、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
C、自留山
D、个人集体承包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ABCD)
A、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B、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
C、上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D、上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16、凡采伐林木都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只有_____________情况除外。()
A、采伐农村居民在自留地上的林木
B、采伐农村居民在自留山上的林木
C、采伐农村居民房前屋后的零星林木
17、我省盗伐林木的立案标准为_________。
(ABD)
A、一般案件立案起点为3立方米或者幼树150株
B、重大案件立案起点为30立方米或者幼树1500株
C、重大案件立案起点为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
西平县林业局普法考试复习题(100题)
一、填空题
1.《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宪法》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3.《森林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4.《森林法》将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其中经济林是指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森林法》第十一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6.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7.《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林木所有权。
8.《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保护承包造林者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未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承包造林合同。
9.《行政许可法》规定,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义务或者未依法履行利用公共资源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10.《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规定,案件调查终结,在报行政负责人审查决定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将全部案件材料送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
1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 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12.《种子法》规定,国家建立种子贮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良种选育和推广。
13.《种子法》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
14.《种子法》规定,调运或者邮寄出县的种子应当附有检疫证书。
15.《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16.《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生物技术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维护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护和发展野生动物资源。
17.制定《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是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18.《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采集证的格式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19.《退耕还林条例》规定,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
20.《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种苗造林补助费应当用于种苗采购,节余部分可以用于造林补助和封育管护。
21.《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林区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检查站等防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
22.《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凡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的病、虫、杂草,应定为植物检疫对象。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
23.《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试验室、检疫检验试验室、林木种苗及木材除害设施、物资储备仓库、通讯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药剂、器械等有关物资的储备。
24.《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规定,属于从国(境)外新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以及首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应当经过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鉴定。
25.《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上级交办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终结,承办的单位应当将案件的处理结果向交办单位报告。
26.《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林业行政执法证》实行每 2年审查注册制度,持证人员所在机关应当根据 发 证
机关的要求,将证件报送注册。
27.《 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用于生产、经营的转基因林木,应当取得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
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29.《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0.《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日的除外。
31.《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32.《刑法》第345条第3款规定,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__3__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___3____以上__7__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3.《森林法》将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其中的薪炭林是指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3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35.《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8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36.《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5条规定,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37.《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中,调运检疫办理程序包括受理报验、现场检查、检疫处理、签发证书4个环节。
38.《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7条规定,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
39.《森林法》第31条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40.《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示。
二、选择题
41.《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_______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D)
A.五年以下
B.五年以上
C.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D.三年以下
42.《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
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A B C D)A.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B.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C.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D.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43.《森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______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B)
A.林业主管部门
B.审计机关
C.财政机关
D.监察部门
44.《种子法》规定,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收购______。(B C)
A.濒危树木种子
B.珍贵树木种子
C.同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
D.国务院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
45.《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利用外资营造的用材林达到一定规模需要采伐的,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_______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实行采伐限额单列。(B)
A.木材生产计划
B.年森林采伐限额
C.国家林业发展规划
D.五年森林采伐限额
46.《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实施林业行政处罚的机关,必须是_______。(A C D)
A.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B.地州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D.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
47.《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对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C
内予以登记。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48.《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中,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______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A B C)
A.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C.较大数额罚款
D.行政拘留
49.《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除主要林木良种外的其他林木种子(包括苗木)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生产、经营所在地
B 核发。
A.地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C.县级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50.《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规定,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_____。(A B D)
A.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B.预警和预防机制
C.林业有害生物控制和防治措施
D.应急响应
51.《植物检疫条例》规定,省际间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B)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
A、调出地森检机构;B、调入地森检机构;C、销售单位
52.承担种子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经___ D ____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A.乡
B.镇
C.市
D.省
53、《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因实施检疫需要的车船停留、货物搬运、开拆、取样、储存、消毒处理等费用,由(A)负责。
A、托运人;B、承运人; C、检疫机构;D、林业主管部门
54.违反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处所获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___ B ____的罚款。
A.2倍
B.3倍以下
C.3倍
D.3倍以上
55.《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对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A B C D)等,也应实施检疫。
A、包装材料;B、运载工具;C、场地;D、仓库
56.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___ B ____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2
B.3
C.5
D.7
57.《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规定,调运检疫时现场检查苗木、块茎、播条、接穗等繁殖材料,按一批货物总件数的(C)抽样。
A、0.5%—1%;B、2%—3%;C、1%—5%;D、4%—5%
58.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每___ C ____年进行一次,普查方案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A.五
B.八
C.十
D.十五
59.《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具有(A B C D)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非法所得。
A、未依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B、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C、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D、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
60.《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森检机构收取的检疫费只能用于(A B C D)等森检事业,不得挪做他用。
A、宣传教育;B、业务培训;C、检疫工作补助、临时工工资;D、购置和维修检疫实验用品、通讯和仪器设备
三、判断题
6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62.《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有些事项虽然未经公布,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
63.《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三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4.《行政诉讼法》规定,虽然法律规定某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具有最终裁决权,但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确有不当的,应当予以受理。(×)
65.《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66.《防沙治沙法》规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得批准对防风固沙林网、林带进行采伐。(×)
67.《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涉及科学技术保密的野生动物物种的出口,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68.《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69.《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可以再要求承包土地。(×)
70.《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该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
71.《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72.《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狩猎者有计划地开展狩猎活动。(√)
73.《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授权品种的保护期须届满,销售该授权品种才应当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
74.《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品种权的终止,由审批机关登记和公告。(√)
75.《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被责令限期除治森林病虫害者不除治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应当代为除治,并承担防治费用。(×)
76.《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国家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77.《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定,人工更新和造林应当执行林业部发布的有关造林规程,做到适地适树、细致整地、良种壮苗、密度合理、精心栽植、适时抚育。在立地条件好的地方,应当培育速生丰产林。(√)
78.《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询问当事人或者其他知情人(以下称被询问人),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拒绝回答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对案件事实予以认定。(√)
79.《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专家评审论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
80.《行政许可法》规定,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81.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82.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
(√)
83.在发生疫情的地区,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派人参加当地的道路联合检查站或者木材检查站;发生特大疫情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
84.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
85.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板材企业由国家林业局批准。(√)
86、行政处罚听证时,听证主持人应当在举行听证十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
87.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主要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对象及测报办法。
(×)
88、《植物检疫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9、《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兼职森检员能够签发《植物检疫证书》。(×)90、《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规定,在检疫过程中发现检疫对象和其它危险性病、虫的,必须保存样品,保存期至少4个月。(×)
四、简答题
91.森林法所称的森林覆盖率的概念是什么?
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森林法所称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92.《森林法实施条例》对滥伐林木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有何规定?
答:《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93.《物权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哪些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答第五十九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94.《种子法》规定的种子的概念是什么?
答《种子法》规定的种子的概念是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什么工作方针和防治理念? 答 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必须坚持推行森林健康理念,以培育和恢复健康森林为目标,促进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96.某林木种苗销售者,在林木种苗中掺假,以假充真,销售金额为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请问该林木种苗销售者是否已构成犯罪。如果已构成犯罪,请说出罪名及判决结果。
答该林木种苗销售者已构成犯罪。《刑法》第 140 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 5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的,依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 50% 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97.《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规定的测报对象是什么?
答《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测报对象是指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造成危害的害虫、病害、害草、害鼠等有害生物及其对森林造成的灾害。
98、行政许可法中规定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主要有六类: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99.为了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我国《森林法》规定了哪些经济性措施?
答(1)林业基金制度。用于林区的造林、育林、护林。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防护林的特种用途林的造林、育林、护林。
(3)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恢复因占用的征用而减少的森林植被。
(4)国家财政援助。国家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长期贷款。
(5)针对煤炭、造纸等部门产品的收费。从煤炭、木浆纸张等森林产品中提取资源产品费,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100.某村村民杨某盗伐幼树8株。县林业局派人进行了处理,责令其赔偿损失,补种80株树木,并处罚款400元。杨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案中杨某承担的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县林业局适用的法律根据是什么?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并作出判决?
《森林防火条例》知识竞赛题目
一、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
1、新《森林防火条例》自
起施行。
A、1988年1月16日
B、1988年11月16日
C、2007年10月1日
D、2009年1月1日
3、森林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效。
A、净化空气
B、生产建设
C、减少疾病
D、防止火灾
4、我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 月1日至次年的 月30日
A、10/5
B、11/5
C、10/4
D、11/4
5、建国以来我国最大的一次森林火灾发生于
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北部林区,给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A、1965
B、1987
C、1999
D、2001
6、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的方针。
A、扑救为主,综合治理
B、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C、预防为主,打早打了
D、综合治理,积极消灭7、2005年9月6日召开的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提升能力,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健全机构,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强化素质,实现队伍建设专业化;减少损失,实现扑救指挥科学化,严防特大火灾、重大伤亡和火烧连营,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
A、1‰
B、2‰
C、5‰
D、10‰
8、燃烧的三要素是
。只要缺少三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燃烧就不能进行。扑救森林火灾时,只有消除其中一个要素,森林燃烧就会停止。
A、可燃物、氧气、温度
B、可燃物、氧气、湿度
C、氧气、温度、气压
D、可燃物、气压、氧气
9、是浓烟中对人危害最严重的气体,一般在森林可燃物燃烧不完全时产生。
A、一氧化氮
B、二氧化碳
C、一氧化碳
D、氧气
10、森林火灾的燃烧类型常分为地下火、、林冠火和树干火。
A、飞火
B、狂燃火
C、地表火
D、雷击火
11、火源可以分为自然火源和
两大类。
A、人为火源
B、生产性火源
C、非生产性火源
D、雷击火
12、森林火灾是指林地上
的火,它是自由蔓延,超过一定面积,造成一定程度损失的林火。
A、失控
B、自燃
C、人为
D、生产性
13、火场自救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强行顶风冲越火线、快速转移、、卧到避烟等。
A、点火解围
B、继续扑救
C、原地不动
D、呼叫
14、森林火灾的卫星监测是通过
监测来实现。
A、人的活动
B、热点
C、火
D、烟
15、《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
行政首长负责制。
A、人民政府
B、林业部门
C、防火部门
D、森林公安机关
1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A、国务院
B、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C、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17、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年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A、2006
B、2005
C、2004
D、2003
18、全国统一的森林火情报警电话是:。
A、12119
B、96309
C、96119
D、96110
19、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
。经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A、原地待命
B、清除枯死木
C、开辟隔离带
D、看守火场
2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
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A、护林员
B、森林消防队
C、森林防火基础设施
D、森林消防宣传教育
21、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其中一般森林火灾指
A、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B、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C、过火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火灾
D、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22、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A、乡镇
B、县
C、地市
D、省
23、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
A、乡镇
B、县
C、地市
D、省
24、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
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A、未成年人
B、青年
C、军人
D、干部
25、“造成 人以上死亡或者
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国务院,并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A、一/三
B、二/四
C、三/十
D、四/八
26、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
发布。
A、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B、地市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D、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27、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
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A、50元以上5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D、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28、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
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A、50元以上5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D、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29、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
罚款
A、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30、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
罚款:
A、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B、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C、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二、是非题(共20题,每题2分)
31、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32、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33、新《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火灾分为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大森林火灾()
34、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35、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可以决定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36、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37、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3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39、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40、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41、扑救森林火灾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42、新《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43、违反新《森林防火条例》最高可罚款10万元。()
4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接到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45、火场自救过程中,当点火或其他条件不具备时,切忌顺风跑,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即可安全脱险。()
46、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47、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无偿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
48、扑火时为确保安全,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
49、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群众扑救相结合的原则。()
50、森林高火险期内,可以不经批准进入森林高火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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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业法律法规试题 篇二
近些年来, 林业碳汇制度伴随着生态环境与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凸显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研究伊始, 我们需首先明确林业碳汇的相关概念与内涵, 掌握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规律与演变趋势。
(一) 林业碳汇与森林碳汇
我们所理解的林业碳汇, 主要是从其自然属性出发来完成对于人类社会的改造和完善, 因而这一活动愈发凸显社会属性与服务功能。这也就是林业碳汇与森林碳汇的最显著区别。从概念上看,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生态系统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 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林业碳汇是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 减少毁林等活动, 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1]。 (1) 由此可以得出二者在属性上的差异, 森林碳汇只是简单的生态系统意义上的能量的流动, 仅具有自然属性特征;而林业碳汇则不单单停留在发挥已有林木吸收储存二氧化碳的功能上, 除此之外, 更是强调通过减少树木砍伐与人工造林来促进二氧化碳的吸收, 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因此, 林业碳汇既具有自然属性, 又具有社会经济属性。森林碳汇侧重森林吸收碳的物理特性, 而林业碳汇则侧重其社会特性, 强调人的参与。
(二) 林业碳汇的起源与嬗变
林业碳汇这一概念发端于1992年的里约热内卢世界气候大会之上, 在其所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首次提出了“汇”的概念。在随后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京都议定书》的通过确立了“京都三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所获得的减排量可以折抵其京都减排承诺。随后的《波恩政治协议》、《马拉喀什协定》允许将林业碳汇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但限于造林和再造林活动[2]。2003年在米兰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更是为林业碳汇制定了新规则。自此, 国际社会将森林系统作为考量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因素, 林业碳汇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举措之一。
(三) 林业碳汇的内涵与属性
林业碳汇有着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林业碳汇概念主要是从林业碳汇的自然资源属性角度来进行阐释的。有的学者认为, 林业碳汇是指通过植被以及土壤来吸收、储存大气中的二氧化碳[3]。还有的学者从自然科学角度更为具体地解释林业碳汇的概念:尽管林木可能成为温室气体的碳源, 但如果保护得当, 它也能成为碳汇, 减少温室气体浓度[4]。狭义的林业碳汇概念则是一个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项下的特定的名词, 是指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 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5]。本文主要从狭义的视角来阐述林业碳汇的内涵与要义。
二、中国林业碳汇机制的发展现状
林业碳汇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可概括为“立法未动, 实践先行”。虽然中国已在林业碳汇方面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部分成绩, 但总体而言, 立法的缺失导致林业碳汇交易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的瓶颈难题。
(一) 立法界定
2004年中国颁布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其中明确强调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是清洁发展机制重点开发项目之一。《关于开展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的指导意见》可谓是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细化说明与界定, 它确定了中国开展造林再造林项目的优先区域。2007年, 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 随后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绿色碳基金又相继组织出版了图书《中国绿色碳基金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中国绿色碳基金计量方法》。2008年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发布了《关于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汇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之要求, 应努力推动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展运行。2011年中国又对早期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的申报程序。2012年1月14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确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七省市将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二) 实践成果
中国在京都规则和在非京都规则的志愿市场上都在积极开展森林碳汇项目。目前中国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基于《京都议定书》条款下的实施清洁发展机制下的碳汇项目, 属于非志愿市场的碳汇交易, 简称“CDM碳汇造林项目”, 京都规则下的碳汇项目申报时间长、审批程序复杂、要求相当严格;二是非京都规则下的志愿市场项目, 主要是指中国绿色碳基金支持开展的碳汇项目, 也包括少量的国内企业购买碳排放而开展的碳汇交易项目。
截至2013年9月2日, 中国在联合国EB签发的CDM项目总数为3 736项, 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数仅有3个[6]。广西林业碳汇项目是全世界首个京都规则下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 项目的实施包括二年的建设期和三十年的运行管理期, 这是中国开展的第一个清洁发展机制规则的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实践证明, 林业碳汇项目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农民增收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双重目标, 为中国接下来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再造林项目积累了诸多经验。
(三) 现存问题
现阶段中国林业碳汇发展面临诸多瓶颈难题, 找到阻碍林业碳汇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 方能更为有效地推动中国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展运行。
1. 林业碳汇产权归属尚不明确
明晰产权是进行林业碳汇交易的首要前提, 从形式上来看, 当前中国的林业碳汇似乎具备了一般产权所应具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等基本权能, 然而在林业碳汇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 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出现了难以平衡的矛盾。有学者将林业碳汇产权形容为“残缺的产权”[7]。 (1) 在中国, 森林资源归属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成为林地的所有权者, 但这种共有权并不能等额地量化到每个农民个体身上, 对于林农而言并没有独立的林业碳汇财产, 这便产生了公权力对于私权利的限制和剥夺。
2. 林业碳汇市场法律机制尚未统一
如上文所述, 现阶段中国尚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专门就林业碳汇交易程序、形式等做出明确界定, 而仅有一些《办法》《通知》等原则性政策规定, 这些《办法》《通知》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更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由于法律机制的缺失, 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的有关林业碳汇计量和监测标准, 也没有统一适用的林业碳汇交易规则和规范林业碳汇交易合同。“特别是经济条款的约定、使用术语的解释、法律的适用、纠纷解决的途径等”[8], 并无统一的标准参考。故而, 统一全国性的林业碳汇标准与健全市场交易法律机制已迫在眉睫。
3. 林业碳汇监管与公众参与机制缺失
林业碳汇作为一种市场行为, 肩负着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的双重目标, 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扶持让更多投资者看到了发展林业碳汇项目的经济利益, 越来越多的“理性经济人”纷纷将目光转向林业碳汇交易, 更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投机倒把出售不合格的林业碳汇信用指标的行为, 而针对这一危害交易市场良性发展的行为, 中国并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对其加以监督管理。加之林业碳汇于中国而言实属舶来品, 对于其重要性与积极影响的认识与理解尚未达到深入人心的地步, 因而公众参与机制也并不完善。
三、构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林业碳汇机制
林业碳汇制度孕生于中国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过程之中, 面对已有的立法与制度缺陷, 中国应在充分借鉴他国已有经验与考量中国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 有针对性地确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林业碳汇发展机制。
(一) 推动林业碳汇项目发展的现实意义
林业碳汇项目的发展有益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倡导的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体系的构建, 与低碳经济发展之目标相契合, 有助于实现环境公益与私益的平衡, 更是中国勇于承担国际公约义务的有力见证。
1. 加强环境保护, 践行低碳发展
此起彼伏的全国水污染事件让我们痛心疾首, 挥之不去的连日雾霾让我们无可奈何,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让我们深谙环境的日益恶化, 更为接下来的经济发展敲响了警钟。工业文明社会本不可避免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冲突矛盾可谓是愈演愈烈。发展林业碳汇项目有助于弥补经济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的破坏与伤害。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不应仅仅成为一句口号, 落实减排目标、加强营林造林已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2. 平衡私益与公益, 实现环境公平
亚当·斯密曾说, 利己性是“支配个人的一切行动、使其在某一问题上根据利害观点采取某一行动的原则。”[9]在公众行使环境权利时, 固有的利己性不可避免地会与环境公益产生冲突, 据此, 平衡环境公益与私益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难题。林业碳汇交易的出现可谓是雪中送炭, 一方面, 该制度可以使林业碳汇经营业主获得其本应享有的林业碳汇收入, 另一方面, 从环境公益角度而言, 更是实现了减缓温室气体排放, 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初衷目的。
3. 应对气候变化, 履行国际公约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创始人、首席执行官理查德·桑德尔曾预言, “国际碳交易市场将最终成长为超过十万亿美元的超大型市场, 有望超过石油市场, 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10]碳汇市场存在着无限的潜力与商机。有关资料显示, 虽然中国目前的人均排放量很低, 但是年排放总量却已经超过全球总量的10%, 中国于2007年成为温室气体世界第一排放大国[11]。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公约的缔约国, 中国有责任在实现减排目标、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尽到应有之义务。
(二) 林业碳汇机制的域外考察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际上存在着两大林业碳汇交易市场:京都市场和非京都市场。京都市场是指以欧盟为中心, 符合《京都议定书》碳交易机制的国家之间的交易;非京都市场主要是指以美国为中心, 基于自愿碳减排的志愿市场[12]。
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市场———欧盟排放贸易计划从2013年起, 增加排放权拍卖量, 2013年至少有50%的排放权用于拍卖, 与第二阶段相比约增加了3%[13]。美国则通过建立集中的碳汇交易市场机制, 监督管理相应州的林业碳汇交易与运行。其中从事森林碳汇信用交易的机构主要有四个:一是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二是加州气候行动登记所;三是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倡议;四是国家自愿申报温室气体排放计划[14]。其中,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影响最为显著。国际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平稳运行为中国提供了借鉴与启示。完善国家立法, 统一行业标准, 明确各方权责, 规范交易行为, 加强政府监管等, 都为中国的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确立指明了道路。
(三) 完善中国林业碳汇交易的法律与制度构想
林业碳汇机制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唯有现行立法与制度构建相结合, 方能实现国家环境管理与公众参与监督并行推进, 真正发挥“林业”于“碳汇”的积极影响, 推动中国林业碳汇制度的日臻完善。
1. 完善林业碳汇法律保障机制
在京都规则下, 碳汇双方皆为国家, 且适用《京都议定书》之规定, 不属于国内法的调整范围。在这里笔者探讨的主要是志愿市场下的林业碳汇法律规制问题。现阶段中国林业碳汇交易过程中凸显的产权模糊, 交易规则、交易合同、计量和监测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国林业碳汇交易的平稳运行。承认林业碳汇的私有性, 明确碳汇作为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 赋予林农更多的碳汇权利方为推动林业碳汇交易发展的题中之义。
2. 注重林业碳汇项目风险防范
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展需要较大规模的人力、物力、财力投资, 申报、运行的程序复杂且期限较长, 相较于普通的经济活动, 林业碳汇交易并不具简便快捷的特性。加之中国现行立法鲜有对交易的程序、方式、期限等具体问题加以明确细化, 因而在林业碳汇项目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困难重重。
3. 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国家监管
3.林业法律法规试题 篇三
[关键字]非公有制林业;林权流转;采伐限额;森林计划法律制度
一、非公有制林业林权流转概述
(一)非公有制林业林权流转的内涵
1.非公有制林业内涵
从字面上理解:“非公有制林业”应该是相对于公有制林业而言的民营林业和外资林业,除国有林业,集体林业之外的一切投入林业建设领域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表面上看。它与其他行业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相一致。但林业是建立在土地上生存并发展起来的行业,其主要特征就是离不开土地所有制。而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只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与国外的私人土地所有权存在着极大的差异。这就说明我国目前的非公有制林业是建立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前提之下的相对“非公有”。因此,从本质上说,非公有制林业应该是建立在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基础之上的,由个体、私营和外资等投资主体参与的,对森林和林木资产依法获取收益,自主处分其经营的资产的林业经济成分。
2.林权流转的内涵
从理论上讲,林权流转应该包括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但是鉴于我国国情,法律上规定林地与森林的所有权是不能流转的,所以第一次林权流转并不是建立在私法不同主体交易意义上的权利流转,而是建立在国家或集体作为主体但是无法执行主体之责任或者行使其权利时,所做的权、责、利相统一的产权安排。因此,实际上林权流转的客体是林地使用权以及林木所有权,是建立在第一次林权流转的基础上的再次流转。
从林权流转的时间先后来看,主要分为一级流转和二级流转。一级流转主要目的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实现初始产权的公平分配。主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即在坚持林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林地使用权承包给农户,确立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赋予农民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此外,还包括四荒地通过招标等方式流转。而二级流转是一种市场化的行为,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是在一级流转的基础上,林权在农户、个体、企业相互之间进行的再次流转,它是以货币价值为尺度,其流转的价格按照市场规律,公开公平的进行交易。
鉴于以上分析,非公有制林业林权流转应该界定为建立在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基础之上,以一级流转为前提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由除了国家和集体之外参与的权利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将其依法享有的林地使用权或林木所有权,通过拍卖等方式转让并获得一定对价的行为。
(二)非公有制林业林权流转的法律属性
“明晰产权,放活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是林改的主要目标,长期以来在明晰产权的问题上,大多数人认为林权改革应该明晰所有权,但是从我国经济体制上看,公有制占主要成分,《宪法》第9条对于土地的归属上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在所有权问题上实行的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因此林权改革在林权归属上主要解决的是森林资源使用权的问题。在林权交易市场上,虽然国家和集体是森林资源的的唯一主体,但是它却是一个“虚位”主体,无法参加交易活动,所以明晰用益物权即使用权的真正主体成为了此次林改的根本出发点。
此外从林权流转的客体和流转的方式上来看,林权流转的实质是对权利的让渡,体现为林权主体及其相互之间对于林权客体支配和归属的法律关系,通过对他物权的设计,将抽象的林权落实到具体的民事主体之上,创设出了可流转的森林资源使用权,遵循财产权内部的法律位阶关系,即得出了“财产权——物权——他物权——林权”。因此林权是物权的一种,而林权流转就是林业物权变动。
二、制约非公有制林业林权流转的法律因素
(一)非公有制林业林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不完备
林木作为客观存在物,既具有公益性,又具有财产性。各利益主体的价值冲突导致了法律法规对林权保护的不完善。一方面,林主将资金投入到林业建设中并没有考虑森林的生态价值,对于非公有制林业主来说,如何获得最大收益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问题,而且前我国对林主的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比较少而且不具体,这对于非公有制林业投资主体权利的保护极为不利,严重挫伤了林主参与营林的积极性,而法律上的空白也必然造就了实践中的不确定性,使得非公有制林主难以寻求正当的合法救济。另一方面,由于林木生态效益与林主的经济收益无法兼顾,怎样才能维持我国森林资源总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价值成为政府进行林业生态建设的最大考量。因此,在林权流转过程中政府行政权的过多干预成为普遍现象。非公有制林主并未拥有真正的林权。没有落到实处的林权制度法律保障措施阻碍了林权流转市场的发展。
(二)采伐限额制度制约了非公有制林业林权流转
采伐限额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显然存在很多问题。非公有林绝大多数是商品林。其主要职责是发展林业经济而非发挥森林生态功能。众所周之,在商品林中用材林占有很大比例,面我国所有的用材林均实行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双重控制,林主对木材产品没有自主处分权。此外,现行的《森林法》对于采伐限额制度做了详细的规定,其出发点是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这使得林主无法按照市场的客观规律自主经营,阻碍了交易市场的形成,成为了制约非公有制林业林权流转的主要因素。
(三)非公有制林业立法的滞后阻碍了林权流转市场的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思想上的束缚,有关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规定少之又少甚至在某些地方仍是法律空白。我国现阶段最主要的一部林业法就是《森林法》,其侧重点是鼓励人们植树造林,规范乱砍乱伐的行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因此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是这部法律根本的出发点,对于森林经营管理却没有具体的规定。对非公有制林主来说,他们无法从法律中寻找真正的救济途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障;在林权流转过程中,流转程序规则的缺乏更加导致了流转市场的无序性,林主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下公平交易。所以时至今日,林权流转的有形市场仅是几个交易中心,而与之相关的社会服务机构更是寥寥无几。
三、如何消解非公有制林业林权流转的制约因素
(一)加大非公有制林业林权保护力度,完善相关法律规范现有的林业法律对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却一直受到歧视。因此,修改现行的《森林法》,明确非公有制林业法律地位就显得极为重要。一方面,对于非公有制林业主在整个林权流转参与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明确政府行政权限范围,用立法的形式将政府角色定位于服务型政府,使其以合作伙伴的身份参与,
在确保林主充分的经营权与自主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引导林权流转市场健康发展。此外。必须调整和完善林业政策,取消一切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通过修改《森林法》把政策性的内容上升为法律,使得人们在实际操作中有法可依,加大对林权的保护力度。
(二)改革采伐限额制度,健全森林计划法律制度
我国的森林资源仍然处于休养生息的阶段,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对于整个生态系统的改善也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既保证非公有林的经济效益又兼顾生态功能,是改革采伐限额制度的主要目标。采伐额采取申报制能更有利于该目标的实现。非公有制林业主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运行的经济规律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进行审查,对于符合采伐技术指标以及对生态影响不大的申请,发放采伐许可证,对于不予批准的应当给予书面说明。如果非公有制林主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森林计划法律制度是对林木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林木的生长环境,生长周期的特点制定林业长中短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某些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了符合本国林业发展的森林计划,而我国《森林法》第16条的内容说明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森林计划法律制度,可是具体如何操作没有详细的规定。因此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美国为例,美国将森林分为国有林、公有林、私有林。国有林由联邦政府直接管理,林务局制定、实施、评价和修订各级林业计划,国家级别的主要是针对森林资源评估报告(10年一次),修订森林资源规划(5年一次),而地方级别则是负责制定各级详细的林业计划和科研计划;公有林是位于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由各州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体制与国有林相同,州林业部门同时还负责为私有林提供技术指导、资金补助和政策引导。对于私有林的管理,林主有较高的经营自主权,政府部门无权干涉只能通过立法和政策引导。我国可以将林木按照其所担负的职能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于公益林担负着改善生态环境的职责,所以应当对其制定长远计划;而商品林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效益,所以在制定森林计划时应当与采伐额申报制度配合使用,放宽采伐限制,多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资金补助,调动非公有制林主参与林权流转的积极性,对为生态建设工程做贡献的非公有制林应当给予奖励或优惠政策保护,避免“石光银”现象出现。
(三)尽早制定非公有制林业相关法律规定,弥补法律空白
4.林业调查类试题 篇四
答:(1)林地共划分为8个二级地类和13个三级地类。
(2)二级地类分为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辅助生产林地。三级地类分为针叶林地、阔叶林地、混交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其他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未成林封育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他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其他宜林地。
2、按照主导功能不同将森林资源分为哪两个类别?
答:按照主导功能不同将森林资源分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二个类别。
3、森林、林木和灌木林根据经营目标的不同,分为哪几个林种?其中,防护林又划分了那几个亚林种?
答:(1)森林、林木和灌木林根据经营目标不同,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能源林、经济林5个林种。
(2)其中,防护林又分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其它防护林7个亚林种。
4、生态公益林地的保护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生态公益林(地)按保护等级划分为特殊保护公益林(地)、重点保护公益林(地)和一般保护公益林(地)3个等级,划分标准参照执行GB/T18337.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1)特殊保护公益林(地):位于生态重要性等级和生态脆弱性等级1级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地,以及所有的国防林(地);
(2)重点保护公益林(地):位于生态重要性等级和生态脆弱性等级2级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地,以及所有的实验林(地)、环境保护林(地)、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地)、风景林(地),以及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公益林。
(3)一般保护公益林(地):除特殊保护和重点保护地区以外的生态公益林地。
5、我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乔木树种(组)主要分为哪几大树种(组)?
答:我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乔木树种(组)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侧柏:包括柏属各种。(2)落叶松:包括落叶松属各种。
(3)油松:包括油松、白皮松、华山松、樟子松等。(4)柞树:包括栓皮栎、辽东栎、蒙古栎、槲树等橡栎类。(5)桦木:包括白桦、黑桦、棘皮桦等。(6.)山杨:山杨类。(7)刺槐:刺槐类。
(8)杨树:包括毛白杨、加杨,沙兰杨、小叶杨、品种杨等各类杨树。(9)阔叶树:包括柳树、榆树、国槐、臭椿、白腊、银杏、五角枫、黄栌、栾树、核桃楸、椴树、火炬树和山杏等阔叶树。
6、乔木树种(组)林龄组分为哪几种?
答:乔木树种组的林龄组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及过熟林5个林龄组。
7、经济林按树龄划分为哪三个生产期?
答:经济林按树龄划分为幼树期、生产期、衰产期三个时期。
8、根据海拔高度不同,地貌可分为哪几类?
答:按海拔高度,地貌分为中山、低山和平原3类。
9、林业调查坡向是如何划分?
答:坡的朝向称为坡向,一般分为阳坡、阴坡和无坡向3类。(1)阳坡:包括东南、南、西南、西4个方位的坡;(2)阴坡:包括西北、北、东北、东4个方位的坡;(3)无坡向:无明显方位的平坡。
10、林业调查坡位是如何划分?
答:林业调查中,坡位分脊部、上坡位、中坡位、下坡位、山谷、平地及全坡七个坡位。
(1)脊部:山脉的分水线及其两侧各下降垂直高度15m的范围;(2)上坡位:从脊部以下至山谷范围内的山坡三等分后的上部位;(3)中坡位:三等分的中部位;(4)下坡位:三等分的下部位;(5)山谷:汇水线两侧的谷地;(6)平地:平原、山区平地或台地。(7)全坡:山脊部以下至山谷以上的部位;
11、林业调查坡度是如何分级?
答:林业调查坡度的分级如下:
Ⅰ级为平坡: ≤ 5°; Ⅱ级为缓坡: 6°~15°; Ⅲ级为斜坡: 1 6°~25°; Ⅳ级为陡坡: 26°~35°; Ⅴ级为急坡: 36°~45°; Ⅵ级为险坡: ≥ 46°。
12、请按10分法记载如下林分的树种组成:油松蓄积占60%、侧柏蓄积占20%、刺槐蓄积占10%、臭椿蓄积占10%?。
答:6油2侧1刺槐1阔(臭椿)
13、森林群落结构分为哪几个类型?
答:森林群落结构类型共分为完整结构、复杂结构、简单结构三类。
14、林业调查中林木起源分为哪几种?
答:林木起源主要分为天然、人工和飞播三种。
15、根据全国土壤分类系统,北京市的土壤类型按垂直分布主要分为哪几类?
答:根据全国土壤分类系统,我市的土壤类型按垂直分布主要为山地草甸土、山地棕壤、褐土、潮土、草甸沼泽土、水稻土、风砂土等。
16、在林业调查时,当某一个小班同时满足一个以上林种划分条件时,如何确定林种的优先等级?
答:当某小班同时满足一个以上林种划分条件时,应根据先生态公益林、后商品林的原则区划,商品林按适地适树原则确定,公益林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
国防林、自然保护区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实验林、护岸林、护路林、防火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
17、北京市有林地的划分标准有哪些?
答:(1)附着有森林植被、郁闭度大于或等于0.20的乔木林地;(2)人工造林、飞播造林达到成林年限且生长稳定,郁闭度小于0.20,保存率为80%以上的林地。
(3)采用乔木树种大苗(针叶树树高≥ 1.5 m,阔叶树胸径≥ 4.0 cm)造林,当年造林成活率为85%以上的林地。
18、生态公益林的生态脆弱性分为哪四个个等级?
答:根据生态公益林的坡度、植被盖度、岩石裸露率、土壤侵蚀程度等指标衡量某一具体地段的生态脆弱程度,将其分为极端脆弱(1级)、非常脆弱(2级)、比较脆弱(3级)和一般(4级)四个等级。
19、森林灾害主要分为哪三个类型?其中根据林木株数受灾害的严重程度,将森林灾害分为哪四个等级?
答:森林灾害包括病虫害、火灾、气候灾害3种类型。根据林木株数受灾害的严重程度,将森林灾害分为无、轻、中、重四个等级。20、土地所有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权属分别分为哪几种?
答: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分为国有和集体两种。林木所有权的权属分为国有、集体、个人和其他四种。
21、公益林补偿性质具体包括哪几个类型?
答:具体包括国家和地方均补偿、国家补偿、地方补偿、国家和地方均未补偿四个类型。
22、散生木和四旁树的区别?
答:散生木指生长在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上达到检尺径阶的林木,以及散生在幼林中的高大林木。
四旁树指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地栽植的面积不到0.067公顷的各种林木。
23、我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时,最小小班面积在地形图上应不小于多少亩?小班最大面积应不超过多少公顷?
答:最小小班面积在地形图上不小于1亩。
小班最大面积一般不超过35公顷。
24、在有林地和疏林地小班中,如果小班的宽度及透视条件达不到使用角规测树的要求时,应采用什么方法测算小班林分的蓄积量?
答:应采用布设临时标准地的方法测算小班林分蓄积量,样地面积为0.067 公顷(1亩)。
25、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每几年进行一次?固定样地的面积是多少公顷?
答:每5年进行一次。固定样地面积为0.067公顷。
26、人工造林达到成林年限时,林木的保存率应达到百分之多少?
答:应达到80%。
27、采用乔木树种大苗造林时,当年的造林成活率应达到百分之多少?
答:应达到85%。
28、在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固定样地复位时,样地复位的标准是什么?
答:样地复位标准为:样地四个角桩(或坑槽)、四条边界和样地内样木编号及胸径检尺位置完全复位。
29、在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时,样木复位的标准包括哪些?
答:样木复位标准为:凡固定样地内前期样木的编号及胸径检尺位置能正确确定,并经胸径复测,前期树种、胸径均无错测者为复位样木。30、影响山地立地类型的主导立地因子有哪些?
答:有地貌、坡向、土壤厚度和母质风化状况等
31、北京市主要造林方式有哪几种?
答:造林方法可分为人工直播造林、植苗造林、分殖造林(含插条、压条、埋根等)、飞机播种造林、封山育林等5种。
32、如何计算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
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100%
土地总面积答: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
33、有林地面积灌木林地面积四旁树占地面积100%
土地总面积在固定样地复位时,应根据前期固定样地哪个点的坐标值导航定位,寻找样地前期的固定标志? 答:西南角点。
34、腐殖质层厚度分为哪三个等级,如何划分?
答:腐殖质层厚度分厚、中、薄三个等级,划分标准为:厚:≥ 5 cm;中:2~4.9 cm;薄:<2 cm。
35、枯枝落叶厚度分为哪三个等级,如何划分?
答:枯枝落叶厚度分厚、中、薄3个等级。厚≥10 cm;中5~9 cm;薄<5 cm。
36、按照事权等级的不同,将公益林分为哪两种?
答:分为国家公益林(地)和地方公益林(地)。
37、生态公益林中,特种用途林分为哪几个亚林种?
答:特种用途林的亚林种为: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
38、什么是林分郁闭度?郁闭度等级如何划分?
答:指林木树冠覆盖林地的程度,以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用百分法表示。
林分郁闭度不大于1.00,郁闭度分高、中、低3个等级。高—郁闭度≥ 0.70; 中—郁闭度0.40~0.69; 低—郁闭度0.20~0.39。
39、什么是植被总覆盖度?覆盖度等级如何划分?
答:指乔灌草植被覆盖林地的程度,以小班内乔木、灌木、草本植被垂直投影面积与小班面积之比,用百分数来表示。
覆盖度等级分为密、中、疏三个等级。密—覆盖度≥ 70%;中—覆盖度50~69%;疏—覆盖度30%~49%。40、在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时,如何进行固定样地复位?
5.林业专业知识笔试试题 篇五
1、次生林:受自然或人为因素干扰破坏后在次生裸地上自然演替形成的森林。
2、林种:根据森林的不同培育目的而区分的森林种类,我国《森林法》规定了五大类,即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
林种结构:是指具有各种不同功能类型森林的组合构成,是森林资源结构重要的组成部分。
3、植物分类单位(阶元):植物分类单位有界、门、纲、目、科、属、种。在各级单位之间,有时因范围过大,不能完全包括其特征或系统关系,而有必要再增设一级时,在各级前加亚(Sub)宇,如亚门、亚纲、亚目、亚科、亚属、亚种。对整个植物界分成多少门,在门下设多少纲,就其分类法不同也就不一致。
4、立地条件:在林业生产中,影响树木或林木的生长发育、形态和生理活动的地貌、气候、土壤、水文、生物等各种外部环境条件的总和,称为立地。构成立地的各个因子,即立地条件。
5、生态因子:对生物生长、发育、生殖、行为和分布等生命活动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环境因子。
6、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
7、林业三地位:温家宝总理对新时期林业的地位坐了精辟概况,明确指出,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
8、小班:是内部特征基本一致,与相邻地段有明显差别,是森林资源清查和经营利用的基本单位。
9、湿地::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至少有一至几个以下特征:至少周期性地以水生植物为植物优势种;底层土主要是湿土;在每年的生长季节,底层有时被水淹没。
10、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生物种群的天然生境地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二、简答题
1、简述主要造林方法(按造林所选材料划分):造林方法是指造林施工的具体方法,造林方法按所使用的造林材料(种子、苗木、插穗等)的不同,一般分为播种造林、植苗造林和分殖造林三种。
2、简述内蒙古自治区内主要沙漠、沙地:主要沙漠有巴丹吉林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库布其沙漠、腾格里沙漠、巴彦温都尔沙漠;主要沙地有浑善达克沙地、毛乌苏沙地、科尔沁沙地、呼伦贝尔沙地、乌珠穆沁沙地。
3、简述森林资源主要调查方法:在森林资源调查体系中,由于各类调查的对象范围和目的不同,所采用的方法、技术方案和所提供成果的详细程度和精度也各不相同。
森林资源的连续清查,以全国(大区或省)为对象的森林调查,简称一类调查。目的是为了掌握调查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宏观状况,为制定或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提供依据。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县、乡(镇)或相当于县、乡(镇)的单位为对象的森林调查,简称二类调查。目的是为了县级林业区划,企事业单位的森林区划提供依据,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制定生产计划等。
作业设计调查,是林业基层单位为满足伐区设计、抚育采伐设计等的需要而进行的调查,简称三类调查。目的是对将要进行生产作业的区域进行调查,以便了解生产区域内的资源状况、生产条件等内容。
三、论述题
1、应用适地适树和生态系统的观点阐述公益林(生态林)的营造途径和原则。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护岸林等;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和国防林等。生态公益林也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适地适树是使造林树种的特性,主要是使生态学特性和造林地的立地条件相适应,以充分发挥生产潜力,达到该立地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可能达到的高产水平。适地适树有3条基本途径,第一是选择,既包括选树适地,也包括选地适树。第二是改树适地,即在地和树之间某些方面不太相适的情况下,通过选种、引种驯化、育种等方法改变树种的某些特性使它们能够相适,如通过育种工作,增强树种的耐寒性、耐旱性或抗盐性,以适应在寒冷、干旱或盐渍化的造林地上生长。第三是改地适树,即通过整地、施肥、灌溉、混交、土壤管理等措施改变造林地的生长环境,使其适合于原来不适应树种的生长。如通过排灌洗盐,能使一些不太抗盐的速生杨树品种在盐碱地上顺利生长,又如通过与马尾松混交,使杉木有可能向较为干热的造林地区发展等等。
2、谈谈对内蒙古构筑祖国北方生态防线的认识。
新时期林业的新地位和新使命 林业的“四个地位”:
2009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在京召开了建国以来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十分重要,是林业史上前所未有的。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对新时期林业的地位坐了精辟概况,明确指出,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林业的“四大使命”: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对新时期林业承担的使命进行了科学分析,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林业工作肩负着更加重大的历史使命。
一是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林业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生态承载力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加快林业发展,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林产品供给,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对于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经济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是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首要任务。建设生态文明是顺应世界文明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也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首先加快林业发展。森林是“地球之肺”,湿地是“地球之肾”,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的“免疫系统”,只有不断“强肾润肺”、增强“免疫功能”,才能保障地球的“健康”。
三是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森林是陆地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京都议定书》把发展林业列为应对气候变化、固碳减排的重要途径。2007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APEC会议上提出了建立“亚太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经营网络”的重要倡议,被国际社会誉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方案。2007年12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上,植树造林、加强抚育、减少毁林、控制森林退化被列为巴厘岛路线图的重要内容。
四是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要途径。我国是一个多山国家,山区占国土总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的56%。加快山区经济发展,最大的潜力在山,最大的希望在林。
林业五大功能(贾治邦在山东省林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9.12.30))
为什么党中央、国务院把林业摆到如此重要的地位?这是由林业既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具有多种功能的基础产业决定的。
(一)林业具有巨大的生态功能,在实现生态良好、维护生态安全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林业部门既是挖坑种树的部门,也是生态建设的主体部门。履行着建设和保护“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的重要职能,即:建设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改善和治理荒漠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地理专家把森林喻为“地球之肺”,把湿地喻为“地球之肾”,把荒漠化喻为地球一种很难医治的疾病,把生物多样性喻为地球的“免疫系统”。这“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在生物界和非生物界的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中扮演着最主要的角色,在维护地球生态平衡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损害和破坏任何一个系统,都会影响地球的生态平衡,都会危及地球的健康长寿。只有建设和保护好这些生态系统,人类才能永远地在地球这个美丽的家园里繁衍生息、发展进步。
林业部门不仅可以生产出经济建设所必须的物质产品,而且还能够生产大量的生态产品。它是怎么生产生态产品的呢?我们种一棵树,保护一片湿地,就相当于建了一个工厂,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可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保护物种基因,减少噪音,减轻光辐射等等,湿地也可以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还可以净化水质。这些生态产品,虽然不是物质形态的,但是实实在在的、维持人们的生存、维持人们的繁衍离不开的生态产品。当今世界,物质产品已经极大丰富,过去凭票供应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唯有生态产品十分短缺。所以林业部门要转变思路,把过去只在荒山、荒坡的造林,转向既要抓好荒山、荒坡的绿化,而且要抓好城市、村庄、校园等等的国土绿化,让森林进城市、进校园、进村庄、进军营,真正把最好最多的生态产品供应给社会,供应给人们。
(二)林业具有巨大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功能,在维护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战略中发挥着特殊作用。
应对气候变化是现在国际上的热门话题,国际上曾经产生过一个《京都议定书》、一个《巴厘岛路线图》和一个国际公约,都规定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有两种办法,一是工业直接减排,减少工业化的石化燃料的应用,直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二是间接减排,那就是造林、再造林,由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吸收空气中二氧化碳。气候变暖主要是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太大。这叫两种途径来减排。而国际公认的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有三个作用。一是具有吸收的作用。这就是森林的碳汇功能。专家研究森林每生长1立方米蓄积,约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专家测算,一座20万千瓦机组排放的二氧化碳,可被48万亩人工林吸收;一架波音777飞机一年排放的二氧化碳,可被1.5万亩人工林吸收;一辆奥迪A4汽车一年排放的二氧化碳,可被11亩人工林吸收。二是森林具有存储的作用,能把二氧化碳存储起来。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专家研究,陆地生态系统储存两万多亿碳,一半以上的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因为森林的生长周期很长,而且树砍伐了以后只要不燃烧,建成房屋、造成家具,碳仍然在那储存固定着。三是有代替的功能。专家研究,如果用木材代替了钢筋、水泥,它的单位能耗就由900减少到100。所以说,林业是应对气候变化、实行间接减排的最主要的途径,而且是最省劲、成本最低的办法。与工业减排相比,森林固碳具有投资少、代价低、综合效益大等优点。加快林业发展,增强森林碳汇功能,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和行动。2007年,胡锦涛主席提出了“建立亚太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管理网络”的重要倡议,被誉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方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在今年9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胡锦涛主席又作出了“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的承诺,再次赢得了世界各国的高度评价。当时的国际舆论称,胡锦涛主席的减排承诺赢得世界掌声,中国让全球气候谈判出现了转机。CNN当天报道说,中国计划增加的4000万公顷森林,相当于挪威的国土面积。美国前副总统戈尔说:“其他地方的很多人并不知道,近两年来,中国每年植的树是全世界其他地区加起来的2.5倍”,“我认为中国的表率作用令人印象深刻”。在这次哥本哈根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向世界宣布,中国是世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人工造林面积居世界第一。充分表明了我国对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的巨大贡献。这次会议林业议题达成了重要共识,成为哥本哈根会议的最大亮点,加快林业发展、增加森林碳汇将会成为我国减排的战略支撑,成为我国在气候外交中的一张王牌。
(三)林业具有巨大的经济功能,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经济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木材、钢铁、水泥是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世界公认的三大传统原材料。和钢材、水泥相比,木材是绿色的环保的可降解的原材料,可以减少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这是发展低碳经济的潜力所在。我国是木材消耗大国,供需矛盾十分突出。2007年我国进口林产品折合原木达到1.55亿立方米,占全国年木材消费量的一半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木材需求量还将大幅度增加。而全球保护森林资源的呼声日益高涨,许多国家开始限制原木出口,维护木材安全已成为我国一个重大战略问题。我们必须逐步改变大量依靠进口木材的局面,立足国内45亿亩林地来解决我国的木材供应问题。这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第二,森林是一种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的第四大战略性能源资源,而且具有可再生、可降解的特点。森林生物质能源主要是用林木的果实或籽提炼柴油,用木质纤维燃烧发电。在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情况下,发展森林生物质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能源替代战略的重要选择。我国有种子含油量在40%以上的木本油料树种154种,每年还有可利用枝桠剩余物燃烧发电的能源量约3亿吨,发展森林生物质能源前景十分广阔。
(四)林业具有巨大的保健功能,在调节人体生理机能、促进人的身心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维系人的生命不仅要有吃的、穿的、住的等物质产品,而且也离不开氧气、水、适宜的生境等生态产品。据科学家研究,人的寿命,主要受遗传圈、社会圈和自然圈的影响。其中,遗传因素占20%左右,其他取决于社会圈和自然圈。社会圈影响人的喜、怒、哀、乐,会给人带来压抑、忧郁等问题。自然圈可以愉悦人的心情,舒缓人的压力,消除忧郁和压抑,森林还能释放出大量的负氧离子,像保健品一样调节人体的生理机能,改善人体呼吸和血液循环,促进人的身心健康。据科学研究,在人的视野中,绿色达到25%以上时,能消除眼睛和心理的疲劳,使人的精神和心理压力得到释放,居民每周进入森林绿地休闲的次数越多,其心理压力指数越低。社会圈中的人,如果感到精神压抑,就可以到自然圈中呼吸新鲜空气,释放心理压力,促进身心健康。四川的九寨沟因为森林丰富,1立方厘米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一般超过1万个,高的达到8万个,而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时,负氧离子含量也只有1000多个,天安门广场的负氧离子只有400多个。我国四川彭山、广西巴马、湖北钟祥之所以成为长寿之乡,其共同特点就是森林覆盖率高,空气中的负氧离子丰富,形成了天然的氧吧。我们现在什么产品都可以满足,但是生态产品不能满足,所以从长远看,生态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长。
(五)林业具有巨大的美化功能,在树立地方形象、改善投资环境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外在形象、投资环境和生活品质的重要标志。形成良好的森林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一个地区的形象就会大为改观,人们的生活品质就会明显提升,经济发展的环境容量就会大大增加,就会形成投资洼地,吸引大量的资金、人才、技术。大连、杭州和天津滨海新区等一大批城市和开发区,通过建设森林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区,不仅完全改变了当地的形象,极大地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品质,使当地居民看到了政府实实在在的政绩,而且使大量土地明显升值,投资吸引力明显增强,有的还由过去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方转变成为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
6.林业系统木材检验知识竞赛试题 篇六
必答题
(一号桌)
1、原木大头抽心评定等级是应怎么评定的?其抽心直径不超过检尺径30%的不计,不超过检尺径60%的应评定为二等,超过检尺径60%的评定为三等。
2、偏枯是怎么检量的?以其径向深度与检尺径相比,用百分率表示。
3、阔叶树的死节在评定等级时,按个数评定时一、二、三等的个数分别是多少?一等2个,二等4个,三等不限。(二号桌)
1、什么是风折木?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受强风气候因素的影响,使其部分纤维折断后,又继续生长而愈合所形成。因其外观类似竹节,故又称为竹节木。
2、如何用沟条最宽处的两内侧或底部最窄的宽度判断是外夹皮还是偏枯?不超过检尺径10%的,按外夹皮计算,超过检尺径10%的,按偏枯计算。
3、虫眼个数的查定原则是什么?查定虫眼个数是,跨在1m长交界线和检尺长终止线上及原木断面上的虫眼,均不予计算。(三号桌)
1、评定等级时漏节在全材长范围内的个数分别是多少?针阔叶:
一等不允许有,二等1个,三等2个。
2、如何用边材腐朽来评定等级?边材腐朽厚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针阔叶:一等不允许有,二等10%,三等20%。
3、用心材腐朽评定等级时,允许限度分别是多少?腐朽直径不得超过检尺径的,针阔叶,一等小头不允许有、大头15%,二等40%,三等60%。(四号桌)
1、用弯曲评定等级时,一二三等最大弯曲拱高不得超过内曲水平长的允许限度是多少?针阔:一等1.5%,二等3%,三等6%。
2、在材身表面的多块边材腐朽是怎么检量的?以弧长最大的一块的最宽处检量边材腐朽最大深度为准,并将该处同一个周线上的多块边材腐朽弧长相加计算。
3、何为心材腐朽?腐朽发生在活立木的心材部分,多数心材腐朽在树木伐倒后,不会继续发展。(五号桌)
1、什么是炸裂?因应力作用原木断面径向开裂成三块或三块以上,其中有三条裂口的宽度均等于或大于10mm。
2、裂纹的定义是什么?木材纤维沿纹理方向发生分离所形成的裂隙。按裂纹在原木的位置分为端裂和纵裂。
3、根部肥大是怎么定义的?树干基部直径方向上明显增大。按照树干基部的形状分为大兜和凹兜。
抢答题
1、伐木楂口是怎么确定的?伐木时树干根部位留下的上下锯口
2、检尺径是怎么定义的?按标准规定,经过进舍后的直径。
3、什么是长径?通过短径中心与之相垂直的直径。
4、原木直径是怎么定义的?通过原木断面中心检量的尺寸。
5、断面中心是怎么概述的?原木断面中心,即原木断面形心、几何中心。
6、长级公差是怎么定义的?材长相对于检尺长所允许的尺寸变动量。
7、原木长度的定义是什么?原木两端断面之间相距最短处检量的尺寸。
8、原木的概念是什么?经过横截造材所形成的圆形木段。
9、什么是原木缺陷?凡呈现在原木上降低质量、影响使用的各种缺点。
10、原木材质评定是怎么定义的?对原木进行缺陷检量、等级评定、检验鉴定的过程。
11、何为检尺长范围内?以检尺长终止线为界的原木材身范围。
12、径向检量是怎么定义的?通过原木断面中心,且与原木轴线成垂直的方向上检量。
13、裂口宽度是怎么规定的?与劈裂或裂纹的开裂方向成垂直方向检量的缝隙尺寸。
14、材种是怎么定义的?按不同用途和不同的使用质量要求所划分的原木产品种类。
15、什么是节子:包含在树干或主枝木质部中的枝条部分。
16、最长径是怎么规定的?与短径相垂直的最大直径。
17、什么是短径?通过原木断面中心的最短直径。
18、弯曲是如何定义的?由于树干变形使原木纵轴偏离两端面中心连接的直线所产生的缺陷。按形状分为单向弯曲和多向弯曲。
19、什么是树包?树干局部明显凸起,木纤维卷曲增厚。20、何为原有直径?原木断面损坏之前的直径。
21、树瘤的概念是什么?因真菌或细菌的作用,在活树表面产生的局部凸起,多呈球状。
22、腐朽是怎么定义的?木材由于木腐菌的侵入分解,使细胞壁受到破坏,木材色泽异常,结构及物理、力学、化学性质等发生变化,最后使木材变得松软易碎。
23、检尺长是怎么规定的?按标准规定,经过进舍后的长度。
24、什么是机械损伤?在调查、采伐、运输、归楞、造材等再加工过程中,原木因各种工具或机械造成的损伤。
25、什么是双丫材?小头呈两个分岔,具有两个独立断面的原木。
26、原木材长是怎么检量的?原木的材长检量是在大小头两端断面之间相距最短处取直检量。
27、原木检尺径的检量方法?是通过小头断面中心先量短径,在通过短径中心垂直检量长径。
28、双丫材的尺寸检量方法?以较大断面的一个干岔检量直径和材长,另一个干岔按节子处理。
29、节子直径检量的方法?以节子最小直径与检尺径相比,用百分率表示,节子直径的计算起点:检尺径自20cm以上,节子直
径大于等于30mm计算,检尺径小于20cm,节子直径大于等于20mm计算。
30、断面上边材腐朽的检量方法?断面上的边材腐朽,以通过腐朽部位检量的最大径向深度与检尺径相比,用百分率表示。
31、全材长是怎么概述的?原木两端头之间检量的最大尺寸。
32、什么是活节:节子年轮与周围木材紧密连生,质地坚硬,构造正常,由树木的活枝条形成的节子。
33、断面上边材腐朽和心材腐朽相连的是应如何评定等级?按边材腐朽评定。
34、原木材身上自两条以上的纵裂检量方法是什么?彼此相隔的木质部宽度不足3mm的,应合并为一条计算长度,大于等于3mm的,应分别计算长度。
35、原木的多向弯曲评定等级是应怎么评定?以拱高最大的为准,拱高相等时以影响等级严重的为准。
36、扭转纹的检量方法是什么?以原木小头1m长范围内的纹理扭转起点至终点的倾斜高度与检尺径相比,用百分比表示。
37、什么是腐朽节?节子本身已腐朽,但未透入树干内部,其周围木材完好。
38、尺寸检量是如何定义的?对原木检尺长和检尺径的检量和确定。
39、树包、树瘤上有空洞或腐朽的应如何检量?按死节计算,已经引起内部木质腐朽的按漏节计算。
40、松木材身的油线和阔叶树材身的冻裂评定等级是按什么计算?按纵裂计算。
风险题(10分题)
1按尺寸评定等级时,阔叶树死节的尺寸与检尺径相比,一、二、三等的允许限度是多少?一等20%,二等40%,三等不限。2什么是夹皮?树木受伤后继续生长,将受伤部分的树皮和纤维全部或部分包入树干而形成的,伴有径向或条状的凹陷。3心材腐朽的检量方法是什么?是以腐朽直径与检尺径相比,用百分率表示,在同一断面内有多块各种形状的分散腐朽,均合并相加,调整成圆形量其直径与检尺径相比。
4、原木小头扭转纹沿材身方向不足1m时应如何检量?计算扭转纹理扭转起点至终点的倾斜高度与检尺径相比,用百分率表示。
5、扭转纹的检量方法及允许限度是多少?检量方法:小头1m长范围内的纹理倾斜高度与检尺径相比。允许限度 :针阔 一等20%,二等50%,三等不限。
风险题(20分题)
1、原木检尺径小于等于14cm和大于14cm时应如果检量?原木的检尺径小于等于14cm的,以1cm进级,尺寸不足1cm时,足0.5cm进级,不足0.5cm舍去。检尺径大于14cm的,以2cm进级,尺寸不足2cm时,足1cm进级,不足1cm舍去。
2、未脱落的劈裂材的检量方法?未脱落的劈裂材,检量直径如需通过裂缝,其裂缝与检量方向形成的最小夹角大于等于45°者,应减去通过裂缝长二分之一处的垂直宽度:最小夹角小于45°者,应减去通过裂缝长二分之一处垂直宽度的一半。
3、同一断面同时存在心材和边材腐朽应如何评定等级?如该两种腐朽同属锯切用原木二等限度的应降为三等,三等限度的应降为
次加工。
4、环裂、弧裂等级评定的检量方法和允许限度是多少?检量方法是:环裂最大半径或弧裂拱高与检尺径相比。允许限度:针阔一等20%,二等40%,三等不限。
5、纵裂、外夹皮评定等级时的检量方法和允许限度是多少?检量方法是长度与检尺径相比,针阔叶:一等阔叶、杉木20%,其他针叶10%,二等40%,三等不限。
风险题(30分题)
1、虫眼在评定等级时,最多的1m范围内的个数不得超过,针阔叶分别是多少个?针叶:一等不允许有,二等25个,三等不限。阔叶:一等不允许有,二等5个,三等不限。
2、材身上的一块边材腐朽的检量方法?以弧长最宽处径向检量的边材腐朽最大深度与检尺径相比。检量材身边材腐朽深度,以钢板尺顺材长贴平材身表面,与钢板尺成垂直径向检量。
3、弯曲量材设计的原则是什么?缩小弯曲拱高,提高等级为主,增加加工出材,以利木材利用。原条急弯部分超过锯切用原木3等限度,长度不超过1.5米的,量材设计时,应将急弯部分截掉。
4、弯曲的木材应如何检量?弯曲的检量,从原木两端拉一直线,其直线贴材身两个落线点间的距离为内曲水平长,与该水平直线成垂直量其弯曲最大拱高,以弯曲最大拱高与内曲水平长相比,用百分率表示。
7.林业法律法规试题 篇七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
一、林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涵义
可持续发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谓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是指社会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可持续发展。人类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自然条件, 而自然条件的优劣往往又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影响。
二、我国林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林业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 第一个阶段是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 (1949-1978) , 即传统林业发展阶段。这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 大量采伐原始林的过程。第二阶段是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 (1978-1992) , 这一时期的核心活动是在集体林区和其它非国有林区进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 划定自留山, 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但由于对改革的目标认识不足, 林业改革的进展, 远远落后于其它部门, 迄今未走出一条可行之路。第三阶段始于1992年, 受世界环发大会和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的现状的影响, 我国的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 但这一过程很漫长。特别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一般说林区多在山区, 而这些地区也是经济上最贫困的地区。因此, 基于经济的诱惑, 各地破坏性掠夺式采伐利用仍时常发生。这一时期林业的发展必须落实到林业的科学经营上。否则, 再像过去几十年只知道造林、采伐而不知道森林经营, 最终将葬送林业的发展。这也就提出了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营模式。
三、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机制
以上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集中从政策制度层面进行了理解和阐释。我们知道, 除了政策制度, 法律是最有效的保证和监督执行机制。以下将简单地从现存法律中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以及存在不足需要完善的地方进行评述。
(一) 我国法律中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
我们目前关于林业的单行法主要有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以下简称《森林法》) 及其实施条例。
在《森林法》的立法目的种就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加快国土绿化, 发挥森林储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 是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制定本法。”在这以立法宗旨中, 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目的。在总则中, 第5条规定“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 普偏护林, 大力造林, 采育结合, 永续利用的方针。”第11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 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 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这些规定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反映了我国法律对林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和关注。
在第二章“森林的经营管理”中的第14条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制度、16条政府制定林业的发展计划、18条占用林地时的处理;第三章“森林保护”和第四章“植树造林”都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在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同样也体现了这一思想。
(二) 对我国现存林业法律制度的完善
我国已经设立的林业法律制度的完整性、严密性存在缺陷, 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则、履行程序、实现方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内容上有遗漏、空白、不明确之处。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补充和和完善:
1) 首先, 重新确立林业立法思路。我国的林业立法, 没有全面反映生态规律的要求, 没有真正贯彻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的立法思想, 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的先进经验, 实行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在生理方法, 以林为主, 林农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及其他利益发生冲突时, 优先考虑生态利益。
2) 立法原则的创新。
a.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林业立法充分地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运行规律, 重视生态平衡理论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发展规律, 尊重自然和生态规律。
b.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林业立法应当充分地考虑实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条件, 考虑地球环境与森林资源的保护。
c.突出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协调平衡的原则, 在进行林业行政立法时, 注重林业的生态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我们应当将森林生态环境损益分析立法和对法律规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别运用到对森林开发行为的预测、评价、管理以及拟定 (或既定) 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分析之中, 作为指导法律以及确定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以真正通过立法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综合发挥。
3) 在执法方面,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改进:一是必须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 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必须加强林地管理, 防止有林地逆转, 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总量控制制度, 严惩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必须认真执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 严格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木材运输证的领取、保管、发行和统计报告制度。四是必须坚持依法治林, 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抓好林业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 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中, 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 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4) 在监测方面, 要进一步加强综合监测体系建设, 实现对森林资源与林业状况的综合监测。要以森林资源监测为主体, 整合现有监测资源, 扩展监测内容, 建立健全全国森林资源与林业状况综合监测体系, 实现对森林资源和林业状况的综合监测和评价。
5) 在诉讼方面, 我国资源状况的严重问题和资源诉讼的特殊性联系起来, 建立专门的资源诉讼法院。“在我国, 土地法院、水事法院、矿业法院等专业法院已经存在, 这表明资源诉讼的专门化已经优先例和经验可循。”所以基于森林资源的特殊性与重要性, 我国也应设立森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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