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机补贴申请书

2024-11-22

安徽农机补贴申请书(精选16篇)

1.安徽农机补贴申请书 篇一

农民申请农机购置补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省农机局印发的《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办理农机补贴操作程序是:

①申请购机补贴者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经有关部门登记或批准的证明;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一式5份,其中:乡镇农机管理部门、乡镇财政部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各1份;供货单位2份,经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乡镇财政所审核确认。

②申请购机补贴者持乡镇农机、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当地县、区农机局提出购机申请。

③县、区农机局根据乡镇农机、财政部门初审意见,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确认其购机补贴资格。若报废的农业机械有牌证的,申请购机补贴者应将报废的农机具交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并在当地农机监理所办理相关牌证注销登记后,凭《农业机械报废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再按照程序申请享受报废更新补贴;若报废的农业机械没有牌证的,需提供乡、村出具的报废机具产权证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④申请购机补贴者持县、区农机局盖章确认的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到供货单位(农机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办理购机手续,差价(扣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购机。供货单位与申请购机补贴者签订农机购置补贴销售确认表,供货单位向申请购机补贴者出具注有财政补贴金额和购机补贴者实际支付金额的全额销售发票,并提供新机具。购买果蔬保鲜库、微孔增氧设备、微灌设备、卷帘机等需要安装的设备,必须安装完成并由购机农民签字确认。在非供货单位购机的不享受财政补贴资金。

有关问题可向灌南县农机局

2.安徽农机补贴申请书 篇二

全面管控, 核实数据。近期, 安徽省局主动针对2015年和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数据进行了全面核查, 发现存在同一购机者户口标识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不同、2015年和2014年机具出厂编号及发动机号重复等问题。对此, 安徽省局要求有关地区入户核查, 确定是否存在跨年度重复补贴等问题。对确实存在问题的, 责令立即整改。同时, 积极与系统软件开发单位联系, 进一步细化建立系统数据核查项目, 并要求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继续做好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抽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动态监测, 实时调整。全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补贴实施过程中, 密切关注补贴机具价格和市场供需变化。8月上旬, 省局召开了部分机具补贴额调整工作专家会, 针对前期发现的补贴率过高产品进行研究、调整并公示, 包括个别免耕播种机、穴播机和茶叶杀青机等。同时, 就茶叶筛选机品目细化分档问题向农业部农机化司报告, 将“茶叶筛选机”品目中的“茶叶色选机”档次细分为“执行单元数128及以上的茶叶色选机”和“执行单元数128以下茶叶色选机”2个档次。

3.农机补贴这六年 篇三

从2004年的7000万元起步,到2008年的40亿元,再到2009年的130亿元,购机补贴政策实施6年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力度一次次超出人们的预期,一次次让老百姓欢欣鼓舞。统计显示,在购机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作用下,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从2004年底的35.7%,提升到2008年的45%;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也从2004年的2936元,增加到2008年的4761元。2009年在世界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的大环境下,国家130亿元购机补贴资金的落实不仅提振了农机企业振兴的信心,还使农机行业呈现出产销两旺的良好走势,上半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和销售产值均比去年同期增长20%以上。

补贴六年的成效充分证明:农机购置补贴让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是一项一举多得、四两拨千斤的好政策。

“2004年,《农机化促进法》施行,中央把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一项政策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6年来,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规模逐年加大,由70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130亿元,6年翻了近8番,实施范围由66个县拓宽到所有的农牧业县……”今年6月23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讲话中指出,农机补贴“在增加农机装备总量、优化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这是购机补贴政策实施6年来,农业部首次举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

从数字看补贴的作用

实施6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在哪些方面产生了成效?下面几组数字就能告诉你答案。

——2008年,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产值达到1915亿元,同比增长30%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特别是发展型的消费需求,带动了农机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2004—2008年,中央财政共投入69.7亿元,带动地方投入52亿元,拉动农民投入购机资金达到373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240万台(套)。2008年,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产值达到1915亿元,产销率达98%以上。今年,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但在农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农机生产企业仍然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农机补贴的实施拉动了农村需求,促进了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

——2008年全国农机装备总量达到8.22亿千瓦,比2003年增长36.1%

2004-2008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安排农机补贴资金121.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69.7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约225万台套,全国农机装备水平明显提高。2008年全国农机装备总量达到8.22亿千瓦,比2003年增长36.1%。特别是农业生产急需的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大幅增加,农机结构得到改善。2008年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99.5万台,比2003年增长208%;插秧机达到19.96万台,比2003年增长2.35倍;玉米收获机达到4.71万台,比2003年增加10.5倍。农机补贴的实施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改善。

——2008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5.8%,比2003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

2004年以来,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2.5个百分点,而2003年前的4年间基本没有提高。2008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8%,小麦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农机作业领域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扩展,作业环节由生产环节不断向产前、产后延伸。由于农机农艺的集成配套,精量播种、化肥深施、水稻高产栽培、旱作农业、保护性耕作等一些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措施得以大面积推广,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

——使用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与人工收获相比可减少损失3%左右,仅此一项全国减少小麦遗洒损失25亿公斤以上

农业机械的应用,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既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比如,在节本方面,推广小麦精量播种技术每亩可以节约种子3~4公斤;应用化肥深施可提高化肥利用率10%~15%;高性能植保機械喷药可节省30%~40%的农药;使用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与人工收获相比可减少损失3%左右,仅此一项全国减少小麦遗洒损失25亿公斤以上。在增加粮食单产方面,采用大型机械进行深松整地,增产幅度达到10%~15%;水稻机插秧能使亩增产25公斤以上。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方面:机插秧与人工插秧相比可提高生产效率20倍以上;一台水稻联合收割机可替代200多人;一台甘蔗联合收获机可替代1000多人的工作量;抢收抢种、抗旱排涝、大规模的病虫害防治等更是需要机械化作业才可能实现。农机补贴的实施转变了农业生产方式,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2008年底,全国已发展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6.6万个,农机专业合作社8622个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引导下,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进程。2008年底,全国已发展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6.6万个,农机专业合作社8622个,拥有农机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达到37.64万户。此外,各地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为当前农机工作的总抓手,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了农机销售维修、培训教育、示范推广、安全监理、质量鉴定等各项农机化工作开展。农机补贴的实施发挥了支撑保障作用,推进了农机化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政策操作日趋规范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是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助推器”,也是一些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农业补贴措施。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加强政府的扶持、引导、调控能力,促进农机装备提升和结构优化,提高农机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3月29日,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有人反映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环节太多,程序繁琐”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执行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法是系统总结前几年补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出来的,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这套操作方法,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7项主要工作,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10项主要工作,企业还要统计汇总补贴销售情况,这些工作需要依次完成,一步也不能少,而且要做好各环节的衔接,目的是防止虚报冒领补贴,套取补贴资金。”

据了解,为实施好购机补贴这项强农惠农政策,农业部、财政部对全国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和需求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科学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立了以“五项制度”为核心的操作办法,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各省区市也制定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许多省区市还相继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办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核细则、绩效考评办法、档案管理办法、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等。

农业部建立和完善了补贴机具部省两级选型制度,将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投诉情况作为机具选型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对于进入补贴目录机具,规定必须是经过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进行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合格的产品。各省对申请进入补贴目录的非通用类产品进行重点筛选,提高补贴产品准入门槛,为购机农户把好质量关。

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农民实行差价购机的方式,是购机补贴政策的亮点之一。一是可减少农民的支出成本。农机价格较高,补贴的主要机具多数在5000元以上,有的达到幾十万元,实行差价购机可降低农民购机筹款难度,使农民直接受益,方便农民。二是便于资金监管。实行省级财政集中结算,补贴资金只下达到省级财政,不再向市县下拨,减少资金运作环节,降低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的可能性,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三是防止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农民全价购买机具,后凭发票报销的做法,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假发票虚假购机,合谋套取补贴资金。

去年12月,国务院对购机补贴政策定下了“三个严禁”的禁令,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为确保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农业部要求农机系统做到“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演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直面矛盾与问题

显然,随着补贴资金规模的不断增大,补贴政策对农机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农机购置补贴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而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露。

——尽管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不断增大,但农业快速发展,广大农民群众购机热情高涨,补贴资金仍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此外,一些地方由于财政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致使其购机总补贴资金相对较少,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少数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个别农机化主管部门存在违规向企业收取费用等现象,影响很坏。有些地方对补贴机具监管措施不力,存在违规转卖转让机具现象。少数地方仍存在指定经销商的问题。

——部分地区补贴资金结算较慢,造成企业资金挤占较多,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

——一些地方农机企业的服务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的跟踪服务。目前,随着农机数量的猛增,部分农机生产厂家在售后服务、机械维修、价格优惠等方面的工作未得到应有的加强。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机具的零部件供应不到位,机具损坏得不到及时修理,贻误农时。

2009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就直面了这些矛盾和问题。会议一阵见血地指出:“这些问题虽然是局部的个别现象,但应引起足够重视。如果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效果,甚至会坏了政策、毁了干部。”

4.安徽农机补贴申请书 篇四

日前,在莱阳市高格庄镇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发放现场,笔者与几位机手谈论到现今农机发展形势及相关政策,大家对国家惠农政策感到非常高兴,都认为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农机化事业发展迅速,购机户得到了实惠,农机保有量大大增加,农业机械技术含量明显提升,我市农机化事业迎来又一个发展机遇期。农机手对农机补贴政策及今后的农机化发展有什么想法吗?通过面对面交谈,农机手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议适当增加补贴种类和数量,方便农民购机,让农民真正得实惠。莱阳市地形复杂多样,农业机械应用范围很广泛,各地机械类型不统一,推广和补贴机械应适当增加种类,有条件规模种植的地方大力发展和补贴大型联合机械,山岭地区发展和补贴小型机具,林果地区发展和补贴田园机械和林果机械,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机械化。

二、建议厂家加强售后服务,让农民了却后顾之忧。补贴机械尤其是大型先进机械进了家,大部分农民担心最大的问题就是机具的售后服务跟不上,部分机手担心一旦机具过了三包期,万一机具坏了,找一个专业维修点很不容易,找厂家又太不方便,而且费用太高。希望国家和农机部门加强对补贴机具售后服务的监管,督促企业和经销商提高售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建议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机具使用条件。随着农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予盾也日益突出,许多机手反映,好多地方机耕田里没有配套的机耕道,机械进出不方便,一些地方农田不规则,农机效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希望各级政府重视并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机具的使用条件,提高农机使用效力。

四、建议改变燃油税补贴方式,直接补贴作业的农机手。一些农机手认为现在的燃油税补贴方式不合理,如今油价高了但是作业费提不上去,自已作业多用油肯定就多,而补贴是按照种植亩数而不是按照作业多少来补贴,这样补贴不合理,希望改变补贴方式,直接补贴作业的农机手。

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篇五

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购机需求,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预计20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按不超过各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为支持2012年春耕备耕,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指标已于2011年9月提前通知到了各地。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为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2012年生产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20元、125元、140元,比2011年提高18元、18元、12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7.6%、16.8%和9.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201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行动,选择100个县(场)、1000

个乡(镇)、10000个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整县、整乡、整村推进,力争实现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3亿亩、免费为1.8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的目标。

6.农机购置补贴 整改措施 篇六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省“方案”的基础上,通化县的“方案”和“细则”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普惠补贴,资金指标分解到村

2011年省农委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为最大限度扩大受惠面,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2011年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把1000万元资金指标按照全县总量控制,根据实际需求可调剂分配的原则全部分解到全县159个行政村。其中:小村4万元,中村5万元,大村7万元,农、林、牧、渔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安排162万元。

二、村民代表大会集体通过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由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集体通过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如申请补贴额度超过计划指标,可当场采取摇号形式作出排序;未列入补贴范围的,待资金调剂后安排;调剂后仍未享受的列为下首补。

三、实行对申请购机者先核实审批再复审确认的核审程序

设审核、制表、盖章、归档、验机五个岗位,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五、认真总结经验,确实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证补贴工作透明公开。(二)严明工作纪律,根除违法乱纪行为

7.安徽农机补贴申请书 篇七

今年, 莱州市争取到中央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25万元, 目前全部落实到农民手中, 共补贴农机具1649台套, 其中玉米收获机133台、免耕播种机84台、田园管理机990台、旋耕机54台、以及大中型拖拉机407台, 1461户农民及农机合作组织直接受益。

为确保补贴资金的阳光操作, 莱州市农机部门在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中,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宗旨, 切实保障购机农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更好地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莱州市始终坚持严格的工作程序, 纪检、财政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8.农机购置补贴问与答 篇八

答:国家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目的:一是为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进一步调动农民和社会办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二是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尤其是粮食物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提升农业机械的科技含量,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四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问:国家实施购机补贴还有哪些具体政策?

答:按照突出重点与兼顾特色的原则。①在补贴的区域上,重点向优势农产品集中的生产者,生产市、县倾斜;②在补贴机具的选择上,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作业机具倾斜,即重点补贴大、中型拖拉机,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烘干机械等;③在资金的配置上,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适当联动补贴,集中配置,突出重点;④在补贴程序上,倡导科学、简明、高效;⑤在工作的目标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购机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⑥在实施方法上,坚持统分结合、因地制宜、多求实效;⑦在监督机制管理上,把制度监督、正常监督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问:具备哪些条件就可作为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

答: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应是当地的种粮大户、农机大户或是直接为粮食生产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和购买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参加地县、乡农机部门组织的农机技术培训,并有培训合格证书、农机具操作证书;同时购买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的;购机农户家中已有动力机械,本年度购买配套机具的;积极能加县、乡农机部门组织的跨区作业、抗灾救灾、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现场会等活动的机会。在申请补贴资金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各地可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申请农民都能接受的其他方式来确定。

问:农民购买农机具最多能得到多少补贴资金?

答:农民购买农机具能得到多少补贴资金,各省根据各自的购机补贴资金制度、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和机具种类是有所不同的。一般来说,补贴比例不超过购机价格的30%,单台机具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总体上,一户农户或一个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不超过1套(即1台主机和与其配套的3台(件)作业机具)。一户农户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的机会。

问:如何办理购机补贴手续?

9.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篇九

大理州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共下达我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5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422万元,省级财政项目扶持补贴资金155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加422.7万元,增长4.6%。全年共使用补贴资金8776.38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受益农户29630户,通过政府扶持带动农户投入11446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州农业部门与财政等部门认真协调配合,加强宣传、明确职责,规范实施,阳光操作,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责任,通过努力园满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了全州农机装备水平,为高原特色农业建设提供装备支持。现将全州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4年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我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各项规定,加强领导,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2月31日,全州已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776.385万元,完成下达资金的93.15%;完成省级财政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补贴专项扶持资金155万元。补贴各种农业机械38073台(套),其中:

1、耕整地机械24529台,补贴4157.21万元;

2、种植施肥机械12台,补贴10.4万元;

3、田间管理机械9336台,补贴128.331万元;

4、收获机械68台,补贴259.58万元;

5、收获后处理机械1664台,补贴221.779万元;

6、农副产品初加工机械113台,补贴19.305万元;

7、排灌机械1000台,补贴206.416万元;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632台,补贴671.794万元;

9、动力机械716台,补贴3099.07万元;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3台,补贴2.5万元。2014年农机总动力达到了281.99万千瓦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农机作业面积912.5万亩,比上年增长12.3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8.6%,比上年增长1.1个百分点。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5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的发展,2014年全州共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5个,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通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验收,州级进行了复验,各项工作已就绪,接受省级财政、农业部门下一步的抽查验收。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要求。我州始终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农业重点工作,州农业局先后于4月和7月两次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约80人参加的购机补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购机补贴工作以及研讨和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州级、县市购置补贴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农业部组织的培训班和省农业厅组织的培训班上接受了警示教育。我州在组织召开全州农机工作会议前,参会人员前往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全州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于8月初在全州范围内组织了13场约500人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健全工作机构。州级成立由州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州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县(市)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县(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有健全的机构和农机队伍抓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四是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按照州、县、乡职能职责及工作要求,州农业局与县市农业局、县市农业局与乡镇农机部门分别签订了125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针对2014年购补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培训,把受理申请和补贴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核实工作放到乡镇,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能力。五是提供经费保障支持。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及时将省下达我州的146万元工作经费下拨各县市,州农业局下拨10万元配套工作经费用于购机补贴工作,县级先期投入60万元用于购机补贴的宣传、启动工作,为整个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二)广泛宣传,落实政策

为使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了解补贴机具种类及适用机具的性能,激发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各县市采取会议、培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新农机具现场演示共10余次。(三)规范操作,注重服务

县、乡农机部门结合实际,细化程序,强化管理,做到要求更严格、操作更规范、落实更迅速。坚持按“三重点、四优先”的原则,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向高原特色农业所需机械倾斜。严格执行农业部、省农业厅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在规范实施的基础上,各县市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载体服务群众,受到普遍欢迎和好评。(四)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州、县市购机办认真按照《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补贴流程、三部工作电话、网络投诉邮箱、资金规模、补贴产品信息、经销商名单、工作制度、农户受益人员明细等内容在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告。(五)加强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严格县级实施方案。我州对12个县市上报的《xx县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了备案。

2、加快进度督促。我州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电话、通知,在州内二次调整补贴资金等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全州项目实施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先后十多次深入县乡(镇)加强对县级、乡镇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和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强化服务,落实各项工作,收集汇总、整理资金结算材料并及时上报财政部门,以加快全州实施补贴的进度。

3、加强生产(经销)商管理。各县市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培训工作的通知》于6月初,对参与项目实施登记注册的经销商,开展了12场约200人参加的业务培训。州、县市按《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登记注册经销商监督和检查,要求经销商在显著位置悬挂“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标识”以及经销产品补贴标准和配置明细标识。

4、开展督促检查。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机〔2014〕151号)要求,州级加强了对县(市)、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检查督促工作,先后分二次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专项督导。通过检查督促,使我州的农机购机补贴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5、投诉处理。我州按照《大理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针对宾川的二个信访件,南涧的一个信访件,弥渡的一个信访件,州级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规范档案管理和绩效评价。我州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xx县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扶持项目档案资料”的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全州在做好项目管理的同时,对整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和考评,通过考核弥渡等9个县市为优秀,祥云等3个县为良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补贴启动工作过晚,实施阶段又错过春耕生产的大忙时节,影响了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二)今年我州的大部分县市把农机购置补贴的受理等工作都下放到乡镇,存在着县级对乡镇农机购置补贴的认识不到位,跟踪政策指导不到位等问题。(三)2014年因取消了XX县、XX县的血防政策,对二个县的购补工作影响较大。(四)设施农业设备、冷库需求较大,但补贴率偏低,出现了需要的补贴不了,补得了的需求不多的情况。

10.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简报 篇十

4月28日上午,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就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装备提升规模化发展扶持等农机化项目任务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我市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80万元,补贴机具范围由去年的11大类35小类79个品目缩减为11大类34小类70个品目。其中,对深松机、粮食烘干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花生联合收获机及青饲料收获机实行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把与深松机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作为补贴重点,优先满足农民需求。

据悉,今年我市继续安排市级财政100万元资金,由原来对重点补贴机具进行累加补贴改变为针对农民合作社新增重点机具规模发展给予一定资金的扶持补助,加快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1.安徽农机补贴申请书 篇十一

突出重点补贴环节为加大我省水稻机插、水稻机收、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薄弱环节的技术推广力度,在示范区建设中省级资金主要对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和免耕播种机实施定额累加补贴。

加大金融信贷扶持力度我省继2008年与省农行积极协调,签署农民购机贷款框架协议;2009年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下发“关于给予农民购置农业机械信贷支持的通知”之后,今年又进一步拓宽了农民购机贷款的渠道,与建设银行进行农民购机贷款合作,并利用省级资金对农民购机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严格规范操作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采取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部门统一发布实施的办法。省农机局提出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在吉林省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农机经销企业),不设定门槛。经企业申报,今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达304家,覆盖全省所有的市(州)。启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软件管理系统,分别举办了3个层面的培训班,组织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商培训学习,掌握管理系统的操作和使用方法。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2009年我省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机补贴工作责任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和巡视制度,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国家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今年又转发了农业部《2010年農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提出了要求。

加大了农机补贴政策宣传3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农委任克军主任就2010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措施向新闻媒体进行了发布。省农机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吉林省电视台专题栏目中,进行政策解答;做客吉林电视台新闻直播间,介绍我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实施特点。还开通了12316专家热线和12582农信通信息平台。农民日报、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台、吉林农网、吉林农机化信息网也都对今年的吉林省的补贴政策做了宣传。

1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篇十二

1、购机补贴资金投入情况

20xx年度我县实施购机补贴,各渠道的资金投入大幅提高,实际使用国家资金x万元,农民资金投入x万元。20xx年度完成计划比例的%。

2、农民及专业合作社组织的购机情况

20xx年度全县补贴购置机具数量为2269台,补贴资金万元受益农户为20xx户,其中:耕整地机械2201台,补贴资金万元(其中:微耕机2196台,旋耕机2台,田园管理机3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35台,补贴资金万元;畜牧机械饲料粉碎机13台补贴资金万元;动力机械拖拉机13台,补贴资金万元;简易保鲜储备设备冷库7个补贴资金万元。

1、在核查购置户时,农户联系电话留存的有误,空号、呼叫被限制、停机等现象,造成电话核查时无法联系,要花大量的时间上门核查。

2、购置户居住到县城较远,办理补贴手续时增加农户的费用(交通成本、生活成本),因此造成了远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农机具使用率低的现象,因此,农机具使用率差距呈逐渐拉大的趋势,影响了部分农民的购机积极性。

3、我县农机化作业水平仍然很低,品种集中、单一。农民的购机意愿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劳动强度大,费时耕整地方面。耕整地机械主要集中在购置微耕机;收获后处理机械主要集中在稻麦脱粒机;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主要体现在碾米机,简易保鲜储备设备主要建造冷库。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县农民目前偏重粮食生产的使用,其它农业生产方面使用现代化机械还比较少,所以说我县农机装备结构在农业产业调整的过程中有待于优化,农机化发展的方式有待转变。

4、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亟待加强。农机产品终端分散,跟踪服务非常难,这是客观情况。随着农业机械的快速发展,使用农机具越来越多,但经销商对农机具售后服务跟不上。在我县特别是农业生产时节,机具维修人手少忙不过来,而耽误农时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机具作用的有效发挥。

5、安全意识欠缺。近年来,我县出现了微耕机、旋耕机等农机具伤人安全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机使用者操作不当,农民在购买机具后,经销商对农机使用的技术培训不够重视,一般只在购买时现场培训完购机者能使用就行了,对安全上没有严格提示,购机者在实际中慢慢熟悉操作。大多数农民忽视安全操作,所以在技术、安全操作中存在着很大的隐患。

1、搞好操作技术、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宣传力度,加强跟踪服务。

2、开展操作方式创新试点,方便于农民办理农机补贴手续。

3、加强售后监督服务,延长“三包”时间。

4、加强农机补贴监管,严格执法。

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濮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农机局的精心指导下,濮阳市农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上半年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显著。

今年濮阳市第一批中央农机补贴资金5194万元。止6月30日,全市已实施中央农机补贴资金2827万元,占资金总额的54。43%,补贴各类农机具3016台,其中拖拉机506台,联合收割机411台,播种机1491台,秸秆还田机159台,秸秆捡拾压捆机37台,收益农户2114户。

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补贴工作起步早,效果好,“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方式运转顺畅;二是农民购机报名持续踊跃,补贴拉动已经成为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关键因素;三是玉米播种机需求旺盛,进入快速发展期;四是秸秆捡拾压捆机有了较快发展,秸秆还田机持续发展,有效地促进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五是各县区农机补贴大厅建设成效显著,成为濮阳市农机补贴工作的一大亮点。六是南乐县实行了电脑摇号确定补贴对象,成为全省首创。

(一)领导重视。按照“4653”工作布局,市农机局党委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一是及早安排部署。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之后,濮阳市立即召开了补贴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农机局局长满学东对今年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强调要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抓好试点,关注风险点。二是建立研究决策机制。各县区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各地特点的实施方案,市农机局进行了严格审核。三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市农机局经编办批准成立了政策法规科,挂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范县、清丰也成立了农机补贴办。

(二)领会政策新变化。在全市农机补贴会议上,总工程师王庆伟全面解读了今年农机补贴政策的新变化。一是补贴方式更加明确,二是补贴对象范围有所扩大,三是补贴机具范围重点突出,四是机具分档定补趋于统一,五是补贴机具资质有所放开,六是实施操作程序更加优化,七是监管工作责任更加细化。为了全面掌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和操作要领,组织市县农机局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软件培训班,还组织学习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通过学习,使参与补贴工作的人员准确领会了今年购置补贴工作精神,为做好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把握要求。为了把农机购置补贴这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好,明确以下五点总体要求。一是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考虑,放在濮阳市“三农”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去把握;二是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等濮阳市农业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三是坚持“增总量、调结构、破难题”的原则,实现强农业、促工业、惠农民;四是坚持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市所有县区,补贴对象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经营组织;五是在全省确定的11大类33小类87个品目范围内,各县区可以根据本地区需要选取补贴种类。机具补贴标准,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突出重点。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聚焦濮阳市薄弱环节和后进领域,集中资金,重点补贴,推进濮阳市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侧重秋粮、合理敞开、三个累加、一个新品、两个试点。一是侧重补贴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播种机等秋粮生产机械;二是在全省确定的可以敞开补贴的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粮食烘干机、花生收获机等机具品目内,各县区合理确定本地敞开补贴的机具种类;三是对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和水稻插秧机三种机械进行省级累加补贴;四是对农用航空器实行省级资金新品补贴;五是开展深松作业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试点。

(五)广泛宣传。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变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县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层层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濮阳日报》刊发了介绍农机补贴政策又有新变化的专题文章,市农机局在濮阳电视台直播节目“阳光热线”栏目现场解答广大群众对补贴政策的提问,各县区分别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等宣传农机补贴的有关政策,发布通告,进一步提高知晓率,扩大覆盖面;三是通过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市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xx0份。四是在农机补贴专栏、网站及时公布《20xx-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全市五县二区均在政府的网站或农机专网设置了农机补贴专栏,专栏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五是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公示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

(六)严格操作。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满学东局长在全市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各县区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为使抽签确定补贴对象环节更加公开、公平、透明,南乐县开发了农机补贴电脑抽号软件,邀请纪检、财政、机手代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

(七)便民、高效。为了进一步使农机补贴工作规范、便民、高效、快捷,今年多数县区建设了集政策宣传、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投诉受理等功能齐全的规范化一站式农机补贴便民服务大厅,拉升了农机补贴工作标杆,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展示了濮阳市农机补贴示范窗口新形象。服务大厅设置了政策宣传、工作程序等专栏和电子显示屏,办公环境规范实用美观,配备了方便服务对象使用的饮水、座椅等设施,档案管理设施完善。清丰县、范县补贴大厅建设起步早、标准高,南乐县专门建设了补贴大厅用房,濮阳县购置了充足的办公机具,有效地改善了服务环境。

(八)加强监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是加强干部教育。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干部廉政建设,要求严格遵守国务院的“三个严禁”和农业部的“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纪律规定,市农机局编制了近几年发生在农机补贴领域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材料,印发各县区,做到警钟长鸣,防止违规违纪案件发生。二是监管关口前移。指导县区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达到资金使用方向合理,操作办法透明。三是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管。对公开抽签、补贴机具发放、机具入户情况落实等环节进行了重点监督,市农机局局长满学东、总工程师王庆伟多次到各县区检查指导补贴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并迅速得到纠正。四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市农机化信息网和各县区网站、广播等方式公布市、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

今年,我县严格按照省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农机办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紧紧围绕“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调整农机化装备结构、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目标,合理安排补贴资金,充分发挥了农机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现将我县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完成情况

今年中央在我县投放国补资金550万元,截止到目前,已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补贴农机具4922台套,受惠农户及农机服务组织3142户。其中:手扶拖拉机:254台、轮式拖拉机:39台、旋耕机:68台、微耕机:2137台、田园管理机:32台、玉米收割机:4台、谷物收获机:4台、微灌设备:547台、铡草机:14台、揉丝机:71台、饲料混合机:89台、颗粒压制机:1台、喂料机:20台、清粪机:87台、水帘降温设备:227台、玉米脱粒机:250台、水体净化设备1005台、压捆机7台、包膜机、5台。

二、主要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协作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县结合县域实际,按照省市要求成立了由县政府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制定了《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和监管职责,实现农机补贴工作内部约束、外部监管,重大事项共同协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负管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全程服务

今年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我县对这项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并与财政部门协商,通过“一卡(折)通”支付农民补贴款。在宣传过程中,充分利用农业机械作业演示、展示现场会、送农机下乡等有效平台,采取广播、电视、张贴公告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具体的操作程序,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农民群众不因政策变化影响购机用机积极性。

3、遵守程序规定,严格规范操作

在补贴实施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民全价购机,县财政结算,补贴直补到户”的要求,坚持按章办理、公平公开、阳光操作,进一步增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强化对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13.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分析 篇十三

时间:2011-11-28作者:张红刚

来源:正义网

河北省检察系统开展支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活动以来,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结合定州市近两年来涉农补贴资金种类多、涉农补贴款数额大、涉及部门多的现状,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成效,由反贪局抽调五个小组对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机具补贴、畜牧补贴及家电、汽车下乡补贴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10年7月,在保定市院的统一部署下,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查处了定州市农机部门六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农机补贴政策帮助他人销售农机具后共同受贿二十余万元的窝案。

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李庆波,定州市农牧局原副局长(正科级),犯罪嫌疑人白耀辉,定州市农牧局农机推广站站长,犯罪嫌疑人徐景伟,定州市农牧局农机管理科科长,犯罪嫌疑人代伟,定州市农牧局农机推广站副站长,犯罪嫌疑人甄兵祥,定州市农牧局副科级科员(协助副局长日常工作),犯罪嫌疑人白志奇,定州市农牧局农机管理科副科长。

犯罪嫌疑人李庆波、徐景伟在定州市农牧局任职期间,共同预谋利用负责节水精播项目工作之便,擅自决定将省里推广的节水精播机调换成普通型号的播种机为生产厂商多谋求利益,待生产厂商得到利益后再向其收取好处费。2008、2009年共收取生产商好处费两万五元,除将其中的一千元用作科室经费外,其余两万四千元被李庆波、徐景伟等人俵分。

2008年犯罪嫌疑人李庆波、白耀辉、徐景伟、代伟、甄兵祥、白志奇等在定州市农牧局任职期间,共同预谋利用负责农机补贴工作之便,为经销、生产享受补贴农机的农机经销商和生产商等多挣取利润,待经销商、生产商获利后,向经销商和生产商收取好处费共计十九万八千元。收取后由犯罪嫌疑人李庆波、白耀辉、徐景伟、代伟、甄兵祥和白志奇依据其在农机补贴工作中的分工和所起作用将十九万八千元赃款俵分。判决情况:李庆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白耀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徐景伟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代伟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甄兵祥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白志奇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二、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特点

特点一:犯罪具较大“危害性”

此案涉案金额不大,但社会危害性较大。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大打折扣,损害了国家形象同时也极大的侵害了农民利益。自2004年国家开始实施农业补贴政策以来,由国家支付涉农补贴款、涉农补贴项目广泛,目的是为了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而这样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却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节水精播”项目是我省2007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补贴项目,补贴款由省财政支付。节水精播机的补贴额度要比普通播种机的补贴额高出很多,但这种机型适用于缺水的山区作业,对于平原地带不太适用,但这高额的补贴使生产厂家看在了眼里,各找门路大力推广业务,与各地农机部门负责人员联系,业务员们的推广承诺使农机部门的负责人员心知肚明,利益随之而生,同时也为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执行者损害了政策法规执行的严肃性,违背了国家政策的原意,将老百姓对国家政策的认识带入误区,进而使得老百姓对国家所制定的政策的公信力产生质疑,长此以往必将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特点二:犯罪行为具有“广泛性”

通过办理此案发现涉农案件中犯罪行为呈多样化,犯罪人员的范围及层次也呈现出广泛性,不再仅仅局限于国家工作人员。从办理案件过程中看到行贿受贿以及贪污行为不再仅限于生产厂家及经销商与农机部门之间,也存在于各种层次的人群中。如:农机部门的工作人员 1

将补贴指标给亲朋好友谋利,本不需要该机具,却以补贴价购买后以低于市场价格再出售给真正需要机具却拿不到补贴指标的农户从中谋利。又如经销商利用与农机部门的良好关系用借来的身份证多占补贴指标按补贴价格购机后又以市场价格出售给真正所需的农户继而谋利等。行为多样,人员广泛,而这种广泛性还体现在了国家农机补贴项目的种类上,从国家补贴目录中不难看出,农机具各种各样,成百上千种,这也给想从中谋利的人员提供了有利的机会,国家的补贴款有定额但对于补贴到哪种产品上没定额,职能部门自主决定权就具有了伸缩性,它可根据情况将国家的补贴款进行分配,农机具机型配备指标的多少就被控制,就会加大农机生产厂家的竟争,当然利益也就与之挂沟。

特点三:犯罪手段具有“隐避性”

农机补贴项目工作由农机部门管理负责,“节水精播”项目由该局管理科负责开展。农户申报后,管理科人员负责审核申报,并指定经销商,一切合乎规定,没有发现犯罪迹象。而有的院已查出:“节水精播”项目中造假骗取补贴款案件,农机部门人员伪造人名申报购买该机型后,由该部门人员将购回的“节水精播”机分到人头上,各自出卖获利,另有购机后廉价卖给经销商,经销商出售获利后与农机部门人员均分,犯罪手段不一。我们了解这种情况后,迅速展开工作,按申报的人名走街串户核实真伪,核实中发现,农户是真,但“节水精播”被“偷梁换柱”。农户都买到了精播机但并非是我省补贴项目中真正的“节水精播机”,特殊“节水型”全部换成的“普通型”,因为两种机型的补贴额度有差别,厂家获利后将好处费给了农机部门的人员,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非法的目的,并且手段隐避,这是此案特点之一。

特点四:团伙犯罪的“必然性”

办案中发现,此案的完成仅靠一个人的力量不行,需要分工合作,联手完成。在我市农机补贴项目上,各种农机补贴项目主要由农机管理科和农业推广站管理负责,所有农机补贴都必须经两部门之手才可获得。各种农机生产厂家业务员首先要找到主管农机的负责人即主管农机的副局长,暗示中达成利益共识后,由主管局长与管理科长和推广站站长依职权及所负责的项目共同预谋如何操作实施,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共谋议项转授给本部门具体工作人员操作实施,所有参与人员均能从厂家给的好处费中获利。整个过程不难发现此案件的完成只有各部门人员联合才能完成,形式的合法性掩盖了其背后的“暗箱操作”,国家给农民的钱被侵吞,而团伙作案也呈现了它的必然性。

特点五:犯罪行为突出“职权性”

此案的另一大特点体现在“职权性”,以“权”换“钱”,即农机部门工作人员与经销商之间的利益交易。我市的农机经销商数十家,竞争激烈,而能够经销到农机补贴项目中的农机具业务成了众多经销商的竞争目标。“宁可不挣钱也要给农机拉关系,拉上关系后不怕没钱挣”这是我们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一个经销商所说的。可见,其中的奥妙之处也只有业内人士深知了。办案中了解到,国家补贴目录中的各种农机具均由经销商代理,而农户要想享受到补贴就要到农机部门指定的经销户处购买,否则购买不到享受国家补贴的农机具。而经销商销售的补贴农机数量越多其获利越大,因为厂家会根据经销商提供的补贴提单给其一定比例的返利。如:一台联合收割机可返给经销商30%的利润。经销商获取返利后按每台的价格给农机负责人员出取好处费。生产厂家汇总补贴提单后向国家申报补贴。三方受益,利益的最大化,将国家的惠农政策贬了值。这一特点看到制度的缺失让“职权”过于集中,监督流于形式,不能从真正意义上让农民受益,不能有利的贯彻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

三、由本案引发的思考及对策

1、应科学制定现实有效、操作性较强的支农惠农政策。一项政策从上到下的贯彻和实施首先应考虑到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从“节水精播”项目中看到,此种机型不适于大泛围推广,制定政策文件及落实时应有预见性,而不应将是否执行此政策的自主决定权下放给基层职能部门,使权利自由化,要从政策源头上进行制约,就会降低犯罪的发生情形。

2、加强对农机补贴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2008年国家将部分农机补贴资金的使用权下放给了基层农机部门,由各县市依据其各自的需求决定将该资金补贴在何种农机具上,虽然增强了该补贴项目的可操作性,但是由于同时赋予各基层农机部门的权力过大,为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3、加大对国家支农、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广大农民由于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够,没有意识到这是国家对广大农民的扶持和帮助,而是认为如果没关系就得不到这些补贴,于是部分有购机需求的农户为买到有补贴的农机具还要托关系、找门子,甚至还要请客、送礼,使得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成了一些干部吃、拿、卡、要的工具,这些干部从中得到了好处、尝到了甜头,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利去谋求更大的利益,以至于到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

4、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由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农牧局等组成的联动监督协调机制,把农机补贴资金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警示教育和纪律整顿,在该系统内部开展自查自究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14.丹东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探讨 篇十四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4)03-0085-02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一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农机领域的最大社会福利。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是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的有力推手。丹东市结合国家及辽宁省补贴目录和当地农业生产需求,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采取积极措施,调整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加强补贴发放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推动了全市农机装备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

1 调整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

丹东市立足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通过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全市综合机械化水平。

1.1 着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重点突破水稻机插、水稻机收、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深松等薄弱环节,尤其是向玉米、水稻机械化收获等环节倾斜,提高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

1.2 着力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在优先保证粮食生产机械化需要的同时,将补贴对象拓展到全市所有涉农地区的农牧渔民、农(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种类包括收获机械、耕整地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12大类37小类110个品目。

1.3 着力培育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注重扶优扶强,鼓励农机合作社发展壮大,引导农民加大农机投入,扩大农机作业面积,拓展受益农户范围,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村劳动力转移。

1.4 着力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

注重阳光操作,加强过程监管,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发挥补贴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激发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

2 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丹东市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人大、政协、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相关部门参与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定补贴政策落实相关事宜。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确保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工作机制,强化农机部门内部约束,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集体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补贴对象确定、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大决策,并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形成实施方案,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备案。财政部门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安排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公示、核验机具、核实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必要工作经费。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3 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意见及省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得少于7 d,待无异议后再行办理补贴指标确认书。二是严格执行农业部和省关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有关规定。严禁向农民强行推荐产品,或借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农民有权自主选择经销商及农机产品,对省市内外生产的同一品目机具一视同仁。

4 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

通过新闻媒体等宣传,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深入人心,使农民都能了解相关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农机部门应合理分工,确保农机补贴工作有序依规推进。农机推广部门负责补贴机具网上确认,为企业资金结算提供方便,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农机质量监管部门负责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对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存在质量问题的机具及厂家及时反馈上报处理,依法保护好购机者的权益。按照国家及省有关精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其他渠道向社会公布,并公布到乡村。全面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全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推广站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

5 严肃农机购置补贴执行纪律,加强补贴发放全过程监督管理

市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应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严肃处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现场检查核实力度,农机监理部门负责上牌补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核实工作,农机推广部门负责除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以外的其他补贴农机具的现场核实工作,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防止“空套”现象的发生。市农经局和财政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管,按照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的要求,把资金管好,及时拨付给购机者。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将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使其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及时上报,非法侵占补贴资金的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规操作的,要将查实情况上报市农机补贴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农机监理所、农机学校要充分利用“阳光工程”“普惠制培训”等优惠政策,本着方便农民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补贴机具的落籍手续和驾驶员培训工作。任何部门不得借补贴之机向购机者增加额外收费,不得乱涨价。

15.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简报 篇十五

为更好地提高服务,更加规范、优化操作流程,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8月15日,湖南省安乡县农机化局召开经销商座谈会。安乡辖区内补贴经销商、局购置补贴办工作人员、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会。

座谈会上,局补贴办工作人员、分管局领导、经销商分别就补贴操作流程、上半年补贴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进行交流发言。县减负办相关领导充分肯定了县农机化局在购机补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一致认为,县农机化局将农机补贴工作窗口设立在县政务中心开展便民服务做得很好,希望补贴经销商在补贴操作模式有所改变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协作意识,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16.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材料 篇十六

一、国家都对哪些农机具进行补贴?

1、拖拉机:包括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

2、收获机:主要包括玉米收获机、小麦收获机、薯类收获机、饲料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割晒机等;

3、耕整地机械:主要包括旋耕机、深松机、田间管理机(微耕机)、铧式犁、翻转犁、联合整地机、灭茬机等;

4、种植施肥机械:主要包括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条播机、穴播机、薯类播种机、施肥机、撒肥机、中耕追肥机等;

5、田间管理机械:主要包括喷雾器、中耕机、杀虫灯、烟雾机、果树修剪机、割灌机等;

6、设施农业设备:主要包括卷帘机、加温炉、二氧化碳发生器等;

7、农产品加工机械:主要包括磨粉(面)机、碾米机、磨浆机、榨油机、轧花机、果蔬清洗机等;

8、收获后处理机械:主要包括脱粒机、清选机、剥皮机、烘干机、保鲜储藏设备等;

9、养殖机械:主要包括铡草机、揉丝机、压块机、饲料粉碎机、混合机、搅拌机、压制机、挤奶机、贮奶罐、冷藏罐、孵化机、喂料机、选料机、清粪机、饮水机、鸡笼鸡架、剪羊毛机、增氧机、投饵机、养蜂专用平台等;

10、排灌机械:主要包括水泵、喷灌机、微灌设备等;

11、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挖坑机、平地机等;

12、其它机械:主要包括垃圾清运车、抽渣车、沼气发电机等。

二、补贴办法

1、补贴对象:本市农民、农(林)场职工、农机服务组织;

2、补贴标准:约为机具售价的30%左右;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限额为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为25万元;

3、补贴办法:从2013年开始,农机购置补贴由原来的“差价购机”变为“全价购机”,补贴资金经验收核实后,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户。

4、补贴程序:①申请;②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③购机(10日内向定点经销商全价购机);④机具核实(购机后携带经销商提供的手续到指定地点对所购机具进行购机人与补贴机具的合影);⑤申请补贴(购机后20日内携带相关手续到高平市农机局申请补贴);⑥补贴公示;⑦发放补贴。

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办法

1、农民自愿报废老旧农机具并购买新农机具的给予500—11000元的补助(具体补贴标准咨询高平市农机局);

2、报废机具是指在农机局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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