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精选10篇)
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篇一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与人员设置
1.职责
1.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并组织制订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规事件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1.2 制订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定期审定需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1.3 审核各种申请购入新药和新制剂,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备案或批准。
1.4 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
1.5 定期组织检查各科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及自制制剂的质量。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及时处理用药重大问题
1.6 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1.7 支持医院药学工作,指导和协助中西药物和制剂的开发。
1.8 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季度可开小型座谈会。
2.人员设置
2.1 药事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11-15人,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和委员。
2.2 由分管院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医务处领导和药剂科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临床科室主任和医药专家担任。药剂科为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篇二
1 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年多次组织全院用药安全教育和职业风险、法律纠纷、沟通技巧等讲座
2 主管院长亲自抓药品采购质量, 并负责协调药学部与人力资源部、医院感染科、医务部、临床各科的工作关系, 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的执行力度
由于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严格按照药品采购操作规程, 杜绝了药品回扣等现象, 近3年来我院药品采购无假冒伪劣现象发生, 药品价格低于当地同级医院水平, 使患者得到实惠;依据采购、储存、养护、调配各环节的制度采取常规管理。医院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 主要职责是对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养护、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确保医院药品的质量和用药安全。
依据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中药剂人员的比例[1]结合我院实际, 主管院长与人力资源部门协调, 适量增聘药学人员, 确保调剂人数配置。
通过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 与医院感染科及临床专家协调, 制订了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和具体品种分级。
3 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 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等有关文件要求, 结合医院实际, 制定了医院药品处方集, 并于2009年进行了第2次全面修订, 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在医院全面实施, 在规范医生药品使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医务部主任是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成员, 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面与药学部目标相同, 与医务部配合可为药师提供舞台。医务部组织安排全院医务大课, 由药师为全院医护人员讲座《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等大课, 每年≥3次, 排在各科首位, 为提高处方、医嘱用药合格率, 提高药师地位提供有利条件。由医务部组织临床科室邀请临床药师会诊每年20多次, 提高了药师水平。
4 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机构为平台, 加强了与临床各科主任的工作关系, 为药师下临床创造了有利条件, 目前2位药师分别在内、外科, 每周3次跟随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
5 药事管理委员会在建立健全药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发挥作用
5.1 门诊处方点评
处方的评价是医院规范合理用药的重要工作, 每月对门诊处方进行点评评价, 评价结果全院通报, 并进行奖惩。通过处方评价工作, 促进了我院的临床合理用药, 特别是抗生素的合理应用, 提高了处方质量。药师每月处方点评分析结果上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由医务部在内部网络公布, 以上措施使医师处方合格率由开业初期65%提高到目前的98%以上, 同时也提高了药师的药学服务水平。
5.2 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特殊药品的管理小组, 由药学部、医务部和临床科主任组成。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我院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用药知识等等, 通过培训扭转了麻醉药品使用不规范现状, 目前用药基本符合癌痛镇痛治疗的要求。
5.3 制定标准的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和SOP, 统一各种表格以及各种帐册
做到各项考评对事不对人, 严格按照各项条款。药学部提出零缺陷管理, 离不开临床医护技的积极配合, 如明确非药品 (棉签、体温计等) 所属部门、麻醉精神药品的门诊病历的保管等细节问题通过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提出, 各部门协调, 明确了职责分工。用零缺陷理念指导调剂管理工作,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开业不到3年, 在日均调配处方量700多张, 为500多住院患者摆药、送药的工作量下, 从2007年8月至今的2年多来, 保持药房调剂工作零差错、零投诉。
6 取得临床科主任和护士长支持和配合, 培养临床药师进行药品不良反应收集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对药品安全性进行再评价、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 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医生、护士对药品不良反应监侧工作缺乏理解支持, 针对这种现象, 我们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 取得院长和临床科主任、护士长支持和配合, 同时在全院开展了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消除了医务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误解。有效地保障了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7 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 设立临床药学室, 由专职临床药师开展临床药学的基本工作
临床药师由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目前已派出1名药师进修临床药学, 为开展治疗药物监测, 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做准备。
8 讨论
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 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的重要管理型学术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院长或业务主管院长, 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其目的是以医院领导行政干预的力度进行药事管理和监督、纠正不合理用药等问题, 医院领导不支持, 药学部门开展工作很困难。药学部门在日常管理、技术工作方面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支持和具体执行落实会议精神[3]。委员会成员由学风正派的医务部和护理部主任、院感主任、各临床科主任组成, 因为药学管理与上述各部门均有协作关系, 如果配合不当, 工作就会受阻。从我院开业近3年的药学管理工作的经历和目前取得的一定成绩来看, 充分说明了利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这个平台, 在取得院领导支持的同时, 搞好与职能科室和临床各科室的合作关系对搞好药学管理工作和药学的学科发展十分重要。
摘要:目的发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作用, 为促进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学科建设的发展服务。方法药学管理者在医院主管领导支持、协调下, 争取药事委员会其他成员如医务部和临床科主任支持, 促使药事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药学学科建设得到发展。结果药学服务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2年来我院药品采购未发生假冒伪劣现象, 药房调剂工作实现了零差错和零投诉, 临床药学工作初见成效。结论充分发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作用, 可以促进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学科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药事管理委员会,合理用药,学科发展
参考文献
[1]邵志高.医院药学部门建设管理规范[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3∶2.
[2]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S].2002年1月发布.
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篇三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办法》规定,设立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协调和处理全院计划合理用药以及加强药品的科学管理。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订我院药品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经常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根据“医院用药品种目录”,制订、调整我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我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由评审专家库专家审定我院需变更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
三、定期组织检查药品采购、调价、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自制制剂的质量;指导监督临床各科合理用药;加强对抗菌药物、激素类药物和贵重药物的临床用药管理;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及时处理用药重大问题,确保安全有效用药。
四、定期组织检查各种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人严肃处理,及时上报。
五、做好处方点评工作,对处方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定期进行检查和点评,并将点评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以促进我院处方质量的提高,推进临床合理用药。
六、支持医院药学工作。组织药学知识教育和培训。
七、药事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
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篇四
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现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XXXX 业务院长
副主任:XXXX 副院长 XXXX 医务科长 XXXX 药房主任 XXXX 护理部主任 委 员:XXXX 器械科主任 XXXX 孕育科主任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政管理方面的法令、条例、规章制度等。
2、确定本院用药品种范围;讨论药品的正确用法;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
3、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预算,决策及执行情况。
4、检查库存药品、病区药品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的质量情况。
5、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提出淘汰品种的意见。避免药品不必要的积压和重复购买。
6、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基本用药范围,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名单;编制药品集或协定处方手册,按期修订,增删品种。
7、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临床用药进展、新药动态、药物评价、药事法规等讲座,提高医师、护师和药师的业务水平,促进交流。
8、监测药品不良反应,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9、监督库房药品存放,检查医师处方和用药情况。及时通报不合理用药情况。定期检查医师处方,每月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处方一次。
10、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11、年终向院领导和全院医护人员报告有关药品的重大审议事项及采取的措施。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由分管药剂的领导直接牵头并开展工作。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任务
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录,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每两年一次)药品品种范围。
3、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由药剂。
4、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5、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
6、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7、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药师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2、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3、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4、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5、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本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应用情况,每两年修订一次。增删品种不超过2%。
6、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7、年底由该委员会写出工作总结。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1、组织1-2次医院药事管理、临床药师专题培训。以医院药事管理和临床药学研讨为主题,采用卫生行政管理和医药学专家专题讲座形式进行。
2、组织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班的继教工作。
5.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篇五
为进一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集。
(三)审核本院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主任委员:负责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决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
(二)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并接受主任委员的安排。
(三)委员: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参与讨论和投票,并有责任督促执行医院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四)秘书:负责委员会的会议资料及场地准备,按照主任委员的安排通知开会时间,作会议记录及起草委员会各种决议和文件,负责医院上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
三、其他
(一)召开会议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全院的新药进行评审和遴选,提出淘汰品种,并及时处理临床用药所出现的重大问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必要时经主任委员提议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有特殊情况,可由主任委员召集副主任委员及有关人员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讨论结果在下次全会通报。
(二)表决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各项重大事务的决定进行讨论时,参加人数不得少于会议应到成员的2/3,投票结果以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有效。
6.医院药事委员会章程 篇六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为规范药事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药事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事项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应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第三条 组织机构
1.药事委员会由院长和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和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2.药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7-9人,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10年以上药品临床使用经验的有专业代表性的各学科专家担任。秘书1人,特邀委员若干人,每次参加药事委员会人员可以采取固定或部分固定并从药事委员专家库中抽签组成。
3.药事委员会分别在朝晖院区、望江山院区下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小组”和“合理用药管理小组”三个工作组。工作组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组长一般由药事委员会委员兼任。
第四条 工作制度
1.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药事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和检查、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和新制剂的报批材料。遇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药事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一半以上有投票权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5.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6.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常设机关。在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或副主任请示,或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7.药事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秘书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浙江省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档案》,整理、保存药事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
第五条 药事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
第六条 每年组织召开药品质量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研讨会各1-2次,总结交流经验,学习、培训药品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的知识及技能,同时定期对临床进行合理用药检查,对不合理用药予以评价。
第七条 药事委员会委员专家库的产生
药事委员会的委员专家库实行兼职聘任制。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由药事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 药事委员会的职责
在医院院长及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事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颁布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第九条 药事委员会的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并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第十条 药品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自制药品(制剂)及化学试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
第十一条 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第十二条 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我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我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第四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委员的权利
1.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药事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对医院药事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医院各科用药进行监督检查。
4.提出或联署会议议案。
5.参加药事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6.在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监督药剂科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委员的义务
1.按时参加会议,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
2.对药事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应保守秘密,特别是对新药申购计划的讨论情况、审评意见及其它有关情况须予以保密。
3.若委员与药事委员会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该委员应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在评议表决时回避。
4.委员不得接受与新药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不得私下与新药生产、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可能影响到公务的接触。
5.委员有义务向药事委员会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
6.收集药事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后提交给药事委员会参考。
7.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和能力。
8.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药事委员会各项决议。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
1.医院药事管理 是指对医院用药相关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
2.新药 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我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品牌、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3.药品不良反应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解释。
7.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篇七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2.依据临床用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等,制订本院临床用血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等,并监督实施。
3.对临床规范用血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审核用血计划。
4.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明确有关科室、人员责任,并监督实施。
5.推广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知识的教育培训。
6、负责宣传和贯彻《献血法》,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7.调查分析临床用血安全事件,对用血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8.落实《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内容,督导检查各项岗位责任制,标准 操作规程,血液质量管理的实施情况。
9.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血库的各种记录,进行质量评估,以确保临床输血 的安全有效。
10.监测、分析和评估本机构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情况。
11.每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听取临床科室用血信息反馈,研究 和解决输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意见。
12.定期总结分析全院输血管理工作情况,持续改进输血工作,不断提高输血管理水平。
8.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篇八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全市环境保护、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有关调度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的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工作,确保生态市建设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
市水利局:负责对重要河流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系统,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农业节水工作,不断开展对重点流域的综合治理;依法加强对水产养殖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切实解决采石、挖沙、取土制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加强土地、矿产等资源环境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尽快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配套完善城区排污主次管网建设。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不断提高城区绿化美化和管理水平。
市经贸局:负责全市企业节水、节能降耗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全市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实现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加快企业清洁生产管理,对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及设备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关停或淘汰。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依法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代市政府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对城市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和生态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排污申报和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制定学习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市党政机关干部环保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环保机构的队伍建设,定期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环保工作的考核。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和环境教育普及率。
市公安局:负责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制定全市交通噪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和区域交通干线噪声污染;加强对污染环境的市区机动车辆实施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检查检测,逐步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源和饮食、娱乐服务业等经营场所的噪声整治工作,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等物品的使用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市人民法院:负责环境案件的受理和审判。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清除城区内乱扔、乱倒垃圾和污染源。定期清理乱贴、乱画、乱搭、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歌厅、舞厅、街头卡拉OK、街头烘烤、露天小吃等环境污染问题。
市政管理局:负责市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等监督管理,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再生水回用率;加快城区集中供气和清洁能源使用;推进拆除燃煤锅炉工作,大力推行城市集中供热。
市卫生局:负责落实对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环保工作的监
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对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抓好放射性医疗危险物的安全处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卫生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
市文化局:负责全市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噪声污染。积极开展环保文化艺术和环境公益事业的宣传教育活动。
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城市的科学规划和管理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定量考核等统计工作,定期开展公众对环境保护满意率的调查、全市工业企业能源使用情况调查,并定期公布调查结果。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政绩的考察和考核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秸杆气化、综合利用示范工作,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粪便沼气池的建设应用并加以推广。加快无公害食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和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管理,杜绝面污染源。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的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不断提高绿化水平。依法查处破坏树木、森林、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和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村居建设。
市畜牧局:负责组织对全市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搞好高密市PIC种猪场等一至两个废水治理示范工程,并加以推广;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厂的监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煤炭市场、加油站等重点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禁止在销售过程中掺加含硫量超标煤炭和含铅超标汽油;依法查处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环保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工商企业新上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防止新上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
9.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篇九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为了充分发挥我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整体职能作用,本着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特制订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办:支持县关工委的工作,及时通报县委的重大决策,以便于关工委配合县委的中心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的教育工作。
政府办:支持县关工委的工作,及时通报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以便于关工委配合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的教育工作。
组织部: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充实县关工委组成人员的建议。
宣传部(文明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舆论宣传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支持县关工委宣讲团开展活动。牵头和会同有关部门建设青少年教育基地和活动场所,定期召开青少年思想教育经验交流会议。县委政法委:支持、配合县教育局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协调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法》;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老干部局:积极动员离休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离休干部开展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承担县关工委办公室工作,在人力、物力上关心、支持关工委工作。
教育局: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网络,积极组织离退休教师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配合县关工委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对特殊和贫困学生做好帮扶工作。
司法局:积极组织青少年法制宣讲团,把18岁以下未成年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财政局:支持县关工委的工作,为关工委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动员、组织本系统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大中专学生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就业、成才和生活方面予以关心、帮助;对下岗待业、未就业的青年给予关爱和帮助;清理清查非法雇佣童工现象,维护青少年合法的劳动权利。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强对关工委工作动态的报道;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体育活动,清理整顿文化市场,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社会空气,定期组织公安干警对青少年进行禁赌、禁毒、消防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
卫生局:发动、组织离退休医护工作者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青少年卫生保健和生理、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组织对学校、幼儿园饮食卫生的监督检查。
民政局(老龄委):探索建立开展社区教育和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机制;建立长效、系统的社会救助机制,积极推进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动员离退休老同志发挥余热,支持、参与关心下一代的工作。
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协调县直机关开展对困难学生的助学帮困等工作。
总工会:动员各级工会组织支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动、组织老工人、老劳模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开展对特困职工子女的助学帮困工作。
团县委:发挥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帮困、助学、敬老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县妇联:会同有关部门办好家长学校;配合执法部门打击侵害儿童行为,对贫困儿童和单亲家庭困难子女提供帮助。
县科协: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兴趣,强化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意识。
10.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职责 篇十
工 作 职 责
(两江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室 2010.2.1)
两江乡安全生产员会成员单位由各行政村、财政所、安监站、司法所、学区(中学)、警务室、国土所、村规所、林业站、供电所、农机站、水管站、等30多家部门(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乡财政所:负责全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的安排、支付。
二、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承担乡安办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乡学区(中学):负责学校学生安全生产(教学)管理,参与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负责本区域印刷生产经营单位、网吧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乡警务室:负责危险化学品、爆破器材、烟花爆竹
等规定由上级规定实施的公共安全管理和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参加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乡国地土所:负责非煤矿山安全,负责地质勘探安全、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查处打击非法采矿。
六、乡村规划所:负责全乡建筑施工生产经营单位房屋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建设系统行业的安全管理参与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七、乡林业站:负责林业防火、林业生产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以及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八、乡司法所:负责两劳回归人员安全管理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及事故善后处理。
九、农机站: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和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打击农用车非法载客、超载等。
十、水管站:负责山塘水库、水利设施安全;负责相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十一、供电所:负责电网和所属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参与相关重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十二、各行政村:负责辖区各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生事故时,乡各有关部门在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时必须报告乡安委会办公室和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矿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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